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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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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籍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2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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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一、管理权限与职责

第一条全市普通高中新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审批,各普通高中(含民办)学籍由市、县教育局和学校共同管理。

第二条普通高中学籍电子档案由市教育局基教处建立,编制省统一格式学籍号。学籍号为14位:第1-2位表示年份,第3-6表示市编码,第7-8表示县编码,第9-10表示校编码,第11-14位表示学生在学校中的编码。

第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市教育局每学期进行一次学籍会审,凭学籍会审结果调整市普通高中学籍库,及时处理学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普通高中学籍库将作为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参加学业水平测试、高考报名、发放毕业证书等的审核依据。

二、新生入学

第四条新生被录取后即取得学籍,并同时获得相应的学籍号。招生学校依据市教育局审批的新生录取名册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第五条学校在通知新生入学后两周内无故未报到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该生的学籍也将自动取消。

第六条民办高中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时进行。民办学校非起始年级不得招收新生,能够按规定手续接收转学学生。

三、转学

第七条因家长工作地区变动,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负责审查,由市、市(区)教育局审批,并按有关规定和指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学校不得拒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政策安排的转学学生。

第九条转学过程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待休学期满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第十条转学操作流程

流程一:学生或监护人向转入地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同时提交户籍迁移证明、住房证明等原件。

流程二:转入地学校审核同意接收后,开出同意接收转学证明,并到转入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流程三:学生或监护人持同意接收转学证明与户籍迁移证明、住房证明原件到转出学校提交书面转出申请,学校审核后开出同意转学证明。

流程四:学生或监护人持转学证明到转出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学生学籍登记表交到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为其办理转入手续。

流程五:办理电子学籍确认手续,依次为:转出学校提出转出申请、转出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同意转出、转入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同意转入、转入地学校确认同意理解。

说明:

1、学生在本市(区)内原则上不转学。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学至公办学校。三星及以下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入四星高中就读。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学生互相不转学。

2、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电子档案。跨省转学的要及时发送和收取学生纸质《学生登记表》。转入我省的,学校要及时建立学生的电子学籍信息。

四、借读

第十一条学生应在户籍所在地就读。学生父母双方因公出国一年以上者,父母双方从事野外工作或流动性工作者,父母双方支援边疆建设者,确需借读,在学校学额许可的状况下,能够到亲属所在地借读。解放军边防指战员、烈士、华侨、归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在华工作的外籍专家的子女也准予借读。拟到非户籍所在地学校借读的,须双方学校同意。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借读过程一律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第十二条起始年级学生务必在录取学校办理入籍手续后方可外出借读,任何学校不得理解没有学籍的学生借读。

第十三条借读学生在借读地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测试成绩由借读地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带给并加盖公章,连同借读学校带给的学习成绩和表现,密封后在学生借读期满时由学生本人带回原校。测试成绩应及时报原校所在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存档。借读学生的毕业证书、修业证书、肄业证书均由原校发放。

第十四条借读生高考应参加学籍所在学校的高考报名,也能够由原学籍所在学校出具同意借考证明而参加借读学校的高考报名。

第十五条借读操作流程

流程一:本人或监护人向拟借读学校提出借读书面申请。

流程二:学校审核后开出同意理解借读证明。

流程三:本人或监护人持同意理解借读证明交到原就读学校,学校审核后开出同意外出借读证明。

流程四:本人或监护人将原学校同意借读证明交到借读学校,学校凭同意借读证明安排借读。

流程五:办理电子学籍借读手续,依次为:转出学校提出借出申请、转出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同意借出、转入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同意理解、转入地学校确认同意理解借读。

说明:

1、要严格控制借读生的数额,确保班级人数不超过规定学额。

2、外省到我市借读的学生,借入学校应为其建立电子档案,学生离校时打印纸质《学生登记表》封好后让其自带回学籍所在学校,电子档案留存。

五、休学和复学

第十六条学生因伤病或其它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本学年度总课时三分之一仍不能上学的,能够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七条高中毕业学年原则上不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八条休学期限为一年,休学者不得提前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推迟复学或连续休学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最多不超过两年。

第十九条休学期满,经批准复学后,可根据学生本人要求回原级或下一级就读。出国、出境休学期满后不能复学的,学校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注销其学籍。

第二十条休学操作流程

流程一:本人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市(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原件)、药费收据等相关材料(原件)等。

流程二:学校初审后统一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状况特殊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核检查。

流程三: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

流程四:学校出具休学证明。

流程五:办理电子学籍休学手续,依次为:学校提出申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说明:学生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应办理休学手续。由监护人提出书面出国(出境)休学申请,出具出国护照、签证等有关证明,经学校审核、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出具休学证明。出国、出境所需的学业成绩、就读年级等证明,学校应如实开出。

六、留级和跳级

第二十一条根据省学籍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实行不留级制度。

第二十二条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能够跳级。学生跳级由学校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七、毕业、修业和肄业

第二十三条高中阶段实行学分制,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务必获得必须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到达144分,操行在及格以上,准予毕业,经教育主管部门验印后由学校发给全省统一的毕业文凭。对三年中学分达不到规定要求或操行不及格者,不予毕业,由学校发给全省统一的修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学生在校学习一年以上的退学者,可发给全省统一的肄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各学校所有学生的毕业、修业和肄业均需经各市(区)教育局验印、核准,并统一下发证书。

八、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六条学生对学校、社会、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并获得必须荣誉的,可按不一样情

况给予表扬奖励,并载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对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较好发展且成绩突出的学生,应发给奖状。

九、其他

第二十七条学生死亡、因故丧失学习潜力的,由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报告(需附有关证明材料),经批准后注销其学籍。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上述规定如与以前下发的学籍管理办法有不一样之处,则以本规定为准。未尽事项,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学前教育的学籍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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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孕产妇安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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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范围

本标准确定了仓储货架和存储工具的安全使用要求、单元荷载的放置要求、仓储货架的日常保养及损伤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仓储行业使用的各种组装式钢结构货架(不包括自动化立体仓库货架)。

二、术语和定义

1 使用者 user

对仓储货架进行日常管理和控制,并对其安全负责的公司或个人。

2 供应商 supplier

直接供应仓储货架的公司,该公司是指原始生产商或是销售商。

3 叉车操作人员 track operator

经过专业培训并负责叉车操作及安全使用的人员,包括人工叉车的操作人员。

4 额定荷载Maximum payload capacity per shelf

设计规定的最大荷载。

5 单元荷载 mass of unit load withpallet

一个装载单元在装满货物时的总重量(包括托盘重量)。

6 设计净空 design clearance

每个装载单元周围或上方的安全距离。此安全距离用以保证放入或取出货物时,不会与其他货物发生接触以及不与仓储货架的结构发生接触。

7 仓储货架的变动 changes of storage racks

对仓储货架进行改变其原有设计方案的一切调整与改造的活动。

8 存储工具 storage medium

指托盘、集装箱、箱柜、箱子、桶、滑板输送架或其它采用叉车装运的货物存储装置。

三、总体要求

1 不应使用未经验收的仓储货架。

2 操作过程不应超过供应商规定的最大工况,并应执行下列由供应商提供的安全工作荷载数据:

a) 悬空地板的承载能力。

b) 每个隔间的最大安全均布荷载。

c) 每米长度货架的最大安全荷载。

d) 最大安全力臂和搁板荷载及重心的位置。

e) 最大安全单元荷载。

3 当使用叉车或其他机械操作设备时,操作要求如下:

a) 应确保存储工具的质量和类型与仓储货架相适应。

b) 应在叉车操作人员及其他操作人员上岗前给予足够的培训和指导。

c) 应在仓储货架周围张贴荷载信息标志,指导叉车操作人员及其他操作人员工作。

d) 单位货物的重量不应大于仓储货架设计时规定的额定荷载。

e) 单位货物的总体尺寸不应大于仓储货架布局和结构的设计尺寸。

f) 对仓储货架进行作业的叉车在其整个伸展高度和提升重量的情况下应具有足够的刚度。

g) 叉车巷道直角堆垛宽度不应大于货架布局的设计半径。

h) 应确保叉车操作通道或区域内没有障碍物。

i) 仓储货架发生任何意外或损伤时,叉车操作人员或其他操作人员应立即向其管理人员报告。

四、 非仓储货架的专业安装人员应禁止攀爬货架。

4仓储货架的操作

1 常规货架

(1) 操作过程

a) 叉车装载托盘驶入托盘货架存储位置。

b) 驾驶员开启叉车将托盘水平放入柱片之间的隔间。

c) 驾驶员考虑托盘货架梁的位置将托盘准确的放入货架适当深度(降低托盘之前,不能与梁有接触)。

d) 小心降低托盘,将其放于梁上,从叉车上卸下荷载。当托盘与梁接触,禁止托盘在支撑构件上进行滑动或拉动。

e) 驾驶员从托盘上去除叉车并降至地面。

2 仓储货架的变动

仓储货架的变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 安装地点。

b) 横梁层高。

c) 横梁层数。

d) 最大单元荷载。

e) 荷载放置方式及加载方式。

f) 构件连接形式。

当仓储货架发生变动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a) 仓储货架的变动会引起安全承载能力,应请原供应商进行评估及操作。

b) 仓储货架变动期间,应卸载。

c) 货架结构的所有变动完成后,应更换发生变动的安全荷载标志。

d) 对于装有背部支撑的仓储货架,当梁的位置改变时,支撑节点位置应改变,梁之间的水平支撑应重新定位。

e) 除非仓储货架设计者的批准,不应通过焊接或栓接对仓储货架进行添加或变动。

3 存储工具

应根据供应商规定的加载方式进行装载,不应超过供应商规定的最大荷载。

应保证处于良好的工作状况下并具有足够的强度。

尺寸、类型和公差应与仓储货架结构匹配。

4 单元荷载的放置

(1)不应放置超过供应商规定的最大单元荷载。

(2)货物的堆放或托盘存放应保证不会掉落。

(3)仓储货架应设立警示标识显示其最大额定荷载及加载方式等重要信息。当一个仓储区域内有多个不同的承载能力仓储货架时,仓储货架应清晰明了地分区域显示其相关的最大额定荷载及加载方式。

(4)除非在仓储货架设计时已经考虑,单元荷载的实际尺寸不应超过保证仓储货架安全操作所需净空。

(5)荷载布置应根据货物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应保证荷载布置与设计承载能力时的荷载布置一致。宜参考供应商提供的加载方式。

(6)放置荷载时不应站在货架上。

(7)叉车在任何时候都应小心行驶,避免对货架产生碰撞造成损伤。

(8)规定的单元荷载托盘应按照规定的正确的方向放置在仓储货架支撑构件上。托盘支撑与梁轨道的正确方向。

(9)托盘在支撑上的定位托盘应与前后方向一对托盘式货架横梁或左右方向的驶入式货架梁导轨对称布置。

(10)当货架最低的托盘支撑在地板上时,宜在通道两侧分别设置一条托盘放置导向线来进行定位。

五、日常保养

1 总则

仓储货架应进行日常检查,尤其是对于已经发生的损伤。必要时,应在考虑现有防护措施的基础上及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所有的检查数据、发现和采取的补救措施应做好日志。仓储货架应定期请专业供应商或具有一定经验、经过培训的人员来负责检查。

2 检查内容

(1)主体结构应检查的问题有:

a) 结构任何部分的碰撞损伤。

b) 柱的倾斜度。

c) 垫片、锚栓、锁定装置、柱及柱的保护装置的工作状况和有效性。

d) 焊接或母材可能存在的裂缝。

e) 建筑地板的状况。

f) 托盘上货物的位置。

g) 托盘在货架上的位置。

h) 所有承载部件的状况和位置。

(2)安全防护措施应检查的问题有:

a) 荷载和信息标志的设置和更新。

b) 无任何存储位置超载。

c) 单元荷载的稳定性。

d) 单元荷载的尺寸。

3 检查周期

仓储货架的检查应在常规的基础上系统地进行,宜按下列方法执行:

a) 每日检查。由叉车司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仓储货架进行每日检查,发现的所有安全问题和损伤应向管理人员进行报告。

b) 每周或每月检查。由仓储货架安全管理人员仓储货架进行每周或每月检查,并提交正式的书面报告。

c) 定期的专家检查。应定期请专业仓储货架供应商或有资格的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检查,并向管理人员提交检查结果和必要措施的书面报告。

六、损伤评估

1 总则

使用者应对柱、支撑构件和梁的损伤的严重程度进行系统的评估、分类和记录。评估时应制定一个操作程序来对评估结论指出的问题进行研究。当不能消除存在的问题或再次发生损伤的可能性时,该程序应制定减少该可能性的适当措施。应在分析为什么会出现损伤的基础上得出结论,如:

a) 叉车的误操作。

b) 仓储货架的变动。

c) 司机的技能不足,需进行培训或再培训。

d) 存储工具的类型和质量不满足使用要求。

e) 单元荷载布置不均或悬出。

f) 托盘损伤。

g) 设计净空太小。

h) 通道宽度太小。

i) 仓储货架处于不良工作状况。

j) 货物外溢导致托盘通道阻塞等仓库管理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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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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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110)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在校园内决不允许焚毁资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毁的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问题和用电器故障等引起火灾。

6、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在办公室内私自应用电热饼和电热玻璃插座等电器设备,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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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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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强期间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项目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实施。

2、甲方有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术、水文、地质等资料的义务

3、协助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应把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纳入甲方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现场内不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

5、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7、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8、发生灾害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范围的人员撤离。

9、甲方应当为乙方工伤人员提供救护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山东省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乙方是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的主体,应当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并接受甲方的统一监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乙方不得将所承包工程转包、分包或者以任何变相的形式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4、乙方应当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

5、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落实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施工安全情况。

6、乙方应当为工程施工配置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当持证上岗,并按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7、乙方应当落实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保证从业人员熟悉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未经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8、乙方可根据自身需要组织其从业人员参与建设单位或甲方组织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

9、乙方必须依法为其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10、乙方应当按照工程承包方式(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不同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机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乙方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术人员应编制承建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措施,报甲方有关部门审批。乙方应及时将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认真传达贯彻,传达人与被传达人均应签名备查。

12、乙方应当负责施工现场内的安全设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维护工作;并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13、乙方应当教育职工爱护工程安全生产设施。如损坏安全施工设施要及时修复,并由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4、乙方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向甲方通报排查情况;对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15、由乙方违章违规作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致使工程设备及其它受到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6、发生灾害事故时,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通报,由甲方相关部门和人员统一指挥救灾,乙方要认真执行甲方抢险、救灾命令,所需抢险救灾人员、材料、设备等均无条件服从甲方调度。

17、发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产或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乙方应当及时、如实报告,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18、因乙方直接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和伤亡指标。

19、因甲方直接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处理善后,甲方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并协助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各级调查组的调查工作,由乙方上报伤亡指标。

20、因乙方直接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伤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处理善后,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及伤亡指标,由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21、因甲乙双方共同责任(含责任暂未查清)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人员伤亡的一方处理善后,所需处理事故与善后的费用按比率共同分担,伤亡指标由乙方上报。

三、一般规定

1、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时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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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3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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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约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建筑和设备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范围:承包方承建的安装工程中所有劳务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号(以批准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号

第二条安全目标:消灭重大事故,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应对乙方承担本工程安全施工的能力进行审核,将本单位安全管理要求、本施工区域设施、设备等情况对乙方进行全面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报甲方备案。

对乙方在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所制订的施工安全措施,甲方应审查并督促实施。

3.甲方指派专人负责联系、检查与协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施工中发生的甲方事故,由甲方负责调查、统计上报。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承担由于自身管理不善,或因乙方施工人员过失,所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和工程质量事故、工地火灾以及一切人为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而不应为此增加甲方费用或延迟施工进度。

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承包工程劳务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

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临时用电规范》、《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登高﹑动火﹑破土﹑下罐(坑)﹑起重等有关安全施工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

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具、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

同时乙方指派_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监护工作。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在有危险性的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件时,必须指定专门监护人,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核、许可后监督实施。

6.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7.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必须满足施工需要,经过检验符合安全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进行检查维护。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并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9、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

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0.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并反馈

12.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同时,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调查处理,并由乙方归口统计上报。

13.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火灾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对由于第三者原因所造成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责任事故,由所牵涉到的一方自行解决。

对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对于乙方应预料到、或已预料到,但未采取防范措施所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方式送达对方。

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8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七条施工安全保证金

乙方在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应当交付给甲方5000元的安全保证金。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未发生人身伤害、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扣除相应比例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火灾﹑倒塌﹑吊装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轻伤事故、火灾﹑倒塌﹑吊装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发现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每人次扣款100-200元。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的规定,造成施工安全事故,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10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3.乙方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

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或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但尚未造成后果,乙方按1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未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1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8.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倒塌﹑吊装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5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登高必须系安全带,下罐必须用36伏以下安全照明,现场有易燃物动火必须开动火票,违章每次承担1000元违约责任。

2.同一人二次违章,逐次加倍处罚。

3.实行定置化管理,保证消防通道,文明施工。

第十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双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安全责任有效期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修期期满之日止)。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一条以下1-7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施工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

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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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宾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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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区所辖的查干湖渔场、新庙泡渔场、库里渔场和余热鱼苗繁殖场。

第三条、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开发区水产局负责本辖区的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各渔场负责。

第五条、各渔场应当设立渔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负责本场内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各渔场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必须符合安检标准,配齐消防、救生设备。

第七条、严禁渔业船舶超载、搭客、装载危险品。

第八条、严禁在大风、大雾、大雨等恶劣天气出船。一查干湖大水面三级风以上天气禁止出船。新庙泡、库里泡水域四级风以上天气禁止出船。

第九条、严禁酒后驾船,禁止穿拖鞋作业,进行渔业作业时必须穿戴救生衣。

第十条、渔业船舶系岸或锚泊,必须按规定配备值班人员,以保证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风、防火、防盗。

第十一条、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各渔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层层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

第十二条、各渔场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以上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各渔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在醒目地段设立安全管理的标语牌,做到警钟长鸣。

第十四条、各渔场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班,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各渔场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或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渔场都要组建安全检查员队伍,并且作用发挥得好。

第十七条、各渔场要制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机构和人员,备有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装备和救援物资。

第十八条、车、船在行驶中工作人员禁止打闹,生产船只必须按规定航线行驶。

第十九条、封冰期间禁止非管理车辆在湖面上行驶,(“冰雪捕鱼节”期间除外),冰上从事渔政管理、冬网作业的车辆要按本单位规定的时间、路线、区域行驶、严禁擅自行驶。

第二十条、各种车辆、船舶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驾。

第二十一条、对居民区和一些重要场所的安全防火设施要经常检查,电工要随时对辖区线路和各种用电设施进行检修,排除事故隐患。

第二十二条、各渔场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针对本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第二十三条、利用广播、宣传单、墙头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做到不在大风天倒灰及在户外吸烟动火,采取大风天升防火旗、传防火牌、张贴消防标语,柴草垛要远离场居民区,防止发生火灾火烧连营。

第二十四条、各渔场要做好防火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制订防火场规民约,组建巡逻队,建立值班值宿制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十五条、各渔场值班员及更夫要自觉遵守岗位职责,加强四防工作,发现险情采取积极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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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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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甲方)

分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

(三)乙方入场时,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协商办理缴纳保证金____元。

1)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

2)甲方为乙方提供方电缆、配电箱、开关箱、电表箱,乙方自备所有用电设备及工具,并应符合规范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电。

3)甲方为乙方接好电表箱,每月按电表收费(每度电按____元计),并收取电损费____%,乙方要按时交纳电费。若乙方不按时缴纳电费,甲方有权停电。

4)乙方进场后,必须按TN-S系统布线,达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并无乱接乱挂现象,严格管理并服从甲方的监督否则出现触电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责任。

5)乙方用电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用电规范,遇到上级部门检查应服从检查需要,必要时采取临时停电措施。

6)夜间临时用的移动照明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7)乙方不得私自接电所有动火必须执行动火审批程序。

8)所有接电必须有项目部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9)电焊工必须配备齐全有效的防护用品。

10)严格执行我单位的安全管理。

11)若出现以上协议内容或规范要求的行为,将对分包作业队进行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将从保证金里扣除,不够的部分由乙方以现金形式交给甲方。

12)项目部安全员有权对分包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有权执行停工、罚款等措施。

13)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甲、乙双方,如遇到同国家和____省的有关法规不同则按国家和____省有关规定执行。

1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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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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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港区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消防法》的有关规定。

2. 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3. 安全管理部门每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码头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4. 码头内所有仓库、车间、办公楼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5. 安全部应对码头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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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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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供电段(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工务处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乙方承建___________________处立交工程施工,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铁办[_______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广运发[____________]_________号)的规定,为确保施工期间营业线的行车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行车安全防范内容

1. 项目名称:立交工程。

2. 作业内容:靠近铁路钻孔桩基础、墩柱、现浇梁、桥面系及附属工程施工。

3. 施工地段:

4. 施工计划起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

5. 影响范围:施工地段的线路稳固、侵线,限速、《设备检查登记簿》的填写。

二、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公务安全规则》,《铁路线修理规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行车组织规则》;各相关车站的《站细》。

三、乙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施工中应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制定确保行车安全的应急措施。

2.乙方须在正式施工前3天发出施工电报通知甲方。

3.乙方应派驻站联络人员、工地防护员和设专职安全员,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注明有效的上岗证书和附有照片的上岗牌,同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4.因乙方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督员发出的《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必须立即整改。

6.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督员发出的《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必须立即停工整改。

7.由于特殊原因,施工中途停工,由乙方提前一天与甲方协商,制定工程过度安全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8.在汛期期间制定防洪安全措施及防洪抢险预案。

四、甲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施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有影响行车安全隐患,要通知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2.甲方实施行车安全监督制度,派出技术业务熟练、责任心强并经培训合格的路工担任安全监督员。

五、安全防范措施及结合不安全管理

1.在防范区段内,因施工影响铁路技术设备的正常使用由乙方负责,凡乙方发现影响技术设备正常使用的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处理。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来不及通知时,乙方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行车安全。

2.在防范区段内,凡属影响铁路技术设备正常使用危及行车安全,乙方未通知甲方,应急处理不当造成的问题和事故,列乙方责任。

3.甲乙双方应加强施工地段的安全检查,双方安全员、安全监督员均应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4.其他安全事项:

(1)乙方应设工地防护员和驻站联络员(在施工期间不得更换)。

(2)甲方车站值班站长应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进行询问,遇有影响行车安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工。

(3)乙方的施工设备、机具及工具用品和施工材料不得侵入线路机车车辆限界。如施工地段因施工设备、机具或施工人员造成行车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乙方负责承担。

(4)甲方根据乙方提出的施工项目(内容)和有关要求,在规章允许范围和行调命令或口头同意后,应积极主动的配合乙方施工,不得故意刁难。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施工。因违章作业或强行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的车辆在移动时造成铁路交通相碰撞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现浇和搭架施工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牢固,防止施工一切物件坠落,如物件坠落,发生人身伤害、打击列车,损坏设备设施,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承担的法律责任):按《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及有关对顶规定进行处罚。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自签订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乙方:

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于 年 月 日 签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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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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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仓库卫生岗位责任制

一、食品贮存方法:

1、低温贮存

1)冷藏贮存:0℃至-10℃条件下贮存

2)冷冻贮存:0℃至-29℃条件下贮存

2、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1)清洁卫生(2)通风干燥(3)无鼠害

二、食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昆虫。

4、高温冷库温度控制在4℃-0℃。

低温冷库温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和有异味的食品。

本制度一式两份,一份交许可机关留存,一份由经营者张贴悬挂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四、 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 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五、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六、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七、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八、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九、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十、卫生检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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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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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消防组织机构

第二条宾馆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宾馆经理

副组长:宾馆副经理

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根据公司规定,宾馆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五条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宾馆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4.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6.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 “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第三章消防安全负责制

第六条宾馆消防安全实行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

第七条各部门经理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责任。

4.一旦发生火灾时,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条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宾馆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宾馆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4.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5.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宾馆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6.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7.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修,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8.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领班主要职责:

1.结合本班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熟悉管辖范围内的防火重点和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器材配备情况,达到“三懂”、“三会”和“四能”。

3.每日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上报上级主管。

4.定期检查巡视管辖范围内的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和器材,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5.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本班人员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第十条总台服务员(消防报警系统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会看火情位置,会手动复位,能看懂打印出来的信息。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3.每日检查消防报警系统,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时要交接消防报警系统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发现火警要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宾馆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火灾应急演练。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3.牢记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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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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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生产检修单位在交叉作业中的各自安全责任,提高生产检修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检修的管理水平,避免因交叉作业引发事故,保证检修项目和生产检修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机械、设备免受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2.0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车间、车间内外承包、检修及协作单位。

3.0内容

3.1术语和定义

3.1.1凡一项作业可能对其他作业造成危害、不良影响或对其他作业人员造成伤害的作业均构成交叉作业。

3.1.2交叉作业的范围是指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的有关工作,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和干扰其工作的。主要表现在设备检修、设备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生产用电、其他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作业等。

3.2交叉作业的分类

A类交叉作业:相同或相近轴线不同高处的同时生产或检修作业。

B类交叉作业:同一作业区域不同类型的队伍同时作业或检修。

C类交叉作业:同一作业区域不同部门(车间)同时作业或检修。

D类交叉作业:同一项目由不同部门(车间)同时生产或检修。

3.3交叉作业的管理原则

3.3.1同一区域内各生产或检修方,应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工作条件和作业环境。

3.3.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生产或检修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具体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

3.3.3因工作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叉作业通知单)(附件),通知单一式两份生产或检修双方及部门各执一份双方确认签字;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动用设备、作业区域范围、需要配合事项。其中必须进行告知的作业有:设备(检修)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焊接(动火)作业、生产检修用电、材料运输、其他作业等。

3.3.4双方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作业的技能,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综合应变能力,做到“四不伤害”

3.3.5交叉作业双方检修前,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双方部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班长检修作业的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当生产或检修过程中发生冲突和影响生产或检修作业时,各方要先停止作业,保护相关方财产、周边建筑物及水、电、气、管道等设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生产或检修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检修安全和质量。

3.4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3.4.1双方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时,应在作业前对生产检修区域采取隔离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或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生产检修用具、用电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4.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焊接(动火)作业时,必须事先通知双方负责人,作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清除易燃物品时,应与焊接(动火)作业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上方动火作业(焊接、切割、气割)应注意下方有无人员、易燃、可燃物质,并做好防护措施,遮挡落下焊渣,防止引发生火灾。焊接(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焊接(动火)现场,作业证上签字负责人做好确认,不留安全隐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火灾。

3.4.3同一区域内的生产检修用电,应各自安装用电线路。生产检修用电必须做好接地(零)和漏电保护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各方必须做好用电线路隔离和绝缘工作,互不干扰。敷设的线路必须通过对方工作面,应事先征得对方得同意;同时,应经常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4.4生产检修各方应共同维护好同一区域作业环境,必须做到生产检修现场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必须有防垮塌,防滑、滚落措施)。确保设备运行、维修、停放安全;设备维修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派专人看守、切断电源、拆除法兰等),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

3.5各类交叉作业安全责任规定

3.5.1 A类交叉作业中,上部检修部门(车间)为责任方,其生产检修人员应为下部生产检修人员提供可靠的安全隔离防护措施,确保下部生产检修人员的安全,下部生产检修人员在隔离设施未完善之前不得生产检修。

3.5.2 B类交叉作业,由检修部门(车间)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生产检修前对各方做明确的安全交底,着重明确各方责任、安全责任区;确定防护设施的维护与完善。各方必须严格按交底执行。

3.5.3 C、D类交叉作业双方各部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3.5.4交叉作业的各生产检修队伍在作业前必须对员工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教育,并做有针对性的分项、分工种、分工序的安全技术交底。各单位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指导员工工作,及时纠正员工的违章行为。

3.5.5 公司各级部门、人员均有权对各类交叉作业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生产部,由生产部向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于接到通知书后仍然不按期落实的生产检修单位,立即将其停工,按严重违章处罚。

4.0罚责

本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违反以上标准的,给予50--5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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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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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xx《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应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规定的品种。

2、不得因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因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3、采购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等食品添加剂包装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条的规定。

4、购入食品添加剂时,须索证索票并登记台账。应索取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须取得省级质监部门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5、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罂粟壳、离弃信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信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6、面点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应严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超标;应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防腐剂。

7、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国。使用食品添加剂应配备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定位存放、并上锁,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不得与非信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8、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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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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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及施工内容: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施工地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陕西省劳动安全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 施工安全和用工安全管理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

一、施工安全管理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对上级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及时向乙方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场所。

3、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指导责任。

4、由甲方监督乙方技术人员向入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涉及行车安全或其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施工,其安全教育培训由甲方负责;在营业线附近或涉及行车安全的施工其安全防护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管理和用工管理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对乙方出现严重安全隐患,甲方管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待整顿合格后方能继续施工。

7、作业现场发生安全隐患的,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负责督促整改,保证施工安全。乙方因违反安全生产、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甲方有权依照安全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该罚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安全管理标准加强现场管理,积极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及行业依法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2、乙方行政负责人是乙方安全施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乙方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规定设置专(兼)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管理。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等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甲方,整改后方准施工。

3、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必须制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并征得甲方技术、安全部门审核同意。其安全技术措施费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给施工作业人员(含雇用民工)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对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负责对作业人员(含雇用民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严禁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和发生责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7、在铁路站区或铁路线路附近施工时,乙方必须遵守铁路安全管理规定,服从铁路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安全。

8、乙方作业现场发生安全隐患的,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负责督促整改,保证符合施工安全。乙方因违反安全生产、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甲方有权依照安全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其罚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9、凡属乙方出现安全规定或其它未遵守执行甲方规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经济处罚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0、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责任人承担责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11、因乙方违章或违法施工发生人身、行车、工程质量事故或铁路运输设备损坏的,其责任及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负担。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2、因乙方违章或违法发生人身事故的,乙方直接负责伤亡者家属的接待和善后工作,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调查清楚后由责任方承担。

二、用工安全管理

(一)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不与雇用人员签订任何劳务用工合同或发生经济支付关系。

2、甲方发现乙方雇用人员年龄不符合规定、身体患病或患有其他疾症等不符合雇用条件的雇用人员,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辞退。

3、甲方配合乙方对雇用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是独立承担法定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乙方行政负责人是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包括雇用人员)的第一管理责任人,对乙方所有工作人员、作业人员精神状况、技术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负责。乙方雇用民工必须是由劳务中介机构或自行雇用,

2、乙方雇用人员必须是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年满18—59岁以内的人员,同时身份明确,有合法证件,集体雇用人员要有原住址的相关证明。

3、严禁雇用未成年人、有职业禁忌症状或不适应施工现场安全作业的老、弱、病残者当雇工。

4、从事尘毒或有害作业的雇用人员,在雇用前和解除雇用合同后必须进行体检,确定是否有职业病患。

5、本着“谁雇用、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乙方雇用民工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雇用人员发生伤亡时,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解决、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三、施工安全风险保证金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发生下列情况的,其罚款在施工验收结束后从结算款中扣除:

(1)现场存在安全隐患被上级机关查出的,每件扣100--300元;

(2)被路局发放安全监察通知书的,每份扣200---500元;

(3)被公司发安全检查指令书的,每份扣100---200元;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方安全隐患的的经济处罚。

2、发生责任事故的,不返还施工安全风险保证金。发生责任事故后,施工安全风险保证金不够扣除的,其余罚款在工程清算中扣除。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工程承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交存施工安全风险保证金。

乙方对甲方的考核处罚有异议的,有权提出异议。 具体办法按照公司《安全质量考核异议问题复议办法(试行)》,执行。

四、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协议在生效期内,如果双方还要增加其它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工程完成后(含因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而延长至该工程施工实际完毕的期限)本协议自行解除。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甲方负责管理施工任务的责任分公司保存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工程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经 办 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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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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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要求

1、现场积极配合业主,遵守业主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本规定所称用火作业,是指施工作业的动火主要包括;

(1)气焊、电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磨光机、砂轮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管线、铁锤击打物件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灌区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2、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3、用火作业活动实施前,应按照要求,做好作业任务与危险环境及条件、风险控制措施的观察识别和确认工作。

二、分工与职责

1、班组安全员负责用火作业的专业安全监管。

2、安全管理员是用火作业的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检查用火作业的方案及其措施的落实的情况。

3、安全部长负责督促指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用火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的工作。

4、项目总工负责制定作业方案及工艺吹扫处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5、用火作业人的职责

(1)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

(2)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用火”的原则即没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用火。

6、用火监护人的职责

(1)用火监护人应有岗位操作合格证;了解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设备状况,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又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2)参加业主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用火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后由安全监督部门发放《用或监护人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3)在接到《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技术人员和现场负责人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监火时应佩戴明显的标志,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确需离开时,由监护人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暂停用火。

(4)发现用火部位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用火;当用火人不执行“三不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立即停止用火作业,并向单位报告。

三、用火作业分级

1、用火作业特级包括;带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在运行的液化气罐区防火堤内。

2、一级用火作业包括;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和有毒介质的泵房。可燃气体、燃液体和有毒介质的装卸作业区

3、二级用火作业包括;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和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包括操作室、变配电间、办公室)。

4、除特级、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其它各类临时用火为三级用火。

5、改扩建等项目的用火,必须有安全技术人员在《用火作业许可证》备注栏目中注明并签字,五级风以上禁止露天用火作业。确需用火作业时,用火作业升级管理。

四、《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1、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用火作业前,应由用火单位安全技术人员、单位负责人、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对该项目是否采用用火方式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凡有其他非动火安全方式首先采用。

2、针对作业内容、作业对象、作业环境和作业过程的所有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

3、特级《用火作业许可证》(见附表)的办理,用火单位安全技术人员、业主负责人、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落实用火安全措施后,上报业主主管领导,由生产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签发后方可用火。

4、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由安全技术人员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安排用火化验分析;用火所在单位安全技术人员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落实用火安全措施后,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由生产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签发后方可用火。

5、二级、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由安全技术人员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安排用火化验分析;用火所在单位安全技术人员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落实用火安全措施后,上报业主主管领导,由业主生产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签发后方可用火。

6、用火安全措施的确认,需在与本次有关的主要安全措施对应选项内划“√”,业主安全技术人员确认签字;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确认签字;

7、施工用火作业涉及到其它管辖区域时,“相关单位意见”一栏由双方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各派一名用火监护人,按用火级别进行审批后,方可用火。

8、在盛装或输送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有毒有害介质或其他重要的运行设备、容器、管线上进行焊接、钻孔或堵漏作业时,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对施工方案进行确认,对设备、容器、管线上进行测厚,并在《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9、作业结束后,用火人和监护人以及参与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用火所在安全技术员组织对用火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在“完工验收”一栏签字。

10、《用火作业许可证》时效,特级、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12小时。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5天。

五、用火与监护范围

1、特级、一级、二级用火;限一处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一名监护人。

2、检修期间二级、三级用火;限一处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一名监护人可同时监护同一区域内,同一作业面直线距离不大于15米以内的用火,最多不准超过3处。

3、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用火时,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不准超过3名用火人。

六、用火作业安全措施

1、施工单位、业主、安全监护人,应对用火作业活动进行全程监控、监护。

2、在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和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符合规定要求的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间隔时间超过30分钟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

3、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动可不动的用火一侓不动,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特级、一级用火。

4、各级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督促用火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

5、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化验室应尽可能缩短采样分析时间,为用火作业创造条件。

6、检修装置在彻底撤料、吹扫、置换、分析合格后,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7、装置停工吹扫期间,严禁一切明火作业。

8、用火作业前应清除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距用火点30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10米内严禁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作业。

9、新建项目需要用火时,施工单位提出用火申请,由用火地点所辖区域领导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指派用火监护人。

10、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安全监督部门和消防部门的各级领导、专职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反规定用火作业或危险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用火。

11、受限空间进行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时,不允许同时进行刷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它可能散发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作业。

12、再受限空间内进行刷漆、喷漆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它可能散发易燃气体、易燃液体作业时,使用的电气设备、照明等,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同时必须进行强制通风,监护人佩带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随时监测,当仪器报警时立即撤离作业人员。

13、用火作业相关安全措施

(1)特级、一级、二级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洞、井、沟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米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露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2)拆除管线的用火作业,查明内部介质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3)用火作业前,检查电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用火工具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使用气焊、气割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用火点间距不小于10米,不得在烈日下暴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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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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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水罐是吊运高温金属熔液的容器,在运转过程中,要求百分之百的可靠性,特制订本规定:

(1)罐耳轴与吊车钩板应保持有润滑油(纳基黄干油或二硫化钼润滑脂),严禁干磨。

(2)钢水罐装高温金属熔液时,不能装得过满(距罐沿约400mm),以免熔液溢出烧坏罐体及耳轴。

(3)严禁在罐体或耳轴上乱[割乱焊,严禁用重锤或其它重物在罐体、耳轴上碰撞或敲打。

(4)罐体或耳轴表面有裂纹和明显伤痕以及耳轴磨损超过名义直径的9%(35mm)者,该罐应立即停止使用。

(5)罐嘴、罐皮、罐沿不得挂钢、挂渣。

(6)罐皮厚度烧损超过50%者应更换。

(7)经常检查罐耳轴周围的焊缝,有无裂纹及开焊情况。

(8)钢水罐由浇钢车间负责,并对罐耳轴及吊车板钩抹油;发现罐体及耳轴变形、裂纹、开焊等应立即报设备科鉴定处理。

(9)设备科每季度组织一次相关人员对罐及耳轴的全面检查,每年联系钢研院做一次耳轴超声波探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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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施工安全管理保证书

范文类型:保证书,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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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主住宅如需装修,须填写装修审批表向小区管理处提出申请,同时提供装修项目、装修平面设计图、及复印件,经管理处同意方可进行装修。

二、装修施工队进场前,需到管理处办理进场装修手续。施工队需提供施工单位有效证明、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指定施工责任人(联系人或通信方式),装修时需动用电或烧焊则需施工人员的相关证件(电工证、焊工证、动火证复印件)。经管理处同意后办理临时出入证(交纳出入证工本费及管理费,每证5元),方可进场施工。

三、业主要保证按装修审批同意的内容及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特别是不能破坏原建筑主体结构及外立面不得有造成危害大楼安全和影响邻居正常生活的情况(如渗漏、墙体、地板开裂、穿孔等)。如有发现,业主应无条件给予维修,严重违反则由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四、不改动进、排水管、排污管的原走向和位置,不封闭进、排水口和排污管的检查口,如有影响进、排水、排污管道畅通、影响今后检修和维护,业主则无条件负责排除、维修及恢复原状。

五、不得乱接公共电源和水源,业主住宅电表前、水表前未经管理处书面同意,严禁改动,烧焊动火前要注意安全,做好放火措施(施工时要配备一个标准3公斤以上的手提灭火器),违者造成后果严重,业主无条件负全部责任。

六、业主住宅装修时间定为: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装修工程期间,要确保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非施工时间不得有施工噪音,施工杂物及物件不得高空坠落,不得往楼内外及公共场所乱抛余泥、垃圾,在公共场所遗留的余泥、垃圾及杂物业主要负责清理干净。违反规定管理处第一次给予口头批评及送违章通知单,第二次违反则发出扣罚施工违规通知单。每项、次扣罚施工押金50元整。经劝阻二次无效,第三次继续高空坠物罚施工押金500元。

七、使用电梯运送施工材料、垃圾其高度不得超过2。3米,重量不超过1500公斤。垃圾搬运应用包装袋密封,不得随地遗留,并听从管理人员指挥,按指定地点堆放,每次杂物、垃圾当天要即时清走,违者扣罚施工押金50元,搬运材料及清理杂物时应文明工作,不得损坏电梯设备及立面材料,不得碰、损公共墙体立面,违者业主无条件进行维修及恢复原状。

八、工时如有违反,小区管理处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直至禁止施工。对违反条款的行为所造成后果,业主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九、业主交纳的施工押金在工期完成后,业主使用三个月后并证实未因施工质量而影响其它业主条件下,凭施工押金收据到管理处取回押金本金。

十、此保证书由业主、管理处各执一份,签字确认后生效。

业主(签名):

施工责任人(签名):

管理处(签名、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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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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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要求。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

二、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布、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饮具等。

三、供顾客自取的调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四、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五、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触客人餐具。

六、客人用的小毛巾,必须及时回收清洗消毒,最好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七、食品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

八、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九、茶杯、酒杯等不得用台布或抹布擦拭。

十、备餐柜内不得放置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台面、地面等的清扫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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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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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总则

为保护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提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在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3.0职责

3.1全体员工都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责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负责此制度的执行;

3.2安全监督员负责安全监督、检查;

3.3公司综合部负责此制度的执行;

3.4安全领导小组监督此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的培训、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0内容

4.1安全事故管理范围

生产安全(包括特别设备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厂区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产安全

1)焊接人员进入工作操作前,必须佩带防护面罩、眼镜、手套;操作前检查电源及氧气瓶阀门;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

2)筛松、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须佩戴防尘面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3)叉车司机须持证上岗,严禁在生产区行驶超过5km/h;严格按照叉车操作规程工作;

4)使用货物周转车的跟车人员,必须与车体保持0.5米的车距;

5)酸洗员工在工作前穿戴好防护围裙、口罩、手套;女员工长发隐于帽子内;使用工具归位正确、摆放整齐;

6)起料、溢流班组在攀登工作用梯时,严禁漫不经心东张西望,应手扶稳、脚踩正;平台操作员严禁工作期间倚靠、攀爬铁栏杆。

7)锅炉员工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8)使用空压机、水处理加力罐人员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9)具体岗位安全管理参照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4.1.2用电安全:

1)严禁在车间内用生产用电充电动车电池;

2)保持电气设备整洁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扳开关;

3)电工持证上岗,变、配电室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4)电器设备维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送电和验电操作规程,未经配电室认可,一律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外)

5)若发现电路故障(漏电、保险丝熔断、电线绝缘损坏、控制失灵、电机损坏等),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检修,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1)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文明驾驶。不超速、不酒后、不疲劳驾驶;

2)上、班骑摩托车,、电动车的员工必须防护齐全、戴头盔;

3)员工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驾驶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

4.1.4消防安全

1)严禁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严禁个人使用或破坏各种消防设备(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等)

3)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和熟知存置位置;根据火种能明确使用相应的器材:油类及化学物品可干粉、清水泡沫、二氧化碳灭火器;电器类使用二氧化碳、卤化烷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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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办公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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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用电管理

2、目的:建立用电安全规定

3、执行程序:

3.1、电气运行安全:

(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3)、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4)、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5)、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6)、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7)、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8)、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9)、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3.2、接地装置的规定:

(1)、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

(2)、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

(3)、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

(4)、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

(5)、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

(6)、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

(7)、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3.3、静电接地的要求:

(1)、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

(2)、露天放置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值不宜超过10欧姆。

(3)、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得于大30米。

3.4、防雷接地:

(1)、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

(2)、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

(3)、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

(4)、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5)、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

(6)、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

(7)、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

(8)、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

(9)、独立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10)、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作业,不得已而紧急抢修

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1)、变电所必须制订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其中明确规定。

(12)、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距离。

(13)、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4)、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15)、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严禁以手随便触摸。

(16)、未经试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17)、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8)、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为15米、10KV以上为30米。

3.5、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规定:

(1)、各部门需要铺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先填写“临时接线申请单”。

(2)、“临时接线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填写,安装人和使用保管人一定要本人亲自签字。

(3)、“临时接线申请单”由安全环保部门批准,使用期限为一星期,超过一星期的,要办理延期手续。

(4)、使用临时线路一定要在“临时接线申请单”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不得超时。

(5)、经审批同意铺设的临时电气线路,应执行本厂“电器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6)、临时电气线路应由持证电工架设安装,电工凭“临时接线申请

单”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架设。

(7)、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

(8)、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线路不应架设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与水管、蒸汽管、门窗等应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设在户内离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户外不低于3.5米。

(9)、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3.6、移动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

(1)、移动电动工具包括: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移动水泵、震捣器、电焊机等,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

(2)、移动电动工具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检查内容有:电动工具本身有3.9、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规程:?

(1)、在检修500V以下线路的各种电动机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a)、拉开开关与断路器,将电动机从线路电网中断开。

(b)、待电动机完全停止后,在配电盘对应的开关操作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c)、经测验确证无电后,摘除辅助线路上的保险丝。?

(2)、在靠近6KV及以上设备作业时,须注意下列各项规定:? (a)、带电体只允许在工作人员的任何一面,如两面都有带电体,禁止作业。

(b)、带电体与工作人员的距离,无论伸手或挥动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

(3)、在转动的设备旁工作时,应注意在转动设备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及挥动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

4.10、电气安全用具有关规定:?

(1)、绝缘手套每6个月试验一次。?

(2)、高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为1分钟。低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25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3)、绝缘靴每6个月试验一次。?

(4)、绝缘靴定期试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

(5)、高压验电笔每6个月试验一次。6-10KV试验电压为40KV;20-35KV试验电压为105KV,时间为5分钟。?

4.11、行车检修规定:

(1)、检修行车时,一定要由指定的梯口上车或用升降平台。严禁走轨道、钢梁等,如必须走钢梁时,须有人警戒,由被修理行车的操作人员作监护,并应同时办理许可证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携带的检修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大型工具须用绳子作上下传递。

(3)、传递工具物体时,防止碰撞在行车磨电道上。?

(4)、不准由一台行车向另一台行车跨跃(指有两台行车的地方)。?

(5)、工具使用完毕后,须检点清楚,放入工具袋内随人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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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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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器设备的安装、修理,应由电工人员按照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非电工人员不准擅自安装、修理电气设备。

2.电动机不能超负荷运行,电压不能过低,要经常维护保养,防止匝间和相间短路、碰壳和电刷火花。 转动部位要经常加油,保护清洁润滑。连续起动次数不能超过3-5次。

3.变压器应安装在单独的房间内,房间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变压器底部要有贮油槽和排油沟。槽内应垫卵石。室内要保持干净,不准存有无关物品。

4.电线不能超负荷使用。在有易燃易爆可燃液体、气体和大量可燃粉尘的场所、暗装电线应穿管保护。如用钢管时,管口应有和橡皮圈衬垫。陈旧老化的电线应及时更换,不准将电线缠绕在铁钉上或用铁丝牵拉。

5.配电房要保持清洁,配电盘的设置要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配电盘上布线要整齐,接头要牢固。

6.电闸刀盒要保持完好,不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7.电加热器具,如电炉、电烫斗、烘干灯泡等,在使用时要有人看管,用完后要立即切断电源。

8.照明灯具距可燃物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准用纸做电灯罩。

9.避雷设备、防静电装置的接地导线每年要进行一至两次的检查测试,电阻不准大于10欧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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