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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条例【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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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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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增强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持续改善,保障健康安全”的方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新员工、合同工、临时工);

2.2外来人员(外单位来公司业务联系、施工、培训、学习等);

2.3转岗、顶岗、脱岗人员。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新员工、临时工入厂一级安全教育;

3.2综合管理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一级安全教育;识别、计划并组织实施专项、日常安全培训教育;

3.3行政部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一级安全教育;识别、计划并组织实施消防、保卫、交通运输培训教育;

3.4各生产单位负责对新员工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协助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行政部进行安全培训教育;识别、计划、组织进行本单位安全培训教育;

3.5各生产班组负责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上级部门实施各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6财务部负责保障教育资金的落实。

4资料:

4.1入企业教育

4.1.1一级安全教育

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综合管理部、行政部对新入厂员工进行一级安全教育,教育资料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相关事故分析、安全注意事项以及职业卫生防护知识等,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单位。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4.1.2二级安全教育

由各单位第一负责人负责,教育资料包括:厂安全生产制度、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相关事故教训、安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工段、班组。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4.1.3三级安全教育

由班组长(工段长)负责,教育资料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生产设施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职责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预防措施、相关事故案例、安全设施装置、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器具)消防器材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4.2特种作业教育

4.2.1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特种作业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务必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4.2.2特种作业人员须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4.3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人员教育培训

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务必进行有关安全培训,经所在地设区的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4.4变更培训

各单位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作业。

4.5事故教育

凡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公司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4.6大修或关键、重点部位检修前教育

各单位在大修或关键、重点部位检修前,各单位要组织并实施相关人员的专门安全教育。综合管理部进行监督检查。

4.7转岗、顶岗、脱岗人员教育培训

员工转岗、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6个月以上者,务必由厂、班组进行相关资料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8外来人员培训

4.6.1外来施工人员务必经综合管理部和行政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资料包括:公司生产特点、相关制度、相关规定、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救援等资料,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发放入厂证。

4.6.2外来参观、学习、业务联系人员,须由相关单位进行相关安全制度、规定厂及注意事项培训教育。

4.9日常安全教育

4.9.1综合管理部协助公司安委会制定并实施公司级日常安全教育,教育对象包括公司级、厂级领导及安全员,教育资料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公司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典型案例讨论及其他相关资料。

4.9.2各单位组织制定本单位日常安全教育、班组安全学习计划,班组安全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所有人员务必参加,教育资料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公司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厂安全规章制度、典型案例等相关资料。

4.9.3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定期参加班组安全学习,综合管理部和生产厂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状况,在活动记录上签字。

4.9.4公司安全培训是全员培训,任何人缺席均需进行补培训。

4.10安全培训教育管理

4.10.1公司各部门要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档案,记录培训时间、资料和考核结果。

4.10.2公司、各单位要根据生产需要,确定培训目标,指定培训计划并实施,培训计划变更要有记录。

4.10各部门要对培训教育方式和效果进行评价,确定是否到达培训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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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安全检查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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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安全检查制度

一、消防安全检查务必坚持上下结合、自查与抽查、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原则,防止图形式,走过场。

二、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由社区居委会安全管理员负责,并要有检查记录。

三、社区居委会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务必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

四、国家规定的节日放假前,要组织进行安全大检查,个性是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存在隐患未整改的部位、特种设备要加强监督,落实防范措施。

五、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督促排除隐患;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落实职责人,明确整改时限;需要协调处理的及时上报。

六、在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立即进行排除;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停止日常工作并向街道安委办报告。

七、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有关职责人要按整改要求抓紧整改;凡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而导致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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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汇报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1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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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批示精神,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开展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我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迅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党政重视,全面部署

我区历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20xx年的安全生产“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刘小军书记、胡斯平区长批示指示成立区委督办、区政府督办联合督查组,针对“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了两轮专项督查;20xx年1月6日,我区召开全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会,胡斯平区长强调,要突出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部门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全力以赴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切实维护安全有序的发展环境,为全区人民营造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20xx月2日9日,我区召开20xx年安全生产暨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胡斯平区长与各单位现场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他强调“安全工作,人命关天;工作再忙,安全不松”,他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理清工作思路,扎实做好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着眼当前重点抓落实,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xx年12月30日、20xx年2月6日、20xx年2月12日,我区先后专题召开3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庄惠达副区长对全区的消防安全工作作了专题部署。

(二)制定方案,明确要求

我区制定下发了《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高规格部署,要求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十一个行业领域都制定具体行业岁末年初大检查工作方案,对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同时要求,各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明确班子成员“联企包村”的安全生产督查责任。同时,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务必使安全生产检查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情况

区委、区政府要求各镇街、各部门要组织学习和贯彻中央和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市安全生产会议部署,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规划。

为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我区制定下发了《关于区党政领导到各挂点镇(街道)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区党政领导班子在岁末年初期间,先后前往挂点镇开展2轮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20xx年12月31日,区委书记刘小军率队到平潭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针对农村治安、道路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实地勘察并作出了关于农村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20xx年1月14日,书记又率队到镇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场检查了2家工商贸企业和1家集贸市场,并就镇隆镇的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方面召开了现场工作会议,研究谋划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20xx年2月10日,书记还前往淡水街道开展人员密集型场所专项检查,就抓好人员密集型场所的安全工作提出指示要求;20xx年2月9日,胡斯平区长带队前往淡水街道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状况,就抓好岁末年初安全工作提出指示要求;20xx年1月6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郭三潮率队到镇隆镇检查劳动密集型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并要求落实好岁末年初安保工作各项措施,营造良好治安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20xx年1月12日,常务又率队到沙田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机抽查了3家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状况。20xx年2月5日,常务再次到沙田镇开展人员密集型场所安全生产检查;20xx年12月12日、20xx年1月8日、20xx年2月8日、20xx年2月11日,庄惠达副区长分别前往淡水街道和秋长街道开展4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亲自督导全区消防安全工作。截至目前,区党政班子领导均先后带队前往各镇(街)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三、专家全程跟踪,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为确保全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我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排查整改事故隐患、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为目标,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组成专家检查组,深入到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中去,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优势,为安全生产献计献策,充分利用好专家这个政府安全监管机构的参谋和助手,准确定位、查摆隐患,直击问题,切实整改,提升安全监管领域技术支撑。岁末年初期间,我区共聘请专家200余人次参与检查。

四、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回头看”

在20xx年的“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我区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456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2119家(处),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明查暗访90次,共排查隐患1442项,责令停产整顿企业28家,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企业2家,移送司法机关2人,奖励举报1人,执法处罚罚款104.9万元。为巩固“八打八治”工作成效,区政府在《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要在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对我区安全生产“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自查自纠大检查进行检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五、包干排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为深刻吸取佛山市顺德区“12.31”气体爆炸重大事故、广东梅州“2.4”道路交通事故和惠州市惠东“2.5”火灾事故教训,贯彻落实2月6日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安全生产检查落地、落企,区安全监管局班子成员带队前往各镇(街)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整治、大教育、大包干,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型场所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全区各乡镇党镇班子成员也纷纷带队,前往各自分管村(居)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整治、大教育、大包干”行动,全面排查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安全隐患。同时,各级各部门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到当前工作的重要议程,动态监测,及时召开班子会议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动态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全区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不遗余力,在本行业领域开展网格化大排查、大整治,牢牢守住了安全生产防线。

六、部门联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初见成效

岁末年初以来,我区各镇(街)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区的统一部署,有序开展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共组织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组200多个,出动执法检查人员9939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3000家次,发现安全隐患1212处,整改隐患900多处。

(一)道路交通方面。针对节日特点,交通部门及时制定了专项检查方案,并由领导带队重点检查客运站和货物运输公司相关情况。根据企业性质,突出检查重点。路面执法方面:共出动人数508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21辆次,共查处各类违章188宗,其中:班车违停越线57宗,非法营运蓝牌车2宗,超限超载57宗,卸货1561.37吨。运输企业方面:检查运输企业35家,102人次,排除一般安全隐患 87处。

(二)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方面。一是聘请专家对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为期一周的专项检查,对企业生产车间、贮存库房等场所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建议,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岁末年初期间共排查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8家,下发限期整改指令8份,排查出隐患61处,其中4家企业已对提出的24项问题隐患完成了整改,其他正在整改中。 二是联合公安部门,对全区80家烟花爆竹经营门市开展2轮地毯式的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炮、非法储存和非法代销等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做好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台账,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截至目前,检查烟花爆竹经营门市119 家(次);发现并整改隐患64处,下发整改指令书22份,下发先行登记保存记录决定书3份,已复查的企业合格率为100%。

(三)建筑施工方面:组织开展了3个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20xx年年终施工安全、20xx年春节节前和建筑消防专项检查),组成9个检查小组,共出动检查人员695人次,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39项次,现场整改100宗,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300多宗,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88份,并及时组织开展复查,责任到人,实时跟踪监督,整改率达90%以上。

(四)消防安全方面。区公安消防部门多次联合治安、派出所、安监、工商、文广新等部门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全区的商场、酒吧、超市和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型场所进行检查,对各类严重消防违法行为,一律从重处罚,该罚的罚、该拘的拘、该封的封、该停的停,实行“零容忍”。自行动开展以来,大队共检查单位153家,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00多人次,发现隐患144处,临时查封单位2家,责令三停单位1家,有效维护社会的消防安全稳定。

(五)油气管线方面:以油气管道企业为隐患整改责任主体,加强各镇(街道)属地管理,对全区燃气管线全面开展复查,督促落实整改。共开展检查13次,出动检查人员40人次,排除油气输送管线安全隐患26项。

(六)旅游安全方面:旅游部门切实组织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旅游企业(星级酒店、旅行社、A级景区)是否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岁末年初期间,共组织开展了3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旅游企业87家次,出动检查人员228人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企业7家,已全部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目前企业正在整改中。

(七)非煤矿山方面:对全区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全面的排查,共检查非煤矿山1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55人次,发现隐患3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八)特种设备方面。为确保全区人民欢乐、祥和、平安过节,我区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检查列入重点监控范围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器械、大型游乐设施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等特种设备。岁末年初期间共检查大型游设施使用单位4家,游乐设施12台套。车站1家、商场6家、医院3家,检查电梯共84台。气瓶充装单位5家。其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7家,检查锅炉26台,电梯442台,压力容器96台,起重机械40台。出动执法人员162人次,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52份,对6宗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立案处理。有力保障了我区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区水务、林业、电力、农机等部门也采取了一系列行动,切实切实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强化宣传,提升群众安全意识

一是举办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今年1月以来,我区举办了1期一般行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人员100多人。二是充分利用媒体开展宣传。1月份以来,我区在报刊上开设“狠抓安全生产 建设平安惠阳”和 “平安惠阳”2个安全生产专栏,刊登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方面的稿件共计21篇。开设“惠阳新闻”、“今日惠阳早知道”2个微信平台,共刊发新闻稿件+安全提示12篇。区安监局官网微博发出安全生产相关信息90余条,有效地向社会传递安全生产知识。三是通过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入场入户宣传节日安全知识,发送安全宣传信息等方式,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注意安全的氛围。岁末年初期间,共入厂入户宣传安全生产知识300家(次),派发安全生产宣传手册13300多份、发送相关安全宣传信息400多条。认真督促安全生产,倡导关爱生命,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的思想意识。四是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宣传。我区在电视台上播放烟花爆竹禁燃宣传教育片,引导群众在节假日期间正确燃放烟花爆竹,确保安全。

八、强化值班值守,扎实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岁末年初期间,区安委会各单位节假日均取消了休息,全力奋战、共同坚守在安全监管监察岗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也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格按照《惠州市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置制度》的要求做好了应急处置工作,对值班值守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如实按程序报告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九、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来,我区将继续紧绷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这根弦,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密切关注着力8个密切关注:一是密切关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三吧三场:酒吧、网吧、影吧、市场、商场、广场);二是密切关注废品回收站(厂)安全检查;三是密切关注城中村、烂尾楼安全检查;四是密切关注企业节前停产检修及节后复产安全检查防范情况;五是密切关注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秩序;六是密切关注交通运输安全检查;七是密切关注燃气的安全使用及管理;八是密切关注值班值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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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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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领导小组及驾驶员安全生产会议。

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和安全监督管理小组安全会议

每一个月召开一次,负责人主持,全体领导小组人员和安全监督管理小组人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会议主要内容: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审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在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审议企业的重大事故,审定并通过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和通报等。

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队长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驾驶员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一次,时间定为每月的25日,由公司召集,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公司全体驾驶员。

会议主要内容:总结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措施;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和决定;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任务和事迹;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会议记录由队长进行。

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由公司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公司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相关要求

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

到允许。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每次安全会议都要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召集单位、主持人、会议主要内容、处理结果、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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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第二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报_工作汇报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建筑,生产,全文共 1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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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报

按照安顺市建设局的工作安排和部署,紫云自治县建设局于5月5日-5月7日、6月5日组织人员对全县辖区内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两次大检查。5月5日-5月7日配合教育部门对在建的7个教育工程进行检查,要求限期整改的工程项目4个;6月5日对县城周边的5个在建工程进行检查,要求限期整改的工程项目3个。从检查情况显示,各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有了进一步加强,多数工程项目部对安全生产比较重视,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得力,安全隐患基本得到消除。通过检查,同时也发现少数工程项目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对这些问题我们已采取措施正在进行整改。下面就这次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建立情况

从这次检查,我们发现全县在建工程项目的大多数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有了进一步重视,先后建立健全了各项责任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制度、安全防护及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企业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以及危害性较大的分部分项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等,这些制度建立后,多数施工企业都能认真抓好落实,并定期组织检查落实的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再抓落实。由于通过制度落实抓安全生产,使不少安全隐患得到了及时消除,确保了安全施工无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得到了安全保障。

二、施工现场安全设置情况

在建工地多数都设置了大门,也设有小门,门头有企业标志、两侧有安全标语、在进门处悬挂安全标示牌;2、临时性设置:施工场内设有值班室,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的办公室;3、围档:有些工地实行了全封闭围档作业,围档不低于1.8米,临街面还书写了宣传标语;4、施工用电:多数工地都对用电进行规范设置,线路基本整齐,乱搭乱挂现象有所减少;5、临边防护:通过第一季度的检查,多数建筑物的临边都设有防护栏杆和踢脚板;7、材料堆放:材料能分类堆放,摆放基本整齐;8、监理履责情况:发现安全隐患能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从这次安全检查的情况来看,在安全生产上虽然比过去有进步,但对照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与要求相比仍相差一定的距离,有待今后进一步加强管理、强化措施,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有个根本好转。通过这次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安全意识仍较淡薄。特别是少数建筑企业的领导,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表现在对安全设施投入上打折口,采取能省则省,能少则少,能变能变的手法应对安全生产经费上的投入,对安全生产仍抱有得过且过的侥幸心理。

2、安全生产管理不严。少数建筑企业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检查无定期,且次数少,发现安全隐患处理不及时。

3、安全设置不规范。表现在有的工地不围档作业,更谈不上设置大小门,在施工用电上,少数工地的电线乱搭乱挂,有的甚至摆在地上,非常零乱,对临边防护也未按规定进行设置;少数工地的材料也未分类堆放。

鉴于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已引以高度重视和关注,为了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尽最大努力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1、根据这次检查的情况,对各施工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安全上存在的隐患用书面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并对整改后的情况由建设局组织进行一次复查,对整改仍不到位的,进行必要的处罚,接受处罚后仍须整改到位。

2、强化安全监管。每月定时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安全隐患在限期内仍整改不到位的施工企业,将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处理。

3、加大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工地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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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印刷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1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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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制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各部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范围:公司所有设备。

职责:公司所有部门及所有岗位员工

规程:

1、设备选购

1.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1.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工艺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1.3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2、设备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2.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2.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2.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设备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3.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3.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确定设备“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3.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4、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4.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4.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4.2.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4.2.2设备、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4.2.3做好设备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4.2.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状况良好。

4.2.5建立设备保养日志,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4.2.6保持设备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5、设备检查制度

5.1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组织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计划修理工时,完工时间,准备配件材料及维修所需工具等。

5.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并上作好记录。

5.4每年定期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6、设备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6.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6.1.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6.1.2设备己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6.1.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6.1.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有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在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6.1.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的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按照设备报废规程申请报废。

6.2设备报废手续

6.2.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部确认并签署意见。

6.2.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部审核,经副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办理报废结算手续。

6.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6.3.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6.3.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行。

7、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记载设备一生全过程的状态。按照设备选购,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管理表格记录,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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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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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 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 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 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 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 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 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9) 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0) 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 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

(1) 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 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 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详见机构表)

4、 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 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 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 各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 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或安全员,并迅速予以排除。

10、 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部门、车间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培训才能上岗。

11、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含厂内机动车)的员工,需经有资质的培训单位进行和考试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该项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四、 工程、设备仪器

1、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性能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措施。

3、 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 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保护等级的技术要求。

4、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5、 凡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的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称三同时)。

6、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品质评价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验收 ,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备。

8、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通,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平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9、 有高压、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10、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的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需索赔并严加处理。

11、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厂区、宿舍施工作业时,须在保安处登记,需明火作业者须备案登记。

12、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有防火、防爆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13、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五、起重设备、电梯的安全

1、 签订起重设备、电梯订货、安装、维护保养合同时,须遵照区技术监督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2、 新购的起重设备、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起重设备、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技术监督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3、 起重设备、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起重设备、电梯使用合格证。

4、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起重设备、电梯移交时,除应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部门有关起重设备、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5、 负责管理起重设备、电梯的部门,要切实加强起重设备、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护、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带病隐患运行。

6、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起重设备、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技术监督局安全认可的单位。

7、 起重设备、电梯管理部门须将起重设备、电梯和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件副本报公司安全办备案。

8、 起重设备、电梯说明书中规定的安全注意事项要严格执行,更不能超负荷运转。

六、员工劳动安全和保护

1、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声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测。对超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和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3、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上报上级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做出治疗。

4、 禁止年龄未满18周岁的员工,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有害有毒的作业。

5、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办公室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各年间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6、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全办统一安排整改。

七、事故的处理和奖惩

1、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办组织评选安全生产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以表彰。

2、 对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 对事故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者依法论处。

5、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 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 立即向单位主管理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立即向公司安全办报告。

(3) 开展事故调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单位进行调查,于15-30天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 对事故有责任的人做出适当和处理。

(6) 对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员工。

6、 对于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已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 不执行有关制度规章、条例、规程自行其是的。

(2) 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无力的。

(3) 不接受主管部门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 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 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 廷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 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 擅动用“危险禁运”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 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 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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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安全生产职责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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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特大事故,避免和减少各类旅游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市旅服委、高新区管委对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要求,高新区旅服办和内各旅游企业签订以下旅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 目标

1.不发生企业职工责任死亡事故。

旅游星级饭店不发生宾客责任死亡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事故。

2.旅行社在组织旅游过程中不发生因组织不当造成游客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事故。

3.旅游景区不发生游客责任死亡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事故。

4.执行好《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社会综合治安事件。

二、责任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各旅游企业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要求,旅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有力。

2.建立健全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落实企业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职责。

3.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企业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原则,逐级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企业内部各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4.旅游企业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应对客人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并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5.开展多种形式的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按要求认真做好员工的安全知识、救护常识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积极开展公众旅游安全宣传教育,为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做出努力。

6.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要及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7.做好旅游安全生产的防范工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和旅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并适时进行演练,提高事故的预防能力。

8.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报告本旅游企业发生的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人。

三、 履约期限自签订本责任书至下年度签订责任书止。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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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供销社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报_汇报材料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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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报

8月12日23时30分,滨海新区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xx县供销社迅速深入贯彻落实、总理关于此次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县各级政府的紧急部署,于8月18日上午立即行动,在全系统重点开展行业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8月17日上午,供销社召开班子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就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省、市、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对全社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会上,罗万银主任强调,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一定要坚持长抓不懈。罗主任仔细分析烟花爆竹仓库、零售网点、农药化肥存储、运输、社有资产管理等方面都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他要求各股室对安全生产工作要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安全责任到位、要扎实细致地进行督查检查,确保供销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效地推进。

二、突出重点,仔细排查

按照省、市、县各级政府会议精神,我社成立了由主任罗万银为组长、分管领导秦万能任副组长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此次安全生产工作和治理行动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并抽调人员成立了两个排查整治工作组,由2名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实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一是开展系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组织人员深入下属企业,排查整治下属企业的农药、试剂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经营、废弃处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农药储存经营和实验室药品使用管理环节,按照农药管理要求及实验室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整改基础设施,优化人员配置,加强了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切实落实监管责任,规范试验及管理活动,确保了农药、化学试剂等危险化学品安全储存及安全使用。

二是开展烟花爆竹以及经营网点的专项检查。联合公安、安监等相关单位加强对烟花爆竹仓库的检查,按照烟花爆竹的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整改基础设施,优化人员配置,加强了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了烟花爆竹的安全储存及安全使用。同时,大力督促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规范存储行为。

三是深入灾后重建联系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8月19日上午,由县社副主任秦万能带队对xx县供销社承担灾后重建项目的下属企业进行安全督查,督查组深入建设工地和生产车间,认真听取企业负责人介绍,并不时询问了解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同时提出:安全是企业发展的生命所在。企业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注重精细化管理,在科学管理中落实安全责任,把安全生产当作当前压倒一切的工作来抓,做好自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的发生。

四是深入排查社有资产安全隐患,确保社有资产安全完整。

三、加大工作力度,抓好今后工作

为了进一步将供销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实、做到位,我们将在这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立足长远,在今后工作中持续坚持认真抓下去,切实做到长治久安。一是继续抓好宣传培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意识,做好安全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长效机制,严格执行,落实安全规程,确保安全生产。三是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进行整改,消灭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加强安全隐患的监管,督促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强化安全生产。五是继续完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一旦有事故发生,及时有效地处理好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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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汇报_工作汇报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运输,生产,全文共 11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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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汇报

根据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壤府办函〔20xx〕104号文件要求,从20xx年7月至9月底,在全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局高度重视,庚既制定相应的交通系统检查方案,现将此次检查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能扎实、有条不紊的推进此次集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股室成员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强化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全面将此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落实到具体的人头,对此项工作,做到了工作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为进一步做好我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提高全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意识,预防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活动要求,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在人口密集地、流动人口场所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驾驶安全驾驶教育培训,主要采取发放安全宣传资料、悬挂安全横幅、搭建安全宣传咨询平台,摆放安全宣传展板和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进行宣传,通过宣传,达到以事故推动宣传教育的目的。截止目前,共集中组织开展驾驶员安全学习培训1期,开展交通安全集中宣传1次,发送安全提示短信495条,出租车led滚动宣传32次,向驾驶员发放安全行车资料120余份。

三、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

在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活动期间,我局组织运管所对车站进行了安全源头检查,查找安全隐患问题,主要是对驻站人员是否履职进行检查、“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和“三品”制度执行力度进行检查、车辆的例检、二级维护工作进行检查,对gps动态监控系统执行力度和gps违章处罚记录进行检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都要求进行了整改落实,通过安全源头检查,切实将安全隐患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截止目前,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0辆次,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检查车辆380余辆次,处理违章违法行为20起,罚款5570元,强制下客18人,没收非法线路牌5张。

四、强化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汛期以来,我频繁受强降雨天气影响,导致部分路段交通状况多处存在安全隐患,给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影响。自开展此项检查活动以来,我局分管领导携相关股室负责人对全干线公路进行了排查,主要是针对沿线极易发生垮方、飞石路段、路基沉降、路面坑凼、边沟堵塞等灾害的危险路段进行排查整治,建立道路隐患排查台账,制定整治措施,对不能及时整治的,摆放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确保过往群众车辆生命、财产安全。截止目前,共上路巡查20天,排查公路地质灾害隐患42处、危桥2处,摆放安全警示标志标牌70余副。

五、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在开展交通运输安全检查活动期间

严格执行了24小时的领导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确保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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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宾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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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区所辖的查干湖渔场、新庙泡渔场、库里渔场和余热鱼苗繁殖场。

第三条、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开发区水产局负责本辖区的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各渔场负责。

第五条、各渔场应当设立渔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负责本场内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各渔场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必须符合安检标准,配齐消防、救生设备。

第七条、严禁渔业船舶超载、搭客、装载危险品。

第八条、严禁在大风、大雾、大雨等恶劣天气出船。一查干湖大水面三级风以上天气禁止出船。新庙泡、库里泡水域四级风以上天气禁止出船。

第九条、严禁酒后驾船,禁止穿拖鞋作业,进行渔业作业时必须穿戴救生衣。

第十条、渔业船舶系岸或锚泊,必须按规定配备值班人员,以保证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风、防火、防盗。

第十一条、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各渔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层层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

第十二条、各渔场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以上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各渔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在醒目地段设立安全管理的标语牌,做到警钟长鸣。

第十四条、各渔场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班,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各渔场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或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渔场都要组建安全检查员队伍,并且作用发挥得好。

第十七条、各渔场要制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机构和人员,备有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装备和救援物资。

第十八条、车、船在行驶中工作人员禁止打闹,生产船只必须按规定航线行驶。

第十九条、封冰期间禁止非管理车辆在湖面上行驶,(“冰雪捕鱼节”期间除外),冰上从事渔政管理、冬网作业的车辆要按本单位规定的时间、路线、区域行驶、严禁擅自行驶。

第二十条、各种车辆、船舶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驾。

第二十一条、对居民区和一些重要场所的安全防火设施要经常检查,电工要随时对辖区线路和各种用电设施进行检修,排除事故隐患。

第二十二条、各渔场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针对本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第二十三条、利用广播、宣传单、墙头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做到不在大风天倒灰及在户外吸烟动火,采取大风天升防火旗、传防火牌、张贴消防标语,柴草垛要远离场居民区,防止发生火灾火烧连营。

第二十四条、各渔场要做好防火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制订防火场规民约,组建巡逻队,建立值班值宿制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十五条、各渔场值班员及更夫要自觉遵守岗位职责,加强四防工作,发现险情采取积极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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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彬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生产安全事故举报奖励暂行办法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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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生产安全事故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增强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意识,及时查处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安监局为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及事故隐患举报事项的受理部门,具体负责全县举报事项的登记受理、结果反馈等事项。举报电话:029—34927337。

第三条 对下列事项,任何人均有权举报:

(一)不具备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未取得相应资质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

(三)存在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

(四)在生产经营活动或相关活动中发生的死亡、重伤、中毒事故(不包括由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事故单位或有关人员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的、隐匿不报或未及时、如实报告的。

第四条 举报人可以采用电话、书面等形式进行举报,也可以直接到县安监局举报。举报内容应详实具体,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证据。

举报实行实名制。举报人在进行举报时,应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住址等情况,以便及时与举报人联系。举报人要求保密的,举报受理单位和工作人员应为其保密。

第五条 县安监局接受举报后,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划分,确定负责调查处理的部门。负责调查处理的部门(单位)要责成专人对举报事项进行查证,调查工作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特殊的,经批准,可延至6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负责调查处理的部门(单位)对交办的安全生产事故及事故隐患的举报,应及时办理,并按规定将调查经过、事实情况、处理意见及结果等内容反馈至县安监局。

第六条 对安全生产事故或事故隐患的举报查证,经县安监局核查属实的,按下列办法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一)举报一般事故隐患的,奖励现金200元;

(二)举报较大以上事故隐患的,奖励现金200至500元;

(三)举报重伤、死亡事故或举报情节恶劣、影响特别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奖励现金500元至1000元;

(四)对同一事项,有两人举报的,对第一时间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对其他举报人给予表扬;两人以上共同举报的,共同给予奖励,奖金平均分配;

(五)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举报上述事项,不按此办法奖励。

第七条 对安全生产事故及事故隐患举报的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列支。

第八条 严禁虚假举报、恶意举报。对利用虚假举报骗取奖金的,责令退回所骗取的奖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有关镇、部门(单位)或个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安监、公安、监察、人社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中的事故隐患分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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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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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长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即要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场长开展安全工作,又要督促分管其他工作的副场长做好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应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费用:在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8)接到隐患整改指令后,应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

(9)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l0)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从业人员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l1)搞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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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生产经理岗位安全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经理,全文共 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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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项目部生产经营活动,代表公司严格履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并进行阶段性目标控制,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2。负责对施工项目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组织制定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3、负责协调处理项目部的内部与外部事项。

4、4、负责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办理工程设计变更、概预算调整、索赔等有关基础工作,配合公司做好验工计价工作。

5、负责对施工项目的人力、材料、机械设备、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建立成本控制体系,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分析与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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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企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2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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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在安全生产的工作中,要做好隐患排查。以下由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企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和外委施工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和辅助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职责权限。

一、公司总经理对所属各生产、建设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各分管矿(厂)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进度。公司其他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各驻矿、厂、处安监处(站)协助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第五条生产、建设单位将生产、建设项目、场所、工程发包、设备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生产、建设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有关业务部门报告。执行公司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监察部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业务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

第七条隐患排查与治理所需的资金由公司及二级单位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第八条安全生产隐患分级。

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矿(厂)、部解决不了,须经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科(队)、车间(工段)解决不了,须经矿(厂)、处解决的隐患。

c级:由科(队)、车间(工段)和生产业务部门可以解决的隐患。

第九条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

一、各二级单位每月一日前要将上月的a、b级隐患呈报公司安监部,并提出整改意见,经安监部确认安全隐患后,每月将隐患报表上报集团公司和地方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并负责督察治理进度。

二、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单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费用。

第十条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一、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公司总经理、矿(厂)长全面负责;分管经理、分管矿(厂)长、各级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对隐患要抓紧整改,做到五落实,既“项目落实、设备材料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责任落实”。

二、对于一般隐患,由各单位(车间、厂、科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隐患,要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 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单位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公司安监部及各驻矿、厂、处安监处(站)要对隐患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直至隐患彻底整改解决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一条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对隐患无防范措施的场所或单位,要坚决予以停产整改。

第十二条生产、建设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在xx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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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生产经理岗位安全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经理,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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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生产计划,系统制作并打印生产记录单,同时生成领料单,并将生产单和领料单交于生产班长安排生产;

2、组织协调解决生产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3、针对生产设备,有最小生产量的产品,跟销售协调,确保销售所有加工产品.不留有库

4、滞销品数量汇总,并和技术、销售讨论处理办法,减少滞销品数量;

5、监督生产设备和生产设施的运行状况,跟踪生产部门的技术改造和生产设施的改造;

6、跟踪、分析车间现场生产工艺的执行力和执行有效性,协调公司技术部门对车间现场工艺执行的指导和监督;

7、跟踪、分析车间产品过程品质的实现和监督的结果,协调公司技术部门,处理生产过程品质控制中的重大问题;

8、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和设备设施的利用率,降低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

9、规范和控制生产部门的费用标准,保障生产部门的费用支出的合理性;

10、编制公司生产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等管理性文件;

11、监督生产部门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12、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的工作技能培训,培养和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13、组织对生产部员工实施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统计生产人员的月度产量奖金;

14、每月统计生产数据,及时分析、总结,用于指导生产工作;

15、负责统筹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劳动防护、环境保护等专项工作;

16、负责内外部各项检查的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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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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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规定安全会议内容、形式和会议责任人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2、范围:班组以上部门

3、责任者:班组长以上人员

4、程序:

4.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知道、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2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4.2.1了解前段时间、前一班的安全、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等工作。

4.2.2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4.2.3通报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4.3会议形式和会议责任人

4.3.1班前、班后会由班长或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

4.3.2部、车间(部门)级安全会议要求每月一次,由部长、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并在部、车间(部门)安全记录中进行会议记录。

4.3.3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由付总经理决定,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负责记录。

4.3.4各专业性安全会议由各主管职能科室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

4.3.5紧急会议视情况由部门领导决定召开。

4.4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4.5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4.6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

4.7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4.8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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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安全生产大检查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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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县安委会《印发惠东县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惠东安办〔20xx〕112号)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为深刻吸取天津港“8.12”事故和深圳光明新区“12.20”滑坡事故等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县宗教活动场所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以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加大执法工作力度,狠抓落实,深入排查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宗教活动场所落实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责任体系,确保我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民宗局长林森任组长,副局长陈劲松任副组长,县民宗局干部职工及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主任由陈劲松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宗局,负责日常工作。

三、检查时间

从现在起至20xx年3月中旬。

四、检查范围

在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突出检查易形成事故隐患、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

1、场所安全知识教育工作。突出安全用火、用电基本常识和常见火宅扑救方法以及安全疏散、逃生自救等宣传教育。

2、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配足、配齐消防设备和器材,按规定建设安全通道。严禁将明火带入室内,并在防火重点区域设置明显的防火警示标志。严禁私搭乱拉电线。

3、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防止食物中毒。宗教节日活动和大型宗教活动需集中就餐的,必须事先按规定向当地食品监督部门报告。

4、场所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各类大型宗教活动的引导。凡要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的,必须严格报批、控制规模和活动时间,制定安保方案。

5、场所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新建、重建、翻扩建宗教活动场所,必须按规定报批。对存有安全隐患的宗教活动场所,必须进行检查、鉴定,排除隐患。已确定为危房的要立即停止使用。

6、场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岁末年初宗教场所人流车流较多,易引发交通安全隐患,各宗教场所要加强人流车流的管理,指派专人负责停车场、人流车流密集地段的交通疏导,维持交通秩序,并设置温馨提示牌,确保交通安全。

7、场所春节期间安保工作。切实做到宗教活动日和春节期间的安保工作,制定、完善各类宗教活动的应急预案,维护正常秩序。

五、检查重点

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宗教活动场所消防、道路交通、建筑、宗教活动等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和落实情况,在贯彻落实安全法律法规、日常安全管理措施、安全责任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源头治超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和对宗教场所和信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宗教活动场所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组,副主任或其它管理人员任副组长,成员由教职人员或管理人员中若干人组成,各宗教场所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组组长是各宗教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也是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阶段工作的具体落实。各宗教活动场所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细化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方法、标准、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请各宗教活动场所成立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名单于20xx年1月10日前报县民宗局备案。

(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要加强与公安、消防、建设、卫生、旅游、文物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他们的专业力量和优势,联合开展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四)调动宗教界自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充分发挥宗教活动场所的主体作用,认识到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责任感,主动投入、自觉行动,切实担负起相关责任和义务。要有效激发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主人翁意识,组织和动员他们积极参与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开展群众性安全监督和整治,推进群防群治。

(五)坚持标本兼治。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并制定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生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着力提升场所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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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医院安全生产检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医院,生产,全文共 21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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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xx年度,南屯电厂信访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指导,在集团公司、科澳铝业公司的领导和公司信访办的帮助指导下,围绕 “稳定促进生产、依法治厂”的战略目标,做了大量细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促进了我厂安全生产,维护了社会稳定。以下是我的个人工作总结:

一、20xx年主要工作

根据集团公司、科澳公司统一要求以及上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意见,20xx年我厂信访工作主要做到“五抓,五落实”,即“抓领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机制;抓预警,落实不稳定因素排查机制;抓化解,落实矛盾基层调处机制;抓效能,落实处理问题效率机制;抓规范,落实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一)抓领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机制。做好信访工作,责任在领导,机制在长效,关键在落实。只有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下访约访接待群众的制度,才能解决群众疑难信访问题,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有益探索,也是倾听群众呼声、了解民意、转变作风的有力举措。坚持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工作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不仅厂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且其他领导配合抓,努力形成厂统一领导,各部门、车间齐抓共管的大信访格局。

(二)抓预警,落实不稳定因素排查机制。全厂基层部门、车间严格按照《实行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南屯电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要求,定期对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形成月排月报、随排随报、急排急报的“三排三报”季度汇总制度。逢重大政治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还要做到应急排查。对排查出来各类苗头性、倾向性的不稳定因素要及时报送厂领导,并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基层,落实到个人,从而真正杜绝“三访”事件发生。

(三)抓化解,落实矛盾基层调处机制。按照《兖矿科澳铝业公司南屯电厂信访工作责任制》要求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以及“管好自家门,看好自家人” 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基层信访工作网络,加强基层信访干部素质,着力提高基层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力争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小事不出班组,一般事不出车间,大事不出厂,确保一方平安。

(四)抓效能,落实处理问题效率机制。加强效能建设,做好信访工作关键要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对信访问题处理的力度。尤其对信访处理交办单、上级领导重要信访批示严格按《省信访条例》规定办,做到能解决的,立即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创造条件逐步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说服教育工作,真正做到有一件,处理一件,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无所谓以及久拖不决的工作态度。花大力气,完善了信访网络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

(五)抓规范,落实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定期召开信访交流分析会,强化了信访干部的培训工作,使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法律水平得以提高,协调处理能力得以加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各项信访制度,特别是发生重大问题加强请示汇报,使全厂信访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迈进。真正用制度来规范信访工作,以确保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有效地维护厂区稳定,促进生产进展。

二、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是科澳公司全面发展的一年。在科澳公司信访部门指引下,我厂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定为: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突出一个载体,加强两个建设,抓住三个重点,强化四个活动,落实五个举措,真正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过程,变成为企业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密切联系的过程。

1、突出一个载体。即新创建开展“创文明接待办”活动,提倡人性化接待,设置政策宣传栏,提供政策咨询,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2、加强两个建设。即信访干部队伍和信息网络,强化工作人员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以及与基层网络单位的交流沟通工作,确保全厂信访工作的顺利进行。

3、抓住三个重点。即集体访、越级访和重复访,厂与各基层部门“一把手”签订信访工作责任书,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将矛盾真正化解在基层,坚决杜绝“三访”的事件发生。

4、强化四个活动。即信访人员学法、人员接待、基层下访、问题回访,要认真学习新的相关信访知识、法律法规,深入研究当前职工群众信访反映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以上方式,真正解决疑难信访问题。

5、落实五个举措。即定期排查、回访抽查、现场督办、季度考核、信息报送,将责任落实到基层部门,落实到个人,并将各项举措与年度目标考核相结合,与先进个人评比相结合,与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相结合。

20xx年信访工作虽然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基层部门的领导对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信访工作责任制特别是“一把手”负责制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二是有的信访干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对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拿不出行之有效的治本措施,没有及时把问题化解在基层。三是依法规范信访活动的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相对滞后,部分职工群众法制观念淡薄,不善于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问题我们在新的一年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克服解决,以维护科澳铝业公司稳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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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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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为认真贯彻临泽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发〔201x〕164号)精神,切实做好了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证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县安委会的统一安排,我局高度重视,局长组织召开机关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学习传达市、县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安排分管领导和各下属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下属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监管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检查,亲自部署,亲自督查落实;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工作到位,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针对薄弱环节,制定行之有效的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开展。并要求执法大队对全县文化娱乐场所全面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深入市场经营单位,逐场所、逐项目、逐设施、逐安全指标进行检查,一个环节一个环节认真排查,确保检查面达到100%,绝不能敷衍了事、留下隐患,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县文化市场和下属单位安全形势平稳。

二、突出重点,强化安全检查

从20xx年12月24日起到2019年1月20日,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组织开展了文化经营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并联系县公安、消防、电力、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排查歌舞娱乐、图书门店、印刷企业、网吧等文化经营场所、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注重防范火灾隐患,在元旦、春节期间我局检查整治各类场所6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36人(次),查缴盗版音像制品106张(盒),非法出版物5册。签订《安全保证书》20份。着重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应急设施、疏散标志是否明显等方面的问题,坚决堵塞安全死角和漏洞。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严把审批关,对于安全设施不过关、没有取得消防部门安全检查同意函件的文化经营场所,不予发放文化经营许可证,更不允许以试营业而变相营业。一是落实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自查制度。要求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对市场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实效。二是落实文化市场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制度。围绕监管范围和重点监管领域,对辖区内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和文化产品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经营单位和重点环节开展重点检查,做到点面结合,整体推进。三是落实市场经营单位安全隐患集中整改制度。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能够现场整改的,督促经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制定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按规定时限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无证经营单位一律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重大隐患单位一律停业整顿。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实行项目挂项责任制,明确到人,直至问题解决,并及时报告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市文广新局,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四是落实节假日期间文化市场管理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制定假期文化市场《值班表》,每天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文化市场安全管理值班,并有1名领导带班,节日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16:00时向市文广新局值班员报告辖区文化市场情况。相关领导和文化市场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外出,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

三、开展整治,净化文化市场环境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实行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文化市场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一是集中整治网吧。针对网吧非法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等问题,持续不断的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活动,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网吧的技术监管措施,积极动员“绿色动力”网吧连锁经营活动,着力为上网消费者提供放心网吧。5家网吧均安装了“网络净化器”和“净网先锋”管理系统,均配置了 “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上网”和“网吧内禁止吸烟”的民警提示牌。对网吧的疏散通道、应急灯、消防器材的使用期限、数量、疏散标志坚决要求经营业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并督促经营业主定期对室内电源、配电盘、消火栓系统、消防器材、电线、网线等进行检查维护,场所内不用明火照明、取暖,制止吸烟并悬挂禁止吸烟标志,不让消费者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营业期间不封堵或锁闭门窗,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决不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二是集中整治出版物市场。针对出版物市场存在的书报刊及音像制品经营门点营销非法出版物等问题,深入开展音像制品市场集中整治活动。清查了以个体私营出版物销售为重点的各类出版物市场,重点查缴传播政治谣言,制造思想混乱,造成社会不稳定,煽动民族分裂以及传播“邪教”等邪教的各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秽光盘和以青少年学生为读者对象的有害卡通画册及淫秽“口袋书”图书,盗版教材和教学辅导读物、盗版工具书、盗版著名书刊和影视作品等,进一步规范了出版物市场的经营秩序。

三是集中整治歌舞娱乐场所。把全县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作为整治的重点工作来抓,我们在整顿和规范娱乐场所经营秩序时以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管理机制为目标,结合场所管理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对每个场所进行建章立制,以场所特点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逐个和各场所签定安全责任保证书。要责成各文化经营场所制定和完善详细的应急疏散预案、灭火预案等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责成歌舞娱乐制定详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要严格控制明火、严防吸烟引起火灾;营业期间,严禁将门上锁,严禁堵塞消防通道,保证紧急情况下人员能迅速疏散;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应急照明设施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并保证完好有效,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12318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人工接听。

四是集中整治印刷企业及打字复印场所。本次对13家打字复印部及4家印刷企业进行了清理整顿,出动执法人员34人(次),和印刷企业签定了4份《安全保证书》,进一步规范了印刷经营秩序。

五是按照省市要求,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非法销售地面卫星接收设施专项检查行动,起草印发了文广新局《关于开展集中清理整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和《通告》,联合执法检查城乡非法销售门点20多家,收缴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23台,集中清理城区非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400多户,有力的打击了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蔓延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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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条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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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是谁都不想看到的,所以我们还是要做好防范措施,下面小编整理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欢迎阅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二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二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第三十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三十一条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第四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国务院或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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