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水费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号《_________》及_________号《_________》的精神,_________市自来水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敬请各用水单位(以下简称乙方)通力合作,共同保障水费款按时回收,以确保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的正常运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收款方式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办法”的规定,委托银行结算水费。
二、乙方授权其开户银行(付款银行)在收到甲方开户银行(收款银行)递交来的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凭证后,直接从乙方账户中支付。
三、特约委托收款后,如乙方对收款有疑问时,可在一周内随带付款单与甲方联系,如确属甲方原因的,由甲方负责更正。
四、乙方因银行存款不足退票或不按期支付水费,甲方将依照《_________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取滞纳金或拆表停止供水。
五、乙方因户名更改,银行帐号更变,需提前一个月到甲方办理更改手续。乙方如不及时办理,造成水费拖欠,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的结算手续费由甲方负责。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乙方开户银行(付款银行)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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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运费结算协议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市____街道____小区____号楼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
篇2: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叶小姐 吴小姐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关于——房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原合同解约事宜达成一致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均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与解约方式处理国权北路1088弄51号201室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退房、退款等事宜。
第二条 付款内容、方式:
1、双方约定,甲方应当向乙方退还首付房款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补偿款共计:
1,417,568.00+9,426.00=1,426,994.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贰万陆千玖佰玖拾肆元整),结算截止日期20xx年12月27日乙方收房签收日期为准;
2、原合同所涉乙方应退贷款银行房屋贷款剩余款项由甲方直接返还贷款银行,以贷款银行开具的还款单据为准,同时并将贷款银行收据转交给乙方,作为乙方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的依据;
3、乙方购房签订房贷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交房之日(20xx年12月27日)止还贷的本金及贷款利息部分由甲方承担,交房之日至本协议签订之日的贷款本金由甲方承担,贷款利息由乙方承担。
4、乙方同意甲方在办理完毕原合同全部注销手续(办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递交房产交易中心的解约协议、房贷抵押注销、返还甲方开具的付款票据合同等注销相关手续)后3日内,再将上述约定应付乙方的款项退还乙方;
5、除上述约定甲方承诺的费用外,其他因解约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结算金额具体数额以乙方提供的贷款银行已还贷单据为准,甲方支付全部应退款项之前乙方必须先行提供合法有效的贷款银行还贷单据以及相关购房发票等;
第三条 甲方向贷款银行拨付相关款项后,乙方必须在3日内办理完毕贷款银行房屋贷款合同的解约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第四条 原合同所涉房屋贷款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3个工作日将原合同所涉房产贷款抵押注销,否则视为违约。
第五条 抵押注销解除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陪同甲方共同至上海市杨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完毕原合同所涉房产过户等,逾期按违约处理。
第六条 本协议违约金为20万。乙方逾期履行第三、四、五条义务的,每超期一天甲方可按全部应退款金额1%/天收取滞纳金,滞纳金甲方可直接从应退款项中扣除。
第七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当将原合同所涉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八条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再对原合同所涉房屋及相关建筑享有任何权利,甲方有权另行处臵原合同所涉房产。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一(签字):
甲方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篇3:2024债券结算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达成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于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了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双方的劳动关系随之终止。
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归还属于甲方所有的文件、资料、办公用品、电子文档以及其他一切物品,并按甲方要求妥善办理工作业务移交手续。
3、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乙方办理完本协议第2条所述事项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4、乙方在甲方的最后工作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报酬也结算亦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社会保险金、公积金于次月缴交。
5、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保证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信息,乙方不会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保留或带离甲方经营场所。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本协议书壹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另外壹份用于办理退工手续。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4:工程款结算协议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申请将甲方所欠乙方项目外墙涂料工程款¥,现乙方申请将该笔款项转给,由在购买住宅一套,该房屋户名写为,身份证号,若产生一切责任由春承担。
2、该笔费用已完成发票审核签呈手续,请财务部门审核。用转为乙方住宅购房款后,甲方无需再行支付给乙方
3、乙方承诺若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纠纷与有限公司无关。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财务结算年终工作总结1500字
今年仿佛时间过得特别快,一眨眼20xx年已悄然远去,又到了对一年工作作出总结的时候了。在这一年时间里,我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部门工作目标要求,按时按质地完成本职工作,积极配合领导按照公司红线成本管理相关精神加大项目成本管理力度。
与此同时,今年也加大了对项目结算工作的管理力度,下半年中,根据领导安排,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xx小区项目的结算工作上,第一次亲身参与了项目结算的对量审核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我的专业知识水品和业务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协助领导对公司自完项目及分公司所属项目红线成本的计划编排、过程指导及成本审核。
今年协助领导完成了等项目红线责任成本的组织编制及初步审核。对上述项目在红线成本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予积极的答复与帮助,在审核过程中,分析项目各项费用指标,计划成本和毛利率水平等。像措施费,现场金费等因项目自身情况不同而较为灵活,难以预估的费用,多次与项目进行交流,力求预估费用尽可能贴近项目实际消耗。在红线成本审核过程中遇到的疑问及疏漏,及时与项目编制人员沟通,并向领导提出自己的观点与建议。
二、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成本管理现状进行深入排查。
根据部门职能与目标,几次进入绿地项目、幸福里廉租房、银海元隆等项目了解项目施工进展情况并学习其先进施工工艺,清查项目收入、成本支出及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情况,核查劳务金额较大的作业队伍具体收方数量,帮助项目完善各项台账,根据情况对项目盈亏点进行分析,帮助其找出日后重点控制及二次经营方向。
三、对各项目进行季度成本分析审核。
随着公司加大对项目成本管理工作的要求,从今年年初开始,我部门要求分公司及各直管项目每季度按相应规定报送季度成本核算资料及劳务分包管理台账,对项目从开工至季度末所有预算收入及成本支出进行全面清理。
在节点核算审核过程中,积极协助领导调动项目成本编制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参与,保障成本核算数据尽可能真实可靠。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有条件核查的项目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单价及合同是否全部经过审批,项目合同成本部各项台账建立是否完备等情况进行核查,对未达到要求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
季度成本核算使我对所分管的项目成本情况有一个动态的了解,对项目的盈亏情况能及时获取信息并向领导反馈,在审核的同时,也加深了对各类别工程成本情况的了解。
四、参与直管项目工程量计算和预算编制。
今年参与了等项目施工图工程量的计算和预算编制,为项目清算收入和编制红线成本做好最重要的一环工作。特别是在清理清单收入的过程中,对20xx清单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发现和弄懂了很多以前自己一知半解的难点,重点,对采用清单结算的项目合同条款也有了新的了解。
五、审核国际商城项目成本支出。
每月对国际商城项目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现场经费等成本支出进行审核,使项目装饰阶段在公司严控状态,避免了大的收方计价失误和不合理费用的产生。
六、协助项目办理结算工作。
今年下半年,根据公司领导安排,我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放在了黔灵小区项目结算工作的办理上。清算了XX小区二期C1、C2、C6栋工程量并编制结算资料。与事务所核对B6、B7栋主体工程结算及B5至B7基础结算。这个项目是我工作以来第一个参与结算的项目,我自身也非常重视,将很多工作内外的时间和精力投身其中,希望能交给项目和自己一份满意的答卷。
在和事务所对接的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棘手的问题,有因结果不错而窃窃自喜,也有彼此意见不和所引发的争吵和满腔的愤怒。白天对量,,晚上整理分析资料,和同事探讨当天的结算成果,有时会觉得自己很累,时间和精力跟不上,现在亲身经历了才知道,结算的确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忙和累,但是会让人在专业知识和与人交流方面有很大的提高。
在20xx年中我热情为服务项目,对项目提出的各种要求与疑问给予及时答复。积极适应和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制度改革,尽可能出色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临时任务。
但工作中也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对成本管理工作理解还不够透彻,在工作中有时过于注重工作的进度而对工作内容的全面性考虑不足,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缺乏经验,对工程部分施工工序理解不够深入等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本着对本职工作的认真和责任心,把工作做好做精。
以上为本人的个人工作总结,请领导审阅,如工作上有不到之处,请领导不吝指出,以便本人及时改正,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
篇6:开立转融通账户协议书_合同范本
___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兹为甲方向乙方开立转融通账户,特签订本协议书,并承诺遵守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应依乙方对证券商转融通业务操作办法,及有关法令规章之规定办理。
第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转融资额度为_________元,转融券额度依有关规定办理,甲方并应随时与乙方协商在此额度内其可申贷之数额。甲方应依乙方规定,按期将有关之财务报表送交乙方。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取得之资金及有价证券,应为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之需。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通资金(以下称转融资),应提供该项资金买进之全部证券作为担保品;转融通证券(以下称转融券),应提供该项证券卖出之价款作为担保品,并缴交保证金。
第五条 乙方得视证券市场及个别证券情况,及甲方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情形,对转融资之比率酌予降低,或对转融券保证金之成数,酌予提高。
第六条 转融通之期限,比照经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主管机关)规定之融资融券期限办理;甲方如未依限偿还,乙方应计收违约金。甲方转融通之有价证券,经主管机关核定并公告终止上市(柜)时,其终止上市(柜)日视为转融通期限之到期日,经乙方通知后,甲方应于终止上市(柜)前第十个营业日前偿还转融资或转融券。但上柜有价证券经发行公司转申请上市者,或合并之存续与消灭上市(柜)公司有价证券均得为融资融券交易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 转融资时甲方应支付利息予乙方;转融券时,甲方应支付手续费予乙方,乙方另应对担保价款及保证金支付利息予甲方。前项各种利率及融券手续费之费率,由乙方订定。利率如经调整时,甲方已转融通未偿还部份,乙方均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利率计收,计付利息。
第八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通,就证券买卖所应交付或收取之款项或证券,均应经由证券交易所、证券柜台买卖中心或其委托之结算交割机构为之。但不需经由证券交易所或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办理者,得由甲、乙双方直接授受。
第九条 甲方向乙方转融资,如因担保证券价格下跌,致转融资金额占担保证券市价之比率超过原转融资比率;或转融通证券价格上涨,致保证金成数未达原收之成数时,甲方均应于乙方通知之限期内,补缴担保品或保证金,或清偿其差额。
第十条 甲方应缴交之转融券保证金,及转融资担保证券、转融券担保价款、转融券保证金等项之差额,均得依乙方规定以有价证券抵缴,乙方不计付利息。
第十一条 甲方缴交之下列款项及证券,乙方在转融通期间内,均得依规定运用:
1.转融券担保价款及补缴之现金差额。
2.转融券保证金及补缴之现金差额。
3.转融资担保证券及差额之抵缴证券。
4.转融券担保价款差额之抵缴证券。
5.转融券保证金及其差额之抵缴证券。
前项证券,乙方应于偿还转融通时,以相同种类及数量之证券交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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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结算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协调一致,订立本结算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要
乙方团队到甲方参观,以专门卡片换取条码门票,甲方同意用卡片每月统一结算付款(专用卡片票样见附件一)。
第二条 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向甲方缴纳 元作为结算保证金,以保证乙方按时与甲方结算、汇款。
第三条 结算日期
乙方须于每月1日至5日内(遇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顺延)按时到甲方票务科结算,并于每月10日前按结算发票的金额给甲方汇款。
第四条 乙方的资质及承诺
4.1 乙方必须是具有旅游经营资格的主体。
4.2乙方所用卡片必须盖有单位公章,填写团队名称、日期、陪同签字,人数应大写,以上所填内容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卡片,甲方有权拒收。
4.3甲方票价若有变动,乙方应根据文件规定变动之日起,以新的票价结算。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甲方因系统升级等原因不再使用专门卡片换取条码门票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的保证金在抵扣未结算、未汇款的金额之后,甲方须予以退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若不能按时结算、汇款,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卡片,改收现金,同时甲方使用乙方的保证金进行抵扣。
6.2 乙方若逾期结算、汇款,乙方应向甲方每日支付未结算款总额的3 ‰的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需续约,乙方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向甲方提出重新签订参观券结算合同,是否续约由甲方在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照时间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A.提交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合同效力及其它
10.1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0.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日期: 年 月 日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日期: 年 月 日
篇8: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
供水公司:_________(甲方)
水费储蓄户:_________(乙方)
用户代码:_________
用户地址:_________
水表地址:_________
为方便用户缴交水费和实现现代化管理促进水费及时回收,经协商双方同意每月水费收缴委托_____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支行所属的储蓄所采取银行储蓄结算方式办理,并就有关具体事项议定如下:
一、乙方需先持相关银行市区任一储蓄所签发的活期存折到_________公司供水营业厅确定水费储蓄账户。
二、楼幢已安装一户一表的乙方,由甲方负责分摊共用的消防水用量,不得拒付。
三、甲方对乙方用水每次抄表计算水费后,通过相关银行计算机系统从乙方“水费储蓄账户”中自动划拨结算水费,不再另外通知。
四、乙方可持水费储蓄存折到相关银行失去任一储蓄所了解存款余额或索取水费收据,但跨年的水费收据不作保存。乙方对甲方结算水费有疑问时可向甲方供水营业厅查询(电话:_________),如确属差错,在下月结算水费时退补。
六、合同书签章者与储户必需同一个人,并与身份证姓名相符。
七、乙方销户需先到_________公司供水营业厅办理用水销户手续,持_________公司的通知方可到储蓄所办理水费储蓄账户销户手续,否则储蓄所有权拒绝办理。
八、相关银行以合同附件的银行储蓄帐号来确认并生效(附件略)。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开户储蓄所一份。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9:2024债券结算合同
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公司
丙方:_________公司
鉴于:
1.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_________债券认购合同》,约定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之前购买甲方发行的债券总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年利率_________%,期限_________年。
2.乙方与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转让协议》,将持有的_________元债券及其收益权转让给丙方,转让完成后,丙方委托乙方管理该_________元债券。
3.甲方已向乙方和丙方支付了部分款项。
4.丙方所持债券未届偿付期限,但因清算须于_________年予以清结。
甲、乙、丙三方就提前清结前述债券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丙方提前清结其持有的_________元债券;
第二条?甲方向丙方支付_________元清结乙、丙方_________元债券本息;
第三条?甲方和丙方各自办理其在本次债券清结中所需的有关部门批准手续;
第四条?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将_________元一次性汇入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五条?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_________市_____委员会按该会规则_____;
第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三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七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工程结算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项目结算(预算)的审核(编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委托项目: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受托业务范围、内容:所有项目内的结算审核
第一条 受托人依委托人的委托,对 项目的结算(预算)进行审核(编制)。
第二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 公平、公正 。
第三条 委托期限自 20xx 年 7 月 17 日至 20xx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1、提供预算编制或者施工结算审计审核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2、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需要外出调查、取证的,费用由委托方负责;
3、因委托方原因影响审计审核(预算)工作时间的,受托方不承担责任;
4、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受托方结清服务费。
第五条 受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1、受托人有将委托项目实施情况向委托方通报和报告的义务;
2、依照法律、法规,对委托项目实施必要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
3、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行业准则,保护委托方的商业机密和经济信息;
4、非委托方提供的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必须由委托方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证;
6、按照约定时间完成业务,出具相关报告书。
第六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委托项目审核后的工程造价的 ‰计收基本审核费,按该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核核减(核增)总额的 %计收效益审核费(编制标底、预算时,按该项目工程总造价的 无 ‰计收标底、预算编制费);
2、双方签定本业务协议书时,委托方须预交 无 元审核费(标底、预算编制费),在受托方交付审核表及资料时委托方付给受托方审核费的80%(含预交审核费),其余部分待出具报告书时一次结清;编制标底、预算时,在受托方交付标底、预算书时委托方一次付清受托方标底、预算编制费。
3、支付方式:双方约定的服务费用结算支付方式为 转帐 支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方式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1、因不可抗力或出现不可预见的事项,致使委托项目不能按照约定时间如期完成的,或者需要提前出具报告书的,双方在客观、现实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2、本约定书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办理;
3、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
第十条 本业务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受托方出具报告书,委托方结清服务费后终止。
本业务协议书一式五份,委托单位执三份、受托单位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金融机构间约期存款合同书
甲方中国XX银行?县支行。
负责人,行长。
乙方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法定代表人,主任。?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复[_________]90号文件精神,促进双方经营顺利开展,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签订如下约期存款合同:
一、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通过转帐方式向甲方存入单笔不低于人民币?万元的约期存款;
二、甲方在存款到帐当日,按照乙方存入款项的金额开具约期存款定单交付乙方。
三、约期款项存入期限为个月,自存单记载日当日开始计息。
四、双方约定存款利率为月利率‰,合同履行期间,在无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该利率不得变更。
五、甲方按季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特殊情况征得乙方同意也可到期支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由甲方直接转入乙方在甲方开立的结算账户。
六、约期存款乙方在到期时一次性支取,特殊情况经提前通知甲方也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按照同业往来利率支付存款利息。
七、乙方利用约期存款定单为本单位及乙方客户进行质押、提供担保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办理核押等相关手续。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而发出通知、征得同意、达成补充协议等,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者业务专用章。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存款支取后自动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人民银行备案一份。
甲方国农业银行?县支行(盖章)
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篇12:2024存款合同
甲方:
乙方:
一、 总则
1.1 为更好的拓展品牌系列产品的市场,甲方根据
特许经营总体规划,同意乙方加入特许经营网络。
1.2 鉴于乙方接受特许经营理念,具有分销区域之销售网络及其它
相应的商业基础,且诚意向甲方提出特许经营加盟的申请,成为特许经营之成员,并申请经销品牌系列产品。经甲方核定,特许乙方于分销区域内经营品牌系列产品。
1.3有关本合同之所有条款,均为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乙方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将其知悉之甲方任何保密知识、经营方法等向第三者透露,否则甲方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1.4 本合同中使用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1.5 本合同中所有经济来往都以双方公司财务为准,双方达成共识,甲乙双方任何业务人员不得代公司或个人收取任何款项。甲乙双方业务人员的各种私人借款行为都与合同公司无关。
1.6 本合同用词定义:
1.6.1 商标/营业标志:产品及服务商标及其有关标记及于本合同期限内甲方认为适用之其它附加或代替商标及营业标志。于本合同内统称商标。
1.6.2特许专卖店:甲方授予乙方于指定合同地点内,使用本合同所列之商标及经营技巧所开设之零售专柜或独立店铺并以零售方式经销本合同之特许品。
1.6.3特许货品:甲方及其指定之代理商/加盟商/供应商、所代理加盟或经销附商标之货品。
二、 协议宗旨
2.1 在协议所规定的分销区域和产品范围内,甲方确保乙方供货情况,服务水平,深层次拓展市场,获取合理收益。
2.2 本合同中甲、乙双方在法律和财务上均为各自独立的法人(或自然人),相互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乙方根据本合同得到之权利只限于一般经销代理商的权利,与本合同不产生其他任何关系,并不产生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到其他任何合同约束之任何权利。尤其是,本合同并不构成委托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雇员或合伙人。
2.3 订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之权利,甲方拥有本协议最终解释权。
三、协议有效期
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为期壹年),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予以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四、甲方职责
4.1 乙方取得甲方的特许经营加盟权,销售服饰的业务范围仅限于省 市/县 路 号。
4.2 乙方首批进货货款 万元,年销售回款额为 万元。
4.3 乙方于销售过程中需追(补)货,可亲自或委托他人携带乙方签署并盖印的订单到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销售日报表(日,周,月报表),并分析该区域服装市场的销售走势进行配货。
4.4 乙方所下的追加订单一经确定后,则向甲方交纳所订货款的30%作为定金,其余货款于提货时一次性全部付清。若乙方于预定提货日期内更改或未能交清余款或拒绝提取部分货品,由甲方将从乙方所交纳的定金中扣除货款总值的10%作为手续费。
4.5 乙方发现甲方货品质量出现问题,应于提货后15天内凭收据更换货品,否则甲方保留更换货品与否的权利。如经甲方人员鉴别此货品质量问题并非生产上造成,属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所致,则甲方保留更换货品与否的权利。
4.6 乙方必须亲临携带具有法律效应的有关文件和手续、身份证复印件前往提货,货品应当场核点,否则货品出仓之后数量不正确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7 乙方首批订货、平时进(补)货期间的交通、住宿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有关货品运输方面,甲方可以代为办理,但运输方式选择、长途运输费、货品保险等有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 8 甲方制定统一零售价格,乙方原则上应按甲方所制定的统一零售价格进行销售。
4.9 进货方式
4.9.1甲方的服装类产品统一按吊牌价的 (不含税)作为供货价给乙方,此方式为订货买断,不退换。
4.9.2甲方的皮具类(皮鞋、皮带、皮包)皮衣、水貂、袜子、领带等产品统一按吊牌价的 (不含税)作为供货价给乙方,此方式为订货买断,不退换。
4.9.3 甲方的皮衣、水貂类产品统一按吊牌价的 (不含税)作为供货价给乙方,此方式为现货买断,不退换。
4.9.4 甲方的服装类产品统一按吊牌价的 (不含税)作为供货价给乙方,此方式为现货买断(包括补货),不退换。
4.9.5 道具类产品按公司统一发货价供货给乙方,不退换。(如模特、衣架、裤架等)
4.10 乙方在销售甲方的服饰系列商品时必须明码标价并保持价格的相对稳定。
4.11 对乙方销售货品的零售价格,甲方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对乙方所聘请的员工有培训服饰有关知识、销售技能和经验的义务。
4.12 甲方定期派专人到乙方专卖店(专柜),协助了解指导乙方销售活动,调查、分析该地域的服装市场形势。甲方对乙方的管理人员、销售人员进行销售技巧、产品知识、营运管理、货场陈列等专业培训(指开业及大型培训课程)培训时间、内容由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有权决定,由甲方派出人员到乙方现场培训,或由乙方委派人员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参加培训。其中,派出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责,食宿费用则由乙方承担。
4.13 甲方免费提供服饰专卖店(专柜)的装修设计方案,协助乙方验收店面装修工程。
4.14 乙方所选择的专卖店(专柜)位置须经甲方派有关人员考察确认后,方可正式成为甲方特许专卖店(专柜)
4.15 在乙方代理区域或代理范围内,甲方如有收到其他客户加盟申请时,甲方无条件将此信息及经营权利完整提供给乙方,协助乙方发展下属加盟专卖店。
五 、甲方权利
当乙方出现下列问题时,甲方有权修改及单方面终止此协议:乙方未达到甲方之营销标准要求;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等;在核定的经销区域和产品范围内,违规运作或跨区域经营。
六、乙方责任
6.1 乙方在协议限定的经销区域内从事服饰的销售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专卖店(专柜)的位置和面积,不得变更经销区域的范围。
6.2 乙方服饰特许专卖店(专柜)内,除服饰系列外,不允许有任何其他品牌服装在内销售和存放。 乙方不得参与、协助或怂恿生产、销售假冒 的 系列服饰,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在乙方经销区域内,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杜绝他人销售假冒 系列服饰的违法侵权行为。
6.3 乙方须参加甲方定期举行的订货会及开业前后售前、售中、售后等服务技能的培训,以不断适应服饰新的要求及市场发展,各专卖店(专柜)之间互相交流经验,以求共同发展。
6.4 乙方须将每天销售报表及其它竞争品牌的营业情况,需按甲方要求及时传真给甲方,以有利于甲方统计和分析,制定相应的对策,协助和指导乙方经营。
6.5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专卖店装修设计方案,使用甲方提供或指定的装修物料,甲方尚未指定的装饰物料双方协商决定。
6.6 乙方应接受并按规定统一使用甲方提供或指定使用的经营设备,营业用品由双方协议决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制作、张贴、悬挂、发布使用 服饰商标图案或文字。
6.7 乙方专卖店的铺位租金、水电杂费、员工工资福利、工商税务等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面性的品牌户外形象广告投入计划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6.8 乙方应充分利用节假日开展促销活动,季尾清货要协同甲方同时进行,以利统一行动,形成规模效应。
6.9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租、转让等形式全部或部分变更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6.10 为不延误乙方在销售旺季出现主推款式货品断码现象,乙方主推款式(各款色)单店单位订货量上衣为12件,裤子20条,西服8套,为基本起订量。
6.11 乙方在经销区域内需新增设专卖店(专柜),需先经甲方派专人考察核准后方可实施。
6.12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独立承担经营风险,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13 为支持乙方经营,甲方在乙方第一次购货同时,有偿提供品牌灯箱片、图片、(以成本价计算)
6.14 在确定特许经营加盟权后,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 贰 万元。待本合同正常终止三个月后,则此保证金原额无息返还乙方。如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酌情扣除相应的品牌保证金,直至全额扣完,本合同自动终止。
6.15 本协议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约权,但乙方须在合约期满前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否则,届时甲方有权与第三方签订协议,并按规定责令乙方把经销区域内有关服饰的所有标志、图案和物品全部拆除。
6.16 本合同终止后,所有产品商标、专利、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泄露甲方商业秘密,也不得将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6.17 广告支持:甲、乙双方就产生的效益进行各项评估后,其支持额度协商解决。
七、乙方权利
7.1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甲方提供 品牌特经营手册之装修标准和要求,完成专卖店(专柜)的布置和装修工作,并自行办理申报专营店及商场一切合法经营相关证件手续。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销方式,并书面通知甲方派人员审查。
7.2 如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乙方可无条件退换,如属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
7.3 乙方有权确定所辖分销区内之分销商,呈报甲方核准颁发证书后开始运营。
八、协议终止
8.1 在终止合同时,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与品牌有关的装饰用具、宣传品等,如乙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依法保留向乙方追索赔偿的权利,必要时将通过法律程序提出诉讼。
8.2 如乙方在协议期满前,非因第十章规定之不可抗力而提出终止,乙方亦必须履行第八章第一条之规定。
8.3 合同解除后,应处理的事项遵从甲方指示。
九、所有权
9.1 是著名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
9.2 所有带有表示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于广州市服饰贸易有限公司所有。未经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名称、商标等涉及知识产权内容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由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受许权利(受许性质、受许地区、受许产品范围)擅自制作特许经营统一形象进行招牌、灯箱等相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潢。
十、不可抗力
10.1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天灾、火灾、战争、政治活动、意外等事件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之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并提出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
10.2 因发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等任何情况,令甲方无法履行协议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时终止合约,并适用第十章第三条规定。
10.3 如因第十章第一条及第二条原因终止协议,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承担所有投资费用。
十一、适用法律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十二、争议的解决
困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提请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 、通知及协议备案
13.1 乙方兹承认签署合约,并已阅读及明白合约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13. 2 协议签署地为广州,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之法人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为:
税务登记号:
注册登记:
开户银行: 帐户:
户名全称: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电话:
签订日期: 甲方公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之法人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为:
税务登记号:
注册登记:
开户银行: 帐户:
户名全称: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公章:
篇13:运费结算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订舱出运货物的运费结算问题,按照付款签放提单办法的规定和甲方要求,并经征得_________银行同意,决定采用同城托收方式办理外汇运费结算。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运费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均在_________银行或其所属支行开立外币账户或人民币账户。
第二条 甲方同意_________银行凭乙方提供的已盖章的外汇委托银行收款(专用)凭证的运费帐单主动借记甲方账户,同时贷记乙方账户。
第三条 甲方如发现乙方托收有误,可据证向乙方申请退还所误收的运费,乙方必须在七天内办理退款手续。
第四条 甲方如因资金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接受本协议,并立即实行付款签放提单的办法,直至终止接受订舱托运业务。
第五条 为保证货代单证安全到达托运人手中,防止遗失,甲方需有专门印鉴用于领取场站收据提单等重要文件。该印鉴在乙方存档备查,甲方在相关帐单上盖此印鉴后领取文件。
第六条 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协议生效日起,原甲、乙双方签署的外汇运费结算协议即自行终止。
第七条 陈述和保证
7.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7.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订舱出运货物的运费结算问题,按照付款签放提单办法的规定和甲方要求,并经征得_________银行同意,决定采用同城托收方式办理外汇运费结算。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运费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均在_________银行或其所属支行开立外币账户或人民币账户。
第二条 甲方同意_________银行凭乙方提供的已盖章的外汇委托银行收款(专用)凭证的运费帐单主动借记甲方账户,同时贷记乙方账户。
第三条 甲方如发现乙方托收有误,可据证向乙方申请退还所误收的运费,乙方必须在七天内办理退款手续。
第四条 甲方如因资金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接受本协议,并立即实行付款签放提单的办法,直至终止接受订舱托运业务。
第五条 为保证货代单证安全到达托运人手中,防止遗失,甲方需有专门印鉴用于领取场站收据提单等重要文件。该印鉴在乙方存档备查,甲方在相关帐单上盖此印鉴后领取文件。
第六条 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协议生效日起,原甲、乙双方签署的外汇运费结算协议即自行终止。
第七条 陈述和保证
7.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7.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篇14:公司账户质押监管合同书
乙方:_________(证券公司)
丙方:_________
一、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向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支行)申请贷款,丙方同意为此提供保证担保。
二、甲方愿以其在乙方开立的下列资金账户及其下挂的证券账户内全部资产向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资金账户:_________;证券账户:_________(上述账户如与所附资金及证券对帐单上记载不一致,以资金及证券对帐单为准)。
三、丙方委托乙方对甲方上述资金账户及证券账户进行监管,乙方接受委托。甲方同意丙方及乙方对其账户进行监管。
四、乙方对上述资金账户及证券账户在其电脑系统内进行质押监管记载。
五、如甲方上述账户内资产总值低于_________万元(即警戒线),甲方在接到丙方通知后应即时采取填补资金等措施。
六、若乙方未收到丙方出具的书面通知,不得为甲方已质押资金账户办理资金划出,不得为该资金账户下挂的证券账户办理股票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销户等导致甲方资产减损或转出的手续,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监管期间,甲方在本协议约束下可自由进行证券交易。
八、甲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如甲方账户内总资产低于_________万元(即平仓线),丙方有权指示乙方卖出甲方证券账户内证券并禁止甲方基于上述账户的证券交易权。乙方同意予以办理,但不承担证券卖出过程中由价格变动及市场承接能力因素而造成的损失。
九、甲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如借款人届期未还清借款,丙方有权仅持贷款行出具的借款人未还清借款的证明,指示乙方卖出甲方证券账户内证券并扣划甲方资金账户内款项至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同意予以办理。
十、乙方在收到丙方出具的申请书后,应及时为丙方提供资金及证券对帐单。
十一、如借款人届时依约履行还款义务,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解除本监管协议。
十二、签约时所打印之资金及证券对帐单作为本协议附件。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签约时即时生效。
甲方: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负责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金融机构间约期存款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定点医疗机构)为保证广大城镇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_________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规定及统筹地区政府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教育参保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 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方便;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合作。
第四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乙方有关的参保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甲方提供的医疗费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基本医疗保险投诉箱”,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协议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六条 乙方所使用的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并留有同甲方管理系统相连接的接口,能够满足甲方的信息统计要求(甲方与乙方间的计算机通讯费用(网络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负责组织与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有关的人员培训。
第二章 就诊
第七条 乙方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第八条 乙方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参保人员投诉乙方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乙方应认真查实,如情况属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 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时,乙方应事故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具体期限由各统筹地区规定)通知甲方。
乙方多次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第十条 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
(一)乙方在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应认真审查医疗保险卡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名单审查该证件是否有效,凭无效证件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二)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进行身份识别,发现就诊者与所持医疗保险证身份不符时应拒绝记帐并扣留医疗保险证件,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为参保人员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和病历至少应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应保存15年。
第十二条 乙方应使用由甲方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处方笺、专用收据和结算单等。
第十三条 乙方必须保证为在本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提供符合基本医疗服务范围的住院床位。
第十四条 乙方应严格掌握住院标准,如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收入院,其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如拒收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乙方应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故意拖延住院时间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乙方应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记帐,按自费病人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第十六条 乙方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转诊手续,对符合转诊条件,乙方未及时转诊造成参保人员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乙方将有能力诊治的病人转出,转出后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支付(病情已过危险期,经甲方及参保人员同意,转入级别较低的定点医疗机构的情况除外);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转出后的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十七条 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15日内因同一疾病重复住院的,只按住院一次结算费用,参保人员对出院决定有异议时,可向甲方提出,费用暂行自付。
第十八条 乙方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应签文字协议)。
第三章 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九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统筹地区关于诊疗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参保人员在甲方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检查的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第二十一条 医生为参保人员进行检查治疗的收入不得与医生及医生所在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可拒付相关费用,并将相关项目排除在约定项目外,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面中止协议。
第二十二条 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新开展超出协议规定的诊疗项目,如该项目在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内,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乙方向甲方提出增加诊疗项目的申请;(二)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乙方应提供甲方审查所需的有关资料,并为甲方进行实地考察提供方便;对于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有保密的义务;(三)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过程(不含乙方因资料不齐补报的时间),如不同意申请,应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如同意申请,应同时确定给付标准,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超时限未答复视为同意。
第四章 药品管理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规定,超出的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按照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7天量,最长不超过24天量的原则给药。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允许参保人员持本医疗机构医生所开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不得干涉参保人员的购药行为,外购药品的处方应书写规范,使用汉字,字迹工整,并加盖乙方门诊专用章。
第二十六条 乙方提供的药品应有小包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关于剂量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乙方使用本院生产的、并列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医院制剂,其费用甲方按照规定给予支付;乙方新生产的医院制剂如申请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可参照本协议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办理申报手续。
第二十八条 报销范围内同类药品(通用名相同,商品名不同)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如符合GMP标准)的情况下,乙方应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所售药品价格高于国家或省级物价部门定价的,差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条 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的药品中出现假药、劣药时,药品费及因此而发生的相关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给付,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乙方或其工作人员非法收取药品回扣的,一经查实,甲方应扣除该种药品的全部费用。
第五章 费用给付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统筹地区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将参保人员上月费用及清单报甲方,由甲方进行审核。
第三十三条 甲方定期对门诊及外购药品处方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处方总量的5%,对违反规定的费用按比例放大后在给付时扣除。
第三十四条 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管理办法处理,由于医疗事故及后遗症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五条 参保人员投诉乙方违反规定不合理收费,甲方查实后,乙方应负责退还。
第三十六条 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虚报费用或医护人员串通参保人员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应在偿付时扣除违约金额,并报有关行政部门处理;触犯刑律的,甲方应向司法机关举报。
第三十七条 乙方负责收取应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并使用专用收据。
第三十八条 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按统筹地区费用结算的有关规定给付。
第三十九条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费用申报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拨付合理医疗费用的90%,其余10%留作保证金,根据年终考核审定结果最迟于次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结清。
第六章 争议处理第
四十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1年)。
第四十二条 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有调整的,甲乙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协议,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终止协议;协议执行期间,乙方的注册资金、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四十三条 甲乙双方无论以何种理由终止协议,必须提前_________日通知对方。
第四十四条 协议期满前1个月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协议。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换文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第四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6: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结算委托书
本委托书声明:我公司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公司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无效)为公司中标品种的配送、结算合法代理人,负责上述产品在此次______________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活动中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送、售后服务及结算货款等工作(配送品种及配送区域见附表),《______________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购销合同》中约定的我方权利义务仍由我公司承担。
本委托书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字生效,至我公司完全履行采购文件、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我方义务时结束。特此声明。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
篇17:结算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实际经营业务中,经常发生以货易货业务。为简化双方结算手续,不互相支付货款,而以各自的应付款抵冲应收款。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抵款协议。
1、双方相互供货均按有关购销合同或协议及相关供货程序办理。
2、双方供货后应按照国家税务的有关规定,按实际供货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向双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双方在办理抵款结算手续时,除应遵守各自财务结算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按实际结算金额互开收款收据。
4、本协议抵本次交易货款总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小写( ¥ )。
5、为方便双方结算的便利,本协议传真亦有效。
6、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篇18: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系卖房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系买房人)
丙方:______________(系保证机构)
为保证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安全,保障各方权益不受损害,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就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______________,房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已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共同委托丙方通过“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丙方接受甲乙双方委托,提供资金划转服务。
第二条 本协议所示交易结算资金托管期限从乙方第一笔资金存入丙方设立的 “专用账户”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产证、甲方收到交易结算资金之日止。
第三条 丙方在________________银行设立“专用账户”,账号为: 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第_____种划转方式
第四条 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在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乙方取得新产权证、甲方取得办结单时,乙方授权丙方开具《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支取凭证》并通知银行将“专用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划付给甲方,甲方可持办结单、《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支取凭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到银行支取交易结算资金。
第五条 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专用账户”内交易结算资金在托管期限内的利息收入并划付给乙方。
第六条 各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积极配合丙方开展正常的资金划转活动;
(2)在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划转业务时,甲方应向丙方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存量房买卖合同》等存量房交易相关证明文件;
(3)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到丙方领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支取凭证》时,甲方应主动向丙方出示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开具的办结单及其他证明材料;
(4)资金托管期限内,甲方更改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时应于_____日内通知丙方;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开展正常的资金划转活动;
(2)在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划转业务时,乙方应向丙方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存量房买卖合同》等存量房交易相关证明文件;
(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按时将房价款存入丙方设立的“专用账户”内;
(4)资金托管期限内,乙方更改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时应在_____日内通知丙方;
3.丙方的责任
(1)丙方应负责对“专用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进行管理,确保其安全性;
(2)在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划转业务时,丙方应对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核查;
(3)丙方确认乙方已将本协议第三条约定金额的房价款存入“专用账户”后,应向乙方开具《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
(4)丙方应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向甲方开具《托管资金支取凭证》,并及时通知银行将“专用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划付给甲方;
(5)资金托管期限内,丙方应接受甲方或乙方的咨询,解答相关问题;
(6)资金托管期限内,丙方更改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时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通知甲方和乙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故意提供虚_____明材料或虚假房源信息并危及到交易结算资金安全的,乙、丙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丙方应将乙方已存入丙方“专用账户”的交易结算资金退还。造成乙方或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单方面不履行本协议内容的,乙、丙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丙方应将乙方已存入丙方“专用账户”的交易结算资金退还。造成乙方或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将交易结算资金存入丙方“专用账户”或司法机关对乙方存入“专用账户”下乙方子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进行冻结造成交易无法完成的,甲、丙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造成甲方或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单方面不履行本协议内容的,甲、丙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造成甲方或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丙方违约责任 丙方在交易结算资金托管期限内未按本协议约定划转“专用账户”内资金,造成甲、乙双方经济损失的,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特殊情况的处理
1.在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过程中,经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审核,因不符合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经丙方审核确认后,丙方将乙方已存入丙方“专用账户”的交易结算资金退还;
2.甲乙双方因故终止该房屋交易的或由甲、乙双方所签《存量房买卖合同》引起的纠纷造成交易终止的,经丙方审核确认后,丙方将乙方已存入丙方“专用账户”的交易结算资金退还;
3.甲方有违约行为,根据《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需要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的,乙方需要依法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存在违约行为、根据《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定金归甲方所有的,丙方可将乙方已存入“专用账户”中的定金划付给甲方;
4.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协议的一方应当及时告知另两方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且应当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另两方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第十条 丙方□不向甲乙双方收取资金划转服务费用□收取资金划转服务费用共计__________元(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其中甲方支付__________元,乙方支付_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若有关部门对“专用账户”进行冻结或扣划,丙方及为丙方开设“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银行有义务出示证据以证明交易结算资金及其银行账户的性质。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三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北京__委员会_____。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备案证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用账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本协议由未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协助签订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此处盖章并由执业房地产经纪人签字。
房地产经纪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资质备案证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19:进出口货运代理费用结算协议样本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授权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电话: 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安排进出口货运事宜相关费用的结算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相关定义:
1、 费用结算单:指甲方为结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载明应付费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2、 书面确认:指乙方及其分支机构或授权人员盖章或签字之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有关印章或人员名单见附)。
第二条 操作
乙方委托甲方从事下述 服务。
1、 在签发第三方的运输单证的情况下,作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为乙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订舱,排载,制作单证,依据乙方的具体指示(参照每票托运单),从事拖车、场装报关、报检等,并代缴有关费用。
2、 在甲方签发自己的运输单证时,向实际承运人订舱、向乙方签发运输单证,并根据乙方的指示(参照具体托运单)提取货柜、拖车、场装、报关、报检、并代缴相关费用。
3、 办理进口货物货运业务(参照委托单证或相关单证)
第三条 费用(另行约定)
第四条结算
甲方选择 方式向乙方结算相关费用。
1、(票结)
1.1乙方在委托甲方操作开始前,将空白支票或现金交给甲方,甲方必须出具收据。
1.2甲方在每票货操作完毕后,从该支票或现金直接支取费用。
1.3乙方支票空头或透支或预缴现金不足,应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补齐,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4非因甲方原因产生之超出结算期限的未结费用,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后立即支付,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5甲方应于结算后立即出具发票给乙方。
2、(月结)
2.1甲方于次月------日之前提供前一个月的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核对(乙方也可随时向甲方索要)。
2.2乙方必须于-------日前对之进行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或异议,否则视为同意。
2.3乙方对甲方出具的费用结算清单全部或部分有异议的,应于------日前,就确认或没有异议的部分按时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费用。
2.4对于乙方有异议的全部或部分费用,甲方应立即与乙方协商,并于乙方书面异议的一周内重新制作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该新费用结算清单的交接,适用本第2款,第
2.2项的规定。
2.5对于上述应付费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给甲方的,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对该应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6甲方对乙方所付费用,应立即开具发票或收据给乙方。
2.7甲方在代垫金额较大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先行支付代垫费用。定期结算期内代垫费用的最高限额为 ,超出限额乙方必须先行支付甲方代垫的费用。
2.8甲方保有应收费用的增补权。双方在结算后,发现尚有部分应计算的费用未结算的,甲方有权予以增补,乙方应在下一结算期间结清。乙方保有多付不应付费用的追索权,多付金额经双方确认后在下一个结算期抵扣。
第五条 担保措施
1、 乙方同意,在其未能依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支付甲方有关费用时,甲方有权留置其所占有的乙方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货物。
2、 乙方应于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该期限从甲方采取留置措施时开始计算。乙方逾期不履行的,甲方得以将留置物拍卖,变卖或与乙方协议折价,以其价款优先偿付甲方费用。留置物折价,拍卖,变卖后,其价款仍不足以偿付的,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偿。
3、 乙方同意,在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方将报关单证或退税核销单或提单等交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须从支付期满日起,按应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 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 天不履行某一个月的全部费用或所欠费用超过全部应付费用的 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按上款要求违约金。
3、 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按违约时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不尽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作补充商议。
2、 双方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 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
2、 除第六条第2款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依上款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必须支付给对方人民币 元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期限从 至 止。
2、本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的,自动延续壹年。
3、 本协议一式两份,效力相同,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十条 其他双方协议的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 月___ 日________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_ 日____
篇20: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系卖房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系买房人)
丙方:______________(系保证机构)
为保证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安全,保障各方权益不受损害,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就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______________,房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已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共同委托丙方通过“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丙方接受甲乙双方委托,提供资金划转服务。
第二条 本协议所示交易结算资金托管期限从乙方第一笔资金存入丙方设立的 “专用账户”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产证、甲方收到交易结算资金之日止。
第三条 丙方在________________银行设立“专用账户”,账号为: 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第_____种划转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不收取定金或乙方将定金存入丙方所设“专用账户”内的,乙方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将全部房价款(含定金)一次性或分期存入丙方在上述银行的“专用账户”内;
2.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先行将购房定金(不超过房价款的____%)直接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为:__________元(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剩余房价款__________元(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通过“专用账户”进行划转,乙方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将剩余房价款一次性或分期存入丙方在上述银行的“专用账户”内。
第四条 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在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乙方取得新产权证、甲方取得办结单时,乙方授权丙方开具《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支取凭证》并通知银行将“专用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划付给甲方,甲方可持办结单、《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支取凭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到银行支取交易结算资金。
第五条 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专用账户”内交易结算资金在托管期限内的利息收入并划付给乙方。
第六条 各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积极配合丙方开展正常的资金划转活动;
(2)在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划转业务时,甲方应向丙方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存量房买卖合同》等存量房交易相关证明文件;
(3)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到丙方领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支取凭证》时,甲方应主动向丙方出示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开具的办结单及其他证明材料;
(4)资金托管期限内,甲方更改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时应于_____日内通知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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