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协议书
(编号:)
第一章 总则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甲方负责开发建设的物业(以下简称“本物业”)实行前期物业管理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市镇路
占地面积: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商铺平方米,停车场。
第二条 本合同中涉及的币值,均指人民币。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 甲方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采用“招标”、“协议”方式,选聘乙方对本物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第四条 本物业在未竣工验收(以建设部门签发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准,下同)交付使用前,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及达到服务质量。
1、建筑物主体外的共用部位管理。
服务质量:外墙完好,外观整洁,完好率达98%,零修及时率、合格率100%。
2、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3、绿化、环境卫生管理。
服务质量:设施完好、整洁,绿化长势良好,公共场地保洁率95%。
4、车辆管理。
服务质量:交通畅顺,停放有序。
第五条 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乙方向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及达到以下服务质量
(一)日常服务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服务质量:外墙完好,外观整洁,完好率达98%,零修及时率、合格率100%。
2、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道路”、“垃圾道”、“烟囱”、“化粪池”、“沟渠”、“池”、“照明系统”、“中央空调”、“电梯”、“发电机”、“消防设施设备”、“智能化设备”“外墙排水管”。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3、按国家《物业管理条 例》(以下简称《条 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或按合同的约定,来行使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义务。
4、生活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5、绿化与建筑小品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园林小品”。
服务质量:完好、整洁,绿化长势良好。
6、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服务质量:设施完好、整洁,公共场地保洁率95%,垃圾日产日清。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服务质量:交通畅顺,停放有序,行车线路标志明显。
8、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岗亭24小时值班。
(二)定期服务
1、每月 清理生活垃圾一次;
2、每日 清洗水池一次;
3、每月 清疏化粪池一次;
4、每年 清疏排水系统一次;
5、2年 清洗建筑物外立面一次;
6、6个月 检修水泵一次;
7、每月 检修电梯一次;
8、__ 检修发电机一次;
9、__ 检修中央空调一次;
10、每月 检修消防设施、设备;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垃圾日产日清。
(三)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档案和竣工验收资料。
服务质量:收集整理,装订规范,妥善管理,合理使用。
(四)其它服务事项
第六条 乙方在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不得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活动。
第七条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时,应当告知乙方并与乙方签订物业装饰装修协议。乙方可向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装饰装修保证金¥20_元。物业装饰装修完毕,如未发现有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不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未违反“物业装饰装修协议”的,乙方应在 30日内将物业装饰装修保证金“本金”退回给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
第八条 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向乙方提出维修养护服务要求的,乙方认为有能力承担的可以接受,收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 本物业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物业服务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
1、物业服务成本;2、法定税金;3、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等;
第十条本物业竣工交付使用后,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缴交;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方式和物业服务酬金
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和提取酬金:
按每月每平方米一定的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不包括共用水费、电费。共用水费、电费每月按“各户使用量”另行分摊。乙方在年终决算物业服务总收入和服务总成本,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
第十二条 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条 约定的内容要求提供服务,按以下标准向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1、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2元收取;商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5元收取.
2、已竣工验收(以建设部门签发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准)但仍未售出或交付使用的物业,由乙方按本条本款第1点约定的标准向建设单位(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十三条业主从办理收楼手续后的次月开始缴交物业服务费,以后每次收缴物业服务费的时间为每月15号之前。乙方在首次收取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费时,可预收三个月。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变换或物业服务合同中止时,如业主、非业主使用人不欠乙方物业服务费,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将预收的物业服务费“本金”退给业主、非业主使用人。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费的调整和违约责任
1、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在合同期内根据市物价部门批文调整。
2、甲方逾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按以下处理: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千分之1交滞纳金;
3、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千分之1交滞纳金;
4、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交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采取适当措施催缴。有超过20%的业主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拒交物业服务费的,管理公司可在告知业主15天后,有权单方中止物业服务合同,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非业主使用人不履行交费义务时,由业主承担连带交费责任。
第十五条 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车位停放服务费和停车保管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一)车位服务费及车位停放服务费(已购买车位的,收取车位服务费;未购买车位的,收取车位停放服务费)
1、小车车位服务费30元/月
2、小车车位停放服务费200元/月、室外150元/月;摩托车停放服务费30元/月;
3、自行车停放服务费元/月;
(二)停车保管费
车主缴交停车保管费的,乙方与车主应另行约定保管责任,签订车辆保管合同。发生车辆损坏或丢失车辆事故的,由责任方按约定承担责任。
(三)临时停车的,“每小时√”、“每次”收取5元,24时至清晨8时7元。摩托车临时停放1元。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有关收费,按规定需报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 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以下方式承担:
1、保修期内由甲方承担;
2、保修期后由全体业主承担,或用专项维修资金支付;
第十八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筹集专项维修资金(可多种方式同时使用)。
1、购房人按二房以下1000元/户、三房20_元/户、商铺20_元/卡的标准在收楼前直接向代办银行交纳,或发展商代收,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当业委会成立后,由发展商移交给业委会监督。
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与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由当事人另行约定。物业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2,如专项维修资金已筹集部分不足以支付的,经业主大会同意,按该工程的预算向全体业主进行一次性筹集,业主应当按其业权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可决定临时一次性筹集专项维修资金,以该工程预算基数,业主应当按其业权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乙方发现危险情况但专项维修资金不足而要求甲方筹集,因甲方不筹集或筹集不及时导致物业损害的,应当免除乙方的责任。
第十九条业主自用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应当及时维修养护,其他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存在安全隐患的业主不履行维修养护责任造成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损害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养护,费用由该业主承担。
第二十条 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按以下第种方式筹集购买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由乙方代办,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业权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由乙方代办,保险费从物业服务费总收入中支出,计入成本。
具体投保的保险险种为。
附加险险种为。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保险,由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自行办理。
第四章 双方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2、起草《业主临时公约》,在销售物业时向买受人明示,并要求买受人作出遵守的书面承诺。
3、起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在销售物业时与买受人签订。
4、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时,协助乙方对物业进行接管验收。甲方交付给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当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双方应书面确认并按以下第3种方式处理:
(1)由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付全部返修费用;
(3)双方协商调解。
5、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或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15日内甲方按(中府[1999]24号文要求)总建筑面积1.5-2‰比例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乙方无偿使用,2-3‰比例(商业大厦按3-5‰比例)向乙方提供公共用房。公共用房经业委会同意可用作商业用房,由乙方出租,其租金收入主要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不足。
6、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图纸、档案、资料,并于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移交;
前款所述的资料包括:
(1)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
(2)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施设备安装、使用、维护等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书和物业使用说明书;
(4)与买受人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完整导致乙方无法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管理遗留问题。
(二)乙方责任
1、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2、编制物业年度维护计划和维修方案并组织实施。
3、向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告知使用物业的有关规定,当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4、可将物业管理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公司承担,但不得将物业管理整体服务内容一并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
5、不得擅自占用物业的共用设施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6、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各种用房及物业的全部档案资料,清理与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发生的债权债务,与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妥善交接,按时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欠交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乙方可依法追讨,但不得以此为理由不移交物业管理权和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第二十二条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定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的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 、第五条 和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间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章约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多收的费用;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甲方根据第二十四条 或乙方根据第二十三条行使终止合同权利的,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合同通知书在送达另一方时生效,双方应当对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进行交接。
第二十七条 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中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壹万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当按有关法律规定协商处理。
第二十九条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业主公约的,乙方也可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法院裁决等措施。
第三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强台风、暴雨、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为维护甲方、公众、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和财产利益,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甲方或者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质量等原因,使物业或物业的一部分达不到正常使用功能,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六章 服务期限
第三十二条服务期限为五年年。管理期限以乙方正式进驻或甲方交楼之日起,预计为年月30日至年0月31日止,合同期满如甲乙双方本无异议,则自动延期三年。
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且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三条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有意向续签合同,应当在合同期满3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要求,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续签合同。乙方书面提出续签合同的意见,另一方没有提出明确的书面答复的,合同继续有效。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或有其他事项需要补充约定的,应当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工商行政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12页,一式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方存1份,乙方存1份,行政主客部门存1份。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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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业主大会):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物 业 名 称: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甲方(业主大会)
组织名称: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四至:
东至:______ 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2、
3、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确定的原则,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 字 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 字 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额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 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采取____________方式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 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已纳入管理服务范围的,开发建设单位未出售或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业主的空置房(经乙方与业主双方认定,其水、电、气表起止数均未走动的),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50%的比例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书面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______承担。
第十条 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车位权属系业主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或按占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________元/m2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或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
2、
3、
第十三条 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甲方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归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的规定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________。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3、制订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审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项目和使用预算,负责组织对物业设施、设备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
5、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定期向业主公布报告;
6、代表本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9、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0、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配合做好相关业主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5、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续筹;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7、根据甲方授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8、根据甲方授权,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9、根据甲方授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10、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九条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其他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第七章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甲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篇2:物业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_____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有部位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楼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11、装修管理。
12、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13、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的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合理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
第十条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业主自行购置车位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五条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的权利:
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5、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书面承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2、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物业买受人认可接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和乙方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甲方应保证本物业管理区域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和有关专业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2)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平整,标识系统完备,雨污水通畅,路灯通亮,园林绿化,围墙大门建设完毕,具备封闭式管理的要求;
(3)机动车停车场、自行车库、垃圾桶、垃圾间、公告栏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电、供热、供冷、供气、电梯、通讯、有线电视、消防、邮政等设施能保证供应或正常使用;
4、在查验过程中,甲方应对甲乙双方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予以确认: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确定以上问题解决办法、解决时间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就以上内容与乙方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甲方应认真完善和处理本物业的遗留问题,以达到本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中第3项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6、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竣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7、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在三个月内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新建物业建筑面积出售达50%以上的;
(2)物业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满两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
9、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10、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不得擅自处分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新建物业交付使用时,除政府规定、物业销售合同和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向业主乱收费;
14、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条根据《业主临时公约》的授权,在物业管理服务中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4、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第六章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章物业管理用房
第二十四条甲方应于首位业主入住前_____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用房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第八章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委员会与选聘或续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达成协议的,甲乙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后三个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重新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机构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第十七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中第2项,致使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业主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同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的违约行为致使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物业管理事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二条乙方管理服务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的“物业管理事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但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五条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合同约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甲方在销售物业时,本合同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随之转移。
第三十九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四十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四十一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诉讼。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篇3:2024物业服务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自愿的原则,特制订本代接放学小孩服务协议:
一、甲方的小孩 ,在 就读,现需委托乙方代为接其放学。
二、甲方需告之乙方详细的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当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联系之需。
三、当甲方(委托人)因工外出或其它原因,小孩接回需交给他人时,应及时通知乙方,(有必要时)还需出具委托书。
四、当甲方子女在接回过程中,不听从乙方接回人员管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五、当甲方子女因事(病)没有上学时,或不需代接时应及时告之乙方。
六、乙方接回小孩后,集中在指定地址___,由甲方领回。
七、由于甲方小孩不服从接管人员的管理,存在安全隐患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八、甲方不需要乙方代接服务,应书面通知乙方,本协议即行失效。
九、代接服务费每人每月--元,一月一结。甲方不付服务费本协议自行终止。
十、本协议未详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甲方住址:
甲方联系方式:
篇4:物业委托服务合同
附件:
合同编号:
- 1 -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参考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本文本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经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本示文本所称甲方为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信用证明及签订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4.对本文本条款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修改或删减;约定无需填写的空格性条款,应在该条款空格处注明“无”等字样。
5.本文本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所签合同的组成部分。
6.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
7.《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受益主体包括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受益主体享有合同明确的各项权利,并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
- 2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开发建设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项目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 3 - 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多层住宅 □高层住宅 □独立式住宅 □办公楼
□厂房□其他
座落位臵: 市 区/县乡/镇 路 号
四至范围(物业规划总平面图)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其中:多层住宅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面积平方米
独立式住宅(别墅)面积平方米
其他平方米
(物业规划总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二)。
第二条 物业服务用房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本物业 。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并负责维护管理,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物业服务用房明细表及测绘图见附件三)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 4 -
第三条 乙方确定的本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见附件四)。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为以下内容:
1.负责制定本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建设等档案资料;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定本物业有关管理服务制度。年度、季度服务工作计划应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
2.负责本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3.负责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排污管道、化粪池、沟渠、道路、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电子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及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属于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管理、维护的设施设备,以及纳入市政管理的道路除外;
4.负责本物业共用绿地、花木、景观小品、体育文化设施等的维护与管理 ;
5.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6.负责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及相关设施的维护;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篇5:石家庄市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所租用的浩海、城市春天3号楼地下一层、2号楼地上第一层部分面积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双方就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新百连超浩海 城市春天超市
物业类型:商业物业
物业位置: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福州南街浩海城市春天2#、3#商网地下负一层及3#商网地上一层。
物业面积:4704平方米(实际面积以甲方与出租方最终确定的面积为准)
第二章 服务内容及质量
第二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
1、物业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对建筑本体共用设备设施(包括给排水系统、落水管、高压系统、安全监控设备、避雷装置、共用照明、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系统、给排水管道、变电房、地下排污泵加压供暖设备、配电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 、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室外泵房、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环境垃圾的收集、清运;为甲方协调安排日常垃圾放置点。
5、公共秩序维护,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自行车辆等的交通及停放管理;负责物业范围内的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
6、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7、乙方管理范围内需要与政府部门直接协调的工作及日常管理(包括:公安、消防、环卫、交通、城管、市政、园林绿化及自来水、电力、热力等部门)。
8、公共绿化、花木及设施、设备的养护和管理。
9、乙方的物业服务应当达到以下标准
(1)公共环境每天清扫一次,零星保洁两次,环境垃圾每天清运一次。遇雨雪天气及时清扫路面积水、积雪。
(2)疏导各类车辆有序停放,确保物业范围内交通畅通。
(3)发生突发事件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采取应急措施。
(4)对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发现损坏及时维修,确保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5)对物业范围内的公共下水管道、污水井、化粪池每半年检查一次,并根据检查情况适时清掏,确保正常使用。
(6)随时开展物业范围内的安全巡视。
第三章 费用及收取
第三条 物业服务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按物业面积收取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为4.65元/平方米/月,乙方物业建筑面积为4074平方米,如物业面积有调整,则双方根据调整后的面积核算物业费。
2、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每年1月,4月,7月,10月中每月15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物业服务费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季度物业费,如遇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
3、冬季供暖方式为:出租方接西夏热电厂集中供热。供暖费用标准以政府规定的供热费标准计收。
4、夏季制冷方式为:中央空调集中制冷,由出租方安装独立式中央空调且由乙方负责管理运行和费用。甲方每年向乙方缴纳 3 个月的空调费,即6月1日-8月30日。
5、空调制冷缴费标准为 10.5元/月/平方米
6、制冷时间为:9:00-21:00
7、制冷期室内温度:26℃+2℃
8、制冷费缴纳时间:每月15日前,乙方给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物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制冷费,如因乙方制冷温度达不到规定温度,根据卖场记录按天扣除制冷费。如遇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
9、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后,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提供服务。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甲方应支付的物业费之外,甲方无责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章 权利及义务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自觉遵守乙方关于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和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物业费、空调费。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活动;
3、甲方产生的垃圾应在乙方指定的区域内存放,自行清运,保持环境卫生。
4、甲方可免费使用物业范围内的广场开展促销、展卖等活动,乙方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但甲方每次活动需提前向乙方申请,活动结束后负责清扫场地。
5、自甲方在物业范围内开设的门店开业之日起一年内,甲方顾客可凭当日购物小票在物业范围内的停车场免费停车两小时;第二年顾客凭当日购物小票在停车场泊车时费用按指导价一半支付(即正常2元,按1元收取);6、自行负责经营或使用区域内公共秩序、消防安全管理及关联责任。
7、公共部位立面、外立面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安装、张贴广告等宣传品。
8、甲方自行购置的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定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活动;
2、对本物业的共用设施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物业范围内的指定由甲方使用的停车位,乙方不得占用,乙方不得向甲方所有配货车辆收取通行费、泊位费等任何费用。乙方应在正常物业服务活动开展中维护甲方商场门前公共秩序,做到及时巡检、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对商场进出口畅通做好服务工作;
4、乙方应确保甲方商场门口范围不被占用,以确保甲方商场的进出口畅通。5、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空调费,对本物业实施物业管理与服务。
6、尊重甲方正常经营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正当的经营活动。
7、依法行使政府职能部门赋予的权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制度,接受物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听取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8、乙方承担物业服务区域中物业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的维保工作责任;接受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系统、高低压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等设施、设备的大修、更新、改造。
9、因甲方不配合乙方的管理导致被相关部门(包括公安、消防、城管)处以罚款、警告或其他处罚的,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未能履行职责导致被相关部门(包括公安、消防、城管)处以罚款、警告或其他处罚的,或导致甲方停业的,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章 装修管理
第六条 装修水电费
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装修管理规定
商网装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装修开始前,甲方需到乙方处办理相关装修手续,并提交装修方案及设计图纸,配合乙方做好对装修方的管理及监督工作;
2、甲方应在施工前,将涉及消防、空调、给排水及电气线路改动的相关图纸说明,提交乙方备案申请,由乙方依据相关规定、规范,并会同开发单位讨论、许可的条件下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相关损失及连带责任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
3、所有电器的安装都应遵照供电的有关规定,所有线路必须套管入盒;
4、除出租方所提供指定的门头牌匾位置、安放空调压缩机、空调机的位置以外,其他位置一律不得装设店徽或标牌、广告牌(超市内除外);
5 、出入通道不得占用公共区域,不能阻挡消防通道、防火门、紧急出口、指示灯、消防栓等;
6 、甲方装修对所有设施要采取有效的保护,保障公共设施不受损坏;
7、甲方应确保在装修过程中对商场的公共设备、设施及装修不造成任何损坏,若有损坏,将由甲方承担修复费用;
8、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限制在商场内,不得占用任何公共地方。所有商场内的装修垃圾必须袋装由甲方自行清运;
9、装修完成后,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和乙方,以便安排做最后消防安全检查。
第八条 装修违章处理
1、 如需改动公共设施设备,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向乙方进行申请,由乙方会同相关部门予以明确;如甲方在未批准的前提下自行改造,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毁坏的,则须承担相关维修责任及连带责任;情节严重且造成损失的,需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并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x 元违约金;
2、 装修垃圾未及时清运的,限期清运或堆放于指定位置,违者造成城管行政部门处罚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装修期间影响到其他商户的,必须及时整改,否则造成的相关损失及连带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六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九条 消防安全管理
1、乙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管理、维护物业范围内应由乙方负责的各项设施设备,物业范围内的消防控制室应派人24小时值守;如遇有关部门对甲方商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等进行检查时,乙方应提供无条件的配合。
2、除物业出租方按设计要求按照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外,甲方按所需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定期检查维修,并在有效期结束前使用,及时更换需要的材料。
3、甲方装修期间需指定一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必须配合乙方执行和完成各项消防工作。4、甲方应当经常对超市内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火警发生后逃生、自救技能的培训,使其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5、乙方负责定期对本物业内部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主动配合有关消防监督机关和甲方对超市内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
6、甲方有义务参加消防主管部门和甲方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
7、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安全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力、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七条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维修、保养等物业服务,如乙方不能及时提供物业服务,则每拖延一日按应付物业费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则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篇6: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第二条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注册地址: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街道)____号四至: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三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四条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____ 2.保洁费:____ 3.保安费:____ 4.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 5.维修养护费:____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 无偿使用;(2) 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____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1)____ (2)____
10.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________%
1.房屋外观:____ 2.设备运行: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 4.公共环境:____ 5.绿化:____ 6.交通秩序:____ 7.保安:____ 8.急修:____ 小修: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调整;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条 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 2.车库车位: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
1.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____________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附
业主公约
为加强________(以下简称“本物业”)和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 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 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 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 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直辖市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来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物业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贪污处理。
八、业主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 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有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 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 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排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光焕发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从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二、 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 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 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六、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篇7:签《物业服务合同》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甲方(业主大会):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业主大会)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确定的原则,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额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 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采取____________方式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 业主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甲方(业主大会):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篇8:郑州物业服务合同简单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天津市物业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天津市 区 号的摊床出租给乙方经营,摊床面积为 平方米。经营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以每平方米每月0.8元的标准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每年物业费收取为上打租一次性交齐,具体收费时间另行通知。如不按期缴纳超出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10%的滞纳金,超出两个月后,甲方有权收回床位,另行招商。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非经营性(公共部位)照明、卫生等设施,并负责对市场卫生、安全和经营秩序的管理,并按有关规定收取适当的费用,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
四、甲方必须实行严格管理,树立为业户服务的思想、尽职尽责、办事公正、廉洁自律、严禁向业户吃、拿、卡、要,乙方有权对甲方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认真遵守《消防法》、《税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2、乙方须按照农贸大厅的管理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经营必须的相关证件,如乙方有违规、违法行为,责任自负。
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按月缴纳自用水、电费,按行业标准收费,按表计算。
4、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服从市场物业管理,严格按市场区域划分经营商品。遵守甲方为确保市场安全和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5、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将摊位转租、转借、转让、出兑,必须向甲方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乙方方可按规定处理。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并终止合同,自愿放弃摊位使用权,甲方有权收回另行招商,并不退还任何费用,乙方对此无异议。
6、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经营,不准摊点越外、摊外设摊,否则甲方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7、乙方不能随意改动或破坏档口及市场内的公共设施,如有改动应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严重者清除市场。在承租期内,除承租的档口外,其它档口未经甲方允许不准擅自占用、出租、转让。
8、乙方不准经营易燃易爆及市场内禁止经营的商品,不得在场内进行娱乐活动(如打扑克、麻将、下棋、玩球等)及打架、斗殴、妨碍市场经营行为。
9、乙方要加强消防意识,经营期间乙方不慎失火或经营管理不当,造成人身财产及其它损失的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在大厅内经营期间,甲方要求乙方自行办理人身财产保险,否则后果自负。
10、为了保持市场的整体形象协调一致,乙方不许私自在市场内挂彩灯、彩旗、条幅、宣传画、张贴不干胶各种字体。按时缴纳工商、地税等部门的相关费用,公平交易、货真价实、童叟无欺。
11、乙方在经营中必须搞好摊位卫生,必须将所经营的食品,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垫高距离地面20厘米以上。乙方每天应把摊位经营中存放的垃圾放在自己的摊床内,中午或晚上倒入公共垃圾桶内,严禁摊外随手丢弃或将菜叶、肉渣、贝壳、污水等废弃物品倒入水池和厕所内。食品加工的业主需在甲方同意后,自行安装排烟设施,对未达到排烟标准的业户,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停业整改,直至达到排放标准为止。
12、严禁大厅内使用明火或电炉子取暖,严禁使用电饭锅、电磁炉、煤气罐等。
13、禁止一切车辆(自行车、电动车、倒骑驴等)进入大厅。严禁在大厅内给电瓶充电。
14、大厅内严禁私拉乱扯各种电线,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可燃材料灯罩、灯具,保险丝必须与额定标准匹配。每日下班前熄灯,切掉各种电源。
15、消防通道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16、乙方在经营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正常经营的,必须事先与甲方沟通,协商处理办法。如乙方私自不经营满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在公安部门监督下将货物移送它处,视为乙方废弃物品处理并收回摊位使用权,不退还乙方任何费用。根据市场的经营情况,甲方有权对市场内的空床位更换经营品种,乙方无权干涉。
17、乙方在经营期间第一次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甲方对乙方进行批评,并以书面形式将此事在大厅公示栏中公式一个月。乙方在经营期间第二次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甲方责成乙方写书面检查,乙方向甲方交纳适当的保证金,一年内不在违反,保证金退还。乙方在一年内三次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甲方不退还乙方保证金并取消乙方在大厅内的经营资格,清除大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当市场遇到不可抗力因素而中断合同,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如遇国家政策需要,甲、乙双方均应无条件服从政府安排。如遇政府拆迁,按拆迁相关政策办理。如甲方人为原因或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谁造成的,谁承担全部责任。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盖章:
乙方(承租方)盖章:
年 月 日
篇9:市区白领公寓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保证乙方身体健康前提下在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对乙方实行相对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方式,但须保证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应遵守国家____省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同时应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六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本条甲方根据本单位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2、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元。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不得拖欠。 乙方工资标准随本企业服务年限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而增长,具体按企业内部的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第八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九条乙方依法享受婚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 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乙方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甲方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并向乙方公示。
第十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但有权拒绝甲方安排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十四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
第十五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六条甲方不得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或其他财物,不得要求强迫乙方集资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证等证件。
第十七条当劳动合同订立情况发生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法》 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条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执行劳部发 号文件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乙方依据《劳动法》第32条第
(二)、第
(三)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应按劳部发号文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二十三条其他违约责任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十
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均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二、其他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X)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关:(盖X)鉴证人:(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2024物业服务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现实资源共享,和谐共鸁,本着有效利用客户资源、增进合作交流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友好、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彼此长期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范围甲方经营管理范围内所辖物业项目。
二、合作方式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甲方为乙方提供合作项目所属物业的基本信息以及营销场地,广告宣传等配套服务。保障乙方业务的顺利开展;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费用作为报酬,积极配合、参与甲方物业管理房屋维修需要配合的工作,并以优质的装饰服务满足甲方保持良好物业企业形象的需求。
三、合作期限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个月。
2、协议期满,本协议自动终止。
3、双方如需续订协议,应在本协议期满______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四、合作费用
1、甲方向乙方收取每户______元装修管理费(签订半包或全包协议的户主)。
2、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业务常驻推广展示位置,并允许乙方派谴相关人员,在不影响甲方物业管辖外的能力由乙方选择具体展示位置,乙方会携带相关必要的展示工具如展示板、桌椅等,所有费用将由乙方负责。
五、权利和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权利
(1)对乙方的从业资质及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审核。
(2)对乙方进行《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装修期间对施工乙方现场工作进度以及公共设施情况执行监督管理。
2、甲方义务
(1)在乙方营销业务开展前为其提供合作项目中相关物业的房型图等资料。
(2)在乙方营销业务开展期间为其提供适宜的办公场地。
(3)积极配合乙方做好业务宣传和业务推荐工作。
(4)乙方施工期间,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和文件,并为其提供便利的施工环境。
3、乙方权利
(1)自甲方交房工作起至结束,乙方在甲方物业区域内开展营销活动、品牌推广的权利。
(2)合作期间乙方享有甲方物业区域内从事业务营销相关权宜。
(3)要求甲方积极履行义务的权利。
4、乙方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与客户签定的协议,做好业主的售后服务工作。
(2)遵守甲方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3)依据《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规范施工。
(4)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甲方报酬。
(5)积极配合、参与甲方物业服务客户涉及装修维修需要的工作。
六、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合作过程中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七、争议解决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八、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协议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篇11: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指:1.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2.公房出售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______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 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________等。
三、环境卫生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安
1.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内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设备运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篇12:重庆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委托乙方实行甲方指定范围内的宿舍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员工宿舍 坐落位置: 临时位置: 第二章 宿舍管理服务内容 甲方要求乙方每天提供 24 小时宿舍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如下:1. 为本服务项目配置宿舍管理人员名(2男2女),实行两班两运转的模式工作(两个白班、两个夜班),白班时间:7:00-19:00、夜班时间:19:00-7:00。 2. 其中宿舍管理员年龄为50周岁以下,懂得电脑基本操作,宿舍管理员按照双方约定人数和人员单价计算。 2. 负责看管公共区域设施设备及巡视,以免发生外来人员侵入偷窃或损害财物;对上岗服务时间内进出管理区域的人员做好接待登记工作,谢绝无关人员进入管理区域。
3. 遵守甲方相关宿舍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在岗期间严
禁与甲方员工发生任何冲突。
第三章 合同服务期限
第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12 个月。自 20xx 年 4 月 6 日起至 20xx 年 4 月 5 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的宿舍管理服务质量。
2.与乙方密切合作,处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甲方有关的事项。
3.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4.在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起止日办理交接手续。
5.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所和宿舍。
6.每月组织一次入住人员对宿舍管理员的评价;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负责招聘、培训和管理为本项目服务的宿舍管理人员。
2. 为宿舍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装备和技术支持。
3. 支付宿舍管理人员的薪资福利。
4. 乙方应定期、不定期对本项目宿舍管理人员服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必要的记录。
5. 除检查和紧急处置需要外,未经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动用甲方所属的任何设备和物品或擅入任何禁入场所。
6. 经证实因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职或过错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7. 对甲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有效给予解决。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八条 宿舍管理服务费
1. (含税),折合每人每月人民币元整。
2. 乙方于当月末提交发票,甲方于次月十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服务费用。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需向对方支付一个月的服务费为违约赔偿金,如出现第十三条的规定,甲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如甲方未能按期付款,在超过合同付款日期10天后从第11天起,按照每超出一天加收应收款0.3%的滞纳金,但乙方延期提供发票导致甲方未能按期付款的除外。
第十一条 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劳动保护和工作安全,并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员工缴纳五险和购买相关商业保险,乙方员工发生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动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如出现以下情况,视为一般过错,乙方应立即给予纠正,提交检讨报告,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宿舍管理员,如造成甲方相关损失,给予赔偿。
1、无正当理由在工作时间内不经许可脱离宿舍管理范围,导致岗位失控;
2、宿舍管理员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者有其他玩忽职守行为者;
3、由于工作上的疏忽,未执行甲方制定的宿舍管理规定制度的;
4、宿舍管理员在工作中遇到问题不请示、联络、汇报,给甲方造成较重损失;
5、宿舍管理员在工作中对甲方员工进行威胁、恐吓的;
6、对进出宿舍内相关人员不盘查、不验证,松懈怠慢,未造成严重影响者。
7、有其他与上述各项规定程度相关的行为。
第十三条 如出现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有重大过错,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规定承担相关的连带赔偿责任。同时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故意损坏、盗窃甲方或其他员工的财物,性质恶劣,已经经公安部门报案认定的;
2、在宿舍范围内动手打人或斗殴的;
3、脱岗时间较长(4小时以上),给甲方造成较重损失者。
4、由于工作的玩忽职守或者管理上的疏忽,引起火灾或者其它危害、造成严重损失者的。
5、有其他与上述各项规定程度相关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合同期满前30日内,双方可商谈本合同续约事宜
第十五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约定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八条 因本合同所生的或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均由 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
第十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13:物业服务协议
开发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方式][协议方式]选聘乙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当就业主入住前的服务事宜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服务的范围、费用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业主入住前的服务范围一般包括:
1.对已接收的物业进行维护。
2.做好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施工垃圾的清理、施工场地和料场的清洁由甲方负责)。
3.协助甲方做好业主入住时的交房、接待以及与物业服务相关的咨询等工作。
以上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不得摊入业主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三条业主入住后,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5.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7.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11.发现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3.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公示。
14.其他服务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部分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前期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酬金制]方式。
第七条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____物业: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内容。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第八条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____物业: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__,计____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__,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___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5.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半年]________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应当从甲方通知的收房期限届满之日起计收。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预付[季度][半年]的物业服务费。此后按[季度][半年][一年]____________交纳,具体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除约定收取装饰装修服务费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
第十一条停车服务费按露天停车场车位________元/个/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收取。
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三条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在办理业主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位置为__________。
3.在办理业主入住后[3个月]________月内,向乙方移交本物业的竣工总平面图;在办理业主入住[日]________日前,向乙方移交本物业的其他相关资料。资料清单见附件六。
4.在双方委派专业人员办理完相关资料、图纸的移交后[日]____________日内,负责与乙方一起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逐项进行验收,登记列表,并经双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确认。
5.提供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工程验收资料,并按照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6.按规划设计要求,为业主户内配置[电卡式计量表][燃气的输卡式计量表][远程抄送式水表]__________;各个分区[独立单独计量]________,例如,[楼道照明][车库][庭院照明][动力用电][电梯][水泵]__________等单独计量的电表;使用临水、临电的,应当按物业的性质承担相应的费用差价。
7.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8.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9.按时缴纳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自有物业的服务费用。
10.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办理业主入住手续日前,向甲方提交本物业的入住工作计划。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3.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4.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5.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6.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7.不得擅自将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经营活动;将其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的,应当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相关业主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每半年公布收益情况,接受业主监督;所得收益归相关业主所有,分配及使用由相关业主共同约定。
8.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9.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及相关业主协商解决。
10.属于甲方保修的业主自有物业,业主提出修理申请的,乙方应当给予协助,并对施工现场提出管理要求。
11.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业主(包括仍有未售出房屋的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2.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3.有权聘请专业机构对酬金制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4.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收益及使用情况。
5.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6.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7.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
8.有关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部分合同终止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届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八条服务期限未满,但业主大会已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3个月前书面通知甲、乙双方;新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前移交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的相关资料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并按时撤出本物业区域。
第十九条本合同终止后尚未有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的,乙方应当继续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在此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仍由业主按本合同约定标准交纳。
第二十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乙方应当协助甲方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八部分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由于甲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导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撤出的,应当按照[服务剩余期限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应当按照[延迟撤出期间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或业主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甲方或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按照[逾期每日万分之五]__________的标准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除本合同第七部分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或业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本物业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对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五条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九部分争议解决
第二十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______________申请仲裁。
第十部分附则
第二十八条双方约定自首户业主入住前[日]________日,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办理承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九条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条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须在招投标备案时提交主管部门一份。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并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三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14:上海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 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等级及证书号: 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前期物业服务中的权利和义务,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以□招投标□协议方式选聘乙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并就前期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对业主的效力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将《临时管理
规约》与本合同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
物业交付前,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甲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物业交付后,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业主(包括物业实际使用人,下同),业主享有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第二条 委托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委托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居住物业(□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别墅□ )□公共物业(□办公、写字楼□商业□工业园区□ )
坐落位置: 市 县(市、区) (路、街) ___________________
东至 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 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 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 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二。
第三条 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的内容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有关制度、物业服务方案、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相关的工程技术资料、承接查验资料并告知全体业主;
(二)负责建筑物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本物业共用部位细目见附件三;
(三)负责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细目见附件四;
(四)负责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清运等;
(五)负责物业公共园林、景观及设施的养护和管理;
(六)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车辆停放、安全防范等事项;
(七)负责物业服务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八) 装饰装修管理;
(九) 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物业服务标准
乙方按照以下第 种物业服务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一) 《 物业服务标准》中的 级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五;
(二)约定的标准。详见附件五。
第五条 合同的履行期限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为以下第 种:
(一)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自 年 月 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续聘或重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第六条 物业服务费
(一)计费方式
本物业前期服务费为以下第 种计费方式:
1、包干制。由甲方、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2、酬金制。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甲方、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 月□ 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 %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 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3)___________________ 。
实施酬金制计费方式,乙方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年 月 日至 月 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 审计监督。
(二)收费标准
物业服务费按照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收取。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按房屋测绘机构实测的房屋建筑面积收取。
1、居住物业类: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 : 元/平方米·月
2、公共物业类:
□办公、写字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 元/平方米·月
□工业园区: 元/平方米·月
□ : 元/平方米·月
(三)交费人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甲方足额承担;已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
(四)物业服务费构成
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服务成本(由人员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管理费分摊、固定资产折旧以及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组成)、法定税费和乙方的合理利润。
(五)物业服务费交纳
甲方的物业服务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月□季□半年交纳。业主的物业服务费从物业交付次日起按□月□季□半年交纳。
甲方、业主于每个缴费周期起始日起 日内交纳物业服务费。逾期未交纳的,乙方以通知书、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书面形式催告甲方、业主在合理期限内交纳。经催告后无正当理由仍未交纳的,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它
1、甲方、物业所有权人与物业实际使用人约定由物业实际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甲方、物业所有权人负连带责任。甲方、物业所有权人与物业实际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甲方、物业所有权人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2、物业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原业主结清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结算至产权转移之日止。
3、乙方对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同一物业类型、同一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的,按统一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
4、在本合同期内,业主依法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物业的物业服务费为 元/平方米·月。
第七条 车位使用及车辆停放服务费
(一)有产权车位、车库的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车位使用人按地面车位(含架空层车位) 元/个·月、地下车位 元/个·月、封闭式车库 元/个·月、 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
(二)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使用人按照 元/个·月的标准交纳车辆停放服务费。所交纳费用扣除管理成本的所得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三)其他车辆停放服务费:
摩托车 元/辆·月;
电瓶车 元/辆·月;
自行车 元/辆·月;
元/辆·月。
以上(一)至(三)项车辆停放服务费□包括□不包括车辆保管费用。
第八条 特约服务
特约服务是指除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服务内容之外的其他服务,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需乙方提供的,与乙方订立特约服务合同。
第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代表业主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监督、建议的权利;
(二)代表业主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服务方案及公共管理制度,听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三)监督并协助乙方物业服务工作的实施,临时管理规约及公共管理制度的执行;
(四)在销售物业时,将《临时管理规约》和本合同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的物业;
(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与乙方办理物业承接查验手续;
(七)催告物业买受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接收物业;
(八)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物业保修责任;
(九)委托乙方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公共部分进行经营管理;
(十) 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二)将房屋装饰装修禁止行为以及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等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三)负责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并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对甲方、业主违反国家、本省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及时书面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五)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并承担物业服务责任,接受甲方、业主的监督;
(六)依照国家、本省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订物业服务方案和公共管理制度。负责编制本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不将本物业整体或主要义务委托给其他方管理,但可以将本合同中的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
(八)在本物业的显著位置,将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九)妥善保管和使用本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将业主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十) 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一条 共有部分经营收益
属于业主所有的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定期向所有权益人公布并提供查阅:
(一)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二)补充物业服务费的不足;
(三) 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用房和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甲方在本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签订后 日内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无偿提供并移交经过装修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服务用房和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单元 层 号;地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单元 层 号;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单元 层 号。
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属全体业主共有,乙方和业主委员会无偿使用并负责维修、养护,不进行买卖和抵押,不改变其用途。
第十三条 共有部分物业承接查验
(一)甲方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15日前,与乙方办理完成查验工作,签订承接查验协议。
(二)物业承接查验,按下述第 种方式:
1、邀请业主代表以及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2、聘请相关专业机构协助进行。
(三)乙方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分及相应的物业档案查验,现场查验20日前,甲方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四)乙方查验发现共有部分与竣工图及其规划设计审批文件不符或者有质量安全问题的,书面告知甲方,甲方按照规定处理,二三 车库机动车辆的车位,应当委托乙方管理服务,车位使用人按露甲方未能及时整改的遗留问题,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 。
(五)本物业承接查验费用由□甲方□乙方按照□包干□按实结算、多退少补的方式承担,承接查验费用 元。
(六)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专项维修资金
(一)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专项维修资金存入银行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按幢立账、按户核算。
(三)业主转让物业时,其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予退还,与房屋所有权同时转让。
(四)乙方每年至少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公示。
第十五条 物业保修
甲方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修责任。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修服务的,相关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六条 免责条款
以下情形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不能继续履行的,乙方及时通知甲方、业主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但乙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责任,乙方未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乙方不免除责任;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采用合理方式告知业主,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因非乙方责任而出现需要维修的项目,但相关业主或使用人不配合而造成的损失的;
(六)业主改善自用部分、使用共用部分时,乙方已提出合理的建议或已尽可能阻止业主的危险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违章装修、未及时维修或提供维修便利,而业主未采纳建议或未接受阻止,导致损害后果的;
(七) 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合同履行期限内,经乙方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协商一致,可订立变更协议或补充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物业服务企业与甲方、业主协商,并经甲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1、公共服务产品能耗价格调整的;
2、业主要求物业服务内容和物业服务等级变动的;
3、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费用调整的;
4、其他政策性费用调整的。
(三)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未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可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的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标准,甲方、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给甲方、业主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业主可解除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限截止,本合同终止。业主大会仍未成立的,甲方与乙方可续订合同。经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要求,续聘或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部分,甲方、业主有权拒绝交纳;己经交纳的,乙方予以返还,并向甲方、业主支付 %的违约金。
(二)甲方、业主未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经乙方书面催告限期交纳仍未交纳的,承担违约期间未付金额 %的违约金。甲方、业主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标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给业主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先行赔付后向甲方追偿。业主不以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为由拒绝或主张减免交纳物业服务费。
业主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标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给甲方、其他业主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先行赔付后向违约业主追偿。
(四)乙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给甲方、业主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乙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承担赔偿责任。
(六) 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有关部门或行业组织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售房现场、物业服务处各公示一份,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5:市区白领公寓物业服务合同
随着《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越来越多的业主都知道了作为业主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更重视和谨慎地使用这些权利,希望能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中最重要和业主利益关系最密切的一项权利就是通过业主委员会选聘优秀的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并和选好的物业公司签订好《物业服务合同》,因为该合同签订后,对全体业主和物业公司都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签好该合同对业主来说是享受优质物业服务的关键所在。
鉴于目前的情况和即将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委员会在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明确委托物业服务的内容、范围和期限
在服务合同里一定要明确物业公司是管理小区全部的物业工作,还是只负责某一项服务内容。如果约定不明,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例如某小区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标聘用了一家物业公司,委托其管理小区的全部物业内容。而该公司在接手以后,除了物业费是自己收取外,其余的物业服务内容全部以低价委托给其他没有业务的物业企业,来赚取其中的差价。而受委托的物业企业以低价承接该业务后,由于成本的原因,只能是降低服务的内容和标准。
如果业主委员会在服务合同里没有约定详细的服务标准,也没有约定该物业公司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委托给第三方的话,业主只能是白受损失。所以如果业主委员会是看中了某家物业公司的品牌和服务质量,那就要在服务合同中约定详细服务内容和具体的服务标准,并且约定该公司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委托给第三方,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除了《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拥有的权利外,其它一些权利,也应在服务合同里更具体地约定:
例如,由业主委员会收取物业费后转交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应为业主委员会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业主委员会的主要领导人可以从物业费中提取补贴、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有权提出意见并可要求其限期整改等内容。同时,业主委员会应承担相应的义务,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费,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工作,尊重物业公司专业化的管理方式和措施等。
明确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本着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在赋予物业公司管理整个小区日常事务权利的同时,也要明确物业公司所承担的义务,并且尽可能地明确责任,例如保安失职导致业主物品被盗,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在使用物业费时,必须有明确的记录并向业主委员会公开账目等。
对违约责任的约定
要在服务合同里明确物业公司违反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的责任要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要约定成一些大而空的法规内容。特别是对提前解聘的物业公司不及时退出的情况,虽然新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对其处罚的内容,但是它弥补不了给业主带来的实际损失,所以一定要约定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物业公司每拖一天就要承担一天的违约金,这样才能有效保护全体业主的利益。
编辑:沈天风
篇16:前期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公房出售单位(产权单位)。
乙方是指:购房人(产权人)或承租人。
本物业名称:_________
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编号为:_________
乙方所购买(租赁)物业基本情况: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座落位置: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2、有权将本协议甲方的有关权利义务转让给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3、监督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保证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本协议规定实施物业管理,并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承担责任。
4、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5、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代收维修基金。
6、负责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7、在保修期内按规定承担保修责任,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修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
8、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9、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O、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11、按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12、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3、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专项工程任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14、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7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出席业主大会或被推选参加、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享有相应的权力。
2、监督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有关规定并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接受甲方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服务。
第二条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向乙方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
(一)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提供保修服务。
(二)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制止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三)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和财务年度计划。
(四)当业主、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为业主、使用人办理入住手续。
(六)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等。
(七)房屋共用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备是指共用给排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
(八)房屋共用设施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是指非市政道路及路灯、化粪池、自行车棚、垃圾箱(房)、庭院灯、停车场、_________。
(九)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
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十)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十一)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十二)经营管理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车辆盗抢保险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制止停放。
(十三)维护社区公共秩序。
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_________。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公安部门处理。
(十四)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__等的管理。
(十五)物业档案管理。
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十六)负责向业主和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经有关部门委托可代收电费、水费、煤气费、房租、采暖费、_________。
(十七)接受乙方委托,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
第三条 甲方保证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下述标准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其中,竣工综合验收前的管理服务标准由甲、乙双方按约定标准执行;竣工综合验收后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及《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济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服务评定(试行)标准》制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共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物业企业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八)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装修管理。
第四条 自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当月起,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乙方按下述标准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
(一)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二)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其物业管理费用标准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四)乙方交纳费用时间:_________;
(五)乙方出租物业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调整标准向乙方收取;
(八)保修期内物业的维修养护执行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
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修服务,并按规定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相应费用;
(九)保修期满后发生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务的维修养护更新费用,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文件执行:
1、维修基金利息的使用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2、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十)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暖气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十一)乙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实施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时,物业管理企业可按约定标准向乙方收取服务费;
(十二)电梯运行费按下列约定执行:_________。
(十三)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对停放车辆的业主、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费。
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结余部分,主要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五条 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1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第六条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签订利用本物业管理区内房屋、共用设施、共用场地设置的户外经营性广告及商亭、摊点等有偿使用协议并负责收取有偿使用费。
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成本后结余部分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督促物业管理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使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未达到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及利息,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四)乙方违反本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企业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应交费用的_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因未按规定交纳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未按规定续交维修资金,造成物业失修失养导致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未交费的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不按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导致物业失修失养,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给予经济赔偿。
(七)任何一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内突发性紧急抢修排险工程费用,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先行垫付,按相关业主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于工程开工起15日内向乙方收缴,逾期未交纳的,按应分摊金额的_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甲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中未尽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_________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委员会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7:前期物业客户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项目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企业资质证号:资质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地方有关城市物业管理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高层住宅
座落位置:号
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主体结构(包括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楼梯间、共用门厅、走廊通道、户外墙面。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供配电系统、二次加压供水系统、电梯、设备机房。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停车场、公益性文化设施、安全警示设施。
(四)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管理。
(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及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六)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的管理服务。
(七)协助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执勤、巡视、防火、灭火。
(八)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业主档案的管理。
(九)根据业主的需求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同时应当公示特约服务的内容、标准及收费标准,当业主提出特约服务要求时,乙方应当尽力满足业主的需求,费用由业主与乙方协商确定。
(十)其它服务事项:
1、参与甲方及相关单位对本小区的接管验收和管理责任移交工作。
2、协助甲方组织购房业主的入伙、交房工作。
3、协助甲方组织购房业主的入伙、交房工作。
第三条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暂定两年,自20__年 月 日起至20__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首届业主委员会仍未成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延期的,本合同期限延长至新合同签订或新物业公司接手之日。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代表全体业主行使权利;
(二)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制定并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可委托乙方制作,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在交房时,应当向购房人明示甲、乙双方审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由购房人对本合同的内容和《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确认并承诺遵守。
(四)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
(五)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
(六) 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七)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物业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出现问题,甲方应按以下 1、2 项处理:
1、负责返修、完善;
2、对业主提出的相关问题,按承诺的时间做出安排,减少造成业主损失或对乙方造成不良影响。
(八)本物业竣工验收后,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管理所需要的档案资料。
(九)甲方负责完善本物业内的配套设施,如小区平面示意图,道路、交通标识、小区垃圾桶等的设计和购置。小区的配套设施分期移交给乙方后由乙方负责管理。
(十)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二)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
(三)按《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中的二级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四)在甲方销售商品房或安置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对业主关于物业管理的咨询进行解答,并配合甲方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办理相关交房手续。
(五)乙方每周安排工作人员对小区内空置的房屋或住户未领取钥匙的房屋进行管理及维护。具体维护内容为:
1、检查房屋确保未被他人非法侵占和使用;
2、检查供水供电等设施的完整程度;
3、检查门窗是否完好;
4、因空置房门窗关闭会导致室内抹灰开裂或空鼓,物业需将门窗打开使空气流通1—2天;
5、乙方每月将例行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甲方。
(六)对业主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代表业主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八)不得将物业项目整体转让给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但经甲方同意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
(九)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建立健全各种设施维护,维修记录表格,在合同期内每年须向甲方提交一份记录表格,并接受监督检查。
(十)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书面告知业主,当业主装饰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负责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十一)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十二)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和相关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三)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再管理本物业时,必须在本合同终止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办理下列移交事项:
1、对预收的物业管理费用进行结算、多收部份予以返还;
2、物业及业主档案和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第九条第(二)款1-8条有关资料;
3、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场地、甲方配备的一切物资和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物。
(十四)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十五)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物业管理条例、法规,乙方承担相应物业管理责任;除业主和乙方签订相关业务保管合同外,乙方不承担对住户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不承担不属于乙方责任范围内的治安刑事案件、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
(十六)乙方管理人员进行如下物业管理活动时,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为救助人命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如有人在房间中企图自杀,物业管理者为救助人命,不得不破门、破窗而入);
2、为避免业主或用户财产受损或可能受损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如业主房间漏水、失火又无人在内,为不使其造成巨大损失,物业管理者强行入内救助);
3、为抓捕违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4、其他类似上述情况的情形。
(十七)接受甲方及全体业主的监督。
(十八)接受甲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乙方根据品尚名城楼盘的定位及服务品质要求,按《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提供二级的物业服务标准,具体等级标准如下:
(二)高层住宅
品尚名城物业服务等级(高层住宅)
物业服务项目服务等级基准价
(元/㎡.月)执行价
(元/㎡.月)
一、综合管理服务二级0.130.13
二、公共区域秩序维护二级0.200.20
三、公共区域清洁卫生二级0.130.13
四、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二级0.020.03
五、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
(一)公共部位一类0.030.03
(二)电梯升降系统 0.450.45
(三)排水系统 0.030.03
(四)供水系统二类0.030.03
(五)公共照明系统一类0.010.01
(六)消防系统二类0.020.02
(七)智能化系统二类0.040.04
(八)避雷系统按实分摊按实分摊按实分摊
(九)水景(动力)系统按实分摊按实分摊按实分摊
(十)设施设备保险费用按实分摊按实分摊按实分摊
合 计 1.091.10
商业物业服务费1.80元/平方米·月,停车位服务60元/月,化粪池清掏费用40元/年.
具体服务等级标准见《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物业服务费采用包干制,乙方根据《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提供二级的物业服务标准,按有关规定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在本合同期内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管理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高层住宅暂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10元由业主交纳;住宅改商业用途的房屋暂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80元由业主交纳;商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80元由业主交纳;车位物业服务费按每月每个60元由使用的业主交纳。
3、当《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基准价调整后,品尚名城原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基准价调整幅度和柳州市基本工资调整幅度而上调;车位物业服务费随柳州市车辆停放服务费价格调整而增加。
4、车辆停车收费不得高于柳州市物价局审核备案价格标准收取。
5、电梯运行电费、二次加压电费由受益人按户分摊,业主入住率达50%前,扣除物业公司应向已入住业主收取部分后,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在业主入住率达50%后,由乙方负责按实际产生金额向受益人收取。
(1)电梯运行电费根据实际产生金额按户按楼层系数分摊。
分摊公式:住户分摊电费=[应分摊电费楼层系数÷(应分摊电费各楼层系数之和×楼层户数)]×本单元电梯电费(备注:一层系数为“1”,每增加一层,系数加0.2)
(2)二次加压电费由受益人按实际发生金额分摊。
分摊公式:电机电量分摊金额=电机电量总金额÷各户水表总吨数×用户用水量
用户的水费为:用水量金额+电机用电量分摊金额
6、消防安全检测费及维护费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按实际产生金额分摊。
7、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未出售的空置物业,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50%由甲方支付乙方,支付方式以转账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办理交房手续后的物业相关费用由乙方按规定向业主收取。
8、如甲方向业主承诺由甲方承担或赠送的物业服务相关费用,由甲方全额支付给
乙方,支付方式以转账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
9、公共水电费:
① 绿化带水费:施工及保养期由甲方负责;交付乙方管理后由乙方负责。
② 公共照明、楼道灯电费等公共能耗在在业主入住率达50%前,扣除物业公司应向已入住业主收取部分后,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在业主入住率达50%后,由乙方负责按实际产生金额向受益人收取。
③ 物业用房的水、电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对住户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应当事先公布收费标准,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收。
11、小区停车位、停车场的经营管理:
①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经营管理,小区停车位、停车场交付使用后的二年内,由于入住率低,车位使用率较低,所以小区停车位、停车场交付使用后二年内的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用作弥补管理经费的不足。
② 小区停车位、停车场交付使用后的第三年起,采取由乙方承包的方式经营管理,具体承包事宜在小区停车位、停车场交付使用满两年后另行签订合同约定。
③ 乙方负责小区停车位、停车场的治安、防火、环保、生产安全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和相应的责任。
12、本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依据国家、地方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13、乙方须在每季度结束前与甲方核算本月甲方应支付的费用(包括空置房屋的费用及给业主减免的物业费等),乙方按季度递交物业管理服务费支付函及清单等材料,并于每季度5日前向甲方递交上季度物业管理服务报告。甲方应于每季度15日前向乙方支付乙方上个季度物业管理服务及相关费用。
(二) 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
1、公共部位设备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大中修及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
2、供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等设备;相应单位承担其管理区域内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由乙方负责联系执行,产生的大、中修、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小修、小零部件的更换,则由乙方负责(保修期内的按维保法规和合同执行,保修期外的由乙方负责)。
3、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
4、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大、中修费用及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在合同期内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经简单装修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共 M2(使用权),座落位置 乙方负责该房屋的日常维修及养护。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已建设的固定设施设备,并将其移交甲方。如有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
第九条 物业管理验收交接
(一)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前 10 日内,应与乙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等物业,如存在问题,按以下 1、2 项处理:
1、负责返修、完善;
2、委托乙方返修、完善,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二)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文件的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2、物业竣工验收资料;
3、共用的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使用说明文件;
5、共用设施设备的检验合格证书;
6、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的质量保证书;
7、房屋装修的供水、供电等隐蔽管线图;
8、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未按时按标准支付甲方应承担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中承诺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15 日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将已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给甲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及业主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业主经济赔偿。
(四)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贰万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五)其他: 无
第十一条 质量纠纷的约定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处理:
1、向 柳州市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所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备案
(一)本合同正本共10页,一式壹拾贰份,甲方执捌份,乙方执叁份,送交物业管理行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甲方持本合同到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在合同期满前7个工作日进行告示后撤离或可参与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竞聘,并在相同条件下,经业主委员会同意享有优先受聘权。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小区道路或公共(共用)部位进行广告等的经营收益,除经营管理成本外,用于补充物业管理费用,经营期至合同有效期满而终止。小区道路或公共(共用)部位的经营项目及收益报表接受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的检查、监督。
3、在紧急抢修中,甲方、业主同意乙方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并要求乙方按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七条 合同责任及生效
1、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因物价上涨、市人均工资上涨等因素,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算相关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向业主公示并征求业主意见,如未得到须经占有小区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占总户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情况下,乙方严重亏损时,乙方可根据《广西物业管理条例》按相关程序撤出本项目的物业管理。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8:2024广州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大会)
组织名称: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四至: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其他:.
第二条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确定的原则,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额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采取____________方式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已纳入管理服务范围的,开发建设单位未出售或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业主的空置房(经乙方与业主双方认定,其水、电、气表起止数均未走动的),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50%的比例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书面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承担。
第十条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车位权属系业主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或按占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________元/㎡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或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第十三条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甲方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归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的规定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________.
第五章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3、制订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审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项目和使用预算,负责组织对物业设施、设备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
5、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定期向业主公布报告;
6、代表本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9、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0、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配合做好相关业主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5、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续筹;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7、根据甲方授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8、根据甲方授权,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9、根据甲方授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10、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九条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其他用房平方米,位于.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第七章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甲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支付费用。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损害,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费用的3倍标准给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标准赔偿损失:
第二十八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的(除排危抢险情形以外,乙方应事先通知业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三十二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诉讼。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附件:1、物业构成明细
2、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3、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业主委员会: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篇19:前期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答辩人:___,女,汉族,___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___,住___。
被答辩人:___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___,组织机构代码___
法定代表人:___,任董事长。
答辩人因与___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开发商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答辩人一直未收房,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未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应由开发商承担。
首先,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开发商因为涉案房屋的质量问题迟迟未交房,而且答辩人也未收到开发商的书面交房通知书。依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已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未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前款所称交付是指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并办妥相关手续”。因此,本案的物业服务费应由开发商承担;其次,原告提交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上并没有答辩人的签字,答辩人也没看过该协议,双方之间未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也没有形成物业管理服务关系。原告通过《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上的约定催要物业费是没有事实依据。
二、物业管理费及能耗费的计算没有依据。
首先,原告若想承接物业服务项目,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竞标,然后与开发商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本案中,原告没有提交招投标文件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使答辩人有理由怀疑其物业服务项目的程序违法;其次,只有具备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才能实施物业管理,而原告没有任何表明其资质等级的证书,答辩人也不知道原告是否有资格管理物业;最后,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及亮证制度。原告在催收物业管理费前,应当向答辩人出示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但原告并未提交收费许可证,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其按照法律规定收费。因此,原告提交的物业管理费及能耗费的主张没有计算依据。
三、被答辩人主张的物业管理费、能耗费已过诉讼时效。
首先,原告在宣传栏上张贴催费通知表明其已履行了催收物业费的义务,而答辩人从未入住过___小区,没有看到过催费通知,原告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其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如电话通知、EMS通知答辩人支付物业费,对于原告催收的行为答辩人不知情;其次,原告是___年月日跟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玫瑰绅城花园物业移交协议》,原告自年月日之后小区已没有物业管理关系。而原告在年月日才向贵院起诉,其行为已超过法律规定的年诉讼时效。
此致
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月日
篇20:前期物业客户服务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招投标方式(或协议选聘方式),甲方将_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略)。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 服务质量要求: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_______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_______;
6.绿化维护:________________;
7.环境卫生:________________;
8.公共秩序维护:________________;
9.停车管理:________________;
10.消防管理:________________;
11.电梯运行维护:________________;
12.装饰装修管理:________________;
13.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业服务期限
第十六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
第十七条 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五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 物业服务费价格
1.物业服务费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费用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按年/季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价格的调整,按政策规定________________调整。
2.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用的万分之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
2.车库车位: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
第六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情况。
2.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所有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管理用房位置:________________;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项方式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3.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4.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协助催交。
5.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协助乙方作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服务;
2.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3.有权要求甲方和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5.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________________等措施;
6.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7.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的使用有关规定;
9.每年会同甲方进行一次物业服务满意率调查;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物业入住前的物业服务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物业入住前的物业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五条 保修责任内房屋、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按以下方式处理:
1.委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2.甲方负责返修;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因其他原因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内撤出本物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以及与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做好债权债务的处理,包括物业管理费用的清算,对外签署的各种协议等;乙方应协助甲方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二十九条 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因甲方行为违约导致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务内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不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 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承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四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条款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抵触,该条款无效。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