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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的通知(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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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技术转让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2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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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止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转让单位,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单位,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技术商品合理转让,有偿付诸应用,促使新产品早日试制并投放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甲乙双方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__________技术转让给乙方,乙方使用该项技术生产__________产品.

二、甲方转让技术应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经济效益.

1.该项技术的参数,所生产产品的数量、质量指标,最低或正常的生产能力,单项规格、公差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经济效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国内外运用该项技术的情况和经济效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于一九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将________技术的资料和设备、配件等(可用表格列出)交付乙方.

2.甲方负责在一九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派出技术人员________名到乙方单位,指导乙方安装设备和产品试制工作,并派员参与产品的鉴定工作.

3.甲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如有后续改进,应及时转让给乙方(双方协商互不相告技术后续改进内容者除外).

4.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应对第三方保密,不得扩散或转让(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另行转让者除外).

五、乙方的义务

1.双方协商议定,技术转让费按下列第( )项办法支付:

(1)乙方向甲方交付技术转让费共________元,一次总算支付.

(2)乙方向甲方支付技术转让费,按甲方转让技术实施后新增销售额或利润的________%提成.

(3)双方按商定的其它办法计算和支付技术转让费用. (如双方商定有预交定金条款,应专条规定定金的金额和交付时间.)

2.在设备安装和产品试制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乙方应为甲方派出的技术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

3.乙方对甲方转让的____________技术不得向第三方扩散和转让(双方商定同意乙方转让者除外).乙方对甲方转让的技术如有后续改进,应告之甲方改进内容(双方协商互不相告者除外).

(如双方商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入门费,则应在合同中立专条规定入门费的金额,交付时间等.)

六、转让技术的验收标准与验收方式

1.验收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验收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及质量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设备和配件,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技术转让费__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迟延交付技术资料、设备及配件,致使乙方接受甲方转让的____________技术已成为不必要时,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及规格派出技术员,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3.甲方如擅自将向乙方转让的技术又扩散,转让给第三方,应按技术转让费的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如有疵漏,应及时更正和完善;如仍达不到合同规定的经济技术指标,应按技术转让费的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八、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向甲方支付技术转让费,应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擅自将甲方转让的技术扩散或转让给第三方,应按技术转让费的___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3.乙方如果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将甲方转让的技术付诸生产,除应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外,不得干预甲方另将技术转让给第三方.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经有关部门证实后,不以违约论,但必须及时告知对方有关情况.

十、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期为________年零________个月.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间不得随意更改或废除合同.在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属于同一系统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解决,不属同一系统的,或经主管部门调解不成的,任一方当事人可以提请合同仲裁机关仲裁或法院审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付本一式________份,交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技术负责人:(盖章)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盖章)______________

帐号:(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技术负责人:(盖章)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盖章)______________

帐号:(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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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药品技术转让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1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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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制药有限公司

乙方:开发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注册五类新药【药品名称】的技术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的条款。

一、 技术标的

【药品名称】的制备工艺及全套报批资料(不包括临床实验部分,以下同。)、原始记录的整理并最终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之要求,使甲方获得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该品种的生产批文。

二、 技术成果服务要求及验收标准

1. 全套报批资料以及原始记录的整理并最终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之要求。

2. 甲方获得该品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生产批文。

3. 确保制剂工艺技术在工业化生产中的可行性,并保证该产品的稳定性达到质量标准。

三、 技术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 技术服务总费用:人民币拾万圆。

2、 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3、 合同签定后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申报资料及样品,甲方向乙方支付伍万圆(50,000元)整;

4、 乙方协助甲方申报样品经省药检所检验合格后5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贰万圆(30,000元)整;

5、 甲方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生产批文后, 乙方指导甲方试制出合格生产样品后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万圆(20,000元)整。

四、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责任与义务:

1. 负责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进度提供经费。

2. 负责申报样品的包装和灭菌。

3. 提供申报所要求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认证证书、接触药品的《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证》等相应申报所需材料。

4. 负责与该新药相关的申报工作(包括生物等效性试验等)和支付相应的费用。

5. 负责乙方审评、放样等差旅费用和食宿费用。

乙方责任与义务:

1、 负责本合同项下产品的开发研制工作和全套申报资料的整理,负责解决申报过程中的全部技术问题。

2、 负责给甲方提供试制的申报用样品供甲方包装和灭菌,负责帮助解决试生产过程中的有关技术问题。

3、 负责并保证及时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完善和补充有关资料。

五、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1、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根据甲方要求时间向甲方交接申报资料及样品;

2、 如果该品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审评后,需要补充资料,乙方保证在收到补充资料通知后30日完成补充资料整理工作,并交于甲方,由甲方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申报资料。

六、风险的承担和违约的责任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中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的任何一条即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技术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出现以下情况,由乙方负责并于30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全部经费。

(1)乙方提供甲方使用的技术涉及国内外专利纠纷、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2)由于乙方所负责的技术资料原因,甲方未能获得生产批件。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未能申报成功或未取得生产批件,则视为乙方已完成任务,责任由甲方承担并支付给乙方剩余技术服务费的50%。

4、下列情况双方均不需承担责任:

(1) 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如:补充协议)认可的条件下可以免除责任。

(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本合同的自然终止。

七、其它事项

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按本协议分清责任,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双方不能和解的争议可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共三页,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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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药品技术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5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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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北京签订。

一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中国公司及厂(以下简称甲方)。

另一方为:国州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拥有设计、制造、使用的专有技术和实际生产经验。

鉴于乙方有权并愿意转让上述专有技术。

鉴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专有技术,以设计、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

国此,双方通过协商按以下条款签订此合同。

第一章定义

用于本合同的下列名词应具有所规定的含义:

1.1“专有技术”指乙方对合同产品的制造、装配、操作、服务、保养和维修所拥有的最新设计、技术知识和经验(包括在附件2、3和4中写的有关技术文件、培训、技术协助和咨询)。

1.2“合同产品”指甲方通过使用这种专有技术制造出的产品,合同产品为 尺寸和规格为,详细说明见附件1。

1.3“考核产品”指在乙方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甲方制造出的第一台合同产品对该产品进行试验,以便验证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1.4“技术文件”指在制造合同产品中使用的技术文献、全套可供生产用的图纸(包括总图、部件图、零件图、电气系统图、控制原理图)、有关设计计算资料、制造工艺文件、维修使用说明书以及合同产品的外购件明细表、配套件明细表等,所有技术文件都用英文并采用公制,技术文件的内容见附件2。

1.5“培训”指就专有技术按附件3的规定,对技术文件的口头解释,现场指导制造、试验、组装、使用、保养和维修,按照学习和训练的需要,培训在乙方工程师的指导下,甲方受训的人员亲身操作,培训在乙方工厂和其他场地进行,培训设备由乙方选择,所有培训都用英语。

1.6“技术协助”指乙方按照附件4为了甲方的利益,用书面或口头方式提供评述、观察、指导、测量和现场验证、解释、建议及其他甲方工厂制造产品所需的协助,所有这些工作全部用英语。

第二章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2.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设计、制造、应用、试验、保养和维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合同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见本合同附件1。

2.2乙方承认甲方有设计、制造和在中国国内以及下列国家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印度、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越南、缅旬、巴基斯坦、伊朗、孟加拉国、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南斯拉夫、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澳大利亚、新西兰、埃及、阿尔及利亚和喀麦隆等。

2.3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的全部有关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见本合同附件2。

2.4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及可能在乙方用户工厂进行培训,尽力使甲方人员能熟悉并掌握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具体要求见本合同附件3。

2.5乙方负责派遣技术专家赴甲方进行技术协助,其具体要求见附件4。

2.6如甲方要求,乙方有义务在得到出口许可的条件下以优惠的价格条件向甲方提供生产合同产品需要的零部件或材料,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7在合同期间,乙方同意在甲方工厂生产的合同产品上采用甲方工厂和乙方工厂的联合商标,并用英文写明乙方工厂的全称,还要用中、英文写明产品是甲方在乙方许可证项下制造的。

第三章价格

3.1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的合同内容和范围,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合同费用分为两部分:

3.1.1入门费为美元(大写:美元)。上述价格为固定价。

3.1.2合同产品或者类似产品在考核并销售后,开始提成,提成费以甲方合同产品净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提成率为3%(百分之叁)。

3.2上述全部合同价格包括全部技术文件交付到目的地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3本章所述的价格只是购买专有技术的,不包括购买或运输任何硬件、设备或其部件的费用。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4.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国银行。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通过国银行支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所有在中国发生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3本合同3.1.1条所规定的入门费按下述办法和比例由甲方付给乙方。

4.3.1合同入门费的30%(百分之叁拾)计美元(大写美元),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之日起,不迟于__天,经核对无误支付给乙方:

a.乙方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同一当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b.国银行出具的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7。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三份。

d.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项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9。

4.3.2入门费30%(百分之叁拾)计美元(大写: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全部技术资料后,不迟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单据之日起天内,经核对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按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交付的空运单影印件两份,及甲方说明全部资料已按本合同附件2的规定收到的证明书。

上述证明书应在空运单印戳日期后天内寄交乙方。

4.3.3入门费的25%(百分之贰拾伍)计美元(大写美元),按本合同附件3完成培训工作,并在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天内,经核对无误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双主签署的说明培训已按本合同附件3要求完成的证明文件一份。

4.3.4入门费15%(百分之拾伍)计美元(大写: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后天内,经核对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双方按附件5规定签署的考核产品考核、验收证明书的影印件一份。

4.4根据第7章规定,在考核产品的检验和验收以后,按3.1.2节规定的提成费按下列方法支付:

4.4.1每年12月31日以后15天内,甲方将上一年度的产品实际销售量及净销售价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自费指派查帐人员校准总销售情况报告。

4.4.2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天内,经核对无误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该期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4.5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按本合同第八章规定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技术文件的交付

5.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交付内容和时间,在北京机场交付技术文件,经caac交给(中国公司,地址:中国北京大街号)

5.2纽约机场空运单印戳日期为技术文件的实际交付日期的凭证,甲方将带有到达日期印戳的空运提单影印件一份寄给乙方。

5.3在技术文件发运后48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项号、件数、重量、班机号和预计抵达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文件详细清单一式两份航寄给甲方。

5.4如技术文件在空运中丢失损坏,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不超过30天内,补寄给甲方有关文件。

5.5交付技术文件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5.6每包技术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a.合同号;

b.收货人;

c.目的地;

d.唛头;

e.重量(公斤);

f.箱号件号;

g.收货人代号。

5.7包装箱内附有详细技术文件清单两份,标明下述内容:

a.项目编号;

b.项目名称;

c.页数和总页数;

d.所包括的图号。

第六章改编修改和改进

6.1改编

6.1.1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不适用于甲方实际的生产条件(如设计标准、材料、设备的生产条件及其他条件等),乙方将协助甲方对技术文件进行改编,以适应甲方的生产条件,并由乙方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但这种改编必须从技术的角度是可以接受的,且又不降低合同产品的质量。

6.1.2为了协助甲方所需的改编,乙方提供最多为个工程师周的协助,在甲方工厂工作。

6.2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在两个月内相互免费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文件提供给对方。另一方有免费使用这种改进和发展了的资料的权利。

6.3合同产品的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了这种技术的一方,对方如要求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应征得所有权方的同意。

第七章考核和验收

7.1双方同意在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制造出合同产品后,将对合同产品进行联合验证,其试验方法见附件5。

7.2如合同产品的考核试验表明其性能与附件1中所述的性能一致,考核试验即为合格。双方签署验收证明书一式四份,每方各持两份。

7.3如合同产品在考核试验中,其性能、技术参数与规定的不一致,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其原因,找出消除故障的方法,然后进行第二次考核试验(如有必要再进行第三次),在试验表明产品性能合格后,双方将按7.2条款所述签署验收证明书。

7.4如产品在第一次和第二次考核中未能合格,其责任在乙方,则乙方第二、三次派出技术人员的一切费用全由乙方自理,如产品不合格的责任在甲方,则甲方提供上述全部费用。

7.5如产品在第三次考核时仍未通过,并且责任在乙方,处理方法按8.7.1节执行。如失败责任在甲方,双方将协商如何继续执行合同。

7.6甲方在自己工厂内对考核产品进行试验时,应自备必要的公用设施和材料。

第八章保证与索赔

8.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是乙方实际使用的最新技术并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有关合同产品所有改进了的技术资料。

8.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是完整的、正确的和清晰的,并保证按时交付。

8.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不符合8.2条所规定的要求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在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文件或清晰正确的技术文件寄给甲方。

8.4如乙方对技术文件不能按合同附件2和8.3条规定的时间交付,乙方应按每迟交一周罚款入门费的比例支付给甲方。以上罚款不超过合同入门费总价的。

8.5按8.4条规定,乙方支付罚款给甲方时,将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技术文件的义务。

8.6无论何时,除了不可抗力外,乙方如果迟交技术文件超过规定日期6个月,甲方有权按8.7.1条款处理。

8.7产品经3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8.7.1若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正常投产,只能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率8%的利息。

第九章侵权与保密

9.1乙方保证拥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甲方的专有技术的所有权,并在得到出口许可后,在法律上有权向甲方转让此专有技术,如果第三方指控侵权时,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

9.2本合同期满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专有技术,也即甲方有权在中国境内和外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

9.3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给甲方的技术文件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术文件的一部分或几部分已被乙方或第三方公布,则甲方不再对公布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章税费

10.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0.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税费,由甲方支付。

10.3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上述所得税将由甲方从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支付中予以扣除,并代向税务当局缴纳。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税务当局出具的税收单据一份。

第十一章仲裁

11.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1.2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仲裁地点在斯德哥尔摩,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法庭根据仲裁规定进行。

11.3仲裁裁决是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4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1.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2.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经双方同意的类似事件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12.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3.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年月日签字。由双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如果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任何一方有权取消合同。

13.2制造与销售合同产品的合同有效期,从13.1条所述合同生效日算起共8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3.3不论合同在任何一种方式下终止,双方之间存在的债务及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不受任何影响。在合同终止后,欠债人应承担义务,直到欠债人向债主付清全部欠款为止。

13.4本合同用中英文字写三,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3.5本合同附件1至附件9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6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和补充,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3.7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用英文进行,正式通讯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第十四章法定地址

甲方:

1.中国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大街号

电传:

2.

地址:中国施市

电传:

3.联系人:

乙方:

1.国公司

地址:国州街号

2.联系人:

电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1.中国公司国公司

(签字)(签字)

2.厂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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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05 字

+ 加入清单

1、药品的采购须严格按照药品采购程序办理。由校医列出本学期所缺药品的采购清单,附上上个学期的过期药品清单,交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之后交由校长审批,最后由校医到国有大药房购买。

2、药品购买回来后将电脑小票单装订在专用册子上,并标记好药品信息(包括价格、数量、购买日期、药品过期日期等)并附上购买药品发票的复印件,药品发票原件应交财务入账。药品要分类存放在学校药品专门存放的安全地方,妥善保存,避免变质和丢失。

3、学校医务室储备药品、医用用品、消毒用品等只用于全校学生、教职工在校时突发感冒、发烧(学生发烧均不予处理,教职工发烧38℃以上不予处理)、咽喉炎、胃肠炎、腹痛、腹泻、消化不良、皮炎、扭伤、皮肤损伤、结膜充血、轻度中暑、轻微烫伤、皮肤过敏、蚊虫叮咬等疾病较轻程度时临时使用,离校后仍需到医院诊治;较重病、慢性病则必须直接到医院诊治、处理,以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更好的学习和工作。

4、药品按规定使用。

①教职工及教职工在本校就读子女发药一次不超过一天剂量,不允许开“人情药”。教职工和学生用药必须在校医的知道下,由校医按量发放,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发药时注意批号、保质期,看清药品是否变质才能发放,教职工本人需签名登记。

②不建议给学生口服药,必要服药时只给学生一次药量,校医要对学生讲清服用方法,所采取处理措施应简单记录在简易门诊本上。

③学生实践活动或教职工外出活动时校医室不予备药。

5、过期药品的处理须严格按照过期药品处理程序办理。每学期整理一次药品。先由校医清点出当年已过期药品,列出过期药品的名称、数量清单,交由主管副校长及校长审批后,销毁过期药品,以保证药品使用安全。每学期过期药品清单登记在专用册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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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药品技术转让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7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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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号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签订。

甲方为:中国____公司 合同工厂:中国____厂(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为:____国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合同内容

1.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____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略)。

1.2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它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略)。

1.3 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略)。

1.4 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 本合同附件四(略)

1.5 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 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1.6 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1.7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五(略)。

1.8 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 定义

2.1 “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2.2 “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2.3 “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用技术和其它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2.4 “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标准。

2.5 “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1.2条、1.3条、1.4条、1.6条、1.7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6 “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7 “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14.3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

第三章 价格

3.1 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3.1.1 入门费为____美元(大写:____美元)这是指本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1.2 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____%,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3.1.3 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效的,乙方在____国____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____%。

3.2 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____%。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返销产品价格按3.1.3条规定的提成基价计算,即目录价格的____%。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____中国银行和____国____银行办理。 如果乙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____银行和____中国银行办理。 所有发生在中国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中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2.1 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__美元(大写:____美元)。

(a)由乙方出具的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时,保证偿还金额____美元。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____国政府当局出具的许可证影印件一份。若乙方认为不需要出口许可证,则乙方应提出一份有关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信一份。

4.2.2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一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美元(大写____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3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美元(大写:____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规定的____已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各一份。

4.2.4 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

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美元(大写:____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一份。 〔注:如果验收试验延迟并是甲方的责任,将不迟于合同生效后(时间)支付。〕

4.3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试验出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4.3.1 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____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4.3.2 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的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汇总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确的措施。

4.3.3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的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4.3.4 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____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

4.4 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技术资料支付

5.1 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

5.2 乙方应在____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____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支付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后,确认资料收悉。

5.3 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3.1 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批交货。

5.3.2 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4 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5.4.1 第二阶段开始日期后的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期交货。

5.4.2 第二阶段开始后的____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第二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料。

5.5 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____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a)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5.6 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或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书后,应尽快不迟于____个月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5.7 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与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a)合同号

(b)运输标记

(c)收货人

(d)技术资料目的地

(e)重量(公斤)

(f)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5.8 每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一式四份。

第六章 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

6.1 为了适应中国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它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三和附件四。

6.2 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6.3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6.4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

第七章 质量验收试验

7.1 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考核的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具体办法见本合同附件七。

7.2 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 通过鉴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二 份。

7.3 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 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

7.4 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则乙方派人参加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7.5 若考验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方负担。 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7.6 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9.8.A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

第八章 “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

8.1 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它国家;

8.1.1 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 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

8.1.2 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

8.2 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中国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为维修中国出口的主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

8.3 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厂制造”。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____公司单独签订。

8.4 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项下甲乙方提供的标准。在必要的时候,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应建议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____个月内再次进行试验。若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甲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第九章 保证

9.1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与乙方拥有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进、发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

9.2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有关定义如下:

9.2.1 “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

9.2.2 “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

9.2.3 “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

9.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9.2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____天内免费将所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料寄给甲方。

9.4 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9.3条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罚款; 迟交____至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 迟交____至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 迟交超过____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

9.5 若发生9.4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____美 元(大写:____美元)。

9.6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9.4条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行计算。

9.7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

9.8 按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9.8.1 若考核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____%的利息。

9.8.2 如果根据9.8.1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 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10.1 乙方唯自己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证和专有技术的合法者,并能够合法地向甲方转让上述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无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 与本合同有关的完整的____国专利清单列入附件二,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专利影印本一式二份。但不给予____国专利许可证或不应包括此许可证。

10.3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合同终止后,使用____商标的权利也将终止。

10.4 双方都应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和公布双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或商业情报。

第十一章 税费

11.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中国以外的应由乙方负责。

11.2 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

入应按中国税法缴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 仲裁

12.1 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在不能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12.2 仲裁地点在中国北京,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进行仲裁。仲裁也可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进行,并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按仲裁院的程序进行仲裁。

12.3 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

12.4 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12.5 在仲裁过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3.1 若签约的任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3.2 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____天内以航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13.3 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____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之后,双方需向各自政府申请批准,并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作为生效日。双方应尽最大的努力在____天期限内获得批准。并用电报通知对方,随之以信件予以确认。若合同签字后____个月内不能生效,则本合同对甲方和乙方都无约束力,经双方同意,申请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

14.2 本合同用____文和中文书写各四份,____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执中、____文文本各二份。

14.3 本合同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即自动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另有协议,第二阶段合同产品开始日期将由乙方来华指导时,双方签订备忘录予以确认。

14.3.1 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之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进行合同延期的谈判,届时签订合同延期的专门条款。

14.4 合同第一阶段在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合同第二阶段的开始日期预期为合同生效后的第____个月。

14.5 合同终止前,任何合同项下发生的未清理的赊欠和债务将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合同的终止并不能解除债务赊欠一方对另一方债务。

14.6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7 合同签字前双方之间的所有来往通讯文电,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4.8 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4.9 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通讯应以____国文书写一式二份。

14.10 在对方预先没有同意前,双方不应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4.11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并不影响×国和任何其它国家之间的贸易。

14.12 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产“合同产品”,金额为____美元(大写:____美元)。特定零件的订货和计划由考察小组在×国确定,如价格和条件优惠,甲方将从乙方再订一批(原材料或零件)。

第十五章 法定地址

甲方:中国____公司

地址:____

电报挂号:____

电传:____

工厂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____市

电报挂号:____

乙方:____公司

地址:____

电传:____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在__签字。

甲方____公司代表 (签字) 乙方____公司代表 (签字) ____工厂代表(签字)

甲方律师 乙方律师

(签字) (签字)

(合同附件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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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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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落实教育部、市教委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及公安机关关于危险化学药品管理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对学校保管和使用剧毒、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出如下规定:

一、危险化学药品的保管

1、危险化学药品的保管。

2、库房安装有防爆排风设备,经常通风换气,避免有毒、易燃气体浓度过大发生意外。

3、存有危险化学药品的库房设有防盗门窗、报警器;由专人负责保管,药品的出入有两名保管人员共同负责;有领取药品的签字制度;剧毒药品入入保险柜;易燃、易爆药品根据各自性质,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定存入;还备有灭火器和沙桶。

4、由教育局发放的危险化学药品,均有详细的记录,包括时间、药品名称、药量、提货人签字、发货人签字、学校的证明及装备站的.出库单,并且存档备查。

二、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管理

1、生物实验室需要用危险化学药学药品时,必须经主管校长签字的证明(证明包括时间、用途、估量、使用人),学校保管人员做好记录后,方可提货。危险化学药品不得代领,证明要存档。

2、生物实验室未使用完的危险化学药品,必须及时、如数交回学校的保管人员,禁止将危险化学药品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放在学校危险药品库外,保管人员要做好记录。

3、危险化学药品出入库要有清晰的帐目,包括领用时间、领用量、消耗量、剩余量、保管人员及使用人员签字等。

4、在开学初、放假前要检查危险品的出入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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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韩国、日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情况及药品管理的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8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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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韩国日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情况药品管理考察报告

关于韩国、日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情况及药品管理的考察报告

应日、韩两国制药工业协会的邀请,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医疗保险分会组织的由分会、国家发改委及北京、河北、天津、黑龙江、上海等省市有关人员组成的代表团,于2005年10日至21日赴韩、日进行了为期10天的访问,参观考察了韩国国民健康保险公团、日本厚生劳动省、日韩制药工业协会、日本顺天堂医院、药品研发企业等有关部门,听取了有关方面的介绍,并与有关人士座谈,重点考察了两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情况尤其是老年人医疗保险问题和两国药品定价及管理办法。

一、韩国医疗保险制度和药品定价

(一)韩国医疗保险制度

韩国健康研究中心所长李相二教授为代表团介绍了大韩民国国民健康保险制度。该制度实施于1977年7月1日,最初仅纳入拥有500个以上职工的企业,以后逐步扩大参保对象,历经12年,实现了全民医保。

1.韩国现行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1.1韩国国民健康保险的适用范围

据2004年提供的数据:韩国总人口为48.2百万,其中健康保险适用人口占96.9%,另有3.1%为医疗保护人口,是健康保险的补充部分。

健康保险适用人口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企业职工参保者(包括企业劳动者及被抚养者、公务员/教职员及被抚养者两类),占总人口的52.6%;另一部分是地区参保者(包括农村和渔村地区私营业主及世代源、城市地区私营业主及世代源两类),占总人口的44.3%。

医疗保护人口是指无能力支付医疗保险费者,这部分人群的医疗费用由国家财政负担,是医疗保险的受益对象。为提高管理效率,政府将其委托给国民健康保险机构统一管理。

1.2国民健康保险管理经营体系

2000年以来,国民健康保险为单一的管理经营体系,由独立的国民健康保险公团代替政府管理,其职责就是负责体系的运转和操作。该体系有五部分组成。其中,保险福利部为政府部门,主要起制定政策、管理监督国民健康保险公团的作用;健康保险审核评价员为一中立机构,主要接受医疗服务提供者医保结算的申请,经过审核将结果报告国民健康保险公团;所有医疗机构被依法强制性规定为国民健康保险的服务提供者,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每月向健康保险审核评价员提出结算申请;参保者按规定缴纳保险费,至医疗机构就医时自付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国民健康保险公团主要执行保健福利部的政策,根据健康保险审核评价员的审核结果将医保费用支付给医疗机构。

1.3健康保险的资金来源

1.3.1保险费缴纳

参加者的保险费分为企业职工缴纳保险费和地区参保者缴纳保险费两种。

企业职工参加者保险费缴纳按照公式:月保险费=标准月酬数*保险费率(在月资的8%以内,目前为4.31%)来计算。其中,一般劳动者与公务员的保险费由雇主和被雇佣者各负担50%,私立学校教职员由被雇佣者、雇主、政府分别负担50%、30%、20%。

地区参加者保险费缴纳按照公式:每户保险费=标准收入点数*金额/点(目前每点126.5韩元)来计算,年收入超过5百万韩元的家庭其标准收入点数根据收入和财产来确定,5百万韩元以下的家庭其标准收入点数根据经济活动(如性别、年龄等)和财产来确定。

1.3.2政府补助金

政府补助金主要用于地区参保者医疗费用支出部分的50%,其中40%来源于一般税收,10%源于烟草负担金。

1.3.32004年医疗费用支出构成

2004年医疗费用支出中保险费占83%,一般税收占14%,烟草负担金占3%,国家财政补助占了较大份额。

1.4国民健康保险本人负担金制度

对于在综合性医院、医院(小型)或诊疗所的住院病人需自负住院总医疗费用的20%;对于门诊病人则根据就诊医院性质等不同,个人自负的比例和金额也有所不同。综合医院由本人负担医疗费用总额的50%,医院(小型)由本人负担40%,诊疗所由本人负担30%(总费用不超过15000韩元时,65岁以下者自负3000元65岁及以上者自负1500元)。

2.国民健康保险公团为强化保险者作用所做的努力

国民健康保险公团旨在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和社会安全保障水平,主要在预防疾病、提供服务和信息等方面不断努力和完善。

2.1健康检查事业

检查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提高检查的时效性和受检者的满足度;

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和提供可用资料。综合分析健康检查的结果,反映检查制度的研究及改善现况,同时还用作后续管理资料,以给参保者提供不断改进的高质量服务。

2.2增强健康的活动

管理健康需注意的人群。对检查结果异常的,通过基础体力检查,引导个人进行适合自己健康水平的日常健身运动。

发展肥胖者运动管理示范事业。

发展健康运动事业。通过健康运动,在事前消除危害健康的因素,通过长期宣传,强化预防功能,提高地区居民的健康认识。设立肥胖儿童教室,开展宣传活动,进行身体成分分析器测量等。

2.3对合理使用医疗条件进行支持活动

支持慢性疾患者进行适当的使用医疗,提高健康水平,以健康保险财政的节减为目的。对特殊病例进行个案管理。

引导合理的医疗使用,减少不必要的使用次数,对高频率使用者进行就诊咨询管理。

2.4对参保者所遇困难的处理

确认医疗机构对参保者征收的诊疗费是否适当,通过返还多收取的费用来处理参保者所遇的医疗费难题。

解决医疗使用过程中的困难。对医院的诊疗程序等参保者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疑问和不便事项,通过谈话、介绍等方式来解决。

2.5医疗使用咨询

提供医疗供应方的情报。立足于参保者对医疗机构选择和使用上的便利,给参保者提供准确与可信赖的医疗使用上的便利信息。

提供经过选择的健康、疾病信息,根据参保者医疗使用上的选择提供便利,以及防止因对疾病的自我判断导致的健康恶化状况。

提供健康危险评价服务。根据和健康相关的生活习惯、家庭、环境因素等评价个人的死亡危险度的方法。提供改善健康的资料,目的在于引导生活习惯发生变化,使人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

2.6强化健康保险的保障性

对保险者发展健康保险的功能和作用进行再定义:强化自律性和责任性。

(二)韩国药品定价和管理

1.基本情况

2000年7月,韩国政府进行了一项重大的改革,即将医生的开设处方与药剂师调配药品的职责分开,也就是所谓的医药分业。但医院尚保留部分药房,为住院病人提供输液等药品服务。处方药均在医疗保险范畴,部分非处方药品则根据适应症等来确定是否划归在医疗保险范畴。目前,韩国的处方药有22000个品种,非处方药有5000个左右品种。患者手持医生处方可至国内所有药店购买处方药,政府为了减少财政支出,规定药剂师有权将医生开具的药品更改为同类等效且价格更为便宜的药品,并将两种药品差额的30%奖励给药剂师。

2.药品定价

处方药均由政府定价,政府制定的是最高支付价。对于仿制药品来说,首次上目录的仿制药品价格是原研药价格的80%,第二个至第五个仿制药品的价格定在已登载药品的最低价以下且最高价的80%以下,第六个仿制药品的价格定在已登载药品的最低价的90%以下且最高价的80%以下。进口药品在韩国定价时需参考英国、美国、日本、意大利、法国、德国、瑞士七国的价格情况。政府为了鼓励国内企业的制药开发能力,将国内自行生产的原料制备的国内药品制剂与国外原研药定于同样的价格。

3.药价调整

除了政府认定的小比例药品流通机构外,一般制药企业的药品均直接销售到医疗机构。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每年进行四次药品流通和药价销售情况调查,如发现药品的政府定价与零售价有差别,则采取价格下调。

二、日本医疗保险制度和药品定价

(一)医疗保险制度

让所有的国民都能享受到平等的医疗服务是日本医疗供给体制上的一个重要的特点。1961年,日本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了“全民皆保险制度”,使日本的所有国民都成为了医疗保险的被保险者,在法律上均享有医疗保险的权益。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发育地比较成熟,根据2000年WHO报告,日本医疗保险制度国际评价和国民健康寿命均位列第一,这与日本较为健全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密切相关的。厚生劳动大臣政务官藤井议员及劳动省有关人员分别为代表团详述了日本现行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营情况,并重点介绍了老年人医疗保险的现状、困境和进一步改革思路,这对我国的医保改革也将有所裨益。

1.日本现行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1.1医疗保险制度的构成

日本的医疗保险从大的方面来讲可划分为被用者保险、国民保险及以两者为基础的老人医疗。

1.1.1被用者保险。

被用者保险包括政府掌管健康保险(面对中小企业,由政府运营)、组合掌管健康保险(由大企业运营)、船员保险、各种共济组合(国家和地方公务员、私立学校教职员)。

1.1.2国民健康保险

国民健康保险是由市町村运营的,以居住地范围内的一般居民、自营业者和农民为对象。

1.1.3老人医疗制度

老人医疗制度针对的是加入被用者保险和国民健康保险中的70岁以上者,或65岁以上70岁未满但被确认为残疾或卧床不起者。从2002年10月至2006年10月,老人医疗对象的年龄将分阶段地提高到75岁(每年提高1岁)。

1.2医疗保险资金来源

1.2.1保险费缴纳

企业在职职工按照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通常是8.2%。其中,个人和单位各承担50%;国民健康保险的资金缴纳,一般与养老保险的缴纳合并计算,分ABC三种类型进行测算。类型A:根据各家庭前年度的所得来计算;类型B:一个家庭的缴纳数按照其人口平均计算;类型C:不论收入和年龄,根据加入人口数平均计算。

1.2.2政府分担

为确保国民健康保险能持续运营,国家和地区政府给予财政投入。对低收入者减免的保险费,按照国家1/2、都道府县1/4,市町村1/4比例分担;对医疗费用过高的市町村,由都道府县和市町村两极政府进行费用审核。过高的医疗费,除用保险基金补偿外,国家、都道府县和市町村三级政府各分担1/6。

1.3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比例

由于日本急速的少子女高龄化进程、经济形势低迷、医疗技术进步、国民健康意识改变等医疗相关环境的变化,医疗费用支出逐年攀升,对国家财政产生了明显的压力。2002年,在医疗保险制度的修订中,对个人负担比例作了调整。修订后的个人负担比例为:70岁以上者自负10%医疗费用(收入在一定水平以上者要自负20%);3至69岁者自负30%;3岁以下者自负20%。为确保加大个人负担力度政策的平稳实施,同步还配套实施“高额疗养费制度”,即设定月个人支付医疗费的上限,超过上限后的医疗费予以减免。

2.老人医疗

2.1现行老年人医疗费总体情况

日本人口的老龄化进程迅速,而且高龄化趋势明显,据日本厚生劳动省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日本65岁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20%(预计中国在2040年将达到此比例)。目前日本人口平均寿命为男性79岁,女性86岁,占世界首位。老年人的医疗费支出明显,占总医疗费的比例高。2002年数据显示:65岁以下者人均年医疗费用为14万日元,65岁以上75岁未满者人均50万日元,而75岁以上者人均高达79万元;75岁以上者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的比例为26.7%,65岁以上75岁未满者占23.2%,预计到2025年,75岁以上者医疗费用比例将上升到48%,65岁以上75岁未满者医疗费用比例略下降到21%。老年人医疗费的增长对国家财政来说确实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为促进医疗保健事业,政府认为有责任保障医疗制度的平稳运行,同时采取各种措施控制医疗费的过快增长。

2.2老年人医疗费负担构成

现行70岁以上老年人医疗费构成除个人自负10%外,余下90%部分由保险资金和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保险资金负担余下部分的54%,财政负担余下部分的46%(国家2/3、都道府县1/6,市町村1/6)。

2.3改革现行日本老人医疗制度的初步设想

鉴于目前存在的老年人医疗费增长快、财政负担重、老人医疗制度的运营主体和责任主体不明确等问题,厚生劳动省正积极研究建立全新的老年人医疗保险制度,确定合理的老年人自负比例,明确医疗费负担主体和缴纳保险费主体,从而不再依赖于年轻人保险费的支撑,也可使年轻人缴纳保险费的负担趋于合理,不致过重。力争实现年龄段之间、保险者之间的保险金公平化、制度运营责任主体的明确化。

3.2006年国会提案

在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中,国民健康保险和组合掌管健康保险的财政基础薄弱,政府掌管健康保险由政府独自运营,不可能兼顾地区差异而引发矛盾。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厚生劳动省考虑在2006年国会提案中将被用者保险、国民健康保险分别以都道府县为单位轴系轴心进行再编统合,以稳定保险者的财政基础,发挥保险者功能。

4.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深对日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感性认识和理解,代表团参观了一家具有一百多年历史的顺天堂私立医院。该院目前有2273名员工,开设30个科并设立1020张床位。2004年统计数据显示:日门诊量约为3763人,日住院量约934人。代表团听取了院方的基本情况介绍,并实地参观了门诊服务科、挂号处、病历管理处、药剂部、药品供应仓库、医疗保险室等部门,对医院的业务流程有了较为详细的了解。令人感触颇深的是:医院的管理在各方面都真正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医院在门诊设立服务科,由7位高素质的服务人员组成,并配备30台轮椅,其主要职责是面带真挚微笑主动询问患者需要和缓解患者紧张情绪,为行走不便的患者提供轮椅,佩带手语胸牌人员提供手语方面的服务;挂号处井井有条的管理使得原本熙熙攘攘的大厅变得秩序井然、悄然无声,有专人负责建立初诊患者的电子病历、有护士确认患者执行医嘱的过程、由电子屏幕显示电子病历处理的结果、有专人协调各科室床位的收治;医院药剂部配备有84名药剂师,药房的操作流程是医生的处方由计算机系统传送至药房,经药剂师确认后至配药部门配药,再经药剂师审查后送至患者手中。一张处方需经药剂师两次确认,从而大大降低了出错率。据介绍,患者可以根据医生处方自行选择在院内药房(附属于医院)或在院外药店取药,同一药品在院内药房购买通常比药店便宜,理由是药店的药剂师会提供用药方面的指导从而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但与韩国不同,目前日本药店的药剂师无权更改医生所开具的处方药品,约有5%的患者会选择在药店购买处方药;医院的药品供应仓库主要负责采购药品、住院注射剂配制和药品出库管理,还配备有突发自然灾害所需的急救药品;医疗保险室的工作也比较繁重,主要负责医疗保险的结算。医院的医保费用向审查机构申报结算前,先由该部门5名工作人员和2名医生进行内部检查和把关,仔细检查每位参保患者检查通知单的内容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一旦由审查机构检查并发现医院差错,将大大影响医院的声誉和保险金的支付保障,因此医院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据了解,经过医院的努力,在门诊每月60000张处方中可能有200张被拒付,拒付率也较低。医院按月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前月的医疗费用,经过审核,实际支付时间为三至六个月,期间的医疗费由医院自行垫付。

(二)日本医疗保险药品定价和管理

1.总体情况

日本制药工业协会有关人员向代表团介绍了日本药品定价方面的有关情况。据介绍,从2000年以来,虽然全国医疗费和药品费的支出均在增长,但药品费占医疗费的比重基本维持在20%。日本的药品流通均由批发商代理,实行全国统一药品零售价政策,不存在不同地区、以及医院与药店的价格差异。国家医疗保险制度中的药品价格,是在国家医疗保险体系下,保险人付给医疗机构的补偿价格。医疗机构购买药品的价格可以通过与批发商协商而低于补偿价格,因此在销售价格和补偿价格之间仍存在差价。药品价格统一由厚生劳动省确定、颁布,一般过程是厂家(公司)申报,厚生劳动省组织相关的专业协会评定,通过评定后颁布实施。各类新药(包括新的化学结构实体在内)每年四次(3月、5月、8月、9月)载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仿制药品每年一次(7月)进行调整。

2.医疗保险药品药价核算原则

基本原则是:医疗机构采购价的加权平均值(市场实价)加上稳定药物流通的调整系数(调整前药价的2%)所得金额即为新药价。

特殊原则是:后上市药品要比已是医保药的先上市药品价格下调4-6%;对市场扩大、疗效变化、用法用量变化、亏损品种的药品价格进行再审核。

3.新药价格核算

3.1核算方式

3.1.1修正加算

对于在目录中有同类药的新药来说,其价格根据目录上现有参照药品的价格进行计算,参照药品的选择依据是具有相似的适应症、化学结构、治疗效果等。新药的价格在参照药品价格的基础上根据其创新性、实用性、市场性因素进行不同比例的加价;对于在目录中无同类药的新药来说,没有参照药品,则根据成本计算新药价格。成本主要考虑生产(进口)成本、销售费、管理费、营业利润、商业费用等因素。

3.1.2国外平均价格调整

在根据相似疗效比较方法、成本价计算方法核算的制度性界限以内,若有同一组分等药物在国外已经上市,则需用该国外流通价格做一定调整。其中,新收载品如果是对已收载品增加规格,则不做调整。国外平均价格是指参照美、英、德、法四国参照药的价格算术平均值。如新药的价格超出国外平均价格1.5倍时需下调,低于国外平均价格0.75倍时需上调,上调幅度限于原新药价的2倍。

3.2核算程序

新药经批准后,厂家(公司)即可申请进入药价收载,由药价核算组织进行第一次核算,核算后公布核算方案,厂家(公司)如无异议,则由有关部门向审议会报告核算方案;如厂家(公司)有异议,则提交意见书进行第二次药价核算,核算后将核算方案向审议会报告,方案通过即可进入药价收载,每年四次。

4.仿制药品

首次上目录的仿制药品价格是原研药价格的80%。如果已有其他仿制药品列在目录上,再申请进入目录的仿制药品的价格只能按照现存仿制药品中最低的价格确定。如果包含某一有效成分的新批准上市的药品及已经上市的药品数量超过 20个,再申请进入目录的仿制药品的价格则在现存仿制药品中最低的价格的基础上再乘以0.9。

5.药价调整

日本制药工业协会为代表团简单介绍了 药品上市后的价格调整情况。政府每两年一次由中央医药品协会组织进行药品市场调查和药价调整。据粗略统计,2004年对11500左右个药品进行药价调整,其中约80%的药品给予价格下调,仅100个左右药品经再核定后予以上调。鉴于医药市场的特殊性,政府正着手考虑将药价调整期由两年一次改为每年一次。

6.药品研发

据藤井议员介绍,日本医药品市场占全世界的份额分别从1994年的21%、1998年的16%下降到2003年的11%,与此同时以加拿大和美国为主的北美医药品市场从1994年的34%、1998年的42%上升到2003年的49%。因此,日本政府也积极鼓励国内制药行业提升药品研发能力。本次代表团也参观了日本田边制药位于东京的一个研究所,研究所的环境、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先进的仪器设备、电脑自动化系统等都给代表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7.医药分业

日本也已实行一定程度的医药分业,患者对这一改革的评价也颇高,理由是医药分业后对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更好,原本在医院药房取药后便了事,而在药店取药后药剂师会提供更为详细的用药说明。

三、考察后的几点启发

虽然本次代表团在日韩考察的时间不长,对两国的医疗体制改革方面的了解也比较粗浅,但仍感到有不少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

(一)提升医疗保障的公平性

日韩两国经过多次的体制改革目前均已实现了全民医保,使全体国民真正享受到了平等的医疗服务,这其中国家财政所起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而中国第三次卫生普查结果显示:44.8%的城镇人口和79.1%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医疗保障。这一数据说明中国医疗保障的公平性是远远不够的。为此,政府应该承担起国家医疗保障事业的重任,积极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确保制度公平。

(二)加快医疗保险立法

无论是韩国还是日本,医疗保险体系的运行均有法可依。而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持,面对防不胜防的欺诈骗保现象却无相应的法律制裁。因此,急需制定和出台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保险法。

(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

目前日韩两国尤其是日本,面临的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就是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医疗费上涨,国家财政负担日趋加重,为此两国政府也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应对这一难题。这一现象在我国也已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由于我国医保基金筹资渠道单一,且退休人员不缴费,可否尝试适当延长在职职工的最低缴费年限以缓解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趋势给基金带来的压力。

(四)加强三医联动,适时实行医药分业

中国目前的药品费支出占总医疗费支出的60%左右,远远高于日本的20%和韩国的28%。这与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现状、药品定价和流通领域的不规范等因素有关,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药分业也是解决目前看病难、看病贵的一个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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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堂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技术,食堂,全文共 1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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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食堂管理制度

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堂管理制度

一、食堂物品采购、验收制度

1、食堂采购、验收人员必须大公无私,处处要为局里名誉着想,为干部职工考虑;

2、采购物品要把好质量关、价格关,杜绝一切霉变、伪劣和来路不明的物品进入食堂。

3、验收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把好验收关,在确认物

品质量好、数量足价格合理的情况下,方可能验收。

4、采购大批量的物品,必须向对方索要“产品合格证”和“卫生许可证”才能验收;

5、办公室将随时对采购、验收人员进行抽查,如果发现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假公济私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二、厨工卫生制度

1、从事做饭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每年体验一次,合格方可上岗;

2、厨师必须穿戴工作服、帽,头发不得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手指不得涂指甲油;

3、从业人员操作前和大小便后,都必须要洗手,讲究卫生;

4、操作时,保证不吸烟、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

5、厨房工作人员应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工作服、帽,不得随意吐痰和乱扔脏物。

三、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1、厨房工作人员上班时要穿工作服,勤剪指甲、勤洗手,保持服装整洁;

2、烧菜、发菜、售菜、做面食时,不准吸烟;

3、不买不卖腐烂、变质、质差的蔬菜及肉类、豆豆制品;

4、蔬菜要先洗好,先洗后切,菜要洗净,防止草泥、昆虫夹杂蔬菜中;

5、炊具、砧板要天天洗净,每天要清洗锅台;

6、厨房操作间、洗菜间、就餐间以及窗户地面保持全日整洁卫生;

7、餐具要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蒸气或84消毒液)。

四、厨房工作人员职责与规范

1、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要服从办公室的管理,遵守各项卫生制度;

2、操作时,要集中精力,谨防不安全事情发生;

3、上班时要穿工作服,戴干净的工作帽。做到勤理发、洗澡、洗衣服,保证好个人卫生;

4、强化卫生意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5、要搞好防蝇、防鼠和防虫工作,有蝇鼠虫咬食品,不准再次加工出售;

6、也售的食品严禁直接用入接触,应用夹子,防止交叉污染。

五、饮食卫生制度

1、加工前应检查原料卫生质量,不合格原料不选用,不切烹调;

2、熟食间(冷盘间)做到专室、专人、专用砧板、抹布,容器及餐具应分开;

3、接触熟食品的冰箱、刀、板、抹布、盆、秤及操作人员的手等必须清洗;

4、厨房用工具、容器等使用后及时清洗,厨房环境保持整洁。

5、熟食品应烧熟煮透,当餐未用完的食品应及时冷藏,隔餐夜及外购的熟食回锅再出售。

6、操作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注意生熟分开操作,防食品受到

六、餐具消毒卫生制度

1、餐具、菜具、熟食容器应餐后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费

2、负责餐具消毒工作的专职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认真。

3、餐具清洗消毒程序:热力消毒必须严格按一刮、二洗、三消毒、四冲、五保洁的顺序。

4、餐具消毒应达到下列要求:煮沸:餐具浸没水中煮沸5分钟;蒸气:流动蒸气持续10分钟;药物:如为氯制剂,有效氯浓度为250ppm(250MG/L),食具全部浸入分钟,餐具达到光洁、不油腻、无味感官标准。

5、消毒完毕的餐具、茶具应立即放于清洁的橱、柜内保洁,防止再污染。

6、泔脚、垃圾应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七、配菜卫生制度

1、检查食品质量,变质和有毒有害食品不切配。

2、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完后拆开冲洗干净。

3、待用食品洗净或上浆后放入冰箱保存。

4、工具用具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加工台面、抹布干净。

5、食品容器、盛器清洁,点菜牌、木夹子等不接触食品。

6、切配水产品的刀、砧板、刮洗干净后再切配其他食品。

7、冰箱专人管理,定期化霜,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半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

8、配菜结束拖清地面,工具、用具清洗干净,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八、食品拣洗加工卫生制度

1、各类生食品必须荤素分开拣清洗净,不加工变质食品。

2、毛骨残渣要及时清理,做到随时加工随时打扫清洁。

3、每天都要清洗水池、工具、容器、地面,每周大扫除一次,保持无蝇、无

4、清洗后的食品要放置离地面的物架上,严禁随地乱放。

5、切制好的食品要防尘,并加盖加罩,必须做到容器、工具、案板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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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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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遵守《药品管理法》、《行政许可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药品注册时限要求。本办法所称药品注册时限,是药品注册的受理、审查、审批等工作的最长时间,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止审批或者申请人补充资料等所用时间不计算在内。

药品注册检验、审评工作时间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应当说明理由,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告知申请人。

第一百四十七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进行形式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报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报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资料的,应当受理药品注册申请。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药品注册申请,应当出具加盖药品注册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一百四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完成对研制情况及原始资料的核查、对申报资料的审查、抽取样品、通知药品检验所进行注册检验、将审查意见和核查报告连同申请人的申报资料一并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工作,同时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

第一百四十九条 药品注册检验的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样品检验:30日;同时进行样品检验和标准复核:60日;

(二)特殊药品和疫苗类制品的样品检验:60日;同时进行样品检验和标准复核:90日。

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由药品检验所进行临床试验用样品检验的,应当按照前款样品检验的时间完成。

第一百五十条 技术审评工作时间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新药临床试验:90日;获准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品种:80日;

(二)新药生产:150日;获准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品种:120日;

(三)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和仿制药的申请:160日;

(四)需要进行技术审评的补充申请:40日。

进口药品注册申请的技术审评时间参照前款执行。

第一百五十一条 在技术审评过程中需要申请人补充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发出补充资料通知,申请人对补充资料通知内容提出异议的,可以当面听取申请人的陈述意见。申请人应当在4个月内按照通知要求一次性完成补充资料,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按照特殊审批程序的要求办理。

收到补充资料后,技术审评时间应当不超过原规定时间的1/3;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不得超过原规定时间的1/4。

药品注册过程中申请人自行提出撤回申请的,其审批程序自行终止。

第一百五十二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主管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时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一百五十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自作出药品注册审批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送达有关行政许可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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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药品技术转让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7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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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号: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签订甲方为:中国______公司

合同工厂:中国______厂(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为:×国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合同资料

1.1乙方同意向甲方带给制造××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略)

1.2乙方负责向甲方带给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它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资料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略)

1.3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资料见本合同附件三(略)

1.4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略)

1.5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带给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1.6乙方有职责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带给有关咨询

1.7乙方应向甲方带给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五(略)

1.8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定义

2.1“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略)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2.2“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2.3“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务必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它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2.4“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带给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标准

2.5“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1.2条1.3条1.4条1.6条1.7条规定的资料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带给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6“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7“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14.3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

第三章价格

3.1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资料,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3.1.1入门费为______美元(大写:______美元)这是指本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1.2.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____%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3.1.3.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12月31日有效的乙方在__国____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____%

3.2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____%(百分之几)返销的产品应到达乙方带给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透过友好协商确定

返销产品价格3.1.3条规定的提成基价计算,即目录价格的____%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4.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透过____中国银行和__国______银行办理

如果乙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透过__国______银行和______中国银行办理

所有发生在中国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中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2.1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__美元(大写:____美元)

(a)由乙方出具的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时,保证偿还金额____美元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d)__国政府当局出具的许可证影印件1份若乙方认为不需要出口许可证,则乙方应提出一份有关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信1份

4.2.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一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美元(大写:____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b)商业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c)空运提单正本1份,副本3份

(d)乙方出具的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1份

4.2.3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美元(大写:____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b)商业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c)空运提单正本1份,副本3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略)规定的____已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1份

4.2.4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美元(大写:____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b)商业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c)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1份

注:如果验收试验延迟并是甲方的职责,将不迟于合同生效后(天内)支付

4.3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出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4.3.1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____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4.3.2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汇总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确的措施

4.3.3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的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b)商业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c)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4份

4.3.4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____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

4.4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技术资料支付

5.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略)的规定向甲方带给技术资料

5.2乙方应在____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____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

5.3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3.1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周内,乙方务必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能够分批交货

5.3.2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周内,乙方务必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4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5.4.1第二阶段开始日期后的____周内,乙方务必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能够分期交货

5.4.2第二阶段开始后的____周内,乙方务必尽快发出与第二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料

5.5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____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a)空运提单正本1份,副本2份

(b)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2份

5.6若乙方带给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或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书后,应尽快不迟于____个月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5.7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与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资料:

(a)合同号

(b)运输标记

(c)收货人

(d)技术资料目的地

(e)重量(公斤)

(f)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5.8每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一式4份

第六章技术资料的改善和修改

6.1为了适应中国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它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务必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职责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三和附件四(略)

6.2甲方务必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6.3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善和发展,都应相互免费将改善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6.4改善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善发展的一方

第七章质量验收试验

7.1为了验证按乙方带给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如果需要,也能够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

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具体办法见本合同附件七(略)

7.2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贴合乙方带给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透过鉴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4份,每方各执2份

7.3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

7.4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职责,则乙方派人参加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职责,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7.5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职责,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职责,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7.6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职责,则按合同9.8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职责,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善不合格的样机带给技术咨询

第八章“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

8.1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它国家:

8.1.1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

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透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能够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务必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

8.1.2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能够自由销售

8.2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中国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为维修中国出口的主机,甲方能够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

8.3在合同期间,甲方能够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厂制造"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__________公司单独签订

8.4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务必贴合本合同项下由乙方带给的标准在必要的时候,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贴合乙方带给的标准时,乙方应推荐甲方改善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____个月内再次进行试验若结果仍不贴合,则乙方就可

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甲方能够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再次抽样试验,结果贴合乙方带给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第九章保证

9.1乙方保证其带给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与乙方拥有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善发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

9.2乙方保证其带给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有关定义如下:

9.2.1“完整"系指乙方带给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

9.2.2“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贴合乙方按本合同带给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

9.2.3“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

9.3如果乙方带给的技术资料不贴合9.2条的规定时,乙方务必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____天内免费将所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料寄给甲方

9.4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9.3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罚款:

迟交____至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

迟交____至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

迟交超过____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

9.5若发生9.4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____美元(大写:____美元)

9.6乙方支付给甲方的9.4条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行计算

9.7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

9.8按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职责,产品考核经3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9.8.1若考核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务必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____%(百分之几)的利息

9.8.2如果根据9.8.1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10.1乙方保证自己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带给许可证和专有技术的合法者,并能够合法地向甲方转让上述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无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职责

10.2与本合同有关的完整的__国专利清单列入附件二(略),本合同生效1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带给专利影印本一式2份但不给予____国专利许可证或不应包括此许可证

10.3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带给的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职责合同终止后,使用______商标的权利也将终止

10.4双方都应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和公布双方带给的任何技术资料或商业情报

第十一章税费

11.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中国以外的应由乙方承担

11.2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应按中国税法缴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1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仲裁

12.1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透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在不能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12.2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进行,并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按仲裁院的程序进行仲裁)

12.3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

12.4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12.5在仲裁过程中,本合同中除了理解仲裁的部分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13.1若签约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3.2职责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____天内以航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13.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____天以上时,双方应透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之后,双方需向各自政府申请批准,并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作为生效日双方应尽最大的努力在____天期限内获得批准并用电报通知对方,随之以信件予以确认若合同签字后____个月内不能生效,则本合同对甲方和乙方都无约束力,经双方同

意,申请批准的期限能够延长

14.2本合同用__文和中文书写各4份,__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执中__文文本各2份

14.3本合同从合同生效之日起_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即自动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另有协议,第二阶段合同产品开始日期将由乙方来华指导时,双方签订备忘录予以确认

14.3.1合同期满前__个月之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进行合同延期的谈判,届时签订合同延期的专门条款

14.4合同第一阶段在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合同第二阶段的开始日期预期为合同生效后的第__个月

14.5合同终止前,任何合同项下发生的未清理的赊欠和债务将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合同的终止并不能解除债务赊欠一方对另一方债务

14.6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7合同签字前双方之间的所有来往通讯文电,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4.8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4.9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通讯应以__国文书写一式2份

14.10在对方预先没有同意前,双方不应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4.11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并不影响__国和任何其它国家之间的贸易

14.12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产“合同产品",金额为____美元(大写:____美元)特定零件的订货和计划由考察小组在__国确定,如价格和条件优惠,甲方将从乙方再订一批(原材料或零件)

第十五章法定地址

甲方:中国____公司

地址:

电报挂号:

电传:

____工厂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____市

电报挂号:

乙方:____国____公司

地址:

电传: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签字

甲方:____公司代表乙方:____公司代表

(签字)(签字)

____工厂代表(签字)

甲方律师乙方律师

(签字)(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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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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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药物的临床试验(包括生物等效性试验),必须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且必须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批准的临床试验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申请新药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仿制药申请和补充申请,根据本办法附件规定进行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分为I、II、III、IV期。

I期临床试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II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III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此阶段的研究设计可以根据具体的研究目的,采用多种形式,包括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

III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确证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物注册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试验一般应为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盲法对照试验。

IV期临床试验:新药上市后应用研究阶段。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

生物等效性试验,是指用生物利用度研究的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比较同一种药物的相同或者不同剂型的制剂,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其活性成份吸收程度和速度有无统计学差异的人体试验。

第三十二条 药物临床试验的受试例数应当符合临床试验的目的和相关统计学的要求,并且不得少于本办法附件规定的最低临床试验病例数。罕见病、特殊病种等情况,要求减少临床试验病例数或者免做临床试验的,应当在申请临床试验时提出,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

第三十三条 在菌毒种选种阶段制备的疫苗或者其他特殊药物,确无合适的动物模型且实验室无法评价其疗效的,在保证受试者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进行临床试验。

第三十四条 药物临床试验批准后,申请人应当从具有药物临床试验资格的机构中选择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机构。

第三十五条 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车间制备。制备过程应当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申请人对临床试验用药物的质量负责。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可以按照其拟定的临床试验用样品标准自行检验临床试验用药物,也可以委托本办法确定的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应当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

临床试验用药物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临床试验。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临床试验用药物抽查检验。

第三十七条 申请人在药物临床试验实施前,应当将已确定的临床试验方案和临床试验负责单位的主要研究者姓名、参加研究单位及其研究者名单、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书、知情同意书样本等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抄送临床试验单位所在地和受理该申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发现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违反有关规定或者未按照临床试验方案执行的,应当督促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要求暂停或者终止临床试验,并将情况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九条 申请人完成临床试验后,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统计分析报告以及数据库。

第四十条 药物临床试验应当在批准后3年内实施。逾期未实施的,原批准证明文件自行废止;仍需进行临床试验的,应当重新申请。

第四十一条 临床试验过程中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研究者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申请人,并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报告。

(一)伦理委员会未履行职责的;

(二)不能有效保证受试者安全的;

(三)未按照规定时限报告严重不良事件的;

(四)有证据证明临床试验用药物无效的;

(五)临床试验用药物出现质量问题的;

(六)临床试验中弄虚作假的;

(七)其他违反《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形。

第四十三条 临床试验中出现大范围、非预期的不良反应或者严重不良事件,或者有证据证明临床试验用药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紧急控制措施,责令暂停或者终止临床试验,申请人和临床试验单位必须立即停止临床试验。

第四十四条 境外申请人在中国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的,应当按照本办法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是已在境外注册的药品或者已进入II期或者III期临床试验的药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受理境外申请人提出的尚未在境外注册的预防用疫苗类药物的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申请;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批准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的同时,可以要求申请人在中国首先进行I期临床试验;

(三)在中国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时,在任何国家发现与该药物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和非预期不良反应,申请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临床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将完整的临床试验报告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取得的数据用于在中国进行药品注册申请的,应当符合本办法有关临床试验的规定并提交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全部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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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289 字

+ 加入清单

第八十四条 申请进口的药品,应当获得境外制药厂商所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的上市许可;未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获得上市许可,但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认该药品安全、有效而且临床需要的,可以批准进口。

申请进口的药品,其生产应当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中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第八十五条 申请进口药品注册,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报送有关资料和样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第八十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并通知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组织对3个生产批号的样品进行注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组织对其研制和生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抽取样品。

第八十七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收到资料和样品后,应当在5日内组织进行注册检验。

第八十八条 承担进口药品注册检验的药品检验所在收到资料、样品和有关标准物质后,应当在60日内完成注册检验并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报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特殊药品和疫苗类制品的样品检验和药品标准复核应当在90日内完成。

第八十九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接到药品注册检验报告和已经复核的进口药品标准后,应当在20日内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必要时可以根据审查意见进行再复核。

第九十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完成进口药品注册检验后,应当将复核的药品标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和复核意见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并抄送申请人。

第九十一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审评,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

第九十二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依据技术审评意见和样品检验结果等,形成综合意见,连同相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第八十一条,发给《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九十三条 临床试验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章及有关要求进行试验。

临床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按照规定报送临床试验资料及其他变更和补充的资料,并详细说明依据和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九十四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报送的临床试验等资料进行全面审评,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

同第八十一条规定。符合规定的,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中国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制药厂商申请注册的药品,参照进口药品注册申请的程序办理,符合要求的,发给《医药产品注册证》;不符合要求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九十五条 申请进口药品制剂,必须提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用于生产该制剂的原料药和辅料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原料药和辅料尚未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应当报送有关生产工艺、质量指标和检验方法等规范的研究资料。

第九十六条 进口药品分包装,是指药品已在境外完成最终制剂生产过程,在境内由大包装规格改为小包装规格,或者对已完成内包装的药品进行外包装、放置说明书、粘贴标签等。

第九十七条 申请进口药品分包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该药品已经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二)该药品应当是中国境内尚未生产的品种,或者虽有生产但是不能满足临床需要的品种;

(三)同一制药厂商的同一品种应当由一个药品生产企业分包装,分包装的期限不得超过《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

(四)除片剂、胶囊外,分包装的其他剂型应当已在境外完成内包装;

(五)接受分包装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进口裸片、胶囊申请在国内分包装的,接受分包装的药品生产企业还应当持有与分包装的剂型相一致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六)申请进口药品分包装,应当在该药品《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届满1年之前提出。

第九十八条 境外制药厂商应当与境内药品生产企业签订进口药品分包装合同,并填写《药品补充申请表》。

第九十九条 申请进口药品分包装的,应当由接受分包装的药品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由委托方填写的《药品补充申请表》,报送有关资料和样品。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同第五十一条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将申报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时通知申请人。

第一百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和药品批准文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零一条 进口分包装的药品应当执行进口药品注册标准。

第一百零二条 进口分包装药品的说明书和标签必须与进口药品的说明书和标签一致,并且应当标注分包装药品的批准文号和分包装药品生产企业的名称。

第一百零三条 境外大包装制剂的进口检验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包装后产品的检验与进口检验执行同一药品标准。

第一百零四条 提供药品的境外制药厂商应当对分包装后药品的质量负责。分包装后的药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撤销分包装药品的批准文号,必要时可以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撤销该药品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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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注册商标技术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1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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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甲方)

注册商标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注册商标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国别:________________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注册商标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该商标曾与________________签订过非独占(或独占)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本商标转让合同生

效之日起,原与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转由受让方为合同当事人,原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

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所有权转让事宜由转让方通知。

七、注册商标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注册商标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注册商标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注册商标正式转归受让方。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注册商标转让的期限为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

年___月___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注册商标。

十、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或乙方)在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___

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

注册商标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

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

书、商品包装法、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各单。

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漏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四、注册商标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____万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

3.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

十五、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

不得从事其他与访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

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

受让方解除合同;

3.其他……

十七、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十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

由双方自负。

转让方:(章)________________受让方:(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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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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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仿制的药品属于按非处方药管理的,申请人应当在《药品注册申请表》的“附加申请事项”中标注非处方药项。

第一百零六条 申请仿制的药品属于同时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的,申请人可以选择按照处方药或者非处方药的要求提出申请。

第一百零七条 属于以下情况的,申请人可以在《药品注册申请表》的“附加申请事项”中标注非处方药项,符合非处方药有关规定的,按照非处方药审批和管理;不符合非处方药有关规定的,按照处方药审批和管理。

(一)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非处方药改变剂型,但不改变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给药剂量以及给药途径的药品;

(二)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非处方药活性成份组成的新的复方制剂。

第一百零八条 非处方药的注册申请,其药品说明书和包装标签应当符合非处方药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进口的药品属于非处方药的,适用进口药品的申报和审批程序,其技术要求与境内生产的非处方药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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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工程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技术,全文共 3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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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严格执行施工合同,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_______________管理。

第三条、聘请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工程,学校基建部门与承包单位之间进行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通过监理单位进行;没聘请监理单位的工程,本办法所列条例由_____基建部门实施管理职责。

第四条、工程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与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2、编制选址报告;

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4、认真搜集有关资料,参与调研与技术论证,为编审工作提供依据;

5、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征地手续;

6、负责提供设计资料,进行勘察与设计的招标与委托工作,并经常了解设计文件的编制情况;

7、做好基本建设的计划管理。根据批准的建设计划,合理安排分年度建设的内容和投资;

8、组织设计、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9、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为工程及时开工和顺利施工创造必要的条件,及时办理建设用地的征购、拆迁和清除障碍物;

10、申请报建手续、规划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

11、办妥水、电源接通,通讯线接通,保证施工道路畅通,做到“三通一平”,场地的地上地下情况清楚,场地动迁情况清楚;

12、做好施工现场管理,主要是施工技术管理,工程质量的检查与监督工作;

1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整体施工方案:主要审查是否有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是否能达到科学管理,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是否实际;是否采用了先进技术提_____率降低成本;施工总平面图、场地对学校是否影响等;

14、收集了解并及时督促与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和统计资料,为施工顺利进行创造条件,确保按期交工。按期编制各种定期统计、会计报表,上报主管部门;

15、写好现场施工日志,做好基本建设技术档案的搜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做好竣工图的绘制和有关施工技术资料的归档与移交;

16、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与监督工作,审查施工图预算,施工中控制工程预算,审批工程进度款的拨付与工程的决算。千方百计降低工程造价,正确编制和执行财务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17、组织落实应由学校基建部门供应的材料、设备等物资的供应,复核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零部件的出厂合格证及督促现场及时化验,查看化验报告;

18、严格执行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并及时检查监督合同的履行;

19、办理与做好单位工程的交工验收。正式验收前应做好初验与预验工作,参加质量评定,办理工程移交。

第五条、_____基建部门施工管理的重点工作:

1、保证工程质量,施工管理应当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和施工验收规范;

2、组织施工单位认真贯彻保证质量的各项措施与管理办法;

3、制定学校基建部门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4、贯彻预防为主,加强质量检查;

5、积极主动配合施工单位,为施工单位按期交工创造条件;

6、随时掌握施工进度,参加各种调度会,发现问题及时与施工单位交换意见,求得解决办法;

7、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第六条、施工管理的主要内容:

1、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学校基建部门要组织设计单位对图纸的设计意图、工程质量要求向施工单位作出明确的说明。在正式施工前,施工图纸会审要把图纸上的差错和缺陷进行全面的纠正和补充。

2、施工图纸会审应当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部门、学校基建部门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及监督人员、物资供应人员、财务人员、预决算人员参加。图纸会审首先由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详细说明设计意图,建筑结构类型及水、暖、电的设计方案,标准构件的选用,建筑材料的性能质量和选用要求,对施工单位在施工步骤、施工方法方面的建议和要求详细交待,以达到了解设计图纸的意图;

3、图纸会审的要点:

(1)设计图本身各部尺寸、标高是否统一,是否准确无误;

(2)建筑图、结构图、设备安装图之间是否碰撞有矛盾;

(3)设计图功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结构选型及水暖电设计方案是否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有哪些改进与建议;

(4)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施工单位的施工条件是否具备;

(5)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施工单位能否达到设计要求;

(6)施工现场条件是否能按设计要求满足施工需要;

(7)室外各种管线布置(供暖、供水、排水、煤气、供电)是否合理,与总体规划是否一致,与建筑物或地下设施是否有矛盾。

4、图纸会审时应注意的问题:

(1)会审时,学校基建部门要做好会审记录;

(2)会审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属于设计单位的,由设计单位负责解答与处理;属于其他方面的由学校基建部门负责处理解答;

(3)会审后,由学校基建部门整理会审纪要,参加会审的单位同意后,由设计、施工、学校基建部门盖章、签字,以此做为施工依据;

(4)会审纪要要有正式格式,要写明会审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单位和参加人,明确处理问题完成时间与完成单位,会审纪要作为该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存档。

5、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定位放线:

(1)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如下:

①?工程施工准备;

②?组织施工领导机构;

③?制定工期保证体系;

④?制定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⑤?制定施工方案与施工办法;

⑥?绘制施工总平面图;

⑦?制定工程材料与劳动力计划;

⑧?制定安全施工、工地文明施工措施;

⑨?制定节约措施和冬天雨季施工措施。

(2)复核施工放线与定位:

主要是按总平面图位置进行平面控制与高程控制的核测。

6、工程质量检查的依据如下:

(1)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技术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施工图纸及说明、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会审纪要、会议决定等;

(3)当地政府质检部门规定的细节要求。

7、工程质量检查与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为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学校基建部门对工程建设应进行宏观控制与微观监督检查相结合。

(1)宏观控制。就是选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严把材料质量关;

(2)对工程进行微观监督。要求甲方代表切实地深入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中去进行监督检查工作。突出以预防为主,把管理工作的重点从事后把关转移到事先预防上来,从管理结果到管理因素,从依次检查算总账改为抓施工过程的管理上来。主要控制好两个方面:一是施工队的工作质量;二是工人操作工序质量;

(3)把好材料质量关。严格材料采购、进货、质量检验程序,实行一票否决制。实行“三参与”,即采购材料选货源时,参与看样、取样;参与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参与确定进货前、后,取样作出试验报告。

8、对建筑物、构筑物地基要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验槽,并对地基检查处理。

9、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合格后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隐蔽工程未达到验收条件,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进行返修,合格后,通知学校基建部门重新检查验收。如果施工单位未通知隐蔽工程验收自行隐蔽的,学校基建部门有权提出检查,其造成的费用及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10、对于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安装、设备安装的试压、试水、试运转与调试,甲方代表必须参加全过程,并签证试验记录。

11、对于建筑质量通病要采取防止措施,该漏的就让它畅通,不该漏的决不能漏水。

12、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程施工时,必须按照规范的规定施工。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必须按标准的规定验评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

第七条、施工现场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现场管理。施工现场“三通一平”,拆迁、清理障碍、道路修建等这些为正式开工创造条件的工作均应由学校基建部门负责,可以委托施工单位施工。

2、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涉及的方面较多,院内交通、防火、防盗、材料堆放、电线使用与维护;闲杂人员及小孩不能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单位的工人不能到院内闲走乱串等等。施工安全管理,主要由施工单位负责,学校基建部门可以配合督促检查,对于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现象须协助及时处理。

3、综合协调各有关单位互相配合搞好工作。工程建设还与很多单位有密切的联系,如设计单位、材料设备的供应单位、水电部门、政府规划部门、施工管理部门、质检部门等。学校基建部门代表,要将工作做到前头,不至于影响工程和造成损失。

第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_____基建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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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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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由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配送,并留存有效的《药品经营企业》资质证明。

2、购进药品必须对药品的内外包装、标识、外观性状进行检查。并有真实完整的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和陪送清单包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药品予拒收。

3、药品存放符合其性能要求,有避光、通风、防潮、防霉、防污染等措施。阴凉处存放药品控制在20度以下,常温存放药品控制在30度以下,药房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每天做好温湿度监测记录。

4、药品做到分类陈列并有分类标志,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服药、易串味药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如有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并有红色不合格标志。

5、定期检察所有药品质量并做好药品养护记录,发现不合格药品要做好登记,及时报损、销毁。

6、药品实行效期管理,先进先出,近期先用,效期一年内的药品要有明显标志,并做好记录。

7、凭处方调配药品,严格审核处方,详细交代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8、不得使用过期、失效、变质、污染等不合格药品。

9、随时收集药品不良反应,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填报内容真实、完整、准确,随时或每季度集中向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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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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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条 仿制药申请人应当是药品生产企业,其申请的药品应当与《药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范围一致。

第七十四条 仿制药应当与被仿制药具有同样的活性成份、给药途径、剂型、规格和相同的治疗作用。已有多家企业生产的品种,应当参照有关技术指导原则选择被仿制药进行对照研究。

第七十五条 申请仿制药注册,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有关资料和生产现场检查申请。

第七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同第五十一条之规定。

已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的,自中药品种保护申请受理之日起至作出行政决定期间,暂停受理同品种的仿制药申请。

第七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对研制情况和原始资料进行现场核查,并应当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组织进行生产现场检查,现场抽取连续生产的3批样品,送药品检验所检验。

样品的生产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符合规定的,将审查意见、核查报告、生产现场检查报告及申报资料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同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同时通知药品检验所停止该药品的注册检验。

第七十九条 药品检验所应当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检验,同第五十四条规定,同时抄送通知其检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申请人。

第八十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审查意见和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

第八十一条 同第六十五条,形成综合意见,连同相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综合意见,做出审批决定。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批准文号或者《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八十二条 申请人完成临床试验后,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报送临床试验资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技术意见,发给药品批准文号或者《审批意见通知件》。

第八十三条 已确认存在安全性问题的上市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决定暂停受理和审批其仿制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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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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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规范药品注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药品进口,以及进行药品审批、注册检验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药品注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

第四条 国家鼓励研究创制新药,对创制的新药、治疗疑难危重疾病的新药实行特殊审批。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注册工作,负责对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进口进行审批。

第六条 药品注册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注册实行主审集体负责制、相关人员公示制和回避制、责任追究制,受理、检验、审评、审批、送达等环节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 在药品注册过程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八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查询的药品注册受理、检查、检验、审评、审批的进度和结论等信息。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行政机关网站或者注册申请受理场所公开下列信息:

(一)药品注册申请事项、程序、收费标准和依据、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二)药品注册受理、检查、检验、审评、审批各环节人员名单和相关信息;

(三)已批准的药品目录等综合信息。

第九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关单位以及参与药品注册工作的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技术秘密和实验数据负有保密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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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药品技术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6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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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第一章定义

第二章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第三章价格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第五章资料的交付

第六章技术资料的修改和改进

第七章考核和验收

第八章保证和索赔

第九章侵权和保密

第十章税费

第十一章仲裁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第十四章法定地址

附件

一、合同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略)

二、技术资料内容清单和交付时间(略)

三、对甲方人员的培训(略)

四、乙方派遣专家的技术服务(略)

五、产品考核验收办法(略)

六、乙方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略)

七、甲方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略)

八、乙方有关合同产品的专利及专利申请的清单(略)

前言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签订

一方为:____国____市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____工厂(以下简称接受方、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的缩写)

另一方为:________国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乙方,或____________公司的缩写)

鉴于乙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销售____________产品的专有技术;

鉴于乙方有权和同意向甲方转让上述专有技术;

鉴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专有技术,以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___________产品;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注:合同前言中“鉴于……”条款,或称“叙述”条款(recital),有助于对合同的背景、原因、双方关系的性质和某些具体情况加以说明,具有某些潜在的法律作用,一般都用这种形式。有些小合同也可从略。)

第一章定义

为了本合同的目的__________

1.1“专有技术”:__________

1.2“合同产品”:__________

1.3“考核产品”:__________

1.4“技术资 料”:__________

1.5…………

(注:有些合同,或合同中关键用语不多的,可以不必单独列一章定义,可以在合同中第一次出现用语时,加定义说明。)

第二章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2.1甲方同意从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的专有技术。合同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2乙方承认甲方在中国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在国内外使用、销售和出口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

2.3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有关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以下简称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4乙方负责接受、安排甲方技术人员赴乙方工厂培训。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满足甲方培训要求,使甲方人员能掌握上述专有技术。具体要求详见合同附件三。

2.5乙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2.6如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零部件或材料等。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7乙方同意甲方使用乙方商标的权利;在甲方工厂生产的合同产品上采用甲方工厂和乙方的联合商标或标明根据乙方许可证制造的字样。

第三章价格

3.1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的内容和范围,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

3.2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包括资料在目的地交付前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4.1本合同下的一切费用,均以美元电汇(t/t)信汇(m/t)支付,甲方通过银行和________银行支付。乙方付给甲方的款项应通过________银行和银行支付。

所有在甲方国内发生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在甲方国以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下述办法和比例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4.2.1合同总价(或入门费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计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之日起不迟于30天,经审核无误支付给乙方;

a.乙方政府当局出具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 文件一份;

b.乙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六;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四份;

d.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项的同时,向乙方提交由甲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4.2.2合同总价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计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在乙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技术资料后,不晚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单据之日起30天内,经审核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按本合同第________章第________条规定的技术资料最后一批交付的空运单及乙方说明技术资料已经全部支付完毕的信件一式二份。

4.2.3合同总价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计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在按本合同附件三完成培训工作后,甲方收到下述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双方签署的说明培训已按合同要求完成的证明文件一式二份。

4.2.4合同总价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计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下述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

c.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一式二份。

(注:合同总价(或入门费)的支付次数和比例,应随不同情况来确定。提成支付时,可采用下面条款)

4.3按第____章____条规定,甲方在产品考核验收后,开始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支付条件:

4.3.1每年12月31日后的15天内,甲方将上一日历年度的产品实际销售量通知乙方(注:也可规定一年二次,或其他办法)。

4.3.2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后30 天内,经审核无误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该期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4.4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在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资料的交付

5.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交付内容和时间,在________机场交付技术资料。

5.2________机场空运单位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一份寄给乙方。

5.3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24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班机号和预计抵达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各一式二份寄给甲方。

5.4如技术资料在空运中丢失、损坏、短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5.5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紧固包装。

5.6每包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a.合同号:

b.收货人:

c.目的地:

d.唛头:

e.重量(公斤):

f.箱号、件号:

g.收货人代号:

5.7包装箱内应附详细技术资料清单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页数。

第六章技术资料的修改和改进

6.1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或其他生产条件的),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注:最好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商写明如何使乙方的技术资料修改适合于甲方生产条件的具体办法)

6.2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6.3改进和开发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开发的一方,对方不得用于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第七章考核和验收

7.1为了验证乙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由甲方与乙方技术人员一起在甲方工厂共同进行产品考核验收,具体办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7.2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技术参数 即通过验收。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四份,各执两份。

7.3如考核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按7.2条双方签署考核合格证书。

7.4如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乙方再次派遣技术人员参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则由甲方负担。

7.5经过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验收的,如系乙方责任,乙方须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自费参加第三次考核。如系甲方责任,由甲方负担一切费用。

7.6经过三次考核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8.7条处理。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协商合同进一步执行的问题。

(注:考核验收的次数,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八章保证和索赔

8.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实际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保证向甲方及时提供任何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

8.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及时交付。

8.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8.2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资料,或清晰、正确的技术资料寄给甲方。

8.4如乙方交付技术资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或8.3条规定的时间交付时,乙方应按下列比例支付罚款给甲方:

第1--4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

第5--7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

超过8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

以上罚款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百分之五)。

8.5乙方按8.4条罚款时,将不解除乙方继续支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8.6乙方如果迟交技术资料超过6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须将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金额,将加以年利________%(百分之____)的利息,一并退还给甲方。

8.7按第七章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______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8.7.1若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投产,只能终止合同时,乙方应按8.6条规定,退还已经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____%(百分之____)的利息。

8.7.2若产品不合格仅是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甲方仍可投产的,乙方应按以下规定赔款:

(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规定)

第九章侵权和保密

9.1乙方保证是本合同规定提供的一切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向甲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

9.2乙方有关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请的清单,见本合同附件八(注:仅作为了解专利情况,不应承担任何专利权的义务)。由乙方在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一式二份交给甲方。

9.3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专有技术予以保密。如果上述专有技术一部分或全部被乙方或第三方公布,则甲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注:不要主动去承担保密责任,对方坚持要求时,再予考虑)

9.4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专有技术,仍有权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第十章税费

10.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0.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甲方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必须按甲方国税法纳税。

第十一章仲裁

11.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1.2仲裁地点在甲方国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注:也可规定在第三国仲裁,即: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按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有规定在被诉国仲裁的)

11.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4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1.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2.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话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 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12.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3.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有权取消合同。

13.2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3.3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了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3.4本合同用____文和____文字写成,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_文和____文本各一式二份。

13.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八,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6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3.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____文和____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二份。

第十四章法定地址

甲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厂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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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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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批准:

(一)不同申请人提交的研究资料、数据相同或者雷同,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在注册过程中发现申报资料不真实,申请人不能证明其申报资料真实的;

(三)研究项目设计和实施不能支持对其申请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进行评价的;

(四)申报资料显示其申请药品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存在较大缺陷的;

(五)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补充资料的;

(六)原料药来源不符合规定的;

(七)生产现场检查或者样品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应当批准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五十五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一百五十六条 申请人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不予批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不予批准的通知之日起60日内填写《药品注册复审申请表》,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复审申请并说明复审理由。

复审的内容仅限于原申请事项及原申报资料。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复审申请后,应当在50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维持原决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再受理再次的复审申请。

第一百五十八条 复审需要进行技术审查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原申请时限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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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幼儿园药品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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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预防药物的误食或误伤,导致幼儿身体受损,影响幼儿健康成长,为了全园师生员工的安全用药,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应妥善保管:

1、剧毒药品和具有腐蚀性的药品,严格与食用药品分开,必须由专人保管,严禁放在班上。

2、保健室的药品要求随时检查处理潮解、霉烂、变质、失效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3、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医疗器械按期常规消毒。

二、教师因生病带药上班服用时,必须放好(医院看病拿药、自己购药、或在保健室拿的药)最好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三、幼儿生病带药,幼儿所服的药品必须是家长亲自送来或写纸条交待。按幼儿园安全服药的规定,家长只带幼儿当天中午一次药,并写好幼儿班级、姓名、药品剂量,服用方法,交到保健室,经保健医生检查登记后,由保健医生将药送到班上,与该班老师共同查对幼儿姓名正确无误时,行交药签字手续,老师并将药放到幼儿拿不到的地方,防误食。

四、幼儿自己带药来园,又无家长口头或纸条交待的,一律不喂。预防药品、保健药品类原则上不收不喂(体弱儿除外)。预防保健药建议家长在家早晚给幼儿服用足够了,不必要带到幼儿园来服用。

五、保教老师给幼儿喂药时,药袋上的姓名与幼儿本人应一致无误,并严格按剂量服用。

六、班上不为幼儿存放任何药物,当天带来的药有剩余时要求家长于当天下午接幼儿时同带走,若不愿带走或未带走的药品于当天下午下班前止,由本班老师作遗弃处理,次日不得将遗弃药喂幼儿。

七、家长为幼儿所带药品一律交保健室,幼儿在园服药,必须把药物剂量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药物配伍控制杂合理范围,如若家长要求大剂量乱配伍服用者,由保健医生请家长在登记本上签字,孩子服药所致不良反应,由家长负全责;如若班上老师私自收家长或幼儿所带药物,未经保健医生检查剂量,导致幼儿服药后出现不良反应者,以及喂错药所导致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全责任。

八、晨检时一位保健医生专门负责收药,同时,对幼儿的服药情况进行询问了解,如幼儿病情,药物来源,幼儿对药物的过敏史,以及幼儿的先天性疾病,如癫痫、血友病、先天性易碎性骨折、习惯性脱臼等。保健室医生应尽力了解和掌握幼儿中的特殊体质以防患于未然,将服药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九、保健室的药品要妥善保管,教师及幼儿领药服药时要登记。保健医生随时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及安全性。对过期药品要严格销毁处理。

以上各条,要求人人严格遵守,若违反制度,导致幼儿发生意外事故时,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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