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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保险合同【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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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保险,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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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投保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保险公司营业部营销部

为了方便客户,长期向客户提供人寿保险的服务,甲、乙双方对首期、续期保费的收、付、结账,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保险合同及交费条款规定。乙方委托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市分行将保险费从甲方活期储蓄存款账户划至乙方银行存款账户。甲方同意首期、续期保费由乙方提供正确数字后交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市分行代扣。

二、甲方在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市分行任一储蓄所开立通存通兑活期储蓄存折,并向乙方提供正确的储蓄账号,若因账号不正确而引起的各种争议,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保证此账号有足够的款项支付应交保险费,账户内若无足够余额支付费用而引起的责任,概由甲方承担。甲方因故结清扣款账户,应重新开立账户,并及时到乙方备案。

三、甲方同意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市分行以无折支取方式转账,支付款项并不别给凭证,由乙方按期发给款项收讫通知。

四、甲方对转账付出的款项持疑、异时,应向乙方查询处理。

五、首期保险费甲方应在与乙方业务员签订本合同当日存入账户中。若因账户中存款余额不足而使保险合同不能成立,由此引起的责任概由甲方承担,且本合同于一个月以后自动解除。

六、续期转账时间以甲、乙双方在首期交费时所约定的交费时间为准,乙方认真受理,如收费有误,在下次收费中调整。

七、若因申请变更下表中事项,应填写变更申请书,经公司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并从即日起执行。

八、本合同只适用于个人交费,自甲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甲方签字人必须是存款账户户名人,户名人必须是投保人,一个账户可支付多个被保险人的多项费用。甲方所开存款账户必须是密码账户。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三份。

甲方(投保人)

甲方(投保人)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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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保险销售续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销售,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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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的《物业服务合同》续约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的《物业服务合同》,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提供物业服务,该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期,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将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的《物业服务合同》续约,续约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

二、甲乙双方原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的《物业服务合同》,除合同期限经本次修改外,其他条款不变,双方均愿意共同遵守、履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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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保险资产管理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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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电话:

地址:

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电话:

地址:

甲方将自有合法资金全权委托给乙方帮助管理,以实现保值增值目的。本着自愿、真诚、共同受益的`原则,根据《_____》及其它有关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委托资产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定立

1.甲方为获取投资收益,委托乙方就甲方资产的投资事宜提供经营及管理服务。

二、合同的履行

3.乙方将实现封闭式投资管理,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甲方不得泄露乙方操作策略和财务状况等商业秘密,不得损害乙方利益。

4.合同期内除非有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要求提前提取资金。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如果甲方没提前通知乙方擅自提取资金,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5.因乙方对甲方资金采取分散式投资,投资形式须甲乙双方商定认可方可执行。部分投资品种可能会有一定的风险,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风险。

6.乙方不得恶意转移甲方资金,如因此造成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刑事责任,并追讨损失。

三、资金回报率分配

7.甲方投资资金的收益,甲方获得,乙方获得。(如遇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合同立即终止。)

8.获利后,甲方和乙方要互相协助及时取出的净利润,并进行分成。如果甲方未能及时返还乙方的利润,视甲方违约,乙方将终止合同,并追缴甲方应付乙方的利润。

四、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9.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独解除本合同。

10.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约定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于合同终止当日签订《终止委托协议》。

五、合同的生效

1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

12.本协议自甲方在指定理财账户上确定入金后,签定合同,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本着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由当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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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页3]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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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附件三

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简介

保险目的

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承包责任制的需要,进一步增进社会福利,安定人民生活,使参加保险的人一旦遭遇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件,保险公司可为其提供经济保障。

1.保险对象:本保险主要对象是在职人员、专业承包户、个体劳动者,临时就业人员,也可以参加。凡参加保险的人必须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劳动,年龄在十六周岁到六十五周岁之间。

2.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特殊需要,可投保短期保险。

3.保险金额:每人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伍万元。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

4.保险费率:根据行业(工种)或工作性质分别订定。(详见附表一)投保短期险应先按被保险人所从事行业(工种)或工作性别确定费率档次后,上浮一档,再按短期费率表比例计收保险费。

5.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者残废的,保险公司负责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给付金额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详见附表二)

6.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的自杀或犯罪行为;

(2)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诈骗行为;

(3)战争或军事行动;

(4)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或残废;

(5)被保险人因意外伤残所支出的医药等项费用。

7.保险手续:

(1)投保单位应填写投保单一份和全体被保险人名单一式二份,经保险公司核定承保后签发保险单。

(2)投保单位或被保险人应在起保日一次交清保险费。有特别约定的,可分期交费。保险公司于收到保险费后,保险单开始生效。个人投保的,发给保险凭证。

8.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或残废时,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应通过投保单位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金,并提供下列单证:

(1)保险单证及投保单位的证明;

(2)被保险人死亡时,应提供死亡证明书;

(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废时,应提供区、县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残废程度证明。保险公司接到申请后,经过调查核实,按规定给付保险金。如果从伤亡事故发生日起经过足二年不提出申请,即作为自动放弃权益。

9.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名单(交费清单)

投保单位________________

投保险别________________

年期

五年

十年

十五年

二十年

三十年

本页为  年期

人数

总计     人

月交保险费总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______页第______页

被保

险人

出生年月日

健康情况

受益人姓名

及称谓

月交保险费

备注

说明

共4页,当前第3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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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个人不买工伤保险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保险,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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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定劳动

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申请不购买社保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本人进入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后,成为该公司正式员工,现就本人有关社保购买事宜做出如下承诺和要求(申请和承诺):

一、本人作为公司正式员工,由于个人原因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工伤保险除外,因此,自愿要求公司不要为本人在就职期间除工伤保险外的其他社会保险。

二、本人承诺因公司按照本承诺书要求未为本人购买社会保险的,因此而导致本人未享受到社保待遇的后果和责任完全由本人承担,给自己和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和法律责任一律与公司无关,一切后果自负。

三、本人在做出本承诺书后,不得在事后以公司未为本人购买社会保险为由要求与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要求公司承担经济补偿金。

四、本人签订本承诺书完全出于自身真实意愿,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员工(名字):_______________

(按手印)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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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中保人寿一生安康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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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人寿一生安康保险条款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交付保险费

第二条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_____ 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保险单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收取第一期保险费且同意承保时,应发给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三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交保险费的利息。

保险费

第四条  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按年交付、按半年交付、按月交付。按年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所在月的1号至月底;按半年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生效日每半年对应日所在月的1号至月底;按月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每月的1号至月底。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为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期间分为趸交、XX年交、20年交、30年交。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为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期间,但以交费期满被保险人年龄不超过70岁为限。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六条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2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

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交清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期间

第七条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止。

保险责任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以致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本合同即行终止。

二、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以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九条  若选择分期交付保险费,被保险人生存至交付保险费期间结束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返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全数;若选择趸交(一次性交付)保险费,被保险人生存至第十个生效对应日,本公司返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全数。返还保险费全数后,本公司仍承担第八条所述保险责任。

第十条  在返还保险费全数前,被保险人发生第八条所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给付相应保险金的同时,返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

红利事项

第十一条  本保险单为分红保险单。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须按期交付保险费,本公司根据资金运用情况,对满2年的有效保单于每一会计年度计算可分配的保单红利。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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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商业保险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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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商业保险合同范本

一、保险财产

保险财产指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及费用。

经被保险人特别申请,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费用经专业人员或公估部门鉴定并确定价值后,亦可作为保险财产: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

(二)古玩、古币、古书、古画;

(三)艺术作品、邮票;

(四)建筑物上的广告、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

(五)计算机资料及其制作、复制费用。

下列物品一律不得作为保险财产:

(一)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二)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帐册、图纸;

(三)动物、植物、农作物;

(四)便携式通讯装置、电脑设备、照相摄像器材及其他贵重物品;

(五)用于公共交通的车辆。

二、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因以下列明的风险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同意按照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

(二)爆炸,但不包括锅炉爆炸;

(三)雷电;

(四)飓风、台风、龙卷风;

(五)风暴、暴雨、洪水

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堤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亦不包括由于风暴、暴雨或洪水造成存放在露天或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塑料膜或尼龙等作罩棚或覆盖的保险财产的损失;

(六)冰雹;

(七)地崩、山崩、雪崩;

(八)火山爆发;

(九)地面下陷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十)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十一)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二)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三)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四)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民众*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五)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的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

(六)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幅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七)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造成的污染引起的损失;

(八)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九)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四、赔偿处理

(一)如果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选择下列方式赔偿:

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

2.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

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状况。

(二)受损财产的赔偿按损失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保险所载项目不止一项时,赔款按本规定逐项计算。

(三)保险项目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四)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项目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五)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六)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止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七)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五、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一)投保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事项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作真实、详尽的说明或描述;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根据本保险单明细表和批单中的规定按期缴付保险费;

(三)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包括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保险人承担;

(四)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险单项下索赔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

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七天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

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检验师进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现场及有关实物证据;

4.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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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全文共 1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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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合同

家庭财产保险单

保险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险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财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期限:________年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时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财产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否附加盗窃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

家用电器及照相器材:_________________

衣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床上用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物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保人对保险人的除外责任条款明确无误。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保险有限公司

出单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出单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本条款分为基本险和盗窃险两个部分,保险人(即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下同)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相应承担保险责任。

第一条  保险标的

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即参加本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产品、副业产品;

五、非机动交通工具;

六、口粮;

七、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本条一至六款所列财产;

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  不保财产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古玩、古币、古书、古画、字画、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烟、酒、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

三、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标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非法占用的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条  基本险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龙卷风、洪水、雹灾、雪灾、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四、季节性、区域性暴雨积水倒灌;

五、管道爆裂;

六、在发生上述保险灾害事故时,为了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条  盗窃险(附加)责任

存放在保险地点室内,本保险单上载明的财产(各种表、笔、眼镜、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手提电脑、电脑笔记本、随身听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来人员的撬门、砸窗、掘墙,有明显被盗窃痕迹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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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新华人寿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3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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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新华人寿

第一章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单、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健康告知书,复效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章 保险对象及投保手续 第二条:凡出生满一个月至年满十四周岁、身体健康、发育正常的婴、少儿,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父母或有法定抚养关系(限年龄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政党工作和劳动)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保险一份或多份。 第三章 保险责任 第三条:本条款有下列保险责任,投保人可按附表一的组合,选择下列投保项目: (一) 被保险人在初中、高中教育金领取期(12、13、14、15、16、17岁合同生效对应日内生存,本公司分六年给付初中、高中教育金,每年每份500元。12岁、13岁、14岁投保的被保险人,只能从15岁(合同生效对应日)开始领取高中教育金,领取三年,每年每份500元 。选择费率序号 投保的被保险人除外; (二) 被保险人在大学教育金领取期(18、19、20、21岁合同生效对应日)内生存,本公司分四年给付大学教育金,每年每份1000元,选择费率序号 投保的被保险人除外; (三) 被保险人生存至22岁时,本公司一次性给付婚嫁金,给付金额详见附表一; (四) 被保险人生存达到养老金的领取年龄(男60岁,女55岁合同生效对应日)时,可逐月领取养老金,直到身故。每份养老金月领取标准详见附表一。选择费率序号 、 投保的被保险人除外; (五) 被保险人在保险单生效时起至终身,因意外伤害事故死亡或在保险单生效日起180天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一次性给付终身人寿保险金,每份给付金额详见附表一; (六) 被保险人生存至30岁时,本公司一次性给付被保险人父母10000元的祝寿金(此项责任只限选择费率序号 投保的被保险人。详见附表一。) 第四条 若投保人在保险缴费期内,因意外事故死亡,或在保险单生效日起180天后,因疾病身故,被保险人可免缴纳未缴尚未缴付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12岁至22岁期间,按合同约定每少领500元给付金时,还可增养老金的月领标准,增加标准详见附表三。 第四章 除外责任 第六条:对下列情事之一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 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 被保险人犯罪、吸毒、殴斗、醉酒、自杀; (三) 战争、军事行动及~; (四) 核辐射、核污染; (五)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其他违章驾驶; (六) 被保险人患有性病、爱滋病; (七)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项。 发生以上第(一)类情况,本公司不退还所缴的保险费,其它情况本公司按退保处理。 第五章 保险合同生效 第七条 本保险合同自投保人支付第一期保险费,并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开始生效,开始生效 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六章 保险期限 第八条:本保险的保险期限分别为保险缴费期、约定保险金领取期及终身保障期: (一) 缴费期:从第一次缴纳保险费时起至二十二周风韵 合同生效对应日前一天止。 (二) 领取期:自被保险人年满十二岁合同生效对应日起至终身,分别有初中、高中教育金领取期、大学教育金领取期,婚嫁金领取期、父母祝寿金领取期和养老金领取期五种,供投保人选择投保(12岁、13岁、14岁投保的被保险人,无初中教育金)。 (三) 终身保障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第七章 保险费 第九条 本保险的保险费,采取年缴保费方式,按份及投保人选择的费率档次,分别计算(详见附表二)。每期保险费的缴费期限为生效日每年所对应月的1号至月底。 第八章 保险金的申领和给付 第十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领取保险金年龄的生效对应日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凭保险单、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最后一次缴费收据向本公司申请领取约定的保险金。本公司经审核后向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给付约定的保险金。 第十一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投保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本公司(遇节假日顺延),否则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等项费用应由受益人承担,本公司可在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其受益人凭保险单,受益人的身份证件、公安部门或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最后一次缴费收据及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有关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领取保险金。本公司经立案、审核无误后,可向受益人给付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 第十三条 如果有欠缴保险费的情况,本公司全付保险金时,扣除欠缴的保险费。 第十四条 投保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但被保险人成年后,凤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征得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变更受益人须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 ,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 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第十六条 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本公司请示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第九章 效力中止、效力恢复 第十七条 自每期保险费缴费期限结束的次日起,三十日内为缴付保险费宽限期限。缴付保险费宽限期限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缴付保险费宽限期限内,投保人仍未缴付保险费,自缴付保险费宽限期限结束的次日起,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成立两年后,投保人不愿继续缴纳保险费,可申请退保。本公司按附表四给付退保金。已进入领取期的保险合同,不办理退保手续。 第十九条 自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如果被保险人身体健康,并能正常生活和学习,经投保人申请,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由投保人补缴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和相应利息(按失效期间人民银行规定的五年定期储蓄利率计算),并提交被保险人健康告知书,

本公司审核同意后,可以恢复保险单效力。复效后180天内的病亡,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二十条 自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本公司与投保人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第十章 告 知 第二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时,本公司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第二十二条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第二十三条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第十一章 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 因保险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七条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少于应缴的保险费,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缴保险费与应缴保险费比例支付。 第二十八条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的保险费,本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二章 其 它 第二十九条 本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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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页4]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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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合同

│地址: │ │意作为订立│ │

│电话: │ │保险合同的│ │

│联系人: │ │根据。 │ │

│开户银行: │ │投保人签章│ 保险公司│

│银行帐号: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注意:1.黑框内各项由投保人填写。

2.“使用性质”:分别按“机关自用”、“企业自用”、“私人自用”、“营业运输”、“私营运输”、“个人承包”六类相应填写。

机动车辆保险单

保险单号码:

鉴于______(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_______险和附加________险,并同意按保险合同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保险单并同意依照本保险单中载明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附加保险条款以及其他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保险人下列机动车辆的保险责任。

┌──┬─┬─┬─┬─┬─┬───┬──┬───────┬─┬──┬──┬─┐

│ 项 │厂│牌│发│使│吨│车辆损│第三│ 车辆损失险 │第│附加│附加│保│

│ 目│牌│照│动│用│位│失险 │者责│ │三│险 │险 │费│

│ │型│号│机│性│或├─┬─┤任险├─┬─┬─┬─┤者├──┼──┤合│

│ │号│码│号│质│座│重│保│每次│基│费│保│保│责│ 险 │ 险 │计│

│ 总 │ │ │ │ │位│置│险│事故│本│率│费│费│任├──┼──┤( │

│ 计│ │ │ │ │ │价│金│最高│保│( │( │小│险│保费│保费│元│

│ │ │ │ │ │ │值│额│赔偿│费│% │元│计│保│(元)│(元)│)│

│ │ │ │ │ │ │( │( │额 │( │) │) │( │费│ │ │ │

│ │ │ │ │ │ │元│元│(元)│元│ │ │元│( │ │ │ │

│ │ │ │ │ │ │) │) │ │) │ │ │) │元│ │ │ │

│序 │ │ │ │ │ │ │ │ │ │ │ │ │) │ │ │ │

│ 号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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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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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国内船舶保险投保单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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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号:______________

投保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兹将下列船舶向本保险公司投保国内船舶保险:

船名

船号

种类

用途

制造

年份

总吨位

或马力

载重

保险

金额

费率

保险费

承运货物责

任险保险费

原值

净值

估价

船行范围:

船行证书编号:

投保人签章:

年  月  日

代理单位盖单

年  月  日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

保险费总数:人民币

保险期限:个月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船壳及附属设备:

备  注:

机器设备及附件:

舵、桅、锚、橹子船:

其他附属船具:

注意:本投保单在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或未签发保险单之前,不发生保险效力。

审核:____________  经办: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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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正规的服务合同万能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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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一、总则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为甲方的计算机系统、办公设备、监控系统、通讯系统、线路及网络应用提供维护服务,(设备、线路清单详见附件)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为保障双方权益,明确双方职责,本着友好协作的精神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二、乙方服务内容及责任

在协议期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下列旨在使甲方协议范围内设备、线路保证正常维护应用的各项维护服务:

1、协议生效后,乙方将派服务人员对甲方附件所列的维护设备进行核对、测试,以确定设备维护期初始状况,并记录在案,建立档案。如检测出故障,则马上进行维护。

2、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将每周对甲方设备、线路进行一次例行检测维护,内容包括:

(1)办公网系统:操作系统的安装和调试;代为安装指定的软件;定期升级补丁;定期进行安全检测杀毒;网络监控;流量监控;故障检测;记录并保存服务器系统日志;数据备份等。

(2)程控电话交换机系统:常规检查交换机系统,电源及电池以确保设备运行并满足安装时的要求,按用户要求及时修改各电话用户的服务等级及功能;对于配线架上的用户、中继、专线、以及外接的设备,可能存在的问题给予建议并及时修复。

(3)闭路电视:常规进行系统全面检测,确认设备运行状态,排除潜在隐患,确保闭路电视系统能正常稳定的运行。

(4)市话电缆、光缆:常规测试各种电信指标;定期察看线路状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5)场区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检修、保养。

3、协议期内,如甲方的关键设备、线路出现故障,导致严重工作事故(如网络系统崩溃、主要线路中断、监控主机瘫痪),乙方应及时派维修人员上门维修,并必须在接到甲方有效保修电话的2小时内到达维修地点,国家法定节假日照常。

4、一般设备、线路发生故障导致非系统崩溃的情况,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保修电话后马上提供电话支持服务,并根据客户要求的实际情况到现场进行维护服务。

5、一般情况下,乙方接到甲方服务请求,应4小时赶到。如有其它情况或乙方因特别原因不能保证按时到达,应与甲方协商另外预约时间。

6、乙方维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尽快检查出大致故障,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提出维修建议,并马上维修,维修地点由双方商定。

7、在维护过程中乙方维护人员如需将甲方的设备撤离甲方所在地,须征得甲方同意,出具体相关手续,并在指定时间内送还给甲方。

8、维修及维护保养工作结束时,乙方有服务人员应出具有关维护报告,或向甲方有关人员描述故障引发的原因及处理过程,以及今后在使用当中应注意的问题。

三、甲方责任:

1、在协议执行期内,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维护与维护保养工作,包括提供设备的相关资料,包括设备品牌型号、规格、系统软件、设备驱动程序、设备等。

2、协议范围内设备、线路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告故障现象,错误信息等,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有准备地到现场及时解决问题。

3、对于偶发性及间歇性故障,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故障跟踪工作,根据乙方提供的要求及方法进行记录。

4、甲方应为乙方服务工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提供维护时间。

5、在维护过程当中,所需要更换的零配件费用及维修费由甲方自行负担,不计在服务费用内。

6、甲方对系统、设备、线路或软件进行升级,扩容等其它的变更须及时通知乙方,避免对本协议服务内容造成冲突。

7、在服务期内甲方应对乙方服务人员的工作态度,技术水平

四、乙方服务不包括由下列原因引起的故障

1、甲方恶意使用导致的设备故障。

2、由其他服务商提供服务导致的故障。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故意隐瞒协议内待维护设备的重大事故隐患,增加乙方维护工作的困难和负担,乙方有权利拒绝提供相关服务。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要求其它服务供应商对协议范围内设施提供类似服务,所造成事故乙方不予负责和维护。多次出现类似情况者,乙方有权利解除本合同,并保留向甲方索职相应赔偿的权利。

六、费用及结算方法:

1、⑴技工5人,每人每月2600元,

⑵紧急抢修费:120xx元

⑶车辆使用费:120xx元

⑷管理费: 16000元

合计:196000元

2、结算方法:

矿办管理考核,每月以工资形式支付费用。

七、协议有效期、修改、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三年,自20xx年八月一日至20xx年七月三十一日。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期后自动失效。

3、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欲修改或终止本协议,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由此导致的对方损失,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内容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议到期后,如需延长,双方在期满前30天另议。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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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交通意外保险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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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保险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是我国国内规模大、以旅游涉外饭店为主体,依照国际标准为海内外客商提供高水准商务旅游服务的大型现代化旅游顾问公司,为了提高其在同业中的竞争力,体现乙方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人性化经营理念,甲方为乙方的会员客户依据其积分提供相应的交通意外保险,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合作方式

乙方作为投保人为其优质客户投保甲方《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核准)。

优质客户是指一年之内累计积分达到_________分的客户。

第二条 承保方案

1.保额:rmb_________元(综合)。(未成年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额以中国保监会的规定为准)

2.保费:rmb_________元/份。

3.保险期间:1年。

4.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一份本保险,超出部分,甲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5.在一个保险期间内,客户增加的积分每达到_________分,乙方为其继续投保下一个年度本保险1份。

第三条 承保流程

1.乙方随时整理其客户资源,收集客户资料,寄送保险确认书。

2.每月20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优质客户人名清单(附件1)打印稿及电子版各一份及保险确认书(附件2)和团体投保单,同时缴纳保费。

3.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投保资料制作团体保险单及出具保险卡,交由乙方寄发被保险人。

4.每一期被保险人的起保日期相同,甲方于收齐投保资料和保费的次月1日起承担保险责任。

5.被保险人出险后5日内,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通知甲方(24小时热线电话_________),申请理赔。具体参见《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附件3)。

第四条 保险确认书须由被保险人填写并在被保险人签字栏签字(未成年人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签字)。

第五条 在本协议书签字并盖章生效后,如双方的任何一方有终止本协议书的要求,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

第六条 如乙方提供的客户投保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甲方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次日零时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以《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准。

甲方代表(签章):_____ 乙方代表(签章):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被保险人人名清单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受益人

与被保险人关系

保险卡号

01

02

03

04

注意:

1.  本人名清单所填选项必须与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件记录一致,如有差错,__将不负责理赔。

2.  受益人如不填视为法定继承人。

附件二:保险确认单

尊敬的客户:

为感谢您一直以来对__酒店预订网的信任和支持,我公司特别为您准备了为期_年的免费交通意外保险,为您的出行提供无忧的保障计划。__卡是一种专为广大旅游出差人士而量身定做的低保费高保障的综合人身意外保险产品,由__承保。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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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页3]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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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合同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三十二条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法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因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四条 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名称_________。

第三十六条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同各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二章 附加险。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在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附加险条款与基本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第一节 全车盗抢险条款

第三十七条 保险责任

1.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

2.保险车辆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三十八条 责任免除

1.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

2.被他人诈骗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3.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被保险车辆肇事导致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4.被保险人因违反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被有关国家机关罚没、扣押;

5.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而致车辆被抢劫、被抢夺;

6.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7.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第三十九条 保险金额

1.保险金额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投保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2.实际价值按投保时同种类型车辆市场新车购置价(含车辆购置附加费)减去该车已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折旧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每满一年扣除一年折旧)。

3.当投保车辆的实际价值高于购车发票金额时,以购车发票金额确定保险金额。

第四十条 被保险人义务

1.被保险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后,应在24小时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登报声明;

2.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行车执照、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车钥匙,以及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和车辆已报停手续。

第四十一条 赔偿处理

1.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单证,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

(1)全车损失的,按本条款第三条有关规定计算赔偿金额;

(2)全车损失,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3)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向保险人提供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及车辆已报停手续,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2.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由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赔付结案。

第四十二条 其他事项

保险人赔偿后,如被盗抢的保险车辆找回,应将该车辆归还被保险人,同时收回相应的赔款。如果被保险人不愿意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益归保险人。

第二节 车上责任险条款

第四十三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该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第四十四条 责任免除

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货物遭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

(2)违法载运或因包装、紧固不善、装载、遮盖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

(3)车上人员携带的私人物品、违章搭乘的人员或违章所载货物;

(4)由于驾驶员的故意行为、紧急刹车或本车上的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所致的人身伤亡、货物损失以及车上人员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

(5)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四十五条 赔偿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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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万能销售协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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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交期:20xx年 月 日前到达需方指定地点。

二、交(提)货地点、方式: (注:包装物费用由 承担,供方的包装应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到损害,否则造成的损失由 全额承担)

三、运输方式及到达港和费用负担: 负责运输,及负担相关费用。

四、验收标准(GB2828-20xx)、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需方对产品进行功能测试,提出异议时间为到货后 天内, 天内未有异议,既视为验收合格。

五、结算方式:供方执行 。需方须在本合同签订起2个工作日内预付 %货款,余款须在供方发货前全额付清。

六、保修服务:供方对整机质保 年。供方在保修期内产品的质量问题承担更换或维修的责任。质保期内产生的返修品往返运费双方各承担一半,保修期为验收之日的第二日起算。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

八、其它约定事项:本合同传真件有效,供方于发货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 %的增值税票。

九、如一方对另一方的传真件有修改,需提前通知对方,负责视为无效。另一方在收到回传的修改合同后二日内无异议,合同即生效。

十、此合同经双方确认(包括传真件确认方式),任意一方不可单方面撤销或更改。违约方需要支付守约方损失,损失以本合同计。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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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车祸保险赔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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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肇事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

丁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

一、交通事故基本情况

1、事故经过:_________________年_月_日,发生了______驾驶______车辆在________________路段和______驾驶______(车牌号为______)相撞致________________的道路交通事故。后__________交警队赶赴现场处理,制作了事故现场图,扣留了双方车辆以备进一步调查。

2、______交警队对该事故的认定情况:_________________交警队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如下认定。_______________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_____条第_____款之规定,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应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______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_____条第_____款之规定,是发生事故的次要原因,应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乘车人______无责任。

二、甲乙丙丁四方根据交警队的事故认定,在交警队的主持下,按照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如下调解交通事故协议:________________

1、经双方确认,本次事故造成双方财产损失和人员伤残所需费用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车辆维修费及其他杂费______元(人民币,以下同);______受伤住院治疗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伤残补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共计______元。

(2)乙方车辆维修费及其他杂费______元;______受伤住院治疗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伤残补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共计______元。

(3)丙方(乘车人)______受伤住院治疗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共计______元。

(4)以上费用共计______元。

2、经双方协商,由甲方承担上述费用的60%,计______元;乙方承担上述费用的40%,计______元;甲方在扣除自身损失费用外,尚需支付乙方______元;支付丙方______元。

3、丁方需承担甲方所需赔付费用的80%,承担乙方所需赔付费用费用的75%,丁方照上述标准各自对甲乙双方进行赔付,并代甲方支付须赔付给乙方和丙方的部分。

4、以上费用赔付和结算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时结算付清。

5、甲乙丙三方需积极配合丁方办理保险赔付事宜,及时提供丁方所需要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医药费用发票等资料。

5、本协议履行完毕后,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乙丙三方的赔付责任即算完毕,其中任何一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对其他任何一方提出增加赔付及其他要求。

6、如本案的受伤者确因事故引起的病情进一步恶化,治疗费用大大超过本协议预计,超出预计1万元以内,由伤者自行负责,1万元以上费用由伤者出具省级医院证明(包括医疗诊断书、医药费用发票、伤残鉴定报告等)及其他可证明该病情恶化是由该事故引发的证据,可另行找甲乙责任方赔付,由甲乙方按照本协议确定的赔付责任标准(即甲方60%、乙方40%)分担赔付。

三、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各方如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纠纷,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本交通事故协议书范文共四页,一式五份,协议各方各一份,_______________交警队一份存档备查。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丁方(公章):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上是车祸保险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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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简单的保险赔款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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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被_________人)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存款账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已向乙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单号为(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各方经充分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项下赔款转让授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甲方承诺:

1、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撤销、不变更本协议第一条的授权。特殊情况下确需撤销或变更的,应事先取得丙方的书面同意,由丙方出具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撤销或变更授权的通知,交乙方签收后生效。

2、未经丙方书面同意,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有效期内不单方面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

三、乙方承诺:

1、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接受甲方任何单方面的对本协议的撤销或变更的请求。

3、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的规定,将应付给甲方的赔款直接支付到丙方指定的账户。

4、若未按本协议的规定将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中规定的赔款支付给丙方,并给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在本协议第一条授权范围内,如发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由甲方行使索赔权;甲方如需转让该索赔权,须签署书面转让协议。

五、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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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工伤保险死亡赔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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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系受害人之(写明与受害人的关系)。

现乙方受受害人供养的全体亲属委托(特别授权)处理死亡的相关善后事宜。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员工,因工作原因于年月日在厂区内(或其他起点)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供养亲属情况:_________________

父亲:_________________姓名年龄出生日期职业家庭住址

母亲:_________________姓名年龄出生日期职业家庭住址

妻子:_________________姓名年龄出生日期职业家庭住址

子女:_________________姓名年龄出生日期职业家庭住址

子女:_________________姓名年龄出生日期职业家庭住址

为妥善处理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甲乙双方就赔偿,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赔偿乙方丧葬补助金:_________________元;

二、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供养亲属补助金元;

三、甲方一次性赔偿死亡补助金元;

四、其他费用。在上述款项基础上,甲方自愿另行补偿乙方元。

上述一、二、三、四项合计人民币元元。

四、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五、乙方负责赔偿款项在供养亲属间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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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单位聘用合同协议书万能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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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单位:_______________(以下为甲方)

受聘人员:_______________(以下为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中心幼儿园因工作需要,聘用为本园班幼儿教师,担任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聘期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

二、聘用单位应履行如下义务:

(1)甲方聘用乙方在幼儿园工作。

(2)甲方应每月按时支付工资。

(3)甲方组织安排受聘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进修等活动。

(4)甲方保证受聘人员享受有同类人员同等的学习、民主管理、政治荣誉等权利。

受聘人员的义务职责:

(1)遵纪守法,遵守聘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2)学习业务,钻研技术,努力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任务。聘用单位的义务职责:

三、受聘人员劳动报酬:聘用期间月工资元。因为是小小班,教师工资根据幼儿人数收费情况而定最高工资与其他三个班的民办教师工资持平,幼儿人数达到30-40人,不达这个标准的,按人数比列计算工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受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所规定的条件的;

2、受聘人员违法违纪或违反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1),屡次迟到,或旷工一天以上,或需长期请假;

(2),品行不正,造成不良社会效果;

(3),工作不负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4),恶意终止合同。

3、受聘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1),保教质量差,不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情节严重;

(2),体罚幼儿,情节严重;

4、聘用单位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5、由于自然因素或者社会因素而发生了双方当事人无法预料或者虽可预料但无法防止的不可抗拒的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劳动合同可以终止;有公办幼儿教师补充时本合同一定终止,自行解除,不再是本园的教师。

五、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都应遵守合同,不得擅自违约。如需中途终止合同,须经双方协商解决。未经协商同意,违约一方应给对方赔偿损失。

六、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终止后如工作需要又本人能胜任工作的可以续聘签订合同。合同不得涂改否则失去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并受到法律保护。

八、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签订,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聘用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中心幼儿园

受聘人员(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章):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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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机动车辆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0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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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第一部分 基本险

机动车辆保险所承保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按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第一条 车辆损失险:

(一)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 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责任免除

第三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

(二)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三)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

(四)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第四条 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二)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三)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四)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

第五条 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

(二)竞赛、测试、进厂修理;

(三)驾驶员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

(四)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他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经公安部门侦破后;

(六)保险事故发生前,未按书面约定履行交纳保险费义务;

(七)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以及在此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六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二)被保险人或其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三)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

(四)直接或间接由于计算机XX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五)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

第七条 车辆的保险价值根据新车购置价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第八条 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为五个赔偿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被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

第九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应向保险人书面申请办理批改。

赔偿处理

第十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第十一条 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二条 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一)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二)部分损失

以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费用。

保险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计算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的计算基础(含免赔金额)等于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十三条 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1年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9号)、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数额。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四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

第十五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六条 保险车辆、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七条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兔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兔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的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赔款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十九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在被保险人提起诉讼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由于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方的请求赔偿的权利或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不提交本条款第十条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自保险人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偿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偿,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如实申报,并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

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根据保险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

第二十四条 被保险人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五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第二十六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无赔款优待

第二十八条 保险车辆在上一年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减收保险费优待,优待金额为本年度续保险种应交保险费的10%。被保险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无赔款优待分别按车辆计算。上年度投保的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中任何一项发生赔款,续保时均不能享受无赔款优待。不续保者不享受无赔款优待。

上年度无赔款的机动车辆,如果续保的险种与上年度不完全相同,无赔款优待则以险种相同的部分为计算基础;如果续保的险种与上年度相同,但投保金额不同,无赔款优待则以本年度保险金额对应的应交保险费为计算基础。不论机动车辆连续几年无事故,无赔款优待一律为应交保险费的10%。

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本条款不适用于深圳市及粤港两地牌照车辆。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退还保险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扣减保险费金额3%的退保手续费。

第三十一条 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本保险单无效。

第三十二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申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部分 附加险 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在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附加险条款与基本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全车盗抢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一)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

(二)保险车辆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一)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

(二)被他人诈骗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三)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被保险车辆肇事导致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被保险人因违反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被有关国家机关罚没、扣押;

(五)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而致车辆被抢劫、被抢夺;

(六)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七)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第三条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投保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实际价值按投保时同种类型车辆市场新车购置价(含车辆购置附加费)减去该车已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折旧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每满一年扣除一年折旧)。

当投保车辆的实际价值高于购车发票金额时,以购车发票金额确定保险金额。

第四条 被保险人义务

(一)被保险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后,应在24小时内 (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登报声明;

(二)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行车执照、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车钥匙,以及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和车辆已报停手续。

第五条 赔偿处理

(一)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单证,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

1.全车损失的,按本条款第三条有关规定计算赔偿金额;

2.全车损失,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3.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向保险人提供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及车辆已报停手续,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二)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由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赔付结案。

第六条 其他事项

保险人赔偿后,如被盗抢的保险车辆找回,应将该车辆归还被保险人,同时收回相应的赔款。如果被保险人不愿意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益归保险人。

车上责任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该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第二条 责任免除

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货物遭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

(二)违法载运或因包装、紧固不善、装载、遮盖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

(三)车上人员携带的私人物品、违章搭乘的人员或违章所载货物;

(四)由于驾驶员的故意行为、紧急刹车或本车上的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所致的人身伤亡、货物损失以及车上人员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

(五)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三条 赔偿限额

车上承运货物的赔偿限额和车上人员每人的最高赔偿限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车上人员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人数以保险车辆的核定载客数为限。

第四条 赔偿处理

保险车辆以公安交通车辆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辆行驶证上载明的吨(座位)为准,进行核赔。

(一)车上伤亡人员的赔偿:每人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该保险每座赔偿限额,最高赔偿人数以投保座位数为限;

(二)承运的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起运地价格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三)每次赔偿均实行相应的免赔率,免赔率及办法与基本险第十七条相同。

无过失责任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财产直接损毁,保险车辆一方无过失,且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人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1年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9号)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限额内计算赔偿。

第二条 赔偿处理

本保险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下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该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二)驾驶员故意行为或车上所载气体、液体泄漏所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赔偿限额

车载货物掉落责任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第四条 赔偿处理

本保险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停放或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一)车辆玻璃单独破碎不含灯具、车镜玻璃;

(二)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以及安装、维修车辆过程中造成的破碎。

车辆停驶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发生基本险第一条所列的保险事故,造成车身损毁,致使车辆停驶,保险人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部分损失的,保险人在双方约定的修复时间内按保险单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从送修之日起至修复竣工之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赔偿;

(二)全车损毁的,按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计算赔偿;

(三)在保险期限内,上述赔款累计计算,最高以保险单约定的赔偿天数为限。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保险人对下列停驶损失不负责赔偿:

(一)车辆被扣押期间的损失;

(二)因车辆修理质量不合要求,造成返修期间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拖延车辆送修及修复时间的损失;

(四)到期未续保,停驶超过保险单约定的赔偿天数以外的部分。

第三条 赔偿限额

赔偿限额以被保险人与保险人投保时约定的赔偿天数乘以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为准,但本保险的最高约定赔偿天数为90天。

自燃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本保险事故时,为减少车辆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保险车辆的实际损失赔偿;发生全部损失的按出险时车辆实际价值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赔偿。

第二条 责任免除

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等违反车辆安全操作规则造成的损失;

(二)因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

(三)运载货物自身的损失;

(四)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第三条 保险金额

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在投保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 赔偿处理

本保险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基本险第一条所列的保险事故,造成车上新增设备的直接损毁,保险人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第二条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以新增设备的实际价值确定。

第三条 赔偿处理

本保险每次赔偿均实行绝对免赔率,绝对免赔率按照基本险第十七条确定。

第四条 其他事项

本保险所指的新增加设备,是指投保车辆出厂时原有各项设备以外,被保险人另外加装的设备及设施。办理本附加险时,应列明车上新增设备明细表及价格。

不计免赔特约险条款

办理了本项特约保险的机动车辆发生所投保基本险的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其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按责应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①

(①:为配合《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保监发[1999]27号)的执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了《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解释》,并决定自1999年4月1日起执行。)

第一部分 基本险 机动车辆保险所承保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按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本部分规定了机动车辆保险承保的标的种类及基本险险别。

一、车辆损失险: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保险责任

第一条 车辆损失险:

(一)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本条规定了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

一、本条列举的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保险车辆与外界静止的或运动中的物体的意外撞击。

这里的碰撞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撞击造成的本车损失;二是保险车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关于车辆装载的规定载运货物(车辆装载货物与装载规定不符,须报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指定时间、路线、时速行驶),车与货即视为一体,所装货物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撞击造成的本车损失。

2.倾覆:保险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本车翻倒,车体触地,使其失去正常状态和行驶能力,不经施救不能恢复行驶。

3.火灾: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这里指外界火源以及其他保险事故造成的火灾导致保险车辆的损失。

4.爆炸:仅指化学性爆炸,即特体在瞬息分解或燃烧时放出大量的热和气体,并以很大的压力向四周扩散,形成破坏力现象。

发动机因其内部原因发生爆炸、轮胎爆炸等,不属本保险责任。

5.外界物体倒塌:保险车辆自身以外由物质构成并占有一定空间的个体倒下或陷下,造成保险车辆损失。如:地上或地下建筑物坍塌,树木倾倒,致使保险车辆受损,都属本保险“外界物体倒塌”责任。

6.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陨石或飞行器等空中掉落物体所致保险车辆受损,属本保险的“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责任。吊车的吊物脱落以及吊钩或吊臂的断落等,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也视为本保险责任。但吊车本身在操作时由于吊钩、吊臂上下起落砸坏保险车辆的损失,不属本保险责任。

7.行驶中平行坠落:保险车辆在行驶中发生意外事故,整车腾空(包括翻滚360度以上)后,仍四轮着地所产生的损失。

8.雷击:由雷电造成的灾害。

由于雷电直接击中保险车辆或通过其他物体引起保险车辆的损失,均属本保险责任。

9.暴风:风力速度28.5米/秒(相当于11级风)以上。

在掌握上,只要风力速度达17.2为/秒(相当于8级大风),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即构成本保险责任。

10.龙卷风:一种范围小而时间短的猛烈旋风,平均最大风速一般在79103米/秒,极端最大风速一般在100米/秒以上。

11.暴雨:每小时降雨量达16毫米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雨量达30毫米以上,或连续 24小时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

洪水:凡江河泛滥、山洪暴发、潮水上岸及倒灌,致使保险车辆遭受泡损、淹没的损失,都属于本保险的“洪水”责任。

海啸:海啸是由于地震或风暴而造成的海面巨大涨落现象,按成因分为地震海啸和风暴海啸两种。由于海啸以致海水上岸泡损、淹没、冲失保险车辆都属本保险的“海啸”责任。

保险车辆水淹后因操作处理不当和涉水行驶致使发动机损坏不属于本保险责任。

12.地陷:地表突然下陷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属本保险的“地陷”责任。

13.冰陷:经交通管理部门允许车辆行驶的冰面上,保险车辆在通过时,冰面突然下陷造成车辆的损失,属本保险的“冰陷”责任。

14.崖崩:石崖、土崖因自然风化、雨蚀而崩裂下塌,或山上岩石滚落,或雨水使山上沙土透湿而崩塌,致使保险车辆遭受损失,属本保险的“崖崩”责任。

15.雪崩:大量积雪突然崩落的现象。

16.雹灾:由于冰雹降落造成的灾害。

17.泥石流:山地突然爆发饱含大量泥水、石块的洪流。

18.滑坡:斜坡上不稳的岩体或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整体向下滑动。

19.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保险车辆在行驶途中过渡,驾驶员把车辆开上渡船,并随车照料到对岸,这期间因遭受自然灾害(指本条第一款第4项所列的灾害),致使保险车辆本身发生损失,保险人予以赔偿。

二、保险车辆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时,为了减少车辆损失,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可在与保险金额相等的限额内进行赔偿(此项费用不包括车辆的修复费用)。

施救措施是指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时,为减少和避免保险车辆的损失所实行的抢救行为。

保护措施是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事故发生以后,为防止保险车辆损失扩大和加重的行为。例如:保险车辆受损后不能行驶,雇人在事故现场看守的合理费用,有当地有关部门出具证明的可以赔偿。

合理费用是指保护、施救行为支出的费用是直接的、必要的,并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在处理上要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1.被保险人使用他人非专业消防单位的消防设备,施救保险车辆所消耗的费用及设备损失可以赔偿。

2.保险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雇用吊车及其他车辆进行抢救的费用,以及将出险车辆拖运到修理厂的运输费用,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予以负责。

3.在抢救过程中,因抢救而损坏他人的财产,如果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的,可酌情予以赔偿。但在抢救时,抢救人员个人物品的丢失,不予赔偿。

4.抢救车辆在拖运受损保险车辆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支出,如果该抢救车辆是被保险人自己或他人义务派来抢救的,应予赔偿;如果该抢救车辆是受雇的,则不予赔偿。

5.保险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奔赴肇事现场处理所支出的费用,不予负责。

6.保险人只对保险车辆的救护费用负责。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受损保险车辆与其所装货物(或其拖带的未保险挂车)同时被施救,其救货(或救护未保险挂车)的费用应予剔除。如果它们之间的施救费用分不清楚,则应按保险车辆与货物(或未保险挂车)的实际价值进行比例分摊赔偿。

7.保险车辆为进口车或特种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当地确实不能修理,经保险人同意去外地修理的移送费,可予负责。但护送车辆者的工资和差旅费,不予负责。

8.施救、保护费用与修理费用应分别理算。但施救前,如果施救、保护费用与修理费用相加,估计已达到或超过保险金额时,则可推定全损予以赔偿,但保险人不接受权益转让。

9.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对其停车费、保管费、扣车费及各种罚款,保险人不予负责。

第二条 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本条规定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指持有驾驶执照的被保险人本人、配偶及他们的直系亲属或被保险人的雇员、或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在执行被保险人委派的工作期间、或被保险人与使用保险车辆的驾驶员具有营业性的租赁关系。二是合格,指上述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执照,并且所驾车辆与驾驶执照规定的准驾车类相符。只有“允许”和“合格”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时,保险人才予以赔偿。保险车辆被人私自开走,或未经车主、保险车辆所属单位主管负责人同意,驾驶员私自许诺的人开车,均不能视为“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开车,此类情况发生肇事,保险人不予赔偿。

二、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保险车辆作为一种工具被运用的整个过程,包括行驶和停放。例如,保险吊车固定车轮后进行吊卸作业,可称“使用保险车辆过程”。

三、第三者: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险人或致害人是第二方,也叫第二者;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

四、人身伤亡:人的身体受伤害或人的生命终止。

五、直接损毁: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他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

六、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按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的驾驶员承担的事故责任所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

在我国,交通事故一般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但对在非公路地点发生的车辆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般不予受理。这时可请出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研究处理,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出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有严重分歧的案件,可提交法院处理解决。

七、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补偿:

1.保险合同的规定:指基本险条款、附加险条款、特别约定以及保险批单等保险单证所载的有关规定。

2.保险人并不是无条件地完全承担“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理赔时还应剔除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不赔部分。

例:甲厂和乙厂的车在行驶中发生相撞。甲厂车辆损失5000元,车上货物损失1000元,乙厂车辆损失4000元,车上货物损失5000元。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厂车负主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70%,为16800元;乙厂车负次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30%,为7200元。其赔款计算是这样的:

甲厂应承担经济损失=(甲厂车损5000元+乙厂车损4000元+甲厂车上货损10000元+乙厂车上货损5000元)×70%=16800元

乙厂应承担经济损失=(甲厂车损5000元+乙厂车损4000元+甲厂车上货损10000元+乙厂车上货损5000元)×30%=7200元

这两辆车都投保了车辆损失险(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和第三者责任险,由于第三者责任险不负责本车上货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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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委托代扣保险费合同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0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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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在___举办______推介会进行会场布置并代付场地租金一事达成一致意见。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成立的前提

甲方委托乙方代订场地并在年月日前完成场地布置,合同价款人民币元整。乙方承诺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价款包括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支付的场地租金及场地布置、涉及、施工所需的全部费用。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场地布置情况进行监督和验收。 甲方负责相关审批手续。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配合乙方布置场地工作的正常运行。

2.甲方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订场地、代为支付场地租金并进行场地布置设计及施工。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施工质量;甲方要求应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提出。

3、 乙方负责将场地布置的具体情况详细登记,工程结束后将登记资料提供给甲方。

第三条 结算条款

乙方向甲方出示其已经代为支付场地租金的证明、将场地在施工完成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款项计人民币______整,甲方款项进入乙方账户三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开具载明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乙方指定账户如下:

户 名:

帐 号:

开 户 行:

乙方变更上述账户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未及时通知甲方的乙方应就由此发生的后果单独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双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严格履行合同,任一方违约应向对方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五条 免责条款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无法履行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日之日起七日内取得不可抗力的合法证明并送达另一方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争端解决

双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均应由双方首先友好协商解决,三十日内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附则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告生效,在合同中涉及的业务结束后,合同自动失效。本合同内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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