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市)_________县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四?至:_________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承担。
第二章?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_____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___。
第六条?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___。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_____停放秩序的管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_____,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_____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___。
第十三条?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_____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它委托事项:_________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让购房人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在与购房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有包含本合同的内容;或负责让购房人与乙方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其附件《物业使用守则》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_________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9、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而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除由业主、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_________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及时缴纳空置房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依法提供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4、_________。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制定年度开支预算,测算物业管理公共服务_____标准;
3、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4、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并制定合理的工程保修、维养计划;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6、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7、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8、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10、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于每年月以方式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1、每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收支帐目;并将物业管理服务_____项目、_____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12、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15、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6、_________。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7、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具体是_________。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_________。
4、空置、空关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分别由_________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
5、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___调整。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8、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______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车库: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_____标准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权属份额或_________承担。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_____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_____用,退还利息并按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人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本物业构成细目
二、本物业管理质量目标
三、本物业的管理方案
四、_____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表
合同备案号:(_________)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签章)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签章)物业管理负责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二)物业基本状况:物业名称: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物业座落:_________物业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_________平方米;
按物业类型划分,具体是:
①住宅建筑面积,总计_________平方米;_____式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多层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8~9层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10~20层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21~30层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31层以上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
②商务办公用房_________幢,层数_________,套(间)数___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___平方米;
③商业用房_________幢,层数_________,套(间)数___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___平方米;
④工业用房_________幢,建筑面积总计_________平方米;
⑤机动车场(库)建筑面积总计_________平方米,停车位_________个;地面停车库___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地面停车位_________个;
⑥其他用房_________处,建筑面积计_________平方米。
(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请分类填写):_________。
(四)物业管理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
1、企业的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
2、企业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
3、其他有关业绩证明文件,_________。
(六)备案时间与备案机关:
备案机关:_________(盖章)
备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说明:
1、乙方持本合同备案表和合同原件及相关证件到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2、经备案机关备案的本合同备案表由乙方收执,在进行企业资质年审、企业资质换级时,应连同合同正式文本一并(均为复印件)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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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 (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四至: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 。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 、 。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 、 、 、 。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 、 、 。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 、 。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 、 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 物业管理费:
2. 保洁费:
3. 保安费:
4. 房屋设备运行费:
5. 维修养护费: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 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 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 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无偿使用;
(2) 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
7. 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8. 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 方式偿付;
9. 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
(2)
10. 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 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 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 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 每 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 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 %
1. 房屋外观:
2. 设备运行:
3. 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 公共环境:
5. 绿化:
6. 交通秩序:
7. 保安:
8. 急修:
小修: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 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或按套每户 元向业主收取;
2. 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或按套每户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 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 元或按套每户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 高层住宅电梯、水泵、 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 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 调整;
6. 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 倍收取。
第二十三条 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 露天车位:
2、 车库车位: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
1.
2.
第二十六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 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 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 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 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附:业主公约
为加强 (以下简称"本物业")和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 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 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 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 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直辖市解决。
六、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来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物业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贪污处理。
八、 业主发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 凡房屋建筑及附恬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有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 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佥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 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 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 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 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 损坏、排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 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 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 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8) 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 影响市容光焕发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 随意停放车辆;
(11) 聚从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2) 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 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共他行为。
十二、 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 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四、 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 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六、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篇2: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华能西藏藏木发电有限公司水电项目筹建处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为所其坐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加查县藏木水电站营地的物业(以下简称“该项目” )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精神,于 20xx年6月 1日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
该项目位于西藏山南地区加查县境内,项目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平方米。乙方根据该项目在合同期限内的发展计划,以丰富的管理经验,以有效务实的方式协助及配合甲方为该项目提供全面、高质量的服务。
甲乙双方约定每季度在甲方的办公室或在该项目举行工作会议不少于一次或进行现场巡视一次,每次为期一天,将乙方的顾问工作体现及完成,并定期为甲方物业管理人员提供全面的培训。为甲方的现场管理提供建议,为更有效地完成工作,甲乙双方同意工作会议或现场巡视日期因故需要更改(包括顾问人员休假、生病等等),应事先通知对方及另订日期。乙方通过去时将书面报告或会议录,以书面的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呈送甲方,完成有关工作,并向甲方提供和制定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开始时向甲方提供工作计划,并接受甲方监管,使顾问工作时间和运作落到实处。
二、委任期限
委任期限为期三年,由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委任满,本合同自然终止。任何一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双方同意物业管理顾问费用及支付方式如下:
全数人民币 万元正(大写 万元整),甲方在签定合同时首先支付顾问费25%即人民币 元正(大写 万元整);合同签订三个月后七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顾问费25%即人民币 元正(大写 万元整);于签定合同半年后七日内支付顾问费人民币 元正(大写 万元整);于签订合同九个月后七日内人民币 元正(大写 万元整)。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4.2以上顾问服务并不包含甲方在本合同期间要求乙方提供超越本合同约定服务范围的服务或物品的任何费用(以下简称额外服务费用)。有关服务条款及费用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补充成为合同的附件执行。
4.3 顾问费只包含乙方人员前往该项目提供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服务所产生的服务费用,(但不包括交通差旅费及食宿费用以及甲方管理层交流学习考察等所发生的费用。)
4.4 所有顾问费、额外服务费用,其他费用及劳务费用并不包含任何税项(国税、地税及外地税项。
五、付款时间及欠款处理
5.1 本合同顾问费、额外服务费用甲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之七天内支付,不得拖延。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有效地向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5.2 甲方如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顾问费、额外服务费用,则乙方可停止对甲方物业的顾问支持。
六、违约责任
6.1 若乙方疏忽、或没有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且在甲方书面指出并提醒后1个月内,既没有合理解释又没有明确改善,以至无法合作,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通知在甲方送达乙方5天内生效。
6.2若甲方疏忽、或没有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部分内容,并且在乙方书面指出并提醒后1个月内,既没有合理解释也没有明显改善,以致无法合作,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通知在乙方送达甲方5天内生效。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办理。
7.1 如该项目因建筑设计,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安装技术或工程延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及管理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善后处处理。
7.2与管理该项目有关之机密文件及资料除非经甲方同意,否则不得复印、印制或抄录予第三者。
7.3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其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数据,并协助乙方履行本合同。
7.4 如甲方乙双方对本合同产生争议,经协商无效后,可提请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5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力。
7.6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后附合同附件。
甲 方:华能西藏藏木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中物联国际物业服务
水电项目筹建处(签章) (北京)有限公司 ( 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篇3:商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公房出售单位(产权单位)。
乙方是指:购房人(产权人)或承租人。
本物业名称:
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编号为:
乙方所购买(租赁)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座落位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2.有权将本协议甲方的有关权利义务转让给委托的 物业管理企业。
3.监督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保证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本协议规定实施物业管理,并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承担责任。
4、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5.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代收维修基金。
6、负责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7、在保修期内按规定承担保修责任,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修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
8、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9、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o、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11、按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12、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3、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专项工程任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14、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7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出席业主大会或被推选参加、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享有相应的权力。
2、监督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有关规定并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接受甲方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服务。
第二条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向乙方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
(一)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提供保修服务。
(二)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制止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三)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和财务年度计划。
(四)当业主、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为业主、使用人办理入住手续。
(六)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 、 等。
(七)房屋共用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备是指共用给排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 、 。
(八)房屋共用设施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是指非市政道路及路灯、化粪池、自行车棚、垃圾箱(房)、庭院灯、停车场、 、 。
(九)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十)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十一)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十二)经营管理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车辆盗抢保险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制止停放。
(十三)维护社区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 。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公安部门处理。
(十四)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 、 、 等的管理。
(十五)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十六)负责向业主和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经有关部门委托可代收电费、水费、煤气费、房租、采暖费 、 、 。
(十七)接受乙方委托,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
(十八) 。
(十九) 。
第三条 甲方保证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下述标准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其中,竣工综合验收前的管理服务标准由甲、乙双方按约定标准执行;竣工综合验收后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及《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济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服务评定(试行)标准》制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共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物业企业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2、 。
3、 。
(八)消防
1、 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 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 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 。
5、 。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装修管理。
(十) 。
第四条 自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当月起,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乙方按下述标准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
(一)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
(二)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
(三)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其物业管理费用标准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
(四)乙方交纳费用时间: ;
(五)乙方出租物业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调整标准向乙方收取;
(八)保修期内物业的维修养护执行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修服务,并按规定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相应费用;
(九)保修期满后发生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务的维修养护更新费用,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文件执行;
1、维修基金利息的使用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2、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十)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暖气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十一)乙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实施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时,物业管理企业可按约定标准向乙方收取服务费;
(十二)电梯运行费按下列约定执行:
。
(十三)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对停放车辆的业主、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费。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结余部分,主要用于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2、绿地养护;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4、便民服务费用;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五条 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1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第六条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签订利用本物业管理区内房屋、共用设施、共用场地设置的户外经营性广告及商亭、摊点等有偿使用协议并负责收取有偿使用费。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成本后结余部分用于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2、绿地养护;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4、便民服务费用;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督促物业管理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使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未达到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及利息,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四)乙方违反本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企业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应交费用的 %按日交纳滞纳金,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因未按规定交纳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未按规定续交维修资金,造成物业失修失养导致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未交费的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不按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导致物业失修失养,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给予经济赔偿。
(七)任何一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 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八) 。
第八条 本协议有效期内突发性紧急抢修排险工程费用,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先行垫付,按相关业主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于工程开工起15日内向乙方收缴,逾期未交纳的,按应分摊金额的%按日交纳滞纳金,甲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尽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二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委员会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附件:
1、《物业使用守则》
2、《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篇4: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入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类型: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享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享设施设备(共享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享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享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小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数据;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 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数据(工程建设竣工数据、住用户数据、。),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小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数据;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支付期限:方式: ;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享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 元,由甲方负责在 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担;
③在 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 元;
第八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高档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建设部第33号令)、《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为_____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五)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六)车辆行驶及停泊;
(七)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八)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九)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十)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二)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三)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催缴催改措施;
(四)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房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七)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四)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五)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六)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七)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八)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
(十二)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
第七条管理服务费用
(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元;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将宿舍改为商业用途,物业管理服务费将按商业用途收取。
(四)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由甲方负责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第八条奖惩措施
(一)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或出现重大事故,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确认需由乙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物业服务合同。
(二)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约______________年。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三)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四)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其他事项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6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陆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6:委托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高档小区
甲方: 深圳市罗湖区___住宅区业主委员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 代表人:
乙方: 深圳发展公司
法人代表:___
经___住宅区业主大会年月日投票表决同意:直接聘请深圳康发发展公司为___住宅区(以下简称“本住宅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管理服务正常运行、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合同的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1、住宅区位置: 深圳市罗湖区_______。
2、占地面积: _____平方米。
3、建筑面积: 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_____平方米(分别为别墅_____平方米、复式别墅_____平方米、高层_____平方米、多层_____平方米);商业面积:_____平方米;服务楼面积:_____平方米(含首层停车库);其它面积(配电房、地下室等)_____平方米。
4、 住宅户数:_____户(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业主入伙户数_____户,_____户未入伙)。
5、物业类型: 混合住宅小区。
第二条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1、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篮球场、儿童游乐园、康乐设施、中心广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本住宅区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公共区域绿化等。
6、本住宅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泊及管理。
7、本住宅区的安全管理,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安全监控和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小区的保安工作。
8、本住宅区的社区文化的开展建设。
9、本住宅区物业、业主、管理服务档案、资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10、以及相关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的,和在本合同签订后新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服务期限为3年。自200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0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2、对乙方的管理服务水平进行季度或年度全面考核评定,如聘请专业公司需要支付费用的,则该费用从物业收费中支出。如未达标或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本住宅区业主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
3、聘请独立审计机构每年对有关账目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在物业收费中列支。如乙方提供虚假或失实的账册、传票等致使甲方利益严重受损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
4、支持乙方向不按合同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催缴物业管理服务费;不怂恿、煽动业主不缴物业管理服务费;反对业主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致使其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行为。乙方应作好对欠费业主的催缴、统计、记账工作,确保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缴率不低于总应收费的98%,如无故达不到该收缴率,则低于的部分以乙方的佣金抵扣。
5、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拖欠。逾期欠费业主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欠费超过1个月的业主进行公示通报;对欠费超过3个月的业主,可提起讼诉追讨,败诉方除补缴物业管理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用。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全面执行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罗湖区___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以下简称“服务方案”)。
2、完善并制订与“服务方案”相匹配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履行本合同。如超出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以外制订涉及业主权利义务的物业管理办法的,以及向业主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应事先报告并获得业主大会批准。
3、有权选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本住宅区的单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整体管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不得将任何单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4、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乙方应在本住宅区显著位置长期公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内容。
5、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6、购买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及公众责任险。
7、作为提供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对价, 乙方每年年度终了时按年度物业管理总支出的10%计提物业管理服务佣金(以下简称“佣金”)一次。
8、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所有收支账目,按政府规定由乙方每3个月向业主
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5天,账目公布前送交甲方审核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况延迟公布账目需书面告知甲方。
9、鉴于乙方一直是本住宅区的事实物业管理人,乙方有权力追缴历年来业主欠缴的物业管理费用。
10、对本住宅区的公共或共用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住宅区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1、为使本住宅区物业的保值、升值,乙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阻止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擅自改变本住宅区既定的使用用途及功能。尤其阻止将住宅用作商业、办公、集体宿舍或其他非一般住宅的用途。
12、建立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3、开展积极向上、健康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4、本合同终止时,及时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包括物业管理费结余、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等。
1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本住宅区定位为高档次的住宅区,乙方应执行与之相匹配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具体按《深圳市罗湖区___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管理
1、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别墅物业每平方米5.20元/月;复式别墅每平方米3.55元/月;高层物业每平方米3.60元/月;多层物业每平方米2.30元/月;商业物业每平方米5.00元/月-6.00元/月;服务楼每平方米2.50元/月(以上物业面积均按建筑面积计算)。
2、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月直接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乙方应在每月10号前,向已缴费业主提供上月物业服务收费明细账单并接受业主查询。乙方必须按政府规定和程序收费,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
3、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结余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弥补以后物业管理费的不足,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乙方不可支配使用。
第八条 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按政府收费标准收取: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25元/月;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15元/月(别墅除外)。随物业管理服务费一齐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收取,管理处对本体基金以房屋本体每栋为单位进行专(记)帐管理,并设立专用账号存储本物业的本体基金。
2、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按政府规定的专项本体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乙方先立项报价,甲方审核签字后实施的程序进行运作。
3、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账目,每3个月由甲方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5天,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账目公布前由甲方送交乙方核查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
4、业主拖欠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规定办法进行处理。
5、本住宅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交纳、使用、续筹、管理等,按《深圳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条 公共设施及业主共有物业收入及管理
1、本住宅区属业主私家车位以外的所有室内、室外停车位实行统筹使用,暂定每车每月车位使用费(含车场管理费)为220元。
2、本住宅区的业主私家车位,每月每个车位需缴纳车场管理费30元,与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
3、本住宅区产权属于乙方的室内停车位(除已出售的部分)共计76个,由乙方有偿提供给全体业主使用,每月由乙方按每个车位每月200元(不含车场管理费)的固定标准净提取76个车位使用费。
4. 本住宅区的临时停车的收费按市政府指导价执行。
5、本住宅区严格控制外来车辆的停放,除极其特殊的情况外,禁止外来车辆停泊过夜。
6、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7、本住宅区公共区域的电梯广告及相关收入、除乙方权属之外的停车场收入、特约服务收入等,归全体业主所有,和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续约与交接
1、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后,双方合同关系即终止。乙方应提前30天按政府、行业法规,填报固定资产、办公、设备、住宅区资料等交接清单,送甲方审核。住宅区物业收费财务账目,应于合同终止后的10日之内,送交甲方审核,由甲方聘请专业财务公司进行审计。
2、乙方愿意续约的,应在合同到期前60天,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约与否。如本住宅区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同意续约的,将直接与乙方续签合同。
3、本住宅区业主大会表决结果达不到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的,原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由甲方另行招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4、新老物业管理公司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2个月,乙方应提供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2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服务标准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服务标准或损害物业共同利益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给业主个人造成损害的,应向业主个人赔偿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
3、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物业管理服务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物业管理服务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5、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6、甲乙双方以及业主因物业服务发生争议的,应尽量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7、合同期未满,乙方擅自提前停止物业管理服务的;乙方不按时交接、撤离的,均应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一步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罗湖区___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含附件)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甲乙双方及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均具约束力。
甲方:深圳市罗湖区___住宅乙方:深圳发展公司
区业主委员会
负责人:
负责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
篇7: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市区路号;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物业类型:。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和公共环境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及清洁卫生。
5、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
7、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物业服务合同范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第五条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属条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六条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项执行: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项执行: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小区服务管理100个怎么办_规章制度_网
小区服务管理(100个怎么办)
1、上岗前应该怎么办?
答:员工上岗前,仔细检查着装,做到整洁统一、按规定
佩带胸卡,带好对讲机等必备用品,方可上岗,由领班员列队检查。
2、员工~时,怎么办?
答:员工~前,应做好本岗位的工作记录,认真做好与下一岗人员的交接工作,与~人员共同进行岗位巡视,对岗位上曾发生的问题,认真与~人员交代清楚,物品移交清楚,在~人员签字认可后,方能~。对于正在处理的问题,在得到领班认可后,方可交接,否则,必须处理完毕才能进行交接。
3、到~时,~人员没到位,怎么办?
答:岗上人员~时,~人员没到位,应通报当值领班,说明情况,当值领班应与~领班共同协商,安排好~人员,以保证按时交接。在~人员没到位时,岗上人员不得离岗。
4、正在进行交~,岗位上发生问题时,怎么办?
答:员工正在进行交~,但岗位上发生问题,应暂停交接,以~人员为主进行处理,~人员应做好协助工作,待问题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交接。领班员和领班员交~时应把所有岗位的出勤情况登记清楚,检查各岗位的物品,带领本班人员妥善处理岗位中所发生的问题。
5、人员进出流量较大时,怎么办?
答:员工在岗位上发现进出人员流量较大时,应注意人员的流向,做好巡视工作,大堂接待应主动为客人开启玻璃门,以方便客人进出。门岗发现大批外来人员进出小区,又无明确目标时,应仔细做好盘查工作,无出入证严格控制进入小区。如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通知领班员。
6、外来人员在小区闲逛,怎么办?
答:发现外来人员在小区闲逛,应上前有礼貌地进行询问,弄清其逗留在小区的目的,确属闲逛与业户无关系,应劝其离开并进行记录,必要报领班处理。
7、外来人员欲在小区摄像、拍照时,怎么办?
答:遇有外来人员欲在小区摄像、拍照,应加以制止,问清原因,确需摄像、拍照的,应与管理中心联系,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必须加以制止,并劝其离开,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
8、业主赠小礼品或小费时,怎么办?
答:客人赠送小礼品或小费时,管理员应该婉言谢绝,如难以推辞的,收下后应交管理中心统一处理。
9、拖欠管理费怎么办?
答:住户拖欠管理费用,应用电话或书面的形式通知该户讲明所欠费用、滞纳金和交费期限,如期限已过仍未交费,应派专人追缴,对拒不交费的,讲清“你不交费,不能保证为你提供服务(包括水电供给)”,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
10、业主出差或长期不住怎么办?
答:业主出差或长期不住,首先了解业主外出需要的时间,及时做好记录,并提醒其关闭水、电、暖、气等家用设施,同时确定每月管理费的收缴。
11、不交停车占道费或场地养护费怎么办?
答:经多次做工作仍不交费的控制车辆出入。
12、租住户不按时交纳费用,怎么办?
答:租住户交纳物业费用应在业主的租房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属于业主交的由业主交纳,属于租住户交的由租住户交纳,租住户不交纳时,业主负违约责任。
13、住户因房屋质量问题拒付各项物管费用怎么办?
答:承接物业时住户已签收,房屋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和保修范围内,由开发商负责维修。我们应积极主动给住户联系催办帮助解决问题,保修期已过出现的问题,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由我公司申请维修资金负责维修。因为经费的用途和征收渠道的不同,住户不能因此拒付各项物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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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就委托事项双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公用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维修和养护。包括高低压设备、供水设备、上下水管道、电梯、消防中心及消防设施、消防楼道、水电管道井、厂区内道路等。
2.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3.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消防楼道及公共场所脏、乱、差的治理。
4.维护房屋办公秩序,保证房屋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
5.厂区内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6.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7.负责向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含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小型维修费;装璜垃圾清运费等。);代收代付水电费用。
8.除日常维修外的大型维修时,乙方需在维修期间进行维修相关事宜的接洽、监督及检查,并安排验收事宜。
8.根据甲方及物业使用人的要求,提供各类专项有偿服务。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
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检查乙方服务管理工作实施和制度执行情况。
2.在不破坏和影响房屋结构的条件下,对所属房屋进行装修,但改动方案应报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后及乙方知晓后方可实施,安装电话、空调,应在乙方指导下进行,确保功率不得超过原设计负荷方可实施,不能自行加大电容,以确保不造成安全隐患。
3.根据乙方所提供服务的项目,应交纳费用的要按时按约交纳。
4.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用要按时交给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逾期的,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甲方自行承担滞纳金。
5.对乙方违反法规及制度的行为,经协调无效时,可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6.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下列目标实施服务管理:
1.1按时代收、代付水电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的,由乙方承担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
1.2房屋外观:无破损、无污垢。
1.3设备运行:保证甲方物业房屋内水通、电明、电梯正常运行。
1.4如遇特殊情况停水停电,提前通知厂区内租赁户,正常维修4小时内完成。供水、供电部门检修、维修设备除外。
1.5公共环境卫生:消防楼道清洁,有照明,垃圾井道畅通。
1.6根据建设部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有权对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及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进行制止。
1.7安全:见附件(安全协议书)。
2.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和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收取服务管理费。
3.对甲方违反法规及相关条例的行为,经协调无效时,可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对物业使用人有违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条例的行为的,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六条 服务管理费
1.服务管理费由乙方直接与物业使用人另行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来约定物业管理费用的相关事项。
2.甲方提出的特约服务,经双方协商后另行收费。
3.说明:
3.1房屋公用设备和设施中大修及更换费用,由甲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实际发生额承担,乙方不负责费用。
3.2外墙、玻璃幕墙清洗费用不属物管费收取范围,发生时由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情况承担。
4.服务管理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4.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4.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4.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4物业管理区域及甲方办公区区域的水电费代收代付服务费。
4.5物业管理区域大型维修时的接洽、监督、检查、验收安排服务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无法完成管理目标所规定的服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予解决,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部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管理目标所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全部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付一定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对方赔偿。
第八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九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
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如愿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经申、乙双方同意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日
篇10:委托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高档小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以下物业管理服务事项达成协议。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其他说明。
第二条 物业管理范围
乙方所接受的物业管理范围是物业建筑产权标注及周边区域、设施设备等资产在内的管理服务,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
(一)建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面□门厅□各类通道
□电梯厅□车库□广场道路□室外管道□窨井□其他
(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中央空调□变配电室□照明□电梯□弱电□监控设备
□给排水系统□泵房□消防设施□备用电源□其他
(三)公共秩序的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治安□消防□车辆□其他
(四)公共绿地的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其他
(五)其他约定(请在选择项中打“√”):
□会务接待□后勤保障□其他
第三条 日常管理服务职责和要求
(一)建筑物管理
做好建筑物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使建筑物公共部位处于完好状态,防止各种对建筑物侵蚀、损害行为的发生。
(二)设备设施管理
按照各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规范,做好日常养护工作。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操作以及照明、给排水等日常维修工作。
(三)公共秩序管理
物业区域内24小时全天候公共秩序管理,包括门禁巡查、中央监控和突发事件处理等。
(四)公共环境管理
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
(五)交通秩序维护
物业区域内各类车辆进出交通引导与车辆正常的停放秩序。
(六)消防防灾管理
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做好消防监控值班和巡查,注意发现火灾隐患,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预案演练,一旦发生火灾配合消防部门扑救。
(七)能源管理
定期做好对电、水、燃气能耗的统计、分析工作,在甲方的指导下努力开展节能工作,制定节能措施并不断挖掘潜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八)会务及接待服务
按甲方要求提供日常会务服务和重要活动、重大会议的接待服务,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九)其他后勤保障服务
根据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餐饮、咖吧、送水、洗衣、洗车、废弃物处理、物品搬移等服务及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突击性、临时性任务。
以上各项管理服务内容或延伸服务内容可根据甲方需求,另行增加相关内容和具体质量标准。
第四条 管理服务期限
管理服务的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 管理服务的质量标准
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对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达到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乙方在投标书中承诺的以及在管理服务方案中具体表明的质量标准。
第六条 管理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按□酬金制,酬金为每月________元人民币/□包干制的方式约定,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元/每月计算。
(二)支付方式(请在选择项中打“√”):
双方约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每月/□每季/□每半年/□其他方式支付________,支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
(三)结算方式(请在选择项中打“√”):
□国库直拨□支票□转账□其他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如遇政府政策性调价、最低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增设缴费项目、物价指数上升等因素导致物业管理服务成本显著上升,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一致,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物业管理服务费作出相应调整。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编制的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费用预算。
2.有权对乙方管理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有权建议整改,对不称职人员可以要求乙方更换。
3.为乙方的管理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 件及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办公用房、设备工具库房(含相关工具、物料)、员工更衣及休息场所等设施和涉及本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的验收图纸、资料等。为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相应的协助和配合。
4.按合同约定的费用及支付方式,按时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编制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和费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
2.保证从事本物业管理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要求。如需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作出相应调整。
3.对管理服务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内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承担,但应及时报甲方备案。委托的工作内容仅限于分项内容,整体管理服务项目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4.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总结报告。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所有移交的内容都应有清单并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物业移交确认书。
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而甲方逾期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物业费用金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达到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
(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乙方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四)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事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五)其他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 款划去)。
其他约定
合同附件
(一)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招投标文件内容同本合同条 款有不一致处,以本合同条 款为准。
(二)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从补充协议。(详见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高档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由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概况
1.物业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 小区。
2.物业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__
3.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______号。
4.主要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
房屋建筑主体部位即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房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的养护和管理。
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3.供电、配电系统
(1)供电、配电高压端设备养护、运行;
(2)低压配电设备养护、运行;
(3)小区共用配电线路(不包括业主进户接线以内部分)养护;
(4)小区公用照明,包括楼内大堂、走廊、走火通道、电梯厅、电梯轿厢及室外照明等的检查和维修;
(5)备用发电机定期检查、保养和试运行。
4.供水、排水系统
(1)小区供水水泵的检查、养护、运行管理;
(2)二次供水水池设施检修;
(3)小区内供水管道及楼内共用部分上水管道的检修;
(4)楼内共用排水管道,小区共用沟渠、池、井等的养护管理。
5.电梯
(1)电梯的日常保养和防护;
(2)电梯定期检修;
(3)电梯按法规文件规定申报年检;
(4)电梯使用、运行管理,包括制订管理规定和监督管理。
6.保安监控系统、门禁系统
(1)保安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的检视、保养和运行监控管理;
(2)楼内可视对讲系统的共用线路、设施的保养维修;
(3)可视对讲系统终端乙方室内部分的线路、设备的保养维修由乙方自行负责。
7.消防管理
(1)消防水泵的保养、检查和运行管理;
(2)消防监控系统的保养、检查管理;
(3)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和保养;
(4)公共地方消防器材的定期检查;
(5)乙方应桉消防管理要求,负责配备室内家用消防器材。
8.其他设备设施
(1)公共场所的通风设备设施的保养和运行管理;
(2)与小区的市政、电讯、有线电视、管道煤气等单位保持沟通联系。
9.环境卫生的管理
(1)楼内公共部分的清洁,包括楼梯、大堂、天台、电梯间、电梯轿厢的清洁;
(2)小区内的道路、绿化地带的清洁;
(3)小区内化粪池清疏;
(4)生活垃圾收集和清运;
(5)乙方室内部分的保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因装修而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或委托甲方统一清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7)乙方遗弃的大件家具、物品由乙方负责清运。
10.绿化管理
(1)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2)乙方室内的盆栽植物养护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但应符合小区的管理规定,不得妨碍他人安全和有碍统一观瞻。
11.二次装修管理
(1)制订小区二次装修管理规定,并进行监督执行;
(2)二次装修前,乙方(住户)需到管理处办理装修申报手续;
(3)对乙方进行二次装修施工图审核;
(4)对装修施工人员和装修施工材料出入小区进行管理;
(5)对施工人员和运送材料使用电梯按二次装修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必要时,做好电梯的防护工作;
(6)对二次装修现场进行检查,检查是否符合二次装修现场管理规定;
(7)乙方应配合甲方管理,并对乙方聘请的施工单位或人员违反规定造成他人人身安全、他人财产以及公共财产负最终责任;
(8)乙方自行负责装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出小区或委托甲方统一清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12.公共安全管理
(1)负责大门岗、监控中心 小时值班;
(2)建立快速反应的消防、救护机制,协助政府消防及救护工作;
(3)对公共安全、消防及其他突发事件协助紧急处理和救助;
(4)为维护小区公共利益,制订小区管理规定,负责小区公共秩序的管理。
13.车辆交通管理
(1)负责按小区管理规定管理车辆停放和交通;
(2)负责保持小区道路通畅;
(3)乙方应遵守小区车辆交通管理规定。
14.图纸、资料管理
(1)管理本物业有关的工程图纸;
(2)管理竣工资料;
(3)管理设备档案,并按设备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等进行资料更新;
(4)乙方如变更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通知甲方 小区管理处,以便及时更新联系资料,确保联系方式有效。
15.接待、咨询服务
以多种方式与乙方沟通,接待乙方的咨询、投诉以及求助。
第三条 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甲方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月,大写: (最后按物价局规定进行调整)。未包含公共水电费。计费面积最终以房产证登记的建筑面积(含共用面积分摊)为准。
第四条 物业管理费构成
物业管理费由以下部分构成(以下涉及的费用构成部分均指为管理 小区物业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和社会劳动保险费;行政办公费用;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会计费用;人员教育培训费用;雇佣聘请审计、律师咨询费用;公共保险;保安服务费;环境保洁费;绿化管理费;公共地方零星维修养护费;共用设备维护保养费;管理酬金;税项等。
以上费用构成项目中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第五条 物业管理费收取起始日期
从发展商发出的入伙通知书上确定的收楼之日起计收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 公共水费、电费分摊
1.公共水费包括小区水池清洗耗水、清洁用水、设备运转耗水、消防耗水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包括商场、会所)发生的耗水费用。
2.公共用电包括:差额电量(公共部分的变损、线损、表损的用电损耗);大堂、电梯厅、消防楼梯、楼道等照明用电;电梯用电;生活水泵、消防水泵用电;公共庭院照明、大厦外立面照明、路灯等用电;消防系统、保安系统及通风系统等设备设施用电;清洁用电等。
第七条 费用的收取方式
1.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由物业公司定期收取或代收费用采用银行自动划账方式收取,每季季初收取当季物业管理费。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费用缴交失败或延迟,乙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法律责任
1. 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管理物业或管理不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
2.甲方对其选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连带赔偿费任。
3.乙方须按本协议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公共水电费,每延迟一天,按拖欠额的千分之 支付滞纳金,对于超过 个月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限期交纳,并可申请禁止乙方转让、出租和抵押直至拍卖该物业。
4.乙方违反装修规定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限期恢复或改正,使其符合规定要求;对已造成物业或他业主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5.乙方应确保其预留给甲方的联系方式有效。如乙方通讯、联系地址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到甲方 小区管理处。因通信联络方式失效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6.乙方如违反小区管理规章,将承担相应责任。
7.如因为乙方的过失(如水浸、火灾、高空坠物伤人等)造成对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损害,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协议期限
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十条 纠纷解决方式
本协议执行期间,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式 份,各方当事人各执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12: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路_______弄_______号
四至范围: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
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住宅:
高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第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
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
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包干制。
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酬金制。
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 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第十条物业服务费用按交纳,业主应在 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 月、车库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 月、车库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 月、车库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健身房:
棋1牌室:
网球场:
游泳池:
其他: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年度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在物业销售前,应在其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 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
甲方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第十八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 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第十九条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二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
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
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
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 、 等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
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 等设备;
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 、等设施。
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为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
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 月 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
附件二:物业规划平面图
附件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和维修服务
附件四: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
附件五: 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附件六: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服务
附件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附件八:综合管理服务
附件九: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篇13: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补充协议,本协议就甲、乙方同意丙方承包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并明确三方有关法律责任。协议如下:
1、乙方与开发公司所签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应丙方要求签订,乙方实际不参与该项目物业管理, 而是由丙方承包该项目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因此,丙方对该项目物业服务管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吉房物业公司与开发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由丙方承担。物业服务小区的人员、财产出现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都与甲、乙方无关。
2、该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期间,丙方应主动维护甲、乙方信誉和形象,自觉加强安全生产和管理,聘请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接受甲、乙方的指导和监督。如丙方违反此规定,且不改正,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或终止与甲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全部由丙方承担。
3、丙方承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每年需向乙方支付5万元的承包费。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如执行中遇到问题,三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5、协议如需提前终止,须在终止日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6、本协议是三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经办人签字:
乙方:
经办人签字:
丙方: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14: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房人、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概述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1.本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3.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1)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定义
1.所谓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门内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厅门、楼梯间、抗震结构部位、走廊通道等。
2.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 甲方的物业管理职责
1.甲方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2.甲方应当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6.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第五条 乙方的监督与保证
1.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有权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4.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5.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 甲方对共用设备的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第七条 甲方对共用设施的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第八条 甲方对绿化及养护的管理
篇15: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__有限公司
一、总则
㈠ 本合同当事人
⒈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_x
电话:
⒉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_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_x
电话:_x
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以承包制形式对北京_x大厦整体(不含a座酒店)提供后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㈡ _x大厦位置、面积及服务范围
1、坐落位置:
2、物业类型:综合性商业物业。包括写字楼、商铺、会议中心、停车场(地上、地下)等。
3、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含停车场)。
二、物业服务期限
㈠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为24个月,即_年12月1日至20_年11月30日。
㈡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续签。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㈠ 乙方以承包制形式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制定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租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
2、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公共卫生间、走廊通道、配电房、消防监控室、安全中控室、卫星电视机房等(如以上存在与酒店共用部分的,管理权责以酒店与写字楼分摊管理合同为准)。
3、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积水井等。
4、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围墙、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自行车棚、停车尝沟渠、池、井、路灯等。
5、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客户提出要求时,应为客户提供室内有偿花卉租摆服务等。
6、配套服务设施根据甲方委托进行管理。
7、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楼宇外墙(含玻璃幕墙)的定期清洗、化粪池定期清掏服务及为物业使用人提供室内的有偿清洁服务等。
8、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安全监控、消防监控。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疏导管理;地下停车场的日常管理与收费服务等((如以上存在与酒店共用部分的,管理权责以酒店与写字楼分摊管理合同为准)。
9、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制度的建立;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火灾事故时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做好救助工作。
10、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11、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定(租户装修指南)供租户作为操作依据,装修图纸均需由乙方事前批准,并签订(装修管理协议),负责监督租户按照乙方批准的装修图纸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装修。
12、写字楼前台服务,包括解答客户咨询、接受客户投诉、处理客户报刊邮件等服务。
13、公共区域节假日物业装饰布置。
14、联系政府各职能部门及协调工作。
15、每月定期抄水表、电表,并对数据进行统计、汇总。
16、写字楼集中开放时间(8:00—18:00)内的夏季空调制冷及冬季采暖供应。
17、与酒店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及运行由酒店管理公司负责,乙方负责监督,按照与酒店最终协商为准。
18、写字楼会议中心会议组织管理服务,包括接受会议中心租赁客户咨询、组织管理会议中心会议服务、收缴会议中心会议服务各项费用。
19、负责地下二层员工餐厅的监督和管理服务质量以及收缴日常经营收入等各项费用。
㈡ 财务管理原则
_x大厦项目物业相关经营性收入归乙方所有,与之相配比的支出由乙方承担。
1、账户管理原则:
本物业管理的相关收入和支出均通过乙方为本项目物业管理处所开立的专用银行账户进行处理,专用银行帐户预留三方印鉴,即太平物业财务专用章、太平物业法定代表人名章、国际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乙方付款均需以转帐支票形式付款,并通知银行必须见三方印鉴才可办理付款手续。
2、费用收缴原则:乙方在任何时候向本物业的业主、物业使用者收费应提交收费通知单,并提供正式发票。包括固定费用及非固定费用,固定费用即物业管理费、空调制冷费及采暖费,非固定费用包括有偿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会议层由乙方代为管理,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会议召开的时间及地点,并办理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会议用时记录,并根据会议实际召开的时间及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实收会议费全部交给甲方。
3、乙方所辖物业处根据甲方与租户签订的租赁合同之规定内容,每月向租户代发缴费通知书,并将收取款项存入甲方专用账户,并提供正式发票。
4、乙方必须按国家税法规定,足额缴纳自己应负担的各种税款。
5、乙方所辖物业处将定期核对空置单元面积和管理费金额,向业主收取空置单元管理费及其他能源费用(如有),以保障物业管理工作能顺利进行。
6、按照实际开支情况并针对市场情况变化,需调整本物业的物业管理费标准,则须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商议确定新的物业管理费标准并签署补充协议后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仍为有效。
7、甲方应积极协调(乙方配合)_x大厦集团自用部分物业费用的收取,保证物业管理区域工作的顺利进行。
8、在不违反现行的
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的地方法规的前提下,物业管理费主要但不限于以下开支:
⑴管理服务人员的招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解聘费用及其他人工成本类费用;
⑵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能源及维护费用;
⑶物业管理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⑷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⑸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⑹办公费用及法律诉讼、审计费用;
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及其它相关保险;
(8)该项目的供暖、制冷费用和公共区域的给排水费用;
(9)其他有关物业管理开支及临时应急需支出的(如有)的其他费用;
9、物业管理费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不得用于其他支出。每一年度结束后,甲方派出中介审计机构对物业公司年度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视审计结果出具具体意见,如发现物业公司有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将物业收入挪做他用,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
10、乙方所辖物业处应向甲方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算、决算,并将每月的经营情况及资金收付情况上报业主备案,业主有权根据月度经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物业费的使用情况。
㈢人事管理
为本项目提供物业服务的乙方所聘用的全部物业管理人员,其劳动人事关系(包括工资、福利待遇、保险等)隶属于乙方,由乙方负责签订劳动合同予以聘用并承担全部人工类费用。并由乙方对各级人员拥有直接人事任免权。
㈣其他委托事项
⒈组织开展本物业内的文化娱乐活动;
⒉可以与客户签订其它与物业有关的特约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乙方与客户另行约定;
⒊发现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㈠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⒈设备运行方面(供冷供暖)
⑴夏季空调供应时间为5月1日—9月30日,特殊情况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
⑵冬季供暖时间为11月15日—次年3月15日,特殊情况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
⒉其他服务标准及服务保证
⑴物业外观:保持统一外观,禁止违章建筑并确保外观明亮整洁,禁止违规设立各种广告、招牌等;
⑵设备运行:确保直接管理的机电设备运行顺畅,除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外不得无故中断;遇检修停运时,需提前两天书面告知全体客户;
⑶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由专业公司定期进行维修及保养,确保运作安全正常;
⑷急修:提供客户单元内二十四小时有偿急修服务,排除故障,解决问题。小修:参照执行(房屋及其设备小修服务标准);
⑸绿化维护:保持草坪春夏常绿及进行保养,四季时节定期更换时花;
⑹环境卫生:保持物业环境优雅、整洁、美观;
⑺公共秩序维护: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保证24小时的门岗和巡查;
⑻交通秩序和停车管理:保证物业内交通畅通无阻,保证车辆停泊行驶合理有序,24小时设专人看管;有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
⑼消防管理:确保物业范围内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及巡查,不得出现严重事故;
⑽电梯运行维护:确保主梯运行顺畅,不得无故中断,有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置预案,日常维护由专业公司负责;
⑾装饰装修管理:有健全的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⑿在公共区域安装及摆放与物业管理无关的装饰品、摆件、挂件等物品须经甲方同意;
⒊物业管理服务量化指标(如乙方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甲方有权扣除当月物业费5%—10%并每月上报甲方以下9项报表):
⑴办公室管理:督促指导各类文件处理,急件催办率95%;做好公司内外部关系的协调,重大失误率为1%以下;完成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及时率99%;
⑵人力资源管理:做好员工岗前培训,上岗合格率9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⑶质检管理;各项检查内容计划落实实施率95%;不合格处理率及跟踪验证及时率100%;
⑷财务管理:服务费用收缴率95%;缴费通知单发放率、正确率100%;
⑸秩序维护及消防管理:秩序维护管理范围内无责任事故;消防控制系统24小时值班;车辆专人疏导,排放整齐;无责任丢失、责任盗窃、治安案件;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人员伤亡;无责任火警、火情;火灾报警通知率达100%;
⑹工程管理: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8% ;无重大责任事故;设备返修率低于1%;不发生人为责任事故,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零维修及时率98%,合格率100%;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巡回检查、维修保养、运行记录管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⑺环境保洁管理:大厦内公共区域卫生达标率98%;绿植养护达标率99%;
⑻客户服务管理:规范服务,仪容仪表及言行举止符合要求;业户投诉及报修受理率100%;重大投诉及维修事件回访率100%;本合同期内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客户满意率调查,且保证客户满意率80%以上,并统计投诉率且客户投诉率低于1%以下;
⑼催缴租户租金:大厦外部租户拖欠租金超过2月以上;
五、物业管理费用收取及支付
㈠物业服务费
⒈物业管理费为办公楼人民币32元/m2/月,首层商铺为人民币35元/m2/月;裙房商铺为人民币30元/m2/月。注:以实际租户签约租赁合同为准;
⒉收取及支付酒店管理公司的物业费内容及标准详见双方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合同;
⒊物业服务费价格的调整,按政策规定或根据本物业实际管理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适当调整;
⒋物业使用人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而未缴费用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该标准应
在租赁合同及其它相关文件中加以约定并遵照执行。如出现物业使用人欠缴物业服务费严重情况,乙方应通过法律途径或其它正当措施,保持和保证物业管理维持正常服务内容和标准。甲方给予充分配合;
⒌按国家有关法规,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包括:
⑴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在物业管理费中列支。大、中修费用由甲方负责,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方案,获批准后实施;
大修标准:对设备进行分解检查,修理或更换不符合计划标准的零部件,将设备调整到规定的功能状态。
例如:建筑结构、玻璃幕墙、室外广场损坏,防水层老化失效,室内装修大面积破损,大型设备(如电梯、擦窗机等)因使用年限达到大修标准,末端设备达到使用年限需要大批量更换以及因技术发展和使用需求进行的设备更新改造、新建等。
1、地下室防水层老化失效,采取局部堵漏的方法无法解决渗漏问题,需重新做防水;
2、电梯在一般正常使用情况下,当主机和电控设备磨损严重或性能全面下降时,应进行大修,大修时间宜定为5~6年一次;
3、擦窗机在一般使用情况下,当故障率升高,电气线路、零部件达到严重损坏时应做更新工程。大修时间宜定为3年一次。
中修标准:只对设备的某些分系统、分机、重要部件按大修要求进行,或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排除故障、调试性能,使主要技术性能达到规定要求。中修一般在设备某些技术状态恶化时进行。
例如:室内墙面、地面、天花板大面积空鼓、脱落,室内装修重新粉饰,大型设备(如电梯、擦窗机等)重要部件磨损严重、性能下降达到中修标准,末端设备零配件批量更换等。
1、瓷砖空鼓、裂缝、风化、有脱落危险时应修补或重作。
2、电梯在一般正常使用情况下,当部分重要部件磨损严重,运行性能下降要进行中修,中修时间宜定为3年左右一次。
3、擦窗机在一般使用情况下,需更换部分损坏的零部件及电气线路。中修时间宜定为2年一次。
⑵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在物业管理费中列支;中修费和大修费用、更新费用及其它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45天内支付。建筑和设备设施大中修的清单及规定时间见附件。
㈡空置费
⒈定义:空置单元系指物业全部可租售面积减去已租售面积,空置费指甲方自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后,按买卖或租赁合同的约定时间将物业交付于首位物业使用人使用当日起,向乙方支付仍未出租/出售部分面积的物业服务费用,简称空置费,以维持本物业的正常运转。无论该单元是否自用、出租、空置或做其它用途。该费用属甲方履行产权人付费的责任,并享受其它产权人应有的权利。
⒉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空置费(如空置期在15日内,免收空置费,超过15天,按一个月收取),确保乙方能维持大厦的正常运转。
⒊如甲方不能在3个月内支付乙方空置费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进行本物业的管理服务,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直接经济损失。
㈣停车场管理
⒈乙方按照基本开支、实报实收的原则管理停车常
⒉涉及乙方停车场管理的其他条款,包括停车场经营、管理及交付使用后的运营费用、临时停车费的处理等,甲、乙双方已于停车场交付使用前签订协议,详见双方停车场管理合同。
3.现停车场管理公司“北京阳光海天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到期20_年04月08日,甲乙双方重新协商停车场管理事宜。
六、双方权利义务
㈠甲方权利义务
⒈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各阶段的服务质量做出评价,并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的内容及时整改。
⒉支付乙方在本合同内列明应收取的费用。
⒊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物业管理运行成本及费用预算和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情况。
⒋甲方有权每季度按照本合同内容对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服务态度及质量进行随机监督检查。
⒌审核批准乙方呈报的物业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有权检查、监督其执行情况。
⒍根据建设部关于房屋承接查验标准的规定向乙方交接物业,并针对物业实际情况协助乙方完成客户入伙工作。
⒎甲方负责对外招标并签订本物业所需要的各类对外承包服务、材料等合同,由乙方负责监督各类服务提供商的日常工作后订定三方合同。相关费用经过甲方审核后由乙方直接以转帐支票方式对外支付。
⒏当客户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协助乙方进行催交。
⒐协助乙方作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⒑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租售及本物业管理宣传的广告媒体中,按乙方的标识使用规定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包括文字和图案),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⒒甲方不得无故干预乙方的正常物业管理工作。
⒓乙方商业资料,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向与本物业无关的第三方透露;如有违反并造成乙方损失,甲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⒔协助乙方对酒店的设备管理进行督促检查。
14.若本合同期内,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出现较重责任事故,甲方有有权扣除当月物业费20%—50%;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有追究乙方经济责任并赔偿其损失的权利。
㈡乙方权利义务
⒈按照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主动优质地在合同期内完成各项工作内容。
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向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客户提供物业服务。协助甲方向租户收取物业服务费,包括通过必要途径催收欠缴费用。
⒊有权要求甲方和租户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⒋乙方需对各项管理职责定期做出调整和建议,并针对改善本物业管理或增加服务项目等事宜向甲方递交报告及做出建议。
⒌对租
户违反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仲裁或起诉等一切充分必要措施,保障产权人合法利益和物业正常管理。
⒍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⒎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⒏向租户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
⒐乙方每季度会同甲方进行一次物业服务满意率调查。
⒑乙方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租户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⒒遇客户投诉服务质量问题时,须由乙方出面向客户解释及解决。
⒓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全部工程图纸、管理资料及原始凭证,以备需要时查验,及时搜集与提供甲方所需要的统计资料,并应在本合同届满时将上述资料及全部用房、所购物资、所余资金及全部档案资料,如数归还甲方或下一任物业公司。
⒔及时向甲方呈报物业管理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运行成本及费用预算和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经双方核准后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⒕对本物业的共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⒖乙方不得以本物业的名义向外贷款、担保或做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凡涉及甲方权利或权益问题均须征得甲方同意。
⒗对于甲方提出的在物业管理方面的合理意见与建议,乙方应予以接受,并在合理期限内改正。对于乙方不接受或限于条件的限制不能完成的,乙方应向甲方及时做出合理解释,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⒘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有关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在管理工作范围内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资料。
⒙甲方商业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与本物业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19.乙方每季度就经营和物业管理的制度执行状况自行检查并向甲方出具经济分析报告。
20.乙方需无条件接受甲方每季度按照本合同内容对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服务态度及质量等工作进行随机监督检查。
21.乙方对业主/租户自用部位的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可另行协商和另行收取费用。
22.乙方将按照本物业的实际情况,报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制订有偿服务的收费标准。
七、其他事项
㈠ 物业的承接查验
⒈ 验收标准:乙方按照国家房屋交验的相关标准和物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⒉交付:物业承接查验过程中须按照乙方制定的承接查验收文件进行填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进行交接。对承接查验过程中发现的遗留问题或需进行整改的部分,甲方须认真及时的进行解决。
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八、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㈠本合同之一切条文,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做出修改、删减、增加或解除。
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可做相应修改或解除。
㈢本合同期满(_年12月1日—20_年12月31日),甲方决定在本合同期满后不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亦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㈣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完成各自债权债务的处理,包括物业管理费用的清算,对外签署的各种协议费用由甲方直接承付。
㈤如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⒈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的地方法规、规章,进行违法经营活动。
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不具备物业服务资质的。 ⒊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公共建筑、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设施用途。
⒋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擅自利用物业公共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经营的。
㈥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公司内部出现的股权转让、股东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或甲方将本物业整体或部分转卖第三方及其它原因均不构成修改或终止本合同的理由,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
㈦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如因客观原因仍不能撤场并交接的,甲、乙双方应本着善意态度友好协商过渡阶段服务和计费办法,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后续事宜,但最长不超过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双方应将所有工作交接完毕。在交接期间,甲、乙双方仍需按原合同的约定履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本物业营运畅顺。
九、违约责任
㈠因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乙方不能进行正常的物业管理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并与甲方协商有关解决方案。如甲方仍不履行自己在本合同中的义务,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须根据损失情况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赔偿。
㈡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经济赔偿。
㈢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违约方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十五日内应当改善或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接到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未能改善或履行合同义务的,守约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㈣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为维护公众、本物业客户的切身利益而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附则
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㈣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特别约定
㈠乙方不负责酒店管理的设备设施审批;根据函〔_〕44号约定,甲方代表写字楼管理方北京_x太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写字楼与酒店分摊协议”中所有合同。北京_x太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合同的执行并继承合同内约定责任及利益。
㈡乙方遵守“写字楼与酒店分摊协议”,不得长时间拖欠协议规定款项。
十二、物业委托管理风险金
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乙方须缴纳甲方物业委托管理风险金100万元。
附件:1.建筑和设备设施大中修规定时间表
2. 设备设施和建筑大中修清单
3. 保洁卫生标准
4. 秩序维护服务月评估细则
篇16:小区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实际情况,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同意将座落在 市物资城综合楼小区委托给乙方进行物业管理,特订立本合同。
物业基本情况:
楼房名称:
物业类型:
位置: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___;楼房栋数:____。
一、委托物业服务事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服务及清雪,如有个别房盖漏水或墙皮脱落如超过物业维修范围,由业主自筹资金解决。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漏水等、公用照明、监控、化粪池、门卫、供水设备的维修不超过千元的由物业负责,如更新改造由业主自筹资金解决。
3、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及清洁卫生、垃圾收集、冬季扫雪。
4、维护公共秩序。
5、甲方提供各业主的住房面积花名册。
二、保洁服务
1、楼道每周拖洗二次,日清扫一次,楼梯扶手每天擦一次,庭院随时清扫,保持清洁。
2、楼道公用部位玻璃每年擦两次,破损玻璃随时更换,禁止任何人在小区内张贴悬挂广告。
3、冬季下雪及时清扫,堆放在适当位置,随时清扫夏季楼区内积水。
4、马葫芦每年清理疏通一次,平时发现堵塞,随时清疏,单元楼内下水道由业户自行承担。
三、供水时间
1、供水时间从每日早至晚,物业管理期间负责供水设施的维护、维修和保养,保证全体业主的生产生活用水。
2、供水水箱每季清洗一次,清洗时间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共同完成,每次清洗过程要有业主委员会成员参加。
四、公用设施、设备维护、养护
1、公用设施的养护修复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
2、门灯、楼道灯完好率达95%,若损失,修复时间不超过2日内。
3、设备房要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现象。
4、公共部位和共用部位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
五、院内公共秩序维护
1、小区入口24小时不间断,设人值班,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经常巡查。
2、院内禁止存放机动车辆,自行车存放不收费用,平常保持车棚整洁。
3、门卫对进出小区负责查看。
六、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1、管理服务收费每月每平方0.36元。
2、每户每年二次供水电费:120元/年/户。
3、清运垃圾费:50元/年/户。
以上各项收费如政府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对无故拖欠应缴纳费用的业户加收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的滞纳金日递增,乙方要求甲方在管理中做到:
1、甲方加大宣传力度,并协助收缴管理费用。
2、全体业主要积极主动交纳各项费用,业主委员会有责任协助物业公司对个别不交纳各项费用的业户做思想工作。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此小区以前发生的债权、债务乙方概不负责。
4、甲方和乙方共同使用一个办公地点。
七、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委托服务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合同期满后,得到大多数业户的认可,可续签合同。
八、违约责任:
1、如一方不履行合同,各方都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甲方可以解除乙方为其服务。
乙方有权弃管。
2、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有未经事宜,如新发生的问题由业主委员会同物业公司协商解决,如是遗留问题由业主委员会同开发商协商解决,如进行补充可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服务项目如遇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__年__月__日
篇17: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职位: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下列条款: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工作需要,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在进行有关(方面)的学习与培训,为期天。
2、甲方为乙方提供学习(培训)费用预计人民币元。
3、甲方保证乙方在学习与培训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对乙方在学习培训中的不良表现进行惩处。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当期劳动合同终止日起必须为甲方服务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服务期内,如乙方违反培训协议,应将甲方支付的39;学习培训费用及违约金按“未履行月数服务期月数”的比例退还。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1、学习与培训期间,自觉遵章守纪,努力学习,完成培训任务。
2、若乙方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成培训任务,乙方须自己出资参加相同培训一次,并作为记录记入年底绩效考核中。
3、一经签订本培训协议,将严格按照培训协议规定的年限为公司服务。乙方无论以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将依的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培训费用和违约金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4、乙方学习培训期满,应将毕业证合格证交人力资源本部审核。如果成绩不合格,应将甲方支付的学费按比例退还甲方。乙方一次退还有困难的,甲方斟情从其月总收入中扣除。
三、双方约定的其它事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补充文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五、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根据____市有关法规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必要时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考核情况通报_情况报告_网
自XX年7月19 日花园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与xx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为期一年的试用合同至满一年的时间里,业委会组织楼长及业主代表依据合同和服务标准分别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了三次季度考核,考核汇总内容如下:
一、内部管理部分
1.组织架构基本完善,总体管理比合同签署前有所提高,但缺乏完善的系统管理,虽有物业总部下发的管理手册,但实际管理与手册内容严重脱节,根本不适用小区实际情况,该手册基本为摆设;物业公司各部门没有明确的管理标准、目标,未建立岗位责任制度;
2.客服部与工程部工作比过去有所进步,但仍有严重问题如:有部分业主投诉漏登,业主报修问题不能及时回复、处理。不能积极主动的发现问题、处理问题。部分员工服务意识欠缺,专业技能需提高,设备设施有资料但无管理程序,内容混乱文档目录与内容不符。没有系统的员工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大部分的培训记录及考核记录不真实,是为了应付检查而临时突击完成;
3.物业公司大部分的检查记录、保养记录、巡逻记录缺失、没有或不真实,还有部分登记表严重漏登,如 《来访人员出入登记表》和《车辆临时出入登记表》。
4. 物业公司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不容乐观。由于缺乏系统管理导致管理人员上岗前没有得到系统的培训,物业从业人员人事档案制度不健全,部分从业人员未持物业管理资格证书,管理人员对管理系统及流程不熟悉从而降低了服务质量;
5. 物业公司由于种种原因导致部分岗位缺员,并不能及时补充。
由于没有有效的管理机制,所以导致业委会现场检查时发现大量的管理问题
二、公共秩序部分
1.安保工作比前几年好一些
但保安缺员、流动性太大,员工素质参差不齐,加上培训管理不到位,华联超市后门问题迟迟不能解决,至使名义上实行了封闭式管理但实际上形同虚设。
XX年小区治安报案的案件仍然有70多起,偷盗现象仍时有发生。南坦路进入小区幼儿园路段,业主被抢劫事件时有发生;
小区的主要道路、出入口、一楼和地下车库大堂现虽然装配了监控设施,但及时发现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2.机动车辆管理状况有所好转,物业公司在园区醒目位置进行温馨宣传,提醒业主、住户规范车辆停放;对乱停乱放车辆经劝告仍不听者作锁车处理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物业安管对重点路段巡逻不力,物业监控室对违章停车的监控不到位,小区内道路常常被塞,消防通道常常被塞;物业对非法占用道路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置力度不够,处理违规停车等影响道路安全的事件处理速度明显拖拉,特别是对小区一期和五期的两个大门管理很混乱,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黑的士混杂,事故频发,争吵不断,非常影响小区形象,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三、房屋公共部位管理与维修养护
1.花园的违法建设触目惊心,违建至今还在不断增加。违建整改拆除工作停滞不前。小区两个入口大门对违建材料进出把控不严,甚至物业从业人员与违建装修公司和违建业主形成利益勾结。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未尽到职责,未及时发现、未及时处理、未及时拆除违法建筑。致使花园违章建筑多达300多处,此外小区商铺占道、油烟扰民一直都未得到妥善解决。
2.六七期车库渗水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保修期内业主外墙仍有渗水
3.房屋及公共部位整体维护有所提高,但对大堂玻璃门、墙面砖维护保养不当发生多次伤人事故。
四、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维修养护
首先物业公司没有履行物业合同,收集移交花园内所有建筑物产权清册给业委会,图纸资料未收集齐全并移交业委会。
小区的人工湖水进行了彻底的改造,湖水的质量得到明显的改善
各出入口、主要道路、一楼大堂及地下车库大堂都安装了监控设备,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营工作部分的满足了小区正常使用,电梯的故障率较之前有所降低,但管理与维护工作仍出现较大的问题:
1.有毒水管至今未更换,如此糟糕质量问题至今未解决,作为开发商的代表,物业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供水供电设备故障率较高导致停水停电影响业主生活,配电设备质量低劣维护不当造成XX年5月全小区发生10小时停电的重大事故。发电机缺乏维护导致多部电梯在停电时不能正常使用
3.车库水泵故障导致车库积水较严重
4.水池清洗记录不全及水质报告没有,水池有盖无锁等;
物业公司协议服务的煤气公司,疏于管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煤气站无人值班,灭火器过期等现状令人惊恐不安。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19:物业管理服务个人年终总结
成为电器公司的售后服务的技术人员,以来,我努力工作,完成了全年任何。现在对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好本专业的技术
无论从事什么样的工作,专业技术永远是立足之本。作为售后技术这一块虽说不一定要求的技术要跟研发人员的那么高,但是最基本的也要知道。起码客户问起来你能够立马回答得出并帮助他们很好的解决问题。一开始我老是说工资怎么那么低,不过现在想起来也就释然了,就算是有一万块的月薪放在那里,你拿什么来换。出来之前还满怀信心的,但是接触几次之后就发现自己太稚嫩了,有时很想回去,但是想想又不甘心,我不能灰溜溜的回去要有所得才行。所以很感悟,学好技术是重中之重,先立足,在讲发展,可持续发展。打扎实基建,才能建得起高楼大夏。不过,这些工控自动化产品的技术要想学好也不是那么的容易,很枯燥,涉及的很广泛,还必须有一个对技术有欲望的心。特别是售后技术这块,不只是只知道本产品的,还要了解它所应用在什么方面,是什么机械,带动它的是什么系统等等。这些不可能一天能够学的会的,要想大概的知道,必须要穿越一些不为人知的黑暗,去学习、去工作、去摸索、去思考。我相信在这领域里的人才想必也是经历一些不为人知的黑暗才有今天的成就的吧。所以我什么都不是,我就是一草根,需要从新学习。
二、学会与人沟通
做我们这样子的工作,和人打交道是必不可少的事,有个良好的沟通能力可能会让你事半工倍。还有就是每次出差到现场作业时我都要有个心理准备,因为客户的心情不能确定,毕竟买了我们的产品出了故障对他造成一定的损失,随时会喷你一脸口水,所以抗压能力也要强。在这个时候只能小心谨慎的应付了,我一般只会说“请你放心,我会尽快帮你解决问题的”。还有出门在外,说话也要小心,尽量的从客户的心理出发,态度要好,绝对不能顶撞人家,人家可是我们的上帝。在与客户沟通时,对你从事的技术要求也是很高,一般在沟通时问的最多的也是技术性的问题;有时碰到一些不懂的技术问题就很纠结。如果是“嗯、啊、哦”的回答的话那就麻烦了;这样的问题就不要正面的去回答了,先从自己会的入手,尽量的转移到别的地方去,反正能帮他解决问题就可以了;要不然客户会对你的人产生怀疑的同时,也会对公司的形象造成损失,最要命的是他突然奔出一句来‘你到底会不会的’那样的话自尊心那就大受打击啦。所以在和人家沟通时要么不说在现场赶紧解决故障走人,要么就尽量的往自己知道的扯少跟人家在那里废话。
三、事前准备事后总结
在接到客户电话时,必须先了解体的情况看能否电话解决,如果要到现场去的话,那就去分析这个故障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然后从分析中知道大概要准备元器件,工具什么的。俗话说“成功是为有准备的人的”。完成任务之后,做一下总结,把现场的情况记下来,比如:我们机器所应用在什么机械上,用到了哪些参数,输入输出的电压电流等。最后分析出出故障的原来,这个是对技术的提高比较好的方法,也是公司要求我们做的。
还有出差到现场并不没有别人所说的那么美好,一个人的旅途总是那么寂寞孤独;还要忍得住孤寂、耐得住枯燥、拆得了机床、修得了变频器、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这些都是售后技术人员的基本要求。抗得了就勇敢的抗,抗不了就放一旁;毕竟背后还有一个公司,公司里还有那么多的伙伴支持着呢!都说售后服务是一个营销的过程,也是再营销的开始,我想我会努力的去维护好公司的品牌形象为公司争取的利益。
篇20:花园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区(市)________县________路(街道)_______号
四至:_________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承担。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___。
第六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2.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止。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让购房人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在与购房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有包含本合同的内容;或负责让购房人与乙方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其附件《物业使用守则》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________
8.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9.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而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除由业主、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