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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腰部疼痛的疾病(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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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疾病捐款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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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界爱心人士:

拥有健康和快乐是我们每个人的梦想。当我们和朋友高歌、放声欢笑的时候;当我们和家人团聚、共享天伦的时候;当我们努力工作,畅想人生理想的时候;你们可否知道,家住赫章县达依乡和平村张关坡组,就读于达依乡中心小学五(1)班的李红耀同学,仅11岁的他小小年纪正遭受着病魔的折磨和摧残。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就是在本学期开学的第二周周末李红耀突发昏倒以致昏迷。3月9日,经赫章县康复医院确诊为“脑瘤”。 3月10日,经贵州省人民医院复诊为“脑瘤”。突如其来的噩耗给原本就困难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灾难。李红耀从小就失去母亲,父亲为人诚实憨厚,一直靠打工来供其子读书和维持卧病在床的父亲以及年迈的母亲的生活,经济非常贫困。为了卧病在床的父亲,家里已经负债累累,目前住院的化疗费都是东借西凑的,以他家的经济状况已无法承担医生叫准备的20万元的头颅手术的费用。但是作为父亲怎么忍心看着可爱的孩子就这样走向死亡而不去医治呢?为了让儿子早日康复,重返校园,李红耀的父亲每日每夜都在四处奔波、多方筹款。

生命诚可贵,面对如此不幸,我们怎能不闻不问、听之任之?病魔可以夺去生命的健康,但却不能夺去人间的真情。中华民族素有济贫扶危的传统美德,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我相信,社会主义大家庭有情有爱、有关怀有帮助!有了大家的帮助和支持,李红耀同学一定可以度过难关!在此,我强烈呼吁:

希望达依乡各位爱心人士慷慨解囊,伸出你们的援助之手,奉献出你们关爱的真心,去成全一份勇敢的坚持,传递一份生命的热度。众人拾柴火焰高,能力不分大小,捐款不分多少,善举不分先后,贵在有份爱心。滴水汇成大江,碎石堆成海岛。哪怕就是一元钱,只要您献出爱心,他就多了一份生存的希望。也许您与他素不相识,但爱心与真诚是没有界限的!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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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精选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范本[页3]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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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范本

合同纠纷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释义

第二十八条 本条款所述“重大疾病”,是指符合下列定义的疾病:

一、心脏病(心肌梗塞):指因冠状动脉阻塞而导致部分心肌坏死,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条件:但心绞痛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

1.新近显示心肌梗塞变异的心电图。

2.血液内心脏酶素含量异常增加。

3.典型的胸痛病状。

二、冠状动脉旁路手术: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的血管旁路手术,须经心脏内科心导管检查,患者有持续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绞痛并证实冠状动脉有狭窄或阻塞情形,必须接受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其他手术不包括在内。

三、脑中风: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者。所谓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是指事故发生六个月后,经脑神经专科医生认定仍遗留下列残障之一者:

1.植物人状态。

2.一肢以上机能完全丧失。

3.两肢以上运动或感觉障碍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者。所谓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是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人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经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状态。

4.丧失言语或咀嚼机能。言语机能的丧失是指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患失语症。咀嚼机能的丧失是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以外不能摄取食物之状态。

四、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指两个肾脏慢性且不可复原的衰竭而必须接受定期透析治疗。

五、癌症:指组织细胞异常增生且有转移特性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白血球过多症,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的疾病,但下述除外:

1.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2.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3.原位癌症。

4.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肤癌。

六、瘫痪:指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包括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经六个月以后其机能仍完全丧失。关节机能的机能丧失指永久完全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超过六个月以上。上肢三大关节包括肩、肘、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包括股、膝、踝关节。

七、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指接受心脏、肺脏、肝脏、胰脏、肾脏及骨髓移植。

八、严重烧伤:指全身皮肤20%以上受到第三度烧伤。但若烧伤是被保险人自发性或蓄意行为所致,不论当时清醒与否,皆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

九、暴发性肝炎:指肝炎病毒感染而导致大部分的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肝脏急剧缩小;

2.肝细胞严重损坏;

3.肝功能急剧退化;

4.肝门脑病。

十、主动脉手术:指接受胸、腹主动脉手术,矫正狭窄,分割或切除主动脉瘤。但胸或腹主动脉的分支除外。

第二十九条 本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第三十条 本条款所述“身体高度残疾”是指下列情事之一:

一、双目失明;

1.视力的测定,依据国际视力表两眼分别依矫正视力测定。

2.失明指视力永久在国际视力表0.02以下。

二、言语或咀嚼机能完全永久丧失(下列情形之一);

1.指构成语言的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喉头音等四种语言能力中,有三种以上(含三种)丧失不能发出。

2.声带全部剔除。

3.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患失语症。

4.咀嚼机能的丧失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食物的状态。

三、中枢神经或胸、腹部脏器极度障害,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护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者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人浴等,都不能自己完成,经常需要他人扶助的状态。)

四、两手腕关节丧失或两足踝关节丧失;

五、一手腕关节及一足踝关节丧失;

六、一目失明及一手腕关节丧失或一目失明及一足踝关节丧失;

七、四肢机能完全永久丧失。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经一百八十日后其机能仍完全丧失而言。

共3页,当前第3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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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疾病捐款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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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春的校园里书声琅琅,当我们沉醉在花季绚丽多彩的生活中时,我校512班的曹逸鑫同学此刻却面临着白色的病房,病痛的折磨和生死的选择。

20xx年2月18日,xx同学放学回家后,突然呕吐不止,在被急忙送到医院后,他被确诊为畸胎瘤癌症晚期。

大多数人也许并不了解这种可怕的恶性肿瘤。畸胎瘤源于多功能的原始胚细胞,相比其他肿瘤,畸胎瘤在早期多为隐型,起恶性倾向随年龄的增长而呈上升趋势,是一种随时能爆发的肿瘤。

早在20xx年5月,就被确诊为畸胎瘤,后转至湘雅医院进行手术治疗。谁知半年后的11月,旧病复发,再次赶赴长沙进行了手术并术后放疗。经历了两次的手术治疗,一家人原以为将从此远离疾病的困扰,可病魔就是如此地无情,20xx年10月底,又因腰部疼痛难忍而再次来到医院,结果在背椎部被检查出一个新肿瘤。此后,父母亲带着被病痛折磨的,来到北京进行了一次龙骨矫正手术,由于肿瘤的部位太靠近大动脉,故只能维持定期的放疗与化疗,可病情的发展速度之快,令人始料未及,于是便出现了之前的一幕。

家庭情况并不宽裕,然而自从得病以来,家里已经先后为逸鑫花去了25万的医疗费了,其中大多数是鑫父母东拼西凑借来的,而癌症晚期的事实让这个原本已负债累累的家庭雪上加霜,无奈的父母只能终日以泪洗面。

老师们,同学们,我们怎能忍心看着一朵绚烂的花季之花在眼前黯然凋零呢?所谓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为了更多地挽救生命。我们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让我们献出自己的爱心,伸出援助之手,为在病榻上的xx同学解囊相助,挽救他的生命。

春天来了,请不要让一颗青春的心在风中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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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2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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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船务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靖江港通船舶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20__年5月26日

合同签订订地:江苏省张家港市

就乙方租用甲方船舶一艘从事长江内河航线拖轮作业事宜,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订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条款如下:

一、船舶说明

船名“张港8号”;船舶登记国:中国;船舶种类:全旋回拖船;船籍港:张家港;船长:30米;型宽:10米;型深:4.5米;功率:1764KW(2400HP);航区:沿海及长江A、B级。

二、船舶航行区域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的船舶用于给靠离靖江港口的船舶提供常规拖轮辅助作业及船厂大轮进出坞等作业。

三、租期

租期为一年,自20__年5月26日起至20__年5月26日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本合同可续签,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继续有效。

四、租金

年租金双方约定人民币312万元整(大写为:叁佰壹拾贰万元整),每月租金为26万元人民币。

五、结算及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每季季末至7个银行工作日内,乙方凭甲方出具的发票及指定的银行帐户通过银行以支票或汇票形式支付租金。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超期日则按日1‰偿付滞纳金。

六、船舶维修保养

1、租期内,甲方负责船舶日常的维修保养,并负责船舶物料的供应,保持船舶适航。如船舶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损坏,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在合理时间内进行修理,确保船舶正常营运。

2、租期内,应船舶主管部门的要求或者根据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需要对船舶的结构、设备进行改造、换新、添置等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租期内,甲方每月享有贰天的船舶停航维修保养时间,并可累计使用,船舶停航保养天数以甲、乙双方确认为准,每年的停修时间超过24天,超过部分按日扣除租金。

七、船舶的检查

租期内,甲方负责做好航行日志,并及时向乙方通报船舶使用情况及船舶的状态,按时接受艇检验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因甲方未及时向乙方通报船舶使用状况造成船舶停航,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八、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

1、负责提供合法、有效的船舶证书和有关文件资料,保证船舶适航。

2、负责办妥有关航运手续,在租期内,有关证件到期,甲方必须负责办妥,包括(年检、定检、坞检)检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租期内,如果由于合同一方或其他工作人同,雇佣人员违反合同,疏忽或其它过失造成双方合同另一方或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或损害则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甲方负责为出租船舶配备持有效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的合格船员,并负责船员的日常管理。

5、甲方负责办理船舶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船舶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6、租期内,船员发生工伤事故,在保险范围内的,由甲方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范围外的,双主应根据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7、租期内,乙方享有对甲方船舶的经营权和调度权,甲方船舶必须服从乙方的调度指挥,如甲方船舶不服从乙方调度指挥,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处理意见,如甲方不能满足乙方规定的要求,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

1、合格营运,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租期内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甲方船舶损失或被查扣,责任由乙方承担。

2、租期内,船舶的燃油、淡水、岸电、港口使费、签证费等地方性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款约定的船舶航行区域及用途使用船舶,如需变更船舶用途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4、乙方负责为甲方的船舶提供安全可靠的停泊位置,并保证在适合船舶安全的条件下合理使用船舶。

5、租赁期满,乙方必须向甲方付清租金,如不按时付清租金,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九、免责条款

在合同租期内,因不可抗力或甲方责任发生的船舶灭失或失踪,租金自船舶灭失或者得知最后消失之日起,停止支付,免除乙方责任。

十、交还船

交还船地点为张家港港务集团船务分公司基地。交还船时,船存燃油差额部分由受益方,按市场价折算人民币付给双方。

十一、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

同,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应偿付给对方租期内未履行完毕期间的租金20%的违约金,如不足以弥补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合同的变更的解除

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如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2、租期内双方如变更合同的租赁形式,或签订补充协议就确定的租赁形式有关条款进行协商达成一致。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海事法院提请拆讼。

十四、本合同于20__年5月26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船务分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20__年5月26日

乙方:靖江港通船舶服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20__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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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精选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范本[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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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范本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

第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其他保险事故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并应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三十日内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手续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申请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四、附有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第十五条 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二、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三、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申请领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鉴定书;

二、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三、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申请领取满期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合同的解除

第十八条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本合同或申请复效时,对本公司的书面询问应据实告知,如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本公司通知解除本合同时,如投保人死亡、居住所不明,或其他原因,通知不能送达时,本公司将该项通知送达受益人。

第十九条 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本公司应于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退还本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解除合同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投保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年龄的计算及错误的处理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及性别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二、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三、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人。

合同内容的变更

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申请减少保险金额,但是减额后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最低承保金额,其减少部分视为解除合同。

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变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并将本保险单与被保险人的同意书送交本公司批注。前项变更,如发生法律上的纠纷,本公司不负责任。重大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满期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放弃受益权或依法丧失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变更地址

第二十四条 投保人的地址有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投保人不做前项通知时,本公司按所知最后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索赔时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的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批注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非经投保人书面申请及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不生效力。

共3页,当前第2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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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重大疾病救助申请报告_申请报告_网

范文类型:申请书,汇报报告,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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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救助申请报告

(一)政策依据

《广州市慈善医院关于城镇特困人员重大疾病医疗资助试行办法》(穗民[]123号)

(二)资助对象

享受本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救济对象(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不列入此资助范围);

(三)资助病种

所资助的病种包括:1、急性心肌梗塞;2、脑中风(急性期);3、慢性肾功能性衰竭;4、恶性肿瘤;5、急性坏死性胰腺炎;6、急性重症肝炎;7、严重脑外伤;8、危及生命的良性脑瘤;9、血液病;10、重症精神病;11、消化道出血;12、心力衰竭;13、呼吸衰竭;14、严重的意外创伤;15、经广州市慈善医院核定的重大疾病。

(四)资助标准

1、医疗资助金的起付标准为500元;

2、实行总额控制,资助对象享受的医疗资助金每人每年累计最高限额不超过3万元。

医疗资助金对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的资助比例:低保对象医疗资助额不超过80%;

(五)医疗资助金申请与审批

1、申请人填写《广州市城镇特困人员重大疾病医疗资助申请表》(一式三份)并附上医院鉴定诊断证明,经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和街道(镇)审核加具意见后,送所在区民政局审批。

2、申请人应携带下列资料到居委会、街道(镇)申请:

(1)区一级以上医院鉴定诊断证明(因危急住院待确诊的,携定点医院入院通知书);

(2)身份证、户口簿和《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3)患重大疾病后,当年接受资助及使用情况。

3、区民政局根据资助申请资料进行调查复核,并与广州市慈善医疗管理办公室联系,对符合条件的,在接受医疗资助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按本办法规定办理审批医疗资助金额;对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答复申请人。

4、申请人凭批准的医疗资助申请表到广州市慈善医院治疗,应按规定交付医疗资助起付标准金额和交付医疗费个人支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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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疾病捐款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1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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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朋友们:

拥有健康和快乐是我们每个人的梦想。当我们和朋友高歌、放声欢笑的时候;当我们和家人团聚、共享天伦的时候;当我们努力工作,畅想人生理想的时候,在我们的身边有这样一个人正在遭受着病魔的折磨!无情的白血病给这个本来就不宽裕的家庭带来了更大的不幸。松烟中心卫生院检验科在职职工 之子 正在用自己的生命与病魔进行着生与死的搏斗。

为了挽救他的生命,数十万的手续费让他的家人四处筹款,好不容易于今年4月在医院做了手术。但骨髓移植手术治疗费竟然高达40-50万,医院告诫,如不能连续治疗,以前的所有努力都将前功尽弃。为了治病,家里债务累累,经济上十分困难。再也承担不起巨额的医疗费用,但是全家人都期盼着 能早日康复!为此父母扔在四处筹款挽救儿子的生命。

俗话说,一人向隅,举桌不欢。人,免不了有难,帮助和抚慰他人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爱的暖流绵绵不断,源远流长。中华民族素有积德行善、济贫扶危的传统美德。今天,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集聚在共同富裕的旗帜下,我们怎能眼睁睁看着一个人等待死亡,怎能视若无睹,让一个人的生命离我们而去!病魔可以夺去生命的健康,但却不能夺去人间的真情。为了拯救这条宝贵的生命,拯救 的这个家庭。现向各界发出倡议,请伸出友爱之手,献一份爱心,帮助 战胜病魔吧!

谁说人世无情,你的仁爱之心,你的点滴之恩,就有可能拯救一个人的生命;谁说命运不公,你的无名关怀,你的善意之举,就是他最大的幸运。众人拾柴火焰高,能力不分大小,捐款不分多少,善举不分先后.贵在有份爱心。滴水汇成大江,碎石堆成海岛。只要您献出爱心,他就多了一份生存的希望。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也许您与他素不相识,但爱心与真诚是没有界限的!希望大家都能伸出援助之手,帮助这位同志与病魔抗争吧!也许这些捐款对您而言是一笔小小的支出,但是这些积少成多的爱心,就能换回他同您一样的灿烂笑容,换回他同您一样健康的身体,换回他宝贵的生命呀!他渴望找回以往阳光的笑容,健康的身体,祈望同您一样接受未来生命中的挑战和收获。相信您一定会伸出同情、友爱的手,扶一把躺在病床上的他。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希望各界干部群众伸出你们的援助之手,奉献出你们关爱的真心,去成全一份勇敢的坚持,传递一份生命的热度。帮助 战胜病魔!因为他需要您、需要我、需要我们大家伸起双臂,让我们立刻行动起来,用我们的爱、我们的心,去点亮一盏希望的灯,让 早日和我们一起共享人世间的美好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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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疾病捐款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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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当我们在宽敞明亮的教室努力学习,开拓美好前程的时候;当我们和朋友纵情欢笑,畅谈人生理想的时候;当我们在校园里呼吸着清新宜人的空气,感叹人生中这段绚丽多彩的青春的时候……可知道在我们身边有一位同学却面对着白色的病房,用他已经瘦弱不堪的身躯与病魔做着一场实力悬殊的斗争,这是一场生与死的抗争。但病中的他是坚强的,在他蜡黄的脸上依然挂着笑容,依然对未来充满向往。

他就是我们学校文昌校区初二(6)班的同学——谭建哲 ,前段时间不幸被确诊为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病,由于没有找到配型骨髓,所以只能在医院进行化疗,而他每一周化疗的费用高达5万元,为了挽救谭建哲同学的生命,他的父母辞去了工作,目前已经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借遍了亲友,境况十分困难,巨额的医药费,让他们一家束手无策。

同学们,我们就这样看着一个和我们同样年轻,本该同样精彩的生命一点点地消逝吗?看着一朵生命之花在它还没有绽放到最美之前无奈地凋零吗?请大家伸出援助之手吧!因为即便是举手之劳的关爱,在需要帮助的人眼里,不仅仅是对减轻经济与精神上压力的支持,更可能是给予了他们新生活的希望。也许您并不富裕,但我们相信,汇小流就可成江海。一个人是寒冷,两个人是微温,三个…四个…更多更多人团结在一起,我们就能给他需要的温暖。你们的帮助和祝福将成为他今后克服病痛的强大精神支柱!

在此,学校团委和红十字会向所有老师和同学们提出倡议:献出你们的一片爱心吧!让我们用爱心撑起同一片蓝天,为谭建哲同学奉献我们一份微薄的力量!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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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疾病捐款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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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同学们: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当你过着健康快乐的生活,享受生命的时候,你可否知道,一个柔弱的生命正在与病魔进行殊死搏斗,残酷无情的病魔改变了他的生活。

我的同学_x,来自山东诸城一个贫困农村家庭,_x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_级地理科学专业本科生,20_年考取本学院湿地专业硕士。_x同学在校特别刻苦,兢兢业业,各方面表现都特别优秀。对刚步入人生又一个辉煌的他却被不幸的确诊患上急性白血病(m4型白血病),如不移植,生命随时都会有危险,山东省医院正在积极寻求匹配骨髓。异常痛苦的化疗,漫长等待的骨髓移植……摆在他面前的,是病魔的苦苦折磨,是精神的严重打击,更让我们心痛的是,移植初期的30万的巨额的治疗费用,早已远远超出了这个来自山东的普通农民家庭的承受能力。

当年迈的父母为唯一的儿子奔波,我们大家的心怎么不为之心酸?让我们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心吧!用我们的爱共同为他撑起一片自由飞翔的天空,以实际行动帮助_x同学走出绝境,绽放生命的光彩,您的爱心和真情,将如春风一般为他的生活送去一缕最温暖的阳光,将像星星之火点燃人们心中希望的曙光,将会带动更多有爱心的人们加入到捐款行动中来!

_学校

20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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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

范文类型:证明书,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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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辖区居民,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交通事故去世,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关系,父亲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于年月去世)。

2、关系,母亲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于年月去世)。

3、关系,妻子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4、关系,儿子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无其他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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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精神疾病低保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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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镇--村委:

你好!

我叫---,是---村的农民,家中有三口人,现在居住在自家的老房子里,房屋是---年自己动手建的,住房面积为48.3平方米。家庭月收入只有300—500元,孩子正在上高中,家里严重透支,无法承担孩子学费,现在生活举步维艰。妻子也的经常看病吃药,全家人的生活非常困难,特申请低保。我的家庭情况是:

我本人,姓名---,---年生,由于---年自家建房发生意外导致--脚残疾,现在幸得---公司领导帮助,现为---公司的门卫,每月收入300元。

妻子,姓名---,---年生,由于---年车祸导致--手残疾,肇事司机逃逸,为救治妻子花尽多年积蓄并欠下大笔债务,现妻子精神和身体方面有缺陷,不能参加工作,没有任何收入。

女儿,姓名---,---年生,就读于----学校,品学兼优。

由于我妻子不能从事工作,本人又是残疾之身,由于家庭出入甚微现在生活举步维艰,特请求政府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

我相信领导会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们的生活危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我有理由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们的生活危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请求政府根据《农村低保》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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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幼儿园疾病防控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2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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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坚决打赢这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阻击战,把全园教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__精神上来,积极配合各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战役,落实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幼儿及师生员工的开学后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园实际,全员参与,科学施策,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高__(园长,负责整体防控工作)

副组长:蔡__(分管后勤领导,主管食堂、总务、安全、卫生保健、财务、教育局疫情防控联络员)

副组长:陈__(分管教学、协助园长整体防控工作)

疫情防控各年级组长:宋__张__倪__(负责本年级组其他教师、班级学生和家长疫情管理工作)

总务组长:黄__(负责总务、疫情需要物质采购)

医务组长:蔡__(校医,负责准备防控器材及药品使用,建立在园疑似或发病人员的隔离流程并做好台账登记,指导各班级部门科学消杀工作)

食堂组长:龚__(负责食品安全和食堂人员、环境卫生)

信息组长:苗__(负责宣传健康教育工作)

心理辅导组长:徐__

志愿服务组长:张__

组员:全体教职工

防控领导小组负责联络协调整个防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有效实施。

二、监控预防措施

1、疫情发生期间,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对疫区接触的人员的上报和配合隔离医学观察,并做好观察中的留痕资料,期满后方可回到工作岗位中。每当放假、节假日过后幼儿回校,各班老师应及时了解幼儿在假期的动向,是否到达过疫区。有异常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2、幼儿园建立幼儿因病缺课监测制度,由各班老师对幼儿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电话号码等形式查明缺勤原因,如是病假的,应该问清发病时间、就医地点、诊断结果、治疗详情、接触人员等情况,病在因病缺课表上做好记录,并每日随访记录。在每天上午报给副组长,副组长再按实际情况上报组长。

3、幼儿园做好每日按规定的午睡室、活动室、户外场地、医务室、隔离室、盥洗室、卫生间的所有设备设施的消毒工作。在传染病期间加强消毒。传染源的排泄物、分泌物按规定做好的处理。

4、幼儿园在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不折不扣地实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5、传染病高发期间,幼儿园日常保育工作在常规的基础上会增加人员和提供物质,更因加强幼儿的晨午检巡查工作,在有序的安排下,一一详细检查每个幼儿,对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做好晨检工作,若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传染病领导小组报告,并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实行一天四次体温测量:来__、午睡前、午睡后、离园前)。如:教职工有接触过传染病患后出现发烧>37、3°等身体不适、班里有不明原因的同类似症状的一天内三人或三天五人的情况等必须及时上报到教育局和疾控部门。

6、对疫情持续期间,幼儿园所有入园人员都必须测体温,洗手,戴口罩后,询问疫情相关问题无异常的才可入园。严谨全体教职工聚会、不得串门、勤洗手、勤开窗、戴口罩、适当锻炼,劳逸结合,做好自身的卫生工作,提高免疫力。

7、重视外围信息的收集。特别是有疫区直接和间接接触史的,要与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疫情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三、应急处理

1、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马上隔离到幼儿园隔离室,通知家长转正规医院感染科诊治。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甲类传染病,6小时内;乙类传染病12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告。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2、对发现可疑或确诊传染病的班级做好提示隔离观察中的工作,包括做明显的标识,不得和其他班级串班,不得参加其他室内、户外活动,直至隔离观察期满。

3、如发生可疑或确定传染病的发生,应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可疑污染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基础上进行消毒和处理,对疫情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

4、严格按照各传染病的规定隔离期进行隔离,如患病人员治愈的,请持病历卡或诊断书先到幼儿园医务室进行查验后,治愈者方可入班,不得先入学后查验。

5、幼儿园必须100%完成对新生预防接种的查验工作,并且先查验后入学。

6、在传染病期间,各班老师每天向副组长报告本班幼儿的.缺课情况、健康状况,并及时查明幼儿缺课的原因,并保持联系,以便进行跟踪管理。

7、幼儿园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疾病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幼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幼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责任。

8、如疫情严重,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有必要时实行全园停课,要采取措施,封锁疫点并消毒。

9、各班老师及时报告给副组长,通知幼儿家长、家属进行联系,做好其他易感人群家长的宣教工作,做好预防和观察,做好家长思想指导工作,稳定其情绪。

10、幼儿园对隔离室或隔离的现场做好后续的消毒工作。

11、如发生卫生公共事件,积极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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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疾病捐款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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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的身体是快乐的源泉,钟爱的事业是生命的意义。如今,我们正享受健康和上班带来的心情愉悦和精神满足时,我们城管系统的环卫职工吴却正在与病魔进行着生死搏斗。

今年43岁的吴XX1985年招工到环卫处后,一直从事一线工作,长年如一日,工作中她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团结同事,得到了领导及同事们的认可。去年以来,她鼻子经常性出血,但为了不影响工作,她一直没有进行系统检查和治疗。今年,她病情严重到鼻子喷血,在家人强烈要求下, 6月4日她到郴州市人民医院检查,被诊断为鼻咽癌。辗转求医,现就医于广州南方医院。目前,病魔折磨、催残得她已骨瘦如柴,头发脱光,脸色苍白,声音沙哑。现在,她除了身体上要忍受疾病造成的巨大痛苦外,精神上还要面对高额治费疗用的压力。为了治病,她举家负债,生活拮据,捉襟见肘的经济、与日俱增的治疗费用,下步治疗已难以为继……

作为城管大家庭中的一员,请大家伸出援助之手,用我们的点滴爱心和实际行动来帮助她,我们的爱心会给她更多战胜病魔的勇气和决心,可以帮助她减轻痛苦、渡过难关;您的点滴关爱可以给她点亮希望、坚强信心;您的无私捐助可能挽救她生命、拯救她的家庭。

生命没有来世,爱心永存感激。谢谢您的一片真情,好人一生平安!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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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精选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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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范本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二条 _________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合同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本公司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时,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合同撤销权

第三条 投保人于收到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内可亲自或以邮寄方式书面连同保险单向本公司申请撤销本合同。合同撤销的效力,自投保人寄出邮戳次日零时起或亲自送达时起生效。合同撤销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但合同撤销前若发生保险事故,则本公司仍依本合同的规定负保险责任,但合同不得撤销。本公司于收到合同撤销申请时,收回保险单,并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四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保险费的垫交

第五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超过宽限期间仍未缴付,而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足以垫交保险费及利息时,除投保人事前另以书面作反对声明外,本公司自动垫交其应缴保险费及利息,使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一期保险费及利息时,本公司退还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六条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投保人缴清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责任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一)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或(二)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因疾病而身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一)因意外伤害而致身体高度残疾,或(二)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因疾病而致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七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所交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责任免除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而患重大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三、在合同订立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四、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五、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六、罹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

九、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内患重大疾病。

发生第一款情形时,本公司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发生第九款情事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发生其他各款情形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

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或保险费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身体高度残疾鉴定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而致身体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罹患疾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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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感染性疾病科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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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布局流程合理,做到有效分区(三区、两道),三区为: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两道:医务人员通道、病人通道。

2、门诊接诊病人预防控制措施

(1)按标准预防措施执行;

(2)接诊呼吸道疾病病人时应戴防护口罩;

(3)疑似传染病,按下列途径管理:

①发现甲类传染病患者,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医务处、医院感染管理科等);

②根据传染源的性质,立即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③收住感染性疾病科,按传染病要求住院或转院治疗。

3、留观病人预防控制

(1)普通病人按标准预防措施执行;

(2)病人诊断不明确或怀疑有传染性疾病但需要抢救或病情危重,暂无法转传染病院的:

1)病人安置单人房间,就地隔离,除医护检查、处置外,其他人包括医务人员不得进入。

2)避免转科,并且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检查,以防在转送过程中造成感染的传播。

3)病房尽量配备一次性物品,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及其他用品相对固定,各种器械、抢救监护设备、隔离衣等,不得与他人共用。

4)医疗器械消毒处理:严格按《消毒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5)病房每日一次紫外线消毒,房间内设施用1000—20xxmg/L的含氯消毒液每日擦拭一次。

6)病人出院、转院、死亡后,病人用过的床单位必须全部更换,经消毒后再清洗;病人污染的环境必须做终末消毒处理。

4、医务人员防护除按照医务人员防护制度执行外应做到:

(1)医务人员应穿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手套、口罩等),

(2)医生检查、换药时必须戴手套,离开病房后,严格洗手,并使用消毒剂。

(3)严格探视制度。探视者应穿一次性鞋套、戴口罩、有条件者根据病种隔离的需要提供隔离服。

(4)非该病区工作人员需进入时,应经该病区医务人员许可,并接受消毒隔离要求的指导,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

5、医疗废物处理:

(1)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如瓜壳、纸张、一次性饭盒等)应作为感染性废物管理;所有感染性废物和病理性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包装。

(2)病人房间的台面、门把手、地面、诊疗用品、废弃物、便器等必须由专人负责严格消毒。

(3)排泄物、呕吐物及分泌物的处理:用1000—20xxmg/L的有效率消毒液静置30分钟后,倒入病房卫生间便池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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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中保人寿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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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人寿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

第一章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章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交付保险费

第二条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保险单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收取第一期保险费且同意承保时,应发给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三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第三章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四条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2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交清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第四章 保险责任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诊断确定罹患重大疾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无论被保险人罹患一种或二种以上重大疾病,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本公司所负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责任即行中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日以后因疾病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七条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的交费期内罹患重大疾病,从其被确定罹患重大疾病之日起,免交本合同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五章 责任免除

第八条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而罹患重大疾病、身故或身体残疾时,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三、在合同订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四、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五、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六、罹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爱滋病)、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无驾驶执照、酒后或其他违章驾驶;

九、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日内罹患重大疾病。

发生第一款情形时,本公司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发生其他各款情形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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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疾病捐款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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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健康的身体是快乐的源泉,钟爱的事业是生命的意义。如今,我们正享受健康和上班带来的心情愉悦和精神满足时,洪泽县化工集团元明粉鸿运公司的普通包装工陈霞却正在与病魔进行着生死搏斗。

今年35岁的陈霞,在化工厂从事包装工作,繁重的体力劳动使她年轻的身体亮起了红灯。早于X年6月, 33岁的陈霞因卵巢畸瘤在洪泽县医院进行了手术。手术恢复后,她便立马回到工作岗位。坚强如她,老天却跟她再次开了个玩笑。X年8月起,陈霞高烧不退,更是全身出现青紫,经家人劝说后来到医院,竟诊断为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此病同白血病一样,有严重的生命危险)。然而高昂的医疗费用,对于一个仅有两人微薄经济收入的普通家庭来说无疑是一噩耗。陈霞的丈夫只是县供电局的一名临时工,家中还有11岁的儿子。如今陈霞住院每天的医疗费用为5000多元,治愈则需要50多万元。然而为了治病,她已举家负债,捉襟见肘的经济、与日俱增的治疗费用,下步治疗已难以为继。

在此,倡议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向陈霞伸出援助之手。您的无私捐助可能会挽救她生命、拯救她的家庭。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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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泰康人寿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5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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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初次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初次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 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已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未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者,本公司按2倍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趸交时指给付当时的趸交保险费,期交时指给付当时的年交保险费。

三、免交保险费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至交费期满前初次患“重大疾病”,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免交余下各期的保险费,“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继续有效。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初次患“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所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变更。

第八条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第九条  保险金的申请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及免交保险费的申请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5.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四、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五、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保险金领取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险金。

六、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身故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不行使而消灭;“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请求权,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条  欠交保险费或未还款项的扣除

本公司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或返还保险费时,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其他款项未还清者,本公司先扣除上述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给付。

第十一条  首期后分期保险费的支付、宽限期

首期后分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载明的方法及日期交付,如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明的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中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逾宽限期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中止效力。

第十三条  减额交清

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逾宽限期仍未交纳的,而本合同已持续有效达1年以上并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如投保人在投保时进行约定或宽限期满前书面同意,本公司将以宽限期开始前一日所具有的“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作为一次交付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前项所称“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是指保险单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其他欠款本息后的净额。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的,应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按本公司规定提供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计算)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

指础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十五条  保单利差的计算及给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且于每一保单年度末,若该保单年度“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大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本公司以二者之差乘以“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计算保单利差。

前项所称“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是指该保单年度每月第一个营业日人民银行2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之简单算术平均值。

前述保单利差,本公司以投保人投保时所选择的下列两种方式之一给付:

一、抵交保险费,但交费期满后以储存生息方式办理。

二、储存生息:以各保单年度“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依复利方式计息,累积至本合同终止或投保人申请时给付。投保人如于投保时未选择保单利差的给付方式,以储存生息方式办理。

投保人可于合同有效期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变更前项给付方式。

本公司应每年将保单利差的有关资料以书面通知投保人。

第十六条  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一、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二、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2年的除外。

2.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的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本公司规定利率计算),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交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应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七条  地址变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十八条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

一、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10日内,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如经本公司体检则扣除体检费。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保险费收据;

3.解除合同申请书;

4.投保人身份证明。

三、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保险责任终止。除第一项规定外,本公司于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但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四、投保人免交保险费后,不得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可依( )项办法处理:(1)通过仲裁解决;(2)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一条  释义

【本公司】:指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司。

【意外伤害】:指非由疾病引起的、外来的、突然的、被保险人无法预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重大疾病】:指被保险人初次患的下列疾病:

一、心肌梗塞: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条件:

1.典型的胸痛症状;

2.最近心电图的异常变化显示有急性心肌坏死;

3.心肌酶有异常增高。

二、恶性肿瘤:指以不可控制的恶性细胞生长和扩散以及组织浸润为特征,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公布的“疾病和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之疾病,但不包括恶性细胞原位无浸润的恶性肿瘤(原位无浸润即指恶性肿瘤细胞未穿透基底膜进入基底膜以下组织)以及皮肤癌(

裥院谏亓 。

三、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指两个肾脏慢性且不可复原的衰竭而必须接受定期透析治疗,每星期2次,持续10个星期以上的。

四、重要器官移植:指被保险人接受肾脏、心脏、肺、肝脏、骨髓移植或心脏瓣膜置换术,其他器官或组织的移植不属本保险责任范围。

五、四肢瘫痪:指肢体功能永久完全丧失,包括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之两关节以上的功能永久完全丧失。

所谓功能永久完全丧失指功能完全丧失6个月以后仍不能恢复。关节功能的丧失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超过6个月以上。

上肢三大关节包括肩、肘、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包括髋、膝、踝关节。

六、脑中风:指由于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经功能障碍。所谓永久性神经功能障碍指事故发生6个月后经本公司认可的脑神经专科医师鉴定仍残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之一:

1.一肢以上感觉或运动完全丧失;

2.两肢以上感觉或运动障碍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

3.植物人状态。

所谓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经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状态。

七、冠状动脉搭桥术: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之血管搭桥手术,须经心脏内科心导管检查,患者有持续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绞痛并证实冠状动脉有狭窄或阻塞情形必须而且已经接受冠状动脉搭桥手术。

八、严重烧伤:指全身皮肤20%以上受到第三度烧伤。但烧伤是因被保险人自身行为所致,不属本保险责任范围。

九、暴发性肝炎:指肝炎病毒感染而导致大部分的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肝脏急剧缩小;

2.肝细胞严重损坏;

3.肝功能急剧退化;

4.肝性脑病。

十、主动脉手术:指接受胸、腹主动脉手术,矫正狭窄,分割或切除主动脉瘤。但胸或腹主动脉的分支除外。

十一、疾病末期:指被保险人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确定为严重疾病末期,并经本公司医师认定其所患疾病依现有医疗技术无法治愈且根据医学及临床经验其平均存活期间在6个月以下。

【爱滋病】: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

【爱滋病病毒】: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

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定为感染爱滋病或爱滋病病毒。

【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指上一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与本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年复利5.0%。

【本公司规定利率】:按“同期人民银行每月第一个营业日颁布的二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之较大者”+2.0%计算。

【手续费】:指每张保险单平均承担的本公司营业费用、佣金以及本公司对该保险单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三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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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全文共 1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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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二条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合同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后,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合同撤销权

第三条 投保人于收到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内可亲自或以邮寄方式书面连同保险单向本公司申请撤销本合同。合同撤销的效力,自投保人寄出邮戳次日零时起或亲自送达时起生效。合同撤销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但合同撤销前若发生保险事故,则本公司仍依本合同的规定负保险责任,但合同不得撤销。

本公司于收到合同撤销申请,并收回保险单后,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四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保险费的垫交

第五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超过宽限期间仍未缴付,而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足以垫交保险费及利息时,除投保人事前另以书面作反对声明外,本公司自动垫交其应缴保险费及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一期保险费及利息时,本公司退还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六条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

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投保人交清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责任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无论被保险人患一种或两种以上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公司所负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即行终止,但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因疾病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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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

范文类型:证明书,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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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不在当地医院看病,或病已经好了,那当地医院肯定不会给你开的,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除非你有私人关系,找到熟人给你开。

2,你的病没好完,仍然在当地医院重新看,他会给你开诊断书。

其实你这个案例和开假病条是一个概念。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性别:男/女?科室:心内科?病案号?:可以不写

临床诊断:阵发性室上速?(或写全称: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阵发性室上速:?是心律失常的一种,表现为突然发作的心悸、胸闷、焦虑不安、头晕、少见有晕厥、心绞痛、心力衰竭与休克。一般突然发作突然中止,持续时间长短不一,短者数秒钟,长者可持续数小时至数天。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性别:男/女?科室:心内科?病案号?:可以不写

临床诊断:阵发性室上速?(或写全称: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阵发性室上速:?是心律失常的一种,表现为突然发作的心悸、胸闷、焦虑不安、头晕、少见有晕厥、心绞痛、心力衰竭与休克。一般突然发作突然中止,持续时间长短不一,短者数秒钟,长者可持续数小时至数天。

疾病诊断证明书是临床医生出具给病人用以证明其所患疾病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常常作为病休、病退、伤残鉴定、_____索赔等的重要依据,证明书《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疾病诊断证明书的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每位医生都要以科学、严谨、求实的态度,亲自诊察病人,认真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客观的诊断依据。

2、诊断证明书须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签字,由门诊部或医务科盖章后方能生效。开具诊断书的医师应对所作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

3、病休证明的时限:原则上急诊一般不超过三天,门诊不超过一周,慢性病不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不超过三个月。

4、诊断证明书的内容应有病历记载,并与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相符。医生不得开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诊断证明书。

5、诊断证明书(病休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且当日盖章有效。

6、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诊断,应由医院组织专家会诊后,慎重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

7、凡涉及司法办案、病退、评残、_____索赔、生育第二胎等特殊情况,须持有关部门的介绍信,方可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并由医务科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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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4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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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效力恢复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条件」

凡一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十六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投保人限为被保险人的父亲或母亲。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对本合同所负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责任开始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合同撤销权」

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的次日起十日内,并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投保人可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并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自投保人本人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

第五条「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的交付、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和合同效力中止」

保险费交费方式分为一次交、年交、半年交、月交。本合同保险费交费方式选择分期交付时,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费交费期间、保险费交费方式和保险费交费日期交付。本公司派员收取保险费时,收取人员应向投保人交付收取保险费的凭证。

自保险单载明保险费交费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自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六条「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在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若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同意保险费自动垫交,本公司将以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自动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七条「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经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本合同效力恢复。

第八条「合同终止」

投保人不愿继续保险,可申请终止本合同;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本公司与投保人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合同。投保人凭保险单、身份证件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办理终止本合同手续。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约定现金价值。合同终止给付时,本公司扣除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第九条「告知义务」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据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百八十日后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罹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保险事故通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延误的除外。

第十二条「失踪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失踪,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依据判决所确定的死亡日期按身故给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还,受益人应将领取的保险金在三十日内退还本公司。

第十三条「保险金的申请」

一、受益人申请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和附有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查、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本公司如认为必要,可以对被保险人的身体进行检验,其费用由本公司负担。

二、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公安部门或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

第十四条「责任免除」

对下列情事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罹患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犯罪、殴斗或酒醉行为;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的自杀、故意自伤身体;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或感染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第十五条「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必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变更受益人须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第十六条「年龄计算和错误处理」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时,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七条「通讯地址变更」

投保人、被保险人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时,本公司按最后通讯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十八条「索赔时效」

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九条「批注」

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非经投保人书面申请及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不生效力。

第二十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涉及诉讼时,约定以本合同签发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二十一条「名词释义」

本条款所述“本公司”指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条款所述“利息”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储蓄存款二年定期年利率+2.0%计算。

本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本条款所述“重大疾病”是指符合下列定义的疾病:

一、心脏病(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而导致部分心肌坏死,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新近显示心肌梗塞变异的心电图;

2血液内心脏酶素含量异常增加;

3典型的胸痛病状。

但心绞痛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

二、冠状动脉绕道手术:

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的血管绕道手术,须经心脏内科心导管检查,罹患者有持续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绞痛并证实冠状动脉有狭窄或阻塞情形,必须接受冠状动脉绕道手术。其它手术不包括在内。

三、脑中风: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者。所谓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是指事故发生六个月后,经脑神经专科医生认定仍遗留下列残障之一者:

1植物人状态;

2一肢以上机能完全丧失;

3两肢以上运动或感觉障碍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

所谓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是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经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状态。

4丧失言语或咀嚼机能。

言语机能的丧失是指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罹患失语症。

咀嚼机能的丧失是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以外不能摄取食物之状态。

四、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

指两个肾脏慢性且不可复原的衰竭而必须接受定期透析治疗。

五、癌症:

指组织细胞异常增生且有转移特性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白血球过多症,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的疾病,但下述除外:

1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2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3原位癌;

4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肤癌。

六、瘫痪:

指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包括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经六个月以后其机能仍完全丧失。关节机能的机能丧失指永久完全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超过六个月以上。

上肢三大关节包括肩、肘、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包括股、膝、踝关节。

七、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指接受心脏、肺脏、肝脏、胰脏、肾脏及骨髓移植。

八、主动脉手术:

指接受胸、腹主动脉手术,以矫正狭窄,分割或切除主动脉瘤。但胸、腹主动脉的分支除外。

九、爆发性肝炎:

指肝炎病毒感染而导致大部分的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肝脏急剧缩小;

2肝细胞严重损坏;

3肝功能急剧退化;

4肝性脑病。

十、慢性肝病:

指末期肝衰竭,其症状必须包括下列各点:

1持续性黄疸病;

2食道静脉曲张;

3腹水(肿);

4肝性脑病。

任何由嗜酒或滥用药物引起的肝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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