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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银员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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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岗位的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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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负责工程项目的需求调研,针对需求,编写具有针对性的可行性施工方案;

2、协作硬件设备选型、供应商管理、项目集成、软硬件部署和调试,组织工程项目建设成果验收;

3、协调衔接各部门,做好工作安排;

4、跟踪工程项目的进度,负责沟通协调事宜;

5、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风险把控,可以有效促进各阶段任务达成;

6、负责工程项目组人员管理培训及团队建设工作;

任职资格:

1、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教育行业信息化从业经验或工程项目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验;

2、有PMP资质和一建、二建资质优先考虑;

3、具备挑战精神,能吃苦耐劳,愿意从事IT行业的市场开拓工作,有一定的抗压性;

4、具有强烈的客户服务意识,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做事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以及学习能力,并有极高的工作热情,适应出差;

5、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档写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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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班级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班级,全文共 1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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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是学校管理的基础单位,为了提高班级管理水平,关注学生生命质量,强化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充分调动班集体学习积极性,使我校的班级建设更上一个新台阶,现制定未央区叶家寨小学班级管理细则,作为班主任考核和班级评优的基本依据。

具体内容:

(一)班集体组织建设

1、班集体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能在班主任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查看班主任工作手册、中队活动纪录簿)。

2、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干部例会,并及时做好记录,了解班级情况,布置工作,解决问题(查看班主任工作手册,学生座谈)。

3、班主任、任课老师与本班同学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学生班级荣誉感强。

(二)班级文化建设

1、班级有班风、班训、课程表、时间表、值日生轮流表等,并张贴合理、规范。

2、精心装点教室,教室布置有特色,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大队部)

(三)班级常规管理

1、认真组织晨会课,班会课,不得挪作它用。要做到①有精心的设计(留有记录,参加设计比赛)②重行为指导③讲究实效注重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查看班队活动记录、随机抽查、负责人巡视)

2、自觉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一日常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到校早读、午休、放学路队、课间活动有组织、按要求、效果好。(值勤老师、年级负责人、值日学生检查)

3、班风正,学风浓,课堂纪律好,作业完成认真、及时、独立,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整体学习质量好。(各科任老师反馈、年级负责人、值勤老师、值日学生检查)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三操”。(体育组)

5、爱护公物。有损坏能按总务处规定及时赔偿,无故意损坏现象。(总务处)

6、全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每天认真做好教室、包干区、卫生工作,并做好保洁工作,能注意公共场所卫生。(卫生检查记录)

7、能积极按时、按质组织学生或家长参加学校布置的各项活动,家长反映好。(年级组长、教导处、家长)

8、注重家校联系,家访率高。(工会、教导处)

9、经常自查、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偶发事件。(总务处、教导处)

10、积极参与学校网站建设与管理。(见未央区叶家寨小学网站上传管理办法)

11、无安全责任事故。(有发生一票否决)(校长室)

(四)其他方面

1、班级好人好事受到学校或社会表扬。

2、给学校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

3、参加各种活动或比赛获奖情况。

学校将定期进行一定主题的专项评比(随评比将下发有关标准),不定期进行专项抽查,届时将数次评比的结果加以统计,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评选出本学期的优秀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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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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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值班安排

1、值班人员名单按月以顺延的方式进行编制。

2、值班人员因事不能值班的,应提前自行做好换班,并将替班人员告知排班人员,排班人员做好记录。

3、值班时间为: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早8:00——下午17:30(夏季),早8:00——17:00(冬季)

二、值班内容

1、到岗后准备好办公楼卫生间(垃圾桶、洗手液、纸抽保证干净整洁,并摆放好)。

2、做好领导到岗的签到工作。

3、负责接转值班记录本(向前一天昼夜主值领导索要值班本,并转交给当天昼夜值班领导)

4、做好临时接待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应于7:45到岗。

2、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雾、雪、雨、堵车等状态)不能按时到岗的,应提前一小时通知替班人员,不得发生空岗情况。

3、值班中接到上级的会议通知或重要电话、文件时,应在值班记录本中做好详细记录,如需在上班前处理时,由值班人员在当班内处理完毕,并把处理结果在值班本中详细

记录。

4、遇突发事件首先做好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姓名、对方电话、参与人员等),并通知部门领导,由部门领导决定后再做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

5、交班人员如有未处理完毕的事情,或需由接班人员处理的事情,除电话告知接班人员外,应详细记录在值班本中。接班人员到岗后应首先检查值班记录,办理完毕后做好详细记录。

6、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严禁提前离开岗位,否则出现问题,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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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招待所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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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外派培训管理,保证员工外出培训质量,有效管理外出培训,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试用范围新管理岗位、新技术、新设备引进等所需外派培训外派培训:指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指定员工派遣参加公司外部培训、学习活动

2.培训费用

2.1培训费用指在培训活动中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食宿费、交通费总和。

2.2培训费用的报销应出具相应、有效的发票,并于公司行政人事部登记备案。如遇以下情形,则不予报销费用:员工在外派培训期间因私人原因发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员工在培训(理论)结束后没有通过考试或未获得相关证书,实际操作中没有达到独立操作上岗能力的

3.外派培训出勤及薪酬福利管理出勤

3.1培训时间在工作日进行的,按正常出勤计算,培训时间在休息日(含下班后的延长工作时间)进行的,不计加班3.2受训人应遵守培训方的时间安排和管理规定,按时参加培训,不得缺勤;无故不参加培训的,经查实后按旷工处理,自动扣除工资3.3外派人员因重大事宜,无法参加培训时,因提前向培训方管理部门说明薪酬福利

3.4员工外派培训期间按在本公司正常出勤计算,原有工资奖金正常发放

3.5员工在参加理论培训期间出勤参照3.1执行;在实际岗位操作期间,如遇夜班、法定假日上班的,员工应保留出勤记录,公司根据出勤予以发放津贴

3.6员工培训期间由公司补贴伙食费(30元/天)

4.员工责任与义务

4.1员工需认真参加学习,顺利完成培训项目,定期上交培训小结;学成回公司后,负责整理相关培训资料等送行政人事部存档

4.2若培训项目有毕(结)业证书或证明文件,结束时受训结业证书由受训员工获得,在公司工作期间证书或证明文件正本由公司保管;需实际进行操作的,培训结束后应有独立上岗能力

4.3员工培训完成回公司后应就受训内容给予公司其他员工进行传授,不得借故推诿,认真负责公司该项工作,承担相应的内部培训和辅导工作

4.4员工在培训期间应遵守培训方各项管理制度,应注意言行举止,形象妆容,以维护公司之形象

5.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出培训,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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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1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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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设置财务科,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财务科职能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各项财审法律、法规、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负责单位财务监督和管理。

3、编制财务预算,加强核算管理,准确反映、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4、做好资金的管理工作,做好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和分析工作,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5、加强监督管理,做好单位资产的核查工作。

二、财务工作的原则与要求

1、 采取借贷记账法,以收付实现制为记账基础。

2、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4、财务人员应按月及时根据账簿记录、编制财务报表,上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并报送相关部门。

5、财务人员应逐月复核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账款、账证、账表相互符合,并且字迹清楚、账面整洁、日清月结。

6、财务工作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帐钱分离,出纳会计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7、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科负责人监交。

三、现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现金支出范围使用现金。本单位采用定额备用金制度,用于日常零星开支。出纳人员及业务部门指定专人可领用5000至10000元的备用金。

2、单位职工因工作原因需要借款的,应填写《现金借款单》,经科室负责人证明、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到财务科办理借款。

四、费用支出制度

1、办公经费的支出,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注明使用用途,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财务科方可办理付款。

2、财务科对发票、凭证、票据手续不完备、有涂改现象,人民币大小写不正确、不相符、不按规定填写、粘贴的报销单据有权拒绝受理。发票开具日期至报销日期超过两个月的,会计人员应要求更换,否则不予报销。

五、工程支出制度

1、工程支出需结合工程实际进度,按工程合同资金支付条款中规定的付款比列支付工程进度款。

2、首次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工程需向财务科提供工程合

同原件,竣工结算的工程最后一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需向财务科提供工程审计报告原件。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单价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纳入公司固定资产核算。

2、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入账,不提折旧。

3、固定资产要做到有账、有卡,账实相符。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4、固定资产采购完毕后,采买人需将完整发票连同采购单交财务科入账。

5、财务科应定期会同办公室进行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全面清点实物,核对账卡,标签是否相符,并对盘点情况做书面记录,签字确认存档。

七、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凡是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2、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并由装订人员在封底、封面粘贴处加盖骑缝名章。整理装订后的会计档案必须建立登记薄,指定专人保管。

3、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履行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经主管财务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调阅时,要持有正式介绍信,

并注明调阅的内容,经主管财务领导批准,填写《会计档案调阅登记表》后才能调阅;调阅时由本单位会计人员陪同,只能调阅内容有关的资料,不能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拆卷,需要抄录和复制的要由主管财务领导批准。

第三十一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各类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的保管期为20xx年,会计决算报表和重要会计资料应永久保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八、本制度由本单位财务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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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经营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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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备案工作,完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制度,根据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办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备案手续,适用本规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是指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设立的,经营快递业务的分公司、营业部等非法人分支机构。

第三条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在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统称邮政管理部门。

第四条邮政管理部门实施备案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利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应当依照和的规定,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二十日内到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六条办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备案手续,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企业法人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及所附分支机构名录复印件;

(三)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通过邮政管理部门网站在线填写,打印两份,签章后提交。

分支机构备案手续可以由企业法人办理,也可以由企业分支机构自行办理。

第七条备案提交材料符合要求的,分支机构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告知。

第八条备案登记表应当如实、准确填写,分支机构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对审核通过的备案登记表加盖备案专用章存档一份,企业分支机构留存一份。

第九条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更新备案登记表信息,报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企业分支机构名称、营业场所、经营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同时提交企业法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分支机构名录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变更的,应当提交分支机构名录、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企业分支机构备案事项变更,可以按季度集中办理。

第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撤销的,由企业法人报许可机关并向分支机构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交回备案登记表。

第十一条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二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未依法办理备案的,依照第三十一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本规定实施前,已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的,应当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办理备案。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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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工程项目管理岗位的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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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在部门经理及项目负责人领导下完成工程项目现场实施相关任务。

2.与相关方沟通协调完成公安通信系统各子系统现场实施工作。

3.完成工作相关过程文件的整理编制工作。

4.配合市场部门收集用户需求信息。

任职要求

1.通信、电子、计算机等相关工科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良好的语言和文字组织能力,会操作日常办公软件。

3.有一定的公安通信理念,有过城市轨道交通公安通信系统相关项目经验者优先。

4.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态度端正,动手能力强。

5.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强度与工作压力,服从工作安排。

6.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具有C1驾照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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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司会议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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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会议程序,提高公司总体决策管理能力和办事效率,更好地协调工作,研究落实重大事项的对策措施和寻求解决有关问题的方法,预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顺利完成公司预算考核目标,并保证公司各项管理工作规范、高效、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各级管理者贯彻充分授权管理的指导思想,基于公司颁发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采用谁主管谁决策、谁主管谁对过程管理的效果和结果负责、谁主管谁有权决定和处理所属范围内事务的管理思路。

第三条 与会人员应对会议的各自的表决意见及有关保密内容必须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的不问,不该看的的不看,并严格遵守执行会议的各项决定。

第四条 会议按类别、内容不同由相关单位组织,并做好会议管理。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车间、部门。

第二章 会议类别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的会议包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经济分析会、生产经营分析会议、生产经营协调会议、专题会议、部门日常管理例会和接待会议等。

第七条 专题会议指公司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工程管理、预算管理、合同评审等会议。

第二章 会议的组织管理

第一节 总经理办公会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对公司发展和管理中的重大事项的研究与决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分解落实公司年度计划、讨论确定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投融资计划;对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研究、决策,特别就安全生产、环保和产品质量等问题进行工作部署,明确采购、生产、销售等关键环节的指导意见;讨论公司重要人事任免、机构设置以及制度审议等。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经营班子成员参加,参加会议的人员应积极发言、明确表态。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专题问题时,如有必要可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公司办公室通知、记录和整理纪要。

第二节 中层干部会议

第十二条 中层干部会议是公司围绕战略发展、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等工作而适时召开的会议。月度、季度、年度经济分析会议是其中一项重要会议。会议传达、落实公司管理理念、思想、重大决策、决定。通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情况,总结工作情况,表扬先进、批评落后,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激发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和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 召开中层干部会议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参加人员原则上为公司各车间、部门副职及以上。

第十四条 公司中层干部会议的组织单位由公司办公室通知、记录和整理纪要。

第三节 经济分析会

第十五条 经济分析会是公司对月(季)度生产经营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查找问题、制定措施并解决问题的会议。会议听取各车间、部门有关上月工作汇报和总结,由会议主持人对此作出明确的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指出计划完成较差或执行不力的责任部门或人员,提出解决办法,分析、研究和落实改进方案,明确提出并责成相关部门按照会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规定的任务。

第十六条 经济分析会原则上每月的第一个周二召开,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第十七条 召开经济分析会议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原则上为公司各车间、部门副职及以上。

第十八条 公司经济分析会议的组织单位由公司办公室通知、记录和整理纪要。

第四节 生产经营分析会议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分析会是公司逐项检查本期制定的各项计划完成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分析生产各项指标、技术改造、市场动态、产品价格、客户管理、原料辅料采购情况以及存在问题,通过分析比较,找出差距,落实整改,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研究解决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研究落实采购、生产、销售等有关工作方案;对总经理办公会、经营分析会各项决议进行贯彻落实,特别就安全生产、环保和产品质量等问题进行具体部署,明确产品销售、原辅料采购的具体方案;分析公司每周的生产成本、生产经营运行质量,提高生产运行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管理水平的会议。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分析会议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分析会议由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主持,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和生产、经营、质量、仓储、安全等相关部门及生产车间负责人参加。

产经营协调会议由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原则上为公司各车间、部门副职及以上。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协调会具体由公司生产部通知、记录和整理纪要。

第六节 专题会议

第二十七条 公司专题会议是研究批准相关部门提出的生产、工艺、技改、质量、安全、工程、预算项目的实施方案;分析、研究近期成本管理、设备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经营管理、预算管理、合同评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明确并责成相关部门按照会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规定的任务的会议。

第二十八条 公司有关生产、安全、经营、质量、安全、设备、技改、预算等方面的专题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第二十九条 专题会议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分管的副总经理(总助)主持,公司各车间及职能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参加。

第三十条 专题会议由所属分管部门组织并承办通知、记录和整理纪要,办公室协调安排会议室。

第三十一条 专题会议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由承办部门将此方面的《专题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发后执行,同时报送上级组织备案。

第七节 部门日常管理例会

第三十二条 公司所有车间、部门必须有效地召开部门日常管理例会,并保证做到会议的质量达到公司规定的目的。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车间、部门的会议质量、会议时间、会议效果等进行过程抽查或评估。

第三十三条 部门日常管理例会至少涵盖如下内容:传达贯彻股份公司及公司会议、文件及领导指示精神;了解本部门及下属本期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制订下期工作计划,纠正不正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行为;利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如PDCA循环法)进行研究分析部门开展各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定改进办法,制订有效的预防措施;分析部门员工提出的工作问题并讨论研究相关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以恰当的形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融洽成员之间的关系,营造团结进取的氛围;安排专题培训等。

第三十四条 部门日常管理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必要时邀请分管领导参加。

第三十五条 公司所有车间、部门必须保存完整的部门日常管理例会原始签到记录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年。

第八节 对外接待会议

第三十六条 对外接待会议主要包括政府机关和上级领导来公司检查、指导工作的汇报会议。

第三十七条 对外接待会议视来宾级别和来访目的由公司总经理或相关的分管副总经理(总助)接待,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属于业务对接的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助)和指定人员接待。

第三十八条 对外接待会议属公司层面的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联系和组织;属于业务对接和专题内容的由公司对接部门负责联系和组织,公司办公室可协调会议室安排接待等工作。

第九节 其他会议

第三十九条 公司党委会、党员大会、职代会(工代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团队研讨等其他会议,可根据实际或部门职责由公司有关部门对应组织。

第三章 会议的组织、管理和服务

第一节 会议的组织

第四十条 会议的批准

(一)临时召开的公司级内部小范围会议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公司级大型会议须经总经理批准。

(二)本制度已列出的会议按照规定程序批准。

第四十一条 涉及公司多个部门共同召开并有公司领导参加的会议,由会议主要牵头部门与办公室联系,备案会议情况;需办公室协调安排的,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第四十二条 会议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会议通知、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主持人、参会人员、会场安排、会场布置、会议设施准备、会议材料拟稿和发放、会议记录、会议录音录像摄影、会议纪要以及会场横幅、会议宣传等。

第四十三条 会议通知

(一)会议需提前通知,一般会议应提前半个工作日以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大型会议需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下发正式书面通知。

(二)会议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内容和要求等。 第四十四条 会议的准备

(一)做好会议通知。确保应到人员按时参会。

(二)做好会场的落实和安排,包括会场环境的布置和设施检查及服务。人员和服务用品。

(三)做好参会人员的引导和组织。

(四)重要接待会议应制定会议及接待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接机接站、车辆调度、餐饮、住宿、横幅、席卡、摄影摄像、公共活动等安排。

第二节 会议室的管理与服务

第四十五条 公司1号、2号会议室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其他会议室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相关部门自行管理。

第四十六条 会议室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室的安排使用、环境保洁、设施管理、会议服务等。

第四十七条 会议室要做到会议召开前30分钟各项工作准备结束,会后30分钟会场清洁工作结束,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第四十八条 公司各部门召开会议需要借用其他部门管理的会议室的,由会议主办单位提前2小时与会议室管理部门联系安排。使用时,务必保持环境整洁和设施安全。

第四十九条 1号、2号会议室重要会议的服务,由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他日常及业务会议由会议组织部门安排服务。

第四章 会议资料管理

第一节 会议纪要的整理与印发

第五十条 会议纪要的整理和会议以其他形式公开内容由会议组织部门负责拟写和下发。

(一)总经理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经济分析会、生产经营分析会议、生产经营协调会议须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具有与公司规章制度具有同等的效力。

(二)专题会议根据安排整理会议纪要。

(三)其他各类会议可视情况整理成会议纪要和其他形式的简报等。

第五十一条 会议纪要的签发

总经理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经济分析会结束后,公司办公室及时整理会议纪要,报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发后印发。其他会议纪要由会议组织部门及时整理,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发后印发。

会议纪要的发放范围是参加会议的领导和有关的部门。

第五十二条 会议纪要整理和印发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除外;若会议纪要决定、事项涉及保密内容,应派人直接送达签收。

第二节 会议纪要的格式

第五十三条 各种会议纪要行文的印制格式原则上要求按照公司统一要求制作,主要包含以下基本要点:

(一)文本全部使用A4型纸。

(二)文头用“某某公司某某会议纪要(可分两行排列)”的指定标题,用小一号宋体套黑字,正文部分用四号仿宋体非套黑字。

(三)如需要标识秘密等级或紧急程度,以三号黑字体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两类标识需要同时标识,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四)发文字号由年份和序号组成,在发文机构标识下空2行,用小四号宋体非套黑字,居中排版,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如〔20xx〕20号。

(五)成文时间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作“○”。

(六)页码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空白页不标识页码。

(七)会议纪要需有“抄报”或“发”,左空两格用3号宋体字标识“抄报”,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顿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标句号。

第三节 会议资料的存档

第五十四条 各类会议资料必须存档。总经理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经济分析会和公司级专题、接待等会议资料由办公室负责按季度分类分次存档。按年度移交公司档案室;其他会议资料由各承办部门自行存档。

第五十五条 公司重大会议等会议资料存档实行一会一存。存档内容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记录、文字和宣传资料、影像录音资料、图片及会议纪要等。

第五章 会议精神的督办

第五十六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对总经理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经济分析会及有关专题会议的重大决定事项进行督办。

第五十七条 对会议的决议和明确的内容,责任部门和人员必须认真履行,按照会议要求的时间完成,相关部门、人员予以支持、配合。

第五十八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对会议决定事项进行分类整理,按照会议要求的时间以《督办提示函》和《督办通知书》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进行逐项督办,并定期整理《督办报告》向公司领导汇报。

第六章 会议纪律和要求

第五十九条 会议开始前必须由本人签到,如不能到会应向会议主持人履行请假手续。 第六十条 不允许迟到、早退,中间有急事需离开会场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六十一条 会议期间应将移动通讯工具关机或置于振动位置,如遇紧急事情应到会场外接听。

第六十二条 会议发言要言简意赅,按照规定时间发言。

第六十三条 会议务求精简高效,严肃认真,若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应控制在120分钟内。各级会议主持人应主动接受监督。

第六十四条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注意倾听他人发言,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尊重他人,不提倡对某一问题无休止地争论。

第六十五条 做好会议保密工作。密级会议原则上禁止拨打手机或录音。参会人员禁止传播密级会议内容。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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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差旅费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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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

为了加强就餐管理,保证就餐秩序,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成都卡美多鞋业有限公司所有部门。

三、责任人:

现场干部、企管部。

四、就餐规定

1、定时定点就餐

1.1 就餐时间如下,夏季与冬季的就餐时间切换以办公室通知为准。

夏季 早饭7:00-7:40午饭11:50-12:20晚饭17:20-17:50

1..2 就餐的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就餐,非就餐时间不得进入餐厅,更不得提前就餐。

1.3因会议或其他事情影响正常开餐时间的办公室要提前通知食堂,做好提前或推迟开餐时

间(超过公司上班员工总数的50%方可提前或推迟开餐时间,其他情况一律按照正常时间开餐),如果公司放假(休班)要提前通知食堂,做好其他各项准备。

1.4公司指定就餐地点为食堂,不允许将饭菜带出食堂。

2、 排队就餐制

2.1、所有员工须按照先后顺序排队打饭,不得插队。否则,后勤人员有权拒绝盛饭,通知企管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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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卫生,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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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从事食品卫生管理和饮用水管理。

二、校食堂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末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卫生生产经营活动。食品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和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

三、必须有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防腐及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物的设施。

四、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3、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五、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库房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六、食品加工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批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厂场所内吸烟,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七、各种食品的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及其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八、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洁净、消毒,末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洗刷餐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滥用。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所使用的餐具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

九、食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必须马上通知主管领导和值周领导,必须在2小时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十、必须严格按照《卫生安全协议》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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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食堂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1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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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食堂的统筹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证员工就餐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内部食堂不以赢利为主,本规定包括食堂成本预算及物品管理、食堂进货管理、食堂炊事器具安全操作管理及员工就餐管理。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工食堂及全体员工。

二、食堂成本预算及物品管理

1、食堂管理员须在每月初做出上月食堂成本核算,对赢利、亏损做出分析,并上报领导知悉。

2、食堂的一切设备、设施、餐具、厨具均要建立物品台帐,要专物专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不得擅自向外出售食堂物品。

3、对故意损坏各类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要照价赔偿,并视情节由食堂管理员提出处罚建议。

三、食堂进货及储存管理

1、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把质量关,严禁采购变质食品,严禁采购超过保质期食品。

2、采购货物应努力做到价格低、质量好、足斤足两。

3、购进货物必须逐项上帐,包括品种、数量、价格、日期,食堂管理员负责验收。

4、食堂货物入库必须按品种、生熟分类放置,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肉类及制品、蔬菜瓜果,除马上加工使用外,一律进冷库。

5、库存食品要分类、隔离、离地储存,做好相应标识,做到先进先出,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生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禁不合格品流入下一道工序。

6、搞好仓库内、外环境卫生,无鼠迹、苍蝇、蟑螂等;与仓库食品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四、食堂卫生、安全操作管理

1、食堂操作间严禁闲人进入,所有电源开关不准用湿手开启,以防触电事故,确保安全。

2、食堂员工须持有效《健康证》及《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3、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更衣,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上岗、返岗前必须洗手消毒,工作期间必须戴上工作帽。不得有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等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4、厨师岗位职责:

4.1 厨师必须了解各种炊事器具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否则不得使用;

4.2 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肉类应与蔬菜、水产品类分池清洗;

4.3食品粗加工前,应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腐改变质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看进行加工或使用;

4.4 烹调时注意原料的种类,、性质、厚薄和数量,必须煮(炒)熟煮(炒)透。加工蔬菜。加工蔬菜应做到一洗(洗干净)、二浸(水中浸泡30分钟)、三烫(开水烫后去除菜水)、四炒,以防止蔬菜上残留的农药食物中毒。

5、洗菜、洗碗工岗位职责:

5.1 蔬菜瓜果进货后须分类放在菜架上,不得随地堆放;

5.2 蔬菜必须经过“一拣,二洁,三浸泡”过程,浸泡内时间不能少于30分钟,确保清洗过的蔬菜无泥沙、无黄叶、无杂物、无青虫等。所有菜类

5.3 蔬菜瓜果洗净后必须放置于菜架上,不得随地乱堆放;

5.4 清洗餐具的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水池混用;

5.5 餐具清洗、消毒应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一 洗:将餐具上的所有食物残渣冲洗脱离;

二 刷:在40℃~50℃温纯碱水中用抹布用力刷洗餐具;

三 冲:把餐具里外冲洗干净;

四消毒:洗净的餐具须按煮沸或蒸汽、高温消毒,消毒15-20才能取出,消毒后的餐具只能用消毒巾擦试;

五保洁:消毒过的餐具放入保洁柜,由专人管理。

5.6 餐具保洁柜必须用消毒水每天清洁,并保持封闭。

5.7 在开餐完毕后清理、冲洗厨房地面,下水沟,确保下水道畅通,无油污、菜渣;

6、打菜员岗位职责;

6.1 成品间内不得存放必须用的餐具、工用具,不得堆积杂物或摆放私人物品,保持成品间内的清洁卫生;

6.2 打菜员在开餐前,须协助厨师切好须加工的蔬菜、瓜果;

6.3 打菜员在打菜时必须戴上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及透明口罩;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原则,严禁打

人情菜;

6.4 在开餐完毕后,打菜员须清洁职员餐厅地面;

7、客餐招待岗位职责

7.1客餐招待员在开餐前,须协助厨师切好须加工的蔬菜、瓜果;

7.2 客餐招待员在招待客人时须礼貌、热情,不得懈怠;

7.3 客餐招待员须维持VIP室的卫生,协助打菜员清理职员餐厅餐桌卫生;

8、餐厅所有工作人员须有团队精神,在完成本岗位工作情况下协助其它岗位同事,每日下班时必须检查餐厅所有门窗,所有电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公司财物安全。

五、员工就餐管理

1、员工就餐时须保持安静,文明礼貌,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就餐。

2、员工就餐以吃饱为原则,米饭吃多少打多少,避免浪费。

3、员工就餐时有意见可向食堂管理员投拆,不得与餐厅工作人员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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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各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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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汇编

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1、单价在500元(不含500元)以下,使用期在一年以上,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及其他装置均属低值耐用品范围。

2、单价在500元至100元之间的低值耐用品,应首先在实验室进行低值耐用品建帐登记,方可到计财处报销。化学实验室与各实验分室务必建帐、建卡、张贴标签进行分级管理。

3、单价在100元以下的低值耐用品,均应在使用单位(实验分室,研究室)进行建帐建卡分级管理。

4、低值耐用品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各实验分室、研究室要配备职责心强的人员担任此项工作,管理人员要力求稳定,调动时务必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5、低值耐用品要建立一级分类帐(卡),定期进行帐(卡)物核对,持续帐(卡)物一致。

6、凡供给个人使用保管的低值耐用物品,尤其是两用物品要有严格的借用、配备办法;损坏或丢失的赔偿处理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7、仪器设备的零配件,一律不单独建帐(卡),只随主机作附件处理。

8、剩余积压的低值耐用品,化学实验室内调济由化学实验室设备分管人员办理帐(卡)变更手续;需报废的低值耐用品,要及时上报化学实验室设备分管人员,并报系分管实验室的领导,并收回统一报废处理。

大型仪器管理办法

实验室仪器设备是学生进行教学实验,教师科研的物质基础,为管好、用好实验仪器设备,充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化学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管理、报废均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建立完善的大型仪器档案,做到帐、物、卡相符。

2、所有大型仪器设备及其档案资料均采用专人负责制,负责人应熟悉该仪器的基本状况,掌握仪器正确操作方法和一般故障处理,并有职责指导和监督他人正确使用该仪器。负责人应做好使用和维修登记、日常维护、调试、保管工作,发生故障及时送修,以保障仪器的完好状态。

3、仪器使用人在使用前应先会同负责人检视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并听取指导,至确认为熟悉了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后方可进行操作,使用后应填好记录并会同仪器负责人再次检视仪器是否完好,然后由负责人签字认可。

4、仪器使用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有无异常状况,如发现故障,务必及时查找原因,尽快排除。遇有特殊状况,须立即报告,按具体状况进行处理。

5、仪器档案资料的借阅务必办理相关手续。

6、大型仪器一般不得外借,如有特殊状况需报批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化学与材料科学系等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7、为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能够承担校外的实验、测试等任务,所得经济效益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8、大型仪器设备一般不拆改和分解使用,确因功能开发、改造升级需拆改和分解时,应经学校主管部门和专家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拆改和分解。

9、若因玩忽职守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仪器损坏或丢失,应由当事人按有关规定负责赔偿。若属正常的损坏或职责范围外的丢失,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10、每年定期对仪器进行一次核查,做到帐、物、卡贴合率为100%。对有物无卡而还能使用的仪器,由化学实验室统一到学校管理部门补办设备卡;对有卡无物的仪器,要追究领用人的职责。

11、仪器设备的报废、报损由化学与材料科学系统一向国有资产管理处申请,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自行报废、处理固定资产。

实验器材损坏、遗失赔偿制度

1、实验室的一切设施都是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职责和权力爱惜与保护。

2、实验室的各种器材和环境设施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的基本保障,概不外借。要加强管理,精心维护,严格按工作程序使用,防止损坏或遗失。

3、对任何损坏遗失行为,室主任有权和职责执行学校制订的赔偿制度。

4、损坏或遗失赔偿基准:

器材损坏能够修复的,修复费《200元,全额赔偿;修复费≥200元(-10000元)按90-50%计算赔偿。

5、损坏不能修复或遗失的赔偿基准:

按使用期折旧后的现值计算,年折旧率为5%或10%,现值《1000元,赔偿80%;

现值≥1001元(-50000元)按70-30%计算赔偿。

属“两用”或贵金属物品按原值赔偿。

6、损坏或遗失,赔偿额≥20元,要填写赔偿报告表,作为审查及注帐依据。

7、属违规操作、擅自使用或拆卸、嘻戏打闹、玩忽职守等损坏或遗失器材者,照上述基准赔偿;属偶尔疏忽并努力减少损失而态度又好者,按上述基准的30%计算赔偿;属器材本身质量、使用期限或突然停电水等直接造成的损坏,免于赔偿,但仍要填写赔偿报告表,作为审查依据。

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学校的一切仪器设备都是国家和人民的财产,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生产、生活等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

1、仪器设备管理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实验室务必选派一名作风正派,工作认真的人员负责管理。

2、管理人员务必相对稳定,确因工作调动或离、退休应办理相应接交、衔接手续。

3、由教学经费、专门基建费、科研经费及其他非私人经费渠道购置、研制、组装的各种仪器设备,务必进入学校固定资产账,纳入学校管理,建帐、建卡。

4、200元以上耐用期一年以上的各种仪器;单价不足200元,可独立使用的民用性强的仪器设备,单价价值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国家科委规定的23种大型、精密、贵重、希缺资产务必派专人负责管理,职责到人。

5、报废设备,须填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仪器设备报废申请书,经相应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并向职能部门交回原物,职能部门依据原物交回状况再注销原使用单位固定资产账

维修管理办法

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是进行教学科研的重要设施,应经常予以维护保养,对有故障的仪器应及时维修,以确保教学科研的正常进行,应按有关标准到达仪器的完好率。

1、仪器维修应提出申请填写仪器维修单,经实验室主任签字,经化学实验室和化学与材料科学系同意后进行维修。

2、对修好的仪器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在维修单上签收合格。并保存维修单建立仪器维修档案。

3、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能修复、修复后又能到达相应的技术指标的仪器应全力修复。

4、对不能修复的或修复后达不到指标的,经化学与材料科学系和化学实验室同意后,填写报废单交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报废销帐手续。

实验教学材料的申报办法

为确保化学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本着“按需购置,奉行节约”的原则,请各实验分室和研究室尽快做好实验教学所需材料计划的填报工作,特制定本申报办法。

1、各实验分室和研究室应在清查原有实验材料数量的基础上,根据学校下达的学期实验教学计划/课表进行预算,力求准确,并按附表要求详细填写;

2、实验室主任应本着“合理分配,资源共享”的指导思想,对实验分室和研究室上报的实验教学材料计划进行分类统计,认真审核,并请化学与材料科学系分管实验室的领导签署意见后,构成汇总表统一上报学院和国资处;

3、报表填写具体要求:

(1)只限申报实验消耗材料(不包括仪器、设备以及软盘、优盘、硬盘、硒鼓、墨盒、打印纸(学生实验用打印纸除外)、打印机等办公用品),正常实验必需的实验材料应尽量一次报全,原则上不再追加;

(2)实验消耗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或要求务必填写准确(有特殊要求药品,注明生产厂家、使用日期),因为规格型号等填写不全导致无法购买者,影响实验教学由任课教师自行负责。

(3)报表一律采用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物质请购计划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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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警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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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生产值班管理,明确值班管理职责,及时处理值班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实现机关干部二十四小时管生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机关干部值班管理。

第三条 分公司机关干部参加生产值班工作,分公司领导任总值班,部室主任或副主任为值班长。

第四条 总值班值班期间全面负责分公司各项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重大生产运行、应急突发事件初期决策权。

第五条 值班长负责值班人员的管理,负责处理和协调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生产问题。

第六条 分公司生产运行部负责制定干部值班制度,编制机关干部值班表,明确各级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组织落实并进行监督考核。

第七条 值班时间安排,工作日为当日17:00至次日8:00,节假日为当日8:00至次日8:00。

第八条 值班人员工作日18:30前到分公司生产指挥中心签到,节假日期间早8:00到生产指挥中心签到。

第九条 值班干部值班期间应坚守岗位,要求在办公室值宿,不得参与值班工作无关活动,有事不能值班应向值班长请假,值班期间禁止饮酒,外出查岗通知生产指挥中心做好记录,同时要保证通讯畅通。

第十条 干部值班工作内容:

1、掌握生产运行情况,进行岗位劳动纪律监督、检查,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2、值班人员18:30至19:00到分公司生产指挥中心组织各大队级单位值班干部进行视频报到。

3、值班长负责组织值班人员查岗并且填写《干部值班记录》

4、负责落实值班期间上级下达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5、负责值班期间车辆回场和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第十一条 值班期间夜查车辆由生产准备大队负责安排(17: 00至次日8:00),每天晚上18:30到生产指挥中心报到,值班领导和值班长用车为值班期间临时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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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总经理助理管理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助理,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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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天把经理交代的事完成好

作为助理,第一个任务,首先就是要把经理交代的所有任务给做好,因为通常经理主动交代的事都是非常重要的事,所以助理一定要重视起来。

2.帮助经理整理所需要的资料

经理交代的事,我们都要提前帮经理整理好所有的资料,以便经理不用花时间去做这些杂事,作为一个助理,我们所要做的事,就是帮助经理更好地完成工作。

3.根据经理的要求,合理地安排经理的行程

经理每天都非常忙碌,所以作为助理我们要合理地帮助经理安排经理的行程,以便经理更好地、更加高效地完成每天所有的工作。

4.每天记得提醒经理重要的工作

有时候经理忘记了一些工作,我们要及时提醒经理,每当一项工作完成的时候,需要进行下一项工作的时候,我们要提前提醒经理,或者要提前咨询经理的意见,是否要进行下一项工作。

5帮助经理检查每天每项工作的进

有时候经理完成了工作,是因为他把所有的工作都已经分配好,而这项工作实际上并没有完成,我们就要跟进这项工作的进度,然后及时向经理汇报这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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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务员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4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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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建设高素质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xx〕22号),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本试行办法所称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是指在本市各级行政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机关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包括委任制公务员和聘任制公务员。

第三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激励保障与监督约束并重,实行专业发展、分类管理。

第四条 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行政机关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的界定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综合管理。

各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 职位设置与职务序列

第五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根据工作性质、专业特点划分为若干职组、职系,由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编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目录予以明确。

第六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各职组、职系可以按照职位特点、任职资格、权责轻重等,由高到低设主任、主管、助理等职务并划分为若干职级。

各职组、职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序列的层级、名称等由市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建议,由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设置。

第七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实行任职条件和职数管理。任职条件由市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经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后实施;职数由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管理需要设定,对部分职组、职系的主管级以下职务可不设职数限制。

第八条 市有关主管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编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说明,对各职位的主要职责和任职条件等予以明确,报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后实施,作为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聘任、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等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招 聘

第九条 招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进行,一般从本职系的最低职级及该职级对应的最低薪级招聘。确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也可从主管或主任职级及该职级对应的最低薪级进行招聘。

第十条 招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一般应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聘。

对于专业通用性较低、采取公开招聘方式难以聘任到合适人选的主任级以上职位,可采用选聘方式聘任。

第十一条 招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应明确招聘职位的职组、职系、职级与入职薪级。 第十二条 招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应根据职位说明和工作实际设置报考资格条件,不得设置与招聘职位无关的资格条件。

第十三条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按如下规定设置职位要求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最低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助理级职位要求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主管级职位要求具有相应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并取得相应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主任级职位要求具有相应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具有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并取得相应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二)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经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主任级职位可放宽到40周岁。

第十四条 选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按如下规定设置职位要求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学历学位:要求具有相应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对行政机关紧缺急需的特殊专业技术类人才,经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学位条件;

(二)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具备相应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相应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三)年龄:45周岁以下。属于本市认定的国家级、地方级领军人才的,可放宽至50周岁。

第十五条 公开招聘、选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组织方式、权限、程序等按本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职务任免

第十六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务任免,按照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任职,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十八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任职,应当具备拟任职务要求的任职条件,并符合交流和回避等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实行一人一职,不得兼任。

第二十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任职:

(一)新招聘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

(二)晋升或者降低职级的;

(三)转任的;

(四)免职后需要新任职务的;

(五)其它原因需要任职的。

第二十一条 新招聘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应聘职位明确的职组、职系、职级和入职薪级任职定级。

第二十二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任职,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按有关规定确定考察对象;

(二)根据职位要求进行考核、考察;

(三)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

(四)按照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第二十三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的任职时间,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计算。

第二十四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任职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

第二十五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免职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公务员免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职级升降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一)符合规定的基本任职年限;

(二)在规定的基本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具备拟晋升职级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

(四)专业技术水平测试合格;

(五)符合拟晋升职级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二十七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晋升有职数限制的职级,

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民主推荐或竞争上岗,确定考察对象;

(二)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

(三)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并报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办理任职手续。 第二十八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晋升无职数限制的职级,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所在部门推荐;

(二)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核、考察;

(三)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

(四)办理任职手续并报同级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且符合有关条件的,按管理权限批准后,可以破格或者越一级晋升。

第三十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降低1个职级任职。 第三十一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降职,参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降职的程序办理。

第三十二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被降职后,在新的职级工作1年以上且德才表现和实绩突出,经考察符合晋升条件的,可晋升职级。

第六章 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

第三十三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实行与职级挂钩的薪级工资制度,每一职级对应若干薪级,每一薪级确定一个工资标准。各薪级工资标准由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通过制定薪级表予以明确,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对个别需要聘任高层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位,可协议高于薪级表上限的工资。 第三十四条 薪级与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的对应关系,由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在保持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并在薪级表中予以明确。

第三十五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薪级调整与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次年在本职级对应的薪级范围内晋升1个薪级;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次年不晋升薪级。

第三十六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晋升职级时,其薪级调整为新任职级对应的最低薪级;降职时,其薪级调整为降低后职级对应的最高薪级。

在设职数限制的职级及不设职数限制的最高职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薪级达到本职级对应的最高薪级后未能晋升职级的,每满3年增加1个所在薪级与下一薪级的工资级差标准;在增加了薪级工资级差标准后晋升职级的,按其薪级与增加额之和就近套入新任职级对应的薪级后晋升1个薪级。在其它职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薪级达到本职级对应的最高薪级后未能晋升职级的,其工资不再晋升。

第三十七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休假,按照公务员休假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专业技术类委任制公务员的退休待遇,按退休时的薪级工资乘以退休金替代率确定,替代率由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参照综合管理类委任制公务员退休金替代率水平确定和调整。

专业技术类聘任制公务员按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实行职业年金制度。

第三十九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实行与薪级挂钩的住房保障、医疗保障、保健等福利制度,具体办法由市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七章 交 流

第四十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交流的方式为转任。

第四十一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在专业技术类职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以上,并具备相应任职资格条件的,可转任本市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或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第四十二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转任综合管理类领导职务的,应通过竞争上岗或民主推荐方式转任所在专业技术部门及同一主管部门其它内、下设机构的最低一级领导职务,其参与竞争上岗或民主推荐的职级和薪级条件在各职系的职位说明中予以明确。

第四十三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可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转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其参与公开选拔的职级和薪级条件在各职系的职位说明中予以明确。

第四十四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转任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的,确定为科员,任职时间重新计算。

第四十五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其工资按新任职务确定。 第四十六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转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定为七级执法员,薪级定为6级。

第四十七条 其它职类公务员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转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其职级一般定为拟进入职系的最低职级,薪级定为该职级的起点薪级;但曾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按如下规定确定职级和薪级:

(一)曾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且转任时任相应专业技术部门主管或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职务的,原则上按其工资水平(全国工资、特区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改革性津贴之和,不含各区属单位基层补贴,下同)确定薪级,并根据该薪级确定职级;如其不具备该职级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则按其专业技术资格对应的最高职级和该职级的起点薪级任职定级;

(二)曾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但不属于本款第(一)项情形的,按原专业技术职级和薪级任职定级。

第四十八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转任综合管理类领导职务,按竞争上岗或民主推荐程序执行,其它跨职类转任事项,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本人提出申请;

(二)按管理权限讨论决定;

(三)按管理权限核准或备案;

(四)办理转任手续。

第八章 其 它

第四十九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考核、培训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十条 专业技术类委任制公务员辞职辞退,按照公务员辞职辞退有关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类聘任制公务员与用人机关解除聘任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回避、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专业技术类聘任制公务员与用人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按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本试行办法进行管理。

第五十四条 本试行办法所称以上、以下,包括本数。

第五十五条 本试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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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司招待所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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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科室必须设有值班医师。值班医师必须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以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

二、值班医师必须具备独立处理医疗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医师应严格按照《医师排班表》轮流值班。下一班医师未到,上一班医师不得离开岗位。

四、临床值班医师负责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全科临时性医疗处置。医技科室值班医师(技师)应做好本专业所负责之各项检查、检验工作。

五、值班期间严格执行三线医师制,一线医师必须在病区留宿。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请上级医师处理。

六、三线值班医师均必须保证值班时间内通讯工具畅通有效,随叫随到。

七、交接-班内容包括:新入院患者、危重患者、当日手术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患者、其他需要提醒值班医师注意观察的患者,并统一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中。值班医师接-班后须巡视病房,了解患者情况。

八、病区每日晨会集体交-班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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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设备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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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备品备件的计划管理

1.备件需用计划应分类编制一般分为:

⑴.维护需要的备件,即易耗、常换件。

⑵.大、中修需用的备件,即非常换件。

⑶.事故性需用的备件,即主要结构件。

⑷.进口备件,即引进设备专用备件。

2.全年备品备件需用量,应根据生产计划和定额计算结果,经四查(查厂库存、车间库存、厂外订货、机修加工计划)以后确定的实际需用量进行编制,四查由设备管理员负责。

3.每年备品备件需用计划编制时间应由设备管理部门在11月底布置下达,各生产工段部门应在12月10日前上报设备管理部门,在12月20日汇总审核上报主管生产领导审批。

4.属大、中修、事故性备件,必须分别单独编制计划,不能混淆。

5.月度只安排补充急需的关键备件,定项、定量、定时供应。

6.备品备件计划,应将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厂家名称、设备名称等填写齐全,准确无误,满足订货要求。

二、事故备件的处理

设备发生事故所需的备件,必须按特殊情况处理,要千方百计迅速解决,尽快恢复生产。

三、对外订货管理

1.严格按年度需用和临时急需的月计划开展订货工作,不重订、不漏订、不错订。

2.严格按照备品备件规格及性能要求,择优选厂,比价比质比服务订货。

3.订货合同规定的备品备件名称、型号规格、材质、数量、单价、交货期、质量标准、到站、结算方式等栏目必须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4.非标准件的加工由维修单位委托加工。

5.备件到厂后经检验发现质量问题,订货员必须负责及时联系处理,不得影响生产需要和造成经济损失。

四、备件、部件的修复再生

设备检修更换下来的备件,尺寸不符合要求、机械性能并没有变化的备件,应采取堆焊、喷镀等修复方法,使其再生,这是节约备件、降低费用的有效途径。对于修复利用有贡献维修人员应按照“奖励条例”执行。

五、备件的报废

1.腐蚀严重或超限使用,又不能修复的备件。

2.技术落后的备件。

六、本制度由生产厂检查,企业管理规划与基建部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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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设备管理制度综合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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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接班制度是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2、接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进入施工现场,了解工作内容及工作环境,并对设备进行检查,认真查阅运行日志,询问当班人员设备的运行情况。

3、交班者应主动向接班者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否则发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担。

4、接班者在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由交班者处理,如接班者愿意接受处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后继续处理,一时处理不好的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作详细说明并报告上级相关领导。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属于检查范围内的设备。

6、在开、停机和处理事故以及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应主动离开现场,如交班者邀请接班人员帮助处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愿意下可以协助交班者处理。

7、交班者在交班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运行日志、工具等物品摆放整齐以便接班人员的查验。

8、交班者应在双方签字后离开作业现场。

9、机械动力设备履历书、机械设备司机手册、司机交接班记录必须及时如实填写。

定期检查制度

1、工区日常检查:工区现场旁站员、专职安全员、物资设备部、工区总工程师、工区长根据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分工,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设备实施日常检查考核。

2、根据工区自身情况,组织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并进行考核。帮助整改设备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升工区设备管理能力。

3、工区日常检查:

(1)工区施工现场旁站人员每天跟班作业,对现场施工设备实施24小时不间断检查,检查及整改结果记入当班旁站员记录。

(2) 工区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本工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不定时随机检查,检查及整改情况记入安全质量检查整改记录本。

(3)物资设备部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检查情况记入设备检查记录。

(4)工区长每半月必须组织本工区各作业班设备安全管理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评比,按检查考核结果实施工区奖罚规定。

4、安全检查整改的要求

(1)每次机械设备检查考核后要召开总结会议,会议上公布检查总结和检查发现问题,参加人员要签到。

(2)在机械设备检查中发现好的典型事例,要及时给予表扬奖励,总结推广,以点带面。

(3)对查出的事故苗头或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填发《设备安全监察通知书》或《安全监察指令书》,做到边查边改,做好跟踪验证。

(4)如果各级安全监察人员在检查中该说未说,该改未改,工作不细致、不全面,今后凡发生事故,均要追究到个人。

5、项目部每周不少于三次,对施工现场设备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以文件形式发到邮箱,并督促工区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复检。

6、项目部每晚夜间巡查,对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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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3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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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理顺总公司、分公司之间的合作、投资关系和关联交易、内部往来,加强总公司对各分支的管理和控制,提高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财务监管力度,规范分公司经济行为,维护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银行账户管理工作

1、原则:必须在总公司的监管和批准下从事银行方面相关的所有事宜。否则总公司有权撤销该分公司。

2、账户分设的原则。分公司原则只开设基本账户和保证金专用账户。

3、坚持事前申报、事后报备的原则。在当地设立了银行账户的分公司,发生银行账户变动,包括新增、变更或撤销账户,都须事前向总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银行账户开户申请表》或《银行账户销户申请表》,经总公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如分公司账户变动后一周内须向总公司财部报备变更后的账户资料。各机构经总公司财务部批准后的变动申请,必须在三个月内办理;未及时办理的,该批复自动失效,以后办理,须重新申请。

4、在当地设立了银行账户的分公司开户完成后,向总公司报备并上交总公司银行开户资料(包括银行印鉴章、印鉴卡、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

各银行开户申批表、其他相关资料原件核实,总公司根据情况可留复印件,原件存分公司,其中银行预留印鉴的法人章在总公司保管)。

5、分公司银行账户必须为网银的形式(设立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系统),支付密码由总公司财务部人员掌握,确保支付每一笔钱,总公司财务部均能监管到位。

6、禁止事项。设置账外银行账户以及用公款开立储蓄存款账户;未经批准,严禁在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户等。

第三章 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1、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关键岗位会计人员报备总公司财务部,分公司写明委派书,并在总公司留存个人的承诺书,负责组织分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分公司会计业务真实、合规、合法。

2、设有银行账户或在当地申请纳税的分公司,财务人员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分公司财务人员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个人资料必须报备到总公司财务部。

3、分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合理设置会计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4、分公司财务人员由总公司培训通过后方能上岗,分公司财务人员离职时必须有新的财务人员到岗才能办理,离职时报总公司财务部,必须在总公司财务部委派财务人员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并且通过培训后方能上岗。

5、总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分公司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提出建议。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6、分公司财务部人员有监督分公司财产安全的责任,对分公司超出制度、权限的行为拒绝执行,并报告总公司。

7、设有银行账户或在当地申请纳税的分公司,其财务人员的工资由总公司发放,并且总公司财务部有权根据公司相应的财务制度考核该财务人员,并且其养老保险在总公司购买,费用由分公司承担,相应金额于发工资和购买养老保险前2日打到总公司账上,否则总公司将停止该分公司的财务结算工作。

第四章 资金管理办法

1、原则:必须在总公司的监管和批准下从事资金方面相关的事宜。否则总公司有权撤销该分公司。

2、有独立账户的分公司:每天下午三点前分公司上报总公司第二天要付款的资金计划明细表,并在网银上做好付款,待总公司财务部审核后,再确认付款。

3、有独立账户的分公司: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对每笔现金的收支及时登记,各分公司财务做好每天现金收入台账或者现金流水登记簿,每日现金日清月结。

4、有独立账户的分公司:每月凭证、各类账本、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等均要装订成册。

5、有独立账户的分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各项现金支出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严禁“坐支”现金。不得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不得收款不入账。

6、分公司在实施资金管理中要严格遵守银行的结算纪律,不得对外出借银行账户,不得对外出借资金,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7、没有独立设置账户的分公司,每月10日前提报上月收入情况。

第五章 财务管理办法

1、分公司财务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基础工作,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依法计算、缴纳各种税金,维护国家及投资者权益。除法定的会计账册、账户外,分公司不得另立会计账册、账户,不得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2、分公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总公司财务管理要求,及时填制真实、完整的原始记录,确保会计核算准确、有效、合法。

3、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4、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核算及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产物资清查盘点(每年年底前必须对全部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确保账账、账物、账卡三相符。

5、建立财务机构内部稽核制度,以明确经济责任,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完整、规范、正确。

6、分公司无独自对内、对外投资、融资、担保的权力,需要时,经 总公司批准。分公司发生重大及异常会计核算事项时,须提前向财务部报告,财务部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协助处理,分公司及时将处理结果报财务部备案。

第六章 会计核算办法

分公司应按照总公司规定的报表报送时间按时编制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分公司报送总公司的财务报表时间如下:

1、未设立银行账户和未在当地纳税的分公司,每月10前上月收入明细表送达总公司财务部。

2、设立了银行账户并在当地纳税的分公司,月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各往来账余额明细表、现金账、银行账明细表、银行对账单(必须有银行盖章),纳税申报表或银行完税凭证均于下月18日前,以快递方式报送达总公司财务部,并且相应资料均由分公司财务人员、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分公司行政章,纳税表应有税务局出具的已申报章,或提供完税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3、年底汇算清缴的所有资料必须在次年4月10前送达总公司财务部,如财务部认为有问题,总公司财务部将参与汇算清缴工作。

第七章 检查与考核

一、检查

1、公司财务人员发现损害总公司、分公司利益的行为,应及时向总公司报告;分公司其他人员对财务人员违反制度的问题应及时向总公司财务部报告。

2、总公司财务部按照业务归口的原则,由财务部相应岗位人员对分公司财务进行日常监督;分公司财务配合总公司财务检查并准备好凭证、财务报表、会计账簿等其他总公司财务部需要检查的相关资料。

3、总公司财务部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分公司会计业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总公司报告,并制定整改措施,监督分公司限期改正。

二、考核

1、未设立银行账户和未在当地纳税的分公司,未在每月10日前报送月收入明细表的,考核分公司负责人200元/次。

2、上报给总公司的收入明细表弄虚作假或漏报的,一经查实考核分公司负责人500元/次。并且总公司有权撤销该分公司。

3、设立了银行账户并在当地纳税的分公司,应在每月18日前把上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纳税申报表及收入明细表送达总公司,报送资料不完整的,考核分公司负责人500元/次,完全不报的,考核支机构负责人1000元/次,并且总公司有权撤销该分公司。

4、年底汇算清缴的所有资料必须在次年4月10前送达总公司财务部,报送不完整的,考核分公司负责人500元/次,完全不报的,考核支机构负责人1000元/次,并且总公司有权撤销该分公司。

5、总公司要求提报的以上资料如果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总公司有权直接撤销该分公司。

6、设立了银行账户的分公司,发生银行账户变动,包括新增、变更或撤销账户,都须事前向总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否则总公司有权直接撤销该分公司。

7、银行账户或税务方面所有事宜的变动均应报总公司批准,未经批准而擅自处理的,根据事情严重程度考核分公司负责人20xx至5000元,如有名誉或经济损失,没有风险保证金,并且总公司有权直接撤销该分公司。

8、对外以本公司分公司名义:出借资金、出借银行账户、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的,一经核实直接撤销该分公司,没收风险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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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务员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5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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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建设高素质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xx〕22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的意见》(深府〔20xx〕8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是指在本市各级行政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机关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第三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以专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实绩为核心,以精细化管理为手段,实现专业化的科学发展。

第四条 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行政机关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位界定以及综合管理。

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 职位设置与职位管理

第五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根据工作职责所属专业领域划分为若干职组,各职组可依据职位所需专业学科背景、专业工作经验、专业素质能力的差别,进一步划分为若干职系。相应职组、职系应当按照能力高低、权责轻重设置若干职级。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确定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组、职系、职级、职位的设置、调整和取消。

第六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实行任职条件和职数管理。任职条件由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所在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所在主管部门)提出,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职数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管理需要设定,对部分职组、职系的较低职级可不设职数限制。

第七条 所在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工作实际,编制职位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职位名称;

(二)职位的职责要求、能力素质要求及主要工作内容;

(三)通过招聘方式进入该职位的资格条件;

(四)通过逐级晋升进入该职位的资格条件;

(五)本职组、职系以外的公务员转任进入该职位的资格条件;

(六)其他需要在职位说明书中明确的内容。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招聘、履职、考核、培训、晋升、交流等均应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 职位说明书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并保持相对稳定,其内容应当由所在主管部门主动向社会公开。

第八条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组、职系的职位特点,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并实施针对性管理。

第三章 招 聘

第九条 招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并从本职组、职系的最低职级及其对应的最低薪级招聘。确因工作需要,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也可从无职数限制的其他职级及其对应的最低薪级进行招聘。

第十条 招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应当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聘任的办法进行。

第十一条 招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应当明确招聘职位的职组、职系、职级与入职薪级。

第十二条 招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应当根据职位说明书和工作实际设置报考资格条件,但年龄一般应当在35周岁以下,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招聘较高职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年龄条件可放宽至40周岁。

第十三条 招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组织方式、权限及程序等,按照本市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根据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管理需要,对考试大纲、笔试科目、面试方式等作出调整。

第四章 考核与培训

第十四条 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考核以职位说明书为基础,按照本市公务员考核有关规定执行,重点考核“能”和“绩”。

第十五条 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能”的考核,应当以专业能力评价为核心,重点考察被考核人在专业工作中发现、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专业技术职位的特点,在职位说明书中明确各职组、职系内不同职级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能力素质要求,作为评价其专业能力水平的基础标准。

第十六条 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绩”的考核,应当以专业绩效为核心,重点考察被考核人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以及专业研究成果。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专业技术职位的职责要求,在职位说明书中明确各职组、职系内不同职级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基本绩效指标,同时结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制定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作为考核其年度专业绩效的主要内容。

第十七条 所在主管部门应当就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考核的程序、方法、指标体系等内容,制定操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培训按照公务员培训的有关规定执行,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应当作为其年度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第十九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当对其开展专门业务培训,并针对不同的职位职责和能力素质要求,安排培训内容,重点培训与履职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对能力素质要求差异较大的不同职级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当分级开展培训。

第五章 职务任免

第二十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务任免,按照任免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二十一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任职,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职数内和有相应的职位空缺时进行,且符合交流、回避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实行一人一职,不得兼任。

第二十三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任职应当具备拟任职位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四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任职:

(一)新招聘且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

(二)晋升或降低职级的;

(三)转任的;

(四)挂职锻炼的;

(五)免职后需要新任职务的;

(六)其他原因需要任职的。

第二十五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任职时,应当按照规定确定其职级,其任职时间自任免机关讨论决定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免职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公务员免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职级升降

第二十七条 所在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盘活存量、适度空缺的原则,科学、合理地使用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位、职数。

第二十八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一)任现职级时间已达规定的基本任职年限;

(二)在基本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专业能力评估结果达到晋升上一职级的要求;

(四)拟晋升职级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九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当在其晋升职级前开展专业能力评估。 专业能力评估是对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二)、(四)项规定条件人员,在现职级任职年限内的工作绩效和专业素质进行的综合评定。评估结果符合上一职级的专业能力素质要求的,可参加当次职级晋升;未达到要求的,不能参加当次职级晋升,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能力素质培训。专业能力评估实施细则由所在主管部门制定,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晋升有职数限制的职级,原则上应当实行差额选拔。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当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结合职组、职系特点制定选拔方案。

第三十一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晋升无职数限制的职级,可实行按比例选升,即每年在符合晋升上一职级基本资格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选择部分人员晋升职务。具体选升比例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所在主管部门确定。

第三十二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晋升无职数限制的职级,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所在单位提出任职建议;

(二)组织实施专业能力评估;

(三)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

(四)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任职,并进行任前公示;

(五)按照规定办理任职和备案手续。

第三十三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职级晋升的考察对象:

(一)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二)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三)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四)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五)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六)其他原因不宜晋升职级的。

第三十四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或因工作特殊需要且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晋升。破格晋升的条件由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各职组、职系的职位说明书予以明确。

第三十五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当降低1个职级任职,并按照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降职手续。

第七章 交 流

第三十六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交流方式为转任和挂职锻炼。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不适用公务员调任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转任本市其他职类或其他专业技术职组的,应当在本专业技术职组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并具备拟转任职位的任职资格条件。

第三十八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可通过民主推荐或竞争上岗方式,转任同一主管部门内最低一级领导职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所在单位最低一级领导职务层次高于同一主管部门内其他内设、下设机构和派出机构最低一级领导职务层次的,也可通过民主推荐或竞争上岗方式转任其所在单位的最低一级领导职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可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转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转任领导职务的程序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转任所需的资格条件应当在职组、职系管理办法中予以规定。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转任领导职务后,任职时间重新计算,工资按照新任职务确定。

第三十九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转任本市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的,确定为科员,任职时间重新计算,工资按照新任职务确定。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转任本职类其他专业技术职组、职系职务的,按照拟转任职组、职系的管理办法执行。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转任本市其他职类职务的,其转任条件及转任后的任职定级按照拟转任职类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其他职类公务员具备拟转任职位任职资格条件的,可转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其职级一般定为拟进入职系的最低职级,薪级定为该职级的起点薪级。曾任该职系专业技术类职务的,可按照其最后所任的专业技术类职务任职定级。

已在所在主管部门连续担任主管或分管技术工作领导职务满3年且转任时仍在领导岗位任职的,可在本主管部门内转任相应专业技术类职务,转任后的任职定级按照职组、职系管理办法执行。

其他职类公务员转任专业技术类职务后,任职时间重新计算,薪级按照新任职务确定。

第四十一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挂职锻炼,按照公务员挂职锻炼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

第四十二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实行与职级挂钩的薪级工资制度,每一职级对应若干薪级,每一薪级确定一个工资标准。各薪级工资标准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对个别需要聘任高层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位,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另行确定工资标准。

第四十三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薪级与职级的对应关系,以及薪级按年度考核结果正常晋升和因职务升降相应调整的具体办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研究制定。

第四十四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休假、退休、养老,按照国家、省、市的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住房保障、医疗保障、保健等福利制度,由市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我市实际制定。

第九章 其 他

第四十六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辞职、辞退、解聘、辞聘、回避、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本市机关违反本办法作出决定的,由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的人员和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公务员,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的职组、职系管理办法有特殊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四十九条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在所在单位实施分类改革时,根据改革要求统一套转为专业技术类职务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其套转后的任职定级、职级薪级晋升或转任等有特殊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五十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在所在单位机构改革或职能调整时,根据要求统一转任为其他职类职务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其转任后的任职定级、职级晋升或转任等有特殊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五十一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为聘任制公务员的,应当同时执行本市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二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参公管理人员,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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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采购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1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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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学校经费使用效率,合理采购,杜绝浪费,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请遵照执行。

学校物资和办公用品实行“申购--审批--采购--验收--保管--领用(借用)--维修”一条龙制度。

1、申购

⑴各处室及年段(教研组)凡要采购教学用品、教学设备等,均应填写物品采购申请表。特殊情况应事先征得部门和领导同意后,并及时补填物品采购申请表。

⑵各处室、年段(教研组)一般应在开学初制定采购计划,报总务主任统筹安排。

2、审批

凡请购学校办公用品,300元以内的由分管校长审批,300元以上的均应由学校校长审批。

3、采购

⑴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价值在1000元以内的物资,由总务处按计划统一安排采购小组购买,超过1000元的物资,须由总务处参与购买,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已购买时,须经校长批准,由总务处验收入库。

⑵采购小组必须凭领导审批的物品采购申请表采购,特殊情况,如:教学仪器设备可选派内行的同志协助采购,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⑶采购员必须认真负责,确保采购用品的质量,采购的用品必须交总务人员验收、登记、保管。

⑷采购员不得将未进库的物品交请购者使用。

4、验收

保管员必须严格审核物品采购申请表、发票与采购的物品是否相符,然后验收签名,并登记造册。

5、报销

采购员向出纳报销时,应出示原始税务发票及明细清单,发票应有采购员的经办签名,保管员的验收签名及学校领导的签批,同时要把物品采购申请表一齐上缴,出纳员方可给予报销。

6、领用

⑴所购物品,必须实行登记入帐制度,属固定资产类要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凭证,属低值易耗品要由学校保管员登记入帐后再领用。所购物品要切实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⑵凡属易耗物品,以不浪费为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由使用者经总务处批准向保管室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7、借用

凡属耐用性物品,都应填借条或借用物品登记表,期限一到应及时归还。

⑴校内教职工或处室借用,由总务主任审批出借。

⑵校外单位或个人借用,须经学校领导审批,保管室方可出借。

⑶若出现人为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每学期结束时,教职工向保管室借用的东西应全部归还,否则不得办理离校手续。

8、维修

⑴各处室、年段(班级)应在期初和期末按时把财产损坏情况书面报送总务处(或保管员),以便及早统一安排维修。

⑵学校财产的大宗维修一般安排在假期进行,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⑶未经学校许可私自安排维修的,维修费用自付(特殊情况除外)。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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