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_安全工作总结_网
根据《温州市X集团有限公司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温工集[20xx]110号)文件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等重要批示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全方位、突出重点、重实效”总体要求,通过企业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深入开展了“打非治违”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及时组织“回头看”检查,形成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在全公司上下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预期的效。截至11月26日,公司自查发现一般隐患 55条,完成整改100%;发通知书限期整改的45条,隐患整改率100%。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领导重视及时部署
根据集团公司文件精神要求,公司立即下发了《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公司“打非治违 ”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作出具体部署,明确专项行动小组人员的职责分工。
在6月底至8月初对公司“打排治违”和隐患排查工作进行了摸底。组织生产安全部、资产开发与保卫部、项目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在建项目工程、企业生产车间、安下尾矿库、危化品仓储、杨府山出租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从结果看,相关职能部门、分厂、项目组行动迅速,均按要求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部署落实并制定了相应方案,将专项行动工作落实到部门、分厂,个人。专项行动责任落实,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是重点突出抓落实
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公司领导亲自带队进行重点督察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针对化工仓储进行“打非治违”专项活动,重点对管理、安全间距,剧毒化品存放及出入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15家部分人员尚未取得上岗证,现已有8家参加学习取得了上岗证书,7家已报名培训机构等待培训通知。有效杜绝了违章作业、超范围经营、超限堆放的违规行为。
2、加强在建项目工程的现场管理,重点防范高处坠落、脚手架坍塌、基坑支护、物体打击、消防防火等建筑施工过程易发生的安全事故,保证项目建设施工的顺利进行。
3、落实集团“彻查整治火灾隐患百日大会战行动”文件要求,深刻吸取瑞安“8.8”火灾事故教训,迅速开展了租赁单位“三合一”现象整治及消防安全大检查,查出消防安全隐患18条;其中一般隐患10条,发通知书限期整改的8条,隐患整改率100%。同时对人群密集居住区域及出租房增加配备消防安全“四要件”(灭火器、防毒面具、逃生绳、手电筒)。
4、9月30日由公司副总经理李明主持召开了设备处置现场管理小组成员会议,明确了成员分工和职责。制酸系统和锌冶炼系统分别制定了拆除方案,并送相关部门备案,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实施计划,确保设备拆除安全有序、人员安全、项目进展顺利完成;
5、针对重大危险源――安下尾矿库专项治理(安下尾矿库设计总库容30.8万立方米,实用库容25万立方米,现坝高40米,已构成重大危险源)。6月18日委托第十一地质大队测绘院对尾矿库坝体进行布点监测,8月份委托省安科院对尾矿库安全现状进行评价并编制了安全评价报告。通过专业机构的评价与监测使库区管理人员能及时掌握坝体动态,防患于未然。
三是强化治理整改抓成效
通过对“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阶段工作进行检查分析,及时组织“回头看”,防止类似状况重复发生。对整改不力的,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继续整改到位,严防一般以上事故发生。同时,认真总结和提炼工作经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取得的成效。9月25日,工投集团领导南副总经理对我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充分肯定了我公司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为我公司领导重视、动员部署早、工作方案细、专项检查到位、重点突出,工作成效明显。
篇2:县林业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汇报_工作汇报_网
根据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巴府办发[]7号)文件精神,县林业局安排部署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工作。从3月9日起采取单位自查、森林公安排查、挂包领导分片督促检查和边排查、边整治、边完善的方式,对当前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和限期整改。现就林业系统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一是单位自查。各国有林场、乡镇林业站和局属事业单位落实了专门的人员,按照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对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隐患着手进行自查。二是公安干警排查。按照县林业局的统一安排,森林公安局全员出动,从22日开始,分组分片区对各乡镇和国有林场的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同时就各乡镇和国有林场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隐患整改未落实的,采取现场填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办法,明确专人、落实专责督促整改。三是落实责任。按照“谁自查、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和“谁检查隐患、谁督促整改”的原则,把责任分解到每一个环节、落实到具体人头,凡发生森林火灾或出现涉林安全事故,首先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
二、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
针对集中排查发现的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隐患,县林业局坚持以宣传发动为前提,以落实责任为重点,以消除隐患为目的,不放过一个细节,不留存一处盲区,实行拉网式排查、搜索式整改,“边排查、边整改”,对排查出的每一处隐患,采取“明确时限、明确责任、明确专人、明确要求”的办法,以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一)完善措施,强化宣传,扎实抓好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工作。一是继续开展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林区、进校园、进场镇、进院户等“五进”活动,努力提高广大群众、青少年学生和林区干部职工的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事故防范意识;二是书写和悬挂宣传标语,并督促护林员规范填写《巡山日志》;三是在林区入口树立永久性的防火警示牌,在紧、急、险、阻的林区路段设置醒目的标识、标牌。
(二)落实责任,加强整改,全力消除林区的森林防火和安全隐患。一是由森林公安局负责,对各场站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再排查,并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专门的领导和人员对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整改。二是由林业局主要领导挂帅,包片领导带队分组分片区对各单位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三)健全制度,严格问责,全力确保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本着科学、实用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林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二是进一步完善分级包保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协调配合机制、隐患排查督办机制及例会制度、监督员制度、群众举报奖励制度等,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深入检查,工作开展有序
(一)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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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5年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_生产工作总结_网
根据省、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本县特点,切实做到全面自查,不留盲点,深入督查,不留死角,“百日督查”工作有条不紊,现阶段情况如下:
一是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百日督查”重要内容和举措,及时报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进展,接受社会和媒体的全面监督。
二是明确责任,建立了督查工作机制。依照“县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职责分工,成立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等二十个专业安全生产督查组,并制定了专项督查方案,对全县各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百日督查,同时县政府成立了以政府办牵头、监察局、安委办参加的综合督查组,从XX年6月23日-25日对全县各乡镇、各行业的“百日督查”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以石府办字[]220号通报全县,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县主要领导掌握情况,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百日督查”工作经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乡镇渡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重点行业和一些容易疏忽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部位,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确保了百日督查真正取得实效,不走过场。全县共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79条,整改312条,整改率达98.5%,有效防止了事故发生。
四是在7月底至8月5日前采取以县安办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对重点行业进行重点督查和二十个专业安全生产督查组交叉对各乡镇、部门进行督查,坚决杜绝隐患排查走过场、隐患治理责任不落实,“奥运”期间,县安监局将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三大高危行业专门下发文件,具体部署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并加大现场检查监管力度,确保“奥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
五是通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凡是隐患排查走过场对存在隐患未发现或未作出治理处理的,必须追究排查人员责任;凡是隐患治理责任不落实的,必须追究分管负责人责任;凡是隐患治理不到位的企业不准正常生产;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实行停产整顿;凡是隐患治理不及时、不到位引发事故的,必须依法追究排查治理责任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是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县政府拨付专项资金15000元,确保了专项整治经费。
篇4: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_安全生产专题_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安监〔2011〕47号)精神,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继续开展以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此,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严执法、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促发展”为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行政执法监察力度,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使“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非法建设)和“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明显减少,我省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全面开展,又要突出重点。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和实际,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今年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以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为重点,主要突出以下行为坚决打击和查处:
(一)未经安全生产许可从事生产、经营、建设,许可证过期仍然从事生产、经营的,试生产未备案的;
(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三)超出安全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的,未经依法批准擅自改、扩建的;
(四)群众举报和上级督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重大隐患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五)2011年以来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列为挂牌整治的;
(六)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七)瞒报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
(八)未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十)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十一)未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
(十二)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十三)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项行动贯穿于全年执法监察工作之中,各地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规律,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计划准备阶段(2月底前)
1.制定方案。各地方结合去年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今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工作要求。各地并于2月底前将方案报省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总队。
2.宣传发动。通过开展动员教育、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重要意义,增强社会参与并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企业不断增强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3月1日至10月31日)
1.全面排查。各地对所辖范围内的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对非法违法及违规违章问题要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逐级上报。
2.依法打击。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现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依法严肃处理,使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纠正率达到100%,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冶金等高危行业,要进行全覆盖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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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_安全工作总结_网
按照省、市、县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紧紧围绕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深入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通过宣传动员和全面实施,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保持了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稳定的良好态势。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我局坚持把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中心工作,针对建筑施工实际,对各阶段工作进行了认真安排。一是及时建立健全组织结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和层级管理的原则,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局质监站负责抓好日常工作,切实加强了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二是结合我县建筑施工领域实际,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开展作了专题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全县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活动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和各责任人,确保百日攻坚行动按照方案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三是及时组织召开了由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的全县建筑施工安全隐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传达了省、市、县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精神,并就我县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做了安排部署,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使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及建设项目负责人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是关系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事,增强了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同时,要求各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组织人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在建筑施工工作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在坚持“一手抓工程质量,一手抓施工安全”的同时,狠抓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规范安全教育,群防群治,搞好安全生产工作。自觉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临边防护、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机械设备管理、吊篮施工等方面的安全专项检查,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
按照省市县安委办关于百日攻坚行动的工作部署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我们确定了“两个方面”为排查重点,一方面是把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落实等作为重点,另一方面是把工程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施工坍塌、高处坠落、设备倒塌、作业触电、物体打击等专项整治作为重点。我们采取的方法是:按照“边排查、边整改、边治理”的要求,开展全面排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做到不漏掉一个检查项目、不留下一个隐患死角。对于排查出的隐患,能够立即解决的,现场监督整改落实; 不能立即整改的,则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短时间难以解决的,则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由监理单位现场监督整改,质监站定期督办;针对个别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差,安全管理混乱,整改不到位 的项目则下达停工通知书,责令停工整改,并派专人现场监督,有力地推了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特别是7月份以来,我局认真吸取甘州区“7.2”事故教训,按照市建设局各项专项检查要求,把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夏季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及环境卫生等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工作机制,在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重点对各在建工程的薄弱环节、重大危险源、违章作业、非法违法施工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要求抓好整改落实。按照各专项检查范围和重点,对每项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建立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备案登记及使用登记情况、施工吊篮运行及日程检查情况、吊篮安装拆卸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方案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及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建筑渣土处置规范化等方面逐一开展检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以来,施工企业自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68 项次,已整改68个,排查率达到了100%,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我局督查建筑工程42项,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32份,下达停工通知书10 份,督查安全隐患及问题99条。国务院安委办检查组和省安委会暗访检查组对我县3处建筑工地检查反馈的40条问题,我局已督促施工企业积极进行整治,均已全部整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施工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管理机构和制度不健全,基础管理不扎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日常管理不严格、不到位。二是一些责任主体单位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重视不够,自查不全面、不深入。三是部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特别是部分一线作业工人的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能力差,“三违”现象还在一些企业和项目中依然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时刻牢记“安全生产,警钟常鸣”,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法行政,严格管理,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是高标准要求,全方位排查。继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突出建设项目施工环节事故隐患突出的重点部位,突出长期制约影响建筑施工安全的重点问题,结合当前施工特点,对全县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深基坑、脚手架、高处坠落、作业触电、起重设备倒塌等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督查与整改治理,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自查自纠。进一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最重要的工作职责,督促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健全和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督促企业落实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针对一些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施工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将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经济处罚及行政处罚,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把百日攻坚行动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针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以来发现的个别施工企业实施方案不完善、排查工作不深入、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等问题,作为今后督查的重点,督促这些企业和项目认真“补课”,重新修订完善工作方案和计划。将组织“回头看”再检查,有针对性地抽查部分企业和项目,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面消除,进一步提升我县建筑施工安全保障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