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安全的大事,是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保证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条件,是各村及相关单位的一项重要职责。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使安全生产落到实处,特制定二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各村及镇直单位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村、本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镇政府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全镇范围内各相关单位及各村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
3、各村、各单位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村及单位的安全工作。会议要有记录,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责任到人,严格实施。
4、各村及各单位要配合镇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坚决关闭取缔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点、企业、经营网点。
5、各村及矿点要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责成专人负责,一旦发生火情,及时组织扑救。
6、各村对本辖区内的无证无照加油站、加油点要及时上报镇安监站,以便查处取缔。
7、事故发生后各村及相关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并组织抢险,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否则,从严处理。
二、镇直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安全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1、镇安监站公室综合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评介和验收,认真检查各村、相关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事故调查结案工作,督促全镇各村落实好非煤矿山、砖瓦窑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进行关停,限期整改。
2、派出所负责对爆炸物品流通、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矿山非法使用民爆物品的查处。
3、镇城建站负责建筑队伍,施工现场和一些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凡不符合安全规定,存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停止施工。
4、中小学要负责学校内的安全防火、防事故工作,及时消除危房和各类事故隐患。
5、水管站负责水利工程施工、防风及水保的安全管理。
6、林业站必须把护林、防火做为头等大事,切实做好扑救的各项准备工作。
7、供电所配合镇政府负责对无营业执照、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停止电力供应,取缔非法电力设施。
8、农业服务中心要负责农机驾驶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9、各村组织大型集会、娱乐活动,对安全工作要精心安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和防范措施。未经安监、公安部门审批,不得组织焰火活动。
10、其它各部门要依法对本部门、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同时接受镇国土所、安监站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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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履行我厂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形成人人关心安全生产,层层把关安全工作,杜绝“三违”现象,避免或减少工伤、火灾、中毒,设备和其它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上级各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厂实际特制订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工作指标
1、人身伤亡事故为零。
2、火灾事故为零。
3、爆炸事故为零。
4、急性中毒、职业病事故为零。
5、污染事故为零,现场卫生符合厂部管理要求。
6、轻伤事故小于3‰。
二、工作任务
1、及时传达公司、厂部各种会议精神和要求,使各班组人员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动态,促进企业基层管理。
2、按要求开展安全班组标准化管理,提高班组安全文化水平。
3、按照公司、厂部和各主管部门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4、督促本班组人员搞好本单位环境卫生,促进企业文明生产。
5、深入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6、本班发生的事故,坚持做到“四不放过”的原则,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有关部门。
7、认真组织班组员工学习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使班组员工真正了解掌握企业在重大事故发生时的预防、逃生、救援工作。
8、当企业内发生重大事故时,认真组织本班组人员,按照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要求进行组织救援工作。
9、认真履行本职安全职责,狠抓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本班组生产安全。
三、本责任书有效期为一年,即: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车间、安全环保科各执一份。
五、车间代表发状方,班组代表签状方,如因代表负责人有变动,由新任的负责人继承。
发状方: 签状方: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相关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双方安全生产,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现就安全生产施工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概况:详见工程合同《 》。
第二条:乙方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
乙方的资质:
乙方的安全生产条件:
说明:乙方应将资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资料原件送给甲方审核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料复印件报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条:乙方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乙方现场负责人:_____;安全生产管理人员:______;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应向乙方公布本单位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2、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对违规、违章行为有权制止,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3、甲方对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审批和检查落实,对无方案、无措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有权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4、甲方对乙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禁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因乙方不遵守本协议条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承包资格,并终止合同。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自觉遵守本协议。
2、乙方负责人是承包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责。
3、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应切实采取有效地安全防护措施,做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的监控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人身及财产安全。
4、乙方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
5、乙方应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组织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健全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应的安全奖惩办法。
6、乙方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相关安全管理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上岗,并将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7、乙方投入施工现场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8、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并将保单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案。
9、乙方根据工程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批分项的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0、乙方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经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者不得进场施工。
11、乙方应购置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其使用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或建设规程,对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并进行相关处罚。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进行控制。严格按照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施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存在。
13、乙方应做好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工作,培训记录和安全考试卷必须保存完整、齐全。
14、乙方要定期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甲方检查后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应无条件整改。
15、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有义务完成甲方安排的有利于安全工作的其他要求。
1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家相关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甲方,不得发生迟报、瞒报、谎报现象。
17、乙方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必须明确事故的责任主体为乙方,不得将经济损失和矛盾转移到甲方。
18、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发生,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19、对于矿山工程的建设,乙方必须具备三级以上的矿山施工资质、施工安全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0、乙方在安全管理中必须执行矿山安全管理规程、规定及冶金行业相关的安全规定。
21、乙方施工现场民爆物品的使用、运输、存放,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按要求打眼、装药、连线、起爆,做好爆破警戒和炮后检查及哑炮、盲炮的处理工作,确保无爆破安全事故发生。同时,提供所辖工作场所危险物品的保管、存放、使用的定值图及安全防范措施。
22、乙方应单列安全措施费用,专款专用。施工安全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回收应满足安全规范的要求。
23、乙方应如实的向施工人员告知作业现场及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
24、乙方施工电源的架设和水源的使用,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私自接用。
25、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工作,落实岗位消防制度,防止火灾的发生。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满足消防规程的要求,严禁使用不合格或过期消防设备。
26、乙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各类车辆的交通安全工作,杜绝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27、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重点危险部位设置醒目的警示牌、路标,并不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警示标志的整洁、完好。
28、乙方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并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秩序。
29、乙方做好本单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防止盗窃、酗酒、打架等社会治安事件的发生。
30、乙方必须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书。
31、乙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安全与生产、效益”发生冲突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32、安全保证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在投标前缴纳,缴费额为承包合同总金额的 %,工程安全竣工后返还乙方。
33、乙方安全监督不力,安全管理混乱,在施工中连续发生重大机械设备、火灾、交通运输、人身重伤及死亡事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施工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处理处罚
1、甲方可依据本协议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对乙方实施处罚。
2、因安全管理不力而发生的人生伤害、重大机械设备、火灾、厂区交通等安全事故,乙方全部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并予以轻伤每人次至少 元、重伤每人次至少 元、死亡每人次至少 元的处罚。
3、违反一般管理规定的,考核 元/人·次。
4、违章行为,考核 元/人·次。
第七条:其它要求
1、本协议签订后,未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动或终止。
2、本协议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与工程合同一致,如果工程合同工期有变动,本协议期限也随之变动,工程施工结束以后,本协议也一同解除。
3、协议履行过程中未尽事宜,按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篇3:车间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宜昌市和枝江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安福寺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镇安委会)与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安福寺镇辖区内的镇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各村(场)居委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各单位的行政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专职安全员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二、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文件、会议精神,并负责组织实施。
2、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定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配备安全专兼职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定责任书,做到职责明确。
4、认真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中的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规定。
5、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措施。
6、每季度对所属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登记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
7、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出现事故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或瞒报,积极配合镇安委会严查各类重特大事故及各类死亡事故,确保事故结案率达100%。
8、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和镇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9、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会议及工作记录、隐患登记、隐患整改销号等档案资料整理归类齐全。
10、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包括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农村道路交通、农民建房、各类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各类事故发生起数、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三项指标不突破控制指标。
11、认真完成镇政府部置的其他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工作。
三、考核与奖惩
1、为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年终将由镇安委会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考核评分细则,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年终考核达不到60分的、当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超过行业规定标准的、发生非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三万元的、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具有其中一项者,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
2、年终考核为镇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考核在100分的,由镇政府对责任单位给予表彰;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由镇政府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
安福寺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单位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年二月七日
篇4:安全生产责任书最新范本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保障工人合法权益,确保公司、项目部及班组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结合本岗位施工特点,公司对本岗位在施工期间做出如下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病预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2、积极参加项目部及班组的安全生产活动,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操作技能。
3、服从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虚心接受管理人员的安全指导;拒绝服从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并及时检举和上报。
4、进入施工现场正确配戴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并按要求佩带胸牌。
5、不酒后上岗;不在施工现场吸烟和随地大小便;不带情绪上班;作业时,不三心二意,不打闹和开玩笑。
6、不乱动非自己操作的机电设备。
7、拉直钢筋时,将钢筋卡牢,防止回弹;剪断钢筋时先用脚踩牢;不在拉筋占线区逗留或通行,并监督提醒他人远离钢筋拉直区。
8、不在高空进行钢筋断料、配料、弯料。
9、搬运钢筋时注意附近有无障碍、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10、绑扎悬空大梁钢筋时,站在脚手架板上操作,不站在模板上操作;绑扎2米以上独立柱头钢筋时在操作平台上绑扎,不站在箍筋上绑扎;不用木料、钢管、模板穿在箍筋内作为立人板。柱梁骨架安装绑扎后,及时用临时支撑拉牢,防止倾倒。钢筋骨架不论固定与否,不在上面行走;不攀爬柱子钢筋和脚手架上下。使用梯子或马凳时,将梯子或马凳架牢,不垫高使用。
11、起吊钢筋骨架时,不在吊物下方站立或通行,并监督提醒他人远离吊装作业区;扶钢筋骨架就位时,待钢骨架降到离模板1米以下时再靠近,就位支撑好后再摘钩。
12、起吊钢筋时,使用吊环;长短钢筋分别起吊,规格统一;吊细长钢筋时,采用两点吊,并起吊平衡。
13、人工断料时,工具牢固;机械切断长料时,两人从两端将钢筋抬平、把稳、动作协调一致;切断小于30公分的短料时,用钳子夹牢,不直接用手操作。
14、多人合运钢筋时,起、落、转、停动作一致;人工上下传送钢筋时,不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在脚手架上堆放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15、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在有外架或安全网的情况下进行,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16、操作钢筋机械时,做到先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整有效,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可靠,电源线有无破损,设备试运转是否正常,确定完好后再进行作业。操作砂轮切割机时,不将切割机对着可燃物。操作机械过程中,不将物件堆放在机械上,防止机械震动落入机体,造成机械损坏;不在机械运转时清扫、加油或检修,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不超负荷使用机械设备。临时离开和下班时,切断电源锁好闸箱后再离开。
17、高空作业时,不将钢筋集中堆放在模板和脚手架板上,不将工具、箍筋、短钢筋等小物件随意放在脚手架上,以免滑落伤人。
18、工作完毕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9、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规则,不追逐打闹;过路口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以上规定如有违背或造成后果,公司及项目部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责 任 人:
责任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篇5: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文
一、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
2、认真贯彻中交二航局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一体化”管理方针:诚信守法,科学管理,精心施工,顾客满意,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保护环境,追求卓越。
3、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监督。
4、综合办作为项目部行政、人事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协调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协调、配合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促进项目部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5、负责制定、组织并实施项目部内部员工的培训计划,收集和保存相关的教育培训记录;负责对新员工上岗前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6、综合办公室要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包括通讯、交通工具、文件的传递、转发、人员值班等。
7、加强对项目部车辆的管理和司机的安全教育,确保行车安全。
8、加强对电脑网络、软硬件的管理、维护和升级及网络中信息资料的安全和__,定期做好备份,防止病毒入侵,杜绝机密信息泄漏。
9、加强对办公区域内的安全管理,确保综合办公室内用火、用电的安全;维护和保持正常的办公秩序,确保项目部各部门工作正常运转。
二、目标:
1、无本部门人员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安全培训按计划完成率100%。
3、不发生区域内事故。
3、废弃物按规定处置完成。
4、办公物资回收率95%。
三、奖惩办法:
1、年内项目部将对以上目标进行考核,达到目标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达不到目标要求的,项目部视情节给予处罚。
2、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完成年度目标;本部门未发生安全事故;无重大安全隐患,一般隐患整改及时;可评为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3、对未达标的部门及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项目部给予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
4、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项目部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因管理不力致使区域内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上报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篇6:最新安全生产责任书模板范文_责任书_网
安全生产责任状怎么写呢,下面第一范文网为大家准备了几篇范文,供大家参考!
范文一
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状
责任县区(部门):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应具体详实,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防范事故措施。设立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经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三、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做好对重点危险源的排查、登记、建档工作,按时上报本县区、本部门事故隐患。加强对燃气、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企业、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校园等安全生产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全年应组织两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四、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全民安全意识。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应组织两次以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班。每月向市安委办报送信息不少于三篇。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素质,努力改善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条件。安全生产工作应树立为基层服务、为行政执法工作服务、为企业安全生产服务、为全市经济发展服务的思想,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经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健全内外部监督约束机制,树立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市政府领导签字:____________县区(部门)领导签字:____________
二0xx年xx月xx日二0xx年xx月xx日
范文二
工业区与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区、街道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考核目标,为实现本工业区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由本工业区与所属各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具体如下:
一、工业区责任和义务
1、按照国家、省、市、区、街道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及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考核目标,督促工业区所属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对工业区所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督促各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和整改复查;
3、对工业区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二、企业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不断完善、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以保证企业安全目标的实现;
3、按照“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督促各车间、各部门、各班组、各岗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4、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不断强化对危险源的监控,积极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持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绩效;
5、开展应急救援预案培训和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上报工伤事故,并按“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7、完成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完善工作,使之符合《安全生产法》等新颁法律法规的要求;
8、不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9、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工伤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三、企业目标:
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本工业区所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全年发生死亡及重伤事故不超过起;
2、全年发生轻伤及一般事故不超过起;
3、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大于5000元、1万元、2万元、5万元的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技术事故、设备及环保事故不超过起;
4、粉尘、毒物作业点监测合格率达到以上;
5、各类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及技术教育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各类员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进员工,复工人员,调换工种人员,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各岗位作业人员,临时工);
6、企业与下级各车间、各部门、各班组、各岗位、各级作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
7、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完成事故隐患整改,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以上(其中上级各种安全检查中暴露出并下达整改指令书的隐患其整改率达100%);
8、严格执行危险作业控制管理办法,危险作业审批、监控率100%。
四、奖惩与考核
奖惩与考核的实施按照本工业区制定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规定执行。
五、附则
本责任书经工业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后生效。
工业区:_________________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x年xx月xx日x年xx月xx日
篇7:2024安全生产目标的责任书
为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煤矿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及员工的家庭幸福,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结合本矿的实际情况,采掘区队长与采掘班组长签订本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年度目标
1、重、特大事故为零,因工重伤、死亡事故率为零。2、不发生中毒事故。3、因工轻伤率为零。4、不发生刑事案件。5、不发生环保事故。
二、职责
1、班组长是兼职安全员,做好班组安全生产工作,接受公司安全员的业务指导。
2、兼职安全员和各班组长是本班组的第一责任人且对班组安全生产、班组成员人身安全负责;
3、要求班组成员严格遵守严格要求班组成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有违章行为的应及时纠正、制止或上报。
4、班组长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并协助兼职安全员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5、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新员工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和上岗操作指导,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有权拒绝未经三级教育培训和安全考试不合格的员工独立上岗,并对班组内新老职工进行合理的搭配,对新员工起传、帮、带作用。
6、 各班组长要教育引导本班组成员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多提有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7、 各班组长严格要求和监督班组成员做好现场安全工作、企业文化宣传工作,为采掘工作面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8、 实现安全事故率“0”化。
三、 考核细则
1、班组或个人获得上级部门或公司安全生产奖励时,所得奖励全归班组或个人,煤矿对班组长酌情另行嘉奖。
2、对一般违犯《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按安全奖惩制度处罚。
3、本班组内有违规行为但未造成安全事故的,除对违规的个人罚款外,班组长另行罚款。
4、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班组长及班组成员,除公司奖励外,车间另外给予班组成员和班组长奖励。
5、本班组连续1年无安全事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的对班组长奖励20xx元。
6、 发现隐患不报或不及时安排整改,扣责任人100元/次。
三、处罚
班组违章行为被上级部门查处,班组长和责任人承担50%。发生事故,严格按照公司和煤矿的有关规定执行。严重渎职失职造成死亡事故报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否决
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超出安全生产指标将否决全队的评优选先资格。
采掘区队长: 采掘班组长: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篇8:2024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文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任务
(一)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杜绝发生由非法生产经营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四)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含农机事故),要实现无一人死亡。
(五)各村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并做好记录;全年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4次,有安排检查记录和总结材料,其中村上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不少于两次;做好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公众聚集场所、通村道路、水上交通、地质灾害、库坝、文化商业活动等方面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六)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全面落实各村的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两委会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跟踪考核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
(七)继续深化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并落实。
(八)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辖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严防关闭企业死灰复燃,及时查处打击非法买卖、运输、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及烟花爆竹的行为。
(十)加强安检机构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保障工作经费和装备到位,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安全管理档案、台账。
(十一)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强技术改造,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高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投保率达到95%以上。
(十二)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监管措施到位;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年内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十三)全面推动安全文化建设。
1、成立安全文化建设领导小组。
2、制定《安全文化建设实施意见》。
3、制定《安全文化建设活动主要任务一览表》。
4、《村民(居民)安全公约》。
5、建设安全文化宣传栏。
6、每村安全标语不少于2条。《安全知识手册》发放到户到人。
二、奖励与惩处
(一)由镇安监办组织进行考核,提出兑现意见,报填政府决定。
(二)考核成绩在前3名的村,予以表彰奖励,倒数第1名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考核工作执行《府谷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办法》和《府谷县安全生产黄牌警告实施办法》的规定。
三、责任书期限
本责任书时限为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止。
镇长(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包片领导(签字):
驻村干部(签字):
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签字):
*镇人民政府
篇9:安全生产目标的责任书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监督。
3、行政部人员作为公司行政、人事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协调部门的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协调、配合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4、积极参加公司内部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5、行政部人员根据个人分工,要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包括通讯、交通工具、文件的传递、转发、人员值班等。
6、加强对公司车辆的管理、维护、保养,司机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7、加强对电脑网络、软硬件的管理、维护和升级及网络中信息资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定期做好备份,防止病毒入侵,杜绝机密信息泄漏。
8、加强对办公区域内的安全管理,落实四防工作,确保行政部内用火、用电的安全;维护和保持正常的办公秩序,确保公司各部门工作正常运转。
二、目标:
1、安全生产零事故。
2、按计划参加培训率达90%。
3、安全生产文件、传真及上级来电传递及时率达100%。
4、安全生产资源提供及时率100%。
三、奖惩办法:
1、年内公司将对以上目标进行考核,达到目标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公司视情节给予处罚。
2、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完成年度目标,可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
3、对未达标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公司给予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
4、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因管理不力致使区域内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人签字: 日期:
部门主任签字:日期:
篇10: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青州市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规定,现与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签订20xx年度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管辖范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和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至少确定一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有明确的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2、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督促检查本单位管辖范围内食品安全工作,对容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和隐患排查。防止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到本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业户)检查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不得纵容、庇护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食品。
4、及时掌握并积极报送区域内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的食品安全动态和信息,为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生产标准化、种植养殖及生产加工新技术等知识的宣传、推广、服务工作。
6、加强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等各个环节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镇做好各环节的监管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7、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要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并积极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8、做好有关部门和镇政府安排的其它食品安全工作。
三、事故控制目标
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确保本地区内无因工作失误和组织领导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责任考核
镇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纳入单位年终千分考核。对所管辖范围内发生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镇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政府、单位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Xx镇人民政府(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 (签名):
二○XX年四月
篇11:2024安全生产目标的责任书
一、业务部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监督;
3、加强对相关方施加安全 方面的影响,将公司安全方面的制度、规定向客户传达;
4、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安全技能;
5、提供产品的MSDS,传递给相关部门和客户;
6、在与客户沟通过程中,注意就公司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规范和政策向客户介绍和解释。
二、目标:
1、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安全零事故。
2、按计划参加培训率达90%。
3、部门办公区域危险源控制率100%。
4、新产品MSDS传递及时率达100%。
5、客户问询答复率100%。
三、奖惩办法:
1、年内公司将对以上目标进行考核,达到目标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公司视情节给予处罚。
2、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完成年度目标,可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
3、对未达标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公司给予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
4、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因管理不力致使区域内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人签字: 日期:
部门主任签字:日期:
篇12:安全生产责任书模板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增强企业全员安全责任意识,预防、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和个人的财产及生命安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规、规章、标准,结合*年度计划,特签定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
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二、安全管理部安全生产目标
1、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为零;
2、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起数为零;
3、特种设备一般事故起数为零;
4、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5、因工一般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为零;
6、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治安事件起数为零;
7、一般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起数为零;
8、新员工岗前部门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完成率100%;
9、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三、安全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标准以及上级政府部门、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参与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监督各部门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并落实到具体岗位。
2、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部门落实安全措施,完成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3、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评价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落实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并保存相关记录。
4、加强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与人力资源部配合完成新员工岗前企业级安全培训教育,监督各部门开展部门级、班组级培训教育;监督相关部门制定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计划,与人力资源部配合完成培训相关工作,保障持证上岗率;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和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监督各部门如实告知员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建立企业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安全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5、监督各部门主管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环保设施三同时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并提出建议。监督各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设施、安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运行可靠,关键部位、重点环节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6、监督各部门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7、监督相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锅炉、气瓶、起重机械、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等)管理工作,定期委托取得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并按相关规定建立并维护特种设备档案。监督相关部门建立安全设施巡回检查制度,对管理范围内的锅炉安全装置、火灾报警系统、灭火器、消防栓、燃气泄漏报警系统、事故通风系统、安防系统、环保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并做好存档工作。
8、监督企业危险物品(汽油、柴油、油漆、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烟花爆竹、水质化验及水处理作业场所化学品)使用、处置,必须遵守相关法规、规章、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9、监督各热力服务部履行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登记、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10、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等相关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生产及施工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条件,操作状况、设备运行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时发现作业场所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作业;处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企业负责人;监督相关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检查及处理情况;自觉接受上级政府部门、公司的监督检查,并为其提供便利。
11、定期检查并监督相关部门检查生产区、办公区、库房、食堂、宿舍的应急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等情况,确保其符合要求、处于良好状态。
12、监督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吊装、动火、高处、有限空间、涂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安排现场监护人,确保遵守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措施。
13、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规章、标准,积极改善作业场所安全卫生条件,监督相关部门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佩戴、使用。
14、指导、监督承包商项目负责人与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定期对承包商施工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管理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不能处理的,上报企业负责人。
15、接受企业负责人委托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持续改进。监督相关部门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16、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指导、监督相关部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防止事故扩大,降低损失;启动应急预案后,自觉接受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接受应急救援指挥部调动本部门的人力、物力。
17、监督相关部门加强员工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做好机动车辆、电动车的维护、保养、检测、检验工作,定期检查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避免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18、加强企业安保工作,重点要害部位、重要场所、主要出入口要解决好防控布点、防控力量、防控措施,着力构建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完善的安全防控网络。定期开展安保工作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监督相关部门整改,不留死角,预防各类安保事件的发生。
19、发生安全事件后,配合企业负责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件调查。
20、自愿承担由于以上安全生产责任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负责人:
X年XX月XX日
篇13:铁路安全责任书范文铁路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及上级和地方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安全质量意识,明确其责任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追究制和安全基础建设,推动企业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确保业主、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XX项目部与 施工队伍(以下简称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如下:
一、安全生产目标
1、无一般及以上安全等级事故;
2、杜绝违法乱纪,无安全政治事件;
3、杜绝中毒事故及群发性传染病发生;
4、无机械及交通责任事故;
5、无火灾事故,无爆炸事故。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4、《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5、项目部与施工队签订的《工程劳务合同》和《安全质量承诺书》;
6、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和《安全技术交底》;
7、协调指挥部与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8、业主相关的安全管理文件。
三、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队负责人作为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队的安全管理工作;。
2、施工队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法定,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3、施工队必须严格遵守施工安全规范,积极采取强有力的安全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人身安全,不允许出现任何等级事故。
4、施工队施工时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服从项目部制定的相关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制度和管理办法,接受并配合项目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保证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杜绝不接受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现象。
5、施工队必须做好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确保安全经费的投入和有效使用,配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施工队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可控后方可作业,若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要积极整改并上报。
7、施工队必须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并标识清楚,严禁挪用应急物资。
8、施工队必须按项目部要求填写人口普查表,提供身份证;无身份证的作业人员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对年龄过大从事重体力施工作业或身体不适合现场施工的人员,必须慎重使用或责令退场。
9、项目部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施工队人员“三违”作业,并按规定给与处罚;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队人员责令退场。
10、施工队负责为施工队人员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和高危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施工队方任何责任事故,由施工队承担全部责任。
11、施工队对现场施工的行为完全负责,施工队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12、对项目部下发的安全质量整改通知书不落实或多次落实不到位,项目部将按要求对施工队进行罚款。
13、因施工队原因造成的安全质量问题而使项目部被业主、监理、指挥部处罚,项目部将对施工队加倍罚款和其他处罚。
四、施工现场要求
施工队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1、按要求做好现场文明施工;
2、高处作业必须做好人员自身和外在安全防护;
3、班前不允许喝酒,不允许酒后开车和操作现场机械设备,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4、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警示、标识牌;
5、三项五线制,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保护工地用电器具,确保用电安全;
6、必须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防护,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此类物品。
7、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和住地消防防火措施;
8、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五、处罚分类和细则
(一)处罚分类
1、对管理人员提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
2、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3、未报检私自施工造成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4、野蛮施工造成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5、机械未达到安全使用要求或带病作业;
6、重点工序、重要控制点违规作业;
7、不接受项目部管理人员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不听指挥、冒险作业;
8、未按照工程劳务承包合同要求而导致的安全问题或隐患承担相应的责任或全责;
1)生产、生活设施的修建和维护;
2)场内施工便道的修建和维护,施工主便道的维护和养护;确保道路随时处于畅通、安全、清洁状态;
3)变压器出线到施工范围内所有电路线路搭接安全;
4)满足本工程施工的一切机具设备、模板、工装、周转材料等,人员、设备、材料的进出场安全;
5)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国家颁发的建筑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组织施工,并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安全质量;
6)严禁出现民工上访、围攻、干扰项目部工作;
7)因施工队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工程及其他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施工队承担
8)施工队保证维护施工环境,尽量避免或降低施工给当地带来的噪音、扬尘、生产和生活垃圾等污染。施工队的所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种工种人员要持有效证件上岗,且所有作业人员(含管理人员)均需身体健康,无犯罪前科和不良行为记录。
9)因施工不当影响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和安全。
9、因施工队原因造成的安全质量问题导致项目部被业主、总承包、监理罚款。
10、施工队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导致公司安全质量信誉受损,或进入股份公司、业主的黑名单,或被新闻媒体暴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使公司资质证书、质量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被吊销、降级使用的,以及发生危及公司生存发展的恶性安全质量事故。
11、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受到严重安全质量投诉或受到业主或股份公司通报批评,使公司的信誉在局部地区或部分行业受严重影响的。
12、凡发生本责任书未涉及的其他事项,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安全质量事故处罚暂行办法》、《工程劳务合同》、《安全质量承诺书》等有关规定对施工队实施处罚。
(二)处罚细则
1、总体上
1)重点工序、重要控制点不按规范施工的直接进行罚款,每次罚款1-10万,同类问题再次违反规定的,将在上次罚款的基础上加倍罚款;
2)项目部因施工队原因而受到业主、总承包、监理罚款,项目部将直接加倍处罚和其他处罚;
3)不听指挥、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直接进行罚款,每次每项罚款200元(有具体规定的项,按规定处罚),视具体情况可加倍处罚;
4)操作人员违规操作机械设备,每次罚款200-1000,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每人每次罚款100元;施工区域内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罚款50元;穿拖鞋或赤膊进入施工场地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施工场地内追逐打闹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酒后上岗的每人每次罚款100-1000元,并立即下岗休息,视情节严重程度可加罚或退场;打架斗殴的每人每次罚款100-1000元,视情节严重程度可加罚或退场;聚众群殴或闹事的每人每次罚款200-1000元,视情节严重程度可加罚或退场;
6)施工队负责人拒收项目部下发的整改通知书,每次每项罚款200元。
7)基本防护未做到,每次每项罚款200元。
2、具体上
罚款以括号内为准,如果项点上有具体要求以项点为主。
1)基本防护(违反规定每次每个问题罚款100元)
(1)材料堆放整齐、稳固,上盖下垫。
(2)各种警示、标识、安全标语和反光条、牌安装到位。
(3)人员基本防护配戴,防毒面具、手套等。
(4)经常对施工便道进行维护,保持畅通。
2)易燃易爆(违反规定每次每个问题罚款200元)
(1)油罐有防护棚,配备消防器材,周围50m内无明火。
(2)氧气、乙炔使用和存放距离要超过5m,10m范围内无明火,不允许放在用电器具旁。
(3)易燃材料必须分开存放,配备消防器材。
3)消防防火(违反规定每次每个问题罚款100元)
(1)按要求做好防火防护,配备齐全消防器材。
4)电线、管道
(1)用电使用三相五线制,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箱完好门关好,电线完好,拉接线规范,不能泡在水里。未做到每次罚款100元。
(2)管道与电线分开,固定稳定,阀门完好。未做到每次罚款100元。
5)高处作业(违反规定每次罚款200元)
高处作业必须做好临边防护,系好安全带。
7)住地(违反规定每次每个问题罚款100元)
(1)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用电线路拉接规范。
(2)厨房做饭时,严禁开火厨师离开。
(3)饭菜质量合格,无食物中毒。
8)机械设备使用(违反规定每次每个问题罚款200元)
(1)严格按照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2)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
(3)机械设备相关证件齐全。
9)人员管理(违反规定每次每个问题罚款200元)
(1)全体人员必须填写和上报人员普查表、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的必须办理暂住手续。违反规定罚款1000元。
(2)全体人员必须签定安全承诺书。
(3)严禁打架斗殴,更不能闹到公安局。
(4)严禁出现民工围攻、干扰项目部工作。每次每人罚款200元。
(5)禁止非作业人员尤其是老人和小孩进入施工场地。
10)其他
(1)未按照工程劳务承包合同要求导致的安全问题或隐患按照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或全责。
(2)施工队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导致公司安全质量信誉受损,或进入股份公司、业主的黑名单,或被新闻媒体暴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使公司资质证书、质量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被吊销、降级使用的,以及发生危及公司生存发展的恶性安全质量事故。处以50万元以上的罚款。
(3)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受到严重安全质量投诉或受到业主或股份公司通报批评,使公司的信誉在局部地区或部分行业受严重影响的。处以10万元以上的罚款。
六、考核
每年年底或该工程完工后,经考核,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奖励两万元;未实现 安全生产目标罚款两万元;奖罚每年兑现或该工程完工后兑现。
七、其他
1、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项目部与施工队各执一份。
3、随工程施工进度,若有变动,将使用附件补充条款。
八、责任双方
XX项目部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施工队
负责人:
年 月 日
篇14: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范例
班组: □甲班 □乙班 □丙班 □丁班(用√号表示)
岗 位:班长
责任人:
为保障广大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职工的责任心,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同时保证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全面做好我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签定如下:
一. 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
1. 杜绝人身伤害事故,职工年死亡事故、轻伤事故、中毒事故,职工病发事故均为零。
2. 按照制度要求,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事故隐患整改率达99%,一是整改不了的,必须采取有效监控措施,确保安全。
3.严格执行各类安全作业票证制度;杜绝任何不安全行为,禁止任何的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4.加强职工安全教育,职工安全教育合格率达100%;需持证上岗人员的率持证上岗100%。
5. 生产岗位粉尘、毒物、噪声等指标合格率分别达85%以上。
6. 杜绝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爆炸事故。
7. 杜绝主要责任以上交通死亡事故。
8. 杜绝生产操作责任事故。
9.杜绝重大及以上责任设备事故。
10.安全设备齐全好用,并定期维护保养。
11.定期开展安全班组活动。
二. 考核说明:
1. 责任书所称“安全”,包括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基建安全等。
2. 本责任书签订以后,乙方要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落实安全目标责任书。
三. 考核标准:
1. 每发生一人次重伤,个人300元,扣所在班组300-500元,车间主要负责人扣罚单位罚款数目的10‰;
2. 每发生一人次轻伤或中毒,个人200元,扣所在班组200-300元,车间主要负责人扣罚单位罚款数目的10‰;
3. 每发生一般安全事故,个人100元,扣所在班组100-200元,经济每增加1万元,扣所在班组100元车间主要负责人扣罚单位罚款数目的10‰;
四. 其他说明:
1. 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生效。期间,乙方发生变动的,由继承人继续负责,不再另签责任书。
2. 本责任书由催化车间办公室负责解释。
甲方: 乙方:
篇15: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合同备案编号: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监制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天。
5.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计价方式与签约合同价格
本合同采用计价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7.组成合同的文件
7.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及合同附件;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7.2.双方有关工程的变更等书面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0.2.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公章) 承包人: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合同员:(签字、盖章)______ 合同员:(签字、盖章)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约定合同主要内容的书面文件。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用以对投标函解释说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用于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和合同中约定的专门针对某工程部位的技术要求。
1.1.1.7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以及承包人按照第1.5款【图纸和承包人文件】提供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以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中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 发包人代表: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场地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代表。
1.1.2.4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5 项目经理: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场地行使承包人权利的代表。
1.1.2.6 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和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项目管理的现场组织机构。
1.1.2.7 专业承包人:是指承接承包人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发包人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的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1.1.2.8 _劳务分包人:是指承接承包人或者专业承包人分包的劳务作业的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
1.1.2.9 监理人:指在专用条款中指明的,与发包人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10 总监理工程师:指在专用条款中指明的,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本项目对监理人派驻本项目的其他人员行使管理权,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2.11 造价咨询人:指受发包人委托负责本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组织,以及取得该组织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或临时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 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3.4 单位工程:指有独立的设计图纸,能单独组织施工,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效益的工程。
1.1.3.5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6 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1.1.3.7 施工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4 日期
1.1.4.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照第6.1款【开工通知】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1.1.4.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照第6.1款【开工通知】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第9.5款【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和(或)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所作的工期调整。
1.1.4.4 竣工日期:指第13.3款【竣工日期_】确定的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指按照第14.1款【缺陷责任期】承包人承担修复工程缺陷责任的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期限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超过24个月。
1.1.4.6 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第28天的日期。
1.1.4.7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时。
1.1.4.8 保修期:指按照第14.3款【保修责任】对工程竣工验收后出现的质量缺陷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时间长度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关于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格: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工程承包交易价格。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其合同价应为投标人的中标价。
1.1.5.2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 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
1.1.5.5 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1.5.6 计日工:是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
1.1.5.7 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1.1.6 工程文件与档案
1.1.6.1 工程文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
1.1.6.2 工程档案:是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1.2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及合同附件;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做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最高优先顺序。
1.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5.1 发包人提供图纸
发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将图纸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免费提供给承包人。承包人需要的图纸超过专用条款约定数量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图纸超过专用条款约定数量部分的复制费由承包人承担。
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根据第7.3款【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的约定,并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有权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具体签发期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立即就此做出决定,并通知承包人和发包人。
监理人和承包人均应在施工场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5.2 承包人负责设计图纸
如果为实施第9条【变更】中的变更工作或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需要,要求部分永久工程由承包人负责设计,承包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或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并对工程设计的质量负责。承包人同时应当将相关图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报监理人,并经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
按专用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部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6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上述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当事人能够证明接收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签收。
1.7 权益转让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
1.8 严禁贿赂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当事人或其成员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对受损害方予以赔偿。承包人不得与监理人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不得为监理人或其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不得向监理人员支付报酬。
1.9 化石、文物
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 知识产权
1.10.1 知识产权人
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本合同的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版权属于发包人,发包人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可因实施本合同的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在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前,承包人不得为了实施其他目的而复制、使用发包人的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承包人为实施本工程所编制的施工文件的版权属于承包人,发包人可因实施本工程的竣工、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其他无关的事项。在征得承包人书面同意前,发包人不得为了实施其他目的而复制、使用承包人的此类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0.2 侵权责任
任何一方都不得由于自己的原因而使得对方承担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责任。
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但由于遵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标准和要求引起的除外。
承包人的技术秘密和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的一般义务
(1)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足额地支付合同价款;
(2)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基础资料,并使其具备施工条件;
(3)发包人应获得由其负责办理的批准和许可,并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证明和批准文件;
(4)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和发布指示,并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5)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间颁发部分或全部工程的接收证书、解除工程担保、返还质量保证金;
(7)发包人应负责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工程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8)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2 现场进入权
2.2.1 提供现场
发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将现场提供给承包人,使承包人获得占用现场的权利。
如果专用条款未确定提供现场的时间,则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按本合同第7条【进度与工期】约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内,将现场提供给承包人,使承包人获得占用现场的权利。
2.2.2 提供施工所需要的现场条件
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现场条件。包括: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道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将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并使该通道达到专用条款所约定的标准或要求;以及将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设施提供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
2.2.3 提供基础资料
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对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如果发包人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上述现场、施工所需要的现场条件、资料,使承包人遭受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根据第7.3款【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的约定,并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有权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但是,如果发包人的上述情况是由于承包人的任何错误或延误造成的,则承包人无权得到上述延长期、费用或利润。
2.3 许可或批准
发包人应负责办理如下许可或批准: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许可或批准,爆破作业批准,进出口海关批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或主管机关要求发包人应当办理的其他许可、批准、备案。
2.4 发包人付款能力证明
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支付方式支付工程款的资金安排计划及其证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期间的任何时候,若承包人提出需要发包人就此提供证明的要求,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要求28天内,提出其相应资金安排的合理证明。
如果发包人未能提供合理证明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中决定是否将该类违约作为第16.1款【发包人严重违约】的行为。
2.5 发包人人员和其他承包商
发包人应保证在现场的发包人人员和(或)其他承包商遵守法律、法规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要求,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因发包人人员和(或)其他承包商未遵守该要求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其他承包商可能是发包人自行发包的专业承包商,或者是发包人负责供应材料、设备情形时的供应商。
发包人应任命发包人代表负责处理施工现场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和监理人。
根据法律规定,本工程中发包人无需(或者不必要)委托监理人的,本合同中需由监理人员完成的工作均由发包人代表承担。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13条【竣工验收与工程试车】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3)承包人应按第8条【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4)承包人应确保及时支付专业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工程款或报酬,及时支付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
(5)承包人应按照第8条【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6)承包人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并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及时向发包人移交;
(7)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现场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提供有关条件的内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4.4款【确定】处理;
(8)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如按照第13.5款【接收与部分工程的接收】,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9)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2 项目经理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拟任承包人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材料。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超过3天的,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4.3款【监理人的指示】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工程的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提交书面报告。
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公章或其授权的项目经理部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承包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方式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通知监理人。
3.3 项目经理部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将项目管理的组成人员的姓名、岗位、资质等相关资料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对于其组成人员有异议的,承包人应提供证据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若监理人提出撤换某组成人员的建议,承包人应当撤换。
3.4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状况。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场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时,应取得监理人的同意。
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有权随时检查。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考核。
3.5 承包人现场查勘
发包人应按照第2.2.3项【提供基础资料】向承包人提交基础资料,但承包人应对其阅读上述有关资料后所作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
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查勘,并收集有关地质、水文、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为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当地资料。在全部合同工作中,应视为承包人已充分估计了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3.6 分包
3.6.1 专业分包需要具备的条件
(1)专业分包人要经过发包人认可;
(2)专业分包人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
(3)拟分包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主体部位。
3.6.2 劳务分包需要具备的条件
(1)劳务分包人经过了承包人的认可;
(2)劳务分包人要具备相应的资质;
(3)分包的是劳务作业,而不是专业工程。
3.6.3 承包人的连带责任
分包不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因分包人的任何违约、故意或过失行为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6.4 分包工程价款
(1)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除按照第8.2.3目【工资标准和劳动条件】发包人直接向员工支付工资情形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2)如果基于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行政命令,致使发包人需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发包人有权将此款项从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3.6.5 分包合同权益的转让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并通知分包人,承包人可以将分包合同权益转让给发包人;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分包合同权益转让给发包人;
(3)如果分包人的合同义务延伸到缺陷责任期期满日期以后,在此日期之前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分包合同义务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当转让。转让生效后,由分包人向发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不再对发包人负责。
3.7 履约担保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证担保等方式。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4 监理人与造价咨询人
4.1监理人的权利
发包人与承包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人、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承包人。监理人行为需要得到发包人特别授权的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若对监理人进行了临时授权,应当在授权之日前7日内将授权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若时间紧迫,可先口头通知,并在自授权之日起7日内补送书面形式的授权通知。
发包人授予监理人对承包人实施监理的权利由监理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行使。若由于授权不明,导致承包人有损失,发包人要为监理人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监理人员不恰当行使权利造成承包人有损失的,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条件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4.2 监理人员
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要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可以授权具备相应资质的代表行使自己的权利。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将被授权的监理人员的姓名及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撤销此项授权时,也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承包人。
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以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
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批准该工作。对承包人计划使用的材料、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批准使用。对承包人提供的各种有关工程的数据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认可该数据。但不影响监理人以后拒绝该工作、材料、设备、工程、数据的权利。
4.3 监理人的指示
监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应按照约定及时发出监理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该用书面形式并盖有监理人的公章,同时也要有发出指示的监理人员的盖章或签字。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以口头形式发出指示,该指示与书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监理人员必须在具备补充发出书面形式的条件后24小时内补充发出书面形式的监理指示。
监理人发出的指示要送达到承包人项目经理或经项目经理授权接收的人员。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或发出了错误指示导致承包人有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4.4 确定
合同当事人不能就任何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会同当事人协商,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确定。
____总监理工程师应将确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没有异议的,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处理。争议解决前,双方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待争议解决后,按照争议解决的结果修正执行。由于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而导致一方当事人有损失的,由发包人为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承担赔偿责任。
4.5 造价咨询人
4.5.1 造价咨询人权利
发包人有权将工程造价委托具有造价咨询相应资质的组织即造价咨询人管理。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的,应与造价咨询人签订委托造价咨询合同,造价咨询人的权利义务在委托造价咨询合同中明确。造价咨询人在发包人委托权限内,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
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人的名称、委托内容及权限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进行约定,否则本条将不适用。
4.5.2 造价咨询人服务
造价咨询人应具有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接受委托,提供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4.5.3 结算审价结果的唯一性
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人核对审定竣工结算的,竣工结算经造价咨询人审定完成,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签字确认后,当事人不得与其他造价咨询人重复核对竣工结算。
4.5.4 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结算审价的后果
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人负责工程造价结算审价的,如造价咨询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核对、审定竣工结算或未提出核对意见的,按照第11.2款【竣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处理。
5 工程材料与设备
5.1 发包人供应材料与设备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2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设备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5.3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
(1)发包人应按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监理人检验。承包人进行永久设备、材料的制造和生产,应向监理人提交材料的样本以及有关资料,以在工程中或为工程使用该材料之前获得同意。
5.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5 材料与工程设备专用于工程
运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必须专用于本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根据合同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
5.6 交通运输
(1)道路-通行权。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场外交通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上述手续。
(2)场外交通。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使,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承包人车辆所发生的场外税费、道路和桥梁加固费用、罚款等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承担因场外交通所引起的道路、桥梁、码头、机场等损坏索赔。
(3)场内交通。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全部费用。
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和监理人使用。承包人使用发包人提供场内道路造成道路损坏的,承包人承担因场内交通所可能引起的赔偿。
6 施工准备
6.1 开工通知
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工期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承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前完成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6.2 施工组织设计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编制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未经监理人批准的,不得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施工方案;
(2)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3)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
(4)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
(5)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7)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等。
承包人需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需要向监理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承包人不得就此向发包人要求赔偿或(和)延长工期。非承包人原因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有权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6.3 开工准备
6.3.1 人员准备
承包人应按照第3.4款【承包人人员的管理】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人员安排的报告。这些人员应当与承包人在投标或合同订立过程中承诺的人员一致。
6.3.2 施工设备准备
承包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及时在施工场地配备数量、规格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设备。
对于进入施工场地的各项施工设备,承包人应落实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负责操作、维护,对于出现故障或安全隐患的施工设备,应及时修理、替换,保持各项施工设备始终处于安全、可靠和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6.3.3 工程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技术准备
对于应由发包人提供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并保证其数量、质量和规格符合要求。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及时查验、接收和保管发包人提供的上述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
对于应由承包人提供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当依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及时落实货源,订立和履行有关货物采购供应合同,并保证货物进入施工场地的数量、质量、规格和时间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对于施工中需采用的由他人提供支持的技术,承包人应当及时订立和履行技术服务合同,以适时获得有效的技术支持,保证技术的应用。
6.4 测量放线
发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配置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场地内水准点等测量标志物的保护。
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由于发包人提供上述基准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测量放线工作的返工或造成损失的,根据第7.3款【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的约定,并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有权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基准资料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
7 进度与工期
7.1 合同进度计划
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承包人应在接到按照第6.1款【开工通知】发出的通知后28天内,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收到进度计划21日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
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监理人应有权按照该进度计划安排其他承包人的活动。
7.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当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经监理人批准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可以在14日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也可以直接向承包人作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指示,承包人应按该指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进度计划后7日内批复。监理人对进度计划的修改在批复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
7.3 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原因遭受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承包人有权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7.2款【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约定办理。
7.4 不可预见事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在递交投标书日期前不能合理预见的事件,承包人应在此事件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监理人报告,_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
7.5 承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暂停施工或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自行承担加快进度可能增加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6 逾期竣工违约金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及限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7.7 暂停施工
7.7.1 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暂停施工后,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收到复工通知后,应在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复工。
7.7.2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施工暂停
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施工暂停,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指示后28天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14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但目前已经具备复工条件的部分或全部工程继续施工。如监理人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人可以通知监理人,将工程受影响的部分视为可取消工作。如暂停施工影响到整个工程,可视为发包人严重违约,应按第16.2款【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的约定处理。
7.7.3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如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认真采取有效的复工措施,造成工期延误,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应按第16.4款【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的约定处理。
7.8 提前竣工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的,该要求不得压缩合同合理的工期,而且不能对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产生不利的影响,由此发生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通过合理的施工组织,提前完成工程的,发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额或方式向承包人支付提前竣工奖励。
8 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
8.1 安全文明施工
8.1.1 安全生产责任
合同当事人应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接受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服从监理人的安全管理。
合同当事人对其施工场地自有工作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对方原因造成施工场地工作人员工伤的,由对方承担责任。
合同当事人造成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区域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工程实行分包的,承包人对分包人的施工安全负总责,承包人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由于分包人不服从承包人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分包人承担主要责任。
8.1.2 安全生产措施费用
按照第9.10款【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基准日期后本合同所适用的法律发生变化的,承包人采用该法律规定的安全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采取了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监理人同意其采取此措施,由发包人承担。监理人未同意的,如果该额外措施避免了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在避免损失的额度内承担此措施费用。如果该额外措施避免了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自己承担此措施费用。
8.1.3 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8.2 员工权利与职业健康
8.2.1 员工的范围
本合同中的员工指的是承包人聘用的为本施工项目工作的人员。包括本公司正式职工、临时聘用的合同制职工以及其它雇佣的所有的员工。承包人应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8.2.2 员工的基本权利
员工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休息权、获得劳动保护以及工资等权利,承包人应尊重员工的基本权利。
8.2.3 工资标准和劳动条件
承包人要确保员工所得到的工资既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也不低于项目所在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建筑行业工资标准(如果有)。如果承包人所雇用的员工未能得到相应的工资,则发包人将直接为承包人的员工提供相应的标准,所发生的费用从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承包人所提供的劳动条件,包括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工作条件要以能够保证员工健康免受所从事工作危害为基本条件,具体条件由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生活条件要以能够达到项目所在地居民平均生活标准为基本条件,具体条件由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如果承包人未能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则由发包人直接为员工提供,所发生费用从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支付。
8.2.4 劳动保护
承包人应当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承包人应始终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维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8.3 环境保护
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写明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污染而采取的具体措施。若监理人认为该措施不足以防止对环境的污染,承包人需要修改措施,直至监理人认可该措施为止。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全面考虑可能发生的费用,合同一经签订,就视为承包人已经认识到了保护环境可能面临的所有风险,除非按照第9.10款【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由于本合同所适用法律的变化导致承包人保护环境的费用增加,承包人不可就保护环境所发生的其他费用要求赔偿。
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内外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如果因施工工艺等特殊原因,不可避免对环境或公众利益造成损害和妨碍的,应取得必要的行政批准或许可后方可作业。
承包人承担因施工作业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因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停工的,工期不予顺延。
9 变更
9.1 变更的范围
经批准的工程变更,可以包括以下范围:
(1)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数量(此类改变并不一定必然构成变更);
(2)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任何特性;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部分永久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5)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实施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6)为完成合同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9.2 提请变更的主体
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中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请变更。发包人提请变更的,需要与承包人进行协商,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变更。承包人与监理人提请变更的,需要经过发包人批准。
未经监理人指示或许可,承包人不得对工程任何部分进行变更。
9.3 变更程序
9.3.1 发包人指示变更
发包人提请变更的,需要向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计划,说明计划变更的工程范围和变更的理由。
9.3.2 监理人提请变更
监理人提请变更的,需要向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计划,说明计划变更工程范围和变更的理由,以及实施该变更工作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发包人认为不需要变更的,则不进行变更。发包人认为需要进行变更的,由发包人向承包人以书面形式发出变更指示。
9.3.3 承包人提请变更
承包人提请变更的,需要向监理人提交变更计划,说明计划变更工程范围和变更的理由,以及实施该变更工作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
(1)如果该变更内容属于监理人被授权范围,监理人认为需要变更的,可以批准该变更,并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书。监理人认为不需要变更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变更不被批准;
(2)如果该变更内容不属于监理人被授权范围,监理人对承包人的变更申请进行审查,若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通知承包人改正。监理人对改正后的变更申请重新进行审查后将该申请提交给发包人。发包人同意其变更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书。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由监理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该变更不被批准。
9.4 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但是如果变更工作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表明的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10%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或由监理人按照第4.4款【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或由监理人按照第4.4款【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或由监理人按照第4.4款【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9.5 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
(1)因发包人、监理人提请变更的,如果:
该变更导致了工程量增加或施工难度加大,则应该相应延长承包人的竣工日期。
该变更减少了工程量或施工难度降低,则原竣工日期不变。
(2)因承包人提请变更的,如果:
该变更导致了工程量增加或施工难度加大,则应该相应延长承包人的竣工日期。
该变更减少了工程量或施工难度降低,则原竣工日期相应提前。
9.6 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应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
暂列金额在用于各项价款调整、索赔、现场签证确认及计日工工作后,如有余额归发包人。
9.7 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价的材料、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和招标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材料、设备单价与专业工程分包价。
若材料、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经发、承包双方协商确认单价后计价。
若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包人、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按有关计价依据进行计价。
9.8 计日工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子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
(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
(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按10.5.2项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复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列入进度付款。
9.9 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如果工程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专用条款没有约定的,应按工程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
9.10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9.10.1 承包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符合工程所在地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如果在基准日期以后,能够影响承包人履行其合同义务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导致费用的增加或竣工时间的延长,则承包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按照第4.4款【确定】对合同应作出相应调整。
9.10.2 规费
工程结算时,规费按照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
9.11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以及其他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人。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协商是否采纳建议。建议被采纳并构成变更的,监理人应按照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缩短了合同工期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应对承包人给予奖励。奖励的金额应为以下两项金额差的一半:
(1)由此项合理化建议导致发包人支付的合同价款的减少或效益的确定性增加;
(2)对承包人由于此项合理化建议而导致的利润的减少的补偿额。
10 计量与支付
10.1 工程价款的约定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选用下列一种约定方式:
(1)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2)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3)可调价格。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
(4)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其他计价方式。
10.2 单价子目的计量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子目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的工程量;
(2)承包人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数量有异议的,可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通知承包人共同进行联合测量、计量,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5)承包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每个子目的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派员共同对每个子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以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派员参加的,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完成该子目的准确工程量;
(6)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进行复核,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
10.3 总价子目的计量
(1)总价子目的计量和支付应以总价为基础,发包人和承包人需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支付进度款所需达到的工程形象目标或时间节点。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进行工程目标管理和控制进度支付的依据;
(2)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内,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以及所达到工程形象目标或分阶段需完成的工程量和有关计量资料;
(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复核,以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形象目标。对其有异议的,可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
(4)除按照第9条【变更】约定的变更外,总价子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10.4 预付款
10.4.1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在不迟于约定的支付工程预付款前28天提供预付款担保。承包人不提供的,发包人可以不予支付工程预付款。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或其他发包人同意的担保形式,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当预付款被发包人逐步从工程款中扣回后,预付款担保可以对应减少,但剩余的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未被扣回的预付款数额。
10.4.2 支付预付款
当承包人按照要求提交了预付款担保后,发包人应支付一笔预付款,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
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扣回,扣回办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时,尚未扣回的预付款余额应作为承包人的到期应付款。
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10.5 工程进度付款
10.5.1 付款周期
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采用以下方式作为付款周期,付款周期应与计量周期相一致:
(1)按月进度进行支付;
(2)按形象进度支付;
(3)按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支付。
10.5.2 进度付款申请
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后7日内,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份数,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如发包人按照第4.5款【造价咨询人】委托了造价咨询人的,承包人可以按照发包人的指示,将上述文件提交给造价咨询人。
进度付款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
(2)根据第9条【变更】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3)根据第18条【索赔】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4)根据第10.4款【预付款】约定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5)根据第10.6款【质量保证金】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6)根据第9.8款【计日工】,本周期已完成计日工金额;
(7)经监理人对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出现错误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的金额;
(8)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10.5.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
(2)发包人应在签认进度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专用条款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3)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
10.6 质量保证金
发包人和承包人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选择质量保证金预留的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预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保证金。
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质量保证金,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第14.1款【缺陷责任期】所确定的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承包人有权请求发包人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为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11 竣工结算
11.1 竣工付款申请
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承包人应在按照第13.2款【竣工验收程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并提供完整结算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发包人按照第4.5款【造价咨询人】委托了造价咨询人的,承包人可以按照发包人的指示,将上述文件提交给造价咨询人。
竣工结算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
监理人对竣工结算报告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经监理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修正后的竣工付款申请。
11.2 竣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1)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监理人应按照承包人竣工付款申请金额,在以下时间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500万元以下的,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内完成审核;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500万元~20__万元的,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审核;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20__万元~5000万元的,从接到竣工结算报
篇16: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章守纪,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工作,禁止到处抽烟,只能在固定的吸烟点吸烟,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按规定搭拆脚手架、各类垂直运输架、安全网及“四口”防护等,不得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的人,要进行处罚。
三、坚持每日检查制度制度, 搭设的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随意变更。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佩戴好出入证。上岗前戴好安全帽、防护眼镜、危险处要系好安全带。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情况,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抛掷物品,对使用的器材按规定堆放整齐。
八、使用吊车时要用钢板垫好吊车腿,不要站在大臂下面。
职工签字
日期
篇17:安全生产责任书个人
**公司办公室目标责任书 为了加速**公司的发展,全面开拓经营市场,认真执行职代会中提出的全员入市的号召精神,加强本部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管理,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服务意识,特制定办公室二*年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人员定编 办公室定编6人。(其中管理人员3人,工人3人)
二、工作责任
㈠ 负责行政、党委的年报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编写,文件的起草、编号、打印,上级有关文书的处理,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并督促落实。
㈡ 负责行政、党委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会议记录。
㈢ 负责**公司的档案管理和印鉴管理。 ㈣ 负责本单位的干部管理、职工教育、“五大员”培训、技术职称的申报工作。
㈤、做好内部单位的治安保卫、防火、防盗和武装民兵工作,配合领导和相关部门做好内部的稳定工作。
㈥ 做好女工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㈦ 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节约办公费用的开支,做好报刊信件的收发和车辆的管理工作。
㈧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的工作。
三、目标责任
㈠ 全员入市,积极承揽施工任务,根据承揽任务的情况在年底考核考评中,将与30%的效益补发工资直接兑现,全年办公室承揽施工任务不低于300万元。
㈡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各项本职工作的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工作业绩与本年度的70%效益工资直接挂勾。
以上目标管理自2*年1月1日起实施。
**公司办公室 二*年*月*日
篇18: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
1.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方两套复制件。承包方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方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方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2.承包方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
3.上述提供给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方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第三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文件号:_________,工程项目表文件号:_________,申请建筑许可执照文件号:_________,计划任务书文件号:_________,初步设计文件号:_________,总概算文件号:_________。
3.工程编号: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
5.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6.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承包方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承包方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四条 工程期限
(一)开工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2.开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4)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五条 工程师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1.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2.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3.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9:最新安全生产责任书模板范文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部门内部安全,为社会各行业安全提供优质气象保障服务,切实履行气象行政监管职能,促进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局将与你单位签订20xx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认真抓好单位安全生产,在人员管理、人影作业、雷电防护、安全用电、制氢用氢、消防、交通、治安、防盗、气象档案管理以及气象观测环境等方面不出现责任性事故;为社会各行业安全生产提供的气象保障服务无重大差错;与社会安全有关的防雷减灾、施放气球等气象行政监管有力,服务到位。
二、责任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目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职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纳入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范围,并与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
(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并实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例行检查制度、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监控整改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重要岗位及承担气象保障服务工作任务的单位,制定应对各类复杂情况的安全保障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配置并及时更新有关安全防
护用品、设施、设备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所需环境、条件、设备、器材的安全可靠性,奠定安全生产物资基础。
(四)搞好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对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要登记建档,实施有效监控,并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做到责任、人员、时间、措施四落实,防止事故发生。
(五)强化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及有关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坚持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和持证上岗制度,使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岗位操作技能。
(六)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管理办法,严禁病车上路;加强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教育,杜绝违章驾驶;强化干部职工交通安全意识,确保交通安全。
(七)做好气象保障服务工作。加强气象灾害和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和服务工作,为社会各界和公众提供准确、及时、优质的气象服务。
(八)切实履行气象行政监管职责。完善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审批标准,全面履行防雷减灾、施放气球活动的行政许可职能;加强防雷减灾、施放气球活动的社会监管,确保社会安全。
(九)依法有效保护气象探测环境。防止破坏气象探测环境,杜绝影响气象观测资料“准确性、代表性、比较性”的事故发生。
(十)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府和市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和参加安全生产各项活动,发现问题及时主动请示,汇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每季度初要对上一季度安全生产和为安全生产进行气象服务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小结,年底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小结和总结分别于1、4、7、10月5日前报办公室。
三、责任追究
(一)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等造成责任事故,要追究主要领导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二)气象保障服务出现责任性失误,要追究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五莲县气象局 负责人:
科室 负责人:
20xx年2月3日
篇20: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总包单位项目部:
分包单位: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职工在安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的人身安全及健康,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部门及政府的相关规定和“汉中丰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安全生产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
一、工程名称、地址及工程分包内容
工程名称:“ ”
工程地址:
工程分包内容:
二、 总包方、分包方责任
1、 总包单位项目部责任
1)总包单位项目部负责对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及相关规章制度的交底工作;
2)总包单位项目部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3)总包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的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2、分包单位责任
1)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项目部的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必须遵守六大各项安全纪律。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按要求及时整改回复。接受总包单位项目部及有关技术部门的安全技术及措施交底。
2)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特种作业证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报送总包单位,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
3)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对新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现状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教育率达到100%,并将考核成绩单汇总表由分包单位盖章报送总包单位项目部。
4)严禁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施工人员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总包单位项目部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又不接受整改的,总包单位项目部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单位负责。
5)分包单位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及配电等设施,必须严格按国家各项规范要求去做,自带的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安全性能指标检测合格方可进场使用。
6)由总包单位项目部提供给分包单位使用的施工用电(配电房)、脚手架及防护设施,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总包单位项目部无关。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护需要打开时,分包单位应事先向总包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打开,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完工后或下班收工时应及时封闭好。(如因分包单位未完善,造成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
7)总包单位项目部便于现场安全管理,按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总产值,向总包单位项目部交纳安全管理风险保证金1~5万元(本分包单位暂交风险保证金 元)。分包单位在完成施工后,若不发生任何事故,总包单位项目部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分包单位;如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出了安全施工或违章整改不及时产生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分包单位的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三、 对分包单位施工作业人员要求
1、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正确佩带好安全帽,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未经申请和总包单位项目部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现场的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电防护设施。
2、现场禁止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体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和任何物体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扔,防止物体打击伤人。
施工用电不得乱拉乱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半导线及线缆严禁使用),需要接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在总包单位电工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由分包单位辞退。
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场清,材料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5、保管好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自己的材料及工具,以防丢失,如有丢失总包方概负责。
分包单位如需使用总包单位项目部的材料或工具,必须提出申请,总包单位项目部有关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并承担租赁费用。
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使用塔吊及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服从总包单位项目部的统一安排。
分包单位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服从总包单位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由分包方辞退(处罚金额500~1000元/次)。
9、施工期间,分包单位指派 { }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总包单位项目部指派 {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的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四、 事故处理
由于分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分包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本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赔偿,一切损失、赔偿、罚款等全部责任由分包单位承担,总包单位只负责配合、协调责任。
由于总包单位项目部或总包单位项目部以外的责任造成分包方作业人员伤、残、亡 事故,在执行事故处理规定的同时,并参照国家现行政策,由责任事故方一次性给予分包单位经济补偿,其善后事宜由分包方处理。
五、 本协议一式三份,分包方、总包方、建设单位各执一份。
六、 此协议自签定即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无任何经济纠纷后失效。
七、 补充条款:
1、施工用电挂表施工;各分包单位自己使用自己的配电箱,严禁从总包单位配电箱内接线,如发现罚款1000元/次;
2、工完场清:(原则为:谁产生的建筑垃圾谁负责清理)
①如因预留洞口不正确,造成剔打或封堵产生的建筑垃圾自行清理,如清理不及时,总包单位项目部有权安排人员清理,将实行罚款和双倍代扣人工费用,其费用在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②如开洞或剔糟造成墙面空鼓、开裂 ,承担材料费用和双倍人工费用;
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如发现罚款1000元/次,并清理整个施工现场至发现下个违规者结束;
服从总包单位项目部现场的管理,材料指定位置堆码,做到文明施工现场要求;如造成影响,处违约金20__元/次/处,并承担双倍处理费用,在分包单位的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总包单位项目部签章: 分包单位签章:
现场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