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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读后感(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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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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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书会深深的感动一个人的心灵,一本好书会造就一个人;一本好书会把人带入一个包涵丰富情感的多彩世界里……我就读了这样一本好书,它就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把我带入了充满丰富情感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有一只被遗弃的丑狗,他无家可归,也没有人收留它。而它遇见了在茶馆里卖唱的盲少年,从此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从丽江来到春城昆明找到了留别已久的阿妈。可是,在那里他们生活的并不快乐。于是,盲少年阿炯与丑狗迪克走上了流浪的道路,他们带着彼此永恒的爱走向光明,走向属于他们的地方……

这本书打动了我的内心深处,当你细读这本书时,会产生怜悯之心。当我看到盲少年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力时,你会为阿炯打抱不平。凭什么把阿炯赶出茶馆?人们就是爱喜新厌旧,更何况阿炯是一个年满十四岁的盲少年,你怎么忍心将他赶出茶馆?阿炯挣这么一点钱多么不容易啊,真是令人又可气又可恨!看到这里我会感觉到阿炯是一个命苦的孩子。

我也十分欣赏迪克,我觉得它是一条帅气而又美丽的猎狗,在迪克的世界里我看不到“丑陋”这个晦气的词语,看到的总是它老实的守在小主人身旁,做他的导盲犬。迪克深爱着它的小主人,它为了小主人咬死了那只它深爱的红娜;为了小主人它宁愿在街头卖艺;为了小主人它甘愿挨揍……

这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值得人称赞的好狗,一条可以把主人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好狗。

可是,他们就这样带着永恒的爱离开了,他们将带着爱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

啊!让爱走向光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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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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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完美的期望。之后,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就应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下了安逸的生活,放下了自己的感情,放下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正因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感情。正正因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应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应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证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取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文中有许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很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么作为“灵长”的我们,为什么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什么污染给予我们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人们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人们只是少数,多数的人们都穷尽自己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发奋,我坚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正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

莎翁的这部剧本,不一样的人明白不一样,但当我们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许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时代的杯具中警醒起来,为我们理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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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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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这个题目就觉得新鲜,也有许多个问题。那我们就带着新鲜感和许多问题。

本文讲了一位叫圣地亚哥的牧羊少年去找宝藏的过程中学到了很多知识。知道了:生命吸引生命、还有和心沟通、爱是转化和完善世界之魂的一种力量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圣地亚哥是一个与众不同的牧羊少年。一、牧羊少年一般不会看书,也不爱看书。但他会、也爱看书。二、牧羊少年只负责养羊,与羊没有感情。但他的生命竟然和那些羊的生命联系在一起,就是因为感情。感情居然可以把两个人并和成一个人。这让我有些吃惊!三、他做牧羊少年的理由于平常的牧羊少年不同。他是因为想四处飘游,多走几个地方。大部分的人做牧羊少年的理由是养活自己。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因为圣地亚哥对羊群好,所以羊群才对他好。他对羊群好在于,给它们充足的水和草,认为它们能听懂他说的话,给它们读一些给他留下的书籍。羊群对他好在于,羊群了解了主人的作息时间。

无论学习什么,只要努力了,都有收获。有一次,我学画画,开始我的作品还不行。我因此画了许多张,日积月累,我画的画终于好看了!

这本书既好看又让我学到了东西!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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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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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西沙有飞鱼》,故事里讲的是刘叔叔环游世界的事情。

刘叔叔到南海有幸见到了千姿百态的飞鱼,像一群鸟。我的脑海中不由得想起画面:一排排飞鱼越过鱼群,在水里扭着优美的舞姿。

刘叔叔还要考察华南虎,同事罗明锡不幸的是在一次考察当中,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儿子。我读到这已经热泪盈眶。华南虎又被称为“中国虎”,但人们很奇怪,崇拜、喜爱虎的同时,又歌颂打虎英雄。对了,我还积累了虎的成语:龙腾虎跃、狼吞虎咽、狐假虎威……

呵呵,当然,还有泰国的骄傲:大象。说到大象,我还真想骑骑大象呢。但是他来一个“神象摆尾”就会把你甩到十万八千里。大象的感情丰富,有时非常柔弱,俨如慈祥的母亲;有时异常狂暴,似是怒金刚。

刘叔叔还讲,有一次他从山上掉下来昏死过去,醒来后发现自己在一个黑暗的山洞里,一个大管子正在向他脸上浇水,一看是几头大象,它们救了刘叔叔,这让我想起了“盲人摸象”的成语。

读了这本书,我得到的启发是世界丰富多彩,如果你想探索就要用行动、实践来换取答案,你也会从中发现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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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彼得潘》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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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城市也是空荡荡的,你孤独地站立在石头森林里。所有的人都带着白色面具,你看不到面具背后狰狞的脸。围绕在你的周围,只有令你毛骨悚然的笑声。《浮士德》中恶魔靡菲对上帝说:这个世界就是苦海,永远不会改改变”这个一段说明了《浮士德》这本书的主要内容,主要反映社会的黑暗。

读了这本书让我了解了社会的黑暗的一面,书中男主角池海翔因读高中时得了奇怪的病,同学们不但没有帮助他而是看是嫌弃·欺负·羞辱他,因而从此放弃了自己最爱的画画。但在好友滕汐告诉了他一个关于立志的故事,从此他开始奋斗最后成为光彩要人的画家。这也告诉我以后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挫折都要勇敢的去面对,在这篇文章中有一段彻彻底底的证明了。

“或许这个世界一直都是不公平的。

有的人靠后台和关系上位,有的人却幸幸苦制作专辑却无人过问。

有的人出生家才万贯,有的人天生自卑,连自己都瞧不起。

有的人付出比别人付出多十倍的努力,却得不到十分之一的回报。”那么我们因该要奋斗起来还是要自卑的活下去呢!如果奋斗起来可以让那些豪不努力的去羡慕去吧!可是自卑的活下去,那些人将永远的把你踩在脚下!这个就就是社会的残酷,在学校中就常常有这样的例子,在毕业考试中那些比你分数高的人就把你比下去了,那么她就可以比你上好的高中。你就被她永远的踩在脚下。因此我们因该学会努力,把那些在我们之上的人踩在我们的脚下。

世界绝不会因为你做了什么而改变,但是你却因世界而改变。

《浮士德》这部史诗般的巨著,是德国伟大的思想家、诗人歌德倾注了六十年心血完成的。以前我读过,由于内容的博大精深、跳跃性的思维、典故应用较多……造成了阅读上的障碍——难以读懂,就半途而废了。当今人们读书的状况,如《浮士德》舞台序幕里所言:民众未必惯读第一流的佳品,却乱七八糟的读得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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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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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简史》一书是大科学家史蒂芬。霍金的名着,自一九八八年初版以来,已成为全球科学着作的里程碑。它被翻译成四十多种文字,销售了一千万册,成为世界出版史上的奇观。有如我们当年读徐迟的报告文学《哥德巴赫猜想》,科学的终极目标在于提供一个简单的理论去描述一个高深莫测的现象。

霍金的学生、《时间简史》的中文译者吴忠超曾写道:“他(霍金)象一个孩子,一个好奇的孩子,喜欢问最基本的问题,我为什么是我?时间是什么?我们从何而来,又往何处去?”他把宇宙本性最前沿的知识,通俗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有日月星辰的奥妙,才有时间的历史。读《时间简史》,不仅使你了解到时间的起源与形成,更应懂得这位伟大科学家在时间畅想曲的后面,还有更多未竟的音符。

时间是每个人的终身伴侣。从少年到老年,我们每时每刻都在时间里穿过。有悲伤,也有欣慰;有眼泪,也有欢娱;有失败,也有成功。时间的痕迹刻在脸上,也刻在心里。

如果把人生比作壮丽的舞台,那么舞台上戏剧的演出水平不会仅仅取决于空间因素,还会有赖于时间条件;如果把度过生命的历程比作攀登岁月的长城,那么时间战略、时间信念、时间素质将决定攀登者的行进速度;如果把宝贵的生命比作闪闪发光的星星,那么星星的光源必然是长时间生命热能的聚集。

时间也是一部年龄的哲学。富兰克林曾说:“你热爱生命吗?那么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大发明家爱迪生,在他七十九岁时,自豪而风趣地对人们宣布“我已经是一百三十五岁的人了。”这是因为他积攒了超出常人多倍的时间财富。十六岁至六十岁,爱迪生通常每天工作十八到二十小时,六十岁以后,每天仍工作十六个小时。如按平常人一生活动和工作的时间来计算,他的生命已成倍延长了。

所以七十九岁加成了一百三十五岁。其实,人的一生真要无端的浪费许多时间,从指缝间、从酒杯下、从无聊中。但我们并不经意,总觉得时间还长着呢!于是乎“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这样的生活就缩短了你我的生命。年龄的加减法,加入的是有意义有价值的时光,减去的是挥霍空耗的岁月。

我现在老了,懊恼自己年轻时尚不努力。但我羡慕现在的年轻人,因为人生的黄金时代是青年时期。青春的火花、友谊的暖流、生命的欢乐一起涌来,事业开始了最初的跋涉,人生扬起了破浪的风帆,生活领域急剧地展开,工作课题骤然增多。

但我要用一个老者的身份,真切地告诫年轻的朋友们,真正生命的春天,是随着理想种子的播下而来临的。生活的海洋并不像碧波涟漪的西子湖,随着时间的流动,它有时平静如镜,有时浪花飞溅,有时巨浪冲天……只有把握自己命运的人,才能创造生命的辉煌。

今日之日不可延留,昨日之日不能呼返。这位蜷缩在轮椅上、能与上帝对话的史蒂芬。霍金,似乎在《时间简史》中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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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桥下一家人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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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玫瑰,手留余香。”这句话你听说过吗?这句话来自于什么故事?对呀,就是我今天要讲的《快乐王子》呀!

《快乐王子》是一个多么“幸福”的王子呀!也许,他并不是一位真正的王子,但他可以在那冰冷的冬天献身给穷人,那些富人会吗?连一件新毛衣也不会,能跟快乐王子比吗?所以,快乐王子就算丢掉了生命,他也永远是快乐而又幸福的人,这样的人不值得大家尊敬吗?老百姓就会把他当做王子,做他们的榜样,受到大家的尊敬,这难道不对吗?

确实,有些富贵人觉得他们有什么了不起的,但他们知道要帮助穷人吗?他们贪图富贵,只知道吃喝玩乐,打骂奴才,嘲笑农民,真是白痴,可耻!还不如老百姓,老百姓也知道感恩那些帮助过他们的人,而你们呢?有眼无珠,有眼不识泰山,井底之蛙!连感恩也不会,你们还会干什么?心里只知道钱!钱!钱!

要想快乐和幸福,别忘了多多付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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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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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感受到的是杯具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杯具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就是此刻,我们依然能够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在思想资料上到达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完美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发出了复仇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能够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哈姆雷特是一个英雄形象,他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状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坚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他是一个巨人型的杯具。

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杯具,却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当将命运的枷锁揭开了,他的职责也就应是放下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哈姆雷特,失去了任何的好处。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的形象经典,不仅仅在于塑造了一个为父报仇的英雄式形象,更是正因他的英雄行为下的懦弱,他是一个传统好处下的一个大的突破。在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哈姆雷特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英勇的战士,这个过程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务必经历过的,因此每个人身上都有哈姆雷特的影子,他的形象也就更加引起我们的关注。

这部戏剧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对于哈姆雷特的死,是很悲痛中也引起了我们一些思考。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永远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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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明朝那些事读后感想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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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我一直在你身边》这本书的书名的时候,就觉得特别暖心。很多时候,美丽的情话不是说一句我爱你。而是说一句,我会一直在你身边。人的一辈子谁不想等一个愿意守护自己一辈子的人呢?

傅北辰第一眼见到程园园的时候,便知道她就是他要遇见的人,要相守一辈子的人。傅北辰时常会梦见千年前的自己,但片断模糊,他记不清楚千年之前到底有没有负了宛玉,这让他难以入眠。尽管记忆已经模糊了,但他知道他这一生,只认定一个人,程园园。

像大部分韩剧中,总会有一个被称为暖男的男二号,无疑程白便是这个男二号。但他不是暖男,对所有事情都很冷淡,挖苦讽刺程园园是他的一贯作风。在漫长的童年中,程园园很喜欢程白,一直粘着他,放学就跑到程白的学校门口等他,把她认为最好的都送给程白。只是程白就是不领情,还很反感程园园的这一系列行为。有一次,有歹人想用钢管偷袭程白,程园园为他挡下了这一棍钢管的时候,程白似乎也没有一丝感动,并未对为他受伤的园园表现出应有的关心。园园也因此心灰意冷,她不知道程白是为了不牵连她,而选择了冷漠她。

在我看来,园园一路走来都是幸运的。他有一个爱她如命,一直帮助她的傅北辰。还有一个虽然说话刻薄,但一心想守护她的程白。也许这就是千年前,宛玉的善心得到的回报吧。所以,她今生注定和他们俩相遇,也注定会负其中一人。

程白一直都想不通为什么年少的时候,就是厌烦程园园。无论程园园对他有多好,他就是喜欢不上她。后来,喜欢上了,程园园却不喜欢他了。看到最后,才明白这都是千年之前留下来的缘由。千年之前,宛玉就是如今的园园,她执意要买下作为奴隶的玄白(如今的程白),并放他自由。宛玉最后因失意的爱情而殉窑,她为情而死,被窑火烧得灰飞烟灭,魂魄注定是损了。若是要护她转世不痴不傻,须给她一魄。玄白义无反顾的给了她这一魄,所以他生生世世都不懂情爱,每一世都将孤独终老。直到哪一世,宛玉遇到那个人,把欠她的情还给她,两人相亲相爱,玄白才能得回那一魄。也就是说,程白不是不爱程园园,而是他没有情欲,不懂爱。所以当程园园遇上傅北辰,并且相爱时,傅北辰欠她的情还她了。程白才明白自己是爱着程园园的。只是这时的程园园已经不再喜欢他了。所以,这一世,程白注定孑然一人。

他们三人的早在千年之前就已经相遇,只是程园园和程白没有千年前的记忆,而傅北辰则带着千年的记忆去寻找宛玉。这一世,傅北辰终于没有负她。

那下一世呢?她会和谁在一起呢?是和傅北辰继续前缘,还是和已恢复情欲的程白在一起呢?这样的未知,谁都不知道。

但是无论轮回多少次,傅北辰一直都在,程白也会一直守护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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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范文_心得体会范文_网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2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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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范文

小说描写了托马斯与特丽莎、萨丽娜之间的感情生活。但它不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三角性爱故事,它是一部哲理小说,小说从“永恒轮回”的讨论开始,把读者带入了对一系列问题的思考中,比如轻与重、灵与肉。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了关于《生命不能承受轻》的读后感 ,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

我喜欢米兰·昆德拉,虽然他的书看得并不多。《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是一直想要看的书。适逢考完会计基础跟道德,特想看点什么,就看了《布拉格之恋》,看完之后接着就看《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大概中午三点开始看,看完已经快十点。洗个热水澡,就爬上了床。

我是应该先看书的。

我觉得电影也阐释得不错。不过,当然,相对于原著,就逊色了很多。

我一边看电子书,一边想起电影一边扩展,我有些理解跟导演是不太一样的。我应该先看书。无疑,因为先看了电影,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的想象。

我知道我没看懂。因为它表达的太多,层次太多。很多地方,只要你细细品味,就可以读出很多深度。我想没有人一次全能看懂的。

我没读懂托马斯,没读懂特雷莎,没读懂萨宾娜,我大概谁也没读懂。我没读懂性友谊,没读懂自由,没读懂个性,但或许我读懂了他们的爱情。

托马斯对特雷莎的爱如此之深重,而他却企图轻轻的去爱。事实上,他可以为了她失去一切。特雷莎遇到了生命中一直在等待的男人,而且幸运的得到了他的爱,他的宠爱,但却觉得抓不住他。他们都只是知道对方在自己心里的绝对性,而没有被告知自己在对方的高度。他们于对方,已不仅仅是爱。但他们一起的生活, 除了爱之外,却隐含着痛。生命不能承受的痛。

不过结局很美好,像个童话。他们最后终于完全的走入了对方,属于彼此。 我喜欢这个结局。

所有人物中,我想我最喜欢的是萨宾娜。但我最读不懂得也是她。她爱的是谁,她追求的是什么,她想要怎要的生活。她一直走,一直逃,她最后会停留在哪里。

我喜欢电影里特雷莎和萨宾娜互拍裸照的那一段。赤裸相对,很多感情都是可以被理解和谅解的。我觉得那以后特雷莎不会再对萨宾娜怀有敌意。

有点庆幸,这本书不是高中以前看的,不然读不懂得会更多。以后有时间还可以再看。生命,生活,很深的艺术。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

米兰*昆德拉的巨作《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很多人看不下去,于我一样。已经许久没看书没写字的懒人,今日倒是很想写一篇文字。这本书含义深远,我就写写一点点小小的启发。

生命之轻,何为轻?在金庸的武侠小说里,常有铁汉柔情。温柔似一把利刃,可以让铁汉乖乖臣服。历史上有太多类似的例子,如商纣的妲己,如明皇的杨妃,这就是轻。人生总不是一帆风顺,总会跌宕,总会彷徨。而那些挫折,失败和低谷也是轻。

那又为何生命无法承受轻者?在我看来,轻者不轻。轻的背后是沉重如山的负累,是轻的外表下却于无形中隐藏的重。近代史上有这么一个臭名昭著的女人——慈禧。她的爱慕虚荣,她的胆小怕事,她的所有轻的本质,葬送一代王朝,也使中国在世界发展潮流中然而停滞不前。轻的力量不容小觑,小则毁了一个人,大则毁了一个国。如此一来,生命如何去承受轻?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轻带来的都是不堪之重。特雷莎用自己的阴柔懦弱将名医托马斯紧紧捆在自己身边。然而正是他们的田园牧歌成就了两人最后的幸福。托马斯放弃了斗争,放弃了名利,放弃了责任之重,而选择了生命之轻。在年迈那几年过得安稳自在。轻与重之间,轻,便属于退一步海阔天空的睿智。近些年来,太多太多的励志人物给这个浮夸的社会注入了大股正能量。断臂钢琴师刘伟,在最低迷的时刻,最轻的生命阶段,寻找到另一条出路。创造了脚弹钢琴的奇迹,收获生命之重。生命之轻,轻的是肉体,重的是灵魂。正是轻,让我们多了一次成就的机会。有人说当你处在人生最低谷时,其实你是最大的赢家,因为无论你怎么走都是在向上。轻时,才拥有无穷的力量。轻是蓄积,是酝酿。轻到一定程度会爆发出生命至重!

叫生命如何去承受轻呢?软弱之轻是毁灭之重,身残之轻是志坚之重。轻是无形之重。生命不能承受其重,更不能承受其轻。而我现在写着文字之轻,品味着领悟之重。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

看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带着一丝附和热望的心情阅读它,所以只能隐隐约约瞥见深入精神骨髓的主题,我全心全意地追求,想要清楚明白作者的心绪是以何种决然的姿势延伸至他的信仰世界。昆德拉用他敦厚松弛的文笔基底孕育精神信仰的婉转绰约,燃到尽头的温存化做浓浓密密的欣喜。我们都是害怕孤单的孩子,提着昏暗的灯笼寻找思想的光源。

思想的高尚和明丽,不禁让我们产生种种对生命理性思考的“动荡性”。这是一种大而神圣的境地,是任何脱离私心脱离狭隘的思想者的圈地。昆德拉是在用灵魂写作,用灵魂舞出生命的曲线。同样,灵魂是兼并了私心,兼并了狭隘的。否则,思想与写作,将不能摩擦出其“理性的感情”的眩目火花。只有对生命,对人类存在的广阔的空间的有针对性深度的思考,才能包容这些无限幽静却时时闪硕着不安分之感性的意境。

在这里,思想上作者抨击“虚无”的舞台。它令作者以致更多的散落在世界某一角落的人们费神。可是只有经历了如此痛苦的费神时期,思想才能在一定广度范围之内产生它的荣耀式自身结晶。

他试图探清这种“虚无”与“实在”的存在性,对人类的精神进行层层剥削,表露的仍是作者流放在字里行间的一览无余的“怜悯”。怜悯很多种——对“挣扎”的概括,对“死亡”的倾心,对不完满情节的恣意渲染等等。

最喜欢的人物是萨比娜。那个独立的,有丰富的“内涵”的女子。辗转于两个男人或完满或不完满的爱情之中,流离于本性或孤独或幸福的状态之中。

她有着非常吸引人的个性,个性包裹着那具寻找独特寻找自由的灵魂之身。所以当读到她戴着一顶与她美丽而冷漠的外表极不相称的圆礼帽出现在镜中时,不禁被她的神秘之美所折服。昆德拉另加重笔描述镜中的影象:她手牵着一位身穿灰色西服,打着领带的男人。

理所当然的,这段全情节理性描述的段落成了我最爱本书的三大支点之一。另外两处则是特蕾莎托着她笨重的行李捂紧伤口逃离那个一心掌舵她的男人,逃离她曾以为可以栖身的地方。只是她在引诱,她本着这样难以让人猜测的心情离开。还有关于小狗卡列宁的微笑的完整叙述,是整本书显的最为清新,最为感性的章节。它的存在使“不可承受生命之轻”这一主题思想更为深刻生动,也在托马斯与特蕾莎的灵魂心田上植下一束超越庸俗超越无奈的幸福之光。在这里,人的本性被作者埋下的这一高层隐喻反复地践踏。同时,所有的低俗又被反复的引申和强调。人性受到了它存在为此最颠覆理念的的批判和谴责,不留余地。

引用弗朗索瓦。里卡尔的思考来结束我清浅的阅读吧——“大使,这种对”被遗弃的世界的怜悯“,也是透过或进入遮蔽生命的幻景、意义和直说,直面生命,直面生命的赤裸和显然时的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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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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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读这本书之前,我去图书馆借来一本《简·奥斯汀》。此书十分全面地介绍了奥斯汀的生平,也让我对《理智与情感》的创作背景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奥斯汀的其他小说一样,这本书同样以当时英国中产阶级人家女儿们的情感生活为题材。奥斯汀关注女性,尤其是年轻貌美的淑女们的感情与婚事,她的所有小说几乎都离不开这一话题,我想,这正是奥斯汀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所接触到的吧,身临其境,所以有感而发。 小说以dashwood先生的去世作为开头,他躺在病床上,妻子女儿围着床无助地站着,她们知道床上奄奄一息的病人是她们唯一可以依赖的人。

而现在,dashwood先生即将去世,她们失去的不只是丈夫或父亲,更是这座庄园里的一切。按照当时英国的法律,女性在家中无继承权。所以,dashwood先生去世后,他拥有的norland庄园将由其唯一的儿子john继承,这就意味着dashwood先生的妻子mary,大女儿elinor,二女儿marianne,和小女儿margaret的生活将由john来安排。老先生似乎了解他去世后妻儿们面临的处境,所以临终前他再三叮嘱john要照顾她们的生活,他的做法让妻儿们很欣慰,但对她们来说,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转眼间将拱手让于他人,这将是多沉重的打击啊! 小说第一卷的第一章节就开门见山地交代了elinor和marianne这两位女主角的性格。

姐姐elinor多才多艺,虽只有十九岁,但做事理性谨慎,为人善良体贴,显得比同龄人更成熟。十七岁的妹妹marianne的才艺与姐姐相比毫不逊色,妹妹的性格与母亲很像,浪漫又多情,所有的悲伤与愉悦都直接表现在脸上。因此,当得知john的妻子fanny要住进norland时,她无法接受这一事实。相比之下,elinor就显得十分淡定,她甚至安慰起母亲和妹妹们来。姐妹俩的性格如此不同,似乎分别代表了“理智”与“情感”。《简·奥斯汀》中提到,《理智与情感》这本书的原名是《elinor与marianne》,这更让我坚信了之前的猜测:奥斯汀把elinor定义为“理智”,把marianne定义为“情感”。虽然john与三个妹妹并非同母所生,但他想过要遵循父亲的遗愿,照顾后母和妹妹们的生活。可以看出他对父亲很尊敬,继承了这样一份巨大的财产他也应该很感激父亲。

然而,我想,若john真的承担起了做哥哥的责任悉心照料继母和妹妹们的生活的话,那这本小说似乎就少了一些看点。fanny想方设法说服 丈夫降低给妹妹们的生活费,还以norland庄园新女主人的身份在庄园里我行我素,她太爱炫耀,一味的追求财富与荣耀,虽然表面上看来她是在为自己的丈夫和儿子维护财产,似乎是个懂得持家的好妻子,但她夸张做作的行为显得自私又虚伪,让人实在无法喜欢上她。 小说开头中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elinor的妈妈mrs.dashwood。能成为dashwood先生的妻子,她显然也是出身名门。习惯了享受惬意的她无法忍受fanny的冷嘲热讽,最终带着女儿们离开了装满回忆的norland庄园。她尊重女儿们的想法,面对fanny的我行我素,她没有正面攻击,表现得优雅又从容,正式当时英国社会典型淑女的代表。 fanny的弟弟edward在norland借宿时与elinor相遇。edward性格沉稳,亲切又随和,向往简单平凡的生活,elinor渐渐喜欢上他。但marianne却觉得他身上缺少浪漫气息,又没什么才艺和志向。对啊,这样一个“淡定”的男子自然不会入她的眼。edward和elinor都将对彼此的喜欢深深藏在心里,机灵的marianne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能看出两人彼此钟情,就连年仅十三岁的小妹妹margrate都看出了其中的暧昧,但他两人谁都没有向对方表明心意。

姐姐elinor做事一向沉稳镇定,她并未完全信任edward,所以,除非是他先向她示爱,她是不会主动追求爱情的。 然而,爱情面前谁都会迷失方向,面对爱情谁都无法做到完全理智。母亲和女儿们找到了合适的新住处便立刻搬走了。刚刚陷入爱河的elinor不得不和edward分别,两人以朋友

的名义简单地挥别,似乎什么都不曾发生。母亲和妹妹marianne都替elinor感到惋惜,但她却表现得十分镇定。搬入新家后,她立即适应了新环境,在家人面前很少主动提到edward。其实,分别让她很失落,她仍爱着edward,盼着他能来看她,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年仅十九岁的elinor面对生活环境的巨变,面对朦胧爱情的幻灭时怎能表现的如此沉着冷静!在母亲和妹妹眼里,她如此理性有时甚至显得不够通情达理。她正是“理智”的象征,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成熟她都具备了,她体贴入微心思缜密,但却懂事得如此让人心疼。 marianne又结识了三十四岁的brandon上校,她的美貌和气质感染了上校,上校喜爱他,也大胆地追求她。但marianne却钟情于大雨中英雄救美的 willoughby,对上校接二连三的殷情表示不屑。willoughby勇敢又不乏浪漫,正是marianne心目中的“如意郎君”,她全身心投入到爱情中,沉醉在甜蜜的热恋里不能自拔,willoughby在大雨中英雄救美,又坚持每天拜访受伤的marianne,短短几天内就得到了dashwood太太的肯定,也得到了marianne的芳心。他年轻貌美、才华横溢,和marianne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们爱好相同的名著、相同的作者、甚至是相同的文章节选;他们的性格也出奇地相似,两人都毫不掩盖自己的语言和情绪,对待某一话题的看法也惊人地同步。

他们的结合像是年轻女孩心中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与公主,十分梦幻,令人向往。 在我看来,willoughby有时是幼稚的。她一心追求marianne, 似乎忽略了其他人的感受。众人聚会时,他只顾与marianne你侬我侬,沉浸在二人世界中,还时不时丢出几句话嘲讽木讷的branton上校。他对branton上校太过刻薄,几乎句句话都很针对他,就像一个赢得比赛的孩子蔑视失败的对手一样,还希望带动周围人一起讨厌branton。当然,在marianne眼里,他集天下英气与浪漫与一身,他是完美的! 不幸的是,marianne和willoughby的爱情未能如童话般圆满。willoughby来辞别了,这样突然放弃令人无比羡慕的爱情,他怎么舍得?定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失去了心爱的王子,marianne一蹶不振,陷入漫长的思念与等待中,整日以泪洗面,寝食难安,她相信willoughby会回来找她。但是,故事并没有这么简单。到伦敦后,marianne不停歇地给willoughby写信,希望与他再次相聚,最终两人在一场聚会中见面。

分别数日后再次与恋人重逢的marianne别提有多高兴了,她一向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见到朝思暮想的恋人更是激动地大叫他的名字,姐姐拉都拉不住。可是呢,willoughby却出奇地冷漠!似乎他不曾结识过这位姑娘,见面时一再躲闪marianne热情的目光,始终面无表情。与elinor一番客套寒暄之后,他丢下不知所措的marianne,假装什么时候未曾发生过,就这样离开了。 这次聚会上的相遇对marianne的打击是致命的,这还不够,几天后willoughby送来的分手信更让可怜的marianne深陷悲痛之中。事情传开后,willoughby的身世和恶行也被一一揭发了: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负心汉,一度沉迷于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感情泛滥的他玩弄过年幼的少女后残忍地将其抛弃,又 为得到财富与上流社会女子结婚。如今真像水落石出,这无疑摧毁了marianne的全部憧憬,以至后来她无法从痛苦中走出,身体极度虚弱的她不幸染上重病,悲剧达到顶峰。

幸好上帝是对她是公平的,没有让年仅16岁半的她就此倒下,反而让她有机会重新审视成熟稳重的branton上校,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甜蜜爱情。 marianne的悲剧让我想起了曾听过的一句话:“在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性来领会则是个悲剧”。按照这句话来分析,marianne的“感性”会酿成悲剧,而elinor的“理性”可能会迎来圆满的结局。但读完本书的第二部分,我发现其实“理性”的elinor也难逃悲剧的命运。自诺兰庄园分别数日后,edward的突然造访让原本死寂的家庭重现活力,一家人热情迎接了这位期待已久的客人。elinor仍然拼命克制自己的情感,她就是这样,必须要得到充分的证据证明edward真的钟情于她,否则她不会表现出来。同elinor一样,edward也是个理性之人,善于隐藏内心情感。原本以为edward的到来会使两人的感情有所升温,可事实却不尽如人意。edward不追求名利,一心想过简单舒适的生活,只希望做一名牧师满足自己的兴趣,但来自家族的压力和母亲的众望压得他喘不过气,无奈只能暂时逃离家庭。 偶然间结识了一位叫lucy的机灵姑娘,elinor从她口中得知了心爱的edward已有四年婚约,而且订婚对象正是眼前这会视她为贴心好友的lucy。

那一刻,理智的她仍坚信在没有得到充分证据之前lucy口中的edward与她所爱的edward不是同一个人,但当她看到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袖珍肖像时,她倔强的自信心终于被击垮了。面对如此沉重的打击,她仍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lucy有所察觉,并答应为她保守秘密,甚至没有向至亲的妹妹宣泄一悲伤。她的选择是明智的。眼下妹妹正被爱情深深折磨,她不忍心让她任何更加悲惨的消息。她要一个人承担起所有的痛苦,她要默默忍受他姐姐的刻薄冷漠,他妈妈的蛮横无理,还要一遍遍故作坚强地听着lucy的愿望和自鸣得意,一边拼命掩饰深知自己无法与edward相爱的痛苦,一边又不停歇地安慰伤心欲绝的妹妹。终于,在marianne的逼问下,她吐露了掩埋了四个月的心声,那一刻,年仅19岁的她终于忍不住了,她向妹妹宣泄了所有的痛苦,直到这里,我才发现其实我和marianne一样,一直忽视了elinor。 与marianne轰轰烈烈的性格相比,elinor显得不温不火,有时似乎太过冷淡。父亲去世后,她承受的痛苦有增无减。母亲和妹妹一样过于冲动,elinor常常要站出来帮母亲收拾 残局,她要协助母亲管理家庭开支,帮助妹妹度过感情难关,还要孤身一人带着妹妹应付伦敦上流社会中的种种应酬与调侃。她善良体贴,几乎没有心思和时间为自己考虑。她答应为lucy保守秘密,就真的履行了诺言;她得知edward因坚持履行婚约而被逐出家门,不但没有埋怨他辜负了自己,反而担心起他的未来生活,并一心希望帮助他渡过难关。

最终,lucy因贪恋财富与名利主动要求解除婚约,edward顺利在branton上校家附近的教堂求得牧师职位。摆脱了婚约与家族的束缚,他如重获自由的骏马径直奔向elinor并毫不犹豫地向她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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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海洋天堂读后感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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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段时间我阅读了辫子姐姐的《我们最想要的礼物》这本书。

我们最想要什么礼物呢?宠物,发卡,还是手机?而书中的小主人公想要的礼物是什么呢?家人的关怀和家庭的温暖。

绰号尹大碗的女孩有本事把每一次生日,都给过成家人的受难日。大碗有一个妹妹小碟又乖又娇又美,又臭又倔又怪的大碗成了家里的反面分子。于是她幻想出了一个筷子弟弟成为自己的同盟军,最后和小碟矛盾加深,跟爸爸妈妈日益疏远被“冤枉发配”到外地的寄宿学校。

十三岁生日时大碗踏上了回家的路,她处处和家人作对,最后礼物揭晓,爸爸送上没有发酵的面包,妈妈送出了笨拙的拥抱,小碟抱出一只笑起来像天使一样的狗狗。 。 。 。 。 。 她突然意识到,家人的关怀和家庭的温暖从来没有离开过她的身边,而原谅和被原谅就是一家人最想要的珍贵礼物。 。 。 。 。 。

其实,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有些礼物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但却成为了你生命里最难忘的礼物,哪怕是一句话,一个眼神,一次经历,都可能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最珍贵的礼物。

有时我们最想要的礼物并不是什么宠物,手机,发卡,而是“家”,一个幸福的家庭,是人人都想拥有的礼物,家可以带给我们温暖,只有拥有这个礼物,才有机会去争取其他的“神秘大礼”。

礼物就是一次最美好的回忆,它使你记忆犹新,礼物就是一杯香浓的咖啡,它令你犹豫未尽。礼物就是一个神秘的东西,它令你满怀欢喜。

礼物就是一句关心的话语,温暖着我们的心;礼物就像一块巧克力,甜香味滑过我们的全身。

礼物是一双金色的翅膀,让我们在未来的人生里飞的更高,更远。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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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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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订购了《李嘉诚全传》,并且坚持每天看30页。终于在前几天看完了,全书见证了一个从一穷二白的人逐渐成长为商业天才,世界首富的传奇。领略一代儒商叱咤香江,纵横海外的气魄,同时我们也可以体验到以为慈善家的慷慨解囊。感受到一个伟大男人对爱情至真至善的执着。这一切都源于一个智慧的人生。

李嘉诚于1928年7月28日出生于广东省潮安县,那是一座三山环抱,一水相拥,灵秀山川,悠久历史的城市。李氏家族人才辈出,家学渊博,从小经受儒家教育。在李嘉诚心中有一片海,父亲李经云每次都带他去看海并且教授生活道理给他听。从此他便决定要做一名船长。在李氏家族谱中,找不到祖上有经商的基因。可是他却成为一代商娇。

“七七事变”之后,迫于战乱家道落魄,思前想后李经云决定投靠自己的妻弟香港殷商庄静安。毕竟是寄人篱下,日子过得并不好同时因为战乱工作没有着落,不久之后李嘉诚父亲便去世,从此李嘉诚便要承担整个家庭的重担。开始的时候四处找工作都是碰壁,可是母亲庄碧云鼓励他不要放弃,期间他拒绝了舅舅为自己提供给的上班机会,坚持自己找工作。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找到一份端茶水的工作,在这份工作中他积极勤奋工作得到老板的赏识,同学学会了察言观色,辨别人群。之后还是去到舅舅家公司上班,无论什么工作他总是勤奋工作做不断进取,经过不断的磨砺和自己我的要求严格,李嘉诚得到很多人的认可,他的商业头脑逐渐显现出来,在做推销的时候他就能够找到别人还没与发现的渠道。

“人无我有的意识”,灵敏的市场洞察力是他在生意上不断稳步前进,李嘉诚是一个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的人,有远大的雄心,能力很强,常想别人不敢想,做别人不敢做,在塑胶产业上做到一定水平,还不断发掘新的商机,跨越到房地产和金融等行业。他的诚实和信誉赢得了大家的支持与合作。

在他身上我们能够看到一个人在逆境中不断奋进,穿越重重障碍,最终取得胜利。从一个打工学徒到自己创业,敢于突破是进取,洞悉商机,一步步都是自己小心谨慎走出来的,这个在商业中自如的人在对待爱情上面也是十分的专一,他一直到自己真正能够付得起家庭的责任的时候才与相爱多年的庄月明结为伴侣,庄月明学士高,成为他的贤内助,牵手一生。

李嘉诚在辉煌腾达的时候并没有忘记自己的故乡,看到家乡的贫困,他宁可破产也要资助办大学。其中最令人感动的是凑资汕头大学的时候因为资金原因,庄月明夫人的话“我除了留下一身换洗衣服意外你拿去卖掉,金银首饰也拿去卖掉,也一定要建成汕头大学”。

在他的商业发展历程中我们看到的是与时俱进,逆风蓄势,信心坚定,这些都足以给我们激励。一个伟大的商人有的不仅仅是财富更多的是他为什么能够获得这一切。磨砺,毅力,坚持和奋进。因为生活中的一切都来之不易,只有不断去争取才会有更多的进步,更大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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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玫瑰与教育读后感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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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看了朱永新教授的《我的教育理想》,受益匪浅。他让我重新审视自己,审视自己日复一日的教学。

教育的每一天都是新的,每一天的内涵与主题都不同。读了第二章——我心中理想的教师,我觉得“尊重”这两个字应该时时记在心中,这是教师和学生平等沟通的桥梁。作为教育者应该尊重理解学生,讲台不是上下尊卑的界线,学生有他们自己的人格。他们也渴望得到老师的理解和尊重,希望得到老师的肯定和赞许。老师若放开架子,走进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尊重他们的建议和意见,理解他们的思想,拉近师生之间的距离,在尊重学生的言行举止中,让学生体会到老师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给学生留下自由的空间和时间,获得发展的主动权,让他们用自己的双手来描绘他们的未来。我想这就是理解和尊重,这就是师爱。爱孩子,不是光给孩子们知识,教育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一种积极的生活态度,以积极的生存心境、积极的人生态度对待生活。

作为一个教师,需要各方面的知识,一个知识面不广的教师,很难真正给学生以人格上的感召力。俗语说,“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要有一桶水”,在信息技术突飞猛进,知识日益更新的今天,这“一桶水”的提法早已过时,而教师具有“长流水”才能面对瞬息万变的社会、面对渴求知识与创新能力的学生,这已是教育界的共识。目前,新课程改革风起云涌,作为一名一线教师,明确自己在当前形势下“不学则退”,因此我们要努力修炼自己,做一个有深度的教师。

总之,我相信,只要我付出努力,多读书,多学习,多给孩子更多的爱,并注意在教学实践中的不断摸索与总结,一定会离理想教师的形象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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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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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中有许多挫折与失败。有的人选择奋勇向前。有的人,则原路后退。前一种往往是成功人士。因为成功了的人往往有一颗能理解任何突如其来的灾难的心。

今日有幸学了一篇文章《顶碗少年》。一位少年上台表演杂技,开头精彩纷呈。我就想是亲身坐在那看杂技表演一样。忽上忽下。突然,碗摔了下来。我担心了起来,他会继续演下去吗?只见少年从容一笑,又重新开始了表演。碗,有一次掉下来了,我不禁捏了一把汗。他必须会放弃吧!可少年却勇于应对失败,最终成功了。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愧疚了。想想自我,一遇到难题,就请家长。和顶碗少年相比真是差远了。他从不顾别人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只想完美的结束自我的演出。他做到了,困难再他面前变得渺小,显得微不足道了。

古今中外,有多少伟人就是因为在失败、挫折面前顽强不屈,才成就了他们。鲁班曾是学堂里手艺最差劲的孩子,可他却端正态度,不顾别人的嘲笑,成为了木匠祖师。艺术家罗丹考了三次都未考进医师学院,可他不气馁,最终成为了杰出的艺术家。俄国作家托尔斯泰大学因成绩太差被退学,可正因为他勇于应对困难,才成为人人知晓的作家等等,不胜枚举。瞧瞧,困难再伟人面前丝毫无用。我们也仅有勇于应对困难,挑战困难才能成功。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苦尽甘来。在应对挫折时我们应当冷静的处理,平静的对待。天生我材必有用。不要去顾虑别人说什么。而要注意你心里想什么。愿大家像顶碗少年一样,勇于应对困难战胜它。也仅有这样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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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读《你要好好爱自己》心得感悟_你要好好爱自己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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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在妈妈的推荐下读了一本《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到现在还让我回味无穷。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被深深地感动了。这本书向我们叙述了一个关于亲情、友情、责任和爱的感人的故事。

书中的绿山墙农舍兄妹马修和玛利亚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他们做点农活,不料阴差阳错孤儿院送来了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红发女孩安妮。安妮独特的个性让马修兄妹俩越来越爱她。安妮既聪明又勤奋,凭着自己的努力以全区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大学。但是为了照顾老弱的玛利亚,挽救绿山墙农舍,她最终放弃了学业,回到绿山墙做了一名乡村教师。

我觉得安妮是个乐观的女孩。她的个性可不像其他的孤儿,可怜兮兮的,又总有些胆怯,见到生人就会躲躲闪闪的。她一看到马修就主动跟他打招呼,还兴致勃勃地表达起了她的大思想。但从她的身世的讲述中,我们发现她小小年纪却经历了那么多悲苦,可她的表现总是那么乐观。

安妮还是个爱分享的大方女孩。马修偶然给她买了一小包她一直渴望得到的巧克力糖。这让安妮的喜悦简直要溢出来了。但她却要把一半的巧克力糖分给她的知心朋友戴安娜。这样,她就觉得:剩下的那些她会得到几倍的甜。

我也深深地喜欢上了这个爱幻想的个性女孩。她整天沉浸在自己美丽的幻想之中。在她的幻想王国里:樱花是美丽的白雪皇后,苹果是善良的红衣姑娘……无论身处何种逆境,美好的幻想总让安妮的日子充满阳光。

我觉得我的童年比安妮幸福多了。有爸爸妈妈的陪伴和照顾,有那么好的学习环境。可在很多时候我总是抱怨爸妈不够体贴,抱怨作业这么多,抱怨同学不够理解,却从不反省自己。和安妮比起来,我是多么惭愧啊!

我们应该像安妮一样用一颗乐观感恩的心去对待所有的人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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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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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康永的说话之道》是蔡康永的第一本实用书,在“说话”多年之后,首次尝试教人“说话”。本书开端康永哥便许下宏愿:这本书会令“本来已经很讨人喜欢的你,在未来变得更讨人喜欢”。《蔡康永的说话之道》包括40篇精彩短文,每篇都是让谈话变美的醍醐味,并配以熊宝绘制的令人喷饭的搞笑插画,如同蔡康永的主持风格一样犀利俏皮,饶有情趣。

蔡康永一直是我喜欢的主持人,他那幽默犀利的话语一直深受观众喜爱。而这本《蔡康永的说话之道》则是他在说了多年之后教人说话的一本好书。在阅读了这本书后我总结了以下几点感受:说话要进退有度,尖锐的问题给对方留点余地,有的事情不是非黑即白的,留个灰色地带,也是语言的一种艺术。作为新闻系的学子我们应该再采访等与人交谈中学会这样的说话之道。杜绝言必称“我”,别总把自己放在首位。与人交谈,总是注重自己的发言和想法,生怕别人没办法理解自己,每句话都是我怎么怎么样,实乃大忌。一般交流的基调应该是和谐的,和大家分享意见也应该充分去尊重对方的想法,这样才有更多的人愿意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这也是做人的起码礼仪,更是新闻学子应该注意的问题。

语言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能够方便人与人沟通,而语言的魅力就在于我们透过语言,能够感受到彼此的需要和话中的深刻含义,这就是说话之道。《蔡康永的说话之道》是一本教会我们在社会生存的好书,读完此书,余音绕梁,幽默中却又醍醐灌顶,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们实在是应该注意自己的“说话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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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红葫芦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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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会记住一个与自己生活毫无交集的人,也没有资本会看重一个不会为自己带来金钱收益的人,请留意下您身边被咬了一口的苹果出现的频率,看看(NASDAQ)AAPL的股价走势,你就会了解史蒂夫·乔布斯为什么会被广泛怀念,推崇至此。从结果反推的话,我们知道一个引领时代潮流的人必然是提早看到未来的人,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更难能可贵的是他在自由的感知这个世界的同时恰当的把美的事物与科技推动时代的脚步如此精致的结合起来,这恐怕就是史蒂夫·乔布斯人生哲学最高明之处了。

2月24日出生的人愿意牺牲小我去成就大我,这样的牺牲有可能是出于自愿,当然也可能出自于他们无可救药的责任感。若是因为前者,则一定是为了他们所认同的价值而牺牲,那时别人的快乐就会是他们最大的欣慰。纵观史蒂夫·乔布斯一生的事业起伏,他总是在美感与实用性的十字路口毫不犹豫的面向前者,在他的意识里,权力和金钱是可以失去的,而对美的呈现是不能减损的,这也许在他看来是他优秀的一种证明,因为几乎不会有人考虑到一个电脑产品的购买者在打开产品包装的那一刻面对躺在盒子里的电脑时的场景和感受的来源,而这恰恰是史蒂夫·乔布斯的拿手好戏,他不会编程,但是的的确确对营造美感有一种近乎自虐般付出的偏执,这可能是所有苹果使用者几十年来信徒般膜拜他的一个主要原因吧。

我不想说史蒂夫·乔布斯是一个类似救世主一样的存在,但我知道,他一直站在我们这边。凡是看过皮克斯动画片的人都会找到一种与自己切合的高贵品格,付出、勇敢、责任、勇气、牺牲、爱情等等词汇把我们和他的动画人物紧密的联系起来,他的冥想习惯和素食主义成为我们思考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存的一种尝试,他试图带我们走进他的世界,一个属于史蒂夫·乔布斯的世界,在那里一切竞争和残酷的现实都会被梦境中的美好所渲染,评判一切的标准即是美的层次,他应该是个完美主义者,同时又具有奉献的精神动力,把他感受到的美、可以聚合重现的美、从一切事物中吸取到的美全部拿到他所建立的世界中,只要你进入到他那里,都会获得美的享受、填补心灵的空洞、治愈疲惫和史蒂夫乔布斯读后感1000字负面的情绪、建立起乐观向上的自信。我也不想说史蒂夫·乔布斯是个叛逆者,但我知道,他所对抗的正是类似于“微软帝国”统治般无处不在的一种秩序,他用他感知这个世界的全部能量试图为我们建造了一艘科技洪流中的诺亚方舟,给我们一个全新的可能,去多一种选择,去拥有一扇面向自由的窗口,这是我们需要理解并记住的,这样一个喜爱苹果,有独特魅力的家伙。

读过《乔传》的人都会认识到一个你心目当中的史蒂夫·乔布斯,毕竟作为一个成功者他身上的光环太多了,而光环背后俨然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不管是嬉皮士乔、工程师乔、发明家乔、禅修者乔、冷漠者乔、企业家乔、富翁乔还是靠拾瓶瓶罐罐维持三餐的乔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有这样一个人,产生于我们的时代,由内自外的了解了自己,看到了自己的未来,看到了前进的方向,果断的出击,坚持自己的原则,最后,借用用希腊人的人生观:这才是真实的人,一个有思想、有意志、又活泼又敏感的身体;这才是真正的人生,在呱呱而啼的童年与静寂的坟墓之间的六七十年的寿命。我们要使这个身体尽量矫捷、强壮、健全、美丽,要在一切坚强的行动中发展这个头脑这个意志,要用精细的器官,敏捷的才智,豪迈活跃的心灵所能创造和欣赏的一切的美,点缀这个人生。我想,乔的人生大抵也就是这样的人生中的一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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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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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了。

早就知道我们没有深刻的背景了解基础,早就知道我们没有甘愿为对方放弃很多的概念,但是一直都以为,我们理智我们成熟得可以处理好,结果还是发现,是我们高估了自己的魅力。那么用这个五月初夏的开满校园的玉兰花埋葬我们的爱情吧。我知道,他不会回来,不会看到的。做回好朋友只是客气话,不成恋人也不会是朋友,只会成为陌路人。或许见到面会打个招呼,或者几时年之后的校友聚会上会讲声再见。

或许以后见到满树玉兰的时候都会想起他。那个曾经相恋在夏季也分手在夏季的人。或许是我自己说的,我觉得分手应该在夏天。因为冬天流泪会很冷。

希望,我们的分开可以让他过得更好。曾经以一辈子为终点的人,不管走了多久,我想我会记得一辈子。会好好地保管着我们的记忆,不让它发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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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好爸爸坏爸爸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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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眼睛里没有大千世界的纸醉金迷,只有黑暗;它的眼里没有花花世界的世态炎凉,只有忠诚。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题记

他是个苦命的孩子,阿妈是知青,待他很好,却在他读一年级下学期时,闹离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从此再无音讯。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烟,喝的醉醺醺的,时常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后来,阿爸娶了继母,生了弟弟阿龙,他的日子便更不好过。一段时间后,阿爸托人买了把二胡,把他领到钱老瞎那里学艺。再后来,钱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钱老瞎的“职位”,也失去了最亲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统纯正、出生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继承了父母的优点生的可爱漂亮,唯独它,长得歪瓜裂枣。不仅主人嫌弃,就连它的母亲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于是,它成了丧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却怎奈相貌丑陋,无人问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无论它能力多强。

后来,他们相遇了,他给它取名为“迪克”,给它家犬的身份,尽管没有山林生活的快意。它为他引路,为他赶走欺负他的人还有犬,甚至为他闯入茶楼,扑坏“黑匣子”,沦为“通缉犯”。再后来,他们一同,逃离佛海镇,踏上了他的寻母之路……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他和它历经艰辛终于来到了昆明,在这片土地,它始终守护着他,它捡来石子扔进碗里,只为他能舒展愁眉;它学会打躬作揖,只为他和自己不用饿肚;它甘愿给人做沙包,被打得半死不活,只为给他凑齐医疗费……

后来,他住到了穿绿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楼下,又度成为“野犬”一只。在后来,红蕾剧院的宋经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发现了他的才华,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样貌丑陋,不讨人喜欢,只得被关了禁闭,一只高价购得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夺走它全部的功劳,只因为它长相丑陋。

他不要乖巧可爱的白狮狗,只要它;他哀声向宋经理求情,只为它能重获自由;他把一半工资付给厨师,只为它能不需挨饿;他抽泣不断,只为它能逃离死亡;他离开千辛万苦才寻到的母亲,丢下不愁吃喝的红蕾剧院,只为与它相伴……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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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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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第一感觉就是,它比《我不是李白》好看得多得多了!不愧是国家话剧院的。

有一个场景我特别有感触,那就是当白玫瑰与佟振宝在电梯下相见,没有太多言语,一句“那……我们回家吧”让我的心顿时柔软了……也许曾经,彼此都背叛过对方,但是,十年的感情终究不是几个星期几个月说变就变的。红玫瑰能带给你一时的激 情,是的,每个人也许都会有过这样的冲动,但是,激 情过后总会付出代价,而家庭,永远是一个宁静的港湾,是你累了倦了可以休息的地方。夫 妻之间的感情总是在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当中巩固起来,不是说散就能散的。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时的情 欲,但是你不能把它当成是爱情,或者,是现实的爱情。若是真的爱情吧,你又能怎样?你有老婆孩子,你有责任,你能弃之于不顾?最初一旦选定了对方,那就好好地过下去吧,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话。

“要是我能不爱你,那该有多好!”好感叹这样的话,如果我可以不爱你,也许我就不会为你伤心难过。因为爱你,所以期待,因为期待,所以失望,因为失望,所以痛苦……有时候回想大学四年,我都做了些什么?除了必须待在教室里上课的时间,除了为考证而奔波忙碌的时光,除了在大一大二时参加过的一些活动,除了待在寝室的时间,剩下的,都是关于你的记忆。有时在想,如此把时间精力感情投入在一个现在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做出过什么成绩,未来还很渺茫的男人身上,你值得吗?可是放手又谈何容易。付出的感情,太多,太深,已经要不回来了……所以我只能期待,期待这个男人能出点什么,让我增添一点未来的信心,尽管现在的他对我的态度比以前好了,温柔了也体谅了,可是真的,我要的远远不止这些,这些是作为男朋友应该做到的,难道不是么?

也许是我的要求多了,可我除了期待这些,我能做什么,我现在连自己的将来都搞不定,我能帮助他什么呢?只能说一些鼓励的话,做一些女 生应该做的事情。未来是要靠自己抓去的,作为一个男的,应该知道如何去做,去争取,为了两个人的将来知道付出,知道踏踏实实地去努力。一个男人,如果能够静得下心来去做一件事情,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成功。

我一直期待着我的男人能够在不远的将来,带着一种努力过后的喜悦,抱着我,轻轻地告诉我:宝贝,我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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