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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采购员岗位职务合集三篇 建设工程合同怎么写(合集20篇)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2024--0204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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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事务代理咨询服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服务,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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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济宁__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济宁市_  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建设工程事务服务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咨询服务项目及服务范围:

理;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一切证件(原件),乙方负责资料报批所需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和资料员的培训及交费。乙方负责资料整理及装订,在整理过程中的一切复印、装订及交通费用均有乙方负责。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符合申报要求,经乙方提示,甲方拒不更改的,出现申报材料返回重新整理的装订费由甲方负责。凡因甲方提供虚假的证件及资料造成乙方连带责任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二、收费标准: 该服务代理项目服务代理费壹拾叁万元,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合同额。该款分两次付清,合同签订后甲方付捌万元整,待资质批准后、报省安全生产许可证批复前再付剩余伍万元整。

三、时限要求:

甲方提供完整的原件并和乙方签订代理协议后,乙方需在一百二十日内完成以上所有证件,如甲方资料不齐全造成时间推迟则协议工作天数顺延。如乙方给甲方代理未被批准,则乙方退回收取甲方费用。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赔付另一方本协议代理服务费的50%为违约金。如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造成该宗服务项目中断,则视为甲乙双方协议终止,则乙方终止前收取的服务费概不退还。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再另行商议。

甲方:济宁_  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乙方:济宁市_  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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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程机械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采购,全文共 1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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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其它法令,法规,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须提供产品的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数量 、单价 、 计量单位 、单价等,如下图:所采购配件具体情况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5. 乙方应当在自己的产品上标注商品标识便于识别,标识样式、内容及产品编号按甲方的要求为准。

6.乙方对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的产品质量负责三包(指斗齿、滤芯除外),三包期限为1年。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期限以甲方月度订货传真或单据要求为准 ,本协议所指交货期限指乙方在甲方仓库交货的时间,逾期交货或提前交货要事先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和违约造成的损失,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乙方应负责产品的运托手续,按甲方指定交货点的有关托运手续办理,乙方办妥托运手续视为产品已交付;如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产品毁损、短缺问题,由运输公司或承运方负责赔偿,甲方对此概不负责,但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索赔事宜。

第五条:甲方应凭运单、随货同行单、产品合格证及合同验收。甲方收货后如有异议,必须在收货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并附产品检验报告,否则即视为收货无误;若产品检测出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不合格产品。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在本协议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5%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第七条:甲方临时追加订货计划,交货日期由甲、乙双方临时协商再定。

第八条: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将全部货款汇至卖方指定的帐户。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甲、乙双方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妥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订的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以上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协议期限自签订之日三个月,即自20xx年8月12日起至20xx年11月11日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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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广西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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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由于我校教师校内现无宿舍,放学后、周末和寒暑假不在学校,为了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

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我校师生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确保我校师生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一、学校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1、凡学校不是正常上课时,学校施工人员自己开门,开门进出后必须锁上,如未锁上,学生及社会人员进入校园后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2、如乙方进出时锁好铁门,学生及社会人员与其他方式进入校园的,出现安全事故乙方不负责任。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权不让学生及社会人员进入防护栏内,更不能让学生及社会人员进入在建工程建筑物内,如学生及社会人员进入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注意施工、用电、高空坠物等安全,不能让非施工人员入内,否则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二、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亦,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1、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工程完工后,经上级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本协议自行解除。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

3、学校校门开或关由学校保卫人员肖本金负责。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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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投标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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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投标书

投标书

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致: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先生们:

1在研究了上述工程的施工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附件第_号以后,我们,即文末签名人,兹报价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根据上述条件可能确定的其它金额,按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附件要求,实施并完成上述工程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我们承认投标书附录为我们投标书的组成部分。

3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在接到监理工程师开工通知后尽可能快地开工并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

4我们同意从确定的接收投标之日起__天内遵守本投标书,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书一直对我们具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5在制定和执行一份压式的合同协议书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方书面的中标通知,应构成我们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合同。

6我们理解你们并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标或你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标书的约束。

于19__年__月__日。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楷体大写字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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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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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项目住宅楼工程承包施工有关事宜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面积:约 ㎡(坡屋面不在计算面积之列)

二、工程承包范围:除甲方指定的分包工程外、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

甲方分包项目如下:

1、塑钢窗、防盗门、楼宇对讲。

弱电系统的暗埋(含套管),穿钢丝及箱体封口等工作均由乙方施工。

2、凡甲方分包项目,乙方应积极配合。

甲方认为需由乙方负责施工的,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凭甲方的书面通知进行施工。

三、工期、质量要求:

1、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2、质量:合格

四、合同条款

本工程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并扫地出门,交付业主使用。

1、承包单价:元/㎡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为了缩短工期提高质量、加强安全防护等目标而采取的新工艺和新措施经监理单位和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但不得以此理由提出费用增加。

3、双方在签定协议一周内,乙方需交纳保证金30万元/栋,主体封顶后一周内解付 万元/栋,剩余部分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周内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非甲方原因造成的费用损耗,均包含在乙方合同总价中,结算时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5、如乙方认为需要超时工作,以便能按竣工期限完成工程,则此等费用及不论任何原因等需额外开支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甲供材料除外),办理本工程质监、安监、环保、保险、劳务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7、甲方另行发包的项目,乙方计取该分部工程造价的 %作为配合费,乙方必须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及验收所需资料等其他相关工作,配合好各分包单位做好施工管理工作。

若因乙方原因使其延误工期或造成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接受总价 %的罚款。

8、本工程劳保统筹费、文明工地费、贷款利息、四项保险费用均不计。

五、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主体三层封顶 日内付已完项目的 %,主体封顶 日内付工程量的 %、工程内外粉刷即垫层完工后 日内付已完工程造价的 %,剩余部分在工程决算结束除留 %的保修金外 个月内付清(乙方所垫支的工程款不计利息)。

六、双方要履行的工作:

1、甲方的工作:

⑴、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甲方负责办理土地征用、平整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协助解决协调施工周围问题。

⑵、开工前甲方向乙方须交验规划部门确定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并向乙方及时准确的发出施工指令。

按时组织工程中间验收。

⑶、开工前向乙方提供三套施工蓝图。

2、乙方的工作:

⑴、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蓝图及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规范组织施工。

确定同志为项目经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

⑵、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甲方的施工指令。

施工现场要严抓员工的劳动纪律及个人素质,不得发生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的行为,否则责任自负,甲方并将给予重罚。

⑶、施工过程中,乙方须按照文明工地标准组织施工,因政府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而引起的相关处罚由乙方承担;并在交工前将所有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出场,达成现场无垃圾、建筑物无污染。

⑷、乙方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并产生费用由乙方全权承担。

⑸、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前,乙方无条件负责成品工程的保护费用,在此期间发生工程损坏,乙方自费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修复。

⑹、乙方应承担劳动、安全、环保等部门的政府性质的费用;及设备、材料相关部门的检测费用。

⑺乙方在小区施工期间还应支付甲方相应的场地看护费及政府性国家号召的公益事业费用。

七、材料采购与供应:

自购材料:本工程材料依招标文件按甲方指认品牌由乙方采购,但必须确保采购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所有材料进场必须取得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水泥:按 元/t;钢材:按 元/t计入。

结算指标:钢材: kg/㎡;水泥: kg/㎡。

八、工程验收及结算:

1、工程结算价款;在本协议确定的合同价款基础上,按协议约定的变更及签证结算方式进行调整,作为工程结算价款。施工过程发生的设计变更,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做变更增减结算,费用结算为直接费乘 %的综合管理费。(变更手续齐全)

2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具备验收条件后,乙方按国家竣工验收程序,邀请相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保修时间以工程备案表完成作为起始时间。即可办理工程结算手续,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在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后30天内进行审核并确认。报告经双方确认后,除预留 %的保修金外三个月内付清。保修期满后支付所预留金额。

九、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

乙方:

十、其他事项:

1、乙方按甲方确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积极组织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拒付剩余工程款。

2、乙方应按文明工地标准组织施工,未达到文明工地标准按规定10元/㎡费用的扣除。

3用电及给水各施工单位自行安装用表,由甲方提供水源及箱变,乙方的施工用水、电费以当月水电表实际发生额加损耗由甲方代收代缴。

付工程款时一并扣除。

4、此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最终结算依据,其他议标文件、往来文件、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均为有效附件。

与此协议不相符的附件,均以此协议为准。

5、甲乙双方所有的往来工作均以书面文字为准,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盖章有效,否则无效。

6、本工程如有分包单位,乙方应提供分包单位的所有资质文件和业绩证明,经甲方考察后共同确定,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沉降观测、招标代理、节能检测和验收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招标交易费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8、地材供应及土方工程应充分考虑当地市场因素,施工中不予调整。

9、本合同的所有涉及条款甲乙双方都应该共同遵约,乙方若不能按照规章制度中相应条款履行将由甲方进行处罚。

10、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问题,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11、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约定内容完成后,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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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程钢材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采购,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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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供应 工程钢材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

第二条 钢材供货厂家及质量和技术标准

1. 甲方向乙方所供应的钢材为国营大型生产厂家的合格包检产品。

2. 质量标准为国家现行执行标准。

第三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地点和费用承担

1. 货物运费和下车费、下车过磅费及下车安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需货前三日,书面或信息向甲方提供该批次的需求计划。该批次需货计划应当包含钢材的具体的规格、数量、供货时间。甲方应当在收到批次需货计划24小时内再次确认,甲方按确认后的批次需货计划履行交货义务。若由于市场原因,乙方该批次需求计划中所列部分的某一规格在成都本地市场缺货,甲方应在收到该批次需货计划之日起24小时内将此情况通知乙方,再由双方另行约定供货时间。

3. 供方负责将货送到需方工地,需方指定作为乙方指定的收货人,代表乙方收货。乙方任意一个指定的收货人在甲方的送货单上签字后,均视为乙方已收货且乙方对甲方所供钢材的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以及交货地点等已经确认。

第四条 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1. 甲方所供材质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的标准执行。乙方必须对所供产品先检后用,如对乙方所供产品存在质差异议,需方必须在收到材料后7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同时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检测报告。供方在收到质量检测报告之日起5日内,由供需双方会同该生产厂家抽样共同到国家认可的质检权威机构进行质量复核,上述部分的出具质检报告所确诊的检测为最终结果。供需双方均应认可。如确实出现质量问题,需方可退货,供方负责承担检测及往返运输,上下车费用,不的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和损失。经甲乙双方一致确认。货到工地后,先检后用,不检验使用所造成的后果,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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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水电站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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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成达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2)

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5)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6)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下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现场的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 %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 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17.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 %,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 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 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 元;

……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人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台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厂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劳努分包人尚应赔偿侣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下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I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井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工程承包人执 份,劳务分包人执 份。

34、补充条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 工程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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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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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_________

2.服务类别:_________

第二条 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第三条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第四条 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五条 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第六条 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结。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咨询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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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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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3、委托代理的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        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

负责的          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

当书面提前       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0、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

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5、除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由委托人盖章签字,中标通知书再加盖代理人公章外,自拟定发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盖章签字。

六、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共7页,当前第2页123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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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设工程劳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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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甲方):

代表人:

雇员(乙方):

负责人: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劳务方式:

4、工程内容:

二、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等级:乙方所完成的工程质量标准不低于与甲方与工程总发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标准。

2、乙方应有相应的施工经验,技术工人应具备相应技术资质及生产能力,施工人员工种和数量应满足工程需要。

3、本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相关施工规范、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及业主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施工和验收。

4、乙方施工的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在质量保修责任期内,乙方应在甲方返修通知书要求时间内无条件将工程返修合格。

三、工期

1、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总工期为_______天,乙方必须根据天气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安排工期,安排好施工组织设计,按期完工。

2、工期顺延与延长:

(1)施工中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本条约定的工期相应顺延(顺延时间以甲方过错导致的法定工作时间内停工时间为准确定).

(2)工程施工内容增加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工期延长时间。

四、劳务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合同总价暂定:______________元。

2、施工期间乙方或乙方授权人员自甲方处领取或租用的材料、机械、设备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辅材在内),均列入乙方预提劳务费用,并按费用发生时间相应冲减甲方应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3、甲方每月_______日委托_______银行以法定货币的形式代为转账到乙方账户。

五、甲方职责

1、甲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合适的劳动环境。

2、在合同期限内,甲方要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整顿。

3、甲方对乙方不合乎要求的施工,有权要求其返工。

4、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通知时,应及时安排人员组织验收。

5、甲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甲方及时足额的支付劳务费。

六、乙方职责

1、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遵照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甲方代表的指挥,对不合理的指挥要求可以拒绝。

2、乙方在工作时,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安全、高效的施行,及时完成任务。

3、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要求完成任务,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返工。

4、工程完工当天应通知甲方验收。

七、竣工验收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通知、主合同中的质量要求及甲方质量体系要求控制质量,接受甲方、监理、业主对质量监视、检查、控制。

2、乙方应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控制度,配合甲方三检人员做好各工序的质量检查及验收工作。

3、乙方应对其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负全责,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在__________小时内报告甲方,对施工质量缺陷负责返工并承担相关费用;对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项目,甲方不予计量与结算.

4、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程序要求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验收。产品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可转入下道工序。

八、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承担违约金,或每天按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承担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

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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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设工程承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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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明确公司、工程监理,施工队之间的责任、权力和利益,使公司的品牌,产品的品质、企业的文化得以进一步的深化和提升,确保公司、工程监理和施工队三方有章可依、违章必究、政令畅通、禁令行止,特订立此责任承包协议。

一、乙方责任承包人的资格与条件:

1.具有从事装饰工程管理两年以上的管理经验,特别是具有中大型工装装修经验。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具有工程监理证书、工程师以上的资格证书。

3.在社会上或在公司没有任何劣迹表现,包括违法乱纪的现象,具有以公司为家、以客户利益为重,以工人利益为己任的高尚品质。

4.具有装饰工程丰富的工作经验、沟通能力、业务知识、包括施工管理、材料知识、文化知识、识图知识、工艺制作及流程、设备、工具等知识的经验;具有监督、检查、指导、服务、协调、沟通等方面的工作能力。

5.具有较强的施工队伍管理及带队施工的能力。

1)必须要有固定的施工技术人员,各种人员必须齐全,技术全面,还具有丰富的装饰工程施工经验。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公司严格审核、审查、注册、登记、编号、考查和考核。

2)各工种施工队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质量管理规定、安全文明管理规定、检验和检测制度等,违反者公司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3)乙方责任承包人,承包公司工程时,在每单工程结算后抽出1%的结算款作为工程维修保证金,退工程保证金时必须是施工队在公司所承建的最后一单工程结算满一年后,且无任何工程质量问题,以及无任何违法乱纪现象,经主管工程监理,工程部领导审批,上报公司办理退款手续。

二、承包方式:

1.乙方承包的装饰工程:

2.承包范围:包工、包料、包运杂费、清洁费、其它一切费用。

3.工程预算总造价:(详见甲方工程报价单)。乙方完成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施工过程中,经甲方和业主双方认可的工程修改报价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工期:按甲方与乙方商定的工期为准。

5.乙方承包人同时最多只能承包公司2项工程。

三、工程施工管理: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装饰工程《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安全施工管理规定》两规定条例,违者按公司制度处罚,情节严重者惩罚或终止承包合同。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住宅装饰验收标准》执行,甲方将按照此标准进行严格的验收。

3.乙方对于不符合四方施工质量、施工标准、施工规范的问题,不管是工地文明、安全、卫生、防火、防水方面,还是技工手工工艺方面,凡是不合要求的,限期整改,不整改者,处以重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承包人负责,工程结算一年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在公司维修保证书范围内)在业主提出一周内乙方承包人必须负责维修,否则公司安排人进行维修,并从工程维修保证金中扣除维修费。

4.乙方在责任承包工程期间,凡出现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甲方不仅追究乙方经济责任,还要追究其行政责任,违反法律法规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终止责任承包合同,取消责任承包资格。

5.乙方在责任承包工程期间,凡出现媒体曝光事件,给公司名誉等受到极大的损害,甲方将终止责任承包合同,不退回工程维修保证金,还要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6.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监督、检查、指导。对公司或业主提出的工程问题及工艺要求,如得不到落实,公司有权对施工责任承包人按规定处罚,甚至终止责任承包合同。

7.乙方责任承包人,对所负责的施工队伍所用的技术工人必须以公司员工的身份出现,如公司检查发现不了解公司的情况、文化、品牌、等方面或业主发现不是公司的技术工人,公司有权对责任承包人进行处罚,甚至终止承包合同。

8.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或形式将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转包给其他方,否则甲方将终止责任承包合同,不退回工程维修保证金,还要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9.严禁乙方责任承包人及施工人员与他人谈及工程承包、转包、报价、设计、经济信息等原则性问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第二、第三人称称呼公司,如“你们公司”“他们公司”,如出现则处以罚款。

10.乙方责任承包人及施工人员必须证件齐全及办理公伤理事故保险(公司可协助办理),费用处理;如不办理,出现的所有问题及公伤事故由责任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工人出入证和放行条由乙方责任承包人负责办理。

11.公司对乙方责任承包人所承包的工程,不再对技术工人管理进行安排。

12.乙方责任承包人不得炒单,不得私自做工程项目,不得接业主钱物,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责任承包合同,不退回工程保证金,还要追究经济和行政责任。

1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责任承包人应及时发现合同报价单中的漏项或工程量不足,及时向工程部报告并填写工程变更通知单,通知业主签字认可。

14.乙方责任承包人要会同公司工程部对所承建的装饰工程各项目进行登记、丈量,列出工程结算清单,如发现有漏项或工程量不足,甲方将以合同的价格对漏项或工程量不足进行计算工程金额,由乙方责任承包人全额赔偿,并处以100%处罚,且取消责任承包合同,没收一切保证金(公司认同或赠送的除外)。

15.乙方责任承包人所承建的装饰工程完工后,必须经公司工程部全面验收,并把验收单交给客户签字认可,否则一律不与责任承包人结算,或按不合格工程论处。

16.与客户结算完毕后,乙方责任承包人与施工队伍结算时有争议的部分,由工程部进行协调处理,此项工作完成后公司与乙方责任承包人进行结算。

17.工程预算中的折扣优惠,甲、乙双方按扣点方式共同分摊。

对业主扣款事项和金额(工程质量、材料质量、安全、工期、服务等方面),则由乙方责任承包人全额承担赔偿,或根据实际情况视情节轻重,由工程部审核,报公司批准进行减、免处理。

18.所有施工人员在上班期间必须统一着公司服装,所有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形象宣传必须统一按公司规定。

19.乙方责任承包人必须按照规定工期完成工程,否则延期按100元/天,从工程款中扣除。

如业主材料不到位或工程增加可向公司申请延长工程期限。

四、收、付款方式:

1.根据先期的预算,甲方负责向业主收取预算金总额的10%作为定金。

2.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三日内,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要求业主催交总预算金额的30%,按甲方指定的账户或指定地点及财务人员承兑。

甲方在乙方水电基本完成后,付乙方总预算金的15%。

3.在乙方泥水、电工基本完成,木工进场前向业主催交总金的40%,其中甲方付给乙方总预算金中的20%。

4.在乙方木工基本结束,油漆、扇灰工程开始前,乙方向业主催交总预算的15%和增加项目的80%,并按结算总造价,甲方收取总造价的%(包括以前所收的款项,另加1%作为乙方的维修保证金)剩余部分为乙方全部所得。

五、收取工程扣点方法:

1.工程总造价(结算) 元(¥ 元)以上(含叁万元)(¥ 元),甲方收取工程总造价(结算)的30%。

2.在工程总造价(结算) 元(¥ 元)的基础上,每增加造价肆千元(¥ 元)甲方在原收取总造价(结算)的30%基础上,加收1%,即总造价(结算)的31%,(例: 元,收取点31%;¥ ,收取点32%),以此类推。

3.工程总造价(结算)伍万元(¥ 元)(含伍万元;)甲方收取总造价(结算)的35%。

4.在工程总造价(结算)伍万元(¥ 元)的基础上,每增加造价(结算)壹万元(¥ 元),甲方在原收取总造价(结算)的35%基础上,加收0.5%,即总造价(结算)的35.5%,(例如:¥ 元,收取点35.5%;¥ 元收取点36%等),以此类推。

5.工程项目在没有泥水工程的情况下,在 元(¥ 元)以内(含伍万元;),甲方在收取总造价(结算)35%,总造价(结算)每增加壹万元(¥ 元)的情况下,甲方参照本条款第四条收取的方法。

6.工程总造价(结算)在拾伍万(¥ 元)以上(含拾伍万元;)甲方收取总造价(结算)的40%。

六、施工材料的控制和管理:

1.乙方责任承包人工程所用的工程材料,必须按照合同书、报价单和施工图纸规定和确定的材料,包括材质、品牌、规格、性能、质量等必须达到所规定的要求,违者重罚。

2.除公司规定或同意乙方责任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外,其它工程材料都应到公司规定的材料采购点采购,乙方责任承包人无权随意采购,违者给予重罚。

3.乙方责任承包人未经公司同意私自采购的材料,甲方不予认可,并进行100%处罚,从工程维修信誉金中扣除。

4.乙方责任承包人私自采购的材料,甲方有权将所承建的工程项目拆除,损失由责任承包人100%负责,并根据情节的轻重进行100%-500%的处罚。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全部文本,甲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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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设工程挂靠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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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作为管理服务费。

(2)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则乙方需向甲方缴纳面值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

(3)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2、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经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充分甲方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产品经营业务。

(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2、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进行经营事件的合法性,对发生的产品问题和违法事件乙方负完全责任。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6)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四条 乙方经营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第五条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六条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时付清管理服务费。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一年,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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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设后续工程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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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合同价款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永宁路

3、承包范围

图纸内钢筋的制作及绑扎(包括小型机械耗材)图纸内的模板制作、安装及拆除(包括模板耗材)图纸内的砼浇筑和养护(包括小型机械及基础硬化)按规范和工期进度配合板梁安装钢绞线的安装、张拉灌浆(含人工及机具)以上甲方会提供大型设备机械,包括吊车、挖机、运输车。

4、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方式(不包料,含一切施工中的小型机械设备)。

5、承包单价:

6、合同价款按图纸实际混凝土方量乘以议定价格

7、实际工程价款以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乘以议定单价计算。

8、本工程采取议价形式,单价一次包定,不作任何调整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根据工程总工期要求,以甲方要求的工期为准,保质保量完工。

2、开工前3天,甲方向乙方发出通知书。乙方不能按约定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应在开工日期的前3天,用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为书面同意乙方要求,则工期不予顺延,并由乙方赔偿未按时开工造成的损失和扣除工程保证金。

3、甲方可根据工程进度确定乙方所需人员数量,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组织人员上岗作业。

第三条 双方责任

1、甲方

负责提供图纸及通知书和相关的技术资料,指定现场工程师、技术人员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2、乙方

(1) 乙方投入本工程施工的人员及机械设备,由乙方自己负责。

(2) 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设计变更和增加工程。

(3) 乙方不得将工程内容进行转包或分包,施工期间乙方负责人必须到现场管理,不得委托他人代替,否则视为乙方无力履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的发放工人工资,,不得拖欠工人工资,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及时发放工人工资,每月报工人工资表给甲方。

第四条 工程质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按合同规定付款,达不到国家合格标准,必须返工重做达到合格标准,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技术交底和国家颁发的有关工程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在施工中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现场代表,不得自行处理或施工。

第五条 安全责任

乙方施工前应制定安全措施,对职工进行教育,确保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中认为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事故,及其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责任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不得影响工期。

第六条 工程材料、设备的供应与验收

为保证甲方施工的顺利进行,凡是甲方的主要材料,乙方不得擅自变卖或挪作它用,一旦发现,按其价值在500%作为违约金在工程承包合同款中扣除,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

1、付款方式:

(1)、下部结构混凝土现浇结束后,支付实际已施工的工程量50%工程款。

(2) 、墩柱完工后付墩柱工程量的25%。

(3) 、梁片制好40片后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50%。

(4) 、梁片全部制好后支付梁片工程量的50%。

(5) 、工程全部完工后付至90%,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余款一次性付清。

2、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在合同未履行完又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停工和撤离现场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50%劳务款。乙方必须配合甲方重新安排工程队伍施工。

第八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支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2、甲方负责统筹安排乙方施工进度和人员调遣,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第九条 工程验交

1、工程竣工后15日予以验收。凡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不合格或有质量缺陷,由乙方无偿修理直到验收合格为止,并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2、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甲方的工程量核实,甲方可独自进行,测量结果为有效。

第十条 其他规定

1、如乙方技术力量或实力不足,以及领导组织和管理能力不能胜任,不能按甲方要求施工,无法保证质量和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随时调整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数量、直到收回工程,解除合同并向乙方索赔损失。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工地规章制度,乙方生活用水、用电要节约,无人时不得把龙头、电灯开关打开,如有水电开关未关这类事件发生,一旦被查实,就在当月工程款中一次扣除300元的罚款。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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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采购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工程,全文共 1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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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方(甲方): 合同编号:

供货方(乙方): 签约地点:

甲方与乙方根据__ _的招标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本次《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招标项目中所需标的采购适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履行:

一、采购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价格

二、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乙方应随货提供一套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其中包括:标的样本、出厂检验证书、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等。

三、货物安装、调试

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地点对货物进行安装、调试,使其正常运行后,方可交付甲方使用;安装调试费由乙方承担。

四、备品、备件的供应

1、乙方交货时应免费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规定的随货易损件和附件;

2、乙方应保证在货物的寿命期内优惠优先供应甲方附件及配件,以保证其正常运行。

五、交货

1、交付使用时间:20xx年 月 日

2、交货、安装地点:

3、甲方在乙方供货期间,要为乙方提供货物堆放场地,并配合乙方做好交货和验收工作,不得进行刁难或提出协议、合同外的其它条件。

六、质量保证、验收及异议

1、质量保证:乙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履行合同;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包括备品备件)是全新的,并且符合国家有关检测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产品的出厂标准;

2、验收:甲方收到货物后,主要从货物型号、规格、数量、质量性能、外观、内装饰及备品备件等方面进行验收;甲方应于验收合格后三天内签发采购验收单;

3、异议: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合的,应在三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不签发采购验收单,同时将书面异议送达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天内予以解决妥当,否则视为违约。

七、售后服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售后服务承诺书进行售后服务,含使用(操作)培训、终身维护等服务;

2、在货物的质保期内,乙方免费保修;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四小时内积极有效响应,在2个工作日内免费修好(包括零配件的免费更换),否则乙方须提供同类货物替代使用,直至乙方将货物修复至可正常使用状态。

3、培训:乙方提供必需的技术给学院,并且免费对院方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八、货款支付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现金□

九、违约责任

1、在履约过程中和保质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不能及时更换的,按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4、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地震、台风、灾害、战争等)造成乙方不能如期履约的,乙方应将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可延期履约,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甲方可给予乙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其它未尽事宜服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十、纠纷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衡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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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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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本合同为甲方委托乙方对 进行 ,并支付相应的检测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检测工作内容如下:

检测工作内容:

1、常规建材检测(主要检测项目为:土工、砖、砼、砂浆抗压、砂、石、水泥、砼抗渗、防水材料、砼放射性、钢材等)

2、主体结构检测(主要检测项目为:钢筋保护层、植筋拉拔、主体变形观测、砼构件回弹、砼钻芯、砂浆强度、饰面砖拉拔)

第二条 检测方法及标准

经双方共同商定,乙方根据国家或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对甲方委托的检测内容进行检测,详细检测标准和方法根据具体检测内容确定。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根据临桂区在建项目实际情况委托乙方进行相应的监督抽检,检测项目以甲方委托任务单为抽检依据;

(2)在实施监督抽检工作中甲方享有检测结果的知情权;

(3)负责协调受抽检项目方的现场准备工作。

2、乙方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本合同要求进行检测,为工程提供准确、科学和公正的检测结果,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2)服从甲方工作时间安排;

(3)检测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一式肆份;

(4)负责提供等金额的税务发票。

第四条 检测数量及费用:

1、检测数量:

的检测项目及数量按甲方要求进行检测。

2、收费标准:

按桂建检协[20__] 65号《关于印发〈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收取检测费。

3、检测费用由甲方一次或分次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a、 ;

b、检测费由乙方打出对账单经双方确认,常规建材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项目以实际委托数量按季度结算;

第五条 履行期限

本技术服务合同所约定的检测项目全部完成,检测费用全部结清,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检测报告视为乙方违约,每延误1天,乙方向甲方交纳检测费用1‰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规定支付检测费的视为甲方违约,每延误1天,甲方向乙方交纳检测费用1‰的违约金。

3、若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乙方已完成工作量支付乙方费用,同时,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检测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4、若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律师费、鉴定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且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甲方指定 为甲方联系人;电话号码:

乙方指定 为乙方联系人;电话号码:

第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检测时间应顺延:

1、甲方允许的检测时间延长;

2、甲方未按合同履行相关义务;

3、乙方进场后由于必要的检测条件不具备;

4、非乙方原因的检测范围内检测数量的增加;

5、不可抗力的原因;

6、若遇恶劣的天气(如刮风下雨)或不可预见的困难,则试验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桂林市临桂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法人代表:

(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乙方:

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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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协议投标银行保证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保证书,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银行,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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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协议(投标银行保证书

鉴于____(投标人名称)已于__(日期)提交了建设____(合同名称)的投标书(以下称投标书)。

根据本文件,兹宣布,我行____(以下称银行)向业主立约担保支付__的保证金。

本保证书对银行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盖章:____

__年__月__日

本保证义务的条件是:

(a)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规定的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b)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有效期内接到业主所发的中标通知书后;

(1)未能或拒绝根据投标须知的规定,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或(2)未能或拒绝接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供法的保证金。

我行保证在收到业主第一次书面要求后,即对业主支付上述款额,无须业主出具任何证明,只需在其书面要求中说明条件是在此要求业主将注意到索款是由于出现了上述条件中的一种或两种,并具体说明情况。

本保证书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有效期或在该日期前已延长的投标书有效期后30天(会第30天)内有效。

延长投标书有效期无须通知银行,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上述日期前交到银行。

日期_____银行名称_____

证人签字_________盖章:______

证人所在单位及地址: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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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设工程劳务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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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甲方):

代表人:

雇员(乙方):

负责人:

甲乙双方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劳务方式:

4、工程内容:

二、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等级:乙方所完成的工程质量标准不低于与甲方与工程总发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标准。

2、乙方应有相应的施工经验,技术工人应具备相应技术资质及生产能力,施工人员工种和数量应满足工程需要。

3、本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相关施工规范、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及业主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施工和验收。

4、乙方施工的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在质量保修责_____内,乙方应在甲方返修通知书要求时间内无条件将工程返修合格。

三、工期

1、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总工期为_______天,乙方必须根据天气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安排工期,安排好施工组织设计,按期完工。

2、工期顺延与延长:

(1)施工中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无_____常施工的,本条约定的工期相应顺延(顺延时间以甲方过错导致的法定工作时间内停工时间为准确定).

(2)工程施工内容增加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工期延长时间。

四、劳务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合同总价暂定:______________元。

2、施工期间乙方或乙方授权人员自甲方处领取或租用的材料、机械、设备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辅材在内),均列入乙方预提劳务费用,并按费用发生时间相应冲减甲方应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3、甲方每月_______日委托_______银行以法定货币的形式代为转账到乙方账户。

五、甲方职责

1、甲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合适的劳动环境。

2、在合同期限内,甲方要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整顿。

3、甲方对乙方不合乎要求的施工,有权要求其返工。

4、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通知时,应及时安排人员组织验收。

5、甲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甲方及时足额的支付劳务费。

六、乙方职责

1、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遵照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甲方代表的指挥,对不合理的指挥要求可以拒绝。

2、乙方在工作时,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安全、_____的施行,及时完成任务。

3、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要求完成任务,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返工。

4、工程完工当天应通知甲方验收。

七、竣工验收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通知、主合同中的质量要求及甲方质量体系要求控制质量,接受甲方、监理、业主对质量监视、检查、控制。

2、乙方应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控制度,配合甲方三检人员做好各工序的质量检查及验收工作。

3、乙方应对其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负全责,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在__________小时内报告甲方,对施工质量缺陷负责返工并承担相关费用;对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项目,甲方不予计量与结算.

4、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程序要求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验收。产品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可转入下道工序。

八、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承担违约金,或每天按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承担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

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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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供应合同建设工程材料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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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

产地

规格

单位

供货价格

出厂价格

零售价格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人民币(大写)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______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 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 日计算,不足 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某某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某某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某某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某某子商务平台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某某子商务平台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某某子商务平台、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a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b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c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d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e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f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

招标人(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开户某某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开户某某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投标人

投标人:(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开户某某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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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北京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1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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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单位级别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与设计人(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2  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其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见附件一。

1.4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见附件二。

第二条  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阶段、内容、规模、投资,双方相互提交的设计资料与设计文件。

2.1 设计内容涵盖甲方委托的该工程项目及项目中应包括的各专业,具体内容应以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中标标书、双方认可的设计方案为准,如有需要补充的内容或仍有选择余地的问题,如结构形式、工艺、施工方法对设计的特定要求等可另行约定。

2.2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设计资料见附表一,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详见附表二,设计阶段、规模、投资见附表三。

第三条  设计收费及支付办法

3.1 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超出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设计周期赶工提供设计图纸的,设计人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设计费三分之一的赶工费,赶工费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2 本工程设计收费详见附表三。本合同签订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可以抵做工程设计费。

3.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拨付应付设计费总额的30%(不含定金)。

3.4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按设计概算确定的设计费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3.5 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3.6 设计周期超过12个月时,设计人与发包人可根据不同阶段完成的工作量增加设计费付款次数,金额与时间另行约定。

3.7 工程设计费用中不包括高大空间的风洞试验费用、幕墙检测费用、设计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时发生的必要试验费用及其发生的各种设计审查费用。

3.8 钢结构工程加工详图和各类幕墙详图均由钢结构加工单位和专业公司负责完成。

共6页,当前第1页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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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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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方(全称):

分承包方(全称):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分承包方”)与总承包方签订的 高阳污水处理厂二期 工程施工协议(以下简称为“分包协议”),总承包方和分承包方双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为工程总分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应。

一、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

本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 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法规合格标准

二、组成本协议书的文件包括:

1、本协议书第一部分:协议书;

2、本协议书第二部分:规定条款;

3、协议书履行过程中,总承包方和分承包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三、分承包方向总承包方承诺,履行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中所有条款及规定。

四、分承包方向总承包方承诺,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总承包方对分承包方所进行的一切处罚和处理分承包方均无异议。

五、分承包方向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措施、风险评估报告以及有关证件等所有材料的审核批准并不代表分承包方无须承担责任。

六、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总承包方对分承包方已处罚款项均不予以退还。

七、协议书的份数: 三 ,按分包协议一并处理。

八、有效期:同总分包协议有效期

九、协议书的生效

协议书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书订立地点:

本协议书同双方总分包协议一并生效。

总承包方(公章): 分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第二部分 规定条款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 0.7‰0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

5、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100%;

6、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保护)设施齐全、有效,其中落实到位率达95%;

7、“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

8、加强现场监控,监督,确保总承包方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总承包方形象管理的要求。

二、用工制度:

1、分承包方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未经总承包方批准不得随意更换。

2、分承包方必须为现场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仪器等办理相应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分承包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分承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承包方经济损失由分承包方承担。

4、分承包方的所有工人必须至工程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否则总承包方有权不予办理《出入证》。任何因为分承包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承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承包方承担;

5、分承包方应遵守总承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协力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总承包单位其它关于分承包方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6、分承包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因本分包工程与附近居民或其他单位产生的一切矛盾。

三、安全生产要求和责任

1、双方共同遵守的要求和责任

1.1、总承包方和分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5)《国家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7)《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__;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20__版)JGJ130-20__;

(1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__;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

(1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__;

(14)《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1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6)《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17)《安全(环境)管理程序》QB/G006-20__

1.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1.3、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发现不安全现象,双方管理和施工人员应立即制止,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4、总承包方和分承包方应当对抓好各自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5、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四不放过”原则提出改进措施和事故处理意见。

2、总承包方要求和责任

2.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确立总承包方和分承包方管理职责。

2.2、总承包方负责对分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本项第3条第3.1、3.2、3.3、3.4、3.5 款所列条件。

2.3、总承包方在工作开始前,对分承包方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2.4、在有重大危险的区域内作业,总承包方应事先对分承包方交待现场危险点,要求分承包方制定相应安全方案,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合分承包方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

2.5、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

2.6、依法对分承包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1)有权进入分承包方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期限改正。

3)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总承包方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和使用。

4)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七日内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2.7、负责对分承包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制止。有权停止分承包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和辞退严重违章作业人员,制止停产整顿,并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总承包方有关制度对分承包方的违章行为进行经济处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有分承包方承担。

2.8、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有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3、分承包方要求和责任

3.1、分承包方要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税务证、安全资格证、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经总承包方工程管理处审查合格。

3.2、分承包方的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工人的安全施工技术素质符合工作要求,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业培训,具备必要的上岗资格。

3.3、分承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并规定参加有关培训及年检。

3.4、分承包方应具备有满足工作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用具、运输等设备。

3.5、分承包方施工队伍30人以下的必须设兼职安全员,30人以上者要配专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本班组的安全工作,并报总承包方备案。

3.6、分承包方须自觉遵守、执行工程所在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7、分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承包方承担;

3.8、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承包方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总承包方批准后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3.9、分承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承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本协议书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3.10、分承包方申报的所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类同方案必须考虑工程工序上的危险性,于方案中详细叙述施工期间的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

3.11、分承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3.11.1、建立风险源辨识评价和目标化管理制度:分承包方在本分包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风险源辨识并评价出重大风险源,对重大风险源确定管理目标,编制管理方案并将管理方案报总承包方。对本分包工程施工全过程按照管理方案进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并将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每月一次报总承包方。

3.11.2、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承包方必须执行总承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承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对于要求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及时组织各方人员进行专家论证。

3.11.3、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分承包方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总承包方组织的周一(或最终由总承包方指定的其他时间)安全例会,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时应事先取得总承包方的同意,并委托有资格人员全权代表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参加会议和做出有关决定。分承包方不能参加例会又未委托代表参加时,例会所做出的决定分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同时分承包方连续三次不能参加例会,总承包方有权取消该分承包方的承包资格。

3.12、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入场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3.12.1、分承包方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经过国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一切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3.12.2、分承包方的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上岗。

3.12.3、分承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总承包方组织的入职培训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承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承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后方可上岗。

3.12.4、分承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证,持证上岗。

3.12.5、分承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3.13、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3.13.1、分承包方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总承包方组织的周六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时应事先取得总承包方的同意,并委托有资格人员全权代表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参加检查和做出有关决定。分承包方不能参加检查又未委托代表参加时,检查中所做出的决定分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3.13.2、分承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承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及其他一切损失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3.13.3、分承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并持证上岗,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组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3.14、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3.14.1、分承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内或国外正规厂家的产品,且具有相关合格证书,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3.14.2、分承包方的卷扬机、机动翻斗车、砼搅拌机、切割机、电焊机、发电机等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承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14.3、分承包方的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挖掘机、垂直升降机械等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接受专业验收;分承包方必须按规范要求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工程项目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3.15、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职责:

3.15.1、分承包方要对分承包方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3.15.2、分承包方必须采取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3.15.3、分承包方在现场所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3.15.4、施工现场内,分承包方必须按总承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及警示标识。

3.15.5、总承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承包方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承包方的书面同意。

3.15.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15.7、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总承包方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及增收的15%管理费从工程款中扣除。

3.15.8、分承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对不同岗位工种的职工还须配备该工种必须的其他个人人身防护设备,如:安全鞋、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要定期定量供应。

3.15.9、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向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提交产品合格证,否则不得使用。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3.15.10、分承包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承包方批准,在批准前分承包方不得进行施工。

3.15.11、分承包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主管负责日常对总承包的工作联络及落实安全方案和措施的实施。

3.15.12、分承包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且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3.15.13、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惩罚制度:分承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事故处理

4.1如果发生分承包方在施工期间造成因工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分承包方必须积极组织抢救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同时按国务院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小时内及时报告总承包方、分承包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

4.2、分承包方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承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当或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项所列第1条《总承包方和分承包方要求和责任》和第3条《分承包方要求和责任》安全事项而造成事故的,除依法由总承包方或第三方承担责任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4.3、分承包方须承担因为分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4、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承包方应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做好伤亡者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承包方支付,因不能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承包方自负。

4.5、分承包方必须对因工伤亡事故进行深入调查,查出事故源头并做出详细事故调查报告报送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对发生的伤亡事故,分承包方必须进行深刻检讨,修正错误,同时必须对分包工程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对所有职工进行安全再教育培训,否则总承包方有权勒令分承包方暂时停工直至整改完成并通过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验收。

4.6、最终结算前必须确认双方无遗留劳动安全纠纷。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分承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地方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承包方应严格按总承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承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承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承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承包方应在总承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承包方的要求,总承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承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分承包方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3、凡由于分承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承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以外)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承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承包方负责赔偿,总承包方可对其处罚。

五、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承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承包方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总承包方形象管理的要求。

2、分承包方员工的工作服、安全帽以及分包工程现场的机械设备等物品(包括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标语、警示牌),不得出现分承包方的任何标志、广告标语等。标志、标语等具体由总承包方决定。

3、分承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承包方自己负责。

4、分承包方应按照总承包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5、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严禁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6、分承包方入场前必须依据总承包方的有关规定为所有入场人员办理《出入证》、《上岗证》,否则不得入场。

7、分承包方在施工现场应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承包方应赋予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8、总承包方提供指定的公用垃圾堆存地点,分承包方必须按总承包方的编制安排负责把自己在所有工作地点的垃圾每天清理并运往上述指定堆存区,再由总承包方负责安排外运,上述垃圾不包括任何砂、石、水泥、砼或钢筋砼结构废件或任何有毒物件、易燃物品等;此类垃圾由责任分承包方自行清理外运,禁止堆存在工地内,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分承包方须承担罚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9、分承包方在施工时用水必须严格按总承包方“现场临水管井平面布置图”上的说明进行。分承包方现场临水的使用归总承包方统一调配,各分承包方在使用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10、分承包方有责任保护好现场的临水设施,如现场的给排水管道、阀门、消火栓、消防水龙带、水龙头、阀门井、污水井、沉淀池、雨水篦子等。严禁乱动消防设施,如消火栓、水龙带等。

11、分承包方必须注意节约用水,严防水资源浪费:

11.1、需要长期使用的用水点必须设节水龙头;

11.2、所有管道相接处要严密,严防漏水;

11.3、现场的洒水降尘或混凝土养护,应先使用沉淀池内的水;

11.4、用水时应有专人负责节水,不用时要及时把阀门关上,发现水管或阀门跑水要立即维修,如维修不了须及时通知总承包方进行解决。

12、严禁向污水井、雨水篦子倾倒剩饭、垃圾等易堵物体,严防下水管道堵塞。

六、自然灾害、突法事件及其他

1、为预防台风、暴风雨等自然灾害,分承包方须在分承包工程(包括临时设施)开工前向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提交预防此类自然灾害、减少损失的措施,经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分承包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2、分承包方在分承包工程范围内或工地附近遇突发性事件(如死亡、火灾等)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并及时的有针对性的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交安全意识。

3、分承包方在分包工程现场及工地附近不得进行任何爆破施工或其他爆破活动。如有爆破施工时,分承包方必须具有相应的爆破资质,并事先已取得国家、江苏省及常州等各级政府、公安部门的相关许可,否则分承包方须承担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4、分承包方入场工作人员在接受总承包方医疗室的服务时,须出示经总承包方核发的《出入证》或《上岗证》,并遵守总承包方医疗室的规章制度,医疗室仅为现场工作人员提供一般轻微伤害的免费服务,如有重伤等严重伤害时,分承包方须按《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计划实施救援。

5、分承包方在分承包工程开工前须向总承包方提交分承包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将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报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备案检查。

七、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总承包方(公章): 分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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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精选建设工程保证金监管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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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按照《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借用甲方资质进行建设工程投标退还保证金时达成协议如下:

1、为了保证甲方在投标期间的顺利投标,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甲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本项目保证金数额的要求,提前将保证金汇给已方。

2、乙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金额、形式,在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前。用自己的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所指定的账户内,汇款后将汇款单扫描件发给甲方财务,进行入账。然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完成下一步工作。(如招标文件规定在指定银行换取发票)。

3、在开标之后,乙方应在招标中心退还保证金到账后,立即通知甲方并予以退还该项保证金。

(1)若甲方未能中标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未中标人基本账户;

(2)若甲方中标后,(学生打架调解协议书)与招标标人签订合同,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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