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规范版 有利息 有还款时间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
本人向________(出借人)借到现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圆整,下称借款金额)。
利率为:月利率为百分之二(2%);
还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还款。超期还款的,利息按约定利率的150%计算。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本人确认为下列第______种
1、签署本借条时,本人已经收到出借人支付的全部借款额;
2、出借人可通过下列账户向本人支付借款金额: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
借款人电话:
住址: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
下列签名的担保人同意为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
保证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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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两千多年前,一位哲人立于河边,面对奔流不息的河水,想起逝去的时间与事物,发出了一个千古流传的感叹:逝者如斯夫。
时间是最平凡的,也是最珍贵的。金钱买不到它,地位留不住它。虽然它限制了人们的生命,但在有限的生命里,人们可以充分地利用它。鲁迅先生说:时间,每人每天得到的都是24小时,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劳的人带来智慧和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一片悔恨。
树枯了,有再青的机会;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燕子去了,有再回来的时刻;然而,人要是用完自己有限的时间,生命结束了,就再也没有挽救、复活的机会。朱自清说:“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里过去。我觉得时间去的匆匆了,便出手遮挽时,它又从遮挽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它伶伶俐俐的从我身上跨过,从我的脚边飞去了。当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面叹息,但新来日子的影子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
未来、现在、过去,是时间的步伐。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一起珍惜生命中最宝贵的东西——时间!
篇2:建议书关于珍惜资源
当我第一次看到海的时候,还很小,浩瀚的大海使我惊叹,我心中自然而然地生出一个概念:水是源源不断的,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的确,在人们的印象中,水无处不在,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服务。它是工业的血液,农业的命根子,生活中最不可缺少的小助手······总之,水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宝贵财富,而且据调查,我们居住的地球还有一个别名叫“水球”,顾名思义,我们的地球上70.8%充满了水。但这么多水,其中海水就占了97%,陆地上的地面水占0.017%,其中又有一半在内海和盐湖之中。淡水的根本来源是雨露,每49年落到陆地上的水只有10.5万立方米,而这其中的2/3又被植物蒸腾或地面蒸发掉,只有1/3,即3.75万立方米的水可供人类利用。
这么少的水足够我们用吗?答案是否定的。
既然如此,为什么当人们看见水龙头的自来水“哗啦哗啦”地流的时候,就总是视而不见,不愿上前一步关掉水龙头?为什么当一些人往江河海湖扔垃圾的时候,他们想不到这对水的污染有多大?为什么当工业污水“哗啦啦”地流进江河海湖时,看着 原本清澈的水变成污水时,人们并不感到痛惜?为什么当······
其实,人类现在是慢性自杀,他们毫不痛惜地污染、浪费水资源,然而,水又是多么的宝贵呀!如果现在不好好珍惜水资源,未来的水将像油一样珍贵。
所以,我们要搞好水的循环利用。利用天然淡化器将海水淡化处理,这样做既环保又省钱,可以说是一举多得。 水源的问题解决了,如何用呢?人们应该多发明如“电解水分子洗衣机”等节水产品,“电解水分子洗衣机”利用电解水分子的原理,让水分子中的氧原子吸收衣服里的赃物,电解出的氢原子可以作为环保汽车的燃料,既不损害衣物纤维,又为汽车提供动力能源,还为环保事业尽了力,何乐而不为呢?
尽管现在有很多节水产品,但最重要的还是靠人们自己——不浪费,不污染水资源,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水资源。
啊!人类快觉醒吧!如果我们不珍惜水资源的话,将来地球上流下的最后一滴水将是自己的眼泪。
篇3:时间都去哪儿了国旗下讲话稿
遵纪守法,人人皆知。这可以说是耳熟能详、家家户晓,可是有多少人能把它放在心上呢?
殊不知当你过马路时和同学打闹,闯红灯时,有多少风险降临在你身上呢?也许你是幸运的没有发生危险。可是当你抱着无所谓的心态去试试看的时候,你会不会还是幸运的呢?也许危险会降临在你身上。
像这样的安全事故在我们身边不知发生了多少次!据统计,去年死于安全事故的就有3万6000多人,伤于安全事故的也有30多万人,多少家庭妻离子散!虽然今年以呈现好转状态,可是形式依然严峻,事故多发的势头并没有得到多大遏止。看了这样一组数据,让人大吃一惊的数字,我们应该庆幸自己闯过红灯、打闹嬉戏没有受到伤害么?不,我们应该去改正不文明的习惯,消除安全的隐患,保证我们的人身安全。
在学校内应该如何保证自己的安全呢?在楼梯上常常能看见有些同学滑楼梯、追逐打闹的。这些行为是不允许的,蕴藏的隐患。滑楼梯会撞到其他同学,还可能自己没踩好摔倒了又连累了前面的同同学,到最后滑楼梯受罪的还是你。
在外头玩耍也要保证安全,在保证自己的人生安全下去玩一些健康、有益的游戏。所以,我们首先要知法,做到心中有法,再要守法。与法同行,人生才会幸福美好!他们是残忍的,是冷血的,他们的心中没有法!法律也绝不能容忍他们!
碧水蓝天下我们不要再让这些悲剧发生了,要做到心中有法,要用法来约束自己。
篇4:接待礼仪模拟考试题及答案
单项选择题
1.按谈判中双方所采取的的态度,可以将谈判分为让步型谈判、原则型谈判和( B )。
A.软式谈判 B. 立场型谈判 C.横向型谈判 D.价值型谈判
2.在商务谈判中,双方地位平等是指双方在( C )上的平等。
A.实力 B.经济利益 C.法律 D.级别
3.价格条款的谈判应由( B )承提。
A.法律人员 B.商务人员 C.财务人员 D.技术人员
4. 商务谈判的核心内容一般是( C )
A.质量 B.付款 C.价格 D.交货
5.便于双方谈判人员交流思想感情的是( D )
A.主场谈判 B.客场谈判C.书面谈判 D.口头谈判
6.可以说,( D )型的谈判没有真正的胜利者。
A.让步 B.原则 C.价值 D.立场
7.国际商务谈判中以( C )为基本目的和主要评价指标。
A.信誉 B.信息C.经济利益 D.良好的交易关系
8.强调成文法作用的法律规范是( C )
A.国际商法 B.仲裁规则C.大陆法 D.英美法
9. 谈判中能使对方让步的最有效的武器和策略是( B )
A.示弱以求怜悯 B.创造竞争条件C.软硬兼施 D.最后通牒
10.谈判队伍的人数规模一般在( B )人左右。
A.2 B.4 C.6 D.8
11. 商务谈判中需要使用通则议程的谈判方是( C )
A.买方 B.卖方 C.双方 D.中介方
12.谈判中的报价是指( D )
A.价格 B.目标价格C.价格策略 D.提出交易条件
13.在缺乏谈判经验的情况下,进行一些较为陌生的谈判,谈判人员应采取( B )的让步方式。
A.坚定 B.等额 C.风险性 D.不平衡
14. ( B )是商务谈判必须实现的目标。
A.最高目标 B.最低目标 C.可接受目标 D.实际需求目标
15.视线接触对方脸部的时间正常情况下应占全部谈话时间的( B )
A.20%~30% B.30%~60% C.70%~90% D.无所谓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中解决争端的普遍的、基本的方式是( BC )
A.第三方协调 B.仲裁 C.诉讼 D.贸易报复
2.谈判议程的内容包括( ABCD )
A.模拟谈判 B.时间安排 C.确定谈判议题 D.确定谈判人员
3.进行报价解释时必须遵循的原则是(
ABCD )
A.不问不答 B.有问必答 C.避实就虚 D.能言不书
4.选择自己所在单位作为谈判地点的优势有( B CD )
A.便于侦察对方 B.容易寻找借口C.易向上级请示汇报 D.方便查找资料与信息
5.在国际交往场合,谈判室座次安排原则有( BCD )
A.以左为上 B.以远为上C.居中为上 D.面门为上
1.按谈判中双方所采取的的态度,可以将谈判分为立场型谈判、原则型谈判和( B )。
A.硬式谈判 B.让步型谈判 C.横向型谈判 D.价值型谈判
2. 谈判成为必要是由于交易中存在( D )
A.合作 B.辩论 C.攻击 D.冲突
3. 国际商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 D )
A.条约 B.协议 C.习惯 D.判例
4.立场型谈判又称为( A )
A.硬式谈判 B.原则型谈判C.价值型谈判 D.让步型谈判
5. 从法律学角度来讲,谈判程序中没有约束性的环节是( A )
A.询盘 B.发盘 C.还盘 D.接受
6.从法律学角度来讲,正式谈判中必须经过的程序有( A )
A.发盘和还盘 B.发盘与接受C.发盘与询盘 D.询盘与接受
7.国际商务谈判中最首要的目的是获得( C )
A.信誉 B.信息C.经济利益 D.良好的交易关系
8. 可以说,( C )型的谈判没有真正的胜利者。
A.让步 B.原则 C.价值 D.立场
9.一般不公开调解或审理案件的机构是( C )
A.仲裁庭 B.法院C.行政主管部门 D.行业协会
10. 对谈判对手提出的问题,我方应该( A )
A.从正面回答所有问题 B.以问代答一时难以回答的问题
C.以最快的速度回答问题 D.彻底地回答每一个问题
11. 谈判小组中商务人员主要负责组织( B )
A.技术条款谈判 B.价格条款谈判C.法律条款谈判 D.金融条款谈判
12. 在缺乏谈判经验的情况下,进行一些较为陌生的谈判,谈判人员应采取( B )的让步方式。
A.坚定 B.等额 C.风险性 D. 不平衡
13.按照国际惯例,谈判中应先报价的谈判方是( C )
A.买方或卖方 B.买方或发起人C.卖方或发起人 D.买方、或卖方、或发起人
14. 国际谈判中座次安排基本要求是( B )
A.以左为尊,右高左低 B.以左为尊,左高右低C.以右为尊,左高右低 D.以右为尊,右高左低
15.视线接触对方脸部的时间正常情况下应占全部谈话时间的( B )
A.20%~30% B.30%~60% C.70%~90% D.无
所谓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选择自己所在单位作为谈判地点的优势有( CD )
A.便于侦察对方 B.容易寻找借口
C.易向上级请示汇报 D.方便查找资料与信息
2.谈判议程的内容包括( ABCD )
A.模拟谈判 B.时间安排 C.确定谈判议题 D.确定谈判人员
3. 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中解决争端的普遍的、基本的方式是( ABC )
A.第三方协调 B.仲裁 C.诉讼 D.贸易报复进行
4. 报价解释时必须遵循的原则是( ABCD )
A.不问不答 B.有问必答 C.避实就虚 D.能言不书
5.在国际交往场合,引导客人应遵循的原则有( AD )
A.以左为上 B.以内为上C.居中为上 D.以前为上
答案:B C B C D D C C D B多选:BC BC ABCD BCD BCD
1.简述国际商务谈判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2)互利原则(3)灵活机动原则(4)求同存异原则(5)重利益轻立场原则(6)人事分开原则(7)客观标准原则(8)尊法守约、诚信原则
2.简述商务谈判迎送乘车礼仪的注意事项。
(1) 有专职司机,以副驾驶后位置为上(2主任亲自驾车,以副驾驶为上3) 客车中进门位置为上
3. 简述谈判开局策略的种类及其含义。
(1)一致式开局,使对发对自己产生好感(2)保留式开局,对关键问题不做确切彻底回答(3)进攻式开局,表达己方强硬姿态,获得心理优势(4)坦诚式开局,开成不同阐述观点
4. 简述报价策略及其含义。
(1)报高价,以卖方确定的最期望价报出(2)引诱报价,为维系良好关系,尽可能维护自己利益的情况下照顾满足对方要求(3)中途变价,改变原报价趋势(4)使买方接受的报价方式,如分割法、心理价格等
5.让步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维护整体利益(2)明确让步条件(3)选择好时机(4)确定让步幅度(5)不承诺做出同等幅度让步
(6)让步中讲究技巧(7)不轻易让步(8)每次让步后检查效果(1分
四、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4小题,共35分)
1.某县一饮料厂欲购买意大利固体桔汁饮料的生产技术与设备。派往意大利的谈判小组包括以下四名核心人员:该厂厂长、该县主管工业的副县长、县经委主任和县财办主任。
(1)如此安排谈判人员说明中国人的谈判带有何种色彩?(3分)严重的官僚色彩,计划经济行政干预经济色彩
(2)如此安排谈判人员理论上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3分)难以完成任务,甚至导致谈判破裂
(3)如何调整谈判人员? 主要理论依据是什么?(4分)
选派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商务人员、技术人员、法
律人员替换政府官员。依据是谈判班子组成的分工原则。
2.一中国企业谈判小组赴中东某国进行一项工程承包谈判。在闲聊中,中方负责商务条款谈判的成员无意中评论了中东盛行的伊斯兰教,引起对方成员的不悦。当谈及实质性问题时,对方较为激进的商务谈判人员丝毫不让步,并一再流露撤出谈判的意图。
1)案例中沟通出现的障碍主要表现在什么方面?这种障碍导致谈判出现了什么局面?(4分)
中方谈判人员素质导致不能进一步沟通。导致出现了僵局。
(2)应采取哪些措施克服这一障碍?采取中间人策略、换人策略、休会策略等
3)从这一案例中,中方谈判人员要吸取什么教训?懂得国际交往基本利益,对对方宗教信仰、国家事物等不能谈不能问。
3. 广东玻璃厂与美国欧文斯玻璃公司谈判引进设备过程中,在全部引进还是部分引进这个问题上僵住了,大家各执一词,相持不下。这时广东玻璃厂的首席代表就想,我们既要拿到真正好的东西,又要省钱。要达到这个目的,就不能让事情搞僵。为了缓和气氛,他就笑了笑,换了一个轻松的话题。他说,你们欧文斯的技术、设备和工程师都是世界上第一流的,你们投进设备,搞科技合作,帮我们搞好厂,只能用最好的东西。因为这样,我们就能成为全国第一,这不但对我们有利,而且对你们更有利。欧文斯的首席代理是位高级工程师,他听了这话很感兴趣。接着,广东玻璃厂代表话锋一转:“我们厂的外汇的确很有限,不能买太多的东西,所以国内能生产的就不打算进口了。现在,你们也知道,法国、日本和比利时都在跟我们东方的厂家搞合作,如果你们不尽快跟我们达成协议,不投入最先进的设备、技术,那么你们就要失去中国的市场,人家也会笑话你们欧文斯公司无能。”这样一来,频临僵局的谈判气氛立即缓解,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广东玻璃厂为此省下了一大笔费用,而欧文斯公司也因帮助该厂成为全国同行业产值最高、能耗最低的企业而名声大噪。
(1)谈判中出现了何种气氛?(2分)由低调转为高调
(2)中方主要运用了什么策略? 利益协调策略,宠将法,最后通牒等
4.甲是谈判小组负责人,率领乙、丙、丁出国进行一项商务谈判。在与对方代表首次见面时,由丙向对方介绍自己的同伴乙。介绍乙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方式,“这是我公司的会计,乙先生。”第二种方式,“这位是乙先生,他具有20xx年财务工作的丰富经验,有权审核500万美元的采购项目。”
(1)由谁向对方代表介绍乙比较合适?(2分)由负责人甲提出
(2)以何种方式介绍乙为好?(2
分)第二种方式较好
(3)用所选择的方式介绍乙有什么作用?能头起到抬高己方人员形象、给对方造成心理压力,使其产生紧张感。
(4)综观背景材料说明了什么样的问题?说明谈判的语言表达很重要,即使是简单的介绍,也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
B A A A A ?C D A B B B D D B BCD BC BC ABCD BCD
2. 简述国际商务谈判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因素分析(2)相关信息准备(3)谈判方案制定 (4)模拟谈判
3.简析在谈判中如何建立双方的信任关系。
(1)要遵循求同存异原则(2)简历良好的谈判气氛把握开场白节奏,动作表情得体,破题选好时机,开场陈述陈恳等。
4. 简述谈判组织的人员构成。
(1)技术人才(2)管理人才(3)法律人才(4)商务人才(5)金融人才(6)语言人才(1分)
(7)其他:工程技术、仓储运输等把关人才
5.简述让步的基本原则。
(1)维护整体利益(2)明确让步条件(3)选择好时机(4)确定让步幅度(5)不承诺做出同等幅度让步(6)让步中讲究技巧(7)不轻易让步(8)每次让步后检查效果
6.试述仲裁与诉讼两种解决争端方式的主要区别。
(1)受理依据不同(2)审理人员不同(3)审理方式不同(4)机构性质不同(5)处理结果不同(2分)
四、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3小题,共27分)
1. 甲乙双方已就有关的交易条件磋商长达3个月之久,基本形成了许多一致的意见,但还有一、两个问题需要进一步讨论。此时甲方提议到本地一风景点游船上边游览、边协商。结果双方很快签订了合同。
(1)甲方提议是一种什么样的谈判策略?场外交易策略
(2)这一策略主要用在谈判的什么过程中?大多数议题已取得一致,只在一两个问题上存在分歧。(3)使用这一策略会带来哪些好处?轻松友好,融洽气氛,缓和双方紧张局面
(4)使用这一策略要注意什么问题?注意不同习惯,某些国家商人忌讳在酒桌上谈生意
3. 在一次交易谈判中,甲方明显具有极强的谈判实力,但为了与对方能够达到交易,依然准备作出100元的预定让步,其准备的让步方式有四种:①0/0/0/100;②25/25/25/25;③50/35/10/5;④5/10/35/50。
(1)第二种方式称什么样的让步方式?等额让步方式
(2)第三种方式有什么样的优点? 幅度递减让步方式比较自然坦率,易为人接受,利于促成和局,不易产生失误。
(3)甲方最佳的让步方式是哪一种? 选择第一种方式。甲占绝对优势,坚持几次不让步可传达坚定信念,对手可能被征服。
最后让步可让人觉得果断,被认为有大家风度。
篇5:珍惜初三国旗下讲话稿
尊敬的学校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初三1202班的陈,我很高兴能在毕业前夕代表全体初三学子,向母校、领导、老师表达我们的谢意。我今天发言的题目是:不忘初心,永葆希冀!
栀子花开了,又是一年青葱的夏,我们,迎来了分别的时刻。
昨天的我们仿佛还是站在烈日炎炎下淌着汗水,等待着军训教官解散队伍的新兵;今天的我们就成了在中考倒计时牌的陪伴下,一遍遍刷题的毕业生。这种身份的转变,似乎让人猝不及防。
再过8天,我们就将面对人生中第一次大考;再过8天,我们就将收拾好心情,作别给予了我们三年温暖的母校;再过8天,我们就将告别朝夕相处了三年的老师、同学,向着全新的征程踏出坚定的步伐!再也听不到崇教楼清晨的朗朗书声,再也见不到早自习前操场上奔跑的身影,再也闻不到校道两旁白玉兰盛放的清香,再也尝不到食堂大妈们饱经“吐槽”的神奇手艺……这些原本如此平凡的背影,因着即将到来的离别,竟变得分外珍贵。
那些点点滴滴还会记得吗?我猜,你一定忘不了。你可能忘了三角函数黄金分割,但你忘不了与同学相处时的“加减法”:加诚信,加宽容,减冷淡;你可能忘了“就近原则”“主将从现”,但你忘不了老师鼓励你的那一句“Believe in yourself”;你可能忘了元素化合价相对原子质量,但你忘不了全班六七十个性格迥异的人凑在一起发生的“奇妙的化学反应”;你可能忘了闰土和猹,但你忘不了每篇作文下老师费尽心思批下的几行欣赏、赞美与鼓励……有太多太多的瞬间,早已在记忆中凝成永远。
最后8天,唯愿你我不忘初心,无论如何,请一定要记得自己。记得三年前满怀希望踏入中学校园的自己,记得两年前备战生地会考时的自己,记得一年前进入初三时暗暗许下承诺的自己,记得现在挑灯夜读尽全力拼搏的自己。我们花了三年时间,无数次的咬牙坚持,才最终到达现在的位置。记得自己,是为了不要因为旅途太漫长,而忘记了目的地。记得自己,是希望在很久以后回想这段时光,不会因为蹉跎岁月而后悔。记得自己,是盼望有朝一日回望过去,你能够骄傲地对自己说,当时的我,已经用尽全力,无悔初心!
最后8天,愿你我珍惜美好,感恩母校。母亲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这里的跑道上挥洒过你的汗水,这里的豆凳记录过你的体温,这里课桌的角落里刻印着你年少的心事……母亲的神奇之处就在于,它的一草一木都记录着我们的年少懵懂;而我们的一言一行,都留下了它的规范。她严苛的校纪,规范着我们的言行,让我们少走弯路;她严肃的校训,明确了我们为之奋斗的目标。如今离别就在眼前,愿你心怀感恩,挥手告别。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我们曾钦佩地看着学长学姐走上这场征程,到如今在学弟学妹的注视下即将踏入考场。三年的笑与波,苦与甜一齐涌上心头。也曾坐在窗边望楼下操场初一的学弟学妹们精神抖擞地军训,老气横秋的感叹现在是年轻人的时代;也曾听着操场上运动会激昂的呐喊,坐在教室里咬牙做题;也曾坐在楼上羡慕地看着盛装打扮的初一初二生笑闹着涌入礼堂参加艺术节……如今,我们即将远去,而此后的一年,会有即将升入初三的他们,带着拼搏的勇气,怀揣着相似的梦想,前行。这份力量,是一种生生不息的传承,是益师的精神!
愿即将远去的我们,不忘初心。
愿留在这里的你们,永葆希冀!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
篇6: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篇7:上班时间做其他事情检讨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今天,我怀着愧疚和懊悔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您表示我对上班上网这种不良行为的深刻认识以及再也不在上班的时候上网的决心。
首先,在上班时间,我不该使用gogo的电脑,不去做销售,为此,给上级领导造成的困扰,我深感抱歉,我会深刻的做自我检讨,好好反省,不会在这么贪玩,在上班时间,我会做好本职的工作,做好销售,为公司多增业绩,做事都要先三思而后行的。
我对于我这次犯的错误感到很惭愧,我不应该在上班的时候上网,不应该违背公司的规定,我作为员工应该听从公司的安排,而我没有严肃的重视到公司的规定,我感到很抱歉,我希望公司领导及同事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这次的悔过真的很深刻。
我要避免这样的错误发生,希望公司领导及同事可以相信我的悔过之心,我保证今后一定不会在上班时间上网。
其次,我在上班的时候上网的行为也是一种对工作的不尊敬的表现。公司的规章制度,过去我一直忽视了它。我这样做,对其他员工也有一种不好的影响,所以,我深刻的体会到自己的错误,对于这件事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我做了深刻的反思:
1.在同事们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在上班的时候上网,有可能影响公司纪律性,让其他同事也上网,都没有好好的做销售,这实际上也是对公司的不负责.
2.影响个人综合水平的提高,使自身在本能提高的条件下为能提高.如今错已铸成,我深感懊悔,深刻检讨自己的错误.
3.思想觉悟不高,对错误的认识不足,试想如果当时我就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错误就不可能发生。总之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我还未能达到一个现代营业员应具有的认识问题水平,为能对公司带来更好的效益,我越来越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的严重性,为此,我一定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更严格地要求自己,在认真完成业绩,在上班的时候绝对不上网地同时,做好销售业绩。
作为在上班的时候上网,我觉得有必要对我的行为作出检讨,所以按照公司的要求缴纳保质保量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望公司能念在我认识深刻而且平时表现也不错的份上,从轻处理,请关心爱护我的同事继续监督,帮助我改正缺点,取得更大的进步.
今后我一定会好好做销售的,上班不上网,并且积极为公司做贡献,为拉夏贝尔添光彩!请公司相信我!
篇8:小学生国旗下讲话稿珍惜时间汇编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升国旗仪式和新学期开学典礼,注视着国旗冉冉上升,飘扬在校园上空,我们的心中涌起一个庄严的概念:新的征程又开始了。
过去的一年里,我校的教育教学结出了新的成果。教学设施有了极大改善,师资队伍建设在加速发展,教师的教学方法趋向多样化和现代化,同学们自主学习的能力初步形成,学业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良好的思想道德和理想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等美好情感在逐渐养成,法制教育成果显著,精神文明建设又上台阶。这些成绩的取得,无不倾注着全校师生的心血和汗水,借此机会,我谨向辛勤耕耘的老师和刻苦向上的同学们表示诚挚的感谢。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过去的成绩已属昨天,站在今天的起跑线上,我们还要共同携手开创未来。今年我校将在原有成绩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实施以德治校、依法治校,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进程,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全面发展,加强同学们的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同学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优化教育资源,改善育人环境,充分调动同学们的学习主动性和极性,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为全面提高同学们的素质,培养合格人才而继续努力。在此,我对同学们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希望和要求:
一、发愤学习,努力成才。
一份权威性科学杂志报道,人的素质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中国是一个“人力资源”大国,但不是一个“人才资源”大国,人才数量特别是高素质的人才数量严重不足。据统计,我国每万名劳动者中有研究开发能力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只有11人,而在一些发达国家均接近或超过100人。我国企业界有知识产权的产品寥寥无几,发明的专利只有日本和美国的1/30,韩国的1/4。我国发展速度虽然很快,但国际竞争力还相当虚弱,还是一个很落后的国家,人才相当匮乏,尤其是富有创造性的科技人才。“国运兴衰,系于人才”,中学阶段正是同学们掌握知识、武装自我的关键时期,同学们应该确立远大志向,珍惜时间,努力拼搏,发愤学习,力争成为掌握现化科学技术的有用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现在,在学校中,有部分同学早自习萎靡不振,晚自习谈笑风生,庸庸碌碌,得过且过,不思进取,虚掷光阴,于国于已,危害不浅。
今年,学校制定了初高中升学目标:中考要继续保持我校在长沙市的领先地位,高考进本科院校的要力争较大的突破!天道酬勤,流一滴汗就会结出一粒果实,当同学们汗流浃背之时,也正是硕果累累之日。在管理上,学校将采取措施,提高课堂效果和早晚自习的质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
今年,全校要推行以德治校,加强常规管理,其出发点是当前中学生的品德养成令人堪忧。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文化和社会的转型,中学生的价值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们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在逐渐丧失,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消极思想倾入并浸染着中学生的头脑,一部分青少年理想缺失、人生观低迷、法制观念淡化,给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阻力。就我校实际来看,“创文明学校,做文明学生”是学校立校之本,可落实得还不够理想,课间仍有学生打闹追逐,废纸杂物依然随处可见,脏话依然随口而出,故意破坏公物的现象依然存在,吸烟屡禁不止,玩游戏机、上网聊天还在继续,打架、偷盗也时有发生……治学须先做人,我们古代有进取之心的知识分子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作为自已的人生追求,其第一步就是修身,指的就是要涵养和修炼自己美好的德行,“修身”成了他们实现人生价值的基础。我们应该学习和继承我们民旋的优秀的文化道德传统,首先做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今年学校在学生日常行为的要求上提出了“四无”:校园无偷盗事件,学生无刑事犯罪,学校管理无重大事故,教师无体罚学生的现象。希望同学们要从小事做起,不要轻视一口痰、一句脏话,要遵守学校纪律和国家法令,说文明话,行文明事,做文明人,切实做一个又有道德又有文化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接班人。
三、要有创新精神。
现在社会上流行一个词,叫“创新”,江爷爷在“xx大”报告中提出“教育创新”、“科技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说明我国守旧了,创新不够。据报载,发表在著名的《世界科学》杂志上的科技论文,美国20--年有4000多篇,中国不到500篇,这反映出中国的创造发明距发达国家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其实质说明我国人才的创造能力还有很大的欠缺。现行的教育思想、教育方法严重地禁锢着学生的思维,阻碍着思维的发展。同学们都知道曹冲称象的故事,曹冲是很聪明,但我想肯定还有比曹冲更聪明的人,就看同学们敢不敢去想,敢不敢去设计。同学们在平时的学习中,要有意识地努力培养自己的创造能力,敢于发问,大胆设想,遇到问题要多问世为什么,要在动眼观察中产生新奇感,在动手操作中提出新问题,在动口讨论中产生新想像,在心灵颤动中积累新方法,在动脑反思中萌发新探索。同时,提倡教师要更进一步更新观念,大胆进行课堂改革,多采取互动参与式的教学方式,以培养学生的自主意识、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
同学们,奋斗的目标已经明确,前进的脚步不能停歇,让我们在党的“xx大”精神的主旋律中,伴着清晨第一缕曙光,踏上新的征程吧!
最后,祝全体学生努力拼搏,争创佳绩!
祝全体老师工作顺利,心想事成!
祝我们学校创出品牌、越办越好!
谢谢!
篇9:珍惜自然资源的建议书
各位市民:
地球是我们的家,同时也是我们的母亲。地球慷慨的提供我们各种资源,而我们却还不顾后果的去破坏她。正如《只有一个地球》那篇文章所说的,我们不能再指望破坏了地球移居到别的星球上去。地球如果灭亡了,那么降临到地球上的命运终究也会降临到人类身上!所以我们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保护我们的地球,爱护环境,我建议大家做到如下几点:
1.珍惜现在的每一口空气,我们要多植树造林,树林不仅能呼出新鲜空气,还能净化空气。要制止乱砍滥伐的行为,要少破坏大自然。
2.不要滥用各种资源,如,煤、矿、木、水……如果这些资源被无止境的开采,必定会形成各种资源的枯竭,当人们没有资源时,我们就无法生存了。
3.水是生命的源泉,但是它又实在太少了。虽然表面看起来地球上大面积都被水覆盖,可是能用的却不到十分之一,许多城市严重缺水,所以,我们要节约用水。
虽然我们一两个人改变不了地球的命运,但是团结就是力量,让我们一起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保护和珍惜我们的地球,那样地球就能炫出青春的笑容。
篇10:2025元宵灯谜大全及答案_日常祝福语_网
上下一体(打一字)。 卡
另有变动(打一字)。 加
异口同声(打一字)。 谐
半耕半读(打一字)。 讲
颠三倒四(打一字)。 泪
凤头虎尾(打一字)。 几
弹丸之地(打一字)。 尘
四个晚上(打一字)。 罗
熙熙攘攘(打一字)。 侈
连声应允(打一字)。 哥
孩子丢了(打一字)。 亥
池塘亮底(打一字)。 汗
内里有人(打一字)。 肉
谢绝参观(打一字)。 企
床前明月光(打一字)。 旷
对影成三人(打一字)。 奏
总是玉关情(打一字)。 国
柴门闻犬吠(打一字)。 润
我独不得出(打一字)。 圄
三点河旁落(打一字)。 可
二十四小时(打一字)。 旧
两点天上来(打一字)。 关
入门无犬吠(打一字)。 问
一人背张弓(打一字)。 夷
说话的技术(打一字)。 团
第二次握手(打一字)。 观
开门日正中(打一字)。 间
李时珍所著(打一字)。 苯
一口咬破衣(打一字)。 哀
非正式协定(打一字)。 药
有一点不准(打一字)。 淮
宿鸟恋枝头(打一字)。 术
日月一齐来(打一字)。 胆
进水行不成(打一字)。 衍
天际孤帆愁别离(打一字)。 穗
十日画一水(打一字)。 洵
一一入史册(打一字)。 更
四方一条心(打一字)。 愣
日迈长安远(打一字)。 宴
驿外断桥边(打一字)。 骄
陕西人十分好(打一字)。 附
早不说晚不说(打一字)。 午
篇11: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同学们,你们认为世界上什么最珍贵呢是黄金、金钱、国宝还是……可在我眼里这些都不是,唯独时间最珍贵。因为仅有它是无价的,有道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以前,我总认为时间是用不完的,什么事情总喜欢推到明天;可如今,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积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时间就是生命,虚度时间就是浪费生命。记得名人鲁迅先生以往说过:“哪里有天才,我只是把别人和擦非的功夫都用在了工作上。”是啊,古今中外,有许多名人都是经过勤奋工作、珍惜每分每秒,才取得了今日辉煌的成就。相反,又有许多人因不懂的珍惜时间,结果虚度年华,最终蹉跎一生,在遗憾中离世。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从此刻开始,我要更加认真学习,努力进取,做一个珍惜时间的好孩子。
篇12:2025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在那个寒冷的冬季,我却感受到了胜于夏日的温暖。
——题记
随着冬令营的同伴们的高歌欢舞,这草原之上的篝火晚会正式拉开了帷幕。而那一堆木头也随之被点燃。
那火是这黑夜中的点缀,让这单调的黑夜不再单调,给予我们一个美丽而特别的舞台。那也是光明之火,照亮了天地。在这黑夜之中,它便是我们的眼睛。
那火大有钻到天空之势,愈燃愈烈。也因此,暖了我们瑟瑟发抖的身体,让我们暖至心底。
随着火的疯长,火花也随之绽放,漫天遍地地飘洒下来。这虽绝美无比,但仍是火,于是,我下意识地想要闪躲。可还没等我移动半寸,它便化作灰烬跌落在地,风华不再,粉妆尽褪。
值得吗?我心中不由得生出了这样的疑问。值得吗?真的值得吗?用一生的时间去绽放这一秒真的值得吗?尽管那一秒再风华绝代,可仍是一秒的事。一秒过后,灰烬一片,百年过后,黄土一堆。
这答案我自是不知,因为这本便是一道无解之题。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答案。
居里夫人舍弃了少女的青春年华,只为换来镭面世的一刻;蝉在地底沉睡十七年,只为换来那个充满歌声的夏天;昙花吸收阳光雨露默默生长,只为换来那绽放的夜晚,哪怕无人欣赏。他们为了那个瞬间不顾一切,耗费一生可仍无怨无悔。
这是他们的答案,他们的选择。而我亦同他们一般,为了那个瞬间,为了那一秒,我哪怕付诸一生的时间,全部的心血,乃至生命也在所不惜,只因那是我的追求。而人,如若没有了追求,还得以称之为人吗?倒不如称之为傀儡更为恰当。
在我思索时,时间已慢慢流逝而去。那火也渐渐熄灭,没了昔日的光彩亮丽,但却仍燃着一株小小的火光,走进火堆,也亦能感受到那留下的温热。尽管它已悄然逝去,但那留下的余光余热仍在发光发热,照亮人的心,温暖人的心。使人不难想象它昔日的倾国倾城。
人的一生,总有那么一件事让你飞蛾扑火可仍无所抱怨。我有,而你,应该也有吧。
让我们一同朝着梦的彼岸,用一生去飞翔!
篇13:2025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人生百年,几多春秋。向前看,仿佛时间悠悠无边;猛回首,方知生命挥手瞬间。
时间是最平凡的,也是最珍贵的。金钱买不到它,地位留不住它。“时间是构成一个人生命的材料。”每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同样,属于一个热闹的时间也是有限的,它一分一秒,稍纵即逝。
然而,时间是宝贵的。虽然它限制了人们的生命,但人们在有限的生命里可充分地利用它。鲁迅先生说过,时间,每天得到的都是二十四小时,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劳的人带来智慧与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一片悔恨。我觉的这句话形象地写出了成功的人,珍惜每分每秒,成就辉煌,而失败的人正因为抱着“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的思想得过且过,消磨时间,在他们眼里时间是漫长和无谓的,而当他们回过头之后,才发现时间如流水,一去不复返,才发现时间的可贵,可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
古往今来,有不少人惋惜:时间易逝,于是长叹曰:“光阴似箭催人老,日月如梭趱少年”。的确,时间的流速真另人难以估计,无法形容。树枯了,有再青的机会;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燕子去了,有再回来的时刻;然而,人的生命要是结束了,用完了自己有限的时间,就再也没有复活,挽救的机会了。正如“花有再开日,人无再少年”。时间就这样一步一步,永不返回。而这又正告诫我们莫把宝贵的光阴虚掷,要珍惜时间,爱护生命,利用每分每秒,不要虚耗它。犹如朱自清所说的: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里过去。我觉得时间去的匆匆了,伸出手摭挽时,它又从摭挽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它伶伶俐俐的从我身上跨过,从我的脚边飞去了。当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面叹息,但新来日子的影子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这句话写出了时间无时无刻不在流逝,我们应该好好把握逝去的瞬间。
“未来”“现在”“过去”是时间的步伐:“未来”,犹豫地接近;“现在”,快如飞箭地消失;“过去”,永远地停止。在伟大的宇宙空间,人生仅是流星般的闪光;在无限的长河里,人生仅仅是微小的波浪。珍惜时间吧,它是生命中最可贵的东西。
篇14:初三学生关于珍惜幸福讲话稿_国旗下珍惜幸福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规守纪》。
向往自由,追求自由,是我们共同的呼唤,共同的呐喊,共同的心声。要想追求真正的“自由”,就要向规则、制度鞠躬、朝拜;就得立起一堵堵挡风的墙。但是,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可是,同学们想过吗?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
一个班级,如果大家都不去遵规守纪,恪守班级公约,一个班级怎么会有凝聚力?而一个班风涣散的班级,又怎能奋发图强,学有所成;一个随心所欲、胡作非为的学生怎能立足社会、取得成功呢?
《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已经给了我们明确的指示:自尊自爱,自信自强,注重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学校也有明确的要求,比如说:穿着要得体大方,待人要谦虚礼貌,言行举止要文明。这些说起来简单,但做起来可就不那么容易了,不是么?有些同学总是怀着侥幸心理,认为偶尔违反一两条纪律没有什么关系。可是,同学们想过吗?偶尔犯一两次错误本来是可以原谅的`,但是如果同学们总是怀着这种侥幸心理的话,天长日久养成了不良的习惯,再改那可就是比登天还要难了。我们要知道,各种规章制度并不是为了限制同学们的自由,而是为了让同学们拥有一个更加有序的环境,从而获得更大意义上的自由。
同学们,社会的蓬勃向上靠秩序,球场的酣畅淋漓靠规则,人生的精彩绝伦靠规矩。同样,我们要在三高斩获学业、满载而归,更应当尊重校规校纪,也只有真正恪守本分,遵规守纪,才能把握好“生命中的每一天”,才能真正地超越自我。
因此,我在这里呼吁:作为三高的一名学生,我们应当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自觉遵守各项校规校纪,时刻历练自己,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这样做不仅为了让学校环境变得更加美好,更是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快乐的学习。我们相信,只要在遵规守纪的土壤中播下一个动作,便会收获一个良好的习惯;播下一个良好的习惯,便会收获一个高尚的品质,如此,便自然会有一个美好的前程。
篇15:接待礼仪模拟考试题及答案
【单选 】 在接待一个以前没有接待过的客户的时候,接待者可以采取的有效合理做法是( )
A. 不闻不问
B. 顺便应付
C. 采用同行对等做法
D. 听同事的建议
A B C D 正确答案: C
【单选 】 如果在接待客户的时候遇到突发情况,接待者要( )
A. 不闻不问
B. 随机应变
C. 自行离开客户找有关部门
D. 听任事情的发展
A B C D 正确答案: B
【单选 】 接待客户时,通行做法的适用情况是( )
A. 客户没有来过接待方,但接待方去过客户方
B. 一般客户都适用
C. 对尊贵客户适用
D. 客户方和接待方以前完全没有联系
A B C D 正确答案: A
【多选 】 常见的礼仪包括( )
A. 形象礼仪
B. 电话礼仪
C. 服务礼仪
D. 商务礼仪
A B C D 正确答案: A B C D
【多选 】 成熟的气质包括( )
A. 求实
B. 俭朴
C. 自尊
D. 专注
A B C D 正确答案: A B C D
【多选 】 决定成败的素质包括( )
A. 诚信的人品
B. 成熟的气质
C. 博大的胸怀
D. 开阔的视野
A B C D 正确答案: A B C D
【 判断 】 接待人员只需要做好室内接待( )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 判断 】 接待礼仪中信息沟通的最终目的是提高效率( )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 判断 】 接待的时候要对级别高的客户热情相待,而级别低的客户根据接待人员心情决定( )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篇16:珍惜生命国旗下演讲稿_珍惜生命演讲稿
青春是五彩缤纷的,它有着白的纯洁,红的灿烂,绿的生机。它像一杯清香的茶,在若干年后仍然是那么令人怀念;它像冰淇淋,不一样的颜色,代表不一样的青春,每一种颜色都如冰粒般晶莹、剔透、纯净,为生命的底色平添几多鲜亮。
对于以往年幼的我们,遥看未来的青春,它是紫色的,神秘而高贵,我们没有时光机,只好安静等待着,当听到叮叮当当的欢乐驶来的声音时,青春到达了。
处在青春中的我们,真正体会到了它的五彩缤纷。看那一大群人嘻嘻哈哈地说笑,那是水晶般纯洁的友谊,那是白色的青春;看那在照片上大大的笑脸,那是如盛开的向日葵一样灿烂的微笑,那是红色的青春;看那在运动场上努力冲刺的我们,那是充满生机的活力,那是绿色的青春;看那在微黄的台灯下紧贴着讲题的两个小脑袋,那是真心的帮忙,那是橙色的青春……
一抹素色,一缕幽香;一季荒寒,一季芬芳。
在时光的洪流中,我们总会长大,应对缤纷的青春,我们不后悔,青春是最美的纪念册,青春是最美的颜色。
青春终将失去,缤纷的色彩也会随之慢慢变浅,我们要珍惜自我的青春,无论颜色的好坏,我们都是在自我的纪念册里描画自我的青春,哪怕仅仅仅有一笔,那也是自我的。那也曾记录过我们的青春。
那白色的纯洁,红的灿烂,绿的生机,都在太阳的照射下,反射出最美的颜色——青春的颜色。
篇17:珍惜生命国旗下演讲稿_珍惜生命演讲稿
岁月如梭,时光飞逝,五月,我们将迎来自1919年以来的第_个五四青年节。我们必须先认识什么是五四。在经历_年的风雨后,为何这种精神任然流传着。
在_年前,一群热血的中国青年,为了祖国的繁荣富强,民族的伟大复兴,他们高举着民主与科学的进步旗帜,作为一支新的社会力量登上了中国的历史舞台。“外争主权,内惩国贼”、“誓死力争,还我青岛”、这是他们的呼号,这是当时响彻中华大地的呼号,也是越_年时光任响在耳旁的呼号。如今,“五四”运动已作为光辉的一页载入了中华民族的史册。然而,对我们来说“五四”绝不仅仅是书本上的历史事件,它是一种精神。热血的爱国青年他们以自己的青春作为火焰,用科学进步的思想作为燃油,狠狠地灼烧了笼罩在中华民族头顶的阴影。驱散了,那段不堪的历史。以一种精神的力量,传承他们的意志。那就是——五四精神,
五四精神的内涵是忧国忧民、不屈不挠、乐于奉献、敢于斗争。它的核心价值是爱国主义。爱国是五四运动留给我们最深刻的教育和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它时刻提醒着我们,青年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在它的感召下,一代又一代的人,在国家繁荣富强,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贡献着自己的青春。
我们的先辈们,以他们的生命和青春完成了这一个光荣的使命,而今,我们也必将秉承那燃烧的五四精神,越走越远。
我想问,谈了如此久的青年,那么青年的标志是什么?
是青春,它是青年所特有的。
青,是绿色,是生命的颜色,春,是季节,是成长的季节。青春是成长中的生命,具有无限的可能。青春是蓬勃的生机,是不会泯灭的希望,是一往无前的勇敢,是生命中最辉煌的色彩。有的青春是于黑暗中,燃烧放光的,而有的,却是在黑暗中沉寂的。
曾经,在民族遭受屈辱的时刻,挺身而出以力挽狂澜之势救黎民于苦难的青年们,他们的青春无疑是燃烧的。
在今天,我们的祖国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振兴中华的责任,已经落到我们肩上,正所谓:“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让我们高举“五四”火炬,肩负时代责任,用知识加汗水,以满腔热情,去开拓、去创造、去拥抱新的希望。
篇18:上班时间做其他事情检讨书
尊敬的经理:
您好!
对于我今天中午外出洗发而未及时到岗的情况,我做出检讨并致以诚挚的歉意。虽说一个美丽的发型对女孩子是很重要的,但我也不应该因为这个而占用了上班的时间,辜负了同事们的期望,也辜负了经理您的信任。
我会吸取这一次的教训,以后一定严格律己,不迟到早退(无论早晚),不无故旷工,上班就做上班的事,积极完成经理交代的任务,协同帮助其他的同事,为了把xx部门建设成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优秀集体而努力!
古人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希望我的这封检讨信能对其他同事起到鞭策的作用,让我们一起努力!
篇19:时间管理心得感悟
一、如何向时间要潜力
对于面临升学考试的广大高中生来说,考前的复习何其紧张。为了能考上理想的学校,不少同学每天都埋头于书山题海之中,经常“开夜车”到深夜。这些同学的学习精神可嘉,但做法却未必可取。因为每天都全然不顾地埋头于书山题海之中,恰恰说明他们在学习上不善于利用时间,不会制定计划、统筹安排,学习没有质量、没有效率,只会用耗时间的方法求得心安。实际上,他们试图不浪费每一秒钟,结果反而是很多时间都没有用得其所。
当然,时间是获得好的学习成绩的重要资源,一个学生在学业上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对时间的利用。而成绩与时间又不是简单的正比关系,耗时多未必成绩好。
不少同学为了提高学习成绩,总试图扩大自己的学习时间,不仅挤占了休息、锻炼、娱乐时间,甚至连老师上课的时间也用在看书上,“投入”可谓多矣!但由于头昏脑涨、精神疲劳等原因,时间的使用效率并不高,真正学好、学扎实的并无多少,“产出”何其少!不用说,他们的学习成绩也不会有大的起色。于是这些同学开始“愤愤不平”:为什么我整天除了学习就是学习,成绩还总不见提高,而班上有的同学又是玩球又是看课外书,学习时间并不多于我,最后却考了个好成绩呢?
造成这种反差的原因有许多,但两者学习效益的不同是一个关键的因素。朋友,从现在开始不要光顾埋头于学习,要学会管理自己的时间,向时间要潜力,向方法要效益!你不妨从下面几点做起:
1.不要逼迫自己学习
每个人读书学习都有兴奋与抑制的时候,当你开始感到厌倦,学习效果很不好,需要逼迫自己看书,而且即便努力仍然很讨厌看书时,你就要适当地休息,做一点儿你喜欢的事情,不要强迫自己。如果你很轻松地对待自己的这种厌倦,通常过不了一两天,你就会重新拾起对复习的兴趣、正所谓“月有阴晴圆缺”,“潮起潮落”。不要对自己的厌倦大惊小怪,要接受它。反之,如果你看不进去书的时候,还在装模作样地学,一定会毁灭自己学习的信心。
记住,要盯住更长远的目标,不要在乎一时的得失。
2.领悟考试的意义,激发主动性
一些考生考前复习时,总是把近期的考试当作唯一的目标,人在复习,可内心却对复习充满厌倦,心想这样的苦日子快一点过去吧。过去了一天,他们就对自己说:“终于又熬过去了一天,愿苍天保佑,不要再有这样的苦日子了。”他们完全把复习当作一种磨难,心中很苦。他们没有看到,人人都是这样吃苦走过来的,这种吃苦是自己漫长人生道路上的一种磨炼,是一个考验自我的机会,是很光荣的经历。
考生们可以从相反的角度想一想,如果剥夺了你的考试机会,天天玩,天天享乐,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结果,你愿意吗?你肯定会觉得人生无意义。所以,复习考试不是吃苦,而是在积累知识和做人的资本,是正常人发展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内容。
3.接受自己的自卑与不完满
许多同学浪费时间、学习效率不高,是因为心灵经常被消极的情绪所占满,整天想自己的不足和弱点,“无论如何努力,还是在班上的中下水平”,“我都比平时努力两三倍了,怎么还是考不了第一名?”其实,不光你有这样的想法,其他人也在这么想,这么想说明你有上进心,说明你还想通过努力达到更高水平。所以,可以允许自己这样责备自己,但不能总是看见自己的不足。心理健康的人在这种时候,会不由自主地想到,“自己已经付出了这么多的努力,干得不错”,“我有理由为自己取得的现有成绩而自豪”。每天在找自己的差距的同时,找一找自己的长处和优点,要善于看到自己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