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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读后感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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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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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心游记》是一部19世纪的科幻小说,堪称惊世之作,其中描绘出的地心探索路程中的奇妙景色可谓一绝,让我着迷,这样的探索历程令我神往。

故事讲述了住在汉堡的黎登步洛克在一本古老的书中发现了一卷羊皮纸,他解出啦这张羊皮纸的秘密,并决定和他的侄子阿克塞带上足够的粮食、仪器和武器等,从汉堡出发到啦冰岛。向导汗恩斯随行,他们三人按前人的指引,从冰岛的斯奈弗火山下降,经历了种.种惊险和地下的种.种危险终于穿过了地心。还有一次,汉恩斯在地心海洋的航程中他撑着木筏掌着舵,最后在火山喷发的强烈冲击下他牢牢地抓住教授和阿克赛,否则他们早死了。

其中三位主任公坚忍不拔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其中最令我佩服的是当一行人遇到缺水他的侄子阿克赛绝望地提出回到地面上时,教授让阿克赛上去,要他一个人去地心,最后还是促使阿克赛留下来,艰难地找到水源。

《地心游记》让我明白了很多:艰忍不拔、对科学的执着、与困难做不懈斗争,无所畏惧……他们凭借超人般的勇气,小心谨慎的态度创造了一个奇迹,跟随他们的脚步,我们一路经历惊心动魄,更体验了艰难后的喜悦。

比如说在生活中遇到难题我们要勇敢地去面对,不要半途而废,要坚持不懈。就像我在做数学题时遇到了难题要多读、多想、多验算;我在拼高达时要小心谨慎,不然会前功尽弃的。

成长,需要激发内在的信念,才能让动能源源不断,让我们的潜能发挥到极致。于是,成长便离不开他人的赏识与激励。而给予他人赏识与激励更是一中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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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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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午夜,丈夫和儿子发出轻轻的鼾声,我仍在捧着一本书读得惊心动魄,还差最后三十页,绝对等不得睡一觉的间隔。小说写得太精彩了,尤其是作为一位母亲,读来更是寸断肝肠。

这本叫《无声告白》的小说,出自一位美籍华裔女作家之笔,扉页上的她很年轻,也很漂亮,很难想象如此深刻、如此刺痛灵魂的故事是这位优雅、温婉的女士所作。小说探索了身份危机、人生成就、种族、性别、家庭以及个人道路。写的是成为“异类”的那种负担与压力,这种负担与压力,通常会摧毁一个人,而不是塑造一个人。

先说说故事梗概:莉迪亚死了,她是家中老二,李先生和李太太的掌上明珠,她遗传了母亲的蓝眼睛和父亲的黑头发。父母深信,莉迪亚一定能实现他们无法实现的梦想。莉迪亚的尸体被发现后,她的父亲内疚不已,母亲则一心报复。莉迪亚的哥哥觉得,隔壁的坏小子铁定脱不了关系,只有莉迪亚的妹妹看得一清二楚……

莉迪亚的妹妹看清了什么呢?

原来,李先生是一位出身穷困的华人移民后代,从小受到排挤、孤立,最大的梦想就是融入白人的世界。李太太由单身母亲抚养长大,虽是地道的白人,却不愿屈从母亲期望的女性传统角色,她梦想拥有自己的事业,比男人更加卓尔不群。俩人的结合有爱,也有很深的误解和由误解产生的期待。等到孩子相继出生,误解越来越深,差点导致家庭的崩解。此后,莉迪亚就成了维系家庭表面安稳的纽带。她既要安抚父亲对友谊的渴求,又要满足母亲对出人头地的期盼。她被亲情绑架,被父母的懦弱压垮。

在小说中,每个人都有心中的梦想,在现实中却都举步维艰。当成人的梦想遭到现实困境,当成人解决不了自己内心的痛苦,这种愤愤不满,这种失魂落魄,就会转嫁到幼小而柔弱的孩子身上。

痛苦像瘟疫一样,不但互相传染,还会感染给所有的家人。当内心的痛苦深藏成秘密,这些秘密就会让家庭产生裂痕。我想,每个人都难免心意难酬,难免伤痕累累。但是,这些决不能成为勒索他人的借口,尤其不能转化成催逼孩子的重压。每个人,每个时代,都有不可避免的困境,都有绕不开的难题,那么,这些都应该由每个时代里的每个人去求索,去抗争。转嫁痛苦是一种怯懦,自己消化不了,扛不下来,也只好自己认,至少不要让它再去毒害孩子的心灵。“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封皮上的这行字像针一样刺进你的心里,告诫你:要有勇气活出自己,否则,你不但成为不了他人期待的样子,还会因此自我毁灭,带给他人更大的打击。因为,每个人的问题只能自己解决,在别人哪怕是最亲近的人身上也得不到彻底的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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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名著围城读后感悟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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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闲来无事,便拿起了世界名著——《简爱》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出生于一个穷困的牧师家庭。不久父母又相继去世,幼小的简爱只能寄养在舅父母的家里。可是好近不长,舅父里德先生去世后,简爱的舅母就开始虐待简爱,整日把她视为眼中钉并把她和自己的孩子隔离开来,却在儿子对简爱毒揍是不劝阻。从此,她与简爱的对抗更加的公开·坚决,最终被舅母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还被那恶毒的舅母说成爱撒谎的孩子。她遇到了这么多的坎坷,可以说是很不幸的了,但是她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的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这本参透这女性独立思想的书另我爱不释手,为简爱一次次的悲惨遭遇而感到伤心;为里德太太的偏心而感到愤怒;为罗切斯特先生失去一只手和一只眼睛而感到同情。

也许世界就是那般的冷酷无情,人类只会向那些身上有着光环的人们投目光,而导致那些卑微的人们孤独又无助,最终只能选择认输。像简爱那般倔强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

书中还有另外一个人物,她就是简爱在罗沃德学校认识的好朋友海伦彭斯,她的观点和简爱是截然不同的,海伦彭斯主张凡事能忍就忍,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佩服的,我们没有必要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可以从中悟出什么来。我十分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个人能记住她说的这句话,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景物,去乐观的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就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读完名著《简爱》后我明白了:脚下的路不会一直平坦,人的一生不会一帆风顺,只有勇敢地面对困难和挫折,才能克服它,战胜它,最后达到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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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呼兰河传》读后感400字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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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风,吹来朵朵天云;童年是云,化作新春的雨;童年的雨,滋润出生的花;童年是花,伴我暮看晚霞。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祖父的园子》,文章主要讲述了作者萧红与祖父的童年趣事。

在祖父的园子里,一切都是自由的,小萧红可以在园子里东一脚西一脚的瞎闹,可以用锄头在地里乱钩,也可以去祖父那儿乱闹一阵。描述了小萧红的顽皮,体现出萧红的.童年自由自在、无忧无虑,一切都很顺心。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童年与祖父美好的回忆。那时,我大概在三四岁,每天都跟着祖父去地里玩,祖母也总会念叨着:“小跟屁虫,早点回来吃饭!”我就开开心心地跟着祖父去地里玩,祖父在田地里割菜,我就拎着小篮子跟在祖父身后,经常跟到一半就跑去玩了,不是追蝴蝶,就是去捉蜻蜓了总是追到一半就不追了,然后跑到祖父那儿继续做跟屁虫。祖父也总是说:“小淘气跟好了,别走丢了。”然后摸摸我的头发,我听了,便淘气地笑起,一边蹦哒着,一边唱着:“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到该吃晚饭的时间了,祖父会把我抱回家,我就趁机把我在路边摘的野草戴在祖父的帽子上,到家后祖母看了变一把摘了野草,哈哈大笑道:“你这个小淘气包。”随后我和祖父也都大笑起来。

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照在了我们的脸上,显得红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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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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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凉风吹过,坐在窗前的我也感受到了这丝凉意。我放下手中的书,仿佛思绪也跟着这凉风飘走了,一直飘到了那乡村野外,圆形露天剧场的废墟里……每当那微风拂过面颊,我仿佛都会跟着毛毛来一次神秘的探险。这几天我阅读了一本书——《毛毛》。

在某个乡村的一个圆形露天剧场的废墟中,住着一个无人看管的小女孩,名叫毛毛。她不知道自己几岁了,也不知道自己的家人是谁,仿佛她就是一缕青烟,不知身在何处。直到有一天,乡村里面的人们发现了她,她也和大家成为了好朋友。她的朋友可多了,有调皮的“故事大王”男孩吉吉,有沉默寡言的老头儿贝波,他们每天都聚在露天剧场讲故事,玩耍,过着无忧无虑。可是不久之后,这附近来了一些灰绅士。他们穿着灰色的衣服,带着灰色的帽子。他们是抢夺时间的高手,他们把人们空余的时间通通偷走,让人们总感觉时间很紧促,生活变得乏味。为了好朋友们和大家,毛毛决定去冒险,去和灰绅士挑战。这是无比困难的,这个看起来只有8~9岁的小女孩,又独自挑战一大波灰绅士,需要非凡的勇气才能够战胜。在好朋友乌龟的帮助下,他与灰绅士殊死搏斗,终于战胜了灰绅士,抢回了时间花,为大家带来了幸福和充足的时间。

在这本书中毛毛战胜了灰绅士,为大家带来了充足的时间。可以说,毛毛是我们的守护天使。在生活中,虽然没有灰绅士,但时间依旧像一把沙,是一去不复返的。在生活中,灰绅士指得其实就是我们浪费了的时间,只要珍惜时间,时间也是绝不会被浪费的。

生活中,也有许多不珍惜时间的人。他们整天无所事事,生活毫无乐趣。这其实就是一种浪费时间的做法,我们一定要向毛毛学习,让自己的“时间花”开得更灿烂!做到“珍惜时间,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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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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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很难,很苦,很累;所以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

“人生就像心电图,一帆风顺,你就挂了。”这句话在之前对我感触不大,可在看了余华的《活着》后,我才真正的理解,是挺讽刺的,一帆风顺,灾祸也就真的来了,不顶风而行,不逆游而上,你只会被摔着粉身碎骨,人生就是一场闹剧,就像硬币的两面,一半好一半坏,只有好和坏拼凑起来,才会是一块完整的硬币,才会是人生。

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福贵讲起了他自己:他以前是一个富少,成天往城里跑,烟花巷子里,睡错了床,他挺悠闲的,他知道自己有资本,但烟花巷子太温柔,他真正爱着的是让他后悔一生的赌场,或许是他傻吧,自己挖了个坑把自己坑进去了,我在想,如果那天晚上他和家珍走了,会变得不一样吗?怎么可能会不一样,他的性子,他所生活到现在的一切没有变,又会变什么呢?他输了,因为他只看到自己有什么,却不知道自己已经失去的太多了,他的父亲知道后,没有打骂,他把地产田地换成了铜币让福贵扛过去。徐家出了两个败家子,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鹅有变成了鸡,到最后连鸡也没有了,福贵的爹也去了。

福贵也不在是以前的福贵了,他要养活自己,他租了五亩地,从早忙到晚,妻子被接走了,福贵变了,他的命是苦的,但无悔啊!他认为自己的妻子是最好的,儿女是最孝顺的,哪怕到最后,只剩一只牛陪着自己。

我没经历过那段时代,我不懂,但有庆的死却让我泣不成声!不过或许,在这个动乱的年代,死去或许能少受点苦,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亲人相继离去,福贵的生命也失去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年头,他看着亲人一个个离去,我不知道他怎么想,他进述时,还是那么宁静,是麻木了?就像看一本书,或许带给你或喜或痛或麻木不仁的感觉,可人生也还要继续过,还是会出现新的章节,可那有那么容易就过去,失去亲人的痛苦怎么能够忘却,只是暂时想不起来罢了,但那种撕心裂肺的痛,又岂能是我们能够理解的?

表面上的安静并代表真正的安静,内心的波涛汹涌才是真的。其实,老人“福贵”讲述自己四十年前自己,让我觉得,最快的是时间,最慢的也是时间,春去冬来,一年就过去了,四十年间,有太多的遗憾,或许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人生,因为我不是他,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选择,因为我没经历过。

福贵和他的牛“福贵”一起回去时,福贵嘴里念叨着“有庆、二喜、家珍、风霞、苦根。”我哭出来了,这是一个老人以他的方式纪念、寄托已经离他远去的人,一个又一个亲人,要有多坚强,才能在动乱的社会,埋葬一个又一个的亲人,目睹一个又一个被死神无情夺走的生命,还能如此平静的把自己的一生,一个悲惨但却再也回不去的故事,讲述的淋漓尽致,他成功的活着,在精神上,活着很好,他不再痛苦,他可能就这么悄悄的,那一天就能与亲人团聚了。

《活着》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触不只是一星半点,我不懂那个时代,但我知道,无论什么时候,人心里想活着的欲望,亲人离去的痛苦,独自一人活着的孤独,如野兽一般的人性,是最基本,也是你我都拥有的,无论过多久,那种最原始的感触就是最深的感触,无论跨越多少时代,多少国家,他是最好的历史,最复杂、痛苦的中国变换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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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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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

加西亚?马尔克斯是哥伦比亚作家,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百年孤独》的问世,为马尔克斯赢得了世界各方的声誉,马尔克斯也因该小说“把幻想和现实融为一体勾画出一个丰富多彩的梦幻般世界,反映了 拉丁美洲大陆的生活与争斗”[1]而于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初次阅读时,我们总会感觉到懵懵懂懂:它到底想表现什么?作者因本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那这本书的内涵应该很深刻,它到底是什么?一个家族兴衰的过程及结束的原因?还是告诉读者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无法逃 避?抑或是拉丁美洲一个世纪的真实再现?

通过阅读,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 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这也是魔幻现实主义最独特的艺术表现手法。

通过阅读,我们可以领悟到,作家在讲述这个家族七代人所经历的神话般的故事时,也着力描述了马贡多的兴盛衰败,它浓缩了哥伦比亚的百年沧桑,也蕴涵了拉美人民在内忧外患下所受的屈辱与苦难。而作者正是要通 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 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那种孤独令你无所适从。

孤独是《百年孤独》的母题,也是这部小说悲剧精神的核心,在小说中,孤独不仅仅是一种情绪,它成为了人类一整生存状态,是作为一种社会性的精神特质来反映的。孤独是《百年孤独》无所不在的影子,它附着在每 个人的身上,笼罩着小镇马贡多,与之相随的是对宿命的恐惧,对生存的绝望。[2]布恩地亚家族延续了100多年,虽然这个家族的成员们孤独的缘由却不尽相同,但所有的人都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孤独中,并在其中终其一生 。虽然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世,也有过繁华与鼎盛,但自始自终没有人能逃离孤独。每一个灵魂都在孤独中游荡,家庭成员中没有情感,没有交流,没有沟通与理解。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没有人关心他人,没有人 关心身外的世界。他们在自己的世界中忙碌着,却不知道为何忙碌。他们在忙碌中体味孤独,甚至享受孤独,最后在孤独中离开这个世界。

作者在表达这种孤独的思想时,并非是一味的消沉,他在剖析孤独的同时,也进行了深刻的历史反思和理智的民族反省。孤独意味着封闭,封闭意味着愚昧的到来,而愚昧的民族必然灭亡。[3]作者以冷静的眼光、犀利 的笔触剖析了因长期愚昧封闭而造成的迷信、落后、狭隘的民族心理。而这些狭隘的愚昧观念则会成为民族振兴、国家进步的障碍。从这种百年的家族孤独中,我们可以进一步设想,这只是一个家族的孤独,如果这种孤独、 这种人们之间的漠不关心,演绎成一个人民族、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的麻木,那这必将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人作为社会群体中的一员,有群体性;人又是独立的个体,孤独是存在于灵魂深处的,是 我们人性的一部分,它可以让我们冷静,善思,让我们浮躁的心有一份清凉。所以,我们一定要善于利用孤独,把它的麻木不仁从孤独的本质中剔除出去,充分把孤独有益的一面发掘出来,让孤独成为我们净化心灵、反省吾 身的利器!

加西亚·马尔克斯遵循“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的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经过巧妙的构思和想象,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结合起来,形成色彩斑斓、风格独特的图画,使读者在“似是而非, 似非而是”的形象中,获得一种似曾相识又觉陌生的感受,从而激起寻根溯源去追索作家创作真谛的愿望。魔幻现实主义必须以现实为基础,但这并不妨碍它采取极端夸张的手法。

《百年孤独》中充斥着神话与幻想,这些与现实相结合,营造出既魔幻又现实的小说境界。在这其中,引用了大量的印第安传说,东方阿拉伯民间故事和《圣经》经典,进一步加强了本书的神秘气氛。如本书写外部文明 对马贡多的侵入,是现实的,但又魔幻化了:吉卜赛人拖着两块磁铁“……挨家串户地走着……铁锅、铁盆、铁钳、小铁炉纷纷从原地落下,木板因铁钉和螺钉没命地挣脱出来而嘎嘎作响……跟在那两块魔铁的后面乱滚”[4 ]又如写夜的寂静,人们居然能听到“蚂蚁在月光下的哄闹声、蛀虫啃食时的巨响以及野草生长时持续而清晰的尖叫声”;再如写政府把大批罢工者杀害后,将尸体装上火车运到海里扔掉,那辆火车竟有200节车厢,前、中、 后共有3个车头牵引!作家似乎在不断地变换着哈哈镜、望远镜、放大镜甚至显微镜,让读者看到一幅幅真真假假、虚实交错的画面,从而丰富了想象力,收到强烈的艺术效果。而马贡多一连下了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的大雨则 是《圣经·创世纪》中有关洪水浩劫及挪亚方舟等故事的移植。

书中花了较多笔墨叙述的人物是次子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他步哥哥的后尘,成人后与庇拉尔。特尔内拉苟合,留下一个儿子,仍被送回家族,命名为奥雷里亚诺。何塞。差不多同一时期,他和一位叫做蕾梅黛丝的女 孩发生了一段爱情。书中被描述得几近完美的是马空多里正(相当于镇长一职)堂阿波利纳尔。摩斯科特的小女儿蕾梅黛丝。奥雷里亚诺自从第一眼见到年仅9岁的她,便无法遏制地爱上了她,以至于他上门提亲的时候,里正 家里炸开了锅,他们无论如何也不明白,家里总共七个女儿,奥雷里亚诺居然会无视其余六位待字闺中的姐姐们的存在,单单看上还没有发育的最小的妹妹。表面看上去懵懂不谙世事的蕾梅黛丝,成为青春少女后嫁给奥雷里 亚诺,她很快适应了一家的女主人的生活。她为人敦厚善良,孝敬长辈,善待刁钻的大姑。她将私生子小奥雷里亚诺视为几出,她无微不至地照料被绑在栗树下、精神失常的的公公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这样一位几 乎没有瑕疵的完美女性,命运却是那样悲惨,死于乌尔苏拉的过失中。后者本想毒死情敌丽贝卡,却鬼使神差让蕾梅黛丝丧生,同时丧生的还有腹中的一对双胞胎。乌尔苏拉一辈子生活在内疚中,她将侄子奥雷里亚诺。何塞 抚养成人。痛失爱妻的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在紧接下来的战乱期间,与保守党的代表——他的岳父堂阿波利纳尔。摩斯科特产生分歧,投身自由党。

又一个表现手法是象征的运用,《百年孤独》中象征主义手法运用得比较成功且有意义的,应该就是关于不眠症的描写。马贡多全体居民在建村后不久都传染上一种不眠症。严重的是,得了这种病,人会失去记忆。为了 生活,他们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例如他们在牛身上贴标签道:“这是牛,每天要挤它的奶;要把奶煮开加上咖啡才能做成牛奶咖啡。”[5]这类例子书中比比皆是,作家意在提醒公众牢记容易被人遗忘的历史。人类对 历史的遗忘,形成了悲剧的轮回,生存的麻木,人类也只有牢记历史与现实,才能在反思中前进。

另外,作家还独创了从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例如小说一开头,作家就这样写道:“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6]短 短的一句话,实际上容纳了未来、过去和现在三个时间层面,而作家显然隐匿在“现在”的叙事角度。紧接着,作家笔锋一转,把读者引回到马贡多的初创时期。这样的时间结构,在小说中一再重复出现,一环接一环,环环 相扣,不断地给读者造成新的悬念。

《百年孤独》被认为是拉丁美洲“文学爆炸”时代的代表作品。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且在世界各地掀起了拉美文学风。马尔克斯也因这部作品走向了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领奖台,成为拉美小说界的“掌 门人”。评论界称赞《百年孤独》为“20世纪用西班牙文写作最杰出的长篇小说之一”, 是“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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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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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万物皆平凡,而在这平凡世界里又有着许多平凡亦或不平凡的人或事构成。他们犹如这宇宙中最渺小的尘埃,脆弱而又微不足道。在寒假中我读了《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它向我们阐释了这平凡世界中平凡而又顽强的人的存在。

此书以孙少平、孙少安两人的生活经历为主线,描写了六十年代的生活景象。孙少平是一个不屈不挠的农村人,是一个刻苦用功的莘莘学子,是一个内心有些自卑却又用知识打破常规奋发向上的,有着新思想的新一代青年。

仔细想想,孙少安身上似乎也有一些少平的影子,他十三岁撑起遥遥欲坠的家,用他并不强壮的臂膀撑起家里的一片天。他没有旧社会的顽固思想,虽然没有多大的知识,却用的他勤劳智慧,踏实能干,不屈于所谓的革命而开拓出一片新天地。

再想想看,全文是否又穿插了一种苦难中的磨砾?上天像一个精明的商人,给你一分勤劳与智慧,就搭配给你几倍的苦难。

孙少平从在县立高中的自卑与不安的少年,到后来的煤矿工人,他的那份钢铁般的意志力。来源于他对世界的认知和他的苦难经历。他若不是儿时苦难,又怎会刻苦努力奋发读书。他若不是家中几经变故,又怎会波折不断,奋力拼搏。苦难呐,你就是人生的一本进取书!

一首歌中这样唱道:“我曾经跨过山和海,也穿过人山人海,我曾经拥有一切,转眼都飘散如烟,我曾经失落失望失掉所有方向,直到看见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道出了平凡世界里亦或不平凡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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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万物简史读后感2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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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读的第一本毛姆的小说,也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前面一小半花了我快两星期的功夫,每天睡前看一段;后面一半却在两个晚上就看完了。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高手,他罗嗦了小半本书,前面还写得跟论文似的,当你快没有兴趣的时候,突然来了个转变,发生了大事,于是你一路飞快地看了下去,还激动得不行。

读完全书,我也没发现哪里提到月亮,哪里又提到六便士,不知道他为什么起这么个名,也许只是个名吧。实际上我对毛姆基本是只知道名字,刚才Google了一下才看了他的生平。又有说法说这本小说是以画家高更的生平为基础的,于是我又Google了一下高更,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虽然高更确实落魄过,确实跑到过塔希提岛,也确实画了很多原始生活的画。但小说本身确实和高更关系不是很大,没有高更这个人也完全没有关系,倒是毛姆在那里自言自语,自得其乐。

先说一下大概的故事。作家先讲了番某画家如何如何优秀,他的画如何热卖,他的家人如何八卦等等。然后就讲“我”在伦敦,混一些文学类的日子过,认识一些人,其中一位是个证券经纪人的老婆,她自己不写,但热爱文学及文学男女青年,于是经常请他们吃饭。偶尔遇到她的丈夫,发现就是个标准的老实的职员类型的中年人,也不说话。然后他们去度假。这已经是小半本书了。

当我正要看不下去的时候,突然间,这位老实的事业小成的职业中年突然跑掉了,抛弃了家庭,金钱,职业,什么都不要,跑去了巴黎。然后这位妻子就讲作家帮忙去巴黎找他。这位中年男子已经变了个人,完全不讲情理,对家庭社会这一套完全失去了兴趣,也完全不认为自己所为有什么不妥。他全部身心都在画画上,自称感受到了召唤,整个人受到某种力量的支使,而不再是他自己了。

虽然“我”不认为他画得如何,另外一位二流画家却认为他画得很好,不世之作,于是老是借他钱,帮助他,他快病死了还请他到家里去养病。此人养病期间勾搭上人家二流画家的老婆,二流画家自己只好离家出走。三个月过去,突然间,二流画家的老婆自杀了,而他仍然没有任何表示,只是留下了一幅以这位可怜的女子为模特的画,二流画家深为拜服。他还明说,这位女子他根本不爱,只是需要一位模特,画完了,就没用了。

后来他请“我”去看了三十来张画,“我”感受到他在其中的挣扎。然后数年间没有消息。后来他就成了名,死在塔希提岛上了。于是“我”就到这个地方,采访了一些人,了解到他在这个岛上的生活。他同土著女子结婚,生了孩子,住在茂密的丛林里,一直画画,后来生了麻风病,于是死掉了。

从这位画家,书里叫斯德里克兰德的,出走巴黎并以一幅毫无人性的态度出现开始,毛姆实际上已经取代了传说的高更,不管高更自己是否真的经历过这个心灵历程,我想毛姆是经历过的,他把这些想法全写了出来。

一开始的思路是人生没有意义,你必须尽可能活得有意义些。为此故,你可以牺牲你自己,这许多人可以做到,你可以牺牲其他人,这只有极少数人可以做到。书中画家表现得对这个问题完全没有概念,他已经根本不想这个问题,他自己的身体没有关系,别人的身体也一样没有关系,一切只为了他的画画。

其次这个意义到底是什么,一个人怎么去探究它,如果能有所感悟又如何表现它?上面提到的“我”看出他在挣扎,便是在此处挣扎。这位斯德里克兰德已经有所感悟,并且在他的画上有所表现,但画风仍然不统一,没有一个完善的思路,也就是他还不知道如何精确地表达这种突破,以及他是否可能去表达这些,以及是否他根本就没有能力去表达。

到后来在塔希岛上,毛姆开始转向思考如何生活去达成这个意义,以及是否一定要走这种六亲不认的道路。他举了一位正要获得提升的外科医生的例子,他在亚历山大城突然觉得像回了家,于是放弃一切,住在埃及当一名低下的海关检疫员,但也从来不后悔,感觉自己活得很好;又有一位农民,他在太平洋小岛上开辟了自己的农场,盖了自己的房子,生了孩子,只等着自己儿子长大接班,他也很快乐。

在前面,毛姆讲究的是突破人性的枷锁,似乎只要突破这些后天的束缚,人就得获得生活的自由;但我感觉到在后面毛姆自己突然对这个结论变得不自信起来,转而描述了其他一些只是听从内心召唤但并不反驳人性的例子。而在此之前的巴黎段落里,作家甚至借画家之口说了许多对女性甚为不恭的话,似乎女性都是在把杰出的男人往人性的火坑里拉,甚至于二流画家的老婆也是在此举毫无成功希望的情况下才自杀的。

实际上毛姆在靠戏剧成名后的第一部小说就叫《人生的枷锁》,这似乎成了他一贯的主题。单就这本小说而言,我不认为他对这个问题解析得很成功,但这仍旧是一本很好的书。

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好手,其实挺无聊简单的事也被他讲得高潮迭起,没有什么曲折的情节也显得很有内容。说起来大段的内容是他自己在说,既不是故事,也不是背景,夹杂了各种心理哲学社会的描写,但仍然不失有趣。毛姆生前就极受欢迎,但似乎也因为这个原因,他不受评论家的喜欢,就好像伟大就不能畅销一样,而毛姆卖书的钱可以在法国买别墅并住到纳粹入侵。但毛姆自己说他是二流作家里的一等人物,也真是谦虚了,他虽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说是一流应该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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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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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间的爱去爱,我们可以由爱转为恨;但神圣的爱不能改变。无论是死还是什么东西都不能够破坏它,它是心灵的体质。——题记

在拜读完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一部著作——《战争和平》,我觉得列夫·托尔斯泰不仅仅只是一位作家,从书中我仿佛也看到他对军事、哲学、历史等也有高度的透彻,对他的喜爱与崇拜使我对这本家喻户晓的著作有点感想。

小说从1805年奥斯特利茨战役写到1821年俄国专制加强潜伏危机的时刻,以法国和俄国之间关系恶化,战争一触即发为主线。但内容并不全是以战争为话题。故事的主人公青年公爵安德烈为了心中的信仰投身到“硝烟四起”的战争中去,把怀孕的妻子交给父亲与妹妹玛丽亚照顾,在军中担任库图佐夫将军的副官,他期望这次战争能为自己带来辉煌与荣耀。而主人公二彼埃尔,他是安德烈留学归来的好友,身份高贵,由于继承了伯爵身后的全部遗产,也是莫斯科数一数二的资本家。居心叵测的监护人拉金公爵看上了彼埃尔的这一点,便计划把相貌美丽但品行不端的小姐爱仑嫁给了他。而同一时间在奥斯特里茨战役中战败的安德烈不幸受了重伤,身心也受到重创的他只好静静养伤。另一边的新婚后的彼埃尔,在不久后就发现妻子爱仑与好友多勃赫夫之间若有若无的暧昧关系,他为了卫护自己的名誉最终与爱仑分居,内心陷入了纠结当中,直到认识了互助会的领导后慢慢开始找到了新的信仰。而在战场上的安德烈回到家的那一晚,妻子正好产下一名男婴后逝世,这让安德烈顿时感到人生已走到尽头,直到遇到活泼漂亮,充满生命力的年轻小姐娜塔莎,可父亲的强烈反对,使得安德烈出国和娜塔莎无奈分开一年,娜塔莎最终奈不住寂寞与爱仑的哥哥阿那托尔私奔。后直到1812年的一次战争,娜塔看到了将死的安德烈,她向他谢罪并热诚地照顾他,可安德烈最终还是和死亡一起走了。彼埃尔化为农夫刺杀拿破仑却反被俘虏,其妻爱仑在这战火连连的环境下依旧放荡行为,最后因误服堕胎药而死。几番奋战后,俄国最取得胜利。像每个故事完美结局一样,大家过上了幸福美好的生活。

战争,充满着杀戮,为了所信仰的去战争,不去管生命的高贵。的确,战争本就是丧失人性的最野蛮的行为,我记得书中有这么一句话:“我倒下了么……我只知道,我再也不用举着旗子奔跑……再也不用为战争而烦恼了……”安德烈公爵静静地躺在地上。这就是战争,我想大概没有人喜欢战争吧,它不能与一切美好的事物相提,战场不过是洒满鲜血的修罗场。帝王永远是冷漠无情的,战争在他们眼中不过是事关国家利益和荣辱的“打架”。

我厌恶战争,帝王永远是历史的奴隶。但在战争中我看到了俄国人民同仇敌忾,战争,必定会有牺牲者,为了和平,他们甘愿为保卫国家、人民流血。书中也有多处描写在战争这样的环境下,人丑陋的欲望是多么令人厌恶,像放荡的爱仑,示财权如命的拉金公爵,他们的时代终将过去,迎来的只会是和平。

和平的到来,是用铺满鲜血的花朵迎接,战争不会永远,因为正义存在。在这本书中,人间的一切惨剧,各种情欲,人从生下的啼哭婴儿到白发老人的一生阶段,这本书中都应有尽有,斯特拉霍夫曾这样评价。我喜欢安德烈的单纯坚忍,娜塔莎的活泼善良,彼埃尔的温和并不懦弱……他们都不完美,各有各的人性欲望,但上帝说,每个人都会有缺陷,就像被上帝咬过的苹果,有的人缺陷比较大,正是因为上帝特别喜欢他的芬芳,也许他是被上帝咬得特别多的苹果,所以,他是最被上帝所最爱的人。

结局,和平的年代真正来临,婚礼,生育,就像小尼古拉说的:我所能做的,只不过是令爱的人都感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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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桥下一家人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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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我读了《简爱》这部世界文学名着,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这是英国文坛一位女作家夏洛蒂勃郎特写的一个叫简爱的女子的传记,同时也是作者自己的缩影。书中简爱从盖兹海德到慈善学校,又到桑菲尔德庄园,经历了许多苦难和曲折,终获得了自己所追求的自由,平等和爱。这部小说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后来她却被送进了慈善学校——劳沃德学校。那里的饮食条件很差,住宿条件更差。每天的食物不但少,而且是烧糊的。她们穿的衣服和袜子质量都是很差的,这所学校的校长是一个叫布洛克尔赫斯特的牧师,这个狠毒的校长给学生们制定的校规苛刻无比,比如说:不能留卷发(天然的卷发也不能留),也不能梳辫子。很薄的袜子破了也不能换,一定要自己缝补,然后接着穿。因为他认为这些规定是基督徒的义务和美德,身穿破衣是每个人呢应有的朴素,受苦可以来培养坚韧的意志。这些规定使任何走近这所学校的人都感到愤怒无比。劳沃德学校好比是一个监狱,把那些女孩都关在痛苦之中,又好像是一个火炉,激发了简爱反抗的怒火。她为朋友海伦彭斯的遭遇而打抱不平,并告诉她该爱的人就要去爱,该恨的人就要去恨,不能因为他的权利大或小而束缚自己的感情。在一个春天,可怕的瘟疫在劳沃德蔓延开来,斑疹伤寒被吹到了拥挤的教室和宿舍,还没到五月,学校就成了医院。简爱的朋友死了。劳沃德的卫生条件暴露了之后,不得不被关闭。一些有钱人出资又重新建造了一所学校,简爱的生活有了转机。后来简爱又经历了欢乐、痛苦和种.种波折,努力寻找着她心中的那份爱,后,她找到了。

小说设计了一个美好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内心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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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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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现在才看这本书应该会被人笑话吧,因为我之前只听过没看过,所以就在这假期里看一下吧。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觉的还是蛮不错的,这里面虽然大部分我都知道也学过,但是也还有很多我没听说的和没学过的,所以我读起来还是挺费解的。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的作者应该是叶永烈写的吧,我也不太清楚。这本还是中国儿童经典必读书系中的其中一本,我还不知道呢。

第一章是 宇宙天体,我已开始光是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有点不想看第一章了,因为我觉得宇宙这种的东西太让人费解了,周航阳在科学课上那说的什么东西我根本都听不懂。果然,不出我所料。虽然前面说的我都知道,可是后来越看越晕,所以我就放弃看第一章,以后再看。

第二章说的是植物,这里讲的都是一些平常的问题,所以我也不多说了。

第三章说的是生活常识,这个我就更不用多说了,我相信大家都知道。

第四章说的是科普知识,这里我和第一章的宇宙天体一样,虽然看的懂,但是很多都不懂,所以在这一章我看了很久。所以我的收获也挺大的。

第五章说的是动物,这里我也有很多不懂的,比如说猴子的屁股为什么是红色的,我看后原来是和兔子的眼镜为什么是红色是一个道理,原来都是血管比较多所以显露出来了。

第六章说的是自然环境,这个也都比较简单,大家都应该会知道,就是我不知道黑霜是什么,我看后原来是西北地区,由于春季很少雨,气候干燥,空气中的水汽很少,如果有寒潮侵袭,天气会突然变冷,到了零度摄氏度以下,空气中虽然没有水汽凝成的白霜,但是庄稼叶子会受冻变成黑褐色的,所以叫黑霜。

第七章是关于地球上的陆地什么的。

第八章是关与人类社会,这里面说了,人类在地球生命演化的过程中的地位。大多数都是说人类刚进化来时的生活。

读完了这本书,还算是让我大开了眼界。也挺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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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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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厚厚的一本《万物简史》,我感到意犹未荆这真是一本最打动人的科普书。

作者比尔·布莱森自称这本书是“为万物写史,为宇宙立传”。他用清晰明了、幽默风趣的笔法,将宇宙大爆炸到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所发生的繁多妙趣横生的故事一一收入笔下。这是一本可以从任何一页任何一行任何一个字开始把你吸引的书,就像是在聆听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你可以和作者一起,穿越时空的隧道,去与达尔文、爱因斯坦、牛顿这样的巨匠一起遨游科学的海洋,探索宇宙和世界的奥秘。在这本书里,作者不是在陈列知识,而是用满腔热情把知识做成工艺品,让人读来舒畅,有时忍不住要拍案叫绝。

书中回溯了科学史上那些伟大与奇妙的时刻,引用了近年来发现的最新科学史料,几乎每一个被作者描述的事件都奇特而且惊人:宇宙起源于一个要用显微镜才能看得见的奇点;全球气候变暖可能会使北美洲和欧洲北部地区变得更加寒冷;1820xx年印度尼西亚松巴哇岛坦博士拉火山喷发,喷涌而出的熔岩以及相伴而来的海啸夺走了10万人的生命;美国黄石国家公园是“世界上最大的活火山”……而那些沉迷于科学的科学家们也是千奇百怪:达尔文居然为蚯蚓弹起了钢琴;牛顿将一根大针眼缝针插进眼窝,为的只是看看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富兰克林不顾生命危险在大雷雨里放风筝;卡文迪许在自己身上做电击强度实验,竟然到了失去知觉的地步;发现第一批陆地动物鱼甲龙化石的瑞典古生物学家贾维克居然数错了手指、脚趾的数量,还把化石藏了48年不让别人看……

这本书的语言风趣幽默,在读到描写哈雷这位科学家的文字时,我一下子笑出了声。其实,类似这样的语气和描述在书中比比皆是。“哈雷是个不同凡响的人物。在漫长而又多产的生涯中,他当过船长、地图绘制员、牛津大学几何学教授、皇家制币厂副厂长、皇家天文学家,是深海潜水钟的发明人。他写过有关磁力、潮汐和行星运动方面的权威文章,还天真地写过关于鸦片的效果的文章。他发明了气象图和运算表……他惟一没有干过的事就是发现那颗冠以他名字的彗星。他只是承认,他在1682年见到的那颗彗星,就是别人分别在1456年、1531年和1620xx年见到的同一颗彗星。这颗彗星直到1758年才被命名为哈雷彗星,那是在他去世大约20xx年之后。”

虽然已经读过很多的科普书,但我要说,《万物简史》是到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最打动人的一本科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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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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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憩园》是巴金先生在抗战时期写的较为成功的一部小说。一部小说的成功不在于他的篇幅有多大,内容有多广泛,而在于它塑造的人物是否典型,描写的环境是否具有代表意义,而《憩园》就做到了这点。

小说中的黎先生是一个写小说的贫困知识分子的形象,住旅馆也只是住在一个开了窗就能闻到煤臭味的房间里,虽写文章有所小成,但依然逃脱不了寒碜的命运。他的同学姚国栋既大学毕业又留过洋,而黎先生只读过半年大学已经写了六本书,而当了教授和官员的姚国栋,曾经充满壮志凌云的姚国栋回国几年却没有写出一本书,究其为何原因?生活在锦衣玉食,生活富足家庭中的姚国栋,虽有比姚先生优越百倍的生活条件,虽有比黎先生接受过更好的教育,但终究到头来还没有黎先生的成就大,实在是令人感叹。之所以有这种结果是因为姚国栋生活在封建大家庭中,过着像寄生虫一样的生活,沉溺于物欲的享受,这些都只能让姚国栋丧失谋生的能力,最终使其家庭走向堕落。

初读《憩园》给我的感觉就是很“平淡”。之所以用“平淡”来形容是因为小说给读者的故事框架就是主人公黎先生到好朋友家去当食客,换句话说就是借住。但随着情节的发展,大大的改变了我的初衷。小说故事的发展存在两重性,一种是必然性(姚先生儿子的夭折),另一种是偶然性(杨家小孩父亲的死),而且必然性与偶然性的对比给读者一种忠告(这是我认为的)。人物塑造方面,可谓是个性鲜明、情感丰富。

小说的第一主人公黎先生在这部小说中充当的角色是多重的:他既是好朋友姚先生家发展的见证者,又是杨家小孩的倾诉对象,而且还是杨家小孩“救”父亲的热心者。

见证者:小说故事的场面绝大多数是在好朋友姚先生家发生的 。姚先生在作者看来是一位自命不凡、手高眼低而且不善听取别人意见的一号人物形象。他总是以为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尤其是对他儿子的教育,而他儿子最后的死,在作者看来也是他咎由自取。姚先生的夫人可以算是用来衬托姚先生的,他的知书达理、温柔贤惠无不衬托出姚先生的自命不凡、不善听取别人意见的丑陋性格。姚先生是靠他祖上传下来的几千亩地活着的,他在当时可以算是游手好闲、靠祖宗产业活着的人,换句话说是“寄生虫”。他靠着钱活着,而他儿子却由于钱夭折,这似乎存在着一种必然性。

倾诉的对象:小说在一开始(就是黎先生刚搬到好友家住的时候),杨家小孩这个人物就出现了,而且每次对他描写的笔墨都很少,给人一种摸不透的感觉。但随着故事的发展,也就是黎先生对杨家小孩每次来为了折山茶花而与仆人发生争吵而感到奇怪时,杨家小孩向他吐露了折花的原因,也就是杨家小孩的父亲杨梦痴的故事。小说故事情节的发展可谓是达到了高潮。憩园的原主人就是杨家小孩的父亲,他父亲由于他放荡的行为,用小说中李老汉的话就是走错了一步而毁了自己的一生。而他父亲最后却未能保住公馆(当时只有他一个人反对卖掉公馆,可是孤立无援),他对失去公馆感到十分悲痛。这样看来杨家小孩的父亲在经历这场事件之后,可以算是一位觉醒者,他十分悔恨自己以前的行为,以至于对他儿子和妻子形成愧疚感,而且到了后来他隐姓埋名也就时消失,目的就是不愿再拖累他们。最后离去时,给他儿子的信上就写到“把我当成已死的吧”。这种人性的感悟是何等的深刻,在卖掉公馆时他终于懂得了他父亲也就时杨家小孩的爷爷对他说过的一句话:不留德行,留财产给子孙是靠不住。好一个“不留德行,留财产给子孙是靠不住的”,相比之下的姚先生就是一位不觉醒的人,他还没有看透世间。没有觉醒,因为他没有失去公馆,他又怎么知道失去的滋味呢?

热心者:黎先生在得知杨家小孩父亲的遭遇之后,可以算是十分感动而且同情的。与其说是同情杨家小孩的父亲,还不如认为就是同情杨家小孩。黎先生对他超前的成熟感到吃惊,对他如此的爱父亲而感动。在作者看来黎先生似乎有一种责任来帮助他“救”他父亲。而杨家小孩的父亲却为了躲避他而病死在狱中,这无不使人心酸、使人心痛,而更心酸、更心痛的是他儿子杨家小孩。他父亲最后的死在小说中多有暗示:小说中描写两个瞎子和一个瞎女人在公馆旁唱着《唐明皇惊梦》以及黎先生的怪梦似乎都预示着这个悲惨结局。

小说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给人一种“沉闷”之感。似乎故事的结局不应该是这样,而应该是这样:好朋友姚先生的儿子小虎被姚夫人感化了,杨家小孩的父亲在黎先生和杨家小孩的帮助下得救了。可是结果都是相反的,但这样结果在作者看来是存在一定道理的,它可以算是抗战时期社会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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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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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爱丽丝漫游奇境》童话书。这本书里的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让我对它爱不释手。

主人公爱丽丝是一个纯真的小女孩,她美丽、善良又爱幻想。

故事发生在一个烈日炎炎的下午,爱丽丝在河边和姐姐读书,突然,一只离奇的兔子跑了过来,爱丽丝追赶这只兔子的时候,和那只兔子一起掉进了一个洞里。那个洞深处是一个不可思议的童话王国。于是,我和爱丽丝一起开始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冒险。

在这个国度里,爱丽丝时儿变大,时儿变小,有一次竟掉进了自己眼泪汇成的池塘里。她还遇到了爱说教的公爵夫人、会隐身的柴郡猫、会跳舞的素甲鱼和鹰头狮,还有总是喊着要砍别人头的扑克牌王后…… 爱丽丝参加了一个有趣又疯狂的茶话会、一场古怪的槌球赛和一场审判。直到最后和王后吵架时,爱丽丝才醒来 ―― 原来自己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读完这本书,我为书中新奇有趣的事情感到好玩,假如我也能和她一起去那神奇的幻境游玩该多好啊!晚上,我也做了一梦,梦见自己和爱丽丝一起走在神奇的地方,我看到了揣着怀表的白兔,看到了参加茶话会的小动物们,还和他们一起进行”会议式赛跑“…… 后来,扑克牌国王和王后举行了一个欢迎宴会,宴会上的蛋糕居然是用各种五颜六色的树叶做成的,不过这次王后没有再说”杀头“这样的话……

当我从梦中醒来,我多么希望在我生活国度里,每天都有新奇有趣的事情,没有写不完的作业、背不完的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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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读《你要好好爱自己》心得感悟_你要好好爱自己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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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关于宽容的书,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名叫乔的小狗的故事。暑假里的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与这只小狗认识,并知道了它的悲惨身世。我读了这本让人无法猜想接下来发生什么事的书,也让我感受到了这世间的不平凡。

美丽的乔一开始没有名字,它住在它原来的主人——詹金斯家里。詹金斯简直就是个虐待狂,他在美丽的乔刚刚学会走路时把它的伙伴全部摔死,又让乔唯一的依靠——它的妈妈累死,故事是使我看的惊心动魄。最可怕的是,他还让美丽的乔失去了耳朵,这是多么残忍的事啊!还好,天下总是有好心人的,一名叫哈利的人把乔接走了并给他起了这么可爱动听的名字——美丽的乔(乔)。哈利一家人待乔很好,乔也不忘救命之恩,对他们一家人忠心耿耿、尽心尽力。它和哈利家其他的动物一起全心全意的保护这个大家庭:阻挡小偷、保护哈利的女儿——劳拉小姐、目睹了一场火灾,并从火灾中救出了一只能说会道的鹦鹉等等。它是一只善解人意的小狗,内心比名字还美丽!

合上这门关于狗与人之间故事的书,我很失望,也很欣慰。失望是因为动物的一生就这么短。狗的生命真的如此短暂吗?我有些舍不得。他们总是默默的来到这个世界,又静静的离开,不告知任何人。一只狗在自己的一生中如果当上了宠物,那他唯一的依靠一定是它的主人。我的奶奶家曾经养过一只狗,跟我很要好,每次我一回到奶奶家,我必定会和他玩一会,它也高兴地往我身上扑······今年劳动节放假,我与往常一样和爸爸妈妈来到奶奶家,却看不到狗狗了,我很疑惑,去问奶奶,奶奶说:“狗死了······”。我的眼泪“哗”地就下来了,脑海里想着以前和狗狗玩的场景,伤心地哭了。欣慰是因为乔的一生还是很充实的,跟着主人到处游玩。

善待我们身边的动物吧!人们都说:动物与人类是一家人。我们都在同一片蓝天下生活,就应该受到同样的保护。因为,善待动物,就是善待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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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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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的《史记》,贯通祖国三千余年的辉煌历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是一部经典之作。

该书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古典典籍之一,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三千年璀璨的文明,生动的描写了三千年大大小小的一些史事。读过这本书,让我深深得感受到了祖国文化的伟大,令我心存敬意。史记的生动描写一直鼓励我们的写作,以及我们祖国的发展,史记一出来,可谓是洛阳纸贵啊。

一部伟大的作品,总会有辉煌的成就。《史记》这一部伟大的作品,是祖国文化史上的一颗明珠。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就像尤安·艾肯在《走遍天下书为侣》一文中所说的那样,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历史旅行,读者像是穿越了时空,成了一位历史事件的亲历者,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就仿佛在和司马迁面对面的谈话,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是一本令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应该细细阅读的经典!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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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彼得潘》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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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都没有好好地看完这本书,总是觉得好像书里的文字认识我我却不认识他。可是看过之后有一种浅尝辄止的感觉。一本书文字不在于能看多少,在于你理解了认识了多少!其实它里面所谓的各种心理问题我不是很理解,可是我唯一看懂了就是应对和勇气。

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饿其体肤,行拂乱其所为。应对苦,应对饿,应对困境,巴尔扎克有句名言:“困难,对于弱者来说是一个万丈深渊,对于强者来说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应对这么一个巨大的财富,我们当然要捡起来,人生就是积累的过程嘛。期盼成长就要应对所谓的生活烦恼,看过这本书,我突然明白了人生就三件事:微笑,应对,然后理解。

作者说过,放下人生的某些东西,必须会给心灵带来痛苦,而其剧烈的程度甚至如同应对死亡。任何的放下在必须高度上说都是放下自我--放下速度、放下情感、放下根深蒂固的行为模式甚至个人人生理念,这种痛苦可想而知;但若不经历这种痛苦,我们就无法超越自我、自我的灵魂。可为何要追求这种自我精神的发展呢作者坦言,“或许你能够找到答案,或许怎样努力,你都与最终的答案无缘。”应对放下,应对痛苦,其实人生重要的不是行为,重要的是态度。

我能理解的另一个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勇气,所谓勇者无敌,好多人都说年纪越大胆子越小啦。还是懵懂的小孩的时候,心怀大勇,好像上刀山下火海都不怕,都说青春期叛逆,可是仅有在青春期我们才能看到最完整的自我,一一光青春然后无畏。

作者首先让我们认识到问题,应对问题,并研究问题的根源,慢慢地教会我们爱的方式,鼓励我们坚定信仰,真正的爱,不是一味的追求,不是执着于痛苦,而是微笑,应对然后理解,树立人生追求,努力克服困难,战胜自我。生活就是这样一步一步的教会我们让心灵成长,让心智成熟。并且处处透露出沟通与理解的意味,它跨越时代限制,帮忙我们探索爱的本质,引导我们过上崭新,宁静而丰富的生活。归根到底,它告诉我们怎样找到真正的自我。

从明天起做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从明天起和每一个亲人通信,告诉他们我的幸福,那幸福的闪电告诉我的,我将告诉每一个人,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个一温一暖的名字,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愿你有一个灿烂前程,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个一温一暖的名字,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读《少有人走的路》不知不觉就想起这样的诗文,做一个幸福的人其实很简单,给我们的心涂上幸福的颜色,应对困境,把它融入海一样的胸怀,应对痛苦,把他留在春天一般一温一暖的一一光下。

书中反复强调真正的爱,我们每个人对爱的定义不一样,有过爱才能了解爱,有过执着才能放下执着,有过应对,才能够真正无畏。

少有人走的路并不必须是所有成功人士的道路,而是一条充满幸福欢乐充满爱的指引人心灵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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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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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 》在英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首先,它塑造了一种新人物。像其创作者笛福一样,小说的叙述者兼主人公鲁滨逊? 克鲁索是一个水不疲倦、水不安生的行动者,是那个不断扩张、不断攫取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典型产物。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五次三番抛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理智明 达,肯于劳动并善于劳动。他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以后,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农服,把荒岛改造成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他在海外冒险多年,历经千心万苦,终于得到了可观的财富, 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鲁滨逊又是个彻头彻尾的“经纪人”。他热衷于航海,并不因为什么浪漫的追求,而是完全为了经济利益。他在海岛上曾发过几句金钱无用的感慨,但说过以后立刻就把见到的钱币一一收好,最后又一千不落带回英国。

在他看来,非经济的社会关系和活动是次要的,父母之言不足信,安乐之家不足恋。这部自述体小说几乎不曾记录任何消遣活动(如果和鹦鹉说话不在其中):也儿子不从纯欣赏的角度(或说美学的角度)来描写自然景象和异国风光。人与人的关系当然也首先是契约关系、 借贷关系、主仆关系。鲁滨逊心安理得地认为贩卖黑奴是利润丰厚的风险事业。他被海盗俘获时曾鼓动同为海盗奴隶的小男孩

佐立一起逃跑,并许诺要使他成为“了不起的人”。然而一旦出逃成功又有人出了个好价钱,他只稍经犹豫、略讲价钱就把那孩于卖了。后来他在荒 岛上解救了一名土著,给他起名“星期五”,便顺理成章地把他收为奴仆。他回到欧洲之后找到他的代理人, 即当年救他的葡萄牙船长。那老人当时已经穷愁潦倒,但仍然倾其所有拿出一百六十金币还欠鲁滨逊的钱,并交出一份详细的收支帐目。鲁滨逊感动万分,热泪盈眶,同时却不忘记一丝不苟地写一张收据。

总而言之,就其思想而言,鲁滨逊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劳动者,而是以“占有”为目的的资本主义拓荒人。他的荒岛经历是早期西方殖民者的开拓史诗的一个缩影。“落难”最终成了一首占有狂想曲,经过了占有,开发和改善等资本主义“进步”历程。惟其如此,鲁滨逊 才能成为现代文学中影响最深远的原型或神话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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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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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的惨象,却是血的事实。娄阿甲惨死,你却成了真正的罪人,不,是罪马。

而这一切,却都需要你来偿还,这是你的错么?我也说不清楚,有人说你是无辜的,因为马见到蛇都会很害怕,有人觉得你是一匹罪马,因为你在危急时刻做出了良种马不该做的事。

你——白珊瑚,一匹真正的良种马,正是因为你的身价,你的头脑,你在马群中的地位,才幸免遇难,没有被杀。而你的明智,在文章中却是无处不在。

驯兽员大费周折,才使叛逆的你走向正道,不在绝食、不再有逃跑的念头。

面对主人的死,你,究竟还是选择了逃避。

不多这么说未免有些直观,因为这并不是完全的逃避,对于这样的一匹罪马,这是唯一赎罪的方式。

你首先是将头马的位置让给了挑衅者,那般没骨气的举动,彻底激怒了蓝宝贝。而你,一匹良种马,却为了你最心爱的儿子——蓝宝贝的死敌将蓝宝贝拳脚相加。蓝宝贝疏远了你,你是那么心痛,你心痛是有理由的——为了大全,教训了你的心肝,而你的心,又何尝不在滴血?而蓝宝贝疏远你也是有理由的——从小被你娇生惯养的它,就将胜利、为你出气是,被你这样不明不白的拳打脚踢,这样一匹性子烈的小公马又怎会甘心?

你的那般明智,那般周到,似乎不像是一匹马的所作所为,你将毕生的 精力,都倾注到了主人的身上,现在,娄阿甲没了,化作了一缕烟,悠悠飘散,怎么抓,也抓不住……

你终于离开了,回到了自己主人的故土,看到娄阿甲的碑坟,心又狠狠地痛了痛,作为一匹马,你唯一能做的,便是守墓,最终,将化作一缕烟,无声无息的散去,将成为一把粪土,与娄阿甲永远在一起。

踩蛇马。这个名字,也形容不了,你那颗炽热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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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描写有关于简爱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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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古时代,山上住着一个巨人氏族叫夸克族。夸克族的首领叫夸父,他身高奇高无比,力大无穷。

有一年,天大旱,人们热得难受,实在无法生活。夸父看叫这种情景,就立下雄心壮志,发誓要把太阳抓住。一天太阳刚刚从海上升起,夸父就从东海边上迈开大步开始了他逐日的征程。

太阳在天空飞快地转,夸父在地上像疾风一样的追。可是,夸父实在是太累太渴了,当他走到途中时,身体再也支持不住了,慢慢地倒下去死了。夸父死后,他的身体变成一座大山。这就是夸父山,夸父死了,但他并没有抓住太阳,可是天帝被他的牺牲、勇敢的英雄精神所感动,惩罚了太阳。从此,夸父的子孙居住在夸父山下,生儿育女、繁衍后代,生活过得非常幸福。

夸父追日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中国远古故事,我阅读了许多书籍,其中夸父追日最令我印象深刻,因为夸父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而夸父追太阳时那锲而不舍的精神,真是令我佩服,所以我想把这个故事分享给大家。看完夸父的故事,我觉得夸父既有毅力,又有决心,虽然夸父追日的故事,有些人觉得夸父很愚蠢,因为凭着我们人类是无法抓住太阳的。

但是夸父的精神却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学习他永不放弃及不半途而废的毅力,所以夸父留下的可能是后世的嘲笑,但也可能留下了拼命追求的精神,我想这是夸父这个故事一直被流传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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