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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读后感【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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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动》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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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最爱看的还是《福尔摩斯》。这本书写了"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还利用自己的身体做实验,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这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福尔摩斯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的,比如:他遇到困难时从不紧张,冷静面对,而我们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也许,就是他的种.种与众不同吸引了我

读完这本书后,我再次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做事别树一帜的风格对我也有了很大的帮助:面对领导布置的任务,我竭尽所能地完成。在和孩子们玩游戏的过程中,我也常常别出心裁,使用我创造的一些新游戏,让孩子们在游戏中学习知识和本领……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枪子弹,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遇到困难时,我也很少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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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初中童年读后感65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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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着作《童年》。《童年》它与《在人间》及《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自传体三步曲”。高尔基的童年悲惨,令人怜悯。书中阿廖沙父母双亡,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最疼爱他。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他还经常受到外祖父的毒打。俩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勇敢的走了过来。这令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人心的丑陋。 相对于我的童年来说,那简直就是天差地别!我们的童年是如此的灿烂幸福又美好,如此的无忧无虑,没有烦恼没有多少苦痛。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得什么叫做“打”,因为他们从未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时候。他们丰衣足食,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姥姥姥爷的心肝宝贝,从来都是想要什么就可以有的。只是在父母的庇佑下不受风雨,从不受到飘荡,独立的滋味。而阿廖沙的童年却是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沉重。 可是,阿廖沙在如此一个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然保持着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而我们处在这样优越的环境下,为什么都不能同他一样呢? 阿廖沙教会了我们,要珍惜眼前这美满幸福的生活,抓住我们无忧无虑的时刻,要努力学习是就要不断前进,要懂得身在福中要知福! 如今,眼看童年要流逝,迎来的是我们从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好好珍惜童年,让我们努力进取,让我们记住并永远留住我们的童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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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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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光辉的旗帜》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没有平静下来,我深深的沉浸在这面光辉的旗帜,这段不朽的历史里。

这本书是用来纪念共产党成立90周年,帮助青少年进一步加强对党的认识的。是啊!共产党是我们的引路人,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沧海桑田,这90年来,世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全世界的眼光都聚焦在东方,聚焦在中国,这头沉睡的巨龙身上。

我们还是否记得,90年前的中国?那是一个列强侵略、政治腐败、百姓民不聊生的一个黑暗的国家,我们还是否记得1921年7月1日,天空闪过了一道光明,那光明照亮了祖国大地,为人民指引了一个正确方向;我们还是否记得,1949年十月一日,一个坚定的声音在天安门城楼上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我们还是否记得,50年代中期,为了保卫国家安全、维护世界和平,自主研制了“两弹一星”;我们还是否记得,1997年7月1日和1999年12月20日,一张张发黄的条约被撕掉,港澳同胞回到了自己祖国母亲的怀抱里;我们还是否记得,20xx年8月8日,盛大的北京奥运会在鸟巢隆重举行;我们一定还记得,20xx年夏天,第41届世博会在中国盛大举行!这难到还不足以证实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力?

我们新一代小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是党,这个巨大的襁褓把我们包住,替我们顶住风风雨雨。同学们,当你们正在背着书包上学时、和伙伴玩耍时、问爸爸妈妈要好吃的时,你们难道不觉得你们是幸福的吗?所以,我们更要加倍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呀!

读完《光辉的旗帜》这本书后,让我更加知道,有多少文人志士为党和人民抛头颅、洒热血,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同学们!让我们好好学习,跟着伟大的共产党,跟着这面光辉的旗帜,走向繁华,走向阳光灿烂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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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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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

也许这一切作者都知道,但写到这里,作者对看客的憎恶已经难以用理性来控制,也别讲阿q有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也别讲在此刻有没有可能去作如此联想,反正即使犯忌,即使做出艺术的牺牲,也要把自己锋利的匕首投枪掷向看客了。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再说,毕竟瑕不掩瑜,即便如此,《阿q正传》仍不失为我国现代文学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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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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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学大量空闲的时光,有时感到空虚,无所事事,但令人欣慰的是一本《李嘉诚传》还是读完了。

很久以前我只会死读书,对书本上的知识不是照本宣读,就是唯唯诺诺的信服,完全没有抱过怀疑的态度,然而今天,随着我知识及阅历的增长,我逐渐才学会了独立思考的方法,读完了一本传记,在这里说说我自己一点浅薄的看法。

首先,这本书把李嘉诚的一生都说了一下大概的轮廓,主要客观的描述了李嘉诚的一生,然而作者或多或少在态度上还是比较偏向李嘉诚的,我觉得这本书对李嘉诚的人生只是一个大概的轮廓,这对李嘉诚整个人生只是冰上一角而已,正如阿里巴巴总裁马云所说的一样:如果你成功了,你说的话便成了真理。然而我觉得一个人要成功,就像李嘉诚那样勤劳是必不可少的因素,但一个人成功永远没那么简单,人都说潮州很精明,李嘉诚的脑子可不是一般人的脑子那样,就单说学英语,他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单说我自己,我英语就学了整整六七年时间,但还是学不会,李嘉诚的毅力更是非凡,就很小的一件事说吧,他每天晚上回家后不管有多累,他都会坚持看书,而且从年轻到老这个习惯从未改变,雷达不惊。李嘉诚的情商也很高,就单说他在茶馆端茶这么小的事情吧,要是我们一般人的话,就觉得这么小的事情做好就行了,可他不一样,他除过端茶之外,他还会察言观色,所以很讨人喜欢,也很招老板喜欢,他做推销员时,他把那个铝桶专门会推销给整天在家闲着没事的老太太,为什么?因为那些老太太整天没事,只会唠嗑,老太太唠嗑是就会谈及的他推销的东西,老太太会帮他推销,他没有浪费时间,时间都用到了刀刃上,别人功能工作八个小时,他就工作十六个小时,所以他推销的结果是第二名的好几倍,而且他还是新手,这真的很厉害。李嘉诚也很有商业头脑,在他做推销员时,他就将这个区域分成好几个部分,哪个部分是搞销售区,哪个部分是低销售区,他破旧的笔记本上都有详细的记载,这些都是李嘉诚后一些推销书籍上才总结出的推销法则,他也很讲义气,他嘴边经常挂着这么一句话:对己节俭,对人慷慨。当他要离开那个铝制品公司时,他对那个老板说绝不带走以前的顾客,还对老板说了此行业的前景不是很好,他建议要么是放弃,要么是做锁子等其他产业,因为铝制桶将会被塑料桶代替,看来这人真的很讲义气。他的行动力很强,他能抓住机遇,当他开始创业时,他借钱再加上自己的钱总算办起了厂子,要是一般人还在那思考成功还是失败后会怎么样。要是总结李嘉诚身上的成功之道那真可说是千条万条,在这里我就列举自己一点浅薄的心得吧。

“时势造英雄”这句话我不知用在李嘉诚身上是否合适,他出生的时代及家庭的不幸这一切无疑激发了他的潜力,然而一个人成功不仅仅是我们表面看到的这些,还有很多我们背后看不到的,一个人成功之后,我们会将他神化,只会看到他身上的优点,所有缺点都会被优点所覆盖的。

看完了《李嘉诚传》,他的艰苦奋斗感染了我,他的坚持不懈感染了我,他的虚心学习感染了我。在我看到他成功的一面时,我更感受到他成功背后的努力与坚持,让我懂得成功来自于坚持,成功来自于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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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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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隆索.吉哈诺因阅读骑士小说而萌发成为游侠骑士,行侠仗义、助弱扶贫、扬名万世的念头,改名堂吉诃德,从此开始为人所耻笑而又艰辛的生活。第一次出行被人打得动弹不得,被驮在驴背上回到村里;第二次出行最终以被人装在木牢里带回村里告终;第三次出行在被同村学士装扮的骑士打败后郁郁寡欢地重回故里,直到最终一病不起。

如果说堂吉诃德的存在于他本身是一出悲剧,那么堂吉诃德临终前的清醒则是对于我们所有人的悲哀。“去年的雀巢,今年没有鸟。我过去是疯子,如今头脑已经清醒;我曾经是拉曼查的堂吉诃德;如今,只是好人阿隆索.吉哈诺。但愿我的悔悟和真诚能够换回诸位从前对我的尊重……”堂吉诃德的这番话出现在他生命的终点似是所谓的清醒却更像是他对现实的一种妥协,这其中包含了一切的辛酸与凄凉,讽刺与无奈。当堂吉诃德的最后时刻终于到来时,他遗嘱的公证人刚好在场,他说,从未在任何一部骑士小说中看到过任何一位游侠骑士能像堂吉诃德那样安祥而平静地死在自己的卧榻之上。然而事实上,他却是一对矛盾中极大的一个受难者,不平的冤魂。

每一个读者都会对堂吉诃德骑士的不切实际而哈哈大笑,然而,堂吉诃德骑士不仅仅具有令人发笑的地方,更有令人敬佩之处:他嫉恶如仇,总是正面向他的“敌人”发起不屈不挠的冲锋。然而,堂吉诃德骑士这种令人敬佩的品质,在如今这个时代已经荡然所剩无几了,这种品质早已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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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论语心得读后感30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3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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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到手的这本看上去像是儿童读物,又像一个黄皮笔记本。这本书很奶酪,封面均是黄色,而且不是一般的黄,简直就是一“黄色”书籍。

《谁动了我的奶酪》实在不中看,总共105页。其中,有20页左右其实可以剪切掉,尤其是那些自我吹捧部分;其间还配有若干插图,页面字数甚大甚少。这本书很“瘦”,“小身板”那么一摸别提多骨感。幸好封面比较厚实,可以一敌十,如同瘦子穿了件厚棉袄,这才让这本书显得大了些,掂着也有了些分量。出版方把书皮子造厚一点,另外在腹里填充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真是够卑鄙的。

它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斯宾塞.约翰逊。算我孤陋寡闻,此前,我只知道有什么叫斯宾塞的和叫约翰逊的,NBA有个乔.约翰逊,但真不知道有个叫斯宾塞.约翰逊的。我找度娘,度娘娓娓道来,原来他也是个叱咤风云的人物。当然,他有什么本事,如果你想知道,那就自己去找度娘促膝长谈吧。约翰逊似乎有些“不务正业”,他是医学博士,但他在写作方面却有更深的造诣,另外还搞演讲,可谓多才多艺。他写了很多畅销书,文能载道,启发了不少人,也拯救了不少人。这样既救人性命又发人深省的人中国也有,鲁迅就是其中典型。

这本书的内容其实很简单,就是写四个小家伙在迷宫找奶酪。四个小家伙分别是两只小老鼠和两个小矮人。两只小老鼠叫嗅嗅和匆匆,两个小矮人叫哼哼和唧唧,只有小老鼠大小,相当迷你。这名起的倒是挺有意思的,尤其是小矮人组合哼哼唧唧。故事的地点是迷宫,这四个小家伙需要在迷宫里寻找奶酪。小老鼠智商比较低,但是他们一个拥有灵敏的嗅觉,一个拥有速度。读罢故事才会理解嗅嗅和匆匆的意思,嗅嗅暗喻嗅觉灵敏的那一类人,匆匆暗喻改变迅速的那一类人。小矮人拥有智商和思想,优势明显。

这四个小家伙都是“上班族”,他们的“工作”就是成天在迷宫找奶酪。不过迷宫你懂的,免不了迷路,而且里面还有很多死胡同,所以说在迷宫“上班”真心伤不起。嗅嗅和匆匆是一个组合,嗅嗅是军师,张大鼻孔那么一闻,奶酪在那边,然后对匆匆发号施令,走你,匆匆二话不说在前面狂奔。小矮人是一对搭档,这哥俩毕竟是人,智商比小老鼠的果断高出一大截。他们会分析,所以少走了不少冤枉路,找奶酪比小老鼠方便得多。这哥俩还时常为小老鼠反复走进同一个死胡同而偷笑不已,心里那叫一个乐呀,你瞧,那俩傻逼,刚刚走进了那个死胡同,这又进去了。说实话,他们瞧不起小老鼠。

人在迷宫混,哪能不迷路?人在迷宫混,哪能不撞墙?这几个小家伙都是悲催族,两个一组就是悲催组。哼哼有时候会停下来哼哼李宗盛的《凡人歌》,“终日奔波苦,一刻不得闲”,唧唧感慨说这歌词太TM现实了。尽管迷宫处处惹人乱,但这四个小家伙还是如愿以偿了。他们都发现了奶酪C站,这里有无数各式各样的奶酪。两个小矮人不约而同的感觉到自己找到了铁饭碗,尼玛,现在公务员的待遇了,心里高兴得一塌糊涂,从此两人打定主意要在C站活到老啃到老。于是,他们的生活变成了Yesteday once more。

哼哼唧唧把C站当成了自家餐馆,还宴请大量宾客一起分享。那个时候,那个骄傲无以言表——爆发富大概就是这种感觉。这俩哥们渐渐地懈怠了,反正有的吃,而且这样子看上去可以吃几辈子,所以还担心什么呢?他们每天先睡个太阳晒屁股,然后一路探讨过路女子的姿色,这个丑,那么美,这个灵,那个水,再到C站海吃一通,晚上撑着肚皮回家去搓麻将。而嗅嗅和匆匆则不同,他们每天检查奶酪是否跟昨天一样,活像两个资深质检员。直到确认奶酪安全可啃才坐下来慢慢享用。

有一天,到达C站的时候,奶酪不见了。嗅嗅和匆匆一脸淡定,因为他们每天晚上盘点发现奶酪一天比一天少。他俩穿上跑鞋,嗅嗅有嗅了嗅,匆匆,走你。小老鼠又出发了,头也不回。只留下哼哼和唧唧一脸茫然,这神马情况?谁动了我的奶酪

唧唧四处勘察,哼哼以为是自己眼睛出了问题,闭了眼睛倒数五个数睁开,但愿像电视剧里演的,他祈求奇迹出现,可是一看还是什么都木有。他愤怒地说,奶酪竟然没有了,还有没有王法,还有没有法律?。唧唧说,算了吧,咱晚上过来,兴许晚上就有了呢。可是当他们晚上过来的时候,还是发现C站空无一物。

嗅嗅和匆匆充分利用了低智商的好处,他们还是用老路子,一个闻,一个跑。有一天,他们发现了N站,这里的奶酪比C站更多。嗅嗅对匆匆说,这就叫皇天不负有心人。匆匆纠正说,我们是鼠,应该是皇天不负有心鼠。嗅嗅说,有道理,嘿,不知道那俩自以为很聪明的傻逼怎么样了。匆匆说,管他呢,赶快吃。哼哼和唧唧则像是废了,到C站已经成了一种习惯,哥俩整天饿着肚皮在C站徘徊,击败饥饿的唯一办法就是不断地幻想这里曾经有那么多的奶酪,然后拼命咽口水。

毕竟长期靠口水度日不是道儿,哼哼唧唧都饿的前胸贴后背了。唧唧实在是扛不住了,说,咱们去找奶酪吧。哼哼一听,怒了,找你妹。唧唧知道哼哼余怒未消,只好忍了。就这样又过了一段时间。唧唧经常会去想嗅嗅和匆匆会不会找到很多奶酪了,我总不能在这里坐以待毙呀。他又对哼哼说,咱们去找奶酪吧。哼哼说,哼,要去你去,我就在这里,哪儿也不去,这里会有奶酪的,盗贼会把奶酪给我送回来的。唧唧心想,哼哼这样子下去准得进精神病医院,好吧,你不去拉倒,我去。唧唧上路了,可是唧唧有个缺点就是迷路,更何况这是迷宫。唧唧在迷宫里吃尽了苦头,每条路给他的感觉都是熟悉。后面的故事一言以概之:唧唧经历了无数困难,克服了若干恐惧,也找到了奶酪N站,只是这次他没有贪图安逸,而是选择了继续寻找新的道路。而哼哼呢,那个顽固不化的家伙怎么样了,书中倒是没有提起,或许他还在C站等奶酪,饿得连路都没法走了。

这个故事很简短,无须多时就可以看闭。但是它确实很有意思。后面紧接着的是一段“下午茶的讨论”,写的是一群职场人士在下午茶的时候聊天,聊他们在看过《谁动了我的奶酪》后的启发,以及对生活及工作的对策。职场是一个迷宫,每个行业有其兴盛之时,也有其衰落之时,换句话说就是有吃香的时候,也有不吃香的时候。人们如何应对工作中的变化至关重要。诸事在变,你不变,或者以不变应万变有时候是行不通的。人们应当向嗅嗅和匆匆学习,嗅嗅善于发现,他总是在发现奶酪及奶酪的变化。匆匆则是能及时改变,懂得如何让自己更快的去适应这个世界。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其实是唧唧。嗅嗅和匆匆是先知先觉型的,而唧唧是后知后觉型的。后知后觉总比不知不觉好,所以唧唧的命运和哼哼的命运迥然不同。唧唧是那种没有天赋的普通人,甚至还有些很大的缺陷,比如方向感TCL,对前路充满恐惧,可是他战胜了自己,最终得到了相应的回报。

奶酪的寓意也就不言而喻了。奶酪就是那些我们非常需要的东西,如爱情,如工作等。人是会变的,感情也是如此,天下情侣散者多,很多绝配都分了,所以要做好失去奶酪的准备,此时在你身边的那个人彼时可能就在别人身边了。当然,你必须经常观察,经常去维系,不然你连感情是哪天变质的都不清楚,甚至连别人给你戴了顶绿帽子自己都还蒙在鼓里。经常去看看你的爱情吧,看看它是否还是那么鲜。如果实在难以维系,那么何不赶快放弃旧的,而尽快选择新的呢?很多事情都是你无法阻止的,所以不要傻傻地站在原地等待事情好转,而要跟着改变,旧的奶酪实在没法吃了,那就去找新的奶酪嘛。择业也是如此,假如一个行业已经是一条死胡同,那么你还在里面呆着干嘛。选择即刻出发吧,哪怕短时间内你都无法找到新的奶酪,也总比你在老地方等死来得好。探险的过程是艰难而恐惧的,但是与新奶酪的美味相比又算的了什么呢?当你钱包鼓起来的时候,你还会忧伤那些挣钱的苦日子吗?估计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吧。

谁动了我的奶酪?答案有两个。一个是时间,时间会偷走一切,你难道没有发现吗?你的过去、现在乃至将来都会被时间偷走,你的幸与不幸,你的亲情、友情和爱情,这些都会被时间偷走,何况只是一些奶酪呢?另一个是自己,你的奶酪被偷了,只能说明你没能看护好,你自己便是盗贼的帮凶。如果你能警觉一点,奶酪也不会那么容易被偷走。其实,谁动了我的奶酪不重要,重要的是寻找新的奶酪。奶酪失去了不可怕,可怕的是丢失了那份寻找失去奶酪的勇气。很多人失恋了之后便不再相信爱情,也失去了寻找爱情的勇气。有的人失业了,也失去了找工作的信心。是的,面对失去,我们总会心有不甘或者心生怨恨,但是唯一的出路只有一条——跟着变化变化,继续寻找。不是千百峰回路转,哪有眼前柳暗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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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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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杯具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杯具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感情的杯具,《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杯具,《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杯具,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感情、亲情与野心的杯具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杯具。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杯具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杯具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杯具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对杯具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杯具也正是透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杯具,人的杯具。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十分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

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取了死,“死即睡眠,它但是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貌,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完美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在“哈姆雷特”那儿,人们看到了许多

在我眼中,《哈姆雷特》经典的人物的性格,情节的发展又或是他们的形象都但是是命运的无形之手所造就的杯具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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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红葫芦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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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周末,我独自在家趴在床上。忘乎所以地在读一本书——《宝葫芦的秘密》。窗外阳光明媚,点点阳光透过枝繁叶茂的大树,点撒在我的手上和书上,我却毫不在意,任凭这些调皮的金色小精灵在我书上跳着舞,和我一块在书里遨游。

过了很长时间,我终于将这本小说读完了。故事里讲了王葆他意外得到了个宝贝——一个会说话,还能实现自己愿望的宝葫芦。这个宝葫芦帮助王葆获得了许多许多”好东西“,比如那几十盆非常名贵的花草,许多的钱,好多美味的食品,电磁起重器等等,让王葆成了众多人中的明星。后来王葆意识到这些东西都是宝葫芦偷来的。这是因为有一次王葆班级考试,因为题太难了,王葆想不用大脑思考就可以知道考试答案。而宝葫芦把王葆前桌的试卷”变“了过来,却没有发觉这卷子是前桌的,还以为是宝葫芦自己将答案给变了出来,想都不想就交了,而王葆的前桌的卷子不翼而飞,在王葆交卷是,老师发现卷子上的笔迹不是别人,正是王葆的前桌的。老师和同学们虽然感到很奇怪,但都一致认为王葆偷了别人的卷子。老师把这件事告诉了王葆的父母,使得王葆有家不能回。最后王葆醒了,才发现这只是南柯一梦。

虽然这只是一个梦,但它给我的印象很深。小的时候,我也曾幻想过自己能拥有一根魔术棒,可变出许多的东西。

虽然这只是一个梦,但王葆他并不是一个坏孩子。他挺想学好,肯做好事,关心身体,热爱同学。就是有一点不好:有点懒,做一些麻烦的事情的时候,会不想做就想把东西变成现成的。于是就幻想有那么一个宝贝,可以帮他实现自己任何想要的东西,害的他有家不能回,整日里提心吊胆……

说来挺惭愧的,小的时候,我也想拥有一个宝葫芦,可以帮我实现很多的愿望。因为在那时滑板车和溜冰鞋可算是当下最流行的东西。看到同龄的孩子穿在脚下的不是鞋子,而是帅气的溜冰鞋。看着同龄的孩子在小道上飞速地向前冲,鞋子下面不是大地,而是帅气的滑板车。看在眼里,馋在心里。可爸妈铁了心不肯给我买,不买就算了,为此还把我臭骂一顿,说我什么不把心思花在学习上,就会想些没用的……

看完这本书,我才明白,原来这个宝贝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它会使人养成不劳而获的坏习惯,自己的是要自己努力去做,自己动手才有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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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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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看完了沈石溪写的《野犬女皇》这本书,它又使我感受到了动物感情的复杂。

这本书说的是一个有关白虎岙野犬群的故事。这年,野犬群里有红桃心和白桃花两个姐妹,姐姐红桃心是野犬群的首领。在交配季节,红桃心看上了一只叫赛豹尾的大公狗,并且让他进了族群。红桃心刚开始很喜欢它,所以破例的使用权利将赛豹尾留在了野犬群里(因为白虎岙野犬群向来都是公狗一旦和当家的狗婚配成功后,就要被赶出野犬群)。后来,红桃心发现,赛豹尾竟然喜欢它的妹妹,后来竟然导致妹妹暗结珠胎!(因为只有当家的野犬才有权婚配和生育后代)红桃心很气愤,于是决定将白桃花赶出白虎岙野犬群。可妹妹死活不肯,红桃心只好让它在自己的大本营里生育。现在生存的压力变大了,姐妹之间就闹起了许多不小的矛盾,还差点分离成两个族群呢!可到了最后,白桃花为了救红桃心而被猎人杀死了,为了救红桃心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唉,真是一段割不断的姐妹情啊!

我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白桃花还是有些不满,但我还是同意了书上的红桃心的看法。我觉得他们不应该为一只公狗而反目成仇,毕竟它们还是姐妹嘛,不能总是想着怎么坑害别人,怎么让对方的小狗仔死掉,给自己的狗仔多一些生存几率,而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样才像一对姐妹嘛。可最后白桃花救红桃心和前面红桃心帮助白桃花逃出猎犬的魔爪说明了红桃心还是认这个妹妹,白桃花也认这个姐姐。从最后一章的名字来看,就不难猜出这一点,最后一章的名字是“姐妹冰释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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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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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当我读到和乌鸦做邻居这一章时,令我深受感动。这这章中讲的是一群乌鸦住在一棵菩提树上,有一天,乌鸦的首领“高帽子”来到作者家叼走了一串纽扣,当沈石溪拿出剪刀来的时候,他看见乌鸦叼着纽扣的的乌鸦非常愤怒,拿起剪刀照着“高帽子”就飞了过去,“高帽子”嘴里衔着的纽扣从嘴里掉了下来,作者得意了两天,就再也得意不起来了。因为,乌鸦开始起了报复的心理。当作者晚上穿过菩提树去洗澡时,乌鸦们空投粪便,让作者落荒而逃乌鸦的报复得逞了。

还有一次,红嘴蓝鹊来冒犯乌鸦,小乌鸦们被红嘴蓝鹊扔到了地上,作者喜滋滋的把小乌鸦捡进自己的草筐里,想做一顿美餐。可是乌鸦凄惨地叫声让作者起了怜悯之心。等大乌鸦飞回巢时,他把小乌鸦一只一只放回窝里。“高帽子”摇曳它的翅膀表示感谢。再有一次,一天下午,作者去打猎。可是遇到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他打到了一只黄麂,但是他踩到了红嘴蓝鹊的蛋,惹怒了红嘴蓝鹊。红嘴蓝鹊想至作者于死地。这时乌鸦来帮他战胜了红嘴蓝雀。

半年后,一次狂风暴雨。作者在家里睡觉,“高帽子”狂叫,好像预示着什么,像要大案临头一样。作者穿好衣服,想去村长家借宿一夜。作者走后,刚上村长家竹楼,忽然一个橘红色闪电把菩提树击倒,砸在他家茅草房上,把房砸到了。乌鸦去了其他地方,可是作者躲过了一场灾难。

书中还写了很多的故事,像天鹅生死不离等。让我懂得了好多鸟类的知识……但是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乌鸦在人们眼中虽然是个不吉祥的鸟类。虽然它的羽毛没光泽、乌黑,但是乌鸦内心是很美的。也告知了我们看人不要只看外表,一个人的外表美,不代表他的内心美。做了很伤天害理的事,有的时候反倒恩将仇报。就像故事中的红嘴蓝鹊。有的人虽然长得丑陋,但是他(她)的内心很美,做了很多好事,而且不图回报,知道知恩图报。像故事中的乌鸦一样,救了作者的的命。

让我们知道了世上没有所谓的敌人,鸟类也是一样,只要我们不去伤害他,只要我们救了他,他们也会知恩图报,不要去做伤害他人的事,这样的话会遭报应的!通过这本书,呼吁我们大家要爱护大自然,爱护鸟类。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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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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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我读过许多有趣的书,有:《小猪唏哩呼噜》、《闹别扭的星期一》等等,但是最使我感到有趣的还是《黄瓜国王》这本书,它是由奥地利着名的童话作家——克里斯蒂娜·涅斯玲格着作的。

这本书讲述了去年复活节吃早饭时,“我”家来了一位奇怪的客人。他自称是库米奥利国王二世——黄瓜,出生于楼梯里顿家庭。他约半米高,头上戴着一顶金王冠,冠齿上镶着红宝石,手上戴着白色线手套,脚上还涂了红色指甲油,可逗呢,也怪吓人的。作者诙谐的创作方法使我迫不及待地想看完全书。哦,这是一条爱搞阴谋、懒惰、爱睡觉、自私的黄瓜,可是还当了国王,这简直让人匪夷所思,最后黄瓜国王阴谋败露,被弟弟——尼基远远地送走了,永远不会回来。

阅读间,我仿佛看到了城市里的人们,有的变得懒洋洋的,无精打采,无所事事;有的在为一点蝇头小利而大动干戈;有的干脆蒙头大睡,什么事都不闻不问;交通一片混乱,杀人犯、小偷也越来越多;空气也不再清新,动物不再可爱,小草、大树不再翠绿,花儿不再鲜艳……而这些,都是因为人们懒惰、自私、卑鄙引起的。突然,一阵鸟叫声把我拉回现实,我看了看周围,拍了拍胸脯,庆幸地说:“还好城市不会变成那样,真是太可怕了。”

这是一本幻想的童话书。虽然只是幻想的,但是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像黄瓜国王一样懒惰、爱睡觉、自私、搞阴谋,不然结果将会是十分可悲的,它还告诉我们:对腐朽的势力和卑鄙的人决不能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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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呼兰河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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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与成长有关的童话,就让我简便地告诉你们这个童话故事吧!故事是讲一个会飞的不愿意长大、也永远不会长大的叫彼得潘的小男孩。天真活泼、嫉恶如仇、聪明勇敢的他,趁达林夫妇不在家,带领着小女孩温迪和她的两个弟弟,一起飞向了有仙子、美人鱼、海盗、印第安人的永无岛。在那里,他们开始了童话般的生活……即使,我知道这一直不是真实的,但我以前也曾幻想过:我会飞,我很喜欢不会长大,一直到永远……我还可以像彼得潘他们那帮人一样,可以有神秘的小屋,比如说蘑菇好似火炉,会冒烟似的……可以飞起来跟海盗比武,虽然我们比不过他们、但是我们是不会轻言放弃的,而且我们有大脑,可以利用我哦!不过他们也有可以让我们学习的地方,比如说胜不骄,败不馁、以昂扬的斗志投入到火热的战争中……所以我崇拜他们两者。

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大道理:真正的文学是能够经历时间的考验的、他们在历史的长河中浮沉,最终沉淀为一粒粒珍珠、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光耀千古,当它们汇集到一起、就搭建起世间最美丽的文学殿堂,我将跟全世界的人们一起,欣赏美丽、感悟真理,感受同一节奏的心跳,与他们共同成长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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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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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今天我正式向你提出分手,这一次我铁了心,假如你依然爱着我,那么就请放我走,不要再以自杀相威胁,更不要以杀了我全家来威胁,你越那样威胁,我越讨厌你,你要是真那样做了,那你就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你懦弱得连个女人都不如,你又让我如何再爱你呢?让我们都冷静下来好不好?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请你静静地看完我的心里话,希望我的坦诚能让你给我自由。

现在我不想再骗自己了,不错,我是爱上了洛,深深地爱上了他,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他。那样一个男人我怎能不爱呢?肖,说到这儿了,你不觉得就是因为你一次次的“成全”,我才会有机会爱上洛吗?他第三次送我回家,你看见了,你冲我大发雷霆,我怎样向你解释,你都不听,那个大雨夜,你把我赶出家门。

不错,他头两次送我回家,你就非常吃醋,我也答应了你,不再让他送我回家,可那个大雨夜,公司项目组的人一起吃完饭,根本就打不着车。你又不来接我,我怎么回家?况且他又不是单独送我一个人,他送了三位女同事,只不过我家最远,到最后让你发现好像是他单独送我回家的。

站在那瓢泼的大雨中,你知道我哭得有多么伤心吗?我等待着你来找我,这时我遇到了洛,他去买烟耽误了一些时间,所以我们才会碰到。他把我拉到车里,笑呵呵地对我说:“怎么哭成这样,是不是在楼道里遇到耗子了?要不要我送你上去?”肖,那一刻,你知道我有多尴尬吗?洛只是我的普通同事,我不想让他看到我这个样子,可是我没有办法,我不知道说什么,我只是希望你能冲出来,来找我,可你没有,你明知道在长春我无依无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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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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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性取向的原因,一般父亲比较偏爱女儿,母亲比较偏爱儿子,同样由于性本能的关系,加上父母双方的刺激,幼儿在性发展的对象选择时期,一般男孩以母亲为对象,女孩以父亲为对象,这就是心理学上的俄狄浦斯情节。

尽管一般人不承认自己有这方面情节,但不可否认,我们儿时或多或少都经历了这样一个俄狄浦斯期,只是有人安全度过了,有人由于某些特定的原因未安全度过。英国着名文学家劳伦斯就是一个受俄狄浦斯情节困扰半生的人,他的自传式名着儿子与情人描写的就是一个青年在这样一种情节中苦苦挣扎的心理历程。

小说的主人公保罗出生于一个矿工家庭,父亲是一个粗俗、帅气的矿工,和许多矿工一样,他勤劳但脾气暴躁、酗酒,保罗的母亲出生中产阶级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她爱读书,喜欢探讨宗教、哲学方面的问题,什么时候都像一个“贵妇人”。

这样的家庭不可能和谐,母亲从心底看不起父亲,她用冷淡在自己与丈夫之间筑了一道难以逾越的篱笆,而丈夫因为自卑变得愈发令人难以接近。母亲为孩子营造了一种温馨的氛围,而只要脾气暴躁的父亲一进来,屋里立刻便得沉默尴尬,父亲成了局外人,无奈之下,他只好往外界寻求安慰,常常大醉而归,打骂孩子,而他的这种表现更加深了他和妻子孩子之间的距离。

保罗是这个家的第三个孩子,他刚出生时母亲是不爱他的,甚至是恨他的,因为这时她和丈夫的关系正处于冰点,她在身怀六甲时还被丈夫赶出家门,差点冻死,为了孩子,她忍耐着活下去,这时的母亲是坚强而令人尊敬的。

母亲最大的愿望是孩子能长大成人,以分担自己过重的负担。因此长子是她心中最重要的人。当长子威廉在伦敦某到一份高薪的工作时,母亲感到非常骄傲。然而,威廉由于爱上了一个花钱如流水的女人,生活凄苦,精神抑郁,最后由于肺炎死在伦敦,母亲一下子就像老了十几岁,意志消沉,差点死去。幸亏这时的保罗也染上肺炎,母亲注意力一下子转移到次子身上,才意识到不能“光为死人伤心,却忘了活人了”。

母亲振作精神,全力照顾保罗,婚姻不幸的她认为丈夫不值得她爱,女儿安妮整天疯跑,轩子没心没肺酷似父亲,因此母亲将全部的爱倾注在保罗身上。保罗长大后,腼腆、懂事,知道母亲生活不易,全身心想让母亲过上好日子。母亲很满足有这样好的儿子,保罗也很为自己的母亲骄傲。日积月累母亲的爱慢慢变成了一种占有欲,这让保罗无所适从。

保罗的初恋情人米丽亚姆是一个美丽、纯真的女孩,她崇尚那种清教徒式的生活方式,认为人不应当迷恋眼前的小事物,而应该有崇高的理想,她深深的爱着保罗,不管保罗怎么对她,她始终忍耐,并以一颗仁爱之心对待他。按说,这样的女孩,母亲应该满意才对,可恰恰相反,母亲恨极了米丽亚姆,因为她认识到,儿子与米丽亚姆是真正的心心相印,将来只怕自己在儿子心目中“连一丁点地方都没有了”。于是她对儿子说米丽亚姆“能把人的灵魂都吸干”,坚决反对儿子与她在一起。

保罗在母亲与情人之间挣扎,在情人那里待得晚了,回去受到母亲的责备,不忍母亲的伤心,于是百般折磨米丽亚姆,折磨过后又后悔,赶紧和好。回去再受责备时,他就会想起情人的可怜,于是又冷淡的对待母亲,而看到母亲可怜,转而又哄母亲开心,折磨情人。如此周而复始,保罗内心痛苦彷徨,他知道自己心理有问题,却又说不出是什么。

最后,保罗实在受不了这样的折磨,离开了米丽亚姆,在这场爱的较量中,母亲大获全胜。然而,保罗是一个年轻男人,终究会有人的七情六欲,年轻的有妇之夫克莱拉丰腴妩媚,保罗很快与她坠入情网。对于这段恋情,母亲开始是持反对意见的,因为克莱拉“是个有妇之夫”。但当她见到克莱拉时,她却很快接受了克莱拉,并且产生了深深的同情。这不是母亲对儿子让了步,而是母亲意识到儿子不过是爱上了克莱拉的肉体,他很快就会厌烦她的。母亲知道他们俩不可能结婚,儿子也不会真正爱上克莱拉,这样自己在儿子心目中还是重要的。

保罗的热情很快褪去,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不可能总是灵肉分离,他厌倦了克莱拉,而克莱拉从与保罗的恋情中意识到,自己丈夫才是真正爱自己的人,于是回到丈夫身边。

年迈的母亲因为癌症离开了人世,留下保罗彷徨、孤独的生活着,但他也终于能够正常的爱了,高尚的米丽亚姆主动回到了他的身边,只是他内心还是迷惘的,母亲在他心里能退到一个正常的位置吗?作者没说,我们也难以猜测。

与父亲相比,母亲生活圈子相对较窄,又由于女性特有的感性,母爱往往表现得较为强烈。没人怀疑母爱的伟大,爱一个人就想得到这个人全部的爱,这也是人之常情,只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爱都是为了团聚,而只有一种爱是为了分离,那就是父母对于儿女的爱。爱孩子,就一定要学会放手,再不舍,孩子自己的路也得自己去走,因此儿子与情人应该是本母亲必读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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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王二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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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王二小这本书我知道了王二小是一个勇敢,坚强,懂事的一个孩子。我想大家都知道这样一首歌吧:

牛儿还在山坡吃草,放牛的不知哪去了?不是他贪玩丢了牛,那放牛的孩子就是王二小。

1929 年,王二小出生在一个贫苦农民的家里,他在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参加了八路军,在一次执行任务时不小心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因此王二小的父亲就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1940 年,日本鬼子对王二小的家里进行了疯狂的”大扫荡“王二小的妈妈躲进了山洞,但还是被狡猾的鬼子找了出来残忍的杀掉了。王二小 11 岁就成了孤儿,村里人见王二小很可怜就给他吃的给他穿的,但王二小不想连累乡亲们,就自己来到一个地主家当了放牛郎,就这样一年,一年,又一年过去了,总算有一天,八路军打回来了,这个消息很快传到王二小的耳朵里,于是他飞快跑到人群中,找到了自己父亲的老战友李团长,他对李团长说:”我也要当兵。“李团长说:”等你长大再当也不迟呀。“怎么说王二小都不愿意,最后没办法只好让他参加了儿童团。

参加儿童团后,王二小每天都看守部队,有一次日本军官见了王二小,就把王二小抓起来说:”小孩,你地知道粮库在哪里。“王二小想了一下说:”你跟我来吧。“于是王二小引着日本军们围着山走来走去,日本军官急了见粮库还没到就有抓起王二小说:”你的带我们走了这么长的路怎么还没到。“王二小听了说:”马上就到了。 “ 日本军官又说:”你的敢把我们引到别的地方去,我就让你死啦死啦的明白了吗“最后八路军见王二小引了一大群鬼子就拿起枪和鬼子打了起来,正在王二小看见日本鬼子被打得落花流水的时候,王二小大声喊道”打得好,打得好。“这是只听”砰“的一声王二小倒在了地上,鲜红的血染红了他的白衣。

王二小真是太勇敢了,没想到王二小最后也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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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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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的园子》这篇文章作者是萧红,她的原名叫张乃莹。文章写了她年幼时在祖父花园里的一些事情,看起来写得很散,但突出了其中心——自由。在祖父的园子里,可以不受一点拘束。文章用最简朴且童真的语言写出了一些顽皮的事。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感觉写得太散了,有些地方重复啰嗦,比如第17自然段中的一些句子:“黄瓜愿意开一朵花,就开一朵花,愿意结一个瓜,就结一个瓜。若都不愿意,就是一个瓜也不结,一朵花也不开,也没有人问它。”我觉得很奇怪,这么啰嗦的语言它究竟好在哪里呢?我又反复读了几遍,渐渐地,发现前面有一句话:“要怎么样,就怎么样,要干什么就干什么。一切都活了。一切都自由了。”这段话概括了整篇文章,也点明了中心。再反复读这些句子,突然感到那些黄瓜啊,玉米啊,一切真的就是那样的自由,我觉得,是作者心里感觉自由自在,才看什么都是自由自在的。我好像也跑到祖父的园子里去了,这是一个多么自由幸福的花园啊!那些漏洞就在不经意间溜走了。

我最喜欢4—13自然段。最能体现出那种不受拘束的,就是“我跑到屋里,拿了一个谷穗,远远地抛给祖父。”看起来作者对祖父是不礼貌的,但就是这种不礼貌才体现了与祖父之间的亲密,也看出祖父对作者很宽容,读到这里,我不由想到我在爷爷面前也是很放肆的,我感受到作者在这里是多么自由自在啊!

这篇文章使我懂得了其实用简朴、天真的语言也可以写出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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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鹿与狼故事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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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看过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我和小姐姐克拉拉》,它的作者是德国著名作家迪米特尔.茵可夫,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主要讲述的是“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之间发生的许多有趣的事情。故事太有趣了,我忍不住和大家分享一下。

某个星期天的早晨,妈妈爸爸到郊外散步去了。小姐姐和“我”想为爸爸妈妈做点好事,做什么事情呢?后来,他们想到了擦鞋,把家里的所有鞋子他们都准备擦一遍。说做就做,他们二个把家里所有的鞋和鞋油都拿了出来备好,然后把鞋按照颜色分开放好,把对照颜色的鞋油放在鞋子的旁边并且拧开了盖子。然后,就开始擦鞋了。

突然他们发现鞋油少了许多,而地上、地毯上到处都是斑点,小姐姐仔细一看,天啊,那些斑点竟然是沾了鞋油的爪子印!家里的地成了一个大调色板了,什么颜色的爪子印都有!原来是他们家的小狗嗅嗅和小公猫也来凑热闹,沾了鞋油之后来回的跑,才这样了!它们二个现在竟然还不知道自己闯了货,还在家里面四处乱逛呢!小姐姐和“我”哭笑不得,想想都怪他们自己没有把狗狗猫猫放好,或者把鞋油的盖子盖好,所以弄巧成拙了。

故事是不是很有趣呢,他们二个本来是想做好事的,可是因为考虑不周而反而添乱了。所以,同学们,今后我们做什么事情的时候啊,一定可要提前考虑周全,不能马虎啊,要不也像这二个小姐弟一样弄出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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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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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间的爱去爱,我们可以由爱转为恨;但神圣的爱不能改变。无论是死还是什么东西都不能够破坏它,它是心灵的体质。——题记

在拜读完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一部著作——《战争和平》,我觉得列夫·托尔斯泰不仅仅只是一位作家,从书中我仿佛也看到他对军事、哲学、历史等也有高度的透彻,对他的喜爱与崇拜使我对这本家喻户晓的著作有点感想。

小说从1805年奥斯特利茨战役写到1821年俄国专制加强潜伏危机的时刻,以法国和俄国之间关系恶化,战争一触即发为主线。但内容并不全是以战争为话题。故事的主人公青年公爵安德烈为了心中的信仰投身到“硝烟四起”的战争中去,把怀孕的妻子交给父亲与妹妹玛丽亚照顾,在军中担任库图佐夫将军的副官,他期望这次战争能为自己带来辉煌与荣耀。而主人公二彼埃尔,他是安德烈留学归来的好友,身份高贵,由于继承了伯爵身后的全部遗产,也是莫斯科数一数二的资本家。居心叵测的监护人拉金公爵看上了彼埃尔的这一点,便计划把相貌美丽但品行不端的小姐爱仑嫁给了他。而同一时间在奥斯特里茨战役中战败的安德烈不幸受了重伤,身心也受到重创的他只好静静养伤。另一边的新婚后的彼埃尔,在不久后就发现妻子爱仑与好友多勃赫夫之间若有若无的暧昧关系,他为了卫护自己的名誉最终与爱仑分居,内心陷入了纠结当中,直到认识了互助会的领导后慢慢开始找到了新的信仰。而在战场上的安德烈回到家的那一晚,妻子正好产下一名男婴后逝世,这让安德烈顿时感到人生已走到尽头,直到遇到活泼漂亮,充满生命力的年轻小姐娜塔莎,可父亲的强烈反对,使得安德烈出国和娜塔莎无奈分开一年,娜塔莎最终奈不住寂寞与爱仑的哥哥阿那托尔私奔。后直到1812年的一次战争,娜塔看到了将死的安德烈,她向他谢罪并热诚地照顾他,可安德烈最终还是和死亡一起走了。彼埃尔化为农夫刺杀拿破仑却反被俘虏,其妻爱仑在这战火连连的环境下依旧放荡行为,最后因误服堕胎药而死。几番奋战后,俄国最取得胜利。像每个故事完美结局一样,大家过上了幸福美好的生活。

战争,充满着杀戮,为了所信仰的去战争,不去管生命的高贵。的确,战争本就是丧失人性的最野蛮的行为,我记得书中有这么一句话:“我倒下了么……我只知道,我再也不用举着旗子奔跑……再也不用为战争而烦恼了……”安德烈公爵静静地躺在地上。这就是战争,我想大概没有人喜欢战争吧,它不能与一切美好的事物相提,战场不过是洒满鲜血的修罗场。帝王永远是冷漠无情的,战争在他们眼中不过是事关国家利益和荣辱的“打架”。

我厌恶战争,帝王永远是历史的奴隶。但在战争中我看到了俄国人民同仇敌忾,战争,必定会有牺牲者,为了和平,他们甘愿为保卫国家、人民流血。书中也有多处描写在战争这样的环境下,人丑陋的欲望是多么令人厌恶,像放荡的爱仑,示财权如命的拉金公爵,他们的时代终将过去,迎来的只会是和平。

和平的到来,是用铺满鲜血的花朵迎接,战争不会永远,因为正义存在。在这本书中,人间的一切惨剧,各种情欲,人从生下的啼哭婴儿到白发老人的一生阶段,这本书中都应有尽有,斯特拉霍夫曾这样评价。我喜欢安德烈的单纯坚忍,娜塔莎的活泼善良,彼埃尔的温和并不懦弱……他们都不完美,各有各的人性欲望,但上帝说,每个人都会有缺陷,就像被上帝咬过的苹果,有的人缺陷比较大,正是因为上帝特别喜欢他的芬芳,也许他是被上帝咬得特别多的苹果,所以,他是最被上帝所最爱的人。

结局,和平的年代真正来临,婚礼,生育,就像小尼古拉说的:我所能做的,只不过是令爱的人都感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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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震动》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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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看了生命教育小学生读本——生命因成长而美丽,里面的故事个个令我感动,尤其是《疯娘》这篇文章使我潸然泪下。

故事是这样的:小树的家里很穷,他的爸爸一直没有娶上媳妇,小树的奶奶看见了一个疯子,见她还有几分姿色,就暂时收留她做小树爸爸的媳妇,等她生了儿子小树后就把她撵走。小树的奶奶不让他吃疯娘的奶,也不让她抱,因为怕吃了她的奶变成小疯子,不让她抱是怕她的疯劲上来把孩子当垃圾一样扔到地上。可她虽是疯子,可也是母亲啊,奶奶不应该这样对她。小树两岁的时候奶奶把疯娘赶走了,临走前疯娘只有一个要求,就是让她抱抱她的儿子,奶奶只让疯娘抱不到三分钟,而疯娘笑得春风满面……疯娘被赶走后,经过了五年的流浪,吃尽了常人不能想象的苦,却依然活了下来,她的心里只有自己的儿子。疯娘回来后,一直用心地照顾着小树。小树上高中时,疯娘每周为他送饭。后来,就因为小树吃了野鲜桃说野桃甜,疯娘却为此献出了生命,临死手里还紧紧地攥着一颗野鲜桃……

读完以后,我觉得母爱的力量是伟大的。即使她没有健全的体魄,但她仍然是一位母亲,一位拥有母爱的母亲,她将永远爱着她的孩子。连“疯娘”都知道疼爱自己的孩子,何况我们的妈妈呢?世界上任何一杆秤都无法计量出母爱的重量,因为那是一份为了子女可以舍弃自己一切的爱,是发自内心的最圣洁的爱!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报答我们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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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读后感400字精选_读书心得体会_网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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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400字精选

小编为你整理了几篇读后感,希望能帮到你。

杨家将读后感

杨家将——一个多么豪放威武的名称,他们精忠报国,各显神通,让这名称在他们身上展现的淋漓尽致。他们个个武艺高强,忠心耿耿,为国捐躯对他们来说不过是鸡毛蒜皮。他们在历史上画上了极其伟大的一笔。

《杨家将》一书主要讲述了北宋时期杨家将们对抗辽国,英勇奋战的故事。忠诚爱国是这本书的中心,书中的故事情节生动精彩,惟妙惟肖。

邠阳之战后,辽国乘胜追击。杨继业带着六郎、七郎抵御入侵,不料狡诈的潘仁美当上了招讨使。他一次次的想尽办法要致杨继业于死地。在杨继业出战中了埋伏时潘仁美不出援军,宋军大败,杨继业一头撞死在了李陵碑上,而七郎被潘仁美乱箭射死。

后来杨家将后代们一次次保卫国家的安宁,浴血奋战,立下许多大功。而杨家女将们也挂帅出征,成为了战功赫赫的战将。杨家将们不畏艰难,舍死忘生保卫了大宋,让大宋百姓们安居乐业。真不愧是中华历史上的英雄。

中华历史上还有许多像杨家将这样为国捐躯的英雄,如、、、杨靖宇、方志敏、李大钊……

我要把杨家将的事迹刻在心中,长大要努力报效祖国。

《背影》读后感

在《背影》里,朱自清主要写了他爸爸非常胖,行动不便。但对20岁的朱自清疼爱有加,就连买橘子这种事也要自己不怕艰难去干,从这可以看出朱自清的父亲对他非常疼爱,自己再劳累,再辛苦,也不想让他受到一点伤害。虽然这时的朱自清认为父亲这样做没有必要,总想一个人生活,自食其力,但长大后的朱自清回味过去,才体会到父亲这样做的意义,但再想回忆起父亲,却只有父亲一个模糊的背影。

这也让我联想到平时对我无微不至的爷爷。每当我放学回家,都会听到爷爷的电话,而且几乎是天天的6点左右都会来电话,问的问题都是一样的,所以每当接爷爷电话是都是以厌倦的态度回答,经常会出现爷爷说一句,我就恩一下,爷爷再说一句,我在恩一下。但读了《背影》以后,我也明白了爷爷的苦心,这一切都是为了我的健康和安全,是家人关心爱护我的表现。

父母的爱是伟大的,家人的爱也是伟大的,他们无时不刻的关心着你,爱护着你,在危难关头伸出援助之手,在你失望的时候给你关切的问候,他可以帮助你重新找回信心。

《俗世奇人》读后感

《俗世奇人》写的是清末民初天津卫的一些奇人怪事,小说通过一个个小故事的形式,把奇人们的故事写得活灵活现、跃然纸上,不禁令人拍案叫绝。

这是一本讲俗世的书,里面讲的都是一些俗世的事,比如连书中主人公们的名字都很“俗气”,有很喜欢喝酒的酒婆,有特别会刷墙的刷子李,有力大无边的张大力等等。虽然,喝酒、刷墙、力气大等,这些都离我们生活非常的贴近,但是作者却把这些俗事写的如此引人入胜,真是令人佩服!

这是一本讲“奇人”的书,其中有一个故事名叫《苏七块》,讲的是一个叫苏金散的大夫,他定下看病的规矩,病人要把七块银元放在他眼前,他才肯出手看病。众人因此送给他一个绰号:苏七块,暗地里嘲笑他眼里只有钱,私下贬他只值七块银元。话说,有一回苏七块和华大夫正在打牌,车夫张四受伤找苏七块看病,因为拿不出七块钱被拒,华大夫便偷偷借了时,主动免了他的药费。最后,苏七块将看病收的七块银元悄悄地还给了华大夫,并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规矩不能改。一个医术高超、医德高尚的苏七块形象立马树立了起来,让七块银元给张四,苏七块就飞也似得把张四的病看好了,在张四无钱付药费人印象深刻。

在《俗世奇人》中,每个故事都很精彩。如果说俗世真有奇人的话,那么《俗世奇人》也真算是一本奇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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