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中国×公司和国×公司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
2.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
3.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于
年
月份内派遣3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25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二十五个日历日(包括四个旅途日和三个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
美元(大写
美元整)。
2.为乙方3名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在乙方派出的专家到北京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二号附件)。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75%,计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天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C.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篇2:国际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中国XX公司和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编号:
日期:?年?月?日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
2.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
3.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于?年?月份内派遣3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25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二十五个日历日(包括四个旅途日和三个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整)。
2.为乙方3名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25%,计_________美元,在乙方派出的专家到北京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北京XX银行和_________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二号附件)。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75%,计_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天通过北京XX银行和_________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c.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
十一、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中国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双方法定地址
中国?公司
地址:
电传:
_________国?公司
地址:
电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中国公司_________国?公司?附件
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格式)
受益人:中国?公司
1984年?月?日
篇3: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_合同范本
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的条款由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编制。在国际范围内邀请提交对此类服务的建议书时,这些条款被推荐通用于投资前研究、可行性研究、设计与施工管理、项目管理。此文本代替了以前发行的三种文件,即:IGRA1979D&S,IGAR1979PI,IGRA1980PM。这些条款同样适用于国内的协议书。
在编制过程中认识到,虽然有许多条款是普遍适用的,但有些条款则须考虑要履行服务的环境和地区而作必要的变更。它们将一起编入构成协议书的文件中,被称为第一部分--标准条件的通用条款已被编排在本文件中。
由条款的相应顺序编号把标准条件与被称为第二部分的特殊应用条件相联系起来,这样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共同构成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的条件。
第二部分的内容必须专门拟定,以适应每一单独的协议书和服务类型。应将必须完成的第二部分的内容刊印在活页纸上,以便在增编附加条款时可将其撤换。
FIDIC预计不久将出版“咨询协议书文件注释”,该书将包括对标准服务协议书条款的解释以及对编制附件A及C(“服务范围”及“报酬和支付”)的注释。
使用者参阅FIDIC的其他出版物也可能是有益的,如:
--为工程服务的独立咨询工程师使用指南
--根据能力进行选择
--咨询工程师在项目中的作用
协议书
本协议书于____年__月__日由______(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以下简称“咨询工程师”)为另一方签订。
鉴于业主欲请咨询工程师履行某些服务,即_____并已接受咨询工程师为履行该类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
兹就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措词和用语应与下文提及的“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含义相同。
2.下列条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即:
(1)中标通知书;
(2)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第一部分--标准条件和第二部分--特殊应用条件);
(3)附件,即:
附件A--服务范围
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件C--报酬和支付
_________
_________
3.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对咨询工程师的支付,咨询工程师应按照本协议书的条款在此答应业主去履行服务。
4.业主在此同意按本协议书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咨询工程师支付根据协议书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本协议书谨于前文所书明之年月日,由立约双方根据其有关的法律签署并开始执行。特此证明。
由_____在场的情况下 由_______在场的情况下
业主的具有约束力的签名 咨询工程师具有约束力的签名
如需要时 如需要时
盖章: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附:
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
第一部分 标准条件
定义及解释
1.定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各词和用语,应具有如下的涵义:
(1)“项目”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项目。
(2)“服务”是指按照协议书咨询工程师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3)“工程”是指完成项目而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4)“业主”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雇用咨询工程师的一方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代理人。
(5)“咨询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由业主雇用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去履行服务的一方及咨询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代理人。
(6)“一方”和“各方”是指业务和咨询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7)“协议书”是指包括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条件以及附件A(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通知书和正式协议书(若已签订),或在第二部分中的其他规定。
(8)“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9)“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10)“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他的货币。
(11)“商定的补偿”是指根据协议书支付在第二部分中所规定的款项。
2.解释
(1)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应在其解释中使用。
(2)视上下文需要,本文中词的单数包含复数的含义,阳性包含阴性的含义,反之亦然。
(3)如果协议书条款中有相互矛盾之处,则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咨询工程师的义务
3.服务范围
咨询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在附件A中已规定了服务的范围。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1)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称为正常服务。
(2)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称为附加服务。
(3)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按照第28条款咨询工程师需履行的服务称之为额外服务。
5.认真地尽职和职权的行使
(1)咨询工程师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和勤奋地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
(2)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或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要求的职责时,咨询工程师应:
①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未在附件A中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应是他可以接受的。
②如果授权的话,应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开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但不是作为仲裁人而是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进行工作。
③如果授权后的话,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但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则须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咨询工程师应尽快地通知业主)。
6.业主的财产
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咨询工程师使用的任何物品均属于业主的财产,在实际可行时应加以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咨询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业主的义务
7.资料
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工程师提供他能够得到的与服务有关的所有资料以不耽误服务。
8.决定
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咨询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情作出书面决定便不耽误服务。
9.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对咨询工程师和他的职员及下属,业主应尽一切努力按照具体情况提供以下协助:
(1)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条款;
(2)在服务所需要的任何地方提供畅通无阻的通道;
(3)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4)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5)允许咨询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带入该国以及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带出该国的权力的条款;
(6)为了方便咨询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应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
10.设备和设施
为了服务的目的,业主应免费向咨询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业主的职员
在与咨询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根据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咨询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此类职员在涉及到服务时只应从咨询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的服务供给。咨询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职员
13.职员的提供
由咨询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根据第11条款,由业主提供的职员应得咨询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都认为有必要提供此类服务以便于满意地履行服务时,则咨询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服务的提供,并作为附加的服务。
14.代表
每一方应指定一位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以便于本协议书的管理。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咨询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来替换。
除非此类更换由另一方提出的,否则,这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
(1)这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2)如果不能把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责任和保险
16.双方之间的责任
(1)咨询工程师的责任
如果确认咨询工程师违背了第5条款第(i)子款,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事情负责向业主赔偿。
(2)业主的责任
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咨询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咨询工程师赔偿。
(3)赔偿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仅对下列条件进行支付赔偿:
①这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遭受的损害的数额,而对其他则不予赔偿;
②在任何情况下,这些赔偿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
③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17.责任的期限
无论是业主还是咨询工程师都不应对由任何事件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除非第二部分规定的相应时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咨询工程师提出索赔。
18.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赔偿的限额
根据第16条款有关责任方面的款项,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第二部分中规定的数额。此限额不影响按第31条款第(ii)子款规定的或本协议书另外规定的任何商定的补偿。
在可能另外支付的赔偿总计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的情况下,则每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的所有索赔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而该要求不能确立的话,则提出索赔者应对由于该索赔所引起对方的各种费用完全补偿。
(2)保障
如果适用的法律允许,则业主应保障咨询工程师免受由索赔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第三方提出的这类索赔:
①除非这类索赔已包括在按第19条款规定办理的保险范围内:
②在第17条款提及的责任期终止后提出的这类索赔。
(3)例外
第(1)和(2)款不适用于由下列情况引起的索赔:
(1)故意违约或粗心引起的渎职;
(2)与本协议书规定义务的履行无关的情况。
19.责任的保险与保障
业主可以书面的形式要求咨询工程师:
(1)对第16.1条款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
(2)在业主首次邀请咨询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对按16.1条款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其追加保险额;
(3)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进行责任保险;
(4)在业主首次邀请咨询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其追加保险额;
(5)对其他各项进行保险。
如果这样要求的话,在业主可接受的条件下,咨询工程师应做出一切合理努力,让此类保险或追加保险额由承保人来办理。
业主应负担此类保险的费用或追加保险额的费用。
20.业主财产的保险
除非业主有另外的书面要求,咨询工程师应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尽一切合理的努力,进行下列各项保险:
(1)按第6条款提供或支付的业主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因使用该财产而产生的责任。
业主应负担此类保险的费用。
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21.协议书生效
协议书从咨询工程师收到业主对其建议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或完成正式协议书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如有时)的较晚的那个日期起生效。
22.开始和完成
除根据协议书可延期外,服务必须在第二部分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开始和完成。
23.更改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更改。
24.进一步的建议
如果业主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要求的话,则咨询工程师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这类建议的准备和提交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25.延误
如果业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导致增加服务工作量或服务时间,则:
(1)咨询工程师应将此情况及此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业主;
(2)此增加部分应作为附加的服务;
(3)服务的完成时间应相应在予以延长。
26.情况的改变
如果出现根据本协议书咨询工程师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咨询工程师不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他应立即通知业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某些服务不得不暂停时,则此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到这种情况不再持续。为了恢复服务还应加上一个不超过42天的合理期限。
如果某些服务履行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完成该类服务的期限因此情况而须给予延长。
27.撤销、暂停或终止
(1)业主的通知
①至少在56天前业主可通知咨询工程师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咨询工程师应立即对停止服务且将支出减到最小的事宜作出安排。
②如果业主认为咨询工程师没有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义务时,他可通知咨询工程师并说明发出该通知的原因。如果有21天内业主未收到满意的答复,则他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协议书,但该进一步的通知应在业主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
(2)咨询工程师的通知
在下列①、②情况下,当咨询工程师向业主发出通知至少14天后,咨询工程师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在进一步通知发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的情况下,可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①当支付单据应予支付的日期后30天,他仍未收到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那一部分款项时,或
②按第26条或第27.1款当服务已暂停且暂停期限已超过182天时。
28.额外的服务
当发生第26条款所述情况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按第27.1第(ii)子款终止本协议书时,咨询工程师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应视为额外的服务。
咨询工程师有权获得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的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29.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及责任。
支付
30.对咨询工程师的支付
(1)根据合同条件和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业主应向咨询工程师支付正常的服务报酬,并按附件C的规定费率和价格或基于此费率和价格支付附加的服务报酬,只要此费率和价格适用,否则根据第23条款商定的费率和价格支付。
(2)业主应就有关额外的服务向咨询工程师支付下列款项,除非另有书面协定。
①在履行服务当中,咨询工程师的职员所花费额外的时间用于附加服务的报酬;
②由咨询工程师花费的所有其他额外开支的净成本。
31.支付的时间
(1)应迅速支付给咨询工程师的到期款项。
(2)咨询工程师在第二部分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付款时,则应根据第二部分规定的利率向其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支付的金额中,此补偿以过期未付金额的货币从发票注明的应支付之日起计算。
该商定的补偿不应对第27款第(2)点所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权利产生影响。
32.支付的货币
(1)适用于本协议书的货币是第二部分中所规定的货币。
如果使用其他货币支付,则应按第二部分规定的汇率计算并支付未加扣除的净额。业主应保证咨询工程师能将其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与履行服务有关的那部分当地货币或外币迅速汇往国外,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规定。
(2)如果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或服务履行期间,业主所在国内的情况与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况可能相反时,如:
①阻止或延误咨询工程师将业主国内收到的当地货币或外币汇往国外,或
②在业主所在国内限制外币的有效或使用,或
③当咨询工程师因用当地货币开支而从国外向业主所在国汇入外币,以及随后将总额相等的当地货币再汇往国外时,对其征税或规定不同汇率,从而阻止咨询工程师的服务的履行或导致他财务上的损失。
这时,若在财务上未作出其他令咨询工程师满意的安排,业主应保证此情况是适用于按第26款所规定的情况。
33.有关第三方对咨询工程师的收费
除在第二部分或附件C中规定以外
(1)对咨询工程师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项目所在国内的职员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为该国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业主在任何可能时都应为他们办理豁免,包括:
①他们的报酬;
②他们进口的物品,除食品和饮料以外;
③用于服务的进口物品;
④文件。
(2)如果业主未能成功地办理上述豁免,则他应偿付合理支付的此类款项给咨询工程师。
(3)当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务且上述物品不是业主的财产时,规定:
①未经业主批准,不得在项目所在国内将上述物品处理掉;
②未向业主支付从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处加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税时,不得将上述物品出口。
34.有争议的发票
如果业主对咨询工程师提交的发票中的任何项目或某项目的一部分提出异议,则业主应立即发出通知说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误支付发票中的其他项目。第31条款第(2)子款应适用于最终支付给咨询工程师的一切有关争议的金额。
35.独立的审计
咨询工程师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时间和费用的最新的记录。
除协议书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业主可在发出通知不少于7天要求由他指定一家有声誉的会计事务所对咨询工程师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并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该审计工作。
一般规定
36.语言和法律
协议书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及协议书所遵循的法律在第二部分中作了规定。
37.立法的变动
除第二部分指明的咨询工程师的业务总部所在地外,若在订立本协议书以后,因履行服务所在的任何国家的法规发生变动或增加从而引起服务费用或服务期的改变,则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应作相应的调整。
38.转让和分包合同
(1)未经业主书面同意,除支付款的转让外,咨询工程师不得将本协议书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咨询工程师均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3)未经业主书面同意,咨询工程师不得开始实施、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版权
咨询工程师拥有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的版权。业主仅有权为工程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这类文件时不需经咨询工程师的许可。
40.利益的冲突
咨询工程师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协议书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除非业主另外书面同意。
咨询工程师不得参与可能与协议书中规定的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41.通知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用书面的形式,并从在第二部分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42.出版
咨询工程师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除非在第二部分中另有规定。但若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有关材料时,则须经业主批准。
争端的解决
43.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
因违反或终止协议书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赔偿,按第17条款的规定,应在业主与咨询工程师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达成一致,则应按第44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4.仲裁
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按第二部分所订的,在协议书生效日期的规则,通过仲裁解决。
双方同意遵守裁决的结果,并放弃他们的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只要这种弃权实际有效。
第二部分 特殊应用条件
A.参阅第一部分条款
1.定义
(1)项目的_________
17.责任的期限___________
计算起自_______________
18.(1)赔偿的限额_________
22.开始______________
完成________________
31.(2)支付的时间
当地货币__________天
外币___________天
用于过期应付款项
商定的补偿每天________%
32.协议书规定的货币
┌──────────┬───────┬───────┬───────┐
│ 支付的货币 │ │ │ │
├──────────┼───────┼───────┼───────┤
│协议书中货币的汇率 │ │ │ │
└──────────┴───────┴───────┴───────┘
36.协议书的语言
主导语言__________
协议书遵循的法律________
37.业务总部所在地_________
41.通知
业主的地址__________
电传号码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号码___________
咨询工程师的地址______________
电传号码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
44.仲裁地及规则_____________
B.附加条款
篇4:国际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编号:_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内派遣_________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______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报告一式_______份,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_______个日历日(包括_______个旅途日和_______个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补寄。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考虑到本协议第
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2、为乙方3名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____%,计_____________美元,在乙方派出的专家到_____________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____天内通过__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__银行向乙方支付。
A、___________公司北京XX处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协议总金额____%计_________(美元)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二号附件)。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____%,计_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天通过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银行向乙方支付。
A、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C、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国家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国家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
十一、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国家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双方法定地址
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签订日期
篇5:工程管理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企业管理咨询事宜达成一致,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在下列第______项为甲方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1、日常会计帐务处理咨询及税法咨询。
2、制订财务核算制度。
3、制订财务管理制度。
4、制订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5、受托财务分析,出具财务分析报告。
6、投资融资咨询。
7、制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手册。
8、制订企业总务管理工作手册。
9、代办一般纳税人临时认定手续。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及收费
1、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2、本项服务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______元,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
三、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
(一)甲方的基本义务
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二)乙方的基本义务
1、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
4、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书在签约并付费后生效。
2、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4、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5、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6:国际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委托方:________
咨询方:________
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方)为一方,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为咨询方)为另一方,双方就________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1 委托方希望获得咨询方就________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而咨询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1.2 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________。
1.3 技术咨询服务的进度安排:________。
1.4 技术咨询服务的人员安排:________。
1.5 技术咨询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个月内完成,将在____个月内提交最终技术咨询报告,包括图纸、设计资料、各类规范和图片等。咨询方应免费通报委托方类似工程的最近发展和任何进展,以便委托方能改进该工程的设计。
第二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1 委托方应向咨询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技术咨询报告、图纸和可能得到的信息并给予咨询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特别是委托方应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总代表以便能随时予以联系。
2.2 委托方应协助咨询方向有关机构取得护照签证、工作许可和咨询方要求的其它文件以使咨询方能进入委托方国家和本工程的现场,但费用由咨询方负担。
2.3 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咨询方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咨询方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委托方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
2.4 咨询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咨询技术咨询报告及有关图纸资料。
2.5 咨询方应协助委托方的技术人员获得进入咨询方国家的签证并负责安排食宿,食宿费用由委托方负担。咨询方应为委托方的技术人员提供办公室、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
2.6 咨询方对因执行其提供的咨询服务而给委托方和委托方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咨询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咨询方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
2.7 咨询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咨询方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并将在本合同第7.3条规定的保证期满后解除。
第三条 价格与支付
3.1 本合同总价为______(币种)______(大写:________)。
各分项的价格如下:
分项一的合同价为______(币种)______(大写:________);
分项二的合同价为______(币种)______(大写:________);
分项三的合同价为______(币种)______(大写:________);
分项四的合同价为______(币种)______(大写:________)。
3.2 本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在其本国和委托方国家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委托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果委托方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 委托方向咨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过委托方所在地的________银行以电汇方式支付到________银行咨询方的帐户上。
3.4 对咨询方提供的服务,委托方将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________
3.4.1 合同总价的____%,即______(大写: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咨询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批准证书或不需批准的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咨询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元(大写:________),以委托方为受益人的对预付款的不可撤销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见合同附件。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五份;
d.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e.即期汇票一式二份。上述单据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迟于____天内交付。
3.4.2 分项一合同价____%,即______(大写: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分项一的技术咨询报告一式十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4.3 分项二合同价的____%,即______(大写: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天内支付给委托方:
a.分项二的技术咨询报告一式十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4.4 分项三合同价____%,即______(大写: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分项三的技术咨询报告一式十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4.5 分项四合同价____%,即______(大写: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分项四的技术咨询报告一式十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4.6 分项四合同价____%,即______(大写: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b.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据合同规定咨询方应支付预提税和应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委托方有权从上述款项中扣除。
3.6 为执行合同在中国境内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委托方承担,中国之外的发生的费用由咨询方承担。
第四条 交付
4.1 前述技术咨询报告以________价格条件交付的最后期限为:
a.分项一的技术咨询报告:合同生效后____月内;
b.分项二的技术咨询报告:合同生效后____月内;
c.分项三的技术咨询报告:合同生效后____月内;
d.分项四的技术咨询报告:合同生效后____月内。
4.2 咨询方在航空邮寄上述资料时应以传真方式将邮寄日期和航空提单号等通知委托方。委托方收到上述技术咨询报告后应及时通知咨询方。
4.3 如果在邮寄过程中上述资料发生丢失、损坏,咨询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周内免费予以替换。
第五条 保密
5.1 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咨询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咨询方。
5.2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5.3 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条 税费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税法对委托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委托方负担。
6.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中国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咨询方国家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逃所得税的协定而向咨询方课征的各项税费均由咨询方支付。委托方依据本国的税法有义务对根据本合同而应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税费并代向税务机关缴纳,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关于上述税款税收单据后,委托方应毫不迟延地转交给咨询方。
6.3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税费均由咨询方承担。
第七条 保证
7.1 咨询方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咨询服务,其合同项下的咨询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
7.2 如果咨询方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委托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委托方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咨询方,并给咨询方____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咨询方在委托方所给的期限内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咨询方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为止。
7.3 咨询方的保证义务在本咨询服务经委托方最后验收后或最后一批款项支付后的____月到期。
第八条 技术咨询报告的归属
8.1 所有提交给委托方的技术咨询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咨询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委托方的财产,咨询方在提交给委托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
8.2 咨询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条所指的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但未经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咨询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第九条 转让
9.1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委托方或是咨询方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
第十条 违约和合同的解除
10.1 如果由于咨询方的责任,技术咨询报告不能在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交付期内交付,咨询方应按下列比例向委托方支付迟延罚金:
a.第一至第四周,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
b.第五至第八周,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
c.从迟延的第九周起,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在计算违约金时,不足一周按一周计。
10.2 迟延交付的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咨询方交付技术咨询报告的义务。
10.3 对咨询方的下列违约行为,委托方可书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a.在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交付任何一项的技术咨询报告期限后____天内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术资料;
b.无法使技术咨询报告达到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最低验收标准。对上述解除合同,咨询方应退还委托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额,并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加付利息。
10.4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为,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a.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b.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轻微的违约除外,并在收到对方书面的通知后____天内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对其违约予以弥补;
c.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d.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超过____天。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11.2 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11.3 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第十二条 仲裁
12.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________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 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第十三条 语言和标准
13.1 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托方和咨询方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咨询方给委托方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英文。
13.2 尺寸均采用公制。
第十四条 适用的法律
14.1 本合同的法律含义、效力、履行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双方应尽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签字后30天内获得各自国家当局的批准,各方应立即将批准日期书面通知对方。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____年。
15.3 本合同期满时,合同项下的任何未了的债权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
15.4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合同正文内容优先。
15.5 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 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涉及重要事项的传真应随后立即以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确认。
15.7 本合同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二份。
委托方(盖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咨询方(盖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篇7:工程管理咨询服务合同
乙方(管理咨询服务提供方):
甲方因企业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就甲方 提供全程咨询: 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有关咨询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合作关系: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所属并地处(甲方项目) 的全程工作提供管理与策划咨询,由乙方组织相关咨询人力负责为该项目的全程筹备提供全套方案的设计与策划,并协助和指导甲方执行全程工作。
第二条:合作时间与咨询服务期限:
全部咨询合作时间为天,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如合同期满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委托管理,双方商议后另行签订。
第三条:工作开展方式:
一、甲方应指派项目专员协助乙方开展工作,除甲方法人代表外,主要由项目专员负责 甲乙方之间的沟通、联络和咨询方案的组织执行。项目专员由甲方出具委托书以书面形式指定(可以变更),并将委托书原件提供给乙方做为法律文件。
二、全部咨询与策划工作以乙方为主导,并与甲方协作进行;而咨询及策划方案的组织执行工作则以甲方为主导,乙方提供适当的协助。
三、乙方的咨询服务工作分为文案咨询和口头咨询。文案咨询工作以“咨询方案书”做为工作成果体现方式;口头咨询根据需要开展,亦计为咨询服务成果。
四、乙方主要安排咨询人力和时间开展相关咨询工作,并按需要安排驻地(甲方所在地)开展工作;乙方规划设计的重大经营管理方案应与甲方共同审议,审议后由甲方组织实施,乙方督导和协作执行。
第四条:乙方管理咨询的工作职责:
一、充当甲方的参谋顾问,受甲方委托对“ ”的全程筹备,进行科学务实的方案设计和策划、提供相关管理和业务操作技术,建立完善的管理模式和管理制度,促进其后续日常经营管理的稳定、高效运行。
二、乙方规定设计的咨询方案应与甲方共同审议,由甲方签字确认后组织执行。
三、协助和指导甲方执行策划咨询方案。
四、廉政奉公,敬业爱岗,团结甲方工作伙伴,维护甲方的各项利益。
第五条: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如下咨询服务及相关工作(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同安排):
一、战略规划设计(经营定位和方针的设计,管理模式及服务功能和特色的确立;经 营理念、竞争策略;等)。管理咨询—用心服务
二、市场调研和竞争应对策划。
三、卖场布局的规划、设计;卖场功能、服务项目的确立;
四、企业标准化与制度化经营管理体系的建立(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流程、工作标准、 管理手册的设计)。
五、门店组织系统设计(部门设置,权责分工等)。
六、人力配置、人员招募及培训。门店员工(各级管理者、普工)的强化培训,全面提 高经营管理素质和业务技能。
七、有关商品采购与招商方案策划与执行。
八、有关商品组合的设计与配置方案;商品陈列设计。
九、企业形象设计,品牌建设与宣传推广策划(广告宣传;品牌传播);促销活动的组织策划。
十、乙方为甲方设计指定的所有管理手册和资料均应完整的留给甲方。
第六条:管理咨询报酬标准及支付办法:总报酬结构及标准:(先付后做)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管理咨询基本报酬为 元即 整。
一、报酬支付方式:
自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咨询费订金 元,即整:人员入驻后1 日内支付第一个半月剩余款项 元,其他款项按半月咨询费提前分叁次支付,预留壹万伍仟元等合同结束前支付,但必须在到期前 日支付。
二、甲方应按时且足额支付乙方报酬,报酬币种为人民币,乙方只开具普通收据。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咨询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审议。甲方拥有对乙方咨询时提出的策划方案的决策权和 执行权。乙方有义务充分与甲方沟通,协助甲方决策。乙方具有策划设计方案的拟定权和执行工作的参议权。
二、甲方有对乙方工作的知情权,即甲方方可以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及进展进行了解、征 询,对乙方的工作若有异议应当即指出并协商一致(不指出即视为满意),但甲方不得过分干涉扰乱和刁难乙方的工作而影响其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三、甲方拥有对自身所属财力、物力、和人力的所有权和监管权,乙方应充分尊重和协 助管理上述资源。
四、甲方应为乙方创造充分的人力、物理、财力及内部管理支持等相关开展工作的良好 内部条件,支持乙方投入到甲方开业筹备的策划设计和管理咨询跟踪服务等工作中,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善上述条件,而由于甲方改善上述条件不够而影响实际工作开展及成效的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应充分尊重乙方的劳动(及其成果),尊重(及其团队)的人格,并为乙方(及 其团队成员)提供工作期间的安全保障及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
六、乙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咨询人员组合和工作任务、时间进行自主调整乙方入驻人 员的编制为商场改造前15日内 人,改造开业后 人以上,开业改造日期暂定 年月 管理咨询—用心服务日。
七、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如办公室、办公设备、通讯条件等)和生活条 件(如伙食、住宿):乙方因开展甲方项目的相关工作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等)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有义务对自己已经了解到的所有有关甲方的经营管理信息对外保密,永不泄 漏。
九、如果甲方变更管理咨询内容或时间而导致费用增加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增加的费用。
十、如果甲方不能及时确认和执行乙方提交的有关项目文件和咨询方案而影响项目进度及成效的,乙方不承认相关责任。
十一、遇到不可抗力、或其他甲方原因严重影响开业筹备或导致甲方停业而影响本合同不能顺利执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商重新调整本合同已经约定的相关事项并增加费用,甲方应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共同协商一直,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十二、在双方合作期间由乙方项目负责人担任并执行该项目甲方的常务副总经理管理权限。乙方根据运作需要组成2人的醒目组驻现场工作,执行甲方的策划总监、营运总监等管理权限,并对甲方任命的该岗位助理人员进行一对一岗位技能培训。乙方有权对派驻的人员视招商及后期运营管理情况及工作进度的需要随时进行替换,甲方不得敢于,甲方必须全力支持、配合乙方的工作。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一、在乙方恶意严重损害甲方利益且证据确凿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在另一方劝阻无效的情况下该方有权解除本 合同并要求追加赔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方式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若乙方违约则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支付协议报酬总额的 %做为违约金,发生合同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由甲方所在地直属管辖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与变更及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并以补充协议规定。
第十一条:合同一式两份(每份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限,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
合同类型:
合同编号:
( 试 行 )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客户)
受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程咨询单位)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制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范本
委托方(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级别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受托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咨询行业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根据委托方的委托要求,受托方应根据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要求,按时向委托方提交咨询成果。
第一条 委托项目名称及合同类型
(一)委托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类型
第二条 咨询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项目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委托咨询服务的期限、地点及进度要求
(一)咨询的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二)咨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进度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协作事项
为保证受托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委托方应当向受托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评价报告等。(其他具体内容) 。
2、提供工作条件:
3、委托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 。
5、其它:。
第五条 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编制本项目报告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和技术资料,并协助受托方收集其他有关资料。
(二)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项目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汇总后的所有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受托方,必要时可吸收受托方编制人员参加。造成费用增加和提交成果时间延误的,按本条第五款规定执行。
(三)委托方按照约定及时向受托方支付本合同费用。
(四)委托方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
(五)因委托方责任造成报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另行商定,同时,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调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
(六)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委托方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第六条 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受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咨询报告,使本报告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二)受托方提供的咨询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受托方应无条件完善、修改。
(三)受托方应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四)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擅自将咨询成果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受托方承担。
(五)受托方应按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供咨询报告 份。若委托方要求增加咨询报告份数,受托方将按本单位规定收取咨询报告的文印工本费。
第七条 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
(一)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1、一次总付
在委托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全额付款。
2、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支付咨询费用总价 %,即人民币 元整(¥ )的定金;
(2)(按照进度支付);
(3)委托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支付咨询费用的剩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 )。
3、其他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交付与验收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
(一)交付内容
受托方提交咨询成果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付的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
以书面咨询报告作为咨询成果,则书面咨询成果的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为:
书面咨询报告(一式 份),电子资料 。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成果验收
委托方按 方式(评审、审查或其他)对受托方完成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书面的咨询成果完成证明。
(1)咨询成果的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咨询成果的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合同约定的验收期内仍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经委托方同意可以给予受托方 日的宽限期进行完善和修正。在宽限期内验收合格的,不视为违约;宽限期满仍不具备验收条件或验收不合格的,按第九条“违约则责任”处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违反约定,不能按时提供技术资料或工作条件或提供技术资料不准确,导致受托方无法按期完成并提交咨询成果的,受托方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造成咨询成果返工或修改时,委托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2、委托方因故要求中途终止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受托方。受托方不退还委托方支付的定金。若受托方已开展工作,委托方应按受托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咨询费。
3、委托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本合同咨询费用的,从应付咨询费用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受托方按应付费用的____%(例如2%)支付违约金。
(二)受托方的违约责任
1、受托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交咨询成果时,受托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委托方赔偿应收合同金额的____%(例如2%),作为违约金。
2、受托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错误或不合格信息而导致委托方损失的,受托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实际情况赔偿委托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向委托方赔偿该合同金额的____%(例如10%),作为违约金。
3、受托方恶意违反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咨询成果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返还已收取的咨询费用,并另行支付已收取咨询费用的____%(例如100%)的违约金。
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
所有通知和通信都应是书面的(可用电子邮件预送达),并亲自送达或以传真、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等方式至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
亲自送达或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的通知送达时生效,传真发送后在收到对方确认函时生效。任何一方变更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双方均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随后的15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影响。
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执 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自动终止。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合同正文条款为准。本合同附件:
委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地点:
经 办 人: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 期:
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地点: 经 办 人: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 期: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9:公路工程监理服务合同
本协议书由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__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年___月__日生效,至___年___月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份。双方各执___份。
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0: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_意见_网
各市、州、县教育局、物价局:
为满足小学生课后托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创新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托管服务原则。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原则。小学生是否参加托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托管服务应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开展托管服务所需成本,由参加托管的学生家长共同分担。学生家长和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应共同做好监管工作。
二、托管服务实施。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在学校指导下由家长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家长委员会要建立健全组织,在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建立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做好托管组织服务工作。学生需要参加课后在校托管的,由家长向家长委员会提出申请,家长委员会审核并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后,组织课后托管服务。
三、托管服务内容。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时间由家长委员会与学校、学生家长协商确定。托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学生自习、阅读、做课外作业,开展文体活动和兴趣小组活动等。不得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开展收费培训活动。
四、托管服务保障。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成本由家长分担,家长委员会进行成本核算,制定经费管理办法,发放托管服务人员劳务报酬。托管服务人员由家长委员会聘请,根据托管服务需要,可聘请家长、社会相关专业人员和学校教职工参加托管服务,家长委员会应明确托管服务人员条件和托管服务工作要求。学校要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托管服务场所及后勤保障条件,对托管服务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管理指导。
五、托管服务监管。家长委员会应主动接受家长监督,定期将经费收支情况向学生家长公开。要认真审核托管服务人员条件,签订聘请协议。学校要认真审核家长委员会制定的托管方案,加强对托管服务的监督和托管安全的监管。县级教育、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托管工作的指导、监管,坚决禁止违规补课和借托管之名违规乱收费,一经发现并查实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鼓励多种形式的托管服务。除在学校开展课后托管服务外,鼓励社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举办公益性托管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对开展托管服务的学校给予公用经费补贴。
篇11:建设工程事务服务咨询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理;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一切证件(原件),乙方负责资料报批所需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和资料员的培训及交费。乙方负责资料整理及装订,在整理过程中的一切复印、装订及交通费用均有乙方负责。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符合申报要求,经乙方提示,甲方拒不更改的,出现申报材料返回重新整理的装订费由甲方负责。凡因甲方提供虚假的证件及资料造成乙方连带责任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二、收费标准: 该服务代理项目服务代理 元,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合同额。该款分两次付清,合同签订后甲方付 元 ,待资质批准后、报省安全生产许可证批复前再付剩余 元 。
三、时限要求:
甲方提供完整的原件并和乙方签订代理协议后,乙方需在 日内完成以上所有证件,如甲方资料不齐全造成时间推迟则协议工作天数顺延。如乙方给甲方代理未被批准,则乙方退回收取甲方费用。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赔付另一方本协议代理服务费的 %为违约金。如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造成该宗服务项目中断,则视为甲乙双方协议终止,则乙方终止前收取的服务费概不退还。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再另行商议。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2: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客户”)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_______________(列委托服务内容)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①委托函或中标函;
②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③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④附录,即
附录a--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录c--报酬和支付;
⑤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附录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各执____份。
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客户:(签章)
客户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电子信箱:
年月日
签于工程咨询单位:(签章)
工程咨询单位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电子信箱:
年月日
签于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文中括号内楷体字部分为说明性文字)
一、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的以外,具有下列含义:
1.1“项目”是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定的,并为之提供咨询服务的项目。
1.2“服务”是指工程咨询单位根据本协议书所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正常服务。
(2)“附加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附加服务,以及经双方书面协议,在正常服务之外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协议书第7.9条的规定,工程咨询单位必须履行的服务。
1.3“工程”是指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给客户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物品。
1.4“客户”是本协议书中所指的、聘用工程咨询单位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5“工程咨询单位”是本协议书中所指的、受客户聘用提供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6“第三方”是指客户、工程咨询单位以外的其他有关当事方或法人实体。
1.7“协议书”是指由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和专用条件,附录a(服务范围)、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服务)、附录c(报酬和支付),委托函、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如果已签订),以及其他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等组成的文件。
1.8“合同”是指与本协议书委托的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客户与任何第三方签字的合同。
1.9“日”是指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1.10“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时间段。
二、工程咨询单位的义务
2.1服务范围。工程咨询单位应提供的服务范围见附录a。
2.2工程咨询单位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2.3认真地尽职尽责和行使职权。
(1)工程咨询单位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国家的利益和客户的合法利益,应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2)根据客户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的授权或要求,行使权力或履行职责时,工程咨询单位应:
(a)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合同中上述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应在本协议书附录a中加以说明,或以书面的形式,另行商得工程咨询单位同意。
(b)在客户和第三方之间提供证明、行使决定权或处理权时,不是作为仲裁人,而是作为独立的专业人员,依据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判断,公正地进行工作。
(c)在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时,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事先得到客户的批准(发生紧急情况除外,但事后工程咨询单位应尽快通知客户)。
2.4客户的财产
工程咨询单位使用的由客户提供或支付费用的物品,属于客户的财产。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工程咨询单位应将尚未消费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客户,并按客户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项工作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三、客户的义务
3.1客户应在不耽误服务的合理时间内,免费向工程咨询单位提供他能获取的、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3.2客户应在双方商定的合理的时间内,就工程咨询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客户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和答复。
3.3客户应负责咨询服务所涉及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工程咨询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外部条件。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工程咨询单位收集需要的信息。
3.4(对于国外咨询项目,增列本条款)客户应尽其所能对工程咨询单位的人员以及下属提供如下协助:
(1)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2)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渠道;
(3)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4)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5)允许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为服务目的和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项目所在国或工作所在地,以及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项目所在国或工作所在地的手续。
(6)工程咨询单位为客户项目出境考察时,除制装费外,其他一切费用应由客户负担。
3.5为了服务的需要,客户应免费向工程咨询单位提供附录b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3.6在与工程咨询单位协商后,客户应按照附录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工程咨询单位挑选和提供职员,以及提供其他人员的服务。客户提供的职员在涉及服务时,只应接受工程咨询单位的指示。工程咨询单位应与客户安排的提供其他服务的人员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四、双方代表和职员
4.1工程咨询单位和客户,根据协议互相派遣的工作人员,要能胜任本职工作,并互相取得对方认可。如果客户未能按规定提供职员及其他人员的服务,工程咨询单位可自行安排,并作为附加的服务。
4.2为了执行本协议书,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作为本方代表。
4.3如果需要更换任何人员,双方同意后,由任命一方负责安排同等能力人员代替,同时承担更换费用。如果另一方提出更换,应提出书面要求,并须阐述更换理由,如提出的理由不能成立,则提出要求的一方要承担更换费用。
五、责任与赔偿
5.1如果确认工程咨询单位违反了2.3(1)条款的规定,客户提出索赔,则工程咨询单位应对由于其违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并向客户赔偿。
5.2如果确认客户违反了对工程咨询单位应尽义务,工程咨询单位提出索赔,则客户应负责向工程咨询单位赔偿。
5.3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赔偿,仅限于因违约所造成的可以合理预见的损失或损害数额,而不牵连其他方面。
5.4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赔偿的数额,不能超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赔偿数额。如果可能另外要支付的赔偿总额超过应支付的数额,则任何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超过部分的索赔。
5.5一方提出索赔要求不能成立时,要完全补偿对方因该索赔要求所导致的各种费用支出。
5.6如果认为任何一方与第三方应共同对另一方负责赔偿,负责赔偿的任何一方所支付的赔偿额,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一部分比例。
5.7双方必须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或法律规定的更早时间之前正式提出索赔,在规定时间之外提供索赔无效。
5.8除因工程咨询单位故意违约或缺乏谨慎而渎职引起的索赔外,客户应保障工程咨询单位免受因客户或第三方提出的其没有保险的、或责任期终止后提出的索赔造成的影响。
5.9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任何职员,在根据协议履行义务中的行为或失职只向客户负责,不应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负责。
六、工程咨询单位的保险
6.1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范围内,客户可要求工程咨询单位进行以下保险:
(1)在允许条件下,对5.1条工程咨询单位的责任进行保险;
(2)对公共或第三方的责任进行保险;
(3)对客户提供的财产进行保险。
上述各项保险的费用应由客户负担。
七、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7.1本协议书从双方正式签字之日起生效。
7.2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据双方协议延期的例外。
7.3当客户或工程咨询单位一方提出要求,对方书面同意时,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另签补充协议书。如客户书面要求,工程咨询单位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书,并视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7.4如果客户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拖延,工程咨询单位应将此情况和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客户,对导致增加的工作应视为附加的服务,完成服务时间应相应延长。
7.5如果出现非工程咨询单位应负责的情况,造成全部或部分服务不能按时履行时,工程咨询单位应立即通知客户。如由此使某些服务不得已减慢或暂停时,该部分服务完成期限应予延长。对于暂停服务的还应加42天以内的恢复服务期限。
7.6客户至少在56天前通知工程咨询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工程咨询单位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将开支减至最小。
7.7如果客户认为工程咨询单位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其义务时,可通知工程咨询单位要求按期履行服务。如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客户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35天内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书。
7.8工程咨询单位在支付通知单应支付的日期后30天,仍未收到客户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款项时,或根据7.5、7.6条已暂停服务超过182天时,可向客户发出通知要求支付。14天后可发出进一步通知,再过42天后,可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情况下,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
7.9当根据7.5条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非根据7.7条终止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务以外,工程咨询单位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对此,工程咨询单位有权得到所需的额外时间和费用。
7.10本协议书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的权利、责任及索赔。
八、支付
8.1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的报酬,按照本协议书条件和附录c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8.2如果客户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服务报酬,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工程咨询单位补偿应支付的报酬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该利息补偿不影响第7.8条工程咨询单位的权利。
8.3支付报酬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本协议书专用条件约定。
8.4如果客户对工程咨询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单中的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单24小时内向工程咨询单位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客户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第8.2条的规定适用于最终支付给工程咨询单位的一切有争议的金额。
8.5除按协议书规定的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客户可在发出通知后不少于7天请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工程咨询单位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
九、争端的解决
9.1双方应本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协议书引起的任何争端或分歧。如在14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未能达成一致,应将争端事项提交调解人进行调解。调解人由双方协商聘请,或向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会长(涉外咨询服务可规定:向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主席)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授权机构申请选派一名调解员。
双方应在聘请调解员14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联合与调解员共同商定交流有关资料的计划和将采取的协商步骤。
协商应在保密情况下进行。如双方接受调解员的最终建议,就解决争端达成一致意见,应写成书面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约束双方遵照执行。
如双方在约定期间未达成一致协议,任一方可请调解员提供一份给双方的无约束力的书面意见。除经双方书面同意,调解员的上述意见不能作为随后任何诉讼程序中的证据。
调解中,各方作证等支出自行承担,其他费用双方均摊,或按调解员决定分摊。
如双方在聘请调解员28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未能达成协议,可按9.2条款规定,将争端事项提交仲裁。
9.2如调解失败,经双方同意,调解员可将双方已协商一致的事项写出记录。争端的其余事项可提交给仲裁员。除调解员将双方一致事项的记录可交给仲裁员外,在聘请仲裁员后,调解员的任务将终止,不再作为仲裁中的证人,也不再提供调解中得出的其他证据。仲裁按照专用条件中的规定进行。双方同意仲裁为终局,同意裁决结果,放弃以任何形式的上述权利。
十、其他
10.1本协议书的语言及遵循的法律见协议书专用条件的规定。
10.2因国家(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明的工程咨询单位业务总部所在地除外)法律法规变化,引起服务费用和服务持续期的改变,要签字补充协议,调解和修正协议文本,调整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
10.3没有对方的同意,客户或工程咨询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
10.4工程咨询单位对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客户仅有权为本协议书中的工程和其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此时不需取得工程咨询单位的许可。当事的双方互相提供的文件资料要严格保密,未经允许,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提供版权和所有权,如有违背,要追究法律责任。
10.5除非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另有规定,工程咨询单位可单独或与他人合作版有关工程和服务的书籍。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二年内出版,则须取得客户批准。
10.6如发现工程咨询单位有以下过失,尽管会按照有关国家或其他司法管辖范围的法律进行处罚,工程咨询单位还将被视为违反本协议2.3(1)条款的规定,客户可根据7.6条的规定终止本协议:
(1)为直接或间接影响任何官员或其他人在选聘过程或履行协议过程中的行为或行动,而馈送、接受或索要财物;
(2)为影响选聘过程或协议的执行,而谎报事实,给客户造成损失,包括采用合谋办法,以抑制或减小自由、公开竞争的效果。
10.7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在专用条件中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以书面回执或回函确认。
10.8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年月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备用和备选条款及应用说明)a.对应通用条件的有关条款:
一、定义
1.1项目是:
(根据fidic客户/工程咨询单位标准服务协议书应用指南第2章对白皮书第13、14条的说明中的建议,如果客户提出要求,可增列以下备用条款:
4.1职员的提供:工程咨询单位应对提供的工作人员中的主要负责人向客户提出能够胜任工作的必要证明。
4.2代表:如果客户要求工程咨询单位有一名被授权的驻地代表时,工程咨询单位可随时将赋予他的任何义务和权利委托给获得客户批准的人员,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该类委托。委托和撤回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在其副本送达客户之后方可生效。如果委托涉及合同管理义务时,应同时单独通知承包商。
5.7责任和提出索赔的期限:本协议书生效日期为责任起始日期。责任终止日期根据适当法律或法规决定,本项目应不尽于服务完成或终止日期;(对工程设计和工程监理等咨询服务,应增加一句:但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服务内容的责任期限应延长至有关部门规定的工程寿命期。)每次提出索赔的一方应在对方违约事件发生后14日内向对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再28日内提出详细索赔依据和具体要求。
5.4赔偿的限额:协议书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数额应限于为完成正常的服务(或其中规定部分),客户付给工程咨询单位的费用,或不超过____万元。对双方履约延误规定有按日赔偿率,以及双方支付或赔偿延误规定有按日付利息的,其赔偿总额均不得超过以上赔偿限额。
工程咨询单位履约延误执行按日赔偿率赔偿的,不再因延误而偿付其他赔偿或补偿。
7.2服务开始日期:(可选用以下条款方案)
①在协议书生效后____天内,或
②在工程咨询单位收到协议书规定的第一次付款后____天内;或
③在工程咨询单位的银行确认已根据协议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后____天内。
服务完成日期:(对于投资前或工程实施前的各类咨询服务,或只提供咨询报告、建议书等的服务,可规定:)自服务开始日期起____月(或日)内完成。(对于履行为完成某项工程(合同管理)或某一项预定任务所需的服务,可规定:)自服务开始日起至负责的工程或任务预定完成日期____为止。
8.2支付的时间:当地货币在客户收到工程咨询单位支付通知单28天内,外币(如有时)在客户收到工程咨询单位支付通知单56天内。
8.3协议书规定的货币:_____________________
┏━━━━━━━━━━┯━━━━━━━┯━━━━━━━┯━━━━━━━┓
┃支付的货币│││┃
┃│││┃
┠──────────┼───────┼───────┼───────┨
┃对协议书│││┃
┃货币的汇率│││┃
┗━━━━━━━━━━┷━━━━━━━┷━━━━━━━┷━━━━━━━┛
9.2仲裁:
应向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____省(市、自治区)仲裁委员会(涉外咨询服务可规定向国际商会)申请仲裁。
仲裁机构地址________________
10.1协议书的语言和法律
语言________________
主导语言________________
遵循的法律_______________
(此处可增加税赋条款)
10.2工程咨询单位业务总部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10.6通知
客户的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工程咨询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b.附加条款:
11.(根据我国有关部门对工程咨询质量提出的要求,和fidic应用指南第2章对白皮书第5.(1)条款的解释,对各类咨询服务提出的质量目标要求条款)根据第2.3(1)条款提出的工程咨询单位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要应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除了要达到本行业同等专家的技能水平和行业道德行为准则外,要求做到:
(对于为地区、或行业、或专项、或项目、或企业提供规划咨询等委托任务)认真调查分析委托规划咨询对象的现状基础和特点、优势与劣势、国家有关宏观调控政策、国内外发展水平和趋势、外部影响因素变化、可持续发展要求等,做到咨询成果具有宏观性、战略性和综合性,尽可能符合国家、社会和客户的利益。
(对于编制项目建议书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建议书编制内容和深度的规定,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风险分析等要求,做出概略分析论证,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咨询意见。
(对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等要求,进行全面分析和必要的多方案论证;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咨询意见。
(对于项目评估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评估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对委托评估的咨询成果(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各项内容,从是否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要求等方面,全面评估论证,尽可能提出优化方案;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有利和不利因素,客观、公正、科学、可靠地提出评估意见。
(对于工程设计等委托任务)遵照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和设计,符合环保、节能、安全等要求,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达到工艺技术指标和预定的设计要求,以及分阶段设计的深度要求。
(对于招标咨询服务)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条例规定,招标文件较好地反映项目特点、体现项目意图,招标须知和技术规范全面明确,工程量和标底计算可靠,合同条件周全合理,客户和投标人风险分配明确适当,招标程序合理,解答投标人质疑符合项目要求,较好地平衡招投标双方关系,评标客观、公正。
(对于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咨询服务)对委托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认真研究,提出问题和优化建议;根据委托,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和部件进行检验,杜绝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的产品;对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和费用支付及时检查,按时提出分析和改进对策的报告,实现进度、质量和费用三项控制。
(对于投产后咨询服务)对项目的运行、维护需求和客户的运行、维护资源分析全面,制定的运行、维护工作计划有针对性;编写运行操作规程、维护规程,以及人员培训计划等符合行业部门有关规定和项目实际需要,能抓住重要关键部位或工序;提供的运行、维护专业管理和培训符合计划和规程要求。
12.(根据《工程咨询业质量管理导则》的要求,并参考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第49条关于对咨询成果进行质量评价的规定,补充以下条款)服务完成30日内,工程咨询单位负责质量管理的负责人要会同客户,按照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发布的《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办法》的规定和第11条规定的质量目标要求,联合进行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履行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的代表负责做出必要说明,并有权对质量评价结论申述意见。质量评价合格作为对服务成果的验收和客户向工程咨询单位最终结清服务报酬尾款(不超过服务报酬的10%)的依据。
13.(根据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45)工程咨询单位不应被要求代表客户向客户的任何承包商或任何雇员支付款项。
14.(根据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46,如果是国际金融机构贷款项目,可能要求以下条款)客户保证(填入借款人)已从________(填入贷款机构名称)获得了________(填入金额)的贷款,其中一定比例将用于本协议书规定的合理付款,将按照贷款协议条款规定,并经________(填入贷款机构名称)批准时支付。
15.(根据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第48条,预计工程咨询单位将在服务中应用具有专利性质的发明时,可增列本条款)工程咨询单位可就其在履行服务期间的发明获得专利,并可将该发明出售、保留或从中获益,客户对此无任何权利。
16.(根据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50)如果本协议书中任何规定的任何部分被有关主管部门认为无效,则应认为该部分已被从协议书中删去,此条规定的剩余部分及协议书其他规定仍继续有效。
附录a:服务范围经双方同意,本协议书委托咨询服务范围如下:(根据fidic应用指南第4章附录a关于服务范围的说明中按项目阶段分类的原则,以及对投资前研究、可行性研究、设计、采购〈招投标〉、实施和运行等6个阶段的说明,下文按照我国工程咨询划分为8个服务范围的要求,列举了我国各类工程咨询单位能够提供的服务内容。签定协议书服务范围时,可根据委托任务实际情况,参考下列选列)
一、规划咨询
(一)规划咨询正常服务:
1.(列拟委托服务内容,如:编制国家、或部门、或地区、或专业、或企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咨询建议报告或专题研究报告。)内容包括:根据实际要求调整选列或增列,以下提纲供参考)
(1)规划研究对象的现状、特点、比较优势、外部环境变化和影响的调查分析;
(2)发展规划思路,应采取的政策和措施建议;
(3)实现结构调查的方向和目标,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选择,以及应采取的步骤建议;
(4)对生态环境的污染、破坏和生产要素的消耗等影响的分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对策研究;
(5)投资筹措的方向和途径,以及可行的融资方案的设想;
(6)发展目标的设想和发展速度预测;
(7)综合咨询建议。
2.(如拟委托专题研究咨询,可选用)提出________(列出拟委托的专门问题)课题研究报告。
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
以上咨询报告,除由工程咨询单位派出项目组调查编写以外,还要求经工程咨询单位专家评审修改后提出。
(二)规划咨询附加服务(按需要双方协商后填列)。
1.
2.
二、编制项目建议书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正常服务:
1.为____________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内容包括:(宜根据有关部门规定和项目具体情况编制,下列提纲可供参考)
(1)拟建项目必要性的论证;
(2)市场(或社会需求)的现状和前景的概括调查分析;
(3)产品方案、拟建项目规格的论证;
(4)厂址或建设地点的选择;
(5)对选定的资源及可利用性的分析;
(6)对可能发展的技术以及技术引进的选择分析;
(7)鉴别项目对当地环境及生态产生的影响;
(8)投资估算及投资资金构成、筹措的设想。投资估算采用根据历史经验统计方法;
(9)项目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
(10)项目的建设时间以及进度安排。
2.(如拟委托某单项调查咨询,可选用)完成_______项目建议书中________(列出拟委托内容,如:选址调查、市场环境调查等)单项调查报告。
(二)编制项目建议书附加服务(按需要双方协商后填列):
1.
2.
三、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常服务:
1.编制________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宜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关于该类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编列。下列提纲可供参考)
(1)依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在项目建议书基础上进一步进行调研,提出项目的背景、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以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所依据的政策原则和指导思想;
(2)产品市场(或社会需求)现状调查和预测分析,竞争对手现状和发展分析,产品的竞争能力分析和市场营销战略;
(3)产品(或建设)规模方案的选择;
(4)工艺技术方案(或建设标准)选择;
(5)资源、原材料、燃料来源和供应的可能性评价;
(6)公用设施建设方案;
(7)建厂条件和厂址方案。地理位置、气象、水文、地质、地形条件、交通运输,以及水、电、气和社会经济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厂址比较和选择意见;
(8)生态环境影响和对策;
(9)节约能源、水和土地资源论证和措施;
(10)职业安全、卫生和消防论证及措施;
(11)生产组织、管理体制、机构定员、人员培训设想;
(12)编制投资估算,提出资金筹借办法。投资估算按重要部位设计方案估算工程量进行计算;
(13)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
(14)综合评价及结论。
2.(如拟委托某单项调查咨询,可选用)编制________项目可行性研究中________(列出拟委托内容,如:市场调查、投资估算……等)单项专题调查咨询报告。
(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加服务(按需要双方协商后填列):
1.
2.
四、评估咨询
(一)评估咨询正常服务:
1.对________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
,提出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可参考以下提纲,根据项目情况编列)
(1)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项目必要性;
(2)市场调查和预测;
(3)建设规模;
(4)技术方案;
(5)厂址选择;
(6)环境影响;
(7)节约能源、水资源、土地措施;
(8)职业安全、卫生和消防措施;
(9)投资估算;
(10)资金筹措方案;
(11)经济和风险分析等作出全面分析评价,根据需要和可能提出优化建议,对项目的可行或不可行提出明确建议。
2.(如拟委托评估单项内容,可选用)对________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________(列出拟委托内容,如:选址方案、市场调查预测、投资估算……等),或对________项目设计概算、施工结算进行专项评估,提出专项评估报告。
3.(如拟委托项目后评估,可选用)对________项目进行后评估,提出后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可参考以下提纲,根据项目情况编列)与项目原预计的投资和进度发生的偏差及其原因;项目原预期市场(或社会需求)、生产(或运营)规模实现情况及分析;生产工艺(或建设方案)选择符合要求情况及分析;项目经营效果(财务效果或社会效果)与原预计的出入及其分析;原项目评估中的预测与实际发生的出入及其分析;项目决策和实施中的主要经验教训,以及项目获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果)需要采取的措施等。
4.(如拟委托后评估单项内容,可选用)对________项目竣工投产后,________(根据需要,从上述内容中选重点内容)进行单项后评估,(或对________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查评估),提出单项后评估报告。
(二)评估咨询附加服务(按需要双方协商后填列):
1.
2.
五、工程勘察设计
(参照fidic应用指南第4章关于设计阶段的说明,以及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编写)
(一)工程勘察设计正常服务:
1.在客户提供资料基础上,为编制________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需要,进行工程勘察,提出勘察报告。内容包括:(可参考以下提纲,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调整或增列)
(1)工程测量;
(2)工程地质与岩土勘察;
(3)水文地质勘察;
(4)绘制勘测图纸和资料。
双方经过协商,按下列格式提供文件资料和成果。
2.在客户提供资料的基础上,完成________项目初步设计和(或)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可根据有关部门规定调整或增列)
(1)总图运输设计;
(2)建筑物、构筑物设计;
(3)工艺设计;
(4)非标准设备设计、标准设备清单及规格;
(5)辅助工程设计;
(6)公用工程设计;
(7)总体设计;
(8)编制设计概算;
(9)材料用量、土地利用、“三废”治理方案。
在工程实施阶段提供现场服务,包括向承包商进行设计交底、必要的设计修改或补充、监督贯彻设计意图。当承担设计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同时受聘承担项目工程监理任务时,对此类设计修改和补充,可根据合同自行决定授权给其驻地代表。
如是涉外项目,现场服务另按工日收费。
双方经过协商,按下列格式提供文件资料和成果。
(二)工程勘察设计附加服务(按需要双方协商后填列):
1.
2.
六、工程招标咨询
(一)工程招标咨询正常服务;
1.编制________工程(或设备材料采购)项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包括:资格预审邀请函、资格预审标准和程序、项目情况、资格预审申请格式。
2.对资格预审资料分析和投标人选择提出咨询建议。
3.编制________工程(或设备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包括: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拟使用的合同条件;
(4)工程、设备、材料综合说明、技术规范;
(5)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6)工程量清单;
(7)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附加资格清单。
4.参加投标人现场考察,解答投标人质疑,招标文件补遗。
5.参与投标书评审,提出咨询建议。
6.编制合同协议书。
客户向工程咨询单位提供文件资料清单
┏━━━━━━━━━━━━━━━━━━┯━━━━━━┯━━━━━━━━┓
┃││提供时间┃
┃项目名称│文件资料份数├────────┨
┃││年月日┃
┠──────────────────┼──────┼────────┨
┃1.提供工程项目批准件(复印件)以及││┃
┃施工或勘察许可文件││┃
┠──────────────────┼──────┼────────┨
┃2.提供工程项目的坐标和标高资料││┃
┃││┃
┠──────────────────┼──────┼────────┨
┃3.提供技术委托书及已有的技术资料和││┃
┃图纸││┃
┠──────────────────┼──────┼────────┨
┃4.││┃
┃││┃
┠──────────────────┼──────┼────────┨
┃5.││┃
┃││┃
┠──────────────────┼──────┼────────┨
┃6.││┃
┃││┃
┠──────────────────┼──────┼────────┨
┃7.││┃
┃││┃
┗━━━━━━━━━━━━━━━━━━┷━━━━━━┷━━━━━━━━┛
工程咨询单位向客户提供咨询成果清单
┏━━━━━━━━━━━━━━┯━━━━━━━━━━┯━━━━━━━━┓
┃│提交日期│┃
┃工程勘察成果名称├──────────┤提交份数┃
┃│年月日│┃
┠──────────────┼──────────┼────────┨
┃1.││┃
┠──────────────┼──────────┼────────┨
┃2.││┃
┠──────────────┼──────────┼────────┨
┃3.││┃
┠──────────────┼──────────┼────────┨
┃││┃
┠──────────────┼──────────┼────────┨
┃││┃
┗━━━━━━━━━━━━━━┷━━━━━━━━━━┷━━━━━━━━┛
客户向工程咨询单位提交的文件及资料清单
┏━━━┯━━━━━━━━━┯━━┯━━━━━━━━━━┯━━━━━━┓
┃││││提交时间┃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
┃││││年月日┃
┠───┼─────────┼──┼──────────┼──────┨
┃1.││││┃
┠───┼─────────┼──┼──────────┼──────┨
┃2.││││┃
┠───┼─────────┼──┼──────────┼──────┨
┃3.││││┃
┠───┼─────────┼──┼──────────┼──────┨
┃││││┃
┠───┼─────────┼──┼──────────┼──────┨
┃││││┃
┗━━━┷━━━━━━━━━┷━━┷━━━━━━━━━━┷━━━━━━┛
工程咨询单位向客户提供的设计文件清单
┏━━━┯━━━━━━━━━┯━━┯━━━━━━━━━━┯━━━━━━┓
┃││││提交时间┃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
┃││││年月日┃
┠───┼─────────┼──┼──────────┼──────┨
┃1.││││┃
┠───┼─────────┼──┼──────────┼──────┨
┃2.││││┃
┠───┼─────────┼──┼──────────┼──────┨
┃3.││││┃
┠───┼─────────┼──┼──────────┼──────┨
┃││││┃
┠───┼─────────┼──┼──────────┼──────┨
┃││││┃
┗━━━┷━━━━━━━━━┷━━┷━━━━━━━━━━┷━━━━━━┛
(二)招标咨询附加服务(按需要双方协商后填列):
1.
2.
七、合同管理或工程监理
(参照fidic应用指南第4章关于项目实施阶段的说明,以及建设部《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本编写)
(一)合同管理或工程监理正常服务:
1.为实施客户与第三方签定的承包合同提供合同管理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如下:
(1)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向承包商提出建议,并向客户提出书面报告;
(2)配备合格监理人员,监督承包商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3)对工程设计中发现的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改进建议,并向客户提供书面报告;
(4)监督工程质量,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立即通知承包商停止使用或安装。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工序、分项分部工程,以及不安全的施工企业,要通知承包商整改和返工;
(5)经客户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
(6)监督工程进度,按照工程计划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对实际工程进度提前和施延进行确认,必要时提出改进度的措施建议;
(7)协助客户控制工程款的支付,按照合同和实际工程进度对结算工程款进行审查和确认,作为客户支付的依据;
(8)必要时主持召开建设有关方工作协调会议,重要协调事项应事先向客户报告;
(9)监督设备制造和供货(客户委托时)。按客户与供货商签订的合同,派人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情况,必要时提出保证设备制造质量和进度的建议;
(10)每月(次月10日前)向客户和贷款机构(如有时)提交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财务开支情况分析及对策建议报告;
(11)对客户与第三方发生的争端,独立、公正地进行调解。
2.(当客户委托二个以上工程咨询单位共同承担合同管理服务时,应明确其中一家为主包单位。其协议条款为:)
为实施客户与第三方签定的承包合同,提供合同管理主包服务,工作内容如下:
(1)
(2)
……
选列上述第1款各项工作内容拟委托主包工程咨询单位承担的,要负责对为同一合同提供其他合同管理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对拟委托一部分合同管理服务的其他工程咨询单位的协议条款为:)
为实施________项目承包合同提供________(列拟委托内容)服务,并接受该合同管理的主包工程咨询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
3.(当合同管理的承包工程咨询单位要将其承担的一部分服务内容分包给其他工程咨询单位时,在上述第1款协议内容后增列以下内容:)
双方同意,工程咨询单位将以上服务内容中的________分包给________(分包工程咨询单位名称)负责实施。
(二)合同管理或工程监理附加服务(按需要双方协商后填列):
1.
2.
八、投产后咨询
(参照fidic应用指南第4章关于项目运行阶段的说明,以及fidic(咨询工程师在运行、维护和培训中的作用)和《运行、维护和培训服务的指南》编写)。
双方商定,由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以下项目投产后的运行、维护和培训服务(根据拟委托任务在下列几种层次的服务内容中选列)。
(一)投产后咨询正常服务:
1.(当客户具有一定自行管理的人力和条件时,可选用)提供运行、维护和培训(英文缩写为omt)顾问服务,工作内容包括:
(1)编制项目运行、维护和培训(omt)计划,包括对项目omt需求和客户omt资源的评估,以及项目omt计划;
(2)参与工程设备竣工验收;
(3)编制项目运行程序和操作规范;
(4)编制项目维护程序和操作规范;
(5)制订工作人员结构和配备标准,并协助招聘工作人员;
(6)制订培训计划和培训教员。
以上责任成果经客户与工程咨询单位评审合格后,服务结束。(根据需要可以增列:)以后一年内每季度派出专家来现场进行评审访问一次。
2.(当客户人力不充分时,可选用)提供运行管理承包服务,工作内容包括:
(1)编制项目运行、维护和培训计划;
(2)参与工程设备竣工验收;
(3)编制项目运行程序和操作规范;
(4)编制项目维护程序和操作规范;
(5)负责提供主要专业人员,并负责挑选客户提供的其他运行、维护人员;承担领导和管理运行、维护的专业性工作;
(6)协助客户挑选和配备相对应的接受培训人员;
(7)按照计划,组织日常运行、维护、培训工作;
(8)双方商定________月(年)期间内服务结束。
3.(当客户人力不足时,可将项目运行、维护工作包给单独的承包公司,这时工程咨询单位一般承担合同管理服务,可选用)提供项目业主与运行承包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的合同管理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括:
(1)审查承包商制订的项目运行、维护和培训计划,向承包商提出建议,并向客户提出书面报告。
(2)编制项目运行、维护程序和操作规范,或审查承包商编制的项目运行、维护程序和操作规范,向承包商提出建议,并向客户提供书面报告。
(3)配备合格监督人员,监督承包商按照运行、维护、培训计划及运行、维护程序和操作规范进行工作。对不符合程序和规范规定的问题,要及时通知承包商整改。
(4)监督工作进度,按照计划进度进行检查,对实际进度提前或拖延进行确认,必要时提出改进工作进度的措施建议。
(5)协助客户控制承包款项的支付,按照合同和实际工作进度对承包商结算通知单进行审核和确认,作为客户支付的依据。
(6)每月(次月10日前)向客户提交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和财务开支情况分析及对策建议报告。
4.(如拟委托单项运行服务时,可选用)提供________(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内容包括:
(1)编制项目运行工作计划;
(2)编制项目运行程序和操作规范;
(3)提供主要运行专业人员,承担运行管理专业性工作;
(4)在________月(年)期间内,按照计划组织日常运作工作。
(二)投产后咨询附加服务(按需要双方协商后填列)
1.
2.
附录b:客户为工程咨询单位提供的职员、
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一、客户提供的设备设施
(实际需要,双方协商选填下表)
┏━━━━━━━━━━┯━━━━━━┯━━━━━━━━┯━━━━━━━┓
┃│││提供时间┃
┃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
┃│││年月日┃
┠──────────┼──────┼────────┼───────┨
┃一、交通工具│││┃
┃1.│││┃
┃2.│││┃
┠──────────┼──────┼────────┼───────┨
┃二、邮电通讯│││┃
┃设备与设施│││┃
┃1.│││┃
┃2.│││┃
┠──────────┼──────┼────────┼───────┨
┃三、办公设备│││┃
┃1.│││┃
┃2.│││┃
┠──────────┼──────┼────────┼───────┨
┃四、机电设备│││┃
┃1.│││┃
┃2.│││┃
┠──────────┼──────┼────────┼───────┨
┃五、│││┃
┃1.│││┃
┃2.│││┃
┠──────────┼──────┼────────┼───────┨
┃六、│││┃
┃1.│││┃
┃2.│││┃
┗━━━━━━━━━━┷━━━━━━┷━━━━━━━━┷━━━━━━━┛
二、客户提供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公共设施
(按实际需要,双方协商选填下表)
┏━━━━━━━━━━┯━━━━━━━━┯━━━━━━━┯━━━━━━┓
┃│││提供时间┃
┃名称│数量│面积├──────┨
┃│││年月日┃
┠──────────┼────────┼───────┼──────┨
┃1.住宅│││┃
┠──────────┼────────┼───────┼──────┨
┃2.办公室│││┃
┠──────────┼────────┼───────┼──────┨
┃3.交通道路│││┃
┠──────────┼────────┼───────┼──────┨
┃4.仓储设施│││┃
┠──────────┼────────┼───────┼──────┨
┃5.公共设施│││┃
┠──────────┼────────┼───────┼──────┨
┃6.│││┃
┠──────────┼────────┼───────┼──────┨
┃7.│││┃
┠──────────┼────────┼───────┼──────┨
┃8.│││┃
┠──────────┼────────┼───────┼──────┨
┃9.│││┃
┗━━━━━━━━━━┷━━━━━━━━┷━━━━━━━┷━━━━━━┛
三、客户提供的人员和其他人员服务
(按实际需要,双方协商选填下表)
┏━━━━━━━━━━┯━━━━━━┯━━━━━━━━┯━━━━━━━┓
┃│││提供时间┃
┃名称│数量│要求├───────┨
┃│││年月日┃
┠──────────┼──────┼────────┼───────┨
┃1.翻译人员│││┃
┃(1)│││┃
┃(2)│││┃
┠──────────┼──────┼────────┼───────┨
┃2.联系人员│││┃
┃(1)│││┃
┃(2)│││┃
┠──────────┼──────┼────────┼───────┨
┃3.服务人员│││┃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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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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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报酬和支付
一、报酬计取
1.客户同意,根据有关部门颁布的工程咨询收费规定,按以下方法计算支付工程咨询单位的酬金。(根据委托咨询服务的内容不同,可分别选用下列条款)
(1)对委托的________(列出委托服务内容),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或按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计算酬金(此类计费方法适用于完整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评估咨询)。合计酬金总额为________元。
(2)对委托的________(列出委托服务内容),按照工程概算投资费率标准计算酬金(此类计费方法适用于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服务),合计酬金总额为________元。
(3)对委托的________(列出委托服务内容),按照勘察工作量费率计算酬金(此类计费方法适用于工程勘察服务),合计酬金总额为________元。
(4)对委托的________(列出委托服务内容),按照工程咨询人员工日收费标准计算酬金(适用于其他各类咨询服务),合计酬金总额________元。
(5)对委托的________(列出委托服务内容),按照双方协议酬金总额付费(适用于没有收费标准的各类咨询服务),合计总额为________元。
(6)客户与工程咨询单位双方同意,按照工程咨询人员工日收费标准计算附加服务酬金和额外服务酬金。分别为________元和________元。
2.除上述酬金外,客户应补偿工程咨询单位发生的合理开支(指工程咨询单位为服务的目的,向第三方支付的直接净开支。如人员运送费、行李费、通讯费、印刷、复印费等),双方协商按实际结算,预计为________元。
以上报酬总额(酬金加开支)合计为________元。
3.双方同意,客户付给工程咨询单位的报酬中________%支付________(外币名称)________%支付当地货币(非涉外咨询项目可删除此条款)。
4.按工日收费标准计费的报酬,每年1月1日按当时物价指数变动进行必要调整,外币按汇率变动进行调整。
二、支付方式
5.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15天内,客户支付给工程咨询单位酬金总额的20%预付款;(国际咨询项目分列外币:________,当地货币_________。)在以后分期付款中逐步扣回,直至扣完为止。(涉外项目如客户要求,可增加下列备用条款:预付款拨付前,工程咨询单位应在客户认可的银行开具一定金额的偿还保函。)
6.履约期间的报酬,按月(或按几个阶段)支付,由工程咨询单位提出上月(或阶段)支付通知单、费用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酬金和应补偿开支应分列,报送客户审核并支付。
末次支付可按本协议书第12条规定,暂扣10%以下尾款,在咨询成果验收合格后支付。
7.不管哪个月(或阶段)发生的附加服务或额外服务,都要随着该月(或阶段)的服务酬金一并支付。
8.在协议书暂停、终止或撤销的情况下,除本协议书第7.10条款的规定外,虽未到支付报酬的日期,工程咨询单位有权得到已完成的服务的付款。
9.报酬支付方法。客户按本附录规定,将应付报酬由银行划拨工程咨询单位(或开具保兑信用证,这时,如是国际贷款机构资助项目还应规定:但应取得国际贷款机构的支付承诺),工程咨询单位在收到后3日内将收据转给客户。
篇1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1、 项目名称: 枫水湾二期枫林园配套工程
2、 项目地点: 北辰区西堤头镇东堤头村商贸城
二、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以下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一) 委托范围:
1、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配套工程结算件的编制及审核工作;
2、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配套工程的签证变更的编制及审核工作;
3、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审核,施工单位月进度产值完成审核。
(二) 服务期限: 1 年。自20_年_月_日至20_年_月_日止,服务期满后如甲方还需要乙方提供咨询服务,其咨询服务费由双方另行增加。
三、乙方的义务
1、向甲方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第七项第一款、
第九项第二、四款的规定,乙方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3、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甲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3、甲方应在 5 日内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甲方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五、乙方的权利
甲方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乙方在咨询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2、乙方在咨询过程中,负责对甲方指定第三方范围内的造价内容提出专业指导及相关数据服务。
六、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甲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甲方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
七、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并增加相应费用。
2、乙方对甲方或甲方分包的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八、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给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以保证造价服务的正常进行。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给予乙方相应比例的付款。
九、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由于甲方或第三人的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3、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 3 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乙方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5、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十、造价咨询业务的酬金
(一)本工程乙方按配套工程全过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及计取咨询服务费;
(二)枫水湾二期配套工程咨询服务费计取标准:配套工程全过程造价服务费按2.5元/m2计取,合同总价款:____元,大写:_____整。
(三)咨询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1、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该单项工程咨询服务费的40% 。
2、合同范围内配套工程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该单项工程咨询服务费的50% 。
3、合同范围内配套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剩余10%咨询服务费。
十一、其 他
1、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乙方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甲方同意,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甲方认可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3、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5、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6、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与第三方(总包方)对本工程进行合同范围内的沟通商议。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1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河西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工程管理咨询服务合同
编号: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合同定义与合同项目
1、甲方为拓展商务活动、扩大市场影响力,委托乙方进行文化传播管理咨询服务。
2、服务范围:乙方针对甲方提出的相关事项的咨询,就其可能涉及到的可行性、实际操作程序、风险性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等形式提供咨询服务。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高度重视本项目的调整与实施,对乙方的工作提供支持,负责协调内部各部门的关系,调动公司已有资源、提供公司行业数据、经营数据、管理制度、重要会议纪要等相关材料。
2、甲方为乙方提供在为甲方工作时必要的办公条件,因工作需要进行地域以外的调研时,由甲方承担相关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用。
3、如工作中涉及与甲方业务或管理相关的第三方,由甲方负责与该第三方进行协调,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4、作为项目所有者,甲方管理并监控项目进展。派出成员加入项目组,参与咨询、讨论,负责项目文档资料准备,相关数据准备,以及过程监督的工作。
5、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的联系与协调,组织内部工作人员与乙方落实相关项目工作,将项目的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到指定成员。
6、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付款,以保证乙方工作的正常进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项目方案的相关咨询服务。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并保证所提供的方案能够实际实施。
3、乙方应尽力配合甲方与项目有关的第三方进行协调。
4、乙方应对甲方在方案执行过程中提出的与本咨询项目有相关的问题进行跟踪分析,并予以解决,直到整个方案全面完善。
5、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有关款项,乙方保留暂停相关咨询服务工作的权利,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本条内容依甲方所租用主机的类型而不同)
1、本合同所涉及的费用包括一次性费用。其涉及的金额一律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2、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为便于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甲方将于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支付总服务费的40%,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作为预付款,乙方同意在双方签署合同后即开始启动项目,该预付款将从总服务费中扣除。
第四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在合同到期时,双方如需要继续合作并对本合同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顺延。如双方认为某些条款需要修改,届时双方另签合同。如果在合同期间或期满之后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务,双方另签合同。
第五条合同中止及违约责任
1、双方在合同期内,未经协商同意,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合同违约金。
2、乙方需对项目内容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合作情况,以及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相关。
3、乙方出现严重失职,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相关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5、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本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责任限制
2、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者延误而给甲方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进行_____。
第八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遇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政府管制、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_____等。)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第九条保密义务
任何一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获知的另一方商业秘密或其他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并有义务尽快通知对方,并协助对方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如需修改,经双方协商后,可以增加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国际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合同_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
2.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
3.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月内派遣_________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______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报告一式_______份,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_______个日历日(包括_______个旅途日和_______个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国际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2.为乙方3名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25%,计_____________美元,在乙方派出的专家到_____________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__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__银行向乙方支付。
a.___________公司北京办事处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协议总金额25%计_________(美元)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二号附件)。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75%,计_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天通过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银行向乙方支付。
a.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c.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
十一、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中国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篇16:国际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标准合同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技术咨询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在_履行。
三、甲方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验收、评价方法
咨询报告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要求,采用:____________方式验收,出具技术咨询验收证明。
评价方法: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本项目报酬_元。
支付方式
①一次总付_元,时间:
②分期支付_元,时间:
元,时间:
③其它方式: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第_条约定,_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第_条约定,_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采取仲裁或按司法程序解决。
双方同意由_仲裁委员会仲裁。
双方约定向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7: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观念越来越强,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师劳动合同书,欢迎参考阅读。
工程师劳动合同书范文一
甲方:郑州蓝德环保科*有限公司
乙方:顾*祥 身份证号:
甲方公司因工作和业务发展需要,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公司 工程师,达成如下聘用协议:
一、 合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即20__年11月30 日到20__年11月 29 日
二、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将相关资料归还乙方。
2、 投标。
3、 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资料和证书,确保职称证书完好无损。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证书丢失或吊销,甲方应赔偿损失。
三、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若乙方提供的资料是虚假伪造,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2、 乙方的职称证书在协议有效期内交由甲方保管。
四、 酬金
1、 酬金按年支付,支付标准为年。
2、 付款时间:酬金一次性付清。即双方签订协议时,乙方提供
工程师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或电子版)。甲方收到上述资料后一次性将第一年聘用工资x元汇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须保证证书未在其它公司挂靠,如因乙方证书已挂靠而导致甲方不能使用的,乙方须退还甲方支付的聘用工资。
五、 违约责任
1、 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提出终止协议,则乙方必须双倍返还酬金,甲方提出终止协议则已付酬金不予返还。
2、 乙方须保证证书真实、有效,如因乙方提供虚假证书,导致甲方投标或申办资质失败,乙方退还甲方已付酬金。
六、 其他
1、 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续签本协议。若不续签的,甲方应及时归还乙方所有证件,甲方不得扣留拖延归还任何证件。
2、 协议终止或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彼此友好合作,配合完成解除协议等相关的后续工作。
3、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郑州蓝德环保科*有限公司 乙方:顾*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工程师劳动合同书范文二
聘请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议,本着互相信任、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为发展事业,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的总工程师,双方达成如下聘用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聘用期限
聘用期为1年,自20__年3月18日起至20__年3月18日止。
第二条、聘用职务
第三条、聘薪标准
乙方在担任 万元人民币。
第四条、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交纳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由公司承担,并为乙方提供人身保障等措施。
第五条:乙方享有每月二至三天的事假日及因甲方放假的节假日,期间不扣除任何费用。
第六条、双方义务及职责
1、甲方义务及职责
负责给乙方提供食宿以及办办场所,按约定的薪酬标准,采用预借的方式支付乙方劳资,合同到期后,付清所有的剩余劳资。
2、乙方义务及职责
(1)必须保证为甲方要求,为工程提供及时、必要、有效的技术服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法规和颁部的现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质量标准以及公司的施工技术、试验、测量管理办法,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要求。聘用期间,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提供任何担保。
(2)负责审核项目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批项目专项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图自审、参加会审和重点工程、重点施工部位、关键工序及季节性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并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洽商的审工作,组织竣工图、竣工技术资料的审核、移交、上报存档工作。
(4)负责解决设计、施工和验收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和重大质量事故鉴定和处理。
(5)负责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中,关于技术部分的审核、鉴定。
(6)在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效、缩短工期、保障安全等方面,担出合理化建议。
(7)完成甲方安排的有关工程事项。
(8)工作时间可根据工程需要灵活安排,但不能影响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的确认。
(9)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和技术秘密,维护甲方
(10)如乙方建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第八条: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公司提出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合理化建议,有权向甲方公司领导汇报工作,有权在其职责范围内处分所领导职员的违纪违章行为;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给予干涉乙方执行工作。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乙方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如完不成甲方公司整体目标60%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辞退乙方。
2、甲方工资迟迟不能发放的,乙方主动辞职,需在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甲方确定合适人选接替后,新、老人员要交接清楚,方能辞职,甲方不得以各种借口而不予办理,未按规定提前申请,即辞即走,公司将扣除乙方一月工资做为违约金;如自动离职,对未结的工资不予发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用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合同;协商不一致,劳动关系随即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乙方并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闭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开事责任的;
(3)由于乙方的工作失误或职责不到位,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严重的,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签字后即为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师劳动合同书范文三
聘用方: (以下简称甲方)
被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因甲方业务发展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聘用乙方担任工程师职务。甲方承诺乙方工程师证书原则上用于企业资质维护及资质升级所用。甲、乙双方各自遵守信誉,不得损害对方的名誉和利益。
二、聘期为 壹 年 ,自日起至月日止。聘用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双方另签聘用协议,具体条件双方另议。
三、双方签定协议后,甲方每年支付给乙方的聘用薪酬为 元人民币(大写: )。支付方法: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一周内 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一年 聘用薪酬 元人民币(大写: ),聘用期结束如继续聘用的,具体条件双方另议;若不续聘,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证书变更迁出手续。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甲方按协议支付给乙方协议期内的全部聘用薪酬;若乙方要求提前解聘,则应返还给甲方协议聘用期内的聘用薪酬。
四、乙方提供证书使用的范围原则上只限于甲方企业资质维护、升级申报及年检等方面。除此之外,甲方在未经乙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工程师证书。
五、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工程项目施工中所发生一切有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事故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聘用期间,乙方需要培训教育,应提前向甲方说明理由,经甲方同意,费用由甲方承担。若需由本人亲自参加教育培训及考试的相关事宜,乙方应服从。否则,因之而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七、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时,乙方需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证明。
八、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去甲方处正常上班。
九、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负责。
十、本协议期满后若不续聘,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工程师证书变更迁出手续。甲方应提前出具与乙方的解聘证明,方便乙方办理变更的手续。如甲方原因(培训教育学习手续和变更的证明材料等)造成乙方无法变更,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因
甲方不能按期支付聘用薪酬和发生其它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十一、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工程师证书丢失或吊销,甲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如因乙方自身原因,甲方概不负责。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方签字并盖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 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 方(签 章):签约时间: 年 日 月
篇18: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20_-0212)制定的。
第二条 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一)项目名称(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地址(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咨询所涵盖的业务范围: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进度申报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资料等。
(F类)所有与该工程项目相关,包含计量计价等的所有子项。
第三条 咨询人、委托人的义务
(一)咨询人的义务
1.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2.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双方在咨询合同有效期内进一步约定的服务。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4项、第五条第(二)款第3项规定,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3.合同签订后,咨询人应组织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主动征询委托人的有关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设施工计划安排和要求形成书面文字资料约束双方,严格执行,以保证咨询工作顺利进行。
4.咨询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咨询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5.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二)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情况及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第四条 咨询人、委托人的权利
(一)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 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以事实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错误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咨询人、委托人的责任
(一)咨询人的责任
1.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或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或按合同的酬金的一定比率计算,累计赔偿总额最高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
3.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完成工作量比例扣除咨询费用。
4.咨询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咨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计算书及底稿、编审的概(预)算书、结(决)算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等及相关书面及其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2.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3.委托人对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纸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咨询业务的酬金及其支付办法
(一)双方同意用__ ______支付酬金。
(二)双方同意:该项目整体咨询费(该费用包含所有为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所产生的一切开支)用为整体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二计算。项目预算整体完成并抽查无误后,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三万元,按照工程进度,发包方每支付一次工程款,按照实际资金到达项目部财务部门日期计算,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一万元,余款在工程整体结(决)算结束后一次性给付。
第九条 其他约定
(一)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二)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
(三)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五)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十条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咨询人:_______________(盖章)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9:中小学校须规范开展课后服务指导意见_意见_网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我省将要求各地做好和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并严禁以任何名义收费,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开展集体教学或补课。
课后服务暂不“一刀切”
此次教育厅转发的文件为《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广大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人员、场地、设施等条件,充分论证,稳妥进行,不可盲目一拥而上,以免造成负面影响。学校确实不具备条件开展课后服务的,可以做好向家长的解释工作,但要开展好多种形式的校内课外活动。
严禁集体补课
《指导意见》明确,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省教育厅明确,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不是学校教学的必须内容,不得强制要求中小学生参加,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的原则。开展课后服务要与校内课外活动、“书香校园”等专题活动、各种兴趣小组活动等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好学校图书馆、阅览室、体育馆、运动场、计算机房、功能教室等设施,科学安排课后服务。
教育厅表示,将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开展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通过课后服务,加重学业负担;严禁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压缩教学计划或正常教学时间,严禁提前放学。
严禁任何名义收费
省教育厅表示,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要坚持免费服务,严禁以任何名义收费,严禁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开展创收,或为校外机构人员提供创收便利。省教育厅同时表示,将按照国家规定,尊重教师劳动,考虑教师工作量,提高教师积极性,开展好课后服务。各校可以指定开展课后服务的规章制度和学期服务计划,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此外,我省也将加强对课后服务的检查和考评。
篇2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工程承包咨询服务
中 外 合 资 经 营 企 业 合 同(上)
合同编号:
第一章总则
中国 公司和 国(或地区)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共同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 省 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 国籍 。
国(或地区)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在 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国籍 。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在 省 市建立合资经营的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 有限责任公司
外交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宗旨为: 。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
第六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规模:年营业额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 合营各方的出资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以此作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甲方现金和土地使用权出资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以现金出资 万元人民币
(系以美元出资后折算),占注册资本的 %。双方应在合营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缴清出资额。
第十条 合营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合营公司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机构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第十一条 合营公司在合营期限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经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后方可减少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 合营各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他方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
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章合营各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
第十三条 合营公司的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并分担风险和亏损。
第六章董事会
第十四条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合营公司的批准证书签发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五条 董事会为合营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主要职权如下:
1.制订公司发展计划,审批总经理提出的年度经营计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借款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等会重要报告:
2.决定公司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的提取比列,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更改合营公司章程和通过合营公司重要规章制度;
4.决定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和转让;
5.讨论决定合营公司中止、解散或与另一经济组织合并;
6.决定聘用或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
7.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8.负责合营公司解散时的清算工作;
9.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合营公司董事长由甲方委派,两名副董事长分别由乙和甲方各委派一名。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四年,董事长可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董事长、副董事长如不称职或有违法行为应由董事会会议罢免。
董事如有不称职或有违法行为,由委派方撤换。合营各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由委派方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十八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合营公司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就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条董事长应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15天发出召集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写明会议的内容、时间和地点,通知各董事。
第二十一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如届时未出席又未托代理人出席,则视为对待表决事项的弃权。
第二十二条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已录文字使用中文。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四条 以下重大问题,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做出决定:
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营公司的中止、解散;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4.合营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对其他事宜,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决定。
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合营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二人,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四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总经理由甲方委派的人员担任,副总经理由乙方委派的人员担任。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由董事会或总经理授权的副总经理代理行使总经理职责。合营公司根据需要设部门经理,分别负责各部门的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七条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合营公司的商业竞争。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时,应提前一个月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经批准方可离职。如发现有严重失职行为.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解聘,对合营公司造成损害的,依法予以赔。
第八章税务、外汇、财务、审计
第三十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 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三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账簿、报表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同时用英文书写。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记账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1.合营公司所有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2.合营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3.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4.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等。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的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计算。合营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或外汇管理部门同意的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币账户。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各方有权查阅合营公司的账目,所需费用由查阅方自行负担,查阅时合营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三十六条每一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财务部门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三十七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三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视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第四十条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照各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十一条合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得的利润额。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以前会计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进行利润分配。
注:文本来源于《公司法律顾问实务指引》 乔路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