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代理的合同
特许人:(以下简称甲方)
区域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许可区域内作为甲方的区域代理商一事达成一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使乙方获得甲方的许可,在_______区域内(以下简称本区域)作为甲方的独家代理商开展特许经营业务,发展由甲方独创拥有的“某餐饮公司”中式餐饮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共同拓展市场,以达双赢目的。
第二条 特许经营项目 甲方根据其自主开发并经营“某餐饮公司”中式餐饮连锁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某餐饮公司”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将该系统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使用。
第三条 特许经营关系 甲方与乙方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乙方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业务,执行本合同。乙方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业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甲方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 基本原则 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 在签订本合同和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尽量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本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 特许经营权
第五条 许可的权利
甲方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开展业务,以经营“某餐饮公司”中式餐饮店。
第六条 使用方式
甲方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以以下两种方式使用特许经营权:
一、设立直接投资的直营店;
二、许可加盟商设立加盟店。
第七条 许可形式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甲方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该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以特许经营权相同或近似的方式)在本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本区域内的任何第三方提供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服务。
第八条 权利的保留
在本区域范围内,甲方对许可乙方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在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市场开发计划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开拓本区域市场时,甲方可以自己的名义或许可其他第三方在本区域内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
第九条 权利的限制
甲方对乙方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如下限制:
一、乙方在本区域内设立的分店数量不得少于_______家,且直营店的数量不得超过该区域 内全部店数_______%;
二、乙方在开设加盟店前,至少已经开设了_______家直营店;
三、在本合同期满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区域外其他区域开设直营店或加盟店。
第十条 特许区域
甲方许可乙方开发的区域为_______,本区域的范围以双方签约时的行政区划为准,包括该区域所辖的县(自治县)、县级市、市。乙方开发本区域的初始区域为_______,在该初始区域设立直营店的数量不得少于_______家,加盟店数量不得少于_______家。如果乙方未能按照计划完成初始区域的市场开发,或发生本合同规定的重大违约事由,甲方保留对本区域乙方的特许权调整的权利,有权取消乙方开发初始区域之外其他区域的权利。
第三章 合同的期限及续约
第十一条 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_______月_______日。如果乙方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可在本合同届满前六个月提出书面续约申请,经甲方确认后给予是否同意的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续约条件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要求续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较好的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二、已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三、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甲方提出的续约费用。
第十三条 续约文本
续约时签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续约时甲方制定的使用于区域特许经营的标准合同文本, 但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为蓝本,不得对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内容作重大修改;
二、对于有关费用方面的收取,应参考续约时甲方对于其他区域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 费用的收费标准,但应当给予乙方一定的优惠。
第四章 培训
第十四条 初始培训
甲方应当对乙方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参加的培训人员及课程见附件一,培训的地点 及时间由甲方安排。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基本情况报甲方 审核批准,甲方有权否决乙方提出的培训人选。初始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区域特许经营系统的建立、运行、管理、及专业技术知识;
二、特许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
三、如何建立区域性的培训机构。
第十五条 后续培训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以不断提高乙方的管理水平:一、每年_______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二、在更新“公司经营技术资产”、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特许经营系统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
三、应乙方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
第十六条 加盟店的培训
对本区域内加盟店经理、财务人员的初始培训由甲方负责,后续培训及对其他人员的培训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规定的培训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加盟店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十七条 培训的考核
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通过规定的考核,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加盟店经理不能通过初始培训考核,乙方应当终止与其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其交纳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八条 培训费用
根据本规定由甲方组织的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乙方要求甲方进行的培训,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培训费的收取标准由甲方制定。
第五章 支持
第十九条 前期支持
在乙方开设建立第一家直营店时,甲方应提供如下支持:
一、提供乙方店面开幕前的辅导及培训(开店前人员培训及课程祥见附件一):
1、店面所在地立地商圈调查评估(评估结果仅供乙方参考,并由其承担相关费用);
2、提供店铺店面整体cis设计、装饰的规划指导;
3、提供乙方相关人员(店长、财务、人事等)的门市实习:
(1)经营管理课程:
a、商品知识
b、店面营运知识(店面/厨房管理、采购议价技巧、成本控制等)
c、品质管理知识
(2)门市实习:
a、现场服务实习
b、店务实习
c、作帐实习
二、提供乙方店面开幕时期的辅导
1、促销活动事宜的筹备、教育、训练与协助执行。
2、开幕期间派员驻店辅导及协助,所需派驻人数及时间由甲方视具体情况决定,开幕期间派驻人员车费、住宿、餐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人员帮助
甲方根据与乙方协商的开店进度自行安排开店组人员到乙方店处协助乙方进行开店工作。
1、该开店组成员主要包括:工程监理(1名)、开店经理(1名)、开店厨师长(1名)、办公室辅导人员(财务、人事、出纳)、专案辅导员(若干)等。
2、开店组进驻的时间、人数及撤店时间由甲方视开店进度、开店时具体情况而定。
3、开店组人员的工作任务:调查乙方店区域市场状况,协助乙方进行人员招募、培训及协助其进行开店筹备工作。
4、开店组人员的薪资、往返差旅费、食宿等由乙方承担,该费用的具体标准祥见(附件二)。5、为协助乙方店正常开业筹备,甲方需代为乙方配置一部分熟练员工(主要为店面管理人员及厨房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该部分员工,见附件三),该部分员工的数量及到乙方店处报到时间由开店经理视具体情况而定。
6、甲方代为乙方店配置的员工来源为甲方直营店及其他委托代为培养的分店,该部分员工的薪资水平由甲方根据其连锁体系内部的薪资制度并适当考虑乙方店当地实际薪资水平而制定。
7、该部分员工到达乙方店的车旅费由乙方承担。但乙方店开业后一个月内,如出现甲方所代为其配置的人员有自动流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免费为其重新调配同等职位且技术相当的员工,但该员工所发生的车旅费由乙方承担。
8、该部分员工到达乙方店时,经乙方认可并接收后,乙方店负责人应及时为该部分员工办理入职手续。
9、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处前的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到达乙方店后,无论该店有无为该部分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10、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后工作的次月,乙方应按照该部分员工当月薪资的1.2倍发放给该部分员工作为当月薪资,用于弥补该部分员工在调动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11、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后,即正式成为乙方店员工,乙方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支配。 12、乙方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在开店筹备期间安排人员(一般为店长、财务、出纳、人事等)到甲方处进行受训,由甲方安排该人员的培训。甲方可在其店内为该人员提供员工餐(甲方将按照每人10元/天的标准收取餐费),住宿及车旅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在乙方店开业前期,开店经理认为有必要由甲方派人员对该店的开业进行支援时,可在与乙方协商后进行处理;但该支援人员的往返车旅费及住宿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根据其实际支援的天数向该支援人员按照其实际工资的1.3倍向其发放薪资。
14、按照一般开店程序,甲方为乙方规定店面筹备期为50天,时间从乙方店面进场装修时起计算,在这期间甲方积极为乙方店配置该部分员工而进行调配及协助乙方进行其他开店筹备工作。如果乙方店面筹备期间超过50天(除因甲方因素外),则甲方按照每天1000元的标准向乙方收取培训费以弥补由于开业延期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四、甲方可应乙方要求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人员在乙方店内协助乙方工作,支 持时间为_______个月,该部分员工的薪资由乙方支付。具体办法为:乙方每月_______日前将该部分员工当月的薪资汇至甲方指定帐户,由甲方在次月10日前按照乙方_______给予的考勤状况给予该部分员工发放薪资,但所涉及的手续费及汇费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条 持续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给予乙方以下列支持:
一、人员的支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或及其加盟店有人员方面的需求,在取得甲方同意后,甲方可为其调配人员,但乙方或其加盟店需按照所调动员工月薪资的1.5倍支付给甲方作为培训费;该员工所产生的车旅费由乙方或其加盟店承担。同样如果乙方或其加盟店人员经过甲方同意并经过甲方调出时,甲方应按照该乙方或其加盟店该员工月薪资的1.5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或其加盟店作为培训费,该员工所产生的车旅费由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承担。
二、协助乙方建立本区域内的培训体系,以满足本区域特许经营系统发展的需求;及时为乙方提供与特许经营系统及市场有关的信息;
三、组织乙方参加定期的工作会议及临时工作会议;
四、每季定期指派代表检查乙方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及时提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
第二十一条 工作指令
甲方有权不时向乙方发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当遵循甲方的工作指定行事。甲方工作指令限于与特许经营系统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方面的事项,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甲方的工作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该区域的风俗习惯,乙方有权暂停执行,但应当向甲方提出暂停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经甲方审查不成立的,乙方应当执行。
因甲方的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而导致乙方或其加盟店受到处罚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服务
除本合同规定的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的支持外,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因营销、财务、法律等问题所需要的专业咨询和其他服务。
第二十三条 费用
甲方为乙方提供支持时,甲方所派人员的食宿、差旅费由乙方承担,但不得底于附件二之规定标准。甲方为乙方提供支持时,按照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收取服务费用。
第六章 统一形象
第二十四条 统一配置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对特许经营系统的要求,统一配置乙方及加盟店使用的设备与物品,以满足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设备、物品的种类及具体要求见附件三。
第二十五条 装潢
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其店铺的具体情况为其提供装潢图纸设计方案(以上图纸设计仅为平面图纸设计,图纸设计时间一般为十天,如乙方要求提供效果图,则须另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的设计费),并按照甲方指定之装修标准进行装潢(装潢材料标准及材料明细、装潢价格见附件四)。外观之招牌、店面及内部之装潢装修若有老旧、损毁等事情的发生影响到甲方统一品牌形象的,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期限内,依当时之企业识别(cis)修护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六条 设备与物品
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同意其直营店及其特许加盟店内之厨房设备(见附件五)、桌椅、餐具、员工服装、财务软件及其他开业货品(见附件五)等向甲方指定之厂商采购,其他设备之采购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并须符合标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加盟店不得任意更改店内销售商品种类及价格,亦不得随意增减其店内设备、设施,否则视同违约。
第二十七条 形象之维护
为维护店面共同形象,乙方须遵守以下几点:
一、店面整体整洁及经营品质须合乎甲方要求;
二、不得贩卖法令不许可之商品;
三、不得摆设赌博或游乐性之电动玩具;
四、店内员工须穿着甲方指定之服装;
五、客诉之发生不得至足以影响甲方整体形象;
六、不得从事其他足以影响经营形象及损害消费者权益之事务。
若有以上事件之发生,甲方将视违规行为轻重给予乙方书面警告或处以人民币_______元至_______元罚金,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改善,则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
第七章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的使用
第二十八条 许可使用
甲方将其拥有的“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享有独占使用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限制与保留
甲方对许可乙方使用的“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的权利作出如下限制和保留:一、乙方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属于甲方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二、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不得以与本合同及发展特许经营系统相违背的方式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同时也不得超出“公司商标”所注册的范围使用“公司商标”,更不得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允许第三方使用或印制“公司商标”。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商标”或与其近似的字样作为其商号或商号的一部分注册其店面之工商登记名称,不得出售或提供给未经甲方同意的第三方使用印有与“公司商标”相同或近似标志的服装、容器、包装及活动媒体等用品,亦不得将其店内的厨具、菜台设备提供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侵权责任并要求其赔偿损失,并视情况可终止合同。
四、乙方在其店内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乙方店铺经营而向其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甲方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为第三者模仿、拷贝、复制或协助第三者模仿、拷贝、复制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五、由甲方或甲方许可的第三方在该本区域内举办的展会、比赛、公益活动或为宣传“公司形象”、“某餐饮公司”品牌形象而参加的各类展会,乙方不得干涉。
六、甲方必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式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不断进行研究、完善和改进,乙方不得异议,但改进必须是善意的。
七、甲乙双方均有义务持续不断地宣传“公司商标”与品牌。
第三十条 公司商标的分许可
乙方无权将甲方许可其使用的“公司商标”许可其特许店使用,由“公司商标”持有人对其特许店直接进行商标授权。
第三十一条 保密责任及竞业禁止
一、乙方或其加盟商无权向第三方转让技术或擅自复印“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know--how技术资料予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之营业秘密、资料、文件、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予他人,否则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_______元(人民币,下同)
二、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或合同终止、解除后两年内,乙方或其加盟商不得参与、教导、提供咨询服务或受雇、从事、合作经营类似型态餐饮业。否则甲方有权对其提起诉讼,且乙方(含负责人、股东、受雇人)须将其因之所得之利益,给付或归入甲方所有,并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_______元整,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该行为发生在本合同执行期内)。 三、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资料归甲方所有,出借给乙方,乙方必须负责保管,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甲方。
四、乙方应与其加盟商、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为相同之竞业禁止及保密之规定,并对甲方负担保密义务。
五、乙方之加盟商、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如有违反该条款规定之义务的,乙方应将其对该加盟商、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之请求转让予甲方行使,其因此所产生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由乙方负担。
六、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本保密责任及竞业禁止条款仍继续有效。
第三十二条 承诺与保证
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合同前,未与第三人签署过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乙方不对第三人负有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会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业秘密。
第八章 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三十三条 义务
乙方及其特许店均有义务保护甲方许可其使用的知识产权在本区域内不受侵犯,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侵权行为采取行动。乙方对制止本区域内发生的侵权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负有主要职责,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履行有关义务,行使有关诉权。
第三十四条 诉讼权利
对第三人侵权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乙方及其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行使诉权。本章所称诉权包括下列及与诉讼有关的权利:
一、对侵权行为自行进行调查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调查,搜集证据;
二、向侵权人直接发出或通过媒体发出停止侵权的通告或声明;
三、制止侵权行为及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四、与侵权人达成和解协议;
五、请求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侵权行为并对民事赔偿予以调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并提起诉讼;
七、甲方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 诉权的行使
对第三人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由甲方根据侵权的范围、结果、影响等情况确定行使诉权的主体。
乙方及其特许店行使诉权,应当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其特许店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采取措施。除因情况紧急而需要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情形之外,针对第三人侵权行为采取的任何措施均应按甲方的指示行事。
第三十六条 报告
乙方及其特许店发现本区域内第三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当立即将侵权人、侵权事实、危害后果等情况报告甲方。
因情况紧急而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甲方。
第三十七条 诉前保全
乙方及其特许店有证据证明第三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特许经营系统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未经甲方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乙方及其加盟店可以在未经甲方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证证据。
第三十八条 费用承担
对第三人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采取措施所支出的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及相关费用,按下规定先行支付:
一、由甲方行使诉权的诉讼费、律师费由甲方支付;
二、其他费用由乙方支付;
三、甲方与乙方根据个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第三十九条 赔偿金的分配
针对第三人侵权行为所获得的赔偿金原则上按照下列方法分配:
一、根据法律规定的“侵权损失”计算获得赔偿金的,由受到损害的网络成员按比例分配;二、根据法律规定的“侵权利益”或者其他方法计算获得的赔偿金的,由甲方参照网络成员受到的损失及案件诉讼情况等合理分配;
三、甲方、乙方及其特许店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开支,从获得的赔偿金中优先支付。
第四十条 第三人起诉
因第三人主张甲方知识产权侵权而对乙方及其特许店采取的法律程序,乙方应当在48小时之内报告甲方。
乙方及其特许店均应按照甲方的指示行事。必要时,甲方有权指定专业人员作为案件的代理人参与有关的法律程序。
因甲方知识产权构成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而裁决乙方及其特许店承担责任的,其赔偿责任及因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担,否则按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执行。但是,因乙方或其特许店的越权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诉讼或结果不在此限。
第四十一条 其他诉讼
乙方及其特许店与第三人之间产生的下列纠纷,应当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一、有关产品(服务)自量的纠纷;
二、有关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纠纷;
三、涉及特许经营系统形象与声誉的其他纠纷。
因乙方或其特许店的行为,导致甲方对外承担责任的,该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章 广告(促销)与费用
第四十二条 广告(促销)义务
甲方、乙方及其特许店均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特许经营系统的品牌、“公司商标”,并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一定的费用。
甲方负责系统的广告计划、广告策略、广告设计及全国性广告的发布,乙方实施本区域的广告计划和广告发布。
第四十三条 广告(促销)控制
甲方对特许经营系统的广告享有控制权,乙方及其特许店应当充分尊重甲方对广告的控制,按照甲方的规定开展广告活动。
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制定的广告计划与广告策略,不得违反甲方的规定在本区域发布广告,乙方在本区域内发布的广告,其广告内容和方案均应事先报告甲方,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行。第四十四条 广告(促销)费用
一、乙方在本区域内进行广告促销活动时,费用自行承担或与其特许店共同承担;
二、全国性广告促销活动时,由甲方及其相关代理商、加盟店共同承担。
第四十五条 广告基金
第十章 特许经营费用
第四十六条 加盟费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金额为_______元(人民币,下同)的加盟费。其中_______元作为甲方对乙方进行培训的费用,_______万元为甲方指导乙方建立营运培训体系的费用,_______万元作为乙方接受甲方该区域特许经营代理权的费用。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无论是本合同期满、中途解约或因其他原因而终止,乙方均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加盟费。
第四十七条 特许权使用费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持续使用公司商标、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甲方帮助、技术指导而向甲方支付的费用称之为特许权使用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应按照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一、对于乙方所开设直营店,单店向甲方支付该费用的标准为_______月;
二、对于乙方所招募的加盟店,单店向甲方支付该费用的标准为_______月;按照上述的规定,当月特许权使用费应当于次月15前汇入甲方指定之帐户。乙方其加盟店未按照规定向乙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乙方仍须按照以上规定按时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本合同的期满或终止,并不影响乙方特许店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
第四十八条 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本合同的规定的义务,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_______元的保证金。
一、不论乙方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事实上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则甲方将直接没收该保证金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要求赔偿损失。
二、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一年内没有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开设“某餐饮公司”餐饮店的,甲方将以乙方违约为由,有权单方解除该合同并直接没收乙方所缴保证金并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加盟金。
三、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由于自身原因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没有开设“某餐饮公司”餐饮店的,则甲方将以乙方违约为由直接没收该保证金并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加盟金。
四、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15日内没有及时向甲方加纳加盟金,则甲方将以乙方自动放弃本合同为由,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直接没收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五、若乙方拖欠甲方的债务(特许权使用费、服务费、罚款、货款、违约金等),甲方有权以保证金的全部或部分抵冲债务。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充抵债务的通知后,应当在十日内向甲方支付与充抵债务数额相同的现金,补足保证金。
六、合同期满或双方正常解除合同后三个月内,在乙方无违约情况下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届时如乙方有拖欠款项(包括货款、特许权使用费、惩罚性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时,甲方可由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四十九条 结算与支付
甲方应于每月10日前,对乙方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进行结算,如有争议,以甲方确认的结果为准,但应符合本合同的规定,并向乙方说明理由和依据。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一律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汇款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最迟于收到款项后10日内向乙方开具发票。
第十一章 供货与销售
第五十条 供货押金
为确保甲方对乙方及其特许店供货的持续性,乙方及其特许店每家店开设前需同甲方签订供货协议,并向甲方交纳_______元的供货押金。
第五十一条 货品采购
为维护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乙方及其特许店除开业前须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向甲方或其指定厂商采购货品外,对于以下货品,也须向甲方或其指定厂商采购;
一、该产品或其外包装印有“公司商标”;
二、为甲方特制且为店内必须销售的产品;
三、考虑到质量及环保因素而强制使用的产品;
四、为维护特许经营统一形象而必须统一使用的产品。
除以上产品外,乙方及其特许店可根据价格、质量自行选择供货渠道,但乙方及其特许店之自行进货之原料、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防疫及食品管理的相关标准,否则后果由乙方及其特许店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可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第五十二条 供货商之审查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其特许店之供货商之资格、产品进行审查,如发现其所提供产品达不到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则有权勒令其更换供货商,如发现乙方或其特许店之采购货品有腐烂、变质或含有毒、害成分等情况者,可对其进行_______元的罚款,情况严重者可直接取消其加盟资格并报当地卫生行政机关。
第五十三条 供货、退货及付款条件
一、开业前,乙方或其特许店委托甲方代为订货品时,应将定货单填妥所需之物料、规格、数量及预定出货日等,签章后传给甲方,并先将货款以汇款方式自动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二、乙方或其特许店应于次月十五日前将与甲方发生之上月结货款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如其拖欠甲方该项货款金额达两个月或虽未达两个月但已累计超过三万元,则甲方有权停止对其供货。并有权从供货押金中扣除相应欠款,押金不足部分,乙方或其特许店应于10日内补足。
三、货品寄发后,非经甲方同意,乙方或其特许店不得拒收或退回。货品配送时,如为甲方员工自行配送,乙方或其特许店验收人员当面验收货品数量、质量、价格及发货单据,核实无误后收货,过后将不予退货。甲方委托货运公司配送,则乙方或其特许店验收人员在验收完毕后,如发现发货单据及货品存在数量、质量或价格等方面的问题,应须于货品送达两日内以传真或其他方式告之甲方相关部门人员,否则由收货方自行承担损失。
第五十四条 配送中心
在乙方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甲方可协助乙方在该区域建立配送中心,以降低该区域内各店货品采购之成本及控制货品采购之质量。配送中心投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章 财务管理
第五十五条 财务会计制度
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并按照甲方的有关要求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乙方自负盈亏,但甲方有权随时稽核乙方的财务状况和营运状况。
甲方有权要求在乙方及其特许店内安装电子设备或要求其结账台使用网络连接的电子收银机以查核其每日营业情况。
第五十六条 财务报表
乙方应当统一使用甲方指定的财务软件系统。
乙方应当于次月15日前向甲方报送乙方及其区域内各店(直营店、加盟店)当月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
一、乙方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二、各特许店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乙方应于每年___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会计年度乙方及其各特许店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六、本区域内各特许店的合并报表。
第十三章 分特许
第五十七条 分特许权
乙方在本区域内寻求符合条件的加盟商,授权其设立加盟店,按照市场开发计划建立区域内的特许经营系统。
乙方行使分特许权,应当按照本合同及甲方的规定,不得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和权限。
第五十八条 市场开发计划
乙方应当竭力拓展本区域市场,尽可能实现对市场的充分开发。经双方对本区域市场的认真评估,确定以下市场开发计划: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月内,设立_______家直营特许店;
二、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年内至少设立_______家特许店,其中直营店的数量为_______家;
三、在本合同签订满_______年后,至少设立_______家特许店,其中直营店的数量为_______家;
四、在本合同签订满_______年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发展新的加盟店;在本合同期间,乙方在本区域所设立的直营店数量不得超过其特许店总店数量的_______%。
第五十九条 加盟商和加盟店
乙方可在本区域内招募适合的加盟商,并与其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加盟商即可以为个人也可以为企业法人。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规定对特许店的选址进行调查与评估,其营业面积应该在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平方米之间,特许店之间的直线距离一般不应少于_______米。特许店应当按照甲方的图纸设计及装修标准进行装潢,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十条 分特许合同
乙方与加盟商签订的分特许合同及合同附件,应当使用甲方统一制定的《特许经营合同》文本,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第六十一条 合同审查
乙方与加盟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后,应当将合同副本及合同附件副本和其他相关资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报甲方审查备案。
甲方在收到该材料_______日内做出决定。经审查合格,甲方将委托“公司商标”持有人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送达乙方,分特许合同自“公司商标”持有人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时生效。如“公司商标”持有人不予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则分特许合同不生效。
甲方对乙方与加盟商之间签署的《特许经营合同》审查备案,并不表示甲方与加盟商之间存在直接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对加盟商承担任何直接责任。
第六十二条 加盟店的申诉
加盟店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议,均有权直接向甲方提出申诉。对乙方终止、解除加盟店合同及其他严重影响到加盟店正常营业的申诉,甲方应当在收到申诉5日内作出决定,对其他事项的申诉,甲方保留作出决定的权利。甲方在处理加盟店的申诉时,应当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作出公正处理决定,乙方及加盟店应当充分尊重甲方决定并按照该决定执行。但甲方该决定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服,均可按照双方所签订的分特许合同的规定提起诉讼或仲裁。
第六十三条 直营店
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后,应当在该区域注册设立餐饮有限公司,但不得将“公司商标”作为其餐饮公司的字号或字号的一部分。乙方设立的直营店应当作为该餐饮公司的分支机构,办理营业执照。
乙方应当按照管理加盟店的要求对其直营店进行统一的管理,不得对直营店给予特殊的优惠或方便。
第六十四条 安排
本合同无论任何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终止,本区域内的分特许合同亦相应终止。因一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终止的,违约方均须对加盟商(店)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计算方式按照乙方与加盟商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标准为依据。
不论因任何原因而终止本合同,加盟店在其所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中所规定的期限内可以继续使用“公司商标”,以保证加盟店的继续经营,但每家加盟店必须每月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的特许权使用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加盟店停止使用甲方“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不论因任何原因而终止本合同,加盟店的继续营业行为必须符合其所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规定,如有损害到甲方或对“公司形象”造成重大影响的,甲方可按照该合同的规定直接行使该合同中乙方应行使的权利,对加盟店行使各项权利。
第六十五条 告知
乙方在同加盟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时,应当将本合同中有关涉及到加盟商或加盟店的条款告知加盟商,不得隐瞒或欺骗,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_______元的罚款。
第十四章 合同的转让
第六十六条 合同转让的定义
本章所称的合同转让是指甲方或乙方将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甲方或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权利或义务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第六十七条 甲方转让合同
乙方承诺,甲方可以将本合同转让给第三人,而无须在转让时取得乙方同意,但甲方必须保证受让方必须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并将受让方的情况通知乙方。
如果乙方认为受让方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乙方有权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撤消甲方的转让行为。考虑到甲方的区域代理商在数量上可能不止一个,但该项权利的行使仅限于最先提起仲裁的区域代理商,不得重复申请仲裁。
第六十八条 乙方转让合同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乙方要求转让合同时,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将转让的理由、转让条件、受让人的情况等报告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同意。
第六十九条 受让人条件
乙方进行的合同转让,受让人至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系从事餐饮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已经满3年以上;
二、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以上;
三、净资产超过500万元;
四、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
五、其关联企业没有从事与本特许经营系统相竞争的业务;
六、同意甲方制定的《特许经营合同》及相关文件;
七、没有从事过非法经营行为或被政府行政机关处罚过。
第七十条 优先权
乙方转让本合同时,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通知后,乙方不得撤消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乙方在一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第七十一条 转让补偿费乙方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的转让补偿费,作为甲方对因转让而发生的费用的补偿。
第七十二条 合同文本
乙方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区域代理合同》,该合同届时使用甲方统一使用的新合同版本。同时甲方将不再退还乙方所交纳的任何款项(货款押金除外),且受让方必须按规定向甲方支付各项费用。
第七十三条 股东变动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合并、分立或股东变更时,应当将该情况详细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七十四条 经营方式
乙方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本合同所规定的特许经营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该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第十五章 系统变更
第七十五条 系统变更的定义与职责
系统变更是指对系统经营模式产生一定程度影响的改进,这种改进可以直接导致公众对对系统感受的差异,具体到本特许经营系统,则是指甲方对其“某餐饮公司”餐饮经营模式、装潢设计以及对“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公司商标”的改进、更换。
甲方有权进行善意的系统变更,乙方及其特许店应给予充分的理解并积极配合,按照甲方的要求积极推动系统变革。
第七十六条 系统变革的原则
甲乙方一致认为,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适时地对特许经营系统进行富有成效的变革,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是双方的共同目的。甲方对系统的变革,应在保持系统稳健发展的前提下,以提高系统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系统的经营效益、提高系统的市场竞争力为原则,以达到更好地实现特许经营之目的。
第七十七条 变革的实施
甲方在实施系统变革前,应当在其直营店或同意进行试验的加盟店进行试验,经实践证明符合系统变革的要求,达到预期目的,方可正式推行。同时应将变革的方案、意图、可行性、试营状况等提前30日通知乙方。
乙方应在本区域内按照甲方的规定实施系统变革,并及时将实施情况报告甲方。乙方实施系统变革所需要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第七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七十九条 合同的正常终止
一、双方经协商,同意终止合同的;
二、合同到期,乙方无意续约的;
三、因不可抗力而导致任何一方无力继续经营的(本条所说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战争等情况)。
四、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五、_______%特许店连续两年发生经营亏损;
六、乙方因正常经营困难,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应在3个月前提出终止合同申请并经甲方书面确认批准的;
七、法院、政府行为要求乙方终止营业的;
八、因一方的违约行为而被仲裁机构仲裁或法院宣判解除本合同的;
九、用于特许经营的主要资产被法院强制执行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合同终止情形发生后,要求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当主动与对方进行协商,方可终止合同,未能协商一致的,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由仲裁机构或法院作出仲裁或判决。同时甲方应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本条七、八、九项除外)。
第八十条 甲方的解除权
乙方有下列重大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可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行使解除权,并不退还乙方所交纳的任何费。同时甲方有按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_______元:
一、未能完成市场开发计划的;
二、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参与竞争的;
三、未经甲方同意转让本合同或转让其股权的;
四、未经甲方同意分立、合并或股权变动的;
五、未经甲方同意以承包、租赁、合作等方式转移经营权的;
六、故意向第三方泄露甲方重大商业秘密的;
七、逾期支付特许权使用费超过三个月的;
八、擅自将公司经营技术资产、设备等移往他处营业或使用的;
九、私自在本区域外增设分店、更换店内设备或违反竞业禁止的;
十、没有忠实实施甲方为改善其营运状况而提出的劝告指导,导致影响到公司形象的;
十一、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名义与第三者订约、从事法律行为或从事私人行为而导致甲方权益受损者;
十二、利用其营业场所进行非法活动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给甲方造成一定不良社会影响;
十三、私自转让、转移经营权或店内设备予他人,或将该店设立任何形式的担保,进行出租、典当以及其他不利于甲方行使本合同权利的一切行为;
十四、因其服务质量或其他原因引起大量投诉或被媒体曝光批评,在社会上引起严重不良影响的;
十五、故意损害甲方或其他加分店的形象、商誉的;
十六、其他违背本合同之约定,经甲方认定为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告其期限改正但乙方拒不理会或虽有改正但达不到甲方要求的。
乙方如发生下列各项任何一行为,甲方可书面形式通知其限期更正或停止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仍无改善者,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有按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_______元。
一、一年内受到甲方处罚超过三次以上的;
二、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的。
第八十一条 保留解除权
在乙方发生破产、无力偿还债务及其他情形时,未经甲方的预先书面同意,任何第三人都不能获得本合同中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权利,不论债权人对乙方享有何种权利或持有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书。否则,甲方可直接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第八十二条 乙方的解除权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性赔偿金:
一、甲方违反区域保护的规定使用特许经营权的;
二、甲方无故向乙方停止配送产品或原料的;
三、甲方使用的“公司商标”被撤消的;
四、甲方有其他严重损害乙方利益或声誉的行为的。
第八十三条 分特许合同的终止与履行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的,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解决分特许合同的继续履行与终止事宜。因一方违约行为解除本合同造成分特许合同终止的;或因乙方的违约行为而终止本合同的,但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继续履行分特许合同的,违约方均应当同时承担对分特许合同的违约责任,按照分特许合同的规定给予加盟商赔偿。
第八十四条 合同终止的执行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行事,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不超过30个工作日),继续正常的营业或履行以下义务;
一、停止行使因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
二、撤消直营店内外与“公司商标”有关的内外装潢、招牌、广告牌等标志;
三、将与特许经营系统有关的徽记、标志、广告等交还甲方;
四、将甲方提供的定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涉及到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交还甲方;
五、将“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各类营运使用规章报表、经营know—how的相关文件资料及物品归还甲方,不得复制使用;
六、清算与甲方、加盟店、供货商的债务;
七、将租赁甲方的设备、物品返还甲方;
八、对加盟店进行解释、安稳工作。
当乙方未履行前款第二项义务时,甲方可自己执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十五条 优先受让权
在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对乙方下列财产或财产权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一、办公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二、配送中心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三、直营店的房屋所有权(或租赁权)以及直营店的资产收购权;
四、户外广告的发布权;上述财产的转让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则应共同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价格执行。
第八十六条 其他
在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没有义务回购乙方的存货,但应允许乙方以特许经营系统的名义在合理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0日)销售存货。
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接管乙方之加盟店,乙方收取加盟店的保证金,应当移交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第十七章 违约责任
第八十七条 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因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的,应向对方偿付违约赔偿金。违约赔偿金按照违约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特许权使用费乘以合同未履行年限数的倍数计算,但最少不得低于;两倍。合同履行不足一年的,特许权使用费按一年计算。本条款所指的违约赔偿金与第八十一条中所提的惩罚性赔偿金并不冲突,可同时使用。
第八十八条 拖欠损失金
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甲方规定的加盟金、履约保证金、特许权使用费、月结货款、广告宣传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的,如逾期支付,则乙方须按照每超过一天加付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八十九条 罚款
对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时更正,并根据违约行为的情节,给予_______元的罚款。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未改进的,视为新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给予加倍处罚。对于乙方的违约行为如在本合同其他条款中已经有明确的处罚办法的,按照该条款的规定处理。
对于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悔改程度及补救措施等,减轻或免除处罚。
第九十条 直营店的违约行为
直营店的行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的,可视为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可比照本合同中对于乙方违约行为处罚的条款,直接对乙方进行处罚。
第九十一条 加盟店的违约行为对于该区域内加盟店的违约行为,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规定追究加盟店的责任。加盟店对分特许经营合同的违约行为,不视为乙方对甲方的违约行为。但乙方明知加盟店的违约行为而怠于行使处罚职责的,甲方有权根据加盟店的违约行为给予三倍以内的罚款。
第九十二条 告知与申辩
甲方对于乙方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乙方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的结果,并告知乙方有申辩的权利。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拟作出处罚的通知后7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理由。
甲方应当充分听取乙方的陈述和申辩。乙方提出的理由成立的,甲方应当采纳并给予减轻或免除处罚。但甲方不得应乙方的申辩而加重对乙方的处罚。
第九十三条 处罚实效
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的处罚以及乙方对加盟店违约行为的处罚,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处罚决定,逾期则不再处罚。
第九十四条 解除权的放弃
甲方或乙方因对方的违约行为享有解除本合同的权利而不解除合同时,不影响要求对方承担解除合同以外的违约责任,但权利人在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不得再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第九十五条 处罚的执行
甲方根据本合同所作的处罚,乙方应当在收到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交纳罚款。甲方要求乙方所作出的改进,乙方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改进,并将改进情况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可对该改进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章 争议解决
第九十六条 协商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均应当首先通过充分协商给予解决。
第九十七条 仲裁或诉讼
如果甲乙双方对于本合同的争议不能够通过协商解决,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可向国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章 其他规定
第九十八条 送达
一、本条款所称送达可以是直接送达或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二、直接送达的地址为:
甲方:
乙方:
三、如一方对他方为直接送达,而对方拒收者,视为已送达。
第九十九条 合同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的,甲方可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常理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对于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除非该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一百条 可分割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因任何理由、在任何范围内无法执行,除另有约定外,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或履行。
发生上述情形时,甲方可以以有效条款代替无效条款,或者将无效条款修改为合法有效的条款。
第一百一一条 标题
本合同中所有章、条的标题是为了便于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并非本合同条款的一部分,不作为解释合同条款的依据。
第一百一二条 雇佣限制
乙方或其加盟店不得私自聘用本区域外甲方所属分店(直营店或加盟店)所开除、除名的员工,及未经其所属分店同意自动离职的员工(级别在组长级以上者)。乙方在不知请的情况下雇佣的,在知悉情况后,应立即解除雇佣关系。
第一百一三条 非赢利保证
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经详细地向乙方说明了作为区域代理商开展区域特许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困难及合同内容。甲方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材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非对乙方开展区域特许经营事业作出的赢利保证。同时乙方也充分认识到投资特许经营的商业风险,特许经营并非简单的复制,而是一项依赖于乙方独立努力、商业判断与技能、市场条件等因素的商业活动。
第一百一四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两份。乙方应当对本合同采取保密措施,不得向无关第三方透漏本合同的内容。
第一百一五条 声明
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合同及附件所有条款的含义,同意签署本合同,受本合同约束。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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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委托代理广告策划业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______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 ______》(后简称 "办法")规定。
二、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 乙方不得损害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 甲乙双方签定的广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协议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 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 ______ 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 ______ ,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 ______》办法处理。
七、 合同付款说明:
1、 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 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 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欠款5%的滞纳金。
八、 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 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 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 代理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章):
篇2:润滑油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平等友好、同步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令和规定,就甲方同意乙方作指定区域产品总经销事宜,达成一致性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本合同之规定:
一、 甲方授权乙方为劳特牌润滑油产品在
---------------------------总经销,其具体授权产品包括------------------------------------------------------为止,甲方并未授权乙方对甲方的任何约束。乙方负责甲方该系列产品在该地区的总体销售工作,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接受经销的监控工作,拓展销售渠道,促进销售额稳步增长。
二、 甲方将在合同生效后,想乙方提供劳特牌系列润滑油产品的授权经销
三、 报价、供货、付款及运输
1、 甲方实施全国统一报价策略,对各级代理商进行统一报价,详见附件
(一)价格表;
2、 乙方应根据市场需求提前7天向甲方以传真快递形式提交进货计划(并加盖公章或企业负责人签字),甲方根据乙方的计划要求,积极备货,并为乙方办理运输和保险;
3、 付款方式:所有货物一律款到发货;
4、 运费:所有产品报价都是大庆交货价(或办事处库房交货价);
四、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利益
1、 甲方所生产的产品全部执行符合国家标准GB或相应的技术监督局备案的企业标准;
2、 甲方实行全国统一的价位政策,并协助乙方统一区域报价。乙方可根据区域市场的需求状况,在不影响相邻区域经销商情况下,有权小幅度调整市场批发价;
3、 甲方保证乙方在该地区独家销售的利益,并且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该地区设第二家经销商。甲方在乙方授权的区域的有效期内不得擅自与第三方发生利益合同关系;
4、 若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发生质量异议时,至少保留1000Ml油样和封存同一批油品,到双方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仲裁,确属甲方产品质量责任时,由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保单号:223100002)负责赔偿由该批产品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根据质量法规定,提出异议方暂时先垫付检验费;
5、 甲方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暴风等等)和国家政策及非正常因素致使的无法履行合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6、 如果遇到经济政策变化或战争等因素而使原料价格全国普变,甲方有权调整供货价,并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五、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利益
1、 乙方必须要以经销甲方产品为主,,积极宣传推广甲方产品,并协助甲方打假;
2、 乙方超出总经销区域销售或有低于甲方供应价抛售及分装等行为时,甲方考察后,立即停止供货和终止合同,并有权索赔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 乙方应具备相应的代理条件,办公场所及相应的资金保证,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身份证等)并加盖乙方有关印章。
4、 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到乙方掉走货物或借款,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持盖有甲方公章的书面文件,否则甲方不予负责;
5、 合同生效后,乙方在一个月内无进货业务,或年销售额达不到合同规定数额70%时,合同自动失效,甲方有权另受其他代理商;
6、 地级代理商的首批进货不低于100件,全年销售不低于--------万元。
7、 乙方应根据市场需求状况向甲方申报购货计划,不倡导多购多押的战略,原则上甲方无产品质量问题时,乙方不得退货、调货,但乙方终止经销时,包装完好,可办理返货,运费由乙方负责,或到厂家入库后3个工作日将返货款一次打到乙方指定账号上;
8、 乙方是甲方的授权经销商,不是甲方的外设业务机构(或办事处),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市场业务行为不代表甲方。
六、 厂家对代理商的前期支持策略
1、 为了积极配合代理商拓展市场,代理商前3个月进货可享有3%的广告返点;
2、 公司的促销政策,是由公司统一安排制作发放,根据进货数额配发,包括工作服、宣传标志小产品等等,代理商不应扣留,应全数发放客户手里,发放计划由代理商定;
3、 代理商在经营2个月后,根据市场的潜力,公司进行评估考核,如考核后符合公司广告投入策略,在当地按前6个月计划销售额不低于10%的广告支持。不符合公司广告发展要求的,另行计算投入,其投入广告权归公司所有。
七、 厂家对代理商的年终奖励政策
1、 厂家的年终奖励是指按全年的实际回款额计算,只算当年的,不延续下一年,一年发放一次;若油泥欠公司款的,应还完欠款再发年终奖金;
2、 年终奖金发放表如下:
九、 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至。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签约权。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有关部门登记备案。
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__________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______市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不得多于____人。
第三条 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租代理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年_____个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长 (□日/□月)。
(三)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__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_______银行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该账户信息可通过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和建设网查询),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过该账户收取租金并按约定划入甲方账户。
(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佣金及相关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及关于装修、家具电器等有关费用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 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押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 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_____________: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见附件三。
第九条 转委托
出租代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二)出现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出租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划付租金达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为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______________执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签章: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备案证明编号:
经纪人签字: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4:诉讼代理委托合同范本A
诉讼代理委托协议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_______纠纷案的第_______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缴纳费用_______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终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要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代理委托协议
诉讼代理委托协议诉讼代理委托协议
篇5:2024销售代理委托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鉴於甲方欲就其 向中国专利局申请 专利权;
鉴於乙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拥有专业的专利代理人,有丰富的专利代理经验,可提供专业的专利申请代理服务;
甲方经充分了解後,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专利申请之委托代理达成如下协定:
第1条 合同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拥有的 向中国专利局申请 专利,包括 ;
1.2 乙方指派 负责上述专利的代理工作;
1.3 甲方授权乙方全权处理本合同申请案的上述事宜.
第2条 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权利
2.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专利申请初稿交甲方核查,并有权及时了解上述专利申请的进程及相关情况;
2.1.2 在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2.2 甲方义务
2.2.1 甲方应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全面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技术内容,提供详细的技术交底书,相关附图和有关的资料及证明;或由甲方的技术人员向代理人详细介绍申请专案的技术内容,并交付必要的文字资料和图式;
2.2.2 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联系,并及时交接有关文件,如有人员或通讯位址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2.2.3 专利申请过程中,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有关专利申请书面通知後,应在该书面通知所述期限内,及时给乙方进一步作业的书面指示;
2.2.4 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代理费标准以及支付方式支付基本代理费及超权代理费;官费部分按中国专利局标准支付给乙方,由乙方代缴.
第3条 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权利
3.1.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关代理费用;
3.1.2 在甲方违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3.2 乙方义务
3.2.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内容,为甲方提供专利代理服务;
3.3.2 乙方指定的代理人员变更的,应取得甲方同意,并及时通知甲方;
3.3.3 乙方代理人的尽快完成初稿撰写,自甲方依本合同第4.1条支付基本代理费之日起,发明专利申请应於10-15个工作日内完成,返给甲方审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於7-9个工作日内完成,返给甲方审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於1-2个工作日内完成,返给甲方审阅.(注:甲乙方技术讨论时间,照相制图时间不计在内).
3.3.4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专利申请过程中事务的处理意见,或及时徵求甲方意见;
3.3.5 乙方在完成代理递件後,应将申请档副本及核对帐单及时交与甲方;专利局档应及时转交甲方.
第4条 代理费用
4.1 本合同乙方的基本代理费用为 ( ),甲方于合同签订後五日内支付;
4.2 专利申请权利要求超项的,独立权利要求每超权一项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支付500超权代理费;从属权利要求超过十项的,每超权一项,甲方应向乙另行支付200元超权代理费;
4.3 专利局收取的官方费用为 (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後 日内支付,由乙方根据缴费期限向国家专利局代缴;
4.4 甲方支付基本代理费後,乙方开始作业;乙方完成正式稿後,提交专利局前,甲方在2日内支付请款单列明的所有费用.
第5条 合同终止
5.1 本合同签订後,因甲方原因导致申请案中途停止的,本合同终止,乙方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5.2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解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本合同终止, 乙方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乙方协助甲方向中国专利局办理解除委托手续;
5.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甲方未提交详尽的技术资料或甲方技术方案的原因导致专利申请中途停止的,本合同终止,乙方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5.4 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专利申请无法继续进行的,本合同终止,乙方所收代理费用应予退还;
5.5 乙方完成本合同代理义务,本合同终止.
第6条 保密条款
6.1 甲方须将需保密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向乙方提出特别声明,并记录在案.甲方提供的技术资讯,须标明
6.2 乙方在专利档撰写完毕後,应将甲方事先标明保密注明交回的资料交回甲方.
6.3 乙方对甲方提供所有资料,除用於甲方专利申请外,不得用於其他任何用途.
6.4 乙方保密义务自取得发明专利的公开日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公告日起解除.
第7条 法律责任
7.1 甲方应按照专利申请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否则造成公开不充分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7.2 在专利申请审批期间发生发明人,申请利纠纷时,应按专利法及相关规定先自行协商或经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因此而发生的专利审批时限的延误,终止,甲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7.3 因甲方原因如甲方未指定人员,通讯位址变更,未及时给予工作指示等,造成档转寄受阻或延误期限,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7.4 因乙方过错导致乙方代理甲方提出的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被视为撤回的,如可弥补,乙方应义务弥补;如不可弥补,乙方退回该申请案的基本代理费;
7.5因乙方故意导致发生本条第7.4款情形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7.6 如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乙方恶意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委托代理协定,并有权向乙方追索代理费用.
第8条 其他
8.1 本合同专利申请,授权後案件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期限管理的,双方另行签署委托协定;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在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提请北京市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8.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8.4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日生效,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内,双方可另行协商续签事宜.
甲 方 : (签章) 乙 方: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篇6:详细的广告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一、 合作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所属“__________”品牌提供综合广告代理服务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在平等协作、友好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二、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规定甲、乙双方的合作期为 12 个月,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 ___日止。
2、 本合同所拟合作期限结束前两个月,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合作合同。
三、 合作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综合广告代理服务,服务范围包括:
1、 品牌传播策略,品牌关系规划与建议。
2、 新产品上市整合推广方案。
3、 广告策略、创意、设计与文案撰写。
4、 促销及活动:促销及活动的策划、监控执行、促销及活动的管理文件拟订及相关的创意、制作工作等等。
5、 媒介服务:媒介策略、媒介计划、媒介购买、媒介分析、监播及评估。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视、报纸、户外、互联网等等。
6、 定期(按月)提供与甲方有关之行业资讯与竞争对手资讯。
7、 按照甲方要求对重点市场进行走访。
8、 其他甲方要求并经双方同意但未列入之工作。
四、 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产品营销方案、销售进度和与推广有关的销售资料。
2、 甲方应定期与乙方沟通相关产品上月销售情况及市场反馈情况。
3、 甲方对乙方提供之策划方案、广告方案等修改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及时知会乙方。
4、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及各单项合同要求的付款时间和金额及时支付有关款项。
5、 第三方制作项目如果乙方与甲方的其他供应商提供相同报价,乙方享有优先权。
乙方责任:
1、 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 7 日内,乙方成立“××品牌小组”正式开展全面工作。乙方将提供“×
×品牌小组”人员清单,并保证小组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人员变动,乙方将至少提前2周书面通知甲方人员变动的情况,人员变动须经甲方同意(个人意愿离职除外)。(参见附件1《 服务小组》)
2、 乙方承接甲方之业务,确保按时、按质、按量(以工作进度表为准)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等业务。
3、 乙方每月一次与甲方举行例行会议(会议地点:在会前由双方书面确定)。每次例行会议,乙方之总经理、创作总监或客户总监三者至少一位列席。
4、 乙方将对甲方主要市场进行走访。
5、 由乙方创意、设计引起的第三方纠纷由乙方负责。
五、 广告服务费用
1、 广告服务费为:每月人民币12个月费用为:人民币
2、 广告服务界定之范围:“_____________”所有的产品及品牌
3、 广告服务费所包含之工作内容:
1) 业务品牌年度整合传播推广策略;
2) 产品整合上市推广策略,及与之相关的广告策划、创意与执行;
3) 品牌与产品传播表现,广告与各种宣传品之创意、设计、文案撰写等;
4) 媒介服务,包括媒介策略、媒介计划、媒介购买、媒介评估等,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视、报纸、户外、互联网等;
5) 促销及活动行销:促销及活动行销的策划、监控执行,促销及活动行销之管理文件拟订及相关的创意、制作监制工作等;
6) 公共关系:以广告代理商角度对企业公关进行相关规划建议和执行监控,协助企业公关公司进行相应的公关工作;
7) 竞争动态追踪,定期(按月)提供与客户有关之客车行业资讯;
8) 提供服务过程中的广告档案(传真/会议记录/提案/创作稿/发布稿等)供企业存档整理;
9) 月度例会导致的差旅费。月费中包括因例会而导致的差旅费用限定为8人次/月的范围,如因为例会而导致的超出此范围差旅费用,由双方协商而定;
10) 客户要求并经双方同意但未列入之服务 。
4、 广告服务费未包含之内容:
1) 所有平面设计第一次完稿之后由于甲方要求而导致的第二次及以上的完稿费用(具体费用额度参见附件2《××第三方制作报价》)。第二次完稿界定是同内容、同尺寸、同用途之文件由于客户原因导致的重复完稿,如同一视觉应用在不同用途上(如海报、吊旗、DM等)不计算为第二次完稿;
2) 每月例会以外的因客户要求出差(如市场走访等)而产生的差旅费用,差旅费用标准为机票费用+机场建设费+住宿/交通/餐食费用(500元/每人每天);
3) 制作费用。甲方认可乙方提出的广告创意,决定开始执行以后,所发生的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称作制作费 (例如:摄影费、影片制作费、喷修费、插画费等)。乙方将评估并选择最合适的制作公司或供应商,并承担监督与保证质量的责任;
4) 制作监制导致的差旅和杂费。因监制具体制作项目而导致的监制差旅费用及杂费(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交通等)。此类费用制作前由乙方开列《估价单》,由甲方签署后执行;执行完毕,直接开列发票向甲方收取实际发生费用。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决定,变动金额超过10%的,须经甲方同意。
5) 乙方开具第三方费用发票时,甲方同意承担支付第三方费用所产生的税款(北京地区税务标准为8.5%);
6) 客户要求之超出第2条范围界定之内的工作项目。但所有甲方委托之其他工作,乙方应给予甲方最优惠之价格。
5、 其他费用
由甲方确认乙方进行监控之市场调查项目,乙方视实际调查规模、调查深度、调查范围确立预算,收取执行服务费。但因市场调查而发生的差旅费用应由甲方承担(差旅费用标准参见“广告服务费用”中第4条第2款)。所有在此合同以外的费用发生,均以双方另行签署的《估价单》为执行依据(格式参见
附件3《估价单》)。
6、 费用发生:所有未包含在广告服务费中的费用,必须在甲方提前书面确认的情况下方可发生,否则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六、 付款方式
1、 甲乙双方发生的任何费用均以人民币进行计算。
2、 月服务费:乙方每月3日前送达本月月费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在当月25日支付相应费用。
3、 单项合同费用:所有单项合同包括制作、活动实施等费用按该项目合同规定的条款结算。如
第三方需要支付预付款,甲方和乙方另行协商。
4、 杂费:胶片输出、运输等费用,乙方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提供当月清单和《估价单》给甲方确认后,甲方于次月10日与月服务费一同付款。
5、 媒体购买费用:所有媒体费用之收取根据客户签署之媒介计划之要求按期收取,代理商依其成本,另加5%佣金计算收费。如遇媒体要求预付款,则甲方亦应预付款项。(以上3项乙方也应开具相应发票)
七、 违约责任
1、 乙方为甲方策划、制作的广告及有关活动,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未经甲方确认而实施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且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经甲方确认后实施的活动,若甲方提出变更或终止,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若乙方或乙方委托之第三方未依甲方确认的内容执行,则由乙方负担责任。
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作出违反法律和规定的行为。如甲方有上述行为,乙方有义务依据有关法规向甲方提出必要建议,并可拒绝执行。乙方保证其为甲方策划、制作的广告及其它完成本协议的工作内容的行为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且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 乙方对于其发想的创作概念(意念、文本及图象),尤其是广告作品必须保证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并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如因此而产生的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 知识产权:
1、 按国家著作权法规定,甲乙双方共同拥有所有设计及策划方案之著作权。
2、 乙方的创意设计经甲方签字确认、并支付全额款项后,使用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 乙方有把项目的策划、设计、制作内容参加评奖的权力、所获得的奖励归乙方所有。
4、 如乙方之广告作品出现第三方知识产权纠纷,由乙方负责。且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 由乙方聘请之第三者,例如摄影师、插图画家、模特、演讲者、歌手等,甲方可根据事前合同约定及确保法律保障方面在区域空间或时间上限制该使用权。
九、 保密
1、 由甲方或代表甲方之人提供给乙方并向乙方明示应加以保守机密之资料及技术等信息,及乙方在完成本协议工作的过程中获得的甲方的其它资料和技术等信息,视为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有违反致甲方受到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 除非乙方认为有充分理由及执行本商品之广告所需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露前述资料及技术等信息。
3、 双方合同终止时,应将前述资料及技术等信息归还甲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该信息向第三方泄露,也不能利用该信息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十、 合同终止
1、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行终止;
2、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予以及时纠正,如违约方未能及时纠正,则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
3、 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须提前6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结清款项后本协议终止。如未能提前60天提出而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60天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且违约方还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 如涉及媒介购买项目,乙方将于终止期限内根据正在执行的媒介订单收取所有媒介广告费用,除非甲方、乙方与媒介另行签署独立合同确保之前乙方的媒介订单之付款责任转移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机构。
5、 当合同终止及有关帐目付清后,乙方将交回甲方所有创作物料,包括画稿、制版、录象/录音带、软片等,涉及媒介购买乙方亦会将所有当时之媒介合同移交甲方或新广告代理商。
十一、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2、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 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帐 号:
签约日期:二○○X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帐 号: 签约日期:二○○X 年 月 日
篇7:进口设备委托代理采购合同书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代理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订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采购范围:
乙方委托代理采购范围为:
代理采购总信用额度为:
二、货款、代理费用、资金占用费及相关费用的计算方法:
1、货款:以乙方向供货商实际支付采购金额为准;
2、以乙方向供货方付款之日起计算,单笔支付金额账期最长不超过____天;
3、资金占用费及支付时间:为乙方向供应商实际支付采购金额的____% (按年计算),以乙方向供货方付款之日,按月计算利息(不足一月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在甲方支付乙方货款时一并支付。
4、相关费用及支付时间:因代理采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进口税费、报关费、提货费、保险费、运输费、其他杂费)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发生相关费用前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如由乙方垫付的,甲方应在乙方垫付后___日内将相关款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三、支付要求和结算方法: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采购合同要求,在___日内向甲方指定的供应商支付货款,进行采购;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支付货款所需的所有材料,包括购货合同、采购清单、发票等;
3、甲方应在账期到期前向乙方支付全额货款和资金利息;
4、发票开具:乙方每月根据甲方回款情况开具发票(发票金额含代理费用和资金占用费、资金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
四、货权
在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代付款项之前,相应金额的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在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代付款项之后,货权自动转移给甲方。
五、双方权利义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以乙方的名义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甲方接受该购销合同所有条款,乙方仅负责接收委托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在乙方给予甲方的信用额度内支付货款,以及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转移货权,其他具体合同履行内容只对甲方负有协助义务,因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2、在甲方未按协议向乙方付清货款及其他全部款项之前,乙方保留相应货物的所有权。
3、因甲方原因致使产品购销合同或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同,并享有对货物的处臵权,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4、甲方自行处理供货方在品质、价格、运输、装卸、仓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承担相应风险。
5、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采取补救措施。如甲方书面要求索赔的,乙方应根据其合同,积极协助甲方对外索赔,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并应在索赔前,依据乙方书面通知将相关费用划至乙方账户。若甲方未支付有关索赔费用,则甲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权利,但并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上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乙方先行代垫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
6、若甲方发生未偿付所欠的款项等违约事项,乙方有权终止协议中的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保证所委托采购的货物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所委托采购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及资金利息,或其它有关费用。
3、甲方自行与供应商商定品种、规格、质量、价格、运输、装卸等事宜,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内容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乙方与供应商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甲方均承担相应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约定的情形。
4、甲方有义务要求供应商按约供货,并承担供货商迟发、不发、错发、少发货物及货物质量问题、货物价格变化、货物交付甲方之前及之后的所有风险,其他非乙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履行与本合同不符产生的责任后果与乙方无关,同时甲方不得以此拒绝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和资金利息,如同时造成乙方直接、间接损失的,甲方在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____日内无条件赔偿,否则即为甲方违约。
5、对供应商资信负责,承担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一切责任。前述供方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代理方收取全部货款和资金利息的权利。
6、若乙方发现甲方或供货方有以合同形式套用乙方资金或有其他欺骗嫌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全部货款、资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同时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后果及损失,并与供货方一起对乙方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甲方在账期到期后未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和资金利息,甲方每逾期一日支付乙方逾期金额___%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__________法院管辖。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若本合同或其他合同下甲方有违约行为或应付款项未付,乙方有权将本合同下货物直接抵扣或处臵或暂停交付,并有权决定本合同是否履行、终止或解除,因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
授权代表: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授权代表:
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8:合同欠款纠纷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河北律师事务所接受x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与x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现就本案提出如下代理意见,希望合议庭采纳:
一、原、被告双方之间具有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
自20xx年起,原告为被告供货,为达成长期友好合作,20xx年,双方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该协议约定产品数量以甲方的实际需求为标准,最终按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乙方每月末开具17%全额增值税票到甲方财务挂账结算,三个月内结清。
原被告都是合法成立的法人企业,具有依法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该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依法成立,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二、从合同履行情况来看,原告已经履行完供货义务。
双方在进行交易时,由原告向被告开具销售清单一式两份,销售清单明确记载了买卖双方、日期、商品名称、数量、价款等事项,原被告各一份, 原告也按约定向被告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被告收到货物后,未全面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20xx年2月 8日,双方进行对账后确认被告欠付货款金额为57815.35元。
三、被告拖延付款的行为构成违约,被告应支付货款及相应利息。 20xx年2月8日,原告来到被告公司对账,(由于双方是长期合作关系,主管对账的人员曾经有总经理、会计、采购部主管,被告欠原告货款57815.35元,被告方对《应收账款对账单》进行了盖章确认,20xx年2月,被告通过对公账户向原告支付2万元,剩余的37815.35元拖欠至今。
原告按照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但被告在支付了部分款项后至今拖延不支付余款,其行为已构成违约。根据《合同法》第61条
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
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被告拖欠原告合同货款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37815.35元及利息6976.93元(利息计算至20xx年12月7日),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本息实际清偿完毕之日合法合理。
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被告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有恶意欠款的嫌疑,使双方的信赖利益遭到危机,为维护交易秩序、保护交易安全,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希望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及时归还欠款及相应利息。
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xx年12月6日
篇9:地产代理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宏城丽景”(暂定)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期共同信守。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在实施本项目销售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所签署合同必须合法、有效。
第二条楼盘名称位置及代理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的座落于福建省长汀县西外街60号“宏城丽景”楼盘。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在中国境内外享有独占销售权。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乙方也不得以其名义与他人签订购房合同及收款。
第三条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本案全部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为平方米在,店面面积为平方米。车库面积为平方米。
第四条:代销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本项目开盘后365天或交房后二个月,两者取其后。开盘日暂定为20xx年1月5日。
第五条底价代理销售保证金
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壹佰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打入甲方指定帐户。当乙方守约且其销售率达到95%以上时,甲方在次月10号之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50万元;当乙方守约且项目结束后,甲方在次月10号之前向乙方退还剩余的30万元保证金。
第六条:收款及签订购房合同。
1、收款:购房合同产生的任何款项,包括且不限于购房款、定金、罚息、违约金等均由甲方收取,乙方应引导客户直接向甲方交款,乙方不得收取客户任何形式的购房款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甲方款项。
2、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的签约主体为甲方和购房者,所有形式的购房合约并由甲方审订及签章。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售房条件与客户谈判,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提供的合同范本代填购房合同,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超越合同范本之条款。
第七条:乙方代销房产的成功标准
购房者与甲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1、一次性付款,购房者向甲方支付全部购房款。2、非银行按揭的分期付款购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总价款50%以上(含本数)的首付款。3、按揭购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总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且提供了全部按揭必备手续,并经银行确认。)
第八条:乙方销售率的确认标准
乙方已售面积除以甲方开发总面积。
第九条:乙方代理费用
乙方以底价代理销售的方式代销甲方房地产,乙方代销所产生的超出代销均价和底价之外的溢价部分为乙方应得费用(乙方底于均底价销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从代理费中抵扣)。
第十条销售底价及进度:
1、双方议定的均底价为:住宅多层部份(1#、2#、3#、5#、6#)三、四、五层公寓代理销售均底价为:1580元/m2;住宅复式部份(8#、9#及1#、2#、3#、5#、6#一二层六七层代理销售底价为1720元/m2;住宅联排别墅部分(10#、11#、12#、13#、15#、16#)代理销售底价为(每幢面积大于250平方米)55万元;住宅双拼、联排端头别墅(每幢面积大于350平方米)代理销售底价为75万元。独栋别墅(每幢面积大于450平方米)代理销售底价为100万元。店面车库代理销售底价(看后期蓄水效果而定,另加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另就每套房产的底价进行约定,乙方以单套底价为标准结算代理费,乙方低于底价销售部分亏损由乙方承担,本约定具有优先适用效力。
3、开盘时乙方销售价不得超过底价的2%。销售率达到30%(含30%)以上,乙方销售价不得超过底价的4%;销售率超过50%以上,乙方销售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执行。
4、乙方保证在开盘后三个月内销售完成总建筑面积的50%;开盘六个月内完成销售总建筑面积80%;开盘十二个月内完成销售总建筑面积的95%。
5、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施工,超过一个月则本合同的销售进度以工程进度为考核标准。
销售率工程进度
30%地面正负零零后三个月
50%封顶后三个月
70%落架后三个月
95%交房后一个月
第十一条:代理费的清算方式
1、乙方销售率分别达到50%、70%、90%、95%所对应日的次月10日,甲方应全额支付乙方应得代理费。
2、代理费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代扣。
3、在乙方销售完成一套房产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票据及销售清单当日,将销售产生的溢价款汇入甲、乙双方指定监控帐户上委托管理。
第十二条如非技术原因更改规划和设计,必须经双方同意确认。
第十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义务:
(1)按图纸施工、如期完工,具体工期如下:
a、20xx年12月15日--30日,工程开工;
b、20xx年2月1日--29日,工程出地面;
c、20xx年4月30日前取得预售许可证;
d、20xx年3月1日—30日,工程竣工,经验收具备交房条件。
(2)甲方负责本案建筑设计并支付建筑设计费用;
(3)确认并提供乙方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4)提供该楼盘的全套设计图纸(原件或复印件):含总平图、立体彩色效果图及建筑平面
(5)提供完整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建材转载自第一范文网,请保留此标记设备表,社区配套表,工程进度表,景观方案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应在开盘之日起三个月内办妥预售许可证。
(7)及时向乙方通报关于该楼盘建筑及施工方面的问题。
(8)按约支付代理费。
(9)为客户提供便捷的交款方式,争取在售楼部附近的银行开设存款帐户。
(10)向乙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批文副本资料。
二、甲方权利
(1)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否决乙方填写的超出合同范本的文本。
(2)了解并监督乙方的销售情况。
(3)派专人收取房款,提供办理合同报备手续材料及按揭贷款手续材料。
(4)以甲方名义签订所有形式的购房合同和收取各种款项。
(5)甲方与乙方之间合作中的重要事项应以书面方式确认,并以指定代表签收为准,请示、咨询类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逾期视为自动认可。
(15)甲方保留的房产自行出售的,不论以任何单价出售,都应参照同期同类房销售价计算为乙方的销售业绩。
第十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在本合同有效期且未中止条件下作为甲方指定独家代理销售商的权利。媒体发布及项目推广相关协助事宜经甲方认可后由乙方负责。
(2)按约获得代理费的权利。
(3)协助甲方共同评定景观规划设计方案,物业管理方案及配套设施细部方案并负责推荐物业公司。
二、乙方义务:
(1)、支付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
(2)合同期内所产生的售楼人员、策划推广人员的工资等营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凡对外推广的广告、楼书应经甲方审核后对外发布,否则,外宣失实可能引起的争议,其责任由乙方承负。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承诺。
(4)负责现场接待、协助甲方签约、协助甲方办理收取房款的手续,并派专人办理合同报备及银行按揭贷款工作,政府及相关单位收取的规费由甲方承担。
(5)按时完成销售指标。每个月向甲方提供销售报表。
(6)乙方应在代理活动结束前,完全、适当、及时地履行义务。
(7)乙方应在进入营销中心二个月内完成以下任务,并报甲方审核批准:
1、负责销售队伍的组建及培训。
2、负责制定销售报表、销售总结、合同校样。
3、做好前期营销推广工作。
4、根据工程进度,制定全程营销策划推广案及阶段性详细推广计划。
5、进一步完善现场营销中心的装修,看板的设计,现场气氛的营造。
6、完成营销推广所需创意及软文撰写。
7、制定公关活动及阶段性活动等策划案。
8、完成楼书、海报等各类销售道具设计及制作工作。
9、负责制定总体销售目标实施计划。
10、完成制定价格策略及阶段价格调整定位,阶段促销策略。
11、设定所需的媒体。
12、完成上述工作所需费用的预算。
13、完成底价表及对外售价标的制定工作。
第十五条房地产产权及相关证照部分:
1、甲方保证本项目不动产产权无瑕疵并可预售,并负责相关建筑执照于公开销售前取得,按图施工,确保质量,如期完成。
2、甲方应具备之证件:
(1)营业执照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十六条本案约定买方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定金为总价的20%,余款在合同监证后10日内付清。
2、分期付款:签约付50%,封顶付40%,余款交房时付清。
3、住宅银行按揭为总价款的30%,银行贷款70%。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需要准备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影印本。
2、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需具备法人授权委托书。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不履行合同、未按图施工、工程质量最终经验未合格而影响销售,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退还乙方壹佰万保证金并支付乙方已经投入的所有销售费用及乙方在代理期间所产生的代理费;
2、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甲方除继续支付上述款项外,还应自逾期七日起按日支付万分之三的滞纳金。
3、甲方在实际开盘之日起三个月内办妥预售许可证,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乙方
4、客户支付的定金、购房款一律由甲方负责收取,并应向客户开具收款收据或发票。乙方不得擅自收款,否则按擅收金额的十倍收取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代理费中扣缴,若因此与客户产生纠纷,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在任一阶段拖延贰个月没完成销售目标或具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万元违约金,甲方有权优先从乙方保证金中抵扣乙方违约金。且乙方已投入的广告费和其它销售费用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九条履行本合同期间若出现不可抗力的事由致甲方工期延误,则代理期限顺延,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成本支出如工资、日常开销等由甲方给予补偿。
第二十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申请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黄金交易代理加盟协议书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
邮编: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
传真: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在遵守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
一、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乙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乙方是否能够提供黄金交易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甲方的代理商政策、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
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二、协议期限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服务标准
乙方应执行甲方规定的统一费率标准及服务标准,不得擅自进行更改。
服务标准具体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返还标准
代理商的业务利润,按照相应比例提取,具体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五、现货交割
此方式仅针对具有提货需求的客户,交割方式遵守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交割相关规定及风险控制原则,根据甲方与客户签订的黄金代理交易协议进行交割。
六、结算
1.结算金额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代理商返还费率表》确定,每月月末返还,遇节假日顺延。
2.甲方在月末将返还利润打入乙方帐户,乙方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
3.乙方按要求向甲方开具发票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
七、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提交其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有效证件。
2.乙方向客户提供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利益。
3.未经准许,乙方不得发展其它公司或个人为其黄金交易业务代理商。
4.乙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甲方带来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须详细阅读并遵守甲方在其网站(,下同)上发布的代理商政策的全部内容;乙方有义务定期浏览甲方网站,及时了解代理商政策的最新变动。
6.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乙方与甲方协商确定如下范围为其黄金代理业务地域范围:
(双方签章)
8.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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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规范的黄金代理服务体系,为代理业务高效开展提供支持。?
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商政策,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通知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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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民事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中段539号万科金域华府11栋四楼
电话:0731- 82280777
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参与甲方上述纠纷案的 诉讼活动,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参与诉讼活动,具体事项见授权委托书。
三、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代理费为 , 支付。文书工本费为元,签订合同时即时支付。
四、乙方律师必须勤勉尽责,从事代理活动,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1、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3、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文件资料、涉及的法律事务,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五、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并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或乙方律师要求期限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材料及证据线索,并保证上述证据材料的真实、完整。如因甲方未能提供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或证据线索,或证据材料存有瑕疵,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且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合同的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期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能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所收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已交代理费不退回。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四条第3-4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3、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七、在本合同生效至合同约定的乙方完成代理期限前,未出现第六条第2-3项情况,任何一方不得解除合同,确因特别事由需变更合同条款的,双方再行协议,在未达成一致协议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八、违约责任。
乙方无中断理由不提供第四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相关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以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 ;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九、乙方律师为完成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调查费、鉴定费、评估费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至本案代理阶段终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 乙方: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2:委托代理招聘合同_合同范本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同意并签订以下条款:
1. 服务
在合同签订后的__10-15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一批符合要求的候选人详细简历,每个职位提供简历2-3份。甲方在收到乙方推荐人选后 5 日内组织面试,如果第一批候选人经过甲方面试后反馈给乙方为不符合要求,双方应及时保持沟通,并根据实际情况,共同修改和调整职位要求(例如职位要求过于求全等)和扩大搜索范围,以便于乙方尽快推荐下一批候选人。以后每批人选的推荐时间为___7__个工作日。
职位名称 ______等职位
2. 职位描述
由甲方提供公司背景,投资规模,开展业务时间和业务范围,组织结构,企业文化等资料。
由甲方提供每一职位的详细职位描述,各项要求应尽量明确,其中薪资待遇和福利条件应与委托的职位相当。
3. 职位薪酬
由甲方与聘用员工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每一职位的薪酬范围。
4. 服务费
为使本次招聘顺利开展,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3000 (即人民币 叁千元整 )的预付款。(用于支付前期市场调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试等费用)
甲方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被成功聘用后,按每职位每人支付乙方下列服务费用。
甲方录用乙方提供的人选,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税前年薪的百分之二十五(25%)。如计算所得低于 30,000rmb /人 ,则以 30,000rmb/人 收取。
(注:“税前年薪”是指甲方与职位人选针对职位正式达成协议的全年税前薪水总额,此数值包括税前基本工资、年终双薪、奖金、补助、绩效奖金等全年的收入总和。)
5. 甲方通知
甲方应在与乙方推荐人员签订录用通知书后五个日内将录用通知书传真或邮件发给乙方。
甲方应在乙方推荐人员正式上班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应在与乙方推荐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聘人员职位、年薪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以下称“甲方通知”)乙方。
6. 付款期限及方式
1) 所有付款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汇款后十个工作日内开出发票。
2)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到甲方报道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全额服务费用。
3)如甲方对乙方推荐的人选的实际录用多于实际委托访寻人数的,应按上述条第4款规定的标准向乙方加付服务费,付款方式同本款的规定。
4)预付款用于支付前期市场调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试等,一经收取,概不退还。
7. 乙方开户行
开 户 行:上海工行建国西路支行
户 名:上海荆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 行 帐号:1001220709006995501
8. 其它费用
如外地候选人需要到甲方所在城市面试,差旅费如需甲方承担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费用可以通过乙方转交候选人。
9. 服务保证
9.1.由乙方推荐给甲方并由甲方聘用的人员,自其开始在甲方工作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如发生聘用终止,由乙方免费再推荐合适的候选人一次。
9.2 乙方应保证所推荐人员资料真实。
10. 服务限制
1) 对于乙方推荐给甲方之员工,在所推荐人员被甲方聘用后乙方不得将其向任何其他客户推荐。
2) 乙方在和甲方签订本合同后一年内不得猎取甲方之员工。
11. 保密原则
1)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任何商业、技术资料及甲方员工信息进行保密;
2)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人员资料保密,并应保证其内部知情人员对该类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人员资料提供给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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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市场竞争力、性能可靠的软件产品。
2、甲方支持乙方开展软件产品的市场宣传和销售工作。
3、甲方提供乙方所需的技术支持工作以及乙方在产品销售中所需的支持工作。
4、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有权对软件产品的产品策略、市场策略和价格策略作必要的调整。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共同维护市场秩序。若乙方确实违反合同规定,破坏秩序,甲方有权做出直至取消乙方的授权销售代理商权利的处罚决定。
6、甲方保证软件产品知识产权状况的真实性,并对客户软件使用中遇到的故障,进行完善的售后服务和终身维护。否则,因此发生的任何纠纷,并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7、甲方应在公司网站上显著位置宣传乙方的代理地位,向客户说明乙方的联系方式。为客户提供产品维护、升级和在线疑难解答。
8、甲方致力为乙方提供最佳经营环境并承诺自身不涉足授权销售区域的经销和零售,在乙方作为甲方产品销售代理商的合作期间,甲方不应建立第二家经销代理商。
9、为了保护乙方的宣传推广和成本投入,无论乙方销售区域的客户是否已经与乙方进行过接触或洽谈,均视为乙方客户。甲方不得擅自向经销区域内的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当转达给乙方洽办。若有买主希望从甲方直接订购,甲方在提前将有关销售合同副本寄给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可以供货,并应在收到货款后三日内按所达成交易的发票金额给予乙方%的佣金。
(二) 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应向甲方提供工商部门年检过的乙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法人代表、总经理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有变更,请随时提交书面变更说明及变更后的相关证件。
2、乙方在取得甲方的软件产品销售授权后,即可在授权指定的时间和地区范围内作为甲方的软件总销售代理商开展业务工作及渠道开发。乙方可在所辖地区发展地区分代理商,乙方应对该分代理商的活动负全部责任。乙方有权在广告和信函上表明其为甲方的授权经销商。
3、乙方为甲方销售的计算机软件系统的著作权、版权和其它知识产权等始终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独自或与任何第三方对软件系统进行翻制、复制、解密、反编译、反汇编和其他反向工程,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要求经济损失赔偿(赔偿金不少于人民币十万)。
4、乙方可以免费得到甲方软件的宣传资料、销售及技术服务资料。
5、乙方所有销售的甲方产品均须从甲方合法获得,不得销售产品的非法渠道版本。乙方在向用户提供产品的时候,须保证一份甲方产品只提供给一个用户,并保证产品提供给最终用户。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产品提供给任何想利用甲方产品牟利或进行分发的单位或个人。不得采取其他任何方法违法销售或分发甲方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亦不能生产或销售与甲方产品具有竞争性的软件产品。
6、乙方在销售及推广甲方产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形象。乙方负责软件的销售推广、软件安装和调试工作,以诚恳热情的态度对待客户,注意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和形象,及时处理客户提出的产品使用问题和意见,其中属于技术程序原因的应及时与甲方联系,由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
7、乙方在销售软件过程中,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底价,即 元/套。如确需变动,必须取得甲方的同意。
8、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最终客户资料(包括最终客户的名称、联系方式、联系人、使用日期等内容),否则,甲方不负责其售后服务、系统升级或技术支持工作。
9、乙方应诚信守法经营,对自己的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应对履行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销售、市场、库存、价格、代理规则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1、《 》软件的公开价格为: 元/套。甲方向乙方供货的销售价格为公开价格的 折,即 元/套。
若乙方一年内的销售量在 套至 套之间,则甲方将提供销售额的 %作为返利给予乙方,作为奖励佣金;
若乙方一年内的销售量在 套至 套之间,则甲方将提供销售额的 %作为返利给予乙方,作为奖励佣金;
若乙方一年内的销售量在 套以上,则甲方将提供销售额的 %作为返利给予乙方,作为奖励佣金;
若乙方一年内的销售量没有达到 套,则甲方将不提供返利给乙方作为奖励佣金;
1、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填写“天元科技软件产品订货单”(附件一),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加盖公司公章,传真给甲方市场部。
2、甲方收到订货单后,在款到后 日内将货物发出。乙方应尽快将付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甲方,以便尽快安排发货。
3、货物运输方式和货物到达地以乙方订货单要求的为准。
4、甲方承担乙方所订软件产品的运费。
1、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软件不能正常运行使用,甲方负责免费退换并承
担相关费用;
2、如产品在运输过程中造成包装损坏,甲方负责免费退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1、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软件销售价格,但该价格不得低于产品底价。
2、软件实际销售价格高于产品底价部分的金额作为乙方代理销售的佣金。
十二、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另外,本合同在下列情形下也可以解除,但提出解除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因合同一方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被清算,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2、因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违约,另一方经书面告知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合同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无继续履行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合同解除或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双方仍应履行未完毕之合同义务,并安排售出产品的售后服务事项。
1、甲方若直接将产品销售给客户,未经通知乙方并支付佣金,则属于违约行为,应向乙方支付二十倍于该销售金额的款项作为违约金,以赔偿乙方商业宣传推广费用。
2、甲方若在本合同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即发展其它销售代理商,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若违反协议约定,进行销售或分发,愿按违约销售或分发的份数,以二十倍于所销售或分发的软件市场零售价的金额赔偿给甲方。
4、乙方若违反协议约定,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愿接受甲方不低于五十万元的经济索赔。
5、无本合同或法律规定之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6、若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另需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7、因一方履约不当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之间因履行本合同或因本合同任何条款的解释与适用而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凡涉及本代理合同补充、变更、解除等事宜,双方均可进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产品订购单等双方业务往来形成的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共 页,合同页面右侧加盖骑缝章。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业务联系人: 业务联系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篇14:委托招标代理合同文本_合同范本
工程名称: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招标范围:_________;
3.建设地点:_________;
4.工程规模:_________;
5.工程投资额:_________。
二、建设工程实施条件:
1.工程批准文号及时间:_________;
2.图纸设计单位及交付时间:_________。
三、招标、计价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_________;
2.计价方式:_________;
3.评标办法:_________。
四、代理业务范围:
拟定招标方案;
拟定招标分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审查报名申请人投标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编制标底;
组织开标、评标;
参与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_________。
五、代理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内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六、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工程规划许可证、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及审核通知书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的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对代理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在日内做出书面的回答;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5.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签订完工程施工合同,并在签定合同后7日内提交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
7.委托代理资质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应书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权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5.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1.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中标价的_________%或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代理咨询服务费;上述费用中:
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不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不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2.此代理咨询服务费于:
本协议签订后,委托人先预付%余款在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委托人与中标人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一周内付清:
_________。
十、委托方指定联系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十一、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中标人)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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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上海石油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代理交易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至香港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合同标的:
产品名称:
数量:
合同金额:
拟出运日期:
出运港:
到货港:
外方付款结算方式: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职责:
1.负责与外商签订所有出口合同,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负责;
2.负责安排生产、出运、交货;
3.负责向乙方提供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税缴款书及运费等正式发票;
4.承担业务的全部费用及风险,保证按合同条款(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执行,并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续费(乙方收汇)。
(二)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内容对外签订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货物商检、报关、出运和结汇等工作所需的单据;
3.负责出口结汇;
4.结汇后一周内,将货款转付甲方账户。
四、违约责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五、甲方出具的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篇16:服务代理合同人才广告
(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 (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 负责本专项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甲方指定 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事务工作范围:
1、甲方为乙方的 (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书,相关制度,员工培训计划。
3、为甲方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4、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缴纳聘请律师费 元。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本专项法律事物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 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篇17:火锅店代理连锁合同
被代理人(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对甲方餐饮的代理事宜进行约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总则
(一)宗旨:签署本合同,旨在使乙方获得甲方的许可,在________区域内(以下简称本区域)作为甲方的独家代理商开展特许经营业务,发展由甲方独创拥有的“____餐饮公司”的特许经营权,共同拓展市场,以达双赢目的。
(二)特许经营项目:甲方根据其自主开发并经营“____餐饮公司”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餐饮公司”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将该系统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使用。
(三)特许经营关系:甲方与乙方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乙方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业务,执行本合同。乙方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四)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业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甲方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二、特许经营权
(一)许可的权利
甲方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开展业务,以经营“____餐饮公司”餐饮店。
(二)使用方式
甲方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以以下两种方式使用特许经营权:
1、设立直接投资的直营店;
2、许可加盟商设立加盟店。
(三)许可形式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甲方承诺并保证:
1、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该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2、不以任何方式(或以特许经营权相同或近似的方式)在本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3、不向本区域内的任何第三方提供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服务。
三、培训
甲方应当对乙方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培训的地点及时间由甲方安排。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基本情况报甲方审核批准,甲方有权否决乙方提出的培训人选。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区域特许经营系统的建立、运行、管理、及专业技术知识。
(二)特许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
(三)如何建立区域性的培训机构。
(四)每年____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五)在更新“公司经营技术资产”、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特许经营系统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
(六)应乙方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
(七)培训费用:根据本规定由甲方组织的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乙方要求甲方进行的培训,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培训费的收取标准由甲方制定。
四、承诺与保证
乙方承诺:
(一)在签订本合同前,未与第三人签署过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
(二)乙方不对第三人负有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
(三)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会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业秘密。
五、知识产权的保护
(一)义务
1、乙方及其特许店均有义务保护甲方许可其使用的知识产权在本区域内不受侵犯,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侵权行为采取行动;
2、乙方对制止本区域内发生的侵权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负有主要职责,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履行有关义务,行使有关诉权。
(二)报告
乙方及其特许店发现本区域内第三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当立即将侵权人、侵权事实、危害后果等情况报告甲方。因情况紧急而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甲方。
(三)费用承担
对第三人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采取措施所支出的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及相关费用,按下规定先行支付:
1、由甲方行使诉权的诉讼费、律师费由甲方支付;
2、其他费用由乙方支付;
3、甲方与乙方根据个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六、特许经营费用
(一)特许权使用费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持续使用公司商标、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甲方帮助、技术指导而向甲方支付的费用称之为特许权使用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应按照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1、对于乙方所开设直营店,单店向甲方支付该费用的标准为____元/月;
2、对于乙方所招募的加盟店,单店向甲方支付该费用的标准为____元/月;
3、按照上述的规定,当月特许权使用费应当于次月____日前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乙方的加盟店未按照规定向乙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乙方仍须按照以上规定按时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4、本合同的期满或终止,并不影响乙方特许店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
(二)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本合同的规定的义务,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____元的保证金。
1、不论乙方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在事实上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甲方将直接没收该保证金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____(期间)内没有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开设“____餐饮公司”餐饮店的,甲方可以乙方违约为由,有权单方解除该合同并直接没收乙方所缴保证金;
3、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由于自身原因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没有开设“____餐饮公司”餐饮店的,甲方可以乙方违约为由直接没收该保证金;
4、若乙方拖欠甲方的债务(特许权使用费、服务费、罚款、货款、违约金等),甲方有权以保证金的全部或部分抵冲债务。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充抵债务的通知后,应当在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与充抵债务数额相同的现金,补足保证金;
5、合同期满或双方正常解除合同后____个月内,在乙方无违约情况下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届时如乙方有拖欠款项(包括货款、特许权使用费、惩罚性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时,甲方可由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三)结算与支付
1、甲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对乙方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进行结算,如有争议,以甲方确认的结果为准,但应符合本合同的规定,并向乙方说明理由和依据;
2、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一律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最迟于收到款项后____日内向乙方开具发票。
七、供货与销售
(一)供货押金
为确保甲方对乙方及其特许店供货的持续性,乙方及其特许店每家店开设前需同甲方签订供货协议,并向甲方交纳____元的供货押金。
(二)货品采购
为维护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乙方及其特许店除开业前须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或其指定厂商采购货品外,对于以下货品,也须向甲方或其指定厂商采购:
1、该产品或其外包装印有“公司商标”;
2、为甲方特制且为店内必须销售的产品;
3、考虑到质量及环保因素而强制使用的产品;
4、为维护特许经营统一形象而必须统一使用的产品。
除以上产品外,乙方及其特许店可根据价格、质量自行选择供货渠道,但乙方及其特许店自行进货的原料、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防疫及食品管理的相关标准,否则后果由乙方及其特许店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可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四)供货、退货及付款条件
1、开业前,乙方或其特许店委托甲方代为订货品时,应将定货单填妥所需之物料、规格、数量及预定出货日等,签章后传给甲方,并先将货款以汇款方式自动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2、乙方或其特许店应于次月____日前将与甲方发生的上月结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如其拖欠甲方该项货款金额达____个月或虽未达____个月但已累计超过____万元,则甲方有权停止对其供货。并有权从供货押金中扣除相应欠款,押金不足部分,乙方或其特许店应于____日内补足。
3、货品寄发后,非经甲方同意,乙方或其特许店不得拒收或退回。货品配送时,如为甲方员工自行配送,乙方或其特许店验收人员当面验收货品数量、质量、价格及发货单据,核实无误后收货,过后将不予退货。甲方委托货运公司配送,则乙方或其特许店验收人员在验收完毕后,如发现发货单据及货品存在数量、质量或价格等方面的问题,应须于货品送达____日内以传真或其他方式告之甲方相关部门人员,否则由收货方自行承担损失。
八、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一)合同的变更: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二)合同的正常终止
1、双方经协商,同意终止合同的;
2、合同到期,乙方无意续约的;
3、因不可抗力而导致任何一方无力继续经营的(本条所说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战争等情况);
4、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5、乙方连续发生经营亏损;
6、乙方因正常经营困难,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应在____个月前提出终止合同申请并经甲方书面确认批准的;
7、法院、政府行为要求乙方终止营业的;
8、因一方的违约行为而被仲裁机构仲裁或法院宣判解除本合同的;
9、用于特许经营的主要资产被法院强制执行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三)甲方的解除权
乙方有下列重大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可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行使解除权,并不退还乙方所交纳的任何费用,同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____元:
1、未能完成市场开发计划的;
2、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参与竞争的;
3、未经甲方同意转让本合同或转让其股权的;
4、未经甲方同意分立、合并或股权变动的;
5、未经甲方同意以承包、租赁、合作等方式转移经营权的;
6、故意向第三方泄露甲方重大商业秘密的;
7、逾期支付特许权使用费超过____个月的;
8、擅自将公司经营技术资产、设备等移往他处营业或使用的;
9、私自在本区域外增设分店、更换店内设备或违反竞业禁止的;
10、没有忠实实施甲方为改善其营运状况而提出的劝告指导,导致影响到公司形象的;
11、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名义与第三者订约、从事法律行为或从事私人行为而导致甲方权益受损者;
12、利用其营业场所进行非法活动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给甲方造成一定不良社会影响;
13、私自转让、转移经营权或店内设备予他人,或将该店设立任何形式的担保,进行出租、典当以及其他不利于甲方行使本合同权利的一切行为;
14、因其服务质量或其他原因引起大量投诉或被媒体曝光批评,在社会上引起严重不良影响的;
15、故意损害甲方或其他加分店的形象、商誉的;
16、其他违背本合同之约定,经甲方认定为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告其期限改正但乙方拒不理会或虽有改正但达不到甲方要求的。
乙方如发生下列各项任何一行为,甲方可书面形式通知其限期更正或停止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仍无改善者,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有按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____元:
1、____年内受到甲方处罚超过____次以上的;
2、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的。
(四)乙方的解除权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1、甲方违反区域保护的规定使用特许经营权的;
2、甲方无故向乙方停止配送产品或原料的;
3、甲方使用的“公司商标”被撤销的;
4、甲方有其他严重损害乙方利益或声誉的行为的;
(五)合同终止的执行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行事,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不超过____个工作日),继续正常的营业或履行以下义务:
1、停止行使因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
2、撤销直营店内外与“公司商标”有关的内外装潢、招牌、广告牌等标志;
3、将与特许经营系统有关的徽记、标志、广告等交还甲方;
4、将甲方提供的定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涉及到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交还甲方;
5、将“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各类营运使用规章报表等相关文件资料及物品归还甲方,不得复制使用;
6、清算与甲方、加盟店、供货商的债务;
7、将租赁甲方的设备、物品返还甲方;
8、对加盟店进行解释、安稳工作。
(六)其它
1、在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没有义务回购乙方的存货,但应允许乙方以特许经营系统的名义在合理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____日)销售存货。
2、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接管乙方的加盟店,乙方收取的加盟店的保证金,应当移交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九、违约责任
(一)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1、因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的,应向对方偿付违约赔偿金;
2、违约赔偿金按照违约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特许权使用费乘以合同未履行年限数的倍数计算,但最少不得低于____倍。合同履行不足一年的,特许权使用费按一年计算。
(二)拖欠损失金
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甲方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特许权使用费、月结货款、广告宣传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的,如逾期支付,则乙方须按照每超过一天加付____%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三)罚款
1、对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时更正,并根据违约行为的情节,给予____元的罚款。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未改进的,视为新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给予加倍处罚;
2、对于乙方的违约行为如在本合同其他条款中已经有明确的处罚办法的,按照该条款的规定处理;
3、对于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悔改程度及补救措施等,减轻或免除处罚。
(四)处罚的执行
1、甲方根据本合同所作的处罚,乙方应当在收到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交纳罚款;
2、甲方要求乙方所作出的改进,乙方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改进,并将改进情况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可对该改进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均应当首先通过充分协商给予解决。如果甲乙双方对于本合同的争议不能够通过协商解决,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规定
(一)合同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的,甲方可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常理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对于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除非该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二)可分割性
1、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因任何理由、在任何范围内无法执行,除另有约定外,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或履行;
2、发生上述情形时,甲方可以以有效条款代替无效条款,或者将无效条款修改为合法有效的条款。
(三)标题
本合同中的标题是为了便于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并非本合同条款的一部分,不作为解释合同条款的依据。
(四)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____月____日;
2、如果乙方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可在本合同届满前____个月提出书面续约申请,经甲方确认后给予是否同意的书面答复。
(五)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简单版代理产品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产品代理销售也是现在一种很好的销售方式,下面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一下其它租赁合同,有时间的要一起来阅读哦
产品区域代理的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为搞好产品的市场销售管理工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代理销售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 成为甲方健达强力风痛贴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经销品种、代理价、首次货量等:
品名 规 格 零售价 代理价 首次货量
健达强力风痛贴 120盒/件 138、00元/盒 元/盒 件
三、甲方的责权:
1、 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合法手续。
2、 合同期内甲方确保乙方的独家经销权,有义务协助乙方查处外区域向乙方区域内的冲货问题。
3、 甲方承担产品运输至乙方经销地的运输费用。
4、 合同签订后,乙方如在三天内不提货,或三个月内没有二次提货者,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的代理权自然取消。
5、 为严格规范市场,保护代理商利益,甲方实行市场保证金收取制度。市场保证金 元,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产品营销手续及委托手续,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
四、乙方的责权:
1、乙方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区域销售,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并责成乙方补偿被冲货方的所有损失(冲货量零售价的三倍)。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拥有甲方其它产品在约定区域内优先代理权。
五、结算方式:产品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六、奖励政策: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结果,首批提货量为件;年任务量件;能完成年任务量者,再奖励5%货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三个工作日内发货,如乙方需货量较大 (一次性提货200件以上),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书面要货计划。
八、招商政策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自XX年月日至XX年月日。
甲方: 乙方:(签名)
签字: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产品代理购销合同阅读
被代理人(甲方):黑龙江华夏焦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代 理 人(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获得其相关产品代理商资格之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责以及合法权益,规范代理关系及相应市场行为,就以下区域代理销售 牌
产品,乙方作为(□金牌 □普通 □代销)签订如下协议:
一、定义
1.产品:本协议所称产品,由甲方生产的 。
2.商标:
3.区域:
二、合作方式及条件
1. 经销:乙方代理销售甲方 。
2. 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的售后服务人员技术培训和培训资料,乙方必须提供人员到甲方处进行培训,在甲方处的食、宿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3. 甲方须保证乙方产品的供应。超过保质期未销售的产品 件以上甲方以成本费用回收。
4. 甲方向乙方提供该区域独家经销保证,乙方不得擅自在非代理区域销售甲方产品。
5. 乙方不得经营销售其它品牌同类产品,并维护好甲方品牌的良好声誉。
6. 乙方年销售量:金牌代理商不可低于 吨,首批进货量不低于 吨;
普通代理商不可低于 吨,首批进货量不低于 吨;代销商不可低于 吨,首批进货量不低于 吨。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对地区或项目代理经销行为进行考察、评判,以确立、取消或处罚地区或项目代理;
2.销售区域和行业项目的划分及确定代理产品类别;
3.产品价格的决定;
4.企业形象设计及产品广告形式的决定;
5.审核和支持乙方广告宣传与维护甲方利益的活动支持;
6.区域或项目营销模式的决定。
(二)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不断推出适销对路,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款产品;
2.不断进行广告宣传和形象宣传;
3.协助指导乙方开展产品广告宣传、促销活动;
4.帮助乙方拓展市场,进行入围招标等工作的协助开展等;
5.协助乙方培训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经销和售后服务人员;
6.保证乙方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在甲方授权的代理区域或项目内代理甲方产品;
2.金牌代理商可共享甲方的销售文档与市场资料;
3.金牌代理商可在代理产品的资料上打上代理商的商标,但不得去掉甲方公司的商标;
4.放弃地区代理资格(须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二)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设有专门的经营场地、人员,并保证充裕的资金销售甲方的产品;
2.努力完成甲方制订的销售任务。乙方向甲方承诺:协议期完成销售任务_______万元,并且每月任务不低于_______万元,如连续2个月完不成最低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并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
3.严格遵守甲方的销售政策,包括价格政策、回款制度等;
4.积极拓展市场,扩大销售;
5.配合甲方对假冒、侵权产品的打击;
6.按期提出需货计划、发货安排及市场预测;
7.按甲方提出的有关售后服务要求,作好售后服务工作,反馈产品质量信息;
8.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广告宣传等工作;
9.遵守甲方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10.在合作中所获知的甲方公司的商业资料与客户资料应负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得知;
11.乙方工商登记资料需要变更时,应提前 个月将变更事项通报甲方,并在变更后 天内报甲方备案。
五、品牌所有权
甲方所供应产品的商品品牌、形象及标识之版权为甲方所拥有,乙方在行使代理商职责期间应对甲方品牌、形象及标识进行义务保护。
六、代理商行为规范:
1.在协议期间,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被代理人)的利益,其经营活动不得损害甲方权益。
2.乙方应自觉保护甲方产品权益。
3.价格规范:
(1)甲方产品实行全国统一定价。
(2)乙方不能擅自进行降价销售,包括降价形式的促销活动;
(3)乙方根据地区市场实际情况进行价格调整时应事先向甲方通报,在取得甲方认可同意后方可实施;
4.销售定额:
(1)甲、乙双方根据代理地区市场或项目情况制定代理商销售定额,乙方无特别原因应完成规定的销售定额;
(2)乙方如果未能完成规定销售定额,甲方可视原因给予撤消代理资格的处理。
(3)乙方代理甲方产品:金牌代理商最低经营额为每年 万元人民币;普通代理商最低经营额为每年 万元人民币;代销商最低经营额为每年 万元人民币。
5.代理制度的使用规范:
(1)乙方使用甲方统一标准格式的产品销售代理合同(本代理合同);
(2)申请表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并加盖有用户与代理商(乙方)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申请表须传真或复印件送至甲方备档,原件由乙方保存管理。
6.代理商利益协调:
甲方保证乙方的代理商利益,在代理范围内,金牌代理商享有优先权,双方在销售当中如遭遇相同客户时,由乙方完成跟进工作,但如乙方未能在2个月内完成销售,则甲方销售员可跟进这客户。
7.信息沟通:
乙方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供前一月的代理工作报告,汇报业务发展情况,便于双方协调业务关系。
七、代理商资格授权:
乙方在获得甲方授权后,在本协议规定之权限内以甲方代理商的身份从事指定产品的代理销售工作及与之相关的市场活动。甲方则以甲方提供《产品价格单》所列价格向乙方提供代理产品。
(一)加盟费用标准和支付
1、乙方向甲方交纳服务及销售保证金省会城市 万元、市级城市 万元、县级城市 万元整。合同期满,无售后服务投诉,甲方一次退还此保证金。
2、季度销售回款:所有代理商季度销售回款不得低于销售额的 %。
(二)代理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在 地区或项目行使其代理商的职责,不得跨区和跨范围操作。
2、如参与代理区域外业务时,应知会甲方,并由甲方与当地代理商协调处理。
(三)市场推广及商标使用
1.乙方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销售活动,并承担相关的费用。为鼓励乙方的市场行为,甲方将提供相应的支持。
2.合约期间,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以“ 代理商”的身份从事销售产品的相关市场活动;待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此身份进行任何活动。
3.未在甲方书面同意下,乙方不能使用甲方一切注册商标或被确认是甲方所有公司及产品的商标。
4.乙方如在进行市场推广活动中需要使用甲方的商标、披露双方合作关系或介绍甲方公司及产品时(名片、宣传资料等),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由甲方提供商标及文字使用规范,经甲方审核后给予书面同意。
(四)代理商考察期制度
1.对于初次合作的代理商,甲方制定了代理商考察期制度,考察期为 个月。
2.甲方对乙方工作的考察标准包括:乙方业绩情况、乙方相关公关能力、公司运作状况和商业信誉。
3.考察期满前5天乙方向甲方提交工作总结报告,提出代理资格转正申请,甲方在5天内确定是否授权相应的代理商资格,并向乙方说明原因。
(五)保密条款
合同双方相互承担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指属于一方和(或)其关联企业所有的,并被其视为秘密的技术、商业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信息,此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采取保护措施。)应予保密,不得披露,且仅为实施本合同之目的使用。
(六)违约条款:
1.甲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乙方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及补偿要求,甲方应在尊重事实及双方利益基础上尽快给予解决;
2.乙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做出处理决定并有权通报相关的其它分销商;
3.乙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甲方可采取的措施包括:警告、加价供货、某一时间内断货(在此期间由甲方直接向其二级分销商或客户供货)、取消代理资格等方式;
4.乙方经营严重不景气或不积极推销甲方产品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甲方可以终止代理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理;
5.乙方的严重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6.甲方决定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前 个月应书面通知乙方;
7.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取消其代理资格起 个月内,双方结清往来帐务;
8.本条款未尽事项,参照甲方其他制度执行。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立约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和政策法规的变更等。
2.若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经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内受到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之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终止履行。
八、订货、发货及验货
1. 每次订货,乙方传真采购订单给甲方,甲方确认后回传乙方。甲方不得接受口头或其他形式订单。
2. 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地点、数量发货。
3. 倘若甲方所发货物与订单内容有产品名称、种类、数量、品质等不符者,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补正。
九、产品品质及售后服务
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保证质量。
2. 甲方的产品,免费保修壹年。
3.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售后服务标准进行售后服务,若有乙方客户投诉到甲方,甲方将直接派出人员给予客户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年终的维保费中扣出。
十、适用法律及正义的解决
1.本协议签署、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
2.甲、乙双方如发生之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将提交甲方所在区域仲裁委员会裁决,该裁定为终极裁决,对双方均具法律效力。
十一、协议的变更和补充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体现。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加以完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受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至少在协议期满前三十天给予另一方提前续约或到期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如双方在本协议到期时能达成续约合同,本协议自动失效。
本协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涂改,本协议传真及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签名(盖章): 乙方代表签名(盖章):
日 期: 日 期:
表达代理产品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 协议项目和目的
1.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申请成为_________代理商,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 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_________代理商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依据《_________代理商服务和产品价格》为准)。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2.1.2 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
2.1.3 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整),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
2.1.4 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金牌代理商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2.1.5 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2.1.6 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2.1.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_________认定金牌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_________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_________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总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总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2.1.8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1.9 与_________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金牌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1.10 甲方与乙方的其他金牌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2.1.11 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1)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2)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3)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1.12 甲方如非_________授权代理,则不得以_________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_________造成损失的,应赔偿_________相应损失。
2.1.13 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期满时,与乙方续签本协议的优先权。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2.2.2 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2.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2.2.4 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2.2.5 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2.2.6 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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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2.2.8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2.2.9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金牌代理商管理规范。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15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2.2.10 如果代理价格有变动,以乙方网站上的价格为准,乙方有义务用电子邮件把最新报价发到甲方的电子邮箱。
第三条 对分销商的奖惩
3.1 依据相关的价格体系对甲方的分销业务给予优惠。
3.2 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3.3 甲方成为乙方金牌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金牌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金牌代理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四条 协议有效期
4.1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条 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5.1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3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5.4 在5.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5.5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5.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5.7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第七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7.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7.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3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8.3 本合同任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4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8.5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8.6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委托居间中介代理出售物业合同
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将其拥有的物业(本合同第一条的标的物)委托受托方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居间中介代理出售,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再自行出售或委托其他第三者从事与受托人同样的居间中介行为,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 一 条: 出售的标的物标示(下列记载事项如未详尽,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资料为准)
所有权人
使用年限 永久 至_____年止
房屋坐落
房屋类型 别墅 外销 内销 其它用途 住宅 办公 商住 其它
结构 ____房____厅____卫
建筑面积
总层数
附属设备(不另计租金) 装修:
电器:
家具:
其它:
第 二 条: 出售条件
委托售价
交房日期
付款方式 ( rmb usd) 现金 支票 汇款 其它(请注明):
第 三 条: 乙方义务
1. 运用适当方法寻找合适的承购方,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所委托出售标的物的处理情况。
2. 协助甲方与承购方商议合理售价和协助办理买卖合约手续。
3.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中介代理业务,为了有效地履行义务所实施的市场调查、广告企划、租赁交涉、咨询服务、差旅出勤等活动与支出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请求甲方补贴。
第 四 条: 甲方义务
1. 甲方保证其为上述出售标的物的唯一及合法所有权人或所有权人指定的代理人。在本合同签订之后,若发生任何有关产权归属的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其后果。
2. 为促进销售,买方需办理购屋贷款时,甲方需配合办理。
3. 若甲方私下和乙方曾介绍过的客户达成交易,甲方仍应按照委托合同内订明之服务报酬金额支付于乙方。
第 五 条:服务报酬
1. 佣金为上述标的物的成交价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 ____%)或___________________,于甲方在收到首期款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 若承购方支付定金后,因承购方的原因而不能达成交易,承购方支付的定金将不予退还,由甲乙双方平分。
第 六 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章后即时生效。
第 七 条: 双方如有其它约定事宜,可约定如下:
甲方: 乙 方 :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话: 电 话 :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本人已透彻了解上述条文) (本人就上述条文,已清楚解释予甲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 署 日 期: 年 月 日
篇20:外国政府贷款第一类项目财务代理委托协议
被代理人(甲方):
代 理 人(乙方):
公司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账。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诚信、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会计代理具体服务事项范围:
□上门收取当月原始凭证 □填制记账凭证、编制会计报表、整理及装订凭证、报表、总账、明细账
□纳税申报(月报.季报.年报) □每月代领银行对账单、季末代领利息单 □购买及核销税务发票
二、会计代理期限(计费时段):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备注:乙方的服务是本月
服务于上月的记账及报税,例如:2月15号前从事的记账及报税工作是为了1月份的账务服务,收取的费用为1月份
的服务费)。
三、会计代理收费标准:
1、乙方向甲方收取的代理记账费用,根据甲方要求所做月份的账务情况选择相应代理事项进行收取;乙方向甲方收取代理记账服务费的方式为:预收费方式。
2、经协商,乙方代理记账收费标准如下:
□按季度(3个月)预付服务费。共计 元整(¥ 元),其中每月 元整(¥ 元)
□按半年(6个月)预付服务费。共计 元整(¥ 元),其中每月 元整(¥ 元)
□按年度(12个月)预付服务费。共计 元整(¥ 元),其中每月 元整(¥ 元)
3、自签约当日起甲方应在3天内向乙方一次性预付首次服务费,及一次性交付当年账本、记账凭证、会计报表
等费用¥ 150元。
4、协议生效后,乙方具体收款日期:本协议共 期业务服务费。20 年 月 日收取第 期代理
服务费;20 年 月 日收取第 期代理服务费;20 年 _x001f_ 月 日收取第 期代理服务
费;20 年 月 日收取第 期代理服务费。
5、甲方要求乙方帮助年审和代理其他事务,乙方另行收费,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协定。
6、乙方在为甲方正常办理纳税申报及其他相关事宜时,交通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甲方如需乙方为其处理紧急业务时所发生的往返交通费用,则由乙方垫付,乙方为甲方工作过程中所垫付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收款方式:甲方可付现金也可直接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广西博林企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民主路支行账户:-210-700-
甲方: (公章) 乙方:广西博林企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依法经营。保证所提供的原始凭证真实、完整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在每月1日前向乙方提供上月完整的原始凭证,包括已开具和作废的发票、银行对账单、银行现金收付款凭证、费用报销凭证以及各种内部单据(如工资单、出货单、进化单等)。如因甲方提供原始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或导致税务部门处罚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3、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工作,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整理并保管所有发生的往来单据;
4、做好会计凭证及相关资料传递、登记、保管工作;
5、及时将工商、税务部门传达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或传达给乙方;
6、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记账报税服务费;
7、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配合;
8、甲方应留给乙方详细联系方式。在报税期间(每月1-15日),需甲方提供公章及相关资料时,若与甲方联系不上,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9、甲方应及时足额将税款缴存到纳税账户,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足额缴纳税款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10、乙方为甲方编制的财务报表、会计报告,应经甲方负责人认可其真实性后签名并盖章,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11、按本协议书约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如甲方未及时支付乙方服务费超过7天,乙方有权暂停财务
工作,暂停后所产生税务罚款,滞纳金由甲方全权负责,与乙方无关;
12、对乙方的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对乙方的服务不满,可向乙方公司投诉或提出意见,乙方应当接受
并改善服务,或向甲方说明不能接受的原因。甲方对乙方的派出人员工作不满意,可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以高效服务为宗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各项税收管理等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2、根据甲方的行业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
3、按照有关规定,乙方派出专人负责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采用财政部门批准的财务软件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及编制会计报表;
4、乙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规定》的规定整理及妥善保管会计资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报税资料),并同时制定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会计年度终了时,再交回给甲方自行保管。若在乙方保管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会计资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报税资料)丢失的,由乙方负责弥补;
5、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信息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6、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必要时可提前要求乙方到场协助甲方进行税务检查配合工作;
7、接受甲方受托,代理甲方参加各种税务会议;
8、乙方应于纳税申报截止日前,提前2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本期应纳税款的金额,如因乙方未及时通知而导致甲方不能及时足额缴纳税款,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9、乙方未经甲方认可作的会计账务处理违法而导致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非乙方经手的会计账务处理,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在处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如甲方要求做出不合理的账务和资料,乙方有权拒绝,如甲方执意要求,则就此事项所发生的后果乙方不予承担,由甲方自行承担。
10、乙方为甲方提供代理服务,不承担甲方重要物资、资料的保管义务,原则上,发票由甲方领购保管和填写,但有甲方工作人员的陪同,乙方可为甲方代购发票。
11、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代理事项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协议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协议最短委托期为一年,协议未满六个月任何一方终止合同的,都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
八、协议有限期限及协议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甲方逾期30日未支付代理记账服务费的,甲方应按所欠费用的三倍赔偿乙方损失,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协议生效、解除、终止延续及争议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由乙方住所地法院依照级别管辖规定依法解决。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而致使协议不能履行或暂不能履行时,双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有关情况,并于事发后十五天内向对方提供事故的详细说明及证明。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终止或暂缓执行本协议。
3、甲方超期未支付相应的代理服务费,乙方有权终止为甲方提供的服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4、本协议期满前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是否续约,如乙方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即表明甲方同意将本协议顺延一期。
5、本协议一式二份,乙方一份,甲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名并加盖印章后生效,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双方依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7、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审理。
8、在服务过程中若是由于乙方造成解约,乙方将以已收折扣优惠服务金额为退款依据(备注:退还未服务月份
已收的实收金额);
9、如需临时增加其他服务项目时,双方另行约定单项收费及相关协议。
被代理人(甲方):
代 理 人(乙方):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