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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装修时间国家规定2021年几点到几点【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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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主管工作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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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合同完工节点,审核跟进总包分包上报进度计划、监督跟踪计划落地,保证项目按时高品交付;

2、审核总包、分包各类质量计划,做好各类技术交底、工序、隐蔽、交付质量验收;

3、现场各类安全文明交底、专项方案审核,现场安全措施到位、过程状态维护;

4、材料报审、验收、现场签证;

5、按照公司土建精装移交界面要求,做好进场前土建质量检查,维修整改跟进工作,为精装修后续开展工作做好保障;

6、全过程处理好图纸设计问题,提前组好各方审图;定期检查毛坯阶段质量风险;

7、按照精装存档清单要求,及时收集和分类存放过程发生各类管理资料;

8、配合各类检查,闭环整改回复;

9、配合公司招标工作,对招标技术、成本、安全文明提出合理化建议;

10、做好交付后维保工作,保证维修及时率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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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市区精装修双学区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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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淄博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本房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高新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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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装修装饰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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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承包方: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商铺装饰工程施工的特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就双方的商铺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装饰装修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

4、工程期限: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装饰装修工程价款本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报价单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第三条装饰装修工程设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进行本工程施工,甲方必须提供有关本工程的土建施工图及有关设计要求。甲方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合同签订后甲方若有设计更改必须提前______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2、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现场需要必须变更,需双方协商后确定最终施工方案,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3、乙方编制本工程的装饰工程预算书提交给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工程付款依据。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第四条材料供应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装饰装修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大写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________分整,该款为工程施工项目预算造价,如出现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以工程预算书确定的项目单价按时结算;

2、乙方申_:本公司的施工项目单价为工程定额报价,并非公司临时定价,而是一定时期的固定价格,甲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预算项目单价双方不得调整。

第六条工程工期

1、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项目增加或设计变更;

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甲方自作项目影响乙方施工的;

合同中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缴纳给乙方中期、尾款、增项款的;

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____日内,就延误的原因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____日内应与确认、答复、延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1、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2、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如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

第八条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乙方应遵守甲方管理有关规定,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其他事项

1、开工前,甲方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_等甲方要采取保护措施。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物资及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如须拆改建原建筑结构,建筑外观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

3、甲方要配合乙方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卫、消防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第十条维修约定本合同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负责为期________年的保修,保修范围:乙方所装修项目应有的质量保证。属甲方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甲方自行装修项目或自购材料装修项目,导致质量问题的则不在保修范畴之内。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因本合同项下工程施工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争议期间,除出现下列情况,甲、乙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双方协议停止施工;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而停止施工。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甲方: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

1、施工图纸共_____张

2、装修预算书共_____页

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发包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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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装修合同答辩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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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审判员:

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代理人依法参与本案诉讼活动,结合庭审查明的事实,代理人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理由如下:

(一)原告抚养孩子不利于其健康成长。

由原告抚养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原告对孩子的生活起居的照顾不如被告及其父母对孩子照顾的周到,小孩正处在生长发育的重要时刻,也是人生观和是非观念刚刚形成的时刻,如果孩子生活在一个好的环境,有利于孩子建立良好的思想和品德,有利于孩子形成健全的人格。相比而言,被告家庭更加具备这样的条件。

(二)孩子随被告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1、被告对孩子疼爱有加、百般呵护,并对孩子采取了正确的教育和生活方式。孩子虽小,但谁疼他还是知道的,这个不是谁教给他的,被告及父母对孩子的教育都是正面的,他们希望把家庭的破裂对孩子的影响降到最低,即使家庭破裂了,被告及其父母也希望并尽量让孩子得到父爱和母爱。

2、被告系绍兴本地人,有稳定的工作,每月收入近三千元,且长期与父母共同生活,开销不大,个人能力和经济状况均比原告优越,原告无住房、工资待遇不高,不能为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

3、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一直随被告生活,彼此之间已有稳定牢固的感情基础。反倒是原告即使在未与被告离婚前对孩子也是不管不问,白天工作可以理解,但晚上回来吃完饭也是顾自己玩电脑,很少有增进父子感情的举动,所以孩子自然而然地对其生疏了。

4、被告父母经济基础坚实,父亲年收入7万余元,母亲也有退休金,二老十分舍得给孩子花费。孩子自出生后半个月起,一直与被告父母共同生活,被告父母非常疼爱孩子,孩子的日常支出基本上都是由二老负担,祖孙已经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外祖父母优渥的家境与对孩子的关爱,都十分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三)原告诉求无法律依据。

1、从原被告双方签订离婚协议迄今不足七月,当时双方对孩子跟谁生活经过认真的考虑和充分的协商。短短的时间,客观情况并未发生变化,现在原告就要对原来双方都认可的协议内容变更,频繁的变更抚养,会使孩子没有一个稳定的生活和学习的环境,所以原告的诉讼是不适当的,既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有悖法律要保护合法有效协议的严肃性。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对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形作出规定: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被告根本就不符合上述三种情形之一,因而,原告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三)原告的变更理由不成立。

原告要求变更的理由是:被告限制原告探望、被告无力抚养儿子。事实证明可原告的这一主张无任何事实依据,通过庭审,已经明确被告并未阻止原告探视孩子,而是原告不顾孩子身患哮喘硬要带其出去的这一不近情理事实,该事实进一步表明了原告并非疼爱孩子,试问一个看重孩子健康的父亲怎会忍心让自己的孩子诱发病情。而且原告完全可以在被告家里探望孩子,孩子尚小,不宜外带,将孩子外带出去不是行使探望权的必要条件。被告也向法庭证明了自己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加上有疼爱孩子的外祖父母,被告完全有能力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与教育环境,相反地,原告却无法为孩子创造这些条件,原告要求变更抚养的真实原因是变更后其可以不负担抚养费。被告嫁人不淑,已经把全部的爱都倾注在孩子身上,被告及其父母与孩子关系融洽,感情深厚,他们对孩子的爱护,真是殷殷期望难以笔述。

综上所述,代理人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无任何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驳回。

以上意见请以采纳!

谢谢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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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装饰装修业务居间推广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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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为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承诺

1.1、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甲方承诺在融资活动中所署公章、财务印章、法人章真实、有效,否则自愿承担融资不能的责任。

1.2、甲方在本协议有关的融资活动中委托代理人已经获得甲方特别授权,有权代表甲方签署与融资有关的全部法律文书,甲方对其代理行为所产生的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1.3、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自愿、真实的。

2、乙方承诺

2.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2、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自愿、真实的。

3、委托事项

3.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融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融资贷款提供居间服务。

3.2、乙方接受委托,为甲方介绍引荐符合其融资条件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目标融资人),为甲方与目标融资人进行斡旋和谈判,并协助促成甲方与目标融资人签定融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贷款等融资性协议或合同)。

3.3、乙方居间服务内容包括:甲方按乙方要求将所需资料提交给乙方,以甲方的 作抵押(质押),为甲方融资 万元人民币(大写: )左右的资金(最终以目标融资方审批贷款金额为准),为前述事宜的借款提供居间服务。

3.4、甲方借款期限为 个月,若采取先息后本方式,每月借款利率为 %左右;若采取等额本息方式,每月借款利率为 %左右,每 付一次利息。前述月利率最终以目标融资方实际审批利率为准。

3.5、乙方对甲方所融资借款事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4、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4.1、若乙方促成目标融资人与甲方签署(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借款等)融资合同,甲方按其与目标融资人签署协议中约定贷款或借款总金额的 %(大写:百分之 )向乙方支付居间费。

4.2、甲方支付的居间费的有关税款均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应由乙方交纳的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

4.3、甲方应在目标融资人向其发放首笔贷款到达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居间费一次性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否则属违约。

5、居间成功的认定

5.1、乙方引荐的目标融资方与甲方签订贷款(借款)协议时,即为本合同居间服务成功,甲方应与乙方签订《融资居间服务成功确认书》。

5.2、如甲、乙双方未签订《融资居间服务成功确认书》,则乙方引荐的目标融资方向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转款时,即为本合同居间服务成功,甲乙双方不再签订《融资居间服务成功确认书》。

6、甲方权利、义务

6.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办理融资贷款事宜所需的一切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负责。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不承担责任。

6.2甲方提供办理融资贷款事宜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予垫付。如甲方不能提供有效文件,导致融资不能,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3、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融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6.4、不得与乙方介绍的意向融资人或目标融资人进行私下交易。

6.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事项。

7、乙方权利、义务

7.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的相关情况。

7.2、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目标融资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7.3、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7.4、甲方应配合乙方与融资目标人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7.5、乙方居间成功后,有权要求甲方应按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相应居间费。

7.6、如乙方居间未成功,不得要求甲方支付误工费、差旅费、交通费、招待费、酬金等任何居间费用;甲方不得以居间未成功而要求乙方支付其提供融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财务报表等)、交通费、差旅费、误工费等因融资而产生的费用。

8、违约责任

8.1、如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意向融资人或目标融资人进行私下交易时,视为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融资居间服务,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居间费。

8.2、 乙方向目标融资方提供甲方借款资料,并经过目标融资方审批同意借款(贷款)给甲方后,如甲方放弃借款(贷款),则视为乙方居间成功,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居间费。

8.3、甲方在目标融资人向其发放首笔借款(贷款)资金到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费,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叁向乙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直到付清全部居间费及违约金时为止。甲方自愿放弃请求降低违约金的抗辩理由。

8.4、若甲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未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费时,乙方为追要居间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误工费、差旅费、诉讼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9、合同的生效、解除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9.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9.2.2、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违法的。

10、争议解决及其他

10.1、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0.2、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条款理解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10.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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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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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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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吉林省农业种植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农业,全文共 1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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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说黄草收购事宜,订立以下协议。

一、品种、数量:农户种植的黄草,按常规季节,全部由甲方保证收购。

二、质量:黄草应由买、卖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三、价格:甲方按保护价收购黄草,价格以干草每市斤_______元计算,如市场价高于甲方的收购价,就按市场价计算付款。

四、货款结算:乙方交售的黄草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账(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货款。

五、甲方每年给社员免费提供种子一次,免费按季度进行培训,协调合作社工作,帮助困难社员解决在黄草种植的成本贷款,按质收购。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以上协议,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单位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玉米普通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对玉米的种植生产。买受人负责对玉米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承诺玉米的种植面积为亩,并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玉米公斤。出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出卖人生产的玉米,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买受人负责包销。每公斤的收购价为

元。玉米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交货的时间为 ;交货地点

第四条:买受人应搞好玉米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种植,防止玉米作物的病虫害,提高玉米的产量和质量。

第五条:如果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种子 元1公斤;化肥 元1袋;农药 元1瓶。

第六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生产过程中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出现质量问题;或因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买受人应当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七条:出卖人由于不按买受人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生产;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条: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

出卖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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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装修公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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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甲方代表: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别:

住 址: 民 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乙方被甲方聘用为(专、兼)职业务员。为了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年月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工作岗位为业务员,按甲方公司指定负责具体的销售业务。

2、双方有关岗位聘用、解聘等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

2、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对职工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进修条件,并进行业务学习等。

3、乙方上岗后应按照甲方的生产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有关考核。

4、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树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维护企业声誉,爱护集体财产。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回扣、截留、挪用、侵占公司的业务款,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公司所有业务款项均由公司办公室会计人员收取并开正式收据或者打入公司专用账号,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收取,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7、乙方在业务销售过程中,不得私自压价或抬高价格,不得同其他客户、第三方串通、隐瞒、欺骗等一切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即予开除,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8、乙方发生任何不安全事故、违纪违法等活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可协助相关部门处理。

四、用工性质: (全职或兼职)

五、劳动报酬

甲方实行本企业的内部工资分配形式并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按照岗位的劳动技能高低、工作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优劣情况,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并随着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情况,逐步提高乙方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待遇。

1、业务员工资=底薪+业务提成。

2、底薪计算方法:业务员工底薪为

3、业务提成计算方法:

要求底薪者按照: 10%~15%的比率计提成; 不要求底薪者按照:20%~30%的比率计提成。

4、乙方在生产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特殊成绩的,甲方可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或晋级工资。

六、劳动纪律

全职业务员需在每天早上八点到公司签到,然后去开发客户和维护客户,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的不得故意请假。如在上班期间发现业务员不在工作岗位给予相应处罚。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有关条款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商业秘密的保守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

九、 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相关负责人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

一方要求仲裁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以法律的相关规定予以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声明: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甲方: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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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委托装修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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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施工地址: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施工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上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甲方将 装饰装修工程委托乙方施工。 6、承包款为;(大写) 元(小写) 元(不含税)

7、施工期限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交工。

二、工程款支付方式:

注:尾款待甲方对整体工程验收结算后结清 三、有关施工要求的约定: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四、有关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甲方可自行验收,乙方应予承认。若验收不合格,其返工费用、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六、有关施工场地的约定:

1、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七、有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由于施工方擅自停工或施工人员未能按规定时间到场,或因施工人员数量不够等其它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款的百分之一。连续两天视为放弃该施工项目,并向甲方交付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和赔付费用。八、有关合同争议的解决约定: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时,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九、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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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装修承包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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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装修承包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___层(式)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_________室,计_________平方米;

(2)_________厅,计_________平方米;

(3)_________厨房,计_________平方米;

(4)____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___阳台,计___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_过道,计___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计_________平方米。

4.委托方式:_________

5.工程总天数:_________

天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

(1)材料款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元;

(7)税金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_________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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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商场装修的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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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装修的合同范本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概况及要求

1、装饰施工地点:

2、装饰施工内容:

3、承包方式:_____

4、总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5、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甲方要求:

1、装修要求以商场为准,且必须通过商场的验收合格;

2、以装修效果图为准;

3、材料必须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报表执行;

4、按照商场所规定的装修时间完工并顺利通过验收;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主材料报价单》。

2、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5、工程验收。工程验收以商场及甲方验收为准,验收合格后付款。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时间 :合同签定后

第一次付款: 金额 : 大写:

第二次付款工期进度过半付: 元

竣工验收合格后 付其余款 : 元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未按甲方质量进行施工制作,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付甲方相应违约金为加工费的20%。且甲方有权不支付后续工程款。

4、如乙方中途违约除退还甲方预付款,并赔偿条款20%的相应违约金

六、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可向建筑装饰协会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八、其它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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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轻工辅料的装修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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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国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恪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 工程施工时限:

自日开工至日竣工(遇到雨、雪、风雾、梅雨天气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均工期顺延)

二、工程发包形式:

2-1、乙方全包工包料,甲方只负责验收、入住。( )

2-2、乙方全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主材及验收。( )

2-3、甲方提供全部材料,乙方只包人工及负责施工。( )

三、工程价格及付款方式:

3-1、工程预算价:元(工程结束全面结算)

3-2、工程总造价:元(一次性包定)

3-3、付款方式:(以收款凭证为准)

结算,验收合格并付清款项方进行下一道工序;若甲方接到我方验收通知三日内无故不参与验收则视为工程自动合格并造成工程延期的则工期顺延。

四、施工依据:

4-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预算、施工。( )

4-2、甲方出具图纸、预算、乙方施工。( )

4-3、乙方按照图纸及预算单中项目施工。( )

预算外项目双方协议认可签字后,款到施工(若甲方因不可抗拒因素无法付款则将款项合入第二次付款,若因为增加项目或款项不到位造成的工期延期则工期顺延)。

五、双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5-1-1、签订合同交付首期工程款,并在三日内解决施工必须的电源、水源。

5-1-2、负责清理现场影响施工的存放物品。

5-1-3、负责协调与邻居、物业之间的关系及纠纷。

5-1-4、需要对原建筑结构、燃气、供暖、水、电话等进行变动、改造的负责办妥相关手续。

5-1-5、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金额向乙方付款。

5-1-6、接到乙方的请求验收通知单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签字,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5-2、 乙方责任:

5-2-1、根据签字的图纸、预算项目,做施工组织工作,并制定工程进度表,让甲方明了。

5-2-2、根据约定的要求和甲方一同做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并在三日内组织人员、设备、材料进场。

5-2-3、严格按照有关质量规定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使用环保材料,确保工程在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

5-2-4、隐蔽工程施工结束严格自检合格后,提前一天通知甲方,经甲方签字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2-5、工程竣工后,组织个部分联合自检,互检合格后,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合格签字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图纸及追加、减预算的整理工作,存入档案。并交甲方一份作为交付工程结算的依据。

六、违约责任:

6-1、甲方违约责任:

6-1-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的规定时间向乙方付款,工程顺延。 6-1-2、因甲方供料误时,除工期顺延外,甲方为乙方承担停工待料经济损失。

6-1-3、因甲方所供材料,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而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甲方承担责任。

6-2、乙方违约责任:

6-2-1、因乙方对甲方的付款,专款专用,如因挪用而影响工期进度,为甲方承担经济损失。

6-2-2、如因乙方所供材料以次充好,以假冒真,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偷工减料,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经济损失乙方承担。

6-3、工程延误:

6-3-1、不论是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均按实际结算。总之,每延误一日3‰为对方承担违约金,并按实际延误天数累计。

6-3-2、工程质量增加、不可抗力和甲方认可的其他原因,工期顺延。不计违约金。

七、工程保修:

7-1、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保修期两年。保修期内,凡因乙方原因出现各项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返修,并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天内,派人返修,做好饰后服务。

7-2、因甲方住用、管理不当等原因出现问题,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其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采取如下第 二 种方式解决。

8-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8-2、诉至________人民法院解决。

九、合同经双方签章后正式生效,到至工程竣工,甲方向乙方付清应付工程款,保修期满后,自行失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合同“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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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区装修材料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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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全称):内蒙古神华置业集团凯弘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 货物清单及单价

材料清单及价格说明:

1.本合同所列材料均符合国标及相关行业标准及外墙保温材料相关 的规定 ,签订合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证照复印件,送货同时提供当批产品合格证、检验证、环保执行标准和国家规范、业主或监理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合同签订前,乙方提供免费材料样板一式四份,货到现场后,乙方应按照监理及甲方、甲方要求进行材料的抽样试验,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并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不再单独计算。

二、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暂定 ¥69125元,人民币大写:陆万玖仟壹佰贰拾伍元整

2、结算价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实际收货的合格产品数量及表中单价进行结算。

3、 结算方式:甲方可选择转账、电汇。

4、 每批材料进场并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材料款的60%款项。

5、 保温抹灰工程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支付保温总工程款的30%款项。

6、竣工验收后支付剩余材料款的10%款项。

三、 材料质量要求

1、粘接砂浆;粘结强度≥1.0Mp耐水≥0.8Mpa、耐冻融 ≥ 0.5Mpa、可操作时间:≥ 2.0h、5~30℃条件下储存,储存期为6个月,防晒,按非危险品办理运输。

2、抹面砂浆;抹面砂浆应用与基面牢固地粘合,因此要求砂浆应有良好的和易性及较高的粘结力、抹面层与基底层要有足够的粘结强度,使其在施工中或长期自重和环境作用下不脱落、不开裂。

买受人(全称):

出卖人(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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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商铺装修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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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及要求

1、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装饰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总价款:¥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5、工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天。

甲方要求:

1、装修要求以商场为准,且必须通过商场的验收合格;

2、以装修效果图为准;

3、材料必须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报表执行;

4、按照商场所规定的装修时间完工并顺利通过验收;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主材料报价单》。

2、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5、工程验收。工程验收以商场及甲方验收为准,验收合格后付款。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工程款付款方式如下:

付款时间:合同签定后金额: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次付款:_______元;

第二次付款工期进度过半付:______________元;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其余款:______________元。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未按甲方质量进行施工制作,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付甲方相应违约金为加工费的20%。且甲方有权不支付后续工程款。

4、如乙方中途违约除退还甲方预付款,并赔偿条款_______%的相应违约金

六、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可向建筑装饰协会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八、其它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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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借条根据最新法律规定拟定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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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

因__________,今借到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以转账方式出借的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圆整)。借期_____(月/年),月利率_____%,上述借款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期时还本付息。逾期未还,则按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付逾期利息。

如借款人未按上述既定时间还本付息,出借人为维护权益向借款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交通费等)均由借款人承担。

对于因借款引起的纠纷,双方确认司法机关可以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送达诉讼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出借人确认以下任何方式均可送达:

1、手机短信送达

送达手机号:__________,手机号持有人:_______________。

2、电子邮件送达

电子邮箱为:__________,邮箱持有人:_______________。

3、邮寄送达

邮寄地址: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确认以下任何方式均可送达:

1、手机短信送达

送达手机号:__________,手机号持有人:_______________。

2、电子邮件送达

电子邮箱为:_______________,邮箱持有人:_______________。

3、邮寄送达

邮寄地址:___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共同确认:上述送达方式及送达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以及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同时双方保证送达地址准确、有效,如提供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借款人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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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装修公司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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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合同范本

不管是什么公司与个人合作还是企业,所签署的公司合同一定是平等自愿,友好双赢的原则。例如装修公司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请参考装修公司合同范本:

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发包方(简称甲方): (业主) 联络方式:

承包方(简称乙方): (施工工程队负责人)

身份证: 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 家庭固定电话: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装潢施工地点:

2. 住房结构:钢筋混凝土;房型_3_房_2_厅_1_套,建筑面积约152平方米。

3. 承包方式: 清包工 。

4. 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储藏室、家具打造,清洁工程,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关于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

5. 总价款:¥_约_13,_元(包括清洁费和搬运费),大写(人民币):_壹萬叁千元整_。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如甲方决定对该房屋初定装修工程项目进行变更,包含增加或删减,该总价款不做变更。

6. 工期:自_22_年_11_月_25_日开工,至_22_年_1_月_25_日竣工,工期_约6_天( 以上规定工期为指导工期,为保证施工质量,原则上不少于以上工期,也不应超过工期15天。如遇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等问题,则相应顺延竣工日期)。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如延长工期后遇春节假期,甲方允许乙方春节期间停工7至12天)。

第二条 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

1. 乙方(即 )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 )提出赔偿。

2. 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 乙方负责人 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 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2.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 乙方必须负责进行材料的搬运上楼工作。

4. 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 5-1%)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5. 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本工程执行DBJ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本工程由甲方聘请设计师进行设计,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及特别要求(具体内容见参见设计施工图纸)。乙方负责按有关行业规定进行施工。

3.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5.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6. 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如橱柜防火门,台面,PPR水管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7. 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8. 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见附件三《工程竣工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9. 工程保修期三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工程。

第五条 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 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见上述第三条)及与乙方协商,且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见附件一),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 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 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如下: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协议签订完毕,正式开工十日内 1% 13元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1% 13元

完成木工、瓷砖铺贴等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 2% 26元

完成粉刷和油漆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 2% 26元

完成安装,清洁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 1% 13元

竣工验收,甲方验收通过当天 2% 26元

保修尾款,甲方入住后3月内 1% 13元

合计 1% 13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于《工程付款确认单》签字确认(见附件四)。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当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现场交底。

(2)全权负责协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更换人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5元违约金。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 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 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

—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条 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1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1_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_2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协议附件

附件一: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

附件二:设计施工图纸及要求

附件三:工程竣工验收单

附件四:工程付款确认单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住 址: 住 址: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地点:上海

附件三: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单

甲方:_ __________

乙方:_ __________

日 期 检验项目名称 检 验 结 果 检验签名

合 格 不 合 格 补验

验收意见整体工程 甲方: 乙方:

注:(1)分项检验评定:合格打“√”,不合格打“×”,补验合格打“√”并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四:

工 程 付 款 确 认 单

甲方: __________

乙方:_ __________

日期 金 额 双方签字

1 元

2 元

3 元

4 元

5 元

6 元

7 元

8 元

合计 元

年 月 日

接下来的“合同范本”是:装饰公司合同 股份制公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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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轻工辅料的装修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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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一、 甲方将 装修工程全部承包给乙方进行装饰装修施工。

二、 委托装饰装修方式:清包方式,即乙方负责装饰装修施工,

所需的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均由甲方购买,但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和意图进行施工,并提前(至少三日)向甲方提供详细用料和用量清单,并合理安排、节约使用相关原料及铺料,不得浪费。

三、 装饰装修项目,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确认表)和附件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四、 施工期限,开峻工时间: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五、 工程质量标准:

乙方应保证施工质量(包括隐蔽工程),并按业已生效的国家相关标准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如目前无生效标准及施工规范的施工项目,家的装饰装修的同等标准和工序进行施工。

六、 效果图及施工图纸: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和意图向甲方提供效果图和施工图纸,由甲方确认后进行施工。

七、 工程价款:共计 元整。

八、 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及用料用量及购买时间计划: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向甲方提供,便于甲方购买或准备。

九、 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 几日内支付 元;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当日支付 元;

余款 付清。

十、 工程结算:

如工程量无重大变动,以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结算。

十一、 工程验收:

按照业已生效的相关标准和施工规范

十二、 工程的变更

未经甲方同意,施工项目和工序不得随意变更。

十三、 保质保修的内容、期限、保修单:

乙方应保质保量的完成全部施工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面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保修单,保修单应写明时间、范围、解决质量问题的期限并由乙方签字。

十四、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遵守,如有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施工质量问题,首先应尽力弥补达到合同要求,若在合理期限无法解决,乙方应承担总装修价款20%的违约责任。如因装修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包括材料损失),将追究施工方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十五、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十六、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 变更或解除: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

十八、 生效:

本合同一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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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房屋包工包料装修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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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承接方(乙方):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施工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3、委托方式:包工包料(除防盗门、灯具、地板材料费外)

4、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该工程价款包括合同第三条中所列明的工程材料款,装潢过程中的全部人工费、搬卸费、装潢垃圾清理费等。(备注:所有与装潢相关的人工费用和工程材料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在施工工程中,乙方提出其他费用支付要求,甲方均有权拒绝支付。若乙方以此为由拖延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工程总天数:______天

第二条:施工内容

1、客厅:鞋柜一个、客厅推出、做石膏线、吊顶、做塑钢窗、安装四个插座和两个开关。

2、主卧:衣柜一个(带梭门)加吊柜、阳台衣柜一个(带梭门)加吊柜、床头柜两个、做石膏线、安装六个插座和两个开关。

3、次卧:衣柜一个(带梭门)加吊柜、主卧次卧之间做隔断立新墙、做塑钢飘窗、飘窗改成电脑桌加书柜一个、床头柜两个、做石膏线、安装四个插座和两个开关。

4、厨房:下水改造、贴墙砖、地砖、订做整体橱柜、推出无烟灶台、安装排风扇、安过石门、吊顶(铝扣板)、安装菜盆、混水阀、案板石英石、安装六个插座和两个开关、防水处理。

5、卫生间:下水改造、贴墙砖、地砖、吊顶(铝扣板)、安过石门、安洗脸台和柜、面盆混水阀、洗衣机龙头和接口、地漏、安坐式大便器(含水箱)、安装两个个插座和两个开关、防水处理。

6、强弱电安装具体要求:所有电路(电线、有线电视、电话、电脑网线)要穿管走,电线要地线,强电的线路不能在地下接,要接入配电盒内(插座、天关内),插座面板要用五眼,开关带五眼插座,另装配电箱(空开)六组。

7、墙面施工的流程:一遍底漆二遍面漆,乳胶漆必须严格按照加水比例做一底二面,不可多加水,墙面处理要做到横平竖直,阴阳角要调直。

8、订做整体橱柜:由乙方委托专门厂家订做整体橱柜,标准为750元/直米,若超出该费用标准,多出部分则由甲方承担。特别规定:整体橱柜背后必须铺满墙砖,台面材料为石英石,柜面为PU板。

第三条:装潢工程材料

(附件:装潢工程材料清单)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且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室内装修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在工程中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需经甲方认可。

5、工程价款包含材料费,若甲方自行购买材料费用应从总款中减除。

第五条:付款方式

开工支付______元,水电完工验收合格后付______元,泥木工、墙面漆、油漆完工验收合格后付______元,交房验收合格后付______元,余款在交房后付清。

第六条:其他事项

1、安全问题:乙方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进行,如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业主):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包方):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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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店面装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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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层________号商铺经营者

甲方就乙方对商铺进行装修改造活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装修商铺

本合同装修场地:________。

第二条 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装修押金

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商厦管理处缴纳装修抵押金________元,装修完成后,经商厦管理处确认无损坏、破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条件后,一个月后无息退还装修抵押金予乙方。

第四条 装修条例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乙方所提出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要明确装饰部位、范围以及内容等详尽信息。

3、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厦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5、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甲方规定期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交纳违约金(日租的两倍) 元,租期不顺延。

6、乙方需要改造商铺(包括在场地内设置固定装置),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改造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商厦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商厦管理处审核,并经书面回复后严格按照《北京市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北京地区电气安装标准》进行施工。如擅自施工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乙方擅自更改的,要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8、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及时清扫干净,不得影响商厦内的整体环境美观,否则,将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10、乙方不得在商铺内的墙壁、地面钻孔,不得在墙壁上直接安装饰物或金属挂件,如有违反,将处以200—500元罚款。

11.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第五条 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________ 乙 方:________

负 责 人:________ 负 责 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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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租房协议简单装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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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及单位: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见证方:(以下简称丙方)

授权代表人:电话: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苏州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苏州市区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房屋面积为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见附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整/月(此价格不含相关税费),中介服务费元整由负担并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给丙方,乙方应同时交纳首期租金元给甲方。

2.该房屋租金按支付,支付时间为,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5%支付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须按实际居住日交纳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租赁条件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或有权决定该房屋出租的相关证明。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签本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备案。

3、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承担租赁期内水费、电费、等实际使用的费用,若有特殊约定则从其约定。

6、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由于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有关维修的费用。

7、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

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

五、产权变更

1.如甲方依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继续有效。

2.甲方若出售该房屋,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关于押金

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并交纳首期租金时支付甲方元作为押金。待租赁期限届满,甲方验房后,乙方将该房屋钥匙交与甲方,同时甲方将此押金全部归还乙方。

七、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若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丙方所收中介服务费不予退还。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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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吉林省农业种植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农业,全文共 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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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大豆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对大豆的种植生产。买受人负责对大豆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承诺大豆的种植面积为 亩,并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大豆 公斤。出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出卖人生产的大豆,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买受人负责包销。每公斤的收购价为 元。大豆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交货的时间为 年 月 日;交货地点

第四条:买受人应搞好大豆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种植,防止大豆作物的病虫害,提高大豆的产量和质量。

第五条:如果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种子 元

1公斤;化肥 元1袋;农药 元1瓶。

第六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生产过程中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出现质量问题;或因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买受人应当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七条:出卖人由于不按买受人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生产;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条: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

出卖人: 签字

(盖章)

住所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编:

买受人

买受人: 签字

(盖章)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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