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黄岩区水蜜桃收购合同
甲方:(转让方)
乙方:(收购方)
目标公司:
鉴于:
1.甲方拥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2. 甲方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目标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目标公司整体出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
目标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为 ,注册资本 元。目标公司现有股东为:___,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份,___,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合计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份。
第二条 收购标的
乙方的收购标的为甲方拥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及其所包含的股东权益。
第三条 转让价款
1、转让价格以净资产为依据,最终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评估报告为准。
2、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 上述股权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rmb)。
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包含各种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权、商业秘密等)所代表之利益。
第四条 支付方式
建议:可先支付一部分,待完成本次股权收购的工商登记后再支付一部分,同时留一部分作为保证金。
第五条 股权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事项:
5.1 将目标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具体移交方式和细节双方另行协商);
5.2 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办理目标公司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3将本协议第十六条约定的各项文书、资料交付乙方并将相关实物资产移交乙方;
5.4 移交所有与商业秘密(包括生产工艺及其相关技术、客户资源等)有关的资料。(具体移交的内容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5.4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地将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六条 甲方承诺
鉴于下列因素对转让价格的确定有着重要的影响,故甲方必须作出承诺:
6.1 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未设定有他项权利,不存在任何瑕疵。
6.2 目标公司的资产所有权不存在任何瑕疵,不存在设定担保的情形。
6.3 目标公司没有为任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6.4 已履行转让股权所必须的所有法律程序。
6.5 不存在重大的或有债务。
6.6 保证收购前后目标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稳定。
6.7 在本次收购完成之前,目标公司已与重要技术人员或公司其他重要岗位的人员签订有有效的书面保密和竟业禁止协议。
6.8 在完成收购之前,不得有任何不利于目标公司的处分行为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债务、延长债权偿还期、免除担保责任等。
6.9 甲方保证目标公司目前依然是有效存续的,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6.10 不得隐瞒目标公司业务或财务上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应尽未尽的纳税义务等。
第七条 乙方义务
7.1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7.2 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目标公司及时办理股权及其他权利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3 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 债权债务
目标公司在本次收购完成前所负的一切债务,以及收购完成后因收购前的原因造成的债务均由甲方承担;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对目标公司因此次收购之前所存在的行为所作出的任何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决定等所确定的义务,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竟业禁止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己经营或帮助他人经营与目标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否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第十条 其他权利归属
甲方基于与目标公司相关的涉及目标公司和乙方现实或将来利益的一切权利,包括已现实存在和将来可能实现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将来可能实现的权利)均归乙方所有。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因甲方违反第六条承诺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或者因收购前既已存在的原因,导致乙方收购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应当无条件全额退还已收取的转让款,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1.2 甲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给目标公司或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3 乙方不按约定支付转让款的,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甲方违约金。
11.4 前两款规定不影响守约方依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2.1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12.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四条 协议的生效
14.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14.2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备存于目标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五条 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之附件
16.1 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书;
16.2 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16.3 公司租房协议书;
16.4 其他有关权利转让协议书;
16.5 公司固定资产与机器设备清单;
16.6 公司流动资产清单;
16.7 公司债权债务清单;
16.8 和商业秘密有关的资料的移交内容与方式
16.9 公司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如果认为还有哪些必须的附件,也可在此列明)
签署: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篇2:龙泉驿区水蜜桃收购合同
甲方:
乙方: _____镇(乡)____村___农户
为了进一步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加快“订单农业”的发展,保护种粮大户的利益,经双方协商_______年粮食生产收购事项,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确保合同履行。
一、品种和数量
品种:圆粒型早籼谷。
种植面积: 亩
交售数量: 公斤
二、收购价格
甲方对乙方签订的粮食收购订单价:每______公斤最低价______元,当市场价高于订单价时按市场价收购,低于订单价时按订单价收购。
三、收购质量
乙方交售的粮食必须符合中等质量标准:水份 %以内,杂质 %以内,出糙率 %以内,黄变粒不高于 %,无霉变,无生芽谷。
四、交售结算方式
乙方将粮食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购点,由甲方验收合格后,当场结清售粮款。
五、甲、乙双方职责、义务
1、甲方积极为乙方提供粮食市场信息。
2、甲方落实专人联系,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工作。
3、乙方对甲方组织的粮食生产调查,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有关数据。
4、乙方应按时完成交售任务。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按合同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如有一方违约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的 %的违约金。
2、如因自然负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至________年 月 日止。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镇(乡) 村
户主: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3:黄岩区水蜜桃收购合同
需方:
供方:
经供需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按照双方共同确认的订购物收购标准(见合同附见1)及双方共同封存的样品执行。
第三条 包装物要求和费用由需方负担:
包装质量标准(见合同附件2)。
1、每箱净重公斤。
2、每单箱质量标准要求一致。
3、由需方提供包装物。
第四条 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总工期;批量定购按双方确认收购计划单到供方仓库验收提货。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集装箱。
第五条 验收方法:
1、订购物及包装物均由需方验收:按照双方共同确认的收购标准(合同附件1)。
2、订购物、包装物的样品均在需方由双方共同验收封存,应达到100%合格。
3、批量订购物依样品95%合格率,在供方当地商检部门检验,检验费由需方承担。
第六条 运输方法及运输承担:
订购物出供方场地后的运输及费用由需方承担。
第七条 结算方式:
1、定购作物及包装物经双方共同检验确认封存后,供方应于五至七个工作日内办理领款手续,由需方拨合同总金额的%预付款入供方账户,最晚不超过7天,此款专款专用。
2、批量产品,按双方确认的生产计划单的实际验收合格数量结清货款、批结批交。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批量商品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30%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延期并交贷或交贷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贷款总值30%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贷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偿付供方此批货总值30%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不符合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标准(见合同附件1),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4、如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任一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金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按合同总金额的3%执行。
第九条 提供担保或办理领款手续,供方在领款时,按双方约定的合同附件上的期限和要求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提交需方审查(需方所要的办理领款手续不要过于复杂,不在供方范围内)。供方如不办理,属供方违约。
第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被告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另注:
1、预付款未到供方账户前不允许进行订购物收购,否则需方不承担相关的一切责任。
2、如签订本合同十日内双方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不能进入实际履行合同阶段,均属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3、需方提供供方总公司的授权。
4、见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货物的数量及质量问题应由需方当场验收,装车后供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需方和供方各执一份,双方的有权签字人并加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需方单位(章): 供方单位(章):
地址:河南省原阳县惠民街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海子沟乡顾家领村
法人委托人: 法人:
电话:0373-7552533 电话:
传真:0973-7552533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司法见证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20xx年 月 日
篇4:黄岩区水蜜桃收购合同_合同范本
收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种植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水蜜桃种植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要求:
品 种
等级
单位
数量
价格/
保护价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负责提供无偿技术指导培训。
四、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指导方法进行种植管理,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并在采摘前30天停止使用任何药物,确保水蜜桃无农药残留。
五、交(提)货及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双方凭收购凭证现金结算;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高于保护价时,以当日收购的市场价为准。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交货或乙方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部分价款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支付的水蜜桃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甲方应在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故意不交付水蜜桃或擅自将水蜜桃出售给他人的,应按照每亩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甲方提供的技术指导或提出的种植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或未按照
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水蜜桃的,应按照每亩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l、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___份,工商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种植方(甲方) 收购方(乙方)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5:水蜜桃收购合同书
收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种植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水蜜桃种植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要求:
品 种
等级
单位
数量
价格/
保护价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负责提供无偿技术指导培训。
四、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指导方法进行种植管理,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并在采摘前30天停止使用任何药物,确保水蜜桃无农药残留。
五、交(提)货及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双方凭收购凭证现金结算;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高于保护价时,以当日收购的市场价为准。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交货或乙方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部分价款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支付的水蜜桃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甲方应在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故意不交付水蜜桃或擅自将水蜜桃出售给他人的,应按照每亩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甲方提供的技术指导或提出的种植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或未按照
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水蜜桃的,应按照每亩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l、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___份,工商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种植方(甲方) 收购方(乙方)
单位名称/姓名(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6:水蜜桃收购合同书
收购方(甲方):
养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生猪养殖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基本要求:
第二条 养殖及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 产品要经过统一防疫,经检验合格;非会员的要出具经免疫接种证明 。
2、养殖方需建立养殖档案,并做好以下记录:□饲养用药记录□防疫消毒记录□免疫接种记录
第三条 结算:
甲方应按约定价格优先保证收购乙方的生猪。乙方负责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
1、结算方式: 银行汇款转帐 。
2.结算期限: 收购后一个月内结清贷款 。
第四条 交货、运输及费用:
产品由乙方自行装车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过磅,装车费用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检验方法:
以乙方提供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为质量合格依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3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3 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甲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乙方无法按时交货的,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质量问题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质量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无故拒收产品,按拒收货物总值 5 %支付违约金。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限期内提供证明。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通过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汉寿县民事经济 仲裁委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2 份,甲方 1 份,乙方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