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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值班管理制度优秀5篇 规章制度内容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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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4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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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使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化,严肃财务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财务管理。

3、责任人:

总经理、财务部经理。

4、正文:

4.1总则

4.1.1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的有关财经纪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4.1.2本制度包括董事会、总经理财务管理职责、财务部门工作职责、会计核算原则、资金管理、结算账款管理、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营业收入及营业外收支管理、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公布、财务电算化管理、财务档案管理及附则。

4.2董事会财务管理职责

4.2.1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的重大财务决策,控制投资规模和方向,审核公司重大资产处理。

4.2.2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2.3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及可行性研发项目。

4.2.4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财务事项。

4.3总经理财务管理职责

4.3.1遵守《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税收、金融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根据公司经营目标组织好生产经营,力争股东资产保值增值。

4.3.2总经理负责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并对公司保存和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担负责任。

4.3.3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财务检查,督促财务部门配合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

4.3.4总经理对公司财务预算全面负责,审核财务预算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预算,年度终了向董事会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依据决算情况对预算执行单位进行考核。

4.4财务部门工作职责

4.4.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财务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4.4.2编制公司财务预算、决算,并实施财务控制。

4.4.2.1财务预算按年度编制,包括业务预算(采购、销售、生产、期间费用等)、资本预算(固定资产投资、权益性资本投资、债券投资等)和筹资预算。

4.4.2.2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部负责作出财务决算,上报总经理。

4.4.2.3财务部负责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查、报告、监督执行等具体工作,分析财务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及原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和建议,实施财务控制。各职能部门及各业务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4.4.3负责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4.4.4公司财务人员必须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严格审查每笔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对不符合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要坚持原则,拒绝支付;

4.4.5财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和核算办法进行会计核算,对取得的原始凭证,要认真审核,及时准确地编制记账凭证,记载有关账簿;

4.4.6财务人员要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

4.4.7财务经理应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加强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联系,准确掌握公司资金分布及资金需求动态,搞好资金平衡调度,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4.8按月及时、准确、真实地编制财务报表并按规定向外报送财务报表;

4.4.9做好每月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分析工作,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为公司决策提供财务依据。

4.5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4.5.1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4.5.2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按应收款项的3‰计提,如需计提特别坏账,应由董事会审批决定。

4.5.3存货按实际成本入账,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核算。

4.5.4公司的对外投资控股权在20%以下(不含20%)的,采用成本法核算;控股权在20%以上(含20%)的,采用权益法核算。股权在50%以上或根据重要性原则对具有实际控股权的要合并报表。

4.6资金的管理

4.6.1现金的管理

4.6.1.1公司出纳与会计的职责必须分开,不能由一人兼任;

4.6.1.2公司的一切现金收支必须归集到财务部门核算和管理,各项支出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现金收入后及时送存银行,严禁坐支现金和白条抵库;

4.6.1.3公司库存现金一般不得超过5000元,现金出纳员要确保库存现金每日账实相符;

4.6.1.4每次提取备用金1万元以内(含1万元)须由财务经理批准;超过1万元须报总经理批准。

4.6.2银行存款的管理

4.6.2.1遵循国家关于银行结算的有关规章制度;

4.6.2.2新增银行账户必须事前由财务部经理提出申请,由主管副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开设;

4.6.2.3公司设立的银行账户只限于基本帐户和一般帐户,专用帐户用于本公司经营范围内的资金结算及资金调拨;

4.6.2.4正常业务支出的支票领用,都必须有经核准的发票或其他必要的凭证,支票上必须有金额且与应付凭证金额一致,所有已经签发的支票,应于当日及时记入银行存款日记账中,并定期与应付款或其他总分类账借方进行核对,每次支票领用金额1万元以内(含1万元)须由财务经理审核主管副总批准;超过1万元须报总经理批准。

4.6.2.5开户银行间资金调拨需由经办人填制支票领用审批单,详细说明资金调拨的理由,经财务经理审核主管副总批准;1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和调拨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4.6.2.6财务部对所有银行支出凭据应认真审核有关内容,严格执行经办人、审批人“双签字”制度,做到单证齐全、手续完备;

4.6.2.7公司的银行支票,包括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一律由财务部统一向银行购买、统一保管、统一发放,发放时必须做好完整的领用、注销记录;对领用期限超过十天以上的,应及时查明原因,督促经办人员及时注销。作废银行支票必须注明“作废”字样单独保管;

4.6.2.8银行票据一般不得背书转让,如有特殊需要,背书必须由专人进行登记,由财务经理提出申请,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4.6.2.9财务部必须加强银行未达账项的管理;银行调节表应于月度终了后十日内编出,并积极予以清理,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

4.6.3银行贷款及融资的管理

4.6.3.1银行贷款卡必须由财务经理保管,如需办理贷款、还款手续,经办人应要求银行逐笔登记、注销,财务经理及时检查并与银行进行核对;

4.6.3.2银行贷款按公司规定的筹资权限实行逐笔审批制度,所有贷款由财务经理提出申请,报总经理签字批准,并逐月报董事会备案;

4.6.3.3所有对外融资一律由董事会批准;

4.6.3.4无特殊情况,公司一般不得对外担保,如确需,公司必须要充分了解对方单位的资信,经济效益及偿债能力等情况,由公司总经理提出申请,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

4.7结算账款的管理

4.7.1认真审核结算单据,检查结算手续是否完备、真实,单据是否齐全。对于未认真核实而造成的多付或重付款项,应立即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7.2财务部应对有关业务单位的往来结算账款定期进行核对和清理工作,所有往来户由财务部与业务人员每月至少核对一次,并编制“往来账户调整表”;财务部每年不定期与终端客户直接核对至少一次。

4.7.3发生采购时,由经办人员提出采购申请,由主管副总签字审核批准:采购金额超过1万元(含1万元)报总经理批准。

4.7.4公司确认发生坏账时,必须由经办人员提出书面申请,认真查找原因,分清责任,经财务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发生1万元以上的坏账损失时,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

4.8固定资产及其它资产管理

4.8.1500元以上的资产称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取得按原始价值计价。

4.8.2固定资产折旧原则上采用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为其原值的3%。

4.8.3固定资产的购置均须经主管副总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4.8.4固定资产的处理包括购置、出售、报废、毁坏损失等(均为1万元以上)须经主管副总审核后,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4.8.5固定资产应设置明细账核算,定期与行政部门和使用部门的卡账和实物进行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

4.8.6无形资产以历史成本或评估价值入账,并按收益期等额摊销计入成本;不能确定收益期的按5年摊销。

4.9成本、费用的管理

4.9.1财务部应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合理计提有关费用。

4.9.2发生的所有费用必须先由财务经理签署意见(单笔5000元以上的费用需报备主管副总),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行政文件规定的费用报销标准进行审核,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报销。

4.9.3差旅费报销:按公司制定的《市场人员费用报销办法》执行。

4.9.4财务部必须按收入与成本、费用相匹配的原则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如实反映本期损益。

4.9.5研发费用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严格按预算执行。

4.10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支的管理

4.10.1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4.10.2公司应当合理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将已实现的收入按时入账,并及时结转相应的成本。发生销售退回、销售折让与折扣,应及时对有关销售科目予以调整。

4.10.3营业外收入是指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及变卖收益、罚款收入、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及变卖损失,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因遭自然灾害等造成的非正常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款),违约金、公益救济性捐赠等。

4.11利润及利润分配的管理

4.11.1公司的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营业外收支净额等项目构成。

4.11.2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用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弥补不足的,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五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

4.11.3公司纳税所得税以利润总额为基数。

4.11.4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4.11.4.1弥补前五年的亏损;

4.11.4.2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4.11.4.3提取法定公益金百分之五;

4.11.4.4提取任意公积金,比例由董事会决定;

4.11.4.5支付股东股利。

4.11.5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经董事会批准后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时,以转增后留存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少于注册资本25%为限。

4.11.6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分配方案应经董事会批准。

4.12财务报告的编制

4.12.1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六十日以内编制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九十日以内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4.12.2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4.12.3年度财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同时提供下一会计年度的预测报告。

4.12.4财务报告的公布

4.12.4.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在编制完成后15日内送交各股东。

4.12.4.2公司于每月结束后15日内向董事会提交月结束财务报表;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向董事会提交季度财务报告、季度经营总结分析报告。该类财务文件包括库存清单、应收帐款、固定资产、应付帐款、其它应付款、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明细表等事项。

4.13财务电算化管理

4.13.1财务部电脑操作人员应按相应的权限操作会计软件,并定期与软件供应商联系,做好软件的系统维护工作。对于数据资料,在核对相符后,每日、每月要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4.13.2财务部门应严格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防伪税控设备,实行发票和IC卡分人管理。开票工作必须由持证人员负责,其它人员严禁使用。

4.13.3年度终了,由财务经理统一保管备份数据。

4.14财务档案管理

4.14.1公司必须保证财务档案的存放空间及安全可靠,财务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财务部应指定专人保管财务档案,建立健全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非本部门人员查阅档案,必须要征得总经理同意,档案保管人必须要做好登记工作。

4.14.2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

4.15财务数据、资料、方针均属公司重大机密,未经授权,各级人员不得对外公布,亦不得在公司内外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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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最新幼儿园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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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检要求: 每天幼儿入园,须在园门口接受保健医生和值班老师的晨间检查。

晨检内容:

一摸:幼儿有无发热现象,可疑者测量体温。

二看:一般情况下,观察幼儿精神状态、面色等,传染病的早期表现,咽部、皮肤有无皮疹等。

三问:个别幼儿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

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发现问题迅速处理。

晨检记录 :

晨检后,保健医需将健康观察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登记下来,并与当班教师一起关注当日幼儿情况,如有异常情况,保健医进行临床诊断决定入园或去医院诊治。

告知家长并请家长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工作:

1、来园时必须带孩子参加晨检。

2、疑有疾病或传染病迹象,应主动与保健医生联系,我们将视病情进行全日观察、追踪、隔离。

3、不要让孩子带危险物品。

4、每天带手帕或餐巾纸,勤剪指甲、勤理发,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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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幼儿园保安员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保安,全文共 1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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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校保安管理,明确保安岗位职责,规范保安员日常工作和请假、奖惩等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1 、上班期间必须穿着制服,严格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戴首饰、不蓄发、不蓄胡,时刻保持良好形象。

2 、上班期间对待师生、家长、来宾要热情有礼,耐心解答家长、来宾提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家长、来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熟悉本校教师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所带班级、相貌特征及兴趣班老师常规出入本园时间等,熟悉教学楼各大小设施等情况。

4 、必须掌握打卡机、门禁系统、音响设施、视频监控设施的使用方法及电话如何转接到各班级的方法。

5 、要与学校保安员、社区保安员及辖区民警保持密切联系,要熟悉园领导电话,公安报警电话。紧急状况下能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园领导,并向派出所请求支援。

派出所报警电话:110

6 、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来访登记》、《保安巡查登记》、《紫外线消毒灯记录》等表格,要求字迹清楚,项目内容全面准确。

7 、对待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园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严守规章制度,遵守基本的职业道德,将师生安全和校产安全摆在首位。

二、主要岗位职责

1 、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定岗定时执勤,不迟到早退,在执勤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保证校园二十四小时全天候值班。

2 、认真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如遇匪情、火灾、报警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同时要坚守岗位,把好大门关,协同其他保安员共同作战。

3 、上下学时间开放大门通行,到校园门口协助接送学生;正常教学时间段关闭大门,严禁离岗时不锁大门。

4、本园家长需凭幼儿园发放的接送卡接送幼儿,未带接送卡的家长需填写接送记录,严禁无卡不填记录的陌生人接送幼儿。

5、值班期间负责协助监督教职工打卡情况;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及时转接各教室分机号码;邮件、报纸、杂志的收发工作;按要求准时播放早操、起床等广播。

6、保持保安室、保安亭卫生、整洁;保持操场、门面、大楼外观整洁,及时清扫垃圾和落叶,保持美观(包括条幅、宣传画、通知、玩具等的摆放)

7、对进出幼儿园的物品需进行检查。特别做好搬出幼儿园物品的流水帐登记工作。

三、来访登记制度

1、周一至周五8:30-18:00,除本园教职工与幼儿外之任何人(包括家长),均不得在任何时段进入幼儿园。

2、18:00后需持卡进入校园,其余人员一律不得入园。

3、对外来人员(教职员工的客人、领导、亲友,各类访客、装修作业等人员)必须先登记有效证件(认真核对证件和持有人是否相符)、问清楚所访问师生的姓名或办公室等,经电话确认后,由被访问联系人到值班室签字确认,方可一同进入,或由保安员保安引领来访者到相应工作联系人处。

4、工作时间内家长送来幼儿园日常用品,做好登记并准确送至所在班级请老师签收,或通知幼儿所在班级教师下楼领取、签收。

5、对于不在正常时间段接幼儿需做好接领幼儿登记,严防孩子走失。

6、对待来访者应礼貌待人,使用普通话交谈,具体要求见《来访人员接待制度》

四、安全巡查制度

1 、教学时间段经常巡查校园各楼层情况,上下午各巡查校园周边一次。值班期间除巡视外应在保安亭办公。

2 、夜间1:00及4:00巡查两次,重点检查教室及办公室财产、消防设施、水电开关等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并向园领导报告,做好检查记录。小憩应建立在按时完成巡逻任务的前提下,听到监控器报警,应及时查看。

3、门岗、保安员应协助夜间对各教室门、窗、水、电的安全抽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4、每天22:00开消毒灯,每天一小时,检查消毒灯管是否正常,并做好记录22:00;22:00-7:00开热感器;全天24小时开放视频监控系统。

5、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节假日所有校园场所不对外开放,遇到恶意翻越栏杆入园的未成年少年,要及时清理出校园,并进行登记、教育。

6、密切关注夜间天气变化,树立防风、防雨、防雷的安全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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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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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管理,服务好运行维修工作,特制订材料仓库管理办法如下:

一、入库

仓库保管员按照采购清单所列的名称、数量、型号、质量标准等与实物对照、检查,完全相符的,方可点收入库,登记入账。凡是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接收。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仓库保管员承担。

二、出库

材料出库时,仓库保管员必须凭领料单办理出库手续。申请人在领料单上签字,写清名称、数量、型号,次日上午请_签字确认。然后,仓库保管员登记入账。前日手续未办到位,不得再行出库。

出库管理必须遵循“以旧换新”的原则,每次领用维修材料时,必须将对应的破旧物品交与仓库,方能领取新的维修材料。

三、退库

申请人将剩余材料送交仓库保管员,仓库保管员清点入库,并调整出、入库记账。

四、盘库

仓库保管员每月末最后两天对仓库进行一次盘点,确保帐物相符。其结果报_抽查。

五、保管

仓库保管员对入库材料要分类存放,保持仓库整洁,保证仓库安全

六、其他

为减少维修材料资金的占用,除灯泡、灯管、胶布、标准件等常用消耗材料外,其它材料原则上实行零库存。

本办法从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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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车辆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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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车辆管理部门及职责

一、 后勤部负责医院车辆的全面管理,具体负责车辆的派车、调度,安排修理,油材消耗的审批,车辆事故的处理,驾驶员安全教育与奖罚。

二、财务部负责车辆维修技术档案的管理,负责车辆送修前,修复后的技术鉴定和记档;负责送修车辆结算单的验收,负责每月对医院范围内的机动车辆的月检。

第二条 驾驶员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努力为医院服务,钻研技术,操作熟练达到"四会"(会驾驶,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二、爱车:精心爱护车辆,熟知车辆状况,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日常保养,保持全车整洁,零部件紧固可靠,调整适当,润滑良好,气压正常,随车工具附件无丢失,无锈蚀,无不正常损坏,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能开。

三、节约:珍惜油材,积极修旧利废,掌握油材消耗规律,保证车辆处在良好的经济运行状态。

四、安全:认真学习各项安全措施,正确的驾驶操作,不带故障出车和行驶,做好出车前检查,防止因机械故障,造成交通事故。

五、守纪:自觉的遵守交通规则,不擅自开车或改变行车路线,不私自带人,不有意给用车人员制造困难;不私自拆拿车子零件、工具、油料。不擅自把车交给非驾驶员开,驾驶室内不超员,不在驾驶中打闹、谈笑、吸烟或酒后开车。

第三条 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一、车辆的使用管理和调度统一由后勤部负责,本着先生产后生活,先领导后职工的原则用车。

二、医院员工因工确需用车,应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负责人向后勤部提出申请,同意后,后勤部开出《长沙东大肛肠医院公务用车派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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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前台值班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前台,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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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约客人需会籍顾问自行登记并引领参观;

2:体验券客人每天前台预约不超30人,需提前一天预约并会籍主管签字,如发生没有预约或超过30人需请示主管前台落实后方可进场(电话由值班会籍拨打前台员工落实);

3:前台卫生每天需打扫2-3遍,前台不允许留有水杯,零食,报刊等于工作无关的物品;

4:洽谈区卫生由会籍打扫;

5:领导报刊信件及时发放,其他员工信件放指定位置,重要信件及时通知,前台遗留信件保存15日后销毁;

6:前台不允许看书报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包括会籍);

7:参观客人由会籍接待,对于有卡及意向不大等客人也需有会籍带领参观,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不带;

8:所待客人需带进场地并带出场地,如发生问题由带领参观者负责; 9:前台物品,停车章,保险柜,收银箱,备用钥匙由前台管理,会籍不允许私自动用;

10:前台主管有权检查前台,会籍等的纪律,服装,礼貌礼仪等规定的规章制度;

11:前台不允许玩电脑,手机。

12:会籍个人物品,资料不得留放前台,并保持前台工作台卫生; 13:前台无销售人员值班2分钟视为空岗,一班带访客用餐时间出现空岗将处罚二班。

14:值班人员需注意仪容仪表,言行举止,不得打闹说笑。 15:值班人员吃饭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严格遵守公司制度。 16:前台人员领用物品要及时,不得出现缺少或没有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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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卫生,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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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全园各功能室、各班教室及室外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全园师生创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学习,工作环境,展示我园风貌,结合目前幼儿园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卫生区域

1、各功能室、各班的教室、招生办、睡眠室、厕所及室外卫生责任区。

2、幼儿园分配的临时或突击性清扫区。

(二)清扫要求

1、每天各功能室、公共区域(招生办、厕所、办公室)要清扫三次,各班教室确保全天候清洁、整齐、规范。

2、每周五为全校大扫除日,以确保各功能室、教室和卫生区及宿舍洁净无死角。

3、临时突击性清扫任务的完成既要迅速更要高标准。

(三)清扫标准

1、各功能室、教室:地面、墙壁、黑板、床棱角、门窗、用电设备、桌椅、讲台等室内所有的物品,清扫工具,室内布局均要做到整齐、整洁、表面干净,做到“六无”即:无味无污迹,无积灰蜘蛛网,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糖迹,无垃圾,否则每一项元.

2、睡眠室:室内无蜘蛛网,墙壁、门窗、物品柜、桌椅(凳)等处无乱涂乱画痕迹,无积尘、室内无乱牵绳索,无乱挂衣物,乱沾乱贴,地面拖洗干净(含床下),无污水,无纸屑果皮;被褥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日常用品按指定位置摆放有序,及时将垃圾投放到指定位置,否则每一项(20)元.

3、楼梯、走廊:楼梯、走廊地面要打扫干净;墙壁、室外护栏用抹布擦干净、天花板、墙角等无蜘蛛网; 及时倒垃圾,否则每一项扣(20)元。

4、厕所:地面、便池要及时冲刷,无乱涂乱画。24小时保持干净无异味,否则每一项(20)元。

5、室外卫生责任区:整洁、美观。做到"六无"即:无味、无积土、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废气物、无垃圾,否则每一项扣(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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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7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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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校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财务的副校级领导协助校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校长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职责:领导本校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第六条 学校单独设立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财务副校级领导的领导下,履行学校财务管理职责。

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计划财务处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计划财务处是学校管理职能部门之一,财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与各个职能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各个职能部门所发生的与价值有关的经济业务需要通过会计核算来反映和监督,会计核算上的部份原始资料要通过各个职能部门提供,而且计划财务处和各个职能部门均肩负着互相及时反馈信息的职责,因此计划财务处与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学校的会计工作集中在计划财务处。学校内部各部门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只负责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对原始凭证根据需要作必要的汇总,定期将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送交学校财会部门,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并据以编制记帐凭证,然后根据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登记总帐和明细帐,再定期编制会计报表。

第七条 学校计划财务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专职财会人员并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财会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任免或者撤换,应当由学校计划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八条学校直属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所属行业的会计制度、规则准则,参照国家、省市、行业和学校相关规定和相应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学校其他非独立法人单位或部门不得设置二级财务机构。财务确需开展单独核算的,由计划财务处委派会计人员。委派人员的编制、考核归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委派人员的工资、绩效和福利由学校承担,委派人员的相关经费在受派单位的成本费用、收益分配中考核并体现。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九条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学校年度内所要完成的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是学校日常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据。

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平衡、分级编制、责权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执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编制坚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第十二条学校计划财务处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审议通过后报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方案再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高等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应相应调整支出预算。

第十四条 决算是指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及时地编制年度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规范决算管理工作、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

1.财政教育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教育拨款。

2.财政科研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科研拨款。

3.财政其他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本条上述拨款范围以外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育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教育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教育事业收入。

2.科研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八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十九条 学校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条 学校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学校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学校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学校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各项经营支出应当与其经营收入相配比。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二十七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学校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八条 学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学校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二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学校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二)学生奖助基金,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事业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列支,用于学生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的资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

第三十三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 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 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六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前款所称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三十八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

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资产交付使用和财务决算。

第四十一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学校通过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合理计价,及时入账。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无形资产在其使用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对于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办法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无形资产摊销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四十三条 对外投资是指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的投资。

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有关审批程序。

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第四十四条 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十五条 学校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九章 负债管理

第四十七条 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四十八条 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借入款项是指学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类款项。

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学校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款项。

应缴款项包括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五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具体审批办法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一条 学校应当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二条 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关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对学校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

第五十三条 费用是学校为完成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而发生的当期资产耗费和损失。

第五十四条学校应当在支出管理基础上,将效益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将效益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按照有关规定,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形式分期计入费用。

第五十五条 费用按照其用途归集,主要包括: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费用和其他费用。

教育费用是指学校在教学、教辅、学生事务和其他教育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科研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行政管理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校级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学校统一负担的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印花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等。

离退休费用是指学校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项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学校无法归属到本条上述费用中的其他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对附属单位的补助、上缴上级支出、财务费用、捐赠支出等。

第五十六条 学校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合理分摊。

第五十七条 学校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逐步细化成本核算,开展学校、院系和专业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科研活动成本的核算应当细化到科研项目。

学校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后,应当建立成本费用与相关支出的核对机制,以及成本费用分析报告制度。

第十一章 财务清算

第五十八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五十九条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条 学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学校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学校撤销的,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学校合并的,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学校分立的,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二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一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六十二条 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六十三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评价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科学设置财务分析指标,开展财务分析工作。

财务分析指标主要包括反映学校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支出结构、财务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标(财务分析指标见附表)。

第十三章 财务监督

第六十五条 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算编制、财务报告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的管理情况;

(四)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程度;

(六)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六十六条 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六十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六十八条 学校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学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条 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七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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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办公室用品管理制度2024办公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1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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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党政机关举办大型活动(会议)及组建临时机构的专用物资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避免重复购置和资源浪费,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根据《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行政办【20__】98号)有关规定,建立党政机关公物管理制度,设立党政机关公物仓(以下简称公物仓)。

第二条 公物仓是党政机关举办大型活动(会议)及组建临时机构的物资设备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和资产回收处置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 公物仓设在财政局,具体负责公物仓资产的保管、租赁、借用、调剂、处置、回收等工作。

第四条 公物仓仓储资产范围:

(一)党政机关举办大型活动(会议)结束或组建临时机构撤销后收回的资产;

(二)行政事业单位更新报废需交回的资产;

(三)执纪执法部门的罚没物资;

(四)因单位撤并等原因收回的资产;

(五)其他应收回的资产。

第五条公物仓对资产实行专库存放、专人保管、专户管理。除报废资产外,全部纳入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并对资产的入库、借出、租赁、调剂处置等实行动态管理。

第六条 党政机关举办大型活动(会议)或组建临时机构所需资产(除一次性消耗用品),由牵头部门提出申请,经财政局批准后从公物仓借用。

第七条 公物仓资产不能满足需要,确需购买的,财政局提出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由政府统一采购,交公物仓保管。

第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因临时或突击性工作需要而单位又不能调剂解决的资产,可向财政局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从公物仓借用或租赁。

第九条 使用单位对借(租)用的资产要有专人负责,不得截留、挪用、调换、私分或擅自处理,确保借(租)用的资产安全完整并按期归还。

第十条 罚没物资由执纪执法部门提出申请,财政局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执纪执法部门将资产移交公物仓。

第十一条 资产入库,由上缴部门填制《__县公物移交清单》,公物仓管理人员清点验收、签字盖章,并据此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二条 公物仓对逾期20日没有缴回的资产向牵头部门发放《资产催收通知书》,由牵头部门负责将资产收回后交公物仓。

第十三条 公物仓应对更新换代的自动化办公设备及时进行调剂使用,避免造成浪费和损失。

第十四条 公物仓应及时对如下资产进行整理归并进行公开处置。

(一)不易储存或长期闲置的资产;

(二)达到报废年限的资产;

(三)无维修价值的资产;

(四)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和其他需要处置的资产。

第十五条 资产的处置严格按照《__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行财[20__]163号)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资产的处置收入上缴国库,资产账目应及时进行调整,确保账账、账实、账卡相符。

第十七条主办单位要加强对借(租)用的资产的管理,对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擅自截留、挪用、调换、私分处置资产或使资产受到侵害的行为,一经查实,责令改正,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__年12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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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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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仓库基本管理

1、产品必须码放在垫板上,不允许产品直接接触地面(包括散装产品),产品摆放要做到“三齐”,堆码整齐、码垛整齐、排列整齐,不得出现混放或错放现象。产品必须要集中码放,一种产品必须码放在一排或并排二排,不能相隔另一种产品或过道码放。

2、仓库每种产品要有物料卡,对每类每批产品在物料卡上严格标明采购日期、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生产日期及最终保质时限,做到帐、卡、物相符,挂卡存放。

3、库房码放产品必须留出进出货通道,码放垫板产品离顶部和墙壁不得小于30CM,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有非食品、个人物品、药物、杂物及亚硝酸盐、鼠药、灭蝇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4、经常检查所存放的产品,发现有霉变或包装破损、锈蚀、鼓袋等异常、变质时做到及时清出,清出后在专用区域内落地另放并标明“不得食用”等字样,及时销帐、处理、登记并保存记录。

5、仓库内保持清洁、卫生,仓库要每周一次进行全面卫生清扫,仓库要保持空气流通,要有防潮、防火设施,要有防鼠粘板。做到无鼠、无蝇、无虫、无灰尘。仓库内严禁吸烟。

6、仓库要有产品储存区、产品出货区、产品退货待处理区、不良产品存放区,用标签将每个区域标识明确,用胶带将每个位置区分清楚,不同的产品放置相对应的区域。

7.仓库消防灭火器要固定在墙壁上或水泥柱上,消防通道位置不能存放货物,货物放置也不能影响灭火器的取拿;紧急出口一定要保持畅通,为了产品不丢失,可用公司封条将安全紧急出口封上,定期检查是否损坏,并定期组织消防演习,对新进员工进行消防工具使用培训和消防安全培训。

8、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二、入库管理:

1、入库产品必须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有发霉、变质、腐败、不洁的产品不准入库。

2、对采购的产品认真验货,做好登记,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存,将卫生检疫资料、海关资料收集并分类存档,登记台帐。

3、产品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4、入库的产品要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每月一次对库存产品进行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如库存产品有变动应及时向仓库管理部和财务部用时反映,以便及时调查原因调整库存数据。

三、出库管理

1、所有产品出库时必须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

2、产品出库时要保证产品质量卫生符合要求,不合格不得发货,同时出货产品不得出现串货、混发、混装或错发现象。

3、产品出库时必须做到按单出货,出货人员应根据出货单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出库发货;出货后,仓管人员要将出货数据登记入卡,管理人员登记入帐。

4、任何人员不得在仓库随意拿取样品。业务人员需要样品时,仓管人员应根据业务人员填写的《样品需求单》,给予发放,并登记入帐。

四、退货管理:

1、退货产品入库时仓管人员要区分良品和不良品,要将良品放置在退货待处理区,将不良品放置在不良产品存放区,不得混放,不得随意不分区域放置。

2、区分好的合格产品要整理分类、清点数量、做好标识。能够在市场上重新销售的产品要重新包装重新入库,不能再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要通过特殊渠道销售,或做促销活动时采用。

3、对确认报废的不良产品由仓管人员填写《报废处理单》交于仓库经理确认,并经财务人员审核后,仓管人员根据《报废处理单》将报废产品的型号、数量清点清楚,方可报废处理。

4、报废产品不得随意倾倒处置,要将报废产品统一倒倾之当地相关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区域。

五、监督管理:

1.产品有效证件不全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入库。如有仓库有效证件不全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入库,对仓库管理人员处罚50元/次,出现损失的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2.异常库存未上报的,盘点时发现有质量问题产品未上报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次,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3仓库存放物品不符合规定的,仓库卫生没有按时打扫的第一次给予整改,以后处罚50元/次。

4、将不良产品和合格产品未分开存放的处罚20元/次,将不良产品未规定出库的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次,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5、产品出库时未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次。

6、将不良产品未经过《报废处理单》处理的,由仓库管理人员和管理者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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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幼儿园厕所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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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德面貌

1、服从管理,工作态度积极、主动。

2、言行举止文明,精神面貌好。

3、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4、清洁用品和工具节约使用,负责保管。

5、爱护公物,经常检查,发现走廊、楼梯、厕所、会议室等公共场所门窗、设施、灯具等损坏及时向总务处报告,并催促及时维修。保持校园设施设备完好。

6、休息间、工具间干净整洁,不乱堆乱放。

二、日常工作

7、每天上下午各打扫教学办公楼厕所卫生一次,做到地面干燥,大小便槽内无尿碱尿渍,无明显臭味。

8、厕所卫生纸篓垃圾每天下班前清倒干净;厕所里拖把每天清洗干净,挂放整齐;厕所墙顶、水管上做到无蜘蛛网和灰尘。

9、每年暑期用药水将保洁区域的厕所清厕一次。

三、其他

10、节假日、寒暑假等按规定时间休息外,要认真完成总务处布置的假期保洁工作。

11、积极主动认真完成总务处布置的其他临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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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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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检内容:

一摸:幼儿有无发热现象,可疑者测量体温。

二看:一般情况下,观察幼儿精神状态、面色等,传染病的早期表现,咽部、皮肤有无皮疹等。

三问:个别幼儿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

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发现问题迅速处理。

晨检记录:

晨检后,保健医需将健康观察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登记下来,并与当班教师一起关注当日幼儿情况,如有异常情况,保健医进行临床诊断决定入园或去医院诊治。

告知家长并请家长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工作:

1、来园时必须带孩子参加晨检。

2、疑有疾病或传染病迹象,应主动与保健医生联系,我们将视病情进行全日观察、追踪、隔离。

3、不要让孩子带危险物品。

4、每天带手帕或餐巾纸,勤剪指甲、勤理发,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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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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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为了规范调度班安全生产管理,夯实调度班安全基础,为宣城电网安全运行提供调度保障,制定本制度。

2 、调度运行

2.1调度值班

2.1.1值班主值是当值的领导者,对本值电网安全运行、倒闸操作、工作许可、事故处理、无功电压、经济运行负完全责任,副值应配合主值完成电网监视、倒闸操作、工作许可、负荷管理、无功电压管理及事故处理。值班调度员应坚守岗位,及时准确的处理电网运行中发生的各种事情,保证电网安全运行。

2.1.2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操作时(包括调度操作指令票操作和口令操作)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特别复杂的重大操作应双重监护,操作前应核对现场实际运行方式、分析负荷平衡情况、无功电压运行情况和合解环潮流情况,重大操作还应进行危险点分析和事故预想。

2.1.3值班调度员应对电网实时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预控措施,并进行事故预想。

2.1.4值班调度员应及时做好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危险点分析、事故预想等各项记录。

2.1.5严格执行三公调度的有关制度,保护电力市场各方利益。

2.1.6调度员值班应按经批准的值班表执行,特殊情况需调整班次,须经调度班长同意。

2.2交接班

2.2.1交班者应为下一班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接班者应提前10到15分钟到班,接班前4小时内不得喝酒。

2.2.2处理事故或进行重要得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待处理事故或倒闸操作暂告一段落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2.2.3交接班时应对下列事项进行交接:

2.2.3.1系统及各变电站的运行方式,运行有关注意事项及规定;

2.2.3.2系统负荷、电压及无功补偿情况;

2.2.3.3已执行的和待执行的调令票份数(包括口头命令);

2.2.3.4设备检修工作报告情况及检修工作申请单执行情况;

2.2.3.5继电保护装置投停及定值变更情况;

2.2.3.6事故、异常运行、设备缺陷情况;

2.2.3.7拉、限电情况及用电指标;

2.2.3.8电网存在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等。

2.2.4交接班时应做好的下列记录:

2.2.4.1交接班记录;

2.2.4.2调度运行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等口令项数统计;

2.2.4.3危险点分析记录(接班值接班后立即做)。

2.3调度联系汇报

2.3.1值班调度员在值班期间受安徽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挥,负责正确执行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指令;省调管辖、许可范围内设备异常故障时及时汇报省调,华东网调管辖设备异常故障时,也应及时汇报省调。

2.3.2值班调度员在其管辖范围内的调度联系对象为:各县(配)调值班调度员、各变电站站长、值长或主值班员,线路工区和修试工区的工作联系人,电力用户指定的电气联系人,联系人名单需经公司或工区批准或调度协议约定。

2.3.3当电网实际情况需要时,地调值班调度员有权直接与县(配)调管辖的变电所进行调度业务联系和发布调度指令。

2.3.4各级值班调度员及运行值班人员在业务联系、发布和接受调度指令时,必须先互报单位、姓名,使用统一调度术语、操作术语,严格执行发令、复诵、回报、录音记录制度。

2.3.5各单位领导向运行人员发布的指令,如涉及地调值班调度员的业务权限时,必须得到地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后才能执行(但在现场事故处理规程内已有规定者除外)。

2.3.6地调与各运行单位之间的调度电话是电网统一调度的重要手段,非调度业务不得占用,调度业务联系必须使用自动录音电话,调度电话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汇报所领导处理,只能使用非自动录音电话或手机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也应事先汇报所领导、调度班长。

2.3.7发生重大设备缺陷、故障、电网发生事故或重要设备跳闸时应及时汇报公司分管生产的总经理、总工程师、调度所领导、生产部、安全部主任、调度班长,设备故障缺陷及时通知设备维护部门处理,负荷变化情况、用户停产生产变动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方式。

2.4调度操作指令票

2.4.1除有关规程规定可以使用口令操作外,所有调度操作均应使用调度操作指令票。

2.4.2正常调度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拟定、主值初审,晚班主值复审、副值预发;新设备启动等特别重大操作提前两日白班拟定、初审,晚班复审、预发,班长应对特别重大操作进行审核;临时操作应由副值拟定、主值初审,班长复审。

2.4.3调度操作票的填写应按典型调度操作指令票规定的精神进行,应由计算机开票打印出来,不得有错误,已预到现场的调度操作票因方式变化等原因需进行两处及以下的改动时应注明原因,并及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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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值班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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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

指各科室及其医务人员通过值班和交接班机制保障患者诊疗过程连续性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院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明确值班岗位职责并保证常态运行。

2. 医院实行总值班制度,有条件的话可单独设置医疗总值班和护理总值班。总值班人员需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医院明确各值班岗位职责、值班人员资质和人数。值班表在全院公开,值班表涵盖与患者诊疗相关的所有岗位和时间。

4.当值医务人员中必须有本院的医务人员,非本院执业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时应当在指定的地点休息。

5.各级值班人员应当确保通讯畅通。

6.四级手术患者手术当日和急危重症患者必须床旁交班。

7.值班期间所有的诊疗活动必须及时记入病历。

8.交接班内容应当专册记录,并由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三)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实施细则

1.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等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明确各值班岗位职责、值班人员资质和人数。

2. 医院实行总值班制度,有条件的话可单独设置医疗总值班和护理总值班。总值班人员应根据岗位职责,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值班人员应提前到岗,与前一班值班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并专册书写交接班内容,共同签字确认。各级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

4.临床科室围绕患者开展医疗工作,根据科室临床工作需要设一、二线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床位规模和收治患者情况,单独或联合值班;临床科室可根据本专业工作需要,安排三级医师担任三线值班。临床各科室、医技、护理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应及时将本科室排班表抄报相应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定期向全院公布值班和总值班情况。

5.临床值班医师应提前到岗,接受前一班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房,对四级手术患者手术当日和危重患者等重点患者,应做好床旁交接班。交接班内容应当专册记录,并由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6.临床各科医师在下班前应将新入院患者情况,危重患者的病情及处理事项,手术患者情况及需要特殊观察的患者情况记入交班本,并做好口头交班。下一班接班医师未到时,上一班交班医师不得离开岗位。

(1)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病情变化的临时处理,对急诊入院的患者及时检查,书写病历及各项医疗文书,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若需紧急救治,应积极参与。值班开展的所有诊疗活动要按照规定及时记入病历。

(2)值班医师应严格执行逐级请示报告制度,对危重患者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必要时请相关科室会诊。对不能自行解决的疑难问题必须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3)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病区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患者或家属反映病情时,应及时予以解答或处理,必要时查看患者。护理人员请查看患者时,应立即前往巡视,不得未诊视患者而直接下口头医嘱。一线值班医师如因公必须离开病区时,必须向二线医师及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式,并保持联络,完成任务后及时返回。各级值班医师值班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随叫随到。

(4)值班医师在交班前,要认真完成书面交接班记录,重点记录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措施,以及新入院患者情况、急诊入院患者检查及处理,手术患者情况,死亡患者抢救和其他事项。

(5)病区每日晨会集体交接班一次,病区全体医护人员参加。地点设在医办室;时间为8:00;全体站立;医生护士尽量背诵交班;可按如下要求进行站位排列:主任位于中央,左侧为科室副主任、上岗主治、交班医师、接班医师,右侧为护士长、护理带教、交班护士、接班护士,其他人员围站于周围。具体程序:科主任宣布交班、值班护士交班、值班医师交班、管床医师交班、科主任、护士长总结。

一线值班医师要汇报新收(包括转入)患者数量及病情概要,包括简要病史、体征、辅助检查结果、入院诊断等;新收危重患者主要病史、体征、辅助检查结果、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病情转归、注意事项、死亡患者的抢救、死亡原因及死亡诊断等;原有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处理经过、转归、注意事项等;原有普通患者的特殊情况;围手术期患者情况,含术后患者、当天拟手术患者情况等。值班医师要向接班医师或主管医师交接危重患者情况及待处理的工作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重点情况应向上级医师特别说明。二线值班医师对一线值班医师交班内容进行补充或更正,简要分析危重患者病情。科主任根据交接班情况,予以点评和布置工作。

(6)医师要严格按照排班表轮流值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值班者,调换双方必须协调清楚,并报科主任同意后方可换班,并向医务科做好备案。

7.药房、检验、放射、超声、心电等临床辅助科室,须根据情况安排好值班,坚守岗位,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做好记录。

8.非本院执业的医务人员,如试用期、进修及实习期的医务人员不允许独立值班,不允许独立从事临床诊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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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图书管理员工作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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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公司各项资质的申办、变更、年审、延期、使用等正常运营维护管理工作,密切关注各政府主管部门网站有关信息、定期查询并跟踪落实有关工作。

2、熟悉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办理流程,熟悉陕西省政务服务网、住建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及各类资质证书报送系统的操作流程并熟练操作。

3、负责建筑业各类注册人员证书、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证书、各类技术岗位证书的申办、延期、变更办理及继续教育管理。

4、熟悉建筑企业各类资质人员配备要求,掌握公司相关注册人员、技术经济人员的在岗情况,确保公司现有人员满足资质配备要求。

5、负责各类资质及建设系统加密锁的使用、保管。

6、负责行业内各类荣誉奖项评选的申报及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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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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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公司法》、《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的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依法对全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系统审计和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

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事业部、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 任务、范围与依据

第四条 审计工作的任务是:

确保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以及财经纪律在企业的正确执行,强化企业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五条 内部审计的范围:

(一) 年度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 财务收支、经济往来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 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的经济效益审计(年度审计每年进行一次,半年进行监督检查;

(四) 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中层干部(正职)或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

(五) 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和执行情况审查;

(六) 与对境内外经济组织进行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合作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长短期投资、财产的经营状况及其效益性进行审查;

(七) 检查国家财经法规和企业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八) 对公司直属具有财务、金融、经济活动的职能部门进行年度预算指标或承包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以审计结果为最终考核依据);

(九) 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十) 对国家税款的缴纳的合理性、合法性及税收政策掌握和执行的完整性进行审计;

(十一) 对企业财务风险预警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十二) 公司领导和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事宜。

第六条 内部审计依据:

(一)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二) 公司规章制度,董事会决议。

(三) 公司经营方计、计划、目标。

(四) 经营责任单位的经营责任制度、责任状及合同。

(五) 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各种管理措施。

第七条 审计机构的主要权限:

(一) 召开本公司、部门、下属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二) 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的事前审计;

(三) 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计划、预算、决算、月度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

(四) 审核凭证、账表、决算,检查资产和财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五) 参加有关会议;

(六) 对审计涉及到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

(七) 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及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经公司领导批准,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八) 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行为,经公司领导批准,可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九) 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

(十) 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处理的建议,并按有关规定,向上级审计机关反映;

(十一) 对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年度经济效益承包指标提出鉴证,承包状按审计结果兑现。

(十二) 参与与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制度。

第三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八条 根据公司具体情况,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实施审计前,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领导临时决定的突击性审计任务除外)。

第九条 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改进的建议。审计终结,提出审计报告,征求被审单位的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经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审计决定,进行相应的财务调整工作。

第十条 对主要项目进行后续审计,检查采纳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对拒不执行审计意见、审计决定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审计机构应向公司分管领导提出处置意见。

第十一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正式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七天内向公司分管领导提出。分管领导应当及时处理,在领导未做出处理意见前,必须执行审计意见的审计决定。

第四章 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种类

(一) 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二) 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财经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三) 专项审计。包括:

1、 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

2、 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的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 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4、 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五章 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设立独立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在总会计师的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 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至少是会计师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内审人员在企业内部的技术职务资格的确认和公开聘任,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十五条 公司内部实行内审回避制度。凡有内审人员直接参与被按时计单位实际经济活动的,必须回避对该单位所进行的内审工作。

第十六条 公司建立特邀内审员制度,特邀内审员用于临时补充内部审计力量不足,协助解决内审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特邀内审人员按照本制度规定在审计机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七条 公司在内审人员不足时,由总会计师提出建议,报经总经理同意,正副董事长批准方可聘请特邀内审员。

第六章 审计档案管理

第十八条 审计部门应当建立建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审计档案的归档、保管由内部审计人员负责。

第十九条 审计档案管理范围:

(一)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

(二)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三)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四)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

(五)总经理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六)审计处理决定及执行情况报告;

(七)申诉、申请复审报告;

(八)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九)其他应保存的资料。

第二十条 档案管理具体办法参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执行。如借阅审计档案,应经有关领批准。审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十年。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后即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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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信用合作社人事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人事,全文共 1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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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合作社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加强联社机关及信用社员工队伍建设,使人事管理制度适应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各联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

1、 联社机关及信用社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皆依本规定办理。

2、 本规定所称员工,指联社机关本部及其下属信用社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  招聘与录用

第三条  根据联社机关的发展实际,在联社机关员工引进方面,主要招聘有丰富工作经验、较强业务能力和较高综合素质的人员及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第四条   联社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由人事部负责进行人员招聘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由主任办公会议根据联社机关工作需要确定招聘人员数量、专业、学历等条件。

2、具体招聘工作由人事部安排,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确定初试名单。

3、由分管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面试小组,对初试人员进行面试考察,确定初试录用名单。

4、由主任与初试录用者进行面谈,确定录用名单。

第五条   新聘员工必须在联社机关试用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被聘用,并根据试用期内工作能力和成绩确定职务级别。试用期内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成绩欠佳,可随时辞退。

第六条   新聘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门交验下列证件:

1、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毕业证复印件

2、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应届毕业生交学校派遣证

3、应届毕业生交户口迁移证明和粮食关系迁移证明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及无劣迹证明

5、专业培训或计算机等级证明及其他奖励材料文本

6、一寸照片三张

7、其他能说明本人详细情况的有关材料

第七条 新聘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经过一个月的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新聘员工应服从组织分配。

第八条 为避免造成单位及客户的现金及其他损失,应聘人员应交纳安全保证金,试聘期间交纳3000元,正式聘用后交纳5000元。安全保证金专项存储并按国家规定的活期利率计付利息。

第九条  应聘人员一律办理担保手续,由介绍人或有独立经济能力的成年公民做担保人,试聘及聘用期间,由于员工违反单位制度或国

家法律,造成经济损失的,在扣除安全保证金后的损失由担保人负责支付。

第三章   考勤

第十条   联社机关本部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

第十一条   员工上班实行打卡制度,主任办公室根据考勤卡记录确定每位员工当月工资发放金额;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代替他

人打卡,一经发现,违纪双方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

第十二条   上午8:30以后打卡者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扣发工资贰拾元,迟到一小时以上者视为旷工。

第十三条   下午下班不打卡者,按早退处理,早退一次扣发工资贰拾元。因公外出办事不能打卡者,员工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由分管主任签字批准。

第十四条   月累计迟到(早退)达三次者,按旷工一天处理,并免去当月目标工资的50%。

第十五条   凡一天内早、晚均未打卡且未向主任办公室或分管主任请假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扣发工资人民币贰佰元;旷工二次者下岗学习。旷工一天扣发工资人民币肆佰元。月累计无故旷工三天者,予以辞退。

第十六条   员工上班时间要礼貌待客,与顾客发生争执、吵架,一次罚款壹佰元,二次者下岗。

第四章  请假、休假制度

第十七条   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

第十八条   员工请假,均应先填写《请假审批单》,然后按员工→部门负责人→分管主任的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办好后方可离开,否则以旷工论。对因突发事件或疾病不能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他方式先行请假,假满后到主任办公室办理请销假手续。

第十九条   员工请假:事假二天(含二天)以内,病假四天(含四天)以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信用社主任审批;事假二天以上,病假四天以上,经各部门负责人或信用社主任签字,报联社分管主任审批,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条   员工请病假三天(含三天)以上,需出据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

第二十一条    探亲假。

1、  工龄满三年的正式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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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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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电力施工

第一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由专人、专库、专柜管理,毒口必须分别储存,用后归还原处,不准变动地方,绝对不允许无关人员打听储存地点、数量,保管人员有权不予回答。

第二条购进各种油料时要根据生产需要,数量不宜过大。油桶要密封,发现破裂、漏气、漏油要及时更换修理,修理后要将地下油清理干净。fla版权所有

第三条保管员保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熟悉库内物资品种名称,物理化学性能及保管常识,避免自燃的火灾发生。

第四条在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性药品时,必须戴好防护物,只允许酸向水里倾入,禁忌反向。在使用易燃溶液前,必须事先检查火源和照明电源闸刀是否绝对安全,杜绝火种,保持室内通风、卫生,随时提高警惕,排除一切隐患。

第五条在使用毒品、剧毒化学物品时,要穿好防毒服、防毒罩、皮手套,做到室内通风,皮肤有破裂工作人员严禁操作,以免发生中毒。fla版权所有

第六条在从事毒品、剧毒操作时,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要听从工作人员管理,以防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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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幼儿园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20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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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师德】

1、教师要具备能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责任心、事业心。

2、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坚持积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树立与孩子平等的观念:蹲下来和孩子说话,抱起来交流,牵着手教育。

3、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4、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能离开孩子。

5、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家长送孩子入园,教师要热情迎接,主动接过书包,引导孩子入座。对来宾态度友好,严禁与家长争吵。

6、教师要注意仪容仪表,不留长指甲,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长头发扎起来。

7、教师带班不接、不打电话、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

8、幼儿教师需具备“八心”

爱心——对所有孩子一视同仁;

童心——把自己融入到孩子的世界里去;

关心——能体贴入微地关心孩子各方面的成长;

耐心----不厌其烦地帮助和照顾孩子学习、生活;

细心----能非常细致地发现、并挖掘孩子的潜能;

专心----专注本职工作,不断更新和补充新知识;

公心--对所有的孩子一视同仁,不厚此薄彼;

好心情--天天能给孩子们带来阳光般的灿烂感受。

【教育教学】

1、教师必须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以正面教育、鼓励表扬为主,促进每个幼儿的身心发展。

2、教师需认真实施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班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订出学期计划,并按学期计划制定出月计划及周计划。

3、教师积极参加教育研究活动和业务学习活动,认真备课,写好一周的教育活动计划,不断改进教学形式、方法,随时更新,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按时上课,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及引导者。

4、教师要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坚持超前备课,每月最后一天必须将备课笔记交给园长。

5、教师要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6、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对待家长和来宾要微笑服务、友好相处。

7、坚持使用普通话教授学生、组织指导幼儿活动,切不可体罚幼儿(如:拗耳朵、打头、打脸等)。

8、在工作时间里,教师不得随意离开幼儿,,发现或听到幼儿的行为、声音有可能导致受伤害时,要立即制止。

【安全】

1、严格遵守幼儿园安全制度,教师自身要提高安全意识,保证幼儿都在自己的视线里。并随机给幼儿灌输安全知识,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时时提醒幼儿不推人、踢人、咬人、抓人、乱跑、上桌椅等)。

2、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每天保证一小时户外活动时间,户外活动教师要组织户外游戏,大型玩具没有老师看护,禁止幼儿玩耍。

3、幼儿离园时要交给家长,不能让不熟悉的人把幼儿接走,如家长有事,委托别人来接必须用电话与家长联系好,情况属实,才能让他人接走,未成年人一律不得接幼儿。

4、教师离园前应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才可下班。

5、幼儿入园时,教师要进行晨检工作,防止幼儿带危险品入园。发现幼儿精神状态差,要坚持让家长领孩子就医。

6、教育幼儿不能把纸、扣子、小橡皮等塞到鼻、耳、口中,哭泣时不要吃东西。

7、幼儿上下楼梯,教师要负责安排幼儿排队靠右、手扶栏杆或墙跟着老师慢走,教师要在楼梯口停下,迎接完所有幼儿方可领幼儿去院中。

8、下雨天,幼儿教师要注意地板滑,地上要铺上地毯,防止幼儿跌倒。

9、教师每次离开教室都要和幼儿说明,告诉他们不能下位,对特别好动的要带在身边。(幼儿写字时或手中有危险品时教师不得离开)

10、跟车教师要负责车上幼儿的安全,提醒他们坐好,不要把头、手伸出窗外,驾驶员负责开好车子

【常规、卫生】

1、教师早晨来园要用抹布把桌、椅、窗等地方擦干净,物品摆放整齐。周一和节假日要提前来园打扫卫生。同时要对门前、院内、楼梯和厕所的卫生分包负责打扫

2、注意幼儿的精神状态,生病要立即送医院或通知家长。

3、家长带药要求写清儿童姓名、药品名称、剂量、服药时间,教师应按时给幼儿服药。

4、要培养孩子的个人卫生习惯,指导孩子正确地洗手方法,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习

6、组织幼儿午餐时,教室要保持安静,教育幼儿不挑食,不掉饭粒。

7、幼儿午睡时教师不得卧床午休,注意幼儿的午睡姿势,口中、手中不得有物品,盖好被子,午睡时保持安静,保证时间,按时起床,指导和帮助幼儿穿好衣服。

8、注意保护幼儿视力,调换座位,正常教学时间不能看电视。

9、被褥要经常摊开晾晒,保持清洁干净,有污染时要及时更换。定时清洗玩具,打扫屋顶和墙角的蜘蛛网。

10、室内要经常通风换气,每天定时用消毒水消毒,毛巾和杯子每天清洗。

11、夏季注意灭蚊蝇,扫把、拖把、抹布、簸萁等清洁工具要保持清洁,不乱放。

12、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必须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领取物品书刊等需有园长及本人签字,按时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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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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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一)、文件收发规定

1、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党内的由党支部书记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2、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3、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4、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5、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6、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以上列举的都是关于一些公司管理制度方面应该规定的内容。

(二)、文印管理规定

7、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8、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9、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10、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1、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三)、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12、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13、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14、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15、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16、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四)、电话使用规定

17、公司各部门电话费均按月包干使用。具体标准如下:办公室120元/月,投资发展部100元/月,财务部60元/月,城建资产部100元/月,市场营销部200元/月,项目技术部130元/月,会议中心50元/月。

18、若有超出当月包干标准的,从超额部门的工资中扣出。当月节余部分累计到本部门下月话费中使用。以上是关于公司管理制度中办公室管理方面的规定。

二、公司管理制度之考勤制度

1、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3、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4、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5、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6、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7、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8、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9、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10、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11、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12、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这部分表述的是关于公司管理制度中考勤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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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3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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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维护村集体和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安徽省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村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村务公开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辖区的村民委员会、村民组和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集体)的财务管理。以农为主的居委会参照执行。村办企业执行企业财务制度。

第三条 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县、乡(镇)农经管理机构承担。

第四条乡(镇)应成立村集体财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财务服务中心),接受村集体的委托,统管村集体财务,财务服务中心应在金融部门为村集体分立帐户,取消村级财务主管会计,村里只设一名报帐会计。财务服务中心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接受农经部门和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财务服务中心会计和村级报帐会计应当经县级以上农经、财政部门业务培训,通过业务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第六条财务服务中心会计人员职数根据乡镇规模和业务量的大小由乡(镇)人民政府确定,但最多不得超过3人。原已实行"村帐乡管"在乡(镇)农经站工作的专业会计转入财务服务中心,人员不足的可从现有村会计中择优聘用,具体聘用办法由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制定。财务服务中心主任由乡(镇)从事农村集体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的国家干部兼任,其工资福利不得从村集体财务列支。村集体财务服务中心的会计人员报酬从各村管理费中分摊列支,村集体收入较少的乡(镇),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会计人员报酬标准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审定。

第七条财务服务中心应帮助村集体根据收支平衡原则,提前编制年度财务计划。财务计划主要包括:财务收支、资金(资本)管理、生产经营、公益性建设及其他基本建设、固定资产购置、收益分配等。财务计划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会计年度结束后,财务服务中心应当在次年的元月底前将各村上年的财务计划执行情况书面提交村两委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审议无误后,由村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于次年2月底前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第八条 村集体要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可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兼任),建立民主理财制度。

第九条村集体必须依法、合理组织收入。收款时必须使用合法票据。一事一议筹资使用省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其他票据由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所有票据应由专人保管。

第十条村集体收入主要包括:一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二集体统一经营收入;三发包及村办企业上交收入;四土地补偿收入;五捐赠款、救济扶贫款;六上级拨款(包括财政对村级专项补助资金);七投资收益;八其它收入。

第十一条村集体资金的使用应坚持规定的用途。土地补偿及其它非专项用途的村集体资金,主要用于生产投资、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办理农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农村困难户的补助以及兴办村内公益事业。财政对村级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村(组)干部固定报酬和误工补贴、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村办公经费。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必须专项用于所议的村内集体公益事业。村集体对上级有关部门下拨的款物以及接受社会捐赠、赞助的其他款物,应当分清资金(物资)来源及时入帐,专款(物)专用。

第十二条 财政对村级专项补助资金要按规定用途和比例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和挪用,财务服务中心应设立专户核算。

第十三条年初,县(区)财政部门要根据村级规模、人口、集体经济收入水平和农村五保户变化等情况,提出财政对村级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方案,报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以文件的形式将分配结果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村。村级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方案应将各村的村级干部固定报酬和误工补贴、农村五保户供养、村办公经费分别列示。村干部的固定报酬分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和奖励工资三部分。村组干部固定工资和误工补贴、农村五保户供养经费分别确定到具体人或户,委托金融机构按季发放,实行"银卡制",一人或一户一卡;村办公经费和村干部的绩效工资、奖励工资由县(区)财政部门于当年的6月底和11月底分两次转入各村帐户。县级的村级专项补助资金专户年终不得有余额。

第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对村干部实行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绩效工资和奖励工资的兑现挂钩。乡(镇)人民政府应于每年元月底以前(农历春节前)完成对村干部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知各村和财务服务中心,及时兑现绩效工资和奖励工资。

第十五条财务服务中心应于次年的2月底前将村办公经费的使用和村干部绩效工资以及奖励工资的兑现情况书面报告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可使用会计报表形式,具体办法由县(区)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村集体资金实行日常开支备用金和大宗支出事前报告制。村集体日常支出,可向财务服务中心申请一定数量的备用金,备用金数额由乡(镇)农经站依据各村经济状况和规模大小等因素确定,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大宗的支出,村要写出书面用款报告,经乡(镇)农经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拨付。

第十七条村集体财务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一般性开支由村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大额开支由村两委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民主理财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由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重大投资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大额开支的数额和重大投资活动的范围由乡镇农经管理机构确定。开支的票据必须是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或其他统一规范的票据。村集体各项开支的票据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并加盖民主理财小组印章,经乡镇农经管理机构审核后方可入帐。

第十八条 财务服务中心为各村在金融部门设立的帐户,印鉴由村集体和财务服务中心分开保管,相互监督。

第十九条村集体要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实行财务公开,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财务服务中心要于季度结束后10日内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由乡(镇)农经站于季度结束后的15日内在各村设立的固定公开栏上统一公开,并实行财务公开回执制度,由村财务负责人和民主理财组长在回执上签署财务公开意见,作为对乡(镇)农经站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财务服务中心应积极创造条件,实行会计电算化,财务公开的内容应提供由电脑打印的本期村财务收支明细帐,分别存在村委员、村民主理财小组和乡(镇)农经站备查。有条件的乡(镇)应将收支明细帐在固定的村务公开栏上张贴公开。

第二十条财务服务中心应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季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农经站,并抄送村集体。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第二十一条 财务服务中心的会计档案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具体审计业务由县(区)农经管理机构承担,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村集体财务的收支审计、村集体主要负责人任期和离任审计,以及村集体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等专项审计。

第二十三条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财务服务中心的运转情况、档案管理、各项制度执行以及村集体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落实情况。

第二十四条 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本办法制定有关制度。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市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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