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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录读后感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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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是平的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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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是一个不讲道理的人,她只是用一颗真诚的心在讲故事。她的文字天真烂漫、朴实无华,但就是由这些简单的字句组成的小文章,读起来让人感动不已。她和荷西两个人在撒哈拉大沙漠的日子艰苦极了,好像越是生活艰苦的人,心境就越是平和。反而是我们这些没怎么受过苦的人,受到一点点委屈就愤愤不平。她的生活同样是充满琐事和争吵,她写的也正是这些琐事、争吵和委屈。她受过许多苦,许多委屈,但笔下的文字永远是那么平和、乐观,仿佛只是在玩游戏而已。让后人称道的她和荷西之间的爱情,其实也是充满了矛盾和争吵,面对这些,三毛是一个懂得生活的姑娘,她和荷西用相互包容和妥协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矛盾。是啊,生活的艺术就是相互包容和妥协,谁都得让一步,硬碰硬只能不欢而散。

一般人受一点点委屈就愤愤不平,在心里留下一个结,而三毛呢?她是那么地好奇,仿佛永远有新鲜的事物在等着她,吸引着她的眼球,根本没精力去关注什么委屈。她是一个往前看的人。然而我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这样的一个人曾有着严重的忧郁症。我很好奇她是如何在面对黑暗时,写下如此阳光的文字的?也许她的好奇心正是摆脱忧郁症的工具,唯有专注于他物时,内心才能平和。她写下这些文章的时候,应该一个游戏人间的人,而不是一个忧郁症患者。

看完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再看《雨季不再来》。懂得了原来三毛也曾是神经质,整天嘴里叼着烟的忧郁女子。所谓的豁达,乐观,不过是时间和经历把人磨成了那副磨样罢了。人都是可以改变的,只是需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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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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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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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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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假期中,我选购了一本古代传世名著《吕氏春秋》,读后颇为感慨!《吕氏春秋》,成书于战国末年,是秦国丞相吕不韦主编的一部古代类百科全书似的传世巨著,有八览、六论、十二纪,共二十多万言。吕不韦自己认为其中包括了天地万物古往今来的事理,所以号称《吕氏春秋》又称《吕览》。关于此书还有一段佳话:为使此书精益求精吕不韦请人把全书誊抄整齐,悬挂在咸阳的城门,声称如果有谁能改动一字,即赏给千金。消息传开后,人们蜂拥前去,包括诸侯各国的游士宾客在内,却没有一个人能对书上文字加以改动。

《吕氏春秋》的十二纪是全书的大旨所在,是全书的重要部分,分为《春纪》、《夏纪》、《秋纪》、《冬纪》。每纪都是5篇,共60篇。《春纪》主要讨论养生之道,《夏纪》论述教学道理及音乐理论,《秋纪》主要讨论军事问题,《冬纪》主要讨论人的品质问题。

中间包括了一些人们耳熟能详的故事寓言如《引婴投江》,告诉人们:一是本领的获得要靠自己,而不能靠先天的遗传。二是处理事情要从实际出发,对象不同,处理的方法也要有所不同;《刻舟求剑》告诉人们情况发生了变化,解决问题的途径应灵活有变;类似的还有《循表夜涉》告诉人们处理问题要从实际出发,情况发生了变化,人们的观念也应该随着变化,解决问题的方法也要灵活多变。最著名的就要数《去私》了,它告诉我们只有去心中之私才能正确地举荐人才;从被举荐的对象实际考虑,做到人尽其才,这样才能做到大公无私。看完全书,觉得《吕氏春秋》最大的特点就是把不同的思想应当统一起来思想统一后,才能“齐万不同,愚智工拙,皆尽力竭能,如出一穴。”

统一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批判吸收的过程。所以,《吕氏春秋》对各家思想都进行了改造、发展与摒弃。难怪司马迁称它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呢!直至今天看来它在理论上和史料上都有很高的参考价值,有着唯物主义因素,富有教育意义,很值得我们去阅读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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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彼得潘》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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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分。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如果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选择做一颗朱砂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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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儒林外史7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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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双面猎犬》,这本书分为两册,而《双面猎犬》这一册是上册。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在高原上,一只叫洛戛的公猎狗在主人的命令下在怒江边追逐一只叫达维娅的母豺。达维娅慌不择路一下跳到江边的倒下的大树上,而洛戛不假思索也跳了上去。这棵大树漂离江岸把它们带到了江心;但两次意外之后让它们的关系变化了许多。最终在洛戛和主人阿蛮星在一个摇摇欲坠的吊桥上见面时,达维娅一下把背叛自己的洛戛撞下了桥,让大江吞没了。达维娅经过许多天的努力终于回到了自己离开了两个月的埃蒂斯豺群,并产下了一只幼豺取名白眉儿。

但达维娅却一病不起,在关键时刻达维娅巧设毒计将黑蝴蝶所生的一对儿女害死,把小风笛的尸体藏在自己身体的土坑下,保全了白眉儿的性命。不幸的是秃鹫啄食达维娅的尸体的时候露出了小风笛的尸体,整个豺群把白眉儿看作异己和罪孽,整天欺负、鄙视白眉儿,白眉儿也成了埃蒂斯豺群最末位的苦豺(每个豺群分有阶级分别为豺王、优秀的大公豺、平庸的公豺、母材、幼豺和苦豺,苦豺也想但好于我们军队里的敢死队或炮灰。)。但白眉儿是优秀的猎狗和母豺的结合产物,在豺群中鹤立鸡群,引起了豺王夏索尔的嫉妒与不满,夏索尔一次次陷害白眉儿但他一次次化险为夷……

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明白了:只要肯努力就会得到别人的宽容和理解,不能对别人心怀嫉妒而去陷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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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一夜的工作》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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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用生命捍卫了中国的尊严,用血汗洗刷了中国的耻辱,他面对讥笑和藐视,毅然接受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面临重重困难,修筑了中国人自己的的第一条铁路,给那些外国人一个有力的回击。他就是德高望重的詹天佑。

《詹天佑》这篇文章表现了詹天佑的杰出才能和爱国的伟大情怀。他严谨的工作态度,身先士卒的工作作风,不怕艰险的勇气和为国争光的决心,让我非常的敬佩。

我最敬佩他的聪明,他想出了人字形线路和两种凿隧道的方法,是世界上史无前例的,并得到了各国专家的认可和高度赞扬。这些巧妙的设计,是非常智慧和杰出才能的具体体现,也是世界修筑铁路工程的新创举。总之他大胆的想象,勇于挑战重担,敢于创新的精神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通过认真的阅读这篇文章,詹天佑这个名字永远的烙在了我的心里。他的每一句豪言壮语都使我久久不能忘怀。他勉励工作人员的贴心话语,也让我铭记在心,让我知道做任何事一定不能马虎。在他遇到困难时说的那些话,我会永远铭记在心的。

詹天佑每一个举动,都体现了他以身作则艰苦奋斗的,是为国家贡献的顽强毅力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还有卓越的才干和超于常人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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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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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喜欢上了一本书,它叫《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主人公相信大家都知道,他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资讯侦探。他的助手叫华生,是一名军医。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福尔摩斯的办案方式与众不同。每次遇到案件的时候他会先审问受害人或目击者的家人,再到现场仔细观察并从罪犯的角度看案子从而推理断定凶手是谁。他行动诡秘、办案时冷静严肃,正因为这样他办过的案子没有破不了的。因此,他成为了罪犯的克星。

这本书只收入了有代表性的部分作品。福尔摩斯是充满智慧的神探,他面对曲折离奇的案件往往能够通过对细节的精确观察进行合乎逻辑的推理,一步步抽丝剥茧使案件最终真相大白。

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阴险狡诈的阴谋家斗智斗勇,生动的故事,神奇的推理让这本书更加精彩,这么精彩的一本书,请同学们也赶快看看吧,相信你也会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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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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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和巧克力工厂》描写的是查理一家有七个成员——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爸爸、妈妈、小查理,只有父亲一人在一家牙膏厂工作,收入非常低,挣到的钱甚至不够买食物让大家吃饱。查理每天上学、放学都要经过旺卡工厂——全世界最大最有名的巧克力工厂。但这可是最可怕的折磨人的东西,因为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他只有在生日时才能尝到一点儿巧克力糖。这一小块六便士的巧克力糖,查理却可以吃上一个多月:收到巧克力时,小心的放到自己的盒子里,宝贝得像是一根金条,开头几天只是看着从不去碰,后来实在忍不住才把糖纸角拉开一点点,露出一点点巧克力,然后轻轻地咬一点点,只让那可口的甜味足够在舌尖上慢慢散开,第二天再咬一点点,第三天又咬一点点,一天天一点点咬下去……所以每天两次经过巧克力工厂,查理都禁不住把脚步放得非常非常慢,高高地抬起鼻子,深深地久久地吸进他周围沁人心脾的巧克力香味。

一天,巧克力工厂的主人——前所未有的最伟大的巧克力发明家和制造商旺卡先生贴出了告示:宣布允许五名小朋友由他陪同参观世界上最宏大、最神奇的巧克力工厂,可以看到工厂里全部秘密和魔法,参观结束后,作为特殊礼物,他们每个人可以得到足够吃一辈子的巧克力糖和其他糖果。查理成为了第五个幸运儿,和其他四位小朋友一同参观了巧克力工厂。

在参观巧克力工厂的过程中,大家都感到新奇有趣、惊叹不已而又迷惑不解,他们看到了叹为观止的巧克力瀑布、川流不息的巧克力大河、郁郁葱葱的口香糖草地……但因为贪欲和不遵守秩序,第一个小朋友被管子吸了上去,变瘦了;第二个小朋友与她的爸爸妈妈满身是垃圾;第三个小朋友全身都变成了紫色;第四个小朋友变得四肢非常的长,只剩下查理一个人从始至终表现的非常好,没有制造出一丁点的麻烦,最不可思议的结局是旺卡先生把整座巧克力工厂送给你查理,成为了巧克力工厂的主人。

查理是个懂事的孩子,“不肯吃我们省给他的食物”;是个懂得分享的孩子,生日得到的巧克力“要让每个人都尝一尝”;是个善良孝顺的孩子,在工厂里一直拉着爷爷的手;是个自控力超强、遵守规则的孩子,虽然他特别喜欢巧克力,但如果没有旺卡先生的允许,他从来不去碰一下巧克力糖果……正是这些优秀的品质,打动了旺卡先生,使他将工厂送给了查理。

这本书我是一边流着口水一边看完的,不仅读到了乐趣,还学到了善良、诚实、自律、分享、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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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王二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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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总是不断地拿走你的奶酪,要随时作好奶酪被拿走的准备,经常闻一闻你的奶酪,以便知道它什么时候开始变质。越早放弃越早找到新的,随着奶酪的变化而变化,并享受变化,勇于冒险,接受新的美味。牢记:他们总是不断拿走你的奶酪。

这是我最大的心得,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事情,要作好随时应付未知变化的准备。如果有一天它突然降临也不要恐惧,因为当你无所畏惧时,你就天下无敌了。

要学习改变,克服恐惧,享受变化带给你的快乐,这样你会得到轻松自在。

当你无所畏惧时,你该怎么办?

如果不改变,就接受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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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屁孩日记》5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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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多姿多彩的,从书里得到的不只是道理,有时还会难题,当然也会给许多我们丰富多彩的知识,还有那书中的奥秘。

从《安妮日记》中我看到安妮在密室里痛苦的生活。在密室里,他们惊险的举动,生怕被警察知道。我知道密室里是极其枯燥和烦闷的。从日记上看,那里的密室没有阳光、没有快乐,恐惧而折磨着他们。他们以坚持不懈的

精神到他们生命最后一刻,这一点我非常赞赏他们。所有的自由再那里一切都淡化了。

我明白了战争带来了痛苦和死亡,他们希望的是和平、幸福地生活。这种历史、战争、种族的迫害。安妮却是以日记的方式写出了法西斯邪恶的战争,谴责了毫无人性的种族的歧视。她对情感的渴望,是战争带给人民的灾难。她善于思考任何问题,敢于深刻分析自己,正视自己的缺点,提升自己的品格。还有日记一直陪伴着她,把她的心里话写出来。让我知道安妮的精神很可贵。

战争这个词很可怕。因为战争可以死去数百万无辜的老百姓,这就是最可怕的灾难。在我们这个年代,上海很和平,但是别的国家有可能在战争。而可恶的子弹还在伤害无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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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克雷洛夫寓言全集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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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着应付公事的心态,毫不情愿的拿起了这本早被我遗忘到九霄云外的《简爱》,不得不承认,我读书的态度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跌宕起伏,我被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住了,当小简爱被斥骂的时候,我不禁对这位被命运捉弄的孩子报以同情的眼光,或者在她的眼中,这所谓的同情是对她的蔑视,她不需要,童年的悲惨遭遇让她反感,也会让他感到痛恨。

或者是海伦和谭波儿小姐的出现,让她学会了改变,但在闲暇之余,我们不得不感慨当时社会的无情与冷漠。伴着简爱的每一次的化险为夷,我不禁为她欢呼,当他勇敢拒绝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的真爱时,我被她的选择所感动,当她去照顾已经残疾的罗切斯特的时候,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感动,更多的是心灵的震撼。

每一段的经历更重要的还是写出了一个青春少女的情感纠葛和心路历程,她的心灵矛盾和内心冲突,她对自由幸福生活的渴望、憧憬和追求,将女主人公的热情奔放,藐视习俗,追求解放的个性,表现得淋漓尽致。

从简爱的身上,不得不对今天的生活报以庆幸,相比较而言,我们所缺少的不都在简爱的身上体现出来了吗,无论是从精神上还是生活中,简爱的任何一点都应该是我们学习的楷模,是当今社会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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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史玉柱我的营销心得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1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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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拿到书印入眼帘的是一个头像,双眼皮,微笑,呲牙头发很短但没有达到光头的程度,他是笑得那样从容那么干练那么自信!他就是中国30年来最具传奇色彩的商业巨人史玉柱。《我的营销心得》里口述大多用口语化,大白话的形式讲了他本人的经历和得出的经营准则,讲得很直白也很实在也容易读懂。

他的人生从成功,失败,再成功。从他个人的特殊经历使我真正明白了他说的一句话“作为我们曾经失败过,至少有过失败经历的人,应该经常从里面学点东西。人在成功的时候是学不到东西的,人在顺境的时候,在成功的时候,沉不下心来,总结的东西自然是很虚的东西。只有失败的时候,总结的教训才是深刻的,才是真的。”确实人在成功的时候往往沉不下心来去总结去学习甚至被成功的喜悦冲晕头脑。真正的失败才会让人学到东西,让人成长的更快.所以我们要正视失败不断总结失败教训! 其实离我们工作最近的就是讲到营销。书里讲到“营销,我觉得最核心的一个问题,还是要了解你是销给谁。把目标消费群研究透了,路子对了,然后再适当用一些表现手法,说法上用一些技巧就很容易成功”这个营销方法在脑白金销售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不管是卖脑白金还是我们的广告营销都有相似之处,我们对自己的客户群要有充分的认识,要知道哪些是我们的目标客户,哪些是潜在的客户,我们主动出击主动联系,去了解顾客的需求,以我们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去帮助顾客。深入了解现有顾客对我们的意见或想法,以便做相应调整更好地维护好现有顾客。也可以对现在顾客进行深入开发和挖掘,说到这也使我想起来书里史玉柱说过的一句话“要播广告,至少坚持一年,广告,它其实是一个投资,它在消费者大脑里面,是对消费者大脑的一项投资” 一样产品在消费者脑海里要形成印象,需要很长时间,需要持续,脑白金就印证了这一点。现实中耐克阿迪,可口可乐,中移动这些早已深入人心的品牌它为了不离开观众的视线在不停地打广告,在对消费者的大脑不停地投资,但现实也印证了广告要有效就要持续播的道理。所以下次和顾客谈广告时候把史玉柱的这句话拿来比喻,至少他成功过。他说的是对的事实也印证了这一点! 他在营销中也讲到了怎么样让客户更容易接受你的定价问题。如何让消费者不觉得贵,史玉柱打了个比方:他有个游戏,要在刀上镶一个宝石。设计中,这个刀是最极品的刀,需要他花1000块钱。如果直接定价1000块,用户肯定不接受。史玉柱的设计方式是:让他10块钱买1颗宝石,但镶嵌的成功概率是1%,其实最后也是1000块钱,但用户容易接受。其实现实中银行信用卡的分期付款也是这个道理,当然我们的报纸广告费怎样去分解让顾客更容易接受也是我们今后要好好研究的话题!

读了这本书使我了解了这位商业巨人的大起大落,在他巨人倒下的时候,发不起工资的时候他后面还有这么多人死心踏地跟在他后面干,团队始终没有散这也说明他一路以来的人格号召力,更是他们有一种洞察力和对未来信心和不放弃的坚定信念。这些是这个团队的感情纽带,把他们牢牢帮在一起形成一股无限的力量直到成功,因为生意是人做的,人才是最关键的资产的!史玉柱这支稳定的团队,在商海风浪中不离不弃的精神,在如今这个功利现实的年代,几乎就是个传奇。这就是他的人格魅力! 读完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也懂得了巨人成功的背后离不开他不懈的努力。更感受到了一个团队有个灵魂核心人物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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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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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悲剧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感情的悲剧,《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悲剧,《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悲剧,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感情、亲情与野心的悲剧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悲剧。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

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对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悲剧也正是透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莎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十分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取了死,“死即睡眠,它但是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貌,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完美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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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有关于《呐喊》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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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拿出一本老书来“重谈”——《呐喊》。谁没看过《闰土》,谁没学过《社戏》,谁不知道《阿Q正传》?这本书我们都读烂了。可是,爱总结的我又总结了一下,读过的人,一种是:小学必读,不得不读,把《呐喊》当课文读了。第二种:“我是愤青!我是愤青!鲁迅弃医从文,笔头作枪杆!”把《呐喊》当大字报读了。

小编小时候读《呐喊》,都是睡前当恐怖片看的。一看到《药》里面,砍头、人血浇馒头还有那一家子总想把对方煮了吃的情节,我就在被窝里瑟瑟发抖,背脊冰冷。然而每个人都会有某种诡异的记忆,它们没什么特别,但是会让你印象非常深刻,《呐喊》对我来说就是这种回忆。

我对《呐喊》的理解是很久后。有一段时间,我特别想赶紧长大,怀抱一颗赤子之心,带着一种至真至善的心情,决心用正义之风席卷世界,并开始与社会接触。很快,正义大使就遇到了一些麻木不仁的人,弄得我肚子里是全气,关于《呐喊》的那段记忆却突然浮出来,所以直到那时我才切身体会,并理解了鲁迅。

我一直是感知的信仰者。对读书、音乐等,我用心、我的感官(我坚信人的五官已经非常够用),去接收作者通过这些媒介传达的讯息,寻找共鸣。我特别讨厌“阅读指导”,每次看到这种阅读指导,心里就暗暗骂“我看书,还要你先指导?”。先铺垫背景,基调,情绪,然后让读者、听众顺滕摸瓜这样的方式,我觉得所得并不是读者本身的感悟,而更多是潜意识的取向压力(收到自我暗示:顺着导读的方向思考,一定是对的,且感悟很深刻)。我不是反对看背景资料或者书评,我觉得这些应该在读后看。你想,每个人都看了这些材料,然后去读书,读后感都一模一样,那还交流作甚?而且这样阅读的人,怕是很难找到自己真正喜欢的书、喜欢的东西吧?

先把自己洗白,然后重看一遍《呐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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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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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过《地心历险记》这部电影之后,我又看完了电影原作——法国小说家儒勒·凡尔纳写的《地心游记》这本书。这本书和电影一样的精彩刺激,让人爱不释手。

故事讲的是住在汉堡柯尼斯街19号的黎登布洛克教授在他的侄子阿克赛的帮助下,得知16世纪炼金术士萨克奴姗去了地心,于是便急切地带着阿克赛去了冰岛。阿克赛只好与未婚妻格劳班分离。他们来到雷克雅未克,找到向导汉恩斯,从火山陷口前往地心探险。

书里的主人公“我”,也就是阿克赛,一开始听到要去地心探险的时候紧张万分,仓皇失措,千方百计想要不去或拖延时间,内心害怕,缺乏勇气。可是在教授的一意孤行之后,他也勇敢地坚持了下来。

他们面临过缺水的危险、迷路的绝望,最终战胜了内心的恐惧,经历了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刺激。他们在地中海以自己的名字命名新发现的地点,在岛上他们看到了乳齿象、巨人和一个保存着肌肉和皮肤的原始人。最后,他们从意大利的一个火山里喷发了出来,回到德国和家人团聚。阿克赛有了格劳班,黎登布洛克教授得到了荣耀,汉恩斯得到了尊敬。

这本书中,黎登布洛克教授的渊博知识,汉恩斯的沉着冷静,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是,我还是更喜欢阿克赛的勇气。他让我知道,胆小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遇到危险困难,谁都会害怕。但是只要敢于面对危险和困难,不断坚持,不断克服,努力向前走,就会变得勇敢起来。所以我觉得《地心游记》就是一个从没有勇气到获得勇气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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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读书心得体会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1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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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当老师的都希望能够成为让学生喜欢的教师,可是,让人喜欢似乎并不是那么容易,它是一种感情,感情没有无缘无故的。学生们对老师的评价千差万别,“盼”着上某老师的课,“怕”上某老师的课或“烦”上某老师的课,同样的学生对不同的教师表现出不同的态度。这的确值得我们深思,我们应怎样修炼才能让学生喜欢自己呢?

今天,我读了《老师怎样和学生说话》之后,给我启发很大,而且感触很深。那生动而幽默的对话,鲜活的例子,使我顿悟:自己的言行决定着学生的一切。做老师难,做好教师难,做让学生喜欢的教师更难。为了孩子,我力争做学生喜爱的教师。读了此书,我收获颇丰:书中众多理论对我影响很大,也引起了我的许多思考。现在中国的教育正处在教育的变革之中,对教师的要求更高了。家长对教师的期望也更高,学生也更需要教师的尊重和理解。现在的学生由于生活的优越性,再加大多都是独生子女,因此,不论是在各方面都是很有个性的,因此,老师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突发事件,教育学生要注意方式方法,每个教师教育学生都是出于教师对学生的爱。和学生说话要让学生体会到教师的爱,有教育家说过“教育需要爱,也要培养爱。没有爱的教育是死亡的教育,不能培养爱的教育是失败的教育。”这一教育名言也告诉我们,爱是教育的生命,爱学生是做好老师的关键。《老师怎样和学生说话》一书就是帮助我们怎样创造一种和谐的情感氛围,让每个孩子充分相信老师,并获得进步。书中列举了最佳师表和最差师表的言行,作者列举了截然相反的两种教育方式和态度的若干真实的小故事,鲜明而生动的指出:在理论上,任何老师都知道什么教育是好的,我们对此拥有无数的理念。但不幸的是,没有人能够仅仅靠教育理念就能教育好小孩。在处理班级里的各种琐碎事务-孩子之间言语的触犯,日常的冲突,以及突发的危机等等的时候,最佳师表的老师们会尊重孩子,摒弃语言上的,比如训话、责难、嘲讽等,不逼迫孩子承诺和保证,不让他们的内心产生罪恶感。就事论事,对孩子提供及时恰当的帮助。然而最差师表的老师们则会浪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采取疏远冷漠的态度,侮辱和攻击性的语言来跟孩子们进行本来可以避免的争斗、冲突甚至战争。《老师怎样和学生说话》这本书中,通过很多小事例,告诉我们“最佳师表”与“最差师表”会对同一个学生同一件事情说出什么不同的话,取得什么不同的效果。归根结底,其实就是一个原则:尊重生命。在教育中,请把学生当成一个活生生的人,对他们持有对生命的热爱和尊重,再次,课堂魅力是师生之间最好的纽带。教师在课堂上的激情则是上好一节课的灵魂,一句精彩的导语,一句幽默的插入语,一句风趣的笑谈,往往会使学生精神倍增,兴趣盎然,听起来聚精会神,学起来津津有味,那么效果自然事半功倍。

作为一名好教师,我们应当用生动的语言和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去吸引学生学习,所以我每节课都尽力做到精神饱满、语言生动清晰。课堂语言是教学的“佐料”,教学方法也不能千篇一律,再好的方法也不能重复使用,正如山珍海味人人都喜欢,但每天都让你吃,恐怕也食之无味。我们的语言也是课堂的催化剂,恰到好处地的应用肢体语言,也能形成我们独特的“台风”和高超的“演技”。总之,教学水平的提高是没有止境的,应了那句话“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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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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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的眼睛》对我来说感受深刻。故事的主要人物有三人,分别是小女孩、蓝鲸和年轻人。先讲小女孩吧,失明的小女孩得到蓝鲸的眼睛后虽然很喜欢,可是她还有一个善良的心—那就是每一天等待蓝鲸并还回眼睛。当爷爷将蓝鲸的眼睛埋了后,失明的小女孩是多么悲伤,多么痛苦!她不顾一切,要找到蓝鲸的眼睛,甚至手指头都流出了血,还是努力去找,最终找到了。

再说蓝鲸吧,蓝鲸自从被人类拿走了自我的眼睛后,它感到绝望,因为它爱自我的眼睛胜过自我的生命啊!之后它却宽恕了人们的过错,还救过渔民的性命,最终将自我的眼睛献给了小女孩,说明蓝鲸有个善良的心。

最终讲讲这年轻人,当他明白自我犯下了滔天大罪后,认识到错事要自我承担,便在海上用匕首将自我刺死了。

虽然他们三个的性格大不相同,可是唯一的共同点那就是爱。爱能够让失明的小女孩不顾一切地保护蓝鲸的眼睛;爱能够让蓝鲸将重获光明的机会给了小女孩;爱还能够让蓝鲸原谅人类的过错。只要心中有爱,就能够让世界变得更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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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万物简史读后感2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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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读的第一本毛姆的小说,也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前面一小半花了我快两星期的功夫,每天睡前看一段;后面一半却在两个晚上就看完了。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高手,他罗嗦了小半本书,前面还写得跟论文似的,当你快没有兴趣的时候,突然来了个转变,发生了大事,于是你一路飞快地看了下去,还激动得不行。

读完全书,我也没发现哪里提到月亮,哪里又提到六便士,不知道他为什么起这么个名,也许只是个名吧。实际上我对毛姆基本是只知道名字,刚才Google了一下才看了他的生平。又有说法说这本小说是以画家高更的生平为基础的,于是我又Google了一下高更,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虽然高更确实落魄过,确实跑到过塔希提岛,也确实画了很多原始生活的画。但小说本身确实和高更关系不是很大,没有高更这个人也完全没有关系,倒是毛姆在那里自言自语,自得其乐。

先说一下大概的故事。作家先讲了番某画家如何如何优秀,他的画如何热卖,他的家人如何八卦等等。然后就讲“我”在伦敦,混一些文学类的日子过,认识一些人,其中一位是个证券经纪人的老婆,她自己不写,但热爱文学及文学男女青年,于是经常请他们吃饭。偶尔遇到她的丈夫,发现就是个标准的老实的职员类型的中年人,也不说话。然后他们去度假。这已经是小半本书了。

当我正要看不下去的时候,突然间,这位老实的事业小成的职业中年突然跑掉了,抛弃了家庭,金钱,职业,什么都不要,跑去了巴黎。然后这位妻子就讲作家帮忙去巴黎找他。这位中年男子已经变了个人,完全不讲情理,对家庭社会这一套完全失去了兴趣,也完全不认为自己所为有什么不妥。他全部身心都在画画上,自称感受到了召唤,整个人受到某种力量的支使,而不再是他自己了。

虽然“我”不认为他画得如何,另外一位二流画家却认为他画得很好,不世之作,于是老是借他钱,帮助他,他快病死了还请他到家里去养病。此人养病期间勾搭上人家二流画家的老婆,二流画家自己只好离家出走。三个月过去,突然间,二流画家的老婆自杀了,而他仍然没有任何表示,只是留下了一幅以这位可怜的女子为模特的画,二流画家深为拜服。他还明说,这位女子他根本不爱,只是需要一位模特,画完了,就没用了。

后来他请“我”去看了三十来张画,“我”感受到他在其中的挣扎。然后数年间没有消息。后来他就成了名,死在塔希提岛上了。于是“我”就到这个地方,采访了一些人,了解到他在这个岛上的生活。他同土著女子结婚,生了孩子,住在茂密的丛林里,一直画画,后来生了麻风病,于是死掉了。

从这位画家,书里叫斯德里克兰德的,出走巴黎并以一幅毫无人性的态度出现开始,毛姆实际上已经取代了传说的高更,不管高更自己是否真的经历过这个心灵历程,我想毛姆是经历过的,他把这些想法全写了出来。

一开始的思路是人生没有意义,你必须尽可能活得有意义些。为此故,你可以牺牲你自己,这许多人可以做到,你可以牺牲其他人,这只有极少数人可以做到。书中画家表现得对这个问题完全没有概念,他已经根本不想这个问题,他自己的身体没有关系,别人的身体也一样没有关系,一切只为了他的画画。

其次这个意义到底是什么,一个人怎么去探究它,如果能有所感悟又如何表现它?上面提到的“我”看出他在挣扎,便是在此处挣扎。这位斯德里克兰德已经有所感悟,并且在他的画上有所表现,但画风仍然不统一,没有一个完善的思路,也就是他还不知道如何精确地表达这种突破,以及他是否可能去表达这些,以及是否他根本就没有能力去表达。

到后来在塔希岛上,毛姆开始转向思考如何生活去达成这个意义,以及是否一定要走这种六亲不认的道路。他举了一位正要获得提升的外科医生的例子,他在亚历山大城突然觉得像回了家,于是放弃一切,住在埃及当一名低下的海关检疫员,但也从来不后悔,感觉自己活得很好;又有一位农民,他在太平洋小岛上开辟了自己的农场,盖了自己的房子,生了孩子,只等着自己儿子长大接班,他也很快乐。

在前面,毛姆讲究的是突破人性的枷锁,似乎只要突破这些后天的束缚,人就得获得生活的自由;但我感觉到在后面毛姆自己突然对这个结论变得不自信起来,转而描述了其他一些只是听从内心召唤但并不反驳人性的例子。而在此之前的巴黎段落里,作家甚至借画家之口说了许多对女性甚为不恭的话,似乎女性都是在把杰出的男人往人性的火坑里拉,甚至于二流画家的老婆也是在此举毫无成功希望的情况下才自杀的。

实际上毛姆在靠戏剧成名后的第一部小说就叫《人生的枷锁》,这似乎成了他一贯的主题。单就这本小说而言,我不认为他对这个问题解析得很成功,但这仍旧是一本很好的书。

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好手,其实挺无聊简单的事也被他讲得高潮迭起,没有什么曲折的情节也显得很有内容。说起来大段的内容是他自己在说,既不是故事,也不是背景,夹杂了各种心理哲学社会的描写,但仍然不失有趣。毛姆生前就极受欢迎,但似乎也因为这个原因,他不受评论家的喜欢,就好像伟大就不能畅销一样,而毛姆卖书的钱可以在法国买别墅并住到纳粹入侵。但毛姆自己说他是二流作家里的一等人物,也真是谦虚了,他虽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说是一流应该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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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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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看完了沈石溪写的《野犬女皇》这本书,它又使我感受到了动物感情的复杂。

这本书说的是一个有关白虎岙野犬群的故事。这年,野犬群里有红桃心和白桃花两个姐妹,姐姐红桃心是野犬群的首领。在交配季节,红桃心看上了一只叫赛豹尾的大公狗,并且让他进了族群。红桃心刚开始很喜欢它,所以破例的使用权利将赛豹尾留在了野犬群里(因为白虎岙野犬群向来都是公狗一旦和当家的狗婚配成功后,就要被赶出野犬群)。后来,红桃心发现,赛豹尾竟然喜欢它的妹妹,后来竟然导致妹妹暗结珠胎!(因为只有当家的野犬才有权婚配和生育后代)红桃心很气愤,于是决定将白桃花赶出白虎岙野犬群。可妹妹死活不肯,红桃心只好让它在自己的大本营里生育。现在生存的压力变大了,姐妹之间就闹起了许多不小的矛盾,还差点分离成两个族群呢!可到了最后,白桃花为了救红桃心而被猎人杀死了,为了救红桃心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唉,真是一段割不断的姐妹情啊!

我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白桃花还是有些不满,但我还是同意了书上的红桃心的看法。我觉得他们不应该为一只公狗而反目成仇,毕竟它们还是姐妹嘛,不能总是想着怎么坑害别人,怎么让对方的小狗仔死掉,给自己的狗仔多一些生存几率,而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样才像一对姐妹嘛。可最后白桃花救红桃心和前面红桃心帮助白桃花逃出猎犬的魔爪说明了红桃心还是认这个妹妹,白桃花也认这个姐姐。从最后一章的名字来看,就不难猜出这一点,最后一章的名字是“姐妹冰释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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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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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现在才看这本书应该会被人笑话吧,因为我之前只听过没看过,所以就在这假期里看一下吧。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觉的还是蛮不错的,这里面虽然大部分我都知道也学过,但是也还有很多我没听说的和没学过的,所以我读起来还是挺费解的。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的作者应该是叶永烈写的吧,我也不太清楚。这本还是中国儿童经典必读书系中的其中一本,我还不知道呢。

第一章是 宇宙天体,我已开始光是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有点不想看第一章了,因为我觉得宇宙这种的东西太让人费解了,周航阳在科学课上那说的什么东西我根本都听不懂。果然,不出我所料。虽然前面说的我都知道,可是后来越看越晕,所以我就放弃看第一章,以后再看。

第二章说的是植物,这里讲的都是一些平常的问题,所以我也不多说了。

第三章说的是生活常识,这个我就更不用多说了,我相信大家都知道。

第四章说的是科普知识,这里我和第一章的宇宙天体一样,虽然看的懂,但是很多都不懂,所以在这一章我看了很久。所以我的收获也挺大的。

第五章说的是动物,这里我也有很多不懂的,比如说猴子的屁股为什么是红色的,我看后原来是和兔子的眼镜为什么是红色是一个道理,原来都是血管比较多所以显露出来了。

第六章说的是自然环境,这个也都比较简单,大家都应该会知道,就是我不知道黑霜是什么,我看后原来是西北地区,由于春季很少雨,气候干燥,空气中的水汽很少,如果有寒潮侵袭,天气会突然变冷,到了零度摄氏度以下,空气中虽然没有水汽凝成的白霜,但是庄稼叶子会受冻变成黑褐色的,所以叫黑霜。

第七章是关于地球上的陆地什么的。

第八章是关与人类社会,这里面说了,人类在地球生命演化的过程中的地位。大多数都是说人类刚进化来时的生活。

读完了这本书,还算是让我大开了眼界。也挺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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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冰心散文读后感的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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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表达了我们对父母、对长辈的尊重。然而,现在的我们,有几个人真正的做到了孝呢?我读了毕淑敏的《孝心无价》这篇文章,有了很多的感触。

这篇文章主要表达了毕淑敏对“孝”的理解。我对她文章中的语言有着自己的理解,有着自己的感悟。“父母走了,带着对我们深深得挂年,父母走了,遗留给我们永无偿还的心情。你就永远无以言孝。”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对自己的父母说过长达以后要孝顺他们,可这句话是有期限的,我们却都忽略了这一点,总想着拼命的学习、工作,总想以更好的条件来孝顺自己的父母,从而使我们对父母的孝一拖再拖,但人生是短暂的,父母可能在我们尽孝之前离开我们。

那是对父母深深的愧疚,是在我们心中永远无法弥补的对父母造成的伤害。作者在文中也提到了两个关于“孝”的例子,其中一个是苦孩子求学的故事,他的家庭十分困难。

父亲逝去,弟妹嗷嗷待哺,母亲只有去卖血供他上学……我认为他很自私,或许他是想通过自己的努力使生活更好,但他在实现这个理想的过程中已经对母亲造成了莫大的伤害,这种伤害是无法愈合的。

孝,其实很简单,它可以是父母劳累时递过来的一杯热茶,可以是父母工作一天回到家后吃到的喷香的饭菜,可以是父母辛苦时的捏肩捶腿……无论这种行动是大是小,是轻是重,只要是我们发自内心的,这就是孝,就是我们对父母无限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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