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供货合同范本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甲方在 圣水苑A2、中心车库 工程中所需 一次性模壳 乙方组织生产,现就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具体如下:
一、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及价格: 订货清单年 月 日
二、质量标准
执行国家现行予制构件验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
三、运输及运费结算
运输采用 汽车 方式,费用由 乙 方负责。
四、交货方式
1.发货时间:乙方收到预付款后,乙方于 3月30日交第一批,5月20日前合同量全部发运到工地。
2.交货地点: 曲阜圣水苑A2、中心车库 。
3.甲方确定由本公司员工 李超 或者 高文柱 负责验收货物,并签发合格实收量。
4.乙方供货时应向甲方提供该批产品合格证、原材料等有关证件。
5.乙方产品进场后,甲方负责产品的卸货、垂直运输,乙方负责卸货使用的技术指导。
五、订货
签订合同时应确认订货清单各项准确无误,甲方根据需要提前二十天填写订货清单,同时支付该批产品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后根据订货清单安排生产。合同工期自乙方收到预付款之日起开始计算。经双方负责人或者主管人员签字确认的订货清单及传真件为本合同内容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效力。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随意中途退货,若甲方因非产品质量原因的退货,甲方应承担相当于所退货物 %该笔货款的违约金。若因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不规格,甲方有权退货,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六、结算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分批下达订货清单,分批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为该批货物总额的30%),预付款到乙方账户后,乙方根据订货清单组织生产,余款付款方式为以下第 2 方式履行。
1、每批产品完成后甲方付清该批余款后,到乙方生产提货。
2、该批余款待乙方货到工地后,乙方持签收单及发票,每5万元结算一次,最后充减预付款,交货方式按第四条办理。
七、验收方式及质保期
1.货物运抵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方在接货时应及时验收,如发现货物短缺,残缺或差错,应在收货之日起 日内通知乙方,逾期视为甲方如数收讫。 2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与本合同规定条件不符,须在产品到货后 3 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八、产权与风险转移
1.货物的产权,甲方未付清全部货款前,乙方始终保留对货物的所有权。 2.货物毁损、丢失的风险在货物到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后,货物的风险自动转移至甲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时完成交货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之日起,货物的风险责任转移至甲方。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货,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赔偿金1000元/天,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误工等一切经济损失。
2、甲方如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清乙方货款,超过七个工作日,则应支付乙方违约金1000元/天。
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中止)合同,如一方终止(中止)合同,由提出终止(中止)的一方承担货物总值30%的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
合同执行中,如出现纠纷,协商不成,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合同生效
1.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
2.本合同一式_____2____份,双方各执_____1____份。
3.本合同所附经甲乙双方代表或工作人员签字确认的订货清单原件及传真件、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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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软件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专用章)
乙方:
(合同专用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并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2.安装调试、技术支持:
3.培训
内容:
时间:
地点:
人数: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负责按期将合同款项支付给乙方。
2.甲方应及时接收产品,及时依合同约定方式对乙方提供的执行文档进行确认。
3.非因产品质量问题或交付产品与合同规定不符的,甲方不得退回产品。
4.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完成验收工作。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负责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四条 合同额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额:¥ .00(大写人民币 圆整)。
支付方:甲方。
合同额明细如下:
软件费:¥ .00 (大写人民币 圆整)。
2.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7(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及账号: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有限公司
账号:____________
要求:甲方自带汇票/电汇/支票
第五条 产品交付方式、时间、地点
1.交付时间:乙方应于收到甲方合同全款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交付。
2.乙方可选择以下交付方式:交付产品介质(即光盘)、由工程师现场安装配置至甲方指定PC设备、用公司邮箱以邮件方式发送软件程序等。
3.交付地点:_______所在地。
接收人名称:
接收经办人:
地址:
邮箱:
邮编:电话: 传真:
注:自甲方收到产品介质、产品配置到指定PC设备日或产品到达甲方指定人员邮箱时视为乙方完成产品交付。
用公司邮箱以邮件方式发送软件程序的,邮件即为交付凭证,邮件与《交付书》或《收货收据》有同等法律效力。
交付产品介质(即光盘)、由工程师现场安装配置至甲方指定PC设备的,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交付书》或《收货收据》上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本合同中指定的接收经办人本人签收;如果不是由本合同中指定的接收经办人本人签收,应由持有接收单位《授权委托书》的经办人签收,并将授权委托书原件交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付。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双方应在产品交付后5(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双方应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软件系统名称、版本号、用户数、功能模块进行验收,产品满足合同约定,双方应在前述验收期限内签署验收合格报告或以其他有效方式对验收结果予以确认。
若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对验收结果进行有效确认且未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
第七条 升级
乙方以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软件系统的版本升级,具体价款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书面确定。
第八条 知识产权
乙方承诺拥有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的软件产品的完整的知识产权或合法的转售权。对于由乙方提供的计算机软件和程序,自产品交付之日起甲方被授予不可转让的、非独家的使用权。对上述软件和程序的使用只能以目标代码用在合同设备及系统上。甲方可以就上述计算机软件和程序制作一份档案复制件,此复制文件必须带有与原始软件相同的版权说明。甲方不得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软件和计算机程序进行反向工程或反向编译。甲方未经乙方的书面许可,不得将该产品用于其它目的,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复制、传递给第三人。
第九条 违约条款
1.甲方逾期接收产品或逾期签署《交付书》或《收货收据》时,每逾期一日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2‰(千分之二)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百分之五)。拖延收货超过1(一)个月的,视为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依本条第3款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2‰(千分之二)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百分之五)。逾期付款超过2(二)个月,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依本条第3款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已交付产品所对应的合同价款及其他已履约部分所对应的合同价款。
4.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2‰(千分之二)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百分之五)。
5.本合同软件产品实现的功能及性能以产品用户手册为准。对甲方不按技术规范操作、甲方软硬件问题、第三方软件问题等非本合同软件产品的原因而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十四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预计延续的时间和终止情况书面通知给另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不可抗力事件包括火灾、水灾、地震、台风、自然灾害、战争、交通瘫痪、突发疫情等。
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有责任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给合同双方带来的损失,由此支付的费用由合同双方依据受益比例合理分担。
第十一条 合同变更
所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
1.甲乙双方对于合同履行过程的相关文档(包括但不限于交付书或收货收据、验收报告等),以下确认方式均具有法律效力:加盖公章、加盖项目专用章、加盖使用部门或参与验收部门的部门印章;加盖验收专用章;合同约定的授权代表或者各方出具有效授权的授权代表签字;项目参与人员通过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方式对于项目执行情况的确认;依合同约定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验收通过的。
2.不论任何原因,在项目分阶段分批次履行的情况下,甲方需按乙方的履行节奏,对乙方分批次或分阶段进行交付的产品予以交付、验收等履行结果的确认。该确认结论与本合同第六条的确认结论具有同等效力。
3.不论本合同是否有其他约定,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双方协商一致、一方违约、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的,甲方均应于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10(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标准,向乙方支付乙方已履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完成交付,或虽未完成交付但乙方为履行交付义务已经发生了采购或人员等成本的内容)相应的合同价款。
4.甲方理解并同意,在未持有乙方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加盖乙方公章并由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且双方未在本合同或其他生效文件中赋予指定人员相应权限时,乙方任何人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作出的可能导致乙方义务增加的承诺或行为均为其个人行为,甲方同意由此发生的所有法律后果都由其个人承担,无权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5.甲方承诺,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及终止后三年内,不对乙方的同类业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职员等)采取任何手段使其离开乙方到甲方或其关联单位工作或任职,否则,甲方应按本合同总额的100%(百分之一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应当另行赔偿。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双方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商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期限
1.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内容与附件规定不一致的,以合同内容为准。
2.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以下无正文)
篇2:产品经销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和《_____法》有关规定,并由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甲方(________总代理)与乙方自愿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指定乙方为_________产品_________市经销商。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期内合法经营甲方拥有_________产品。指定区域为_________范围内。
第二条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管理和监督乙方对_________产品的经销情况,甲方有权在乙方经销区内发展二级经销商签订合同后交乙方管理。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不得在合同指定范围以外地区从事与合同事宜相雷同的经营活动。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不正当经营方法予以警告,严重者取消经销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甲方对乙方在合同以外的经营活动及违法活动不负法律与经济连带责任。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正常运作中各经营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核实(特别是产品的批发,零售价格及库存)。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循甲方统一的经营管理模式及VI标准(仅限特许专卖)。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在本合同指定区域内建立完整的经销网络体系。
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标识产品及VI标准并协助乙方培训网络销售人员。
甲方在乙方区域中的各类宣传活动应在相关方面体现乙方的名称,标识,地址,依靠品牌日益提升的企业形象树立提升乙方的知名度及企业形象。
甲方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实行因产品质量问题的包退,包换政策。
甲方以不断完善和先进的资讯手段为乙方提供相关信息的服务。
甲方视乙方在经销地区的具体发展情况予以适度的广告等方面的支持及派市场管理人员到乙方所在地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甲方竭诚为乙方提供市场支援和管理调控及对外协调支持。
合同一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甲方将授予乙方授权经销书与经销牌。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依照甲方有关(统一)规定在指定区域内为发展_________产品分销网络而开发终端经销商,推广系列产品。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的资讯系统的支持。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在产品经销及市场宣传广告上的规定的统一大支持。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日常管理中的专业服务。
针对指定区域内的具体情况,乙方对甲方有关经营管理制度规范有调整建议权。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乙方经销产品的时间,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开始。
乙方须遵守甲方的有关销售制度及规章,接受甲方的监督。
乙方确保经营场地中的甲方产品摆放突出,有关人员及资金等经营条件投入的稳定与待续。
保护甲方的品牌形象,_____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不受侵犯,在发生此类现象和行为时,协助甲方完成法律和其他形式的措施办法。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经销权及甲方的产品提供给第三方或以外其他行业。
乙方只能在授权地区使用,销售带有标识的各种宣传品及产品。
乙方须定期准确,全面地向甲方提_____品及其他促销品的进、销、存报表及其他市场信息。
乙方不得经营与甲方同类,价格大致相同的竞争性产品。
乙方只能在经销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不行跨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并保证年销售额不少于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日常存货量不低于进货的50%。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权,同时收回经销牌及有关证书,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于当月结清与甲方之所属债权债务关系。
第七条结算及发货
乙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通过传真,信函,电邮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订货,甲方接到乙方订单三个工作日内答复,并有计划迅速组织按日期将货物通过_________等方式发往双方协定的乙方目的地,其运费由_________负担,_____费由_________负担。
乙方向甲方要求定货时,应将货款总额的_________%付给甲方后,甲方予以发货。余款在_________天内全部付完,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付完货款,甲方有权拒绝发货。乙方收货后,应对货物品种,数量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在收货后两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处理,否则视为无异议。
第八条守密义务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外,乙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甲方营业报告书,价格表及其他有关和有损甲方利益的情况。
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按合同规定给乙方的经营管理资产秘密,企业VI标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资料。
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员不向第三者泄露秘密。
前三款规定的乙方保守秘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仍然生效。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授权经营书,和其他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时即刻归还甲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视情节轻重,对经销商给予取消返利30%-60%的处罚。
1.对甲方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甲方产品信誉行为时;
2.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公司一般损失的;
3.未按甲方有关规定和本制度进行业务技术运作和处理的。
本条所称“一般损失”,是指损害公司商誉等价值,但不足以影响公司在该区域的形象及产品形象的;或者经济利益损失在______元以下的;或者将本合同的内容透露给第三方,但人数不少于2人,或者违反公司的保密制度,透露机密级以下的相关资讯及商业信息的。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将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经销商给予吊销资格的处罚:
1.连续两年达不到规定销售责任额时;
2.对甲方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甲方产品信誉行为,情节严重的;
3.不遵守指定的销售区域,以非指定价格在其他销售区域销售产品,造成与其他销售代理纠纷时,将按实际冲货金额(按零售价计)的1-2倍赔偿给被冲货方,如经销商拒绝赔偿,甲方有权从其购货款中直接扣款赔偿给被冲货方,同时终止经销合同;
4.出现技术服务失控导致重大质量事故的;
5.未经甲方同意,代理销售与甲方产品相类似产品的;
6.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
7.未按公司质保规定进行质量保证的;
8.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合同的行为。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并按损失的两倍赔偿给甲方。
第十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需同时加盖骑缝印章),具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执行,在合同期满时双方若有意续签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续签协议及有关节修正条款事宜,经双方同意续签合同,否则视为自动终止。遇有下列情况,本合同终止: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作期。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影响致使合同无法继续。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另一方有权终止要求赔偿;由于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如双方有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甲方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附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代表人须附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及加盖印章的授权文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_税务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篇3:锰产品订货合同
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质量、数量、供货时间:
二、计量标准:需方有轨道衡,以轨道衡为准,途耗 %,无轨道衡则按供方矿石比重划线装车为准,其损耗不负责任。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锰品位误差为1%,允许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矿并电告供方,在 日内到需方,以共同取样化验为准;但过期以需方复验为准;若需方 日内未电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矿或动用了矿石的,以供方原化验数据为准。
四、运输方式及其费用负担:运输由供方代办到需方指定火车站。发车后,在 小时内电告需方;货物品种、数量、质量(锰、铁、磷)车号、发车日期等。短途运杂费每吨 元,火车运杂费凭铁路运单结算,并按(86)×物价字第×号文件规定,每吨收服务费 元(交省锰矿公司)以上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五、价格:锰矿石按国家物价局、冶金工业部〔1991〕价重字28号文件规定执行,富锰渣按(90)×冶财字第×号文件规定执行,若国家价格变动,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货到需方15天内付款,(包括其他几项承付费用)。
七、违约责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货,必须提前一个半月通知需方,否则按未发部分货款总额的1%承付违约金,需方不按时付款,按每日万分之五承付滞纳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
供 方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篇4:产品销售合同范本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 产品交货方法及时间:
2.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本合同产品发给甲方;
2.2 乙方将合同产品运输至甲方,交货地点为
2.3 运输方式:快运 铁路 航空 市内送货 其他
3、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用以下第 项付款方式付出合同款项:
1.现款: 甲方于 200 年 月 日以 付款方式付出合同全额款项;
2.延期支票: 甲方以延期支票的形式支付全额款项,付款日期为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
7.1 乙方因厂商、运输延误、运输灭失或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及时交货的,应向甲方说明,甲方不得以此向乙方主张违约责任。如无说明,迟交货超过规定期限3天以上,应向甲方赔偿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0.1%,迟交货15天以上,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乙方继续履行供货义务,但需向甲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如无上述问题,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退货。
7.2 甲方延迟付款1—5天,每天按迟付金额的0.1%计算违约金;5天以上按迟付金额的0.3%计算违约金。
7.3 供需合同一旦签定后,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支付对方合同金额的20%作为赔偿金。
7.4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或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中途退货,应当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
7.5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或由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双方当事人同意接受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的司法管辖。
8、不可抗力及风险转移
8.1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人力不可抗拒之事件)不能履行合同应在24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须在7日内向对方出具主管部门提供的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证明材料。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应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状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8.2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8.3 货物的风险自甲方签收后转移至甲方。
9、附则与其它
9.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2 为缩短订货期,需方可用传真方式订立合同,传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供方收到上述传真件后即加盖印章传给需方即合同成立,传真件及其复印件视为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签名人员有权代表甲方,保证合同履行。如因甲方需要,该人员不能代表甲方,则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立即通知乙方而给乙方造成损失或费用由甲方负担。
9.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生效。
9.5 其它需说明的事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2024机电产品采购合同[页5]_合同范本
26.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6.3 除了合同条款第25条阶情况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6.2条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拖延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7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7.误期赔偿费
27.1 除合同条款第2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8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8.违约终止合同
28.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26条的规定同意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b.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c.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公官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和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借款人(或业主)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8.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8.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26条、27条和28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9.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理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达成协议。
3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3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31.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1.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31.2 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a.让任一部分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和/或
b.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32.争端的解决
32.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
32.2 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按其仲裁规则/程序北京或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除非双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英语。
32.3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2.4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2.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33.合同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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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煤矿机电产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240108_合同范本
煤矿机电产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108)
买受人编号: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设备(配件)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要求交货期
合同单价(万元)
单价:
合同交货期
总价:
主辅机型号规格:
买受人
出卖人
订货单位
供货单位
单项工程
通讯地址
帐号
质量标准:
质量保证期:
防爆检验合格证号:
验收方法及期限:
运杂费用承担:
包装费用承担:
运输方式
交(提)货地点
违约责任
选择供货厂家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向人民法院起诉。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其他约定事项
承包单位(章)
此合同一式 份,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鉴(公)证机关 份。
说明: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监制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印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7: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供方:
需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名 称
品 种
产地
商标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
合计人民币(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运输费用负担: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八条 检疫单位、方法、地点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由双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请浦口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浦口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鉴证方留存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方(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买受方(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签约地址:
年 月 日
篇8:2024最新产品供销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在乙方将上述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付给乙方。
二、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产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产品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四、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它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委托推销产品协议_合同范本
甲方:(生产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产品寻找海外客商,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海外客商为甲方推销其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1.甲方应保证所生产产品的合法性及保证产品质量。
2.甲方与海外客商交易的具体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方式等由甲方与海外客商双方协商约定。
3.乙方不对甲方与海外客商的交易提供任何信用担保,以及甲方在以后的合同履约时和海外客户发生的一切纠纷,乙方概不承担连带和赔偿责任。甲方应严格按国家的“fob c&f或 cif条款”执行与海外客商所签定的合同。
第三条 佣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甲方同意按每笔合同成交总额的______支付佣金给乙方。
2.给付方式及时间:
在甲方执行完合同后7天内一次性付给乙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第三条的(2)执行,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滞纳金,滞纳金系数为:总佣金的5‰/天。
2.甲方同意凡乙方所介绍的海外客商,其将来与甲方发生的每笔业务,甲方都将按本合同的第三条支付佣金给乙方,否则,甲方愿接受合同成交额的30%罚款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对违约行为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为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0:产品购销合同范本2024_合同范本
【篇一】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合同编号:NC
甲方购置乙方厨房设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如下:
一、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总价包括设备成本、包装、运输、上下力、安装调试、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以及所有风险。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起预付总合同款的%,调试验收完毕后一周内支付合同款的%。
二、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及技术规范要求:设备销售合同范本1、设备清单
2、乙方按合同所制定的清单列明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技术参数等为甲方制作厨房设备。
3、乙方制作的厨房设备用料必须按合同中规定的规格、产地质量、技术标准等制作。
三、运输: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将甲方订购的厨房设备运至甲方指定的工地,负责卸货及就位。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工地的规章制度,并与施工单位密切配合,文明施工,以确保工程进度及质量。
四、供货质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1、供货质量:
(1)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甲方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为约定标准。
(2)乙方提供的设备(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必须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品。
(3)所供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所有费用。
2、交货时间:
3、交货地点:
五、安装调试:
1、甲方委托乙方对定制的厨具及订购配套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费用含在合同总价内,不另计费用。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要求将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乙方须保证将优质全新的产品交付甲方。
3、甲方必须派负责人(技术人员)对乙方按合同提供的厨房设备进行规格、型号和质量进行初步验
收,初验合格后,乙方开始安装。
4、乙方的安装调试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1、工程验收:
(1)甲方在乙方产品安装、调试结束后五日内,必须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如有异议须在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逾期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2)乙方必须在五日内作出书面应答,逾期视为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担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七、双方责任:
1、供方的责任:
(1)从设备交付之日起,乙方必须安排壹名技术全面的工程人员,进驻甲方现场壹周,负责厨房设备调试及保养,以保证设备达到的运行状况,乙方驻甲方现场技术人员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逾期交货的,按合同总价的5%每天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在甲方正常使用、维护的条件下,产品保修十二个月(从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易损件及人为造成的损坏不属保修范围。
(4)在质保期内发生的损坏,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报修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内赶到维修现场进行维修,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除外)。
(5)供方保证长期为甲方优惠供应零配件及易损件,协助甲方维护好该设备。
6)如乙方提供的产品规格、质量、材料未达到合同要求,影响甲方的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另甲方保有法律追究的权力。
2、需方的责任:
(1)供方在工程安装过程中,提出的关于影响安装的问题,需要需方解决的,需方应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法。
(2)需方必须按供方提供的水、电、气位接驳图将管线接驳口预留在离设备壹米范围之内。
八、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解决合同的纠纷方式:
1、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方法律管辖区内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需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供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篇二】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篇三】
总合同号:字第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一九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篇11:2024年电子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方与乙方下列物品的买卖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合计:合计人民币金额:壹佰壹拾贰万柒仟圆整。
二、产品的质量标准:
按乙方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执行。
三、供货方式:
一次性或分批供货,甲方每批订货应提前一周以书面订单形式将所需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通知乙方,按乙方确认后的数量和交货日期履行。
四、运费承担:
运费由(乙方)方承担。
五、包装要求:按照乙方公司产品包装规范予以包装。
六、产品价格:
因市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乙方需要对产品价格作必要调整时,应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七、产品的验收:
1.保证质量,包退包换,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给予更换,并承担退货运费,乙方不承担甲方提出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所造成的产品经济损失。甲方在收到货后经过检测、检验,确认质量、数量完全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如甲方对乙方所发的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当在收货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将不合格产品样品寄至乙方公司,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和样品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建材订货合同范本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 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 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提供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检验报告以及产品出厂合格证。
第三条 验收方法
1、查看瓷砖的外包装
1)仔细的检查产品的包装箱上的相关标识是否清楚,包括产品的品牌、商标、型号、色号、规格、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
2、核对送货产品与定单是否相符
1)检查瓷砖的每个型号是否与定货单上的型号一致;
2)检查送的每个型号的产品是否与看货时一致;
3)查看每款瓷砖的胚体瓷砖商标是否清晰无误。!
4)检查送货品种是否有遗漏!
3、核对瓷砖的数量.仔细的核对瓷砖的数量,注意瓷砖的片数和平米之间的换算。
4、检查瓷砖的质量 重点的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零片和散片的质量,是否有磕角、划伤等表面瑕疵,花砖腰线是否有什么磕碰;
2)检查瓷砖是否有破损,可以用手摇一下包装箱,听是否有“嘎吱”的响声,有“嘎吱”响声的说明瓷砖可能会有破损,一定要开箱检查!
3)检查瓷砖的平整度:将两片同样型号的产品取出两片至于水平面上,用两手的手尖部位来回的沿瓷砖的边缘部位滑动,如果在经过瓷砖的接封处时没有明显的滞手的感觉的,说明瓷砖的尺寸比较好,误差小,这样的尺寸误差越小的瓷砖的铺贴效果会越好!相反,如果有明显的滞手的感觉瓷砖,说明瓷砖的尺寸误差较大,会影响铺贴的效果!
4)检查瓷砖的平整度题,两片或者四片相同型号的瓷砖按照相同的纹路拼铺在平面上,用手在砖面上来回的滑动,如果经过瓷砖的接缝部位是没有明显的高低感,说明瓷砖的平整度好,反之,说明瓷砖的平整度较差,会影响瓷砖铺贴的整体效果,地砖如果平整度较差,严重的情况还会绊倒人!
5)瓷砖的直角度问题现在瓷砖主要还是以长方形的为多,瓷砖的每个角都是直角,如果直角度差的话,也会影响瓷砖的铺贴效果,取四片相同型号的砖,进行拼接,如果出现四片砖不能接缝紧密,总是一条或者两条接缝出现缝隙,说明瓷砖的直角度不是特别好。
5、再一次核算瓷砖的单价和总价。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1) 甲方收到货后组织验收,验收后开出产品入库单,乙方以现场产品入库单以及相应款项(货物总价的80%)的正规发票到甲方财务办理付款手续, 2) 甲方在铺贴完成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即支付乙方相应货物总价的10%。 3) 甲方在工程完工,无需再进货时,按实际收货量进行结算,一次性付清乙方尾款。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把产品运送到工地现场,甲方指定现场材料停靠点,甲方负责卸货。
2.交货地点:本工程施工现场
3.交货日期:______ 第六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 ,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退货数量不得超过总合同量的5%,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2.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乙 方可将交货日期顺延。
3.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 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4.乙方送货或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甲方批准后方能变 更。在甲方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 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 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5%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20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货物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一式 4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贰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负责人: 地 址:______ 电 话: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 负责人:地 址:______ 电 话:______ 开户银行、帐户____
__年__月__日
篇13: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所签订的产品品名、品牌、规格、数量及金额(人民币)序号合计金额合计金额大写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小计
第二条:交货时间与地点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第三条:商品验收
1、甲方货到,在乙方付齐全款后,甲方送货到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2、乙方在收货时,应与甲方共同验收货品并签字确认。此后,如出现商品数量、破损等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验收货物时如存在商品的数量、规格、颜色(色差度按国家标准执行)、破损等表面瑕疵,须在验收单上书面予以说明,并与收货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并对有关商品妥善保管,超过该期限的则视为甲方无质量异议。
4、如乙方未按约定付清全款,则乙方有权不予送货,由此而延期送货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其他费用安装费,则计费方法:其他费用:该费用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如在签订本合同时能确定费用的具体金额,则乙方在交纳货款的同时将费用一次性付清;如在签订本合同时,无法确定费用的具体金额,则在甲方提供的相关服务完成之后,由甲乙双方直接进行费用结算。
第五条:质量保证
1、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3C认证证书文件中规定的性能、技术参数的要求。
第六条:售后服务
1、合同中所订行:自交付使用开具保修卡起计算,七天内如有质量问题可包退、十五天可包换、一年包修。
2、乙方需保存好保修卡和购机发票。丢失保修卡或购机发票,后果由乙方自负。
3、由人为损坏(如摔坏、其它物件毁坏)或其它自然灾害毁坏的,不在保修范围内。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所产生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货物质量的检查鉴定,统一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辖属的相关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甲方承担。
2、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第七条:其它
1、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不会直接或间接导致侵犯任何国家、地区的第三人拥有的或使用的知识产权。
2、甲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物权。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视同甲乙双方已达成正式协议,甲方按标准流程安排送货或订货,若非质量问题,乙方不得以货品未提等理由要求退换货。
2、在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买卖双方可另签补充合同。
第九条:合同生效、修改及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金格中心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合同的任何改动、修改、补充,须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3、任何经买、卖双方同意的有关合同的改动、修改、补充的书面文件均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产品供货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供应商编码:
适用区域:
甲方:(需方)北京居泰隆科贸有限公司签订时间:
乙方:(供方)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带给下列产品:
品牌:系列编号:
备注:
二、乙方向甲方带给下列资料:
1、商品目录及相应的电子图片、产品图册(产品品牌、品名、企业产品编号)及报价单,报价单是合同附件之一。
2、乙方向甲方带给有效证件如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同时还应带给乙方的企业介绍、各种证书、检验报告及产品介绍、折页等宣传资料。
3、产品材质小样或样品等。
三、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1、乙方确保发出的商品为质量合格产品,产品均应贴合或超过中国国家家具行业标准对产品的检验测试。保证产品货源的供应按约定期限交付。
2、产品包装内应有用中文标示出明确可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级、色彩以及生产厂名称、地址、电话等,产品外包装应具有相应的强度、适宜搬运的规格尺寸及其它注意标志。
3、对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检验并作相应维修、调换或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全部法律职责。
4、对国家有环保或其它技术要求的产品,须向甲方带给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和生产许可证。
四、商品的订购、运输、验收及售后服务保证
1、甲方派专职人员负责与乙方相应部门的专职人员进行日常的货物查询、理解订单、数据管理、对帐结算等业务。
2、乙方向甲方带给商品目录中的所有商品,若其中某种产品已不生产或无法带给,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随时带给新增产品样品、图片、价格等相关资料。
3、乙方按附件中商品价格进行供货,乙方提高或降低产品价格,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对超过订单价格不予支付。
4、乙方接到甲方订单(传真或电子邮件)及收到货款之日起标准产品七天内发货到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因未按时发货,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或者乙方应当按照每日千分之五作为对甲方的损失补偿金。
5、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并随货带给相关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有关资料。
6、乙方向甲方带给的产品,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初验,如当时发现与甲方订单产品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另行送货,由此产生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经验收确认产品有质量问题或有短缺时,甲方指定人员或甲方客户在验收现场向乙方配送人员提出异议,乙方或乙方配送人员将根据客户需求,给出解决方案,最终让客户满意。
8、甲方或者消费者提出的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透过书面形式及图片资料将具体状况反映给乙方,乙方在收到质量报告后一周内对问题进行核实及做出退货或换货的处理。
五、甲乙双方的职责与义务
1、甲方应保守合作事宜的商业秘密,维护乙方及产品声誉,用心开展产品的市场销售。
2、乙方不得有伤害甲方商誉的言论和行为。
3、乙方协助并支持甲方做好产品销售及企业形象的宣传,带给适于设计人员、销售人员学习的产品知识、安装知识、售后服务的资料,带给合理数量的销售印刷品、技术和安装手册及其它相关资料。
4、乙方应对甲方订单货物涉及的包装、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出现的问题需在2天内了解状况,并在5天内给予解决方案。
六、价格及返利、结算
相关法律知识
供货合同已签,但买方未执行,是……
成都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
1、价格:鉴于甲乙双方旨在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向甲方带给产品价格为最低出厂价,保证向其它销售商的产品价格不低于此价,若低于此价,一经甲方发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订该款商品累计超出部分200%的赔偿金。
2、返利:甲乙双方在商定的价格基础上,乙方同意按甲方订货额给予折让返利,折让金额从订货额中直接扣除。返利标准如下:
(1)返利金额:在合同期内按甲方给乙方实际结算货款的总额计算。
到达万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总额的%;(备注:)
到达万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总额的%;(备注:)
到达万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总额的%;(备注:)
(2)返利时间:
(3)返利支付方式:
3、合作期间内的特价产品或促销产品的价格,乙方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双方对于此类产品的结算另行核算。
4、结算方式:订货付30%以上订金,订货周期为个工作日。所订货物准备齐全、验收合格,余款到帐办理发货。
七、协议生效与终止
1、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后3个月为试销期。在试销期内,双方无异议,合同期限将顺延为一年。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终止协议,须提前两月通知对方。合同终止的叁周内双方完成结算,并结付余款。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理人: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篇15:订货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经销商):________________
乙方(订购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设计人员上门测量尺寸前,乙方需付定金___________元,此款可抵充货款。
第二条:甲方在测量尺寸后_______天内提供设计图(如需出具效果图的,由双方协商)。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设计图纸完成厨房基础工程(即天花、墙地砖、水电气布置)后,通知甲方复测并修改图纸。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图纸为最后的设计图。
第三条:图纸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如有一方需对已确定的设计图进行较大修改,必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按实际情况增减费用,安装时间相应顺延。
第四条: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可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付款:
(1)乙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付清全部货款,计人民币_______元,最后根据尺寸(见附件:材料结算清单)具实结算。
(2)乙方与__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预付款的____%,计人民币___元;待甲方送货上门,乙方验收货物后,向甲方支付货款的____%,计人民币____元;最后安装完工后,乙方按照双方签字确认的设计图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即付清货款的____%余额,计人民币_____元(根据尺寸见附件:材料结算清单具实结算)。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交货期限
甲方应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货,甲方送货安装必须提前____天通知乙方。
第六条:送货、安装及质量保证
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地区)的运输费用、搬运费用,但乙方所属物业管理部门收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1年内包修,终生维护(收取材料费)。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没有在约定时间内提供设计图,甲方应向乙方双倍退还定金。
2、甲方应严格根据双方确定的设计图进行加工制造,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成品与合同约定不符的,责任由甲方承担。承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延迟交货的,每延期一天,应按货款总值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_______元。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该自行规范完成厨房基础工程(即天花、墙地砖、水电气布置)
2、如甲方提交设计图后,则不予退还定金。
3、乙方付款后,甲方即开始生产,如乙方提出退货要求,则所付款不退,作为原材料的损耗。
4、乙方逾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货款总额的_________%承担违约金。
第八条:甲、乙双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本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的原因。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订附则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份。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盖章)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篇16:锰产品订货合同
供方:______ 分配号
合同编号
需方:______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质量、数量、供货时间: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产│ 质量(%) │ 数量(吨) │ │ │ 分期交货量(吨)
品├─┬─┬─┬─┬─┼───┬───┤ │ ├─┬─┬─┬─┬─┬─
名│ │ │ │ │ │分配量│合同量│单│金│一│二│ │ │十│十
称│锰│铁│磷│硅│粒├─┬─┼─┬─┤价│额│ │ │ │ │一│二
│ │ │ │ │度│块│粉│块│粉│ │ │月│月│ │ │月│月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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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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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量标准:需方有轨道衡,以轨道衡为准,途耗 %,无轨道衡则按供方矿石比重划线装车为准,其损耗不负责任。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锰品位误差为1%,允许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矿并电告供方,在 日内到需方,以共同取样化验为准;但过期以需方复验为准;若需方 日内未电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矿或动用了矿石的,以供方原化验数据为准。
四、运输方式及其费用负担:运输由供方代办到需方指定火车站。发车后,在 小时内电告需方;货物品种、数量、质量(锰、铁、磷)车号、发车日期等。短途运杂费每吨 元,火车运杂费凭铁路运单结算,并按(86)×物价字第×号文件规定,每吨收服务费 元(交省锰矿公司)以上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五、价格:锰矿石按国家物价局、冶金工业部〔1991〕价重字28号文件规定执行,富锰渣按(90)×冶财字第×号文件规定执行,若国家价格变动,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货到需方15天内付款,(包括其他几项承付费用)。
七、违约责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货,必须提前一个半月通知需方,否则按未发部分货款总额的1%承付违约金,需方不按时付款,按每日万分之五承付滞纳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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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 方 │ 需 方 │锰产品主 │鉴(公)证意见:│
│ │ │管部门意见:│ │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章) │ 经办人: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鉴(公)证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机关(章) │
│电 话: │ 电 话: │ 代表: │ │
│电报挂号: │ 电报挂号: │ │ 年 月 日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帐 号: │ 帐 号: │ │注:除国家另有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规定外;鉴(公)│
│ │ │ │证实行自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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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产品供货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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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产品购销合同书 范本
供货方(甲方):__________
购货方(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木材(模板)购销事宜签订以下合同。
一、木材(模板)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二、质量约定:__________ 。
三、收货约定:乙方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供货。甲方收到通知后将货物送货地点,乙方指定收货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或任何一个人在甲方出具的三联送货单上签字,视为乙方对木材质量、数量的认可,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四、计价方式和付款方式;
本合同计算价格为现金或垫资价格,从送货之日起2—3个月付已送货款的50%—60%,以后每月付余款的50%。直到主体封顶付总货款的80%为止。余款在砖装完或三个月内付清为止。乙方以转账或现金支付货款,本合同所有货物乙方不要求甲方提供任何发票。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是乙方本项目的唯一木材(模板)供应商,乙方本项目所有全部木材(模板)全部由甲方提供,乙方不得从他处另行采购。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送货,或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供货方(甲方):__________购货方(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9:汽车产品供需合同_合同范本
分配单号: 共 页 第 页需要主管部门:
签订地点: 合同号:( )字 号
┌───────────────────────┬──────────┐
│ 需 方 │ 供 方 │
├──┬──────┬──────┬──────┼──────────┤
│ │ 订货单位 │ 收货单位 │ 付款单位 │ │
├──┼──────┼──────┼──────┼──┬─┬──┬──┤
│单位│ │ │ │法定│ │联系│ │
│名称│ │ │ │代表│ │人 │ │
├──┼─┬──┬─┼─┬──┬─┼─┬──┬─┼──┼─┼──┼──┤
│法定│ │联系│ │ │联系│ │ │联系│ │邮政│ │电挂│ │
│代表│ │ 人│ │ │人 │ │ │人 │ │编码│ │ │ │
├──┼─┼──┼─┼─┼──┼─┼─┼──┼─┼──┼─┴──┴──┤
│邮政│ │电挂│ │ │电挂│ │ │电挂│ │通讯│ │
│编码│ │ │ │ │ │ │ │ │ │地址│ │
├──┴─┼──┴─┼─┴──┴─┼─┴──┴─┼──┴┬──────┤
│通讯地址│ │ │ │开户行│ │
├────┼────┼──────┼──────┼───┴─┬────┤
│电 话│ │ │ │ │电 话 │
├────┼────┼──────┼──────┼─────┼────┤
│开户行 │ │ │ │ │ │
├────┼────┼──────┼──────┤ │ │
│银行帐号│ │ │ │ │ │
└────┴────┴──────┴──────┴─────┴────┘
┌────┬─────┬────┬────┬────────┬────┐
│付款方式│ │付款期限│ │中转、联运(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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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产品│ │数量│单价│总金额│ 交货进度 │交│代│验 │
│序│型│名称│代├──┼──┼───┼─┬─┬─┬─┤货│运│交货│
│号│号│及 │码│(辆)│(元)│(元) │一│二│三│四│方│到│地点│
│ │ │规格│ │ │ │ │季│季│季│季│式│站│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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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产品订购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需方:(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以下简称供方)
签订地点:上海市奉贤区
签订时间:年月日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购、供方向需方供应附件一中所列产品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方式:
1、由需方以《物料订购单》方式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供方须按照订单要求提供产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订购单》后应回传确认函,如有任何问题必须在一个工作日(8小时)内书面通知需方,否则视为默认。
3、需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供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供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及时调整,供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4、为保证产品数量的准确性,供方须免费提供1-3%的易损耗件和需方客户所必须的随柜修补件。
二、产品的质量要求:
1、供方应按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2、供方需严格按照经需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改变,需方负责知会供方更新有关图纸或菲林等,供方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
3、供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三、品质保证:
1、供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对未曾使用过的原辅材料的变更,必须提前书面报需方确认。
2、供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满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
3、供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需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
4、对需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供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需方有权停止供方供货。
四、包装要求:
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识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型号、规格、颜色、数量等,包装物应适应*车装卸、长途运输,符合防潮、防震、防尘要求,因包装、运输不当引起的锈蚀、损伤等由供方负责。
五、交货地点及运输、装卸费用承担:
1、交货地点:需方工厂仓库或指定地点。
2、运输、装卸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价格及付款方式:
1、供、需双方均应不断改进,通过提高质量与效率来降低成本及价格,并让利给最终客户,双方确认努力保持这种降低成本的趋势,每年至少检讨一次价格。
2、供方报价中含有模具费的产品,在需方购满规定数量后,供方应自动下调采购价格。
3、供、需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确的交货条件及付款条件下,共同遵守经买方批准的价格。
4、付款条件:月结天,结算日期以供方产品入库后,需方在每月日前收到供方提供的正本发票开始计算(收到发票日期以签收单为准)。
七、交货及验收:
1、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清单》及供方的出货自检报告或证明(必要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的材料性能测试报告)供需方备查。《送货清单》须列明需方订购单号及物料信息(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规格、颜色、数量等)。
2、需方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封样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
3需方检测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复检,否则视同接受。
4、虽已检验合格入库,但在需方装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供方仍应承担质量责任,并及时配合需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以满足需方正常生产的需要。
5、需方对供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并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八、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标准件、通用件产品的幅度为3-5%,非标准件、专用件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费用。
2、供方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挑选、返修或退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如使用紧急需挑选、返修时,则供方应立即组织挑选、返修或需方直接组织挑选、返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人工费:10元/小时?人);供方不能返修或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供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
4、供方逾期交货的,供方必须事先与需方联系,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并获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供方还须赔偿因逾期供货而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费用。
5、供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供方承担;供方提前交货,需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绝提前提货。
6、因供方产品不合格进行挑选、返修或退换,而造成需方生产停工待料时,需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进行罚款,每延误一个工作日处以至少壹仟元罚款,延误需方出货期而需空运或遭到需方客户延误交期索赔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7、因供方提供需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需方客户投诉,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对其有形损失(费用、索赔)及无形损失(公司信誉)进行核算后,以书面通知供方,经供方对质量问题确认后从供方货款中扣除,如供方对质量问题有异议,可提交合同签订地所在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质量鉴定。
九、需方违约责任:
需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期支付供方货款,须事先与供方联系,说明原因及解决方案,获得供方同意后,并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付款金额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十、保密条款:
1、在未取得双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
2、供方从需方得到的图纸、规格书、技术文件、模具和样品等,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转让、公开、泄露或被使用。
3、供方绝不允许把需方提供的图纸、技术文件和模具转让给第三方加工、制作产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方负全部责任。
4、本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十一、合同解除: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马上解除本合同:
a、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b、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需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c、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给予处分时。
2、协议一旦解除,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应立即归还需方所提供的模具、图纸、技术文件等,并偿还一切债务。
3、因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损失。
十二、合同纠纷解决:
供、需双方之间产生有关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鉴于供、需双方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长合同的有效期,经另一方确认后可延长合同期限。
十四、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邮编:邮编:
【篇二】
甲方:*公司
乙方:(生产工厂)
丙方:(买方)
甲、乙、丙三方经认真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丙方向甲方定购品牌产品件,总金额元,大写。(《产品订购单》共页,经甲方和丙方代表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溢短装比例为±3%,一般情况下溢装要集中于中间码,如丙方有特殊要求,提前告知乙方或于合同中明确。乙方作为上述产品的生产工厂向甲方供货,供货价格以及金额按*公司价格文件执行。
二、产品质量检验及标准:乙方严格按照*公司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控制质量,产品由检验中心统一检验。
三、入库(交期):年月日前入库。生产企业将货物交入到甲方库房即视为入库,入库即视为交货;外埠生产企业产品入库时间根据丙方付款情况的不同分以下两种方式确定:①丙方按期付款的,交货日期以发运公司当日开具的提单日为准;②丙方未按期付款的,交货日期以产品入到乙方库房为准,乙方需在产品入库后一个工作日内给甲方发送入库数据,年,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丙方正常追单定货需根据备纱及辅料供应情况与乙方协商;丙方生产旺季插入加急定单,丙方应付给乙方赶工费。赶工费支付方法:由丙方付给甲方,由甲方实转乙方,赶工费纳入丙方回款口径。
五、起定量:丙方集中订货或补单订货在一个交期项下不低于1箱(30件),其中集中订货每款每色不低于件(供价在元以上的特殊时装产品除外)。集中订货或补单订货汇总后,丙方所定货品每色纺纱量如低于公斤将适当加价,有预纺纱或库存纱的订货产品不受此条件限制。
六、包装要求:每件一衬片、一塑料袋;按合同号、独款、独色、独码最后混装30件/箱。不足一箱的,以合同号为单位按混款、混色、混码合并装箱;以合同号为单位仍不能成整箱的,以丙方定单为标准按混款、混色、混码混装合并装箱。
七、货款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即元作为定金,剩余货款的支付时间按照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丙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和补充协议(Ⅰ)中新定货货款支付条款执行。定单中的建议零售价为甲方建议丙方的市场销售价格。
八、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一)丙方签订合同须同时向甲方交纳合同供货价总金额10%的定金后合同生效。
(二)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一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经乙、丙双方协商一致丙在合同交期届满前35天办理书面合同变更或解除手续,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任何口头或者其他形式都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九、违约责任:
(一)交期违约:
1、乙方按合同交期(或变更后的交期)晚交3天(含3天),丙方作为合同交期的宽限期不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按合同交期(或变更后的交期)晚交4-7天(含7天),乙方须向丙方赔偿违约部分总金额3%的违约金。
3、乙方按合同交期(或变更后的交期)晚交8-10天(含10天),乙方须向丙方赔偿违约部分总金额5%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交期(或变更后的交期)晚交11-15天(含15天),乙方须向丙方赔偿违约部分总金额7%的违约金。
5、乙方按合同交期(或变更后的交期)晚交15-20天(含20天),乙方须向丙方赔偿违约部分总金额10%的违约金。
6、乙方按合同交期(或变更后的交期)晚交20天以上,丙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违约产品。无论丙方是否同意接收,乙方须向丙方赔偿违约部分总金额20%的违约金。
(二)质量问题违约:
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出现由乙方引起的质量问题,如质量问题可修复,乙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15天内(含15天)修复完成并发至丙方,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超出15天,丙方有权拒收,须向丙方赔偿产品等值的金额;如产品质量问题是不可修复的,乙方须向丙方调换或赔偿,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产品质量问题由丙方或消费者引起,由丙方承担修复费用。
(三)违约金按甲方销售给丙方的供货价计算。
十、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将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一、合同签订须经三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须三方签字确认。
十二、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代表:代表: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