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合同
甲方(承包方):
乙方(分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价款
2.1工程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__元。
2.2合同价款的计价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结算方式:
3、合同工期
3.1 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总工期为_________日历天。
4、质量标准
4.1工程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指令和决定
5.1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和决定,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5.2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如分包人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承包人驻工地代表
6.1承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6.2承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履行分包合同约定的职权和义务。
6.3承包人代表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通知分包人,
6.4承包人如需更换驻工地代表,应提前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分包人驻工地代表
7.1分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7.2分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计划、工期控制计划、质量标准和承包人指令要求施工,遵守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所有职责和义务。
7.3分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如有违反,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7.4如分包人驻工地代表违反分包合同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或承包人认为分包人驻工地代表不称职,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应予执行。 8、承包人工作
8.1提供现场必要的施工条件。
8.2提供图纸资料并进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方案及总工期控制计划,审查并批准分包人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
8.3指导、监督和检查分包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和纠正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8.4协调分包人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 9、分包人工作
9.1按照承包人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服从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督与检查,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技术、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全面负责,确保各项指标的实现。
9.2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标准施工,遵守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关于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作业面做到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材料使用及码放符合施工现场规定。凡属分包工程施工管理责任范围内发生的罚款,均由分包人承担。
9.3确保现场安全检查符合有关规定,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10、设备和材料
10.1分包方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并负责该部分设备的日常养护、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如因分包人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分包人负责维修,并赔偿承包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向第三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数量由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据分包工程施工图纸核定。承包人根据分包人编制并经承包人批准的材料需用计划和进场计划安排材料进场。
10.3由分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
有关试验资料并经承包人验证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分包工程结算时,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所使用材料的原始购料票证。
11、工期延误
11.1分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
误,经承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1.1.1承包人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分包人虽以
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从承包人处收到施工所需的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以至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的。
11.1.2分包人应在11.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5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
报告。承包人在建设单位同意延长总包合同工期的基础上予以确认。分包人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顺延工期报告的,视为该情况未影响工期。
11.2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2、质量检查与验收
12.1分包人应随时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监理单位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2.2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3、合同价款与支付
13.1分包人按时完成分包工程并通过验收后,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竣工
结算资料。承包人与建设单位办理完成全部工程结算手续后,待承包人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结算款后10日内,承包人将扣除分包工程保修金和其他应扣款项外的分包工程结算款支付给分包人。
14、质量保修
14.1分包人按国家规定对分包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甲方按结算总价的____%预留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的,退还预留的质量保修金。 15、分包合同解除与撤场
15.1分包人应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的要求施工。如分包人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
量明显不能满足分包合同和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采取整改措施和加快施工进度。分包人应无条件的采取各种措施满足承包人要求。如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5日内仍不能满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撤场。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撤场的通知后应在5日内无条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场地,并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承包人财产和已完工程。分包人应承担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15.2对于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搭建的临时设施,如承包人要求拆除,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
求拆除,并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直至令承包人满意。 16、违约责任
1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6.1.1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16.1.2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16.1.3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的;
16.1.4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7、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分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分包工程竣工交付、双方签订分包工程保修合同、承包人付清分包工程结算尾款后终止。 18、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副本___份,由承包人、分包人各执__份。
承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分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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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消防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和>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安装消防烟感、喷淋系统(进口材料费另算)。
1.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5 工程质量:按提供消防施工图纸要求及消防安装规范.
1.6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1.7 保修期:壹年。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两天,向乙方提供以确认的施工图至少一份,并向乙方进行交.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_____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合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配合乙方做好一切现场协调处理工作,如工作门的开启.已密封查线口的拆封(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提供施工人员的各种证件复印件.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程.环境保护规定.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此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公司施工部分,保证验收
5.3 如果因甲方的违章建筑,造成消防验收不过关,本公司概不负责。由甲方公司全权负责消防验收的后续问题。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合同签订后进场甲方先支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50%。计
6.2 当消防工程完工后。甲方再支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45%。计
6.3 当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再支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5%。计清。
第七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7.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应符合>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7.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未提供安全机具的情况下强制乙方工人施工的,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而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损失.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所致后果由甲方承担.
8.2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9.1 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执,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
9.2 若当事人不愿通过以上方式解决或解决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3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鉴字后生效,履行完成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名):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2:关于建筑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外墙涂料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承接甲方外墙涂料工程施工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2、工程范围:根据施工图纸和甲方要求负责外墙涂料工程的样板制作、材料供应和施工、检测验收及维护等;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检测验收合格;
4、质量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检测验收,乙方承诺工程项目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优良等级。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本合同工程分四个施工段,详见下表:
工程名称施工段工期(日历天)
外墙涂料a栋25 b、c栋25 d、e、f栋25 g-j栋25
备注:①本合同工期均含节假日及验收时间。②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通知为准,工期自甲方开工通知确定的日期起计算。但乙方的施工工期应不影响土建施工总进度工期,乙方应根据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及监理盖章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较大和设计变更较大而影响施工进度;
2、非因乙方原因,施工中停电造成一天内连续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的;
3、不可抗力因素;
4、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逾期不办理视为放弃。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合同价款
一、本合同总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元(¥)。其中:
1、b-j栋施工段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元整(¥);
2、a栋施工段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元整(¥)。
金额组成详见下表(人民币:元):
工程名称施工段暂定面积(㎡)包干单价(元/㎡)暂定总价(元)
外墙涂料b-j栋
a栋
合计
备注:①综合包干单价包含本工程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与土建配合协调中乙方自身所发生的费用、税金、验收费等所有费用。但不含外架使用费,超出工期范围的外架使用费由乙方承担,根据实际使用天数按天计算。
②乙方按施工图进行施工并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工程量,以合同约定综合包干单价进行合同结算。
二、支付方式
合同按b-j栋、a栋两个施工段分段进行施工及支付工程款,在符合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且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税务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单位按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银行账号以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各施工段的付款条件如下:
1、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乙方材料、人工进场,且完成相应施工段腻子层施工并经甲方及监理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施工段合同暂定总价3%,分别为:
b-j栋为人民币元整(¥)
a栋为人民币元整(¥)
2、相应施工段所有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方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支付该施工段暂定总价的5%,同时甲方暂扣除该施工段暂定总价3.5%的配合费,实际支付分别如下:
1)甲方暂扣除相应施工段暂定总价3.5%的配合费后,实际支付给乙方该施工段的工程款分别为:
b-j栋为人民币元整(¥)
a栋为人民币元整(¥)
2)甲方暂扣除相应施工段暂定总价3.5%的配合费,分别为:
b-j栋为人民币元整(¥)
a栋为人民币元整(¥)
4、工程结算:按本合同确定的综合包干单价和实际施工面积进行合同结算。
5、本合同所有工程经质检部门整体验收合格,乙方按约定提交竣工资料,双方进行结算,甲方扣除质保金和配合费后,付清工程余款。
6、工程质保金为合同结算总价的3%。质保期内,乙方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质保两年后,甲方将质保金按实结算后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7、工程配合费为合同结算总价的3.5%,经双方按实结算后,根据暂扣除的配合费进行多退少补。
第四条:工程变更
因土建设计变更引起本合同项下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乙方应于变更发生后7日内将相关资料上报甲方及监理方审核确认。否则,对乙方因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甲方不予认可。
第五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样板制作:外墙涂料工程施工前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部位先做以下三种样板:基层腻子(两道:粗型、细型各一道)、底漆层(一道)、外墙漆面层(两道),各种样板需分层留样并经甲方、监理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正式施工。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设计变更、样板要求和国家、地方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标准等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派驻代表的监督。
相关的合同范本
.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
.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
.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三、乙方需按约定采购材料,符合图纸要求和国家规定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性能检测报告等,所购材料经甲方、监理方检查确认后,乙方才能施工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乙方负责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四、外墙涂料工程符合以下规定,以乙方提供的涂料样品进行验收:
涂料名称颜色色号生产厂家
外墙专用腻子(两道)有限公司
水性底漆(一道)
弹性抗污涂料(两道)
备注:①基层腻子为两道:粗型、细型各一道②外墙涂料涂刷纹理为细纹(以样品验收),必须具有遮盖力,耐紫外线,抗酸碱,不变色,不起泡,无粉化,无龟裂,不脱落,可清洗等。
第六条:工程验收
一、外墙涂料工程报验。材料进场及施工过程中,乙方需向甲方报验的内容为:
1、进场材料报验;
2、抹灰基层质量和含水率测定报验(正式施工前报验);
3、打底腻子基层质量报验(腻子施工完成后,封闭底漆施工前报验);
4、抗碱封闭底漆层质量报验(封闭底漆完成后,罩面漆施工前报验);
5、成品质量报验(两道罩面漆完成后报验)。
甲方及监理方进行上列各项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或验收手续不全,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工期不顺延;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按合同暂定总价3‰/天计收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二、工程综合验收
1、以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图纸、施工技术文件、样板要求等为依据,由甲方、监理方、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等部门进行验收。
2、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起7天内组织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贰天内,乙方将该工程移交给甲方。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的,工期顺延。
3、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至验收合格,工期不顺延;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按合同暂定总价3‰/天计收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程经过贰次以上(含贰次)未能通过验收的,另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1.)/次的处罚。
第七条:工程质保
1、本合同工程质保期为拾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起计。质保期内,凡因产品和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无偿保修和承担甲方及客户的一切损失损害赔偿责任,工程保修条件、范围等按甲方确认的质保书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质保期内,如腻子层或油漆层出现开裂、起皮、脱皮、变色、泛碱,流坠等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负责返修直至再次验收合格,如属于大面积返修(累计2㎡以上),再次验收合格后工程质保期重新计算(即返修合格后再保修拾年)。
3、质保期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用户通知后24小时之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否则甲方有权扣收质保金,并自行维修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工作
1、甲方提供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图纸、设计效果图,确定颜色色号。
2、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用水、电源,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可提供设备材料放置场地。
3、协助协调主体施工各方的关系及对工程工序的整体调度。
4、对乙方施工的工程,甲方工地代表负责进行监督,对不合格的工程(工序)甲方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工作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天内,将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工艺流程等交给甲方、监理方审定。
2、熟悉施工图纸,按图施工;自行负责场内的各种水平和垂直运输。
篇3:建筑安装施工工程合同书
2.工程地点:甲方_________________港口。
3.工程范围:本合同所附图纸及估价单。
4.完工期限:本安装工程将配合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在甲方港口建造工程完工后六十(60)天内,完成安装工程,其中包括主机试验运行。
5.安装工程总价格:____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装工程付款进度:
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开始实施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a港口造船工程开始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装管路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0%,即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4期:在主机的主要设备运抵工地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40%,即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装工程完毕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10%,即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余额的10%,即______________美元整。
7.违约罚款:因乙方原因未准时完工时,应由乙方负责,应付违约罚款,每天按总价的1%计算,即_____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减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减少其工程计划时,总价之增减,应按双方规定之订单计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双方应另行协商该项新增加工程之单价。若甲方因修改原计划而将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运抵工地之材料弃置,甲方在验收后,应按双方规定的单价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费用及材料费,予以支付。
9.监督进度:甲方派去的监督人员或代表对工程进度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监工、指导。乙方应按甲方人员或代表的指示正确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将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应由乙方负责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运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费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开始时,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
力不能抵抗的灾害外,乙方应对保管中的一切,负损害之全责。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灾人祸,乙方应详列损害实情,向甲方提出恢复原状的价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对付款之用。若甲方决定不再继续施工,按合同第10条规定结束。
12.工程保证:除天灾或因甲方使用不当的原因外,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保证工程质量良好年。
13.附带条款:在工程进行中,若因乙方的过错,使甲方或其他人员受到损害,乙方应负责赔偿。但其损害原因是由甲方或与甲方订约之其他工程人员的过错所造成,则应由甲方完全负责。
14.本合同附件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其他条款有同等效力。
附件包括:(1)图样;(2)估价单。
1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各保留两份副本供双方存档备查。
16.附加条款:主机的保养--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提供免费及定期对其保养服务年,每六(6)个月派员一次维护正常运行。
本合同按双方所签日期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
承包人(contractors)。承包人与欲求安装工程的业主(promoters)双方经洽谈或招标、投标达成默契而签订合同。承包者必须根据工程图纸及业主要求的特殊条件予以施工,而且在一定的时间内承担维修业务。为完成安装施工任务,承包者还需提供施工设备、特殊工具、施工监督工程师及所需的劳动力等。
工程承包有综合承包人(总承包)(generalcontractors)和专业承包人(specialistcontractors)。承包人对工程进度、质量、保证、验收等承担责任。业主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国际间的工程安装和工程承包是一种比较实用的而且广泛被人们所接受的经济技术的合作方式。
篇4:弱电施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甲乙双方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公司弱电工程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
二、乙方承包范围
完成报价表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满足设计使用功能。
三、合同价款
本项目合同包干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四、工程工期
开工日: 年 月 日;
完工日: 年 月 日。
乙方根据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实际施工工期的变化,按照甲方的要求调整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方案。在合同约定的完工工期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及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增加的任何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
五、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主要设备进场经抽检符合要求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约 %,人民币 元定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三日内将余款结清。
六、甲方责任及工作
1、甲方应提供乙方正常进场施工的工作条件,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组织协调工作。
2、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用电接口,电源容量由乙方提供需要数据,乙方挂表计量,费用由乙方自理。
3、在设备安装、调试开始时,甲方即派出熟悉计算机应用的操作人员,以掌握弱电系统整体情况。
4、甲方负责组织本工程施工图纸答疑工作,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支持。
5、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后,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承担规定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按时参加验收工作。
七、乙方责任及工作:
1、乙方必须保证严格按照报价表中规定的设备品牌及型号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材料及设备,验收时如发现乙方所购材料及设备与附件报价表中的品牌或型号不相符的或有瑕疵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及费用损失。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电源接驳位置,但到具体用电作业区的接线及计量表由乙方自费接驳、安装。
八、竣工验收
1、乙方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并符合本合同要求后,通知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2、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要求,乙方清理好场地可办理场地移交,竣工验收合格证之日为竣工日。
九、工程保修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符合合同要求并将工程、资料全部移交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内由乙方保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十、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当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手写涂改双方未同时盖章无效;在甲乙双方履行完各自义务后自行终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5:劳务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按照《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违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经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方式
承包方(乙方)对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劳务人工费总承包。
第三条、承包范围
1、本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发出的施工图中地梁面以上钢筋工,模板工,泥工三大工程所属的劳务工作(不含水电,消防,门窗安装,油漆,涂料,栏杆及扶手钢筋竖焊金属构架,防水及外墙面隔热保温等工程)。
第四条、承包工期
1、开工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竣工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条、费用标准
1、劳务费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
2、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包括地梁面及以外的工程)双方以现场市场价进行协商处理。
3、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劳务整体在人民币______以内,甲方不另外补份,变更量在______元以上,甲方将变更的劳务费按实调增(建筑面积增加不在此约定范围内)。
第六条、工程质量
在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安排下,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第七条、履行保证金及劳务人工费及支付:
1、乙方进场施工在一周内向甲方缴纳劳务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2、甲方在工程主体封顶五日内一次性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3、本工程主体框架结构到五层楼面完,甲方按总价的______%支付乙方劳务费,以每本月_____日进行工程量的结算,次月五日内支付____%人工工资。
4、现场除合同包干外的另外用工,每日平均_____元,技工为每日_____元。
5、方应将乙方的人工工资打入乙方的账户,乙方向甲方提供人工费收据。
6、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劳务工程款。
第八条、甲、乙方的职责
1、乙方只提供对焊机一台以及该项目施工工程中所需用的材料,其余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提供乙方人员的办公室和住宿用房,食堂的设备及锅具。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乙方违约,按甲方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纠纷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劳务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6:写字楼消防设备安装合同
承租方(甲方):
通讯地址:
出租方(乙方):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以下租赁合同,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内容
1、租用设备:________。
2、租用时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3、租用地点:________。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将上述设备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在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投入使用。在甲方使用设备过程中,乙方同时增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协助。
二、设备租金及预付款
1、设备租赁费已包含人员服务费。
2、此次租赁设备费用为人民币____元。运输费用为____元。
3、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以现金(或支票)向乙方支付设备租赁总款的____%作为定金,约为____元。乙方到达现场安装设备并调试完毕后甲方向乙方交付设备租赁总款的____%,约为____元,使用完毕当日或次日交付其余款项,即为____元(具体付款方式或付款比例可以协商)。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在现场的安装及进出;承担现场制作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场租、管理、电费等)。
2、甲方按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逾期未付的金额按每天____%赔付滞纳金。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上述设备安装、调试好,确保租赁期内正常使用。
2、乙方不能确保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上述设备安装、调试好,或不能确保租赁期内正常使用,甲方将扣除给乙方的全部合同款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如甲方退订,乙方扣留预付款。若甲方交付定金后,乙方不能提供相关设备,甲方有权要求返还2倍定金。
2、如遇甲方人为原因使活动不能举行或中途中断,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额租赁费用。
3、如演出进程中因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活动不能进行的,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额租赁费用。
六、其它
1、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拟书面协议或依有关法规办理。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时生效。
甲方: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2024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方,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理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篇8:建筑涂料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关岱岳村东新建一栋办公楼,同意该办公楼的土建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昆鹏酒厂车间办公综合楼
2、工程地点:山阴县大运路关岱岳村东
3、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约
二、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应包该项工程的
施工质量、工期、施工安全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三、工程造价:
总工程平方米,造价每平方米4213966 元(大写:肆佰贰拾壹万叁仟玖佰陆拾陆元整)
四、承包范围:
1、本工程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全部内容(以下项目不在承包范围内:1、室内门不做。2、卫生洁具不做。3、采暖支管留口不做地暖。4、电气工程灯具不做安40W白炽灯,弱电只布管不穿线。5、楼梯栏杆不做。6、毛墙毛地不做铺装面层。)完成施工(包括本合同所注明的内容)。基础工程(包括打桩、包括回填)、主体工程、室内及天面排水工程、屋面工程。三通一平工作。施工报建手续。
2、乙方要包以下项目:
1)、主体工程:该工程为框架结构,层高按设计图纸施工。
2)、装饰工程:①内墙面用水泥砂浆批灰。②外墙面刮涂料。③楼面、地面面层为水泥浆。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三层屋面封顶付工程造价总额的。
2、待柱体完工甲方付给乙方工程造价总额的。
3、工程全部完工时甲方付乙方工程造价总额的。
4、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 20xx年腊月(农历)三十前甲方付给乙方工程造价总额的35% 。其余的5%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甲方待一年后付清。
六、施工工期:
1、经甲、乙双方协商:从施工基础承台开始至竣工验收合格即月8日开工至20xx年8月31日竣工。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影响工程进度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工期可相应顺延。
七、甲方的工作及责任:
1、必须办理好项目的报建手续及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并承担此工作应由甲方出费用。
2、工程开工前,做好工程的“三通一平”,将施工用的水、电线路接通到施工场地,铺设好临时的运输道路,满足施工要求,并承担以上工作的费用。
3、开工前、准确提供建筑物四大角位置的控制点、水准点及±0.00位置。
4、开工前,由甲、乙双方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协商一致,方可施工。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部位支付工程进度款,如违约支付,责任由甲方负责。
八、乙方的工作及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足够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机械,以保证工作项目的顺利完成。乙方施工提供地下管线布设情况,平整场地清除地上、地下障碍物等,处理邻近建筑物保护工作,并承担以上工作的费用和安全责任。
2、乙方处理地下管线及临近建筑的保护工作。
3、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相关建筑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施工。在工程质量方面同要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按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整个工程项目。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代表(或监理人员)的监督,加强各班组人员的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意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出现安全事故或打架斗殴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5、施工场地乙方必须保持清洁,对已完成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使用之前,乙方应对成品派专人保管和保护。
6、施工单位的工人的所有保险费用以及施工安全文明措施由乙方负责。
7、一切建筑材料均由乙方采购与保管,材料品牌、规格、颜色由甲方认可。主要建筑材料须送检合格后方可用于该工程中。
8、施工临时设施如临时围挡,乙方负责人工。临时工棚办公室、施工需要的水、电管线安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9、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好施工报建等有关手续。
10、乙方需按时发放工人工资和及时支付材料款,如乙方拖欠工资或材料款,与甲方无关。
11、所有的检测费包括桩检费用、材料送检费均由乙方负责。
12、做好工程资料及材料送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尽快为甲方办理好工程资料,如因乙方工程质量原因或资料不合格应由乙方负责(注:由甲方负责验收)。
九、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隐蔽工程须经甲方及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工程质量不合格全部返工,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3、在施工现场如发现不足之处,甲乙双方必须及时会同有关人员协商采取补救措施,以防止扩大损失,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十、工程变更及工程结算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确需进行结构变更时,须经设计单位同意,并出具设计变更单给乙方,方可继续施工。同时作为竣工结算与交工验收的依据。
2、由于工程变更不及时而引起某部位的返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如工程内容发生增减变化,按甲乙双方协商的单价计算,相应增减工程造价。
十一、补充说明
1、筋使用线材及螺纹材。
2、水泥使用:装饰、砌墙使用水泥;结构所用的砼全部为商品混凝土(注:砼按图纸设计施工)。
3、墙体材料用机制一级页岩砖或红砖。
4、排水管采用联塑或雄塑管。
5、防盗门、玻璃门、卷闸门(由甲方指定品牌)。
6、按图施工。
十二、工程保修:本工程竣工后一年内属乙方保修期,保修期间如属乙方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因不可抗拒或自然灾害原因或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不属乙方保修范围。
十三、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与本合同未提及的事项,双方另行协商。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9:传输线路代维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协议单位:
上海司烟草印刷厂工程项目部?(甲方)
油漆粉刷施工组?(乙方)
为了保证烟草印刷厂工程相关单体项目油漆粉刷工程顺利完成,经协商由乙方承包施工,为了约束乙方安全生产行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在双方施工协议同时,特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烟草印刷厂工程
二、?工程地点:行南路
三、?工程量范围:施工合同规定油漆粉刷工作量
四、?承包方式:包人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
五、?安全协议期限:二○○三年?月?日至本分项工程验收合格止。
六、?安全协议内容:
1、?协议双方认真执行国家、市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和_____法规条例规定。
2、?承包人必须对现场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操作教育、操作规程辅助学习工作,并有承包人对安全负全责,发包人派员监督,凡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生产纪律予以处罚。
3、?发包方提出安全生产整改要求,承包人应认真组织落实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由甲方负责。
4、?凡是发生立体交叉作业,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方可进行。
5、?搭设临时砌筑脚手架或粉刷移动脚手架必须牢固可靠和做好防护设施。
6、?使用易燃易暴材料必须如实申报,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完将剩余材料交回工地仓库。
7、?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程造成各种事故均有作业方自行负责处理和解决,另外项目部将对承包人处于500~1000元的罚款。
8、?由于作业工人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对承包人处于500元以下罚款,并将闹事人员送公安部门处理;不准家属、小孩进入工地,违者引发事故均于工地无关,由承包人负责。
9、?安全措施费包含在承包单价内,由乙方自行调剂使用,由于甲方原因安全措施未到位应及时向甲方项目部提出整改意见,甲方予以配合。否则按第七条规定进行处理。
10、?自觉将施工人员名册、身份证交公安部门进行治安登记,否则发生治安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11、?附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甲方:?乙方:
上海XX公司
烟草印刷厂工程项目部?油漆粉刷施工组
签字:?签字:
二○○二年?月?日
篇10:家装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居装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家庭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址:
1.3 施工内容; 装修预算书中的全部工程项目和内容;
1.4 委托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部分包料;( )包工不包料;
1.5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1.6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工程合同价款
2.1工程合同预算价款为 元人民币(以工程预算书价格为准)。
2.2工程合同结算价款,由工程预算书中工程项目单价及装修工程实际工程量合计,和装修工程增减工程项目及价格组成。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
第三条:工 程 监 理
3.1装修工程监理,由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定《工程监理合同》。
3.2委托 监理单位进行装修工程监理,监理单位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 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3.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配合甲方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第四条 施工图纸
4.1甲方按照装修设计合同中提交的设计图纸,提交施工图纸给乙方。
第五条 甲方责任及义务
5.1 提供确认图纸和 原始水电线路图纸;
5.2 腾空或部分腾空需装修的房屋,清除影响施工障碍物;
5.3 办理物业管理相关手续,通水通电;
5.4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等公共设施的使用和保护;
第六条 乙方责任及义务
6.1 按照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6.2. 提供所需材料清单(含规格、数量)和材料进场时间表;
6.3 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
6.4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6.5.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第八条 工期约定及延误
8.1 公休日工期照旧,重要的节假日经协商放假时,工期顺延。
8.3如因甲方提供材料延误或中间工程验收不及时产生停工和误工,竣工时间顺延。
8.4 如非甲、乙双方原因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按累计时间核算,八小时为一个工作日,竣工时间依累计工作日向后顺延。
第九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的约定
9.1 经甲方、乙方及监理工程师协商,并一致同意,分以下阶段验收;
9.2 工程验收依据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签证;
9.3 工程验收依据相关法规和标准为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和深圳市建设局《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9.4 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第十条:工程支付款
10.1 经双方协商,以如下第 条方式支付工程款:
10.2 支付方式:
10.2.1 甲方按预算金额分四期支付工程款
第十一条 保修条款
11.1 保修前提条件为竣工验收合格和甲方付清尾款;
11.2 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11.3 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11.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损坏不于保修;
11.5 隐蔽工程保修期限为5年,其他项目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内免收材料与人工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因乙方原因延迟工期,每日按工程预算价款1%或 元(人民币)罚款并支付对方;
12.2 因甲方原因延迟工期,每日按工程预算价款1%或 元(人民币)罚款并支付对方;
12.3因工程质量原因返工属违约,根据违约责任按返工材料和人工费用金额的15%支付对方违约金;
12.4 双方由于设计问题意见不同造成停工误工,延误工期不以违约论处;
12.5 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方,应向对方按合同预算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及解决
13.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变更、终止与失效
14.1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4.2 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在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工程清算,订立终止合同协议书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提出合同终止一方应以违约责任进行赔偿;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5.2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 位 地 址: 单 位 地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1:建筑装饰施工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建筑装饰施工实习报告
前言:
建筑装饰施工技术的课程已经结束了,为了更好的掌握所学的专业知识和能够将这些知识融会贯通于实际工作中应用这些知识,学校安排了的装饰施工实习。在这的施工实习的实际实践中,不但让我对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这门专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也有了不少新的认识。在生产实践的这段日子里,我在现场的工作不仅使我在学校课堂上学习的“书本上”的知识有了更深、更新的了解与认识,而且还让我学习到了许多不可能在学校里学习与认识到的关于人与事的社会经验。在施工现场的生产实习生活,虽然能够学习到不少新的知识和知道许多我说不知到的事,但并不是每天都有特别的是发生或是有机会学到新鲜的事物与知识的。大部分在施工现场的实习生活,是用在将我在课堂上学习的知识的深化巩固并使其使用化的学习实践过程。是将我所已经掌握的建筑装饰技术的相关知识用于实践,在施工现场体验作为一名设计师和施工人员的感觉。由于这次实习的时候,工程已经进入装饰施工的阶段,没有参与基础工程的施工,再一个是时间较为紧,参与实习的工程也就比较少啦。以下是我通过这次实习的认识和收获。
一、实习目的
学习和熟悉装饰施工工艺
二、实习内容
1、 地面工程装饰工艺流程
2、 轻钢龙骨隔墙工程施工工艺流程
3、 涂料施工工艺流程
三、实习地点: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工棚
四、实习时间
XX年3月1号—XX年7月1号
五、实习报告
地面工程装饰工艺流程
(一)地面的构造
钢筋混凝土楼地面,室内地面贴普通瓷砖,板厚20毫米左右,每块大小为800毫米×800毫米。使用1:2水泥砂浆掺107胶铺贴。
(二) 地面工程装饰施工工艺
清扫整理基层地面→水泥砂浆找平→定标高、弹线→选料→瓷砖浸水湿润→安装标准块→摊铺水泥砂浆→铺贴瓷砖→灌缝→清洁→养护交工。
(三) 施工要点
1、基层处理要干净,高低不平处要先凿平和修补, 基层应清洁,不能有砂浆、尤其是白灰砂浆灰、油渍等,并用水湿润地面。混凝土地面应将基层凿毛,凿毛深度5~10毫米,凿毛痕的间距为30毫米左右。之后,清净浮灰,砂浆、油渍,产散水刷少将地面。
2、铺贴前应弹好线,在地面弹出与门道口成直角的基准线,弹线应从门口开始,以保证进口处为整砖,非整砖置于阴角或家具下面,弹线应弹出纵横定位控制线。
3、铺贴陶瓷地面砖前,应先将陶瓷地面砖浸泡阴干。铺贴时,水泥砂浆应饱满地抹在陶瓷地面砖背面,铺贴后用橡皮棰敲实。同时,用水平尺检查校正,擦净表面水泥砂浆。
4、石材、地面砖铺贴前应浸水湿润。天然石材铺贴前应进行对色、拼花并试拼、编号。
5、铺贴前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结合层砂浆厚度,必须安放标准块,标准块应安放在十字线交点,对角安装,拉十字线控制其厚度和地面砖表面平整度。铺装操作时要每行依次挂线,瓷砖必须浸水湿润,阴干后擦净背面。
6、结合层砂浆宜采用体积比为1:3的干硬性水泥砂浆,厚度宜高出实铺厚度2~3rnm。铺贴前应在水泥砂浆上刷一道水灰比为1:2的素水泥浆或干铺水泥1~2mm后洒水。
7、石材、地面砖铺贴时应保持水平就位,用橡皮锤轻击使其与砂浆粘结紧密,同时调整其表面平整度及缝宽。
8、铺贴后应及时清理表面,24h后应用1:1水泥浆灌缝,选择与地面颜色一致的颜料与白水泥拌和均匀后嵌缝。缝要填充密实,平整光滑。再用棉丝将表面擦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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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委托施工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北京研博新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 年 月 日与 签订了《关于莱钢型钢炼钢厂钢包加盖工程钢包盖维修维护委托协议书》(以下简称主合同)。现甲方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负责维修保养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施工内容:
《关于莱钢型钢炼钢厂钢包加盖工程钢包盖维修维护委托协议书》合同的全部内容。
二、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与乙方签订合同(包括随后可能签订的补充合同)。
2、组建项目技术部。技术组长作为甲方的派出机构,到施工现场具体履行甲方职责,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及资金等进行监督管理验收。
3、组织公司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乙方实施。
4、审核维修保养组织有关施工报表、报告以及工程结算、竣工资料。
5、做好施工中的协调工作,尽量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但由于厂方或监理以及遇不可抗为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维修养护窝工、停工和延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应予理解并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成本增加的风险。
6、按合同要求付款给乙方
7、项目经理部印章由乙方管理,甲方监督使用。
三、乙方责任、权利与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施工本工程,必须履行主合同包括随后可能签订的补充合同的有关条款,按主合同的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主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负责协调厂方与监理部门关系。
2、负责施工、保修养护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工期、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竣工资料及验收等全部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3、严格按施工规程、规范或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以及甲方的质量、安全管理要求进行施工,按主合同要求完成工程施工任务。若因乙方管理不当,出现质量、安全、工期及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问题而受到业主或国家相关部门的处罚时,则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施工过程及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返工的,乙方须承担返工责任及费用。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理赔。
4、负责雇用除甲方派出的管理人员以外的施工所需的全部岗位人员,并将雇用名单及相应岗位安排书面报告甲方。乙方应及时付清其雇用人员的工资和采购材料费及机械设备租赁费用。每月3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债权债务一览表和所雇用人员工资发放表。以上表格必须由乙方、债权人、乙方所雇用人员签字确认,甲方有监督权。乙方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直接从厂方处领取工程款。如有厂方代扣款项,乙方须于该事项发生后2天内告知甲方并提交相关凭证。否则,甲方对乙方处以2倍代扣款额的罚款.
6、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的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体系认证工作。
7、乙方不得将工程以任何方式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8、乙方不得使用甲方项目章用于担保、购销货物等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四、有关费用事项:本项目采用固定月结的方式进行结算,该月价格总价不做调整,合同月结价款为人民币13000元整(人民币大写:壹万叁仟元整),包含了人工费、设备价款及运输物流费等。
1、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后,累计下月的20日支付合同月结工资的100%,计人民币13000元整(人民币大写:壹万叁仟元整)
2、甲方人员为本项目应付检查等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维修养护期间所涉及的耐火材料费用均由乙方提供,次月甲方向乙方结清。
六、特别约定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付款,须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每日标准为应付款总额的0.5%。
2、乙方如未能在约定期间内通过厂方的验收(如因厂方生产等原因无法安排施工时间除外),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等同甲方与乙方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金额,为月结总金额的0.5%。
3、若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无法验收或无法通过验收导致甲方与厂方的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在30日内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乙方的资金并承担相应利息(按照年息10%的利率计算),同时承担甲方的其它全部相关损失。
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设备、材料的技术性能和安全性能均符合《技术协议》的要求。若因乙方原因给厂方造成损失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5、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违反甲方与厂方签订的该项目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全部款项及损失。
6、除上述条例外,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六、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订补充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广告安装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__________楼宇的电梯厢内安装装饰镜框,用于环境装饰及刊登商业广告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使用范围及安装数量
1、乙方可以安装装饰镜框用于环境装饰及刊登商业广告的范围为: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小区楼宇内的共部电梯的电梯厢。
2、安装数量:每部电梯厢内安装_____块,共计_____块。
二、镜框规格及材质要求
1、镜框规格:长不超过_____,宽不超过_____,厚度不超过_____:;
2、镜框材质要求:_____。
三、使用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确定使用费用为:每部电梯厢_____元/月,共部电梯,全部电梯厢每月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使用费人民币共计元。该使用费用乙方应在每月5号前以现金形式支付。
四、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本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则应另行签订协议。
3、无论装饰镜框内刊登的商业广告是否到期,本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的合作终止,乙方不得继续使用电梯厢,并应将装饰镜框及镜框中的内容进行清除。
五、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在本合同正式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_____元,用于保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本合同期限期满时,乙方如无违反本合同之行为,则该保证金予以返还,但不计利息。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乙方安装装饰镜框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保障电梯乘客安全的安装模式和符合健康要求的装饰材料。
2、在乙方安装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安装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安装方式违反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责成乙方修改安装方案。
3、乙方对装饰镜框及画面材料进行更换或保养,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不符合人体健康要求的,甲方有权责成乙方限期改正。
4、为更好地美化电梯厢内环境,甲方有权为乙方提供合理化建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乙方实施改进方案。
(二)甲方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诺不与任何与乙方有竟争性的第三方在小区内进行相同或类似的合作,甲方授权乙方享有电梯厢镜框广告发布权。
2、甲方在与乙方合作期间,如遇电梯厢改建、翻建不能正常使用时,应提前通知乙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负责装饰镜框的制作,并按双方认定的安装方式及位置进行安装,装饰镜框的产权归乙方所有。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电梯厢有装饰镜框广告发布权,对装饰镜框内发布信息的客户数量、画面布置形式、内容享有决定权。
3、为保证装饰镜框装饰效果,乙方将定期派员工进入电梯厢更换画面,以及对装饰镜框进行维护与保养,甲方应对乙方人员出入小区提供便利。
4、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想继续和他方开展此项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二)乙方义务
1、乙方保证装饰镜框安装方式具备安全性,不对乘客或电梯厢本身构成不当损坏,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保证装饰材料符合人体健康要求,不对电梯用户构成不良影响。
3、乙方刊登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有关广告的法律法规。乙方在装饰镜框内刊登的广告如有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的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4、乙方保证装饰材料及画面在视觉上具备合理的美观性。
5、装饰镜框内没有刊登商业广告时,乙方应在装饰镜框内做公益宣传,以美化环境。
6、乙方应按时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第五条规定之款项。
7、乙方应定期对装饰镜框进行检查,如发现遗失、掉落、毁损等,应及时负责维修或重新安装,因此而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时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之款项,每延迟一天按拖欠总金额的1‰每天向甲方缴纳滞纳金。拖欠超过15天,即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除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外,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3、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乙方须在合同解除或期满后十日内,完成装饰镜框及镜框中内容的清除等工作,若逾期未清除的则须补交占用期间的费用,占用期间每日费用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月需缴纳总使用费用的百分之十计收,若超过十五日乙方仍未清除完毕,甲方有权清除而不作任何赔偿,并没收合同保证金,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仍可向乙方追索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于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及相关规定,即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月需缴纳总费用的二倍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的损失时,应按其实际损失额予以赔偿。
九、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甲乙双方于本合同中所留地址及电话为联系(送达)地址及电话,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一方向上述地址之文件送达视为已送达到及/或通知到对方。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甲方、乙方营业执照
甲方:_____乙方:_____
签约代表:_____签约代表: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联系电话: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于_____市。
篇14:2024年建筑施工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我于2011年12月28日到华东设计院工地开始至2011年1月4日结束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学习型实习。该工地是在中石油欢动设计院的12、13层维护式装修。
该工地面积约900㎡。主要进行楼地面、墙面、吊顶以及水电暖的改装工程的装修。由于刚到缺乏认识经验,经理安排主要进行对工地材料的认识实习。(注:以下所提及的材料型号均以㎜为单位。)
水暖类材料:无缝钢管(20//32/50),上水管(金牛管),下水管(110pvc管)
电工材料:长城牌阻燃电线、汉高派阻燃电线,长城牌难燃电线(型号分别为4平方,2.5平方铜线)穿线钢管(16/20/25)穿线盒
木工主材:大芯板,石膏板,9厘板,轻钢龙骨(38/50/75),吊筋(10/8),方钢(40*20)
h型槽钢(80/50),角铁(30*30/50*50)
瓦工主材:水泥,沙子,诺贝尔瓷砖(300*450/800*800)
油工材料:腻子粉
短短的几天实习使我学了不少的材料,熟悉工地首先要从熟悉材料做起,材料的好坏,决定着工程质量的验收与达标。熟悉材料包括熟悉材料的性质,材料的使用型号,材料的安装工艺以及材料的质量好坏。
短短的几天实习是我了解到,工程的进度不光取决于工人(当然这是主要因素,包括工人的效率,工人的工作质量),还取决于客观因素。比如说材料的供应,材料的可调配度。一项工程的进度需要各个方面的协调。工人的使用就是很关键的。有些活是分步完成的,这就要用同一工人,最起码要有几个熟悉以前工作进度的来一块完成下面的工作。
通过这次实习,在设计方面我感觉自己有了一定的收获。实习主要是为了我们今后在工作及业务上能力的提高起到了促进的作用,增强了我们今后的竞争力,为我们能在以后立足增添了一块基石。实习单位的经理也给了我很多机会参与他们的施工是我懂得了很多以前难以解决的问题,将来从事设计工作所要面对的问题。
这次实习丰富了我在这方面的知识,使我向更深的层次迈进,对我在今后的社会当中立足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我也认识到,要想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单靠这短短几天的实习是不行的,还需要我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一点一滴的积累,不断丰富自己的经验才行。我面前的路还是很漫长的,需要不断的努力和奋斗才能真正地走好。
我坚信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实习,所获得的实践经验对我终身受益,在我毕业后的实际工作中将不断的得到验证,我会不断的理解和体会实习中所学到的知识,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把我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不断的应用到实际工作来,充分展示自我的个人价值和人生价值。为实现自我的理想和光明的前程努力。感谢前辈们对我的教诲,这次实习除了在专业方面得到了非常大的收获之外,我还学会了怎样和同事们友好相处,虚心向他们请教,怎样与结构、水电专业的人沟通协调。亲身经历和熟悉了设计院的工作程序,开阔了眼界。和设计所的同事在一起,我感觉到非常的快乐和满足。他们就像是朋友、老师和长辈一样的帮助和指导我,我内心非常地感谢他们。
总之,经过这次实习之后,我从专业技能到为人处事,都真真切切的在现实之中得到了提高。为我今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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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岳阳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施工项目及要求:(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详见附表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本合同第七条、第十条约定负责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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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乡村公路施工合同样本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归西村混凝土道路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归村西村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350米混凝土道路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5、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合同总价款15万元。
二、技术要求
1、路面为18cm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宽3.5米。
2、18cm厚3:_________________7灰土垫层。
三、施工及质量要求
1、路基处理
在原有路基的基础上,对高低不平路段,采用推土机或装载机整平,并清除地表杂草,然后用压路机压实。
2、严格控制路面材料质量,垫层必须夯实,否则返工。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主要工作:_________________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2、承包人主要工作:_________________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工程竣工拔工程总造价的98%。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总造价的2%,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计算,期满后一次性支付质保金。
六、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篇17:混凝土道路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承包方:
承包方必须找施工质量可靠、安全意识强并且有道路施工资质的队伍负责本工程的施工。
本工程因地形复杂、无专用施工道路,在施工时要特别注意材料运输时的交通安全。
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机具、电源、水源均有乙方自备,并协调好上级主管部门及周边的关系。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砼道路。
二、工程地点:西营镇西岭角村双腰沟。
三、工程内容:在原土路基上做砼路面,宽约3米,厚度15厘米,砼强度等级20以上,含砼搅拌、运输、振捣、养护全部内容。
(包括割缝)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工程造价:按每平方元,按实计算。
六、质量要求:按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合格工程。
七、材料要求:黄沙采用含土量少的天然黄沙,坚决不能用人工沙、石硝等不合格品。
水泥采用大生产厂家的产品,重量公差不大于2%。
石子规格1—3厘米,不准含泥土。
在浇筑砼路面时不准加入石块。
若因砼配比不合理、搅拌时间过短,路面施工达不到规范要求,甲方在告知整改无效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停止施工,不付工程款。
八、安全施工: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包括材料运输、保管)所发生的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付工程总额80%,满180天无质量问题付15%,余款满一年付清(工程保质期为一年)。
十、工期: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气情况工期不顺延,若工期拖延一天罚乙方300元,累计计算。
十一、质量保证金五万元天之内退还。
十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工程施工合同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你方作为发包人已经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工程名称)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称“主合同”)。鉴于该主合同规定,你方将支付承包人一笔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的预付款(以下称“预付款”),而承包人须向你方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不可撤消和无条件兑现的预付款保函。我方受承包人委托,为承包人履行主合同规定的义务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保证: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出要求收回上述预付款金额的部分或全部的索偿通知时,无须你方提出任何证明或证据,立即无条件地向你方支付不超过写:_________________额,并放弃向你方追索的权力。我方特此确认并同意:我方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是连续的,主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中止、终止或失效都不能削弱或影响我方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将根据你方依主合同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中累计扣回的预付款金额作等额调减。本保函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已抵扣完毕止。除非你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本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退回我方注销。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大)或根据本保函约定递减后的其他金额的任何你方要求的金额。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盖单位章)(签字)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电传话:_________________真: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是工程施工合同预付款担保的内容。
篇19:委托施工合同
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公司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总则
1、 工程名称:公司梅林生产、生活基地2#、3#楼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根据公司工程施工联系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厨卫间防水工程采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 .5厚),屋面防水工程采用聚氨酯“85 ”防水涂膜(找平层上作基层处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
厨卫间聚合物防水每平米xx年。
四、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达优良标准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给乙方,留5%的工程款作保修金,三年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篇20:施工的安全承诺书
承诺单位:_________承诺事宜:_________
根据_____安全生产委员会及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及中国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20_________年工程项目建设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我公司作为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对本期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承诺如下:
1、施工范围
2、为参加工程施工的人员办理相关的手续,无相关手续,不允许上岗。
3、对参加工程施工的工程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知识培训,并通过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工程_____。
4、在工程施工中,注意爱护联通公司的各种设备、设施,严禁偷盗、挪用和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机械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施工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我公司将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5、在工程施工中,注意保护已有的通信设施,包括XX公司及其他运营商的通信设施和其他设备,如果造成联通或其他运营商的通信设施和设备通信障碍,责任由我公司承担,与XX公司无任何关系。
6、在工程施工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规范施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按照规定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如果在本期工程施工中,因施工造成的伤、病、残、亡或财产损失等安全责任,概由我公司承担,与XX公司无任何法律责任。
7、在施工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中国联通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和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8、我公司对于分配站点施工内容全部保证按照技术规范及要求按时完成,绝不出现挑站点的情况。
9、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安全生产有关管理办法处理。
承诺人(签字并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