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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作微信群管理办法(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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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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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批准:

(一)不同申请人提交的研究资料、数据相同或者雷同,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在注册过程中发现申报资料不真实,申请人不能证明其申报资料真实的;

(三)研究项目设计和实施不能支持对其申请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进行评价的;

(四)申报资料显示其申请药品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存在较大缺陷的;

(五)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补充资料的;

(六)原料药来源不符合规定的;

(七)生产现场检查或者样品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应当批准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五十五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一百五十六条 申请人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不予批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不予批准的通知之日起60日内填写《药品注册复审申请表》,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复审申请并说明复审理由。

复审的内容仅限于原申请事项及原申报资料。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复审申请后,应当在50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维持原决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再受理再次的复审申请。

第一百五十八条 复审需要进行技术审查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原申请时限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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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学校后勤管理的工作计划_后勤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后勤,全文共 6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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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学校后勤管理工作计划

后勤工作是学校整体工作的重要方面,是学校一切工作展开的重要基础。学校要生存,整体要发展,加强后勤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学校后勤的工作计划,欢迎阅读。

学校后勤的工作计划(一)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育人的思想,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保证服务质量,规范后勤管理,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有力后勤保障。

二、20xx年后勤工作计划中的工作重点:

(一)做好学校后勤安全工作

(二)加大校产管理力度,不断完善校产管理制度

(三)做好寄宿生管理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校园环境与卫生管理工作力度

(五)加速学校基建工作、食堂、球场

三、工作措施:

(一)更新观念,增强服务意识

1、全体后勤人员必需树立师生利益、家长利益至上的服务观,把师生、家长的合理需求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想师生、家长所想,全心全意为师生生和家长服务。

2、加大总务后勤工作的群众路线力度,动员、组织全校师生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直辖市、民主决策,参与后勤管理。

(二)精打细算,严格财务管理

1、依据教学需求,学校实际,本着精打细算的原则,制订经费预算,严格实行计划经费限额包干使用。

2、加强对电话费、水电费、打印费等的管理。

3、严格请购、审批、验收、入库、报销制度。

4、做好领物审批制度的改革工作。领物原则上由教研组长、班组长、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来领取。

(三)物尽其用,发挥设备功能

1、为使学校现有校产校具发挥其效益,要鼓励、提倡师生们大胆地、经常地去使用,真正发挥设备的育人功能,做到物尽其用。

2、鼓励使用的同时,还需加强管理,对使用情况、设备情况以及借还手续都要实行严格登记,避免不必要的人为损坏、遗失等。

3、加大校产校舍的定期(期初、期中、期本)及日常的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校产保管奖罚和损坏赔偿制度。对期初发放的日常用品、班级用品、门窗、窗拉手、台凳等实行承包管理,谁损坏谁负责。

(四)加强协作,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1、本学期继续加大校舍校产的检查、维修、保养,环境绿化等工作,力求为师生创造一个优雅的学习、工作环境。

2、做好宿舍安全保卫工作,督促宿舍卫生,健全考核制度

3、协同教导、大队部等部门,利用黑板报、晨会课、升旗仪式讲话等形式,向学生进行爱我校园、爱护公物的教育活动。

4、加大总务处的日常检查及每周一次班级卫生、包干区的抽查力度,同时协同行政值周、医务室、学生监督岗等相关人员,扎扎实实地抓好卫生工作。每天的卫生检查情况做到及时公布上墙,对存在问题要及时指出,纠正。

(五)长抓不懈,提高安全防患意识

1、加强校园巡视,对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校舍、建筑物、体育器材等作及时彻底的维修、排除。

2、加强门卫的职能,外来人员来校要登记,同时做到在学生离校期间对校园进行巡视检查。

学校后勤的工作计划(二)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工作计划为指导,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工作、服务师生工作和生活为宗旨,以开源节流、勤俭持校为工作的出发点。进步解放思想,立足于学校现实,着眼于长远发展,坚持原则,开拓创新,为教育教学提供充足的物质基础和有力的后勤保障。

二、常规性工作

1、认真学习有关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2、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各项工作按计划的制定和逐步推进。

3、根据每年级、每班人数做好课本、簿册发放工作。

4、继续加强对食堂的监督力度,合理拾配菜肴,保证饭菜的质量,提高满意度,力争把食堂办成师生满意的食堂。

5、对内坚持每日巡视校园至少一次,对学校安全、绿化、卫生、校舍、设备等加强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处理和反馈。学校各部门、班级等提出的报修,在最短的时间内维修。每月兑现班级、寝室、处室等财产损坏赔偿制度。

三、工作方案与任务

(一)完善财务工作

1、认真理财,做到帐目清楚、规范、公开。严格履行财务手续,做好各种帐目,并定期向教师公开学校财务运行情况,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和全校教师监督。

2、规范收费,确保各项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决不超标准收费,不搭车收费,并于开学报名时公开各项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合理开支,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学校生产性开支由相关处室提出方案,由校长审批,学校统一购买。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学校重大开支须提请学校校委会讨论通过,报学校领导审批。

4、明确职责,严格手续。学校各项开支报销发票时,必须执行如下程序:当事人签证,主管领导核实,校长同意方可报销。杜绝先斩后凑,无计划开支。绝对坚持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5、强化学校资金管理,控制学校资金外流,学校资金不挪用,不借出。

(二)财产财物

1、进一步完善购物、保管、维护、使用等财产保管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同时做到手续规范、票据齐全。并抓好库存物品的管理,做到物品放置有序、防火防盗。常用物资要适量库存,以备不时之需。

2、学校财物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管理制度,领物登记签名,还物消号,防止财产流失、损坏。

3、教室、寝室、办公室、食堂财产由各班主任、科室负责人落实责任。每期开学时维修、登记,采取一月一查一记载,由后勤牵头,对有关问题及时处理,损坏、遗失公共财物的由各负责人及时赔偿或维修,否则将加倍处罚。

4、处室、实验室财产、教学用品、图书室财产均由各负责人落实责任,要有一式两份的登记册,一份交学校存档。一切物品不得随意借出:损坏或损失均由各责任人负责。

5、学校财产自然损坏、损失的由财产保管员写出书面报告,由总务处核实,报校长审定可登记注销。

6、寝教室财产开学初清点到班,包管一年,门窗、玻璃、黑板属人为损坏的,照价赔偿或购买、修理还原,学年结束,班主任会同学校清点。

7、学校所发物品,学年结束清收,争取循环使用。

(三)加强校园规范化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1、在基础建设方面,本年度努力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搞好学生公寓楼改扩建工程及学生厕所改扩建项目,搞好学校规范化建设。

2、在校园绿化管理方面,巩固现有成果,加大管理力度,确保校园舒适清爽。

3.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不断提高校园文化品味,优化育人环境。

4、定期检查维护学校电路、用电设施、校舍安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开创性工作

1、努力营造优美的校园环境,加强对树木、花草的栽培与管理。加强楼内、校园内的环境卫生管理,着力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进一步净化、绿化、美化校园。

2、加强服务意识,加强与其他处室的沟通,力争精细化管理。

五、工作计划进程

二月:

1、开学工作准备,检查维修。

2、制定本学期后勤工作计划和财务收支预算报告。

3、组织学生入学报名、组织教师发放书本,有序进行教学。

三月:

1、固定资产账册整理。

2、校园绿化带护理和修剪。

3、收费工作迎检。

四月:

1、教师安全知识教育。

3、学校安全工作自查。

4、消防设施安检。

五月:

1、学生安全知识教育。

2、五一长假值班保卫的安排。

3、水电设施安全检查。六月:

1、期末财产清理,兑现制度。

2、半年工作总结。

3、暑假安全教育。

七月:

1、设备设施维护。

2、假期值班保卫。

八月:暑期建设维修。

学校后勤的工作计划(三)

一、指导思想

始终遵循学校总体工作思路,围绕一个中心:安全、稳定这个中心;做好一个服务:做好教育教学服务工作,落实三个到位: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通过建设和加强后勤管理制度,建立良好的后勤管理秩序,挖掘后勤工作潜力,调动后勤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后勤服务工作更上一层楼。

二、工作目标

1.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管好水用好电,切实减少办公费用和车旅费支出,增强工作的计划性,科学合理地安排各项工作。

2.进一步完善购物领物工作,购物有申请,日常用品、易耗品进出库手续齐全,切切实实建好材料账,按月分类实行财产审核,杜绝浪费。建好固定资产明细帐,管好、履行好财产保管与使用责任书。

3全面提高后勤人员素质,服务意识、节俭意识、增收意识不断增加,力争师生、家长和学校三满意。

4.制定并逐步落实校园整体规划,依照创办特色,规范办学的整体要求,不断优化校园环境,发挥环境育人的整体功能。

5.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和收费行为,合理收支,强化审计,接受监督。收费有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上级的收费检查。

三、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校产管理制度,加强对校产的日常管理。及时做好校产登记、保管、申领、维修、报废、转让等各环节工作,增强教师和学生爱护公物的意识。

2.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学校财务管理。

3.加强教学设施的维修与更新。

4.加强绿化管理,美化校园环境。

5、负责水、电及其他物品的检查维修上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6、树立后勤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要多思考、多学习、多听反映、多听意见。遇事能做的,随时处理,不拖拉,多服务、服好务。

7、完善物品采购制度,根据采购物品的价值大小,做好采购审批制度及物品的验收归库工作。

8、切实加强各功能教室、活动室的管理,充分发挥各功能教室、活动室的作用。严格执行专用室的保管责任制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四、抓好重点工作

1、重点抓好学校安全工作。

(1)经常检查场地、设施和各处室中的电器、线路、装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隐患,切实做好防水、防盗、防触电及防其它意外事故的工作。

(2)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后勤常规管理工作。

2、重点抓好校舍、校产及财务管理工作。

(1)进一步完善学校校产管理制度,增强师生对校产的爱护意识。完善校产维修报修制度,由相关人员将报修单送到后勤处,以便及时安排;维修完毕,由报修人负责验收签字。

(2)加强对校产校具的管理,提高对各类设备的使用效率,做到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正常维护,每期期初要对校产校具、设备、图书进行清点登记,责任到人。

(3)严格校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教学器材和现代教学设备的作用,严禁乱拿、乱用、乱丢、乱放等不负责任的行为。

(4)完善财务制度,经费的领取,支付等工作,应按程序进行,严格财务审查和复核;实行会计报账制度,用款人办理报销必须持有有效凭据,杜绝过期或伪发票入账。

(5)实行民主理财。学校的财经收支情况,定期向教职工公示,做到财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6)加强用电用水和日常检修管理,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努力为学校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分钱。

学校后勤的工作计划(四)

一、指导思想

总务处以学校工作计划为指导,在学校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服务于教学,心得体会服务于师生”的原则。紧紧围绕学校工作中心,围绕后勤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全心全意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强化后勤内部管理机制,认真做好后勤人员的管理、学校的教学设施管理、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学校财物的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后勤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把优质高效的后勤服务工作作风落到实处,使后勤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方面有新突破。

二、工作目标

1、总务工作必须做好为教学服务,为师生的生活服务。

2、认真做好学校教育设施、体育设施、电器设备、生活设施的保养和维修工作,保证教育、教学、生活的顺利进行。

3、抓好学校食堂和超市的食品管理、水电管理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4、加强学校的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学校安全排查工作。

5、做好学校资金的预算及使用工作。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抓好食堂管理工作。加强食堂伙食的检查与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杜绝事故。加强食堂的环境管理和个人卫生管理,保持环境的优美和整洁,认真抓好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工作,保持穿着整洁。及时征求师生的建议与意见,不断改进食堂和超工作,做到让师生满意。

(二)抓好校产的常规性管理。总务处后勤人员要时刻关注学校所有硬件的安全,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做好维修工作,做到能修则修,能代则代,降低维修的成本,维修人员在维修中要力争做到小修不隔夜,大修不隔天,如果修不好,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提高服务效率,并根据维修情况,提出校产维护意见。

(三)加强收费管理,合理使用资金。

1、学校任何一项代办服务费项目都要符合政策;坚持学生自愿、家长签字的原则,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2、做好学校领导的财务参谋工作,执行好经费使用计划,准确提供有关数据、情况。在经费使用上,努力做到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

(四)加强校园绿化、卫生管理。总务处要认真抓好校园的绿化工作,对花草树木的生长情况经常关心,及时督促养护人修剪、施肥、锄草、施药等。全体教师都要教育学生逐渐养成爱护花草树木的良好习惯,自觉维护校园绿化环境。

(五)抓好宿舍管理工作,督促宿管员按时到位检查学生,并及时上报学生就寝情况,做到学生就寝按时到位,不吵闹,不喧哗,有事必须向宿管员请假,保证寝室内干净、整洁。

(六)进一步完善后勤工作各项制度,认真制定落实岗位责任制。进一步细化岗位职责、工作量考核。细化各环节的考核标准,完善考核评比条例。做到分工具体职责明确,考核对照有标准,以便相互监督,确保后勤服务工作,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同时定期不定期广泛征集师生对后勤工作人员服务的态度、服务质量的意见和要求。

总之,总务后勤人员要努力热情待人,以身作则,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主动开展各项工作,依靠全体员工把后勤工作搞好,为实现学校的教育教学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具体安排

八月份:

1、学校房屋粉刷及粉刷后的清理2、教学楼门窗及桌椅的清理维修3、学校安全大排查4、食堂机器的检修5、营养餐开始

九月份:

1、发放书本及办公用品

2、签订后勤临聘人员合同

3、签订购物点合同

4、安排好学生住宿

6、召开后勤工作会议

7、学校食堂卫生及安全大检查

8、拟定后勤工作计划

十月份:

1、做好住宿生生活补助材料

2、抓好食堂卫生及饮食安全

3、配合各处室做好学校的各项有关工作

十一月份:

1、落实节约型学校的实施方案的各项措施

2、抓好食堂、绿化带环境卫生工作

3、落实建设洁雅型学校方案的各项措施

4、布置与安排期中考考场

5、配合各处室做好学校的各项有关工作

十二月份:

1、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检查

2、布置与安排12月考考场

3、迎接元旦的相关布置

4、协助各处室做好日常各项工作

元月份:

1、召开总务处后勤工作人员会议

2、布置与安排期末考考场

3、学校水电安全检查

4、食堂和超市工作人员安全会议

5、学校迎新春的相关布置

6、校园内杂物清理,相关物品的回收登记保存

学校后勤的工作计划(五)

一、工作要点:

1、理清工作思路,做好计划,抓好常规管理,工作方法向学院靠拢。

2、在开学前制定好学校各类维修计划,合理安排维修时间,受理校内各种维修项目。

3、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及时采购各类办公用品和其他学生所需物品,努力做到勤俭节约,大额采购按照学院有关要求招标采购。

4、抓好学校环境绿化美化、门头房租赁等工作的监督与规划管理。

5、及时解决水、电、暖及其他存在的问题。

6、做好食堂饮食卫生安全监管。

7、后勤保障科对学校环境绿化、安全、校舍维修、设备使用等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学习学院在后勤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处理和反馈。

二、重点工作:

大的工程项目,必须通过学院工程招标进行,并做好规划和监督,保证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并提请学院有关部门进行监督验收。

1、南院食堂房顶更换塑脂瓦防水工程项目:使用多年,老旧漏雨,给学生生活带来不便,需要更换塑脂瓦并进行防水处理。屋面面积约678.21平方米,预计金额xx元。

2、北校北学生宿舍北面改造化粪池、排污沟、地面硬化工程项目:原有设施老旧,现在学生多,不堪重负,经常於堵上翻,给学生生活带来很大不便。预计金额xx元。

3、北院北女生宿舍照明更换铜芯线项目:原供电线路为多年前安装的铝芯线,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打算全部换成国标铜芯线。重新安装,线槽布线,更换原有的灯头及开关。预计金额xx元。

三、食堂工作

1、做好南北两院食堂的饮食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继续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加强卫生管理,不定期的对食堂抽检,保证食品达到卫生要求。同时,对从业人员进行优质服务教育,使食堂的服务逐步完善提高。

3、不定期的组织各班生活委员及学工委生活部的同学开会,传达学校的有关要求,反馈信息,了解学生的需求,架设好食堂与学生之间交流的桥梁。

四、处理好各项突发应急事件。

五、《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后勤工作安排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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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外事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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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涉密文件(包括确定密级的文件资料、图表、刊物、教材等)的拟制、印刷、传递、承办、借阅、保管、归档、移交和销毁,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清点、登记、签字等手续。

第二条 阅办涉密文件必须在办公室或者安全保密的场所进行,涉密文件应存放在铁皮柜内;对绝密级文件必须实行专人保管,专册登记,专柜存放。

第三条 学院各部门阅办的涉密文件应当及时清退。一般情况下,绝密及文件不超过一个月,机密级以下文件不超过三个月。确需延长使用的,应当到保密室办理借用手续。

第四条 携带涉密文件外出,绝密级必须由学院领导批准,机密以下必须由处,部、系,附属医院领导批准。严禁携带涉密文件到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第五条 不宜向社会公开的内部资料、刊物等,应当妥善保管,定期清理和销毁。

第六条 销毁涉密文件应当按规定登记、审批,由二人以上到指定场所监销。严禁将各类涉密载体或者内部资料、刊物当废品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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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校食堂后勤管理工作计划_后勤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学校,食堂,后勤,全文共 4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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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后勤管理工作计划

【篇一】

我校一直比较重视学校食堂卫生以及早餐质量的管理工作,成立了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校长亲自担任组长,成员由学校行政、后勤的有关人员组成。同时,我们还制订了详细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并定期深入到食堂进行检查落实。我们还申请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按时进行年审。在具体的食堂管理中,我们采取了以下的一些措施:

一、在原料质量及粗加工方面做到

1、原料由专人到指定的长期供应点采购。

2、设有专门的原料验收员,经验收,腐烂变质等不合格的原料坚决不予进入学校食堂。

3、有专门盛放原料的容器,绝对不能让原料被污染。

4、设有原料加工的专用场地。

5、原料清洗做到荤、素分开。

二、在食品贮有方面做到

1、食品分类存放,排列整齐。

2、有食品货架和货柜,并做到离墙、离地存放。

3、仓库做到干燥、通风通气,有防潮、防霉设施。

三、食品制作及餐间做到

1、通风透光良好,给、排水方便合理。

2、地面有无毒,耐腐、蚀材料构筑,无积水。

3、粘贴有白色瓷砖墙裙。

4、天花板光滑整洁,无霉点,无蜘蛛网。

5、灶台及分餐台粘贴有白色瓷砖,并保持无污渍垢。

6、设有能防蝇、防虫、防尘的卫生设施。

7、高有青菜浸泡池,买青菜要求先行浸泡20分钟。

四、对餐具做到

1、有专人负责洗涤,消毒餐具。

2、设有餐具洗涤池,冲洗池及消毒池。

3、已消毒的餐具采取了保洁措施。

五、食堂卫生人员方面做到

1、食堂从业人员都经过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

2、上班都要求穿戴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

3、讲究卫生,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戴戒指

4、不能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六、在环境卫生方面做到

1、室内水池加盖上锁

2、环境卫生保持清洁,无卫生死角,无积灰

3、高有垃圾桶并加盖,能及时清除

4、排污沟保持通畅

【篇二】

为了保证我校师生在食堂用餐放心,为师生提供更好的就餐环境。巩固食堂工作效率,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学校食堂影响力,极大的去激发我校食堂员工发展意识,曾强员工“做好本职工作、全方位服务师生的信心和决心”。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1、增强勤俭节约的意识。不安全操作和浪费是极大的没有责任;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美德,引导员工自觉养成这种良好的行为习惯。

2、强化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发扬团队精神,人人都有“校荣我荣”的感觉。每半个月对员工定期进行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培训、进行考核、对一些不合格的员工在培训,在考核,使其在各自岗位上发挥程度的才智和技能,使食堂队伍不断得以优化,从而提高食堂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员工培训

本学年计划对食堂员工卫生、服务知识进行培训。由于食堂人员的文化知识水平,操作技能参差不一,食堂培训的内容也有所不同。

1、主要是通过口头语言的形式向他(她)们传授各种技能。

2、围绕一个问题展开讨论,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归纳总结。

3、通过示范操作分步骤讲明操作要领。

4、对操作的全过程进行总结,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方法。

三、召开食堂全体工作会议

组织员工学习我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卫生工作条例》,食堂各种卫生、安全规章制度。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端正工作态度。与员工鉴定食品卫生安全目标责任书。

1、坚持每天对食堂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场即纠正或处理。每周召开一次食堂工作人员会议,总结经验,取长补短,时时刻刻强调安全问题,切实保证师生的饮食安全。

2、制定每周工作计划、每月考勤、视师生就餐人数合理安排人员。提高学生节约意识。组织有关人员研究每周营养菜谱。

3、全力搞好就餐工作,合理搭配营养餐,使每位学生经历更加充沛的投入到学习当中。

四、抓文明礼貌落实

我们提倡文明用餐、礼貌服务,要求班主任做好在校用餐学生的文明用餐的教育,而且,每天学生用餐时都要有生活老师和食堂工作人员入餐厅巡视,定桌服务,帮助解决学生用餐中的具体问题。

严把适量关

对“三无”食品。检查发现有供应商原材料已过期,且没有检验合格证;还有副食食品无厂名厂址、无出厂日期,无保质期,一律不允许进入食堂。

五、培养员工主人翁意识,提高食堂整体素质

1、提高主人翁的自觉性和加强员工民主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让员工参加民主管理,发挥员工的智慧和创造力,有重大决策时广泛听取员工的意见,让员工的开言路,集思广益,帮助管理者决策,而当决策一旦定案,管理者就要组织员工实施方案,这样员工才会以主人翁的姿态发挥干劲,智慧和创造力,大大增强食堂的生机和活力。

2、要善于激发员工参与意识,关心每位员工的痛痒,开展一些有意义娱乐活动和公益活动,生活上关心他们的喜怒哀乐和冷暖,人格上尊重他们,甚至称呼可心切一点让员工们感觉到自己是学校的一份子,从学校能找到家的感觉,同时,创造让他们体现自我价值的机会,从而使员工感觉到大家庭的温暖和做主人的乐趣,从而产生强烈的归属感,才能增加学校的凝聚力。

【篇三】

以及学校食堂管理和卫生工作方面的制度等文件精神,加强我镇各校(园)食堂管理,减轻学生家长负担,消除学校食堂安全隐患,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制止侵占学生餐费的违纪行为。

一、工作目标

1、规范学校食堂账务管理,确保记账合规合法、票据真实、手续齐全、账表规范。

2、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确保收支合规合法,把紧支出关,严禁非伙食支出在学生伙食费中列支,严禁占用学生伙食费。

3、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完善食堂卫生设施和管理制度,严防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4、加强学校食堂人员思想作风管理,确保食堂人员服务态度好、工作质量好,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努力服务于学校教学和师生生活,力争食堂满意度达95%以上。

二、主要措施

1、强化学校食堂校(园)长负责制,把食堂安全卫生管理放在首位,完善食堂管理和安全卫生工作制度。食堂人员必须把握好质量关,严禁购买使用腐烂变质、有害有毒食物,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做到无证不购.严格操作规程,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注意用电用火以及消防器材的管理,确保食堂无一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食堂用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各校控制使用合同工,适当使用钟点工,签订好合同,报教办核批。同时加强食堂员工的业务培训和政治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加强食堂物品采购管理。执行县局对大宗物品统一采购制度,签订好合同,招标定点采购,对于其他小宗物品要建立三人以上购货队伍,选点采购,对产品价格、质量等内容逐一验收和记录。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做好留样记录,把好食品质量关。严堵违纪漏洞。

4.加强食堂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收费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合理收取学生伙食费,及时开出票据并缴入财政专户。

5.加强食堂财务手续管理。较大数量的食品、物品的采购要由采购组操作,购进食品、物资的验收、领用、证明及审批手续必须齐全,做到透明公开。

6.加强食堂会计核算管理。严格执行《海安县教育系统食堂会计核算办法》,统一成本开支范围,统一按县局规定标准进行各项提留,杜绝非食堂费用的支出。按日进行核算,按周平衡,按月结算,确保学生伙食费专款专用和伙食收支平衡。

7.加强食堂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各学校食堂会计人员要依法取得原始凭证、填制好记帐凭证、登记好各类帐册、编制好财务报表,保管员要验收好、保管好、出库好各类材料并登记好材料明细帐,

8.加强食堂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由教师代表、工会负责人和其他中层干部组成监督小组,对学生伙食成本核算和饭菜质量、价格进行监督,对食堂帐目进行审查。

9.实行学生伙食账的公示制、报告制和民主理财制。每月十日前,向全校师生公示上月的伙食收支状况,并将帐册、单据、公示表和财务报表送财务中心审核。学期结束,组织民主理财,结算好学生伙食费,向教师、学生和社会公示.若有结余,立即退给学生。

10.加强食堂工作的检查和督查。把食堂管理工作要列入各校常规检查、督查评估考核项目之中,教办将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抽查,对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篇四】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教育”的思想,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保证服务质量,规范后勤管理,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带给有力的后勤保障。

一、工作重点

1、规范后勤工作、健全规章制度;

2、加强财物管理、减少物质浪费;

3、抓好安全工作、力创“平安校园”。

二、工作措施

(一)后勤工作

1、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学校财务管理。

2、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校产管理制度,加强对校产的日常管理。及时运用校产管理软件做好校产登记、保管、申领、维修、报废、转让等各环节工作,增强教师和学生爱护公物的意识。

3、加强绿化管理,美化校园环境,学校现有的花草树木做好养护和专人的管理工作。今年的重点是绿化的改造(如学校东面空场地的绿化设计、原花坛绿化带花草树木的添置等),努力是校园四季如春,春意盎然。(具体方案等学校讨论后再定)。

4、加强教学设施的维修与更新,本学期将根据去年制定的基建财政预算,将进行各班级后黑板的、教师办公室办公橱的更换,会议室与队室的装修,学校校门的维修等。

(三)安全保卫工作

1、按时参加各级安全工作会议,及时向学校领导及师生汇报,传达会议精神,加强安全工作信息沟通,加大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安全教育与学校整体工作紧密配合。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强岗位安全职责制,重点部位安全职责制上墙,每学年与教师签定“安全职责书”。

3、期对学校各类设备、用火、用电、饮食等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粗防范。

4、加强平安校园工作,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学校门卫的管理把好入门关。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争创“平安校园”。

5、严格学校值班制度,加强校园与周边的安全防范,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篇五】

以创甲级幼儿园为精神动力,以服务师生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后勤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整体品位,努力使食堂成为幼儿园工作中的一个靓窗口,让教师安心,家长放心,幼儿欢心!

一、工作设想

(一)完善各类制度

1、强化出勤管理,点名又点时,杜绝迟到早退现象

2、蔬菜购入采用多人组合法,买菜、付款、验货、过秤、记账分人负责,互相督促,总务处实行全面监督,园长统一审批。

3、师生用餐保证菜的品种多样化,力求菜的质量营养化

4、进行成本核算,积极发挥膳管会的作用,不时调查食堂管理及师生用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提高职工整体素质

1、组织职工学习《食品卫生培训教材》等材料,并适当组织外出参加学习,提高职工卫生意识

2、分工力求细化,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岗位任务的完成情况与考核挂钩,提高职工岗位意识和服务意识

3、创设竞争机制,在同一岗位,不同岗位间展开竞争,让职工在竞争中增强主人翁意识,并提高技术熟练度

(三)革新工作流程

在上学期试行的洗菜、切菜、炒菜、分菜、分饭按年级一条龙工作的基础上,适当作一些改进。

(四)高度重视卫生安全工作

1、通过正常渠道采购食品,索取合同摊位的合法证件,认真做好农药残留速检和留样工作。洗菜要干净,炒菜要把正火候,贮菜要生熟分开,各类用具要分类摆放和使用

2、一丝不苟地做好消毒工作,餐具做到"一天一消毒",小餐具用蒸汽消毒,大餐具用施康消毒液消毒,熟食间用紫外线灯消毒,消毒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做好消毒记录。

3、防蝇设施已有纱窗,灭蝇灯。纱窗要关好,灭蝇灯设专人负责

4、食堂工作人员均须持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工作期间一律要穿戴好工作衣帽,保持好个人卫生,卫生不符要求的不得上岗,环境卫生分人分块包干,保证每周一次大扫除

5、食堂灶具等处均用电和柴油,要求职工规范操作,时刻注意用电和燃油的安全

6、加强食堂财产管理,贵重物品存放在库房内,物品进仓或出仓均须登记入帐。

二、食堂工作行事历周次内容

1分好工,明确有关制度和职责

2膳管会成员会议下发考核制度讨论稿,征求职工意见环境卫生抽查

3职工卫生知识学习卫生消毒抽查

4食堂安全工作检查工作流程跟踪调查

5餐具存放情况抽查

6考核制度定稿

7职工个人卫生(含穿戴工作衣帽等)检查环境卫生抽查

8师生用餐情况调查

9防蝇设施检查

10职工卫生知识学习

11卫生消毒抽查

12环境卫生抽查

13膳管会成员会议餐具存放情况调查

14卫生消毒抽查

15卫生工作全面调查

16工作交流、总结回顾、评比表彰食堂财产清理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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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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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三级监控组织。

(二)医院感染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医院感染管理科汇报,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方面的重大事项,遇有紧急问题随时召开。

(三)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全院控制医院感染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对环境卫生、微生物污染、固体废物、消毒灭菌、污水处理等进行抽样调查与检测,定期进行院内感染发病率和抗生素使用情况调查。

(五)定期对全院各科消毒隔离情况进行检查,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进行考核。

(六)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进行控制医院感染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考核。

(七)科室应当指定医师或护士专职或兼职负责科室医院感染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积极改进。

(八)认真做好各项监测工作,严格控制院内感染发生,做到监测与控制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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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学校常规管理自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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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校立即对教辅材料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现自查如下:

一、我校学生教辅材料的征订根据省教育厅文件通知要求,并经莆田市教育局教辅材料审读委员会审读确定的-x学年教辅材料版本和品种,本着学生自愿原则,自主选择,向学生家长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如家长子女需要订购,在《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表格相关的意见栏内打“√”,并签上学校名称、年级、班级及姓名,以便确保开学时学习用书。在此基础上,本学期学生征订了闽教版《小学生学习指导丛书》、《小学生写字》及《英语活动手册》。

二、 提高认识,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我校从学校到教师个人都没有私自向学生推广征订其他的辅助教材现象。

三、规范收费行为,禁止个人书商进校推销辅助教材。

今后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断规范教辅材料的使用,切实做到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不断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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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学校食堂管理实施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学校,食堂,全文共 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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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指导思想:

加强我校食堂管理,减轻学生家长负担,消除学校食堂安全隐患,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制止侵占学生餐费的违纪行为,特制定本计划。

二、工作目标:

1、规范学校食堂账务管理,确保记账合规合法、票据真实、手续齐全、账表规范。

2、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确保收支合规合法,把紧支出关,严禁非伙食支出在学生伙食费中列支,严禁占用学生伙食费。

3、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完善食堂卫生设施和管理制度,严防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4、加强学校食堂人员思想作风管理,确保食堂人员服务态度好、工作质量好,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努力服务于学校教学和师生生活,力争食堂满意度达95%以上。

三、主要措施:

1、强化学校食堂责任制,把食堂安全卫生管理放在首位,完善食堂管理和安全卫生工作制度。食堂人员必须把握好质量关,严禁购买使用腐烂变质、有害有毒食物,严格执行索证制度, 做到无证不购.严格操作规程,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注意用电用火以及消防器材的管理,确保食堂无一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食堂用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加强食堂员工的业务培训和政治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加强食堂物品采购管理。执行上级对大宗物品统一采购制度,签订好合同,招标定点采购,对于其他小宗物品要选点采购,对产品价格、质量等内容逐一验收和记录。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做好留样记录,把好食品质量关。严堵违纪漏洞。

4.加强食堂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收费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合理收取学生伙食费,及时开出票。

5.加强食堂财务手续管理。较大数量的食品、物品的采购要由采购组操作,购进食品、物资的验收、领用、证明及审批手续必须齐全,做到透明公开。

6.加强食堂会计核算管理。杜绝非食堂费用的支出。按日进行核算,按周平衡,按月结算,确保学生伙食费专款专用和伙食收支平衡。

7.加强食堂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各学校食堂会计人员要依法取得原始凭证、填制好记帐凭证、登记好各类帐册、编制好财务报表,保管员要验收好、保管好、出库好各类材料并登记好材料明细帐。

豫龙镇第一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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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学校食堂管理实施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学校,食堂,全文共 2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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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工作将根据学校的总体计划全面展开。所有员工将义无返顾地团结在校领导周围,服从管理、专心工作,打造一个名副其实的服务团队。下面我将以“超前的服务、厉行节约、规范化的管理”等三个方面为本学期的工作核心做以详细计划:

第一、超前的服务:服务是后勤工作的天职,超前服务是我们对本职工作必然要求。只要具备这一条件,才能避免工作的疏漏,才能使我们的工作在上升一个台阶。

1、搞好食堂的整体卫生,为广大就餐者创造良好的就餐环境。

2、搞好师生关系,了解他们的口味,为其送上可口的饭菜。

3、发现问题要做到及时地解决,不犹豫、不塘奢。

4、按卫生标准做好餐厅的清洁工作,经常保持个人良好的卫生。

5、得分管的使用设备做到经常检查,餐桌摆放整齐,桌布干净、无破损,餐具无污迹。

6、根据任务要求做好餐前准备工作。

7、对就餐者做到主动热情、文明礼貌、优质服务。

8、凡食堂工作人员务必提高服务意思,对待师生员工做到象对待宾客一样热情,不得带情绪工作,不准讲脏话,说别人坏话,如发现就范者立即停岗。

第二、厉行节约: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厉行节约是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一种工作观念。节约方面是食堂工作重点之一,如:从用油、用水、电、汽、洗洁净、消毒液、清洁球等都定时定量领用,专人保管。并合理利用下脚料与能够再次食用的剩菜剩饭充分加热后降价出售,坚决杜绝了不必要的浪费,从中提高了成本的效益。

1、精打细算,杜绝浪费,降低伙食成本,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

2、要节约水电,爱护使用工具,用完后妥善保管。

3、严禁原材料外流,售饭时不讲私情、不送人情。

第三、规范化管理:规范化的管理对于食堂来讲是很好地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成本不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工作方向明确、人员工作情绪稳定等重要意义。

1、食堂主管要充分做到对各岗位工作分工明确,讲主次,抓重点。

2、餐厅工作人员九大禁令

(1)凡餐厅工作人员严禁将食品带出餐厅或送给他人。

(2)凡餐厅工作人员严禁随意处理食品,有留用价值的必须妥善保管,以备他用。如少量剩菜没有留用价值须报主管同意后方可处理。

(3)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岗位,严禁中途脱岗或早退。

(4)在岗期间必须着装整洁,严禁对着食品大声喧哗。

(5)凡购进食品原料必须分类存放,严禁交叉污染。

(6)食品制作过程必须认真执行“食品加工制作管理规定”。

(7)对有疑问的食品原料、过期食品坚决杜绝加工,报主管同意后方可处理。

(8)使用设备要定期清洁、保养、严禁借用、挪用、更不得占为己有。

(9)工作人员下班后不经允许严禁再次进入操作间。

3、食堂员工工作须知:为加强食堂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措施,规范安全管理,有效地预防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员工能够熟知食堂整体管理的要领,有助于正确、正常、积极有序的开展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员工须知手册”望大家认真执行。

(1)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的合理工作安排,坚决杜绝“自由主义思想”的产生,认真完成每天的本职工作,需要时必须协助他人工作,工作计划《后勤食堂工作计划》。

(2)、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如发现本人携带有任何传染性疾病者,无条件离岗。

(3)、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佩带胸卡上岗。

(4)、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将头发制于工作帽内,不得留在外面,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晒被褥。

(5)、凡食堂工作人员务必提高服务意思,对待师生员工做到象对待宾客一样热情,不得带情绪工作,不准讲脏话,说别人坏话,如发现就范者立即停岗。

(6)、凡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在未开饭时间吃拿任何食品,制作过程中不得对着食品大声喧哗、打喷嚏等不文明举动。

(7)、凡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将任何食品、食品原料、调料送人情;售饭人员严禁打人情饭;使用工具不经允许不得外借、挪用;公共财产不得占为己有。如有就范者严惩。

(8)、凡食堂工作人员严禁随意中途离岗、窜岗、无大事请假、无故旷工、电话请假。

(9)、凡属个人卫生责任区的卫生务必保持清洁,做到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

(10)、当日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各项收尾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并上报主管,做好记录。关闭所有的门、窗、水、电、气,最后一个离开餐厅。

(11)、食堂技术人员务必经常学习业务技能,提高业务水平,为更好地提供营养可口的饭菜打好基矗

(12)、服务人员必须听从技术人员的工作要求,根据程序进行操作,不按规章程序操作者,一但出现事故责任自负。

(13)、勤杂人员(配菜工)必须根据食谱的安排,认真将每种原料进行处理,对不明的原料要问清楚,对变质的原料杜绝切配。

(14)、凡是因工作失误造成物品、食品等一切使用工具损坏及浪费的,必须造价赔赏。

(15)、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校园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打架抖殴,不得传播非正常的小道消息扰乱他人正常工作,如有就范者,立即停岗。

(16)、凡食堂工作人员在会场上必须关闭手机,不得随意离开坐位走动,不得与他人小声说话、玩钥匙,如发现给予严肃处理。

(17)、凡食堂工作人员在岗工作期间严禁开过分的玩笑,严禁追逐打闹,挑起是非者重罚,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因玩闹受伤休假者每天扣除考核工职30元。

(18)、采购人员必须根据食谱计划单进行采购,坚决杜绝贪图便宜购买劣质原料,做到对市场各种原料物品的调查,进行合理采购,并上供货商索取三证做为采购依据,在原料运送过程中注意交叉污染,确保原料的质量。

(19)、库房保管员要对所购回的所有原料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先进先出,掌握入库时间,严格规范库房制度,杜绝其他人员随意进出库房,非领料时间不得发放,没经主管同意不准处理任何原料。若有登记不明,出库不详,帐目不清等事件发生,立即停止工作。非库房工作时间,必须配合协助服务员工作。

(20)、餐厅主管负责本部门的管理工作:

1、负责制定每大周的营养食谱,整体食堂工作计划,督促规章制度的实施

2、负责召开伙食管理会议,督察食品的质量及卫生情况。

3、负责检查验收食品原料和食堂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4、负责食堂每月的成本核算及统计报表工作。

5、负责工作人员的考核。在管理过程中必须依照学校的各项制度灵活管理,不得人情化、帮派化,不得以权欺人,假公际私报复别人。必须了解每个员工的个性、业务能力,根据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岗位,掌握每个班组工作情况,督促食品加工过程,有效地调节每个人员的工作情绪。带头参加学校的各项大型活动。组织召开意见、建议征求会,定期进行业务培训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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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司资金预算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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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遵纪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 比其他员工提前30分钟到岗,提前做好卫生清理;下午做好卫生清扫工作提前30分钟下班。

三、 认真履行职责,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不做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四、 对公共环境易脏部位如楼梯台阶、卫生间,及会议室、洽谈室等重要部位做到及时清理。

五、 仪表整洁、精神饱满、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六、 爱岗敬业,服务态度端正,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七、 工作时间不准脱岗、串岗、大声喧哗等。

八、 未经许可,不得擅入其他办公区域。

九、 服从上级领导、团结同事、互相帮助。

十、 爱护公物,记录每日卫生洁具的消耗量。

十一、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和保洁操作程序。

十二、爱岗敬业,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总经办所有,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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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2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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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努力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一、出勤方面:

1、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每周一的升降旗仪式迟到按半天旷工记录,旷到按1天旷工记录。

2、全校教职员工必须按作息时间表上下班,考勤执行签到制度:不准代签、补签。上下班、晚自习迟到、早退5分钟按一小时旷工记录,迟到、早退10分钟按旷工半天记录。擅自离岗1小时按旷工1天记录。

3、任课教师上下课期间,迟到、早退5分钟,按一小时旷工记录,迟到、早退10分钟,按旷工半天记录,无故不上一节课,按一天旷工记录。教案未超一周备课,缺一节扣当日工资(累计计算)。未完成进度计划、缺一节课扣当日工资(累计计算)。作业量缺一次,不按时批改作业一次,扣半天工资(累计计算)。听课记录缺一节,按半天旷工记录(累计计算)。不服从组织安排、无理取闹、影响恶劣者,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4、早读、晨会、晚自习、政治学习、党员学习、业务学习、每周总结会、集体活动、年级组活动、教研组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按1小时旷工记录,无故不参加者按1天旷工记录,集中学习期间必须关闭手机。

5、夜间,治保会值班人员、警卫室值班人员、锅炉房值班领导旷到按旷工1天记录。

二、假类方面:

(一)1、护理假——教职工每学年度护理假为15天(超15天者,按事假计算),(教职员工夫妇、子女、亲生父母生病卧床住院必须出示户口复印件、住院证明书才能批准护理假)。2、事假——事假一天扣25

元。3、旷工一天扣二天工资。4、婚假——大龄青年婚假为30天,再婚者婚嫁为5天。5、产假——生育第一胎产假为120天(产假以新生儿出生证明的出生日期为准,如孕妇要求提前休息或住院,新生儿出生前15天列入产假,其余提前休息的时间一律按事假计算,包括住院),丈夫护理假为15天。生育第二胎产假为90天(产假以新生儿出生证明的出生日期为准,如孕妇要求提前休息或住院,新生儿出生前15天列入产假,其余提前休息的时间一律按事假计算,包括住院),丈夫护理假为5天。6、子女婚假——子女婚假为7天。7、丧假——丧假为7天(另加往返路程天数)。

(二)经学校和区计生委纳入本年度计划准予生育的妇女、如有意外流产情况,按规定休息15天(不扣工资)。未批准纳入计划的妇女,怀孕并做流产手术者一律按旷工记录。妇女上环按规定休息3天、取环按规定休息1天为准(必须出示医院证明)。

(三)1、住院治疗——需要住院治疗必须出示区级以上人民医院住院单方可住院治疗、急性疾病、意外伤害可随时随地住院治疗,慢性疾病必须在暑假期间住院治疗(如需要转院,必须到上一级医院住院治疗,不得在同等级医院住院治疗,如出现转同等医院住院治疗按事假记录)。住院治疗以入院至出院日期为准(不扣工资)。重大疾病出院后,需要休养必须出示所住医院住院部证明,修养期间为按医院批假天数为准。

2、长期病假——因病长期休息扣全额工资的30%,发放全额工资的70%(必须出示地州级以上医院的病残鉴定证明书)。

3、短期病假——短期病假只准3天(有我校医务室出示的疾病证明书,在我校医务室医治,不扣工资,除外不准予短期病假)。

(四)课外辅导员每学期补假10天;学前班特护课外辅导员、医务人员每学期补假为12天;清洁工作人员、餐厅工作人员、锅炉房工作人员每学期补假为15天(不扣工资,不和考核挂钩)。

三、培训学习方面:

1、学校纳入计划统一培训、学习人员,按培训学习对待(按经常上班对待)。

2、参加大、中专、本科函数班的学员参加考试、论文答辩,按培训学习对待(按经常上班对待)。

3、参加自考、成人高考等计划外脱产学习者扣全额工资30%,发放全额工资70%。

4、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录取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四、执勤方面:

1、考勤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位,教学楼当日考勤表下午7:30以前交到教务主任处。后勤人员考勤表当晚12:00前交到总务主任处。

2、考勤人员不得违反考勤制度,发现一次按旷工1天记录,扣考核分5分并在校委会上做检讨。

3、教务主任负责统计专任教师考勤,总务主任负责统计后勤人员考勤,德育处主任负责统计全体教职员工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晚自习、年级组活动、教研组活动、集体活动及每周总结考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主任在每周教职工大会上公布本周考勤情况并在公示栏上公示(各科室主任不按规定时间公布、公示按半天旷工记录)。

五、违规违法方面:

1、体罚、变相体罚、排挤及侮辱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待岗一个月,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2、教研组组长在不按规定不合格教案、缺课时教案上签字,缺一节教案按半天旷工记录(累计计算)。

3、违反学生安全事故目标管理责任书者:(1)迟报、瞒报者按旷工一天记录。(2)管理不善、迟报、瞒报而造成严重后果(出现学生离校出

走、出现交通事故、出现意外伤害)负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医疗费、赔偿费),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3)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事故出现人员伤亡者负法律责任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批假权限:

全体教职工1天以内事假由各科室主任审批;任课教师7天以下假类由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勤工作人员及课外辅导员7天以下假类由后勤副校长审批;7到15天各类假类由校长审批;15天以上假类上报教育局审批。

备注:和静县第四中学考勤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教师法》,计划生育相关条例,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于20xx年12月20日第一届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正式使用。经20xx年12月17日第一届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第一次修改并使用。

和静县第四中学

20xx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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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学校吸烟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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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减少产生火灾的条件,确保接收站安全。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接收站所管辖的范围。

3、术语

4、职责

4.1 接收站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处室,其主要职责是:

4.1.1 对进入接收站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1.2 门卫人员对进入接收站的所有人员进行禁烟提示和检查。

5、管理内容

5.1 以下区域禁止吸烟

5.1.1 装置周界围墙内目前指定为非吸烟区,例如:操作室,控制室,工艺区,试验室,码头区等。

5.1.2 接收站办公楼内的所有区域。

5.1.3 食堂内的所有区域。

5.1.4 接收站交通工具内。

5.1.5 接收站门卫室。

5.2 禁烟要求:

5.2.1 在接收站大门口处张贴"禁止吸烟"标识。

5.2.2 到访者,供货商,顾客和承包商均被耍求遵守吸烟制度。

5.2.3 到访者,供货商,顾客和承包商需将随身携带的烟火寄存在门卫方可进入。

5.2.3 火柴与打火机:除持有经批准的工作许可证外,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它形式的明火。违反本制度规定将被视作严重违纪行为。

6、相关文件

7、记录和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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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持股会股权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3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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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本公司科学化、制度化管理,增强______公司的总体素质,加强企业的管理体系,为今后_____公司能适应组建行业集团公司开拓性的发展需要,体现企业制度管理和自我约束力,根据______公司的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制本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出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的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自身的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6、公司实行绩效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与奖励。

7、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二、办公室管理制度

1、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拟稿,文件形成后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

2、业务文件已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经理审核签发。

3、以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X规定处理。

4、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送结果。

5、经签发的文件原件送办公室存档。

6、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签收,并于接见当日,按领导批准的要求送交有关部门,,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____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不能办理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三、文X管理制度

1、所有文X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中的所有保密事项。

2、打印所有文件必须经总经理签署意见,方可打印,各部门拟草的文件、合同、资料等,也由办公室统一打印,打印文件、传真均须逐次登记,以备查验。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

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3、文X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重时因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核对清楚按时完成。

四、办公用品购置、领取规定

1、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部填写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各部门和人员所需领用物品,由行政部造册表出库办理签字,对部门用品需部门负责人填报购置表,报办公室统一购置,由办公室报总经理审批购置并使用。

2、办公用品购置后,由行政部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购置发票,清单入库,出库手续齐全到财务室予以报销,手续不全不予报销。

3、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做它用或私用。

4、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5、个人领取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失或外借,工作调动离职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五、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或报总经理。

2、工作时间按双休制,假日由总部统一安排。

3、严格请假、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的由部门经理同意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后向批准人销假,批准假条报办公室。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事假超过一天扣一天工资以此类推。

4、上班时间开始后十分钟至三十分钟内到达,按迟到论处,超过三十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下班提前三十分钟以内者按早退论处,超过三十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5、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五次者,扣发五天工资,累计五次以上十次以下者扣发十天工资,累计达十次以上者扣发当月15天的工资。

6、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工资,每月累计旷工一天者扣发五天工资,并给予一次性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两天者扣发十天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三天者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记大过处分一次,每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六天以下扣发所有工资和待遇,每月累计旷工六天以上(含六天)予以辞退。

7、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网上聊天,玩任何游戏,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8、参加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体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关条款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9、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请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材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只发月工资的70%,工伤除外。

10、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求秉公办事,公司实行统一考勤办公室每月统计报告一次,对有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者如实上报,按公司制度执行扣款,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进行处罚。

六、人事管理制度

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1、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应该与公司签订聘用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应该遵守合同。

2、由行政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3、公司各职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定责,其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决定。

4、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贡献,表现,工作年限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5、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6、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者经教不改,公司有权与其解聘辞退。

7、辞退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者。

8、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9、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聘用者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及业务资料,否则办公室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七、餐旅费管理制度

1、本办法仅限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差旅费的员工。

2、出差费分膳食费、住宿费两项。

(1)膳食费每天_____元。

(2)住宿费每天_____元。

3、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报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出差,如因事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后应立即办理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填写差旅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止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报销时冲销预之数。

4、差旅费按业务需要,以总经理批准同意后进行报销。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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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安全管理最新办法范文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4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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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营造安全良好的生产、工作、生活环境,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员工身心健康,保护公司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外协厂商、外来联系业务的各人员。

第二条 安全生产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公司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采取三级教育,即分为公司教育、部门教育和班组教育三个层次进行。

第三条 公司特殊岗位的员工必须要求持有国家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第四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整个公司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和对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更换工作。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和安全事故调查小组,义务消防队队长由综合管理部安全员兼任,成员由保安员和各部门指定兼任的义务消防员组成;安全事故调查小组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各部负责人和公司安全员组成。

第六条 公司将安全责任按区域落实到各部门,各部门再具体分解落实,直至具体的个人,形成安全管理责任区,非责任部门在责任区工作的人员必须服从责任部门的管理。

第七条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组织对本部门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

2.负责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本规定及其它有关消防等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3.明确各自的消防管理责任并将本部门的消防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个人;

4.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检查,对照本规定进行各项工作的开展;

5.负责改善消防等安全条件及保护消防等安全设施;

6.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扑救;

7.负责协助调查火灾等安全事故原因。

第八条 本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掌握以下消防小知识:

1.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油浸变压器、电容器、多油开关、发电机、甲、乙、丙类液体和一般固体物等火灾。

2.水不适于扑救油、带电的火灾,发生电器火灾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用水灭火。

3.易燃液发生火灾时,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砂土、干粉灭火器等扑救,自燃物品发生火灾时可用水、砂土扑灭,也可用干粉。

4.凡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严禁同一仓库或同一室存放。

第二章 安全生产规定

第九条 公司员工工作时间严禁穿拖鞋、二头空凉鞋、裙子、短裤(含西装短裤)、赤膊或穿背心。工作中须严格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操作旋转机床、钻床不允许戴手套。

第十条 生产制造部生产员工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操作各类设备。开动设备前,必须严格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不得对运转中的机械装置进行润滑或清理、调试,暂时离开设备或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并关闭电源。操作完成后,应关闭机床和电动机,把刀具和工件从工作位置退出,清理安放好所使用的工、夹、量具,清除切屑时应使用钩子、刷子或专门工具,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屑。因违章操作而造成工伤事故者,严肃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十一条 凡有外露的机械设备传动机构要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并经常检查,预防脱落,运转中的机器或传动机构装置发生故障时,操作者应立即停机。

第十二条 电器焊割操作时,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程,危险现场(周围有可燃物的)须配备灭火器材和监护人员,操作者不得随意离开焊割现场,不得把点燃的焊割器具随意乱摆,焊割结束后,必须关闭电、气源,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 本公司电工必须持有劳动供电部门核发的电工合格证才能上岗,如只有低压电工证人员严禁操作高压部分。电器维修操作人员应按《电气安装、维修的标准》和《电工手册》的规定操作,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 不准乱接拉电线,严禁使用临时用电线,若确实需要,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由专业电工布线,且临时电线的使用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天。

第十五条 各类用电设备上的照明灯座应使用安全电压;各类电源开关,插座应完整无缺、安全可靠,200伏以上插座应安装接地线;堆放的物品距离各类开关、插座、电源线、照明及用电设备保持0.8米以上,并要留人行通道作紧急使用,不准在仓库、易燃易爆场所擅自安装用电设备,严禁把茶具、雨具、杂物放在电器设备的箱盖上,以防触电和火灾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 对用电设备的裸露部分,裸露导线,不论有电无电,不得随意触摸,严禁用湿手或赤脚拉电器开关,触摸电器设备,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运行,本公司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绝缘性能是否良好,线接头是否牢固等,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和线路要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测时如发现火花、短路、发热及电源线损坏等不良情况,应立即停电维修。公司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隐蔽线路进行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 公司配电房内须制订安全可靠的操作规程和完善的交接班记录制度,必须配

备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测、检查所有电器设备,电器设施的各种保护装置要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地预防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配电室内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要保持清洁和经常维修,发现有损坏或有问题的应及时汇报。配电房内严禁吸烟,禁止存放任何杂物。

第十九条 除划定的吸烟区外,严禁任何人在本公司厂区内吸烟,储存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的仓库严禁带火种和使用明火,机动车辆进入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第二十条 公司范围内,严禁私带、私藏易燃易爆危险品,未经公司批准,严禁在厂区内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鞭炮。凡一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油类物品,要设特定地点专人保管。

第二十一条 消防器材应摆放在显眼的位置并划出固定的停放点,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二十二条 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车辆、木踏板、纸箱其它杂物等阻塞消火栓设备系统以及安全出口。

第二十三条 消防器材是消防专用器材,未发生火警时,任何部门、人不得乱动定置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用或蓄意损坏消防器材,违者按消防器材价值的两倍扣罚(除特殊情况外),并按消防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发现有人乱动乱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任何人都有权力和义务劝阻,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经常性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如发现消防器材损坏或存在隐患的或需报废的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到综合管理部,由其负责更换和重新购置。

第二十五条 仓库的货物应遵守公司消防安全规定,货物必须按要求堆放整齐并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仓管员有责任有义务统一安排一切进仓货物的摆放位置,各生产部门要给予仓库管理人员工作上的配合。

第二十六条 装货叉车及中转车辆在厂区内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装运货物。装货叉车除驾驶员外严禁载人,严禁在运行中的叉车上站人。

第二十七条 在公司厂区内有基建、零星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范围内划出施工区域,并悬挂警示牌。严禁公司员工擅自进入已标明危险的施工区域,如因施工方未划定施工区域而造成本公司员工人员伤亡的,由施工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二十八条 公司各生产部门使用的电器设备和电房内的各用电设备必须保证要有完整的操作规程(指南)或使用说明书,对一些有消防隐患或安全隐患的区域各部门必须标明警示牌或警示标语。

第二十九条 综合管理部安全员每半个月须对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查看各车间、仓库内消防器材是否按规定摆放、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等。并将结果上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发现问题后应将问题及时通报给责任部门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如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未整改的报总经理处理。

第三十条 任何人员发现火警时,都应当立即报火警“119”,报“119”的程序是:镇定拔号、说明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燃烧部位及燃烧物质的性能。任何部门、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第三十一条 发生火灾时,消防队未到达之前,各部门消防责任人有权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火场扑救,必要时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1.通知部门切断电源、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2.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3.待扑救火灾后安排人员保护现场。

第三章 一般性处罚规定

第三十二条 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原则,为引起公司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提高员工的警惕性,公司对一些尚未引起安全事故但已构成安全隐患的行为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处罚对象为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找不到直接责任人的则处罚责任部门)。情节严重的公司在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还将给予责任人辞退、开除等处分。

第三十三条 公司员工工作期间不按规定穿着和使用劳保用品的、公司生产车间的设备操作工在工作期间违章操作的或酒后上岗的将给予50~2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四条 公司电焊工违规操作的将给予100~300元的经济处罚。叉车上站人的或载驾驶员以外其他人员的将给予100~2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乱拉电线、擅自安装用电或危险设施的将给予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六条 在安全消防通道处或在消防器材规定放置范围内乱堆杂物、阻塞通道和消防器材的将给予50~3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七条 没按规定要求放置消防设备、灭火器,或配置器材未检查维修而造成消防器材不能使用的(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予以警告或处以该部门100~5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加倍处罚。

第三十八条 未发生火警时,如擅自动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或者堵塞乃至损坏消防设施行为的部门或个人予以警告或者处以100~500元罚款,并按价赔偿。

第三十九条 厂区内未在指定区域内吸烟的按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相应的法律。

第四十条 私带、私藏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司的,违者一次罚款100~500元,造成事故者按消防法律规定追究责任。未经批准取用有毒、易燃易爆及油类物品的,违者一次罚款100元以上。

第四十一条 在厂区内未经批准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鞭炮的,违者一次罚款责任人(部门)300元,在存放危险品的仓库内使用火种或明火的罚款100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安全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一般安全事故、I级安全事故、II级安全事故、III级安全事故。其分级标准如下:

1. 一般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员轻伤的,即员工负伤后需休假1日以上,一周以内的;

⑵ 公司造成直接损失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事故(包括公司财产损失和工伤医疗、赔偿等,下同)。

2. I级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员次重伤,但伤后有关部门评定伤残级别为5~10级的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事故。

3. II级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员重伤,伤后有关部门评定伤残级别为1~4级的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的事故。

4. III级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员死亡的工伤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xx0元以上的事故。

第四十三条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程序如下:

1.发生工伤事故后各部门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发生消防事故后各部门要及时报警并组织本部门力量迅速扑火并保护好现场。

2.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听从上级领导安排。

3.开展事故调查,出具事故调查报告,弄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归属。

4.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5.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罚规定如下:

1.根据职责权限所有的安全事故必须将责任追究到相关的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

2.对于公司内发生的II和III级安全事故,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由上级部门或董事会决定对总经理的责任追究和考核意见,同时追究责任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考核办法有罚款、降职、免职、辞退等。

3.对于公司内发生的I级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由总经理决定追究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考核办法有罚款、降职等。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违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公司综合管理部将发出整改和考核通知书,无正当理由延期整改或不整改的部门负责人或人员将加重处罚。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制订和解释,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XX有限公司

二○xx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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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校德育管理先进事迹材料:我的德育路_事迹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德育,全文共 1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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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德育管理先进事迹材料:我的德育路

岁月交替,时序更新。一转眼,本人投身教育事业已有15个年头。xx年来,无论是担任班主任工作还是任学校大队辅导员、副园长、副校长,从没有离开德育工作这个岗位。“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我始终把教育学生“学会做人”作为我德育管理的首要目标。本着这样的理念,在十多年的学校德育管理工作中,我始终贯彻落实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潜心于教育教学研究,以积极的心态顺应时代的潮流、教育的变革,并时时处处注重自身的言行,树立师表形象,弘扬师德风尚,积极进取,大胆开拓,不断提升学校德育工作水平。从xx年9月担任学校大队辅导员到xx年8月任学校副校长主管学校德育工作期间,学校先后获得“xx市红旗大队”、“xx市德育先进学校”、“xx市首批行为规范示范学校”、“xx市优秀家长学校”、“xx市心理健康示范学校”、“xx市德育先进学校”、“全国首批青少年文明礼仪教育示范基地”……本人也先后获得“xx市优秀团干部”、 “镇优秀党员”、 “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全国青少年文明礼仪教育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十五年的德育工作经历,让我深深地感到学习的重要性。学校德育工作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应顺应时代的潮流,准确地把脉学生的思想脉搏,这样的思想教育工作才有生命力、实效性。多年来,我始终坚持学习,认真研读了《中小学德育规程》、《中国儿童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青少年品行障碍及其矫正》、《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行动研究》等专著。通过学习,丰富了我德育工作管理的知识,同时对于学校德育工作的途径、方法都有了更深的思考,为顺利实施学校德育管理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一、   3年幸福的班主任

从97年走上教育工作岗位,开始三年是做中年级的班主任。班主任是什么?是学生的大朋友,是孩子成长的引路人。所以,在班主任工作过程中,我以活动为抓手,利用好课堂教育阵地,全方位培养孩子的素质——

1、小干部轮换的先行者。学校小干部管理当时还是任命制,选上了就当到学期结束,虽然能培养一部分学生的管理能力,但也抹杀了其他学生的积极性。于是,在我班里,开始了不一样的小干部任命工作,人人都可以轮流做干部,甚至是中队长。学生的管理积极性被点燃了,管理能力提高的同时,自我约束能力也提升了!

2、生活劳技课的践行者。以前的课表里,有劳技课,很多时候,老师们都是安排孩子们进行学校环境卫生的打扫等,作为班主任,我深知生活劳技对于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它不光能锻炼技能,更能使孩子体悟生活、懂得道理。于是,钉扣子、梳头、洗红领巾、整理学校道具室、蔬果拼盘等活动进入了我班课程内容,学生活动得开心,技能提高,心智也在成长。

3、文艺舞台的搭建者。由于自己是个文艺爱好者,也了解音乐对孩子的促进作用,在当班主任期间,我班比其他班要多一节音乐活动课,或练习和声,或排演小品。孩子们在文艺作品演绎的过程中得到了感悟,小活动有大道理,中年级的孩子在喜闻乐见的活动中,悄然成长。

4、全员家访的坚守者。三年班主任,三个班级的学生,每年,我都完成一次全员家访,从不落下一个!所有家访,都是在每天放学后、双休日骑着自行车完成的。看着家长感动的神情,听着邻里羡慕的话语,拉着孩子贴心的小手,我更坚信,班主任就是要靠自己的爱走进每个孩子的心里,才能真正引领他们成长。

5、课外实践的领头羊。班主任的权利很大,能够组织班级大型活动,麾下好几十号人呢!三年中,我坚持每学年有一个规范、优质的中队主题活动展示,坚持每年有一个学生小品上六一节的舞台,坚持每年带学生外出踏青挖野菜……最让孩子难忘的是课堂军训,我利用当兵同学回家探亲的良好时机,邀请他到班里给孩子们讲军营里的故事,让学生对军人的崇敬变为学习的动力。

……

班主任工作,现在回想起来,还是有满满的幸福感。

二、7年充实的辅导员

大队辅导员,肩负着策划、承办学校各类学生活动的重任。7年中,我边学习边实践,边模仿边创新,将学校大队部学生活动搞得有声有色。

1、抓好媒体,改版电视。针对学生文明礼仪教育的深化和优化,将校园电视原有的表扬批评一个栏目改为“蓉儿姐姐礼仪课堂”,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配上正反事例,让学生对什么是真善美更为直接。

2、升旗仪式,班班展示。三项流动红旗的常规评比如何更有实效?我设置了“国旗班”,由每周常规评比优胜班担任,将班级建设经验、优秀干部培养等作为宣讲内容,既是班级展示,也是经验交流,大大提高了升旗仪式的阵地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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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5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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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我校工作以安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确立“滋性养习、润育潜质、发展个性、奠基未来”的办学理念,倡导“校兴我荣,我为学校添光彩;团结奋进,谱写教育新篇章”的学校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狠抓常规,规范发展,提高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提出的教育工作主要任务,增强学校的凝聚力、战斗力,培育优秀教师群体,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在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一、抓好两支队伍建设,争创业绩。

(一)重视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强化服务意识。

1、抓好班子思想建设。学校的领导干部时时处处以身作则,做到三要三不:即工作中要统一思想、顾全大局、不各行其是;处理问题要讲原则、不徇私情;工作要以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不以权谋私。以新的精神状态,新的工作作风,新的办学目标全面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使自己的分管工作创一流。

2、领导干部能集中主要精力,深入教学第一线,深入课堂与教研组,了解并分析全校的教学情况。坚持“三挂钩”(学校行政挂钩一个教研组、一个年级、一个办公室),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活动,及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具体问题,在参与中实现教育思想的引导,在参与中求得更多的沟通和理解,在参与中汲取工作的智慧、力量和信心。努力为每一位教师搭建可持续发展的平台,努力创造条件帮助教师不断超越自我、展示自我、提升自我,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体验成功。

(二)在改革实践中自我完善,提高教师素质

1、加强师德建设,树立师表形象。开展师德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讲座、经验交流及宣传师德典型系列教育活动,在全体教师中树立“五种精神”:终身从教的敬业精神,刻苦钻研的科学精神、爱生如子的园丁精神、不甘落后的拼搏精神、淡泊名利的奉献精神。努力成为社会文明的典范,学生效仿的榜样,家长依赖的朋友和参谋。

2、深化课改理念,强化校本研训。形成学校——教导处——教研(学科)组三级培训网络,明确培训重点,注重培训实效,使校本培训成为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有效途径。学校围绕新课程改革,通过集体学习、教师自学、讨论、写心得体会、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讲座、外出培训、专题汇报、骨干教师作教学经验介绍等形式,使全校教师在有效的校本研训中吸收、消化新的课改信息和教育理论,逐步确立全新的教育理念,然后指导自己的教育实践。

3、扎实开展“教育技能大比武”活动。以教研组为单位,教研活动中确定教材的研讨内容,研讨一个单元或一课、一个练习,设计一个教学方案,根据教学方案,教师个人加以调整,每人在组内上一节研究课,再组织教师评一节课。期中检测前,教研组组织教师研讨教材,确定考核重难点,每位教师拟定一份期中检测试卷,学校根据汇总试卷,进行期中质量评估和出卷评比。要求青年教师开学初根据自身特点定好特长培养计划,刻苦训练,学期结束,组织青年教师才艺汇报,掌握一套技能。

4、青年教师的培训,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及教学能手的帮扶作用,采用“以点带面、以老带新、以新促老”等途径,通过开展课堂教学观摩、典型课例研讨、开放课等活动,加速新教师在思想和业务上的成熟,带教老师负责带徒弟,在课堂教学常规方面悉心指导,听徒弟课不少于8节,并制定出培训目标、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指导徒弟上一节展示课,并做课后点评。

二、凸显德育为先,强化班级德育,促进学生和谐发展。

1、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以课题研究为抓手,以实践活动为重要载体,从学生身边的事情做起,从爱长辈、爱学校、爱家庭开始,从耳闻目睹的事例开始,通过扎实有效的学习、教育、实践活动,让民族精神从小扎根于学生心灵,让服务奉献祖国的行动伴随学生一生。

2、与教师日常工作相结合;与学生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与学生自主教育活动相结合;与中国传统节日教育相结合;与走进经典—诵读中华经典活动相结合;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与教育、教学研究相结合;与校园环境文化建设相结合。结合“德育主题月”活动,深入开展各项实践活动。

3、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把重点放在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上,重视文明行为的反复训练,通过严格的训练和管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各班结合纪念日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学科教学活动、自主性班队活动的开展,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行为习惯,把日常行为规范训练落到实处。

4、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观念。各科教学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坚持正面教育,有机渗透德育。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是德育工作主渠道的功能,展示教师良好的课堂道德形象,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渗透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环保教育、安全教育和科学技术教育。特别加强对学生进行健康卫生知识和疾病预防知识教育,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遵守社会公德,向不文明陋习宣战。

5、加强劳动、安全、法制、国防及心理健康教育。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消除事故于萌芽之中,同时开展学生自我保护、自我生存及生命意识教育,杜绝一切事故发生。

6、发挥隐性课程的育人功能,发挥校园网、橱窗、走廊、公示栏、黑板报、图书馆(角)、广播台等宣传阵地的教育功能,提高德育工作实效。以校为本,积极抓好校园文化建设,精心构思设置校园景点框架。精心布置的“弘扬民族精神”的文化长廊、“感动中国的十大人物”宣传长廊、荣誉窗及墙面上的卡通画,不仅使学生受到美的熏陶,还发挥润物无声的功能。

三、狠抓教育教学管理,在实践中主动发展本学期,我校坚持以教学工作为重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新时代教育方针政策,以重实际,抓实事,求实效为教学工作的基本原则,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教师聘任考核为契机,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认真落实课程计划,落实教学常规,落实教学改革措施,抓好教学监控,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推进学校“经典教育”特色发展。

(一)做好教师聘任考核工作,大力促进教师专业水平发展1、紧密围绕教师聘任考核工作,大力开展“新理念、新课堂、新发展”的教研活动。为了让教师在聘任考核中发挥出色,学校各教研科组大力开展钻研教材、钻研教法的研讨活动,并围绕课堂教学,更新教学观念,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的结合起来,有力地保障了我校聘任考核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为课堂教学的创新夯实了基础。经过聘任考核,我校现有市学科带头人1人,镇学科带头人2人,镇教学能手8人。 2、各科组加强了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活动和随堂听课活动,有力促进了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共同进步。开校初,学校认真研究制定了教研活动,落实教研活动的时间、地点、责任人,保障了教研活动的正常开展。在第十五周,学校的市、镇学科带头人及教学能手集中一周向全校教师开放“家常课教研活动”,让教科研活动在阳光下发展,各科组教师每周定期开展教研活动。通过以上举措,进一步加强了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与交流,增强了教师的团队意识,体现了新课程改革的理念,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个性。3、通过日常的检查和校内视导,我们看到,本学期以来,我校教师在备课、上课等各个教学环节上都能严格要求,在备课方面,通过加强学习,明确要求,我校教师都能在深入钻研教材基础上,围绕教学要求,在书上或备课本上写出规范的教案,杜绝上无准备之课,规定青年、中年教师写详、略教案的比例,大部分教师备课都能写详案,超前三课时备课。在上课方面,各教师基本上能把握好教学进度,大力推行教学现代化手段,结合教材实际,积极组织学生进行自主性学习、探究性学习,重视学习兴趣与学习能力的培养。在作业设计与批改方面各位教师都能按照作业规范的要求,注意作业的明确性和针对性,以及作业的深广度和份量,并做到认真、及时地批改、订正。 4、我们还在学生中开展各学科竞赛评比活动,并积极组织学生参加镇内各项比赛,促进了学生的广泛的兴趣爱好的形成,提高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实践能力,为我校教学质量的提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语文科组:我们开展了现场作文比赛、书信通讯赛、校内征文竞赛、朗诵比赛等;数学科组:组织学生参加数学单项知识竞赛;英语科组:举行了英语单词过关、英语书写比赛;体艺科组还开展班级篮球赛、集体舞大赛、书法比赛、绘画比赛等。

(二)扎实开展课题科研,着力推进课程改革 1、为了推进课程改革,学校组织教师充分利用业务学习,广泛宣传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和重要意义,使广大教师进一步理解了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和明确课改的意义,加强学习,树立新的教育观念,为新课程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2、明确职责、全力以赴,逐步转变了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模式。开学以来,在学校的统一部署下,学校的教学常规管理逐步从以制度管理为主、以规范师生的教学与学习行为为主,通过逐步转变学校的教学常规管理模式,为师生全身心投入新课程实验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3、以课题研究入手,努力推进课程改革,学校以省__规划课题《中华传统文化的研究》子课题研究为主,大力开展经典诵读教育,营造书香校园,提升学生素质,学校分批多次派遣教师参加各类经典诵读培训及交流研讨大会。学校还承担了市课题《小学生心理素质的评价构建与实践的研究》,通过大量的心理辅导工作及心理测试来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另外学校重点做好镇课题《开展班级读书会的研究》阶段性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现在初步成功,取得镇科研成果一等奖。4、教师科研论文水平大幅提高,校内进行了年度论文评比,其中有8篇获一等奖,15篇二等奖;上送镇年会论文评比也获得好成绩,特别是赖校长撰写的论文《诵读经典,与儿童同行》获得市教育学会20__年会评比三等奖,李亚峰主任撰写的论文《感悟名师课堂 走向四大关注》获得市教研室小语论文评比三等奖。 另外还有一大批教师的教学设计共获得镇评比奖项10多人次。

(三)狠抓教学常规工作,重务实,重实效 1、我校制定了教学规章制度,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关键是教师,每位教师必须备好每一节课,积极从教材中挖掘出启迪学生,培养学生能力的因素,建立教学上的最佳工作点,充分调动学生的思维积极性,使大部分学生在克服一定困难的前提下学到更多知识,增长能力。 2、坚持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教学模式,根据学科的性质和教材的特点、学生的年龄特点及班级的实际情况,教师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教学中注意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活跃思维。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自学能力。在努力改进教法的同时,也注意对学生进行学法的指导,以学法的优化推动教法的优化。 3、深入钻研教材,精心设计教案。每课教案要做到“五有”: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有教学重难点;有具体的教学内容;有连贯而清晰的教学步骤;有合适精当的练习;要求提前一周备课;提倡写教学反思,授课后及时记载本课教学的成功和失误;以便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教法,不断提高。 4、严格教学常规的检查。本学期共检查备课、作业批改三次。并定期开展常规教学工作及期中、期末质量检查评比交流,通过这些措施,学校对全校的教学工作情况做到随时跟踪,加强督导。

(四)狠抓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校园环境大为改观,为创建绿色学校而奠定基础。 在本学期开学初,由于学生好的行为习惯难以养成,学生随地乱扔果皮纸屑、践踏草坪现象时有发生。学校要求班主任在班会,课任老师在思想品德课向学生进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通过这些措施狠抓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校园环境大为改观,学生衣着干净整洁,讲文明、有礼貌,学生绿色环保的意识加强了。学校还结合学校绿色菜园、劳动实践基地,大力开展综合实践课程活动,努力营造美化校园、爱护环境的风气。

(五)学校的教学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1、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其中三年级数学、四年级语文、五年级英语参与全市统一抽查,镇统一阅卷,我校三科的合格率分别为99.3%、98.5%、97.7%,均超镇平均水平,并居镇内先进行列。其它科目在本校自查中也是创历史最好水平,许多班级的多个学科合格率达100%,优秀率、平均分也是大大超镇目标。2、学生各项竞赛成绩优异,其中获得镇小学生田径赛第二名,集体舞比赛第一名;学校红领巾广播站评比一等奖;学生参加省、市、镇各类比赛共获得奖项218人次;学校大队部被评为市红旗大队,六(1)班陈迪鹏被评委市优秀少先队员。3、教师积极参与各类教科研比赛、评比活动取得较好成绩,其中镇教职工三字一画比赛获得奖项22人次,李小琴获得镇课文朗诵大赛一等奖,学校李亚峰、李凤菊教师共有5篇文章发表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

回顾一学期的工作,感受较深的是管理有成效、特色初显出。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与教育发展的形势要求,与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与学校发展的目标要求,与广大师生的期待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进一步进行认真的分析,积极寻求对策,提高管理水平,发挥教师潜力,开发教育资源,加快学校发展。开拓创新,不断促进学校工作的全面发展,提升学校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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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全文_办法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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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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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规范药品注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药品进口,以及进行药品审批、注册检验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药品注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

第四条 国家鼓励研究创制新药,对创制的新药、治疗疑难危重疾病的新药实行特殊审批。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注册工作,负责对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进口进行审批。

第六条 药品注册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注册实行主审集体负责制、相关人员公示制和回避制、责任追究制,受理、检验、审评、审批、送达等环节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 在药品注册过程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八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查询的药品注册受理、检查、检验、审评、审批的进度和结论等信息。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行政机关网站或者注册申请受理场所公开下列信息:

(一)药品注册申请事项、程序、收费标准和依据、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二)药品注册受理、检查、检验、审评、审批各环节人员名单和相关信息;

(三)已批准的药品目录等综合信息。

第九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关单位以及参与药品注册工作的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技术秘密和实验数据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十条 药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指提出药品注册申请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机构。

境内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境外申请人应当是境外合法制药厂商。境外申请人办理进口药品注册,应当由其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由其委托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办理。

办理药品注册申请事务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药品注册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要求。

第十一条 药品注册申请包括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进口药品申请及其补充申请和再注册申请。

境内申请人申请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境外申请人申请进口药品注册按照进口药品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第十二条 新药申请,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的注册申请。

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

仿制药申请,是指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上市的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注册申请;但是生物制品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

进口药品申请,是指境外生产的药品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

补充申请,是指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或者进口药品申请经批准后,改变、增加或者取消原批准事项或者内容的注册申请。

再注册申请,是指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满后申请人拟继续生产或者进口该药品的注册申请。

第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提供充分可靠的研究数据,证明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并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 药品注册所报送的资料引用文献应当注明著作名称、刊物名称及卷、期、页等;未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应当提供资料所有者许可使用的证明文件。外文资料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中文译本。

第十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执行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可以组织对药品的上市价值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 药品注册过程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进行现场核查、有因核查,以及批准上市前的生产现场检查,以确认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 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作为申请人的,应当向其中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均为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向申请生产制剂的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均不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向样品试制现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注册的药物或者使用的处方、工艺、用途等,提供申请人或者他人在中国的专利及其权属状态的说明;他人在中国存在专利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对他人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声明。对申请人提交的说明或者声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行政机关网站予以公示。

药品注册过程中发生专利权纠纷的,按照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解决。

第十九条 对他人已获得中国专利权的药品,申请人可以在该药品专利期届满前2年内提出注册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本办法予以审查,符合规定的,在专利期满后核发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第二十条 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获得生产或者销售含有新型化学成份药品许可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交的自行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批准该许可之日起6年内,对未经已获得许可的申请人同意,使用其未披露数据的申请不予批准;但是申请人提交自行取得数据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药物临床前研究,包括药物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理化性质及纯度、剂型选择、处方筛选、制备工艺、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等。中药制剂还包括原药材的来源、加工及炮制等的研究;生物制品还包括菌毒种、细胞株、生物组织等起始原材料的来源、质量标准、保存条件、生物学特征、遗传稳定性及免疫学的研究等。

第二十二条 药物临床前研究应当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其中安全性评价研究必须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第二十三条 药物研究机构应当具有与试验研究项目相适应的人员、场地、设备、仪器和管理制度,并保证所有试验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所用实验动物、试剂和原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委托其他机构进行药物研究或者进行单项试验、检测、样品的试制等的,应当与被委托方签订合同,并在申请注册时予以说明。申请人对申报资料中的药物研究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 单独申请注册药物制剂的,研究用原料药必须具有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且必须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研究用原料药不具有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必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第二十六条 药品注册申报资料中有境外药物研究机构提供的药物试验研究资料的,必须附有境外药物研究机构出具的其所提供资料的项目、页码的情况说明和证明该机构已在境外合法登记的经公证的证明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审查需要组织进行现场核查。

第二十七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或者承担试验的药物研究机构按照其申报资料的项目、方法和数据进行重复试验,也可以委托药品检验所或者其他药物研究机构进行重复试验或方法学验证。

第二十八条 药物研究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有关技术指导原则进行,申请人采用其他评价方法和技术的,应当提交证明其科学性的资料。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获得药品批准文号后,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生产工艺生产。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批准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对申请人的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药物的临床试验

第三十条 药物的临床试验(包括生物等效性试验),必须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且必须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批准的临床试验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申请新药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仿制药申请和补充申请,根据本办法附件规定进行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分为I、II、III、IV期。

I期临床试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II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III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此阶段的研究设计可以根据具体的研究目的,采用多种形式,包括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

III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确证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物注册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试验一般应为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盲法对照试验。

IV期临床试验:新药上市后应用研究阶段。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

生物等效性试验,是指用生物利用度研究的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比较同一种药物的相同或者不同剂型的制剂,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其活性成份吸收程度和速度有无统计学差异的人体试验。

第三十二条 药物临床试验的受试例数应当符合临床试验的目的和相关统计学的要求,并且不得少于本办法附件规定的最低临床试验病例数。罕见病、特殊病种等情况,要求减少临床试验病例数或者免做临床试验的,应当在申请临床试验时提出,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

第三十三条 在菌毒种选种阶段制备的疫苗或者其他特殊药物,确无合适的动物模型且实验室无法评价其疗效的,在保证受试者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进行临床试验。

第三十四条 药物临床试验批准后,申请人应当从具有药物临床试验资格的机构中选择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机构。

第三十五条 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车间制备。制备过程应当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申请人对临床试验用药物的质量负责。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可以按照其拟定的临床试验用样品标准自行检验临床试验用药物,也可以委托本办法确定的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应当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

临床试验用药物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临床试验。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临床试验用药物抽查检验。

第三十七条 申请人在药物临床试验实施前,应当将已确定的临床试验方案和临床试验负责单位的主要研究者姓名、参加研究单位及其研究者名单、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书、知情同意书样本等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抄送临床试验单位所在地和受理该申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发现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违反有关规定或者未按照临床试验方案执行的,应当督促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要求暂停或者终止临床试验,并将情况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九条 申请人完成临床试验后,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统计分析报告以及数据库。

第四十条 药物临床试验应当在批准后3年内实施。逾期未实施的,原批准证明文件自行废止;仍需进行临床试验的,应当重新申请。

第四十一条 临床试验过程中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研究者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申请人,并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报告。

第四十二条 临床试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责令申请人修改试验方案、暂停或者终止临床试验:

(一)伦理委员会未履行职责的;

(二)不能有效保证受试者安全的;

(三)未按照规定时限报告严重不良事件的;

(四)有证据证明临床试验用药物无效的;

(五)临床试验用药物出现质量问题的;

(六)临床试验中弄虚作假的;

(七)其他违反《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形。

第四十三条 临床试验中出现大范围、非预期的不良反应或者严重不良事件,或者有证据证明临床试验用药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紧急控制措施,责令暂停或者终止临床试验,申请人和临床试验单位必须立即停止临床试验。

第四十四条 境外申请人在中国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的,应当按照本办法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是已在境外注册的药品或者已进入II期或者III期临床试验的药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受理境外申请人提出的尚未在境外注册的预防用疫苗类药物的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申请;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批准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的同时,可以要求申请人在中国首先进行I期临床试验;

(三)在中国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时,在任何国家发现与该药物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和非预期不良反应,申请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临床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将完整的临床试验报告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取得的数据用于在中国进行药品注册申请的,应当符合本办法有关临床试验的规定并提交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全部研究资料。

第四章 新药申请的申报与审批

第四十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下列申请可以实行特殊审批:

(一)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

(二)未在国内外获准上市的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制品;

(三)治疗艾滋病、恶性肿瘤、罕见病等疾病且具有明显临床治疗优势的新药;

(四)治疗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新药。

符合前款规定的药品,申请人在药品注册过程中可以提出特殊审批的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组织专家会议讨论确定是否实行特殊审批。

特殊审批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六条 多个单位联合研制的新药,应当由其中的一个单位申请注册,其他单位不得重复申请;需要联合申请的,应当共同署名作为该新药的申请人。新药申请获得批准后每个品种,包括同一品种的不同规格,只能由一个单位生产。

第四十七条 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注册申请,应当采用新技术以提高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且与原剂型比较有明显的临床应用优势。

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以及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申请,应当由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提出;靶向制剂、缓释、控释制剂等特殊剂型除外。

第四十八条 在新药审批期间,新药的注册分类和技术要求不因相同活性成份的制剂在国外获准上市而发生变化。

在新药审批期间,其注册分类和技术要求不因国内药品生产企业申报的相同活性成份的制剂在我国获准上市而发生变化。

第四十九条 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应当一次性提交,药品注册申请受理后不得自行补充新的技术资料;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注册申请或者涉及药品安全性的新发现,以及按要求补充资料的除外。申请人认为必须补充新的技术资料的,应当撤回其药品注册申请。申请人重新申报的,应当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且尚无同品种进入新药监测期。

第一节 新药临床试验

第五十条 申请人完成临床前研究后,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如实报送有关资料。

第五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五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对药物研制情况及原始资料进行现场核查,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申请注册的药品属于生物制品的,还需抽取3个生产批号的检验用样品,并向药品检验所发出注册检验通知。

第五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审查意见、核查报告以及申报资料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并通知申请人。

第五十四条 接到注册检验通知的药品检验所应当按申请人申报的药品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对申报的药品标准进行复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并抄送申请人。

第五十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收到申报资料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技术审评,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完成技术审评后,提出技术审评意见,连同有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技术审评意见作出审批决定。符合规定的,发给《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二节 新药生产

第五十六条 申请人完成药物临床试验后,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申请生产的申报资料,并同时向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报送制备标准品的原材料及有关标准物质的研究资料。

第五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五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对临床试验情况及有关原始资料进行现场核查,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除生物制品外的其他药品,还需抽取3批样品,向药品检验所发出标准复核的通知。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审查意见、核查报告及申报资料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并通知申请人。

第五十九条 药品检验所应对申报的药品标准进行复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复核意见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同时抄送通知其复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申请人。

第六十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收到申报资料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审评,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

经审评符合规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通知申请人申请生产现场检查,并告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经审评不符合规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将审评意见和有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技术审评意见,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六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生产现场检查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提出现场检查的申请。

第六十二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在收到生产现场检查的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组织对样品批量生产过程等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核定的生产工艺的可行性,同时抽取1批样品(生物制品抽取3批样品),送进行该药品标准复核的药品检验所检验,并在完成现场检查后10日内将生产现场检查报告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第六十三条 样品应当在取得《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车间生产;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药品生产车间或者新增生产剂型的,其样品生产过程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第六十四条 药品检验所应当依据核定的药品标准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检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同时抄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申请人。

第六十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依据技术审评意见、样品生产现场检查报告和样品检验结果,形成综合意见,连同有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综合意见,作出审批决定。符合规定的,发给新药证书,申请人已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生产条件的,同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以及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申请获得批准后不发给新药证书;靶向制剂、缓释、控释制剂等特殊剂型除外。

第三节 新药监测期

第六十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保护公众健康的要求,可以对批准生产的新药品种设立监测期。监测期自新药批准生产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5年。

监测期内的新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批准其他企业生产、改变剂型和进口。

第六十七条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考察处于监测期内的新药的生产工艺、质量、稳定性、疗效及不良反应等情况,并每年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生产企业未履行监测期责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

第六十八条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及检验、监督单位发现新药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或者非预期的不良反应时,应当及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并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六十九条 药品生产企业对设立监测期的新药从获准生产之日起2年内未组织生产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批准其他药品生产企业提出的生产该新药的申请,并重新对该新药进行监测。

第七十条 新药进入监测期之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批准其他申请人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的,可以按照药品注册申报与审批程序继续办理该申请,符合规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该新药的生产或者进口,并对境内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该新药一并进行监测。

第七十一条 新药进入监测期之日起,不再受理其他申请人的同品种注册申请。已经受理但尚未批准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的其他申请人同品种申请予以退回;新药监测期满后,申请人可以提出仿制药申请或者进口药品申请。

第七十二条 进口药品注册申请首先获得批准后,已经批准境内申请人进行临床试验的,可以按照药品注册申报与审批程序继续办理其申请,符合规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其进行生产;申请人也可以撤回该项申请,重新提出仿制药申请。对已经受理但尚未批准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的其他同品种申请予以退回,申请人可以提出仿制药申请。

第五章 仿制药的申报与审批

第七十三条 仿制药申请人应当是药品生产企业,其申请的药品应当与《药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范围一致。

第七十四条 仿制药应当与被仿制药具有同样的活性成份、给药途径、剂型、规格和相同的治疗作用。已有多家企业生产的品种,应当参照有关技术指导原则选择被仿制药进行对照研究。

第七十五条 申请仿制药注册,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有关资料和生产现场检查申请。

第七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已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的,自中药品种保护申请受理之日起至作出行政决定期间,暂停受理同品种的仿制药申请。

第七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对研制情况和原始资料进行现场核查,并应当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组织进行生产现场检查,现场抽取连续生产的3批样品,送药品检验所检验。

样品的生产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符合规定的,将审查意见、核查报告、生产现场检查报告及申报资料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同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同时通知药品检验所停止该药品的注册检验。

第七十九条 药品检验所应当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检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同时抄送通知其检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申请人。

第八十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审查意见和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

第八十一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依据技术审评意见、样品生产现场检查报告和样品检验结果,形成综合意见,连同相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综合意见,做出审批决定。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批准文号或者《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八十二条 申请人完成临床试验后,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报送临床试验资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技术意见,发给药品批准文号或者《审批意见通知件》。

第八十三条 已确认存在安全性问题的上市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决定暂停受理和审批其仿制药申请。

第六章 进口药品的申报与审批

第一节 进口药品的注册

第八十四条 申请进口的药品,应当获得境外制药厂商所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的上市许可;未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获得上市许可,但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认该药品安全、有效而且临床需要的,可以批准进口。

申请进口的药品,其生产应当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中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第八十五条 申请进口药品注册,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报送有关资料和样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第八十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并通知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组织对3个生产批号的样品进行注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组织对其研制和生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抽取样品。

第八十七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收到资料和样品后,应当在5日内组织进行注册检验。

第八十八条 承担进口药品注册检验的药品检验所在收到资料、样品和有关标准物质后,应当在60日内完成注册检验并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报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特殊药品和疫苗类制品的样品检验和药品标准复核应当在90日内完成。

第八十九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接到药品注册检验报告和已经复核的进口药品标准后,应当在20日内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必要时可以根据审查意见进行再复核。

第九十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完成进口药品注册检验后,应当将复核的药品标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和复核意见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并抄送申请人。

第九十一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审评,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

第九十二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依据技术审评意见和样品检验结果等,形成综合意见,连同相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综合意见,做出审批决定。符合规定的,发给《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九十三条 临床试验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章及有关要求进行试验。

临床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按照规定报送临床试验资料及其他变更和补充的资料,并详细说明依据和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九十四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报送的临床试验等资料进行全面审评,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综合意见,做出审批决定。符合规定的,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中国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制药厂商申请注册的药品,参照进口药品注册申请的程序办理,符合要求的,发给《医药产品注册证》;不符合要求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九十五条 申请进口药品制剂,必须提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用于生产该制剂的原料药和辅料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原料药和辅料尚未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应当报送有关生产工艺、质量指标和检验方法等规范的研究资料。

第二节 进口药品分包装的注册

第九十六条 进口药品分包装,是指药品已在境外完成最终制剂生产过程,在境内由大包装规格改为小包装规格,或者对已完成内包装的药品进行外包装、放置说明书、粘贴标签等。

第九十七条 申请进口药品分包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该药品已经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二)该药品应当是中国境内尚未生产的品种,或者虽有生产但是不能满足临床需要的品种;

(三)同一制药厂商的同一品种应当由一个药品生产企业分包装,分包装的期限不得超过《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

(四)除片剂、胶囊外,分包装的其他剂型应当已在境外完成内包装;

(五)接受分包装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进口裸片、胶囊申请在国内分包装的,接受分包装的药品生产企业还应当持有与分包装的剂型相一致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六)申请进口药品分包装,应当在该药品《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届满1年前提出。

第九十八条 境外制药厂商应当与境内药品生产企业签订进口药品分包装合同,并填写《药品补充申请表》。

第九十九条 申请进口药品分包装的,应当由接受分包装的药品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由委托方填写的《药品补充申请表》,报送有关资料和样品。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将申报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时通知申请人。

第一百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和药品批准文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零一条 进口分包装的药品应当执行进口药品注册标准。

第一百零二条 进口分包装药品的说明书和标签必须与进口药品的说明书和标签一致,并且应当标注分包装药品的批准文号和分包装药品生产企业的名称。

第一百零三条 境外大包装制剂的进口检验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包装后产品的检验与进口检验执行同一药品标准。

第一百零四条 提供药品的境外制药厂商应当对分包装后药品的质量负责。分包装后的药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撤销分包装药品的批准文号,必要时可以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撤销该药品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第七章 非处方药的申报

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仿制的药品属于按非处方药管理的,申请人应当在《药品注册申请表》的“附加申请事项”中标注非处方药项。

第一百零六条 申请仿制的药品属于同时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的,申请人可以选择按照处方药或者非处方药的要求提出申请。

第一百零七条 属于以下情况的,申请人可以在《药品注册申请表》的“附加申请事项”中标注非处方药项,符合非处方药有关规定的,按照非处方药审批和管理;不符合非处方药有关规定的,按照处方药审批和管理。

(一)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非处方药改变剂型,但不改变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给药剂量以及给药途径的药品;

(二)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非处方药活性成份组成的新的复方制剂。

第一百零八条 非处方药的注册申请,其药品说明书和包装标签应当符合非处方药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进口的药品属于非处方药的,适用进口药品的申报和审批程序,其技术要求与境内生产的非处方药相同。

第八章 补充申请的申报与审批

第一百一十条 变更研制新药、生产药品和进口药品已获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中载明事项的,应当提出补充申请。

申请人应当参照相关技术指导原则,评估其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并进行相应的技术研究工作。

第一百一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填写《药品补充申请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有关资料和说明。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一十二条 进口药品的补充申请,申请人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有关资料和说明,提交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批准变更的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一十三条 修改药品注册标准、变更药品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等的补充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时通知申请人。

修改药品注册标准的补充申请,必要时由药品检验所进行标准复核。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改变国内生产药品的有效期、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内部改变药品生产场地等的补充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并审批,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并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一十五条 按规定变更药品包装标签、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说明书等的补充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进口药品的补充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其中改变进口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产地、变更进口药品外观但不改变药品标准、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进口药说明书、补充完善进口药说明书的安全性内容、按规定变更进口药品包装标签、改变注册代理机构的补充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药品生产技术转让、变更处方和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等的补充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其《药品注册批件》附件或者核定的生产工艺,组织进行生产现场检查,药品检验所应当对抽取的3批样品进行检验。

第一百一十八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补充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补充申请批件》;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一十九条 补充申请获得批准后,换发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原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增发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原批准证明文件继续有效。

第九章 药品再注册

第一百二十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或者进口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申请再注册。

第一百二十一条 在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内,申请人应当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控制情况,如监测期内的相关研究结果、不良反应的监测、生产控制和产品质量的均一性等进行系统评价。

第一百二十二条 药品再注册申请由药品批准文号的持有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按照规定填写《药品再注册申请表》,并提供有关申报资料。

进口药品的再注册申请由申请人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第一百二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再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再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对药品再注册申请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再注册;不符合规定的,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一百二十五条 进口药品的再注册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并在6个月内完成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再注册;不符合规定的,发出不予再注册的通知,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不予再注册:

(一)有效期届满前未提出再注册申请的;

(二)未达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时提出的有关要求的;

(三)未按照要求完成IV期临床试验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

(五)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评价属于疗效不确、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

(六)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应当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

(七)不具备《药品管理法》规定的生产条件的;

(八)未按规定履行监测期责任的;

(九)其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形。

第一百二十七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意见后,经审查不符合药品再注册规定的,发出不予再注册的通知,并说明理由。

对不予再注册的品种,除因法定事由被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外,在有效期届满时,注销其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第十章 药品注册检验

第一百二十八条 药品注册检验,包括样品检验和药品标准复核。

样品检验,是指药品检验所按照申请人申报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定的药品标准对样品进行的检验。

药品标准复核,是指药品检验所对申报的药品标准中检验方法的可行性、科学性、设定的项目和指标能否控制药品质量等进行的实验室检验和审核工作。

第一百二十九条 药品注册检验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承担。进口药品的注册检验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组织实施。

第一百三十条 下列药品的注册检验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药品检验所承担:

(一)本办法第四十五条(一)、(二)规定的药品;

(二)生物制品、放射性药品;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药品。

第一百三十一条 获准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药品,药品检验所应当优先安排样品检验和药品标准复核。

第一百三十二条 从事药品注册检验的药品检验所,应当按照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计量认证的要求,配备与药品注册检验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和设备,符合药品注册检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要求。

第一百三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提供药品注册检验所需要的有关资料、报送样品或者配合抽取检验用样品、提供检验用标准物质。报送或者抽取的样品量应当为检验用量的3倍;生物制品的注册检验还应当提供相应批次的制造检定记录。

第一百三十四条 药品检验所进行新药标准复核时,除进行样品检验外,还应当根据药物的研究数据、国内外同类产品的药品标准和国家有关要求,对药物的药品标准、检验项目等提出复核意见。

第一百三十五条 要求申请人重新制订药品标准的,申请人不得委托提出原复核意见的药品检验所进行该项药品标准的研究工作;该药品检验所不得接受此项委托。

第十一章 药品注册标准和说明书

第一节 药品注册标准

第一百三十六条 国家药品标准,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药品标准,其内容包括质量指标、检验方法以及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

药品注册标准,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给申请人特定药品的标准,生产该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执行该注册标准。

药品注册标准不得低于中国药典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 药品注册标准的项目及其检验方法的设定,应当符合中国药典的基本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技术指导原则及国家药品标准编写原则。

第一百三十八条 申请人应当选取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标准的研究工作。

第二节 药品标准物质

第一百三十九条 药品标准物质,是指供药品标准中物理和化学测试及生物方法试验用,具有确定特性量值,用于校准设备、评价测量方法或者给供试药品赋值的物质,包括标准品、对照品、对照药材、参考品。

第一百四十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标定国家药品标准物质。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可以组织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药品研究机构或者药品生产企业协作标定国家药品标准物质。

第一百四十一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对标定的标准物质从原材料选择、制备方法、标定方法、标定结果、定值准确性、量值溯源、稳定性及分装与包装条件等资料进行全面技术审核,并作出可否作为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的结论。

第三节 药品名称、说明书和标签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申请注册药品的名称、说明书和标签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由申请人提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根据申报资料对其中除企业信息外的内容进行审核,在批准药品生产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核准。

申请人应当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科学性、规范性与准确性负责。

第一百四十四条 申请人应当跟踪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及时提出修改药品说明书的补充申请。

第一百四十五条 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根据核准的内容印制说明书和标签。

第十二章 时 限

第一百四十六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遵守《药品管理法》、《行政许可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药品注册时限要求。本办法所称药品注册时限,是药品注册的受理、审查、审批等工作的最长时间,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止审批或者申请人补充资料等所用时间不计算在内。

药品注册检验、审评工作时间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应当说明理由,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告知申请人。

第一百四十七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进行形式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报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报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资料的,应当受理药品注册申请。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药品注册申请,应当出具加盖药品注册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一百四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完成对研制情况及原始资料的核查、对申报资料的审查、抽取样品、通知药品检验所进行注册检验、将审查意见和核查报告连同申请人的申报资料一并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工作,同时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

第一百四十九条 药品注册检验的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样品检验:30日;同时进行样品检验和标准复核:60日;

(二)特殊药品和疫苗类制品的样品检验:60日;同时进行样品检验和标准复核:90日。

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由药品检验所进行临床试验用样品检验的,应当按照前款样品检验的时间完成。

第一百五十条 技术审评工作时间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新药临床试验:90日;获准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品种:80日;

(二)新药生产:150日;获准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品种:120日;

(三)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和仿制药的申请:160日;

(四)需要进行技术审评的补充申请:40日。

进口药品注册申请的技术审评时间参照前款执行。

第一百五十一条 在技术审评过程中需要申请人补充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发出补充资料通知,申请人对补充资料通知内容提出异议的,可以当面听取申请人的陈述意见。申请人应当在4个月内按照通知要求一次性完成补充资料,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按照特殊审批程序的要求办理。

收到补充资料后,技术审评时间应当不超过原规定时间的1/3;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不得超过原规定时间的1/4。

药品注册过程中申请人自行提出撤回申请的,其审批程序自行终止。

第一百五十二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主管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时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一百五十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自作出药品注册审批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送达有关行政许可证件。

第十三章 复 审

第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批准:

(一)不同申请人提交的研究资料、数据相同或者雷同,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在注册过程中发现申报资料不真实,申请人不能证明其申报资料真实的;

(三)研究项目设计和实施不能支持对其申请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进行评价的;

(四)申报资料显示其申请药品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存在较大缺陷的;

(五)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补充资料的;

(六)原料药来源不符合规定的;

(七)生产现场检查或者样品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应当批准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五十五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一百五十六条 申请人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不予批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不予批准的通知之日起60日内填写《药品注册复审申请表》,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复审申请并说明复审理由。

复审的内容仅限于原申请事项及原申报资料。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复审申请后,应当在50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维持原决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再受理再次的复审申请。

第一百五十八条 复审需要进行技术审查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原申请时限进行。

第十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五十九条 有《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有关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第一百六十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受理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审评、审批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或者不批准药品注册申请理由的;

(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第一百六十一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药品注册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一百六十二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注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注册决定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注册决定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未履行保密义务的。

第一百六十三条 药品检验所在承担药品审批所需要的检验工作时,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六十四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一百六十五条 在药品注册中未按照规定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或者《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六十六条 申请人在申报临床试验时,报送虚假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和样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对该申报药品的临床试验不予批准,对申请人给予警告,1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该药物临床试验申请;已批准进行临床试验的,撤销批准该药物临床试验的批件,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3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该药物临床试验申请。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报送虚假资料和样品的申请人建立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布。

第一百六十七条 申请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时,申请人报送虚假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和样品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对申请人给予警告,1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已批准生产或者进口的,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5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六十八条 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需要进行药物重复试验,申请人拒绝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申请人拒不改正的,不予批准其申请。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药品批准文号,并予以公布:

(一)批准证明文件的有效期未满,申请人自行提出注销药品批准文号的;

(二)按照本办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不予再注册的;

(三)《药品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或者缴销的;

(四)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撤销批准证明文件的;

(五)依法作出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六)其他依法应当撤销或者撤回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情形。

第十五章 附 则

第一百七十条 中药和天然药物、化学药品、生物制品、补充申请、再注册的申报资料和要求分别见本办法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监测期的规定见附件6。

第一百七十一条 药品批准文号的格式为:国药准字H(Z、S、J)+4位年号+4位顺序号,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J代表进口药品分包装。

《进口药品注册证》证号的格式为:H(Z、S)+4位年号+4位顺序号;《医药产品注册证》证号的格式为:H(Z、S)C+4位年号+4位顺序号,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对于境内分包装用大包装规格的注册证,其证号在原注册证号前加字母B。

新药证书号的格式为:国药证字H(Z、S)+4位年号+4位顺序号,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

第一百七十二条 本办法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受理、补充申请的审批、再注册的审批,均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事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可以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药品注册事项的其他技术审评或者审批工作。

第一百七十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批准上市的药品实行编码管理。药品编码管理的规定另行制定。

第一百七十四条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注册申请,除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外,还应当符合国家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进口中药材的注册管理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 药品技术转让和委托生产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一百七十七条 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xx年2月28日公布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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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护士人员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护士,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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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单位承包本公司业务项目时,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并保证提供的资质证明是合法的、正式的、有效的和完整的。公司发包部门不得业务发包给无相关资质的公司做,承包前承包单位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证件:

1.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盖单位红章,复印件下同);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行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公司发包部门要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并及时到公司安全主任处进行备案。合同生效后方可进入我公司作业。

三、公司发包部门负责向承包公司宣讲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重点危险点。

四、业务承包单位在施工或操作中会影响他人安全的,需要地作业现场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醒目的安全标志牌。

五、业务承包单位对应对其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且还要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把其工作人员已进行过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常识教育的承诺书在其工作人员进公司前交人事行政部。

六、承包单位进厂作业前需要提供其工作人员名单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存档后。在务工过程中人员发生变动时,承包单位应及时将人员变动情况告知公司发包部门,并将新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交公司人事行政部存档。

七、承包单位工作人员凭身份证进出公司。

八、承包单位工作人员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活动。

承包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时,及时告知其所在承包单位,由其承包单位在三天内到公司交纳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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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网站维护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3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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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千山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鞍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千山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及保护地带。

第三条 凡进入风景区的国内外旅游者,风景区和保护地带内的单位、居民与保护、管理、利用和开发风景名胜资源相关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个人,均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 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鞍山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市政府对风景区的规划、保护和利用实行统一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保护风景区名胜资源、文物、自然生态环境;

(二)实施风景区规划,科学利用、合理开发风景名胜资源;

(三)植树绿化,护林防火,防治林木病虫害和防止水土流失;

(四)建设、管理和保护风景区设施,改善游览服务条件;

(五)审查、监督风景区内的建设项目和卫生防疫监察管理;

(六)保护佛教、道教正常的宗教活动;

(七)其他管理事项。

第五条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按照各自职责协助管委会做好风景区管理工作。

第六条 管委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经批准的风景区总体规划及其详细规划。风景区内村镇建设规划及集体土地、山林利用规划,应当服从风景区规划。

保护地带各项专业规划及其所在地城市分区规划的编制,应当征求管委会意见。

风景区规划按照法定程序编制和报批后,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确需调整和变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办理。

第七条 风景区的一切自然景物和人文景物及其所处的环境,均属风景名胜资源。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风景名胜资源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进行保护和管理。

第八条 对风景区内的寺庙、碑碣、石刻、石雕、古建筑、古墓葬等人文景物必须严格保护,禁止占用、拆迁、损毁、破坏等行为。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有关规定严格保护,及时修缮。

第九条 对风景区的古树、名木、奇峰、异石、地热水、名泉和冰川遗迹必须实行特殊保护,应当建立档案,悬挂标牌,制定保护措施。

第十条 在风景区内禁止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

第十一条 对风景区的水体,除按风景区规划的要求整修、利用外,均应当保持原状,不得截流、改向或者作其他改变。

禁止向前款规定的水体排放、倾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污染物。

管委会应当会同市相关部门对水体进行定期检测。

第十二条 加强风景区林木的保护,做好植树绿化、封山育林、护林防火和防止病虫害工作,按照规划要求进行抚育管理。

风景区内国有林木的抚育、更新性采伐,管委会必须预先提出计划,报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禁止采伐名木古树。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风景区内集体所有的林木及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必须经管委会同意,再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不得擅自采挖苗木、花、草、药材及珍稀植物。因科研、教学需要采集标本、野生药材及其他林产品的,必须经管委会同意,在指定地点限量采集。

第十三条 风景区应当切实维护好动物的栖息、繁殖环境,为野生动物创造必要的栖息、繁殖条件。禁止猎捕和伤害野生动物。

第十四条 风景区和保护地带内,应当加强防火管理工作。管委会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防火、灭火的组织领导;凡在风景区内和保护地带内的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居(村)民委员会均为联防单位,应当签订联防协议;健全防火组织,完善防火设施,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制。

一切进入风景区的机动车辆,必须配带灭火器,进入风景区的人员,禁止在规定的吸烟地点以外区域吸烟;禁止携带、存放易燃、易爆品;禁止篝火、野炊、烧荒、烧纸;禁止损坏防火设施。

第十五条 风景区内各项建设应当严格执行风景区规划。风景区内的建筑物布局、设计,均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工程施工时,必须严格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景物与环境。

禁止违反风景区规划,在风景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区规划,逐步迁出。

禁止在风景区内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在风景区内从事以上两款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应当经管委会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 风景区内禁止建设工矿企业及有碍景观的工程设施。对原有企业及工程设施应当进行清理整顿,凡有碍观瞻的,应当限期改造、拆除或者外迁。

禁止在风景区内从事木材加工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 在风景区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经管委会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一)设置、张贴商业广告;

(二)举办大型游乐等活动;

(三)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的活动;

(四)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

第十八条 保护地带内要保护好地貌、山体、林木植被,搞好封山育林、植树绿化。

保护地带内的各项建设,都应当与景观相协调,不得建设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设施。

保护地带原行政管理和隶属关系、权属不变。管委会根据规划对保护地带提出环境要求,由当地行政管理机关实施。

千山东路倪家台至千山正门段公路两侧,鞍会公路上石桥至庙宇岭段公路两侧的建设规划、建筑物的设计,应当与风景区的景观相协调。

第十九条 管委会应当确定各景区、景点的游览接待容量和游览路线,制定旅游旺季疏导游客的具体方案,有计划地组织游览活动。不得超过允许容量接纳游人。

风景区的游览票价应当根据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确定。

第二十条 进入各游览区的车辆,必须执行管委会关于车辆的管理的规定,按指定路线行驶,在规定的地点停放。

第二十一条 风景区的服务网点和公用设施,由管委会统一规划和管理。进入风景区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地点和经营范围文明经营。

禁止倒卖风景区各类门票(证)。

第二十二条 管委会应当加强风景区内的卫生防疫监察管理。设置必要的卫生设施,妥善处理污水、垃圾,保持整洁优美的游览环境。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十三条 管委会应当加强风景区的安全管理。游览区的险要部位,都应当设置安全设施。未设安全设施或者安全设施损坏的,应当暂时封闭。危岩险石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排除,险峰峭壁应当设警牌,保障游人安全。

第二十四条 风景区应当加强治安管理,经常进行治安巡逻检查,及时制止、处理破坏风景名胜资源和危及游人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进入风景区的旅游者和其他人员,应当爱护风景名胜资源和各项安全设施、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遵守风景区的有关规定。不准私自在景物上刻划、涂写;不准随地吐痰、便溺;不准乱扔果皮、食品、包装物;不准乱倒垃圾、污物。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管委会依据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在风景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风景区内进行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在风景区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未经管委会审核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在风景区内乱扔垃圾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50元的罚款;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部门已经予以处罚的,管委会不再处罚。

第二十八条 风景区工作人员因失职而造成火灾、人身伤亡、景物损毁及其他事故的,分别由市人民政府、管委会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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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编辑部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编辑,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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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绩效考核办法运行一段时间及中心三基座谈会提出得问题,需对中心绩效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补充以下规定,具体如下:

1、为方便员工安排自己的休假,由员工决定可折假或不折假,须在休假前在中心备案,如折假按中心制度执行,如不折假由各站统一安排上班,常规轮休不在此列。

2、对非壬辰产假类,上班超过半年后,才能休全年的超时假,否则只能请一半的超时假;休小产假须在返岗时向统计复核除证明外的医院就诊手续或复印件,统计员复核签字后,办理销假,否则按事假核算。

3、班组需制定班组内部考核制度。

4、高级技师或技师在聘期内享受其相关待遇。

5、中心劳动纪律检查。所有违反劳动纪律有关的内容均执行与公司统一标准的处罚,处罚考核由中心(各站总奖金中直接扣除)考核到个人及相关责任人。 中心领导、值班干部负责劳动纪律自查、抽查。发现各站、专业组当月职工违纪的情况,与站长、当天值班干部及班长月度奖金挂钩。管理技术层,当月违纪超过2人次(公司检查和中心检查合计),按当月违纪人次合计扣减额的20%分别扣减中心党政主要领导奖金;环境站、计量站当月违纪超过2人次(公司检查和中心检查合计),按当月违纪人次合计扣减额的20%、30%分别扣减站长、班长奖金;油品站当月违纪合计超过3人次,按当月违纪人次合

计扣减额的20%、30%分别扣减站长、班长月度奖金;

6、油品站、环境监测站制定站内LIMS考核制度。

7、环境监测站系数调整。因环监站班组建制改变,总定员人数暂无变化,依据人力资源处岗位等级、以及中心岗位难度等级确定总系数。系数核定岗位:班长4名,倒班10名,轮值白班4名。

8、因宣传工作推动难度较大,对原新闻宣传稿奖惩力度调整。对个人和集体的奖罚均在原基础上增加一倍。

质量计量检验中心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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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学校食堂管理员工作总结_学校食堂监管个人总结参考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学校,食堂,职员,个人,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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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针对山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关于引发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在我局主管领导指示下,食品稽查三中队对辖区内106家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及午托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工作。

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98人次,车辆106台次,排查了106家学校食堂(包括午托机构、午托部食堂,下同)。其中5家餐饮单位属于无证经营,对此,我中队执法人员均依法责令立即停止经营并改正违法行为,督促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食品加工操作不合要求及卫生脏乱差的现象,根据各学校食堂的具体情况,我队执法人员分别责令其立即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在监管工作实施过程中,我队执法人员共下达现场检查笔录106份、监督意见书106份、责令改正通知书80份,督促各学校抓紧落实整改措施。

此次通过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对学校食堂不合食品安全要求及违法行为的及时发现、遏止、整改,保障了我市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推进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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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公司存量资产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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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设立目的

为了加强本公司存量资产管理,维护本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其使用效益,保证和促进本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存量资产范围

1.本办法所称的公司存量资产指的是归本公司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有形经济资源,主要包括企业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土地、低值耐用品等。

2.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格在____元以上(含____元),使用期限在____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家具用具和植物等;

3.土地是指本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占有并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能以货币计量的资产;

4.低值耐用品。是指单位价格在____元以上(含____元)而低于____元的,使用年限在____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物品。

第三条 管理原则

本公司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实行三级管理制。

第四条 管理部门

1._____部门为本公司一级管理机构,负责本公司资产的统一登记汇总,在_____领导下负责规划、协调、管理本公司资产。

2.本公司各相关部门为二级管理机构,归口管理各类专用资产。分别是:

(1)部门负责公司土地、建筑物和家具用具等方面资产的管理;

(2)部门负责各类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方面资产的管理;

(3)部门负责所有图书资料方面资产的管理;

(4)部门负责本公司内植物方面资产的管理;

(5)负责本公司经营性资产的管理。

3.各管理机构应指定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专职或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所占用资产的登记、建帐、建库,统计报表报送、资产异动报批等具体管理。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资产管理人员工作发生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第五条 具体管理措施

1.资产登记

凡属本公司资产,不论形成渠道和经费来源均属于本办法的管理范围。各类资产必须坚持“谁经手形成谁负责入库”的登记制度,即资产在形成之后,其经手形成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及时到资产的______部门办理验证、登记、建帐(卡)手续。没有_____部门的验证签章,本公司财务部门不予付款结算。

______部门应根据会签后的有效凭证,进行公司资产登记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各部门应认真建立并做好本部门所占用公司资产的流水帐和分类明细帐。

2.资产使用

(1)本公司资产实行优化配置原则。为提高资产利用率,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______部门应根据需要对各类资产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并有权对长期闲置不用或使用效益低下的资产进行调剂处置。

(2)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率,本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资产使用部门收取成本管理费。

(3)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使公司资产在规定的使用时限内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若出现难以修复的故障,应及时呈报_____部门安排专人(项)修理,恢复其使用功能。

(4)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不得自行转让、出租、出借。若有多余闲置不用或不需用的资产,应主动报告_____部门进行统一调剂,_____部门则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办理资产的平行调拨、无偿调出,有偿转让、出租、出借等手续,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公司财务。

(5)本公司资产个人不得长期占用。公司员工在公司内部调换工作岗位,必须向原部门______办理设备清交手续;离开本公司时,应如数归还所占用的公司资产没有所在部门______和_____的共同验证签字,______部门不得放行。

3.资产报废

(1)公司资产在正常情况下,使用寿命已到确已丧失效能的;质量太差或损坏至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无修理价值或市场缺少主要零配件不能修复的;由于某种原因已丧失使用价值的;能源消耗或污染环境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又难以改造的可申请报废。

(2)公司资产的报废,必须坚持“先报批,后报废”的原则。由具体使用部门先提出报告逐一说明资产报废原因,____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___部门,____部门按照有关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核实、确认。单价在____元以下的,由____部门负责人审批;单价在_____元的,由使用部门报______审批;单价超过____元的需经_______审批。年终由____部门统一汇总呈报_____。

(3)报废的资产一律由______部门负责处置,取得的残值收入全部上缴公司财务。

(4)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公司资产丢失和损坏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按损失额的一定比例由过失人赔偿。

(5)确因不可预见因素等造成的资产丢失和损坏,应由公司__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方可进行正常的报失(损)程序。

4.资产清查与报告

各单位对其所占有、使用的公司资产每年要自行清查一次,核对帐(卡)物相符情况,并将自查结果上报_____部门。公司_______部门对其归口管理的资产实行报告制度,按规定的报表格式和内容如实填写资产变动情况表,经与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按时报送_____。部门对报表进行逐项核实汇总,最终编制出公司存量资产统计报表呈报______部门。

第六条 附则

本办法经_____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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