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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作微信群管理办法(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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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学校后勤管理的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后勤,全文共 1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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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始终遵循学校总体工作思路,围绕一个中心:安全、稳定这个中心;做好一个服务:做好教育教学服务工作,落实三个到位: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通过建设和加强后勤管理制度,建立良好的后勤管理秩序,挖掘后勤工作潜力,调动后勤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后勤服务工作更上一层楼。

二、工作目标

1.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管好水用好电,切实减少办公费用和车旅费支出,增强工作的计划性,科学合理地安排各项工作。

2.进一步完善购物领物工作,购物有申请,日常用品、易耗品进出库手续齐全,切切实实建好材料账,按月分类实行财产审核,杜绝浪费。建好固定资产明细帐,管好、履行好财产保管与使用责任书。

3全面提高后勤人员素质,服务意识、节俭意识、增收意识不断增加,力争师生、家长和学校三满意。

4.制定并逐步落实校园整体规划,依照创办特色,规范办学的整体要求,不断优化校园环境,发挥环境育人的整体功能。

5.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和收费行为,合理收支,强化审计,接受监督。收费有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上级的收费检查。

三、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校产管理制度,加强对校产的日常管理。及时做好校产登记、保管、申领、维修、报废、转让等各环节工作,增强教师和学生爱护公物的意识。

2.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学校财务管理。

3.加强教学设施的维修与更新。

4.加强绿化管理,美化校园环境。

5、负责水、电及其他物品的检查维修上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6、树立后勤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要多思考、多学习、多听反映、多听意见。遇事能做的,随时处理,不拖拉,多服务、服好务。

7、完善物品采购制度,根据采购物品的价值大小,做好采购审批制度及物品的验收归库工作。

8、切实加强各功能教室、活动室的管理,充分发挥各功能教室、活动室的作用。严格执行专用室的保管责任制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四、抓好重点工作

1、重点抓好学校安全工作。

(1)经常检查场地、设施和各处室中的电器、线路、装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隐患,切实做好防水、防盗、防触电及防其它意外事故的工作。

(2)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后勤常规管理工作。

2、重点抓好校舍、校产及财务管理工作。

(1)进一步完善学校校产管理制度,增强师生对校产的爱护意识。完善校产维修报修制度,由相关人员将报修单送到后勤处,以便及时安排;维修完毕,由报修人负责验收签字。

(2)加强对校产校具的管理,提高对各类设备的使用效率,做到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正常维护,每期期初要对校产校具、设备、图书进行清点登记,责任到人。

(3)严格校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教学器材和现代教学设备的作用,严禁乱拿、乱用、乱丢、乱放等不负责任的行为。

(4)完善财务制度,经费的领取,支付等工作,应按程序进行,严格财务审查和复核;实行会计报账制度,用款人办理报销必须持有有效凭据,杜绝过期或伪发票入账。

(5)实行民主理财。学校的财经收支情况,定期向教职工公示,做到财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6)加强用电用水和日常检修管理,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努力为学校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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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全文_办法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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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全文

20xx年最新药品注册管理方法,药品注册管理方法全文,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20xx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规范药品注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药品进口,以及进行药品审批、注册检验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药品注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

第四条 国家鼓励研究创制新药,对创制的新药、治疗疑难危重疾病的新药实行特殊审批。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注册工作,负责对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进口进行审批。

第六条 药品注册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注册实行主审集体负责制、相关人员公示制和回避制、责任追究制,受理、检验、审评、审批、送达等环节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 在药品注册过程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八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查询的药品注册受理、检查、检验、审评、审批的进度和结论等信息。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行政机关网站或者注册申请受理场所公开下列信息:

(一)药品注册申请事项、程序、收费标准和依据、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二)药品注册受理、检查、检验、审评、审批各环节人员名单和相关信息;

(三)已批准的药品目录等综合信息。

第九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关单位以及参与药品注册工作的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技术秘密和实验数据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十条 药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指提出药品注册申请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机构。

境内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境外申请人应当是境外合法制药厂商。境外申请人办理进口药品注册,应当由其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由其委托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办理。

办理药品注册申请事务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药品注册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要求。

第十一条 药品注册申请包括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进口药品申请及其补充申请和再注册申请。

境内申请人申请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境外申请人申请进口药品注册按照进口药品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第十二条 新药申请,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的注册申请。

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

仿制药申请,是指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上市的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注册申请;但是生物制品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

进口药品申请,是指境外生产的药品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

补充申请,是指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或者进口药品申请经批准后,改变、增加或者取消原批准事项或者内容的注册申请。

再注册申请,是指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满后申请人拟继续生产或者进口该药品的注册申请。

第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提供充分可靠的研究数据,证明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并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 药品注册所报送的资料引用文献应当注明著作名称、刊物名称及卷、期、页等;未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应当提供资料所有者许可使用的证明文件。外文资料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中文译本。

第十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执行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可以组织对药品的上市价值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 药品注册过程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进行现场核查、有因核查,以及批准上市前的生产现场检查,以确认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 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作为申请人的,应当向其中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均为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向申请生产制剂的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均不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向样品试制现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注册的药物或者使用的处方、工艺、用途等,提供申请人或者他人在中国的专利及其权属状态的说明;他人在中国存在专利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对他人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声明。对申请人提交的说明或者声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行政机关网站予以公示。

药品注册过程中发生专利权纠纷的,按照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解决。

第十九条 对他人已获得中国专利权的药品,申请人可以在该药品专利期届满前2年内提出注册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本办法予以审查,符合规定的,在专利期满后核发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第二十条 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获得生产或者销售含有新型化学成份药品许可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交的自行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批准该许可之日起6年内,对未经已获得许可的申请人同意,使用其未披露数据的申请不予批准;但是申请人提交自行取得数据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药物临床前研究,包括药物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理化性质及纯度、剂型选择、处方筛选、制备工艺、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等。中药制剂还包括原药材的来源、加工及炮制等的研究;生物制品还包括菌毒种、细胞株、生物组织等起始原材料的来源、质量标准、保存条件、生物学特征、遗传稳定性及免疫学的研究等。

第二十二条 药物临床前研究应当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其中安全性评价研究必须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第二十三条 药物研究机构应当具有与试验研究项目相适应的人员、场地、设备、仪器和管理制度,并保证所有试验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所用实验动物、试剂和原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委托其他机构进行药物研究或者进行单项试验、检测、样品的试制等的,应当与被委托方签订合同,并在申请注册时予以说明。申请人对申报资料中的药物研究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 单独申请注册药物制剂的,研究用原料药必须具有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且必须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研究用原料药不具有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必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第二十六条 药品注册申报资料中有境外药物研究机构提供的药物试验研究资料的,必须附有境外药物研究机构出具的其所提供资料的项目、页码的情况说明和证明该机构已在境外合法登记的经公证的证明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审查需要组织进行现场核查。

第二十七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或者承担试验的药物研究机构按照其申报资料的项目、方法和数据进行重复试验,也可以委托药品检验所或者其他药物研究机构进行重复试验或方法学验证。

第二十八条 药物研究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有关技术指导原则进行,申请人采用其他评价方法和技术的,应当提交证明其科学性的资料。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获得药品批准文号后,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生产工艺生产。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批准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对申请人的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药物的临床试验

第三十条 药物的临床试验(包括生物等效性试验),必须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且必须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批准的临床试验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申请新药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仿制药申请和补充申请,根据本办法附件规定进行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分为I、II、III、IV期。

I期临床试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II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III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此阶段的研究设计可以根据具体的研究目的,采用多种形式,包括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

III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确证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物注册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试验一般应为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盲法对照试验。

IV期临床试验:新药上市后应用研究阶段。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

生物等效性试验,是指用生物利用度研究的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比较同一种药物的相同或者不同剂型的制剂,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其活性成份吸收程度和速度有无统计学差异的人体试验。

第三十二条 药物临床试验的受试例数应当符合临床试验的目的和相关统计学的要求,并且不得少于本办法附件规定的最低临床试验病例数。罕见病、特殊病种等情况,要求减少临床试验病例数或者免做临床试验的,应当在申请临床试验时提出,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

第三十三条 在菌毒种选种阶段制备的疫苗或者其他特殊药物,确无合适的动物模型且实验室无法评价其疗效的,在保证受试者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进行临床试验。

第三十四条 药物临床试验批准后,申请人应当从具有药物临床试验资格的机构中选择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机构。

第三十五条 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车间制备。制备过程应当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申请人对临床试验用药物的质量负责。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可以按照其拟定的临床试验用样品标准自行检验临床试验用药物,也可以委托本办法确定的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应当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

临床试验用药物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临床试验。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临床试验用药物抽查检验。

第三十七条 申请人在药物临床试验实施前,应当将已确定的临床试验方案和临床试验负责单位的主要研究者姓名、参加研究单位及其研究者名单、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书、知情同意书样本等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抄送临床试验单位所在地和受理该申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发现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违反有关规定或者未按照临床试验方案执行的,应当督促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要求暂停或者终止临床试验,并将情况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九条 申请人完成临床试验后,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统计分析报告以及数据库。

第四十条 药物临床试验应当在批准后3年内实施。逾期未实施的,原批准证明文件自行废止;仍需进行临床试验的,应当重新申请。

第四十一条 临床试验过程中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研究者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申请人,并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报告。

第四十二条 临床试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责令申请人修改试验方案、暂停或者终止临床试验:

(一)伦理委员会未履行职责的;

(二)不能有效保证受试者安全的;

(三)未按照规定时限报告严重不良事件的;

(四)有证据证明临床试验用药物无效的;

(五)临床试验用药物出现质量问题的;

(六)临床试验中弄虚作假的;

(七)其他违反《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形。

第四十三条 临床试验中出现大范围、非预期的不良反应或者严重不良事件,或者有证据证明临床试验用药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紧急控制措施,责令暂停或者终止临床试验,申请人和临床试验单位必须立即停止临床试验。

第四十四条 境外申请人在中国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的,应当按照本办法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是已在境外注册的药品或者已进入II期或者III期临床试验的药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受理境外申请人提出的尚未在境外注册的预防用疫苗类药物的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申请;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批准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的同时,可以要求申请人在中国首先进行I期临床试验;

(三)在中国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时,在任何国家发现与该药物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和非预期不良反应,申请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临床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将完整的临床试验报告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取得的数据用于在中国进行药品注册申请的,应当符合本办法有关临床试验的规定并提交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全部研究资料。

第四章 新药申请的申报与审批

第四十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下列申请可以实行特殊审批:

(一)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

(二)未在国内外获准上市的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制品;

(三)治疗艾滋病、恶性肿瘤、罕见病等疾病且具有明显临床治疗优势的新药;

(四)治疗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新药。

符合前款规定的药品,申请人在药品注册过程中可以提出特殊审批的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组织专家会议讨论确定是否实行特殊审批。

特殊审批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六条 多个单位联合研制的新药,应当由其中的一个单位申请注册,其他单位不得重复申请;需要联合申请的,应当共同署名作为该新药的申请人。新药申请获得批准后每个品种,包括同一品种的不同规格,只能由一个单位生产。

第四十七条 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注册申请,应当采用新技术以提高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且与原剂型比较有明显的临床应用优势。

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以及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申请,应当由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提出;靶向制剂、缓释、控释制剂等特殊剂型除外。

第四十八条 在新药审批期间,新药的注册分类和技术要求不因相同活性成份的制剂在国外获准上市而发生变化。

在新药审批期间,其注册分类和技术要求不因国内药品生产企业申报的相同活性成份的制剂在我国获准上市而发生变化。

第四十九条 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应当一次性提交,药品注册申请受理后不得自行补充新的技术资料;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注册申请或者涉及药品安全性的新发现,以及按要求补充资料的除外。申请人认为必须补充新的技术资料的,应当撤回其药品注册申请。申请人重新申报的,应当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且尚无同品种进入新药监测期。

第一节 新药临床试验

第五十条 申请人完成临床前研究后,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如实报送有关资料。

第五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五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对药物研制情况及原始资料进行现场核查,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申请注册的药品属于生物制品的,还需抽取3个生产批号的检验用样品,并向药品检验所发出注册检验通知。

第五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审查意见、核查报告以及申报资料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并通知申请人。

第五十四条 接到注册检验通知的药品检验所应当按申请人申报的药品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对申报的药品标准进行复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并抄送申请人。

第五十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收到申报资料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技术审评,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完成技术审评后,提出技术审评意见,连同有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技术审评意见作出审批决定。符合规定的,发给《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二节 新药生产

第五十六条 申请人完成药物临床试验后,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申请生产的申报资料,并同时向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报送制备标准品的原材料及有关标准物质的研究资料。

第五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五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对临床试验情况及有关原始资料进行现场核查,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除生物制品外的其他药品,还需抽取3批样品,向药品检验所发出标准复核的通知。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审查意见、核查报告及申报资料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并通知申请人。

第五十九条 药品检验所应对申报的药品标准进行复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复核意见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同时抄送通知其复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申请人。

第六十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收到申报资料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审评,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

经审评符合规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通知申请人申请生产现场检查,并告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经审评不符合规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将审评意见和有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技术审评意见,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六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生产现场检查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提出现场检查的申请。

第六十二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在收到生产现场检查的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组织对样品批量生产过程等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核定的生产工艺的可行性,同时抽取1批样品(生物制品抽取3批样品),送进行该药品标准复核的药品检验所检验,并在完成现场检查后10日内将生产现场检查报告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第六十三条 样品应当在取得《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车间生产;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药品生产车间或者新增生产剂型的,其样品生产过程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第六十四条 药品检验所应当依据核定的药品标准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检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同时抄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申请人。

第六十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依据技术审评意见、样品生产现场检查报告和样品检验结果,形成综合意见,连同有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综合意见,作出审批决定。符合规定的,发给新药证书,申请人已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生产条件的,同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以及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申请获得批准后不发给新药证书;靶向制剂、缓释、控释制剂等特殊剂型除外。

第三节 新药监测期

第六十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保护公众健康的要求,可以对批准生产的新药品种设立监测期。监测期自新药批准生产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5年。

监测期内的新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批准其他企业生产、改变剂型和进口。

第六十七条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考察处于监测期内的新药的生产工艺、质量、稳定性、疗效及不良反应等情况,并每年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生产企业未履行监测期责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

第六十八条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及检验、监督单位发现新药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或者非预期的不良反应时,应当及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并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六十九条 药品生产企业对设立监测期的新药从获准生产之日起2年内未组织生产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批准其他药品生产企业提出的生产该新药的申请,并重新对该新药进行监测。

第七十条 新药进入监测期之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批准其他申请人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的,可以按照药品注册申报与审批程序继续办理该申请,符合规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该新药的生产或者进口,并对境内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该新药一并进行监测。

第七十一条 新药进入监测期之日起,不再受理其他申请人的同品种注册申请。已经受理但尚未批准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的其他申请人同品种申请予以退回;新药监测期满后,申请人可以提出仿制药申请或者进口药品申请。

第七十二条 进口药品注册申请首先获得批准后,已经批准境内申请人进行临床试验的,可以按照药品注册申报与审批程序继续办理其申请,符合规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其进行生产;申请人也可以撤回该项申请,重新提出仿制药申请。对已经受理但尚未批准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的其他同品种申请予以退回,申请人可以提出仿制药申请。

第五章 仿制药的申报与审批

第七十三条 仿制药申请人应当是药品生产企业,其申请的药品应当与《药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范围一致。

第七十四条 仿制药应当与被仿制药具有同样的活性成份、给药途径、剂型、规格和相同的治疗作用。已有多家企业生产的品种,应当参照有关技术指导原则选择被仿制药进行对照研究。

第七十五条 申请仿制药注册,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有关资料和生产现场检查申请。

第七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已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的,自中药品种保护申请受理之日起至作出行政决定期间,暂停受理同品种的仿制药申请。

第七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对研制情况和原始资料进行现场核查,并应当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组织进行生产现场检查,现场抽取连续生产的3批样品,送药品检验所检验。

样品的生产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符合规定的,将审查意见、核查报告、生产现场检查报告及申报资料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同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同时通知药品检验所停止该药品的注册检验。

第七十九条 药品检验所应当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检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同时抄送通知其检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申请人。

第八十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审查意见和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

第八十一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依据技术审评意见、样品生产现场检查报告和样品检验结果,形成综合意见,连同相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综合意见,做出审批决定。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批准文号或者《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八十二条 申请人完成临床试验后,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报送临床试验资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技术意见,发给药品批准文号或者《审批意见通知件》。

第八十三条 已确认存在安全性问题的上市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决定暂停受理和审批其仿制药申请。

第六章 进口药品的申报与审批

第一节 进口药品的注册

第八十四条 申请进口的药品,应当获得境外制药厂商所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的上市许可;未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获得上市许可,但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认该药品安全、有效而且临床需要的,可以批准进口。

申请进口的药品,其生产应当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中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第八十五条 申请进口药品注册,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报送有关资料和样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第八十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并通知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组织对3个生产批号的样品进行注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组织对其研制和生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抽取样品。

第八十七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收到资料和样品后,应当在5日内组织进行注册检验。

第八十八条 承担进口药品注册检验的药品检验所在收到资料、样品和有关标准物质后,应当在60日内完成注册检验并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报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特殊药品和疫苗类制品的样品检验和药品标准复核应当在90日内完成。

第八十九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接到药品注册检验报告和已经复核的进口药品标准后,应当在20日内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必要时可以根据审查意见进行再复核。

第九十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完成进口药品注册检验后,应当将复核的药品标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和复核意见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并抄送申请人。

第九十一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审评,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

第九十二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依据技术审评意见和样品检验结果等,形成综合意见,连同相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综合意见,做出审批决定。符合规定的,发给《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九十三条 临床试验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章及有关要求进行试验。

临床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按照规定报送临床试验资料及其他变更和补充的资料,并详细说明依据和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九十四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报送的临床试验等资料进行全面审评,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综合意见,做出审批决定。符合规定的,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中国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制药厂商申请注册的药品,参照进口药品注册申请的程序办理,符合要求的,发给《医药产品注册证》;不符合要求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九十五条 申请进口药品制剂,必须提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用于生产该制剂的原料药和辅料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原料药和辅料尚未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应当报送有关生产工艺、质量指标和检验方法等规范的研究资料。

第二节 进口药品分包装的注册

第九十六条 进口药品分包装,是指药品已在境外完成最终制剂生产过程,在境内由大包装规格改为小包装规格,或者对已完成内包装的药品进行外包装、放置说明书、粘贴标签等。

第九十七条 申请进口药品分包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该药品已经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二)该药品应当是中国境内尚未生产的品种,或者虽有生产但是不能满足临床需要的品种;

(三)同一制药厂商的同一品种应当由一个药品生产企业分包装,分包装的期限不得超过《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

(四)除片剂、胶囊外,分包装的其他剂型应当已在境外完成内包装;

(五)接受分包装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进口裸片、胶囊申请在国内分包装的,接受分包装的药品生产企业还应当持有与分包装的剂型相一致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六)申请进口药品分包装,应当在该药品《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届满1年前提出。

第九十八条 境外制药厂商应当与境内药品生产企业签订进口药品分包装合同,并填写《药品补充申请表》。

第九十九条 申请进口药品分包装的,应当由接受分包装的药品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由委托方填写的《药品补充申请表》,报送有关资料和样品。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将申报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时通知申请人。

第一百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和药品批准文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零一条 进口分包装的药品应当执行进口药品注册标准。

第一百零二条 进口分包装药品的说明书和标签必须与进口药品的说明书和标签一致,并且应当标注分包装药品的批准文号和分包装药品生产企业的名称。

第一百零三条 境外大包装制剂的进口检验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包装后产品的检验与进口检验执行同一药品标准。

第一百零四条 提供药品的境外制药厂商应当对分包装后药品的质量负责。分包装后的药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撤销分包装药品的批准文号,必要时可以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撤销该药品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第七章 非处方药的申报

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仿制的药品属于按非处方药管理的,申请人应当在《药品注册申请表》的“附加申请事项”中标注非处方药项。

第一百零六条 申请仿制的药品属于同时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的,申请人可以选择按照处方药或者非处方药的要求提出申请。

第一百零七条 属于以下情况的,申请人可以在《药品注册申请表》的“附加申请事项”中标注非处方药项,符合非处方药有关规定的,按照非处方药审批和管理;不符合非处方药有关规定的,按照处方药审批和管理。

(一)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非处方药改变剂型,但不改变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给药剂量以及给药途径的药品;

(二)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非处方药活性成份组成的新的复方制剂。

第一百零八条 非处方药的注册申请,其药品说明书和包装标签应当符合非处方药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进口的药品属于非处方药的,适用进口药品的申报和审批程序,其技术要求与境内生产的非处方药相同。

第八章 补充申请的申报与审批

第一百一十条 变更研制新药、生产药品和进口药品已获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中载明事项的,应当提出补充申请。

申请人应当参照相关技术指导原则,评估其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并进行相应的技术研究工作。

第一百一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填写《药品补充申请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有关资料和说明。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一十二条 进口药品的补充申请,申请人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有关资料和说明,提交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批准变更的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一十三条 修改药品注册标准、变更药品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等的补充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时通知申请人。

修改药品注册标准的补充申请,必要时由药品检验所进行标准复核。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改变国内生产药品的有效期、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内部改变药品生产场地等的补充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并审批,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并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一十五条 按规定变更药品包装标签、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说明书等的补充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进口药品的补充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其中改变进口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产地、变更进口药品外观但不改变药品标准、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进口药说明书、补充完善进口药说明书的安全性内容、按规定变更进口药品包装标签、改变注册代理机构的补充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药品生产技术转让、变更处方和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等的补充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其《药品注册批件》附件或者核定的生产工艺,组织进行生产现场检查,药品检验所应当对抽取的3批样品进行检验。

第一百一十八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补充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补充申请批件》;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一十九条 补充申请获得批准后,换发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原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增发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原批准证明文件继续有效。

第九章 药品再注册

第一百二十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或者进口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申请再注册。

第一百二十一条 在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内,申请人应当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控制情况,如监测期内的相关研究结果、不良反应的监测、生产控制和产品质量的均一性等进行系统评价。

第一百二十二条 药品再注册申请由药品批准文号的持有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按照规定填写《药品再注册申请表》,并提供有关申报资料。

进口药品的再注册申请由申请人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第一百二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再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再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对药品再注册申请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再注册;不符合规定的,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一百二十五条 进口药品的再注册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并在6个月内完成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再注册;不符合规定的,发出不予再注册的通知,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不予再注册:

(一)有效期届满前未提出再注册申请的;

(二)未达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时提出的有关要求的;

(三)未按照要求完成IV期临床试验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

(五)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评价属于疗效不确、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

(六)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应当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

(七)不具备《药品管理法》规定的生产条件的;

(八)未按规定履行监测期责任的;

(九)其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形。

第一百二十七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意见后,经审查不符合药品再注册规定的,发出不予再注册的通知,并说明理由。

对不予再注册的品种,除因法定事由被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外,在有效期届满时,注销其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第十章 药品注册检验

第一百二十八条 药品注册检验,包括样品检验和药品标准复核。

样品检验,是指药品检验所按照申请人申报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定的药品标准对样品进行的检验。

药品标准复核,是指药品检验所对申报的药品标准中检验方法的可行性、科学性、设定的项目和指标能否控制药品质量等进行的实验室检验和审核工作。

第一百二十九条 药品注册检验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承担。进口药品的注册检验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组织实施。

第一百三十条 下列药品的注册检验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药品检验所承担:

(一)本办法第四十五条(一)、(二)规定的药品;

(二)生物制品、放射性药品;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药品。

第一百三十一条 获准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药品,药品检验所应当优先安排样品检验和药品标准复核。

第一百三十二条 从事药品注册检验的药品检验所,应当按照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计量认证的要求,配备与药品注册检验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和设备,符合药品注册检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要求。

第一百三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提供药品注册检验所需要的有关资料、报送样品或者配合抽取检验用样品、提供检验用标准物质。报送或者抽取的样品量应当为检验用量的3倍;生物制品的注册检验还应当提供相应批次的制造检定记录。

第一百三十四条 药品检验所进行新药标准复核时,除进行样品检验外,还应当根据药物的研究数据、国内外同类产品的药品标准和国家有关要求,对药物的药品标准、检验项目等提出复核意见。

第一百三十五条 要求申请人重新制订药品标准的,申请人不得委托提出原复核意见的药品检验所进行该项药品标准的研究工作;该药品检验所不得接受此项委托。

第十一章 药品注册标准和说明书

第一节 药品注册标准

第一百三十六条 国家药品标准,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药品标准,其内容包括质量指标、检验方法以及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

药品注册标准,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给申请人特定药品的标准,生产该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执行该注册标准。

药品注册标准不得低于中国药典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 药品注册标准的项目及其检验方法的设定,应当符合中国药典的基本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技术指导原则及国家药品标准编写原则。

第一百三十八条 申请人应当选取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标准的研究工作。

第二节 药品标准物质

第一百三十九条 药品标准物质,是指供药品标准中物理和化学测试及生物方法试验用,具有确定特性量值,用于校准设备、评价测量方法或者给供试药品赋值的物质,包括标准品、对照品、对照药材、参考品。

第一百四十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标定国家药品标准物质。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可以组织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药品研究机构或者药品生产企业协作标定国家药品标准物质。

第一百四十一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对标定的标准物质从原材料选择、制备方法、标定方法、标定结果、定值准确性、量值溯源、稳定性及分装与包装条件等资料进行全面技术审核,并作出可否作为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的结论。

第三节 药品名称、说明书和标签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申请注册药品的名称、说明书和标签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由申请人提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根据申报资料对其中除企业信息外的内容进行审核,在批准药品生产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核准。

申请人应当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科学性、规范性与准确性负责。

第一百四十四条 申请人应当跟踪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及时提出修改药品说明书的补充申请。

第一百四十五条 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根据核准的内容印制说明书和标签。

第十二章 时 限

第一百四十六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遵守《药品管理法》、《行政许可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药品注册时限要求。本办法所称药品注册时限,是药品注册的受理、审查、审批等工作的最长时间,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止审批或者申请人补充资料等所用时间不计算在内。

药品注册检验、审评工作时间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应当说明理由,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告知申请人。

第一百四十七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进行形式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报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报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资料的,应当受理药品注册申请。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药品注册申请,应当出具加盖药品注册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一百四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完成对研制情况及原始资料的核查、对申报资料的审查、抽取样品、通知药品检验所进行注册检验、将审查意见和核查报告连同申请人的申报资料一并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工作,同时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

第一百四十九条 药品注册检验的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样品检验:30日;同时进行样品检验和标准复核:60日;

(二)特殊药品和疫苗类制品的样品检验:60日;同时进行样品检验和标准复核:90日。

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由药品检验所进行临床试验用样品检验的,应当按照前款样品检验的时间完成。

第一百五十条 技术审评工作时间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新药临床试验:90日;获准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品种:80日;

(二)新药生产:150日;获准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品种:120日;

(三)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和仿制药的申请:160日;

(四)需要进行技术审评的补充申请:40日。

进口药品注册申请的技术审评时间参照前款执行。

第一百五十一条 在技术审评过程中需要申请人补充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发出补充资料通知,申请人对补充资料通知内容提出异议的,可以当面听取申请人的陈述意见。申请人应当在4个月内按照通知要求一次性完成补充资料,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按照特殊审批程序的要求办理。

收到补充资料后,技术审评时间应当不超过原规定时间的1/3;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不得超过原规定时间的1/4。

药品注册过程中申请人自行提出撤回申请的,其审批程序自行终止。

第一百五十二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主管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时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一百五十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自作出药品注册审批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送达有关行政许可证件。

第十三章 复 审

第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批准:

(一)不同申请人提交的研究资料、数据相同或者雷同,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在注册过程中发现申报资料不真实,申请人不能证明其申报资料真实的;

(三)研究项目设计和实施不能支持对其申请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进行评价的;

(四)申报资料显示其申请药品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存在较大缺陷的;

(五)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补充资料的;

(六)原料药来源不符合规定的;

(七)生产现场检查或者样品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应当批准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五十五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一百五十六条 申请人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不予批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不予批准的通知之日起60日内填写《药品注册复审申请表》,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复审申请并说明复审理由。

复审的内容仅限于原申请事项及原申报资料。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复审申请后,应当在50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维持原决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再受理再次的复审申请。

第一百五十八条 复审需要进行技术审查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原申请时限进行。

第十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五十九条 有《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有关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第一百六十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受理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审评、审批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或者不批准药品注册申请理由的;

(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第一百六十一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药品注册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一百六十二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注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注册决定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注册决定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未履行保密义务的。

第一百六十三条 药品检验所在承担药品审批所需要的检验工作时,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六十四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一百六十五条 在药品注册中未按照规定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或者《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六十六条 申请人在申报临床试验时,报送虚假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和样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对该申报药品的临床试验不予批准,对申请人给予警告,1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该药物临床试验申请;已批准进行临床试验的,撤销批准该药物临床试验的批件,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3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该药物临床试验申请。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报送虚假资料和样品的申请人建立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布。

第一百六十七条 申请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时,申请人报送虚假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和样品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对申请人给予警告,1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已批准生产或者进口的,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5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六十八条 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需要进行药物重复试验,申请人拒绝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申请人拒不改正的,不予批准其申请。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药品批准文号,并予以公布:

(一)批准证明文件的有效期未满,申请人自行提出注销药品批准文号的;

(二)按照本办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不予再注册的;

(三)《药品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或者缴销的;

(四)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撤销批准证明文件的;

(五)依法作出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六)其他依法应当撤销或者撤回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情形。

第十五章 附 则

第一百七十条 中药和天然药物、化学药品、生物制品、补充申请、再注册的申报资料和要求分别见本办法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监测期的规定见附件6。

第一百七十一条 药品批准文号的格式为:国药准字H(Z、S、J)+4位年号+4位顺序号,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J代表进口药品分包装。

《进口药品注册证》证号的格式为:H(Z、S)+4位年号+4位顺序号;《医药产品注册证》证号的格式为:H(Z、S)C+4位年号+4位顺序号,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对于境内分包装用大包装规格的注册证,其证号在原注册证号前加字母B。

新药证书号的格式为:国药证字H(Z、S)+4位年号+4位顺序号,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

第一百七十二条 本办法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受理、补充申请的审批、再注册的审批,均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事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可以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药品注册事项的其他技术审评或者审批工作。

第一百七十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批准上市的药品实行编码管理。药品编码管理的规定另行制定。

第一百七十四条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注册申请,除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外,还应当符合国家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进口中药材的注册管理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 药品技术转让和委托生产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一百七十七条 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xx年2月28日公布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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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乡镇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范文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卫生,全文共 5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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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动因

唐河县委之所以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过程中开展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大比武活动,主要基于三个方面考虑:

第一,开展大比武活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效载体。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作为基层党组织的带头人,在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直接服务群众、推进“两学一做”向纵深开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只有把抓好村(社区)党支部书记队伍作为根本,常抓不懈,才能为基层党建工作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实践证明,建设一个好支部,关键是抓好一个好班子;建设一个好班子,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抓好村(社区)党组织领头人。开展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大比武,通过建立“主动学”的机制,强化“领着干”的自觉,营造“比着干”的氛围,激发“想着干”的潜能,为他们搭建了施展本领的平台。

第二,开展大比武活动是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体现。农村基层党组织直接联系着千家万户老百姓,是党在基层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的农村基层组织状况如何,尤其是农村支部书记队伍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关系到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比武活动,就是要通过抓好村支部书记这一基层党组织中的“关键少数”,让大家进一步明白新常态下农村工作怎么抓、抓什么,进一步明白怎样才能干成事、不出事,进一步增强大家的宗旨意识、担当意识和先锋意识,激发工作热情,进而影响和带动村“两委”班子成员、全体党员“绝大多数”,在推进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进程中发挥“火车头”作用。

第三,开展大比武活动是加强村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基层事务纷繁复杂,要求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既要懂经济,又要精党务;既要会管理,又要善服务。在新的形势下,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少数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视野狭窄,坐井观天,盲目自大,保守自负,不会干、不想干、不敢干等问题;必须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建立一套适宜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成长的制度,注入竞争活力,变“要我干”为“我要干”,营造“比学赶超”的干事创业氛围,实现党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双促进。

基于此,唐河县在广泛调研座谈、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在全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中开展“抓发展、提形象、强党建、促和谐”大比武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把大比武活动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通过活动开展,进一步增强村支部书记争先创优的荣誉感、不负重托的使命感、担当作为的责任感和不敢懈怠的压力感,促其履职尽责,把广大群众的事情办好。

二、主要做法

大比武采取自评测评、互评点评、对标检查、现场观摩、成效公开等办法,每月进行一次考评排队,每半年进行一次比武竞赛,每年进行一次集中点验。

一是突出重点定内容。大比武以“人争先进、事争一流、有旗必扛、逢先必争”为工作导向,将党的建设与经济发展、美丽乡村、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全面开展比(比武)、排(排队)、亮(亮晒成绩)、兑(兑现奖惩),改变以往就党建抓党建的做法。党的建设方面要求村支部书记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切实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建好阵地,落实好有关制度和机制,最终实现基层基础大提升、党员素质大提升;经济发展方面包括培育特色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实施精准扶贫等方面,最终实现农村收入有提高、集体经济有增加;美丽乡村方面包括改善村容村貌、创建村风文明、树立良好形象等方面,最终实现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村风民俗健康向上、干群素质得以提高,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社会稳定方面包括强化治安防范、化解矛盾纠纷、落实信访责任、开展法制教育、抓好安全生产等方面,最终实现治安状况良好、信访形势稳定、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高。

二是强化素能打基础。大力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素能提升”工程,探索建立以县委为主体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机制,坚持县委常委带头讲党课、聘请专业技术人员举办讲座、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现场教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现身说法和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地区观摩学习等形式,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培育培养力度,选优配强基层组织带头人,着重从治村贤人、致富能人、经济富人中选拔、培养、储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建立村(社区)后备干部成长档案,在管理中发现培养人才,并逐步推动其尽快走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岗位。

三是对标定位抓经常。各乡镇根据县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各村(社区)自然条件、经济基础、发展优势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因素,对不同类型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按照“四项重点”,设定年度工作目标。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标定位,确定年度岗位目标,细化年度工作措施,制定年度工作规划,并与乡镇党委书记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岗位责任目标清单,向本村(社区)党员群众公开作出承诺。每月由乡镇党委进行一次督促检查、点评指导、考评排队,定期公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目标和具体进度,强化过程监管,抓牢工作落实。

五是科学评价显实绩。按照具体考评方案,综合考评排队、比武竞赛、集中点验等方面成绩,形成大比武结果,并与经济奖惩、评先评优、年度考核挂钩。大比武活动中,优胜者要给予重奖,落后者进行处罚。优胜者在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并积极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大比武结果要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在年度大比武活动中,有一次比武竞赛处于末位的,年度考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有两次比武竞赛处于末位的,年度考评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同时,还要作为年度评选“优秀(功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提高其政治、经济待遇的主要依据。20xx年,县财政拿出166万元,用于表彰奖励比武优胜村和获胜村。对10个优胜村(社区),每村奖励5万元、奖励李怀玉等10名村(社区)支部书记每人1万元;对20个获胜村(社区),每村奖励3万元,奖励李中林等20名村(社区)支部书记每人3000元。

三、初步成效

通过开展大比武活动,进一步树立了导向,端正了风气,提振了士气,凝聚了合力,促进了工作,全县上下人心思进、只争朝夕、加快发展成为工作新常态。《农民日报》、《河南日报》等多家媒体对唐河县党委摆擂、支书比武的做法予以报道关注。

一是找准了农村工作的切入点,实现了党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在抓发展上,郭滩镇李庄村瞄准银杏种植、中药材种植、生态养殖、良种繁育四大产业,多渠道增加了集体收入和农民收入,年终比武点验获得全县优胜村第一名,成为各村竞相学习赶超的标杆。在提形象上,毕店镇夏庄村、上屯镇甘河湾村等村着力从美丽乡村建设入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村容村貌明显改观,成为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在强党建上,一些村通过抓班子、带队伍、建机制、筑阵地,基层组织的政治引领和服务群众功能得到充分发挥,进而带动了全村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涌现出像龙潭镇段庄村支部书记刘丰珍、黑龙镇尹田村党支部书记杨文勤等一批几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老当益壮、斗志不减的先进典型;涌现出像上屯镇甘河湾村党支部书记李中林、湖阳镇周安村党支部书记陈林玉等一批年富力强、开拓进取、敢于创新、昂扬向上的先进典型;涌现出像城郊乡刘马洼村党支部书记鲁俊合、源潭镇李湾村党支部书记袁德国等一批善于抓班子聚民心的先进典型,使这些村实现了由乱到治、后进变先进。在促和谐上,一些村注重治安防范,积极排查信访苗头,化解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社会大局长期保持和谐稳定。城郊乡果园村推行“三怕三不怕”工作法(“不怕村里有纠纷,就怕干部不认真”,“不怕群众有意见,就怕干部方法简”“不怕群众不服气,就怕干部没底气”),三十年来共调处村民纠纷1800多件,件件不出村,事事有结果。

二是提振了村支部书记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营造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在大比武活动中,各村主动找差距、查原因、立标杆、下战书、定措施、补短板、表决心,比出了打擂的“火药味”,比出了竞相发展的积极性。通过大比武活动,一方面,拓宽了大家的视野,先进村不再坐井观天、盲目自大,普遍感到有点坐不住了,知道了“山外有山、天外有天”;后进村知耻而后勇,纷纷自加压力,奋勇向前,极大地调动了大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切实把“不比条件比干劲、不比基础比发展”的热潮引向了农村一线;另一方面,既亮晒了成绩、展示了风采、树立了标杆,又比出了短板、比出了差距、比出了压力,更比出了干劲,激发了干事创业、奋勇争先的积极性,形成了你追我赶、竞相赶超的浓厚氛围,达到了相互学习、相互交流、提振士气、加压鼓劲、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良好效果。上屯镇高庄村70多岁的支部书记,任职30余年,是一位德高望重的功勋村支部书记,因一心为民、踏实干事赢得了群众的尊重和拥护,近年因年龄偏大萌生退意,思想上出现了滑坡,导致工作动力不足。通过大比武活动,使他看到了先进村的发展势头,正视到自身的差距不足,感到触动很大,从而激发了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再创一流的斗志。标杆高了、担子重了、压力大了、节奏快了、劲更足了成为村支部书记的一致共识,创造争优正在成为唐河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是搭起了施展本领的大舞台,锻造了一支高素质的村支部书记队伍。唐河县委注重两手抓,一手抓培训提素质,一手抓活动练本领。20xx年以来,先后对全县525个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和90个贫困村第一书记进行为期5天的封闭式培训,首次对全县525个村支部书记进行“双节”廉洁恳谈,大大提升了他们的综合素质。通过乡镇半年、年度比武,县委年度集中点验,搭起了村支部书记干事创业、施展才华的舞台,有效解决了等靠要、慵懒散、进取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够等问题,进一步强化了村支部书记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提升了带领群众、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能力,打造了一支有思想觉悟、有工作激情、有责任担当、有丰硕业绩的高素质村支部书记队伍,进而树立了“一个好带头人,一个好班子,一个好传统,一个好思路,一个好产业,一个好民风”六个好标杆,在决胜全面小康社会中发挥了“领头雁”作用。

四、几点启示

启示一:开展大比武活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一种有效载体。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在“学”上抓重点,在“做”上创实效,在“常”上出实招,唐河县顺应时机,在全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中开展了“大比武”活动,把“学与做、比与创”贯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过程,同步推进,同频共振,持续开展,找准了学习教育和基层组织建设的契合点,较好地发挥了载体平台的引领、牵动、督导和落实功能, 丰富了学习教育内容,在建立村党支部书记队伍长效管理机制上进行了有效的探索,为加强这一群体的管理和考核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启示二:开展大比武活动是对农村党支部书记考评体系的一种有效突破。在如何加强农村党支部书记考评的问题上,很多地方都进行了有效的探索,但效果并不理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考评的内容、方法、程序、结果运用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因为农村党支部书记的素质千差万别,各个乡镇的考评体系又存在差异,结果导致考评工作不均衡。而唐河县开展的村支部书记大比武活动,按照“抓乡促村、以乡抓村、分级推进”的工作思路,坚持定量对比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确保考评结果客观真实、公平公正;坚持分层负责与分级推进相结合,其中对乡镇党委活动组织情况的考评,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对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活动参与情况的考评,由乡镇党委负责组织实施,确保考核主体职责分明、指标设置科学合理、工作推进扎实有效;坚持岗位对责与绩效对账、强化特色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突出对标定位,实现考核内容和考核对象全覆盖;坚持平时考核、擂台比武、集中点验、年度考核相结合,以日常考核为基础,突出擂台比武,将考核评价贯穿于大比武活动全过程,较好发挥了考核评价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启示三:开展大比武活动是落实农村工作“书记抓、抓书记”的一种有效手段。村支部书记是关键中的关键、堡垒中的堡垒。为有效解决农村党支部书记“没干头、没盼头、没落头”的问题,在大比武活动中,我们将农村工作目标量化为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美丽乡村、社会稳定四大项20余小项内容,通过擂台比武的形式比出成效、亮晒成绩,并加大在绩效考评中的权重,支部书记干得好不好让实绩“说话”,干得突出不突出让考评“评价”,上与下让等次“发话”,通过传导压力,进一步强化了村支部书记抓党建的主业主责意识,找到了一把激活基层党建的“金钥匙”,起到了“落一子而活全局”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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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班主任班级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班主任,班级,全文共 2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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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认为,班级事务繁杂琐碎,班主任工作有苦又累。我在刚参加工作的一段时间内也是事必躬亲,搞的自己焦头烂额,结果我累,学生们也烦。事实证明,这种传统的“保姆”式的管理以不再适应社会的需要,也是教师能力欠佳的表现。为此我试着使用了一种新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即可以锻炼学生的能力,又使自己不再像个管家婆,何乐而不为呢?

一、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使学生在一种温心的环境中成长学习。

班主任采取专制、冷酷、高压式的管理方法,极易使学生产生紧张、焦虑、忧郁、恐惧等负面情感。而这些负面情感一旦形成,就会对学生的学习、生活、个人感受、师生关系和班级管理造成强烈的冲击。因此,班主任都应把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合作式的、愉悦的、相互信任的和亲密的情感关系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只有这样才会老师觉得轻松、学生觉得愉快。也只有这样的班集体才有利于学生的成长学习。现在我与学生之间更多的象是一种朋友之间的关系。学生见了我不再像是“老鼠见了猫”似的,以前学生有话也不敢和我说、而现在学生有了什么事情总是和我说,这样班级里发生了什么事情也总是有学生对我说。班级的信息通道通畅了,管理起来也就相应的得心应手了。

二、无为而治,以境促人,培养学生的能力。

在教学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在班级管理中,同样班主任是主导,让学生充分发挥其主体性地位。在班级管理中给学生提供一个宽松的环境,使学生可以充分发挥其内在潜力。老子的“无为而治”思想便的到了充分的体现。

1、抓好班干,大胆放权

“无为”治班的奥妙在于抓好宏观管理,而走好这一步,关键是培养好、用好班干部。任何一个优秀的班级,必须有一个优秀的班委会。班委会成立后,班主任要大胆放权,不是做班干部的领导指挥,而是做他们的后盾,顾问甚至导演。告诉他们尽管干,努力探索不可能没有失误,出了错责任在老师。有了班主任的充分信任,理解和支持,班委会的成员自是各显神通,生出许多奇思妙想。班主任放权还应对每一位同学,明确班主任甩了手,什么事都需要同学们自己掂量着,琢磨着去办好,因为班主任毕竟在盯着。“人多力量大”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就充分的调动起来了。例如:在班级文化建设上,我大胆的放手给学生让学生自己大胆的去做。效果特别的好,班级文化搞的有声有色,学生自己集思广益定出了我们班的班训:“我在我必争,我争,我必胜。”即锻炼了学生的能力自己又省了力气何乐而不为呢?

2、以静制动,依法治班

班级学生性格各异,出点小问题难以避免,班主任要心胸豁达,冷静克制,但也不能听之任之,该出手才出手,不该出手绝不出手,要相信学生有能力解决。只要班主任有利的控制着同学们的努力方向和行事原则,即使是一点拨,便达到已静制动了。如此,才有可能使学生得到真正充分的锻炼。现在我们班的许多事情不用我去过问学生就可以自己处理的有条不紊,上一次的跑操比赛,我到沂南去听课不在场,而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班依然取得了一个三等奖。这使我从中发现了学生的潜力。在以后的活动中我都试着让学生自己去组织,结果都受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3、建立值日班主任制度,让每一名同学都有机会成为班级的管理者。

同时让他们体会到班级管理的难度,一个班级的成败*的是整个集体的努力,班主任只是起到指导的作用。自从建立值日班主任制度以来,班级管理的难度降低了很多。同学们的自觉性都大幅度提高。我们规定每天晚上值日班主任对今天班内出现的情况进行总结,同时提出自己的建议。通过这样的管理方式,让同学们自己发现问题并自己解决,提高了同学们的主人翁精神,班级纪律相比以前有很大进步。

让学生参与班级管理,培养能力,并不是说管理有随意性,而是要依据班级的“法”。否则,学生的能力培养便偏离了方向。能力培养不出来,反倒培养出了学生的惰性。反而“适得其反”了。要想做到这一点就要求我们班主任必须有着敏锐的观察力,及时发现学生的变化以便于给与必要的指导和纠正。

4、注意学生的思想工作教育。

学生的思想教育是一项长期而繁杂的工作,有时你的一两次工作会付诸东流,毫无效果。于是耐心没了,说出这样的话“我对你这样好,你还违反纪律,你对得起谁呀?对得起你的父母吗?对得起老师吗?”、“我都告诉你多少遍了,你又出错。没长脑子。”这样学生不光不领情,还对老师有反感。作为一位老师特别是班主任更要有耐心,如果不坚持下去,会前功尽弃。好像这全是学生的错,我们从来没有看见农民看见庄稼地里有草,而去埋怨庄稼为什么就长不过草呢,为什么你们不长的一样高呢?农民去给庄稼施肥、浇水让它们尽快成长起来。我们为什么不能想一想,“我怎么就不能让他记住呢?”听任老师的报告我真正明白了这一点。如果我们经常这样想,想着设法改变自己而不是埋怨学生,我们自己的教学管理能力也就提上来了,因为我们又找到了更好的方法。从另一方面来考虑,学生本来就是思想不成熟的阶段,你只有适时的拉一把,他们才能从迷惘中走出来。

魏书生说:管理是班集体的骨架,班级诗歌小集体,管理工作尤为重要,有良好的管理,事情就有头有绪,集体就像一架机器健康而有序的运转。我们班主任,都要依据班级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一套自己的班级管理模式,形成班级强大的凝聚力,让每位学生都能在班级这个温暖的大家庭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在教学与班级管理方面,有很多老师和班主任都是我学习的榜样,今天谈的这点看法,只是我在班级的管理中的一点小小的体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加倍的努力改正缺点以争取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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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学校管理工作汇报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3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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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我校坚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改进学校管理工作,转变教育观念,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推进学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进程,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德育工作

(一)、健全机构,订好计划

1、学校德育工作,建立由校长任组长,少先队辅导员组成的德育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施、检查和总结。

2、学校德育工作,首先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观念,重点抓好班主任队伍的建设。

(1)加强班主任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学习,学校每学期安排三次班主任专题学习。

(2)关心、支持班主任工作,及时为班主任排忧解难。

(3)班主任工作计划,要体现下列内容:班级情况、基本目标、管理与教育实施班队活动、家长工作、工作周历。

(二)、加强管理

1、优化育人环境。学校制订的《校园管理制度》,加强学生爱校、护校教育,保证校舍使用完好无损,保证校容净化、绿化、美化。

2、规范仪容仪表。学生进校要穿戴整齐,佩戴红领巾,不准穿拖鞋。

3、严格执行管理。要加强《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教育,保证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正常开展。

4、加强班级管理,创良好班风。

(1)各班要健全机构,制订班级规章制度。

(2)培养良好的班风,良好班风的基本要求是:尊师守纪,勤学向上,热爱集体。学校每月对各班进行1次班风评比。评比内容包括:到校情况,课内外纪律,仪容仪表、班风班貌,清洁卫生,爱护公物,等项目。为促进班风的形成和巩固,期末评选出先进班集体,并予表彰。

(三)、加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教育

1、学校教育依据《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礼仪常规》开展十个方面教育活动: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集体;热爱劳动、艰苦朴素;努力学习、热爱集体;文明礼貌,遵守纪律;良好的道德意识;法制意识和具有创新的素质。

2、学校的德育工作,通过学科(包括思品课)教学、班级工作、各种教育活动、少先队中队、大队活动,家长学校等途径来实现。

(1)各学科教学要把德育放在首位,根据各学科的特点,发掘德育因素,实行教学与德育教育的密切联系。

(2)开好校会、周会、主题班会,主题班会(中队活动)每学期举行1~2次。

(3)各种教育活动:学校每学期举办各种教育活动,以学段教育为主体。其中的每周星期一举行升旗仪式;三月份进行“学雷锋”专项教育;清明节进行革命传统教育;“五一”节劳动教育和热爱劳动人民教育;“六一”进行主人翁意识教育;“七一”节热爱共产党教育;“教师节”进行尊师爱校教育;“国庆节”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元旦”进行国情教育;“春节”前热爱人民军队,开展拥军优属教育。结合活动课,开展一些教育活动和竞赛。

3、认真学习、执行《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开展“心理素质”课题研究,培养学生文明行为习惯。

4、努力加强后进生的教育。

(1)学校应全面地重视对后进生的教育,明确二个认识:一是转化好一名后进生跟培养一名尖子生同样光荣;二是做好后进生教育工作,人人有责。

(2)要特别重视一、二年的后进生教育。一方面要矫正不良的行为习惯,一方面对学习成绩落后的学生,要及时扶一把,防止学生产生厌学的思想。以防止上三年级后,后进生人数的增多。

(3)五、六年级后进生的教育,不容忽视。要充分发挥“警校共建”和校外德育机构的作用,促进其转化。

5、完善和实施德育量化制度。

根据《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礼仪常规》,结合个人表现和实际情况,实行德育量化考评。

二、教学常规

(一)、课程管理

1、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课程标准、课时计划和教学内容,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并确保各学科无任意增减或删改课程课时现象。

2、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

我校每学期初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反复讨论拟订《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然后,班主任、科任教师围绕学校计划,拟订各类计划。

3、实施教学计划

为确保《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的实施,我们一是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组织教师学习《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落实分工;二是狠抓各种管理制度的落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制度生效;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变定期抽查为不定期抽查;四是严格兑现奖惩。

(二).细化常规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1、优化教学管理制度。根据学校实际,我们不断修订和不断完善教学管理制度,修订了《教学常规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这样对教学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教师的岗位职责,使我们的教学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积极推动学校教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2、逐步加强制度式的规范管理,改进备课活动的管理和形式,推进集体备课,做到以老带新,共同探讨教材,形成一个良好的教学研究氛围,以利于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

3、强化集体备课,践行课堂教学新模式。

学校发挥教研组群体作用,集思广益,做到优势互补,提高全体教师驾驭教材的能力。研究教材,备学生、论方法、注过程。另外集体备课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这样,通过集体讨论与个体操作相结合,使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集中群体智慧,优化了教学过程,切实地增强了教师理论水平,较好地提高了课堂的实际效益。

4、加强教学常规环节检查与督促

主要从六个方面进行:一是学校间周检查教师教案、听课记录、作业批改、教学案例与反思1次;督促教师教案、听课记录、作业批改的质量,。二是检查结果显示:教师作业较为适量,补救措施具体;每次检查、抽查结果都认真作好小结,进行评比,评出优、良、中、差。三是每学期抓好教案、作业的展评,建立学生作业错题难题登记本。

5、建立校本研修机制,开展教研活动。

认真读一本教育教学理论专著。摘教育教学有助的文章。写教育教学经验文章,案例或教学反思。上一节公开研究、实践或示范课。说一篇课文课堂教学的方法、手段和教学思路。听、评其他教师的课。以此来推动教师的理论水平和专业发展。

三、安全卫生工作

1、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学校安全卫生工作。建立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设立责任事故追究制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建立消防疏散预案、防地震预案、安全卫生事故预案等,每月进行一次疏散演习。学校成立由男教师组成的护校队,在上、下学时间密切巡视校园周边环境,处理发生事件。

2、学校与教师、班级、学生签定安全责任状,把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到人。

3、上好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健康教育课,组织观看安全教育、法制教育专题片,深入宣传《学校意外事故伤害处理办法》。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安全教育日”等,开展主题鲜明的安全教育活动,利用每周国旗下讲话、每日晨会课、红领巾广播站等宣传渠道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学校多年来无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违法刑事案件。

4、坚持开展安全检查和事故防范工作。坚持每学期对学校校舍、教学设施等进行三次以上事故隐患排查,每月一次安全自检和收缴违规刀具活动,并做好情况记载和整改工作。完善学生请假制度,严格教师下班制度;在教学设施、饮水饮食、用电、体育活动、劳动和其他集体活动等方面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在各要害部门、配足消防器材,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

5、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定期组织对学生进行体格健康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积极做好近视眼、常见并传染病的群体预防工作。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

加强教师的校本研究,努力提高教师的师德和业务水平。在工作中不断开拓进龋紧抓机遇,扬长补短,同心同德,力争在短期内学校有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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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区车辆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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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储运部经理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车辆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车辆安全责任制。

4、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5、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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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_办法_网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5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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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20xx年最新药品注册管理方法,药品注册管理方法全文,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以下内容来源网络,供参考,最新内容还未出炉,沿用以往内容,如有变动,以官方公布为准,最新消息,请关注第一范文网。

关于实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关于国产药品注册申请的受理、审查等工作

(一)药品注册受理是药品注册审批工作的重要环节,我局依法委托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国产药品实施受理。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再行委托其它任何组织实施。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我局药品注册司《关于全面开展省局药品注册受理试运行工作的通知》(食药监注函〔20xx〕30号,以下简称《省局受理通知》)的具体要求,使用《药品注册省局受理审查管理系统》软件及其表单,做好受理工作。

(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国内药品注册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正式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受理,我局不再对其办理受理事宜。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受理药品注册申请后,应当提出审查意见,并按照《省局受理通知》附件对药品注册申请的寄送要求及时寄送指定部门。请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将其所开具的《药品注册审批缴费通知书》(交我局一联)寄送我局办公室预算管理处,对上述已经受理和审查的申请,不应再交申请人自行转送资料。

在开展受理试运行工作以前,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试行办法》收到的申请,已经开展审查工作的,暂按《试行办法》的要求完成审查工作,寄送我局药品注册司受理。自20xx年7月1日起,应当全部改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我局药品注册司不再办理这一类申请的受理事宜。

(三)药品注册申请受理后,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办法》第四十八条快速审批条件的,应当对该申请是否符合快速审批条件提出意见,在正常报送资料的同时,将该审查意见及其依据单独寄送我局药品注册司。我局药品注册司确定对该申请实行快速审批后,通知我局药品审评中心。

(四)药品注册申请受理后,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现场核查、原始资料审查或者药品补充申请的注册检验等工作,认为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退回其申请,同时抄报我局药品注册司。

(五)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申请人提出撤回药品注册申请的书面申请时,尚未完成相应审查和资料报送工作的,可直接向申请人出具《撤回药品注册申请意见书》,同意退回该申请,并将该意见书抄我局药品注册司和有关药品检验所;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经向我局寄送申报资料的,应向我局提出《撤回药品注册申请意见书》,由我局药品注册司负责办理。

(六)对于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办法》受理的申请,药品检验所在完成了所要求的注册检验后,应当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按照《省局受理通知》附件对药品注册申请的寄送要求,分别寄送指定的部门。

(七)鉴于放射性药品研制过程的特殊性,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这类注册申请后,对需要进行现场核查、原始资料审查和抽取药品注册检验样品工作的,应当专文报告我局药品注册司,由我局药品安全监管司派员共同参加有关工作,其药品注册检验工作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承担,其他程序和要求按照《办法》执行。

(八)进口药品分包装获得批准以后,涉及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变更的补充申请,由我局进行受理并审批;其它补充申请事项的受理、审查或者审批工作,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办法》对国产药品补充申请的规定办理。分包装期满后继续进行分包装的补充申请,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审查后,报我局药品注册司审批。

二、关于临床试验的开展及其资料的报送

(一)《办法》规定临床试验申请被批准后应当在3年内实施,《办法》实施前我局已经批准的药物临床试验亦按此执行。

(二)按照批件的要求完成了临床试验的新药申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申请,在报送临床试验资料时,申请人应当重新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按《办法》规定报送相关的资料。此前我局已受理的这类资料,无需重新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

(三)按照批件的要求完成了临床试验的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申请或者补充申请,在报送临床试验资料时,申请人无需再次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直接将临床试验资料报送我局药品审评中心。

三、关于按照新药申请管理的注册申请

(一)增加新适应症的申请

1、按照《办法》的规定,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增加新适应症属于按照新药申请管理。《办法》实施前已经受理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增加新适应症的补充申请,我局将按照《办法》审批,申请人无需提出变更申请。但按照原批件要求完成临床试验后,应当按照《办法》的要求提出新药申请。

2、生物制品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分类和申报资料的要求按照该药品相应的新药注册分类要求执行。

(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除靶向制剂、缓释、控释制剂等特殊剂型外的其他简单改变剂型的申请以及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申请,应当由具备相应生产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提出,批准后,我局将不再发给新药证书。

(三)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增加国内已有批准的适应症的,以及中药增加新的功能主治或者同品种已经批准的功能主治的,不属按照新药申请管理,仍然按照补充申请管理。

四、关于中药的注册分类

(一)《办法》附件一对中药、天然药物的注册分类进行了较多调整,申请人应当按照《办法》的注册分类和要求提出申请。对已经受理的这类申请,按原注册分类审批。

(二)《办法》将《试行办法》原中药注册分类7“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由中药、天然药物制成的注射剂”分别归入其他有关注册分类中,不再列为独立的注册分类。对已经受理的这类申请,仍然按照原注册分类审批。完成临床试验以后,申请人应按照《办法》的注册分类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并按照《办法》要求报送相应资料。

五、关于新药监测期

根据《办法》的注册分类,对我局《关于发布新药监测期期限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xx]141号)所附《新药监测期期限表(试行)》进行了相应修订,并规定如下:

(一)对新药原料药不再设立监测期,已经设立的监测期继续执行。

(二)对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不设立监测期。

(三)修订后的《新药监测期期限表》(见附件)和上述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六、关于新药保护期和过渡期问题

(一)有关新药保护期和过渡期问题,继续执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前已批准生产和临床研究的新药的保护期的通知》(国药监注〔20xx〕59号)。本通知发布后,新药过渡期自发给新药证书之日起计算。

(二)使用进口化学原料药生产的制剂获得新药保护期或者过渡期后,若该原料药尚无境内企业获准生产,同品种其他申请人申请在境内生产该化学原料药及其获保护制剂的,该制剂应当按照原新药类别和要求提出申请,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我局按照《办法》的程序受理和审批。

七、关于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注册问题

(一)仅批准过一次性进口的药品以及仅在1998年1月1日前取得过进口药品注册证书的,不作为提出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申请的依据。

(二)申请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注册,经我局批准后,药品标准按照已有的国家标准执行。对国家药品标准进行了提高,或因生产工艺不同对国家药品标准进行了修改,申请人应当在申报注册时,提交其拟订的药品标准草案,在批准其注册的同时,发布经审定的该药品正式注册标准。该注册标准不得低于已有的国家药品标准,其生产、检验按照该注册标准执行。

八、关于药品补充申请

(一)《办法》将补充申请注册事项改变国内生产药品的有效期调整为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报我局备案。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收到或受理的该项申请,直接按照《办法》的要求和程序办理。

(二)对于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批的补充申请,申请人在取得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后即可执行,无需再等待我局审查意见。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将其《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报我局药品注册司备案,以确保我局药品注册数据库的及时更新。

九、关于药品注册审批中补充资料的问题

(一)药品注册申请在审评或审批过程中,申请人变更其机构的名称或者联系方式、注册地址(不改变生产地址)、增加或改变商品名称的,可以填写《药品补充申请表》,向原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部门提交补充申请。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审查后,将资料报送我局药品注册司,与原药品注册申请一并办理。

(二)申请人完成新药临床试验申报生产时,可以补报具备相应生产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作为生产申请人,所增加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是提供临床试验用样品、药物稳定性试验用药物以及申报生产时提供药品注册检验用三批样品的生产企业。

(三)在我局完成技术审评之前,申请人可以向我局药品审评中心补充有关药品稳定性新的试验资料,以进一步确定药品有效期。

十、有关工作时限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和目前药品注册申报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我局药品注册申请的行政审批时限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补充申请的审批时限均按照30日执行。我局药品审评中心对于20xx年5月1日以后收到的申报资料,其技术审评工作时限按照《办法》执行。

十一、关于药品加工出口

《办法》取消了有关药品加工出口的规定。需要进行药品加工出口的,按照我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4号)的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向我局药品注册司报送文件或者资料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寄送药品注册司受理办公室。

(二)《试行办法》已于20xx年5月1日废止,涉及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药监注〔20xx〕437号)所规定情形的,仍按该通知的要求办理。

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办法》和本通知,依法行政,严格把关。对于受理、审查和审批工作所需的人员及其它必要条件,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充分给予保障。同时要注意收集《办法》执行中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情况反馈我局药品注册司。

注册形式审查补充要求

一、关于新药注册申请

(一)新药及按照新药程序申请的国产药品和进口药品,应按程序首先提交临床试验申请,获得批准后再次提交申报生产/进口注册申请。

肌肉注射的普通或特异性人免疫球蛋白、人血白蛋白、复方电解质注射液、血容量扩充剂等产品可直接提交申报生产/进口注册申请。

(二)申报《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2化学药品第1.6、3.4类增加适应症的注册申请,其品种应与已上市药品活性成份、剂型及给药途径相同。

申报化学药品第1.6、3.4类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申请,应由已持有该品种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的申请人提出;不持有上述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申请人申报此类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申请,应在提出该品种的仿制药注册申请的同时或之后提出。

(三)新药进入监测期之日起不再受理其他申请人的相同品种/改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品种的临床试验申请;已批准临床的,可受理申报生产/进口注册申请。

(四)国产化学新药及按照新药程序申请的进口化学药品在提交生产/进口注册申请时,应提供药品通用名称的命名证明文件。

二、关于仿制药注册申请

(五)按照化学药品6类申报的注册申请,首次申报按照申报生产注册程序申请,经审评可以减免临床的,可直接批准上市;不能减免临床的,批准临床试验。

(六)申报的药品与已上市药品活性成份、剂型、适应症相同但规格、用法用量不同的,按照仿制药程序受理。

三、关于进口药注册申请

(七)提出进口中药或天然药物再注册申请时,若尚未确定或形成详细的规模化生产工艺文件作为批准证明文件附件的,由总局药品审评中心进行技术审评,原则上不按核档程序申请。

四、关于补充申请

(八)《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4中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第20项涉及药品实际生产地址变更的,申请人应按照《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国食药监注〔20xx〕518号)附件“第二部分 生产技术转让”中“5.药学研究资料”的技术要求补充提供相应研究资料。

(九)核减药品功能主治、适应症的,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4中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第3项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十)申请人根据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要求完成上市后相关技术研究的,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4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第18项办理。

(十一)眼用制剂申请变更最小制剂单位装量的补充申请,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4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第5项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十二)申请撤销商品名称的补充申请,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4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第36项办理,并应符合《关于办理撤销商品名补充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办注〔20xx〕130号)相关要求。

(十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已失效的,相关品种的补充申请不予受理。

(十四)同一品种不同制剂规格的补充申请,应按照不同制剂规格逐一受理。

五、关于原料药与制剂关联申报

(十五)按照国产化学药品1-5类提出的新药制剂临床试验申请(1.6、3.4类除外)及仿制药制剂注册申请,受理时应审核其所用原料药来源,所用原料药未获准上市的,应提供原料药注册申请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并关联相关原料药的受理号,相关原料药与制剂合并审评。原料药申报时,应提供已关联的制剂厂家相关信息。

仅提出国产新药原料药临床试验申请(包括按照新药程序申请的进口原料药),后续未提出相应制剂临床/申报生产注册申请的,不予批准。单独提出已获准进口制剂所用原料药的注册申请除外。

(十六)原料药和制剂分别按化学药品3类和5类申报的,原料药及制剂首次申报均应按新药临床注册程序申请。

(十七)原料药和制剂分别按化学药品3类和6类申报的,3类原料药按新药临床注册程序申请。经审评制剂可以减免临床试验直接批准上市的,由药品技术审评部门通知申请人补充原料药上市注册申请程序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经审评制剂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原料与制剂同时批准临床试验。完成临床试验后,原料药按照申报生产注册申请程序申报。

六、其他

(十八)已开展临床试验的申请,提出后续注册申请时应同时提交按照《关于药物临床试验信息平台的公告》(第28号)要求已进行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的相关材料。

(十九)在审评过程中,药品注册申请的申请人机构更名(主体不变)、联系方式变更(仅限于申请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的变更)、注册地址变更(不改变生产地址)、拟使用的商品名称增加或改变的,由原受理部门审核后通知药品技术审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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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学校差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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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教师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学习培训、外差等工作任务,现对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作出如下规定:

一、差旅原则

1.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服从学校外差工作安排,学校安排后方为因公

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学校差旅费用报销。

3.凡因公务、学习、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须报校长批准。

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

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须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

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

1.所有差旅报销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目的地为宜城市,交通费按乘坐公共

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的士费用)包干10元;乡镇内,乡镇间交通费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无的士费用;目的地为襄阳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

内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车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线距离打表计程计时票据为准。

3.本校教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4.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5.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6.所有外出学习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校长审批后方可外出。学校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7.到襄阳市以外参加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习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8.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习培训外出,学校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9.出差回校后一周内报销,每次填一张差旅单。出差前需预借现金要填好借条,经校长签字后领取。

10.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校长同意的,安全自己负责。

11.因特殊情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教体局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12.教职工乘坐学校租用车辆进城的,不再单独报销个人任何交通费。

三、住宿费报销标准

1、宜城市内出差、学习、培训、会务一天内能来回的不报销住宿费,因连续多天确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额每天5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2.襄阳市内确因时间原因需提前或推迟一天到或回而住宿的,应提前向校长申请。按最高限额每天8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3.国培、省培、襄阳市培训、大学生顶岗教师培训以教体局文件为标准。国家包吃包住包交通,学校只报销培训人员从学校到集中点的交通费。对于培训时间超过一月的补助交通费,补助标准为一月100元包干(包括开学报道以及培训结束回校)。

4.教师因参加教研室组织大比武,大讲赛,说课等活动,若是学校集体活动已组织包车就餐等,不报销单独个人交通费住宿费。一人单独参与活动的交通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住宿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制作课件、购买相关材料费用必须事先汇报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无批准者费用自理。

四.报销程序:由出差人填好差旅报销单,粘贴好票据及文件通知,由年级负责人签字证明,再由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五.说明:

1、出差均无伙食补助通讯费补助,此制度从讨论制定后执行。

2、制定本制度是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开、公平。

3、本校差旅费住宿费只为本校教职工服务。

4、此制度从____________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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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学校基建管理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3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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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校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维护学校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保持社会稳定,扎实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寄宿制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我校按照上级教育系统的安排与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县作风建设活动会议精神,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继续坚持“以建为主、以评促建、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切实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认真落实干部职工作风整顿活动月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好个阶段的相关工作,并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效,现将一些做法和体会总结如下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1、健全机构强化领导

为保障干部职工作风整顿活动各项工作能深入持久、富有实质性的开展,并取得富有实效性的效果,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是保证。我校成立了以书记、校长为组长的干部职工作风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并聘请了以乡纪检副书记、退休干部、退休教师、村书记、县人大代表、教师代表构成的作风监督员,形成一套由上到下、内外结合、由第一把手负总责的评议机构。始终坚持:“以建为主、以评促建、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工作思想,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广泛地、多层面地开展行风评议工作。在工作中,严格按区效能办和教育局对作风建设中各阶段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我校干部职工作风整顿活动月总体实施方案和各阶段工作方案,狠抓排查整改,检查监督工作,确保行评工作的实施和落实。

2、注重学习抓好宣传

在作风建设活动各阶段中,我们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有关行风建设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制定落实学习制度,兑现实施方案。在学习教育中,我们紧扣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法律知识教育、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创建精神文明密切地联系起来。各校还利用墙报、简报及教师会、学生会、多种形式的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宣传作风建设的重要性,行风评议内容和有关方法。通过宣传发动,广大师生及家长们提高了认识,放下了包袱,推动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思想武器的应用,人人树立主人翁思想,积极参与评议活动,使行风评议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深入人心。

3、广开言路深入排查

我校以教师会、学生大会、学校行政例会以及评议代表、部分教师、部分学生、走访家长等座谈会为载体,借助载体,学校领导以诚相待,对他们的思想顾虑,鼓励他们从看重事业、关心学校、热爱学校的角度出发,拿出勇气,说实话、说真话,以诚肯的态度,对学校及领导、教师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分别向评议代表、家长、学生等发放评议表298张,以无记名方式对学校行风进行书面评议,收回评议表290张,满意率达95%,活动期间,学校共召开座谈会5段次,走访群众及社会人员代表180人次以上,学校活动办公室认真摘录评议表中对学校管理及其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共8条,学校对此进行综合、归类,并原汁原味给予反馈,且在校务公开栏进行公开,真正做到真刀真枪,解决在点子上。

4、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我们认为排查工作做好,并不意味着工作到位,实质性效果的体现重点是在于整改兑现。整改兑现的好坏直接关系的是整个作风建设工作的成败,关系到教师的主人翁地位是否树立,社会、群众对学校的希望和信任程度如何?所以,我们多次召开了多种形式的会议,深入研究整改的有关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制定项目负责分解表,确定整改时限、整改负责人。并拟定成立整改项目完成监督小组,进行再次评议、认定,方可承认整改效果,对不能按时落实整改项目给予黄牌警告,并派出督查协调人员帮助整改,直至让群众满意为止。若对学校客观上无法解决和个别意见和上级有关规定不许可的,我们只能认真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和解释,达到教师、群众理解,真正做到责任到人、措施方法得力、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真正让评议代表、家长、老师、学生都满意,社会群众对我们的高度信任和希望。

5、健全机制加大监督

一是建立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切实加大督查力度,严格依照规定兑现奖惩,从机制和制度上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维护政令畅通。二是建立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干部职工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廉政档案、政务校务公开、述职述廉等监督制度,形成全方位的监督体系。监督工作是作风建设行风活动中一项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为真正能使监督职能畅通,我们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及时收集举报信件和举报电话,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群众再者,校务公开工作是行风建设中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校务公开质量好坏、透明与否尤为关键,对此,我们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并由专人负责该项的具体事务工作。同时成立了校务公开专项监督组,认真审核、督促校务公开的程序、内容及群众意见的反馈工作,彼此相互牵制、监督管理,促进了校务公开工作的正常动作,增加校务公开的透明度,增加了教师的信任感,充分体现了监督职能的作用和效果,大大地帮助了学校领导的行政工作,从某个角度来说,又为学校领导解脱了很大的包袱,得以轻装上阵,对事业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联系基层制度、工作汇报制度,努力在全校统建立健全保持良好工作作风和严密组织纪律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作风建设活动取得的成效

通过加强行风建设,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推动了学校管理、常规工作和其他方面工作的发展,取得明显的效果。

1、领导工作作风得到明显的转变提高,为师生服务的意识大大增强,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广大家长、师生表示满意。

2、领导干部和师生群众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联系得更加紧密,在加强校务公开工作的背后,学校领导的廉政清白充分显现,教师明白清楚放心。

3、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水平、职业道德修养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责任心增强了,积极向上的气氛也日趋浓厚。

4、广大师生的主人翁意识增强,形成了一种人人关心、爱护学校,主动为学校的发展出谋献策,养成一种领导与教师、教师与教师、教师所反映的问题。之间能以诚肯的态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就事论事,达到彼此间互相理解,减少了纠缠、减少了争吵、上上下下关系和谐,给工作带来一种合作奋进的气氛。

5、校风得到了根本性的转变、提高,教师遵纪守法、学生遵守纪律,学习自觉性、主动性极大地提高,争当优秀教师、争创“文明班级”、争当“三好学生”的良好氛围已充分形成。

6、学校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教育质量、办学水平不断提高。

7、在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同时,也推动了学校工作目标考评,党建工作,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绿化美化等各项工作的进步,经各有关部门的检查评估均取得好成绩,深受有关部门的好评、社会的赞誉。

三、体会点滴

1、领导要重视。领导重视是搞好作风建设的根本保证。第一手要亲自抓,要抓紧抓实,精心组织并着力于检查监督,强调富有实质性地开展,不停滞于形式花样上。

2、认识要到位。提高对作风建设工作的正确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作风建设也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工作,是纯洁行风的“清洁剂”,是事业发展的“催进动力系统”,只有把作风问题工作做好了,才能转变出无穷的内在力量和动力,推进事业的发展与进步。

3、走定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这是党的一贯的工作代风和优良传统,只有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与群众以诚相等,才能增强群众对领导的信任、才能打消思想顾虑、合理化的建议和弥补缺陷的意见,才能推进整改兑现工作的开展。

4、整改要有力度。开展作风建设活动,提高作风建设效果,重点在于整改,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保守、不保留、原汁原味的给予责任部门、责任人反馈,并限时整改,毫不手软、不走过场。

5、跟踪监督不忽视。要做好整改问题的长期监控工作,防止时冷时热一阵风、防止风过吹又生,坚决杜绝回潮反弹现象发生。要以顽强的韧劲来做这项艰难而持久的巩固工作,才能使作风建设工作结出丰硕的果实。

我校在开展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这是基础工程,我们将在些基础上,不懈持久地开展行风建设工作,不断地解决新出现的问题,把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时,不受泛滥,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全面进步,更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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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学校食堂管理年度考核自我鉴定

范文类型:鉴定书,适用行业岗位:学校,食堂,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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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我把爱岗敬业,认真研修《课程标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完成学校交给的工作,服从领导的安排,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潜力为重点,认真落实课程计划,落实教学常规,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使所任班级教学质量大面积提高作为我的天职,具体的工作状况如下:

一、我的思想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地提高自己,解剖自己,分析自己,正视自己,认真学习新的教育理论,及时更新教育理念。用心参加学校各活动,并及时做到反思和小结。为了适应教育教学的长远发展,我不断研究、探索和学习政治理论,同时从课外读本中汲取营养,让自己不断成长。我踏实工作、拼搏进取、为人师表,在学生当中做出了典范。

二、我的纪律

我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有事主动请假。在工作中,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能正确处理好与领导同事之间的关系、对人真诚、热爱学生,从不闹无原则的纠纷,处处以一名人民教师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毫不松懈地培养自己的综合素质和潜力。

三、我的教学

我认真钻研教材,对教材的基本思想、基本概念,每句话、每个字都弄清楚,了解教材的结构,重点与难点,掌握知识的逻辑,能运用自如,明白应补充哪些资料,怎样才能教好。并了解学生原有的知识技能、兴趣、需要、方法、习惯等学习新知识可能会有哪些困难,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四、我的课堂

我组织好课堂教学,关注全体学生,注意信息反馈,调动学生的有意注意,使其持续相对稳定性,同时,激发学生的情感,使他们产生愉悦的心境,创造良好的课堂气氛,课堂语言简洁明了,克服重复的毛病,课堂提问面向全体学生,注意引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课堂上讲练结合。

五、我的作业

根据学期开始的计划,在作业批改上,认真及时,力求做到全批全改,重在订正,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以便在辅导中做到有的放矢。

总之,一年一度的教育教学中,这天也算告一个句号,过去成了历史,这历史在我的回忆中永远年轻,永远微笑,也永远刻入心底,但愿我的付出能浇艳出美丽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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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构建学校德育管理与评价体系的实验报告[页2]_实验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德育,全文共 1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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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学校德育管理评价体系实验报告

1.整体性原则:为实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全校教职工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德育工作是每位学校工作人员重要的工作职责和必须承担的任务。

2.有序性原则:年级、处室各负其责,纵横管理,点面结合,形成网络,使学校德育管理有序,制度规范,要求落实,为学生成长创造最佳的教育氛围。

3.动态管理性原则:各级、各面都要体现过程管理、动态评估,从发展看学生,充分认识和掌握学生教育成长规律。适时发挥和运用好管理过程中的激励、导向、反馈和校正的机制,使学生的成长进入良性循环。培养出高水平好学生,这才是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

构建班集体及学生德育评估模式的原则是:

1.科学性原则:指标体系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提出的育人目标规定的人才质量标准。这是关系到育人方向的大问题,也是德育的基本准则。

2.导向性原则:目标要体现学生的全面发展、整体素质的提高,克服“应试教育”的弊端和传统的学生鉴定模式的误导,坚持体现时代特点的素质教育的新观念。

3.可测性原则:具体目标分类要系统而不可交叉覆盖,要体现单项独立性、具体化、可操作、可评价,便于管理评估人员检查、指导、量化。

4.简明性原则:指标不要过于细化繁杂。尤其月检查,项目多了突出不了每月教育管理的重点。要依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不同要求,使考核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少而精,使管理和被评对象有章可循。

5.形成性原则:班集体和个人都采用过程管理模式。以阶段评估为主,如一月有失误,第二个月可纠正弥补。考核与过程指导相结合,使班级和个人,自己和自己比,然后再与别班、别人比,循序渐进,逐步达标,再创优。

6.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培养学生成长中良好的自我意识和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提高心理适应水平,为今后学生的素质提高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和能应付或战胜未来困难险阻的耐挫力。

(四)实验实施的措施保证

1.更新观念、统一思想,是搞好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在建立德育管理评价体系的实践中,我们狠抓了更新教育观念、统一思想这一重要环节。发展市场经济,社会经济的变化给学校的德育工作带来新的挑战。要使教育取得最佳效果,教师思想必须跟上形势,认识跟上发展。几年来,学校每年暑假都组织班主任以上专兼职德育队伍的成员参加全封闭的德育研究学习班,学习新观念,解决新问题,制定新规划,落实新规程。几年来重点解决了在贯彻素质教育中的诸多问题,如: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生观,建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观念;在办教育的指导思想上变“培养选择适合教学的学生为目标的教育”为“研究适合学生成长发展的教育”,打破旧传统,倡导新思维;在德育工作的管理上要实现“全员管理、全面管理、全程管理。”即形成“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家庭、社会形成教育合力的大教育新理念;政教处及专职德育工作者必须发挥好主力军作用。我们要求政教处工作必须增强学生德育的计划指导性,学生重点工作的科学预测性,组织活动的针对性与系统性,提出管理要求的规范性,检测评估的具体可测性以及重点常规的连续性。从而为全校德育工作既作表率又做坚强后盾;全体教职工都要在各自岗位上寓德于教,搞好德育渗透;寓德于活动,注重实践性教育;寓德于服务,发挥学生自主性教育的主体作用。

2.建立科学、可测的目标管理体系,落实人人育人的岗位责任制

经过认真研究,科学论证和几年实践,我校在教职工工作质量管理评估内容上本着力求体现“目标可导向,行为可选择,过程可调控,效果可测试”的原则,分别建立了《教师工作质量评价目标考核》、《班主任工作质量评价目标考核》、《职工工作质量考核》以及各岗的岗位职责。所有这些目标考核及职责均有德育目标要求,从而使以德育人的任务层层落实、人人落实、处处落实。

3.建立目标管理的指导、监督机制,发挥管理评估的激励、导向、反馈、矫正的作用

(1)学校的德育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层负责,每月通过对考核目标进行检查、指导,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矫正,对履行职责进行评价。经常性的随机检查和日常抽查,有效地促进了德育目标的落实,月考核的累计进入学期总评。

(2)管理人员采取不同方式听取学生、家长及社会有关方面对德育工作的意见,以此为依据对我校工作人员进行考评。比如:每学期召开

共2页,当前第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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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学校疫情管理防控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2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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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卫生部《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及调查处理指南》、《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文件要求及__省委教育工委、__省教育厅相关工作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度重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周密部署,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切实做好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疫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及时处置。对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观察病例应做到分类、有序管理,确保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

三、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工作内容

1.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的应对措施及应急预案,严密监测学校师生员工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情况,并适时做出预警;

2.指导相关人员紧急应对和处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3.督促落实学校各项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的具体措施;

4.学校出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时,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主管单位,指导和配合做好疫情的处理;

5.研究部署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通过学校公众微信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安全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师生做好防控工作;

6.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提前对春季开学有关情况做出科学研判,必要时对学校教学安排及相关工作做出调整。

7.做好疫情监测、筛查、登记、报告、安全保卫、消毒隔离、后勤保障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及职责

(一)工作职责

1.学校教职工:由人事处负责掌控情况;

2.物业该公司员工:由后勤保卫处负责掌控情况;

3.食堂、商户:由后勤保卫处负责掌控情况;

4.假期留校人员: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掌控情况;

5.学生:由学生处牵头各二级学院负责掌控情况;

6.应用科技学院及航空培训项目: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掌控情况;

(二)工作要求

1.各涉及单位要第一时间成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单位于20____年1月26日前将涉及__尤其是__及近期去过__的人员信息进行统计,并第一时间报送后勤保卫处。同时要密切关注人员状况,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误报。

2.负责掌握所涉及单位人员寒假期间身体健康情况和出行情况,尤其是涉及的重点省份区域,要指定具体负责人掌控相关信息。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所负责人员及家属发生疫情或有出行计划时,第一时间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要做好师生员工春季返校后的每日日常体温监查工作,尤其是涉及疫情省份区域的师生,做到实时检查、实时关注、实时了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对出现不明原因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患者情况及时报送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保留记录送校医务室备案。

4.针对出现疫情较重的省份,根据当地政府政策确有必要推迟返校的,各单位务必做好信息统计工作,并及时将师生返校情况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分工

1.学校办公室:针对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的情况,第一时间以书面的形式报送上级主管单位,负责上级单位领导到校的接待工作。加强宣传力度,有效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深入进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普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引导师生遵守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师生防病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消除恐慌心理。做好校园网涉及此次事件的舆情、舆论的监控和管理工作;需要时做好媒体应对和网络辟谣的相关处置工作。

2.学生工作处:负责监督检查二级学院学生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第一时间督促整改落实。

3.教务处:根据疫情发生情况,对春季开学有关情况做出科学研判,研究确定是否对开学时间和教学安排做出相应调整。

4.后勤保卫处:负责学校整体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负责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负责落实防疫物资的储备;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校内外隔离点;对春季开学师生员工开展分类指导,对自疫情较重区域返回的师生给出隔离和观察建议;加强对出入校门人员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坚持出入校门人员体温检测制度;校医务室负责转诊、消毒和隔离病人,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护用品;与上级卫生防疫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在业务上获得更多的指导。

5.各二级学院:负责落实新型防治冠状病毒各项工作的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多种形式,协助做好学生和家长疫情防治的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范知识,引导师生科学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严格控制学生外出,做好学生外出返校后的跟踪检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五、 预防措施

(一)坚持师生员工每日体温晨午检制度。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对学生体温进行晨午检。

(二)坚持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要对因病请假的学生问清病情,做好学生因病缺课详细记录,追踪学生病情体温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毒隔离制度。对有新型冠状病毒发生或疑似病例的教室和宿舍,学校医务室工作人员要对房间进行空气消毒。

(四)学校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分别全面掌握和控制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人事处请假,学生必须向所在二级学院请假。外出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及二级学院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集体活动暂缓进行。

六、工作流程

(一)发热处理流程。对体温超过37.5℃,并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患者实行隔离,给病人戴好口罩,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单位、涉及学生的要标注专业、班级、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通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办公室,采取果断措施,由相关单位协助校医务室将病人及时送往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 疫情报告流程。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对与新型冠状病毒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师生回家进行自我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14天,经指定医院检查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方可复课或上班。

(四)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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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冯家初中校园网建设管理规划_其它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学校,全文共 1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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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家初中校园网建设管理规划

自全面启动中小学“校校通”工程以来,全国各地中小学校都积极投入到校园网建设中。坐落于乳山北部山区的冯家中学也在酝酿着信息化建设的启动。  乳山冯家中学是冯家镇唯一的初级中学,校长李乃友对自己学校的未来发展有着清晰的规划,力争在3年之内将学校创办成省示范初中。  李校长在规划学校的未来的同时,也一直在深深地思索着一个问题——学校的信息化建设。半年来,他先后走访了不少的学校。通过了解,他发现:大部分学校都只是花钱买来了电脑、服务器和教育软件,搭成了网络环境。由于一些学校对如何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教学和管理毫无整体思路。因此,最后的结果就是,教学和管理水平没有提高,校园网却成了老师们上网打牌的工具。李校长觉得,这样的教训实在令人心痛。  同时,他也接触了许多的厂商。可是,令李校长失望的是:这些厂商的工程师一上门,不是使出浑身解术推销产品和方案,就是大肆泛谈信息化的背景和好处,但一问到校园网如何才能用起来,就变得瞠目结舌。这样的厂商是不可能提出自己对教学和管理的建议的。  通过调研,李校长暗下决心:冯家中学的校园网建设基础架构的搭建只是整个信息化建设的工程部分。工程必须在规划指导下完成。如何分配校园网建设的人、财、物?李校长总结出“三个三分之一”的独特理论:基础建设占三分之一,资源建设占三分之一、队伍建设三分之一。  校园网建设的整体规划  一 基础建设:楼宇之间采用千兆主干光纤连接。百兆交换到桌面,每个教室都有一个专门的接入信息点,为学校将来的发展作好准备。通过乳山教育网与Internet相连。  二 资源建设:采用乳山市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库、电子图书库、影视库。在此基础上,后续运行阶段,学校自建资源非常重要,是积累优秀教师智慧的最佳途径。  三 应用建设:采用联想网络教学系统、联想校园网视频服务系统。  四 队伍建设:这也是李校长最关注的部分。学校将在不同时间针对不同对象举办不同内容的培训。基础培训面向全校老师,主要内容为计算机应用培训、Internet应用培训。应用培训面向教学骨干和青年教师,内容为Windows98、Word2000、Excel、Frontpage。对学校的技术核心骨干将邀请技术专家进行研讨、学习。插上教学管理腾飞的翅膀 在整体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两步走的分布应用计划。由于该校领导一直非常重视队伍建设,通过学校前期投资建设的微机教室和多媒体教室的应用,使学校老师的计算机应用基础已经有一定的基础。 一、 网络中心本年度的工作计划:1、进一步加强继续建设的准备工作,尽量做到周全仔细,为校园网下一步的顺利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2、规划合理的网络投资,做好校园网建设工作。3、进一步加快校园网络的技术培训工作,以便今后能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校园网。4、逐步组织人员实施某些实用性应用软件的学习工作。5、进一步完善校园网络的主页设计工作,作好对外宣传工作。6、做好网络管理、网络运行、网络服务三大块的调研工作,以吸取其他学校校园网的经验教训等。7、加强网络管理,健全校园网的管理规章及制度。8、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校园网的合理应用策略。三、 规划:第一、网络硬件平台建设由于学校的网络建设投资基本到位,争取在年底建成一个先进、可靠、稳定的校园网络,这将是本年度网络中心工作的核心。1、校园网骨干网设备的规划由于我校布线点数较多,部分地方点数较密集,如教学大楼,这就决定了必须采用层次结构的交换分布,即多个分中心共存。因此,对骨干网应用和流量进行分析,制定出设备定型方案,对原有方案进行适当调整、优化,使之更符合我校实情。2、IP地址规划我校已经申请了因特网IP地址,如何利用和管理好IP地址,关系到我校校园网络以后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很有必要做好IP规划与分配。3、 网络应用软件系统建设规划校园网的应用主要包括文件服务、软件下载、多媒体、VOD视频点播和远程教育系统等。针对我校具体情况,建议对通用性较强,影响面广、开发周期长的应用系统原则上采用购买为主的方针;而通用性较弱,影响面较窄、开发周期较短的应用系统则采用学习与自主开发为主,软件下载中心、广播电台、VOD视频点播系统等。第二、网络管理规划加强中心队伍人员素质的建设和培养。加强校园网络技术的改造和更新。加强管理工作,实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为校园网全面实现打下坚实的技术基础。加强兄弟学校计算机网络管理和维护技术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中心的管理水平。健全校园网的管理规章及制度。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校园网的合理应用策略。冯家初中网管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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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校食堂管理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学校,食堂,个人,全文共 2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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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食堂,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校食堂管理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下面就一年来食堂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

1、建立领导小组

学校食堂从开办之日起,学校就组织了强有力的班子对食堂进行科学化管理,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学校工会主席、后勤负责人、学生家长委员会为成员的管理领导小组,重点抓食堂规范化的管理和食品卫生安全,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重点、有措施,层层落实责任。

2、食堂工作重中之重

民以食为天,食以卫为先,以人为本,健康第一,,以让学生吃得营养、吃的健康、吃的安全为宗旨,是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我校有近700名师生在学校食堂就餐,食堂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师生的生活质量、健康质量,直接关系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和发展,涉及到千家万户。为此,我校高度重视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卫生第一、健康第一、质量第一的思想,实行全方位的管理和强有力的监督,为全校师生提供一流的服务,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放心。我们在食堂管理方面不断探索,建立了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赢得了社会的认可。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堂膳食管理

1、健全规章制度

健全的规章制度,是实施科学管理的基础,食堂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学校制定了《省庄二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度》、《省庄二中食堂卫生检查制度》、《省庄二中食堂卫生检查制度》、《省庄二中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制度》、《省庄二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省庄二中餐厅管理员岗位职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岗位职责,各岗位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职责和食品卫生操作规程,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和个人卫生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做到食品卫生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2、强化流程管理

进货、仓储、加工、出售是食堂操作的主要流程,必须强化管理。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注意把好三关:第一关是把好进货,我们食堂主要原料、辅料均采用定点、合同制进货,合同中有明确的质量要求,附有供货商的身份证复印件、详细家庭住址、联系方式,每天由管理员、厨师长、仓库保管员负责验货,采取看(生产日期、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包装情况、有无变质、发芽、是否新鲜等)、闻(有无异味等)方式把住进货关;凡遇五一、十一等大假返校,假前余下的作料等要全面更换;食堂进货必须登记验收,并作好进货入库登记。建立了三人签字制度及购物索证、索票制度。第二关,加工严格按操作规程,每天的蔬菜要入水浸泡半小时以上,去殘留农药或菜虫等,加工时不重复使用油料,加工储藏场所无关人员不得进出,做好食品留样。第三关,食品分餐关,食品分餐,严格按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做到三防:一防食物酸变,腐烂,变质及污染食品,一旦发现,立即严厉处理。二防他人投毒,在食品卫生管理中,食堂管理人员对各个环节的有效监督,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食堂,从时间上和空间上拒绝了投毒事件的发生。三防疾病流行传染,坚持每餐餐具专人操作,采用物理消毒,并做好餐具的保洁工作,防止交叉污染。定期做好灭蝇、灭蚊、灭蟑螂、灭鼠的工作,切断传染源,保证师生健康。

3、建立监督机制

为了加大对食堂食品卫生监督力度,成立了管理机构,组建了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工作,检查、监督、试尝、留样、填表和食堂档案。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不定期对食堂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还在师生开展民议测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形成了管理部门、教师、学生,对学校食堂管理全方位监督,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树立服务意识

1、严格用工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与学校签订用工合同,明确了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工资待遇等,在选聘员工时,学校注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技术能力,事业责任心,组成一支具有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食堂饮食从业人员队伍。

2、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上岗前员工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学校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坚持每周召开食堂管理人员会议,每个月食堂从业人员人自主学习三小时以上,并进行了阶段性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对新进人员个人健康检查,对未体检的不能上岗,对身体不合格坚决不准上岗,不穿工作服的坚决不准上岗,并建立个人档案资料,通过岗前培训和加强学习,提高了从业人员的素质,深化了服务意识,提高了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了师生的需求,为学校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后勤保证。

3 、提高意识,精心打造优质服务品牌

学校根据学生好动且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立自理的能力相对较差的特点,学校推出了学生就餐时固定座位,餐厅管理员负责管理模式,保证学生吃上热的饭菜、避免学生烫伤,了解学生就餐情况、纠正偏食、及时发现学生有无身体不适应等。

中学生活是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阶段,学生膳食多样化,并保证质量,保证了学生成长中所需的营养。编制好一周的菜谱,菜谱要求搭配要符合营养要求,注重菜品的多样性,一周菜谱不重样。为了保证质量,我们还随时接受家长的监督,家长在子女在校的任何一天来到学校,都可以检查我们是否按菜谱安排菜品,也可以在食堂与子女就餐。

我校食堂建设和管理工作在各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今后工作,我们将进一步把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长期不懈地抓好,努力提高食堂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师生的身体健康,为学校的教学工作做好保障,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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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办公室空调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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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空调管理,确保空调安全运行,更好地为广大员工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现将办公室空调的使用规定如下:

一、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各办公室负责人为空调使用的负责人,主要负责掌握空调的使用时间,管理所属空调的正确使用,避免人为损坏,以保证空调能发挥其应有作用。

二、为做到节能降耗,要求夏季室温在30摄氏度,方可开机使用空调制冷,其余时间(晚间、阴雨天等)不得开启空调;冬季室温在5摄氏度以下,方可开机使用空调制热。每天下班后要及时关闭空调和电源,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

三、全体员工必须增强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除办公室负责人外,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空调,不得私自拆装空调面板,不得让外来人员随意开启空调,由此造成的问题自行承担。

四、公司将定期检查或抽查空调的使用情况,如发现有违规使用或损坏现象,将对当事人处理,损坏还要增加赔偿费用。

五、使用条件

5月10日以后连续3天天气预报温度超过32°方可开启制冷,空调温度设定28°,不得低于此温度。原则上冬季不开空调。

六、使用要求

1、制冷时,空调设定温度不得低于28℃。

2、空调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管理和使用。需要使用必须申请,未经允许,其他人不得随意开关和调试空调。

3、空调使用过程中,为节约用电,各办公室应关闭门窗,但要注意利用就餐时间(夏季12:00-13:30,冬季12:00-13:00)关闭空调开窗通风,以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七、违规情况处理

行政部对各办公室空调使用情况作不定期检查,若发现有违反第六条(使用要求)中的任何一条,发现一次,停止使用空调3天,并对违反规定者处人民币100元的罚款。

八、管理维护及赔偿

1、空调设备使用期间,使用的部门办公室负有保管保护的责任。

2、如在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填写维修单报送物业工程部维修。

3、如涉及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由使用的部门或故意损坏者负责修理或赔偿的责任,行政部将视设备损坏情况会同工程部对故意损坏者做出相应的处理,并处于罚款处理。

五、本规定自20xx年5月1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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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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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校要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学校义务消防队。在人员变动时,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2、认真组织师生学习、宣传《消防法》,要利用校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橱窗、班队活动等途径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使用电气、液化气等知识,教育学生不玩火,以及安全逃生的办法。

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讨论、检查、布置、总结本校消防安全工作。

4、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政治、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5、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6、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7、 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1)学校确定将档案室、保管室、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语音室、体育器材室、食堂、多媒体教室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机,要放在明显的地方。义务消防员要学习、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机,会报警。经常检查灭火机,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更换药剂。

(4)学校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

(5)电脑室管理人员、各办公室内教师在启动电脑、空调、电热台板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演示实验,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

(7)图书室、体育器械库房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班主任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班务工作计划,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不要玩打火机,不玩烟花炮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8、学校要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

9、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报请学校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者,报请学校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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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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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公司财产范围

本公司财产主要为:

1.办公事务用品:桌椅、公文箱、电话机、打字机、复印机、计算机、交通车等;

2.建筑物:办公楼、厂房宿舍等;

3.机器设备:____________;

4.原料及成品:___________。

第二条 主管部门

________部门负责公司财产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采购

1.各部门根据需要提出请购单或请购计划,报_____核准后,交由_____部门办理采购。

2.采购品经验收合格后,即由采购部门填写财产卡交由_____建档管理,财产实物由使用单位领回使用并负责保管。

3.由购入而取得的不动产,应由_____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

第四条 折旧盘点

_____部门应会同_____于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对公司财产进行盘点,对新购置的财产应于次月_____日对账一次,采用_____方法,并以账面价值为准,其折旧耐用年限依所得税规定。

第五条 报废、出售

对无法继续使用的财产按规定办理报废,或以_____方式出售,并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第六条 其它

各项财产的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等资料统一由_____部门保管,使用单位可使用复印件。

第七条 责任及处分

各单位对所使用的财产负有保管、保养的责任。财产发生损害时,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出具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视情节轻重进行处分。

第八条 生效

本管理办法自即日起生效,_____对本办法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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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解读保税区外汇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外汇,全文共 1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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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建立健全部门目标管理体系,分解中心的各项战略规划和工作目标,以确保中心年度目标的贯彻落实,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精装修中心项目及工作计划管理。

3 职责

3.1 中心负责人负责审批部门各项目推进计划及个人月度、周工作计划,组织工作绩效考核工作,推动绩效管理的贯彻及落实。

3.2 计划管理专员负责汇总各项计划,确保各项目推进计划符合公司计划管理要求,负责检查、督导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并整理上报。

3.3 中心成员负责编制所负责项目的推进计划,按照审批的工作计划执行,将计划节点完成情况及时反馈至计划管理专员。

4 计划分类及要求

4.1 项目推进计划

4.1.1 项目推进计划指以一个项目为单位,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制定的工作计划。

4.1.2 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参与部门/人员编制。

4.1.3 计划编制应符合公司节点要求,节点分级清晰、完整,符合模板要求。

4.1.4 表格模板见附件1。

4.2 项目专项计划

4.2.1 项目专项计划指以一个项目为单位,根据项目推进情况需要单独制定的专项工作计划,如x项目整改工作计划。

4.2.2 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参与部门/人员编制。

4.2.3 计划编制应符合项目推进计划节点计划。

4.2.4 按公司审批权限进行报批。

4.3 月度资金计划

4.3.1 月度资金计划指以一个月度为计划周期,按照合约支付合作单位费用的资金计划。

4.3.2 由部门各经办人提交本人所负责项目对应的资金计划,由计划管理专员负责汇总。

4.3.3 部门各经办人提报资金计划需求时,支付节点和金额应符合合约规定。

4.3.4 月度资金计划需要中心负责人审批。

4.4 周工作计划

4.4.1 周工作计划指以一周为计划周期,对项目推进计划、专项计划和月底资金计划进行分解,根据部门例会决议结合实际工作制定的工作计划。

4.4.2 由部门各项目经理提交本人所负责项目对应的工作计划,应包括施工、设计、软装以及商务方面的内容。

4.4.3 表格模板参见附件2。

4.5 月度工作计划

4.5.1 月度工作计划主要按照公司要求进行提交,如工程月报、集团信息月报等。

4.6 其他计划

4.6.1 指根据实际工作或公司要求,针对某个单项工作所制定的工作计划。

4.6.2 由经办人负责根据专项计划的特殊性进行编制。

5 计划执行、延期

5.1 计划编制完成后,各经办人需严格按照审批通过后的计划执行,计划管理专员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5.2 节点完成时,节点责任人需要填写《节点验收单》,于节点完成两个工作日内提交计划管理专员存档,提交时应提交相应附件。

5.3 如节点计划需要延期,涉及公司级节点计划,按照战标办计划管理要求办理延期申请。(使用战标办统一表格SCZX-ZBB-002《计划变更申请表》)

5.4 部门级节点延期由中心负责人审批,异地项目可以通过短信或邮件等形式进行报批,确认延期后通知到计划管理专员,由计划管理专员协助填写纸质版本交中心负责人补签,以便备查。(使用战标办统一表格SCZX-ZBB-002《计划变更申请表》)

5.5 经办人需将修改后的计划及时报备计划管理专员,以便按照最新计划进行检查。

6 考核及处罚标准

6.1 项目推进计划考核及处罚标准。

6.3 月度资金计划考核及处罚标准。

6.4 周工作计划考核及处罚标准。

6.5 其他计划考核及处罚标准。

7 考核补充说明

7.1 项目推进计划节点与专项计划节点完成率将作为个人项目基本提成的考核依据之一;

7.2 月度资金计划、周工作计划和其他工作计划的节点完成率将作为个人项目奖励提成的考核依据之一;

7.3 个人积分将同时作为个人项目基本提成与奖励提成的考核依据;

7.4 个人积分将作为部门年度优秀员工参选条件之一,以及将作为个人职位提升的重要参考依据。

7.5 关于个人积分详见《精装修中心员工积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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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管理办法探索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办法,汇报报告,全文共 1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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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管理办法探索

如何做好社区新阶层人士工作,是摆在统战部门面前的一个新课题。全国第二十次统战工作会议第一次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党关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的理论和政策,进一步阐述了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20字工作方针;提出要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作为统一战线工作新的着力点,坚持以社团为纽带、社区为依托、网络为媒介、活动为抓手。这既在理论上为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给我们指明了方向,又在实际工作中为我们铺平了道路。

一、我区新的社会阶层构成的基本特征

**区历来是统战工作重区,辖区内驻区单位、科研院所集中,中、高级知识分子众多,随着人们价值取向和就业观念的变化,部分知识分子从原单位分化出来,成为自由择业者。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企事业单位的改制,一部分来我区务工的外来打工者、城市待业者、部分机关和企事业人员“下海”和部分下岗职工发展成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主,一部分具有一定专业和资格的人员从事中介组织工作,一部分大学毕业后或在职人员辞职后直接受聘于私营或外资企业,还有一部分人退休后利用自己的专长又第二次创业或受聘为技术人员,形成了一个新的社会阶层,据统计,我区仅去年一年就新增个体私营企业5515家,其中私营企业2513家,个体工商户3002家,新增注册资本24.0221亿元,新增从业人员30000余人,他们是我区统一战线中的一支重要新生力量。其基本特征是:一是行业地域集中。从行业上看,主要集中在律师业、it业、汽配业、餐饮业、服务业等,从地域上看,主要集中在珠江路科技街、长江路文化街、新庄红山一带汽配城;二是身份特殊。他们的身份都属非公有制阶层,成员结构较广泛,既不同于原来意义上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也不同于与社会主义所有制经济相联系的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和工人,不同于党政机关干部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技术人员,都与非公有制经济联系着。三是职业多样。新的社会阶层成员组织分散,职业岗位流动性大,他们所从事的由原来意义上的第二、第三产业逐渐发展到从事科技、经营管理、律师、审计、会计、代理等复杂劳动,是社会主义的复杂劳动者,是社会主义劳动的重要形式。四是价值取向多元。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由于财产状况、文化层次、社会职业、社会地位、生活方式的不同,所产生的价值体验也就具有多样性。于是,有的追求生活的质量,有的追求事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有的政治需求增强,有的热衷于光彩事业,等等。五是两极分化较大。有一部分人掌握或管理着大量的资本,以资本要素参与财富创造,象我区的新华海信息产业集团、福中信息产业集团、宏图三胞产业集团等企业,在全国it行业中都有较高的知名度,但也有一些处于初创时期个体户、私营企业主,文化水平和个人素质相对较低,很难达到一定层次的认知水准,在去年我区新增5515家个体私营企业的同时,也有近90家个体私营企业歇业,或破产、或转产,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

二、我区开展新的社会阶层工作的情况分析

近几年,在市委统战部的统一部署和具体指导下,我区在大力推进社区统战工作的同时,也将新的社会阶层纳入了统战工作范畴,注重调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积极性,积极发挥他们的作用,为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力量支持。主要做法:

1、在深入开展调研、了解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加强学习引导,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由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正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如何能最大限度地将他们团结起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作用,一直是我们积极探索的主题。在区工商联换届选举工作中,我们增加了新的社会阶层执委的比例,改善和加强了工商联新一届领导班子结构;在全区基层商会、行业商会全部实行由企业家担任会长,并保持经常性的联络和沟通,在全市成立首家楼宇商会、1912酒吧休闲商会,开展争创“星级基层商会”和自主创新活动,积极探索新时期商会发展模式和方向,指导新街口商圈创建了自己的网络交流平台,积极推荐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参加中央、省、市社会主义学院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政治把握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服务和谐社会建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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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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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目的

为公司员工(劳务工除外)提供有关企业的基本背景情况,使员工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基本内容,明确工作职责、程序、标准规;向员工灌输企业及其工作部门所期望的态度、规范、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等,帮助其尽快适应企业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

二、培训内容

(一)公司基本概况

1、介绍公司的经营历史、宗旨、规模和发展前景,激励员工积极工作,为公司的繁荣作贡献;

2、介绍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产品、市场定位、目标顾客、竞争环境等等,增强员工的市场意识;

3、介绍企业的文化、价值观和目标的传达,让员工知晓企业反对什么、鼓励什么、追求什么。

(二)公司管理制度

1、介绍公司员工行为和举止规范,如关于职业道德、作息制度、接洽和服务用语、仪表仪容、精神面貌、谈吐、着装等的要求;

2、介绍公司的行政、人力资源、财务、生产现场等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使员工在工作中自觉地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工作行为符合公司的管理规则要求;

3、介绍公司的安全措施及管理规定,让员工了解安全工作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何发现工作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对生产环境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如何进行应急处理,加强其安全工作意识。

(三)企业组织架构

介绍公司内部组织架构、各部门之间的服务协调网络及流程,有关部门的处理反馈机制,使员工明确在企业中进行信息沟通、提交建议的渠道,了解和熟悉各个部门的职能,以便在今后工作中能准确地与各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并随时能够就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建议或申诉。

(四)业务培训

1、针对所在岗位开展岗位职责、工作知识、工作方式方法、工作技能、工作标准等业务培训,使员工熟悉并掌握完成各自本职工作所需的主要技能和相关信息,从而迅速胜任工作;

2、针对生产技术人员的品质管理培训,主要介绍品质管理的内容、具体要求和标准,以及工作流程,让员工掌握品质控制与管理工作的具体规则,确保产品质量;

3、针对生产技术人员的产品知识培训,主要介绍产品生产工艺、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让员工尽快掌握产品基本知识、工作中应急处理办法,学会自我防护,确保安全生产。

4、针对生产技术人员的操作技能培训,主要介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帮助员工尽快掌握基本的生产操作技能,胜任岗位的工作要求。

(五)职业化素养塑造

1、介绍职业化的概念,让员工理解什么是职业化,职业化素养包括哪些内容(人生价值观、工作思维观念等),如何进行职业化的塑造等,明白塑造职业化对公司发展、对个人成长的积极作用;

2、介绍职业生涯规划的概念,让员工掌握职业生涯规划的目的和实现职业目标的路径,清楚在公司发展的路径和方向,帮助员工少走弯路,早日实现职业梦想。

(六)职业化管理技能提升

针对现职管理者和储备管理者,在管理工作的思维观念、技能技巧、方式方法等方面予以培训引导:

1、了解管理者塑造职业化素养和技能的重要性,并清晰、准确定位自己在组织中的角色;

2、深刻认识管理者自身职业化能力提升与企业战略发展的关系,并掌握相关的方法和技巧;

3、通过管理者自我管理和领导能力的提升,推动企业健康、高效率的向前发展。

三、培训方式

员工培训根据培训内容不同,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

(一)公司基本概况、管理制度、组织架构培训,采取图表演示与内容讲解相结合的方式,便于员工增强知识记忆。

(二)业务培训,采取知识讲解、操作演练、师傅带徒等相结合的方式,让员工通过亲自动手操作尽快掌握基本业务技能。

(三)职业化素养塑造与管理技能提升培训,采取幻灯展示、案例讲解、分析研讨、角色扮演等相结合的方式,便于员工深刻领会其中的道理和方法。

四、培训职责

(一)员工培训由公司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公司基本概况、管理制度、组织架构知识培训,由公司职能部门负责讲授。

(三)业务培训中的岗位知识由用人部门负责讲解,品质管理知识由品控部门负责讲授。

(四)职业化素养塑造与管理技能提升培训,由公司办公室安排相关管理人员或外聘讲师负责讲授。

五、培训考核

(一)考核内容

1、出勤记录

(1)迟到或早退:提前请假扣2分/次,未提前请假扣5分/次;试用期内的新员工,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即辞退。

(2)请假:提前请假每0.5天扣2分,未提前请假每0.5天扣5分;试用期内的新员工,累计请假达3天扣5分,超过6天即辞退。

(3)旷会:1次(0.5天)扣10分;试用期内的新员工,旷工1次即辞退。

2、培训笔试:笔试测试题实行三选一方式抽选考题。

3、实操演练:以各岗位工作的实操要求进行实操演练。

(二)分值比重

1、生产技术岗位

出勤记录20分,培训笔试70分,实操演练10分。

2、行政后勤岗位

出勤记录20分,培训笔试50分,实操演练30分。

3、销售岗位

出勤记录20分,培训笔试40分,产品送样或销售业绩40分。

(三)考核周期

1、新员工于试用期届满前进行培训考核;

2、在职老员工每隔半年考核一次。

六、考核成绩应用

(一)综合考核成绩85分以上为及格。

(二)试用期员工

1、试用期届满,初试综合成绩低于85分者,试用期延长一个月;

2、试用期延长一个月届满,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试用期再延长一个月;

3、试用期第二个延长月届满,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予以辞退。

(三)在职老员工

1、初试综合成绩低于85分者,一个月后复试;

2、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自复试所在月起的连续六个月内进行再培训,期间基本工资按80%的标准发放;

3、在再培训期满所在月月底进行再试,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予以辞退。

4、考核成绩将作为个人薪资调整标准的重要依据。

七、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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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学校基建管理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2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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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开展好干部职工作风整顿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行风建设,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和谐、快速发展,我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扎实做好了学习动员阶段的相关工作。现将本阶段的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于后。

一、认真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动员。

1、为使我校作风整顿工作落到处,收到实效,学校成立了由校长刘东贤任组长,副校长罗波任副组长,班子成员袁道雄、廖德华、匡建国、谭德钏、团队负责人、教研组长为成员的干部作风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下设作风整顿办公室于学校行政办公室,由罗波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学校成立了五个作风整顿学习小组。语文组:组长江秋林,联系领导罗波;数学组:组长苏勇,联系领导廖德华;理化生组:组长伍爱明,联系领导谭德钏;英语组:组长贺华林,联系领导袁道雄;政史组:组长贺小辉,联系领导匡建国。

2、认真制定了工作方案。学校认真分析了干部职工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详细制定了《XX初中集中开展干部及教职工作风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和《高兴初中干部作风整顿学习动员阶段实施方案》。结合方案,具体拟定了学习动员阶段的具体安排意见。

3、组织全体教职工召开了学习动员会。12月13日,学校召集全体教职工召开了学习动员会,书记校长刘东贤、副校长工会主席罗波分别作了动员讲话。会上,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了《XX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干部作风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田书记和屠书记在全市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高兴初中干部职工作风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安排。向全体教职工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统一了教职工的思想认识。

4、干部作风整顿办公室制作了作风整顿宣传专栏,书写了宣传标语,设立了举报信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同时利用校园广播、现场宣讲等有效渠道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学习、讨论,收了良好的效果。

1、我校给全体教职工每人印发了《XX初中干部职工作风整顿工作实施方案》《XX初中干部职工作风整顿工作学习动员阶段实施方案》《学习动员阶段具体安排》、分发专用笔记本、心得体会材料纸和有关学习资料。12月16日、17日,教职工认真自学了《文选》、xx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并认真作好了学习笔记。学校作风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对其进行了抽查。

2、领导班子集中学习收到实效。学校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央关于严禁党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讨论,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言行,提高了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自觉性。

3、学校利用12月18日下午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了《党章》、“八荣八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信访条例》、市委 《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省教育厅“双八条”规定、市纪委转发《中共广安市纪委关于“四项清理”典型案件的通报》;12月19日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央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12月20日分组学习了中共华蓥市教育局委员会转发《中共华蓥市委办公室华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中共华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以及教育法律法规等。通过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引导教职工进一步认清了形势,提高了认识,增强了紧迫感和危机感,调动了教职工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讨论中,教职工积极发言,紧密联系学校和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指出了当前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很好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4、12月21日,分组学习了华蓥市教育局关于转发《中共华蓥市委办公室的通知》,观看了党风廉政建设电教片。教职工结合典型报告和电教片,开展了激烈的讨论。讨论中,众多教师谈出了同样的感受:从先进典型何昌淑老师的身上,进一步体会到了教师职业的崇高、责任的重大,表示一定要以何昌淑老师为榜样,学习她牢记宗旨、扎根山区的奉献精神,学习她恪尽职守、辛勤耕耘的敬业精神、学习她勇于探索、不断进取的创新精神,努力搞好本职工作,加强师德修养,提高业务素质,为乡村教育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5、全体教职工深刻领会学习内容,认真撰写了心得体会。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召开了学习心得交流会,总结了学习效果。同时,学校干部作风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对教职工的心得体会进行了评比,评出了部分优秀心得文章并对其进行了表彰奖励。

三、建立健全了学习的长效机制。

为使学习活动得到深化,我校建立健全了相关学习制度。

一是建立了授课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和部门领导主动承担专题辅导任务,主要领导授课不少于一堂,力求内容的思想性、实效性、适用性有机统一。

二是严格考勤制度,凡不按要求参加本次学习活动的,一律按学校工作纪律制度严格逗硬执行。

三是健全了学习交流制度,要求学习交流必须人人参加,人人撰写交流材料,组内人人进行交流。

四是建立了反馈制度,要求干部职工时常深入教师、学生中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及时反馈信息,有针对性的解决实际问题。

五是健全了考评制度,学校干部作风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随时对教职工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教职工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挂钩。

四、存在的不足。

一是个别教师对此次作风整顿工作在思想认识上不十分到位,讨论中发言不够积极主动,抓不住主要问题,谈认识比较肤浅;二是个别教师学习不够深入,领会不深,学习笔记不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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