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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度何以强起来思想宣传精选范文_思想宣传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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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度何以强起来思想宣传精选范文

【导语】:宣传思想工作,事关旗帜和道路,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面临的形势越复杂、任务越繁重,越要加强党的领导。那么,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关于中国制度何以强起来的思想宣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国制度何以强起来思想宣传】一

“以人民为中心”是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落实

如果说“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和价值原则,是要在改革与发展过程中颠覆、矫正以“物”、以“资”为“本”的价值路线,那以“人民”“人民的幸福”为“本”,则更为明确地将人民作为利益和幸福的“主体”地位凸显出来,这是对“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和价值原则在理论与实践上的双重深化,彰显了“人民”的历史主体性、实践主体性和价值主体性,也是中国共产党对自身历史使命和责任的高度自觉与实践践行的内在尺度。

马克思主义深刻地揭示了人类追求自由、解放和发展的历史形态和逻辑。在前现代社会,少数人的发展与幸福,是以牺牲极大多数人的发展和幸福为代价的,发展和幸福成为少数人的“特权”。资本主义社会虽然解除了前现代社会的贵族特权,开启了更为多数人的发展和幸福的可能和空间,客观上极大地推进和提升了人类追求自由、解放的量与质,但却陷入资本的窠臼之中,以至于一切人的生活都成为受“资本”宰制,人仅仅是“依赖于物而获得相对的独立性”,唯有超越资本主义社会,才能实现每一个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发展才能成为每一个人的权利,才能实现人类历史上真正的自由与公平。以“人民”为价值主体,以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利益,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价值目标,将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和更优美的环境等,作为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现实具象,这就超越了观念论和抽象论,更为具体而细致地表达了“人民的幸福”的真实内涵,从而清晰地展现出“人民”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核心价值理念,凸显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价值立场和价值取向。

“以人民为中心”是检验发展成败的价值尺度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内在精神实质与要义是“人民”不断获得历史性解放和自由,促进人的自由与全面的发展。把“人民”作为发展主体、建设实践主体、利益主体、幸福主体和价值主体,是马克思主义的“人民史观”在当代中国的具体实现。“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具有深厚历史感的价值宣言、价值主张、价值纲领,是面向全世界对人民所做出的价值承诺,同时也是检验中国共产党执政成效的价值尺度。历史经验表明,一个党只有把谋求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和发展的价值轴心,只有把发展与人民群众的需要和利益紧密相连,只有“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才能找到稳定立足的深厚土壤,才能催生和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奋斗精神和创造力量。

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党必须牢记,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以人民为中心”也是对唯物史观的坚持和发展,表征了“人民发展观”对“人民历史观”的历史深化与现实落实,彰显该发展思想之历史主体论、发展动力论、发展目的论的内在统一,历史性地张扬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所指向的人民解放、自由之价值逻辑。在当今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大价值体系博弈的历史语境中,在社会主义国家执政价值观和发展观的比较视野中,“以人民为中心”更为清晰、准确地映射出中国共产党执政发展理念的独特性、典范性和先进性。“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力量在人民,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这也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在执政价值观和发展观上的共同取向。“人民”在党的执政中具有不可动摇的地位,“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落实,也是检验“发展”成败的终极尺度。

“以人民为中心”是决定党长期执政的生命根基

是否全心全意为了人民的幸福而谋划、而奋斗,这不仅是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人民史观和英雄史观的原则界限和本质分野,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能否长期执政的终极尺度。就如《共产党宣言》中所指出的那样:“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运动。”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为人民的幸福而治国理政的价值取向,超越了历史一切统治阶级、一切政党的狭隘性和利益的片面性,不仅贯彻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观点,而且彰显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价值立场,是区别于一切执政党的根本价值路线,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和问题指向性。

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价值总纲领,这不仅承载着执政党的价值追求、价值指针,而且直接关系到执政党能否长期执政,因为“人民”是执政党之生命根基,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智慧、动力之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之价值落脚点。是否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否实现以人民的幸福生活,是检验党执政的最高标准、最权威的尺度。

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按照人民的意志(通过宪法和法律)执政,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刻也不脱离人民。指出,“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命运取决于人心向背。”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我们要站稳人民立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要以“人民幸福生活”为价值意识为根本立足点,以深刻的历史意识、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来审视、判断我们遇到的问题。

【中国制度何以强起来思想宣传】二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也要有符合新时代要求的重点。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这一要求为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建设明确了方向,对于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依靠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我们党形成了密切联系群众这一最大优势。但是,在看到抓基层、打基础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要看到一些地方还存在一些不良倾向。比如,有的地方将基层党组织混同于其他社会组织,弱化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一些基层党组织忙于事务性工作,严肃的党组织生活被具体的琐碎事务代替。这些倾向弱化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与新时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

政党是政治组织,必然要突出政治属性。我们党是先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基层组织必然要高度重视自己的政治功能。45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是我们党区别于西方资产阶级政党的一大组织优势。充分运用党的组织资源,把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好,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就有了可靠的组织保证。特别是在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社会利益格局日益多元化的今天,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对于凝聚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磅礴伟力具有重要意义。正因为如此,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党支部要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强调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这些重要要求,对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强化问题导向,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破解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为突破口,把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全面提升基层党建水平。首先,提升组织力,就要把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作为前提和基础。要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让党的旗帜在每一个基层阵地高高飘扬。其次,突出政治功能,就要大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政治功能是基层党组织第一位的功能,体现我们党的政治属性。广大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强化党员的党性教育,引导党员敢于同各种不良现象和错误思想作斗争,坚决维护以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执行党的决定,有效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再次,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各项制度,坚持和创新“三会一课”制度,把“三会一课”制度作为提升基层党建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重要保障。最后,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坚持“选、育、管、用”多管齐下,着力解决后继乏人、能力不足、管理不严等突出问题。

【中国制度何以强起来思想宣传】三

党的xx大以来,不断强调党的自我革命问题,这对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党是勇于自我革命的政党,在党的近百年的历史上,有几次重大政治决策、重大政治活动等,对实现党的自我革命具有重大意义,对党的历史产生了深刻影响。

一、八七会议与党的自我革命

在大革命失败以后,在关系党和革命事业前途和命运的关键时刻,中共中央于1920xx年8月7日在汉口召开紧急会议(即八七会议),认真检讨党的工作,总结大革命后期的严重错误,决定新的路线和政策,确立了实行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的总方针。在会上,毛泽东提出了“枪杆子里出政权”的重要思想。会议着重批评大革命后期以陈独秀为代表的中共中央所犯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改组中央领导机构。陈独秀不再担任,选出新的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由瞿秋白负实际总责。毛泽东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会议发布的告全体党员书指出:我们党公开承认并纠正错误,不含混不隐瞒,这并不是示弱,而正是证明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力量。

八七会议是党在幼年时期的一次具有自我革命意义的会议。它制定的继续进行革命斗争的正确方针,使全党没有为极其严重的白色恐怖所吓倒,重新鼓起同国民党反动派斗争的勇气,为挽救党和革命作出巨大贡献。从此,中国共产党独自担当起领导中国革命的艰巨使命。

二、遵义会议与党的自我革命

1935年1月15日至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贵州遵义召开扩大会议,即遵义会议。会上由博古作的关于反对第五次“围剿”的总结报告,过分强调客观困难,不承认在军事上犯了严重错误。周恩来作的副报告,指出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军事领导的战略战术错误,并主动承担责任,作了诚恳的自我批评。毛泽东作长篇发言,对博古、李德在军事指挥上的错误进行深刻分析,并阐述了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战术问题和此后在军事上应该采取的方针。其他发言都拥护毛泽东的意见。会议改组中央领导机构,选举毛泽东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恩来为党内委托的对于指挥军事下最后决心的负责者。

遵义会议之所以是党的历史上具有伟大自我革命意义的会议,是因为遵义会议实现了重大历史转折。按照遵义会议的精神,1935年2月5日,中央政治局在川滇黔交界的村子举行“鸡鸣三省”会议,政治局常委再作分工,由张闻天代替博古在党中央负总责,毛泽东参与军事指挥。3月中旬,中央政治局又召开扩大会议,根据毛泽东提议,重新成立“三人团”代表政治局全权指挥军事,以周恩来为团长,成员为毛泽东和王稼祥。由于周恩来非常尊重毛泽东的意见,实际上是毛泽东起决策人的作用,此后的军事行动,毛泽东就是“总指挥”。毛泽东成为党的实际领导人。

遵义会议是党的历史上一个生死攸关的转折点,它挽救了党和红军,挽救了中国革命,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开始走向成熟。从此,党就在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正确领导下,克服重重困难,引导中国革命走向胜利。

三、延安整风与党的自我革命

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后,敌后斗争虽很困难,但总的军事形势没大变化,特别是党中央所在的陕甘宁边区比较稳定,中央决定集中精力开展一次全党整风运动。

整风运动通过批判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两种形态的主观主义,教育全党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研究和解决中国革命的实际问题。为吸取过去“左”倾领导实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教训,毛泽东提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使整风运动通过读书学习、自我反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认识,增强党性,改进工作。

全党范围内的整风,以学习毛泽东的《改造我们的学习》、《整顿党的作风》和《反对党八股》为主,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以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毛泽东强调,反对主观主义是全党整风的中心内容,“只有打倒了主观主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真理才会抬头,党性才会巩固,革命才会胜利”。为了反对主观主义,毛泽东强调实事求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全党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思想作风。

延安整风具有很强的自我革命意义,它通过学习理论、总结历史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党性,提高了全党马克思主义认识水平,既是一次全党范围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教育运动,也是破除党内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把共产国际和苏联经验神圣化错误倾向的空前的思想解放运动。它对于全党同志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

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与党的自我革命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的胜利,从危难中挽救了党,挽救了革命。1978年底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全会开始实现从“两个凡是”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封闭半封闭到全面改革开放的历史性转变。全会还充分肯定必须完整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开始全面地认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及以前的“左”倾错误,审查和解决了党的历史上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并增选了中央领导机构成员。这些都标志着我们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1981年制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我们党敢于正视和纠正自己的错误,有决心有能力防止重犯过去那样严重的错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过去采取这个立场,曾使我们的事业转危为安,转败为胜。今后继续采取这个立场,必将引导我们取得更大的胜利。”所以说,在粉碎“四人帮”以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拨乱反正是我们党的历史上又一次具有伟大自我革命意义的重大政治活动。

五、党的xx大以来的全面从严治党,开启了新时代新的伟大自我革命

20xx年12月,明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从此,形成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四个全面”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为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建设是贯穿各个领域的,只有把党管好、治好,各项工作才能做好。

全面从严治党从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展示出我们党新的伟大自我革命的历史担当。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在思想建设中,强调用坚定理想信念炼就共产党人的“金刚不坏之身”,做到对党绝对忠诚。抓制度建设,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制定和健全系统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特别是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制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正做到既从教育上严起来,又从制度上严起来,彻底纠正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

将集中教育活动和思想教育的常抓、细抓相结合,同时,不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纪律规矩,使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宽、松、软局面有根本转变,管党治党走向严、紧、实。另外,以雷霆万钧之势开展反腐败斗争,标本兼治,坚持“打虎”、“拍蝇”、“猎狐”一齐抓,反腐败全覆盖、零容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强调:“要兴党强党,就必须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锤炼自己。只有努力在革故鼎新、守正出新中实现自身跨越,才能不断给党和人民事业注入生机活力。”不断勇于自我革命,是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法宝。为了始终保持中国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忘初心,实现肩负的崇高使命,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

【中国制度何以强起来思想宣传】四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这为新时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们要深刻理解提升组织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把握提升组织力的路径。

组织力是现代政治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概念,关乎一个组织的兴衰成败。对于政党来说,没有组织力,就没有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一直高度重视党组织的组织力问题,强调党组织要具有严格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放手发动群众、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主要是指基层党组织为了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依靠自身组织优势和组织资源动员、引导人民群众贯彻党的决策部署、参与社会治理、推动改革发展等的能力,它是领导力、动员力、凝聚力等的综合反映。纵观我们党的历史,什么时候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强,党的决策部署就贯彻落实得好。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就是基层党组织缺乏组织力的表现。因此,我们要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深刻认识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当前,一些基层党组织动员、宣传、组织群众不走心,联系群众程式化、走过场,方法老套简单,影响了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致使一些工作在基层难以落细、落小、落实。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不强,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一些基层党组织对自身的政治功能认识不清,导致组织力不强。党的基层组织是政治组织,必须突出政治功能。一些基层党组织在工作中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意识不强,不能有效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久而久之就会缺乏组织力。其次,一些基层党组织不注重党的建设,自身软弱涣散,导致组织力不强。个别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随意化、娱乐化、庸俗化,自身缺乏强大的战斗力,在工作中自然难以有效组织群众。最后,一些基层党组织缺乏新形势下组织群众的能力,导致组织力不强。面对群众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和社会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一些基层党组织在动员、宣传、组织群众方面缺乏有效手段,难以把群众组织起来。

基层党组织缺乏组织力,就难以凝聚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伟力。当前,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一要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基层党组织要增强“四个意识”,在工作中提高政治站位,使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属性进一步彰显、政治功能进一步突出,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动员好、宣传好、组织好群众。二要坚决整治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有的放矢采取有效举措,彻底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三是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社会动员力。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优势、组织力量、组织功能,动员引领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

【中国制度何以强起来思想宣传】五

伟大时代催生伟大思想,伟大思想引领伟大时代。从新时期到新时代,在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并面临重大抉择的历史关头,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思想应运而生,不仅照亮了我们前进的方向,更开辟了一个崭新的境界。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和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的丰富内涵与时代特点,并在这一重要思想的指引下,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

坚定从容的改革自信。指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步入新时代,诸多矛盾叠加,各类风险集聚,举措出台面临“两难”甚至“多难”,面对“要不要改”、“往哪里改”、“怎么去改”等重大问题,一时莫衷一是,议论纷纷。以思接千载、视通万里的恢弘视野和“不畏浮云遮望眼”的高度自信,高举改革大旗,从容掌舵领航。从“两个关键一招”到“两个不能否定”,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高度,统一了对党的历史的认知,统一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知,统一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认知。从“得改革开放风气之先”的广东,到“农村改革发源地”的小岗,号召全党上下,“要坚持改革开放正确方向,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改革开放不停步,续写新的篇章”。从处理好“五大关系”到坚持“三个不能变”,深刻洞察改革历史,高度驾驭改革规律,从容应对复杂局面,坚定了立场、标定了方向、确定了原则,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全面系统的战略擘画。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者,就是要统筹推进各领域改革。”步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改革关联度、融合度越来越高,单兵突进、零打碎敲难成气候,“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到“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全面深化改革融入到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的方方面面,贯穿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全过程,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从“夯基垒台、选材备料、立柱架梁”到主要领域“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主体框架的基本确立,各领域改革同向发力,各项改革任务相互协调、改革进程前后衔接、改革成果彼此配套。从强化顶层设计到上下良性互动,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使改革更加精准地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坚定不移的价值取向。强调,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做到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步入新时代,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回答“实现什么样的发展”、“如何实现发展”等重大问题,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让改革朝着有利于增添发展新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方向前进,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进行到底的责任担当。强调,中国已经进入改革的深水区,需要解决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这个时候需要“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不断把改革推向前进。改革开放初期,我们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式改革策略,先易后难。步入新时代,容易的、皆大欢喜的改革基本完成,面临的都是日益复杂的矛盾问题、日益固化的利益藩篱、日益凸显的体制机制弊端。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而深化。因此,必须树立强烈的问题意识,哪里矛盾和问题最突出,就重点抓哪里的改革,把解决突出难点问题,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必须先立后破加强制度建设,“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保证改革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全面推进和不断深化,进而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运筹帷幄的改革艺术。指出,对改革进程中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困难要一个一个克服,问题要一个一个解决,既敢于出招又善于应招,做到“蹄疾而步稳”。“行百里者半九十”,如果看不清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就容易轻率、盲动,不仅欲速不达,还会给事业造成损失。因此,要坚持科学决策,讲究改革艺术,做到“胆子要大、步子要稳,战略上要勇于进取,战术上则要稳扎稳打”。既要打“阵地战”,注重政策统筹、方案统筹、力量统筹、进度统筹;又要打“游击战”,发挥各类试点的探路、测压、试验功能,建立改革的“前哨站”、“侦察岗”,点面结合推动改革。既要打“攻坚战”,勇挑最重的担子,敢啃最硬的骨头;又要打“运动战”,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办一件事成一件事。既要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改革落实,做到雷厉风行、锲而不舍;又要深刻领会“蹄疾而步稳”的精髓要义,精准把握“火候”、“分寸”,积极开展“小创新”、“微改革”,把“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统筹起来,知行合一推动改革行稳致远。

刀刃向内的革命精神。强调,啃硬骨头多、打攻坚战多、动奶酪多,是新一轮改革的特点。影响改革的许多思想障碍不是来自体制外而是来自体制内,尤其是来自各种既得利益的羁绊。没有触及利益、刀刃向内的决心,改革就会“打折”、“变形”,难以“全面”、“深入”。因此,要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以“把自己摆进去想改革、议改革、抓改革”的姿态,勇于自我革命、自我革新,勇当改革先锋。同时,要始终坚持和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形成集中统一的改革领导体制、务实高效的统筹决策机制、上下联动的协调推进机制、有力有序的督办落实机制。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牢记中国共产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作风建设,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推动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

放眼世界的远大目光。指出,“一体化的世界就在那儿,谁拒绝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也会拒绝他”,“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为世界谋大同”。改革开放的历程是中国和世界共同发展进步的伟大历程。从引进来到走出去,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到共建“一带一路”,中国人民始终立足国情、放眼世界,始终敞开胸襟、拥抱世界。中国在对外开放中展现大国担当,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稳定器和动力源,促进了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步入新时代,我们应当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全面深化改革不是独善其身的改革,而是坚持正确的义利观,更加关注时代主题、历史潮流和人类福祉的改革。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破除一切阻碍对外开放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同各国人民一道努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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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预售商品房出售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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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房人(以下简称甲方):

购房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所购商品房位于

二、该商品房的具体幢号、建筑结、设计用途、建筑面积如下:该商品交付时如有面积差异,以房屋产权监理机关实测面积为准。

三、甲方应向同示所售房屋的下列证件:

1、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2、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四、该商品房销售价格为:实得建筑面积(即套内面积) 元/平方米(公摊面积按建造成本折算计入实利面积单价),房款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

五、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甲、乙双方按下列第 种约定办理。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甲方给予乙方 %优惠,即实付房款总额 元。

2、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首付房款 元,余款在 付清。

3、甲、乙双方约定其他方式付款或乙方属贷款(按揭)购房,甲、乙双方就此项内容另订补充合同。

六、乙方如未按合同第五条约定给付房款,属乙方违约。甲方按下列第 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应付房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合同继续履行,乙方按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将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规定必须的综合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乙方,如因除甲、乙协商同意解除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延期。

八、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果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属甲方违约。乙方按下列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应付房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 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合同继续履行,甲方按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甲方所售商品房面积与产权监理机关实测面积差异在± %(含本数)至± %以内,按实测面积结算房款;差异超过± %(含本数),乙方按下列第 种约定办理。

1、终止合同,甲方在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并按 利率给付利息。

2、合同继续履行,双方约定 。

十、预售商品房在开发建设过程 中,甲方对原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必须在调整和修改的方案批准后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 日提出退房或与甲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乙方要求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并按 利率给付利息。

十一、甲方所售商品房在交付给乙方时,该商品房的配套环境和配套设施,必须符合甲方售房时所作的承诺和双方约定。该商品房的装假、装修、配套设施、设备的标准、保修责任和质量要求,必须符合附件《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中所作的说明、规定和承诺。

十二、甲方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后,应协助乙方在 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权属登记的,乙方按下列第 种约定办理。

1、终止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并按乙方已付款房款的 %支付违约金。

2、合同继续履行,甲方按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三、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依照政府相关规定,同时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五、本合同边同附件及补充协议共 页,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新都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约定办理。

1、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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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手商品房出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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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房产出让于乙方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房屋坐落于,建筑面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分及公用分摊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土地使用期限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甲方同意以元/建筑平方米将房产转让于乙方,乙方认可现有建筑面积,当测绘面积与现有建筑面积有误差时,甲乙双方不再追究,转让金包定总额为元。

第三条:因该房产系单位分房,现甲方尚未取得房屋产权,经双方协商,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甲方元作为该房屋使用权转让金,待房屋产权确定并经房产部门准于上市后,本使用权转让金即转为房屋的买卖价款。

第四条:乙方交付甲方房屋使用权转让金的同时甲方应腾房并将该房交于乙方使用,如甲方单位提出异议由甲方协调解决。

第五条:本房屋现有水、电、暖气、煤气、闭路电视附属设施,如甲方单位收取费用,该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同意甲方单位选取的物业单位进行管理,甲方按其实际使用时间承担相关物业管理费用,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后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房产在有权上市销售后,在乙方催告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日内,应持房产证与土地使用权证及其他有关证明与乙方共同办理相关权属变更登记。各自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第八条:在权属未变更以前,甲方不得再行就该房产进行买卖、抵押等处分行为。

第九条:本协议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应按照约定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保证甲方使用,房屋修缮等问题如需甲方单位办理乙方应予协助。

第十条:如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房产于乙方使用,甲方除返还乙方支付的使用权转让金并支付使用权转让金的利息(按照日万分之四的利率自支付转让金之日起计算)

如乙方在使用房产至办理房权变更手续前,甲方提出收回房屋使用权,甲方要支付乙方的使用权转让金、利息(计算方式同上)及房屋的增值价值外,还要承担乙方添加的附属设施及房屋装修费用(不折旧)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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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商品房及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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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

买受方:

甲、乙两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房产出让于乙方事宜,缔结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房子坐落于,建筑面为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分及公用分摊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子土地运用期限为年

第二条:甲方赞同以元/建筑平方米将房产转让于乙方,乙方认可现有建筑面积,当测绘面积与现有建筑面积有差错时,甲乙两边不再追查,转让金包定总额为元。

第三条:因该房产系单位分房,现甲方尚未获得房子产权,经两边协商,乙方于年月日付出甲方元作为该房子运用权转让金,待房子产权断定并经房产部分准于上市后,本运用权转让金即转为房子的生意价款。

第四条:乙方交给甲方房子运用权转让金的一起甲方应腾房并将该房交于乙方运用,如甲方单位提出异议由甲方和谐解决。

第五条:本房子现有水、电、暖气、煤气、闭路电视隶属设备,如甲方单位收取费用,该费用由甲方承当,其他设备费用由乙方承当。

第六条:乙方赞同甲方单位选择的物业单位进行处理,甲方按本来际运用时间承当有关物业处理费用,房子交给乙方运用后费用由乙方承当。

第七条:甲方房产在有权上市销售后,在乙方催告处理权属改变登记日内,应持房产证与土地运用权证及其他有关证实与乙方共同处理有关权属改变登记。各自费用由甲乙两边分别承当。

第八条:在权属未改变曾经,甲方不得再行就该房产进行生意、典当等处置行动。

第九条:本协议收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应依照约好将房子交给乙方运用并确保甲方运用,房子补葺等疑问如需甲方单位处理乙方应予帮忙。

第十条:如甲方未依照约好交给房产于乙方运用,甲方除返还乙方付出的运用权转让金并付出运用权转让金的利息

如乙方在运用房产至处理房权改变手续前,甲方提出回收房子运用权,甲方要付出乙方的运用权转让金、利息及房子的增值价值外,还要承当乙方添加的隶属设备及房子装修费用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两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两边签字承认后收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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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宣传推介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投资,企业,全文共 2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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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宣传推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 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宣传推介行为,完善宣传推介材料制作、分发与公布流程,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其他适用法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从事基金宣传推介的相关人员,包括宣传推介材料的制作、分发人员、具体从事宣传推介的人员及相关业务责任人等。

第三条 公司及业务人员开展宣传推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本办法的规定及基金销售协议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防止利益冲 突,履行说明义务,合理的注意义务,承担特定对象调查,私募基金推介及合格投资者确认等相关责任。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推介。

第四条 公司暂不采用互联网媒介在线向投资者推介私募产品,如有业务需要进行业务拓展的,相关程序另行规定。

第五条 为加强对投资人的教育和引导,注重对行业公信力及公司品牌、形象的宣传,公司开展宣传推介材料相关活动应遵守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在涉及基金业绩表述等内容时,要全面揭示基金的过往运作情况,不得进行选择性陈述,对投资人形成误导。

2.准确性原则。宣传推介的内容必须准确、真实,与基金合同相符。

3.审慎性原则。宣传推介的内容应遵从审慎性原则,不得夸大基金业绩、不得预测或模拟过往业绩,不得使用没有可靠数据来源的材料等。

第六条 从事基金宣传推介活动的人员应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等,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第二章 宣传推介行为

第七条 公司市场销售部门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1.公开出版资料;

2.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

3.未经邀约面向公众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4.海报、户外广告;

5.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

6.公共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

7.未设置特定对象调查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 网媒介;

8.未经特定对象调查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9.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 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八条 公司相关部门及其从业人员推介公司产品时,禁止以下行为:

1.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

2.推介材料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最低收益,包括宣传预期收益、预计收益、预测投资业绩等;

4.夸大或者片面推介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投资人认为没有风险的表述;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恶意贬低同行;

7.允许非本机构雇佣的人员进行推介;

8.推介非本机构募集的私募基金;

9.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九条 公司可以合法公开宣传的信息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发展战略、投资策略以及由中国基金业协会公示的已备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不得包含基金产品的推介内容。

第三章 宣传推介材料

第十条 本办法所称宣传推介材料制作、分发与公布,包括宣传推介材料内容的撰写和形式的确定、宣传推介材料分发与公布的方式、时间及宣传推介材料制作、分发与公布的相关审核流程等。

第十一条 本公司从事基金宣传推介的相关人员,在制作、分发与公布宣传推介材料时,首先要严格自律管理;产品部负责对宣传推介材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对宣传推介材料制作、分发与公布实施监督。

私募基金的宣传推介材料(如招募说明书)内容应当如实披露基金产品的基本信息,与基金合同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应当向投资者特别说明。

第十二条 公司制作的宣传推介材料应与基金合同主要内容一致,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推介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私募基金的名称和基金类型;

2.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等基本信息及概况描述;

3.私募基金托管人名称(如无,应以显著字体特别标识);

4.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概况;

5.私募基金收益与风险的匹配情况;

6.私募基金的风险揭示;

7.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信息;

8.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

9.私募基金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

10.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

11.明确指出该文件不得转载或给第三方传阅;

12.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在宣传推介材料中,应当采取合理方式向投资者揭示风险,确保推介材料中的相关内容清晰、醒目。

第十三条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附有统计图表的,应当清晰、准确;提及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结果的,应当列明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名称及评价日期。

第十四条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引用公司或旗下基金产品获得的奖项,应当引用业界公认比较权威的奖项,且应当避免引用3年前的奖项。

第十五条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含有明确、醒目的风险提示和警示性文字,以提醒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风险揭示书,了解基金的具体情况。有足够平面空间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在材料中加入具有符合规定的必备内容的风险提示函。

第十六条 在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加强对投资人的教育和引导,积极培养投资人的长期投资理念,注重对行业公信力及公司品牌、形象的宣传。

第十七条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过往业绩,基金管理人应当特别声明,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第十八条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行业公认的准则计算基金的业绩表现数据。

第十九条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引用的统计数据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并注明出处,不得引用未经核实、尚未发生或者模拟的数据。

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应载明,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使用、更改、变相使用我司发布的基金推介材料。

第二十条 宣传推介材料的内部审核流程:

1.宣传推介材料经撰写人撰写完成后,提交本部门负责人初步审核;

2.初审无异议后提交公司风控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核;结合合规部门的修改意见,对相关材料进行修改,修改后再次提交确认;

3.将合规部门确认后的定稿提交分管销售业务与合规业务的高管确认,并签署合规审查意见书。

第二十一条 公司产品部应当对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内容负责,确保分发、公布的材料与备案的材料一致。公司销售部门应当审查销售募集机构使用的材料。

第二十二条 不得通过无基金销售资格的机构销售公司产品或宣传推介基金。

第二十三条 公司行政部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对分发的宣传推介材料进行及时的整理、备份和归档等。

第二十四条 如某些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或制度等未明确做出相关规定的,应从维护投资者利益和推动基金行业更健康发展的角度,遵从相关原则,按照严格标准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风控部负责制定、修订与解释。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总裁办审批通过,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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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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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销售部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2

第一章管理制度2

一、考勤制度2

二、请假制度2

三、轮休2

四、日常管理制度3

第二章销售部工作流程4

一、销售部人员及岗位职责4

二、接待5

(一)、顾客到门店5

(二)、顾客电话咨询5

三、网店销售6

(一)、售前6

(二)、售中7

(三)、售后7

销售部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

为了提高公司经营运作,加强产品市场的开发维护,以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形象,提高销售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流程与制度。

所有的销售人员以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流程与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

第一章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9:00—18:00

2、按规定时间迟到早退者1元分钟,凡事先未办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或请假未准即私自休假者为旷工,除被违纪处罚及扣除当日工资外,另按公司罚款处理,旷工三天或以上者,视自动离职。

3、提前离开岗位必须征得销售经理或销售主管的同意,否则根据情节可按早退或旷工处理,同上条规定一并累计计算。

二、请假制度

1、如遇病、事假,提前向主管请假,填写员工请假条,再由主管上交销售经理签字批准,最后将请假条交由财务保管。

2、病假超过两天者需提供医院证明。

三、轮休

1、原则上每人每周休息一天(周一至周五选一天),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休息,由销售主管统一安排调休。

2、同一岗位工作人员分开休息,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3、值班情况

4、如员工在规定时间以外加班,员工应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公司安排。

公司以年调休方式给予补偿,如员工个人自愿加班,视情况而定。

四、日常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上班期间要佩带工作证;

2、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及桌面整洁(每天值日人员要负责当天办公室内的整体卫生);

2、客户接待过程中,严格按照接待流程进行介绍,务必实事求是,不得对客户擅自许诺,不得误导客户;

3、客户接待完毕后,必须做客户信息登记。

4、上班时间禁止吃零食、看书、看报、疯闹及高声喧哗,禁止和客户洽谈区抽烟、化妆、玩手机;

5、有客户在场,禁止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6、不允许用公司座机接打私人电话,接私人电话时简明扼要,不许煲电话粥;

7、保管好个人办公用品(包括电脑)。

第二章销售部工作流程

一、销售部人员及岗位职责:

负责人:许景峰

1、渠道销售部的管理;

2、公司产品的市场开发、客户管理和产品销售组织工作。

定期组织市场调研,收集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动向、特点和发展趋势,制定市场销售策略,确定主要目标市场、市场结构和销售方针,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3、部门员工招聘,录用,培训,解聘;

4、培训和造就一支专业销售队伍;

5、制定、优化部门各项业务流程并监督贯彻实施;

6、制定部门绩效考核制度,交由总经办审批执行;

7、年度费用预算控制及执行。

销售主管:吴声亮

1、网络销售部管理;

2、店面零售管理;

3、售后处理;

4、协助许总完成各项工作;

5、处理突发事件。

助理:杜燕针

1、协助主管完成工作;

2、负责店面零售接待;

3、接收每天退回快递,登记核对;

4、打印每日发货单与快递单并核对;

5、协助主管和销售人员输入、维护、汇总销售数据,每日下班前统计并交由财务;

淘宝售前客服:孟小容韩光华周区桃

1、负责网店接待;

2、引导顾客购买产品;

3、打印每日发货单与快递单(如果时间允许);

4、接听来电,为预约安装客户排队,避免时间冲突。

售后服务:吴声亮

二、接待

(一)、顾客到门店:顾客到门店时由销售主管或助理接待;

1、“先生女士您好”“请喝水”“请坐”;

2、“请问您要买行车记录仪吗?”;

3、向顾客介绍产品;

4、当顾客提出质疑时:“您的担心我们很理解,是这样”;

5、当客户提出自己不熟悉的问题时:“对不起,这个问题我不是很清楚,我给您咨询一下,您稍等”;

6、客户提出优惠,随机应变(以数据包为依据);

7、顾客付款时,由主管开出库单,一式三份,客户一份,一份底单,另一份交由小胖取货,并做好销售和出库登记,现金和出库单暂时由主管保管,每日下班前统计好一并交给财务;

8、顾客如果需要安装,由技术部人员为客户安装。

(二)、顾客电话咨询

1、使用电话不得使用免提;

2、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有义务接听电话,如顾客来电长时间没有给与应答,电话接听后,首先要向顾客致歉,取得顾客的理解;

3、电话要在铃响2~3下内接起,接听电话使用普通话,先问“您好,上海兄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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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商品房买卖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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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卖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国籍:

证件类型: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国籍:

证件类型: 号码: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为两人以上的,其共有方式为 ,共有方式为按份共有的,约定的份额具体为: 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商品房的项目名称及土地状况

本商品房项目暂定名为: 联发·龙洲湾1号四期 。

本商品房项目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方式取得,并依法进行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证书为: 渝(20__)巴南区不动产权第号 对应土地面积分别为: 60058 平方米,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至: 2069年6月20日,商业至2059年6月20日 。

第二条本商品房销售依据

甲方销售的商品房为下列第(2)项:

1、现房。《房地产权证》号: 。

2、预售商品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 。

第三条乙方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一)本商品房座落为: 办理中 。

(二)本商品房所在幢的楼层共计:层(是指本幢楼按规定应该计算层数的所有层数)。本商品房所在楼层物理层为第 X层(指从本商品房所在幢最底层开始计算 的楼层)。本商品房所在楼层名义层为 X (指标识楼层,一般为规划部门或公安机关确定的楼层);

(三)本商品房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四)本商品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五)本商品房户型为:其他。

(六)本商品房用途为住宅,属于

本商品房用途为非住宅,属于商服用房

(七)关于本商品房层高、净高的约定:

1、 满足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 ;

2、 x ;

3、 x 。

(本合同所称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本商品房户型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本商品房共用部位及设施见附件二。

第四条购房价款

(一)本商品房为清水房,总成交金额为 元整(大写: ),建筑面积单价为 元/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  元/平方米。

(二)本商品房为装修房,总成交金额为 元整(大写:  ),建筑面积单价为 元/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  元/平方米。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本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为 。

(二)乙方按下列第1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本商品房总成交金额 元整(大写 )。

(1) x ;

(2) x ;

2、分期付款

本商品房总成交金额 x 元整(大写:)。

(1)第一期: x ;

(2)第二期: x ;

(3)第三期: x ;

(4) x ;

3、按揭付款:

本商品房总成交金额 x 元整(大写: )。

(1) x ;

(2) x ;

(3) x ;

(三)办理按揭贷款违约责任的约定。

1、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乙方也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于乙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将收受的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并按照乙方已付房价款0.01%赔偿乙方。

2、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乙方应在按揭银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在此期限内,不承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双方按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执行。

3、因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事由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或乙方也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于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将收受的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按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作为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并按下列约定处理:

1、合同约定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合同约定房屋总套内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乙方有权退房。

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

乙方不退房的,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乙方补足,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承担,产权归乙方;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由甲方返还乙方,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

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

面积误差比 = ───────────────────────—×100%

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

第七条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

(一)本商品房交房期限

1、属现售商品房的,甲方应在 全部房款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天内,将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2、属预售商品房的,甲方应当在 20__年12月31日 前,依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将已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遭遇不可抗力,甲方应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书面告知乙方,甲方可据实延期交房。

(二)本商品房交付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商品房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登记,取得了《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

(2)本商品房为装修房的,装修质量应符合本合同关于装修方面的约定(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3) x 。

第八条交房手续的办理

1、甲方应于确定交房日的七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做好办理交付手续的准备。双方进行正式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当出示《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验收交接后,双方应签署房屋交接单。甲方还需提供《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新建商品房屋使用说明书》。甲方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房的,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视为已交付,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及物业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包括按揭贷款及面积差异退补款)、付清政府部门规定的费用(包括大修基金、税费)、且无银行按揭欠款,方可进行房屋交接。在此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如系此原因乙方未能按时接房,视同甲方已完成交房义务,责任同上款。

(3) x 。

第九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遭遇不可抗力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60日(含)之内,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3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60日(与本条第1款第(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按乙方已付房价款百分之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3的违约金(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条第1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x 。

第十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60日(含)之内,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3(该比率不大于第九条1款(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60日(与本条第1款(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应付款的百分之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房价款。甲方不解除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3(该比率应不大于本条第1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x 。

第十一条甲方关于房屋产权状况的承诺。

1、甲方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保证本商品房没有销售给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证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况(本商品房涉及抵押的,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执行)。如因甲方隐瞒上述情况,导致乙方不能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于乙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 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不超过已付房价款一倍的赔偿金,为已付房价款0.01%。

2、甲方关于本商品房抵押情况的声明为下列第2项:

(1)本商品房已经设定抵押权,并已经抵押权人: x

书面同意对外销售,书面证明见附件五。

(2)本商品房没有设定抵押权。

甲方如隐瞒本商品房已设定抵押的情况,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于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不超过已付房价款一倍的赔偿金,为已付房价款 x %。

第十二条关于办理合同登记备案的约定。

1、预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本商品房预购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2、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1日内,将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需要由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

3、如因甲方的责任,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90日(含)之内,自约定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甲方实际提交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1的违约金,并于甲方实际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90日(与本条本款第(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按乙方已付房价款百分之0.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甲方实际提交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1(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条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甲方实际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如因乙方的责任,导致甲方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的相关资料,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关于办理产权登记的约定

1、现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2、预售商品房的,在本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3、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1日内,将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需由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

4、如因甲方的责任,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90日(含)之内,自约定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甲方实际提交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1的违约金,并于甲方实际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90日(与本条本款第(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按乙方已付房价款百分之0.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甲方实际提交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1(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条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甲方实际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如因乙方的责任,导致甲方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相关资料,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关于办理预告登记的约定

1、乙方为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商品房的,双方不同意办理预购商品预告登记。双方同意办理预告登记的,双方约定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 x 日内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若甲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乙方可在双方约定期限届满后单方申请办理预告登记,甲方应在双方约定期限届满后 x 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 x %的违约金。

2、乙方为按揭方式购买商品房,双方约定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 x 日内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若甲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在双方约定期限届满后 x 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 x %的违约金。

3、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本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乙方应在办理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后 x 日内,将办理本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所需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将办理登记所需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一)甲方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

甲方规划变更、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乙方所购商品房质量、使用功能或使用环境的,甲方

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将变更内容书面通知乙方:

(1)该商品房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以及提高该商品房项目的建筑容积率。

(2) x 。

(3) x 。

(二)乙方应当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天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X%的违约金。

乙方不退房的,应当与甲方就变更事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三)甲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限内通知乙方的,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X%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商品房质量、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建筑材料、设备安装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该商品房系装修房的,装修标准还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四)的约定。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下述第2种方式处理:

1、甲方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甲方按附件三约定修复或更改。

3、 x 。

第十七条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的约定。

本项目物业管理用房为: 616.7 ㎡,具体位置为:规划24#楼第1层至第2层(平层2套)(含位于1层及屋顶层的专属梯)。

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配套设施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基础设施

(1) 于 20__年12月31日 前通水;

(2) 于 20__年12月31日 前通电;

(3) 于 —— 前通气;

(4) x ;

如果在约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允许甲方在90日内予以整改;如在该整改期限内仍未达到使用条件的,则甲方应当自90日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达到使用条件之日止,按每项每日10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在此期间甲方已提供了临时用水、用电等措施的,则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因相关职能部门(企业)或不可抗力导致延误的,达到使用条件的期限据实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 因乙方原因造成在约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的或相关职能部门(企业)不同意开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保修责任。

《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自本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本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外墙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所有,楼宇的命名权按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本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设计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本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如乙方随意改变公共建筑和共有设施用途,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本项目按照规划批准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有设施的用途。

第二十一条甲方应向乙方出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乙方应详细阅读有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全部内容。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大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接受甲方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并遵守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十二条本商品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应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中的已付房价款,是指购房者已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定金),如系按揭购房的,应包括已向甲方支付的银行按揭款。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2种方式解决:

1、申请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五)。

第二十六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5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乙方、房地产登记机构、 x 各一份。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

(签章) (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于:重庆联发龙洲湾1号项目销售中心 签于:重庆联发龙洲湾1号项目销售中心

附件一:房屋分层平面图

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共用部位及设施说明

1、共用部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划》GB/T17986.1—20__和《重庆市房屋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规定进行分摊面积测算;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附件三:建筑材料、设备安装标准说明

附件四:房屋装修标准说明

地面:金刚砂地坪,车位线,车道标线

墙面:白色涂料

顶棚:黑色涂料

照明:应急照明和普通照明结合

附件五:合同补充协议

特别提示

本补充协议由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作为《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对其中相对重要的条款,已采用加粗字体、加下划线等方式特别提醒乙方注意,且甲方已按乙方要求做了合理说明,乙方充分理解并接受。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所称的商品房、房屋、房、物业等如无特别注明,则均指乙方所购买的机动车停车位。

第一条 关于项目名称

本商品房项目:暂定名 联发龙洲湾1号四期

第二条 对房屋基本情况的补充约定

1、乙方确认,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前,已经实地对该小区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状况等作了了解,并对合同标的物有了相当的认识和判断,乙方基于自身独立的认识和判断签订合同。

2、乙方除承担合同约定的所购商品房价款外,有关该商品房及该商品房交易相关的费用和税收(如:电话开户费、网络接入开通费、光纤开通费、公证费、合同印花税、契税、土地登记费、房产登记费、工本费、权证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以及办理户口、交房时物业公司收取的相关费用等皆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知悉所购买商品房以及周边区域已有的道路交通环境、线网架设、市政配套设施等现状情况,对购买此商品房无任何异议,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不应以环境、噪声、异味、线网架设干扰,以及交付使用与销售介绍及合同不一致为由向甲方主张索赔。

4、乙方确认,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前已对所购买商品房的通风采光、户型、房屋外立面构造、房屋性质等情况作了全部的了解并已有充分预知,乙方承诺合同生效后不以前述任何情形为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的索赔或提出任何其他权利要求。

第三条 声明、承诺与保证

1、甲乙双方在签署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前,甲方已依法向乙方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住房限购贷款政策及实施细则等依法应向房屋乙方出示的全部规定,《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重庆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含所有附件及本补充协议)、《前期物业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小区不利因素公示》等,并按乙方要求做了合理说明,乙方已清楚且无异议。同时,甲方还在售楼处公示公共建筑面积分摊情况说明、项目红线内外情况说明等文件,并在乙方签署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前向乙方进行了提示,对此乙方予以确认且无异议。

2、 乙方声明,其在签署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前,已认真阅读了合同及附件、本补充协议等全部内容,乙方明确理解全部合同条款的含义,知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双方确认: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书内容均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应当由甲方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地加重乙方责任、排除乙方权利内容的情况,双方应予遵守,乙方承诺不得以此为由对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书提出异议或要求解除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书或宣告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书的条款无效。

4、乙方已现场了解该房屋所处建筑建设现状、工程进度及房屋相邻建筑、设备设施情况及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清楚该房屋所在整个项目的规划审批情况,并对该房屋目前的物理情况、法律状况、周边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均予以认可。

5、乙方确认:对于合同的订立以及对于所购商品房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因素,乙方已充分知悉且不持异议。

6、乙方购买力、财产等自身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财产、经营情况等自身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房产因市场变化而贬值或升值等均属于商业风险范畴,任何一方不得据此主张解除或变更合同。以上述情形为由拒不履行合同的一方依约承担违约责任。

7、 对于本商品房能否保值或增值,甲方不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乙方购买该商品房时已知悉并充分考虑了市场不确定因素及其影响。

8、本项目内各商业物业的具体经营范围和投入使用时间,最终由相关业主或经营者确定,甲方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第四条 关于该车位的用途及内部装修改造的特别约定

1、乙方所购车位只能用于停泊车辆,不得用于其他目的,不得增建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改变车位的用途和状况。

2、乙方不得对车位进行装修和改造,不得对车位作任何添附和改动(包括但不限于围挡、封闭、割断等),以免影响建筑承重结构或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它原因,致使该车位及其相关设施、配件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其责任及维修均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所购车位已系现房销售的,乙方在购买车位前,应自行至现场查看拟购车位的实际位置,乙方签约的,即表明其对所购车位结构、平面及空间布局均予以认可,并同意使用过程中出现墙面龟裂、潮湿等问题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所停车辆不超过停车场限高,车辆宽度及长度不超过车位划线的长度和宽度,以及符合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本车位面积。业主购买车位前,业主已对车位具体尺寸、大小、位置、临近位置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等对车位的影响等,已充分了解并予以接受。

4、乙方保证不妨碍相邻车位的使用,停放的车辆内不得留置人员或动物,乙方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不得存放任何易腐烂性物品,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或项目的物业服务公司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当协助检查,不得阻挠。

5、乙方应将拟停放于车位的车辆号码、车辆行驶证、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保险单等报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如欲变更,则应提前三天报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拒绝车辆号码未经备案的车辆停放于本车位。

6、乙方应合理使用本车位,并保持本车位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乙方应爱护本车位内外的所有设施、设备。否则,乙方应承担因违反前述义务而产生的损失和责任。

7、乙方离开车辆时应尽到包括锁好防盗锁、关闭电路、锁好门窗等谨慎检查义务;车内存放物品、现金等保管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或本项目的物业服务公司并不提供安全保卫服务。

8、车位若为甲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备的人防工程的,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防法》的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车位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不进行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由甲方使用管理,收益归甲方所有。和平时期甲方对人防工程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发生战争或其他紧急状况时政府有权征用。

第五条 关于按揭付款

1、乙方作为本商品房的买受人,取得银行按揭贷款是乙方的主要义务。除因甲方

原因外,乙方应确保在本合同签订后60日内取得银行贷款。若非甲方原因,贷款银行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仍未能发放贷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及补充协议。

2、鉴于按揭银行存在拒绝发放贷款但不向甲方或乙方出具书面理由或书面通知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在此一致确认: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本合同签订后60日内乙方申请的按揭贷款未全额到达甲方账户的,乙方应自甲方寄发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通过一次性付款的方式支付按揭款项。乙方逾期支付前述款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不需通知乙方将房屋另行出卖给任何第三人,在此情形下乙方应按总房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解除合同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已支付的款项中予以扣除,余款由乙方自行到甲方处按甲方规定办理无息退款手续。

3、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天内签署按揭合同并办理完毕所有按揭贷款手续,在签署按揭合同时按银行要求提供办理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资料清单乙方已于认购该商品房时收悉);若乙方未按期签署按揭合同或未按期提供按揭所需资料,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上述拟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需通知乙方将房屋另行出卖给任何第三人,乙方应承担总房款10%的违约金及解除合同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已支付的购房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不足扣除的,由乙方在接到电话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有剩余的,留存于甲方处,由乙方自行到甲方处按甲方规定办理无息退款手续。

4、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第1项中“甲方原因”是指在甲乙双方签署合同前或签署合同时,因甲方故意导致乙方所购房屋的项目(楼盘)无任何银行表示愿意向乙方提供购房贷款,或者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乙方办理购房贷款。

5、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第2项中“乙方原因”是指乙方拒绝或延迟办理按揭手续、不符合贷款条件、未提供办理按揭贷款所需全部资料或未签署办理按揭贷款的全部文件等可归结于乙方的原因导致银行未批准或未全额批准乙方贷款,因国家贷款政策的调整导致乙方不符合贷款条件或者不能按申请额度全额获得贷款的,属于乙方原因。

6、因按揭银行关于贷款事宜可能并不以书面方式直接通知乙方,因此,甲乙双方确认,合同所约定的“按揭银行书面通知”修订为“甲方书面通知”。

7、甲方为乙方提供指定贷款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房屋属预售阶段的,若乙方自行联系贷款银行办理按揭以支付购房款,则甲方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8、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已对房贷政策作了充分了解,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银行贷款条件要求选择了按揭付款方式,但银行可能会因政策和贷款要求提高降低乙方贷款额度或拒绝贷款,乙方已知悉此可能性并能预见。乙方承诺如因任何非甲方原因导致银行批准的按揭贷款金额少于乙方申请的金额或银行拒绝贷款给乙方,乙方应按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均知悉,因国家相关政策变化导致银行降低贷款额度或拒绝贷款,不属于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第3项“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事由。”

9、乙方以贷款方式付款的,鉴于乙方在申请按揭贷款时,贷款银行是以甲方为乙方承担阶段性连带还款担保责任为前提的,故乙方承诺:如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贷款银行履行还款义务,导致甲方被贷款银行扣划相应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息、罚息及违约金等)的,乙方应自甲方被贷款银行扣划相应款项之日5日内向甲方全额偿还代偿款项,并从甲方代其还款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归还银行扣划全部款项之日止,每日按甲方代其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未按甲方通知偿还上述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收回房屋。甲方解除合同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购商品房总房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合同解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费、税费、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全部费用),乙方已交购房款(含按揭贷款部分),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代偿款项、违约金和全部费用后,若有余款则由乙方自行至甲方处按甲方规定办理无息退款手续。

如因乙方出现逾期偿还按揭贷款本息达到按揭合同规定的解约条件,或乙方有按揭合同项下的其他违约行为,导致贷款银行解除按揭合同并由甲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代乙方偿还全部未清偿之贷款余额(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息、罚息及违约金等)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费、税费、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全部费用)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款的10%作为违约金。

发生上述情况时,若乙方已经入住该商品房的,乙方应将房屋恢复原状,甲方不补偿装修费用,且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后30日内交回该商品房,逾期未交回的,除承担总房款10%的违约金外,还须自合同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按日支付人民币300元的房屋使用费。

若甲方解除本合同时,该房屋的权属证书已在办理中,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房产管理部门撤回办理该房屋权属证书的手续,并办理完成其他一切解除合同的相关手续,恢复房屋的可售状态,并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按前述期限内配合甲方办理合同解除的相关手续、注销登记等手续的,每逾期一日,乙方还应按总房价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延期办理解除手续的违约金。

10、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任何一笔购房款项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收到全部购房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定金、房首付款、银行按揭贷款等),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为维护合法权益而产生的包含但不仅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全部损失。

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最后交房期限将所购商品房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代管,因此产生的任何风险、责任、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在乙方支付完毕全部购房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按揭贷款)或者/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后,自行与物业管理公司办理所购商品房相关移交手续。

第六条 关于付款日

1、乙方以现金支付房款的,在甲方收到现金之日为付款日;

2、乙方以银行汇付方式支付房款的,以汇款到达甲方账户之日为付款日;

3、乙方以银行票据(汇票、本票、支票)方式支付房款的,银行票据所载款项到达甲方账户之日为付款日;

4、乙方以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的,贷款到达甲方账户之日为付款日;

5、乙方以外汇方式支付房款的,以外汇足额结汇到甲方人民币账户之日为付款日;

乙方超出付款期限支付房价款即构成逾期,应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因乙方支付房价款而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关于购房价款及票据开具

1、本合同第四条“购房价款”所称总成交金额均为含增值税的总成交额。

2、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及本补充协议关于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进行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支付的房价款时,开具购房收据,待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办理手续时,结合房屋实测面积补差情况,乙方结清房款,甲方一次性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乙方。

第八条 发生不可抗力情形的,甲方可以据实延期交房,不可抗力情形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更变或政府专业部门、机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

2、受政府相关部门或机构控制的市政配套设施批准或安装延迟或影响,且甲方出示相关主管部门或机构证明文件的;

3、施工中因异常恶劣天气影响、发现文物古迹、传染病大规模爆发和流行影响施工进度且甲方出示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文件的。

4、因执行合同签署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导致工程拖期或逾期交房的;

5、非甲方原因的市政配套设施批准或建安延误导致工程拖期或逾期交房的;

6、政府行为(如戒严、规划调整、市政配套延迟等)、群众集会或重大活动(如重大国际国内会议、国家庆典、体育盛会、中高考)期间的管制措施导致工程拖期或逾期交房的。

第九条 关于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乙方知悉其所购买的机动车停车位采用按个计价的方式,有关停车位面积差异方位及处理方式不适用主合同第六条的约定。甲方交付的车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乙方不应以存在面积差异为由提出退房请求,否则即视为违约。

第十条、乙方可拒绝办理交房手续之“正当理由”是指:

1、该商品房不符合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约定的交付条件;

2、甲方拒绝出示《 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新建商品房屋使用说明书》或出示不齐全的。

除前述正当理由外,乙方以其它任何理由和原因未按期履行接房义务的,自本合同或甲方书面交付通知(以最早的时间为准)确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已交付,甲方不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自交付通知书规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开始计算该商品房的保修期,与该商品房有关的财产风险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用以及任何其它杂费等)即转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未按期办理接房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给甲方增加的其它费用,也应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关于交房手续办理

1、如商品房在合同约定交房日期前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双方同意以甲方通知的交付日为交房日期,如乙方未按交房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办理有关手续,则视为乙方同意该商品房符合交付条件,并已实际交付乙方。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实际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房屋保修期也从当日起计算,物业服务费亦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办理该商品房的交接手续前,应当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应付房价款(包括按揭贷款)、违约金(如有)、办理完毕面积差异结算手续、付清委托甲方代缴的专项维修资金、规费、税费、甲方被贷款银行扣划的相应款项(如有)及其它费用(如有)等所有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推迟将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乙方直至乙方按前述约定履行完毕全部义务而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自甲方交房通知确定的交房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该商品房的保修期开始计算,与该商品房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用以及任何其他费用等)即转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前来办理接房手续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给甲方增加的其它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期限之后才付清全部房价款房价(包括按揭贷款)、违约金(如有)、办理完毕面积差异结算手续、付清委托甲方代缴的专项维修资金、规费、税费、甲方被贷款银行扣划的相应款项(如有)及其它费用(如有)等所有费用的,乙方应在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十日内自行主动前往甲方处办理交接手续。在此情形下,甲方可以不再按照合同第八条第1款约定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

3、房屋交付时,乙方对已完成竣工验收的房屋在设计、质量等方面提出异议的,或认为交付的商品房需要整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修义务,但乙方不得以此拒绝接房,交房时间不顺延,并且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房屋交付手续,否则视为房屋已交付,乙方自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物业管理费及其他杂费。

4、乙方购买的此商品房是已经完成竣工验收后的现房,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房屋的现状进行实地查看,双方以该房屋的现状进行交付,乙方不应以该房屋现状与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交付标准不一致为由拒绝接房或向甲方提出索赔、退房及其他要求。合同及附件约定的交付标准与商品房现状不符的,双方同意以商品房现状作为交付标准。

对于现房销售的商品房,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接房时间,乙方在签署完毕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并支付完全部房款及税费等各项费用后的30日内,自行前来办理接房手续。若乙方选择按揭付款,则在首付款计税费等各项费用全部付清且银行按揭款全部到甲方账户后的30日内,前来办理接房手续,主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和本条所述时间不一致的,以后到时间为准。

5、甲乙双方同意,合同第八条约定的房屋交付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以邮政快递EMS邮寄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乙方联系地址向乙方发出《交房通知书》、在《重庆商报》或《重庆晨报》刊登交房通知、手机短信等形式。交房通知自登报之日起3日内、EMS寄出三日(本市)或七日内(外省)即视为送达。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前,乙方仍未收到甲方交付通知的,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最后一日自行到甲方处索取交付通知并办理房产交接手续,甲方可以不再按照合同第八条第1款约定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未按本约定到甲方处索取书面交付通知或未在当天办理接房手续的,视为甲方在合同约定交付期限届满之日已按合同约定条件将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除非有法定理由,不得拒绝交接。

6、若乙方未能在《交房通知书》约定的时间内办理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将所购商品房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代管,因此产生的任何风险、责任、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乙方与物业管理公司办理所购商品房相关移交手续。

7、甲方按约定顺延本商品房交付使用时间的,则相应顺延本商品房办理产权登记时间。

8、乙方本人无法在合同约定期限前往项目现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履行房屋的交接手续,但委托代理人除应具备代理人的法定要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证委托的,应于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向甲方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2)使领馆见证或认证文件(涉外)

9、由于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将给甲方增加工作负担和工作成本。因此,自甲乙双方约定的交房日期届满30日起,乙方应按本商品房总价款每日万分之四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甲方设立的“装修示范单位”或“体验馆”或其他展示单位/样板间(如有)(本条简称“示范单位”)是基于展示户型空间布局或为乙方提供装修方案参考之目的,示范单位与实际交付存在重大差异,甲方已明示其不属于交付标准展示,交付标准以合同约定为准。乙方所购商品房如需达到示范单位所展示的效果,须自行到相关行政部门完成装修改造及报批报建手续,具体能否通过审批或最终实施完成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甲方对此不作任何承诺,乙方在购买本商品房时已就上述事项充分知悉并接受。

第十二条 关于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及产权登记的补充约定

1、乙方在向甲方提供办理合同登记备案、产权登记与预告登记所需资料的同时,应缴清该商品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若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提供资料,或因乙方未交清相关各种款项导致甲方无法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按时办理相关事宜的,按照合同第十二条第4款,第十三条第5款,第十四条第3款约定,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在房屋交付前乙方未办妥委托甲方代办产权登记手续并交清办证所需规费、税费的,甲方有权推迟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上述涉及资料及费用为甲方代收代缴,最终所需的资料及费用以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和要求为准。

如乙方不能按期履行上述义务超过180日的,甲方解除为乙方代办权证的义务,由乙方自行向产权办理机构办理该房屋权证。

2、如乙方以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并且双方约定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双方同意在乙方将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需由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交清办理登记备案所需的规费和税费后,由甲方在60个工作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如乙方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且乙方委托甲方或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双方同意还需待按揭银行批准乙方的按揭贷款申请和乙方提供办理相应抵押登记所需资料、交清办理登记备案所需的规费和税费后,由甲方在60个工作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预告登记及抵押登记手续,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如乙方购买的商品房属现房,双方同意不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和预告登记,由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本补充协议签订后,如国家或该房屋所在的省、市有关规定及政策调整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征收标准,乙方保证按调整后标准缴纳税费,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甲方对购房涉及税费调整不承担任何责任。

4、若乙方书面委托甲方代办房屋权属登记,则乙方应在所购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日内,主动将按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交付给甲方,以及向甲方预付或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办理产权登记应由乙方承担的全部税费和费用并将相关缴费凭证原件移交甲方。

5、合同第十三条关于产权登记条款约定“预售商品房的,本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修改为“预售商品房的,本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27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合同约定“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后270日内”所指起算时间是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若甲方提前交付所购商品房的,上述产权登记起算时间为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若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则本条所约定的产权登记起算时间相应顺延,即自实际交付所购商品房的时间开始计算办理产权登记的期限,甲方同时应承担相应的逾期交付所购商品房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另行承担逾期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责任。

按本条约定应由乙方提交的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所有资料和应缴纳的全部税费和费用,乙方确认甲方已在合同签订时告知乙方,并且乙方确认就办理产权证的所有资料和应缴纳的全部税费和费用有任何不明之处的,乙方应自行向当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查询。乙方已向甲方提交的资料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签收文件或回执为准。

6、因政府、政策变动、法律法规调整等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按时办理合同登记备案、产权登记等相关事宜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乙方采取按揭贷款的付款方式的,如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向甲方出具相关授权委托书(此委托不可撤销)且乙方应将所有相关证件及资料交由甲方收持,待办理完毕房地产权属证书后,由甲方交于贷款机构办理抵押手续。因贷款机构办理抵押登记而使乙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权属证书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商品房权属证书办妥后,乙方应在接到办理现房抵押登记手续通知之日起7日内,办理或提交现房抵押登记所需全部手续,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担保贷款总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甲方及乙方双方同意:对于迟延交付、房屋初始登记迟延、权属转移登记迟延的违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同时适用,乙方只能选择其中一项适用不累加。

9、若乙方购买了车位的,乙方在转让商品房前需自行落实产权办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若因乙方转让商品房后导致无法办理车位《不动产权证书》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三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补充约定

1、根据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乙方有权在甲方通知后15日内向甲方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乙方在甲方通知后15日内未向甲方做书面答复,或虽书面答复,但未明确提出退房的,均视为乙方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因此可能引起的房屋价款调整,本合同继续履行,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及损失赔偿责任。

为免疑义,双方确认,甲方以在甲方售楼处现场张贴告示或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告的任何一种方式告知乙方即应视为已经通知乙方。

2、已预售的商品房在建设过程中,甲方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不得随意变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以及提高该商品房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在不影响该商品房的质量、使用功能的情况下,经政府规划主管部门或设计单位同意,甲方可对原有规划设计作出局部调整,可不通知乙方;若该变更无需政府规划主管部门或设计单位同意的,则甲方亦可不通知乙方。除非乙方因设计变更而受到直接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因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规变化、规范标准、国家/地区垄断行业企业导致的变更,属于不可抗力,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乙方有利的变更,甲方无需通知乙方,视为甲方对乙方的无偿赠与。

4、因规划、设计变更导致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不一致,乙方不退房的,则双方同意根据实测建筑面积据实结算房价款,多退少补,双方互不承担其它责任。如甲乙双方选择按【套】【间】【位】计价的,不适用本条款。

5、市政管理部门、消防部门、水利管理部门、电力公司、燃气公司及甲方之外的其他主体所要求的,且甲方应当遵照执行的有关本物业小区或乙方所购房屋的变更事项,甲方无需通知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变更。

6、甲方因法律、规章、政府命令,或因规范标准发生变化直接导致的小区平面布局变更,属于不可抗力,甲方不需通知乙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关于商品房质量、装饰、设备标准的补充约定

1、本商品房所在楼宇主体结构质量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应在检测结论作出后15日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房通知,否则视为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应当自本套房屋买卖合同注销手续办理完毕或房屋返还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30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补偿费,乙方已缴纳的规费、税费及质量检测费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

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提供经专业机构认可的整改方案,并按该方案进场实施整改,乙方有义务及时予以必要的配合。因整改而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实施整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甲方进场整改),则甲方除继续承担整改义务外,对因未能及时整改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对整改工程的质量负责。

2、交付该商品房时,若该商品房符合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即表明该商品房已达到交付条件,甲方应当与乙方共同查验收房。接房查验时,发现有其他问题的,乙方仍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内办理完毕接房手续,甲方应按照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修复,乙方应当积极配合修复事项的完成。乙方自交付通知书规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承担物业服务费及其它杂费或支出。

3、甲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具备了符合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即使在房屋交付时或交付后发现上述及其他质量问题,甲方应按上述约定承担修复责任,但甲方不承担逾期交房责任。

4、甲方和乙方对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双方均有协助并配合对方检测的义务。若经检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检测费由甲方承担;否则,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知悉并确认:房屋因设计的需要,各个区域的层高可能并不一致,合同所述的层高,是对房屋各个区域可能出现的层高区间的概括表述,并不为精确表示,房屋层高以交付时的状态为准,乙方对此无异议,只要层高符合国家强制性建筑或测绘规范,乙方即不得以各个区域层高不一致等任何理由要求减免购房款、退房,甲方无需为此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6、合同附件三包含以同等品质的建筑材料、装饰、设备替代的情形。

7、关于车位的特别约定

1)鉴于车位位于地下的特殊性质,受建筑物管线埋没(如消防所需水管等)、承重立柱位置等限制,在对其使用功能不构成重大障碍的前提下,对所购车位出现的部分层高不一致的或者车位旁边有立柱等情形,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充分知悉并表示理解和认可。

2)如乙方所购买地下车位的尺寸,已经实际呈现。由于具体车辆规格不同及驾驶者技术不同,实际可能存在某些品牌及型号汽车无法完全停入地下车位的情形或对行驶技巧存在着较高要求,乙方有义务在购买车位前详细了解车位尺寸,且应当在签署协议前进行实地验证,根据车辆和人员实际选择车位,本协议的签署,即意味着乙方接受实际现状,认可其已经满足乙方对车位的要求,并同意甲方不因其车辆的停放问题而承担任何责任。

3)附图中只标注车位编号,地下室其他结构、墙体、设施设备没有在附图中表示,乙方对此予以确认。

4)按下所列明的车位号及属性的约定,乙方已明确知晓乙方所购车位的属性,若乙方所购车位系人防工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车位平时由乙方使用、维护和管理,当省级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紧急状态命令时,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集中管理,无偿征用。在使用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人防工程主体结构,拆除、损毁人防工程,损坏人防工程使用效能。

从/到/号的车位为非人防车位,从/到/号的车位为人防车位,对此乙方已明确知晓。本款所涉编号为规划编号。

第十五条 关于配套设施设备的补充约定

1、双方明确,在该房屋屋面及其他公共空间和部分可能根据需要建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甲方无需事先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同意。乙方对此无异议,且不得提出任何主张。

如该商品房所在小区内有下列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建筑,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和绿化以及电力设施(如箱变、开关站、变电站、配电分支箱等)、弱电系统(如有线电视箱、宽带设备)、供水设施(如水泵房等)、供气设施、车库安全疏散口、垃圾房、排风竖井、排水等设施,其位置设置以政府及电力、燃气、卫生等相关企事业单位最终确定并实际建成为准,乙方对其位置、增减、移位、样式等无异议,甲方不构成违约。乙方已知悉相关配套设施可能会位于商品房内或附近,甲方无需事先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同意,乙方承诺不因上述配套的相关事宜向甲方索赔或提出退房要求。对于车位,甲方不负有敷设室内外管道及保证供气的义务。

2、乙方同意甲方可保留对本项目内所有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物业用房、建筑小品的建筑设计、规格、设计特色、房屋外立面等进行修改的权利,而无需事先通知乙方,也无需取得乙方同意。

3、甲方有权对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阳台栏板、公共通道护栏、空调搁板等及其墙面部分的颜色、形状、规格、材料)等做出优化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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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采购,全文共 1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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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物品采购管理,规范所有物品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对外采购相关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管理(以下统称为物品采购)。

第二章采购权限和原则

一、职责权限与公司经营及产品有关的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均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其他业务相关的采购则单独申请报批后由相关业务部门进行采购。

二、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

有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

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请购部门更改请购单。

3低价搜索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工作认真仔细,

5监督问责原则:

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请购部门及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

在采购过程中,如果遇到采购商品质量、价格等问题,相关部门均可向采购部门提出异议。

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章采购流程

一、采购申请:

1、与公司经营及产品有关的固定资产、材料、配件(例如测试手机、机顶盒、手柄、各种产品配件)等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例如办公设备、电脑、办公文具、劳

保等)的采购均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2、其他业务相关的采购则单独申请报批后由相关业务部门进行采购(例如线上活动活动奖品、研发人员日常使用工具书等)。

3、物品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请购单》,请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

4、请购部门可在提出采购申请前先进行市场调研,给出采购商家或采购价格的建议,采购部门可参考请购部门给出的调研数据进行采购。

5、日常办公文具及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人事行政部在每月月底进行统计和收集,次月第一周进行采购。并将此类预算费用在每月月初及时报至财务审核。

二、询价比价议价:

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所有采购务必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但属于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等则无需比价议价。

三、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

3、信誉良好者。

4、其他客户认可的供应商。

四、采购合同签定及采购过程的完成。

1、所有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均需要提供采购合同或交易订单,并附上送货单及采购发票。

2、若无法提供采购合同和订单的,采购过程需两个人共同参与完成。

五、验收入库:

当各类物品(文具、劳保用品除外)采购完后,需第一时间办理资产登记。

登记项目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用途、有效期等。

并在物品上贴上资产标签以便日常管理。

六、对帐付款:

第四章物品申领与保管

一、物品领用

1、所购买的物品在做好资产登记后便可进行领用。

2、需要借用物品时需向人事行政部进行申领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借用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借用时间、借用期限和归还时间。

3、物品用完之后须及时归还于行政人事部,若已到归还时间还需继续使用的,需补办续借手续。

4、行政人事部在物品被借出后应及时跟催物品的归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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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上海商品房预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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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租有关事宜

1-2甲方预租的商品房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________种方案所列条款:

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

商品非住宅的,取得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商品住宅的,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甲、乙双方约定,选择上述第种方案的,则本补充条款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交付与签订使用交接书期间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

1-3甲、乙双方约定:

选择上述第种方案的,甲方应在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后的____日内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并在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的同时交付预租的商品房。

选择上述第种方案的,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后____日内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并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

1-4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即为该房屋租赁的起始日。

1-5该租赁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在房屋竣工后,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甲乙双方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6甲、乙双方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约定的;

3、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1-7在预租期内,乙方不得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的承租权或交换该房屋的承租权。

二、其他有关事宜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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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国家规定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合同协议,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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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说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先认真阅读。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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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商品房租赁合同范本[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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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租赁合同范本

第五章 以租代售之条件与实施

第十一条 乙方之购买权

甲方向乙方出租该物业,系按以租代售方式进行的。乙方基于本合同享有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购买该物业之权利,即于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乙方已付清本合同附件三之各期与全部款项,即为乙方正式购买该物业之明确的意思表示。 第十二条 以租代售之条件

(一)以租代售之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该物业之以租代售价格(包括含租金之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币元,并以该价格作为该物业之出售价格,即甲、乙双方就该物业签署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下称“该契约”)规定的甲方向乙方出售之价格。该物业购房价款总计为币元。

(二)该契约之付款方式

将本合同之租金支付作为该契约之购房价款支付之组成部分。由于甲方给予乙方分期付款的优惠,乙方于签署该契约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该补偿金的计算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各该期应付租金为本金,按各该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三)该契约文本

甲、乙双方同意采用市房地局制定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文本或市房地局新文本。 第十三条 以租代售之实施

(一)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作出购买该物业的明确意思表示后或于1999年8月一次付清全部购房价款后,甲乙双方于日内,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之条件签署该契约及其补充协议。

(二)乙方按该契约及其补充协议之规定向甲方付清该物业之购房价款后,甲方该物业之权属证件即开始办理。

第七章 双方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责任

(一)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物业交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收回该物业。

(二)甲方负责该物业之保修,负责对该物业及其设备、设施和附着物等进行日常维修,以保证该物业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甲方保证该物业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及24小时的保安工作。

第十七条 乙方责任

(一)按本合同规定,按期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二)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在租赁期间或将来购房后,不得随意更改该物业的结构、外观、设备和用途,亦不得在亭院内搭设任何建筑物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应当遵守该物业之《物业管理公约》。

(四)对于甲方对该物业进行之日常维修,乙方得给予甲方进出该物业之方便,并给予适当协助。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之事由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可抗力事件包括:

(一)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

(二)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其他事件。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之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与甲方有关或与该物业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甲方未能于本合同规定的该物业之交付日期向乙方交付该物业,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期间自该物业应交付之日第二日起到实际交付日止,以该期间甲方应收之租金金额的日万分之进行计算。逾期超过天,甲方未交付该物业,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全部已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自乙方实际付款日起至甲方将全部款项实际退还乙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共3页,当前第2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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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手商品房购买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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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合同背景第条销售广告:买受人根据出卖人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刊登在____________报第______版的广告,与出卖人取得联系,如双方无法在相关细节上有所说明时,则出卖人提供或发布的广告及宣传品应当作为证据。

第2条合同原则:出卖、买受双方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就买受人购买出卖人商品房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3条合同定义:合同中所称“本合同”系指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其他合同则冠以合同的具体名称。

第4条合同目的: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通过其他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

第5条合同标的:合同中所称“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系指买受双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合同即将买卖的商品房。

第6条协商地点:本合同由各方依次选择谈判地点,分别为出卖人销售场所或为买受人及买受人代理人指定的场所。

第7条商品房地址:此商品房位于_______________,目前施工进度情况参照照片。

第8条项目许可:本项目由本市政府有关机构批准立项,项目的批准文号为:____________第9条土地权利:土地使用权证: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期限为;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性质为:____________。

第10条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___________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____________。

第11条销售许可:房屋销售许可证:_______________。

第12条施工许可:开工证_______________。

第13条建筑施工:总设计单位:____________,建筑师姓名:_________,注册建筑师号码:________,总施工单位:________,总监理单位:________。

第14条商品房标准:_______________,适用标准为: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商品房的设计和建筑标准。

第15条商品房验收:由_______________负责验收。

第16条质量评价:由_______________负责进行质量评价。

第2部分套内空间第17条商品房户型:___室___厅___卫___厨第18条平面图:见合同附件。

第19条立面图:见合同附件。

第20条起居室尺寸:长:_______,宽: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1条书房尺寸:长:_______,宽: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2条卧室尺寸:长:_______,宽: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出卖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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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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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 标的物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北京 号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现用途为自住。

2.甲方已于________年月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3.甲方已________年____月取得上述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4.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所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产权纠纷和无债权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 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

三、 付款方式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种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办理该房屋买卖立契过户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

2.分期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

3.贷款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乙方向申请贷款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提交贷款申请。

四、定金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支付甲方购房定金贰万元,作为购房担保。乙方不购买房屋的,定金不退;反之,甲方不出售该房屋的,双倍返还定金。乙方支付首付款时,定金折抵首付款。

五、 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____日内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房屋内设备、设施及装饰见合同附件。

六、 乙方同意其购置房屋由原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并遵守其管理公约的规定。

七、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有关税费。房屋评估费由双方共同承担。

2.甲方已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和供暖费已计入房屋总价,随房屋转让一并转让给乙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房屋交付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支付购房款。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购房款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乙方逾期付款达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要求逾期应付款3%的违约金。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约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交房达____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购房款3%的违约金;乙方愿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附件约定条件的,视为未交付房屋。

5.甲、乙双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向房屋交易部门提出交易申请。

6.因甲方原因,致不能交易过户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购房款,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5%的赔偿金。

八、 因订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包括合同效力,违约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十、本合同于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北京 签订。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中介公司备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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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韶关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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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塬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____商品房座落:_____区、县__路、道、街_____。设计用途 _____,建筑结构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摊建筑面积 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_____。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 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____元(币种:___),价款为_______元,计_____(大写)。

第三条 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__________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第四条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乙方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叁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煺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煺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商品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商品房建筑面积与甲方销售面积差异不超过3%(包括3%)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商品房价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面积的差异多煺少补。

面积差异超过3%的,双方约定如下:

第八条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在乙方正常情况下,甲方应按照《______市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商品房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

下列配套设施运行日期约定如下:

1、上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下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燃气(气源种类)_______________。

5、暖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配套设施未按约定日期运行的,甲方应在 日内采取扑救措施,并赔偿乙方损失;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应赔偿损失,并且每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商品房设计变更的约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确需变更的,甲方应自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___日内与乙方协商。

乙方同意变更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变更,或甲方擅自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煺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 商品房产权登记

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须在30日内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完毕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甲方未按时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或未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

关于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按有关规定由乙方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条 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交付商品房时,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

第十七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关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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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居民商品房买卖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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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

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其开发建设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商品房买卖相关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

【国籍】【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______ 】,证号: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国籍】【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____】,证号: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划拨】【_________】方式取得坐落于____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为 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______ 年______月____日。

2、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

第二条 销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备案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备案机构】【房屋登记机构】为____________。

第三条 商品房基本情况

1、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 ,建筑总层数为_____层,其中地上____层,地下____层。

3、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 【幢】【座】【___】____单元____层____号。该商品房的平面图见附件一。

4、该商品房的房产测绘机构为____,其实测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该商品房共用部位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层高为_____米,有____个阳台,其中____个阳台为封闭式,_____个阳台为非封闭式。阳台是否封闭以规划设计文件为准。

第四条 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未抵押】。

抵押人: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

抵押登记机构:_____,抵押登记日期:______,

债务履行期限:__________。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 租赁情况

该商品房的租赁情况为【出租】【未出租】。

出卖人已将该商品房出租,【买受人为该商品房承租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租赁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卖人与买受人经协商一致,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至租赁期限届满期间的房屋收益归【出卖人】【买受人】所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提供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见附件四。

第六条 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1、出卖人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权利;

2、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4、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

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__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

第七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币种)____ 元,总价款为____(币种)____ 元(大写___元整)。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 (___币种) ____元,总价款为_____(币种) ____元(大写 _______元整)。

3、按照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币种)_____ 元(大写______元整)。

4、按照_____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币种)_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第八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_____(币种)____元(大写_____),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付款】【_______】时【抵作】【_______】商品房价款。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分____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____(币种) 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整),应当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___。

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____】。买受人应当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______(币种) _____元(大写______整),占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余款____(币种)_____ 元(大写_____元整)向 (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支付。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

(三)双方约定全部房价款存入以下账户:账户名称为__________,开户银行为______,账号为______。

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五。

第九条 逾期付款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2)逾期超过____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该比率不低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八条及附件五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十条 商品房交付条件

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3、4项所列条件:

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2、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测绘报告;

3、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第十一条 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

(一)基础设施设备

1、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接。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2、供电: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_________________;

3、供暖:交付时供热系统符合供热配建标准,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纳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_________;

4、燃气: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市燃气管网连接,保证燃气供应,_____________;

5、电话通信: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6、有线电视: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7、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以上第1、2、3项由出卖人负责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第4、5、6、7项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手续。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基础设施设备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种方式处理:

(1)以上设施中第1、2、3、4项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第5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第6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第7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_____元的违约金。出卖人采取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约定交付日后_____日之内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2) 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

1、小区内绿地率:___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

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___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

3、规划的车位、车库:___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

4、物业服务用房:___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

5、医疗卫生机构:___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

6、幼儿园:___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

7、学校:___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

8、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

以上设施未达到上述条件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小区内绿地率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__________________。

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________________。

3、规划的车位、车库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_____________。

4、物业服务用房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______________。

5、其他设施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_________________。

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六。

第十二条 交付时间和手续

(一)出卖人应当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达到第十条、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期届满前_____日(不少于10日)将查验房屋的时间、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材料的通知书面送达买受人。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书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届满之日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以该商品房所在地为办理交付手续的地点。_____________。

交付该商品房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满足第十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第十条约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三条处理。

(三)查验房屋

1、办理交付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

2、买受人查验的该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由出卖人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次日起_____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再行交付。

(1)屋面、墙面、地面渗漏或开裂等;

(2)管道堵塞;

(3)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4)灯具、电器等电气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5)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 。

3、查验该商品房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该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二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该期限应当不多于第九条第1(1)项中的期限),自第十二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低于第九条第1(1)项中的比率)。

(2)逾期超过_____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______(该比率应当不低于本条第1(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十四条 商品房质量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合格,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_________________。

(二)其他质量问题

该商品房质量应当符合有关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发现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质量问题的,双方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及时更换、修理;如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______。

(2)经过更换、修理,仍然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_______。

(三)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

该商品房应当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

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1)、______、______方式处理(可多选):

(1)及时更换、修理;

(2)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3) 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 。

具体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见附件七。

(四)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

1、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称:_______,标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建筑隔声情况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称:_______,标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

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或建筑隔声情况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由出卖人负责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整改后再次检测发生的费用仍由出卖人承担。因整改导致该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卖人应当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2、该商品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相应标准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保修责任

(一)商品房实行保修制度。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八。

(二)下列情形,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

2、因买受人不当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

3、____________。

(三)在保修期内,买受人要求维修的书面通知送达出卖人_______日内,出卖人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及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六条 质量担保

出卖人不按照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约定承担相关责任的,由__________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质量担保的证明见附件九。

第六章 房屋登记

第十七条 房屋登记

(一)双方同意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二)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日内取得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买受人应当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2、__________。

(三)因买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七章 物业管理

第十八条 物业管理

(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为______。

(二)物业服务时间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收费计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_______】。物业服务费为 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四)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并承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卖人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的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买受人。

(五)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六)业主大会设立前适用该章约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

该商品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见附件十。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以下部位归业主共有:

1、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

3、_____________ 。

(三)双方对其他配套设施约定如下:

1、规划的车位、车库:____________;

2、会所: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税费

双方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相应部门缴纳因该商品房买卖发生的税费。

第二十一条 销售和使用承诺

1、出卖人承诺不采取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2、出卖人承诺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建设和出售,不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使用性质,并按照规划用途办理房屋登记。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3、出卖人承诺对商品房的销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规划属于买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处分。

4、出卖人承诺已将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告知买受人。具体内容见附件十一。

5、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送达

出卖人和买受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_____】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在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买受人信息保护

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执行公务的需要,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或将买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调解;或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五条 补充协议

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见附件十二)。

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页,一式 份,其中出卖人____份,买受人____份,【____】____份,【____】___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买受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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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商品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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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租赁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_______渡假村_________栋_________房,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租用期_________,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分两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十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60%为_________元,房屋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

三、租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它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租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六、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七、在房屋保修期内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八、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

十、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无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十三、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十四、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文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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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社区个人工作内容总结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社区,个人,全文共 1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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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四中全会的精神和“__”重要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居委会领导和小组长的支持配合下,各项工作得到顺利开展,现将自己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本人配合主任抓好全面工作外,具体负责民政双拥工作、慈善求助、低保残疾工作,侨务工作。全心全意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是我的一贯宗旨。本社区的失业人员比较多,残疾人多、老年人多、单亲家庭多,这使得社会慈善工作的任务相当繁重。一年社区常年助困、助医8户、临时挟助23户、特殊困难家庭挟助26000元左右,其中慈善助学9位,4户是新入学的大学生。在工作中,我牢记让群众所急所想所求,千方百计为特殊困难家庭减轻负担。例:本社区桂芳巷16号赵玉凤属单亲丧偶,本人失业。今年女儿考入大学,为了学费而担忧。主动上门办理申请助学金3000元。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家,虽然求助的金额有限,但对于这些困难家庭来说,却能解燃眉之急。

二,落实政策,切实做好低保的调查、审核、走访和服务工作。

本社区有低保户34户,其中单亲家庭18户,残疾人家庭6户对于提出申请的居民,我热情接待,耐心地讲解政策。尽量鼓励和创造条件进行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同时,利用本辖区单位的多余岗位,解决不少困难的群众再就业。对于确实有特殊困难居民,由本区社工和社保工作者负责调查走访进行核实。对低保户实行动态管理。每月上访,特别今年7月份新政策重新申请,低保金额变动,个别低保户,到社区大吵大闹,这种情况下面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上门做思想工作。

三,努力做好残疾人工作如何为残疾人服务

残疾人是个特殊的弱势群体,更需要社会各届的关心。本社区有残疾人124名。建立了健全的残疾人工作网络和工作制度。坚持每月走访,及时登记。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并给予及时的帮助。例横河街62号杨国正,本人无劳保、无子女,由于丈夫生病期间兄弟姐妹与她发生矛盾,户口薄、房卡、丈夫劳保卡都拿走,造成杨国正生活有困难,在了解了具体情况下,社区残协多次上门,做调解工作。目前终于将全部证件归还本人。而丈夫之后又帮其申请纳入低保户范围,使她的生活有了保障,家住孝闻街146号的曹美芳丈夫无业,儿子读高中,本人开了一家印章店,由于今年印章生意一直不好,生活有困难,主动上门给她送去其儿子助学金申请表,并希望她申请低保。但是身残志不残的她却宛然谢绝了社区对其的帮助,并说,印章生意实在做不下去我还可以去开残疾车,不想再给政府再添更多的麻烦。而这样的事件更让我们残协有义务、有职责,扎扎实实的做好残疾人工作。今年3月份选举的残疾人协会第二届理事成员,新班子成员年轻,文化程度高,热心为残疾人服务,而5月16号在中山广场举行的“带来一份棋盘,送你一缕清风”大型活动。切实解决残疾人的就业问题,更让辖区内的残疾人充分感受到社区居委这个大家庭的温暖.

四,今年第六次“慈善一日捐”的活动里,以爱心为动力,募捐为手段,救助为目的,广泛地宣传,并召开动员大全。9月15号下午,本社区的慈善之星—广仁街17号的齐眉老师邀请来到本社区文化宫作动员发言,并当场募捐了300元.到会人员纷纷献出一片爱心。当日便募得总善款2600元。积极鼓动辖区单位参与这次活动。包玉刚图书馆,雅宁印刷有限公司、个体户等等。这次慈善一日捐活动人员计868人捐款12196元比去年提增10%.

五,继续做好双拥工作

本社区有军烈属,伤残军人30人。发扬和保持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良好风尚,一年两次由社区青少年、社工上门慰问,并送去慰问品。“八一”建军77周年之际,社区举行了丰富多彩的文艺戏台。丰富了他们的业余生活,同时在一年一次的征兵活动。由于积极宣传,广泛发动,社区报名16名,正式入伍3名,荣登全街道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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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现代远程教育制度现代远程教育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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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为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网络远程教育,适应____省(直辖市、自治区)对外开放、加速经济建设步伐的需要,____(甲方)与____(乙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在____设立____远程教育中心,地址设在____。双方一致同意:在《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网络远程教育的政策、法规指导下,充分发挥各自的办学优势和积极性,努力做好远程教育的教学与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培养目标的实现。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____远程教育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网络教育的管理规章制度,并依据各种规章制度对乙方的教学和管理实施全面监督与指导。

2、根据乙方生源状况、办学条件及管理水平等,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分配、下达至乙方。

3、依据教学计划拟订教学大纲,安排教学进度,提供教材和教学辅导材料,并适时选派教师赴乙方进行集中面授和辅导。

4、负责对乙方指导教师资格和能力的审查、考核、聘用,对甲方授课教师的管理和教学业务指导。

5、负责各课程的命题、阅卷。拟订考试计划,指派专人携试卷赴乙方协助、指导期末考试。待条件成熟时,将通过网络对学生进行考试。

6、负责学籍和成绩管理,制作、颁发毕(结)业证和学位证书。

7、制定网络远程教育经费的管理规定,督促、检查乙方对教育经费的使用和上缴情况。

9、签订合作协议后,及时向乙方提供办公用印章,并出具乙方向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文件与资料。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各种远程教育管理规定。

2、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并依据学员数量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中心主任的选配由乙方推荐人选,但须经甲方同意方可任命。

3、根据甲方下达的招生计划,做好招生宣传和生源组织,协助甲方组织入学考试和录取工作,如实向甲方上报招生人数和费用。

4、负责本中心学员的教务和学籍管理工作,准确、完整和及时地将学籍资料上报甲方。

5、负责各教学环节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6、根据甲方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类管理规章制度并上报甲方批准。

7、建立年度_____和年度自我检查、评估制度,并于学年度开始和结束后一个月内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坚持经常性的自我检查,主动接受、积极配合甲方对乙方的检查与评估。

8、负责本中心远程教育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网络教育的顺利进行。

9、保护甲方远程教育教学课件的知识产权,严禁非法经营和侵权行为的发生。

10、建立导学制度,切实发挥指导教师在教学中的作用。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相对稳定的指导教师队伍,并上报甲方批准。认真组织日常的教学指导工作,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教学研讨活动,不断提高教学和指导水平。

11、为甲方前往乙方参加教学、辅导的教师和监考人员提供良好的教学和生活保障。

12、有权对甲方的教学、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若遇技术和延误播课等原因影响学员听课和影响教学质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13、负责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立远程教育中心的备案手续。

三、经费分成及支出范围

学费标准为________元/学分;教材费为________元/门课程。学费及教材费按年度向学生收取,乙方于每年的________月底以前,按以下分成比例将甲方应得部分汇至甲方。

甲方:

1、留取学费的____%。负责招生宣传、简章制作、课件制作、教材编写、信息传输,技术支持所需的各种软、硬件设备的购置与维修,支付命题费、阅卷费、论文批阅费、甲方教师和人员的课酬及差旅费等。

2、留取教材费的____%。负责教材和教学辅导材料的印制、发行。

3、凡直接在甲方报名、交费且属乙方管辖的考生,甲方及时将考生学籍等资料移交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学费的____%。

乙方:

留取学费的____%,负责当地生源的组织和甲方人员在当地的食宿、交通费用,支付当地指导教师的课酬。

四、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根据情况变化,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将保留解除办学合作关系及追究经济赔偿的权力。

2、协议期限:有效期____年,期满双方协商终止或续签。

3、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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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韶关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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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土地用途为:_________。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________》【暂定名】【现定名】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_________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_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_____层。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现房产权登记备案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路_______幢(号)______层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_________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是【非封闭式】。

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____米。

该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2;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3;该房屋相关情况说明(抵押关系、资料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布局)见本合同附件4;该房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5。

第三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暂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含附件3中装修、设备价格)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第五条 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青岛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2.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上述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第六条 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工程(形象进度)已建设到_________。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房款交付于甲方的预售款监管账户(预收款监管机构: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预收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附件1中约定明确。

第七条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_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1.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______%,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不足赔偿的,甲方有权追索。甲方如行使上述解除合同权的,应当自合同约定之乙方应交付房款期限届满止的 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没有通知或逾期通知的,视为放弃权利。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见附件2),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_____%违约金。

第九条 甲方不得擅自变更已经与乙方约定的小区平面布局(见附件4),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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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商品房以租代售租赁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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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_____(下称:“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职 务:_____法定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电 话:_____传 真:_____

承租人:(_____下称:“乙方”)住 所:_____邮政编码:_____电 话:_____传 真:_____

鉴于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花园别墅之物业,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建设部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订立本租赁合同书(下称“本合同”)。

第一章 出租之物业

第一条 出租物业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花园别墅区座之物业(下称“该物业”)。

该物业之平面图见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条 该物业之面积

该物业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

第三条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条 该物业之用途

乙方租赁该物业,用于住宅

第二章 租赁期限

第五条 该物业之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下称“起租日”)起至年月日(下称“止租日”)止。

第三章 该物业之交付

第六条 交付与签收

甲方应于起租日前天,即于年月日向乙方发出书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该物业。

乙方收到该交付通知时,办理书面签收手续。

第七条 承诺与保证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及向乙方交付该物业时,不可撤销地向乙方承诺并保证:

(一)甲方开发该物业之法律手续齐备。

(二)该物业未受到司法机关和相关单位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甲方系该物业之惟一、合法的所有权人,且该物业之权属无任何争议。

(四)该物业之开发、建设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符合安全标准,并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之有关规定,符合该物业租赁之使用要求。

(五)乙方承诺同意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该物业设置抵押。

第四章 租金及其他费用

第八条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一)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租金,并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

(二)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押金元。

甲、乙双方商定,该物业租金之支付标准与方式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三(以租代售付款表)。

该物业之物业管理费(与市政设施使用费以下又合称为“其他费用”)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币元/月(甲方有权根据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进行调整)。

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年月日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其余当月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每的第日之前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支付。

乙方并同意在付清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3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基金及水、电、燃气基金和维修基金。

第九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

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保证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代为收取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暖气、电话、传真、有线电视等市政设施使用费。

乙方将于收到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转交之市政设施使用费缴费通知后天内缴付有关费用。

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并承诺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设施使用费之手续费或附加费。

第十条 租金及其他费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将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以方式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支付该物业之租金及其他费用。

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见本合同之附件四。

第五章 以租代售之条件与实施

第十一条 乙方之购买权

甲方向乙方出租该物业,系按以租代售方式进行的。

乙方基于本合同享有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购买该物业之权利,即于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乙方已付清本合同附件三之各期与全部款项,即为乙方正式购买该物业之明确的意思表示。

第十二条 以租代售之条件

(一)以租代售之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该物业之以租代售价格(包括含租金之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币元,并以该价格作为该物业之出售价格,即甲、乙双方就该物业签署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下称“该契约”)规定的甲方向乙方出售之价格。

该物业购房价款总计为币元。

(二)该契约之付款方式

将本合同之租金支付作为该契约之购房价款支付之组成部分。

由于甲方给予乙方分期付款的优惠,乙方于签署该契约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该补偿金的计算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各该期应付租金为本金,按各该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三)该契约文本

甲、乙双方同意采用市房地局制定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文本或市房地局新文本。

第十三条 以租代售之实施

(一)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作出购买该物业的明确意思表示后或于1999年8月一次付清全部购房价款后,甲乙双方于日内,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之条件签署该契约及其补充协议。

(二)乙方按该契约及其补充协议之规定向甲方付清该物业之购房价款后,甲方该物业之权属证件即开始办理。

第六章 该物业之修缮与室内装修

第十四条 该物业之修缮

甲方对该物业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二之装修及设施状况的部分,应于该物业起租日起天内予以修缮至符合上述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负责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对该物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五条 该物业之室内装修

甲方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该物业后,乙方有权对该物业进行室内装修。

本合同依约终止时,乙方应及时将该物业交还甲方。

乙方应于交还该物业时,将其恢复原状或按甲方要求对装修予以保留。

乙方对该物业之装修费用,甲方不予退还或作出任何补偿。

第七章 双方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责任

(一)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物业交付乙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收回该物业。

(二)甲方负责该物业之保修,负责对该物业及其设备、设施和附着物等进行日常维修,以保证该物业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甲方保证该物业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及24小时的保安工作。

(三)乙方选择履行该契约时,甲方应按该契约规定履行该物业卖方之义务。

第十七条 乙方责任

(一)按本合同规定,按期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二)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在租赁期间或将来购房后,不得随意更改该物业的结构、外观、设备和用途,亦不得在亭院内搭设任何建筑物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应当遵守该物业之《物业管理公约》。

(四)对于甲方对该物业进行之日常维修,乙方得给予甲方进出该物业之方便,并给予适当协助。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之事由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可抗力事件包括:

(一)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

(二)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事由之主张

本合同双方在向对方提供有关主管部门之证明文件后,方可作为主张本合同免责的事由。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之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与甲方有关或与该物业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甲方未能于本合同规定的该物业之交付日期向乙方交付该物业,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计算期间自该物业应交付之日第二日起到实际交付日止,以该期间甲方应收之租金金额的日万分之进行计算。

逾期超过天,甲方未交付该物业,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

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全部已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自乙方实际付款日起至甲方将全部款项实际退还乙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

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 乙方之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应当按未付之租金部分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天,乙方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拖欠之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

乙方除向甲方继续支付上述违约金外,并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自乙方应付款日起至乙方将全部款项实际支付甲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

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租金押金作为乙方履约的保证。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单方中止合同,该押金不予退回;如至年月,履约正常,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则该押金充抵租金。

(二)因乙方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章 附则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税费

本合同所发生之税费,由甲方和乙方分别按政府规定缴纳。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与法律适用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即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及其附件之手写与印刷文字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有更改,须经甲、乙双方附签。

(三)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五条 文字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用中文书写,任何译本只做参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条款或意思表示与中文文本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十六条 通知与送达

(一)所有通知可用电传、传真或挂号邮件发出。

各方相互发出的通知及书信须按照本合同所列的各方地址发出。

(二)每一方在任何时候更改其通讯地址时,可用电传、传真或挂号邮件通知另一方。

(三)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重要通知或书信应该使用信件挂号寄出加以确认(但未能发出此种确认不得使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通知或书信失效)。

(四)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每一通知或书信,发出时间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但如果发出当日并非一营业日,则下一营业日开始营业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以及用传真发出时,发出的电传机自动显示出收件人的电传号码及接收代号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如用信件发出,在人手交递时或在出寄后14天,须被视为收到时间。

第二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八条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副本两份,由见证律师事务所及有关机关备案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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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北京四中毕业典礼致辞范文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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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校领导、老师,亲爱的家长、同学们:

大家好!

南山二实,香山西街,我们背着理想的行囊行走校园。

凤凰木下,夏日风中,大家高声欢呼“我们毕业了”!

当我们将成长的记忆和满满的愿望沉甸甸地装进多彩的许愿瓶时,才发现原来小学时光竟过得如此得飞快,所有人的眼神竟都如此地依依不舍!

六年前,当家长们满怀着憧憬和忐忑的心情将这群孩子们托付给学校时,从此在座各方已经绑定了共同的愿景——让我们与学校共成长!

快毕业了,孩子们时常会问我们——我们班的老师还能教我们吗,同学们还能分到一个班吗?的确,校园时光,陪伴孩子最多的,除了父母,就是在座的老师们。爱,源于信赖——你们是家长最值得托付的园丁和孩子最值得信赖的人梯。六年来,无论你们身在何处,也不能阻挡对学生的牵挂;无论有多辛劳,也不忍拒绝课下学生求知问道的热情;为了培养孩子,你们更把业余精力投入到各种资源的协同,无论遇到多少障碍。

六年来,也正因为老师们的智慧与感召,越来越多的家长甚至社会力量投入到家校联动、合力育人的行动当中,开辟了一个个第二课堂,让我们的孩子们共享了丰富多彩的精神大餐,形成了南山二实验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在孩子眼里,他们既是当之无愧的“班妈班爸”,也是一路陪伴的“大黄鸭”,他们心怀大爱,将孩子们视如己出,是学校与社会正能量的传递者。我们应该感谢他们!

六年来,更要感谢我们共同的平台——南山第二实验学校,这是一个开放、人文、包容、和谐的平台。在学校各届班子的领导与谋划下,我们见证了孩子们与学校共同成长,学校越来越具有文化底蕴、公民意识与国际思维,品牌影响力也日益剧增。正因为你们的情怀、格局、责任心与使命感,让我们家长更加放心托付和懂得选择。正所谓,选择胜于努力,思路决定未来!

孩子们,六年来,从你们在考场上的洋洋洒洒和运动场上的激情四射,定向越野活动的深思熟虑和激情辩论品三国,见证了你们心智的完善和成长的磨砺,度过了六年的苦乐年华,今天,你们毕业了,你们真的了不起!不过,也要衷心地告诫你们,毕业不是终点,不要效仿大哥哥姐姐们将撕碎的课本抛向空中,因为我们只是又回到了原点,开启人生的另一段旅程而已。

孩子们,今天的离别,孕育着日后的相聚。让我们约定,六年后的今天,香山西街,南山二实,凤凰木下,迎着夏日的风,手捧许愿瓶,我们不见不散!

孩子们,祝福自己吧,感恩你所得到的一切,今天你以二实为骄傲,明天二实以你为自豪!

最后,我代表全体毕业生家长,衷心祝愿在座的同学们都能拥有锦绣的前程与美好的人生!并祝老师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让我们共同祝愿南山二实明天更加灿烂辉煌!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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