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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哪些(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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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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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构

蝴蝶泉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城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单位、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搞好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紧紧围绕“打基础,抓重点”的工作思路,加强了安全法制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组织机构建设等基础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得到落实,安全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安监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果。安全生产关系到社区全局工作,为了加强领导,社区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二、 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社区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做到警示提高认识,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落实。组织社区居民群众和沿街店铺业主进行法治、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在春节、五一等重大节日积极向辖区居民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向出租房人员宣传燃煤锅炉的安全注意事项,组织居民参观伪劣消防器材,向辖区单位及沿街商业网点发放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2次。大力宣传消防法及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用典型的火灾案例提醒居民,从思想上提高了社区居民对安全生产认识的重要性,树立了安全意识。

三、加大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社区每个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做好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社区工作人员主要从两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1、在管区民警的带领下,社区组织居民对商业网点的业主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做好消防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消防法及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用典型的火灾案例提醒居民,从思想上提高了社区居民对安全生产认识的重要性,树立了消防安全意识。让居民从实践中,学到了如何使用灭火器和日常生活中应注意的消防问题。

2、对辖区重点单位、商铺、居民楼院,商业网点等进行安全检查6次,同时对12家单位也进行了检查,共检查3次,在检查中无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取得成效,除了存在硬件环境的老化问题,社区还需要进一步的宣传监督和教育,让消防安全意识深入单位及居民的心中。

四、加强安全工作,齐抓共管

在20__的工作中,为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使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做的更好,使辖区居民能够真正认识到“一人平安,全家幸福”,除了认真贯彻各类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对社区各个单位以及商铺的检查监督,社区面向居民积极做好防火防灾的宣传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在协助辖区生产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的同时,也提升了社区居民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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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条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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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在生产中发生了安全事故可千万不能乱,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具体由其承担应急工作职责的机构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特点和危害,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种类、特点和危害,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五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人员职责分工以及应急程序和措施。

第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日内将应急预案报送备案。其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受理备案的机关发现应急预案不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应当责令制定单位限期修改,并重新报送备案。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种类、特点,至少每2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中,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在重点行业、领域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第九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其中,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依法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单位,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可以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条 应急救援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所必需的装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训练。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将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本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定期通报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 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

(三)专职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应急知识,了解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四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并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一)迅速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二)停止现场作业,组织现场人员撤离,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与人员;

(三)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发生次生灾害的必要措施;

(四)根据需要请求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

(五)向参加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信息和处置方法;

(六)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收集证据;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一)研判事故发展趋势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二)通知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单位与人员、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

(三)依法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的决定;

(四)维护现场秩序,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

(五)依法发布事故信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停止执行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六条 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有关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救援指令或者签有应急救援协议的单位的救援请求后,应当立即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第十七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设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现场指挥部成员应当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

第十八条 现场指挥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组织制定并实施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现场应急救援。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第十九条 在应急救援中发现可能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或者造成次生灾害等情况时,现场指挥部或者负责统一指挥应急救援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降低或者化解风险;必要时,可以暂时撤离救援人员。

第二十条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应急救援提供通信、交通运输、医疗、气象、水文、地质、电力、供水等保障,为救援人员提供必需的后勤保障,为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

第二十一条 现场指挥部或者负责统一指挥应急救援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妥善保存相关原始资料和证据。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对被调查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进行评估,并在事故调查报告中作出评估结论。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伤亡的人员及时给予救治和抚恤;符合享受工伤保险条件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为烈士。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或者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未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将应急预案报送备案的;

(二)未按照受理备案的机关的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的;

(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的;

(四)未按照规定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的。

第二十八条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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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企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1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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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制定20--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来抓。深入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职责,使安全工作做到实处。

一、全年安全生产目标:零伤亡、零事故、零损失

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完善安全管理基础

以公司20--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为指导,以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为标准,以安全工作总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原则,以各项目和班组安全管理为基础,以预防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大事故为重点,以纠正岗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员工劳动保护穿戴为突破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开创安全工作新局面,实现公司安全生产根本好转;

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思想意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出实招、使真劲,通过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解决领导、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问题,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第一”的位置上;只有从思想上重视安全,责任意识才能到位,才能真正做到安全工作六到位即“学到位、想到位、讲到位、管到位、做到位、考到位”;才能深入落实安全责任,整改事故隐患,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四、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现状,确定出2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完善各类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加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力度。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强化专项整治。

1.认真开展公司级月度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部门、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坚持班中的安全检查,并要求部门、班组领导及管理人员加强日常安全检查。

2.加强对危险场所的管理工作,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3.加强对岗位现场的安全管理,及时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现象,限度降低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生产工作正常运行。

4.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照“三定四不推”原则,及时组织整改,暂不能整改的,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五、继续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综合素质

通过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修养,改进其安全意识和行为,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氛围,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提高工作主动性,弥补安全生产被动管理的不足。全员安全综合素质是影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核心因素,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全面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促进全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1.安全培训,首先是安全意识培训,其次才是安全技能培训,而培养员工与管理层的合作态度,又被放在安全意识教育之前,也就是靠培养员工的合作态度来逐渐培养其安全意识。

2.督促部门、班组开好安全会;适时提供安全信息和安全指导工作。使员工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和加强,做好人的本质安全管理工作。

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法律及安全生产知识,做好新员工上岗及调换工种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事故的发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教育和定期考试,做到100%持证上岗。4.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总公司下发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不断规范和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5.深入开展好“安全月”和活动。提高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六、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工作。强化基层安全管理、安全绩效考核细节化管理,消除安全漏洞。细化安全绩效考核项目和考核标准,将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要求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位领导、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班组、每一位员工,真正做到安全工作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全方面覆盖,实行安全评优评先。

综上所述:公司安全部20--年安全生产工作将继续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分清责任,严格履行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控制指标,积极行动,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为公司经济发展做大做强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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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安全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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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农机安全的“三加强,五整顿”工作,对全市农机驾驶培训学校、拖拉机考试员、教练员的资质、资格依法进行大检查,凡不符合资质、资格要求的,限期整改,直到达到标准为止;二是依法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重点查处“_____非驾”、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农机尾气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三夏”“三秋”期间,重点加强了农机作业现场管理,坚决杜绝农机作业现场无人管理、没有警界标志、驾驶人员违规操作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了作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20_________年全市没有发生重大农机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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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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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动力科备案。

第二条、经设备动力科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检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设备动力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设备动力科考核合格,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拆除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交付供应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废、拆除。

第十四条、报废、拆除旧设备由生产管理部、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分工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主管、生产管理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

第十七条、设备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管理部经理。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生产管理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生产管理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生产管理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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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1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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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及深入宣传贯彻《xx公司关于开展"安全年"活动的通知》的要求,落实xx公司《关于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我物业公司紧紧围绕"我要安全,幸福平安"这一主题开展了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本次安全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措施到位

为加强本次安全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安全月活动的有效落实,xx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安保科xx科长亲自负责本次安全月活动的方案规划及组织实施,各级单位、部门积极配合开展。在六月初转发了公司《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并根据文件要求,紧紧围绕"我要安全,幸福平安"这一主题开展此次活动,对活动进行认真组织,使活动开展得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

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月活动

转发xx公司下发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文件和安全宣传挂图、安全知识招贴画、班组安全知识读本和事故警示案例学习落实到各单位,同时组织全体员工参加了xx公司和xx公司安全知识竞赛答题及演讲活动。以xx公司推荐的20xx年"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人命关天》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教材组织员工观看。同时还结合实际开展了人身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深入查找问题症结,总结事故教训,时刻警钟长鸣。在安全月完成了xx公司大楼、物业公司管理处、加油站、车队等大面积过期和报废的消防器材的全面更换。并于20xx年6月xx日在现场组织60人开展了物业公司应对突发火灾实战演练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激发了员工自觉参与安全月活动的热情,使安全生产真正进入了员工心中,增强了我公司各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了公司安全生产水平,为公司安全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以安全月为契机,重在落实,稳步推进各单位班组安全建设

为了将本次安全月活动落实到实处,使活动的开展有成效,xx公司安保科人员经常到基层、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针对活动中出现的不良现象,及时指导、督促,并认真落实对所查出隐患的整改工作,保证了安全月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xx公司班组建设标准,安全月下发xx公司要求统一阅读的《生命第一》安全书籍要求各单位班组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稳步推进班组安全建设,按时、按质完成班组安全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标准化建设。

四、抓安全稽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根据xx公司文件要求各单位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xx公司编制xx项应对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在安全月对部分突发事件处置方案进行演练并不断完善。公司安保科定期、不定期地对公司管理的变电站、物业管理处、加油站、车队等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尤其是安保工作的门岗制度、出入管理、工作记录、安全档案等是否执行管理到位,跟踪或督查隐患情况整改情况对违章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严肃查处,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不留死角,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稳定。

通过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使公司在安全生产、安全责任责任制的落实、班组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均上了一个新台阶,进一步增强了各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履职责任心,为"平安年"更好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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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员工请教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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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为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定,望每一位员工都自觉遵守:

一、工作时间:

1.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00至5:00;

2.有工地按照工地时间上下班。

二、休息时间:休周六、周日;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休息;有工程按照工地时间休息。

三、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四、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五、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六、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坏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机密或出卖公司机密。

七、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须写请假条报总经理批准,并扣除请假期间基本工资。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事情紧急的需电话联系总经理批准,事毕回公司补写请假条。

八、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10 元。 30分钟以上 1 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20 元。超过 1 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六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 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

九、辞职、辞退条件:

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辞呈报告,书写详细理由经批准方可离职。

2.未满一个月离职者只发放工资的60%。

3.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1)连续旷工3次/月; (2)偷盗本公司财物者;(3)泄露公司机密者或出卖公司机密者。以上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规章制度自规定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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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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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是我国们展的第_个安全生产月。随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逐年深入开展,我国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成绩斐然,安全生产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

首先,全行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安全第一”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10年中,每一个安全生产月,都是化工企业向干部职工大力宣传安全理念的好时机。通过10年的不懈努力,尊重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已成为行业共识,以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为内容的反“三违”行为成为各化工企业的重要管理方法。

其次,安全教育得到普及,企业员工的安全素质普遍提高。新员工进入企业的第一件事就是安全培训,这已经成为化工企业的普遍做法。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也已成为企业常态化工作。通过培训,广大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得以强化,应对安全事故的能力不断提高。

再次,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得以健全,QHSE体系建设越来越普及,以HZAOP手段分析危险源正在兴起。

还有,建设本质型安全企业已成为化工企业的普遍追求。越来越多的化工企业把打造本质安全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目标,围绕人、机、料、法、环安全生产五要素开展“零事件单位”创建活动,更加重视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经过10年的努力,化工行业“以人为本”的责任关怀理念普遍树立,实施责任关怀的企业数量大幅增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先进、健全并严格执行,危化品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行业重特大事故明显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易发的势头得到了根本性扭转。

今年我国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安全责任,重在落实。虽然10年来我国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得总体良好,但也存在着不少显而易见的问题。如在活动中出现了形式大于内容、敷衍多于责任、口号过于落实等不良倾向,值得我们警惕和重视。我们时刻不能忘记,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没有责任,就拿不出具体过硬的安全措施;而没有落实,再完备的措施也是枉然。就化工企业而言,安全生产,永无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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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1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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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今年,本人在安全工作上,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认真落实国家、集团公司、分厂、车间、班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措施,围绕车间、班组确定的安全工作目标,以控制事故为重点,以减少伤亡为目标,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协助单位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年,本人将完成“一个目标”、突出“三个重点”、加强“三大建设”,为推动本单位安全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一个目标:保证全年不出任何安全事故。

三个重点:把安全学习、遵守安规、预防事故作为全年安全工作的重点。

三大建设:一是加强安全思想建设,通过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从思想上增强安全意识;二是重视安全制度建设,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从制度上保证安全生产;三是强化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学习和掌握安全管理与防范知识,增强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三不伤害”。

三、工作措施

1、协助单位搞好安全工作。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集体主义思想,把安全工作当成是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大事,协助单位和同事,共同搞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确保本单位全年安全平安稳定。

2、积极为安全工作献计献策。随时思考安全问题,及时查找安全隐患,针对本单位、本行业、本岗位安全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各个时期的安全形势和各个环节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积极为安全工作出主意,想办法,踊跃向单位和领导提出有利于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3、加强安全知识学习。利用安全学习时间和业余时间,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规、集团公司安全文件、分厂安全规章制度和本行业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丰富安全知识,强化安全理念。

4、自学遵守安全规定。在工作中,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时刻警钟常鸣,随时绷紧安全这根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坚持按操作规程办事,杜绝违章作业和习惯性违章,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5、履行安全职责,强化安全责任。要结合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认真细化自身工作内容,明确自己的工作责任,并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和艰苦的努力,把本职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才能保证企业长时间的发展下去,这些都是每个人都明白的道理,可是在实际上工作时,很多人为了片面的追求经济利益,而不去注重安全,导致很多事故的发生,这些悲剧在中国几乎每天都有发生,这就是安全生产的永远的重要性了,我会一直的重视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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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生产经理岗位安全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经理,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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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生产计划,系统制作并打印生产记录单,同时生成领料单,并将生产单和领料单交于生产班长安排生产;

2、组织协调解决生产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3、针对生产设备,有最小生产量的产品,跟销售协调,确保销售所有加工产品.不留有库

4、滞销品数量汇总,并和技术、销售讨论处理办法,减少滞销品数量;

5、监督生产设备和生产设施的运行状况,跟踪生产部门的技术改造和生产设施的改造;

6、跟踪、分析车间现场生产工艺的执行力和执行有效性,协调公司技术部门对车间现场工艺执行的指导和监督;

7、跟踪、分析车间产品过程品质的实现和监督的结果,协调公司技术部门,处理生产过程品质控制中的重大问题;

8、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和设备设施的利用率,降低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

9、规范和控制生产部门的费用标准,保障生产部门的费用支出的合理性;

10、编制公司生产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等管理性文件;

11、监督生产部门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12、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的工作技能培训,培养和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13、组织对生产部员工实施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统计生产人员的月度产量奖金;

14、每月统计生产数据,及时分析、总结,用于指导生产工作;

15、负责统筹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劳动防护、环境保护等专项工作;

16、负责内外部各项检查的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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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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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自来水厂召开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拉开了该厂开展安全生产系列活动的序幕。会议要求一丝不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视为最大的经济效益和最好的社会效益。

市自来水厂安全生产系列活动包括:集中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江苏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安全法规;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厂属各部门立足岗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分析,查找问题,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厂领导牵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各在建工程由工程技术科、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组织一次检查,让监理单位切实负起责任,坚决清除不负责任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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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2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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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全县企业负责人和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班,是经县政府批准、县政府安委会组织举办的。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安全生产提升年”活动安排部署,进一步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各乡镇、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提高全县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方面。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如何,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着全县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关系着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下面,结合此次培训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是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且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近年来,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保持了总体平稳的态势,为我县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在乡镇和部门层面表现在: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安全生产专业知识缺乏,素质不高,安全生产监管方法不够科学,监管能力有待提高;在生产经营单位层面表现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细、不严,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之所以会存在这些问题,除了有安全投入不足、基础薄弱、装备落后等客观原因,更主要是由于安全意识不到位、管理手段和方法落后等造成的,即存在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希望大家通过这几天的学习、培训和交流,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能有较大幅度的提升,逐步解决管理手段和方法落后的问题,取得好的学习效果。

二、抓实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全县广大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层层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我县经济发展的排头兵、领头羊,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要带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真正将其摆到重要位置,切实抓细抓实抓好。一是要将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长远规划和总体布局中,与企业发展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二是要切实建立并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负责制。要以此为核心,从上到下建立起安全生产的责任体系。要明确各级各部门及各岗位的责任,使企业每一位管理者、每一位员工,都知道自己的职责并做到职能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要将功夫下在基层、重心放在现场,真正将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班组、落实到岗位。进一步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改进安全基础管理,搞好安全教育培训,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四是要自觉接受政府的依法监管、行业部门的有效指导和社会的广泛监督,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本企业的贯彻落实。

三、集中精力参加学习培训

这次培训课程安排紧,学习内容丰富,希望同志们严格遵守培训班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认真思考,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利用这次机会,积极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启发,相互借鉴,做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

首先,大家要以正确的态度参加培训学习。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政治稳定、社会和谐发展的大局,也事关各级领导,尤其是带领工人进行生产活动的厂长、经理的身家性命。国家《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并对其职责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因此,大家要以正确的态度,变要我学为我要学,积极主动参加安全学习。

其次,大家要珍惜机会,保证参训学习时间。正确处理好日常工作、正常生产经营与安全学习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保证。本次学习邀请的老师都是理论知识面非常宽广、工作经验相当丰富的专家,他们将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现代的安全管理技术与方法等方面深入浅出,推心置腹的为大家讲解,大家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保证按时听课,集中精力,认真听,认真记,虚心学。同时,要抓住本次学习机遇,将日常生产时已有的困难和疑惑带到课堂上来,向老师、同学请教,共同讨论解决。

再次,大家要严格纪律、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在坐的都是各乡镇、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安管人员,课堂外是领导,课堂内做学生,要以求知、求学、虚心的学生角色,认真听课,做好记录。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缺席,无故缺席一次或迟到早退两次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通报到所属单位;上课时,不得抽烟,接打电话,不随便讲话和喧哗,将手机关机或震动,尊重教员,认真听,认真记,虚心学。

最后,大家要坚持学以致用,注重学习效果。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大家要把学习到的知识技能,运用到安全管理上,进一步完善好各项安全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制,规范生产操作行为,执行好保障安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落实好各项安全预防措施,做好排查隐患、整治隐患、消除隐患的长效管理,增强安全生产、安全监管能力,检验培训学习的成效。

同志们,当前正处于全县上下凝心聚力,全力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希望同志们能够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做好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这期培训班时间虽然不是很长,但内容充实,符合实际需要。希望同志们能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上新水平,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最后,预祝大家本次学习取得优异成绩!预祝培训班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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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安全生产职责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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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完成公司年度工作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安全生产法》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制度,提倡安全礼貌生产,保证生产过程中确保本站人员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同时将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到个人,故中宏加油站与员工特签订此安全生产职责书。

一、签订资料

1、员工承诺在公司工作期间必须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2、员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品进入公司场所,在公司内部发现不安全隐患时,须及时进行控制,并迅速上报本部门(含生产单位)负责人。

3、员工不得持有管制刀具器械,不得打架斗殴、偷窃他人财物及公司物品,不得破坏公司和他人财产,不得有其他威胁公司和他人人身财务安全行为。

4、员工在下班时,须认真检查工作区域的照明、门窗、办公设备、车辆等其他设备,以确保用电设备断电关好,办公室的门窗关好锁好。如员工违反上述要求或其他个人原因,引起火灾、偷窃或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或损失,公司将追究员工相应职责。

5、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不正确操作设备用具或不按规定流程进行作业等造成不安全隐患、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公司将追究员工相应职责。

6、员工在休假或未在工作岗位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因私在工作时间外出)须注意人身安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交通法规以及公共场所行为准则或其他社会全体应共同遵守的准则,乘座具备营运资格的交通工具,如末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制度,有员工自行承担全部职责。

7、员工须认真遵守公司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公司供给的宿舍或其他场所内进行黄、赌、毒等违法违纪或其他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不得擅领非本公司员工进入宿舍或住宿。一经发现,公司将取消员工的住宿资格,并依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如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司有权将员工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8、员工不得在公司场所内(宿舍、办公、生产经营场所)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动火,不得有其他用水、用电、用气的不安全行为,如引起电击、火灾等人身伤亡事故,除追查相关职责人的职责外,员工须承担全部职责。

9、员工须认真遵守食堂管理制度,未经允许严禁进入食堂操作间,严禁擅自动用食堂物资、设施设备及液化气瓶。

10、员工应爱护公司的财产物品,并妥善保管自我的财物,不得将贵重物品或现金存放于办公场所、宿舍内。如违反以上规定,发生财物丢失的,由员工自行承担职责。

11、熟知应知应会并掌握“四不伤害”具体资料,进取参与公司和部门组织的应急预案演练。

生产单位员工还须遵守如下要求

12、进取参加班组安全教育活动,学习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在工作中严格按章操作。

13、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操作等不安全、不礼貌行为。

14、理解公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安全教育登记表和安全技术交底书上亲笔签名。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加油站安全生产。

15、进取参与创立安全礼貌示范工程活动,保证做到不伤害自我,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16、加强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跟踪检查,发现隐患随时处理,并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和班后安全讲评活动。

17、必须理解公司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正确领导,对于公司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无条件执行,并按期整改完成,报公司复查。

18、在生产过程中,做到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生产设施、测量器具等,并在使用过程中加强维修、保养。

19、有权拒绝执行公司的违章指挥和错误指令。

20、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员工必须立即报告公司,并进取配合公司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二、违规行为处理

工作时间必须及时到岗,着装统一,不得脱岗办私事,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开工前及时提醒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标志和警告牌,监理工作日志、资料的整理要及时、完整,发生生产事故或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若发现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将根据公司的相关制度和条例进行相应的处罚。

本职责书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注:正反面打印,同类用工性质多人可同签一份)

公司:员工(签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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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企业安全生产主题教育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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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非常荣幸站在这里为大家演讲,今天我要为大家演讲的题目是《安全企业的生命线》。

安全,是一个永恒的主题,这个词虽然简单,但在我的眼里它的分量重于泰山!大家还记得20_年8月12日天津滨海新区的爆炸事故吗?这场举国震惊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高达68.66亿元,更重要的是这场无情的事故造成了165人遇难,年轻的消防官兵英勇牺牲,无数的家庭从此支离破碎,血与泪的教训为我们敲响警钟!

而我们石油行业也是一个事故多发的行业,大大小小的安全生产事故数不胜数,每一次事故都让人懊悔,每一条逝去的生命都让人痛心,可是事后大家总是假设:如果再小心一点是不是就不会发生了呢?然而假设是无用的,天灾我们无力抵抗,但是安全隐患我们可以消除,安全生产事故我们可以避免!

正如海因里希法则所述:企业生产过程中,每发生330起意外事件,其中有300起未发生人员伤害,29起轻伤和1起重伤、死亡和重大事故,这就说明每一个重大事故的背后就必然有29起轻伤和300个潜在的安全隐患,而排除安全隐患就成为我们日常工作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也是保证安全的前提!

安全是什么?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没有安全一切无从谈起,企业的生存离不开安全,企业的发展更离不开安全,事实证明只有抓好安全工作企业才能得以发展。一直以来,安全生产是每一个企业追求不懈的目标,而安全生产靠的是什么?靠的是我们每一位基层员工的努力,靠的是我们每一位基层员工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在我们工作的时时刻刻,安全隐患无处不在,它犹如猛兽般紧盯着我们的神经,稍有疏忽就可能酿成事故,我们应时刻谨记:“安全第一,生命至上。”这八个字不仅仅是口号,它深刻的阐释了安全与我们每个人的关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在工作中我们要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同时,克服侥幸心理,这就要求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开始,从身边的点点滴滴做起,并且需要大家长期不懈的努力!

朋友们,安全是一种文明,安全是一种文化,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只要安全在心中,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让我们共同努力,心系安全,肩负起自己的责任和使命,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上下一心,众志成城,为开创公司灿烂辉煌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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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企业员工规章制度表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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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滥发奖金,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二、 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三、 对职工给予开除处分,须经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备案。

四、 对职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为一至二年。 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应低于本人原工资,由企业根据情况确定。(注解:关于留用察看人员待遇问题,现按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七日《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留用察看人员经济待遇问题的通知》执行。)留用察看期满以后,表现好的,恢复为正式职工,重新评定工资;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五、 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必要的时候,可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

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要超过两级。

六、 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七、 对于有第十一条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的职工,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 第一范文网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八、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九、 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十、 审批职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五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三个月。

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除名,企业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

十一、 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十日内,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机关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十二、 职工被开除或者除名以后,一般在企业所在地落户。

如果本人要求迁回原籍,应当按照从大城市迁到中小城市、从沿海地区迁到内地或者边疆、从城镇迁到农村的原则办理。

符合本条规定的,企业主管部门应当事先同迁入地的公安部门联系。迁入地公安部门应当凭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办理落户手续。迁回农村的,生产队应当准予落户。

十三、 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职工在受处分满半年以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在满一年以后,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职工在被批准恢复为正式职工以后,在评奖、提级等方面,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与其他职工同样对待。

十四、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职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十五、 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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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条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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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二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二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第三十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三十一条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第四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国务院或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XX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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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第七章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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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就存在安全,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根据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安全奖罚制度实施细则如下:

第一条 劳动安全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50元,班组成员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1000元;帽壳已坏,不起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班组成员一次有三人被处罚,罚班组长100元;

3.酒后人员严禁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50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一人次罚款20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5.严禁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每一人次罚款20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

6.木工、易燃作业处严禁吸烟发现吸烟者,每一人次罚款20元。

第二条 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线路架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有一处不设横杆,不用绝缘子、线路一把抓,罚款20元;

2.闸刀保险丝必须匹配,有一处保险丝用铝丝、铜丝代用,罚款50元;

3.总配电箱、闸刀箱不加锁,下班后不拉闸,无防御措施,一处每次罚款20元;

4.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线路不使用、安装漏电保护器,一处罚款20元;

5.电气设备有按规程作接零保护,接地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20元;

6.临时照明线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动力、照明线路通过金属脚手架无绝缘隔离保护,线路拖地,老化破皮,漏电等发现一处罚款10元。

第三条 机械设备

1.手持电动设备在使用时不用防触电的个人防护用品,发现一处罚款20元;

2.操作木工电锯、平刨带手套者,每一人次罚款10元;

3.操作木工电锯不用防护挡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护指键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罚款10元。

第四条 基槽边防护

二米以下基槽不设防护支护,不设围挡,每10沿长米,扣罚架子工班组长10元。

第五条 其它

1.木工支模板,将支撑顶在脚手架上,引起外架变形、倾斜,每10沿长米,扣罚班组长20元;

2.未经施工管理人员同意,私自将支护、围挡拆除,每一处扣罚拆除者所在班组长20元;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损坏安全防护设施、防护装置、安全宣传标牌者,按损坏实物原值加倍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4.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向基槽内抛物件,发现一次,罚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 奖励

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安全生产特别奖其条件如下:

生产管理人员:

1.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尽职尽责搞好安全工作,部违章指挥;

2.所管工种班组全年无因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设备事故;

3.所管工种班组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做到无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4.坚持对所管工种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强,现场安全管理资料齐全;

5.所管工程项目安全达标达到全优良标准。

生产工人:

1.能够认真学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到三不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2.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为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献计献策;

3.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全年无事故;

4.在紧急关头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人生伤亡事故。

安全罚款用于安全奖励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每年评比一次,年终给予;安全生产特别奖可随时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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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公司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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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管理人员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所属项目部规范化管理,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向项目部派驻管理人员。

第二条 公司派驻管理人员,代表公司对驻在项目部经营管理过程中带给公司相关证件和印鉴服务,保证项目部有效经营管理,并与公司生产经营持续高度一致,维护公司和驻在项目部的合法利益。

第二章 派驻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 派驻管理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调配,受人力资源部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派驻管理人员对公司负责,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和奖金。

第五条 派驻管理人员在项目部投标工程需要时带给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件等有关证件和加盖公司印鉴服务,项目部应带给工作条件,项目部业务出差等发生的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第六条 派驻管理人员应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向公司汇报工作开展状况,对一个月的工作安排提出建设,提交工作日志及工程合同签订应存档的材料。

第七条 派驻管理人员因病因事请假离开工作地点,需书面请示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后再向公司分管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离开。

第八条 派驻管理人员应持续与公司、项目部联系畅通。

第九条 派驻管理人员应及时传达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通知,经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后,及时将信息反馈回公司办公室。

第三章 派驻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十条 派驻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项目部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保证其依法经营;

(二)参与项目部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保证其合法性、规范性和与公司规章制度的协调性;

(三)依据公司合同及项目管理制度的规定,参与项目部的业务谈判,带给咨询意见,负责合同资料的审查;

(四)依据公司规定,为项目部办理对外签约授权,杜绝所有未经授权的人员对外签约;

(五)协助项目部负责人做好业务开展工作。自觉维护公司良好的外部形象。

第十一条 派驻管理人员在公司有关证件的印鉴管理工作中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公司营业执照、资质、技术人员等相关证书原件只能在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以及投标过程中要求出示原件时才能带给;没有公司的同意不得外借他人。

(二)对于分公司、项目部中标或谈妥的工程合同,应严格审核把关并经项目部负责人同意,不得轻率在合同上加盖公司印鉴;凡不属于项目部经营片区和经营范围内的工程合同应向公司汇报由总经理同意后才能加盖印章,工程合同盖章前应先与项目职责人签订内部职责书。

(三)加盖公章的文件文稿(各项协议、合同等),应留原件一份存档备查。介绍信、授权书(只限于工程投标)留存根备查,用章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时光、用印编号、用印事由、批准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等,并将用章登记状况表每年年终上交公司办公室。

(四)派驻管理人员严禁在银行贷款、抵押、担保、借款、与工程投标无关的证明、承诺、空白介绍信、授权书和空白纸上加盖公司章或法定代表人印鉴。

第四章 派驻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派驻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项目部的经营活动,对项目部的经营活动提出推荐;

(二)根据工作需要,有权查阅项目部的有关文件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和收集经营业绩资料;

(三)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生产经营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违纪可能给总公司声誉带来严重影响的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有惩处推荐权;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享有探亲假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派驻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项目部的利益;

(二)自觉理解项目部负责人的工作安排,为项目部带给优质服务

(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派驻管理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职工奖励的规定,予以奖励:

(一)在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尊严,制止、纠正违法行为,防止或挽回公司资产遭受重大损失方面贡献突出的;

(二)在运用所学技能,提高项目部经济效益或挽回损失方面效果明显的;

(三)有其他突出成绩的。

第十三条 派驻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一)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项目部的规章制度,泄露公司秘密,给总司、项目部造成损失的:

(二)明知项目部发生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报告,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

(三)在工作过程中玩忽职守或发生严重失误,给公司、各及项目部造成损失的;

(四)从事了其他渎职和严重错误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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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公司员工宿舍管理规定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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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规定。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

四、宿舍统由舍长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月5次以上履行职责不好罚30元)

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3)、员工身体不适应或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厂部。

五、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六、有关宿舍现有的设备(如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七、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舍监管理与监督。

2、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违者罚30元)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违者罚20-200元)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地上。  (违者罚5元)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夜间最迟应于00:30时前返回宿舍。

11、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2、宿舍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无打扫罚10元)

13、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4、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

15、沐浴以20分钟为限。

16、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八、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呈报班组以上会议议处:

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有偷窃行为者。

九、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十、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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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生产经理岗位安全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经理,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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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全厂的日常及生产管理(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现场生产管理、产品交付、成本控制和人员管控)工作,

2、负责全厂人员的工作状态,指挥生产的正常有序运转;

3、负责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设备维护、生产用工计划安排,做好物料保障;

4、负责对个车间人员的工作考核,切实做好奖惩工作,提高工作积极性;

5、负责控制采购成本、保障物料的稳定供应和质量稳定;

6、负责生产成本管控,控制各种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浪费;

4、负责组织对装置的改造、维护及保养工作,对设备的定期检修准确及时的作出决策;

5、及时召开生产会议,听取各单位的工作汇报并及时给出处理意见;

6、负责生产与销售环节的沟通,及时调整生产方案;

7、负责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项目调查,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壮大提供可行性依据;

8、完成公司交给的其它工作。

9、负责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设备维护、生产用工计划安排,做好物料保障;

10、负责厂区及车间安全、生产、环保、卫生、工作纪律、工艺流程执行监督检查;

11、推行6S、TQM,ISO企业管理,革新生产流程、不断提升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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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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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状况,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领导小组及驾驶员安全生产会议。

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和安全监督管理小组安全会议

每一个月召开一次,负责人主持,全体领导小组人员和安全监督管理小组人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会议主要资料: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审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状况,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在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审议企业的重大事故,审定并透过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和通报等。

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构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队长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状况并构成记录。

驾驶员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一次,时间定为每月的25日,由公司召集,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公司全体驾驶员。

会议主要资料:总结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措施;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来源理和决定;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任务和事迹;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会议记录由队长进行。

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由公司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状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公司对会议决议执行状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相关要求

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资料、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状况,并得

到允许。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会议上决定的状况各部门和职责人,务必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每次安全会议都要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召集单位、主持人、会议主要资料、处理结果、决议执行状况的检查等,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状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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