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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门面房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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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出租人: 签订地点:

承租人: 签订时间:

一 、租赁房屋坐落在 间数 ,建筑面积 、房屋质量。

二、租赁期限从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租金(大写)

四、租金的支付方式与期限:

五、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六、租赁房屋的用途:

七、租赁房屋的维修: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八、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九、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十、定金(大写)元。承租人在 前交给出租人。

十一、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

十二、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十三、违约责任: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务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损坏的,应付损害赔偿责任。

十四、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

承租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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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类型:提示标语,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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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城市生态学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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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态学实习报告范文

引言

人与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人类总是在不断地改造环境,创造不仅使用,而且美观的环境空间。城市所意味的,不仅仅是建筑、街道、商店等人工建构物的堆积,而蕴涵着在诸多功能性设施及硬质景观相伴下的社会文化、经济、政治和城市居民多姿多彩的生活。从外在的视觉影像来看,城市是由其平面结构、天际轮廓、各色建筑、街市设施、区域地标、开放的空间、植栽园林及穿梭不定的交通工具所构成,然而这些都是城市人在选择和被选择的行为方式下形成的物质形态,其间蕴涵着深厚的自然法则、社会心理、人文情感及历史沧桑。

20世纪著名的城市学和建筑学学者刘易斯?芒福德在其代表性著作《城市发展史》中指出:“如果城市所实现的生活不是它自身的一种褒奖,那么为城市的发展形成而付出的全部牺牲就将毫无代价。无论扩大的权力还是有限的物质财富 ,都不能抵偿哪怕是一天丧失了的美、欢乐和亲情的享受。” “当我们漫步于城市中时却可发现这种现象是无初步在的,周围的建筑物仿佛能够讲话、能够行动,正像居住在其中的居民一样;而且通过城市的物质结构,过去的事件、很久以前做出的决定、久已形成的价值观念等,都继续存活下来并且散发着影响。”

正是为了充分认识到城市环境与在建构城市环境的过程中人的作用,作为城市生态学的学习者,我们于XX年4月5日进行了一次位于北京西北郊的实习。

一、实习概况

我们于早晨8:00从北大逸夫二楼前出发,经过光华楼、图书馆、燕南园、李大钊铜像、蔡元培铜像,到达未名湖南岸,看到翻尾石鱼,出北大西门,穿过蔚秀园、承泽园、海淀公园、柳浪庄、北京城市绿化隔离带,到达颐和园南如意门,观看门外的京密引水渠,之后从颐和园南如意门进入颐和园,到达昆明湖南岸,沿西堤到达万寿山和东宫门,结束实习。沿途就绿化、建筑等自然和人文景观做了一定的调查,获得了一定的资料,也得出了一些自己的思考和结论。

二、实习内容及分析

1、关于一条有争议的路

走进北大东门,可以看到的是一条宽阔笔直的大路。作为北大少有的几条宽阔笔直的大路之一,它是一条争议颇多的路,路边整齐的人工保养得很好的草坪宣告着现代化和国际化的全新的北大。这条路周围集聚着北京大学比较现代化的建筑群——理科一号楼、二号楼、逸夫一楼、逸夫二楼、逸夫苑、理科教学楼等等。而在这条路的尽头又是富有传统韵味的仿古式楼群。

很多人认为,路面的宽阔与笔直与周围建筑的仿古式屋顶不大协调。除了整齐的人工草坪,路的两面是栽种得整齐得近乎过分的小树,而路的尽头则是生长多年的高大而遮荫的大树,不协调的感受更加强烈。

这大概就涉及到了所谓的“视觉适应性”。在很多时候,我们很少考虑特定的环境,只是单纯地去套用一种种看上去很好很先进的模式,而忽略了特定环境对建筑等人为设施的特殊要求。

也许这也是规划中的一个问题。就如同北大校园中随处可见的新式建筑与老式建筑的交相辉映,也许不能算是完美的选择。

2、校园里的世外桃源——燕南园

燕南园是北京大学燕园众多园林中较小的一个,园中只错落着十几幢精致雅洁的二层小楼和平房小院,这里是北大教授一个住宅区。人们常说,“北大的名教授不一定都住在燕南园,但燕南园住的都是名教授”。单说50年代,燕南园里就住着马寅初、汤用彤、周培源、冯友兰、朱光潜、陈岱孙、侯仁之、林庚诸先生,后来又搬进来王力、魏建功等先生。冰心女士执教燕京大学的时候也曾经在此生活过。这足以反映其内涵的深厚与文化积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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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昆明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4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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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

为了规范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制定了《昆明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下面是详细内容。

《昆明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

(20xx年10月31日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xx年11月29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 20xx年12月20日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公布 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保障地下管线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维护和信息的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地下管线,是指建设于城市地下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以及工业等管线、综合管沟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制定城市地下管线的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第四条 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管理和信息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的管理和监督。

城市道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占道掘路施工作业的管理。

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各管线权属和使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地下管线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管线权属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地下管线保护的有关规定,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维护管理,保障城市地下管线安全运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损毁、侵占、破坏和擅自开挖城市地下管线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在城市地下管线的建设和管理中,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七条 城市地下管线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管线专项规划,经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城市地下管线专项规划应当预留同期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的发展空间。

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将城市地下管线专项、综合规划的控制要求纳入规划内容。

第八条 建设工程应当依据地下管线现状资料进行规划设计。无地下管线现状资料的区域,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探测查明地下管线分布情况。

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应当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设计方案。

在新区建设中,城市主干道的道路或者按照城市规划需要布设主干管线的道路,应当采用综合管沟进行管线建设。

已建成的综合管沟达到满载前,同一条道路不再规划建设同类管线。

第九条 新建、改建城市地下管线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与道路同步建设的城市地下管线,应当与道路建设一并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对城市地下管线抢险排危时,可以先行施工,及时修复,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在24小时内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条 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通信和110千伏以下等级电力管线应当入地建设;现有架空通信、电力线路应当按照计划或者配合城市建设逐步入地。

第十一条 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放线,并到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验线手续。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跟踪测量。

第十二条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全面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持竣工测量成果入库意见和管线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向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规划核实,未经规划核实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新建、改建房屋建设项目涉及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未经规划核实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第十三条 政府投资的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工程,未经规划核实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审计部门不予审计认定,财政部门不得安排项目决算。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十四条 城市地下管线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城市地下管线专项规划组织制定各类管线年度建设计划。

第十五条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和技术规范设计横向过街管和接户管,并与主管道同步实施。

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地下管线应当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工程竣工后5年内不得开挖。

第十六条 敷设非金属城市地下管线 ,建设单位应当同步布设地下管线示踪线。

以非开挖方式敷设城市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地面设置永久性标识。

敷设高危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在地面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识。

第十七条 因场地条件或者地下空间占用等原因需变动地下管线平面位置、标高和规格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 因城市建设需要进行城市地下管线迁改的,管线权属和使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按照规划批准的要求完成迁改工作。

第十九条 城市地下管线与建设工程同步实施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地下管线的行政管理部门和管线权属、使用单位通报拟实施项目有关情况,并要求有关管线单位提交与本项目同步实施的建设方案。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统筹安排地下管线覆土前的跟踪测量工作,负责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探测、竣工测量费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工程造价。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含施工区域内地下管线的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案,编制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案应当征求管线权属、使用单位的意见。地下管线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案由工程建设单位报管线权属、使用单位备案。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含地下管线保护方案及应急预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项目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对施工范围内地下管线的安全运行负责。

管线权属、使用单位应当指定专人配合工程建设,加强日常巡查与维护,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

第二十一条 建设项目进行地质勘察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获取施工现场管线资料。

无地下管线资料或者不能确认地下管线准确位置的,建设单位应当探明地下管线情况后方可施工。

第四章 运行维护

第二十二条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经城市道路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现场明示临时占道许可的内容和监督电话;

(二)不得擅自改变占道使用性质或者扩大面积;

(三)建设施工要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安全措施,并按规定修筑临时围挡,保持完好整洁;

(四)占用期满后及时恢复道路原状。

第二十三条 城市地下管线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地下管线维护管理的专项检查并加强日常的督查工作。

地下管线权属和使用单位对其地下管线的安全运行负责,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加强巡查与维护,保持地下管线完好、安全。地下管线破损、缺失、老化的,应当及时修复、更新。

第二十四条 城市地下管线的行政管理部门和地下管线权属、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地下管线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十五条 地下管线权属、使用单位不得擅自迁移、变更城市地下管线。确需迁移、变更的,应当经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城市地下管线废弃后,管线权属、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到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地下管线的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危及公共安全的废弃地下管线,管线权属、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六条 禁止下列影响城市地下管线安全运行的行为:

(一)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设;

(二)损坏、占用或者擅自挪移地下管线;

(三)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损坏管线设施的安全警示标识;

(四)在地下管线保护范围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堆放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的物质;

(五)擅自接驳地下管线;

(六)其他破坏地下管线安全的行为。

第五章 信息管理

第二十七条 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的信息采集和资源整合,建立综合地下管线信息库。

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和竣工测量数据资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承担城市地下管线测量的单位对测量成果的质量负责。

第二十八条 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动态更新和共享机制。

第二十九条 城市管线权属、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存储管线信息,保障地下管线信息的现势性,及时向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汇交专业管线数据资料。

第三十条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城市地下管线因紧急抢修后发生管位变化或者管线迁改的,地下管线权属、使用单位应当在工程完成后1个月内将有关管线档案资料报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单位。

第三十一条 管线权属、使用单位增加或者减少管沟中管线数量的,应当向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合格的竣工测量信息资料。

第三十三条 地下管线信息的存储、处理、传递、使用、销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未经规划核实擅自投入使用的管线工程,由城乡规划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敷设示踪线、永久性标识或者安全警示标识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三款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城乡规划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城乡规划执法部门责令限期移交;逾期不移交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和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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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城市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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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公馆位于重庆沙坪坝郊区,原为四川军阀白驹的郊外别墅。白驹爱好白居易的诗篇,自称白居易的后代,因此呢白公馆又叫香山别墅。在1938年起被国民党特务机关当作秘密监狱。抗日爱国将领黄显声,同济大学校长周均时,爱国人士廖承志,共产党员宋绮云,徐林侠夫妇及幼子“小罗卜头”等借是被囚禁于此。著名的小说《红岩》便再现了监狱内部残酷恐怖的囚禁生涯,及革命党人矢志不渝的坚定信念。最多时曾有二百多名“政治犯”被关押于此。1939年军统特务头子戴笠为审讯,关押的保密起见,将其选中为军统局本部直属看守所。原白公馆大门终日关闭,从侧面一小门进出,原储藏室改为地牢,原防空洞改为刑讯洞。在院内墙上写有“进思尽忠,退思补过”,“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等标语。1943年“中美合作所”成立后,白公馆曾改为来华美军人员招待所,到1945年又作为特别看守所重新关人。来重庆旅游的朋友们绝不可错过。白公馆的革命意义 白公馆的烈士遗书——红岩“狱中八条”:

一、防止领导成员腐化;

二、加强党内教育和实际斗争的锻炼;

三、不要理想主义,对上级也不要迷信;

四、注意路线问题,不要从右跳到“左”;

五、切勿轻视敌人;

六、重视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经济、恋爱和生活作风问题;

七、严格进行整党整风;

八、惩办叛徒特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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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城市市区房屋装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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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正安县凤仪镇山奇社区五小区

2、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工程期限 60天

4、开工日期20xx年6月1日竣工日期20xx年7月30日

5、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柒仟陆佰元整。首付贰万元整,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7、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

8、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10、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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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创建市级卫生城市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6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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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教育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传达市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当前创建工作,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动员全系统上下迅速行动起来,对照标准找差距,落实措施抓推进,进一步造浓氛围、鼓足干劲、细化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创建各项任务。等下,市委宗书记将作重要讲话,请各位认真学习、贯彻。下面,我就教育系统创卫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紧迫感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创建办的直接指挥下,市教育局在全系统广泛开展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突出抓好了健康教育、环境整治、除四害等重点环节,通过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强化督查,全系统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较为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市教育局和城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均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具体工作机构,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进行调整。领导小组定期开会,研究创建工作,及时分解细化各项任务,加强协调调度,全程检查督导,有效保证了创卫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是加强宣传发动,创建氛围日趋浓烈。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向广大师生员工讲清创卫工作的目的、意义,讲清创卫工作与发展经济、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生活质量之间的关系,努力把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统一到创卫工作上来,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广泛吸引大家参与。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广大师生员工的创建热情进一步高涨,创建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三是服务创建全局,各项任务按期完成。健康教育活动丰富多彩,各校通过红领巾广播台、国旗下讲话、橱窗、主题班队活动等途径,向广大师生传授健康知识,安排一定课时组织大家集中学习、记忆健康教育知识。多次组织健康知识测试,严格监考,严格阅卷,并做好质量分析与反馈,有效增强了师生员工学习、掌握健康知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基本达标。按时、足额购买除四害药物、器械,并及时分发到位,由专人负责投放,重要部位的四害密度逐年下降。认真抓好单位内外环境卫生,做好包干路段、巷道卫生保洁工作,环境整治任务圆满完成。12月26日,省爱卫办专家组来仪指导调研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市实验小学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100%,高中食堂管理规范,整洁、卫生,均给专家组留下了良好印象。

四是夯实创建基础,档案资料完整规范。局机关和各学校均指定专人负责创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保持相对固定。邀请市创建办有关负责同志到教育系统检查指导创建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局机关也经常安排人员到各学校进行检查。注重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将三中、都会小学确定为创卫档案资料工作示范学校,不定期组织城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有关人员上门学习、交流,促使校与校之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对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照创卫考核验收标准,当前教育系统创卫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创建工作存在不平衡现象,一些学校心存侥幸、消极厌战、怕苦畏难,滋生了拖拉疲沓、敷衍应付的不良作风;少数学校环境卫生工作时松时紧、时好时坏,一些卫生死角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门前三包”等责任制还未真正落实,部分教职工宿舍存在“脏、乱、差”现象;一些学校创卫投入不足,一谈到创建就说没钱办不成,不肯动脑筋想办法,一味地“等、靠、要”;一些学生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红灯,乱抛乱扔垃圾和杂物,社会公德意识较差,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亟待进一步强化;一些同志主动参与创建的意识不强,少数学校创卫氛围不够浓厚,对创卫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出现上述问题,归根到底是思想认识上出了问题。书记在会议上指出的少数部门和同志对创卫和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等工作存在的“四种错误认识”,即“不重要”的狭隘思想、“难度大”的畏难思想、“不关己”的游离思想、“不花钱办不成事”的被动思想,在教育系统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有些还比较严重。上述现象和问题,对我们教育系统创卫工作的深化、巩固和提高都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大家务必要从思想上、态度上、观念上迅速予以纠正和克服,充分认清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自觉在全局中思考,大局下行动,全力以赴投身到创卫工作中去。

第一,创卫已到关键时刻,必须服从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市委、市政府将创卫作为近年来的一项重点工作,多次召开创卫工作动员会、推进会和专题会,研究部署创卫工作。书记在今年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暨城市建设动员大会上特别强调,去年底,全国爱卫会下发了《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对创卫审批程序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调整:将过去随时的申报、考核、发牌,改为单年申报、双年考核发牌,这就意味着,如果今年我们没有申报成功,就要等到20xx年再次申报,也就是说至少要到20xx年才能拿到全国卫生城市的牌子。同时,在暗访程序上的要求也更加严格,对于受理的申报城市,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将在6个月内派遣专家组进行暗访,并于暗访结束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和影像资料反馈给申报城市,申报城市根据暗访意见进行不少于2个月的整改,考核的时间跨度拉长了,考核要求更高了。因此,市委、市政府确定今年全市创卫工作的总体目标是:6月份通过省级暗访和考核,10月份力争向国家爱国卫生委员会申报。目前,完成时限已经迫在眉睫、刻不容缓。教育系统在创卫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各中小学、幼儿园和局机关一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全力抓好创建工作,坚决打赢这场创卫工作突击战和攻坚战。

第二,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履行教育系统重要职责。虽然创卫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但从根本上说,创建工作涉及到教育系统的各项内容,例如健康教育、环境卫生保洁、食堂宿舍管理、除四害等,都是我们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无非就是比我们过去的工作标准高一些,比面上的一般要求严一些,比平常的任务集中一些。退一步讲,即使不搞创建,这些工作我们还是要做,而且还是要靠学校、靠在座的各位同志来完成。还有,当前一些学生行为习惯不良、一些成人社会公德意识不强,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卫工作的推进。解决这些问题,并非一日之功,需要经过长期的努力,而且归根到底要靠教育。因此,创建工作不是我们的额外工作,也不是我们的额外负担,而是抓好教育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在座各位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促进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出发,围绕如何确保创建目标实现来谋划思路、安排工作、履职尽责,不能心存杂念,更不能在抓落实中有杂音。

第三,要积极参与这一惠及全民的实事工程,为自己也为他人。创卫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到我们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市委、市政府开展创卫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舒适方便、整洁干净的生存环境,增强群众对我们这座城市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可以说,大家既是受益者、更是责任人,因此,做好这些工作,不仅需要市委、市政府的推动协调,需要职能部门的牵头攻坚,更需要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广大教师和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全市人民的一分子,居住、工作、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理应顾全大局、服从大局,理应积极支持、踊跃参与,为打造和谐宜居环境、提高城市文明品位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实效性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我们一定要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对照工作目标,抓住重点任务,瞄准薄弱环节,自我加压,真抓实干,以更高的标准、更快的节奏、更实的措施,扎实开展有关创建活动,坚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要扎实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健康教育是增强公民卫生意识的主要载体,只有通过扎实有效的健康教育,才能不断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健康意识,进而为创建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各校要将健康教育课纳入课表,做到有计划、有课本、有教案、有课时(总、分课表均有所体现)、有作业、有评价,确保开课率达100%。要加强健康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以充分发挥健康教育课主渠道、主阵地作用。要在单位内部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橱窗并定期更换内容,通过红领巾广播台、国旗下讲话、橱窗、主题班队活动等途径,及时向广大师生员工传授健康知识。要定期组织健康知识测试,并做好成绩分析与反馈,对成绩不理想的必须及时补课,确保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90%以上。要加强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各中小学、幼儿园都要配备1-2名专职健康教育教师和一定数量的兼职教师,并定期开展岗位培训,提高施教水平,保证健康教育的顺利开展。

二要积极完成环境整治任务。抓好环境卫生贵在坚持,也难在坚持,临时突击很有必要,但更重要的是要常抓不懈、长效管理。首先,要狠抓单位内部环境卫生,建立健全卫生打扫包干制度,每天都要进行检查评比,每周公布结果,并与文明班级、优秀学生、先进个人评比挂钩。其次,要全面落实“门前三包”制度,每天安排人员清扫垃圾杂物,排放好车辆,及时清除“牛皮癣”,以维护单位良好形象。第三,要做好包干巷道保洁工作,将包干路段的环境整治纳入单位常规工作,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使包干巷道始终保持干净、整洁、卫生。近期,各单位要以清除积存垃圾、“牛皮癣”、乱堆乱放的杂物等为重点,集中开展一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3月底确保全部整治到位。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各校要认真抓好教职工宿舍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坚决杜绝一切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脏、乱、差”现象。

三要认真开展除四害工作。要按规定在四害重点活动区域放置有关防范设施设备,各校食堂要安装纱门、纱窗、灭蝇灯,规模较大的食堂还要安装风幕机等防蝇设施,并保证能够正常使用,阴沟、下水道、墙壁通风口要有防鼠网,破损的必须及时更换。要定期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处理好垃圾、厕所污水、食堂泔水等污染源问题,清除蚊蝇孳生地,消灭蚊蝇鼠害。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及时购买除四害药物和器械,统一投放时间,统一投放方式。各校还要按照季节特点,经常开展一些小型的除四害活动。药物、器械投放后,要加强跟踪观察,灭杀效果不理想的必须组织二次灭杀,确保学校各个部位特别是食堂、学生宿舍、储藏间等重要部位的四害密度不断下降。要定期对除四害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使他们能够熟练、正确地使用除四害器械,投放除四害药物。在投放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防止药物被误食。

四要深入开展禁烟活动。目前,城区学校除电大因为成人学员较多未建成无吸烟单位外,其它各中小学都已建成为无吸烟单位。各校要积极巩固、深化无吸烟学校创建活动成果,在广大师生中继续大力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讲座、橱窗、黑板报等途径向大家讲清、说透吸烟的危害,教育大家自觉不相互敬烟、不在单位内吸游烟,严禁学生抽烟。会议室、办公室、接待室、值班室等场所要张贴禁烟标志,使禁烟宣传成果不断深入人心。电大要克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创成无吸烟单位。

五要强力推进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要从行为训练入手,综合运用多种方法,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乱涂乱画、不破坏公物、不乱扔杂物,对有上述行为的学生要及时批评教育,逐步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在抓好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同时,还要重视抓好系统内成人社会公德教育。教师担负着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机关工作人员也大多出自教师,社会评价教师的价值标准要高于其他行业。因此,我们要加强教育引导,要求每一位教师、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自觉成为社会公德的标杆,从而对学生、对家长、对社会群体都能起到道德表率和示范的作用。

六要抓好创卫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软件资料在创卫考核验收中占有重要地位,抓好档案资料工作至关重要。各校要指定肯干事、会干事、责任心强、能够吃苦的同志具体负责,要按照市创建办下发的软件目录,认真抓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补充、完善工作,对台账资料不全的,要抓紧进行“补课”,务必把台账做全、做细、做精,真正做到迎评资料翔实有特色,迎评准备扎实有亮点,努力以规范化、高水平的台账资料反映教育系统的创建成果和实效。

三、加强领导,强化督查,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长效机制

当前,创建目标已经明确,创建任务已经分解,现在最关键的就是要抓好落实。我们要全面开展宣传发动,切实加强督查考核,强化创建经费保障,动真碰硬,真抓实干,强力推进,确保顺利完成创建任务。

一是要进一步扩大宣传发动效果。各校和局机关要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橱窗、广播、校报校刊、班队活动等阵地,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对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全员支持、参与创建的观念,动员大家都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创建活动中去,成为创建主体和动力,不断壮大宣传声势,凝聚创建整体合力。要注意总结创建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及时在面上推广,注意发现先进典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推动创建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是要进一步落实创建责任。会前,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创建要求,将所有创卫工作任务逐项进行细化、逐条进行分解,并明确了责任人、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会上已经印发给各位。这是当前做好教育系统创卫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必须不折不扣地无条件落实到位,没有任何讨价还价余地。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创卫工作的总指挥和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安排、靠前指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的责任;分管负责同志作为具体责任人,要立足大局,科学组织,对照标准,精心实施,确保创建工作到位,任务落实到人。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创卫经费保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将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积极调整经费支出结构,足额安排创建经费,舍得投入,舍得花钱,该添置、维修的必须及时添置、维修,着力解决创卫工作中的硬件和设施设备问题,决不能因经费问题影响创建工作大局。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对全系统创卫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定期、不定期深入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敷衍应付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严肃批评,并限期整改落实到位。4月中旬,要组织一次大规模的检查,查到每一所学校、查到每一项工作、查到每一个环节。要继续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保分责任制,凡因工作不到位而在创建中丢分的,要严肃处理。

同志们,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正处于冲刺阶段、关键时刻。局机关、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紧急动员,精心组织,瞄准目标,真抓实干,打好创建工作攻坚战,确保高水平、高质量完成教育系统创建任务,努力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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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城市环境卫生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1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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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卫生调查报告

金华市环境卫生调查报告

为掌握我市环境卫生状况,相识我市对环境卫生的治理所取患上的成效和一些现存问题。 因此,本人在假期时间对我市环境卫生进行了一次深切的调查,详细环境如次:

一、城区商品市场环境卫生现状

据调查,我市目前共有各类商品市场26个,总营业面积130762㎡。其中大中型商品市场4个(xx大市场、xx大市场、xx大市场、xx大市场)、农贸市场11个。城区商品市场共有管理人员200余人,其中,专职清洁员120人。从性质上看,事业性管理的商品市场有8家,占30。8%;民营型商品市场16家,占61。5%;股份制商品市场1家,占3。8%。空壳市场1家,占3。8%。4个商品市场配有垃圾站,5个商品市场配有垃圾桶,9个商品市场对厕所每天进行冲洗,9个商品市场有污水管并与市政污水管连接,13个商品市场有公厕,3个商品市场建立了绿化带,15个商品市场聘有保洁员,9个商品市场由环卫部门代运垃圾,11个商品市场每天进行卫生清扫,6个农贸市场有家禽宰杀场地,并每天进行冲洗,1个商品市场对生鲜经营场地每天冲洗,1个商品市场有肉食类保鲜设施,1个商品市场熟食饮食经营人员办有健康证,5个商品市场有专门的物业管理机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南贸西街(区xx局南侧)马路市场(未计入全市26个商品市场内),该马路市场既无专门的管理机构,也无固定的管理人员。但见有人收费,却无人进行管理和清扫,致使市场内臭气熏天,污水横流,垃圾成堆。环境卫生令人堪忧。

近年来,城区各商品市场管理机构,围绕经济发展需要,把环境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为经营者和消费者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卫生条件。如xx市场、xx市场、xx市场等,在环境卫生整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相应的卫生设施配备齐全,每年从收取的门面、摊位和卫生费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环境卫生的整治。聘请了专门的保洁员,并做到每天对场地、厕所、排水沟、家禽屠宰场地等卫生角落进行清理,确保了垃圾及时得到清运。xx区市场服务中心为改变市场环境卫生,先后对x市场、x市场进行大规模的改造,使市场环境卫生工作得到全面升级。但也有少量商品市场由于没有人员管理,也没有相应的环卫硬件设施,业主自发组织请人打扫卫生。如农贸市场,该市场已整体拍卖,正在改建,原来业主自发组织对市场内环境进行清扫。还有建材市场,该市场原属区农委管辖,由于建筑商离开,致使物业无人管理,业主也是自发组织请人对场地卫生进行打扫。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商品市场对卫生工作重视不够;二是卫生投入不足,卫生死角多;三是商品市场周边发展不平衡,易受影响;四是周边环境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五是绿化率普遍低下,大多数商品市场没有绿化带;六是个别商品市场环境卫生服务工作走过场、标准低、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七是环境卫生监督力度不够;八是熟食饮食经营人员办理健康证的不多;九是多个商品市场防尘防蝇设施为零;十是治安问题比较严重,经常有被盗现象。

三、对策及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商品市场环境卫生好坏,关系到我市省级卫生文明城市的创建,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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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城市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3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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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做好新时期中韩街道农村爱国卫生工作,切实改变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农村环境质量和群众的健康水平,持续、有效地推进农村卫生城市化管理进程,根据市、区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着眼点,以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为目的,以创建各级卫生村庄为载体,动员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卫生建设和管理力度,紧密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瞄准弱点,破解难点,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用三年时间使全街道农村社区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观,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村容整洁、畜禽圈养为主要任务,结合爱国卫生其他工作,通过三年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使农村环境卫生得以明显改善。街道、社区环卫基础设施、环卫保洁队伍、环卫制度与措施配套健全,街道、社区容貌整洁,路面平整完好,排水系统畅通,垃圾日产日清,柴草堆放整齐,畜禽圈养,户厕清洁卫生,室内环境洁净,个人卫生良好。至20xx年底争取实现30%以上农村社区达青岛市卫生村庄标准。

三、工作范围

街道办事处驻地及所辖农村社区。

四、工作标准要求

(一) 街道办事处驻地卫生

1、 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道路及人行道和小街巷硬化率分别在环境整治工实施方案、70%和50%以上,道路排水系统完整通畅;实行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驻地村庄卫生户厕普及率在环境整治工实施方案以上;配备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并保持良好的使用管理状态;驻地居民饮用自来水普及率为100%。

2、 环境卫生管理。配有环卫队伍和专业管理制度,清扫保洁覆盖率在环境整治工实施方案以上;加强垃圾清运管理,达到日产日清;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除“三大堆”和乱设摊点、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十乱”现象;集贸市场实行经常化卫生管理。

3、 环境绿化美化。主要道路建有绿带和行道树,并配置整齐、美观;因地制宜建设公共绿地,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在3平方米以上;绿化面积达到可绿化面积的80%以上。

4、 单位内部卫生管理。卫生管理责任区明确,庭院环境绿化、美化、净化,室内卫生整洁,设有足够的封闭式垃圾容器,垃圾日产日清;取消旱厕,建有水冲式或三格式公用厕所,并有专人管理。

5、 食品卫生管理。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到“四证”齐全,亮证经营;卫生设施配套,制度健全,食品卫生合格率和餐具消毒合格率均在85%以上;无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6、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根据行业特点,健全和落实旅馆、浴池、理发店、商店、医院等各类公共场所的卫生操作规程,主要卫生指标合格率在80%以上。

7、 控制蚊、蝇、鼠等病媒生物密度,辖区内灭鼠达标。

(二) 村庄卫生

1、 基础条件。村庄规划整齐;主要街道硬化,支巷平整,道路排水系统完整通畅;设有足够的垃圾容器,无垃圾暴露存放;卫生户厕普及率在环境整治工实施方案以上;自来水普及率为100%。

2、 绿化美化。主要街道绿带、行道树整齐美观,管理到位;支巷内因地制宜栽植花草;村内建有公共绿地。

3、 环境卫生。设专人负责村庄道路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垃圾日产日清;村内无“三大堆”,村外“三大堆”隐蔽集中放置。

4、 控制蚊、蝇、鼠等病媒生物密度,灭鼠达标。

五、工作内容

(一)控制病媒生物密度。组织群众定期开展消灭蚊、蝇、鼠等病媒生物活动,以灭鼠为重点,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 工作规程。建立健全街道、社区灭鼠工作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专人负责;按照市、区灭鼠统一部署,及时进行动员、布置,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在灭鼠活动中,统一领导,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统一检查验收。

2、 工作落实。制定符合街道实际的灭鼠工作方案,按程序组织灭鼠活动;保证足够的灭鼠经费,按时足量购置毒饵;培训灭鼠技术人员,确保投饵到位,灭鼠覆盖率在95%以上,基本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屋,单位环境不留死角。

3、 效果指标。每次灭鼠活动后,经检查考核,室内鼠密度应在1%以下;室外鼠密度应在2%以下;有鼠情的阳性房间不超过2%。

(二)健康教育。按照《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规划》的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要达到100%。要不定期地举办各类卫生知识讲座,通过新闻媒体、固定宣传栏、板报等多种形式普及艾滋病、禽流感等重大疫病预防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综合整治活动的积极性。

六、方法步骤

从20xx年3月始至20xx年12月底,用三年时间在全街道农村社区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确保全面完成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至4月

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宣传发动,全面部署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二)试点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

街道将选择两个不同类型的农村社区进行试点,总结探索点上经验,为面上整治奠定基础。

(三)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

按照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要求,全面展开综合整治工作。

(四)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

总结前段的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快活动推进步伐。

(五)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

由街道成立检查验收小组,采取划片分组到各社区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组织实施,为迎接市、区爱卫会的检查做好准备。

七、保障措施

(一)切实提高整治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街道所属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以及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存在的薄弱环节还较为突出。群众的卫生意识、生活习惯、经济条件、生活设施相对滞后,还存在部分垃圾随意处理,环卫设施不配套,白色污染不断蔓延的现象。有的社区道路年久失修,坑洼不平,排水渠道不畅,环境卫生管理处于无序状态,这些都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和危害,急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因此,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既是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和提高农村综合竞争力的需要,也是实现和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要站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扎实开展工作。

(二)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并精心组织开展整治工作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内容多、任务重。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展开并取得良好成效,各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整治工作开始前,紧密结合辖区环境建设与管理的实际,在充分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认真进行排查摸底,找准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整治方案应明确提出整治目标、重点、进程及保障措施,方案既要有解决当前问题的近期目标,更要有着眼长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措施,要把整治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建立责任网络体系,为整治工作全面展开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

(三)切实加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涉及到方方面面和千家万户,难点问题、敏感问题多,且时间长、工作量大。为此,要把不间断的思想和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整治工作的全过程,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有效的宣传形式,对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和报道,使整治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及时宣传和推广一些好经验、一批好典型。同时,要全力做好组织和发动工作,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推动整个整治活动不断健康深入地发展。

(四)切实把握整治工作的重点,突出解决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基础工程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要本着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从实际效果出发,突出整治的重点,解决问题的难点,有计划、分阶段、按步骤实施,逐步建立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在硬件建设上,要舍得投入,并着重解决基础设施配套不足的问题,一是设置足够的垃圾容器,解决垃圾无处可倒或暴露存放问题;二是严格做到生活垃圾进中转站外运处置,解决垃圾随意处置和垃圾“围村”现象;三是配备必要的垃圾运输车辆,建立专门的保洁队伍,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四是整修道路、硬化街巷,畅通排水渠道,解决群众出行的问题。

在软件建设上,要从完善管理机制入手,建管并举,在思想道德教育、健康教育、文明意识与卫生习惯养成、管理制度、奖惩措施等方面,逐步建立和形成一套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五)切实强化整治工作的督查考评,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圆满成效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历时三年,任务繁重,为确保整治工作广泛、持久地开展及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街道将在不断完善自查机制和上级检查的基础上,完善工作措施,以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街道将采取日常督查和最后考核的方式进行检查,日常督查的内容将列入街道对各社区的考核当中,按照整治工作的不同阶段确定每年的考核内容,街道将组织专人对各社区的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最后考核由街道组成检查组,按照综合整治工作的标准要求,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对社区进行最后的检查验收,评选优秀,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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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城市中心私人房屋出租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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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

出租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普通住房。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______%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七、其他说明:水电数字由甲乙双方与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________,水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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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大学生实习报告范文上城市生态学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8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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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实习报告范文(上)城市生态学实习报告

城市生态学实习报告

邓一婷

引言

人与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人类总是在不断地改造环境,创造不仅使用,而且美观的环境空间。城市所意味的,不仅仅是建筑、街道、商店等人工建构物的堆积,而蕴涵着在诸多功能性设施及硬质景观相伴下的社会文化、经济、政治和城市居民多姿多彩的生活。从外在的视觉影像来看,城市是由其平面结构、天际轮廓、各色建筑、街市设施、区域地标、开放的空间、植栽园林及穿梭不定的交通工具所构成,然而这些都是城市人在选择和被选择的行为方式下形成的物质形态,其间蕴涵着深厚的自然法则、社会心理、人文情感及历史沧桑。

20世纪著名的城市学和建筑学学者刘易斯·芒福德在其代表性著作《城市发展史》中指出:“如果城市所实现的生活不是它自身的一种褒奖,那么为城市的发展形成而付出的全部牺牲就将毫无代价。无论扩大的权力还是有限的物质财富,都不能抵偿哪怕是一天丧失了的美、欢乐和亲情的享受。” “当我们漫步于城市中时却可发现这种现象是无初步在的,周围的建筑物仿佛能够讲话、能够行动,正像居住在其中的居民一样;而且通过城市的物质结构,过去的事件、很久以前做出的决定、久已形成的价值观念等,都继续存活下来并且散发着影响。”

正是为了充分认识到城市环境与在建构城市环境的过程中人的作用,作为城市生态学的学习者,我们于2003年4月5日进行了一次位于北京西北郊的实习。

一、实习概况

我们于早晨8:00从北大逸夫二楼前出发,经过光华楼、图书馆、燕南园、李大钊铜像、蔡元培铜像,到达未名湖南岸,看到翻尾石鱼,出北大西门,穿过蔚秀园、承泽园、海淀公园、柳浪庄、北京城市绿化隔离带,到达颐和园南如意门,观看门外的京密引水渠,之后从颐和园南如意门进入颐和园,到达昆明湖南岸,沿西堤到达万寿山和东宫门,结束实习。沿途就绿化、建筑等自然和人文景观做了一定的调查,获得了一定的资料,也得出了一些自己的思考和结论。

二、实习内容及分析

1、关于一条有争议的路

走进北大东门,可以看到的是一条宽阔笔直的大路。作为北大少有的几条宽阔笔直的大路之一,它是一条争议颇多的路,路边整齐的人工保养得很好的草坪宣告着现代化和国际化的全新的北大。这条路周围集聚着北京大学比较现代化的建筑群——理科一号楼、二号楼、逸夫一楼、逸夫二楼、逸夫苑、理科教学楼等等。而在这条路的尽头又是富有传统韵味的仿古式楼群。

很多人认为,路面的宽阔与笔直与周围建筑的仿古式屋顶不大协调。除了整齐的人工草坪,路的两面是栽种得整齐得近乎过分的小树,而路的尽头则是生长多年的高大而遮荫的大树,不协调的感受更加强烈。

这大概就涉及到了所谓的“视觉适应性”。在很多时候,我们很少考虑特定的环境,只是单纯地去套用一种种看上去很好很先进的模式,而忽略了特定环境对建筑等人为设施的特殊要求。

也许这也是规划中的一个问题。就如同北大校园中随处可见的新式建筑与老式建筑的交相辉映,也许不能算是完美的选择。

2、校园里的世外桃源——燕南园

燕南园是北京大学燕园众多园林中较小的一个,园中只错落着十几幢精致雅洁的二层小楼和平房小院,这里是北大教授一个住宅区。人们常说,“北大的名教授不一定都住在燕南园,但燕南园住的都是名教授”。单说50年代,燕南园里就住着马寅初、汤用彤、周培源、冯友兰、朱光潜、陈岱孙、侯仁之、林庚诸先生,后来又搬进来王力、魏建功等先生。冰心女士执教燕京大学的时候也曾经在此生活过。这足以反映其内涵的深厚与文化积淀了。

燕南园中独立的住宅模式正是老教授们学术研究的理想环境。正如一位老教授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指出,尽管略显古老,自己也不会想到要去改变房子的老式格局,有一个原因是,尽管很多书都捐给了图书馆,家里的藏书也导致装修的不便。然而更加关键的一点——老房子的格局是一种可以使人安下心来读书治学的环境。多年的积淀,已经使这个小小的园子充满了书香之气……

那么,除了书香,对于久在这里居住的人们来说,它又意味着什么呢?

在实习过程中接受采访的主要是60岁以上的老人,在这里居住时间都超过了35年。他们普遍认为,燕南园有着良好的居住环境,首先它位于一个台地上,地势比周围都高,这是一个良好的地理环境。而其间各色的植物,又为园子提供了一个协调的生态环境。作为极具特色的住宅园林,燕南园吸引着各方来客,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的师生还曾经在此写生,研究其建筑特色。

然而燕南园也有其不足之处。被采访者普遍指出的有以下几点:

其一是来游览观光的人群打破了原有的宁静和洁净,过路的汽车扬尘和制造噪音,给园内的环境带来了很大程度的破坏。

其二是公厕的问题。公厕占用的土地是过去孩子们的游戏场,而由于疏于管理,公厕的建设不仅消灭了孩子的游乐,也对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其实在燕南园中,每户独立的住宅中都有独立的卫生设施,公厕的设立只是为园外小商小贩提供了便利。作为北大校园中少见的几个室外公厕之一,它的设立自然有其道理,然而选址在富有文化底蕴和深厚内涵的燕南园,选址在老教授们读书治学的燕南园,或许并不是很合理。

其三是办公与住宅的矛盾。正如一位被采访者指出,燕南园中有的住宅已经被学校划归某些行政机构,行政机构的办公进一步打破了园子的宁静,不能不引起深思。

燕南园的风韵,代表的正是北大风韵的一部分,是治学的风范和怡然的性情。它的完整,是北大的不可分割的一分。也许,它的宁静不应该遭到打破和窥伺……

3、苹果园的变迁——静园草坪

著名的静园草坪过去是一片苹果园,作为草坪,它取代的是过去的东草坪的地位。曾经的东草坪就在现在的新图书馆的位置,它曾经是很为学生们所喜爱的一片浪漫草坪。有一名北大学生这样写道:“东草坪是北大老图书馆东边的那块地儿。这里曾经是高晓松那帮拿把破吉它到北大糊弄小女生的主儿极尽能事的舞台,更是我们北大人读书休憩的好地方。很多北大的情侣相识、相约、相恋在东草坪,他们对这块草地的感情更深厚。……李嘉诚说:这块地儿空着怪可惜的,我给你们点儿钱,再修半截图书馆吧。一年后,这里再没有一人一张报纸一本书的景象了,一座比最高人民法院还庄严肃穆的建筑淹没了本来该发生的好多故事。”

后经学生强烈要求,原先的苹果园就被改成了草坪。草坪的浪漫又恢复了,然而那片校园中不可多得的果园却永远地失去了。多少总是有些可惜的。

兼容,或许真的很难。这些年来,北大为了接纳越来越多的求学者,为了与国际接轨,很多原有的自然和人为的独特的风景都只能让位给新的建筑,这引起了无数老北大人的感怀。而发展总是要有的,关键是怎样发展,如何在适宜的地方做到寸土寸金地利用土地,而在另一些地方留下我们的骄傲。如果有一天,未名湖开始缩小,或者未名湖周围矗立起了新式的建筑,那才是我们真正的悲哀。

“一塔湖图”并非北大的全部,北大的精神,很广,北大的骄傲,就在于它所创造的文化,科学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4、匠心独具——通向未名湖的小径

北大的校园北部可以说是古韵十足,像中国的传统园林,在优美的浪漫中又给人以思想和历史的沉重感。“北大的生活更接近于传统的文人士大夫。”一位总是喜欢留连于未名湖畔的清华学生说。这种文人士大夫气,从那一条条通向未名湖的小径也可以体现出来,它的荫蔽和静谧,构成了北大独特的风景。

幽静的小径边生长着各色的植物。引人注目的是雪松下的石头,它独特的用途使人耳目一新。松针下部的蜡质物是酸性物,下落到土壤中会使土壤受到酸化影响,土质变差,以至于到了刮风的时候会有尘土飞扬。而石头可以防止扬尘,从而保证了这里路面与空气的清新与洁净。

而路旁的传统建筑的大屋檐则为麻雀等鸟类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鸟鸣声不绝于耳。在这里,人与自然真正融为一体,是一道不可多得的风景。

新华网2002年10月6日有如下报道:

“走进北京大学校园,树枝上、草地上、教学楼旁、图书馆前、未名湖畔、博雅塔顶……到处都可看到成群的喜鹊以及其他各种飞禽,一派“校园处处闻啼鸟”的景象。

“19年前毕业于北大中文系的北大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张黎明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他上大学时就在校园内看到喜鹊,但没有现在的数量多,初略估计多达数千只。现在,校园内不仅可以看到喜鹊,还可看到松鼠、刺猬等多种野生小动物,未名湖上还飞来过白天鹅。讲话间,记者不时看到喜鹊从他办公室的窗前飞过。

“现在,北大校园已变成了各种飞禽和动物栖息的乐园。校园内遍布了端庄浓绿的桧柏、苍劲古朴的油松、华美高雅的白皮松、金黄富丽的银杏枫树等常绿树和春秋色树。据北大园林科调查,全校共有416株古树,其中300年以上的有30棵,100年以上的有386棵。

”张黎明说:“良好的生态环境已成为北大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每逢节假日,到北大校园感受文化氛围的各地游客多达数千人。“

是的,在生态建设方面,我们的确在十分努力地做。就如我们后来在西校门,看到了一只对人毫无恐惧的喜鹊。由衷的喜悦,升起……

5、未名湖的湖心岛与翻尾石鱼

湖光塔影,让人留连忘返。未名湖景色出众,已经成为北大风景的标志。环湖的杨柳婀娜多姿,枝条低垂,温柔地拍打着水面,博雅塔的倒影在水中隐隐浮现。横卧在湖中的有石舫,点缀着塔景的是湖中的小岛。幽静的湖心岛是未名湖上的一颗珍珠。翻尾石鱼,则是湖中一道独特的风景。

从老师那里,才知道了其背后的故事。小岛原先是芦苇等植物旺盛生长的优良环境,是一个生态极其协调的小环境,与翻尾石鱼一道构成一道独特的风景。然而在百年校庆时,学校为了更好地进行介绍和说明,在小岛上设立了一块说明牌,由此吸引了大量游客上岛,人的影响使得芦苇的生长受到了极大的影响,直到芦苇完全从小岛上消失。

好在学校已经认识到这点,今天看到的说明牌,已经从小岛上转移到湖边。具有自恢复性的生态系统,在得到长期发展的条件后,应该可以恢复到原先的状态。不久的将来,我们可以重新拥有一个优良生态的小岛,然而并非所有的错误都可以得到补救,有时候,一个不很英明的决定是可以造成很大的遗憾的。规划的长远性由此可见一斑。只愿小岛的故事能够带给我们一些启示。

6、蔚秀园与畅春园

有着悠久历史的燕园,是我们的骄傲。

“北京大学燕园校区,早在金代就成为京郊著名的风景区。到了明代,大规模构筑园林,至清代成了封建帝王的“赐园”。民国期间成为燕京大学校园。校园的用地中包括了八个古园遗址,即“勺园”、“淑春园”、“鸣鹤园”、“镜春园”、“朗润园”、“蔚秀园”、“承泽园”及“治贝子园”等。在位置上与圆明园毗邻,在内容、造园风格上与圆明园之万春园中的若干园中园有类似之处。不同于宏丽的皇家园林,也有别于咫尺山林的私家园林而独具一格。后历经沧桑,诸多古园或随同圆明园一起付之帝国主义列强之火,或被军阀侵占变卖,不少已经夷为平地。……淑春园、朗润园、鸣鹤园、承泽园为幸存者,其中的山丘水面尚为完整,这是校园历史悠久的见证,也是宝贵的文物。

“1920年北京通州协和大学、北京协和女子大学及北京汇文大学合并,建成燕京大学,校长司徒雷登从军阀陈树藩手中以六万银元买到了淑春园和南部的勺园故址作校址,由美国建筑师h.y.mrphg负责校园规划设计,并于1921年动工,1929年基本落成。校园最初用地40公顷,学生800人。1928年至1931年先后征得朗润园、鸣鹤园、镜春园、蔚秀园、承泽园为教工宿舍福利区,同期还购得治贝子园为燕大农学系实习场地。 北京大学未名湖燕园建筑功能与环境统一,建筑艺术与环境协调。采用传统民族风格的个体建筑与古老园林风格相协调,纵横交替的建筑轴线布置与园林环境相互渗透,建筑组群母题的应用构成和谐的韵律。建筑与山水、道路、树木相溶合的空间序列,使人产生多种美的感受。”

(资料来源:北京大学教育学院)

回顾,让我们拥有更多了解的渴望。今天作为教工住宅区的几个园子,又是怎样的呢?

走进蔚秀园,故园的风韵依稀可辨。然而“建筑与山水、道路、树木相溶合的空间序列,使人产生多种美的感受”的感怀却荡然无存。楼房与平房在同一个平面上昭示着自己的存在,柏油路与土路在同一个湖边显示着自己的功用。因为这里修建了几个条件十分简陋的价格低廉的小旅馆,往来的人更是各色各样,破坏了那种静谧而安逸的环境感观。由于过度的对外开放和管理不善,蔚秀园的今天很是让人失望,随处可见的垃圾,简陋的小饭馆和同样简陋的小旅馆让人顿失兴趣……

那么,长期在此居住的住户的反应又是如何呢?

湖附近的住户对此处的反映多是“脏乱差”——垃圾随处可见,湖边的平房排放废气严重污染环境。湖水主要来自万泉河,冬天不放水,到了夏天又因受污染而臭气熏天,蚊虫成群。

至于住宅距离湖边稍微远一些的住户,则认为除了管理不善之外,这里的生活还差强人意。而且位置比较方便,距离颐和园、香山、北大本部都很近,比较适宜居住。一个学者模样的老人说,“大学里能有北大环境的很少”。一个看上去有八、九十岁的随儿子一起生活的老人说:“环境还可以,一天比一天好”。

而住户们普遍反映的一个问题是,附近没有大型超市,购物不方便。

在畅春园,我们遇到的是同样的问题。我认为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管理的不善。一位原来在北大食堂工作的老大妈在一再要求我们证明是北大的学生之后,才细细地给我们讲出了这其中的很多问题,她对北大声誉的维护让我们很是感动。然而作为北京大学的教工宿舍区,却无法提升管理的层次,以至于使其成了来京打工人员的居留地,这一点不能不引起重视。长此以往,住户的维护是不可能维护住园子的声誉、北大的声誉的。

7、万泉文化公园

公园是公共艺术与绿色生态相融合的一个集中化空间。在20世纪中叶以后,欧美国家的工业化、城市化得到了高速发展,城市空间随着人口和经济的发展而肆意扩张蔓延,工矿生产与加工形态尤其是在后工业时代的城市住房、能源、交通、通讯以及整体生态环境的重重压力而呈恶性化发展趋向,使得自然生态、动植物群类的多样性和人类千古历史文化类型之遗产的丰富与完整性,均遭到了触目惊心的破坏。这种情景在贫困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尤甚。许多大城市中心部位和郊区部位设立的公园已远不足以起到明显改善和优化城市环境的功效,而大多只起着对城市社会追求高集中、高速度、高回报、高消费所带来的心身压抑和生态环境的侵害做某些调节、抚慰,抑或暂作短时的消解和逃遁之所。

尽管如此,公园,仍或多或少地代表着人们对业已失缺的自然景色或农耕时代田园风光的祈求与象征性的回归之地。在许多都市街道、广场、社区中心已经渐渐失去原由的公共交流、休闲场所之功能,并缺乏优美的绿色生态环境品质的情形之下,良好的公园便更显其城市花园与“城市之肺”的价值意义。

万泉文化公园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建立起来的。这里在过去是一个早市,后来经清理整顿建成公园,成了附近居民健身休闲的好去处。它是一个半开放性质的城市街心公园,其中有假山、草坪等景观以及儿童游乐区、老年人健身区、舞池、轮滑场等公共休闲娱乐设施。难能可贵的是,这里的地面一律采用软质的材料铺就,既不失美观,又有保护性能。我们大约在上午10点左右到达这里,很多孩子在玩耍,很多中老年人在健身,还有很多人这里放风筝,是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我们随机对游客进行了采访。在采访中,大多数游人表示住在附近,是常来这里的,有时候甚至只是为了散心而来到这里。他们大多数表示“环境还行,器械不错,比以前强多了”。带孩子来的家长表示对孩子的安全放心。而大多数的不满意集中在公厕卫生上面。据说这里的公厕因为无人管理,常常污水横流,使整洁优美的环境大煞风景。另外就是树木的缺乏,这样就导致在夏天的时候,人们因为没有乘凉的地方,而只得在清晨或者傍晚来散步,白天则失去了使用价值,不能不说是一个欠缺。

万泉文化公园从总体上来说是一个成功的规划,如果能够加强公园的管理,在一些细微的地方再下一些工夫,应该会是北京西郊生态建设的一个杰作。

8、万泉河

走到万泉河边,臭气扑鼻。河面上泛着白色的泡沫,河水则已经呈现黑色。原因是大量污水的排放,排放量已经超过了其自净能力。而河道的人工化又使得它与自然生命过程相割裂,又使其自净能力大打折扣。

带着对万泉河污染的深深的遗憾,我在网上查询了一些相关资料。

2000年2月22日的《北京晨报》上刊登了题为“群众反映北大校园内湖水发臭”的报道。报道指出,入冬以来,北大校园内湖水却迟迟不肯结冰,湖面上漂浮着白色泡沫,还散发着一股难闻的臭鸡蛋味。记者调查时发现,湖里的鱼紧贴冰面,吸引着众人凿冰取鱼。据有经验的人说,鱼只有在缺氧的情况下才浮上水面吸氧,说明湖水因为污染而缺氧。此时万泉河也未结冰。据海淀区河道管理所万泉河管理站的工作人员讲,万泉河是海淀区用于排涝的一条河流,北大、清华园内湖水都靠此河循环湖水,往年河水都结冰,当年不结冰是因为河水中有油状污染物质。员工还特别告诉记者,从这种水中捕捞的鱼有可能受到污染,居民千万不可食用。

2000年2月25日的《北京晨报》又刊登了题为“北京万泉河污染解决难”的报道。海淀区河道所王所长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如今已经遭受严重污染的万泉河,无法查出污水源之所在,惟一能解北大居民恶臭之苦的权宜之计就是从京密引水渠引入清水,将河水大冲洗,“但好景不长,两三天后,水依然是这样。”为什么污水源无法查出呢?原来,万泉河从1982年开始改造,改造后河水从“京密”引清水,最近两年海淀区市政建设加快,一些单位和个人为省钱省事,不接市政污水管线,直接将污水排入以往在大雨天用于排雨水的雨水管,致使污水直接流入了万泉河。而这些私接的管线,由于局里受资金和人力限制无法查出,所以污染源就没法现身。

而更让人吃惊的是另一篇题为“皮肤白白嫩嫩,北京万泉河里游出‘怪蛙’”的报道。一名姓陈的先生于2001年10月在清华西门附近的万泉河中发现一只“怪蛙”。它浑身呈肉色,没有任何花纹,皮肤表面十分光滑。怪蛙的后肢特别粗壮,其腿上红色的肌肉清晰可见,前肢则特别细小,蹲着时也不能支撑身体。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站的工作人员说,这可能是一只白化青蛙。白化现象是一种由基因突变引起的变异现象,在哺乳动物、鸟类、两栖类等许多类野生动物身上都有可能发生。造成白化现象的因素有很多,河水污染是其中一种。这就充分说明了万泉河水质污染的严重性。

(资料来源: )

不需要再多说什么了,万泉河的水质污染已经到了极为严重的程度,而它的污染又对周边的水环境造成恶劣的影响。控制污染源应该是最根本的解决途径,而环保局又声称污染源无法查出,那么,一个彻底而坚定的环保行动就显得犹为重要了。如果坚定地去做,污染源是不可能不现身的。行政管理和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9、绿化隔离带

在向柳浪庄走的路上可以看到一行很大的标语——“保护林木绿地,巩固绿化成果”。是海淀区市政管理委员会立的。又可以看到一队士兵带着工具去植树。这提示着我们北京正在进行的绿化隔离带建设活动。这种建设又让我产生了对北京西郊历史变迁的兴趣。我找到了一些资料。

关于“海淀”的变迁

陶世龙先生在《历史上海淀的江南水乡景色——据侯仁之:摘编》一文前写道:“海淀本有淀,1948年来北京时,经燕京大学即现北大校园,去颐和园,在向北转西处,见面积不小的芦苇塘;50年代初尚在。路侧多为农田,土肥水足,京西稻所出,复多莲藕,其后不知何时泯灭。”

侯仁之先生《晚晴集》中则提到:

“在清代,海淀一带园林密布,园中有湖,园外复有水荡甚多,田中种植风荷香稻,宛如江南水乡,有诗为证。

忽牵野性到江湖,沿月扁舟入画图。

几曲波光连太液,千枝灯影散莲蓬。--清人咏未名湖前身的景色

万泉十里水云乡,兰若闲寻趁晓凉。

两岸绿杨蝉咴咴,轻舟满领稻风香。--乾隆咏自畅春园西花园舟行至圣化寺,描写的是当时巴沟附近的水乡景色。”

这种变迁,究竟是进步,还是失误和倒退?

消失的风景线:京西柳浪庄

海淀柳浪庄,东傍长河,西邻颐和园,历经五百年生息,今有千户人家,人称京西第一村。

柳浪庄是京西稻之故乡。清代这里有360顷御稻田,皇家每天吃一顷。此地还有“南七北六一十三圈”之说:当年开垦这片稻田时,清廷将工程包给了南七、北六,十三个省,至今村南尚有“兴工地”的地名。乾隆皇帝在《万泉堤上圣化寺即景杂诗》中,也有“万泉久湮塞,甲申岁始命疏浚,即其地开水田,今春加垦辟”的注文。他还以“垂柳依依村舍隐,新苗漠漠水田稠”的诗句,描写柳浪庄的景色。

京西稻籽粒饱满,蒸出饭来清香四溢。据说毛主席在解放初期在颐和园尝过用京西稻做的饭,他连说“好吃”,建议推广京西稻。

然而,已有五百年历史的柳浪庄即将消失,因为它正处在绿化隔离带上。根据北京市总体规划,北京市区的格局是“分散集团制”,即城市由中心区和环绕周围的十个边缘集团组成;在中心区和边缘集团以及各边缘集团之间,用成片的绿化区隔离。柳浪庄所在的万柳地区,就处于颐和园旁边的百米绿化隔离带上。万柳工程的实施后,所在地农民上楼,退耕还林,柳浪庄将变成绿色风景区。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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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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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四章?新建项目建设

第五章?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六章?项目的移交

第七章?双方的一般义务

第八章?违约的补救

第九章?协议的转让和合同的批准

第十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一章其他

第十二章?附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管理,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垃圾处理,维护垃圾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和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授权,由第二条所述双方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市(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协议一方: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局(委)(下称“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协议另一方:?公司(下称“项目公司”),注册地点:?,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第三条?本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是?,主要处理?的垃圾,日处理规模?吨/日(或?吨/年),主要工艺为?。

第四条?(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委托?于?年?月至?年?月对?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经过?,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组成为?,和?。

第五条?(中标人)符合资格预审要求,具有要求的技术实力,提供的技术方案成熟、可靠,技术路线正确、合理,经营方案切实可行。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愿意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实施项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作为本协议附件1的《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七条?名词解释:(对协议中涉及的技术的和商务的特定含义的词汇和语句进行定义或限定,明确协议中使用的字母缩写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_____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_____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垃圾: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指定的其他机构按照《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的规定提供给垃圾处理厂(场)处理的垃圾。

项目:指第三条规定的垃圾处理项目。

项目建设:指项目的垃圾处理厂(场)及其相关的设施和设备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完工、测试和调试。

公用设施:指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为了项目施工和运营,连接至场区边界并在特许期内负责维护和正常服务的输变电、供水、供气和通讯等设施。

日处理量:指根据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确定的以吨(t)为单位的垃圾日处理量,包括额定日处理量、月核定日处理量、预计核定日处理量、最高日处理量和最低日处理量。

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之间签订的本特许经营协议,包括附件1至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批准:指需从政府部门依法获得的为项目公司或为垃圾处理厂(场)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核准或批准,包括附件?所列举的批准。

_____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项目公司和贷款代理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签订的_____协议,并作为本协议附件15附后。

投标保函:指发起人按照投资竞争人须知要求与本项目建议书同时提交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履约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建设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维护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运营和维护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法律变更:指

(a)在?年?月?日之后,任何政府部门对任何法令、法律、条例、法规、通知、通告的实施、颁布、修改或废除;

(b)在?年?月?日之后,任何政府部门对有关任何批准的发出、续延或修改实施、修改或废除了任何实质性的条件,

(a)导致适用于项目公司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

(b)实施、修改或取消了对垃圾处理厂(场)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或移交的要求。

商业运营开始日:指完工证书签发日的同一日,即垃圾处理厂(场)的商业运营开始日。

建设工程开始:指建设承包商按照项目计划在场地进行的工程建设的开始。

项目公司:指以实施本协议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在中国成立和登记注册的项目公司。

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国籍:

及其继承人及经许可的受让人。

特许经营权:指本协议_____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垃圾处理项目并收取费用的权利。

建设合同:指由项目公司和建设承包商之间达成的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有关垃圾处理厂(场)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和材料与设备采购的一个或多个协议。

建设承包商:指由项目公司通过招标所聘用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根据建设合同和本协议履行建设工程的一个或多个承包商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

建设期:指自项目公司进场开工日始至完工日止的垃圾处理厂(场)的建设期间。

协调机构:指根据第十条规定成立的机构。

违约:指一方不履行其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不是由于另一方的作为或_____违反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也不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另一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

生效日:指本协议条款中双方约定的生效日期。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_____或_____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_____;

(5)国家政策的变更,如对垃圾处理设施的国有化等;

(6)国家政府部门实行的任何进口限制或配额限制;

(7)由于非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或委托的机构造成的运输中断。

移交日期:是指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根据本协议第二十四条规定确定的移交日期(适用于本协议提前终止)。

环境污染:指垃圾处理项目对于地上、地下或周围的空气、土地或水的污染,且该等污染违背或不符合有关环境的适用法律或国际惯例。

融资文件:指依适用法律批准的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票据、契约、担保协议、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

(1)与股权投资者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

(2)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贷款人: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

验收:指第十四条所述的确保项目设施达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及设计标准的测试和审核。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八条?特许经营权

本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授权范围:

a.规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承担一个特许经营垃圾处理建设或运营项目权利的范围;

b.为控制项目公司的风险,限制项目公司从事未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批准或同意的其他业务的权利;

c.涉及到的所处理垃圾的地域范围和其他授权范围等。

(2)特许期限:即业主政府许可项目公司在该项目建成后运营合同设施的期限,该条款与业主政府及其用户、项目公司的利益都有非常密切的关系,特许经营期限应根据垃圾处理规模、技术路线、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并说明在不可抗力事件、一方违约、重大法律变更时特许期限的调整程序。

(3)转让和抵押

应说明项目公司抵押或转让垃圾处理设施的资产、设施和设备的条件。对于特许经营权的转让和抵押的限制等。其中:1、项目公司如为本项目融资目的,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绝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其资产和权利上设置担保权益;2、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稳定运行?年限后应可以转让股权,前提是不影响项目继续稳定运行。

(4)特许期内项目公司的主要责任和特许经营权下项目公司应支付的费用,如项目的前期开发费(如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等)、各种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

第九条?声明、保证和前提条件

主要是申明双方的法律地位、经济情况和对于项目的许可、评审、听证、公示、批准等情况及承担项目资格和能力、项目成立的基本条件等。

第十条?特许经营权的监管

(1)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对于垃圾处理特许经营过程的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内容和方式,并明确不合格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2)应当包括对于运行过程处理标准的监管、环境标准的监管、财务状况的监管和安全卫生的监管。

(3)明确协调机构的组建时间、人员组成、任务和责任。

第四章?新建项目建设

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

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获得过程中双方责权利,场地使用限制、使用权的改变和抵押、土地使用费等,土地使用期限及其延长。

第十二条?设计

包括设计要求、设计审批过程、设计变更程序等。

第十三条?建设

主要包括建设过程_____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各自的责任、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责任和措施等,也包括了设备及材料采购和建设承包商的选择、项目计划及进度安排和保证措施、工期延误和不合格工程拒收等。

运营期的分期建设或扩建参照本章执行。

第十四条?验收和完工

(1)规定验收时间、依据的法规和标准。

(2)明确参加验收的人员组成。

(3)明确项目公司验收计划的通知的时间和通知方式。

(4)明确工程验收结果的认可方式,初步完工证书的颁发和试运营的进行,以及最后完工的审核和证书的颁发。

(5)明确验收失败后的重新验收或审核的方式和程序。

(6)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提前完工情况下项目的实施安排。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检验和接收工程或设施及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完工证书并不解除项目公司承担项目设计或建设方面任何缺陷或延误的责任。

第十五条?完工延误和放弃

(1)明确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完工延误情况下,双方责任的免除及进度日期的顺延。

(2)明确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导致的完工延误情况下,及进度日期的顺延。

(3)明确在不是由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违约,或不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情况下,项目公司的责任。

(4)明确最后完工延误的违约金,以及这种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5)明确在由于项目公司违约造成建设工程已被项目公司放弃或视为放弃情况下,项目公司的责任或违约金。

(6)明确项目公司被视为放弃的条件。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解除全部或尚未支取的履约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项下的金额的时间或条件。

(8)如对项目建设工期要求特别高,可以考虑加入介入建设条款,即如项目建设工期或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选择自行或指定第三方建设项目的条件。

第五章?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十六条?运营与维护

(1)明确在整个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垃圾处理设施的管理、运营、安全和维护的任务和责任。

(2)在整个特许期内运营维护期间,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责任和义务。

(3)明确监管机构对于运营安全和技术要求监督和检查要求。

(4)检验与维护手册:明确项目公司的垃圾处理设施的检验与维护手册的要求。

(5)监督管理手册: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权限、程序、措施和惩处手段。

(6)明确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担保)数额、补足要求和有效期等。

(7)明确项目公司违反其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义务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8)明确项目或其任何部分违反应适用的中国的安全标准和法规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9)明确项目公司运营垃圾处理设施应达到附件2技术规范规定的处置标准、产品标准、环境标准。

(10)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其代表在不影响正常作业情况下进入垃圾处理设施,以监察垃圾处理

设施的运营和维护的权利和条件。

(11)明确项目公司应提供的定期报告:包括运营报告、财务报告、环境监测报告等。

(12)明确如项目运营和维护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选择自行或指定第三方运营和维护的权利。

(13)明确运营期间需要扩建等建设项目时的程序与条件。

第十七条?垃圾的供应与运输

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整个特许期内根据附件1的条款,调配并向项目公司供应垃圾,项目公司应接收其运营垃圾处理设施所需的符合附件1条款要求的全部垃圾。项目公司不得接收附件1或其补充修订协议之外的垃圾。

第十八条?垃圾处理服务和垃圾处理费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在整个特许期内根据附件1的有关条款供应垃圾,并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或明确_____方式和金额并办理完整的_____文件;协助相关部门核算和监控项目公司成本,提出价格调整意见。

第十九条?项目的融资和财务管理

(1)明确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所需的所有资金的义务。

(2)明确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投资的股本金数额及比例要求。

(3)在使用外资情况下,规定项目公司所有需要以外汇进行有关本项目的结算的银行账户使用方法。

(4)在使用外资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和运营维护承包商在中国境内开立、使用外汇账户,向境外账户汇出资金等事宜。

(5)在使用外资情况下,应规定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将项目的人民币收人兑换成外汇,以支付项目外汇支出、外币贷款还本付息和支付外国股东股本金的利润等事宜。

(6)在利用外资情况下,项目公司(或股东)将其利润汇出境外的条件。

(7)对于项目公司财务报表的要求。

第六章?项目的移交

第二十条?特许期结束后的移交

(1)明确特许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移交的有形、无形资产内容及完好程度。

(2)明确最后恢复性大修的时间、范围和要求,以及移交验收程序。

(3)明确移交的备品备件的内容和程序。

(4)填埋场情况下,对于项目公司进行封场及后处理的要求。

(5)明确移交日期垃圾处理设施的状况要求、缺陷责_____内项目公司的责任和责任的限制以及对于未能修复缺陷或损害的赔偿、对于移交维护_____的要求等。

(6)明确在移交时,项目公司所有承包商和供应商提供的尚未期满的担保及保证、所有_____单、暂保单和_____单批单等转让给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的方式。

(7)关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所有文件、图纸、技术和技术诀窍,及所有无形资产的移交和授让方式。

(8)明确特许期结束后原项目公司雇员的处置。

(9)明确对于项目公司签订的、于移交日期仍有效的运营维护合同、设备合同、供货合同和所有其他合同的处置。

(10)明确项目公司移走的物品的范围和方式。

(11)明确项目公司应承担移交日期前垃圾处理设施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除非损失或损

坏是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违约所致。

(12)明确所进行移交和转让及其批准所需的费用和支出方式。

(13)明确移交机构组成及移交程序。

(14)明确本协议移交后的效力。

(15)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担保)的余额解除的时间或条件。

(16)明确如果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将再次授予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是否有优先权及其条件。

第七章?双方的一般义务

第二十一条?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一般义务

(1)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始终遵守并促使遵守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有关

法律、法规和法令。

(2)明确在重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协议的执行和补偿。

(3)明确可能的税收优惠。

(4)明确对项目公司为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审查、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或批准。

(5)明确需要获得和保持批准,包括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协助获得的批准和将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给予?的批准的责任。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及运营维护承包商或其各自的授权代表的物品?和设备进出口所需的批准清单及责任。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为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运营维护承包商的外籍人员及向项目公司?提供为垃圾处理设施服务的必要人员取得就业许可的责任。

(8)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公用设施条件。

(9)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对项目公司的经营计划实施?情况、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并向政府提交年度监督检查报告。监督检查工作不?得妨碍项目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10)在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期间,根据双方商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将联系有关部门向项目公司提供公共安全保障。

(11)明确限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当提取项目公司提交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

(12)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是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的首要义务人,并享有相应的所有权利和应

承担其各自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13)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任何违反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的义务应为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本协议项下的违约。

(14)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不当行为时的终止协议或取消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15)明确协议上报备案要求,以及受理调查公众对项目公司擅自停业、歇业的,应令其限期改正,督促其履行义务。

(16)项目公司承担政府公益性指令任务造成经济损失的,政府相应的补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项目公司的一般义务

(1)明确对于项目公司所有权的变更及股份转让的限制,及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时应提前书面告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并经其同意。

(2)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法令的要求。

(3)明确重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的要求和垃圾处理价格调整的规定。

(4)接受主管部门对产品、安全、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5)按规定的时间将项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报告、董事会决议等报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备案。

(6)明确项目公司应遵守和执行的有关环保标准和要求,以及项目公司在建设、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设施时对于避免或尽量减少对设施、建筑物和居民区的妨害的责任。

(7)明确项目公司应保证生产设施、设备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所必须的投人,并确保设施完好。未经政府批准,项目公司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8)项目公司对于考古、地质及历史文物的保护的要求。

(9)明确是否优先使用中国的服务、货物及优先条件,对于招标过程中对于是否优先使用中国的承包?商或中国的服务及货物等的要求,以及本垃圾处理设施中使用中国的服务和货物的程度对于将来其他的?特许经营权项目招商时对于本项目公司地位的影响。

(10)对于项目公司使用中国的劳动力的要求,明确应遵守的相关劳动和工会法律和尊重法规赋予的?工人的各项权利。明确应遵守的健康和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

(11)明确项目公司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协议与本协议的一致性。

(12)明确项目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政府部门颁布的法律和法规缴纳所有税金、关税及_____。

(13)明确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应购买和保持的_____单;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应责成其承保人或代理人?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_____证明书的要求;对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承保人的报告副本?或项目公司从任何承保人处收到的其他报告副本等的要求。

(14)明确项目公司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应明确项目公司对于其雇用承包商的责任及与承包商签订的任何合同应包括使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必要的本协议项下的条款。

(15)明确项目公司融资文件的条款要求。

(16)项目公司对其财产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和权益进行质押、抵押、不动产抵押或其他担保物权给贷款人以外的任何人的限制。

(17)明确项目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协议的提前申请时限,及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解除协议前,项目公司履行正常经营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的共同义务和权利

(1)明确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中止履行的规定。

a.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声称的不可抗力而中止履行本协议或作为其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的限制条件;

b.明确对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声称不可抗力而中止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作为其不履行协议项

下义务的理由的限制条件;

c.明确对于不可抗力声称的程序;

d.明确不可抗力造成影响情况下的费用补偿条件或时间表修改要求;

e.在商业运营开始日之后,不可抗力事件期间的支付条件和方式;

I:明确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的程序要求;

g.对于在受到不可抗力影响情况下,双方减少损失和协商的责任和要求;

h.如果不可抗力造成建设工程或垃圾处理设施的实质性损坏情况下,设施修复的责任。

(2)明确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众利益、公众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临时接管特许经营项目的条件和程序。

(3)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向项目公司提供的文件的权属和限制、由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文件权属和限制以及双方遵守对于文件的有关规定。

(4)明确特许期结束后双方的保密规定。

(5)明确双方相互合作以实现本协议的目的义务。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反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特许经营权的陈述、保证、约定、法律责任并声明。

第八章?违约的补救

第二十四条?终止

(])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事件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2)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事件下,项目公司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3)明确终止意向通知的形式和程序以及发出终止通知的条件、程序。

(4)明确贷款人限制终止的条件、贷款人的介人权和条件、贷款人的介入承诺的内容要求、程序、有效期及其限制等、介入期结束条件和贷款人选择一个替代本协议项下项目公司的替代公司的条件和程序。

(5)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经营垃圾处理设施的权利和条件以及在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发生之后且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发出终止意向通知之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任何时候终止协议的权利。

(6)明确如果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终止、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在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协议终止等对于本协议的影响。

(7)明确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进一步的义务,或对其他条款的影响。

(8)终止后的补偿。

a.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事件下项目中止时,项目公司的赔偿方式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置。

b.明确如果在生效日期后项目公司因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事件终止本协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偿方式。

c.因法律变更导致的终止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偿方式。

(9)明确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垃圾处理设施破坏,致使本协议终止情况下,项目公司得到垃圾处理设施_____的保单项下的付款的权利,以及该_____赔款的支付顺序。

(10)明确一方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并不排除该方采取本协议规定的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可用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违约的赔偿

(1)明确以本协议的其他规定为条件,每一方应有权获得因违约方未遵守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而使其

遭受的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2)明确各方未能履行义务情况下的免责条件。

(3)明确由于另一方违约而遭受损失或受损失_____的一方应采取合理行动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另一方违约引起的损失的责任。

(4)如果损失部分是由于受侵害方的作为或_____造成的,或是由该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赔偿的数额应按照这些因素对损失发生的影响程度而扣减。

(5)明确各方对于由于本协议引起的、在本协议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索赔为对方的任何间接、特殊、附带、后果性或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责任。

(6)本条中的任何规定不应阻止任一方采取本协议规定的或有法可依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六条?责任与保障

(1)明确每一方对于其在履行本协议中的违约所产生的死亡、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或损失,从而产生的基于此之上的责任、损害、损失、费用和任何形式的请求权,对另一方进行赔偿、提供辩护的权利。

(2)明确项目公司是否对于保障、赔偿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免于承担由于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造成的环境污染所产生的所有债务、损害、损失、费用和索赔等的规定。

(4)明确提出索赔和抗辩程序。

第九章?协议的转让和合同的批准

第二十七条?协议的转让

(1)明确对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让或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的条件和限制。

(2)明确项目公司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的条件和限制。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批准

第十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解释规则

(1)明确本协议包括的文件内容。

(2)明确本协议构成双方对项目的完全的理解,并且取代双方以前所有的有关项目的书面和口头声明、协议或安排。

(3)明确本协议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的形式和程序。

(4)明确如果本协议任何部分被任何有管辖权的_____庭或法院宣布为无效,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

(5)明确特许期内本协议及附件1相对于其他协议的优先顺序。

(6)明确执行本协议需要的一些解释。

第三十条?争议的解决

(1)明确对于产生争议时,组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的方式和程序。

(2)明确在不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情况下,通过专家组的调解时,专家组的组成、调解程序和费用等。

(3)若双方未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或通过专家组的调解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或如果对专家组的决议提出异议时,进行_____解决的机构。

(4)根据_____协议(附件15),明确双方将协议或附件项下的同一实质性问题发生的争议,提交_____的解决程序合并等事宜。

(5)明确通过司法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的可能性,,

(6)明确双方应在争议解决期间继续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7)明确本条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注:争议解决方式只能选择_____机构和法院中的一种)

第十一章?其他

第三十一条?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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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文明城市宣传口号

范文类型:口号,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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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

青青绿叶红花,岂能肆意践踏

家园只有一个,地球不能克隆

赏花爱花花更美,观景惜景景更幽

美好的环境来自我们每个人的珍惜和维护

保护碧水蓝天,共建绿色家园

鸟儿渴望洁净的天空,人类渴望绿色的家园

污染环境千夫指,保护环境万人颂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人人守法,法守人人

学法正人,守法正本,执法正风

筑牢法治堤防,守护幸福家园

遵纪天地宽,守法日月长

道德重在坚持,文明贵在行动

美德是立身之本,文明是城市之魂

群策群力创建文明城市,同心同德打造幸福

与道德牵手,与和谐同行,共建共享城市文明

文明是城市最美的名片,和谐是你我的追求

共建文明,共享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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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创建园林城市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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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总结 开展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以来,我单位按照市、区安排部署,围绕创建目标,积极行动,大力度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全面创建和攻坚行动中各项具体任务。在整个达标创建中,干部队伍得到有效锻炼、建设管理经验更加丰富提高,现就我单位创建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绿化、净化效果,打造生态、宜居、宜业的投资环境,争当我市园林城市创建的排头兵。今年以来,我单位加大了建设管理力度,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创建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圆满完成人民路与顺兴街、人民路与西环路、人民路与昌明大街、昌明大街与和平路八处拐角的绿化提升改造任务,对裸露地面开展微地形绿化覆盖,铺种草坪5000余平米。完成人民路西外环以东北侧绿化、西外环路东侧绿化,铺种草坪6000余平米,加大了绿化提升改造力度。

(二)圆满完成西外环林带建设任务,种植D3cm桃树和速生杨6000余株,新增林地面积约5万平米。

(三)完成维明街绿带提升性建设,对维明街绿带斑秃草坪进行补植完善,点缀草花植物,对绿带内垃圾杂物进行清理整治,绿化效果取得明显提升。

(四)全面实施绿化覆盖,本着"见缝插绿、全面覆盖"的原则,对康泰街、永兴路、道、新华路、宝云街等道路裸露地面进行绿化覆盖,点缀草花植物;对区内桃园路、昌明大街、创业路、康泰街等20余处街道拐角进行完善提升。共种植法桐、国槐等乔木3800株,矮樱、海棠花灌木6万株,点缀球类植物200余个,花卉植物3.5万株,植草坪20xx多平米。西外环路、维明街、昌明大街与永兴路拐角、昌明大街与路拐角铺种草花、永兴路创业大前摆放草花5余万株。

(五)园林植物的养护管理和执法力度,对区内侵绿、毁绿现象进行清理整治,确保了绿化效果完整。组织人力、物力适时开展浇水除杂、清除死枝死株、修剪整形、除虫打药、冲洗植物等养护管理,共修剪乔木3000余株,修剪绿篱2万米,草坪、绿带灌溉4-5次,整理绿地2万平米,冲洗区内绿篱、花坛、植物叶面2次,植物呈现良好的生长状态和优美造型。

(六)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集中处理机制。增上一支机动环卫清理队伍,规范垃圾清运管理,不间断对区内垃圾散点和无主垃圾巡查清理,做到无主垃圾随产随清,全面落实了全天候、全覆盖、无缝隙环境卫生保洁机制。完善区内环卫基础设施配套,为环境清洁工作提供有力的物力保障,期间,建设生活垃圾压缩站1处,公厕1座,地埋式垃圾池4处、购置果皮箱152个,垃圾三轮运输车20辆,

(七)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创园"以来,多次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活动。科学调度人力、物力、机械,对主要街道可视范围内(100米)的小街小巷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彻底清除道路无主垃圾、杂草杂物,确保环境卫生无死角、无盲区。全面完成建成区主次干路和小街小巷的清理整治工作,共完成和平路(宝云街-昌明大街)、西环路两侧、人民路(宝云街-小)、永兴路(宝云街-昌明大街)、昌明大街(人民路-路)、维明街(和平路-人民路)、维明街(永兴路-路)、创业路、振华路(北环路-衡路)、路等路段垃圾、杂物、杂草的清理整治工作。消除卫生死角30余处,清理杂物废土垃圾3.5万多立方米,打整平台7万平方米,永兴路、和平路、创业路冲洗路面2万平米,城区面貌取得大幅提升。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抓管理,人尽其责。一是我局认真履行我区创建办的工作职责,及时督导、反馈、协调解决创建中的问题,确保了全区创建工作有条不紊。二是严格职责分工,量化任务、限时办结、挂账督战。三是攻坚行动阶段,机关工作人员全部一线上岗,现场办公,承包责任,落实创建指标,确保了各项任务高标准完成。

(二)抓建设,力促达标。为高标准落实绿化、卫生指标,我们一方面严格要求建设养护作业质量标准,跟踪管护效果,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同时增加了巡护作业力量,市场街、公园等人口密集区重点地段增上人工机械维护,力求全覆盖无缝隙不间断精细管护;一方面通过配套生活垃圾压缩站、公厕、果皮箱、封闭三轮车等设施装备,强化了卫生保洁能力。

(三)抓源头,治理"乱"为,保护环境,倡导文明。

创建工作中我们重点对建筑工地施工行为进行了规范,出入车辆强制保洁,物料运输遮盖封闭,有效避免了带泥、洒漏污染事件的发生。同时我们还对绿地开挖、修复,人、畜损坏园林植物等行为做了大量事前告知宣传工作,加大了巡查管理力度,绿化成果得到有效保护。

(四)抓宣传,共建共享创建园林城市需要全市人民的参与和支持,我局通过印制宣传品、张贴标语、发放"创园"知识卡等方式,深入宣传园林城市创建意义,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积极营造广大市民共建共享浓厚自觉参与的舆论氛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创建新区增光添彩。

三、取得的工作收获

经过近一阶段来的不懈努力,区内园林环卫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绿化总量不断扩大、园林景观效果和环境卫生水平取得了明显的改观和提高,市民环境意识、文明行为有了明显进步,生机盎然的花草树木、干净整洁的街区环境赢得了市民满意的笑容,受到了各界的好评。 亲历园林城市创建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园林城市创建,不仅是民生需要,同样是改善投资环境发展经济的需要。建设维护好省级园林城市,并向国家级晋位,从而使之成为我们的发展优势,我们还有更多的工作要做。

一是要坚持不断地营造全市民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浓厚氛围和全社会齐抓共建、文明向上的社会风气。倡导居民游人爱护花草树木、维护清洁环境,强化建筑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管理;

二是大力度、高标准规划建设绿地景观,科学合理配套建设环卫管理作业系统,为建设维护好园林城市提供设施装备保障;

三是不断探索完善建立一套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长效管理机制,培养一支高效管理作业队伍,为建设维护好园林城市注入不竭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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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在城市建设调研会上的讲话三_城建环保_网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环保,全文共 1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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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调研会上的讲话三

概括地讲,池州这三年的城市建设,令人刮目相看。所有曾在池州工作过的人,来池州的第一感觉就是城市变化很大。这三年所取得的建设成果,相当于前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建设业绩,这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城建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意图,把规划实施好,这也是整个城市变化中非常突出的特点。我和黄市长一起分管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仅仅是做了些基础性工作,城市建设真正起步应从现在开始,一些大的项目、一些重点工程才刚刚打下基础,可以想象,未来三到五年池州市将会有更精彩的变化。今后我们应如何做好城市建设工作?首先,城市的意识应进一步强化。强化城市意识主要是指强化规划意识,强化规划的严肃性,强化人们在城市建设中遵循规划、服从规划的自觉性。规划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众多专家、学者和领导同志的劳动创造,没有规划意识很难建设好城市。城市人口集中,是一个地方政治、经济的中心和社会公共事业的中心,至少要能辐射所辖的几个县区,它同时还应是商业的中心、物流的中心、交通的枢纽,这才是一个完整城市的概念。既然如此,它的龙头和灵魂当然是做好城市规划、严格按规划组织实施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和提高城市的品位和档次。这些年,规划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主要表现在做规划的热情上,但如何按照规划进行建设非常重要。这一点决定着一个城市的前途和命运,这方面的经验教训是很多的。“城市建设,规划是龙头”的观念应始终贯穿于每个搞建设同志的思想中,贯穿于每位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思想中,千万不能随意变动它。其次,城市建设要注重夯实基础,基础设施建设要适度超前。无论是国内城市建设,还是国外城市建设,都验证了这一观点是正确的,否则看起来是从节约的前提出发,结果反会造成浪费。我觉得建委现在提出的铺设地下管网是非常正确的。现在正在铺设的两条自来水管线还是太细了点,到开发区是600~800mm的管子,到齐山是300~500mm的管子,可能难以适应将来大型建设项目的需要,如搞新城区和度假村等。我认为对地下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应当予以倾斜,适度超前一点。这样可以为未来的城市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第三,城市建设应坚持以扩大新城区为主,改造老城区为辅的原则。池州的城市建设目标是历史文化名城,山水园林城市,又是一个旅游城市,所以我觉得对老城的改造只能是尽可能还它的历史原貌,新城可以按现代的理念、思路和思维方式来做建设。第四,关于开发区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开发区的建设理念还没有完全统一起来,现在开发区一直留置的这一块地应如何妥善处理,看来作为新城区更合适点,它是我市新城区发展的唯一一块黄金地段。如果开发区的规划定位做不好,对整个城市的发展将影响巨大。对主城区东移这一问题,我们的思想还应更解放一点,超前一点。第五,关于几个重点工程和项目问题。我觉得几个大的事情,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把它拎在手里抓是非常必要的,特别是清溪河治理、南外环建设和清风大道改建工程,这“两路一河”可以说是这二三年城市建设的重中之重,把这几件事办好了,我们城市的框架就拉开了,品位就提高了。南外环开通以后,城市面积将进一步扩张。清风大道改建问题,市委、市政府领导一直比较关心,把这十几公里的路完全按城市道路的要求改建好,拆掉路障,装上路灯,把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建好,那么这个城市将非常漂亮。城建部门和交通部门要联手建设清风大道,力争把清风大道建设得比九华山大道的标准更高。如果目前资金有困难,可以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先铺好主干道,但人行道、绿化带一定要设计到位。清溪河治理也应该这样,先贯通,再清淤、驳岸、绿化。总之,这三项工程一定要规划好、设计好、建设好,希望城建、交通、水务等相关部门相互配合,联手打造,真正把好事做好。另外南门转盘的建设是规划建桥还是建园景,我个人倾向于建桥。搞园景显得太繁杂,功能定位不准确,这个问题会后再研究。第六,关于几个公共事业项目建设问题。一个是公共事业设施,一个是公共交通,还有一个是公厕。这些问题应引起注意,可能它们在大格局中显得不太重要,但在方便百姓生活,提高生活质量,完善城市基本功能,提高城市整体水平等方面都是非常实在的东西。比如公共事业设施,它包括文化、体育、文娱、卫生等方面,如果说道路、管网是城市框架,那这些就是城市的内涵。所以我觉得在重视城市干道网的前提下,要创造条件,在最近二三年内,启动一项公共事业建设项目,如建一个体育场,或者建一个图书馆,否则城市的文化品位很难体现。还有公厕的建设也要跟上去。再就是公共交通问题。公共交通是城市的公共事业,是政府的义务之一,不宜简单地把它推向市场。池州目前没有公共交通,没有公交线路,财政花点钱、贴点钱把公共交通搞起来,是很有意义的。而且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其作用将会越来越明显,因此,公共交通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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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地区15城市需求情况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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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15城市需求情况

在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中,支出法核算主要从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三方面来进行。应该说,投资、消费、出口是从需求角度出发反映经济发展变化,因此被称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三者增长的快与慢,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经济的发展。本文主要通过投资、消费、出口三个指标来分析长江三角洲地区15城市XX年经济发展状况。     一、投资方面     初步统计,XX年长江三角洲地区15个城市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590.66亿元,比上年增长21.9%。     1、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     XX年全国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3202亿元,首次突破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6.1%,增速为1996年以来最高水平。长江三角洲地区与全国相比较,总量占全国的比重由上年的16.7%上升到17.6%,从增速上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8个百分点。     2、与江苏、浙江两省的比较     XX年江苏省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849.2亿元,比上年增长16.5%。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江苏省相比较,增速高于江苏省5.4个百分点。     XX年浙江省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458亿元,比上年增长24.9%。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浙江省相比较,增速低于浙江省3个百分点。     可以看出,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虽然总量大于浙江,但增速落后浙江8.4个百分点。江苏增速较慢主要反映在国有和集体投资增速较低,国有经济投资1424.1亿元,增长10.8%,集体经济投资394.5亿元,下降1.5%,两者占总量的份额为47.2%。而浙江省非国有经济发展迅猛,民间投资拉动作用大,非国有投资2316亿元,比上年增长33.2%,占全社会投资的67.0%,比重比上年提高4.2个百分点。     3、15城市之间的比较     从初步统计数据看,15城市因规模大小,完成投资额也就各有不同。上海市处于领跑,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158.41亿元,比上年增长8.2%。第二集团为投资额超过500亿元的,有5个城市,分别是苏州、杭州、南京、宁波、无锡。无锡名列15个城市中的第6位。     从增速来看,苏州位居第1位,为43.4%,湖州排在第2位,为35.4%,无锡列第3位,增速32.8%。南京、宁波、杭州分别排在第5、7、11位。     二、消费方面     初步统计,XX年长江三角洲地区15个城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6247.69亿元,比上年增长11.4%。     1、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     XX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4万亿元,达到40911亿元,比上年增长8.8%。长江三角洲地区与全国相比较,总量占全国的比重为15.3%,比上年提升了0.4个百分点,增速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6个百分点。     2、与江苏、浙江两省的比较     XX年江苏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15.8亿元,比上年增长12.1%。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江苏省相比较,增速低于江苏省0.7个百分点。     XX年浙江省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2878亿元,比上年增长12.6%。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浙江省相比较,增速低于浙江省1.5个百分点。     长江三角洲地区增速低与江浙两省主要原因是上海占总量的份额为32.6%,而增速只有9.3%,影响了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增幅。     3、15城市之间的比较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一定程度上反映城乡的购买力,XX年上海实现零售额2035.2亿元,比上年增长9.3%,总量最大,增速最慢。无锡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列长江三角洲地区第6位,2-5位的分别是南京、杭州、宁波和苏州。     从增速来看,苏州位居第1位,为15.3%,杭州排在第2位,为14.1%,无锡列第3位,增速13.7%。南京排在第5位,宁波列第9位。     三、出口方面     初步汇总显示,XX年长江三角洲地区15个城市实现出口总额924.5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5.1%。     1、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     XX年全国实现出口总额3256亿美元,同比增长22.3%。长江三角洲地区与全国相比较,总量占全国的比重为28.4%,比上年提升了0.6个百分点,增速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8个百分点。     2、与江苏、浙江两省的比较     XX年江苏省实现出口总额384.8亿美元,同比增长33.3%。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江苏省相比较,增速低于江苏省8.2个百分点。     XX年浙江省实现出口总额294.2亿美元,同比增长28.0%。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浙江省相比较,增速低于浙江省2.9个百分点。     长江三角洲地区增速低与江浙两省主要原因仍是上海占总量的份额太大,为34.7%,而增速只有16.0%,影响了整体的增长速度。     3、15城市之间的比较     出口反映的是一个城市对外开放程度,长江三角洲地区作为我国较早开放地区,出口一直呈现快速增长。上海实现出口总额320.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6.0%,总量第1位,增速第11位。第二集团为出口额在50~200亿美元之间的5个城市,分别是苏州、杭州、宁波、南京和无锡。无锡以出口额51.45亿美元,列长江三角洲地区第6位。     从增速来看,绍兴位居第1位,为54.7%,苏州排在第2位,为50.5%,无锡列第3位,增速43.3%。宁波、杭州、南京则分列第5、10、15位。     从以上三个方面可以看出,投资、消费、出口的快速增长使长江三角洲地区活力四射,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三驾马车”中的出口尤为突出,成为拉动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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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城市规划实习周记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周记,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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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周记

这几天都在联系Autocad,毕竟是基础嘛,一定要扎实了,我从同事的案件里借了一张比较简单的住宅平面图来作样图练习,画了一上午才画好两个房间,因为昨晚回去以后又看了会书,我知道了首先画图的时候应该建个图层。比如说,轴线是一个图层,通常是用红色点划线来表示,也就是说这张图上所有的轴线都是这样表示的,墙体、门窗、楼梯、细部、文字、标注等都应各设一个图层,颜色的设置是有所区别,看图和绘图以及修改时都会很方便。所以我一开始很认真的设置了图层,照着书一步一步做下来,虽然是慢了点,但是熟练了以后速度一定会提高的。

通过几天的旁站(就是站在旁边看这里的人画图),我发现每个人的画图思路都不一样,同样的目的却可以通过不同的方法去达到。如何做到最快,不光是要靠敲击键盘速度和灵活的鼠标运用,更重要的还是由画图思路来决定的,如果思路不对,可能会让我们在画图的过程中走弯路,做重复劳动,甚至是无用功,白白浪费了宝贵的时间。所以说思路很重要,要想掌握正确的绘图思路,也是必须要靠长期的绘图经验积累,多思考,多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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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城市规划专业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_开题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5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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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专业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一、课题的选题意义和研究价值

1. 选题意义

选择“长沙市中心城区公共文化设施设置与空间布局研究”为题,主要原因在于最近所参与的“长沙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课题涉及到对长沙市公共文化设施体系的研究。通过对城市公共文化设施的级配体系和空间布局的研究,结合长沙市中心城区现状,对其公共文化设施空间布局进行综合评价,总结出长沙市中心城区公共文化设施文化功能在空间上的发展规律,以便有针对性地加强薄弱环节,促进薄弱地区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出改善公共文化设施空间布局的优化策略建议,进而引导长沙市中心城区公共文化设施合理布局以及文化功能的合理定位。

2. 研究价值

中国快速城市化已经持续30多年,物质财富已得到一定的积累,人们已从只追求物质满足到逐渐重视精神层面的享受。文化作为精神文明的代名词,在以往的城市建设中往往处于不够重视的地位。公共文化设施作为城市文化建设、乃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硬件支撑,其在提升城市文化品质和改善人们的文化生活中都举足轻重。如何对各级给类公共文化设施进行科学合理的设置?如何让公共文化设施在空间布局中既便利人们的文化需求出行,又符合城市总体发展战略?

本次研究结合城市规划空间研究的学科特长,拟将空间分析概念以及空间数据分析引入长沙市中心城区公共文化设施空间布局的研究中,希望能以此作为拓展区域城市规划研究方法的一种有益尝试,为相关地区的同类研究和实践提供借鉴。

二、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动态

1. 国外研究现状和发展动态

(1)从“文化政策”到“文化规划”的进展研究

20世纪中叶,由于西方国家陆续开始了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许多城市面貌显露出了许多衰败的迹象——荒废的工业区、破败的港口区、废弃的老城区,并由此给西方城市社会带来了诸多问题。在此背景下,文化因素在规划理论中显得越来越重要。西方社会认为,要使得城市的发展在全球经济秩序中立于不败之地并能够取得突破,城市就必须塑造高品质的文化环境和优越的生活环境来吸引高层次人才,进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让城市开始重新展现活力。正是基于西方城市的发展背景和现实问题的驱使,西方社会开始了“文化规划”,并在北美、欧洲及澳大利亚等地区掀起了热潮。

mereer()指出当时西方的文化政策在集中鼓励文化生产和文化消费,通过专辟文化产业区,建设高档的文化设施项目等将城市营造成一个强调体验和参与性的文化消费的天堂。但由于产生的文化设施活力只是建筑在高档消费空间和消费阶层之上的假象,结果是破坏了原有的社区文化根底,没有所谓体现了当地文化生活的个性特征。因此,在这种现实问题的驱使下,西方开始重视文化规划。mills等()指出城市规划中,要将文化融入到城市整体的发展思考当中,进而制定出综合的规划,需要进行扎实的研究。规划思想要从制“定文化政策”提升到“文化规划”的层面,从城市侧重于简单的建设大型文化设施发展到注重城市软环境的建设,完善设施的网络化建设,构建整体的宜居环境.robyndowlin(1997)指出盲目的迎合文化消费产业的大规模设施复兴建设,给城市带来的是短暂的繁荣,却造成了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进一步加剧,甚至还破坏了原有社区的文化根基perlo harveyst()指出“文化规划”应该将城市文化特征的塑造同居民的文化需求联系起来,结合城市设计,通过对文化设施的规划建设、城市区域的更新发展、公众对文化规划的参与,将规划设计艺术同人们的文化需求结合起来。

(2)城市公共文化的多用途开发

西方文化设施的多用途开发与建设最早出现于美国对文化设施的综合性布局与开发。斯内德科夫()在他所著的书中介绍了世界各地文化设施综合性开发的成功案例。例如纽约市的现代艺术博物馆的开发模式是通过将文化设施与办公室、零售、餐饮、娱乐整合,通过商业收入可以维持自身的运转,这类建筑综合体的出现可以提升城市整体的环境。同时,也可以结合房地产开发将图书馆、音乐厅、展览馆等与其他设施整合在一个屋檐下,向基层社区阐述文化艺术的重要性。

书中还指出文化设施综合布局与开发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开发过程,由于规模大,设计相关设施较多,各种用途之间需要相互协调,这就意味着开发风险更大。但作为城市经营中一种行之有效的模式,可以兼顾各方利益,促进一个区域的繁荣。

综上所述,西方国家对文化设施的开发与建设非常注重保护本国的民族文化和社区居民的文化根基,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事业。政府出台大量政策保证大型文化设施的建设,激发城市的活力,实现城市的复兴。同时也会尽力丰富基层民众的文化艺术活动设施,使整个社会充满文化艺术气息。对于西方国家100多年来对城市文化设施规划布局与建设的成功经验,有助于本论文对本国文化设施布局规划的研究。

2. 国内研究现状和发展动态

(l)侧重于现状文化设施空间布局研究,特别是大城市文化设施空间布局研究。

张秋景 ()着重分析北京市文化设施建设布局现状,将北京城市文化功能演进历史分为三个阶段,即从解放初期的50年代至70年代、改革开放后的80年代至90年代、90年代以后至今。通过研究发现文化设施空间布局在不同时期展现出不同的特点,并指出北京城市文化功能空间布局上存在着如下问题,包括政治文化功能突出,南北城布局失衡以及缺少表现城市文化功能的主轴线,同时对优化文化设施布局提出合理的建议。魏宗财()等通过利用arcgis和spss专业分析软件,针对文化设施布局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目的是得出深圳市文化设施的分布特征,结果认为区际差异大,总体上呈现以特区内为核心,特区外为边缘地带的分布格局是其主要特征,进一步分析得出区域经济、人口分布、交通区位、政策等主要方面是造成现有分布格局的重要原因,最终得出了深圳文化设施空间布局的结论。段成荣()主要通过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即参照国内和国外同类城市及相类似城市比较有价值的城市经验,指导宁波城市新区公共文化设施规划。论文主要选取了国内外较具代表性的大城市,分析城市中文化设施的建筑密度,最终构建出宁波市新区文化设施的配套指标。

(2)侧重于特定类型文化设施的空间布局研究,例如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等文化设施。

于绍璐、张景秋()通过对北京市博物馆、体育馆和展览馆空间分布现状和问卷调查结果的分析,并利用excel和maphifo作为主要研究工具,指出北京市这三类文化设施的分布具有较为明显的南北、内外和城区间差异。这些空间因素影响了文化设施的利用,同时还提出了非空间影响因素的概念,这两类因素共同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不同地区居民在享受文化设施过程中的不平等性,以及较为明显的供求不匹配现象。在此分析基础上,对北京市文化设施布局与建设提出了若干建设性意见。李国新等()系统的研究了公共图书馆的规划布局与建设,从公共图书馆规划与建设标准的编制背景与主要作用、公共图书馆建设的基本原则、公共图书馆的规模分级和分级指标、公共图书馆的布局与选址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阐述,对城市公共图书馆的布局发挥了科学的指导作用。

(3)与文化设施布局相关的理论也日益受到相关领域专家的深入探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文化产业改革日益深化。公共文化设施作为当下文化产业的物质载体,受到文化产业布局的影响。王伟年()运用地理学、文化学、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对城市文化产业的区位因素进行了系统分析,并探讨了城市文化产业的地域组织问题。刘展展()以深圳市特区内文化产业为研究对象,运用gis空间分析工具,在城市地理学、经济地理学理论的指导下识别了深圳市特区内文化产业在城市空间分布的特征主要包括:沿城市主要道路分布的趋势明显,与文化设施分布密切相关,区际差异显著,向商业中心集聚。在文中的最后得出影响文化产业空间布局的主要因素包括:人口因素、文化设施因素、多样性因素、市场需求因素、交通因素、集聚因素及技术因素。

三、主要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

1. 研究思路

(略)

2. 研究内容

1 研究目的

借鉴国内外相关案例,分析并确定适合长沙市中心城区的公共文化设施设置标准,并进行设施需求预测,对其进行空间优化布局,探讨城市公共文化设施的布局模式,已指导城市各层次规划编制中对公共文化设施的落实。

2 研究内容

第一章 绪论

1.1选题背景

1.2研究意义

1.3研究方法

1.4研究对象

1.5论文内容与框架

1.6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第二章 城市公共文化设施布局相关理论研究

2.1相关概念辨析

2.2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第三章 长沙市中心城区公共文化设施设置标准体系构建

3.1现行设置标准

3.2长沙市中心城区公共文化设施设置标准的基本原则

3.3长沙市中心城区公共文化设施分类体系的确立

3.4长沙市中心城区公共文化设施分级体系的确立

3.5长沙市中心城区公共文化设施设置标准体系构建

第四章 长沙市中心城区公共文化设施需求分析

4.1总体目标

4.2设施需求分析

第五章 长沙市中心城区公共文化设施空间布局研究

5.1长沙市中心城区公共文化设施空间布局现状

5.2长沙市中心城区公共文化设施空间布局现状成因分析

5.3城市公共文化设施空间布局原则与方法

5.4长沙市中心城区公共文化设施空间布局优化

第六章 结论

6.1 论文主要结论

6.2 论文创新之处

6.3 不足及可进一步研究的工作

四、课题在学术方面的创新和预期成果

1. 创新点

1)不仅在宏观层面,探索公共文化设施的布局符合城市总体战略要求,在微观层面,探索公共文化设施的用地布局模式,易于公共文化设施在规划中的控制与落实。

2)探索出不同级别、不同类别的公共文化设施的设置方法和布局方法,并与用地结合,对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中关于公共文化设施的配置和布局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2. 预期成果

2.1 阶段成果

1)对国内外城市公共文化设施的相关研究进行对比分析,理清脉络,界定公共文化设施的相关概念,形成对公共文化设施布局理论研究的文字。

2)分析长沙市公共文化设施现状,结合相关标准和理论研究形成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公共文化设施设置标准体系与空间布局的研究性文字。

3)分析《长沙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课题过程中的一些阶段性材料和结论,形成以公共文化设施为基础的关于长沙中心城区公共文化设施研究。

4)制作调查问卷,并实地考察、探访,并完成相关数据统计和分析,得出相关结论。 2.2 最终成果通过整合以上各个阶段性成果,征询导师的指导意见,形成《长沙市中心城区公共文化设施设置与空间布局研究》论文。

五、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措施和进度安排

1. 研究方法及措施

1)调查方法

查阅文献。广泛查阅有关设施空间分布理论实践的相关资料及各类文献,为本次研究提供理论与方法支撑。

资料调查。调查长沙市规划局、文广新局以及相关部门的相关统计资料。 交流访谈。与城市规划建设、经济区划等学科方面的专家以及其他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访谈,听取建议并指导。

2)分析方法

定量分析方法。运用数学或统计学的方法对文化设施进行量化评估,通过建立量化指标进行分析,主要通过spss16.0软件运用相关性分析来分析文化设施空间布局与经济、人口的相互关系。

空间分析法。基于地理对象空间布局的地理数据分析技术,通过发现隐藏在空间数据之后的重要信息或一般规律,获取科学地描述和认知空间数据理解。

地理信息系统分析法。运用系统工程和信息科学的理论,对具有空间内涵的地理数据进行各种处理和有效管理,达到对研究对象进行描述、模拟和预测的目的,同时运用arcgis软件绘制简单的示意图。

2. 进度安排

1)第一阶段

时间: XX年 9 月— 年12 月 内容:文献资料收集、分析和完成开题报告

2) 第二阶段

时间: 年 1 月— 年6 月 内容:完成调查问卷及其分析,完成论文初稿

3) 第三阶段

时间: 年7 月—10 月 内容:论文修改定稿

4) 第四阶段

时间: 年 11 月 内容:打印上缴论文

5) 第五阶段

时间: 年 12 月 内容:论文答辩

六、已有基础(分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成绩、已具备的条件、尚缺少的条件及解决途径)

1. 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成绩

在实习期间参与完成《长沙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并获得长沙规划管理局审批通过,成为相关地区控规修编的参考性资料。

2. 已具备条件

1)在实习期间,接触了许多长沙市区的项目,了解了长沙市发展的动态和趋势,熟悉了相关规划设计的规范和城市设计方面的优秀方案,阅读了一些相关资料和专业书籍。

2)x公司能拥有丰富的关于公共文化设施相关资料来支持完成这篇研究性论文。

3)《长沙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课题中参与完成的图纸和文字。

3. 尚缺少的条件及解决途径

1)缺乏一些世界性的、全国性的数据,这个将通过咨询有关部门、查阅相关书籍并利用网络来解决。

2)缺乏对公共文化设施用地兼容性的系统知识,这个将通过认真阅读相关书籍和案例加以解决。

七、经费预算

八、指导和辅导、论文撰写(试验)的教师

九、指导教师意见:

十、教研室(科研所)审查意见:(对选题报告作出评价,提出是否通过的建议)

十一、学院(系、所)审核意见:

十二、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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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临时工劳动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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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职工:

甲方因工作需要临时招用工作人员,乙方申请应聘。经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为临时工,并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的工作需求,在食堂岗位承担工作。

三、劳动纪律甲方应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内,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各项劳动纪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完成工作。

四、劳动的时间与劳动报酬

1、甲方保证乙方在工作期间实行五天工作制。原则上不安排乙方加班,如确因工作需要,经与劳动者协商后,适当加班。

2、乙方基本工资标准为_____月,上班时经考核,另加月考核奖_____元,学期考核奖_____元,社会养老保险乙方自动放弃。

3、在假期若教师上课需用膳,食堂人员也需上班,且发基本工资,不发考核奖。

4、甲方每月30日前如期发放工资,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发放。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切实做好乙方工作期间中的安全与健康。

2、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放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可以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会计聘用合同·学校聘用合同·聘用保安合同·销售聘用合同

六、终止解释劳动协议条件

1、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伤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学校规章制度的;

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者;

5)不履行合同,不按质量要求完成工作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6)学校因教学、管理、技术条件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原劳动协议无法履行或岗位编制调整需裁减人员;

7)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在合同期内,下列情况之一者,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临时工合法权益的;

4、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劳动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一方。

七、违反协议责任一方违反协议,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按有关政策予以适当赔偿。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或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期限满自行终止。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临时工本人和学校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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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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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为加强城市供水企业管理,保证城市用水安全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注:请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简单介绍本协议签署的目的、原则、过程,及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根据 (注:请填入本协议的法律依据),和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双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 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二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 局(委)(下称甲方),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和 公司(下称乙方),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第三条 名词解释: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供水工程:是指以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及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工程设施,包括: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净(配)水厂、水站、进户总水表等,详见本协议第十二条和十三条的规定。(注:本定义是假设乙方负责取水、净水、送水和出厂输水给终端用户而规定的,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特许经营权:是指本协议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的经营期限和经营区域范围内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注:请根据乙方是否负责向终端用户供水而相应修改)的权利。

生效日:指本协议条款中双方约定的本协议生效日期。

特许经营期:是指从本协议生效日开始的 年期间,可根据本协议延长。

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是指实施本协议时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规定的经营和服务区域范围。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 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 流行病、瘟疫;

(3) 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 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 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供水工程供电中断;

(6) 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原水水质恶化或供应不足。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建设期:是指从本协议生效日至最终完工日的期间。

运营期:是指从最终完工日(注:适用于新建项目)或开始运营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项目)起至移交日的期间。

工程综合设计供水能力:是指按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设计能力计算的综合生产能力。计算时,以四个环节中能力最小的环节确定工程综合设计供水能力。

移交:是指乙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供水工程。

移交日:是指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根据本协议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确定的移交日期(适用于本协议提前终止)。

营业日:是指中国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日期,若支付到期日为非营业日,则应视支付日为下一个营业日。

批准:指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需从政府部门获得的许可、执照、同意、批准、核准或备案。

法律变更:指中国立法机关或政府部门颁布、修订、修改、废除、变更和解释的任何法律;或者甲方的任何上级政府部门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后修改任何批准的重要条件或增加任何重要的额外条件,并且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导致:

(1) 适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担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及

(2) 对供水工程的融资(包括有关外汇兑换和汇出)、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要求发生任何变化。

建设:指按本协议建设供水工程。(注:适用于包含或将来可能发生的新建项目或工程)

环境污染:指供水工程、供水工程用地或其任何部分之上、之下或周围的空气、土地、水或其他方面的污染,且该等污染违背或不符合有关环境的适用法律或国际惯例。

最终完工证书:指根据第 条颁发或视为颁发的证书。

最终完工日:指最终完工证书颁发或视为颁发之日。

计划最终完工日:详见附件 《工程进度》。

最终性能测试:指第 条所述的确认供水工程具有安全、可靠、稳定性能的测试。

融资交割:当下述条件具备时,为完成融资交割:

(1) 乙方与贷款人已签署并递交所有融资文件,融资文件要求的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已得到满足或被贷款人放弃,并且,

(2) 乙方收到融资文件要求的股权投资人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

融资文件:指经有关政府部门依适用法律批准的并报甲方备案的、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票据、契约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及担保协议,但不包括:(注:如乙方的水价或提前终止补偿条款与贷款文件有密切联系,则应规定“贷款文件应取得甲方同意”)

(1) 与股权投资者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或

(2) 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贷款人: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

维护保函:指乙方根据第 条向甲方提供的维护保函。

进度日期:指附件 《工程进度》中所述的日期。

终止通知:指根据第 条发出的通知。

计划开始运营日:指双方确定的、预计供水工程可以开始运营的日期,即 年 月 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的项目,对于新建项目,该日期应与计划最终完工日为同一日期)

开始运营日:指乙方根据第 条向甲方发出供水工程已准备就绪可以开始运营的书面通知中明确之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的项目,对于新建项目,该日期应与最终完工日为同一日期)

履约保函:指乙方按照第 条向甲方提供的履约保函。

前期工作:指第 条所述的工作。

初步完工通知:指根据第 条发出的通知。

初步完工证书:指根据第 条颁发或视为颁发的证书。

初步性能测试:指第 条所述的确保项目设施达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及设计标准的测试。

谨慎运营惯例:指在熟练和有经验的中国的供水企业在运营类似于本供水工程的项目中所采用或接受的惯例、方法和作法以及国际惯例和方法。

担保协议:指由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有关政府部门依适用法律批准、并经甲方同意的向贷款人提供的在乙方股东持有的乙方公司股权或乙方拥有的任何财产、权利或权益之上设置抵押、质押、债权负担或其他担保权益的任何协议。

项目合同:指本协议、融资文件、与本供水工程项目的设计、重要设备原材料采购、施工建设、监理、运营维护及其他相关合同。

允许供水通知:指根据第 条发出或视为发出的通知。

允许供水日:指允许供水通知发出或视为发出之日。

项目:指乙方根据本协议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第三章 协议的应用

第四条 各方同意本协议是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进行项目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服务的依据之一,也是甲方按照本协议对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管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 本协议并不构成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合营或合伙关系。

第六条 本协议并不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响甲方行使其法定权力。

第七条 当以下先决条件满足或被甲方书面放弃时,甲方开始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1) 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符合本协议要求的履约保函;

(2) 融资交割完成;

(3) 有关项目合同依适用法律获得批准。

(4) 乙方已经按第十四章购买保险;

(5) 已营运的城市供水企业还应当:

① 依法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并依适用法律获本城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② 职工安置方案按法定程序获得批准;

③ 按附件 《项目和企业相关批准文件》的约定交割完资产资金,须担保、质押等文件依适用法律获得批准;

④ 已经取得依法应当取得的其他批准文件。

如果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生效日后 日内满足前述先决条件,则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的所有款项,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八条 甲方和乙方声明和保证如下:

(1) 他们有权签署本协议并按本协议履行义务,所有为授权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组织或公司内部行动和其他行动均已完成;

(2) 本协议构成甲方和乙方的有效、合法、有约束力的义务,按其条款依适用法律对其有强制执行力;

(3) 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甲方或乙方应遵守的任何适用法律或对甲方或乙方有约束力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安排。

第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1) 从事本协议规定特许经营权以外的任何经营活动;

(2) 将依本协议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供水工程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第十条 乙方有义务且必须就由于建设、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设施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对甲方予以赔偿。但若所要求的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是由甲方违约所致或依本协议乙方不承担责任的环境污染除外。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特许经营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果出现下述情况影响到本协议的执行,有关的进度日期应相应延长,同时,甲方应选择支付补偿金,或调整供水价格,或相应延长特许经营期:

(1) 不可抗力事件;

(2) 因甲方违约而造成延误;

(3) 在供水工程建设用地上发现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遗址、艺术历史遗物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其他物品;

(4) 因法律变更导致乙方的资本性支出每年增加 元人民币或收益性支出每年增加 元人民币。

第四章 供水工程项目

第十二条 供水工程名称为 ,规模为 万万立方米/日。

第十三条 供水工程项目包括(净(配)水厂、管网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工程位于 国 省 市 地区,其确切位置见附件 《工程和经营服务范围》。(注:该表述是假设乙方负责取水、净水、送水和出厂输水给终端用户而规定的,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最终批复的施工设计文件为工程建设和竣工的依据。(注: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五条 工程造价为 万元人民币,建设期利息为 万元人民币,工程总造价为 万元人民币,见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如有追加,应经甲方批准。(注: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六条 除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乙方在特许期内负责:

(1) 工程项目的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采购、建造、和运营和维护;(注:本项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2) 建设工程项目的所有费用及所有必要的融资安排;(注:本项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3) 承担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设施建设和其他工作的费用。(注: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第十七条 除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在遵守、符合中国法律要求的前提下,甲方负责协助、监督、检查乙方实施以下工作,但甲方并不因其承担有关协助、监督、检查工作而承担任何责任,且并不解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1) 监督和检查供水工程的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

(2) 协助乙方获得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

(3) 协助乙方取得供水工程场地的土地使用权;

(4) 协助乙方完成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设施建设和其他工作,包括:

① 安置受建设影响的居民和其他人,拆除需要建设供水工程的场地上的任何建筑物或障碍物;

② 供水工程建设所需的临时或永久用电、供水、排水、排污和道路。(注:本条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八条 在生效日后七(7)个营业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格式为附件

《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的或甲方同意的其他格式的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必须由甲方可接受的金融机构出具,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注:本条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九条 乙方必须确保于生效日后七(7)个营业日之内实现融资交割,并在融资交割时向甲方交付所有已签署的融资文件复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表明融资交割已实现的任何其他文件。

第五章 供水工程设计和建设

(注:本章只适用于新建工程)

第二十条 乙方必须按照经投资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完成供水工程的初步设计。

第二十一条 未经有关政府部门书面批准,不对经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实质性修改。

第二十二条 乙方必须按照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完成供水工程设施的施工图设计。

第二十三条 乙方必须随时将施工图设计已编制的部分提交甲方审查,并且在提交施工图设计之后的 工作日内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用于建设。

第二十四条 乙方必须按照提交给甲方的施工图设计、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建设供水工程设施。

乙方可以将供水工程设计和施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机构,完成供水工程设施的建设。但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因分包行为而免除、减轻或受其他影响。

第二十五条 乙方必须按附件 《工程进度》规定的日期开始工程建设和实现最终完工并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设方案,工程建设方案应合理、详细地反映为实现最终完工日而计划的活动、活动次序和期限。

乙方若修改工程建设方案,则必须将修改稿提交给甲方,修改稿应合理详细地反映对活动、活动次序和期限的修改。

第二十六条 对用于建设的材料和主要设备在离开制造厂前,乙方必须按适用法律安排测试和检验。

乙方应在对材料和主要设备进行每次测试和检验前合理的时间内通知甲方。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测试和检验,但是如果甲方未提出书面反对,或未对乙方通知予以答复,并且在通知测试和检验的时间没有到场,则测试和检验可以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乙方在完成测试和检验后,应立即向甲方提交关于测试和检验程序和结果的报告。

甲方在收到上款所述报告后,可书面通知乙方:

(1) 对测试和检验结果满意;或者

(2) 说明测试和检验的程序或结果的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甲方检验并接受用于建设的材料和主要设备的任何部分,并不解除或减轻乙方在供水工程设施建设过程中应承担的所有义务或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乙方必须将有关供水工程设计和建设的所有技术数据,包括设计报告、计算和设计文件,随进度在编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给甲方,以使甲方能监督项目设施的设计和建设进度。

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对其用于供水工程设施的设计、建设且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任何其他文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

乙方给予甲方不可撤销的、非独占的许可,使用本条第二款所述的任何文件:

(1) 用于供水工程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移交后,甲方继续对供水项目进行建设、运营和维护;

(2) 参加与本供水工程类似的供水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方面的会议。

第二十八条 工程开工之日的下一月起,每月的第一天(如遇节假日顺延),乙方应向甲方供水工程建设进度报告。报告应详述:上一个月已完成的和在建的供水工程情况;预计本月完成建设情况;距离计划最终完工日期的进展情况;预计完成建设的时间;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九条 除政府部门依照适用法律进行的监督检查以外,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在建设期间经合理的通知,在乙方代理人或代表参加的情况下对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监督和检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除非监督和检查的结果表明建设、材料、设备或机器存在任何重大缺陷,在此情况下,乙方应承担监督和检查的费用。

第三十条 乙方必须:

(1) 确保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以进入供水工程设施、供水工程设施用地,但该等进入不应妨碍建设;并且

(2) 应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要求,提供图纸和设计资料。

第三十一条 甲方有权在最终完工日之前的任何时候,要求乙方改正或更换不符合下列条件的任何建设工程、材料或机器设备:

(1) 提交给甲方的施工图设计;

(2) 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的项目范围;

(3) 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或

(4) 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的维护方案。

并且,甲方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二条 在收到第三十一条所述通知后,乙方必须在合理期限内采取所有必要措施改正建设工作或更换合适的材料和机器设备,并且乙方必须承担费用和支出,并对改正措施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

第三十三条 乙方必须在建设初步完工前合理时间内提前向甲方发出初步完工通知,告知预计可以开始初步性能测试的日期(并且初步性能测试日期必须在发出通知后的 工作日后)。

第三十四条 乙方必须按照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在出具初步完工通知后,进行初步性能测试。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初步性能测试,但如果甲方未对初步完工通知提出书面异议或作出回复,并且在通知的初步性能测试的时间没有到场,则初步性能测试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五条 初步性能测试完成之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报告,列明初步性能测试的程序和结果。

第三十六条 甲方收到第三十五条所述报告之后:

(1) 如初步性能测试的结果符合本协议要求,应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者

(2) 如初步性能测试的结果不符合本协议要求,应书面通知初步性能测试的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在收到第三十五条所述报告之后 工作日之内不向乙方发出上述有关不符合情况的通知,应视为甲方对初步性能测试结果表示满意(或认可)。

第三十七条 如果供水工程设施未通过初步性能测试,乙方必须:

(1) 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补救不符合情况;并

(2) 至少提前 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重复初步性能测试。

乙方必须承担费用和支出并对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初步性能测试而发生的延误负责。

第三十八条 以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依适用法律完成项目工程各项验收为前提,在甲方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按第三十六条测试结果被视为满意(或认可)之后 工作日内,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有关完工检查的日期和时间(完工检查日期应在发出初步完工通知 工作日后)。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完工检查,但如果甲方未对通知提出书面异议或作出回复,并且在通知的完工检查的时间没有到场,则完工检查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九条 在完工检查之后 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供水工程的建设工作、材料、设备或机器中存在的所有缺陷详细列明并书面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不参加完工检查,或者未在完工检查结束后 工作日之内向发出有关缺陷的通知,则应视为供水工程的建设工作、材料、设备和机器已令甲方满意(或认可)。

第四十条 如果甲方向乙方发出上述有关缺陷的通知且乙方无异议,乙方必须改正所有缺陷。

甲方可对有关缺陷通知中列明的缺陷进行进一步的完工检查。

第四十一条 在完工检查后的 工作日内,如果初步性能测试和完工检查的结果令甲方满意(或认可)或视为令甲方满意(或认可),甲方应发出允许供水通知。

第四十二条 只有在以下各项均已发生之后,乙方方可向甲方和有关政府部门发出供水工程可以开始试运营的书面通知∶

(1) 甲方已发出允许供水通知;

(2) 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其已收到或放弃收取以下各项∶

① 运营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均充分有效的书面证明;

② 证明运营保险完全有效并符合本协议要求的证明的复印件;

③ 乙方已签署项目设施运营维护所需的化学品和零件供应合同的书面证明。

第四十三条 在开始试运营日后 日内,乙方必须按照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最终性能测试。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最终性能测试,但如果甲方不提出书面反对,或未作回复并且在通知的最终性能测试的时间没有到场,则最终性能测试也可在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不参加的情况下进行。

第四十四条 在完成最终性能测试且办理完毕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提交有关最终性能测试的程序和结果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收到上款所述报告后,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表示最终性能测试的结果符合本协议要求并发出最终完工证书,或认为与报告中所述的最终性能测试的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未在收到报告后 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上述不符合通知,则最终性能测试结果视为符合本协议要求。

第四十五条 如果供水工程未通过最终性能测试,则乙方必须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来补救不符合情况,并应在至少提前 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重复最终性能测试。

乙方必须承担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最终性能测试的费用和支出,并对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最终性能测试而发生的延误负责。

第四十六条 如果最终性能测试符合本协议要求且乙方办理完毕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但甲方不按照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发出最终完工证书,则最终完工证书在上述 工作日期满时视为发出。

第四十七条 如果甲方①检查和验收供水工程建设工作、材料、机器或设备的全部或任何部分;②颁发允许供水证书;或③颁发最终完工证书,这些行为均不得解除乙方对供水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四十八条 供水工程最终完工后,乙方应当将供水工程项目外所受工程影响的地上和地下建构筑物恢复到工程施工前的相应状态;乙方不能实施的,甲方可指定机构代为实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九条 在最终完工日后一个月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下列资料(并按照适用法律归档):

(1) 供水工程有关的图纸(包括打印件和电脑磁盘)一式三份;

(2) 所有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包括设备随机图纸、文件、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安装记录、质量监督和验收记录)一式三份;

(3) 甲方合理要求的与本供水工程有关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一式三份。

第五十条 甲方和乙方承认政府有关部门可依适用法律参加供水工程的测试和检查。

第五十一条 如果由于乙方违约造成的延误,使供水工程开始运营日或最终完工日延误,则乙方必须按 元人民币/日向甲方支付预定违约金直至开始运营日或最终完工日或本协议终止日(以先发生者为准)。

甲方获得这些预定违约金的权利,并不影响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第五十二条 如果除甲方违约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建设应视为已被放弃:

(1) 书面通知甲方其终止建设,且并不打算重新开始建设的决定;

(2) 未在生效日期后 日内开始建设;

(3) 未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日内恢复建设;

(4) 停止建设连续或累计达 日;

(5) 在允许供水日前直接或通过建设承包商从供水工程设施用地撤走全部或大部分的工作人员,并且在建设停止之日后 日内未更换建设承包商;

(6) 未在允许供水日后 日内达到最终完工日;及

(7) 未在计划最终完工日后 日内实现最终完工。

第五十三条 如果由于除甲方违约事件或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放弃或被视为放弃建设,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第五十一条项下应付的金额,且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未提取的金额,作为乙方放弃或被视为放弃建设的预定违约金。

甲方行使该等权利不影响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 为获取预定违约金的支付,甲方可以从履约保函中提款,直至履约保函金额全部提取完。

在履约保函的金额全部提取完后,乙方就延误到达最终完工日或开始运营日或放弃建设,对甲方不再有进一步的责任。

第五十五条 在下述日期中较迟的日期到来时,甲方应解除尚未提取的履约保函项下的金额:

(1) 最终完工日后的 个月届满之时;

(2) 乙方根据第 条向甲方提交维护保函之日。

如果在解除履约保函之前本协议终止,则履约保函应在本协议终止后 个月期限内保持有效。

第五十六条 乙方对于为移走在供水工程设施用地上发现的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遗址、艺术历史遗物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物品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不承担责任。

第六章 供水工程的运营与维护

第五十七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

(1) 乙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① 依据适用法律独家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水,合法经营并取得合理回报;

② 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情况,保障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水厂的运行、供水管网的正常维护以及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水服务;

③ 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协议的要求满足用户用水水质、水量、水压、供水服务需求;

④ 履行协议双方约定的社会公益性义务;

⑤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应当将项目合同报甲方备案;

⑥ 法律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① 对乙方的供水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②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订供水服务标准和近、远期目标,包括水质、水量、水压以及维修、投诉处理等各项服务标准;

③ 制定年度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乙方的供水水源、出厂水及管网水质进行抽检和年度综合评价;

④ 受理用户对乙方的投诉;

⑤ 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

⑥ 法律、规章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八条 乙方经营的供水工程目前净(配)水能力为 万立方米/日。见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

第五十九条 乙方应按照城市规划和供水规划的要求制定经营计划(包括供水计划、投资计划),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经营计划的修改须经甲方同意。

第六十条 乙方于开始运营日起 日内向甲方呈报第一个五年和年度经营计划。每个五年计划执行到期前六个月应向甲方提交下一个五年经营计划,每年十月底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

甲方在收到乙方五年经营计划后三个月内、在收到年度经营计划后一个月内作出审查实施决定。

第六十一条 乙方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报告并保证报告内容准确真实。报告内容应包括投资和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运营状况、财务报告、规范化服务和供水服务承诺实施以及本年度服务目标等。

乙方应将经营报告的主要内容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十二条 在履约保函到期或解除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不可撤销的、独立于本协议的有效的维护保函。其格式应为附件 《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规定的格式,或可为甲方接受的其它格式。

第六十三条 维护保函的出具人为可为甲方接受的金融机构,并且保函金额为

万元,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保证。

第六十四条 如果甲方在特许经营期提取维护保函项下的款项,乙方必须在提取后 工作日内将维护保函的数额恢复到第六十三条所述之金额,并向甲方提供维护保函已恢复至该数额的证据。

乙方必须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前 个月将维护保函增加至 万元。

第六十五条 如果乙方没有遵守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并且乙方在收到甲方有关未遵守的书面通知后 个营业日内未予以纠正,甲方有权提取维护保函下的剩余款额和终止本协议。

第六十六条 甲方行使提取维护保函金额的权利不损害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且不应解除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而对甲方所负的任何进一步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十七条 乙方应对取水设施、净水厂、加压泵站、主干供水管网等主要供水工程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并于每年 月和 月向甲方提交设施运行情况报告。

第六十八条 乙方必须在特许经营期内按照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和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运营维护供水工程设施。

第六十九条 在运营期内如供水工程设施的任何部分需要替换,乙方必须支付必要的额外金额用以购买和安装替换部分,并将替换情况说明报甲方备案。

第七十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如乙方需要建造新的供水工程时,必须经 市政府书面批准,其建设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并应由双方根据本协议下第五章所述条款规定的原则签署补充协议。

第七十一条 乙方必须保证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满足净水工艺的要求。在净化处理各工序(车间),应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手段。

第七十二条 乙方必须制定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及保证人身安全的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以及相关的安全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十三条 乙方的运行操作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第七十四条 乙方必须具备保证供水设施设备完好的定期检查、维护和故障抢修程序及手段。

第七十五条 乙方必须保证从事制水的人员按国家规定经过严格体检,无任何传染疾病。

第七十六条 乙方必须建立完整齐全的主要设备、设施档案并与实物相符。管网应具有大比例区切块网图,有完整阀门卡。

第七十七条 乙方必须建立生产、经营、服务全过程规范的原始记录、统计报表及台帐。

第七十八条 乙方保证出厂水量、电耗、物耗准确计量,并按适用法律及时校准相关计量器具。

第七十九条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在不妨碍乙方正常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的情况下,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供水工程用地和接近相关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十条 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可要求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1) 净水和原水质量的检测分析报告;

(2) 设备和机器的状况及设备和机器的定期检修情况的报告;

(3) 财务报表;

(4) 重大事故报告;

(5) 计量器具校核证明文件;

(6) 甲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八十一条 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的义务,甲方可就该违反行为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

(1) 对供水工程设施进行必要的纠正性维护;或者

(2) 书面通知甲方其对通知内容有异议,争议应按照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解决。

第八十二条 如果根据争议解决程序,认定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维护供水工程和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它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第一百一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并且乙方在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规定的期限内未能补救,则甲方可以自行或指定第三方进行维护和运营供水工程,与维护和运营有关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允许甲方及其指定的第三方的雇员、代理人和/或承包商及必要的工具、设备和仪器进入供水工程用地。

甲方应确保维护和运营工作尽量减少对供水工程运营的干扰。

第八十三条 如果乙方违反其运营维护供水工程的义务,则有关费用和开支必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提取维护保函金额,但是需将所发生的费用和开支的详细记录提交给乙方。

第八十四条 甲方有权对城市供水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内危害供水工程安全的活动实施处罚。

第八十五条 经甲方同意,需要改装、拆除或迁移乙方经营的城市供水设施,甲方需与乙方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方可进行。

第八十六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保证在紧急情况下的基本供水的应急预案。并在供水紧急情况下,严格执行供水应急预案,服从甲方的调度。

第八十七条 乙方有权因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而增加的合理成本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甲方应选择支付补偿金,或调整水价,或延长特许经营期限给予补偿。

第八十八条 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定时向甲方提供生产以及经营的统计数据。为了核实某些情况,甲可要求乙方对供水系统的性能和运转情况提供统计资料。

第八十九条 乙方应无条件地向甲方提供有关供水服务和成本的信息和相关解释。并应按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对设备进行试验和检测,以核实设备的实际运转状况。

第七章 供水服务

第九十条 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从事供水服务。

第九十一条 由于城市规划要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另外供水服务,甲、乙双方应进行协商,努力就修改本协议达成共识。

第九十二条 乙方应保障每日24小时的连续供水服务,在因扩建及设施检修需停止供水服务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户,因发生紧急事故或不可抗力,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停水时间必须在附件 《供水服务标准》规定的期限内。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况时:

(1) 一次暂停供水时间超过十二小时的,应当提前 日报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2) 需要对直径 毫米以上市政主干管进行维修、造成供水影响较大的,应当提前 日报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3) 直接影响供水的重要设施、设备发生事故的,应当在发生事故后一小时内报告;

(4) 由于不可抗力或者突发事故造成临时停水超过十二小时的,应当在发生事故后一小时内报告并采取临时供水措施。

第九十三条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附件 《供水服务标准》,实施规范化供水服务,向社会公开水质、水量、水压等涉及供水服务的各项服务指标,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九十四条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制度,保证城市供水水质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

第九十五条 乙方应建立原水水质监测制度。对取用地表水原水的浊度、PH值、温度、色度等项目应每 日进行检测;对取用地下水的原水水质应每 日进行检测。对本地区原水需要特别监测的项目,也可列入检测范围,根据需要增加监测次数。

第九十六条 乙方应对出厂水和管网水进行检测。水质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及采样点的设置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

第九十七条 乙方发现水质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十八条 甲方对乙方的供水水质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进行评估。乙方必须允许甲方代理人或代表进入供水工程,并配合甲方代理人或代表进行水质监督和检查活动。

第九十九条 乙方必须按照适用法律设置管网测压点,保证供水管网压力符合相应标准。

第一百条 乙方提供的供水服务,必须全部按表计量收费。乙方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用户实行抄表服务,但不免除自己应承担的供水责任。在同一供水服务范围内,乙方应保证同类用户交纳同一水费、接受同一供水服务。

第一百○一条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与用户签订《城市供水用水合同》。

第一百○二条 中国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不得拒绝或停止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符合城市规划及用水地点具备供水条件的用户供水。

第一百○三条 按照适用法律,乙方应向社会公布用水申请程序,并有义务向办理用水申请手续的用户提供咨询服务。

第一百○四条 除水费及政府明文规定的收费外,乙方不得向用户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一百○五条 乙方须建立营业规章并报甲方备案。

第一百○六条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有关供水服务的书面报告,并作详细的说明。

第八章 收 费

第一百○七条 乙方向公众用户供水的价格实行政府定价。乙方按照 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其服务范围内的用水户收取费用。

本协议生效日时的综合水价是每立方米 元。生活用水每立方米 元,行政事业用水每立方米 元,工业用水每立方米 元,经营服务用水每立方米 元,特种行业用水每立方米 元。(注:本条适用于乙方直接向公众供水的情况)

第一百○八条 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只计量水表时,除另有规定外,按从高使用水价计收水费。(注:本条适用于乙方直接向公众供水的情况)

第一百○九条 水费结算方式按照适用法律,实行周期抄验水表并结算水费。

第一百一十条 按照适用法律,双方同意水价调整原则、程序、时限在附件

《水价调整协议》具体约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甲方协助有关部门按照适用法律制定城市供水收费标准、收费监督政策的调整计划。调整计划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成本进行监管,并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注:具体监管协议,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附件 《水价调整协议》中约定)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经营成本发生重大变动时,可提出城市供水收费标准调整申请。甲方核实后应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意见。

第九章 特许经营权的终止与变更

第一百一十三条 特许经营期满,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终止。

第一百一十四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且未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纠正的,甲方有权提前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1) 擅自转让、抵押、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 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 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4) 未根据本协议规定提供、更新、恢复履约保函或维护保函的;

(5) 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6) 乙方出现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放弃建设或视为放弃建设;及

(7) 严重违反本协议或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一百一十五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拟提前终止本协议时,应当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当自收到乙方申请的3个月内作出答复。在甲方同意提前终止协议前,乙方必须保证正常的经营与服务。

第一百一十六条甲方有权在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提前 日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但是应按照本协议支付补偿款项。

第一百一十七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且未在收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纠正,则乙方有权通知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一十八条 未经乙方事先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或让与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或义务。但前述规定不得妨碍甲方的分立、或其同中国政府部委、部门、机构,或代理机构,或其中国的任何行政下属机构,或任何中国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联合、兼并或重组,并且只要受让方或继承实体具有履行甲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并接受对履行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承担全面责任,不得妨碍甲方将其权利和义务移交给上述机构和公司。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和义务。

第一百二十条 除下述第一百二十一条外,乙方不得对下列各项进行抵押、质押、设置任何留置权或担保权益,或以其他类似方式加以处置:

(1) 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2) 供水工程设施;

(3) 本协议项下权利;

(4) 供水服务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资产和权利。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为安排供水工程项目融资,乙方有权依适用法律以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给贷款人提供担保,并且为贷款人的权利和利益在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供水工程设施或供水工程和服务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资产和权利上设抵押、质押、留置权或担保权益。但此类抵押、质押、担保权益设置(包括此类权益设置的变更)均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绝同意。

第一百二十二条 乙方在开始运营日起 年后才能进行股东变更。(注:请协议各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建议一般为5年)

第一百二十三条 如因任何原因乙方主要股东发生变更(实际持股数列前2位的股东变更,包括通过关联方持股使列前2位的股东发生变更),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章 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移交

第一百二十四条 在第一百一十三条所述情况下,乙方在移交日应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其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文件和材料和档案,并确保该等固定资产、权利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应善意履行看守职责,保障正常生产和服务。

如本协议根据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终止,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 日内按照乙方在融资文件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人的本金、利息、罚息和其它债务的金额补偿乙方,在任何情况下,该补偿金额应不超过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所做评估的评估值。(注:1、甲方应视项目情况要求乙方的注册资本金应达到一定的比例;2、如项目公司是外商投资企业,其外资比例应符合国家外资准入政策。)

如本协议根据第一百一十六条或第一百一十七条终止,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 日内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所做评估的评估值和乙方从移交日起 年的预期利润补偿乙方。(注:评估时应考虑乙方已经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

第一百二十四条 在特许经营期满之前不早于 个月,乙方应对供水工程进行一次最后恢复性大修,并应在甲方在场时进行供水工程性能测试,测试所得性能数据应符合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

第一百二十五条 乙方保证在移交日后十二个月内,修复由乙方责任而造成供水工程任何部分出现的缺陷或损坏。如果修理达不到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甲方有权就供水设施性能降低而从维护保函中提取相应金额获得赔偿。

除非乙方的行为构成严重不当,乙方对甲方在上述保证期承担的责任应限于维护保函。

第一百二十六条 因法律变更导致任何一方根据第十三章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 日内按照下述金额或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注:双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公平合理地确定补偿金额或标准)

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根据第十三章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 日内按照下述金额或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注:双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公平合理地确定补偿金额或标准)

第一百二十七条 如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工作日内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其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文件和材料和档案,并确保这些固定资产和权利处于提前终止发生日的状态。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应善意履行看守职责,保障正常生产和服务。

因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十五条所述情况下的本协议提前终止给甲方增加的任何合理成本或费用,乙方应给予补偿。

第十一章 违约与赔偿

第一百二十八条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当协议一方发生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使非违约方遭受任何损害、损失、增加支出或承担额外责任,非违约方有权获得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上款所述赔偿不应超过违约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害、损失、支出或责任。

如果违反本协议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则甲方和乙方对此种违反不承担责任。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于是否发生违反本协议的情况有争议,应按照在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中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解决。

第一百三十条 非违约方必须采取合理措施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违反本协议引起的损失,并有权从违约方获得为谋求减轻和减少损失而发生的任何合理费用。

如果非违约方未能采取上款所述措施,违约方可以请求从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应能够减轻或减少的损失金额。

第一百三十一条 如果损失是部分由于非违约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或产生于应由非违约方承担风险的另一事件,则应从赔偿的数额中扣除这些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章 文 件

第一百三十二条 甲方和乙方对获取的有关本协议和供水工程的所有资料和文件,必须保密。保密期至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 年。

第一百三十三条 对以下情况,第一百三十二条不适用:

(1) 已经公布的或按本协议可以其他方式公开取得的信息;

(2) 一方以不违反保密义务的方式已经取得的信息;

(3) 以不违反保密义务的方式从第三方取得的信息;

(4) 按照适用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

(5) 为履行一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而披露的行为。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

第一百三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时,任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发生前已发生的应付且未付义务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义务,其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结束后尽快恢复履行这些义务。

第一百三十五条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或法律变更影响的一方必须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发生之后尽可能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详细描述有关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的发生和可能对该方履行在本协议义务产生的影响和预计影响结束的时间。同时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第一百三十六条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任一方必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费用。

第一百三十七条 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或法律变更的一方必须尽合理的努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的影响,包括:

(1) 根据合理判断采取适当措施并为此支付合理的金额;

(2) 与另一方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确定为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带来的损失应采取的合理措施;

(3) 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结束之后必须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义务。

第一百三十八条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于不可抗力定义中第(6)项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且该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义务的时间,

(1) 从第一个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之日起计算的连续 个月期间内连续或累计超过 日,并且

(2) 如在紧接着的 个月期间该情形再次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其义务超过 个连续或累计日,则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或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上款所述就终止条件达成协议,甲方或乙方的任何一方可在上款(2)所述的 之后不少于 日后的任何时间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三十九条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于不可抗力定义中第(6)项原水供应不足,且该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义务的时间,从第一个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之日起计算的连续 个月期间内连续或累计超过 日,则,如果融资文件要求,乙方可以在 日期满后不少于 日后的任何时间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四十条 如果任何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全部或部分阻止甲方或乙方履行其在本协议义务的时间,在某一连续 个月期间连续或累计超过 日,双方必须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

第一百四十一条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第一百四十条所述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达成协议,则甲方或乙方可在第一百四十条所述的 日期满后不少于 日的任何时间,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第十四章 保 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必须自费购买和维持附件 《保险》所述的保险。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等保险。

乙方必须使甲方列为保险单上的共同被保险人(受益人)和使所有保险单均注明保险商在取消保险或对之进行重大改变之前至少 日书面通知甲方。

第一百四十三条 乙方必须促使其保险公司或代理人向甲方提供保险证明,以证实按照第一百四十二条获得的保险及相关文件。

第一百四十四条 乙方未能按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要求投保或获得保险证明,不得减轻或以其他方式影响乙方依本协议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第一百四十五条 如果乙方不购买或维持根据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所要求的保险,则甲方有权购买该保险,并且有权根据本协议从履约保函或维护保函款项中提取需支付的保险费金额。

第十五章 通 知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本协议的任何通知应以中文书面形式给予,应派人送达或挂号邮寄、电传或传真发送,地址如下:甲方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收件人: ;乙方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收件人: 。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通讯方式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收到这种通知后这种改变即生效。

第十六章 争议解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代表应至少每半年开会一次讨论供水工程的建设、运行以便保证双方的安排在互相满意的基础上继续进行。

第一百四十八条 对于甲方可能在任何司法管辖区主张的其自身、其资产或其收益对诉讼、执行、扣押或其他法律程序享有的主权豁免,甲方同意不主张该等豁免并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该等豁免。

第一百四十九条 双方同意,如在执行本协议时产生争议或歧义,双方应通过协商努力解决这种争议,如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注:只能选择一种方式)

(1) 任何一方应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由其根据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 (注:可在北京、上海、深圳中选择)进行仲裁;或

(2) 任何一方应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及标准语言

第一百五十条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所有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百五十一条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八章 附 件

附件一、《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注:根据项目情况,分别确定工程情况和范围、经营服务范围)

附件二、《工程进度》

附件三、《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

附件四、《项目和企业相关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初步设计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外国设计商的资质审查及设计合同、设计承包合同的批准、外国建设承包商资格审批和资质证书、建设施工合同备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环保设施的验收、竣工验收、卫生许可证、土地复垦验收、供水设施产权登记及其他权利登记、公司登记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财政登记、统计登记、海关登记备案、劳动管理有关事项、项目融资的批准和登记等)(注:请协议各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相应修改)

附件五、《技术规范和要求》(注:对于新建项目,应考虑包括初步性能测试和最终性能测试的要求)

附件六、《设施维护方案》

附件七、《保险》

附件八、《工程技术方案》

附件九、《原水供应协议或取水协议》

附件十、《水价调整协议》(注: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在财政监管和水价调整方面具体约定)

附件十一、《供水服务标准》

双方各自授权代表于 年 月 日签署本协议,以兹为证。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公章)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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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下半年城市建设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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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城市建设调查报告

关于X年下半年城市建设的调查报告

XX年以来,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城市化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大事、实事工作要求,狠抓四项重点工作和四大重点工程的落实,努力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和城区居住环境,城市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下半年完成城建总投资达1.4亿元。新开工建筑面积23万m2、造价1.8亿元;在建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造价2.3亿元(含跨年度工程);竣工建筑面积2万m2、造价15万元。城区便道维修、硬化及改造面积2.9万m2,铺设、改造供水主管道11米,新修、清淤主干沟渠及城内排水沟15米,实施主要街道行道树、绿化小品等绿化2.2万m2。根据实际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XX年下半年城市建设主要工作成效及县委、政府大事实事的重点城建工程实施情况

(一)城市规划编制及管理

1、总规审批

聘请天津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x县215―22年县城总体规划》,规划城区建设用地24平方公里,人口18万;路网结构以凤凰路和千童大街为十字型主干道,四条内环路、四条外环路为骨架;功能分区以旧城区为商贸区,城南为工业区,东南角为商业居住区,西南角为行政办公区。规划已经市规划局审定,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正在市国土部门审批。

2、详规编制文书看准网版权所有

聘请浙江东华设计院编制的行政办公区、生活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概念规划设计初步完成。千童大街、凤凰路的道路规划已初步完成。西环路凤池环岛至三里庄路口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初步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正在进行二稿编制。盐山中学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初步设计已经完成,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制完成了《x县村庄空间布局总体规划》和城区主要路口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3、规划管理

为维护城区规划建设的科学性和严肃性,狠抓总规和详规的落实,严格工程的规划审批和批后监管,全面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半年来,对盐山一中新校区、马村工业区等区域进行了规划测量,工程放线测量面积1公顷。审批建设项目56项,办理各类建设工程施工手续18份,“一书两证”执行率1,工程放线率1。

(二)基础设施建设

1、千童大街、凤凰路和海泊路三路拆迁建设工作准备就绪

该工程拆迁道路总长648米,拆迁涉及214户(农业户111户,非农业户88户,单位15个),房屋拆迁面积31879平方米,宅基地87.81亩,企业占地59.33亩,道路新征地112.43亩,沿街门店51米,共需拆迁资金4281.8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783.82万元。其中:

千童大街全长23m,北至北环路、南至南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4m;拆迁涉及144户,房屋拆迁面积19318m2,共需拆迁资金288.57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25.36万元。

凤凰路全长315m,东至东环路,西至西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6m,路幅宽32m。房屋拆迁面积1857平方米,拆迁涉及57户,共需拆迁资金1287.1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8.2万元。

海泊路西段长13米,东至沧庆路、西至西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35米,油面宽2米,两侧各7.5米人行便道。拆迁涉及13户,房屋拆迁面积188m2,共需拆迁资金189.1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98.26万元。

2、城区绿化和市政设施维修建设工作实现新突破

城区绿化。城区绿化面积2.2万m2。一是行道树种植。在东、西、北大街和北环路种植龙爪槐、白蜡等树木6余株,周边铺设草皮花砖5余块。二是北环路绿化带补种。补种冬青3株,各路口设置安装绿化带护栏4延长米。三是绿化小品建设。28国道与南环路交口处、三通加油站旁三角地带建成绿化小品一处,共种植冬青3万余株、龙爪槐49株,铺设草皮花砖4余块。四是沧乐线与北环路交口处凤池环岛绿化包装。种植小国槐树4余株。

市政设施建设。城区便道维修、硬化及改造面积2.9万平方米。一是东、西、北大街路沿石放坡和便道硬化维修。放坡路沿石38延长米,新铺设水泥花砖、彩砖34块,铺设面积2125平方米;翻修水泥花砖28块,铺设面积175平方米。二是对实验中学门前、电信局路口、西三里红绿灯处、西关红绿灯处、东大街牌坊等路口实施了便道维修和硬化建设。新铺设路沿石36延长米,新铺设水泥花砖、彩砖72块,铺设面积45平方米。翻修水泥花砖47块,铺设面积3平方米,平整面积68平方米。城区11个路口的便道硬化改造工作已基本完成。三是人大老年娱乐广场维

下半年城市建设的调查报告修建设。新铺设水泥花砖、彩砖148块,铺设面积88平方米,平整面积9平方米。

3、城区供水功能进一步完善

一是城区供水工程进入招投标阶段。目前供水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图纸已设计完成,并通过市审图公司审核,即将进入招投标程序。二是城区供水功能有所提高,共铺设供水主管道11米。其中:对东大街东扩段、职教中心家属楼等6处8户进行了入户安装,铺设供水管网5米;对东门外等4处供水管网进行了改造,铺设供水管网85米;对城区4眼供水井进行了全面检修保养,加强了水质检测,使设备完好率和安全率达1。并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供水调度方案,确保了安全供水和夏季高峰期用水。

4、城区排水工程步伐加快

一是对曾杨干沟进行了整体清淤。清淤标准为下口8米、下口3米、深1.5米,清淤长度5米,投资3万元。二是对东北角排水出口李肖干沟进行了整体清淤。清淤长度35米,修建桥涵21座,投资12万元。三是南环至宣惠河排水工程正在实施中。工程总长386米,预计投资251万元,该工程完成后,可有效解决西部排水问题。下游南环至小李庄西侧新开挖明沟8米、需动用土方量3319m3;下游小李庄西至宣惠河清淤长度28米,需动用土方量47663m3。四是新修了沧庆路农机公司至南环加油站长22米的排水暗沟。五是清淤实验小学南侧排水沟渠3米。六是对城区三个排水泵站进行了全面检修。目前,城区主排水沟渠排水基本畅通,可达到城区日降雨量16毫米无大面积积水,同时为汛期低洼区域实施机械强排打下了基础。

5、住宅小区建设进展顺利

XX年实施了龙凤福园、凤凰花园、海棠名人、金三角、丽景花园、吉祥花园、文苑、广场、恩际、天泰、宏润和建设小区13个住宅小区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投资金额2.8亿元。其中规模较大的有:

龙凤福园住宅小区。位于县城东南角商业居住区,由沧州千万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总投资4万元、占地53亩、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设计标准高、布局合理、风格新颖别致。

凤凰花园住宅小区。位于县城东南角商业居住区,由天津盛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总投资1.2亿元、占地18亩、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

6、千童购物中心又为增添新亮点

千童购物中心属建设局招商引资项目,位于文化路和北大街交口处,工程投资2万元、占地面积16亩、建筑面积22平方米,设计为具有现代气息的五层大楼,楼内设施齐全,配有中央空调、电梯、扶梯等,楼外设有占地7亩的停车广场。千童购物中心预计今年1月份竣工,该中心可解决1多人就业,解决超市网点分散的现状,加快盐山以商兴县的步伐。目前该工程正在进行第四层主体施工。

7、旧城改造稳步推进

一是师范、贸易办北、广场西三个低洼住宅区进行了旧房改造,分别实施了文苑小区、吉祥小区和广场小区住宅楼的工程建设,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造价148万元。二是向阳院、人大北家属院、农业局家属院、老二中家属院等低洼住宅小区完成了实地勘测、调查摸底和入户座谈,制定了旧区改造方案,共需拆迁219户,拆迁占地43.85亩,拆迁面积16平方米,需拆迁资金145万元。

(三)城区环境综合治理

XX年3月23日至5月23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x县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动员大会精神和城镇建设领导小组的总体工作部署,由建设、工商、公安、土地、交通、盐山镇等12个部门143名队员组成突击队,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环境综合治理共投入资金17万元,在交通秩序、违章建筑、商品占道、环境卫生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另外在长达两个月的突击治理过程中,未出现一例下访事件;无一起违法行政事件和不良行为;无任何伤亡事故发生。西隅村村民、老干部等纷纷赠送锦旗、邮送感谢信件、拨打感谢电话对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5月24日,城区环境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进入长效治理阶段。专门成立了由建设局、公安局、土地局、工商局和盐山镇组成的46人的盐山县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大队,队长由建设局副局长邢建民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建设局。工作任务是巩固突击治理成果,圆满实现城区环境治理目标,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使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城区环境综治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违章建筑和违规占地治理

按照“法律文书齐全、法律事实准确、运用法律恰当”的工作原则,依法拆除城区内违章建筑164处,建筑面积93多平方米,收回违法占地2多平方米;其中强制拆除7处,建筑面积23多平方米。依法强制违章施工建筑工地停工15处。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为按照《盐山县215―22年县城总体规)划》进行规划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2、退店经营、流动摊点和建材占道治理

一是退店经营、流动摊点和经营性建材占道治理。依法治理城区沿街门店退店经营3多户次,依法强制执行4户次,治理流动摊点15多处,收缴占道物品3多件。清理经营性占道建材3余处,砂石料等6余方,瓷砖、瓦材4万块。东、南大街商品占道、沧庆路经营装饰装修材料占道、沧乐线城区段经营性建材占道、东大街牌坊处水产市场占道等1余年未解决的顽疾得到了有效治理。二是沿街建筑工地治理。按照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围场作业,施工建材不得占用主干道的要求,依法治理不按规定围场作业和建材占道工地15处,清理砂石料82多方,土方1余方,依法强制清理没收砂石料13余方,实心砖16余块。门店、商贩和施工单位的城市环境意识有所提高。

3、广告牌匾治理

按照依法取缔沿街立式、落地广告牌匾,规范平面广告牌匾的治理原则,对沿街立式、落地、突出墙面和落地广告灯箱等不规范广告牌匾进行了彻底清理,审批、设计和安装平面广告牌匾工作已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依法拆除沿街不规范广告牌匾和广告灯箱55多块,拆除主要路口户外大型落地广告牌匾8处,强制拆除和收缴广告牌匾11块。审批安装平面广告牌匾3多块。

4、环境卫生治理

依照由表及里,由街道向住宅小区、机关单位、城中村和小街小巷延伸的治理原则,对城区范围内环境卫生进行了彻底清理。一是重点对外环路两侧、实验小学、阜德医院后、老电力局处、工商路等4余处垃圾死角进行了清理清运。清理生活、建筑垃圾35余方,清运25余方,平整地面37多平方米。二是清理城区沿街建筑物下的“牛皮癣”。清除小广告53多条。三是规范生活垃圾点。在东西大街及扩展段安置了19个玻璃钢垃圾箱,缓解了乱倒垃圾现象。四是增强沿街门店和单位的责任意识。发放并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5多份。五是加大垃圾日产日清工作力度。城区范围内垃圾清扫清运工作进入日常化、经常化、规范化轨道。

5、交通治理

一是针对城区交通秩序混乱现象,加大了规范车辆停放的治理力度。东、西、南三条大街划定停车线58米;县城十字街、西关红绿灯和东大街东牌坊等路口划定停车警戒线,5米范围内禁止停车;城区街道和路口安置停车标志牌,其中安置交通警示牌44块,公交车停车标志牌1块。二是加大城区主次干道和主要路口车辆乱停乱放清理疏导和处罚治理力度。共清理疏导违规车辆13多辆次,取缔违法三轮车2多辆,处罚非法营运车14多辆。三是完成了城区主次干道破损路面的摸底工作,需修补面积7725平方米,适时由交通部门对破损路面进行修补。

6、电力维修

城区共清理废弃电杆132根,维修坏损线路4余处,清理废弃线路2多米,新铺设电缆9多米。东、西、南、北大街,北环路、文化路等处路灯基本达到亮化要求。

7、专业市场和便民市场安置

一是东大街东扩段专业市场清理安置。依法拆除违章建筑6处,清理柴草、垃圾等杂物26方,清理占道建材1余方,平整专业市场87平方米,设置了苗木花卉、旧货、水产、粮食交易、宠物和实心砖6个专业市场。专业市场的安置既收回了违法占地,解决了东大街东扩段脏乱差问题;又规范了专业市场,带动了县城东部区域经济的发展。二是便民市场安置。在商贸城、东城路商业街、劝业场、工商路、农行路、西关小桥南路、老南大街电力局段共安置了7个便民市场,从源头下缓解了流商乱摆摊点问题,使城区范围内市场管理进一步得到规范。

8、城区国省道出入路口形象包装和美化建设再现城市新亮点

为提升县城出入口形象,对城区国省道六个出入路口(沧庆路与北环路交口、西环路与西大街交口、南环路与沧乐线交口、南环路与沧庆路交口、南环路与28国道交口、北环路与28国道交口)进行了形象包装和美化建设。一是完成了六个路口的道路硬化维修建设工作。二是沧庆路与北环路交口的凤池环岛和南环路与28国道交口绿化小品的绿化包装工作全部完成。三是六个路口设置安装大型广告牌匾。大型公益、招商广告的设置方案已制定完成,通过招投标,由惠风广告公司负责设计安装。目前,设置安装工作正在进行中。四是完成了28国道、沧乐线和武港线城区段出入口六个城建界牌的设置安装工作。

二、影响城建工程进展的主要原因及解决措施

(一)三路拆迁工作

存在问题:一是拆迁安置和土地征用问题。变更土地性质手续烦琐,需省、市土地部门逐级审批。集体无存量土地,宅基地需从拆迁所涉及村庄的村民手中征用。二是资金筹集问题。

解决措施:一是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加快土地征用步伐,积极做好相关村民的思想工作,由盐山镇政府及相关村委会收回土地经营权,再按照积极稳妥、公开实施和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拆迁和补偿。二是统筹考虑农民土地补偿纠纷问题,既考虑全县整体利益,又要考虑老百姓的个人利益,采取综合地价、医疗保险、农民就业等方式,解决纠纷问题。三是统筹谋划,资金渠道多元化,确保拆迁建设资金如期到位。

(二)城区排水工作文书看准网版权所有

存在问题:一是街道排水管渠老化、破损和毁坏,部分或全部丧失排水能力,主要有:北环路全段淤积严重,排水功能基本丧失;北大街排水不畅,特别是文化路口,下雨积水严重;28国道两侧排水沟严重淤积,高达三分之二;海泊路全段有沟无渠,完全丧失排水能力。二是旧城区部分低洼单位和小区存在积水问题,排水不畅。主要有二中、人大、人行、水利局、实验小学、老房产家属院和南环路南侧老工业区等25处险区险段,远远达不到排水要求,老百姓意见很大。

解决措施:针对排水设施问题,由于排水工程投资大,建议在统筹安排的基础下,根据轻重缓急,对现有老区所有排水沟渠分阶段分步骤重新维修,彻底解决城区排水问题。针对低洼小区积水问题,为确保居民安全度汛,可暂时用机械强排方式解决,建议有针对性的修建改造低洼小区周边区域排水设施。从长远来看,加快旧区改造步伐,对低洼小区逐步进行改造,从根本下解决积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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