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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临时工(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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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建议书

范文类型:建议书,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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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们: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共享创城成果,建设幸福威海,是全体市民的共同心愿,是市委、市政府为群众谋福利、为威海谋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好事,是一件积民智、聚民力的大事。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一份力、增一份光。在此,发出如下倡议:

1、增强责任感,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要大力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各种公益活动,人人争当志愿者,人人为创城做贡献。

2、当好示范员,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见于细节,它离我们并不遥远。我们要带头不乱丢垃圾、不乱写乱画、不随地吐痰、不私搭乱建,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公共环境;带头遵守公共道德,主动排队,礼让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和大声喧哗,不损坏公共设施,不破坏花草树木,打造一个和谐温馨的公共空间;带头遵守交通规则,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乱停车,人车各行其道,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带头邻里互助、友善待人,窗口单位规范服务、兑现承诺,建立和谐的公共关系。不论你从事什么职业、职务高低、年龄大小、来自何方,只要你生活、工作在威海这片热土上,就要以主人翁的姿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本职做起,从言行举止的细微之处做起,说文明话、办文明事,自觉摒弃不文明习惯、抵制不文明陋习,争做城市文明使者。

3、全民齐参与,做文明创建的推动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要全面落实创城任务,全方位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各级党政机关要行动起来,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创城中率先垂范;街道、社区要行动起来,引导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维护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学校要行动起来,培养学生树立文明意识观念;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全市广大干部群众都要行动起来,自觉投身到创建文明城市中去。

创文明城、做文明人,我们义不容辞。每一份努力,都会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每一份辛劳,都会为我们的城市增色添彩;每一份热情,都会激发更多人的文明意识和创建责任。让我们携手并肩,以更加认真、细致、扎实的工作,让我们的城市更美好,社会更和谐,人民更幸福!

威海市创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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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设文明城市建议书

范文类型:建议书,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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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我县于20_年、20_年、20_年,连续三届荣获第二届、三届、第四届四川省文明城市称号,是四川省文明城市示范城市。今年我县继续创建第五届(20_—20_)四川省文明城市,当前,创建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需要全县上下携手奋斗、齐心共建。为此,县创建国家文明卫生城市(县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向全体市民郑重发出倡议:

第一、从我做起,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我们要以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价值取向,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为榜样,当好城市的文明使者,用实际行动传承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风尚。

第二、从我做起,做文明创建的推动者。我们要在创建活动中率先垂范,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维护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参加不文明行为劝导、清洁城市、爱护环境、公共秩序引导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并用实际行动,影响、带动身边更多的人加入志愿服务行列。

第三,从我做起,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我们要带头不乱丢垃圾、不乱写乱画、不随地吐痰、不私搭乱建,共同维护干净卫生的城市环境;带头遵守公共道德,主动排队,礼让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和大声喧哗,不损坏公共设施,共建和谐温馨的公共空间;带头遵守交通规则,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带头邻里互助、友善待人,建立和谐的公共关系。

市民朋友们,创建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我们义不容辞!您的每一份努力,都会使三台更加文明;您的每一份辛劳,都会给三台增光添彩;您的每一份热情,都会唤起更多人的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以实际行动汇聚起创建文明城市的强大正能量,为建设三台更加美好的明天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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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市城市绿化管理服务所创建青年文明号总结_工作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2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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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管理服务创建青年文明号总结

市城市绿化管理服务所创建青年文明号总结

创新绿化管理模式  推进基层文明建设

----——市城市绿化管理服务所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

——市城市绿化管理服务所,在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以来,致力于抓制度管理,把“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行业特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XX年至XX年绿化所连续两年被共青团——市委评为“青年文明号”集体。

一、创新发展,整体推进,不断拓展青年文明号工作领域

我所不断加强和巩固创建基础,着眼于创新发展,致力于整体推进,不断拓展工作领域,使青年文明号呈现出稳定推进的良好发展态势,具体体现在:

1、结合青年实际,创新绿化服务发展理念。在城市绿化管理服务上,我所围绕“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单位的创建,结合我所实际,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加大管理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坚持在实践中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我所以创建“青年绿化管护安全示范岗”和“绿化所管理年”活动为目标,利用青年岗位能手和青年绿化管护技能人才的优势,积极发挥青年突击队作用,把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与科学化管理建设和培养绿化管理能手结合起来,强化绿化管护质量,提升绿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科学化管理发展与青年成长的有序互动。

2、结合创建思路,积极培养青年岗位能手。不断深化创新创效活动,根据绿化所的工作实际,组织全所青年广泛开展创新创效活动,引导和组织全所青年立足岗位开展各类绿化技术创新实践活动,向管理要效益。在日常工作中创新创效,使这一活动不仅成为青年职工成长的基础,而且进一步促进绿化管理服务质量的提高,促进绿化所的改革和发展,在活动中,注重将“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工作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去,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努力做到“人人有成绩,人人创造绿化管理效益,”为——园林绿化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3、结合工作特色,塑造新型绿化管护队伍。在创建“青年文明号”的活动中,绿化所注重确立活动的知名度,不断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人才的培养,并通过推荐表彰,发挥带动作用,激发全体青年同志参与创建“青年文明号”的热情,优化创建环境,从而推动绿化所青年文明号的健康持续发展。XX年、XX年我所被——团市委评为“青年文明号”,为我所将争创泰州和省级“青年文明号”,而不懈地努力工作。

二、强化管理、健全机制,不断完善青年文明号工作机制

自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以来,绿化所始终把创建活动作为引导广大青年弘扬园林事业新风,提高绿化服务质量,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努力适应青年和城市建设的要求,积极探索青年文明号管理机制,逐步完善青年文明号管理体系,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科学化规范化轨道迈进。

1、我所经常组织全体管护人员,学习有关创建“青年文明号”的文件和资料,拉高全体人员的自觉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去,进一步搞好园林工作。结合创建“青年文明号”的活动,在工作上更有动力,更有目标,针对创建“青年文明号”学习深入,我所通过几年的探索,制定了一整套的绿化管理模式,初步积累了一些全新的管护理念,有力的推动了绿化管护水平的向更高层次发展。

2、采用责任制方式,将城区道路绿化、公共绿地划分若干块,根据工作量和管理质量要求、分块分级确定管理目标,通过投标方式进行发包,强化监督考核,建立起高效的绿化管理模式。

三、根据绿化所的工作特点,争创特色、不断丰富青年文明号工作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全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我所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不断创新特色,丰富文理有创建内容。

1、积极为城区小区绿化进行业务指导,把原先的小区绿化不规范、零乱的现象进行义务整治,给小区居民、提供一个优美舒适的活动场所。打造精品绿化景观,与居委会结对共建,制定规划方针。

2、积极开展帮护济困工作。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市局和单位组织的各项帮扶活动。对有困难的家庭和个人,进行爱心募捐活动,通过开展实实在在的服务,将创建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3、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竞赛,我所向伟和蒋勇健同志通过青年文明号创建,先后成为绿化所青年岗位能手和带头人。参加了泰州市组织的首届绿化操作岗位技能竞赛,并且获得了较好的名次,为我处争得了荣誉,蒋勇建同志在各种评比竞赛中多次获奖,丰富充实了“青年文明号”创建内容。

四、XX年工作思路

1、加强绿化所思想政治教育,为“五城同创”做好有力的保障。注重提高全所同志的政治素质,促使每个职工爱岗敬业,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线。

2、加强业务技术学习,认真组织养护人员搞好绿化管护技术,提高全体同志的对绿化的管理水平。

3、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制定一系列绿化养护考核标准,使绿化管护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正常化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我所在 “青年文明号”的创建中,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今后,我们将更加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尤其要以当前“五城同创”为契机,不断增强绿化管护的自觉性,以高效、高质的绿化管理为宗旨,以创建“青年文明号”为载体,外塑形象,内强素质,推进我所精神文明建设争取更大的成绩!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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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最新2024关于城市农民工收入情况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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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0关于城市农民工收入情况调查报告

一、调查时间:20xx年x月。

二、调查方式:采访调查

三、调查对象:城市农民工

为了解*市农民工就业状况、工资收入情况、工资被拖欠情况、下一步的就业打算以及希望政府帮助解决的主要问题,日前,徐州民调中心与徐州调查队联合开展了农民工就业、收入情况等快速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56.2%的农民工对自己的收入感到满意,77.1%的农民工每月能按时领取工资,农民工收入主要用于“日常生活开销”和“子女教育”;50.4%的农民工认为自己的工作“基本符合”期望,60.0%的农民工将“继续外出打工”,15.4%选择“在家创业”。

年龄在18至50岁间

半成以上为高中或以上

据市民调中心相关人士介绍,此次快速调查,调查对象为全市五县(市)及铜山、贾汪两区在本地企业和尚未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共计240人。被访农民工年龄集中在18-50岁之间。

240位被访农民工中,18-x0岁占x8.x%,x1-50岁占48.x%。男性占85.0%,女性占15.0%。半数以上的农民工学历为高中、中专。52.5%的农民工文化程度为高中、中专,2x.x%为初中,.x%为大专及以上学历,10.9%为小学及以下。

多数以短期零工为主

长三角为首选打工地

调查显示,被调查民工以短期零工为主。57.1%的被访农民工为“短期零工”,x0.0%为“长期合同工”,10.0%为“自主经营”,另有2.9%目前“失业”。在所从事的工种上以技术工人为主。6x.9%的农民工从事包括建筑工、木瓦工、泥水工、电工、修理工、缝纫工、厨师、驾驶员等在内的简单技术工种,15.9%为工厂工人,.x%为各类服务人员,另有6.9%为管理人员和办事员。

调查显示,长三角地区为首选打工地。40.4%的农民工选择长三角地区为打工地,x5.4%选择徐州本地作为自己的打工地,11.7%选择中西部地区,选择珠三角地区、京津地区等地的比例均不高于x.0%。

收入多集中在1至5万

拖欠工资现象依然存在

调查显示,农民工年收入大多集中在1-5万元。50.8%的农民工年收入为1-x万元;24.6%为x-5万元;1万元以下占15.4%,其中不足5000元的农民工比例为2.9%;9.2%的农民工年收入超过5万元,其中7.5%为5-8万元,1.7%在8万元以上。

调查显示,农民工收入主要用于“日常生活开销”。79.6%的农民工收入用于“日常生活开销”,x9.2%用于“子女教育”,25.0%用于“人情往来”,17.1%用于“房租”,12.5%用于“赡养老人”,7.5%用于“医疗保健”,6.x%用于“储蓄”,2.9%用于“娱乐支出”,仅有0.8%分别用于“技能培训”和“投资”,x.8%用于其他方面。

调查中,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现象仍然存在。77.1%的农民工每月能按时领取工资,有22.9%的农民工工资会被拖欠,其中6.x%的农民工表示“经常被拖欠工资,严重影响了平时生活”。

希望能有节假日休息

创业时能有政策支持

在对20xx年的外出打工的期盼中,调查显示,选择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最期盼政府能“督促老板及时发工资,按月结”、“也能有节假日,能休息,能签订劳动合同,希望有养老保障”、能“办理五险一金”。

调查显示,选择在家创业的农民工,最期盼政府能在“资金方面给予支持,特别是在贷款方面提供方便”,同时能在“政策上给予支持”。选择在家种地的农民工,最期盼政府能“帮忙讨回以前被拖欠的工资”,同时希望“医疗保险报销多一点”、“孩子上学不能乱收费,管理好肥料农药价格、质量”等。

范文二

为了解xx县城乡低收入居民生活状况,国家统计局铜鼓调查队于近期开展了“城乡低收入居民生活状况”专题调研,在全县随机抽取10户低收入家庭(城镇4户,农村6户)进行入户调查,通过进村(居)委会了解、整体观察、与居民面对面座谈交流等方式,剖析低收入居民家庭收支、生活状况,了解他们当前的实际困难、获得政府救助以及有何诉求等情况,旨在如实反映低收入居民的实际情况,呼吁政府及社会更加关注低收入群体,完善政策措施,提高扶持救助水平,提出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的对策建议。

一、低收入家庭基本情况

1.人口和劳动力情况。被调查的10户样本户主平均年龄52.5岁,最大的75岁,最小38岁;总人口39人,户均3.9人,60岁以上人口9人,在校学生12人;劳动年龄内人口16人,其中因病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3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人,临时或无固定就业人口12人,户均仅1.2人。

2.居住情况。10 户样本户户均住房面积97.2平方米,人均24.9平方米,其中城镇户均61.5平方米,农村户均121平方米,;从房屋来源看,自有住房8户(其中1户为兄弟赠送),租赁、安置公房各1户;从建筑年代看,上世纪70年代以前建筑的老房屋4户,80—90年代建筑的5户,近年建筑的1户;从结构看,土坯房 3户,砖瓦结构4户,砖混结构3户。

3.经营土地情况。4户城镇居民无承包耕地和山地面积;6户农村居民承包耕地25亩,户均4.17亩,实际经营耕地的只有3户共13亩,其他因无劳动力转包他人耕作;6户经营山地81亩,户均13.5亩。

二、家庭贫困原因分析

总的来说,低收入家庭困难因素主要是因病或伤残以及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下岗失业或无稳定就业,导致无收入来源,此外就是因病因突发事故致贫。从 10户样本户情况分析,因意外事故或重大疾病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3人,其中2人是户主;因意外事故受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人,其中5人为户主;家庭人口中患有重大疾病的3人,年老且无子女赡养的老年户1户2人。

城镇低收入居民中,由企业改制下岗职工6人,下岗职工年龄都在50岁左右,再就业比较困难,基本都是从事临时性的务工,有的因工伤或意外事故导致身体伤残,不能从事重的体力劳动,无固定就业,报酬水平都偏低,支出压力大,维持家庭基本生活显得十分困难。

农村低收入家庭中,主要致贫因素有,一是家庭主要劳动力因突发事件导致病残而丧失劳动能力,失去了家庭经营或务工的主力而致贫,二是家庭人口患重大疾病,长期负担高昂的费用而致贫,三是年迈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子女赡养的老人,此外也存在有发生灾害性事故致贫的情况。

三、家庭经营和收支情况

1.家庭经营情况。城镇低收入家庭没有承包耕地、山地,也未从事任何的二三产业经营,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则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务工,一种是受雇于个体户,获取每月800—1000元不等的报酬,另一种是自由择业,在自发劳务市场从事劳务性服务,如三轮车、建筑小工、临时雇工等,获得不固定的劳务报酬,月收入在1000元左右。农村低收入家庭中,没有经营非农产业,或多或少有些农业经营,低收入家庭由于缺少劳动力,即使有承包耕地也无法耕种,也仅有一部分是自家经营,但主要还是靠雇工,投入高,收益就小,其他农户则进行转包,收取每亩100斤稻谷的租金;山地面积资源不足,经营效益低;农村家庭都自行生产一些蔬菜,或饲养少量的家禽,以满足生活需要,以此来减轻生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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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国城市选民“厌选”原因及对策探析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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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选民“厌选”原因对策探析

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并由其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因此人民能否选出代表自己意愿的代表、代表能否真正发挥作用,就成为人民能否当家作主的决定性因素。我国的人大制度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在民主化程度上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不可否认,人大代表的选举在有些地方一定程度和一定层面上流于形式,存在选民厌选情况。有关调查显示:我国近70%的选民对上一次选举的结果没有什么印象[1]。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选民对选举态度冷漠。有学者指出:选民对选举的热情在消退,厌选情绪在增长,选举组织工作困难加大。选民对无用的选举不感兴趣。领导不愿搞选举,群众也不愿搞选举[2]。在实践中,也经常出现人们不认真填写选票,随意填上歌星、宠物、同学、同事的名字,或按上级发下来的名单顺序打勾,或看谁的名字好听、顺口就填谁的现象。“厌选情绪在城市中日趋扩散,就连通常以为的精英群体,如知识分子、公务员、企业家等,也有这样的苗头。”“更让人吃惊的是,人大系统中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对选举感到厌烦。”[3]这些说明厌选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这无疑使人民行使自己权力的能力大打折扣,也与宪法的精神相悖,因此,找出厌选原因并寻求解决的途径是十分必要的。     一、“厌选”的原因     (一)利益动机缺位,选举缺乏内在动力     代表与选民的关系实质上就是现实的利益关系。从法理上讲,选民选举代表作为自己的代言人在人代会上发表意见作决策,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代表为选民服务并向选民负责,受选民监督。代表与选民的这种关系是相互给予利益并逐步达到平衡的一种状况。选民给予代表的利益是让渡自己的权力给代表,使代表获得参加国家权力的资格。而这种资格就能使代表在人代会上行使权力,行使权力能给代表带来尊严、成就感、社会尊重和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自豪感、满足感。代表一旦依法当选就会获得这种基本利益。代表给予选民的利益,表现为收集、听取选民的意见和要求,替选民说话办事,防止公共权力对选民可能的侵害,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维护选民利益,让“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得到实现和维持。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定程度上和一定层面上选民与代表之间缺乏这种稳固的利益关系,原因在于代表候选人的确定方式上。虽然选举法规定了“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但在实践中,代表联名提名往往受到各种限制,在有些地方实际上名存实亡。实际候选人一般是由有关组织推荐的,最终谁被确定为候选代表,选民并不清楚,这样选民不了解自己让渡权力给予的那个人品行如何,参政、议政能力如何,使选民感到自己说了不算,自己参加不参加选举无所谓,选举与自己没多大关系。 选民更多地将选举活动视为政治活动和组织上的人事安排和对一些在专业领域有特殊贡献或者有专长的人的一种奖赏。据调查显示,超过50%的人持完全同意和基本同意人大代表的选举是流于形式[4]。而每当选举之时各级组织又都认真地组织、安排选举事宜,要求每位选民必须参加,这在时间上也与选民个人所从事的工作和事业相冲突,选民不得不应付领导的安排,导致厌选。 许多代表也认为自己是被领导选出来的,而不是被广大选民选出来的,自己当选与否与选民无关,是上级对自己的关照,只要上级组织和领导满意就行了,选民对自己满意不满意,下次选不选自己都不重要,无需争取选民的支持,因此只有对上级组织和领导负责的意识,没有对选民负责的意识,也就不会主动去接触和了解选民的情况,更谈不上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以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和对百姓的侵害。代表不起作用,选民也不会向代表反映问题。 这种选民与代表相互利益上的缺失,使二者关系离散,选民缺乏参选的利益动机,对选举表现出较大的冷漠,使选举流于形式。 与我国城市选民的厌选行为相对照,农村选举却是另一种状况。近些年,我国农民对村委会选举的热情参加也充分说明了利益动机在选举中的决定作用。大家知道,村委会实行“海选”,候选人全部来自村~名推荐,以无记名方式产生,村民熟悉和了解候选人情况。选民登记时,选民对谁有选举权谁没有选举权非常认真,提谁不提谁做候选人,每人心里都有自己的打算。投票之日,不少地方都是倾村出动,自发地维持秩序,监督计票工作,直到选举结果出来才离开,甚至年逾古稀的老太太也要让孙子背到选举现场去参加选举[5]。村民为什么以如此高的热情参加村委会的选举,就是因为谁当选,对村的发展、自己家庭的利益有直接影响。因此,我们可以确定城市选民利益动机的缺失是导致在一定层面上、一定程度上厌选的直接原因。 (二)代表兼职,角色混淆,使其无法很好地履行代表职责 我国现在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主要采用的是兼职代表制,即代表的主要时间精力不是放在代表工作上,而是以其他工作为本职工作,代表工作为辅助工作。但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人大所议事项复杂化和专业化,议事工作日常化,兼职代表就无法完成代表的职责。传统上认为的兼职代表的优点恰恰成了它的缺点。代表们在本职工作上要有所建树,在职场上打拼忙碌,从事各种社会活动、业务往来或学术研究,往往无暇顾及代表工作。很多代表没有足够的时间去调查研究选民的意向,在短短的会期里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对议案、政府工作报告进行思考,代表本身也有很多问题搞不清楚,就只能人云亦云了。 同时,由于兼职,不少代表是政府官员,他们既要参与决策,又要负责实施;既要代表选民,又要站在政府立场上。这种角色重叠混淆严重妨碍了代表职能的发挥。在现实中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往往当选为人大代表,又使人们对“代表”意义理解上产生偏差,认为当代表是一种荣誉。 这种代表职能的虚化、角色的混淆和对人大代表意义理解的偏差都是兼职引起的。人们感到人大代表与己无关,谁还愿去向人大代表表达他们的政治意愿、经济要求或困难。选民与代表的这种疏离直接影响了参选的积极性,厌选也就不奇怪了。 (三)代表结构不合理,部分代表无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需要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参政议政的能

力。但从目前人大代表的结构来看,部分人大代表无参政能力。他们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也许是能手,但很少关注社会问题,没有什么见解,提不出有分量的建议。由于代表本身能力和态度的问题,选民体会不到代表的作用,对代表不认同,这也是选民对选举冷漠的原因之一。 二、对策建议 (一)扩大直选范围,引入竞争机制 选择性和竞争性是任何选举的内在属性。选举人与候选人之间是选择与被选择关系,选举人自主选择候选人,候选人之间是平等竞争的关系。如果没有竞争就无所谓选举。我国在县级以下(包括县级)选举代表时,采用的是直接选举法;而全国人大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的选举则采用间接选举法。我认为间接选举法是造成选举流于形式的成因之一。如果说在直接选举的条件下,选民与候选人还有一定联系的话,那么在间接选举下,候选人与选民不能见面,候选人不向选民表明态度,选民与候选人之间的关系更加疏远。这就难以保证间接选出的代表的素质、参政议政能力。现实的矛盾也表明,人大代表的级别越高,与选民的距离反而越远。由于选民并没有亲自选举这些高级别的代表,因而就更缺乏对他(她)们的认同感。而高级别代表由于与选民关系生疏,容易脱离选民,不能很好地表达民情~,脱离选民。因此,应该: 第一,扩大直选范围。直接选举相对间接选举而言,当然是一种更为民主、更为理想的选举方式。它便于选民直接挑选自己所熟悉、信任的人进入代表机关,代表自己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便于选民直接向代表反映意见和要求,监督代表的工作;便于代表同选民保持密切的联系,充分听取选民的意见和要求,向选民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也有利于增强广大选民的权利意识和参政议政的积极性。直接选举是充分民主的必然选择。 扩大直选范围可先由县级直选扩大到市级范围再逐步扩大到全国范围,候选人可以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向选民陈述自己的观点、理念等等。利用现代科技、通讯手段向选民陈述不是件很难的事。 第二,引入竞争机制。从词源学上的解释看,选举就是择善者而举之。只有在竞选情况下,候选人才能公平竞争。激发选民的参选热情,吸引他们积极参加选举,选举过程中相关行动者之间形成有效的博弈,选民、候选人、选举主持人、选举监督者之间信息畅通,候选人通过竞选使选民对他的情况包括履职能力、内在素质、政见、供职主张、道德品行等都有所了解,选民才能择优而选之。真正民主的选举只有通过竞选才能体现出来。通过竞选也使当选代表珍惜得来不易的当代表的机会,增强代表的使命感,尽心尽责地为选民出力。在日益现代化的今天,在中国并不是不能进行直接选举和竞争选举,而是我们的制度怎样设计、安排、选择。 (二)实现人大代表专职化 专职代表制是指代表不兼任其他职务,而以代表职务作为其本职工作,并享有职权承担相应责任的代表制度[6]。专职代表制为大多数实行代议制的国家所采用,有“议会之母”之称的英国实行专职议员制,美国也实行专职议员制,各国几乎都用宪法和专门的法律规定议员或代表在当选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公职。我们虽然不能照搬国外的做法,但对我们有益的经验还是值得借鉴的。 人大代表的专兼职状况直接关系到代表职务职能的发挥和履行的质量。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大所议事项的复杂化和专业化客观上要求代表职业化。因此,改革代表制度,实行代表专职化,以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有效地扭转厌选及选举流于形式的局面。 为实现代表专职化,笔者提出如下几点建议:(1)人大代表专职经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制度,以解决代表的后顾之忧,使他们放下包袱认真履行代表职责。(2)减少代表名额,现在全国人大代表按我国选举法的规定达3000人之多,如此多的人数不利于讨论问题、展开辩论、做出决策,效率也很低下。笔者认为减少到600人左右即可。(3)专职人大代表应有自己的办公场所、经费,可雇用文秘人员,配备助手。(4)先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职化,再逐步推至所有人大代表专职化。(5)确定代表的收入问题。 当然实行代表专职化,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我们这样一个还不是很富裕、“吃皇粮”的人不能再增长的情况下,具体怎样操作,怎样逐步实行专职化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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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城市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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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电话: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特签订本合同。

2、甲方将龙坪镇文化路龙坪巷34号房屋的二楼三室两厅,面积140米2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租金为15000元/年。连租两年,每年一次性付清租金。

3、租赁时间从20xx年3月12日止20xx年3月12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居住使用。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搬出。若乙方要求续租,必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租赁期间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出租屋的使用安全,如需维修,维修费有甲方负责。乙方因使用过程中造成房屋、设施损坏的,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6、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7、若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售房屋,应在1个月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准备。

8、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的房屋无安全保障或直接影响居住的。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经常故意刁难乙方,造成乙方居住不安宁的。

9、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利用出租房存放危险物品和化学药品或在出租屋内进行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转租房屋或改变用途的;;

(3)故意损坏房屋及设施的;不按时缴纳租金和水、电费的。

10、因自然灾害、拆迁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实施或造成双方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原合同终止,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不计算,把多的租金退给乙方。

11、乙方交还房屋应保证各种设施及房屋完好无损,否则根据情况进行赔偿。

12、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立条款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若双方因某项事宜产生歧义,经协商、调解解决不了的,双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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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常州城市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2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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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游客: 大家好!我们现在游览的就是高静园,是一处微缩了的江南园林。 高静园,位于市区四面环水的小岛上。整个布局,颇有苏州园林的特色,是国家首批a级景点。 我先介绍一下高静园的历史。高静园,原名“溧阳公园”,建于1930年,1987年更名为高静园。大家肯定会产生这样的疑问,为什么会叫“高静园”呢?只要您跨进这道大门,就一清二楚了。 各位游客,在我们的正前方,你抬头所看到的这块石头就是著名的高静石。据溧阳地方志记载:相传是爱石成癖的宋徽宗之子—宋高宗亲笔题字御赐给丞相赵癸(赵癸是我们溧阳人)三块湖石,一块是“苍云”,一块是“高静”,一块是“忠义”。而“苍云”和“忠义”两石于时代变迁中丢失,现只有“高静”一石历经沧桑,完好无损。它重11吨,高2.5米,宽5.3米。说到这,有不少游客会问,湖石是怎样的一种石头?现在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江南园林所用的岩石材料,基本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山石,一类是湖石。所谓山石,就是山上开采的多面多棱的岩石,江南所产的多为黄褐色,故一般统称为“黄石”。所谓湖石,即有溶蚀空洞的石灰岩,以太湖、洞庭湖、庭西山所产的最负盛名。自古以来,人们就非常喜欢造型奇特的石头,孙悟空是从石头中蹦出来的,贾宝玉则是女娲补天所剩的顽石,其中太湖石最受推崇。 宋代书画家米芾被人称为“石痴”,他曾让人给石头穿上衣服,摆上香案,与石头称兄道弟,他将太湖石特点归纳为瘦、皱、漏、透。瘦是说石头苗条长,多姿,风骨磊;7a64e4b893e5b19e皱指石身起伏不平,能看出有节奏的明暗变化;漏指石身里边有孔穴上下相通,脉络连贯;透指玲珑多孔穴,前后能透过光线,这只不过是这些石头的外特征。文人士大夫所以喜欢石头,更是把人的情感赋予石头,对石头的要求实际上就是对人自身修养的要求。 现在我们看到的是明式建筑“清濑草堂”,请大家站在这个临水平台上。不要小看这个平台的作用,在江南园林中,平台是全园的观赏中心,是游览空间的焦点位置,正所谓“开门见山,湖山点点悠”。站在这里,大家可以尽收全园的景点。 游廊两旁的树木是有近百年历史的重阳木和大叶黄杨,东侧还有一座听雨亭,每次暴雨过后,小瀑布从拱桥旁的石上潺潺而下,声音非常悦耳。细心的游客会奇怪了,明明瀑布在右边,为什么听雨亭却在左边,正是这一点,恰恰体现了中国画“似远却近”的意境,也是江南园林的特色之一。 有些游客早已从漏窗中看到了里面的风景。漏窗,多用于白粉墙上,其花式繁简不同,各有妙趣,它是一个天然的取景框。我们说漏窗好,好就好在“隐隐可见”上。用《红楼梦》中贾政的话说:“一进来,园中所有之景悉入目中,则有何趣?”大家一边慢慢地走,一边透过花窗往里面看,你会随着步子的移动,所看到的景色也在变化,这就叫“移步换景”或“一步一景”。并且,这样的花窗还有通风、透光的功能。 又有人奇怪了,这漏窗下为什么单单只放一棵石笋,而不多放几棵呢?其实在江南园林中,非常讲究以少胜多,古代的文人墨客都以孤为美,因为这比较契合文人的精神气质。 再看这个门,因为它不设门扇,所以在江南园林中称为“洞门”。这个洞门的形状象梅花,它是梅花式洞门,在江南园林中,洞门的形式有多种,诸如:如意式,葫芦式,菱花式等等。江南园林的造园艺术,洞门作框景,漏窗作借景,在这里发挥的是淋漓尽致。 我们走入门内,右侧的是锦窦亭,所谓锦窦,就是繁花似锦的意思。再看看四周的树木,春有白玉花,秋有金银花和菊花,冬有梅花,果真与这个名字很相称。值得一提的是,高静园中共有桂花88棵,秋天桂花香飘十里。在江南园林中,植物不仅具有遮荫的功能和丰富景色的作用,若干品种还被赋于了不同的品格,松、竹、梅潇洒挺拔、傲霜立雪,而梅花为报春花,梅花之香,浓而不艳,冷而不淡,清幽宜人,它们被称为“岁寒三友”。菊花呢?陶渊明写过一首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从此以后,菊就成为雅、高傲的代名词。这些树木、花卉被广泛种植在中国古典园林中,供游人欣赏。与锦窦亭相通的盆景园,里面有葡萄藤,睡莲等植物,左侧还有一个依壁半亭“晚香亭”。 亭子在江南园林中非常多见,许慎曾说:“亭者,停也,人所停集也。”是可眺览、休息、遮阳、避雨的点景建筑,常与山、水、绿化结合起来组景。亭形式多样,周围空敞的亭称为“凉亭”,周围安装隔扇的称为“暖亭”,在庭院中,有时为了节约空间,而又有了半亭,还有专门为碑而设的亭。它的建造不仅为游人提供休息,也为园内的景观增色,便于游人在此更好地欣赏园内的景色。 从月亮门沿台阶下,我们将参观的是太白楼。 唐代诗人李白,字太白,曾三次到溧阳。太白楼为一置于高静园内最高点的唐式建筑,为纪念李白而建。 唐天宝十五年,五十六岁的李白为避安禄山之乱,南下经溧阳,与草书名家张旭宴于当时的县城,现旧县的溧阳酒楼。酒酣兴浓,即兴吟出爱国诗篇《猛虎行》,其中有“溧阳酒楼三月春,杨花点点愁煞人”的诗句。后溧阳酒楼改为太白楼。 唐昭宗天复三年,溧阳县迁至今溧城镇,原太白楼堙毁。溧阳人民为了纪念李白,康熙八年,在溧城镇重建太白楼,并将《猛虎行》刻于楼旁。以后毁于太平天国战火,清同治九年,楼又重建,又毁于日寇烽烟。溧阳人民为了恢复古迹,丰富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于1986年拨款重建太白楼,以表达当地人民对伟大诗人李白的敬仰之情。 太白楼广场上有一个大水池,大家猜猜,它为什么是六角形?六角形在我们生活中不多见,它指的是酒杯,也指“酒池”。池中矗立的石峰看来也醉了,成为“醉石”。再看看草坪中的一石马,也等待醉酒的李白太久了,化成了“白马魂”。这些形成了“醉石酒泉白马魂,诗仙草圣共登楼”的意境。 高静园虽小,却让我们领略了江南园林的魅力,太白楼让我们耳边又响起李白那荡气回肠的千古诗句。 各位游客,高静园的游览到此结束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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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城市简单房屋租赁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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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房屋租赁合同的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为_________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如下:

房屋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 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一、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

二、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_________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3)无故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据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决。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协议。

七、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九、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七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照租约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一或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十三、其他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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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建议书范文

范文类型:建议书,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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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居民朋友们: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塑造大同新形象的内在需要,是全市人民的共同心愿和一致要求。为力争把我市建成国家卫生城市,改善我市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宜居城市,在此向您建议:

一、积极行动,争做卫生城市的主人。社区是我家,创卫靠大家。广大居民既是“创卫”的受益者,也是“创卫”的主体和生力军,让我们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各种创建活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创卫”增光添彩。

二、从我做起,争做卫生居民的标兵。希望大家从我做起,坚持做卫生市区居民的标兵,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损坏公物,不乱扔乱丢,不乱贴乱画;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踩踏草坪;搞好社区环境卫生。

三、积极行动,争做卫生文明的楷模。积极维护身边环境卫生,抓住身边的点滴小事,改善身边的环境卫生。人人争做遵章守法的好居民,争做卫生城市的监督员,争做矿区形象的维护者。

讲文明,树新风,每一个人的力量汇聚起来就是“创卫”的强大推力。让我们携起手,为我们的城市绘制一幅美丽的画卷

建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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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亳州城市展览馆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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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六,我参加了亳州晚报小记者活动中心举办的游花戏楼活动,这次参观活动让我终身难忘。

我们排着整齐的队伍来到花戏楼前,一进大门,我们看了三绝之一——砖雕。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讲述许仙与白娘子的爱情故事的砖雕。一块只有一寸多厚的砖雕刻成了七层的雷锋塔。可想而知,古代工匠的手艺是多么精湛啊!

我们往里走,进了大关帝庙——花戏楼。正中央有个戏台子,戏台子在二楼,听导游说,里面的结构为纯木结构,其中的木雕是第二绝。戏台的木雕工艺真是让人吃惊,四周雕刻的是三英战吕布等传奇故事。戏台结构为纯木制,约二十平方米的戏台没有用一根钉,一丝铁搭建。周围全是瓷雕,这也是花戏楼的第三绝。瓷雕的颜色美仑美奂。

随后,我们又参观了火神庙等地方。参观结束后,我们恋恋不舍地离开了花戏楼,但是花戏楼唯美的景观却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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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城市居间房屋长期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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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租赁

签订合同前,当事人应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并对房屋的物理状况、权属状况等情况充分了解。

2、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承租人租赁已被抵押、或被司法查封、或已办理预告登记的房屋,在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承租人的租赁权将存在风险。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到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查询该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预告登记等情况。

3、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应及时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4、本合同所指经纪成交,是指租赁各方通过合法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居间或代理服务,达成租赁意愿,自愿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

5、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居间或代理服务达成房屋租赁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向租赁各方出示工商营业执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

6、本合同中凡带“□”的选项,应在选择项前的“□”内打“√”,并在未选择项前的“□”内打“×”。

出租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

该房屋权属证明名称: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__

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

该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用途:.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凭据。

二、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共个月,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日通知甲方。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租金为:元/;本合同期内租金总额为:元。

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四、押金及其他费用的约定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押金为元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费用由方承担;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用由方承担。

租赁期内,因该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承担。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的房屋租赁押金。

其他约定:.

五、成交方式

甲乙双方系通过以下第种方式成交。

自行成交。

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提供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为:

备案证书号为: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提供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为

注册证号

六、关于房屋转租与出售的约定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

租赁期间,甲方出售该房屋的应在出售前日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七、关于甲方交房的约定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甲方延迟交房超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约定交房时间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向乙方每日按已付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八、关于乙方付款的约定

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向甲方如期支付租金。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超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按应付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的状态,并承担乙方正常使用下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或故障的修复义务;甲方不承担房屋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绝赔偿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但未核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租赁期内,甲方提前收回该房屋或乙方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属甲方违约的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还给甲方,乙方应当保证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结清应由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甲方保证已如实介绍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出租该房屋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乙方保证已对上述房地产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租赁该房屋。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关于租赁期间房屋被征收的约定:

十、登记备案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甲方□乙方按相关规定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租赁期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甲乙双方应当在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变更手续。

租赁期满房屋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由□甲乙双方共同□甲方□乙方在期满后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补充约定

十三、附则

本合同所列地址为各方准确联系地址,相关文书送达到该地址,即视为送达给其本人。任何一方地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关方,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和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___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_日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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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劳动合同临时工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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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一)固定期限:自__年月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第二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试用期为:

(一)无试用期。

(二)试用期自___年月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岗位职责是。

乙方工作地点为。

第四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周、月、季、年)为周期,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甲方应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六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七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或者变相*乙方加班。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参考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

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条甲方按下列第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

1、乙方的工资构成为

2、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计件单价为。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第十条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或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安排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第十七条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条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进行。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解除、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保密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以下协议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字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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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甘肃省城市供用水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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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用水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水地址

1.1 用水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约 平方米】。

1.2 计费水表安装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安装计费水表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供水方式

2.1 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太仓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供水。

2.2用水人如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否则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三条 水费结算

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供水人按照太仓市人民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供水价格收取水费。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供水人按照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交清水费。 水费结算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

因用水人表井占压、损坏及用水人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12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不满12各月的,已实际供水月份中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供水人不退还多估水费。

第四条 供水设施

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供水人设计安装的计费水表处。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 产权分界点(含计费水表)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由受委托的单位有偿维护管理。

第五条 供水人权利义务

5.1 在供电部门正常供电的情况下,保障安全供水。

5.2 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5.3 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费滞纳金。

5.4 如用水人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供水人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5.5 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5.6 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压的,供水人提前1天公告。

第六条 用水人权利义务

6.1 用水人应当在通水前支付有关工程其他费用。

6.2 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6.3 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

6.4 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

6.5 用水人不得将自备水源或锅炉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各种设施与供水管网连接。

第七条 水表

7.1 用水人应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7.2 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7.3 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

7.4 用水人有保护水表的义务,对水表计量有异议的,经质检管理部门授权的计量验定机构鉴定,如计量误差未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的, 鉴定费由用水人支付;如误差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的,鉴定费由供水日支付。

7.5 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半年超过水表公称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由于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时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用水人承担工料费;当用水人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收费。

第八条 节约用水

对月用水量和年用水量超过水务行政部门规定标准的用水人,对超计划用水额除正常交纳水费外,还应当交纳加价水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供水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10%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包括罢工)或紧急避险的原因,或政府行为,或供水设施损坏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压的,供水人未公告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10%的违约金。

9.2 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 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一个月的,供水人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于半年之内交齐水费和滞纳金后,供水人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超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交齐欠费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2】 用水人擅自改变用水性质;或向其它用水人转供水;或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向供水人支付人民币5,000元违约金。

3】 用水人将自备水源或锅炉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各种设施与供水管网连接,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外,应向供水人支付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 通知送达

根据本合同要求所发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讯往来应用中文书写并且由专人;或以挂号信函送达,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供水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用水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所有的通知及其它通讯往来在下列首先发生的日期应被视为已正式送达:

1]如专人专送,则为收到之日;

2]如采取邮寄,则为寄出之日后5天,以邮寄凭证为准;

3]如由快递传送,即为快递寄出凭证后的3天;

双方确认:如送达地点需要变更的,一方将于变更后的次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上述确认的地点所送达的文书,不论是否收到,均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合同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供水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用水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水地址

1.1 用水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约 平方米】。

1.2 计费水表安装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安装计费水表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供水方式

2.1 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太仓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供水。

2.2用水人如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否则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三条 水费结算

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供水人按照太仓市人民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供水价格收取水费。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供水人按照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交清水费。 水费结算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

因用水人表井占压、损坏及用水人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12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不满12各月的,已实际供水月份中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供水人不退还多估水费。

第四条 供水设施

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供水人设计安装的计费水表处。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 产权分界点(含计费水表)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由受委托的单位有偿维护管理。

第五条 供水人权利义务

5.1 在供电部门正常供电的情况下,保障安全供水。

5.2 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5.3 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费滞纳金。

5.4 如用水人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供水人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5.5 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5.6 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压的,供水人提前1天公告。

第六条 用水人权利义务

6.1 用水人应当在通水前支付有关工程其他费用。

6.2 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6.3 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

6.4 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

6.5 用水人不得将自备水源或锅炉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各种设施与供水管网连接。

第七条 水表

7.1 用水人应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7.2 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7.3 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

7.4 用水人有保护水表的义务,对水表计量有异议的,经质检管理部门授权的计量验定机构鉴定,如计量误差未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的, 鉴定费由用水人支付;如误差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的,鉴定费由供水日支付。

7.5 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半年超过水表公称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由于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时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用水人承担工料费;当用水人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收费。

第八条 节约用水

对月用水量和年用水量超过水务行政部门规定标准的用水人,对超计划用水额除正常交纳水费外,还应当交纳加价水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供水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10%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包括罢工)或紧急避险的原因,或政府行为,或供水设施损坏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压的,供水人未公告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10%的违约金。

9.2 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 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一个月的,供水人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于半年之内交齐水费和滞纳金后,供水人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超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交齐欠费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2】 用水人擅自改变用水性质;或向其它用水人转供水;或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向供水人支付人民币5,000元违约金。

3】 用水人将自备水源或锅炉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各种设施与供水管网连接,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外,应向供水人支付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 通知送达

根据本合同要求所发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讯往来应用中文书写并且由专人;或以挂号信函送达,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供水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用水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所有的通知及其它通讯往来在下列首先发生的日期应被视为已正式送达:

1]如专人专送,则为收到之日;

2]如采取邮寄,则为寄出之日后5天,以邮寄凭证为准;

3]如由快递传送,即为快递寄出凭证后的3天;

双方确认:如送达地点需要变更的,一方将于变更后的次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上述确认的地点所送达的文书,不论是否收到,均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合同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于 20__年 月 日签订。

供水人(盖章): 用水人 (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供水人(盖章): 用水人 (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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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城市居家养老现状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6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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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家养老现状调研报告

国务院关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优先发展养老服务,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创建中国特色的新型养老模式”的基本原则。

市政协十二届十一次主席会议确定对我市城市居家养老作为今年重点调研课题,从2019年7月下旬至8月期间,市政协副主席任书文带领政协社法委、民政局、政协委员调研组先后视察了杏花岭区锦绣苑社区、迎泽区五龙口三社区、海边街社区、太原市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等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情况,听取市民政局对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发展建设情况,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就我市城市居家养老现状、问题、对策进行调查研究。

一、基本状况

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从2019年开始启动居家养老试点,市民政局作为政府总牵头部门,制定实施办法,创新工作理念,探索为老服务新机制,构建居家养老新体系,逐步把这项工作推广到全市543个社区,到目前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全市。2019年9月和2019年7月国家民政部部长立国来太原市考察,充分肯定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验做法,并向全省推广。综合归纳有六个方面的亮点。

(一)紧跟社会形势,着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建设。我市现有60岁及以上老人6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数的14.8%,其中空巢老人约13万户,人口结构向老龄化、空巢化的趋势发展。为应对老龄化现实,目前全市建立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115个,安设老年床位1380余张,招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商500余家,设立养老服务点2461个,建立社区服务队760支(约2019人),招募志愿服务者10.2万人,建立老年人“爱心一键通”服务系统,为空巢老人发放2.4万部“爱心一键通”,开通8181890社区信息服务网络平台 ,建成现代化的求助呼叫网络平台,受理老年人求助呼叫225862人次,为民排忧解难70629人次,全天候(24小时)为老年人服务。

(二)创新养老模式,敢于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新路径。我市坚持“政府主导、社区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导向,把研究解决养老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创新养老服务工作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在前进中探索出一条新路,即“以家庭为基础、社区服务为纽带、居家照护服务为宗旨”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被誉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健全完善为老年人提供“无偿、低偿、有偿”优质服务的运行机制,即“无偿服务针对80岁以上高龄、空巢、困难、伤残以及无子女、无自理能力、无经济来源的‘三无’老人提供免费服务;低偿服务针对老人与服务机构签订协议,提供低于市场价的优惠服务;有偿服务针对以市场运作,为老人提供预约上门实惠服务”。

(三)制定扶持政策,构建居家养老事业新格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和国家养老政策的贯彻落实,为适应新形势下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将居家养老服务纳入全市经济社会规划和服务业扶持范围,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工作意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大力支持发展社区居家养老事业,全市基本形成了“投资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队伍专业化、手段信息化”的居家养老服务新格局。

(四)树立全新理念,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新机制。全市建立了各级党政部门、社区居委会、辖区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广大居民“五力合一”的联动运行机制和分类服务、分级帮扶、助老服务、网格管理、亲切关怀、社会联动“六位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机制。创新为老服务机制,制定出台了《太原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评估管理办法》,为孤寡、失独、独居、空巢、困难、优抚、残疾和高龄等八类老人提供享受分级优惠服务,评估计分确定“ABCD”四种类型老人发放养老服务卷,即每年每人发给A类85岁以上空巢“三无”老人2400元、B类80岁以上空巢困难老人600元、C类70岁以上空巢伤残老人150元、D类60岁以上空巢特困老人享受亲情志愿者服务;今年为近五万名老人提供多样化居家养老服务,其中A类128人、B类2585人、C类17194人、D类30000余人。

(五)扩大服务领域,满足老年人个性化生活需求。根据老年人不同服务需求,在全市各个社区开展生活照料、医疗保健、防病治病、法律维权、文化教育、体育健身、志愿服务、老年餐桌、家政服务、配餐送餐、康复护理、心理咨询、亲情服务等40项社会化服务,在每个社区都配备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管员,及时为老人提供服务指南、服务项目、服务人员,解决老年人精神生活和医疗保健方面的问题和护理需求,基本做到“养老在社区、服务进家庭”。

(六)经费基本保障,投入养老公共资金逐年增加。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社区工作建设经费逐年增加,从2019年开始社区办公经费根据辖区范围和居民户数增加至5万元、6万元、7万元。2019年,为每个社区安排惠民项目资金2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社区建设与服务,市民政局按照管理原则,对资金使用投向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居家养老公共事业作为惠民项目资金重点使用领域之一,重点打造了社区“老年餐桌”试点,得到了社区老人的普遍欢迎。

总体上讲,我市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起步早、发展快、有创新、见成效,服务和管理水平优先全国同类城市。

二、主要问题

在我市居家养老事业发展过程中,还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五个方面,需要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一)居家养老公共经费投入还需进一步加大。虽然公共资金每年都有所增加,但增加的数量不大,有的基层社区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吃大锅饭”、“撒胡椒面”的现象,用于发展居家养老公共事业经费不够明确,专项经费不能及时到位,社会资金投入不足,对居家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受到一定影响。

(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磨合。社区居家养老管理工作涉及牵头单位民政、教育、老龄、人计、人社、发改、建管、卫生、财政、地税等10多个部门,有些部门对居家养老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工作方面配合不够主动、缺乏大局意识,应该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

(三)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化还需进一步扩大。从全市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情况来看,相关服务产业化发展不平衡,能够落地的养老服务产业为数不多,扶持政策落实不够到位,老年服务设施建设与形势发展还有差距,服务业力量比较薄弱,在一定程度上不能满足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服务标准的需求。

(四)老年服务队伍还需进一步壮大。招募从业人员和老年志愿者有一定难度,专业型人员匮乏,志愿者队伍不够壮大,部分服务功能缺失,服务队伍的组织管理比较松散,家政人员综合素质相对偏低,特护人员供需不平衡,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不够,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一个短板。

(五)宣传引导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的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广泛,社会认知度还有偏差,从我市老年人民调情况来看,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因生活习惯、思想观念等因素,缺乏“花钱买服务”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意识,不太愿意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需要社会、家庭、单位加强宣传引导、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

三、对策建议

通过对我市城市居家养老情况调研,市政协调研组认为:资金保障、管理体制、政策支持、队伍建设、宣传引导是居家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以人为本、服务满意、合理收费、管理精细、老有所养是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要求;各级政府充分发挥“驱动器”作用,是促进居家养老事业顺利前行的基本保证。为此,提出五个方面的建议,供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参考。

(一)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支持社会广泛参与,保障居家养老服务事业蓬勃健康发展。

1、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从我市近几年看,随着老年人口逐年增加,养老公共服务经费相对也在较大幅度的增加。根据市财政局报告,2019年预算安排城乡社区事务资金17.77亿元,比上年度增加9.24亿元,增长幅度108.4%。为此,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居家养老事业的公共经费安排,对发展社区居家养老事业的经费投入要明确标准、细化项目、专款专用,一事一表列入财政预算计划,按照全市养老事业的发展规划,专门立项年度居家养老事业经费,随着经济增长速度提高养老事业经费的幅度,根据老龄人口的增加,保障居家养老投入的公共经费足额到位。

2、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养老事业建设发展。各级政府要在各个环节上,提供有利条件,创造宽松环境,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民营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社会力量要支持养老事业发展,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方式,建立多元化、社会化、长效化的投入机制。

3、管好用好居家养老公共资金。政府投入的居家养老专项资金,相关职能部门要统筹管理、专款专用,制定有效的管理使用办法,定期公示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资金用于发展居家养老事业的各项建设。

(二)加大政府效能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驱动器”的作用,健全完善科学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监管机制。

1、充分发挥政府民政部门对居家养老工作主导作用。各级政府的民政部门要借鉴全国先进经验,充分发挥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主导作用,认真落实我市《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从科学发展、统筹发展、协调发展大局考虑,进一步完善市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街道社区联动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强化民政部门“总牵头、总指导、负总责”的责任意识,增强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全局意识,树立街道社区敬老助老的服务意识,齐心合力推动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充分开放为老年人活动的公共设施。各级政府对涉及居家养老的公共服务资源利用情况监督指导,积极协调社会各方,推动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充分为服务老年人开放,方便老年人就近就便参加丰富多彩的服务活动,依法保护老年人享受社会公共服务的权利,构建完备的社区为老服务网络,实现资源共享共用,促进全市为老服务的组织管理和监督评估机制更加完善。

3、充分发挥政府“驱动器”的作用。各级政府要加强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国务院总理在2019年8月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落实中央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任务措施,在服务居家养老事业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驱动器”的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打开政策大门,激发各类主体活力,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角”,使广大老年人安享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晚年生活,促进社会和谐,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增强市场动力,积极促进社区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壮大。

1、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各级政府要对各类非营利性的养老服务产业自用房产、土地房产、城镇土地使用等,完善税费优惠和补贴支持政策,为社会资本减税清费,吸引更多的养老服务产业扎根落地;积极培育养老服务业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壮大;高度重视城市新建、改建、扩建中居家养老公共服务场所建设,合理布局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力求规划建设同步落实到位;按照国家规定,对居家养老用地、税收、信贷、水电、床位、营运等方面,政府应大力扶持、给予“补贴补助”,坚持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的原则,提供优质的政策保障。

2、建设社区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各级政府要继续探索居家养老新模式,研究制定“民办公助”的政策措施,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开办小型养老院或敬老院,力争全市80%的社区各拥有一处集院舍住养和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的目标,提升居家养老社区化服务功能;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优先为无子女、无自理能力、无经济来源的“三无”老年人提供集中住养场所。

3、推进社区“老年餐桌”惠民工程建设。政府花钱买服务,社区老人得实惠。市民政局组织牵头在我市锦绣苑社区、海边街社区开办“老年餐桌”试点服务项目,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老年人生活的关爱关心关照,解决了老年人中午就餐问题,很受社会欢迎。建议逐步向全市社区推广“老年餐桌”服务项目,并作为街道社区居家养老事业建设的重点发展项目,把“老年餐桌”办成具有特色的品牌“窗口”。

(四)加强服务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支“有爱心、素质高、服务好”的居家养老专业化队伍。

1、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工作。各级政府要强化居家养老专业队伍建设,为招募专业服务人员创条件,办理签订合同制手续,享受同城化社会待遇,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市场化运作、社区化管理模式,努力实现养老服务供需平衡,促进相关产业的专业化人才培养和就业落实;各街道社区要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工作,立足社区优势,充分挖掘和整合社区现有人力资源,扩大网格化专业服务队伍,为老人进行有偿结对服务;各级政府要指导委托相关培训机构,为从业人员免费进行专业技能培训,通过考核发给“职业资格证”,努力培养一批复合型服务明星,更好地满足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2、逐步完善招募老年志愿者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实现老年志愿者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10%的目标,对照我市还有差距。为此,各级政府要制定实施方案,负责动员指导,相关部门牵头,调动社会力量,形成强大合力,逐步完善老年志愿者招募社会化、管理正规化、服务常态化“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促进老年志愿者队伍发展壮大,使之成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力量;全市共青团、妇联、工会、教育、公安、人社、文明办、驻地部队等相关部门应带头响应,形成共建单位,签订《居家养老志愿服务协议书》,并纳入精神文明和谐单位考核。

3、建立街道社区联系从业人员制度和激励机制。各街道社区居委会要建立联系从业人员的制度,正确处理辖区社区干部、从业人员、居家老人三方人际关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文明、和谐、自由、平等、诚信、友善的理念,全面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要建立激励机制,关心从业人员的政治待遇,尊重从业人员的劳动成果,健全完善从业人员档案信息,积极开展评选优秀服务明星的活动,大力宣传尊老敬老、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将以人为本、文明礼仪、热情服务、行为规范作为一项考核目标,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送到老年人的心坎上,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更加人性化。

(五)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思想认识,努力为老年人创造一流的幸福家园。

1、高度关心重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各级政府要在推动养老事业中发挥引领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当地养老事业的任务措施,解决养老突出问题,真正把养老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在行动上凝聚力量,在落实上很下功夫,促进我市居家养老事业提档升级。

2、宣传引导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方式。居家养老既保留了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又体现了社会化养老服务的新内涵、新品位。据民政部推测全国90%的老年人需要居家养老服务。对此,各街道社区要组织力量“进门进户”,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摸底普查辖区老人养老意愿,为政府提供居家养老情况的翔实信息数据;借今年“九·九”重阳节之际,组织志愿者进社区开展为老服务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养老政策,引导老年人和家庭子女转变养老观念,顺应时代潮流,接受新的养老方式,积极推动居家养老社会化进程。

3、认真细化居家养老各项服务标准。各街道社区要对收费的服务项目进行公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尊重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老年人自愿花钱买服务的意识;根据老年人服务需求,制定长期、短期、定期、临时的居家养老服务办法,采取协议方式与老年家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价格,在物价部门的指导下,不断完善服务收费标准;对标全国先进典型,优化配置市场为老服务优质要素,建立完善“无偿、低偿、有偿”服务的市场合作信用体系,保证供需服务长期稳定,把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打造成全国一流的朝阳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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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单位清洁临时工聘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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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甲方):

职 工(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方因工作需要临时招用工作人员,乙方申请应聘。经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为临时工,并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用工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用工性质及工作岗位

1.乙方的工作性质为临时工,不享受任何劳动法上的权利;

2.乙方的岗位为:厕所保洁岗位;甲方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工作纪律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内,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各项劳动纪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完成工作。

四、工作时间与报酬

1、甲方保证乙方在工作期间实行五天工作制。原则上不安排乙方加班,如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安排加班。

2、乙方基本报酬标准为1000/月,上班时经考核,另加月考核奖300元/月。

3、甲方按月发放报酬,每月10日前发放乙方应得的报酬。

五、工作条件

1、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放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可以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协议的解除

1、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患病或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3)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者;

5)不履行合同,不按质量要求完成工作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6)甲方因教学、管理、技术条件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原协议无法履行或岗位编制调整需裁减人员;

7)严重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在合同期内,下列情况之一者,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1)用人单位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的;

2)用人单位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临时工合法权益的;

4、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协议,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

七、违反协议责任

一方违反协议,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按有关政策予以适当赔偿。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或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期限届满自行终止。

十、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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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城市简约风格房屋出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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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南宁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生活住房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为止。

三、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每月。

四、押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2、租房日期完租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义务)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

六、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合同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租借给别人,如有违约应给于乙方相应的赔偿。

2、在乙方交完租金的情况下,甲方不得随意停水、停电,避免造成乙方生活上的不便。

3、甲方应该保证出租的房屋安全、设备完好。在使用中出现问题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七、有关退租条例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八、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

七本租房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甲方未盖红印章的不属正式协议,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

八、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协议壹式_____份,每份壹张贰页,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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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城市供用水合同示范文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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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用水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水人:__________________

用水人: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

(一)用水地址为__________。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_______(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二)用水性质系_____用水,执行_____供水价格。

(三)用水量为_____立方米/日;_____立方米/月。

(四)计费总水表安装地点为:_____(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五)安装计费总水表共_____具,注册号为_____。

第二条  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供水人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_____兆帕;以户表方式计费的,保证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_____兆帕。

第三条  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用水计量

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_____计量表;_____ic卡计量表;或者_____。安装时应当登记注册。供、用水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计费水表时,供水人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或者按照比例划分不同用水性质用水量分类计收水费。

(二)供水价格:供水人依据用水人用水性质,按照_____政府_____(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

1.供水人按照规定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_____月_____日前交清水费。

2.水费结算采取_____方式。

第四条  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供水人设计安装的计费总水表处。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

(二)产权分界点(含计费水表)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水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  供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二)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费滞纳金。

(三)用水人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供水人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四)因用水人表井占压、损坏及用水人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___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供水人不退还多估水费。

(五)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被迫降压外,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压力供水。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停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人。

(六)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24小时昼夜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七)如供水人需要变更抄验水表和收费周期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水人。

(八)对用水人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供水人负责复核和校验。对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供水人应当无偿更换,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___个月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由于供水人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

第六条  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水压、水质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

(三)有权向供水人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四)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

(六)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七)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八)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

(九)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半年超过水表公称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由于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时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用水人承担工料费;当用水人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收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供水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百分之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水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水、水压降低、水质量事故,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一个月的,供水人按照国家规定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于半年之内交齐水费和滞纳金后,供水人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超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交齐欠费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2.用水人私自改变用水性质、向其它用水人转供水、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支付水费百分之___的违约金。

3.用水人终止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水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水人                      用水人

(盖章):                  (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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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文明城市校园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1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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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各位老师:大家好!

“又是一年三月三,风筝飞满天”,三月,阳光明媚,春意盎然的日子,青春的我们更是朝气蓬勃,充满活力,文明成长是我们展现当代人的风采。

中华民族谱写了五千多年的历史,创造了无数举世瞩目的文明成果,被赞誉为文明礼仪之邦,文明是我们民族之魂,文明是我们素质的前提,文明是校园文化的基调,文明是小学生成长成才的起码要求。一直以来,我们学校非常重视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本学期,我们又把“关注细节,做一个文明人”作为我们学校少先队的重点工作。并在全校启动“携文明起跑”活动。

一个文明的孩子才有一颗洁静的童心;一个礼貌的孩子,才会从知识中升华做人的道理。那么,文明是什么?文明就是路上相遇时的微笑,是同学困难时的热情帮助,是平时与人相处时的问候,是不小心撞到对方时的一声“对不起”,是自觉将垃圾放入垃圾箱的举动,是看到有人随地吐痰或恣意践踏草坪时的主动制止,等等……

然而,就在这块美丽的校园中,经常会出现一些不和谐的音符,总有一些令人不满意的现象出现。如:清扫刚结束后的校园,就有我们同学扔下包装纸;在整洁的操场,有我们同学丢的纸屑,塑料袋;在书声琅琅的课堂上,有的同学却精神萎靡不振;在安静无声的自习课时,有的同学却在叽叽喳喳甚至高声喧哗;在庄严肃穆的升旗仪式上,有的同学却左顾右盼,窃窃私语。还有一些同学说脏话,争吵,打架,搞不团结,影响了学校形象和周围同学的学习。

为了杜绝校园内的不文明行为,为了净化和美化校园环境,为了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我们向全校同学发出以下倡议:

一、爱护公共卫生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每位同学准备一个塑料袋,放在抽屉里,把自己的垃圾随手放在塑料袋里,以保证教室、校园无白色垃圾随风飘舞。

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相帮助,真诚待人,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特别见到老师要主动请叫“老师好”。

三、爱护公共财物,不人为损坏桌椅,,不在厕所里乱写乱画

四、讲究个人卫生,仪表整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生活习惯,学习习惯

五、节约用水,用水后拧紧水龙头,杜绝“长流水”。

六、节约用电,杜绝“长明灯”“太阳灯”。

七、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文明公约,争做文明使者,安全卫士。

八、敢于同一切违背文明公约,破坏校园文明的行为作斗争。勇于纠正不文明行为。

我们应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努力塑造成为新时代的文明学生。

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携手努力,争当文明,创建先锋,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

做文明校园建设的先行者、传播者、监督者,以文明行为,掀文明之风,创文明宿舍,建文明校园,

让文明不再是内在纯粹的理念,而是个人的自觉言行!

让文明不再是外在强加的约束,而是内化的集体自律!

让文明成为习惯,让校园成就梦想!让我们携文明起跑,用满腔热忱去推动我校文明前进的脚步。

永寿小学大队部

20__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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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城市运营中心开业贺信范文

范文类型:贺词,适用行业岗位:营运,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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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

今日是小朋友们最喜欢的国际六一儿童节,首先祝现场的各位小朋友节日欢乐!

连锁休闲餐厅分店在各级有关部门和广大朋友的关心与支持下,经过两个月的装修与筹备,今日我们以无比喜悦的心境迎来了开业的完美时刻,餐厅的建成凝聚了全体建设者的汗水,凝聚了亲朋好友的理解和支持,凝聚了上级领导的关心与厚爱,在这隆重的时刻,请允许我代表分店全体员工向关心支持我们的各位领导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激!

连锁休闲餐厅分店共投资万,现有员工二十余人,营业面积五百平方米,设有贵宾席、vip棋牌室等特色项目,能供给二百余人同时就餐。餐厅将秉承宾客至上,服务至上的待客宗旨,永远把客人当主人和亲人,以时尚,健康,个性,高效的服务赢得您的认同,在那里您的期望就是我们的关注,在那里您的微笑就是我们最大的肯定和鼓励。我们将以一流服务、高效管理、大众消费为您营造一个温馨、舒适的驿站,为您留下完美的回忆!

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过8年以直营为主用心经营,目前在全国各地有二百多家连锁餐厅旗下有汉堡王、名爵牛排馆、八百里西式快餐,已日趋成为一个集多个餐馆品牌于一身的餐馆管理公司。公司发展已遍布全国各地,如浙江、江苏山东上海、湖北、安徽等地。

连锁休闲餐厅以牛排为主打,汉堡、炸鸡中西简餐结合,还有港式点心、葡式蛋挞等风味小吃,让消费者体会到丰富而有个性的服务新概念!

最终祝愿各位朋友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家庭幸福!同时也祝愿休闲连锁餐厅绩溪分店开业大吉,生意兴隆!多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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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大城市房屋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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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_,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__________元,乙方应每____月付一次,先付后住。

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

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__________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__________度,电__________度,煤气__________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经签字生效,本次租赁中介即告成功,乙方应立即支付丙方中介费__________元,逾期三天不付将被视作乙方违约,乙方除按约立即支付丙方中介费外,自愿另行支付丙方中介费等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丙方损失的,乙方须另行给予丙方赔偿。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发生变更,中介费不得退回。

9、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_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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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9月实施_细则_网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全文共 4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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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9月实施

为改善城市生态人居环境,制定的《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记者从合肥市林业和园林部门获悉,《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要求,合肥9成以上的区域500米内可见公园绿地,人行道和自行车道也将有更多树荫。

绿化绿地:绿化不达标或拆墙透绿

“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90%,即九成的地域在500米内都会有一处500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

城市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指标不达标且有空地的,应当留足绿化用地后方可实施相关项目建设。而绿化不达标且无空地的,应当采取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立体绿化等措施进行绿化。

城市建成区待开发建设用地裸露超过三个月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临时绿化或者覆盖。

骑车走路:或有更多树荫遮挡

城市绿道规划建设应当结合现有交通路网和公共设施,有效串联园林绿地系统,合理设置服务驿站和绿道标识,形成绿道网络。

城市道路断面设计应当在满足交通功能的基础上,有利于林荫路建设,道路绿化隔离带单幅宽度原则上不低于2米,绿化覆盖率达90%以上的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推广率不低于85%。

林荫停车场占城市地面停车场的比例不低于60%。林荫停车场绿化遮荫面积不低于停车场面积30%。

古树保护:古树名木原地保护

古树名木实行原地保护,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古树名木生长和管护情况进行检查,对长势濒危的古树名木采取抢救措施并指导、协助和督促管护责任单位或个人做好保护工作。

设损绿毁绿举报热线

“临时占用绿地200平方米以上的”,必须经市级绿化主管部门批准才能进行。临时占用绿地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占用绿地恢复应当与现状绿化和谐融合,且不得低于原来标准。合肥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将设立损绿毁绿举报热线,接受公众举报。

《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提升城市绿化品质,改善城市生态人居环境,根据《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本市城市绿化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建设、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域特色和城市风貌适时编制或者修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统筹城乡绿化发展,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

第五条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绿化建设管理的监督工作。

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县(市)区绿化建设管理工作的考核。

第六条市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受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城市绿化施工质量和管理养护的监督、考核、指导和服务工作。

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做好城市绿化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损绿毁绿举报热线,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举报。

第八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分期分批公布城市绿线。

公布城市绿线时,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立绿线标识,并注明公园绿地四周界线及坐标点。

第九条城市绿地应当均衡布局,坚持新城区绿化拓展与老城区绿化提升并重。

城市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指标应当符合《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

现有绿化不达标且有空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留足绿化用地后,方可实施相关项目建设;绿化不达标且无空地的,应当采取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立体绿化等措施进行绿化。

第十条推进节水、节能、节地等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节约型绿地建设率不低于80%。

公园绿地、道路绿地中采用透水材料和结构的铺装面积比率不低于50%。

第十一条城市建成区待开发建设用地裸露超过三个月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临时绿化或者覆盖。

市政道路及河道沿线、公共绿地的裸露地面,相关责任主体应当进行绿化或者铺装。

其他裸露地面,由管理单位或者使用权人负责绿化或者铺装。

第十二条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鼓励政策和技术措施,推广屋顶绿化、阳台绿化、垂直绿化等立体绿化,拓展绿化空间。

第十三条城市公园绿地规划建设应当符合“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90%。

第十四条城市建成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不达标的区域,5000平方米以下的零星地块优先用于城市绿化。

第十五条城市道路断面设计应当在满足交通功能的基础上,有利于林荫路建设,绿化隔离带单幅宽度原则上不低于2米。

绿化覆盖率达90%以上的人行道、自行车道推广率不低于85%。

城市道路单侧绿线宽度达到或者超过8米的,可以结合周边环境条件,建设带状公园绿地。

第十六条城市绿道规划建设应当结合现有交通路网和公共设施,有效串联园林绿地系统,合理设置服务驿站和绿道标识,形成绿道网络。

第十七条城市滨水绿地构建应当充分保护和利用滨水区域自然生境,岸体构筑形式和材料符合生态和景观要求,岸线模拟自然形态。河道绿化普及率、水体岸线自然化率不低于80%。

第十八条城市防护绿地设置应当满足城市对卫生、隔离、安全等要求,城市组团隔离带、高压走廊绿带、以及水体、公路、铁路等防护绿地实施率不低于90%。

第十九条林荫停车场占城市地面停车场的比例不低于60%。

林荫停车场应当种植乔木或者通过其它永久绿化方式进行遮荫,绿化遮荫面积不低于停车场面积30%。

第二十条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由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分级审批。

市级政府投资的公园绿地、风景林地和道路绿化等绿化项目,以及县(市)区政府投资且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的设计方案,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县(市)区其它园林绿化项目的设计方案由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出具规划条件时,应当提出明确的绿地率指标,并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审核绿地率指标。

第二十二条城市绿化施工管理实行项目负责制,应当建立健全各负其责、联动监管的责任体系。

城市绿化施工应当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和设计方案,实行施工工序、到场苗木等报验制,施工、监理、设计和建设单位共同管控施工过程。

市、县(市)区园林绿化项目应当由同级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施工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绿化项目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进入项目合同约定的管养期;验收不合格的,应当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进入项目合同约定的管养期。

第二十四条政府投资的绿化项目竣工备案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单位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二)施工单位绿化工程竣工自查报告;

(三)设计(勘察)单位绿化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四)监理单位绿化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五)项目立项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施工图纸、工程变更、竣工图纸等资料。

第二十五条绿化项目施工管养期内,监理和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绿化管养情况进行监管。

政府投资的绿化项目,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绿化养护进行监督。市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在绿化养护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告知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并督促养护单位整改。

第二十六条政府投资的绿化项目施工管养期满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并组织移交验收。

第二十七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认建认养绿地的,应当与认建认养管理部门签订协议或者进行登记,冠名挂牌权由双方商定。

第二十八条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园林绿化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并对园林绿化交易履约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城市树木移植和临时占用绿地许可,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实地察看、公示、公告等方式分级进行。

下列项目由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影响交通、供电、施工、采光等需修剪树木的;

(二)临时占用绿地200平方米以下的;

(三)移植树木胸径20厘米以下且数量20株以下的;

(四)移植树木胸径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且数量10株以下的。

下列项目由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报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一)临时占用绿地200平方米以上的;

(二)移植树木胸径20厘米以下且数量20株以上的;

(三)移植树木胸径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且数量10株以上的

(四)移植树木胸径30厘米以上的。

县(市)树木移植和临时占用绿地许可由县(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批。

第三十条城市建设工程施工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或者移植、修剪树木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许可手续,并在施工前制作公示牌,将许可的主要内容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第三十一条临时占用绿地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绿地恢复应当与现状绿化和谐融合,不得低于原来的标准。绿地恢复成本由占用单位承担。

第三十二条公园绿地范围内的树木移植应当适时进行、就近移植,并实施清单管理。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移植地点并监督实施,申请人应当委托管养单位或者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移植。

第三十三条市政、交通、电力、通讯等建设工程项目影响绿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并在施工前告知管养单位。

第三十四条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城市绿化调查,建立健全绿化档案,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城市绿化进行监督管理。

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园林绿化企业信用档案,做好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完善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管理系统。

第三十五条城市的古树名木实行原地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

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古树名木生长和管护情况进行检查,对长势濒危的古树名木采取抢救措施,并指导、协助和督促管护责任单位或个人做好保护工作。

第三十六条市、县(市)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建设城市湿地公园,提高湿地综合服务功能。

第三十七条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城市绿化管理工作中失职或者渎职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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