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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临时工【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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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违法建筑成因与对策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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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违法建筑成因对策调研报告

近几年来,我市人民法院受理的违法建设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每年都保持在较高的水平,给法院的执行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为此市法院对XX年至2012年期间所受理的违法建设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作了一次细致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就我市违法建设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以便更好地开展对该类案件的执行工作。

一、违法建设行政非

诉执行案件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1、临海市国土局申请执行的案件

XX年112件,XX年23件,XX年63件,2012年前4个月收35件,以上共收案233件,已经执结190件,未结43件。

2、临海市建设规划局申请执行的案件

XX年154件,XX年99件,XX年197件,2012年前4个月42件,以上共收案492件,已经执结449件,未结43件。

3、XX年至2012年期间所收取各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共1232件,其中违法建设就有725件,占各类非诉执行案件的近60%。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

(1)我市违法建设量大,涉及面较广,不但城区存在,城乡结合部以及农村都同样的存在,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与我市提出的建设人居佳市极不相称。

(2)目前,对违法建设的管理主要依靠市国土局与建设规划局的两支执法大队,镇政府对辖区违法建设根本未履行其法定职责,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的管理需要,无法达到管理之目的,极易造成被动管理、被动执行。

(3)违法建设带来的执行难。违法建设拆除一般来说损失都比较大,被执行人情绪对立,且此类案件一般都不只是一户而是几户甚至几十户,很容易引发暴力抗法,也极易造成群体性上访。

(4)执行违法建设成本高。一般对违法建设拆除的执行,都必须提前制定执行方案,涉及部门广、人员多、花费成本高。如今年3月份,因市建设规划局申请我院对涌泉镇后泾村12户影响市重点水利工程的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当时,由涌泉镇牵头,联动城建、土管、水利、交通、电力、公安等部门,召集约400多人,并租用挖掘机两台,最后彻底拆除房屋21间,建筑面积917.74㎡,可谓是兴师动众。如果不这样就很难进行强制拆除。

(5)对扩建、改造、增高部分的“切蛋糕式”的拆除处罚,一是合法性审查难以把握,二是实际执行无法操作,对混凝土结构的违法建设部分难以切割。

(6)强制拆除时,两局执行大队“榔头式”拆除时间长,及易引发现场矛盾的冲突,也已根本不适应目前拆除违法建设的需要。

(7)处于临街、临路,具备商业经营地块的原工业厂房,经营户易将其改建为商业用房,申请法院拆除时,往往已开展经营,执行较难,目前此类案件呈上升之势。

二、产生违法建设的原因

1、规划滞后或规划调整过于频繁,有的甚至没有规划,极易给群众建房造成违反规划。规划滞后主要原因有村两委内部矛盾、村集体经济薄弱、镇(街道)及规划管理部门服务意识不强,导致村庄规划得不到及时修编。规划调整过于频繁主要是位于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村庄因城市建设不断扩张,严格限制村民建房,调整区块规划,政府所作的所谓“规划圈”限制了群众建房的审批,让符合建房条件的群众无法得到审批,群众建房愿望得不到实现。

2、群众建房审批流程不畅,手续过繁,审批条件不清,造成审批难。如村民申请宅基地建房,在本村有有效规划图的前提下,先到村里申请,再到镇政府,再到规划部门,再到国土所,再到国土局,又回到规划部门,建房动工前又要向镇城建办申请放样,只有通过这些“关卡”才算是合法建设,让群众产生“畏惧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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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倡议书_倡议书_网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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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倡议书

青少年朋友们:

在全县人民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之际,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开展“文明行动”,深入推进“后花园”建设,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更是全县人民的共同心愿。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弘扬爱国卫生精神,崇尚文明生活方式,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文明市民,建文明,是历史赋予当代安义青少年的光荣使命。为此,共青团安义县委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向全县广大青少年发出倡议,希望全县青少年勇于向不文明行为宣战,自觉创造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父母、影响家庭、影响社会,为早日把我县建成“后花园”,打造成为全省“三个最佳”而努力奋斗。

一、做文明行为的宣传者。广大青少年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特点、优势,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共青团和少先队活动,走进社区和农村,广泛开展革除陋习、树立新风的宣传教育。帮助群众深刻认识不良陋习的危害,增强社会公德意识,用文明的方式影响他人,用生动的形式营造氛围,倡导全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好风尚。

二、做文明行为的实践者。广大青少年要领风气之行,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于律己,身体力行,从自己做起,从日常生活入手,时刻警示自己、约束自己、反思自己,带头革除“随地吐痰、乱抛乱倒、乱贴乱画、随地大小便、饭前便后不洗手、食用野生动物、不勤洗手换衣”等生活陋习,树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实现行动塑造文明市民新形象。

三、做文明行为的监督者。在建设“后花园”工作中,广大青少年不仅要做文明行为的宣传者、实践者,还要当好文明行为的监督员。要以对社会负责任的态度,加强对社会公众行为的监督,及时劝阻身边的不文明言行、习惯和生活方式;要积极参与创建“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一助一”、少年儿童“小手拉大手,共创新生活”、“城乡手拉手,我们讲卫生”等主题活动,激发人们内在的道德潜质,为文明社会的建立而取得广泛的社会认同。

青少年朋友们,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是建设城郊型、开放型综合经济实力强县的精神基础,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使命。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告别陋习,树立新风,做文明市民,为建设“后花园”和城郊型、开放型综合经济实力强县,做出应有的贡献。

共青团**县委

20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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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全国最安全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初探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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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安全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初探

为了应对入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确保实现“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战略目标,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了“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的要求。为将这一要求具体落实细化,形成可操作性的评价指标体系,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派员参加,专门成立了调研小组,在市统计局、科技局和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的指导配合下,对“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的参照系(本文仅限于治安安全)进行了调查研究,初步形成了南京市“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设想和框架。     一、关于“全国最安全城市”的概念     对一个城市而言,环境就是资源,就是竞争力。而城市安全,是最重要的投资环境,也是最有吸引力的招商资源。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正是为了营造城市安全环境,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参照国内外相关学科研究成果,结合维护城市安全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全国最安全城市”的概念应由三个基本概念组成:        1、城市     所谓城市,《辞海》中规范的解释是:“人口集中,工商业发达,居民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地区,通常是周围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我国对于城市本质和特征的最权威的提法,已写入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之中,即:“城市是我国经济、政治、科学技术和文化教育的中心,是现代工业和工人阶级集中的地方,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起主导作用。”     2、安全     关于安全,就其本质而言,即: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从人们最关心的看,莫过于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安全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安全,应涵盖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等一切因素;而狭义上的安全,主要指治安方面的安全。因本调研主要集中于政法、综治工作“创建全国 最安全城市”的目标、任务,故将此安全限定为治安安全,以便突出重点进行研究。        3、安全城市     安全城市,从理论上讲应当是没有危险,市民不受威胁,生产、生活不出事故,群众普遍有安全感的城市。但在城市现代化建设加快的现阶段,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变革,利益关系的不平衡和贫富差距拉大,以及各种思想和价值观念的矛盾冲撞,许多新的犯罪诱因不断产生,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上升将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因此,只要保障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控制力控制住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破坏力,且破坏力的幅度控制在社会和群众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那么城市社会治安就是平稳的、安全的,即为安全城市。这是目前国际、国内犯罪学研究的共识。     4、全国最安全城市     根据我国城市规模、行政等级的不同,城市间的可比差距加大。为科学、客观地进行比较分析,我们将国内15个副省级城市(含本市)作为参照城市,即:在全国同等城市(副省级市)中,治安安全最好的城市就是“全国最安全城市”。在此需要指出的是,“最安全”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文中所提出的指标体系基本设想,系以统计学和统计分析实践中常用的五级量表为依据,将15个副省级城市的测评情况分为5个档次,凡综合评价为第一档次的,即为“全国最安全城市”。     二、关于“全国最安全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思考     “全国最安全城市”和对“全国最安全城市”的评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全国最安全城市”是客观存在的,而人们对“全国最安全城市”的评价或者说怎样才是“全国最安全城市”,则属于主观认识的范畴。所谓对“全国最安全城市”进行科学评价,就是要对评价范围进行科学界定,对评价标准进行科学确定,对评价方法进行科学选择,这就需要有一个科学合理、切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     (一)设立“全国最安全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意义     目前,世界各国对“全国最安全城市”的评价尚没有一套完整的指标体系,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把警方登记的刑事案件数量作为衡量是否安全的主要指标,如日本主要依据警方报告的案件数,中国台湾地区主要依据暴力案件和盗窃案件的升幅,香港特别行政区主要依据报警案件数等等。以刑事案件立案数作为评价是否安全的主要指标,这虽然是世界通行做法,但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对城市安全评价的研究成果,如英国警务专家从社会学角度提出的七项评价指标,美国学者提出的九项评估指标,法国开展的全面犯罪调查,澳大利亚学者按照“社会契约”学说提出的三项指标等,结合我国城市安全实际,设立“全国最安全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有利于我们正确把握社会治安真实情况和监测城市安全状况,有利于规范对城市安全的评价和正确制定政策,有利于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和进行正确的分类指导,以起到事半功倍之效。从我市而言,通过把本市与国内同等城市的各有关指标进行比较,可以明确而具体地看到本市的排列位置、强项和弱项,然后通过对各量化指标的详细分析,制定出符合实际的工作规划,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加快城市安全进程,使南京市早日成为“全国最安全城市”。     (二)关于“全国最安全城市”评价范围的界定     科学界定“全国最安全城市”的评价范围,是科学评价城市达到最安全目标的前提。从我国国情和城市治安状况的实际以及公安机关现有条件出发,我们认为,对城市安全的评价,范围和涵盖面都不宜过大,否则内容繁多又不易量化;但也不能太小,仅限于对构成治安状况的某一方面进行评价,涉及面窄,难以得出比较全面、系统的结论。过去经验式评价治安是否安全,常用违法犯罪案件发案数的高低这一单一指标进行分析,发案上升了,就认为治安变坏了,发案下降了,社会治安就好转了。事实上,社会治安状况的发展变化并非如此。当保证城市治安秩序稳定的控制力与对城市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破坏力适应或基本适应时,城市治安状况就稳定或基本稳定,市民就感到安全;当控制力小于破坏力,不能有效地控制和消除违法犯罪对城市

治安秩序的冲击时,城市治安状况就会不稳定,市民就感到不安全。这就是为什么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虽然犯罪率大大高于我国,而城市治安状况仍较稳定、市民仍有较高安全感的原因所在。     因此,对城市安全的评价应当取适中的范围,界定在可以量化的、具有可比性的、较为稳定的、对城市治安安全影响较大的三个方面,即:危害城市治安秩序的主要破坏力指标、维护城市治安秩序的控制力指标以及公众安全感这一主观社会指标。只有将描述客观现象的破坏力、控制力指标,同反映公众安全感状况的主观社会指标有机结合起来,互相印证,才能科学评价城市安全状况,反之则不然。     (三)关于“全国最安全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设想     我们调研的“全国最安全城市”指标体系,是为综合反映和说明城市治安安全状况而设计的一组具有内在联系的社会指标,即评价我国城市治安安全状况的标准。它应该处于能综合考察城市治安状况破坏力与控制力的动态平衡状态,是客观指标与主观指标的统一,具有可计量性和可比较性的特征。     1、危害城市治安秩序的破坏力指标     影响城市治安秩序的因素很多,但最主要和最直接影响的还是违法犯罪案件的发案数量和质量。违法犯罪案件的多少与轻重,不仅从数量方面揭示了一定区域、一定时期内违法犯罪对社会治安秩序的危害程度,而且从质量方面反映了违法犯罪对社会治安秩序的破坏状况。仅将违法犯罪案件的发案数和发案率作为评估社会治安状况的唯一标准是不正确的,然而任何忽视违法犯罪的数量和质量这一重要依据去评估社会治安状况更是错误的。     ①刑事案件发案率     刑事案件发案率是指每年度依法侦查或确认的符合刑事案件构成标准的案件数与年平均人口的万分比。发案率比发案数更易于横向对比,具有更强的可比性和说服力,因为犯罪的发生随着人口的变化而必然变化。发案率可以考察各地刑事犯罪对社会治安的危害程度,目前在国际上普遍使用。其公式为:刑事案件发案率=年刑事案件发案总数/该区域年平均人口数×10000。     注:从目前掌握情况看,我市在14个副省级城市(厦门市未收集到刑案资料)中,XX年刑事案件发案率排在第6位(从高到低),呈中等偏上水平。但再从市区人口占全市总人口比重来看,我市在15个城市中排居第5位(如除去厦门市,我市排在第4位),城市化程度较高。从社会学、犯罪学角度说,犯罪活动随着人、财、物向城市转移集中而转移集中。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城市化的一般规律和社会管理机制往往滞后于社会发展,城市化程度越高,城市人口所占比重越大,犯罪也就越多,这是一个难以避免的社会历史现象。因此,可以基本认定,在国内副省级城市同比中,凡刑事案件发案率排位后于市区人口比重排位的城市,发案率将是相对平稳的。但由于我市发案率与市区人口比重在同等城市中排位接近,因而有效遏制案件上升势头仍是十分重要的。(副省级城市发案率、市区人口比重见图一、图二)     ②八类暴力型案件比重     犯罪类型、手段、动机、作案的环境不同,对社会治安危害的程度是不一样的。考察对城市治安构成威胁的破坏力,不仅要考察违法犯罪的总量,更要考察其危害的严重程度和结构。而八类暴力型案件(杀人、抢劫、伤害、放火、爆炸、劫持、绑架)就是各类犯罪中对城市安全和市民安全感造成严重影响的案件,显然一起杀人案件比一起盗窃案件的社会危害要严重得多。因此,在评价犯罪对城市治安造成的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时,需要用八类暴力型案件比重来进行衡量。其公式为:八类暴力型案件比重=一定时期发生的八类暴力型案件数/同一时期发生的全部刑事案件数×100。     注:从目前掌握的12个副省级市的八类案件比重情况看,我市处最低水平,每100起刑事案件中仅有暴力型案件6.5起,由此反映出我市暴力案件对城市治安的危害程度相对较小。(见图三)     ③不发生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严重恶性暴力案件和重特大治安事件。     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严重恶性暴力案件和重特大治安事件,往往是手段极其残忍、杀伤力极大、对社会危害极其严重或严重涉外暴力案件以及影响极大、性质极其严重的围堵、冲击铁路、公路、桥梁等交通要道和党政机关的治安事件,对城市的安全造成非常大的损害,其对市民和外来人员安全感的影响常常不可估量。因此,“全国最安全城市”应不发生此类极其严重的恶性暴力案件和重特大治安事件。     ④外来人口犯罪比重     随着改革开放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涌向城市。人口的流动性,使得原有的社会控制力弱化。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城市流动人口约有2/3来自农村。农村劳动力的大转移,总体上激活了生产要素,沟通了城乡关系,为城市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然而伴随着流动人口的到来,混迹其间的违法犯罪分子也不断增多,成为城市治安安全的主要隐患。因此,从外来人口犯罪占全部作案成员的比重大致可以看出,各城市对流动人口管理、控制的力度(不排除同等城市中流动人口数量的多少也相对造成犯罪的高低),从一个方面也反映出该城市社会面上治安管理的成效。外来人口犯罪比重的公式为:外来人口犯罪比重=一定时期抓获的外来人口刑事案件作案成员数/同一时期抓获的全部刑事案件作案成员数×100。     注:在XX年12个副省级城市中,我市外来人口作案成员所占比重比最高的广州低20个百分点,比最低的济南、沈阳两市高10.1个百分点。控制外来流动人口犯罪是我市当前乃至未来城市安全的重要任务。(见图四)      ⑤失业率     在考察违法犯罪对城市安全危害的同时,失业率也是一个重要的指标。一方面,在城市现代化进程中,人口城市化的加快和大量流动人口的涌入,导致城市就业人口的供给超过需求,形成了一定数量的失业人口;另一方面,随着入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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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城市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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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本溪市铜锣湾购物广场负一层BE062—1号档口租赁给乙方。甲方对出租的档口具有合法产权。

二、租赁期限自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7月15日止,租期为一年。

三、租金:乙方首次交款日为20xx年7月15日,叁仟肆佰元整(3400元整)为一季度房款(其中包括壹仟元(1000元)押金,用于保证乙方下半年继续承租以及档口设施不予损坏的抵押),以后再交房款为每半年一交,如下半年乙方不再承租,壹仟元(1000元)押金不予返还。

四、相关费用:

1、乙方在经营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电费,水费,煤气费,乙方需要按铜锣湾银座购物广场的相关规定自行缴纳,如发生欠缴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违约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予以追索。

2、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商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如乙方出现违规,违法行为,被商场或有关部门处罚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同时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予以追索。

3、租用期间注意安全,如出现物品丢夫,被盗,损毁及附属设施损坏,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协助乙方协商解决,不承担经济责任。

4、如有不可抗拒力造成双方财产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乙方是消防安全责任第一责任人。凡在日常经营和上级检查中,承租门市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要对由此产生的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承担全部责任。

五、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凡由乙方责任终止合同者,租金均不予返还。

2、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店铺,合同期满后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租金按当时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情况可作适当调整。合同期满后,乙方如不再续租,乙方应提前二个月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合同期满后,甲方如要收回档口,甲方也应提前二个月通知乙方,否则视为违约。

3、乙方不得将档口转租,出兑,转借,分租,分割,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不承认乙方与其他人签订的任何合同。

4、乙方托欠租金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档口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档口内的装修设施,乙方不得给予破坏和拆除,保证不影响档口继续使用。(可移支设施除外)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乙方交付租金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效应。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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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文明城市标语口号

范文类型:提示标语,口号,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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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人人遵守社会公德,个个爱护公共环境。

62、少一丝烟尘,多一片蓝天。

63、文明从我做起,我与文明同行。

64、物质、精神三位一体建文明,家庭、社区、单位多方联动创一流。

65、为太原添一片新绿,让生活多一份温馨。

66、人人都是厦门形象,个个应做文明主人。

67、创造优美环境,营造优良秩序,提供优质服务。

68、相互多礼让,社会更和谐。

69、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洛阳。

70、市民素质高一分,城市形象美十分。

71、做诚实守信公民,建文明和谐家园。

72、文明规范伴我行,争当射阳好市民。

73、文明是城市之魂,美德是立身之本。

74、讲文明,小处处处不随便;树形象,大家家家是窗口。

75、您留给我一片洁净,我还给您一个健康。

76、手牵手共建和谐城,心连心同做文明人。

77、美好生活不超速,幸福人生不违章。

78、讲道德,献爱心,争做文明射阳人。

79、文明始于足下,创建从我做起。

80、凝聚全市人民智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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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城市中心私人房屋出租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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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___路__________单元___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面积、设施情况

1、出租房屋面积共___平方米(建筑面积)。

2、该房屋现有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乙方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壹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家住房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年租金为___元(大写:___)。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租金___X元整,同时缴纳押金___元,押金在租赁期满乙方归还钥匙并缴清水、电、气等费用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第五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水、电、气、数字电视等的使用费及日常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附件中所列物品。如有损坏的,乙方应照价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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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通用临时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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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学校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临时招用食堂工作人员,乙方申请应聘。

经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为临时工,并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7月31日止。

二、工作及要求

1、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的工作需求,在食堂岗位承担工作。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每天按学校后勤处营养餐搭配规定进行加工,准时为学生提供营养早餐。

2、乙方确保身体健康以后方可上岗。

工作期间着统一制式工作衣帽,并保持整洁干净。

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

患有流行、传染性等疾病时应立即报告,并暂停工作,直到痊愈为止。

3、乙方必须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

餐具与厨具必须洗涮干净,流水冲刷,定期消毒;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操作间每天彻底清理擦洗1次;餐具与厨具不得外借;食品、用具等达到规定的卫生标准,严防食物中毒。

4、乙方必须保证供餐服务时间。

三、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和省、市、县对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拟制学校食堂各项管理制度,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内,应自觉遵守甲方要求的劳动纪律,服从管理,积极完成工作。

四、劳动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在工作期间实行每周五个半天工作制。

五、劳动报酬

1、采取“月包干”工资形式,即每月**元。

2、学校付给应聘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已包含国家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也包含用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支付的一切补偿。

3、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的劳动报酬,聘期满结算并一次性支付。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因无法抗拒的非人为因素等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终止本合同。

(1)在聘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不能履行工作职责,品行不端正、品德修养差,经甲方教育仍不改正,在甲方师生中造成恶劣影响者。

(3)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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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全文共 3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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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为了提升城市绿化品质,改善城市生态人居环境,制定了《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并于9月1日实施,下面是详细内容。

合肥市人民政府令

第186号

《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经20xx年6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张庆军

20xx年7月7日

《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提升城市绿化品质,改善城市生态人居环境,根据《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本市城市绿化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建设、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域特色和城市风貌适时编制或者修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统筹城乡绿化发展,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

第五条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绿化建设管理的监督工作。

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县(市)区绿化建设管理工作的考核。

第六条市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受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城市绿化施工质量和管理养护的监督、考核、指导和服务工作。

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做好城市绿化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损绿毁绿举报热线,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举报。

第八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分期分批公布城市绿线。

公布城市绿线时,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立绿线标识,并注明公园绿地四周界线及坐标点。

第九条城市绿地应当均衡布局,坚持新城区绿化拓展与老城区绿化提升并重。

城市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指标应当符合《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

现有绿化不达标且有空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留足绿化用地后,方可实施相关项目建设;绿化不达标且无空地的,应当采取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立体绿化等措施进行绿化。

第十条推进节水、节能、节地等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节约型绿地建设率不低于80%。

公园绿地、道路绿地中采用透水材料和结构的铺装面积比率不低于50%。

第十一条城市建成区待开发建设用地裸露超过三个月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临时绿化或者覆盖。

市政道路及河道沿线、公共绿地的裸露地面,相关责任主体应当进行绿化或者铺装。

其他裸露地面,由管理单位或者使用权人负责绿化或者铺装。

第十二条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鼓励政策和技术措施,推广屋顶绿化、阳台绿化、垂直绿化等立体绿化,拓展绿化空间。

第十三条城市公园绿地规划建设应当符合“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90%。

第十四条城市建成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不达标的区域,5000平方米以下的零星地块优先用于城市绿化。

第十五条城市道路断面设计应当在满足交通功能的基础上,有利于林荫路建设,绿化隔离带单幅宽度原则上不低于2米。

绿化覆盖率达90%以上的人行道、自行车道推广率不低于85%。

城市道路单侧绿线宽度达到或者超过8米的,可以结合周边环境条件,建设带状公园绿地。

第十六条城市绿道规划建设应当结合现有交通路网和公共设施,有效串联园林绿地系统,合理设置服务驿站和绿道标识,形成绿道网络。

第十七条城市滨水绿地构建应当充分保护和利用滨水区域自然生境,岸体构筑形式和材料符合生态和景观要求,岸线模拟自然形态。河道绿化普及率、水体岸线自然化率不低于80%。

第十八条城市防护绿地设置应当满足城市对卫生、隔离、安全等要求,城市组团隔离带、高压走廊绿带、以及水体、公路、铁路等防护绿地实施率不低于90%。

第十九条林荫停车场占城市地面停车场的比例不低于60%。

林荫停车场应当种植乔木或者通过其它永久绿化方式进行遮荫,绿化遮荫面积不低于停车场面积30%。

第二十条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由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分级审批。

市级政府投资的公园绿地、风景林地和道路绿化等绿化项目,以及县(市)区政府投资且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的设计方案,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县(市)区其它园林绿化项目的设计方案由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出具规划条件时,应当提出明确的绿地率指标,并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审核绿地率指标。

第二十二条城市绿化施工管理实行项目负责制,应当建立健全各负其责、联动监管的责任体系。

城市绿化施工应当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和设计方案,实行施工工序、到场苗木等报验制,施工、监理、设计和建设单位共同管控施工过程。

市、县(市)区园林绿化项目应当由同级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施工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绿化项目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进入项目合同约定的管养期;验收不合格的,应当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进入项目合同约定的管养期。

第二十四条政府投资的绿化项目竣工备案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单位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二)施工单位绿化工程竣工自查报告;

(三)设计(勘察)单位绿化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四)监理单位绿化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五)项目立项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施工图纸、工程变更、竣工图纸等资料。

第二十五条绿化项目施工管养期内,监理和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绿化管养情况进行监管。

政府投资的绿化项目,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绿化养护进行监督。市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在绿化养护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告知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并督促养护单位整改。

第二十六条政府投资的绿化项目施工管养期满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并组织移交验收。

第二十七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认建认养绿地的,应当与认建认养管理部门签订协议或者进行登记,冠名挂牌权由双方商定。

第二十八条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园林绿化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并对园林绿化交易履约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城市树木移植和临时占用绿地许可,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实地察看、公示、公告等方式分级进行。

下列项目由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影响交通、供电、施工、采光等需修剪树木的;

(二)临时占用绿地200平方米以下的;

(三)移植树木胸径20厘米以下且数量20株以下的;

(四)移植树木胸径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且数量10株以下的。

下列项目由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报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一)临时占用绿地200平方米以上的;

(二)移植树木胸径20厘米以下且数量20株以上的;

(三)移植树木胸径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且数量10株以上的

(四)移植树木胸径30厘米以上的。

县(市)树木移植和临时占用绿地许可由县(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批。

第三十条城市建设工程施工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或者移植、修剪树木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许可手续,并在施工前制作公示牌,将许可的主要内容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第三十一条临时占用绿地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绿地恢复应当与现状绿化和谐融合,不得低于原来的标准。绿地恢复成本由占用单位承担。

第三十二条公园绿地范围内的树木移植应当适时进行、就近移植,并实施清单管理。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移植地点并监督实施,申请人应当委托管养单位或者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移植。

第三十三条市政、交通、电力、通讯等建设工程项目影响绿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并在施工前告知管养单位。

第三十四条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城市绿化调查,建立健全绿化档案,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城市绿化进行监督管理。

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园林绿化企业信用档案,做好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完善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管理系统。

第三十五条城市的古树名木实行原地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

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古树名木生长和管护情况进行检查,对长势濒危的古树名木采取抢救措施,并指导、协助和督促管护责任单位或个人做好保护工作。

第三十六条市、县(市)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建设城市湿地公园,提高湿地综合服务功能。

第三十七条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城市绿化管理工作中失职或者渎职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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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临时工用工协议项目执行专员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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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批输送的用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输送临时工的要求:

(一)、年满16周岁以上,男女____比例,学历不限,身体健康,身份证明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二)、本协议预定输送人员为____人,实际运作可高于此数,具体以实际输送任用人员为准。

三、临时工工作时间:预计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具体工作时间视实际状况而定。

四、人员接收程序:

(一)、乙方负责统一组织好临时工,在签订合同3-5天之内将工人送至甲方

(二)、甲方派遣行政人事工作人员及车辆到人员所在地(广东省境内)接送临时工(免费)到工厂。

(三)、可以分批输送,原则上每次不得少于50人。

五、双方权利义务说明: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好输送临时工的人事审查工作,乙方须严格恪守真实诚信的原则全力配合甲方要求。

(二)、甲、乙双方须相互配合做好输送人员的工作安排,具体包括:

1)、甲方以临时工的方式安排乙方输送的劳务人员在公司上班。

2)、临时工到达甲方后,均应遵守甲方厂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工作安排。若临时工因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甲方所在地法律法规的,一切责任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同时乙方须于当日将其带离工厂。

(三)、每输送50名临时工乙方派遣1名管理人员赴甲方处上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厂纪厂规)对临时工进行辅导及协助甲方管理,甲方免费为乙方派遣的管理人员提供食宿,并给予管理人员每月1800元/人/月工资。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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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城市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3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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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为指导,积极探索重污染河段水环境改善新思路,不断提高水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逐步恢复河流水生态系统,提升城市形象及流域内的生态价值,构建经济繁荣、水体清澈、生态平衡、人水和谐新格局,为全市人民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幸福佛山。

二、工作目标

1年新进展:至20xx年底,继续巩固珠江综合整治成果,整治各类违规污染源,提高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污染源污染防治水平,推动广佛交界片区水污染联防联治上新台阶,汾江河等重点河段水质实现20xx年阶段控制目标,达到V类水体。

3年新突破:至20xx年底,推进汾江河、花地河、西南涌、水口水道、芦苞涌等重点河段综合整治工作,削减重污染河道内源污染,有效控制面源污染,提高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排放标准。全市消除劣V类水体(指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汾江河水质基本达到Ⅳ类,西南涌、水口水道、平洲水道实现达标交接。

8年水更清:至20xx年底,各类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佛山—广州跨界水体达标交接,主要地表水体水质达到环境功能要求,水体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完整性明显提升,水生态功能基本得到修复。

三、工作任务

(一)规划先行,优化产业布局。

全面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实行控制单元内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水质超标的控制单元禁止接纳其他区域转移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鼓励向环境容量充裕的非敏感河流转移总量指标。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未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达不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环评文件。对未实现总量控制目标、水质达不到功能区目标要求、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地区实施区域限批。

将生态功能分区作为开发建设的重要依据,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敏感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建设重污染项目。积极做好产业园区的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坚持高起点规划和建设产业园区、产业基地,使重污染项目入园管理,集中治污,集中供汽。实行更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重点行业、重点流域实行更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xx年底前完成汾江河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每年公布需要关停或者转型升级企业名录,制订分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大力推进造纸、纺织印染、制革、电镀、化工等重污染行业以及高水耗、高污染、低产出等落后产能的淘汰。

(二)先急后缓,稳步推进内河涌整治工作。

突出重点,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分期分批推进内河涌整治工作。首批针对纳入省挂牌督办河涌、广佛重点跨界河涌、已划定水环境功能区的且未达到Ⅴ类水体的河段、未达到Ⅴ类水体的重点主干河涌要分别制定“一河一策”(河涌名单详见附件1、2),并于20xx年10月底前由各级政府印发实施。不涉及跨镇(街道)河涌的“一河一策”由镇(街道)组织审核并印发实施,涉及跨镇(街道)不跨区的河涌“一河一策”由区政府统筹、审核并印发实施,涉及跨区的河涌“一河一策”方案由市政府统筹、审核并印发实施。第二批纳入整治的主干内河涌要在20xx年3月初完成“一河一策”初稿的编制工作,并于20xx年3月底前完成印发实施工作。

(三)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益。

深入实施《印发佛山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的通知》,加快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进度。一是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推进二级管网建设。要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各级政府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城市建设支出的部分优先用于管网建设。同时,创新融资方式,坚持以改革的思路、用市场化的手段,打破由政府部门主导建设、运行、管理的单一模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民间资金投向管网建设,以特许经营、BT、BOT和TOT等不同形式参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投资、建设和运行管理,不断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使污水处理设施的平均负荷率和进水浓度明显提高。

二是突出检查、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工业废水非法排入市政管网。要严厉查处向市政管网非法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并形成长效监督机制,切实扭转非法向市政管网排放工业废水愈演愈烈的严峻势头。

三是加强污泥处理处置的日常监管。尽快建立污泥处理处置价格新机制,将污泥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费带征范围,并按照各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加快各区污泥处置中心建设,推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工作。完善处置记录台账及污泥转运、联单,掌握污泥去向及处置方式,并加强跟踪、检查污泥运输及处置过程。

(四)以奖促治,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解决突出农村环境问题。我市作为广东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城市,20xx—20xx年全市各区均要开展试点工作。各区要制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建立会议、督查、考核等工作制度,20xx、20xx年分别完成30%、80%行政村和涉农社区(有基本农田的社区)的环境综合整治。

继续实施《佛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和进一步加强相关区域环境管理的意见》,切实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控制和清理整治。通过示范工程的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完善。20xx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猪场和纳入国家、省、市年度减排计划的养殖场要全部完成治理,出栏量1,000—3,000头的猪场要有20%以上的养殖场完成治理,要基本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的关闭和搬迁。20xx年纳入国家、省、市年度减排计划的养殖场要全部完成治理,出栏量1,000—3,000头的猪场要有70%(累计)以上的养殖场完成治理,全面完成对禁养区的清理。20xx年全面完成畜禽养殖业整治任务。

积极推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向农村延伸,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分散治理和集中治理相结合思路,推动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可实施管网收集污水的村居,优先考虑通过管网收集到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近期无法实施管网建设的村居,通过敷设小型管网、建设小型处理设施进行单独处理。

(五)与时俱进,加强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跨界河流水质达标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逐步开展重要水源河流、跨区交界断面以及公众关注河段的水质与污染通量实时监控,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二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联动机制,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发挥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的长效监管作用,加强对在线监控设备的日常检查,加大在线监测数据在环境执法和排污收费等工作的应用。完善边界环境联合执法工作,妥善解决边界污染纠纷问题,建立边界污染治理与长效监管体系。加强环境信访的调处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重点抓好久拖不决、重复上访、社会反应强烈等重要案件的督察督办力度,解决一批重点、难点环境信访案件,确保不因环境信访问题引起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是加强应急及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定期举办现有环境监察人员应急知识技能培训,加强对环境事故处置物资和先进装备的配备,增强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加大与气象、海事、公安消防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做好监测、预测、预报以及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完善预警机制,保证应急信息的准确及时报送。建设包含政府部门、企业、群众等范围广、深入彻底的群防群治环境风险防范网络系统,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的宣教工作,提高企业、群众及政府部门的防范意识。

四是加强流域水环境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结合已建设的佛山市流域内水质模型以及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管理基础信息系统、污染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环境立体监测系统、环境污染预警应急系统建设,建立完善流域性环境信息资源网络,并与有关部门实现信息接口兼容,实现省市间、部门间信息更新、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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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城市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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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

【共有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出 让 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 02003、 02004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证号为 马国用(20__)第0712号、马国用(20__)第0713号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9300.94㎡ ,规划用途为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自 20__ 年 5 月 12 日至 2080 年 5 月 11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 暂定名 : 银峰新天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字第号、建字第号 ,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 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马山县房地产管理所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南马房预字(20__)第2013001号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银峰大道290号银峰新天地 栋 单元 号房_。(房屋代码:________)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住宅 ,属 框架 结构,层高为 3 米(其中,天地楼地上第一层层高 米,建筑层数地上__6__层,地下__1__层。

该商品房有封闭式阳台___0__个,非封闭式阳台_______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 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构成说明及分层分户尺寸图见附件二)。

出卖人提示买受人注意,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对拟购买商品房的详细情况,如房屋坐落、朝向、面积及面积差异的处理办法等进行全面了解。经买受人确认,对出卖人提示的上述问题已全面了解。

该商品房面积测算单位: 广西国联测绘工程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6楼 ;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资质等级 丙级 ;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该商品房价款按下列方式计算:

1、按建筑面积计价,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 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亿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 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亿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的购买费用已计入上述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双方约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面积为准。

商品房竣工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进行处理:

1 、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时,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保持不变,据实结算房价款总金额,多退少补。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的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 、双方自行约定:

(1) 以下空白

;

(2)

;

(3)

;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 一次性付款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后,按如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出卖人或汇入出卖人指定的银行账号。

⑴、买受人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交纳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含定金)。

⑵、 买受人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起15天内交纳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⑶、余款占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买受人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起30天内付清。

2、银行按揭付款

⑴、买受人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交纳首期款,占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含定金)。

⑵、买受人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起 天内交纳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⑶、余款占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由买受人向银行申请按揭付款。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买受人应向指定按揭银行提供完整的贷款资料,如欠缺资料的,必须在接到出卖人或银行的通知后五天内到按揭银行补足资料和手续。如买受人获得的银行贷款数额加上首期款不足总房价款时,买受人对不足部分需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5天内,以现金交付方式付清。如买受人向银行所申请的抵押贷款未获审批通过的,买受人同意更改为一次性付款并于30日内付清全部房价款。否则,出卖人视买受人为逾期付款,并按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七条、第八条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3、公积金贷款付款

⑴、买受人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交纳首期款,占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含定金)。

⑵、余款占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由买受人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20天内,买受人需按程序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所有相关资料,如公积金贷款数额加上首期款不足总房价款时,买受人对不足部分需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7天内,以现金交付方式付清。如买受人所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获审批通过的,买受人同意更改为一次性付款并于30日内付清全部房价款。否则,出卖人视买受人为逾期付款,并按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60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3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60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10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5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因买受人逾期付款,出卖人依法起诉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及为实现权利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2、 。

第八条 交付期限及交付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2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已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备案。

2、该商品房经过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五方联合单体验收合格。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不可抗力事由之日起 30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因政府相关部门或公共性突发事件造成的公共责任原因或气象部门记录日降雨量达到中雨以上连续两天以上(含两天)或非出卖人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交付房屋的,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可据实相应延期交房。

3、出卖人将竣工资料、报告提交政府部门并被接受以后(以政府接收资料日期为准),因政府部门未能按公示的期限办结所导致无法按约定交付房屋的,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可据实相应延期交房。

4、双方约定:在交房时,如买受人未付清应付房款(含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尚未发放及贷款金额不足应付总房款的),则交房日期顺延,顺延至买受人付清全部房款之日起10日内。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原因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60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3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60 日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 同期银行活期存款 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 10 %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5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所在栋与相邻栋正面间距减少的;

(2)该商品房结构形式发生变化的;

(3)该商品房户型发生变化的;

(4)该商品房空间尺寸发生变化,导致层高变化或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发生变化的;

(5)该商品房朝向发生变化的;

(6)双方约定:出卖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楼外立面、楼前广场的园林绿化、出入口、构筑物等进行局部修改、调整,而买受人确认,修改、调整不需征得买受人同意;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6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 同期银行活期存款 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买受人不退房的,双方应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就补偿问题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对延期交房的责任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约定如下:

1.买受人原因造成延期的,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九条出卖人应承担的延期交房责任的对等责任向买受人追究违约责任。

2.出卖人发出书面交房通知之日起7日内,买受人应及时与出卖人办理交房手续、缴交相关费用并接收房屋,如因买受人原因逾期接收的,视为买受人已接收。出卖人将房屋移交给物业公司有偿保管,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由于买受人原因造成出卖方不能按期交房的,一切风险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附件三)。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2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买受人应及时通知出卖人,出卖人经确认属实后,应及时通知承建单位维修或出卖人赔偿装饰或作维修。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规定的要求:

1、该房屋水电在交房时达到使用条件;

2、该房屋道路在交房时达到使用条件;

3、排水在交付使用时达到使用条件;

4、 ;

5、 ;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项目所在地法院裁决 。

第十五条 合同登记备案、预告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的约定。

1、属于商品房预售的,本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应当不超过30日),出卖人应按规定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2、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一致,本合同登记备案后 30 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出卖人未按约定协助办理预告登记的,买受人有权单方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3、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1) 种方式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1)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360 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为买受人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并将以买受人为产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交付买受人。

(2)买受人自行办理

买受人自行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日内办结《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并将房屋登记机构要求的需出卖人提供的证件资料提交买受人。

4、因出卖人过错,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迟延办理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1)、(2)、(3)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 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2)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每迟延一日 20 元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总房款的2% 。

(3)因买受人原因(含买受人未付清应付房款、不及时向出卖人领取相关资料、不及时向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相关证明、提交相关资料并付清相关费用等)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产权证书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由此造成出卖人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责任。

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迟延办理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1、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2、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按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双方对该商品房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委托 具备法定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 检测,另一方应当配合和协助检测工作。检测结果支持一方主张的,由对方承担检测费用。

2、 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房屋损坏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七条 双方可能就以下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归本楼宇业主所有,公共屋面由小区物业公司统一管理;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使用权归本楼于业主所有,并物业公司统一管理;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5、买受人已阅知并同意签订该商品房所在小区业主临时公约,并同意在办理商品房入住手续时签订小区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住宅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买受人不得改动楼房外观(含擅自加装防盗网、招牌、遮阳棚、空调架等),不得添加任何构筑物。进行内部装修时其装修方案须先征得出卖人或物业管理部门同意,且按法律要求需报消防相关部门审批备案。买受人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和制度。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17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马山县房地产管理所 壹 份,按揭贷款银行

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马山县房地产管理所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马山 签于 马山

附件一: 房 屋 平 面 图

附件二: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构成说明及分层分户尺寸图

公用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构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B/TI7986——20__)《房产测量规范》、《住宅设计规范》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三: 装饰、设备标准

1、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2、外 墙:外墙涂料,预留空调室外机位。

3、内墙天花:水泥混合砂浆抹平

4、地面:混凝土现浇原地面

5 窗:高级铝合金窗、名厂钢化镀膜玻璃,银峰大道一侧为中空LOW玻璃

6、门: 多层住宅及天地楼入户门均为安全入户门,客厅阳台门为铝合金玻璃门,工作阳台门为铝合金玻璃门,其他预留门洞

7、阳 台:阳台均为铁艺栏杆

8、卫 生 间:预留给排水接口,预留排风口

9、橱房:预留给排水接口,预留排烟道

10、电视、电话、宽带网:IDD电话线、有线电视接收天线、宽带网接至户内弱电总箱

11、供电系统:电接入户开关箱,每户一表,供电至户内强电总箱,楼板预埋线管

12、供水系统:每户设立一水表, 洋房给水管线接至厨房;天地楼给水管接至卫生间内

13、公共楼梯(洋房):磁砖楼梯踏步,扶手为不锈钢栏杆,内墙面刮腻子

14、保安系统:每户提供安保型对讲机一台,一卡通门禁控制系统,提供24小时专业

管理及保安服务。

15、备注:电视、电话、网络、管道燃气的开户费和使用费由业主另行缴纳。

▲开发商保留按实情情况以同等质素之建筑材料及设备代替上述所列各项的权利。

出卖人: 买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

1、如本合同约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则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之日。

2、出卖人向买受人寄达有关通知书的地址以买受人在购房合同中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如买受人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卖人,如因买受人所留地址、姓名或联系电话号码不详或不真实致使通知书无法送达,或造成其他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出卖人概不负责。

3、买受人确认己知悉在本合同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买受人按本合同约定付清全部购房款(含按揭贷款划入至出卖人销售专用帐户)和履行房屋交付使用前应履行的其他约定义务后,买受人保证主动按约定前往办理收楼手续等。出卖人就买受人收楼事宜不再另行通知或书面催告买受人办理收楼手续。

4、如出卖人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约定使用材料、设备的,出卖人可采用其它质量、价款相当的材料、设备替代,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

出卖人所设置示范单位的装修和色调仅供参考且出卖人在销售该房屋所设置的示范单位只作为买受人感受装修与家具摆设的整体效果,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交楼标准以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内容为准。

5、出卖人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条件后,如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前往办理收楼手续的,视为出卖人已按约定交付该房屋给买受人使用,因该房屋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由买受人承担及享有。同时,买受人保证按与出卖人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缴交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和相关分摊费用及滞纳金。

6、买受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向出卖人提供办理产权证(含他项权证)的资料及签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文件,出卖人不再另行通知。买受人逾期履行本条约定义务的,出卖人有权据实顺延该房屋产权证的办理时间,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

7、出卖人按本合同约定顺延房屋交付使用时间的,不应视为出卖人逾期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同时出卖人有权相应顺延该房屋产权证的办理时间,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

8、买受人若为两人或两人以上联名购买的,买受人同意任何一位买受人均有权单独行使本合同约定权利和承担本合同约定义务。

9、本合同约定总价未包括物业维修基金及按法律法规规定买受人购买该房屋应支付的税费和费用。该房屋物业维修基金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支付方式和使用按国家和自治区、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在该房屋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买受人同意接受出卖人依法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及支付相应费用。

11、如买受人是以申请抵押贷款(按揭)的方式支付购房款的,且未能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贷款银行申请办理抵押贷款(按揭)的(含提供办理按揭所需资料及签署相应文件),买受人确认逾期支付购房款的行为为违约行为。

12、如买受人是以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按揭)的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因买受人未能按贷款合同约定支付供楼款而导致出卖人需承担担保责任的, 出卖人有权在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内向买受人追偿,且出卖人因实现该债权所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全由买受人承担,且买受人还应按出卖人已承担担保责任金额的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13、买受人确认,在该房屋符合办理产权证条件后,如该房屋面积经具有测绘资格的测绘单位测量且按合同约定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面积差异款的,在买受人付清面积差异款前,出卖人有权暂不办理该房屋产权证或暂不将已办理完毕的产权证交付乙方,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

14、本项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地面露天车位、地下停车位(含人防地下车位)属出卖人所有,出卖人有权通过出售、出租或其他方式处置。

15、买受人确认,出卖人无须征得其同意有权将地下停车位(场)向任何第三人出售,所得收益归出卖人所有。

16、在买受人收楼后, 如出卖人在履行保修责任过程中, 需要买受人配合、协助的, 买受人应无条件给予配合、协助。否则,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保修责任。

17、双方确认,出卖人就出售该房屋所作的任何宣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单张、电视广告、报纸广告、户外广告或销售人员所作的任何口头承诺),如与本合同约定内容不符或本合同没有约定的,均以本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18、本合同标的物(房屋)所在房地产项目中,凡未列入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并可独立经营或使用的附属设施和公建配套设施(如会所或活动中心等)产权由出卖人所有,但出卖人以书面声明放弃的除外。

19、如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与合同约定内容不相符的,则以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为准,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 买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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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创建文明城市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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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一名大学生,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养成雅行习惯,争做文明学生》。

我们的祖国自古以“礼仪之邦”着称于世,我们的民族历来十分注重言行雅致。古时的孔融四岁就知道让梨,这个故事妇孺皆知;今天,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行雅德馨:一九五九年回故乡,邀请尊长吃饭敬酒时,老人们说:“主席敬酒,岂敢岂敢!”毛主席回答:“敬老尊贤,应当应当!”谦谦君子风度传为美谈。

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许有青年旁若无人地占据着公汽的老弱病残座位,也许有外表靓丽的姑娘嘴里吐出“他妈的”叫声,也许有遇到路人撞了你不道歉便扬长而去,也许有衣着光鲜的行人边走边随地吐痰丢果皮。看到这些不雅的言行,你一定会觉得他们与物质文明的社会是多么不协调!是的,当今有些人对于自身不雅行为不以为怪,还会认为:小节无碍大事!我以为:言行文雅不是小事,它是一个人素养的体现,它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

可以这样说,雅行是现代文明人的重要素质,它比人的智慧与学识还要重要。举止文明、彬彬有礼、温文尔雅、仪态万方,这些美好的词语都是雅行写照。生活在社会的大家庭中,文明雅致地处事待人,是我们每个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必修课。我们更不能忽视,不雅的行为时常发生在大家的身边:校园内,有我们不经意丢下的垃圾;同学间,话语里也有脏话、粗话的字眼。虽说这只是一些小小的毛病,但却影射出我们素质上的缺陷。

同学们,我们班有一个共同的信念:今天,在校园学做文明人;明天,在社会上做个高雅的公民。因为,我们出自诗情画意的英华校园,我们不能辱没班级的荣誉,我们不能辱没校园的名声!此刻,就要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在老师的引领之下,做一个言行文雅的好学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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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中国城市居民装修消费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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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居民装修消费调查报告

一、调查群体基本信息

本次调查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西安、成都、沈阳7个城市进行。其中男性受访者占比49.4%,女性受访者占50.6%。

受访者中,80后占52.1%,为本次受访对象的“主力军”。70后、90后、60后及以前分别占到24.65%、16.2%和7.1%。

二、环保装修知识,你真的了解吗?

1、了解程度

调查显示,公众对室内装修环保材料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处于初级认知阶段,过半(55.5%)的受访者表示偶尔了解一些相关知识,仅26.1%的受访者表示非常了解。

2、了解途径

调查显示,公众获取建筑环保材料信息的首要渠道还是电视(36.5%),其次则是报纸杂志和(20.1%)和装修公司的介绍(18%)。

3、装修污染源

被问及“您了解到的室内装修污染主要来源于以下哪种装饰材料?”时,在公众的心目中,油漆及各种墙面涂料是室内装修污染的首要来源(83.5%),认为粘胶剂及防水涂料等装修辅料和人造板材是室内装修污染来源的比例也超过七成。

注:本期为多选,故各选项之和大于100%。

分年龄看,年龄越大,对各种污染源的认知越明显。在35岁及以上的年龄群中,超过八成人都认为人造板材是一种装修污染源,而80后中持同样看法的仅占68.9%,90后中甚至只有53.8%的人这样认为。

4、装修污染物

对于“您认为以下哪些属于装修污染物?”这一问题,调查显示,甲醛已成为公众皆知的装修污染物(94.7%),认为苯属于装修污染物的比例也达到83.9%。但仅有三成左右的受访者认为氨气和氡气属于装修污染物。而并非装修污染物的氧气也以4.2%的比例“中枪”。

注:本期为多选,故各选项之和大于100%。

【小编提示】:

氨气对动物或人体的上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蚀作用,减弱人体对疾病的抵抗力。

室内氨气污染主要来自三方面:

1)装修工人为了保证冬天低温情况下正常工作,在水泥里加入了含尿素的混凝土防冻剂,里面含有大量氨类物质,随着温度湿度的变化,被还原成氨气从墙体中缓慢释放出来;

2)室内装饰材料中的添加剂和增白剂;

3)生活异味、厕所臭气也是氨气的重要来源,也往往是我们忽视的地方。

氡气是导致人体呼吸系统疾病的重要原因之一,并可诱发细胞癌变。室内环境中的氡主要来自地基土壤的扩散、地下水、天然气燃烧以及含铀高的建材。

5、污染物释放

调查显示,近五成(49.3%)的公众认为家装材料中的污染物经过3-12个月就可以释放,事实上每种室内污染物都有各自的释放周期,对人体危害最大的甲醛,释放期长达3至2019年。

三、装修环保材料选购

1、房屋装修情况

本次调查中,66.4%的受访者或受访者家庭过去三年内参与过房屋装修。

2、是否购买环保材料

在参与过房屋装修的受访者中,85.9%的人表示当时使用过环保材料。

从收入上看,收入越高越会在装修时使用环保材料(高收入:96%,中等收入:86.2%,低收入:65.5%)。

分城市来看,北京公众在装修时使用环保材料的比例最高(94.9%),而西安居民使用环保材料的比例最低(76.6%)。

3、检测标识

虽然近九成(89.7%)的受访者表示在购买装修材料时查看了各种气体排放的检测合格标志,但只有39.3%的受访者表示一直都这么做。另有8.4%的公众在购买装修材料时从来没有查看各种检测合格标志。

收入越高越在意气体排放的检测合格标志,超过四成(44.4%)高收入者在装修时始终都会查看气体排放的检测合格标志,而中等收入和低收入中分别有39.2%和27.6%的人会这么做。

上海人对气体排放的检测合格标志最在意(46%),而西安人对此最不在意,14.1%的受访者从来没有查看过。

4、环保材料的使用

墙体涂料(86.9%)是公众最优先使用环保材料的部位,其次是衣柜橱柜等家具(74.6%)和地面材料(63%)。

注:本期为多选,故各选项之和大于100%。

高收入者在地面材料(69.5%)会优先使用环保材料的比例高于中(62.7%)、低(53.25)收入者。

5、如何选择环保材料

公众在选择环保材料时,最常用的方法是认准国家级环保标志,并且找商家索要质量检测报告查证(57.1%)。

四、环保材料消费

1、环保材料可承受价格

平均来看,公众最高能接受环保材料比普通材料的价格高出19.7%,对环保材料价格的承受上限平均为集中于普通材料的1.1-1.2%倍,仅8%的公众可接受环保材料比普通材料贵出30%以上。

2、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仅34.8%的公众表示装修后会花钱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近五成(47.3%)受访者需视情况而定。收入越高,越愿意花钱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分城市来看,北京和成都的受访者对花钱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的意愿最高(42.9%),广州和西安对此服务的接受度最低(28.6%)。

3、空气净化设备的购买

在在污染释放期,消费者会购买哪一种设备进行空气净化?调查显示,近六成(59.6%)受访者选择购买空气净化器。

12.7%的低收入者不打算购买任何空气净化设备,而高收入者中,这一比例仅为4.2%。

4、未来对环保材料的选择

86.4%的受访者表示假设未来(再)做装修,会优先使用环保的家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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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技术合同:城市规划技术服务委托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工作计划,委托书,适用行业岗位:技术,服务,全文共 1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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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城市规划技术服务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受委托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建设项目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服务的建设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_________

1.2 项目地点_________

1.3 拟建建设项目规模

用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其中含商服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住宅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管线名称:_________,长度:_________

1.4 其它: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服务内容:

2.1 建设项目现场踏勘

2.2 建设项目选址定点

2.3 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资料

2.4 比选规划设计方案

2.5 提供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规划技术标准咨询服务。

2.6 其他_________

2.7 任务完成日期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文件资料名称_________

内容要求_________

份数_________

提交时间_________

第四条 委托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甲乙双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务费用标准按省物价局黑价联[]16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4.2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或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度_________%,即(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项目服务内容完成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全部费用,即(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5.1.1 甲方委托规划技术服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明确要求,并对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实性和时限负责。

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乙方完成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0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

5.1.2 甲方变更委托服务项目或提供文件材料有误,导致乙方返工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具体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5.1.3 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展服务工作的,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费用的50%;乙方已开展工作的,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服务费用总额支付给乙方。

5.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款规定的费用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甲方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滞纳金。

5.1.5 甲方应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5.2 乙方责任

5.2.1 乙方应按省物价局黑价联字[]162号和黑建规[]41号及有关规定开展规划技术服务活动。

5.2.2 乙方对提交的委托项目规划技术服务成果质量负责。

5.2.3 合同生效后,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应返还甲方所支付的服务费用。

5.2.4 因乙方延误规划技术服务成果提交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核减该项目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核减的最高限额为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7.3 双方共同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终止。

┌───────┬─────┬─────────────┬────────┐

│ │单位名称 │ │ │

│ ├─────┼─────────────┤ │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 ├─────┼─────────────┤ │

│ 委托方 │经办人 │ (签字)│ │

│ ├─────┼─────────────┤ │

│ (甲方) │单位地址 │ │ (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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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城市医疗服务协议职工定点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职员,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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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为会员提供医疗信息咨询、医疗服务中介的专业性公司,双方就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1.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个人服务对象,下同)成为甲方的“健康俱乐部会员”,期限为壹年,自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2.乙方一次性交纳会费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服务对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在期限内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为乙方进行一次全面的西医查体、心理测评、健康史调查(查体医院及项目详见附件1)

2)根据检查结果,由专家为乙方进行健康评定,制定保健方案

3)为乙方建立详尽、全面、动态的“健康档案”

4)指导乙方进行“亚健康”调理

5)为乙方提供健康俱乐部会员特约医院全程导医服务:急诊、门诊、会诊、住院、手术(医院发生费用自理,特约医院名单详见附件2)

6)为乙方安排保健医生提供健康咨询及全程健康跟踪

7)适时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及“保健心得沙龙”

8)为乙方适时提供相关医疗信息、保健知识。

4.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如有争议,本着真诚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给________________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在________________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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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城市小区供用水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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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水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水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

(一)用水地址为 ___________ 。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 ___________ (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二)用水性质系 ___________ 用水,执行 ___________ 供水价格。

(三)用水量为 ___________ 立方米/日; ___________ 立方米/月。

(四)计费总水表安装地点为: ___________ (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五)安装计费总水表共 具,注册号为 。

第二条 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供水人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 ___________ 兆帕;以户表方式计费的,保证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 ___________ 兆帕。

第三条 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用水计量

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 ___________ 计量表; ___________ IC卡计量表;或者 ___________ 。安装时应当登记注册。供、用水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计费水表时,供水人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或者按照比例划分不同用水性质用水量分类计收水费。

(二)供水价格:供水人依据用水人用水性质,按照 ___________ 政府 ___________ (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

1.供水人按照规定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 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 日前交清水费。

2.水费结算采取 ___________ 方式。

第四条 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供水人设计安装的计费总水表处。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

(二)产权分界点(含计费水表)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水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 供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二)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费滞纳金。

(三)用水人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供水人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四)因用水人表井占压、损坏及用水人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 ___________ 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供水人不退还多估水费。

(五)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被迫降压外,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压力供水。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停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人。

(六)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24小时昼夜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七)如供水人需要变更抄验水表和收费周期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水人。

(八)对用水人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供水人负责复核和校验。对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供水人应当无偿更换,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 个月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由于供水人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

第六条 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水压、水质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

(三)有权向供水人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四)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

(六)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七)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八)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

(九)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半年超过水表公称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由于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时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用水人承担工料费;当用水人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收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供水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百分之___________ 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水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水、水压降低、水质量事故,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一个月的,供水人按照国家规定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于半年之内交齐水费和滞纳金后,供水人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超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交齐欠费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2.用水人私自改变用水性质、向其它用水人转供水、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支付水费百分之 的违约金。

3.用水人终止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水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 ___________ 年,从 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 日止。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 ___________ 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 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水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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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城市中心私人房屋出租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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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省、市)(区、县) ;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___个月。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_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万 ________仟 ________佰 ________拾 ________元整)。

租金总额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 万________ 仟________ 佰________ 拾________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 。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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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城市土地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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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合同范文

转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_____________市房地产转让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_____________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由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用于乙方兴办_____________。

1.2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及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及_____________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2.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

2.1甲方系经国家批准成立,负责_____________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2.2乙方系经_____________国政府批准成立,从事生产经营_____________的经济实体,具有_____________国法人资格。

2.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________________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2.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________________

(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3.甲方的确认与保证

3.1甲方确认并保证,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4.场地位置和面积

4.1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的工业建设用地。该场地面积共计约____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为准),其地理位置详见《场地位置示意图》。

5.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

5.1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5.2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6.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和付款方式

6.1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____平方米合计为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___)。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总额最终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单价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

6.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乙方须按下述时间要求付清前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签字日后_____________天内,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___);本合同签字日后_____________日内,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付清余额_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___);乙方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7.场地交接

7.1甲方应于乙方按本合同第6.2条规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_____________日内,将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场地交接时,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场地交接单上签字,以示场地交接完毕。

7.2甲方应于场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场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书面通知所载日期进行场地交接,逾期超过_____________天的,视作乙方认可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已交接。

7.3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备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全部条件后,由乙方向有关土地主管部门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并向____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8.场地基础设施、条件

8.1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包括以下部分:________________

(1)供电、供水、电讯、煤气设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8.2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口的含义如下:________________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点;

(2)经专业管线单位确认的本合同第4.1条所定埸地周边的其他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入点。

8.3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为将按该地块的平均自然标高经过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构筑物、无地下公用设施的_____________用地。

8.4乙方项目建成投产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管线和道路。乙方在受让地块内建设施工时,场地应具备供水、供电、进出道路及场地平整之条件,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临时用电、用水、电话接入使用的申请和批准手续,从接口引进红线内的工程费用和容量费用由乙方承担。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设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类手续的,由甲方负责。

8.5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下(包括与接口的衔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设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使用供电、供水、电讯、煤气、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应向有关公用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贴费(增容费、初装费)、接装费及所需器材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8.6乙方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内进行建设时,不得损坏该场地周边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类公用基础设施。乙方建设造成该类设施损坏的,应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7未经权利人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挖、占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临时占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须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8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内的边缘地带铺设热网管线,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体实施方案甲方应与乙方协商。

9.其它权利和义务

9.1乙方必须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总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____%,并须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竣工。

9.2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对依据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有权连同建筑物依法自行处置,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实的发生,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及_____________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并不得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上述事实发生时,乙方须将有关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备案。因上述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土地使用权后继者、受让者,都是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

9.3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边界以外的公共卫生、绿化养护、市政养护等事项由园区管理机构承担,乙方应按_____________区市政市容管理机构公布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该管理费应为合理之费用。

9.4凡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再转让、继承、出租和抵押及有关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变更等的所有经济合同、契约、凭证等必须进行登记的文件,均应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登记。

9.5转让期限内,乙方应按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金。

9.6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9.7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9.8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甲方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让。

10.续期与合同终止

10.1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申请续期。乙方申请续期的,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________________

(1)续期的书面申请至迟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____年送达甲方;

(2)投资审批部门同意乙方延长经营期限的批准文件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____个月送达甲方。

10.2乙方提出续期申请后,甲方在转让期限届满前不得就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租用或使用权转让事宜对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

10.3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不续期的,乙方应将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完整地交还给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该场地的,乙方应按当时的价格继续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用。

10.4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届时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转让期满后,乙方不续期的,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1.违约责任

11.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________________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1条规定的时间提供场地的;

(2)乙方对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使用和处置与“出让合同”、____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10.3条规定将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交还甲方的;

(4)双方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逾期付款不适用本条款,按照11.4、11.5条处理)。

11.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上述违约事项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方法如下:________________

(1)日违约金为_____________美元;

(2)违约天数=自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起至纠正之日止日历天数;

(3)违约金金额=日违约金_____违约天数。

11.3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专业权威的第三方核定。

11.4违约金、赔偿金至迟应于明确违约责任之日起_____________天内偿付;违约事实于偿付当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续的,违约方应继续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直至违约行为终止。

11.5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11.6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合同第11.4条规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外,若出现下述情况,同时应以下列方式承担责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过____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3)款);但本款前述情况发生时,经乙方书面要求,甲方书面同意可给予乙方宽限期,宽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计_____________个月,宽限期内,乙方仍应根据本合同第11.4条之规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产生的滞纳金。

(2)宽限期内,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3)款)。

(3)本条第(1)、(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具体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甲方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扣除合同总额的30%及本合同规定的滞纳金、违约金后余额退还;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违约赔偿。

11.7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9.1条之规定的期限完成建设工程量的,乙方可至迟在建设期限届满之日前____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延建书面申请,且延期不得超过_____________年。除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迟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为准),自9.1条规定的建设期限届满之日起,超出_____________个月以内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____%,超出_____________个月不到_____________年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____%,超出______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无偿收回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地块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着物。

11.8违约事实发生后,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无论违约方是否已实际支付了违约金或/和赔偿金,违约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12.不可抗力

12.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____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2.2前款所称自然灾害仅指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自然现象引起的灾害。

13.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3.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方式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进行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保密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一经查实,披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15.以往协议

本合同的效力超过甲乙双方以往就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或与其相关的事宜所达成的协议,上述协议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16.其它

16.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双方仍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

16.2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及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公证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16.3本合同生效后,国家或_____________市修改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对本合同有追溯力的,双方应及时修订本合同,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16.4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

(2)场地位置示意图;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图;

(4)_____________区市政基础设施使用和保护管理办法。

(5)“出让合同”(复印件)。

16.5乙方可以自由决定以美元或人民币支付本合同6.1条所定土地使用权转让金,该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由乙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按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的卖出与买入价的中间价计算。若付款当日无交易,则以付款前上一个交易日的中间价计算。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其它费用的,与前款同。

16.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同的解释、理解或不符时,以中文本为准。

16.7本合同双方用电报、电传和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自用上述方式发送通知之日起_____________天内,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本合同一方或双方改变其通讯地址的,应于改变之日起_____________天内通知合同的另一方)。

16.7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市公证处及____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各执____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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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范文

范文类型:党团党建,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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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组织部、县直工委对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办支部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新时代,新征程,为做好今年的党建工作,县能源办支部委员会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定+自选”党日活动等为载体,以先锋在线平台为抓手,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我办支部严格按照规定次数落实“三会一课”,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做到主题鲜明、形式多样;按照规定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履行民主生活会方案报审、召开情况报备工作制度,落实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公开通报制度;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且进行无记名投票竞选;按照规定要求,明确党费交纳标准并按照标准按时交纳党费。

我办支部在年初就制定了年度的学习计划表,每个季度支部党员都会对所学进行讨论、总结并现场交流心得体会。

一月至今县能源办共召开支部大会5次、支委会6次、党小组会议4次,上党课2次,且安排专人定期编写党建简报。

“先锋在线”平台上线后,我办支部全体党员第一时间通过手机注册了自己的账号。该办支部严格按照平台上面的规定要求,按时按量的完成任务,及时上传纪实。日常中支部党员通过党建微信群交流学习心得,积极参加党建学习竞赛的答题,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将新技术、新应用和党建相结合,全面提升了党建工作水平,让平台成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效抓手。

目前我办支部党员多为退休、下岗职工,时常集体学习机会少,下一步将增加集体学习的机会,加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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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城市规划设计合同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全文共 2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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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建设部及黑龙江省有关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搞好协作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规划设计委托概况:

1.1 规划设计委托文号、日期

1.2 规划设计地点范围

1.3 规划设计规模

1.4 规划技术深度要求

1.5 预计工作日期及阶段划分

第二条 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及资料:

第三条 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规划设计成果:

第四条 收费标准及拔款方式:

4.1 本规划设计按国家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并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4.2 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规划设计费总额为(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收费计算标准详见规划设计费计算表。

4.3 规划设计费按规划进度分期支付。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30%,计(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甲方再支付40%即(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乙方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付清其余规划设计费,计(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5.1.1 甲方委托规划设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规划技术深度要求和阶段划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文件及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设计成果时间。

5.1.2 甲方变更委托规划设计项目、规模、技术深度要求或提交的文件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后又需作较大修改,导致乙方规划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5.1.3 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规划设计工作时,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未付定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定金;乙方已开始规划设计的,甲方根据乙方该阶段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规划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全部支付。

5.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分期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成果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设,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规划设计费。

5.1.5 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议。

5.1.6 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收集所需文件和资料,并支付所需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5.1.7 规划设计成果的设计版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乙方交付的规划设计成果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5.1.8 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1.9 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他责任。

5.2 乙方责任

5.2.1 乙方按国家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规范进行规划设计,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深度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向甲方提交规划设计成果。

5.2.2 乙方对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质量负责,并负责对规划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补充。

5.2.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双倍赔返定金;未收定金的,不予赔偿。

5.2.4 因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成果最终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赔偿最高限为全部规划设计费。

5.2.5 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规划设计成果后,参加有关上级组织的规划设计成果的审查活动,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本合同规定任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需增加的内容及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

第六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_________进行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第七条 其他事宜。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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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城市建设的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全文共 21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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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既要重视行也要重视停”——以改革精神,解决广州都会区停车难题的建议

提案人:广州市政协城建资源环境委员会,广州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理由

一辆车平均有70%以上的时间处于停车状态。停车难、行车难,互为影响,都是都会区管理难题,更是重要民生事项。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州都会区停车难问题越加凸显,亟待解决。市政协城建委、提案委、部分政协委员及相关专家联合组成调研组,先后赴市交委等职能部门及上海、南京、香港等地调研,提出建议如下。

一、停车难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现状。

1、广州停车难问题集中体现“一区两域”。“一区”指停车难问题主要体现在都会区(集中在越秀、荔湾、天河、海珠、白云部分地区); “两域”指白天停车难矛盾集中在商业、办公、文化、学校、医院区域,晚上停车难矛盾集中在住宅区域。

2、停车难问题,已造成大量的占用道路资源停车和在道路上徘徊等停车,更成为阻塞交通、影响通行的重要原因,成为影响社会和谐、激发民怨的重大民生问题。

3、20xx年初市政府成立了解决停车难问题领导小组,努力改善都会区停车难问题。20xx-20xx年新增泊位19万个,超额完成计划任务;20xx年新增泊位4.5万个,也超额完成计划任务,但停车泊位供需矛盾仍然很大。

(二)原因分析。

长期以来,城市建设只注重“行”而忽视“停”,停车设施从规划到投资与建设,从多种资源利用到服务与产业发展经营和收费,多个层面多个环节改革创新不足,造成泊车需求与泊位供给之间严重失衡。据统计,截止20xx年9月,广州市机动车保有量约248.1万辆,中小客车约180.7万辆(此数据不包含实际在广州停泊而非广州市籍车辆);而截止20xx年10月全市共有登记在册的经营性停车场共3473个,停车位62.9万个(此数据不包含非经营性停车泊位如私人产权停车位、临时利用各类道路、内街内巷、人行道、空地、城中村等难以纳入统计范畴的泊位)。据研究,一辆汽车所需泊位平均经验值约为1.3个;按大数原则,我市都会区的停车泊位需求缺口更加巨大。

1、交通设施规划、投资与建设改革创新不足,规划滞后、历史欠账突出,近20xx年基本没有财政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1)上世纪90年代及以前,停车场这一基础设施,未纳入政府投资建设计划,在城市规划建设及住宅、办公楼的设计中,停车配建指标都低。如,198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府〔1986〕85号),对自行车、汽车停放场(库)有了标准。其中住宅类仅对自行车提出要求,缺乏汽车停车场的设置标准,导致老旧居住小区和商业区都无泊位规划、建设,停车问题主要靠路面临时停车解决。又如,20xx年版《广州市建筑物停车配建指标研究》中,住宅类的标准是:户均建筑面积小于80平方米的,按0.2-0.3泊/户的标准配建;建筑面积位于80-120平方米之间的,按0.25-0.5泊位/户的标准配建。20xx年版《广州市建筑物停车配建指标研究》中,住宅类停车配建指标提高至0.5-0.8/100平方米建筑面积(A区)。直到20xx年7月1日,《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才明确要求按1.2-1.8泊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执行。

(2)停车规划长期与城市发展规划脱节。综合交通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有割裂情况,城市交通建设与城市用地发展不够协调;停车场在规划方面尤其在整体的布局规划方面不科学, 存在着结构性的矛盾;停车场选址不当而造成交通拥挤、环境变差的现象也屡见不鲜,自然就导致停车建设的滞后。

(3)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欠账突出。如:在20xx年,《广州市近期建设规划(20xx-20xx)》曾作为重大事项被提交至市人大审议,拟定在20xx年至20xx年间在原八区规划建设25个路外公共停车场,每年建设5个,共增加5290个泊位,其中20xx年计划投资2亿元新建康王路、惠福东路、泮溪、爱群大厦、农林下路等5处公共停车场,新增泊位810个。但自从公布了20xx年5处新建公共停车场的选址后,再无法搜索到后续新增公共停车场的地点和建设计划的相关信息。而5个在“拟定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几乎都没有建起来。

2、停车场收费体制改革创新不足,现行政府定价的标准既不反映投资建设成本,也不反映经营成本及管理需要,严重阻碍停车产业和城市服务的发展。

深化停车信息管理改革,以建设交通红绿灯的重要性和管理理念,继续完善以服务为导向的停车信息采集全覆盖、信息发布多手段的智能化交通和停车诱导系统和电子收费系统,提高泊位使用效率。

3、完善智能交通诱导系统,合理增加路面交通诱导设施布点密度并严禁挪作他用,实现停车服务各类基础数据的采集和发布口径一致、实时自动录入集成、全域覆盖全市共享、实时动态的多手段发布,做到停车设施基本情况一键查询、使用情况一键查询、交通诱导信息一目了然。

4、将“羊城通”扩大到停车收费。建立“一卡通”电子收费管理系统,借鉴香港使用八达通或信用卡刷卡付费经验,实施停车场收费智能化,引进以电子收费卡运作的闸口控制系统、场(库)内车辆定位系统,通过刷卡实现车辆停放位置查找、缴费等服务功能,减少车辆在停车场(库)内停留及出入口排队等候时间,提高车位的周转率,减少路面停车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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