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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建设调研内容(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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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0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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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是党和国家政策法规最基层的执行者、落实者,队伍庞大,贴近基层,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行政效能与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整体执政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期, 为掌握公务员队伍的情况,我对我乡公务员队伍管理进行了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我乡行政编制共24个,实有在岗公务员共21人,其中:大学本科学历5人,大专学历9人,中专(高中)学历7人;35岁以下7人,36至44岁4人,45岁以上10人;正科级干部4人,副科级干部9人,科员8人。

二、公务员队伍建设取得的成效

几年来,我乡积极学习贯彻党的17大会议精神,切实以>的贯彻实施为基础,紧紧围绕思想、能力、制度和作风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管理手段,着力抓好公务员执政能力建设,有效推进公务员队伍朝着规范化、廉正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是公务员理论知识得到不断充实和提高。通过加强在职公务员培训工作, 有针对性的对公务员进行政治理论、法律等多方面知识的补充和加强,公务员知识面明显变宽,能力得到显著增强,为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公务员队伍管理不断规范化科学化,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意识明显增强。在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的同时,我乡进一步强化了对公务员履行职务过程的监督,全面推行“五亮化”制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让群众了解办事程序和相关政策。

三是公务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加强。近年来,我乡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广大公务员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增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遵守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真正把让人民满意作为自己永恒的追求,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自觉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三、公务员队伍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层干部力量严重缺乏。由于基层经济、文化相对比较落后,新进公务员不愿意在基层工作,觉得工作难出成绩,不会得到提拔重用,只要一有机会就往上调。有些有能力的干部名义是在乡镇,实际上都被上级机关以借调、抽调的名义调走使用,而且一用就是若干年,实际工作却是在上级机关,所以导致在分配工作的时候,总是难以找到合适的干部。致使基层公务员得不到补充,原有工作人员,因具有专业化能力人才较少,工作任务繁重,普遍出现了一人多岗多责现象,严重制约着基层经济的发展。

二是晋升机制不平衡。在晋升制度方面,现有的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还远未达到稳定、健全、科学的程度。在基层,40多岁的干部应该是相当适合的,又相对年轻,又有经验,可是在干部的提拔上却因为年龄“一刀切”往往没有了机会,从而失去了动力。在干部制度的问题,应该是不拘一格,谁有本事谁上。像现在在基层,有些年轻干部没有实际经验,加上动机不纯,就是来镀金的,所以群众工作能力相当欠缺。

三是老龄化严重,基层公务员严重缺少。从我乡目前情况看,公务员队伍逐步呈现老龄化趋势。在岗公务员年龄普遍较大,公务员队伍“青黄不接、断档缺位”等现象普遍存在。许多业务量较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岗位公务员缺乏。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部分公务员因年龄等原因从领导岗位转任非领导职务,转任后多数是只享受待遇,不再接受具体工作,出现“有事无人做,有人无事做”现象。

四是干部考核体系不科学,没有建立能上能下、退出机制。现在只要是当上了公务员,就是进了保险箱,除了犯重大错误之外,谁也不能奈何于他?而且即使有错误,你也不敢动真格,因为他们要么有靠山,要么就跟你死缠烂打。由于没有制度的跟进,很多时候都是领导在承担,可谁又愿意个人去干得罪人的事呢?

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几点意见和建议。

1、建立合理的公务员交流和流动机制,改变乡镇公务员交流和流动的现有模式。尽量减少上面派员任乡镇领导职务,使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优秀公务员有更多的晋升机会;建立公务员大交流机制,有计划地对乡镇和上级领导进行交流,促进公务员的合理流动,及时更新和充实乡镇公务员队伍,解决乡镇队伍“青黄不接”的问题。

2、切实提高乡镇公务员的生活待遇。通过政策调控,缩小乡镇政府公务员和县城工作的公务员收入差距,并与其他非公务员干部在待遇上有所差别。同时,减少摊派性支出,切实提高基层公务员生活水平。

3、加大乡镇公务员培训力度。立足当前,适应农村工作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快以科技、经济、管理、法律等知识为重点的培训,尽快提高乡镇公务员干事创业的能力;选派潜质好的人才进行挂职锻炼或再进修,让终日在基层第一线忙于事务的公务员,有更多的机会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帮助乡镇公务员快速成长。

4、建立绩效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奖惩分明,对一些在某个工作岗位上工作时间长,又没有明显工作实绩的公务员要

及时进行调整交流;对有开拓精神、工作突出的给予重奖或提拔,进一步提高乡镇公务员工作积极性,让乡镇公务员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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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出资建设汽车修理厂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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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招用乙方到甲方汽车修理厂维修工作为_____。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 工作时间及假期

(一)每月工作时间为_____天,除中午吃饭时间一小时外,工作日不安排其它休息时间。具体上班时间根据季节另行通知。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可适当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即安排加班加点时间。乙方无特殊情况,须服从甲方加班安排。

(三)乙方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但应服从公司的统一休假、值班、加班安排。

(四)甲方要求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乙方完成加班后,甲方应安排乙方相应的时间轮休。乙方无特殊情况,应服从甲方安排。

(五)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调整日常工作起止时间(上班时间)。

第四条 工资待遇

(一)乙方工资按照甲方工资制度实行。

(二)乙方保底工资为______元,每年十二月一日至下一年的二月末保底工资调整为______元。

(三)乙方(铜工、漆工、机修工)除掉材料费后按提成分80%的修理费。

(四)乙方每月付给甲方伙食费______元。

第五条 工作规定

(一)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收取乙方______元质押金。

(二)厂内的生产,由于违章操作而发生的工具、设备、配件损坏,余事故乙方自行承担。

(三)厂外与工作无关,私自外出而发生的一切事故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合同期间不能私自离开逃跑,逃跑者由修理厂罚款20xx元,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在合同期乙方不能私自外出去做任何事业。

(六)乙方不能使用任何毒品。

(七)乙方不能贪污、偷盗场内的任何财物和金钱等。

(八)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做出效益。

(九)乙方晚上12点以前必须回到修理厂休息。

(十)乙方不能透露修理厂的秘密。

(十一)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将合同期内甲方交给其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以及乙方留存的工作文件、技术资料等一切与工作有关的材料,全部交还给甲方,工具、物品、文件资料等遗失的,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甲方责任

甲方不能拖延乙方的工资,由每月的月底付清乙方。乙方若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必须尽量帮助解决。

双方应遵守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望双方共同遵守。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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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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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中央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的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一)

17大报告强调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蕴含着农村和谐稳定的重大命题和深刻内涵,也是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作为担负法律监督职能的人民检察院,如何认清肩负的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充分发挥和履行检察职能,为新农村建设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是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要求,也是摆在每一个检察干警面前的现实命题。本文结合近年来我县实际和检察机关如何服务新农村建设做法,就人民检察院如何做好服务新农村建设谈一下浅显的看法。

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现有300个行政村(社居委会)。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加速发展,农村的社会矛盾逐步呈现出来、“三农”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三农”问题,始终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负有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神圣职责,在保障公平正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就要求检察机关的工作必须顺应历史的发展、顺应时代的发展、顺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顺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在强化意识上做文章,笔者认为要强化“四种意识”。

一是强化政治使命意识。

近年来,县检察院在新农村建设中做了大量服务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地贡献。当前,我国农村发展正处于艰难的爬坡阶段,为新农村建设提高一个和谐稳定发展环境至关重要。胡曾经指出:“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国家安”。检察机关在新农村建设中,要不断强化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强烈的责任意识,立足检察职能,为“三农”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维护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要切实为服务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检察机关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要将维护农村、农业、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把维护农民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纠正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问题,真心真意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切身利益。

二是强化党的领导和大局意识。

检察机关必须自觉接受党委和人大的领导,将检察工作置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中来谋划,置于新农村建设中来谋划。要把服务经济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要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工作实效,促进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要以良好工作作风,主动适应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对检察工作的要求,积极寻求检察职能与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一个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措施,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新农村建设打造法律平台,创造良好的法治、政治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的稳定和谐。

三是必须强化依法履行检察职责意识。

检察机关在新农村建设中,不仅要强化党的领导和大局意识,还要强化履行检察职责意识,检察机关为新农村服务必须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准确掌握法律法规的界限和尺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做到不枉不纵。

四是必须强化开拓创新意识。

在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检察机关不能墨守成规,要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用新的观念、从新的视角、用新的手段去探索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新问题,以观念创新促思路创新,以思路创新带举措创新,以举措创新创造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业绩。

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二)

一、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模式的本质分析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活动,上升至理论层面就是关于建设模式的构建与创新。从当前的情况看,全国各地关于新村建设的模式有很多种,梳理一下大致有三种情况:

一是按实践活动分为民间推动型和地方政府主导型。

二是按产业特色又具普遍性的分为工业企业带动型、特色产业带动型、畜牧养殖带动型、休闲产业带动型、商贸流通带动型、旅游产业带动型、合作组织带动型、劳务经济带动型。

三是按地方特色又具创新的特例,如“模式”、“模式”、“模式”等等。通过对不同发展模式的综合比较,我们可归纳出以下几个规律性认识:

第一,构建新农村建设模式的关键是符合实际。模式的有效性,是看它是否适合所在村的实际状况。如工业企业带动型模式,这种模式需要有发展工业企业的基本要素,如土地、资源、信息、技术、资金和能力强威望高的村庄领导人。被誉为“中华第一村”的就是这样的典型。又如旅游产业带动型模式,这种模式需要有可以挖掘的旅游资源包括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其次是要有便利的交通条件,另外也要有与旅游相配套的娱乐、住宿、餐饮等基础设施。江南名镇周庄.不仅具有优美的自然景观,而且有悠久的历史。优美的自然风光和悠久的历史吸引着八方来客,同时也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第二,构建新农村建设模式的实质是突破模式。模式不能复制,我们现在所讨论的各种模式正是各地实践基础上的经验总结而已,先前是没有既定的模式的。在过去的十几年中全国各地都兴起了到参观考察、学习培训的热潮,但是全国再也没有出现第二个。就是因为地处我国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其发展表现为是在城市工业文明辐射下的“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大环境中进行的,是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以工业反哺、城市支持为条件,以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各类工程为抓手而展开的。区域发展优势、经济实力和财政支付能力优势,是其它地方所不可比的。各地在经济、文化、资源、技术、人才、区域环境方面的差异,决定了照搬照抄难免会有“水土不服”的问题,在借鉴的基础上创新,这是我们构建发展模式时的唯一正确选择。

第三,构建新农村建设模式的枉心是探索和创新。创新就是结合,把本地特色和外地经验创造性地结合起来,体现在模式中,是构建新农村建设模式的核心内容,它决定着新农村建设在实践中的成败。就像近20多年来在小城镇发展中以为代表的“苏南”模式,以柳市镇为代表的“温州”模式,农业发展中的“贸工农一体化”模式等,不论是哪个模式都离不开对本地实际的探索和认识,更离不开实践层面的结合与创新。我省县从欠发达地区的实际出发,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紧迫、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人手,把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完善村镇建设功能、保障农民基本权益有序结合起来,按照“实力型”、“成长型”、和“待哺型”三个层次,分类指导,扎实推进了新农村建设,创造了著名的“模式”,今年七月中央党校在召开了研讨会,总结了经验,为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模式选择提供了一个可借鉴的范例。

二、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模式构建与类型

纵观新农村建设模式可谓五花八门,经验无不丰富,但有一点已很明白,照搬照抄发达地区发展模式.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是不可取的。欠发达地区由于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相对较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有限,自然生态环境脆弱、社会发展层次不高、又无明显区域优势,加之政府财力和农村自我发展能力严重不足,决定了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必然要走一条创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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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网站建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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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徐州金桥网络有限公司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 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材料及图片

1.1.2 甲方全权拥有该网的归属权及该网站所发布内容的知识产权。

1.1.3 甲方应按照正常的操作规程操作网站,如因违规操作(包括但不只限于密码泄露、非正常删除文件、数据等),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1.4 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备案幕布拍照,并配合乙方进行网站ICP备案。

1.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2.1 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技术开发工作。

1.2.2 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免费为甲方举办和该网站运行有关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涉及到与该网站无关的一些服务和技术开发双方须另行签署协议确认。

1.2.3 乙方应保证甲方网站的系统平台的稳定及安全,并制定相应措施,确保甲方相关数据不丢失,不泄露。否则乙方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在运行过程中如因程序本身编码缺陷,应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升级,如因其他问题引起网站故障,应及时响应并处理。在制作过程中,对甲方提出的修改要求,乙方应尽力协助实现,并交甲方验收通过。对有可能影响双方约定的完成时间的要求,乙方有权提出延期请求,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时间。

1.2.4 乙方为甲方制作的网站,乙方有权在网站的页脚注上乙方的制作商标,甲方不得私自删除乙方的制作商标。

第二条 开发项目及服务内容

2.1 域名与服务器空间

2.1.1域名:是否需要

2.1.2服务器空间

是否需要( ) 类型: 大小: (MB) 注册时间:

2.2 网站设计制作

网站的整体策划创意及美术风格设计、页面的设计制作。提供简体中文版,主页创意、模版设计,ASP基本功能模块。

2.3 网站维护和技术支持

2.3.1 网站技术支持(包括网站前台页面和后台程序的技术维护);

2.3.2 网站数据备份(每月对网站进行数据双备份(服务器备份、人工数据备份));

2.3.3 软件产品支持(正常的系统漏洞检测、升级)。

第三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3.1 本合同金额总计:人民币 元整。

3.2 付款方式: ;

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 %定金,计人民币: 元整;

甲方在验收之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金额 元;

第四条 完成及验收时间

4.1 完成时间:乙方收到材料、图片及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先行支付的款项后 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

4.2 验收期限:甲方在乙方制作完成后两天内完成项目的验收,并确认。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验收后修改补充

5.1 无文字拼写及图片错误(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标准)。

5.2 包含本合同第二条中双方所确认的功能。验收合格,甲方应以书面方式签收,但甲方在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后一周内未书面签收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5.3 验收合格后,如果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对工作成果进行大幅修改,乙方可根据改动情况酌情优惠收取制作费。(此修改是指:1、非程序本身缺陷;2、整体框架修改,3、增加功能模块等,4、FLASH动画制作。)

第六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7.2 甲方同意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黑客攻击、互联网连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等非乙方所能控制的原因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应由乙方承担。但乙方有责任及时将网站功能恢复。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双方除不可抗力之原因,任何一方如单方违约,均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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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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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定交纳租赁并于租赁关系终止时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是房屋租赁的法律形式和核心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应具备如下条款:

1、标的条款

应明确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位置、类别、结构、面积等;如仅出租一部分,还应说明承租人专用部分和共用部分。必要时,应以图表加以标明。

2、租金条款

应明确租金标准、计算方法、支付方式和期限。城市住宅用房租金,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赁;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交国家。

3、租期条款

通常应明确租赁始期和终期;未定租期,出租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但应给承租人一定宽限期让其找房搬迁或腾让部分房屋。

4、房屋使用、养护条款

应明确房屋用途和双方当事人的维修保养义务。

5、违约责任条款

应明确规定解除合同、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责任的承担。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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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小城镇规划建设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3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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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小城镇规划建设问题调研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城市化模式的外部发展条件也随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发达地区的小城镇建设在经过一段时间的高速发展后,已经走上调整战略、集约发展的道路,着重于提升产业结构档次,调整经济与发展战略,优化空间结构,完善城市功能。目前我市共有27个省级重点镇,79个一般建制镇,117个乡集镇,2522个村庄。如何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加快小城镇建设,我市的小城镇建设中又存在什么问题?如何解决?这是摆在我市城乡规划工作者面前的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下面,仅以信州区的沙溪镇和灵溪镇两镇为例,谈谈对小城镇规划建设的认识。

一、小城镇发展的有利条件

沙溪镇和灵溪镇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好时机,主要表现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已经把小城镇建设作为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五大战略之一,指出小城镇要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重视基础设施建设,注意节约用地和保护环境,明确了今后小城镇建设发展的方向。同时,小城镇规划建设工作已经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从不同程度和不同角度上意识到,我市要实现现代化,只有城区现代化是不够的,其与周边小城镇的现代化息息相关,没有周边小城镇的现代化,我市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

加快小城镇建设,将成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要求大力发展小城镇,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一些原来布局在城市中的传统产业今后将主要向小城镇转移;随着农村产业的集约化经营和生产效率的提高,一些老的村镇企业及新建企业将会集中布局在小城镇;随着土地管理工作趋于严格,过去“遍地开花”式的企业布局方式将逐步改善;随着小城镇经济的发展,有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涌入,这群人的户籍安置、转化政策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第三产业的服务对象和居住人口的结构,并进一步扩大了小城镇住房与用地规模、基础设施配套等需求。

我市小城镇建设发展的有利条件相对较多。如灵溪镇和沙溪镇离市区分别为8公里和22公里,北与311高速公路连接,320国道穿境而过,依托上饶市这个区域中心城市,信息来源渠道多,人才多且引进容易,资金引进比较方便,随着今后市区自来水厂等基础设施的东迁及新火车站的北移,这些都为两镇的建设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经调研,发现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及规划管理中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城镇建设质量不高。两镇依托320国道建设,在国道两侧各建一排两至三层高的门面房,造成“一条街两层皮,鸭舌帽子一样齐”。背后的街区多是原有的耕田,是城?是村?概念模糊,发展模式不清晰。

(2)市政公共设施不完善,欠帐过多。镇区没有完善的道路体系,公共服务设施也不完善,绿化水平低,缺乏公共绿地。

(3)规划管理中的有关小城镇建设的法规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在小城镇建设中违法批地、违章建筑案例仍然存在。

(4)城镇体系建设的观念尚未确立,规划起点低,缺乏通盘考虑。受本土观念的影响,规划的立足点在本镇域,建设与布局各自为政,很难使有限的资源发挥其最大效能。

(5)城镇规模偏小。如灵溪镇,镇区人口2190人,全镇人口2.8万人,即使全都住到镇区上,也因其规模小,只能搞小而全:“一条商街,一处公园,一所中学,一家卫生所…”,虽已铺马路,装路灯,搞绿化…,有城市外观,却无城市生活内在魅力和气氛。人气不旺,行人稀落,夜幕未垂,店门早闭,毫无诱发消费之氛围。据研究,亚洲四小龙,增加一个第二产业就业岗位,相应增加1.5—2.9的第三产业就业岗位,而我国仅为0.6,相差近6倍之多,这和城镇规模有直接的关系。

(6)工业布局分散,无法集中统一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XX年底,如沙溪镇共有乡镇企业1424个,工业产值1.2亿元,龙头企业是夏布娟纺生产,虽有特色,但手工生产加工为主,吸纳劳动力能力有限,缺乏门类齐全的产业结构;灵溪镇工业总产值7900万元。企业空间布局分散,用地规模偏大,企业规模偏小,类型层次偏低,从而使污染点多而广,难以治理,不仅带来环境污染,农田占用等问题,也不利于企业自身经济效益的提高,是自身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

(7)分散布局制约城市化的进程。对城市化进程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由于农村大量从事非农业生产的人口离土不离乡,难以转移的城镇,不利于小城镇规模的扩张;二是乡镇企业之间难以实现基础设施及相关资源条件的共建共享,效率和效益均难以提高;三是农村兼业现象普遍,农业释放出来的过剩劳力和其他生产要素,难以向城市聚集,不利于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和小城镇第二、三产业的发展,推进城乡的协调发展。

三、针对上述问题,根据我市的实际,提出如下小城镇规划建设对策:

小城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思路是:城乡规划将充分发挥出综合调控作用,按照“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规划重点放在培育县城,积极发展中心集镇,兼顾一般集镇,提高城镇的聚集能力和建设水平,形成以城带镇、以镇带村、梯度推进、整体协同的发展格局,建立规模等级合理、布局和结构有序、相互联系、各具特色的城镇网络体系,推动城市化进程,促进城乡经济的一体化。

(1)抓紧完成各类城镇规划的编制,各乡镇要高起点、高标准编制总体规

划,并认真组织编制重点地段的详细规划。推广《江西省村镇小康住宅通用图集》和其它农民建设标准图、通用图,村镇规划和设计水平。

(2)改革户籍管理制度。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至少在小城镇,应推行以居住地为条件划分城镇人口、农村人口,以从事职业为标准划分农业劳动力和非农业劳动力的动态户籍管理办法。农民在小城镇只要有固定的住房、有相对稳定的收入,就可在小城镇落户。对于迁入小城镇的居民,应当在就业、医疗、上学、入托、保险等方面,与原居民有同等权力。由此而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小城镇的迁移和聚集,从而为小城镇的发展奠定人口规模的基础。

(3)建设工业小区,积极推进乡镇企业的集中发展和规模经营。乡镇企业集中连片发展,既是推进小城镇建设的需要,也是乡镇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要运用规划手段和经济手段,在小城镇内适当的位置,引导企业集中布局,形成相对集中的乡镇工业小区。事实上,许多镇都设有自己的乡镇工业小区,关键问题是既没有很好的规划,也没有很好的建设,形不成规模、缺乏必要的条件,也就不具备足够的吸引力。为此需要我们健全现行法律制度,制订优惠政策,确保投资者利益,鼓励乡镇企业的搬迁集中,限制新建乡镇企业分散布局。

(4)实行多种形式的建房购房制度。应制定有利于农民迁住小城镇的房地产政策。如城镇居民建房购房的抵押贷款制度、住房按揭制度,支持农民进入小城镇后顺利解决住房问题。应鼓励商业银行,尤其是农业银行,对离开农村迁往城镇的农民,提供购买住宅或商业铺面、厂房设施的按揭式贷款。还可考虑集中使用宅基地指标,在小城镇附近,按规划统一建设农民新村,将原有村落整体搬迁,复垦还田。

(5)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集应当总结自己的经验,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对未来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创新机制的客观估计,广开筹措资金渠道,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坚持由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积极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城镇建设发展基金,实行滚动开发,逐步改善小城镇投融资环境,建立起政府、集体经济、个人等多元化投资体制。

(6)城镇规划既要因地制宜,又要突破行政区域界限,在城镇体系中找准自己位置和职能定位,构建上饶市城镇群体系。远期规划由沙溪与湖丰共同构成,沙湖新城组团,按10万人口规模规划控制,建成大上饶城镇群辅中心之一,并在此建设沙湖物流工业园,以物流和一、二类工业为主,面积约5平方公里。灵溪镇的饶北河以西纳入上饶中心城区120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之内,饶北河以东部分,以现状为基础重点发展满足镇区以及区域范围内需要的各项城镇职能中心区,包括行政中心、商业中心、文娱中心、居住中心以及医疗等各项市政基础设施,为未来信州区行政中心外迁作准备。

(7)在实施小城镇规划和建设中,要坚持三个原则和三个注重。坚持三个原则:一是镇长(或分管镇长)一支笔原则;二是各部门通力协作,现场办公原则;三是多渠道筹集资金,经营城镇的原则,如土地有偿使用、房地产开发、招商引资项目等。坚持三个注重:注重基础设施投入;注重建筑施工质量,树立精品意识;注重人居环境建设和投入,如环境设施、公共设施、绿化建设、停车场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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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建设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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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篇一】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篇二】

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

定作人:(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定作人承办单位:

联络人:

联系电话:

定作人机构地址:

传真电话: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揽方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承揽方营业执照:

施工资质:

承揽方施工项目经理:

手机:

承揽方机构地址:

传真电话:

银行开户许可证:

开户行:

帐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加工承揽下列工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为加强双方的相互配合,保证甲方邮政生产楼装饰工程顺利竣工。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制做的grs装饰件及安装工程标的额约为:_______元。

第二条制作grc装饰件规格、单价(单价款单位:平方米/人民币元)略

注:以上每平方米grc装饰件固定结算价,包含:包工、包料、包一切税费,grc装饰件的总平方米及合同总金额以最后交工实际测量平方米为准。

第三条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_______邮政局生产业务楼欧式外观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邮政局生产业务楼施工现场

3、承包范围:grc装饰件安装,艺术修形、刮腻子、修磨、涂料粉刷;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grc装饰材料厂商:_______);

5、工程造价:本工程总造价按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上午参加_______组织的工程招标会上中标单价,竣工按中标单价及实际工程量决算。

第四条工程期限与保障责任

1、本工程施工期限为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章生效之日起计_______天;

2、甲方要求变更方案或增加工程内容所涉及的时间在原定工期外顺延;

3、因现场停水、停电、运输进场障碍或出现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甲方责任

1、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电、堆放材料场地及施工人员食、宿临时用房;

2、提供施工用双排脚手架;

3、负责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协调工作;

4、严格监督施工质量,组织工程验收。

第六条乙方责任

1、负责安装中所有有材料供应。施工主要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明资料,如:材质单、合格证等;

2、认真组织施工,严格按《grc外装饰工程施工验收标准》施工;

3、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4、负责安装所涉及部位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5、因乙方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工程付款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全部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按下列方式办理:本工程已经招标认价、原预算单价甲方不再审计。应甲方要求工程变更增减,其费用依据预算明细的单价计算工程量,据实计算汇总工程总价款;

2、乙方带料进场开始施工_______日内,甲方拨付工程总价_______%的工程款;

3、乙方安装完成,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_______日内,再拨付工程总价_______%;

4、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价_______%,质保期_______年。质保金在_______年后无工程质量问题时,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清。

第八条施工及竣工验收

1、安装要符合欧式装修风格,线条明畅、凹凸对正,尺寸标准及形位误差应服从于实际艺术效果;

2、如施工中甲方要求变更施内容、范围、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办理补充条款,并经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签字作为合同附件进入决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工程竣工通知后五日内,组织验收。超过七日未予答复时,乙方有权视为已验收合格并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第九条乙方服务承诺

1、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grc装饰件保修两年,使用寿命不少于_______年,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一年内免费为甲方更换grc装饰件,两年内免费维修,超过两年维修只收取材料费,维修保证_______小时赶到现场;

2、乙方承诺对本单位安装的grc装饰件工程,进行终身维护;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grc装饰件损坏,乙方保证进行维修,但要收取材料费。

第十条双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施工,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扣减合同价款外,甲方还应从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__元违约金。

4、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条件拨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工期顺延,乙方按每日_______元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时加罚违约金。

第十一条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人:签约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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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承销协议内容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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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总经理。

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破产案债权人会议,地址: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号

会议主席:____________

为了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利益,给债务人_______________公司重振的机会,共谋发展。甲乙双方经过反复协商就_______________公司整顿和解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_______________公司将以公司近两年的盈利作为偿还债务的主要来源。另外,还包括近期从其债务人处追讨来的欠款。

2.清偿债务的办法。每季度_______________公司与债权人会议结算一次,清偿的债款由债权人会议按比例分配给债权人。

3.清偿债务的期限。近三年内必须偿还债权总额的_______________%,剩余款项必须在三年内还清。

4.关于债务的减免数额。全体债权人一致同意免除债款利息部分。

5.在整个整顿期间,债务人将接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_______________公司一切重大经营决策的变化必须征求债权人会议的意见,并按月呈报企业财务状况的有关会计报表,不得有任何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发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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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驰名商标代理合同内容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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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代理合同的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乙方就 JAGREN及图 商标的申请到国家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办理注册事宜达成以下意向: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关于此事务所需的资料,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2、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项如有变动,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保证诚实守信,所提供资料真实属实,并与原件一致,所申请商标非抄袭或模仿他人商标,未侵犯他人版权,肖像权,名称权,专利权等其它在先权益,否则其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4、在此期间,甲方地址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乙方,否则,乙方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无法联系到甲方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5、在代理工作过程中,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代理工作的法律意见,双方竭诚合作,共同努力,保持满意的工作效率;

(2)乙方责任:

1、乙方为甲方提供该商标申请的法律事务代理工作;

2、乙方负责该商标申请文书的制作、打印、装订以及到商标局的报送工作;

3、乙方在申请递交后,负责商标局与甲方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4、乙方应遵循甲方的合理要求开展工作,并在甲方授予的代理权限内办理商标事宜;

5、乙方承诺:自乙方收到甲方相关款项并明确申报要求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报送到国家商标局,最迟不超过2个工作日。因停电,交通,地震,火灾、台风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3)付款方式及办理流程

甲方需在双方确认注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申请费¥1000元/件(代国家商标局收取),及代理费¥600,共1件,共计¥1600元,此外乙方不再加收任何费用。

从申请之日起30天左右,商标局经过书式审查,会发文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由乙方代为领取并负责挂号邮寄给甲方,邮寄费用由乙方承担;

从申请之日起20个月左右,经过商标局审查,商标局会在商标公告上刊登商标注册公告,并于三个月后核发商标注册证,由乙方代甲方领取并负责挂号邮寄,邮寄费用由乙方承担;

至此商标代理工作圆满达成,本合同自动终止;

(4)违约责任

在合同签订后,甲方若单方面终止合同,无论该商标是否公告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返还任何费用。

在合同签订后,乙方若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将所有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退还甲方。

(5)保密责任

到商标局正式受理发文日止,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就本商标向无关第三人透漏商标的相关信息及其他事项。

(6)未尽事宜

如商标因为商标查询盲区或优先权原因被不幸驳回,乙方承诺免代理费帮甲方重新代理一件(仅限相同申请人相同类别,甲方仅需交纳申请费1000元);

如在申请日之前已经有相同的商标注册,而乙方未检索出来告知甲方导致甲方商标被驳回的,乙方承诺免费为甲方重新申请一件(包括申请费用和代理费)

双方就具体商标代理事务的约定有不明之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传真件有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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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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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规范

第1条 词语涵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第3条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 图纸

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 甲方代表

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电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电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4.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7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8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到达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期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第9条 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10条 延期开工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 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 质量与验收

第14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15条 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16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7条 试车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乙方采购,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甲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8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四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9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20条 工程款预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1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22条 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23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甲方供应材料与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6.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出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24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六章 设计变更

第25条 设计变更

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追加投资和材料指标;

2.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两项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双方办理变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26条 确定变更价款

发生第25条规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实行社会监理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暂定,事后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30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七章 竣工与结算

第27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28条 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并将副本送乙方。银行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经办银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9条 保修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支付保修金。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险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30条 争议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完工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条 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的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32条 索赔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九章 其它

第33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34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35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36条 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37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38条 保险(如有时)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39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40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41条 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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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劳务分包三方协议内容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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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为有效利用甲方的管理资源和乙方的劳务资源,明确双方在劳务协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分包人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有效期:

资质证书号码:

有效期:

二、承包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具体桩号以项目部技术部划分为准),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

三、合同工期及其责任

1、本合同总工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工期中已充分考虑各种程度的晴、阴、雨、风、雾、洪水、台风及停电、停水等影响因素,具体工期以项目部下发的月度、季度以及年度施工计划为准。

2、若乙方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合同项下的全部工作内容,甲方给予乙方50万元奖励;若超过合同工期,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处罚;若在甲方同意的顺延工期内完成,甲方不予奖惩。乙方拖延工期由其承担违约责任后,并不免除合同规定的乙方对完成本工程的责任和义务。若业主(指江西省昌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以下同)对工期有新的要求,乙方应积极响应,并满足业主要求,同时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四、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良工程标准,并应满足江西省高速公路精品大纲要求和本项目要求。如因乙方原因,未达到该标准引发的全部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未达到上述标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乙方按双倍数额予以赔偿。

五、工程数量及合同价款

1、本合同总金额暂定:大写:元(小写:元)。

2、本合同采用按约定的分项工程的综合劳务单价(含管理费)进行结算;工程量按设计图纸实物尺寸计算,同时须由项目部相关部门予以确认。

3、综合劳务单价包括的内容:甲方按本合同书给乙方支付的价款,为乙方承担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全部价款,除本合同指明由甲方供应(或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代租)的材料、机具外,其余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小型材料费、小型机具费、小型设备费、材料现场卸车费、保管费、倒运费(甲方库房或指定存放点到施工现场)、缺陷修复费、管理费(含社会保险费用)、利润和税金(其中营业税(税率3.41%)由甲方代扣,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费用都含在此单价中;同时此单价中也包含了场内便道、施工生产生活用房、施工场地平整硬化、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等全部费用以及附表1《工程量清单》的“备注”中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

4、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除设计变更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作调整。

5、工程量的确认:由甲方主管工程师按月将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填报数量表,并经乙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在规定时间乙方不予签字确认的视为认可;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六、计量与支付

1、本工程每月计量一次,提交月计量报表的时间为每月20—22日。甲方在接到报表后3日内组织现场验工计价;计量确认后,在业主拨款到位的情况下于3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月进度款。在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经业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办理竣工决算。

2、甲方对乙方已完合格工程量通过量测核实后,进行计量与支付。构成支付的依据,必须由甲方计划、技术、项目总工和项目经理确认,任何个人单独签认的工程量及其价款都不能认定为支付依据。

3、乙方应派代表参加现场验工计价,并提供计量所需的一切详细资料和必要的人员、设备及有关永久工程的记录与图纸,对无异议的计量结果进行签认。如果乙方对甲方计量核实结果存在异议,应在计量结果公布当日起2天之内向甲方提出申辩,并与甲方共同进行复核签认,否则,视甲方计量结果准确;对于合同外用工,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带有编号的《合同外用工派工单》,并由项目经理认定的人员签认完整,且在一个月内申报;超过一个月,甲方可以认为乙方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4、如果乙方既不对计量结果进行签认又不提出异议或不派人参加计量工作,则视甲方所作的计量为正确计量,甲方不再接受乙方申辩。甲乙双方重要事项应以书面形式联系,任何一方接到另一方函件后应签收确认。

5、本工程无预付款。甲方按照乙方当月计量工程价款的90%支付给乙方,同时扣除本月应扣甲方供应材料的价款及其它应扣款项;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障金,在业主对工程验收合格且民工工资支付完毕后,一次性退还给乙方。对缺陷期及保修期内未达到规定质量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返修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6、如因业主原因未能及时支付,甲方给予乙方的拨款也将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不排除乙方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责任,否则构成对甲方的违约。

七、合同变更及解除

1、乙方不得将工程进行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清退乙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属乙方原因导致施工进度滞后或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担的工程任务进行调整或收回,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如果乙方只完成合同项下的大部分工程,未经甲方允许而撤除其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的,对于其剩余工程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它队伍施工,其单价可以在合同单价的2倍范围内确定,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材料供应及设备租赁

1、对于工程中所用的主要材料,如钢筋、型钢、水泥、碎石、中砂等由甲方统一供应(供应单价见附表2《供应材料一览表》),乙方对数量、质量进行监督,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在甲方同意的条件下,也可以由甲方委托乙方代购部分材料。对于乙方自购材料,要保证达到本工程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并经业主、监理同意后方可使用,同时乙方要将购买材料的发票交给甲方财务部门进行列销。

2、为了规范合同管理,防止材料不正当流失或损耗过大,本项目所用材料双方约定实行单项工程材料“总价包干”的办法,即由双方约定单项单位工程所消耗的材料数量,甲方只按约定数量和单价供应乙方材料,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合理节余部分的费用也由乙方享有。

3、机械设备、周转性材料等由乙方代甲方租赁,费用由甲方按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量进行测算,实行单项工程机械费“总价包干”,节余部分归乙方所有,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4、小型材料、小型机具、油材料等由乙方自行采购,所需费用均含在综合劳务单价中。

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1、乙方在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及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教育全体员工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和要求。

3、在乙方施工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人身、机械及其它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施工期间必须加强对人员驻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道路及乙方工作生活的其它场所设置、悬挂各种警示、标牌、围栏,确保行人、车辆、牲畜以及他人财产安全。

5、乙方要文明施工,尊重民俗,尊重业主、监理及甲方管理人员,爱护周遍环境,爱护百姓财产。

十、民工工资

乙方承诺民工工资由甲方代付。每月月底前,乙方将当月(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民工工资表及出勤考核记录报甲方财务部门审核,由甲方财务人员按照审核后工资表上的人员逐一发放,严禁代领、冒领。

十一、保险

乙方在开工前应对自身的机具投保财产险,对从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由乙方承担。

十二、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和现场交接,并指导乙方施工。

②、视业主拨款情况及时向乙方拨付工程款,组织工程验收和竣工决算。

③、签证各种检查记录,审定各种计划和报表。

④、提供经监理批准的砼配合比。

2、乙方责任

①、乙方除经甲方书面授权外,乙方不能与业主直接接触或谈判,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

②、合同一经签定,保证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开工。

③、乙方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相关统计报表及技术资料,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④、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的施工组织及现场安排。

⑤、在本合同工程施工中,乙方要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工地应整洁有序,工完场清,注重环保。

⑥、乙方应保证甲方不承担属于乙方及其雇员引起的诉讼控告、索赔及其它费用的责任和人身或财产损失的责任。

⑦、乙方必须按时支付所用民工工资,如因此引起诉讼、索赔等事件,由乙方负担全部经济责任。

十三、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

2、施工图纸;

3、本工程采用的标准、规范及其它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4、经乙方签收的甲方项目管理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

十四、争议

如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大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五、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原则及时协商解决。

2、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3、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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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建设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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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为本次要修缮的房屋的所有人,有权对此房屋进行修缮;

2.乙方已取得国家有关机关颁发从事房屋修缮的许可证,为有权从事房屋修缮的企业,目前合法存续。

为明确双方本次房屋修缮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等价有偿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决定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楼_________层_________号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来进行修缮,乙方同意进行修缮。

第二条甲方保证其有权对上述房屋进行修缮。

第三条乙方保证其具有房屋修缮的资格证照。

第四条乙方本次为甲方的房屋进行修缮的范围为_________;方式为_________;标准为_________(要详细写明房屋所须修缮的具体各部分以及对修缮方式和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乙方本次为甲方的房屋进行修缮的时间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止。

第六条本次房屋修缮的费用为_________元,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在本次房屋修缮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_________日内将尾款_________元全部付清。

第七条本次房屋修缮的原材料除附件二中所列的清单外,均由乙方全权采购并由乙方来负责提供,但甲方有权监督其使用的原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行业惯例。对于附件二所列的原材料,由甲方来提供(或由乙方按甲方在清单中的要求来提供)。

第八条双方约定由_________来进行本次房屋修缮的验收工作,并向其支付规定报酬_________元。该部分费用由甲方来负担。

第九条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__日内让乙方进场工作,并协助乙方进行与修缮有关的工作。

第十条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除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以及为处理违约行为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十二条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则每迟延一天,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但因甲方原因或有关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本条的约定不免除乙方根据第十一条应负担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只有在发生了以下三种事情之一后才能变更:

1.双方合意变更并达成书面的协议;

2.有关政府机关的种种行为使本次房屋修缮的行为必须修改;

3.不可抗力的情况使本合同必须修改。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发生以下事情方可终止:

1.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达成了书面协议;

2.有关政府机关的种种行为使本次房屋修缮行为不能进行或失去意义(如上述房屋列入了拆迁范围);

3.不可抗力的情况使本合同必须修改。

第十五条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开始协商后30日内双方还未达成千致意见,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协议自甲方签字并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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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凯里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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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工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

3.工程内容:

(1)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群体工程应附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4.承包范围:

(1)_________。

(2)应注明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

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6.资金来源:_________。

7.批准文号:_________。

8.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 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定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四条 工程造价: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设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其他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第二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五条 词语涵义

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与承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2)承包方:指与发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六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6.其他词语

(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3)天:指日历天。

第六条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5)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2.设计文件:发包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承包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进行设计,承包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发包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发包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承包方应接受并执行。

4.合同文件解释顺序:_________。

第七条 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八条 技术标准

双方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和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分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同发包方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九条 语言文字、适用法律和联系方式

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十条 联络

1.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系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十一条 图纸

1.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第三章 双方责任

第十二条 工程师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2.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

4.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负责监理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方。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方发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方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1)承包方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的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2.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人,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4.承包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先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5.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十五条 发包方代表

1.发包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应于发包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发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承包方要求已被确认。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承包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发包方代表易人,发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承包方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送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发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发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发包方工作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承包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发包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包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发包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承包方。发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第十八条 承包方工作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发包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发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应无偿修复。

第十九条 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发包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承包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发包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3.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发包方行为。

4.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发包方并通知承包方。

5.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发包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交通运输

第二十条 交通运输

1.场内施工道路

(1)发包方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人使用。

2.场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第五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二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承包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时,若发包方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承包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发包方批准。

第二十二条 进度计划

1.承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条款约定的时间预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承包方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行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二十三条 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管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管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因发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五条 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程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方在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 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质量与验收

第二十七条 检查和返工

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

2.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八条 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三)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九条 试车

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3.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负责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1.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和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和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章 文明施工

第三十一条 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十二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 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三十四条 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第八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三十六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4.承包方应当在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方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三十七条 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第九章 计量与支付

第三十九条 计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3.计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四十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四十一条 发包方提供材料

1.发包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发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承包方,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一起验收。无论承包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不按规定通知承包方验收,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发包方负责。

2.发包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3.承包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发包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四十二条 承包方供应材料

承包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发包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发包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承包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十三条 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承包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发包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十一章 工程变更

第四十四条 工程设计变更

第四十六条 价款变更

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二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第十二章 验收与结算

第四十七条 验收

(一)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承包方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发包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承包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发包方承担;

(二)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5.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四十八条 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方。

3.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支付结算价款。发包方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方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方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四十九条 质量保修

1.承包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十三章 违约、索赔和争议

第五十条 违约

1.发包方违约

2.承包方违约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五十一条 索赔

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索赔:

3.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可按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第五十二条 争议处理

1.发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四章 其他

第五十三条 转让与分包

1.转让:发包方可以与总承包方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方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方。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方备案。

(3)承包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承包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五十四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方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五十五条 工程风险

1.发包方的风险

2.承包方的风险

3.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损失和损坏除外)。

4.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发生第1款(3)和(4)项的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五十六条 保险

1.工程开工前,发包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发包方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方办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4.承包方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方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由发包方承包方在条款中约定。

第五十七条 担保

1.发包方承包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除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十八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发包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方按发包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承包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发包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2.承包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理解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

3.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离。

第五十九条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方承包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六十条 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一方依据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合同解除后,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六十一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

2.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十二条 奖励

1.奖励: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发包方可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承包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发包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六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2.除本合同第五十三条外,发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方承包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十四条 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条款内约定。

第六十五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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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风景旅游城市建设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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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旅游城市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多年来,我们依托天柱山,紧扣撤县建市目标,始终坚持把县城作为城市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县城已不仅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和引擎,集中展现出风景区、开发区、度假区“三区并举”和工业、旅游“两翼齐飞”的跨越发展新形象,而且正向着皖西南区域性旅游中心城市和xx次中心城市加速迈进。在当前工业化、城市化提速推进的大趋势下,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热潮中,在全县开展“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之际,如何更好、更快地推进高标准风景旅游城市建设,这是牵动xx县和xx市乃至更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课题。为此,我们带着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了一些思考。

一、近年来我县城市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我县以县城为核心的城镇迅速发展,城镇化步伐明显加快,20xx年全县城镇化率达38%,城市规模逐渐扩张、功能日益完善,对人流、物流、资金流等各类资源的聚集能力也在稳步提升。

(一)城市规划体系逐步完善。我县县城总体规划始编于1982年,1994-1995年进行了第一轮修编,20xx-20xx年聘请上海同济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天柱山风景名胜区与县城的总体规划进行了统一修编。城市总体规划日趋完善,城市发展的定位更加明确:县城作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天柱山所在地”,是“工商贸协调发展的皖西南风景旅游城市”,这是充分考虑我县历史、文化和经济发展现状而作出的定位,切合依托旅游发展的特色路径。第二轮规划修编,充分体现了“山城一体、山城相融”的发展理念,将天柱山风景区120.72km2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县城规划区总面积达169km2,形成了“山城一体”、“一主两翼(主城商贸区、开发区、度假区)”的空间发展格局。各项控制性详规和专项规划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先后编制了经济开发区、旅游产业园区、县城中心区以及皖潜大道两旁、雪湖公园等控制性详规,编制了县城绿化、燃气、防洪、给水、排水、环保等专项规划。

(二)城市建设力度明显加大。近年来,通过多渠道融资扩大投入,20xx-20xx年间,县城市政建设资金投入达8172万元,城市建设的力度逐年加大。一是城市规模逐步扩张,城区道路总长度达57km,形成了“五纵四横”的城市主干道路网络,城市主体框架逐步拉开。20xx年县城建成区面积达16km2,城市人口16万。二是城市功能得到完善,扩建5万吨水厂、新建35km燃气管网、新引进营运公交大巴,电力、电信等设施随城市建设同步推进;目前全县星级宾馆饭店达11家,其中4星级1家、3星级5家,风景旅游城市的接待功能日趋强化。三是城市品位稳步提升,先后完成舒州大道中段、南岳路中段、天柱山大道景观综合整治,建成火车站、老城区、东门大桥、山门等城市广场2.7万m2,清淤城区河道16km,完成引水入城工程,整治小街小巷道路,全力阳光城、滨河御花园、幸福佳苑、水岸江南等一批住宅小区成为体现城市整体改造的新亮点。四是城市商业网络逐步形成,建成了姚冲建材、金源菜市、旺业、财富购物等一批大市场和天柱第一城旅游购物大市场,城市商业网络日趋完善。

(三)城市管理水平正在提高。近年来城市管理的领域在拓宽,力度在加大,成效也非常明显。一是严格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加大了城乡规划法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一书两证”制度,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城区房地产开发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有效规范了全县房地产市场。二是加大了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力度。成立了县投资公司,城市建设投融资渠道更宽,方式更加灵活;改革县环卫体制,实现了环卫作业“管”、“办”分离;城区河道由县建设部门统一管理,避免了多头管理的弊端;推进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积极组建城市执法局,规范了城市执法,强化了管理力度;城区综合交通整治常态化运作,有效规范了城区交通秩序,培养了城市居民的文明习惯,推动了文明创建。

同时,我们在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乃至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规划仍然比较滞后,突出表现在城市发展的目标上。随着开发区(11.9km2)、度假区(16km2)的开发建设,一城三区总面积将迅速达到40km2的规模,当前的城市规划(20xx年规划)提出到2020年建成“双二十”城市的目标明显滞后于城市发展步伐。同时也还存在规划管理相对滞后、规划执法力度不够问题。二是城市建设管理体制亟待进一步理顺,目前开发区、天柱山风景区、旅游度假区均有(或将有)自身的建设管理机构,在山城一体的城市框架下,缺乏统一的城市建设协调机制,不利于城市的整体开发建设和协调发展。三是建设品位有待进一步提高,中心商贸区整体开发仍然不够,风景旅游城市特色没有得到有效而统一的彰显。四是城市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仍然不够均衡,供水、供电、道路仍是部分城区发展的瓶颈制约,影响了城市功能的整体发挥。五是城市道路与105、318国道功能上的矛盾日益突出,中心商贸区交通拥挤现象长期以来未能得到有效改善。

二、推进风景旅游城市建设当前需要做好的重点工作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原则,我们结合实际经过深入调研后认为,推进宜商、宜业、宜居、宜游的风景旅游城市建设,当前要着力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拓展城市规模。一个城市没有一定的规模就不能成其为城市。随着人口和产业向城市的加速集聚,拓展城市规模是必然的要求,这也符合国家发展中心小城市的政策。我们目前的城市建成区规模距现有规划中“双二十”的规模尚有相当大的差距,距眼下需要达到的40km2规模相比差距更大。因此,我们必须也完全能够扩张城市规模,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今年起,我们要结合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进一步完善并放大主城区、开发区、度假区、风景区“一城四区”的空间布局,推进城市东扩、西进、南延、北展。一是东扩,在按现有11.9km2规划,加速建成东部开发区的基础上,推进开发区的扩模增容,提升开发区的产业承载力。二是西进,一方面,按照新批准设立的度假区规划,拉开西部度假区16km2框架,加速“山城一体、山城相融”进程;另一方面,着眼长远,结合105、318两国道改线和贯通沪蓉、东香两高速的出口,逐步构筑城市大外环线,推进城市跨潜河发展,努力建设滨河新区,进一步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三是南延,主要是结合开发区的扩模,推进城市向南边毗邻的沪蓉高速延伸,形成沪蓉高速沿线新的发展亮点。四是北展,科学利用城市北部山丘地,推进城市综合开发。

(二)着力完善城市功能。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对城市建设的投入,市政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但欠账仍然很多,城市的保障服务功能亟待提高。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老城区道路改造和新城区主干道建设,加强城市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防洪以及停车场、广场、公厕等公用设施建设,改善电力、电信、有线电视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购物休闲等条件,不断配套完善城市功能。正是基于这方面的重点考虑,在今年的“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中,县委、县政府提出要抓好“十大建设工程”,其中,城市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城市路网及公共交通场站建设、开发区和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城区供水管网改造等工程的大力实施,无疑会对完善城市功能起到重大作用。同时,这些工程对于拉动投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意义重大,体现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执政理念,我们要千方百计狠抓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使其顺利建成并早日发挥效益。

(三)着力提升城市品位。城市品位体现的是一个城市的档次和形象,这要求我们高度重视城市景观建设。一要大力实施城市“增绿”、“添亮”、“活水”工程,继续推进城市主干道和河道景观整治,全面实现城区道路包括背街小巷的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建好潜河、梅河、皖河等重点景观带。二要大力建设城市精品建筑和标志性建筑,注重适度开发高层建筑,兴建高档小区,积极推进建筑设计和建筑风格的创新,全力促进城市在长大、长高、扮靓中彰显现代气息。三要大力开展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加速推进财富广场、嘉宜广场、秀狮商业步行街等一批城市综合开发项目,稳步实施原种场、农科所和桃园南路、公安局等地块的综合开发与改造,努力使城市面貌有大的改善,形象有大的提升。

(四)着力彰显城市特色。特色是城市的灵魂和魅力所在。作为风景旅游城市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我们在彰显特色、提高吸引力方面还大有文章可做。一要建好“3座公园”,即皖园、雪湖公园和二乔公园。皖园主要是围绕“皖”字做文章,建成以古皖文化展示为主体的旅游休闲区。雪湖公园主要是围绕“三湖一寨”,恢复历史文化遗址,供市民休闲娱乐。二乔公园主要是以三国大乔、小乔为主题,建成以胭脂井为重点的民俗游览区。二要完善城市旅游配套设施。加快城区旅游景点的开发,加强休闲娱乐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宾馆接待能力和接待水平,确保城市能够满足游客多方面的消费需求,进而留住游客。三要强化城市品牌创建工作。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和旅游软硬件建设,努力使城市的每一幢建筑、每一条道路、每一个空间都能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的风貌和风景旅游城市的特点,积极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五)着力加强城市管理。城市发展要坚持建管并重。随着城市建成区范围不断扩大,人口不断增长,城市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迫切要求我们加强城市管理工作。一要加强规划管理。切实吸取以往规划管理中的教训,在全面强调规划的完整性、超前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确保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大对违反规划建筑和建设行为的规划执法力度,真正发挥规划的龙头引领作用。二要加强综合交通管理。巩固城市公共交通整治成果,加快建立以公交、出租车为主体的公共交通体系。城市公交车已经投入运营,要进一步探索建立覆盖城乡的大公交运营网络体系。三要加强环卫管理。建立健全环卫管理、清扫保洁分离制度,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四要加强城市综合管理。加快成立行政执法局,将市容市貌、综合交通、环境卫生、违法建设等纳入统一管理,全面提升文明县城创建水平。五要加强建筑市场和行业管理。严格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制度,规范物业管理,促进城市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六)着力发展城市产业。城市是产业的载体,产业是城市的支撑。我们要把城市发展与产业壮大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推进风景旅游城市建设与强化城市产业支撑的互促互动。一要结合开发区的建设发展工业,做大做强机械机电制造、医药化工、纺织服装、农产品及旅游工艺品加工等产业集群,加快工业强县进程。二要结合度假区的建设,高标准建成国家网球训练基地、皖镇等旅游服务大项目,跟踪推进皖园、温泉度假村和乡村坡地运动中心等项目,放大旅游产业效益。三要结合主城区的改造提升,引进、建设大型商贸设施和专业市场,实现城市商业的大繁荣。四要结合城市综合开发,引进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推进城市成片开发,促进房地产业大发展。五要结合挖掘“古皖之源、禅宗之地、京剧之祖、黄梅之乡”等文化底蕴,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和休闲娱乐业,进一步打响休闲、养生、健身等品牌,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三、推进风景旅游城市建设亟须突破的瓶颈制约

调研中,我们也感到,当前推进风景旅游城市建设,亟需突破以下五大瓶颈制约。

一是土地瓶颈制约。突出表现在开发区和度假区建设用地指标日益紧张,以致项目的落地和实施面临困难。当务之急一要抓紧修编城市新一轮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用地调整;二要大力开展“双挂钩”、“双置换”工作,积极对上申报争取用地指标;三要大力推行集约节约用地,搞好闲置用地清理。

二是资金瓶颈制约。目前我县城市建设负债达2019多万元,资金缺口制约十分严重,同时城市建设靠政府投入的“单打一”局面尚未根本改变,多元化投资的格局尚未形成。对此,我们必须强化经营城市、经营项目的理念,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城市建设提供保障。要有计划地对老城区的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进行布局调整,实施搬迁,带动新区开发。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重要机遇,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充分发挥县投资公司等融资平台作用,通过经营城市土地、城市资产和适度举债等多种形式筹措建设资金。

三是拆迁安置瓶颈制约。拆迁安置一直是城市建设的难点问题,随着开发区和度假区建设的提速,迫切要求在拆迁安置上加大力度,加快进度。要切实做好拆迁安置的宣传动员工作,使群众真正理解和支持拆迁安置,对极少数无理取闹者,必须依法强制执行。要切实加强拆迁政策实施的统一管理,维护拆迁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做到公平拆迁、阳光操作。同时要善于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有效推进拆迁工作。

四是体制瓶颈制约。突出表现在“一城四区”之间在规划、建设、管理上存在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的现象,协调配合不够,致使工作出现漏洞,在环卫、路灯等管理上也由于职责不明形成了盲区。下一步我们将成立县规划委员会,进一步强化县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理顺环卫、路灯等管理体制,全面加强对城市建设土地供给、资金筹措和规划管理等工作的统筹协调。

五是人才瓶颈制约。目前我县城市建设明显紧缺规划人才和经营城市人才,必须加大专门人才的外引内培力度,注重配强专门人才队伍,为推进高标准风景旅游城市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调研的目的在于更好地推动工作。我们将以这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解决突出问题,更好更快地推进风景旅游城市建设,促进xx科学发展、加速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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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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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指施工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均可作为劳务作业的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也就是:甲施工单位承揽工程后,自己买材料,然后另外请乙劳务单位负责找工人进行施工,但还是由甲单位组织施工管理。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到的劳务分包再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的公司;禁止主体工程专业分包,主体工程的完成具有排他性、不可替代性 .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承揽修建 工程 标段,并接受了乙方对本工程的劳务投标,乙方在确保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环保的前提下,甲方将所属 工程委托乙方进行劳务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及人员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件(身份证)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证件(如果授权)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红章,作为合同附件,附在合同内。)

2、人员

施工负责人:——职务:队长职称: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职务:总工职称:工程师

第二条 劳务分包工程项目及劳务报酬

1、分包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2、劳务报酬

(1)按不同分项工程的综合劳务计件单价和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分包项目清单》见附表。表中的工程量不作为结算工程数量。

(2)甲方按业主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综合单价(或业主批复的新增单价)收取 的综合管理费,最终结算依据为业主批复的乙方承担的工程费用结算书金额。

(3)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得调价,除非业主调整。

(4)劳务报酬单价中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相应劳务分包清单项目所有工作内容需要的劳务、材料、机具、机械设备、水电费、安装、质检(自检)管理、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建设、拆除与恢复)缺陷修复、税金(营业税含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费、其他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的其它税费如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资源税、建筑税等由均乙方负责缴纳)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有关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5)本工程的临时工程建设、施工便道、便桥、拌合系统、安全文明施工等一切为之相关的费用均已含到第100章总则费用或单价中,不再另行计量。如有索赔按索赔条款处理。

(6)工程量清单第100章总则费用除101-1保险费、102-1竣工文件、104-2项其他不进行分割,其他项目乙方占 %.

(7)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前期费用(包括公关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8)修建炸药库发生的费用(即含库房临建工程、看守人员工资、避雷设备、所有相关附属设施及按业主和地方政府相关管理规定必须配备的设施费用),乙方承担费用 元( 元)整。

(9)乙方所承建工程的税金及地方规费(业主或地方政府收缴的)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代扣代缴,其他税费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纳。

第三条 对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1、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时,要取得甲方同意。

2、甲方认为乙方委派的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难以履行合同条款,要求撤换时,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7天内撤换,重新委派继任者。

3、因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分包工程期限

1、总工期以业主和公司的工期为准。

2、节点工期以监理、业主确定的节点工期为准。

第五条 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必须全部达到业主以及国家和交通部现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分项、分部工程一次性验收(检验)合格率100%,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2、乙方按照《四川省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交通工程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甲方技术交底及公路现行技术规范精心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施工设计文件和相关的国家、省部现行的《规范》、《验标》要求,并令甲方、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满意。

3、乙方应无条件地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现场技术人员、质检员的质量管理,同时也应无条件地接受甲方施工技术部及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指导。对于施工中达不到业主、监理要求而出现的问题,甲方有权作出不给乙方计量或返工、停工、罚款、辞退等处理决定,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工程负责人必须常驻本项目工地,对自己所施工的工程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乙方工程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能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5天),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罚款伍仟元·人·次或驱出现场,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其费用以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两天内向甲方报一份上场主要人员名单,原则不允许随意更换。未经甲方同意,每更换一人,对乙方罚款伍仟元,若甲方发现乙方现场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应在7日内予以更换。否则对乙方处以伍仟元·天·人的罚款。

5、乙方在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上报甲方质检人员和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并配合甲方及时上报签认各项相关资料,待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甲方将不予计量,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其它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六条 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

1、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业主监理要求建设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各种安全文明标牌由乙方按照要求制作和布设,随时接受各级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按规定采取措施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2、乙方对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其安全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人不得强迫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3、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易燃易爆、高边坡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向甲方上报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审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按合同约定在劳务报酬单价内包干使用。

4、遵守甲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要求,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做好职业病的控制和预防。在实施爆破作业、有毒有害性、有粉尘环境中施工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报甲方审批后组织实施。乙方要对施工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提供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备、工具、用具等,施工生产过程中确保正常的使用或运转。费用按合同约定在劳务报酬单价内包干使用。

5、按规定为施工现场人员配备安全保护用品,指导现场人员正确使用,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施工中发现地下障碍物或溶洞等不良地质现象时,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保护好现场,甲方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并进行保护或组织施工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待业主审核批复并支付甲方后,甲方再支付乙方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

7、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规、法令、政策和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开工之日起10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和应急预案报送甲方。

8、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安全生产情况,对于存在的事故隐患,责令乙方整改,否则,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责令乙方停工并给予一定经济处罚,直至安全隐患消除为止。

9、乙方应制订出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种人身伤亡,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损毁等事故,其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

10、乙方必须与项目部签订治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书,并在进入现场10日内将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报项目部配合甲方办理暂住证。若违反社会治安或触犯刑法,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给甲方造成声誉、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11、甲方负责办理所有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超过合同部分乙方按工程所承担的比例34%进行分摊。

12、乙方在第三期计量时扣除计价款 元作为安全风险抵押金,待本合同工程完工后,无任何安全事故,两个月内无息退还。否则,甲方将根据对乙方的安全指标考核结果具体情况予以扣留。

13、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和业主、监理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执行甲方制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管理方案和环保要求,加强从业人员的环保教育,杜绝人为破坏和污染环境及生态系统,严格控制污染源,按规定排放污染物,避免和减少因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污染和破坏。

14、乙方在施工中发现古墓、文物或有考古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双方按文物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措施保护,若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5、若乙方未履行上述条款,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机械设备受损等安全事故,以及事故引起的经济损失补偿、罚款、索赔、诉讼等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依法承担。上述行为若给甲方带来不良的影响,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1、由于甲方或业主物资供应或业主设计变更、施工图纸供应、征地拆迁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只顺延工期,不增加费用。

2、由于业主方原因造成的材料供应不上,甲方不赔偿任何费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全面连续窝工、停工超过5天时,从第6天起,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人员,给予乙方每人每天20元的生活补贴,其他费用不予考虑。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窝工、停工和其他损失,甲方不予补贴费用。

3、由于乙方施工组织不力、管理不善等造成的停工、窝工、工期延长者,甲方不顺延工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第八条 材料供应及机械设备使用

1、材料供应

(1)甲方供应的材料包括钢筋、型钢、钢板、水泥、火工品、防水板,甲方供应至乙方工地或距乙方工地最近的施工便道、料场,卸车费、倒运费由乙方自行负责。甲供材料数量限额为设计量加上定额损耗,超限额数量部分按照采购单价加收15%的业务提成费。材料款以双方确认的单据为准(向乙方出示并提供发票复印件一份),经双方人员确认,在当月计价款中扣除(材料单价以甲方实际购买的单价为准)乙方根据工程进度必须在每月二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合理的材料计划,否则由此造成的材料供应不及时或工期拖延,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提供材料清单》见附表。

(2)除上述明确甲方提供的材料外,其余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须保证材料质量达到本工程及甲方规定的标准,同时向甲方报送每次采购各种材料的出厂质检合格证,并征得甲方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业主同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乙方采购材料的保管、使用、回收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4)本合同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因市场价格上涨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业主对本工程材料进行调整,材料调差待业主批复后按照《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交通工程3#公路ⅱ标段施工》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70.1条进行调整。

2、施工机具、机械设备供应

(1)乙方按照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配备设备及小型机具,应及时组织上场,安排操作人员和进行管理。《乙方上场主要施工机具、机械设备清单》见附件。

(2)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性能应满足施工需要。

(3)本工程所需机具、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九条 变更设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担的工程提出变更设计,乙方必须按照变更设计组织施工。

2、乙方提出工程变更时,由乙方提交变更设计相关基础资料,报甲方施工技术部门审核后编制变更设计单,上报监理、业主,待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

3、对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战争、瘟疫、地震)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汇总上报,待业主批复(损失金额)后,按标段批复总额 %进行补偿。

4、索赔费用以上报总金额和业主批复金额的下浮比例,按各自上报金额统一下浮。

第十条 计量与结算

1、对业主计量: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格式将已达到计量要求的工程及施工技术资料原件报甲方施工技术部门审查,经审查无误后乙方全面配合甲方报监理对相关工程进行验收签证并进入当月计量程序。

2、甲方对乙方的计量:甲方对乙方的结算单价为乙方分包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或业主批复的新增单价,结算工程量以乙方分包工程范围内甲方对业主结算工程量为准,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及与之相关的风险费用全部包括在清单单价中,除非业主对该单价调整,任何情况下均不调整。

3、乙方必须在每月18日前将已完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报甲方现场技术、质量人员审查。

4、甲方施工技术部门收到现场技术、质量人员签认的已完分项工程项目数量报表后,由施工技术部、物资设备部、安全环保部、质量管理部、计划部负责现场核实,确认已完分项工程数量无误且达到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资料提交齐全时给予计量,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予计量,并责令乙方返工处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待工程全部达质量标准后,重新申报验工计量。

5、计量数量为乙方实际完成、达到本协议要求质量标准、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员签字认可的不超过图纸设计量的数量。甲方与业主计量支付完成并被批准后方对乙方进行计量,计量数量为乙方承包范围内的甲方与业主所计量数量。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关检验资料,如检验资料提供不及时而导致甲方不能按时从业主方计量,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结算工程量以乙方实际完成并经业主及甲方竣工验收合格批准的不超过设计图纸数量为准。

7、每月计量报表业主批复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理当月计量工程量,并将乙方范围内的复印给乙方一份。

8、结算前,乙方须将所保管使用的属甲方提供主材的剩余部分、周转材料、机具等移交给甲方,材料的节超由甲方核算,周转材料不足部分和机具损毁部分由甲方物资部门按合同要求核定赔偿费用后交由计划部门结算。

第十一条 劳务报酬价款支付

1、劳务报酬的支付:甲方财务部门依据批准的支付凭证,扣除其它应扣款项(包括代发工资、代付和代缴款项等),从银行转账支付。

2、甲方按批准的验工计价款,扣留当月业主批复计价金额的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限额 亿× %× %= 万元,如果变更超过业主规定的限额需要增加,乙方也相应增加) %的管理费、税金、乙方发生的各种罚款、借款、租用甲方的机械费等费及其他应扣款项后支付。

3、预付款待业主支付后,按乙方承担工程比例支付乙方,乙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将资金外挪或用到其他项目。预付款支付分两次支付,支付比例及程序按照《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交通工程3#公路ⅱ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60.5条规定支付。

4、计价支付以业主计价支付周期为准,但推迟7个工作日,计价支付相关条款按业主对甲方要求进行。

5、甲方向乙方每次拨付工程款之前,乙方必须将上次拨付工程款开支原始依据和本次申请拨付资金开支计划,经甲方现场指导监督和财务监督人员审核、签署意见后,依据《劳务施工合同》条款,方可拨付工程进度款。否则,不予拨款。

6、乙方应固定财务人员,建立健全财务开支明细表台帐。将经济活动相关资料和资金流向报甲方备案,并接授甲方核查。

7、支付方式:在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帐一次或多次支付。如遇本工程业主资金不到位或业主计量款拨付延误,甲方支付工程款的日期相应顺延,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不得影响工程进度,延期支付的资金不计利息和违约金。

第十二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履约保证金为叁拾万元,在签定合同前一次足额交纳。

2、若合同执行期间,因乙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条款,则履约保证金予以扣除。

3、合同执行期间,因业主或甲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条款,则按约定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十三条 履约、质量保证金返还

1、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实施和完成了全部合同工程内容并全部验收合格且乙方将民工工资、材料款等全部付清的条件下,业主向甲方返还该款项后一个月内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工程有安全、质量问题(或隐患)或乙方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等,在乙方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力时,甲方有权动用该保证金进行善后处理。(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业主扣甲方履约保证金不能或不足额返还,不影响甲方对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返还)

2、质量保证金返还

工程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业主返还甲方后,甲方扣除乙方管段工程维修费后一个月内返还乙方。

第十四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

1、全面履行总承包合同的义务,组织实施施工管理,对工程的工期、质量负总责。

2、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控制测量、试验工作(乙方试验人员全面配合),及时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开展设计图纸会审、施工前的交底和培训,协助乙方解决技术难题;收集整理技术档案资料和交工验收。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各项管理目标,下达年、季、月、旬(周)施工计划,审核材料、设备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对乙方的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现场管理、环水保等进行监控,对不按要求操作的,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5、负责验工计价。

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有关部门联系,协调施工现场关系;对现场管理、安全质量、环水保、施工进度及内业资料进行检查评比并给予表彰和奖罚。

7、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罚款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若因乙方原因被业主或监理通报,每通报一次罚款10000~20190元。

8、在拨付劳务报酬前,甲方有权对乙方外欠材料款、租用设备费用及雇佣工工资进行代扣、代发和监督兑现。

第十五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的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环水保、文明施工及现场管理向甲方负责。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按甲方要求及乙方承诺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有机械设备、周转料进入施工现场,并满足施工需要。负责编制详细施工方案,报甲方批准后实施。乙方承诺上场的人员、机械设备见附件《乙方上场主要人员清单》、《乙方上场主要机械设备清单》。

2、协助完成甲方制定的工程创优目标及措施,确保工程一次创优,杜绝质量事故。

3、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接受甲方统一调度。乙方上场的施工人员要有从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4、配合甲方现场控制测量及试验工作,熟悉图纸,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甲乙双方共同完成施工日志、施工记录、自检技术资料,竣工资料以及竣工交验工作,申报隐蔽工程检查以及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完成,上报施工计划、报表,遵守甲方项目质量、进度、验工计价等管理办法,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5、乙方的农民合同工工资必须由甲方代发。乙方按甲方要求每月如实上报欠当地的材料款、设备租赁款、雇佣工工资、税费,上报的资料必须由乙方施工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由甲方核实后代付或代缴。代发、代付和代缴费用在乙方当期中间结算款中扣除,其它乙方未报甲方知情的与当地发生的债务或其他经济来往,由乙方自行偿还,甲方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及费用。

6、乙方应按时缴纳其它有关的行政规定费用。

7、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上报年、季、月施工计划,并有保证措施,乙方必须无条件地接受甲方的施工计划安排,并保质、按期完成。及时、准确、真实地向甲方上报各种资料、报表、数据等。

8、在施工中乙方必须加强环境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费用已经包含在协议单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若乙方未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人员进行善后处理,费用从乙方的计价款或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9、乙方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控制好隧道超挖,设计容许超挖工程量及相应回填工程量均已经包含在相关单价中,不单独计量,不论乙方出于任何原因而造成的超过设计允许范围的超挖,和由于超欠挖所引起的增加的工程量,均不予以计量,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业主、地方政府组织的各种检查评比及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检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对甲方罚款,则该罚款由乙方承担,并在当月计量支付款中扣除。

11、乙方必须确保洞内“三管两线”布设有序,且应做到不漏水,不漏电,通风防尘和照明符合规范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增加相应设备并对乙方进行每次壹万元的处罚,且甲方可以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施工,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12、分项工程交工验收后,乙方应负责对该工程的看管,出现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自费修复,直到该合同全部交工验收为止。

13、民爆物品的管理必须遵守国家各级民爆物品管理办法和业主的安全管理规定,甲方统一采购,乙方无条件服从。

14、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工程向第三方进行分包或转包。

第十六条 自然灾害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参照建设单位或保险公司补偿标准。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核实后报建设单位或保险公司批复后给予补偿。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禁止分包或转包,如经发现甲方将拒绝对乙方进行计量支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由此而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条件退场。

2、在业主组织安全、质量、进度检查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连续两个月被业主评价为较差,则对乙方处罚伍万元,对乙方施工队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分别处罚壹仟元,;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连续三个月被业主评价为较差,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在7天内退场,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工期要求完成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否则乙方应全部承担业主对甲方的处罚和甲方对乙方的处罚。

4、乙方应按照甲方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上足人员和机械设备,若乙方设备、人员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未能及时到场或不能全部到场,则甲方有权另行确定施工单位或对乙方处以伍仟元·人和伍仟元·台机械设备的处罚,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合同纠纷

在履行合同中若出现纠纷时,双方应公平、合理的进行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须在甲方上级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陕西省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或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 条 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的终止与生效

本合同书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上场的人员、施工设备、机具满足合同及甲方要求、在正式施工一个月且经甲方综合评价合格后生效。如甲方的综合评价认为乙方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本合同无效,乙方立即退出施工现场,甲方按乙方完成合格的工程量和本合同单价支付乙方费用,除此外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甲方依据竣工结算将相关费用支付完毕,缺陷责任期结束,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二十一条 其他

1、合同签订地点 .

2、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盖合同专用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 或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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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新农村建设的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8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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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制约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关于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范文(一)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制约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三农”问题也备受关注。从中央到地方,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力度也在不断的加大。党的xx大报告中关于三农问题的阐述占了很大的篇幅,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对“三农”问题也做了进一步的部署和安排,会议强调:认真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和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农村改革力度,加大对农村投入力度,加大对“三农”工作领导力度,稳定、完善和强化对农业的扶持政策,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继续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努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去年农业直接补贴税的发放更是体现了中央关于三农政策的具体实施。

本次暑假社会调查我调查的是我的农村老家,一个北方的乡村,下面分类介绍一下在这次调查中获得的信息。

(一)农业:“民以食为天”,小到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大到整个社会国家的发展,农业都在其中占了举足轻重的地位。由于我们这个村地处北方平原地区,降水适中,因此这里的主要农作物是玉米、小麦、薯类等,这里的耕地是旱地,是一年两耕。

(二)教育:农村义务教育问题,历来为国人所重视,它不仅关系到农村人才的培养。一个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多,农村义务教育比重大。由此可见农村教育在我省的地位和作用。在我村更是如此,这里的村民普遍还是比较重视教育问题的,随着农村里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转变,更关系到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同时也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山东省的孩子大多都至少上到高中的学历,我调查的农户中大部分人都说孩子上学是一个比较好的出路,应该尽量支持孩子的学业。同时,这里的中小学办学条件不断增强,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硬件、软件不断完善。受传统习俗的影响多数的农民都希望自己的孩子通过教育走出农村,这一个思想观念一直贯穿在每一个农村孩子的受教育过程中。从小形成的走出农村,告别农民的思想观念使义务阶段的教育严重背离义务教育对农村教育的目标,很少有人选择在掌握好知识后为农村作贡献,甚至在学习知识选择上避开农村避开农业。不仅在农村教育上产生了障碍,而且深层次的对农村经济和农村文化的继承发展也是一个严重的误区。

(三)经济:有人说:“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农民、村社、社会各界和政府的参与。新农村建设不单是知识分子倡导的社会改良和实验,不单是农民的自发行为,也不单是政府的一相情愿,发挥政府、社会和农民三方面的积极性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因此,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工业反哺、工农互促、城乡互动、和谐发展等,应该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最鲜明时代特征。”也有人说:“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整体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经验告诉我们,既要看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领域大量转移的必然性,也要看到,农业兼业化、农村劳动力素质退化的严重后果,哪些大量输出劳务的村落显现的凋敝现象足够我们警惕,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迫在眉睫。”

(四)医疗:医疗对民众特别是经济不宽裕的农民来说曾经是一个十分沉重的负担,以前不少农民存有“小病不想看,大病不住院”的想法。但自从有了医疗合作制度后,我村农民只需交10几元钱就可以在以后的医疗过程中报销好多钱,基本上每个村民都对此政策大加赞赏。

20xx年,政府投资支持五大重点领域新农村建设摆在首位,新农村建设主要是普及和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饮水安全,农村公路,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农村公共文化,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沃土工程,植保工程,灌区建设,动物防疫体系及种养业良种工程等。可以说我们村正在日新月异的变化,希望这里将来能取得更进一步的发展成果。

建设新农村要首先理解农村贫困的根源有了对农村贫困根源的知识,才能发现和尊重农村事务的规律。了解了这种规律,才可能恰当地处理国家援助与村民“自助”的关系,村民物质需要与文化需要的关系,以及农村眼下的迫切需求与历史发展方向之间的关系。

中国农民贫穷,从根本上讲,不是因为国家政权的“下沉”,不是因为基层政权的腐坏,不是因为“权利”被剥夺,不是因为农民税费负担过重,不是因为城市的剥削,更不是因为农村缺少“基础设施”。中国农民贫穷,有五大根本原因。

1、制造的产品已取代养殖和种植的产品,成为人类财富的主要来源。农业已成为“产业”。占人口10%以下的农户,用机器耕作辽阔的耕地,方能获得城市普通人家的收入。

2、中国农村人口过多。农村人均耕地少,构成“自种自食”的自然经济,一半农产品不进入市场,而是供农民自己消费。自种自食的自然经济是我们时代最落后的一种生产方式。在工业时代,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拒绝自种自食,养牛的也得买牛奶喝,对鲜奶进行卫生消毒和包装的是专业工厂。因为引进了土豆、玉米、白薯,清朝的农村人从一亿上升到四亿,自由小农经济的成功达到了顶峰。今天,中国在册的农村人口高达九亿,包括将近五亿农业劳动力。尽管农业技术在飞速进步,耕地总量却是固定的,因此,农业领域的劳动积极性空前下降。

3、组织社区合作非常艰难。人们独立自由,不肯合作,习惯以出工不出力、“搭便车”来抵制合作组织。中国农民家庭的经济独立和人身自由有两千多年历史,自足、独立、自私、散漫、无组织无纪律的生活方式构成了“乡村中国”的“基因”,与工业时代严密的组织化生产格格不入。

4、市场机制摧毁不肯合作的小农。小规模家庭农业无力应付市场上变动不居的成本和销售价格,无力适应市场机制对规模效益的要求,更无力联合起来建立非农的产业。所以,农村整体沦落到破产的边缘:一部分农民陷入绝对贫困,大多数农民陷入相对贫困,农村与城市的鸿沟急剧扩大。市场经济是事实,是农村衰落的原因,而不是挽救农村的手段。不组织起来合作,农民就无力适应市场的残酷竞争,就只能沦落为21世纪里自种自食的“自耕农”。

5、衰落的农村导致农民萎靡的精神。在市场条件下农村经济的衰败,以及中国一些农村政治政策方向上的失误,导致

了农村基层原有社区组织的溃败。农村基层社区组织的溃败,导致了农村文化的衰败甚至倒退。在繁荣的城市面前,农村人的精神和自尊遭到了严重的打击,在精神和文化上更加衰落,甚至堕落到求助传统迷信。文化垮了,就更加一无所有,就使农村人更难组织起来,更难应付时代的挑战。中国农民处于无组织状态,

总之,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处在探索阶段,遇到的困难只是暂时的。我相信在党的政策指导下,通过农民的勤劳勇敢地奋斗拼搏和积极主动地真抓实干,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农民阶级必能克服种种困难,中国的农业必将呈现一片艳阳天。

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范文(二)

一、基本情况和取得成效

莫贾村委会下辖5个自然村,距离个旧15公里左右、乡政府所在地8公里左右,整个村委会有587户,2544人,是一个少数民族集居的村委会,有耕地面积2641亩。主要经济产业来源于四大支柱,分别是烤烟、竹子、养殖、干果。现在已经成为当地村民经济增收的主要来源。

(一)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收入逐步提高

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对于“三农”问题的日益重视和对农业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相继出台和贯彻落实,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科技文化教育发展加快,农村经济与各项社会事业正在朝着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保和莫贾村委会主要经济产业来源于四大支柱,分别是烤烟、竹子、养殖、干果。现在已经成为当地村民经济增收的主要来源。

1、烤烟种植情况:保和乡近年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现栽种8000余亩,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019年达702万元,农民收入达1000多万,2019年预计比上年还要增收,是一项富国和富民的好项目,现在已经形成了保和乡最大的产业支柱。莫贾村委会主要是分布在莫贾村委会的和村上莫贾村、下莫贾村、他期村、水井村,2019年种植烤烟近2019亩,已是莫贾村委会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

2、竹子种植情况:主要是分布在莫贾村委会的和平村,至2019年,共种植金竹500亩,年收入在80万左右,竹子管理技术要求不太高,栽种后只要在发芽时竹芽不要被破坏就行了。

3、养殖情况,主要是以养殖猪为主,其他家禽为辅,2019年预计出栏300头猪,收入60万元,以是农民增收的一个途径。

4、干果种植情况,主要分布在莫贾的水井村,多年以来,气候适宜种植主要以核桃为主。现以在水井种植500亩,预计可以为农民增收30万元。以是农民增收的一个途径。

(二)基础设施逐步改善,生活环境不断优化

在国家政策和省、市、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项目,组织实施了林业生态建设、农网改造、人畜饮水改造、镇村道路建设、镇村环境整治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农村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全村委会现以实现村村通公路;农村计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稳步推进;生态保护、农电网改造等公共服务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步。科教文卫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迅速,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机制。移动电话、计算机开始进入农户家庭,扩大了农户接受外界信息的能力和渠道,农村居民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居民文化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新的提高,农民自编自演开展文体活动,县镇组织的科技、文艺下乡活动,丰富了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

(三)科技教育加快发展,农民素质不断提高

随着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和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逐年加大了对教育和科技的投入,中小学校舍、农业信息网络设施建设发展较快。目前,全村委会都有学校,有1所中心完小、其他4个村都有小学校。不断加大对农民科技培训力度,组织实施了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科技入户、阳光工程等科教工程,每年培训农民达2019人次以上,培养一大批农村科技能人。广大农民积极学用新型科技,农用新科技在农村得到广泛普及。

(四)民主法制不断健全,基层组织进一步加强

在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大环境下,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普遍增强,以宪法为核心,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重点的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普及,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2019年3至5月份,选出了一批懂科技、会经营、善管理、讲奉献、有知识的农村能人、致富能手进入“两委”班子,农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实行村财镇管,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全面建立和推行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制。推行村务公开以村“两委”、监督小组、以财务公开为重点,把群众关心的事情全部公开,村中重大问题向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征询意见,将财务公开延伸到村民小组,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综上所述,我村委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大多数村与过去相比有了很大变化,但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制约农村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发展的因素依然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

二、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

(一)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

我村委会的农业总体上还是粗放生产,加工能力低,产业化经营尚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在农作物种植和畜产品养殖过程中,更多地追求数量的增长,且多以零散种养为主,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与此同时,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功能作用有待增强。我村委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小,功能单一、结构分散,辐射力不强,推广型、农产品加工型和综合服务型专业组织不健全,内部管理不规范,农民自发组建的少,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助推力弱化。协会活动开展不正常,带动力不强。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一些相应的扶持政策,但其性能、地位和作用没有得到正常的发挥。

(二)农村投入严重不足

免征农业税后,农村形势大好。但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改善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农业抗风险能力薄弱。主要体现在一是基层设施建设较薄弱,虽然现已经村村通乡村公路,但村公路由于没有专门的养护经费和人员,平时就靠村民们自发的修一修,难免出现了坑坑凹凹,给村民出行带来不便,生产出的农副产品运到集市的成本增大;二是水资源比较困难,由于水源缺少,给村民们的生产和生活用水带来了不便,严重的制约了本地的经济发展。

(三)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

当前,绝大多数农民的素质不容乐观。突出表现在:农民思想还比较保守,传统的小农意识根深蒂固,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都与现代社会生活的要求差距甚远。在思想素质方面,普遍存在“小富即安”心理,缺乏干大事创大业的开拓进取精神;同时缺乏诚信意识,在产业化经营中常有违约等不守诚信行为出现。在文化素质方面,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对新事物、新技术缺乏认识,从而阻碍了接受新事物、学习使用新科技的能力。在技能素养方面,具有一技之长的人还比较少,导致种地只能粗放经营不能集约经营,打工则只能卖苦力打粗放工,严重地制约了农民的增收。在道德素质方面,赡养父母、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有滑坡趋势,关心集体、热心公益等集体主义观念正在逐步淡化,赌博、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有抬头的趋势。

(四)农村社会事业建设滞后

我村委会农村总体上的医疗卫生、科技、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普遍较低。农村医疗条件差,医疗水平低,农民生一场大病往往意味返贫。同时农村医务人员水平低,医疗卫生状况令人担忧。科技文化投入不足,底子薄、基础差、人才缺、资金少、设施差的状况未从根本上改变。绝大多数的村已没有文化活动室和相应图书,缺乏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和体育活动,县乡两级没有稳定投入,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严重不足,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放心保)制度尚未完善,农村弱势群体保障体系薄弱。

(五)基层组织建设仍然薄弱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基层广大党员、干部难以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创新意识不强。多数农村党员、干部沿袭于传统工作思路,习惯于行政命令式的工作方法,思想僵化、工作被动、疲于应付。二是带领群众致富本领不高。目前,一些农村干部科技文化素质偏低,对新时期农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束手无策,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不强,发展的路子不宽,工作方法不多,在群众“盼富”面前力不从心。三是工作作风不扎实。服务意识不强,缺乏对农村工作的热情和对农民群众的感情,做“撞钟和尚”、做“太平官”。四是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级组织难以正常发挥作用,部分村没有集体经济收入,正常的办公费用都依靠转移支付来维持,因此村级组织作用无法发挥,村党组织及村委会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随之减弱。同时由于包产到户后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村经济发展,也致使了无人关心集体事业的现象的产生,村委会虽实行村民自治,但一些政策、规划在本村因无力参与支持而无法实施。五是农村村民自治工作发展不平衡。村务公开不及时,财务公开内容不全面,无明细帐,当地群众有意见。六是农民的法治意识淡薄。农村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过程中,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农村社会法治文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三、发展思路和几点建议

新时期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就镇实际情况而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丽家园建设的当前思路可理解为:努力推进和实现农村的农业产业化、农民知识化、村镇文明化、保障社会化和管理民主化。

农业产业化:加快农业结构调整,鼓励发展适度规模化经营,重点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实现家庭经营和联合组织经营的优势互补。努力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引导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接机制,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努力在二、三产业上拓展农民增收空间,增加农民收入。

农民知识化: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加大对农民科技文化知识教育和免费的实用技术培训,让他们能掌握一项致富的技术,加大对外出务工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开发和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资源的潜力,加强对农民应该掌握的经营管理知识的教育,培养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的新型农民。

村镇文明化:积极推进农村的“四改”(改环境、改容貌、改卫生、改观念),加大对农村公路、农电网、电视网、电话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改善镇村环境;编修村镇规划,推进现代化村镇建设,改变农村面貌。采取推行农村饮水改造、实行人畜分离和垃圾集中处理等措施,改善农村卫生状况;改变传统观念,提高农民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保护的意识,树立良好的文明乡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和谐型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保障社会化: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积极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建立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当地农民生活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救济制度,探索建立城乡衔接、公平统一的社会福利制度。

管理民主化:引导农民积极参加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完善“一事一议”、村务公开、民主监督等制度,保障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面对当前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要求,针对我村委会的实际,现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一)加快城乡统筹,促进和谐发展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党的一项战略任务。面对当前城乡发展的差距和矛盾,要始终把发展农村生产力、建立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放在第一位,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发展。统筹城乡发展,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都要切实向农村倾斜,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各种限制,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要抓好统筹规划、城乡市场的统筹发展、城乡基础设施的统筹建设、城乡教育、卫生、社会事业的统筹发展和城乡社保制度的统筹,让农村和农民真正分享城市化、工业化的建设成果。

(二)加大农村投入力度,强化政府服务功能

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大力推动社会公众资源向农村倾斜、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农村教育、卫生、交通、电力、通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城乡基础设施的共享度,解决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的瓶颈制约。通过加大农村公共产品的支持力度,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弥合各项公共事业方面的城乡差距。

(三)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建立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机制

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因此在积极抓好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的同时,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紧紧抓住国家加大农业产业化投入的机遇,集中力量大力扶持发展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加快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主动融入大市场。通过选择优势项目,制定优惠政策,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招商引资兴办农副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提高农业附加值。此外,要积极组织实施好“阳光工程”,加强对外出务工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和就业率。同时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镇住房、就业、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为进城农民提供公平的就业和生活环境。

(四)抓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快推进美丽家园建设

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各级要有总体的规划,要按照“分类指导,重点推进,逐步发展”原则进行规划,先选择条件好、有特色的村进行试点。根据其现有特点,对各村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搞好村镇规划美丽家园建设,条件好的要高起点规划建设,其它地方的规划也要适度超前。规划设计以现代建筑方式,力求形式多样,既可生态庄园式,也可农村社区式,既可分散村落式,也可城郊集中式,严格规划管理,建新拆旧,逐步推进,美丽家园建设。

(五)继承与发扬并重,促进乡风文明建设

乡风文明建设,通过定标准、树典型,加强监督,奖惩分明等方法,建立健全乡风文明的评比奖励机制;文化活动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农民自办文化扶持基金,引导农民发展民俗文化表演和地域风情旅游;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队、文艺演出队、科技宣传队等各种形式送文艺下村,加强先进文化在农村的传播速度和覆盖范围,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要继承并发扬农村自身所拥有的文明传统,提倡尊老爱幼、妯娌和睦、邻里团结、不打架不骂人、爱护公物、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等良好乡风民俗。

(六)加快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增加教育投入,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增加农民受教育的机会,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建立农村基本医疗体系,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让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济。建立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构建起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就业帮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为补充的多元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做到农村低保水平与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步增长,使城乡居民同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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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担保公司抵押合同的内容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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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开自愿的原则,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抵押借款合同如下:

一、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人苏为了做买卖急需资金,向出借人刘借款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月利率为(

1.5)分。

二、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给付方式:借款人每三个月支付利息给出借人,从本协议签定之日起开始计息。

四、抵押方式:乙方以自有产权房两栋作为抵押物,位于街(县五里庙村民小组)。一处面积为:50㎡;一处面积为:50㎡。

五、借款方需担保抵押物,手续齐全,也没有被法院或司法部门查封或扣留,如果以上有欺骗甲方的行为,乙方自愿承担诈骗罪。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出借人:身份证号: 电话: 借款人:身份证号: 电 话: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抵押借款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 贷款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X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

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X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X个月,即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X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分X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

2.制造厂家:。

3.型号:。

4.件数:。

5.单件:。

6.置放地点:。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

8.抵押期限:_______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XX公司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

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X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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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公司网站建设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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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站建设合同

甲方:简称 : 甲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指定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网络制作公司 简称 : 乙方            承担人:        地 址:       邮编 :            电 话:

甲方因为树立企业形象,扩大宣传,拓宽销售渠道。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网页(建设网站) 。 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委托设计、制作网页(建设网站)方面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除非有特别的说明。本合同中“委托方”与“甲方”指同一主体;“受托方”与“乙方”系指同一主体。

一、委托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设计制作建设和开发甲方网站(不含域名注册、网站空间、企业邮箱、网站维护、网站推广等服务) 。其内容如下,共__项,总建设时间为  个工作日。从本合同签订日期开始到乙方发出《网站测试版完成通知书》之日期间的花费时间。

a、整个网站的首页整体美术风格构思、制作。

b、栏目首页的美术风格构思、制作、具体

c、基本网页

d、文字资料

e、基本图片处置

g、特效 flash 动画

k、基本功能模块

l、定制功能模块

o、其他内容

p、甲方是否需要乙方代为注册域名:□需要 ( 请填写《附件一》第 1 款 ) □不需要

q、甲方是否需要乙方代为租用虚拟主机:□需要 ( 请填写《附件一》第 2 款 ) □不需要

二、日常维护

1、负责站点的正常运行,如出现故障应及时处理。

2、网页验收合格网上发布后,乙方为甲方提供主机空间的日常维护。

3、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技术维护。

三、付款方式

1、域名注册和虚拟主机租用费用由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一次性支付,此网站制作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元)。

2、甲方须在合同签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的 %,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预付款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为甲方设计制作网站(预付款为 人民币 元)。网站完成后 ,经甲方确认,余款在验收完毕确认无误后支付。

3、网站建设完成验收之后支付剩余款项人民币 元 (大写:_ _ )

四、网页修改

1、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网站测试版完成通知书后三日内对网站测试版提出修改意见,网页修改所需时间不计入乙方制作周期。

2、网站正式版完成并开通后,甲方要求乙方修改网站框架,乙方收费规范为原网站价格半价每次。

五、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合同规定的网站服务器空间及线路设计、制作网页、上传下载以及一年内维护网站正常运行的服务,乙方同时保证甲方网站不能连续中断访问24小时以上 , 网站服务器空间及线路非乙方提供除外。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与制作有关的一切企业文字和图片资料并提出制作要求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内容正确无误,不涉及国家机密,不侵犯他人商标、专利及版权,不触犯国家法律,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如需乙方拍摄图片,编辑文字费用另计。

3、乙方为甲方制作的网站只提供网站建设的服务,网站内部顺序所有权归乙方,甲方未经同意思不得出售、外借、复制,影印网站内部顺序及框架。

六、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则乙方应向甲方退还预付款项。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则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乙方有权不退还已付款项。

3、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争端,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有权将争议或纠纷提交盐城市仲裁委员会,依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判决是终局的 并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如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或者双方都可以向盐城市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除甲方信息栏目,乙方签字手写外全为打印字体。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20 年 ___ 月 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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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工程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工程,全文共 1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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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工程调研报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同步实施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工程。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或行为方式,包括人们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和源泉,是法治社会的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要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法治文化的支撑。只有在农村基层加强法治文化的建设,才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前的紧迫课题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根本内驱力。当前,在我国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党的xx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战略目标。十多年来,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毋庸讳言,在农村现实生活中仍存在大量与法治社会相悖的现象,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情还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没有在全社会建立起深入人心的法治文化,则是最深层的、最根本的原因。可以说,离开了法治文化,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民有9亿生活在农村,要加快依法治国进程,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基于扬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实需要。

产生于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从根本上来说是“人治”文化,是与现代法治观念相悖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主要特点是:重礼轻法,重德轻刑;“人治”高于“法治”;重刑轻民,重义务,轻权利等等。这些传统法律思想直到今天仍然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仍然在阻碍着我国法治的现代化进程,特别对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产生着阻碍作用。要消除传统法律文化的不良影响,就必须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扬弃,并借鉴国外现代法治经验和整个人类文明成果,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

(三)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和谐社会,从本质上来说必然是法治社会,离开了法治的保障,和谐社会就不可能实现。农村法治文化作为和谐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内容。首先,法治文化与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一致性。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其价值和目的就在于裁判世间纠纷、惩罚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和谐社会追求的也是矛盾、冲突得到有效化解,使社会归于和平与安宁,所以两者在目标上具有根本的一致性。其次,法治文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推动力。法治文化有助于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有助于营造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有助于保障充满活力的新农村建设,有助于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二、当前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现状

多年来,农村基层经过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纷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在成为更多农民的首选,农村的法治水平正在向建设较高层次现代法治文化的方向提升。但当前农村有的地方,受自然经济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影响,法治文化的建设还相对滞后,农民的法治观念依然比较淡漠,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还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社会法治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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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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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由人民政府(下称发包人)和另一方(下称承包人)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村通村水泥路

工程地点:_____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错车道面层、路面混泥土、公路安全设施,具体数量见工程量清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合同签订后具备开工条件凭开工通知经批准后开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数80左右。

四、质量标准

程质量标准: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合格工程。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根据简易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和单价计算。严格按设计和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进行施工。未经发包人及交通主管部门签字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和

增加工程数量。否则由此增加的工程造价不予认可。

工程价款: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简易设计图纸。

4、工程量清单。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上级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3、检查和返工: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图纸要求及合同内容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的部分,承包人应拆除和重新组织施工,直到符合工程质量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规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九、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与检查: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公路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

2、事故处理:发生一切伤、残、亡及其它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工程承包方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

十、支付

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在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___%后支付

第一次工程款,支付金额为合同工程价款的_____%。其余工程款按交通局相关文件拨付。

支付程序为:村理财小组核实村三委核实镇分管领导审核镇长审批。

十一、工程变更

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进行变更,应提前14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方同意,报乡镇政府____县交通局审批。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确定变更价款。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变更的价格,经发包方同意后执行。经发包方同意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十二、竣(交)工验收与结算

1、通村公路的交竣工验收合并进行。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后,且具备竣(交)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现行国家工程竣(交)工验收及____县通村公路竣(交)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交)工验收申请,由县交通局以乡镇为单位,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督单位、接养单位等部门分批打捆验收。

2、工程竣(交)工验收报告合格后,双方按照协议约定的合同价款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在镇政府交纳的15万元履约和民工保证金,待工程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和民工工资支付完毕后方可退回。

十三、质量保修

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质量在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

3、工程质量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的10%扣留,不计息,

两年质量保修期满后,经竣工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十四、其它

1、如承包人不按设计施工图预算和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施工,发包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别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别人。

十五、合同生效与终止

1、双方在协议书中签字后生效。

2、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人、承包人、项目村委会、县交通局、县发展改革局各一份。

发包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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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区组织部自身建设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组织部,全文共 4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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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组织部自身建设调研报告

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也是一个常议常新的重大课题。组织部门作为党委管干部、管党员、管人才的重要职能部门,其工作的优劣关系着党的各项工作的好坏,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如何来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持续保持组织工作的先进性和战斗力,努力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党委信赖、群众满意的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知识分子之家,是我们组工干部值得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在先进性教育活动过程中,区委组织部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网上征集等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征求机关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我区组织部门在广大干群中的形象。共收集了意见建议67条,经过整理归纳后共有4类16条。在这些调查中,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对我区组织部门的满意率为96%。

从调查情况看,绝大部分干部群众对我部的工作给予了肯定,认为组织部门党性坚强、形象正派、作风严谨、综合素质较高。建区五年来,组织部门为我区培养和选拔了一大批优秀的干部、人才,在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全面推进我区跨越式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他们也积极为组织工作会诊把脉,真心诚意地指出了我们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部门创新精神不够

组织工作严谨有余,活泼不足。组织工作严格按照规范办事,程序要求严格,工作方式较为单调。有的组工干部思想相对封闭,习惯用老眼光看待新事物、用旧观点思考新问题、用经验主义、教条主义来指导新工作,工作中拿不出新办法、出不了好主意。由于没有一种创新的思维,工作思路就比较窄,一些长期困扰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如干部能上不能下、党员队伍出口不畅、干部考察方式单一、监督不力等问题普遍存在。而且对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没有较好的措施,使组织工作缺乏一定的活力。

二、组织部门人才观念不太适应时代要求

在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上存有差距。还存在着就班子抓班子、就工作搞工作的现象,没有站在人才战略的高度,灵活运用市场手段,把各级各类干部作为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来优化资源配置组合,实现人才的最优效益。在用人观念和用人标准上思想解放不够,用学历、年龄、工作资历等一些硬框框来作为选拔干部的基本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正确用人导向的形成。有些干部能力较强,但是资历不够,因此不能够得到提拔和使用,造成人才资源的一定浪费,对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也有一定的影响。

三、组织部门宗旨观念、服务意识不深入

组织部门工作的特殊性给人一种神秘感和优越感,群众了解少,在工作中,不少干部深入基层不够,缺乏与基层和群众的直接沟通与交流,即使下基层,也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不能全面了解基层的最新动态,不能切实解决基层实际问题,造成了一定的误会和不理解。在工作中还存在着“等、靠”等被动思想,主观能动性不强,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宗旨观念没有时刻根植于心中,不能很好地为广大党员、干部、知识分子和人民群众服务。

四、组工干部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从总体上讲,组工干部队伍素质是高的、是过硬的,但是还有不少欠缺的方面。一是知识不够全面,少数组工干部只是熟悉与岗位相关的业务,对整个党建和组织工作业务缺乏全面地系统地掌握,工作疲于应付。二是工作不够扎实,少数组工干部对所负责的工作钻研不深,工作浮于表面,未能带着思考深入工作实际。三是视野不够开阔。由于平时工作任务繁杂,经常加班加点,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的机会较少,走出去开阔眼界、增长见识的机会也不多。有些组工干部,连续几年没有参加过系统的业务培训和学习,整天就是关在办公室工作,甚至整年连下基层调研的时间都没有,由此带来的是视野不宽、思维不活。

五、组织工作方式方法有待改进

面对不断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组织工作的一些方式方法不太适应发展需要。一是组织工作重点突出不够。组织工作难寻亮点与闪光点,工作有时兼顾面面俱到,却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亮点。二是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超前意识还不够。面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现实,如非公有制企业日益增多,流动人口极为频繁等新情况,给基层组织建设带来了非公经济企业党建工作如何开展、流动党员管理如何加强等很多新的课题,需要我们及时了解情况,研究对策。三是有些工作科学决策不够。一些工作决策照搬上级文件,缺乏对基层实际情况的调研,导致有些工作难以开展。

组织工作的好坏关系到我区每个干部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我区今后的建设与发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我们更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审视和检查我们的工作,敢于突破,勇于实践,不断完善和提高自我。在当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如火如荼之际,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更是迫在眉睫。因此,针对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区组织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今后组织部门如何加强自身建设提几点建议:

一、建设“学习型”组织,成为知识广博、善于学习的组织部门

当今时代,知识更新日益加速,这个时代向我们提出了不断学习、终身学习的要求,这也是对组工干部提出的要求。

一是建立组织部学习制度。建立学习签到、学习检查、学习考评等制度,每半年制订一次学习计划,每月中旬组织部机关全体干部开展一次集中学习,集中学习时间一般不安排工作,通过制度进一步规范组工干部的知识学习,保证学习时间的落实。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教育辅导与讨论交流相结合,课堂授课与外出参观相结合的方法,做到形式活泼多样,力求良好的学习效果。同时充分考虑学习情况,年终评比学习积极分子,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与干部任用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大家学习的热情。

二是加强组工干部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组织部门干部培训工作的优势,在提高全区干部素质的同时加强对组工干部本身素质的培养。要积极安排部内人员参加一切有利于提高干部能力素质的各类业务培训,积极选派部内人员参加上级组织部门开展的各类专题培训,在我区组织的各类培训中,选派组工干部跟班培训,把组工干部培养成为“政策通”、“多面手”、“活字典”,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三是注重干部学历教育。我部人员平均年龄33.8岁,拥有大学本科学历者为94.1%,是一支年轻而富有朝气的队伍,是一支学历层次较高、综合素质较好的队伍。组织部门总体素质高,更要做好机关干部的表率,不断完善自我,提高自我,超越自我。要加大脱产培训力度,选送优秀组工干部到高等院校进行知识升级,鼓励组工干部通过在职教育和自学方式参加学历培训,采取适当的激励方式,如学费资助等,争取用3-5年的时间,使全体干部的学历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建设“创新型”组织,成为思想解放、勇于实践的组织部门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组织部门永葆活力的源泉。组织工作要有新思路、新突破、新举措,只有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一要增强创新意识。树立全局意识,走出就组织工作抓组织工作的误区。要善于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高度来考虑和安排组织工作,自觉养成围绕大局开展组织工作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要树立前瞻意识,针对当前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越来越多的实际,在复杂的形势下紧紧把握我们工作的总体趋势,增强工作的预见性、系统性,超前谋划,超前服务。

二要锻炼创新思维。要加强挂职锻炼,可有计划地选派组工干部镇(村)挂职,也可选调到上级机关或上级组织部门进行锻炼,通过一年左右的挂职再回到组织部门工作。要实行内部轮岗,在组织部内部,可以在确保各科室业务骨干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部内干部进行内部岗位调换,通过不同工作的历炼,不同经历的积累来增长见识、增长才干,才有思想创新的源泉。要鼓励创造性思考,对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善于调整思维方式和工作思路,实行换位思考,多角度思考。要培养开创性精神,给干部放权力、压担子,大胆尝试,在实践中积累新鲜经验。

三要积累创新方法。要勇于开拓,在基层党建、人才工作等方面不拘一格,在工作形式、工作内容上追求新内涵。要巧于设计,在诸如干部考察等要求严谨的工作中寻找改革点、变化面,在各方面进行创新。要善于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做法,去粗取精,挪为己用。

三、建设“服务型”组织,成为求真务实、甘于奉献的组织部门

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组织部门、组织工作离不开群众基础,做好组织工作,同样需要密切联系群众,服务于民。牢记组织工作无小事,以对我区34万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对待每一项工作,完成好每一项任务。

一要调查研究、深入实际。制定组织部调查研究制度,以集中调查研究和个人分工调查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研。建议各科室要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制定年度调研计划,每个科室每年在基层建立三个以上工作联系点,部机关干部每周下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不少于3次,就组织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自己提出调研课题,同时在调研中不断发现值得组织部门进一步思考的新课题,调研形式要不拘一格,除了向基层单位正面了解情况外,可以通过参观、座谈、个别访谈等形式,全面深入地进行调研,每个组工干部每年至少写出一篇有价值的调研文章。

二要真抓实干、热心服务。要以制度建设为保证,以提高服务水平为目的,下决心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的主义。严格按照组织部请示报告制度、请销假制度、保密制度、文印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报事,从制度上规范门部机关干部的行为;推行部长与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组织部慰问看望制度、首问负责制、信访工作规定等,注意发现突出问题和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并提出对策,采取措施,及时改进,解决问题。进一步改进服务态度、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努力营造一种宾至如归的氛围,献上一句温暖人心的话语、提供一次耐心周到的服务,文明、热情、周到、高效地为广大党员、干部和知识分子服务。

四、建设“开放型”组织,成为沟通内外、信息畅通的组织部门

适应现代社会的组织部门是一个工作方式开放、工作内容开放、工作效果开放的工作部门。

一是制定部务公开制度。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做到能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向广大干部群众公开部机关的基本情况,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各科室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

二是建好相城党建网。将相城党建网作为组织部门对外宣传工作的窗口,沟通群众的桥梁,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渠道。党建网站由专人负责维护和更新,及时将我部最新的工作动态于第一时间在网上发布,干部的任免事项于网上公示,搜集其他有用的信息与优秀的文章供他人阅读参考。在网上设立部长信箱、干部监督信箱和党建论坛等,欢迎任何人向我部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情况和问题,网站管理人员及时把信息反馈至相关领导与科室,及时作出解答。

五、建设“廉洁型”组织,成为勤政廉政、纪律严明的组织部门

权力失去了监督必然走向腐化。由于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的特殊性,使组工干部经常面临着各种困难和问题的考验,这就要求每一个组工干部在物欲横流的复杂环境下,能经受住困难和诱惑的考验。

一要做到严格部内监督、严以律己。制定《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部,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机关支部定期对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求部内人员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诱惑,不得谋私。要一身正气做人,两袖清风办事,以个体形象维护组织部门整体形象。

二要强化社会监督,自觉接受组织、群众以及各方面的监督。要接受其他机关部门的监督,邀请上级部门和其他机关部门共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特别要重视八小时之外的群众监督。通过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使组工干部不因为处在工作时间之外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不因为在组织监督视野之外而随意放纵自己,切实增强组工干部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蚀的自觉性和免疫力,促使自觉做到在八小时之外慎重对待日常交际和朋友来往,不干有损组织部门形象的事。自觉做到品格高尚,为政清廉,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好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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