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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能买第三者保险吗【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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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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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合同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本公司按承保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车辆损失险

第一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火灾、爆炸;

(2)雷击、暴风、龙卷风、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隧道坍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3)全车失窃(包括挂车单独失窃)在3个月以上;

(4)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二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战争、军事冲突或暴乱;

(2)酒后开车、无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

(3)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

(4)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及停放期间翻倒;

(5)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四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

(1)自然磨损、朽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自身故障;

(2)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3)保险车辆遭受第一条各款所列灾害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停业、停驶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 公有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

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第六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

第七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后,应当尽量修复,被保险人修理前应当会同本司检验受损车辆,明确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费用,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修理费用。

第八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的损失或费用支出,本公司按以下规定赔偿

(1)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重置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为限;

(2)部分损失 投保时按重量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赔偿;投保时保险金额低于重置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九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三者责任险

第十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本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补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 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均不属于本保险的责任范围,本公司概不负责

(1)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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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保险公司开业庆典发言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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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大家早上好!

今天是保定市嘉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开业庆典,出席今天庆典的有保定市各家保险公司的老总们,有保定市保险行业协会的领导,有工商、税务等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有长期以来对我司的筹备和发展给予大力帮助和支持的社会各界朋友,有保定电视台、保定日报、保定晚报等新闻媒体的朋友们,首先我代表嘉信保险代理公司向各位领导和各位朋友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嘉信保险代理公司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xx年8月18日批准开业,由保定市工商局于20xx年9月8日进行注册登记,成为保定市第一家专业保险代理机构,其业务经营区域为河北省行政辖区。嘉信保险代理公司将接受河北省辖区内尤其是保定辖区内各家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销售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嘉信保险代理公司将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一流的品牌、一流的信誉服务于各家保险公司,服务于河北尤其是保定的广大客户,为发展保定的保险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让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企业、每一个社会组织在保险的充分保障下安定地生活、稳健地发展。

嘉信保险代理公司作为保定市第一家专业保险代理公司,其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各家保险公司的扶持,离不开政府各部门的帮助,更离不开社会各界朋友的支持,希望在座的各位领导及各位朋友在以后的日子能更加关注我们,更加支持我们,你们的每一分支持都将激励我们更加努力地工作,努力打造保定保险业的专业服务品牌,为各家保险公司服好务,为广大客户服好务,真正成为沟通保险公司与客户的桥梁,让保险公司的产品通过我们的服务惠及广大客户,让保险公司的服务通过我们的传递得到充实和延伸,在此我代表嘉信保险代理公司的全体员工对给予我们支持和帮助的各位领导及各位朋友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

最后,祝各位领导及各位朋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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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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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本

一、保险财产范围 第一条本保险承保下列家庭财产: (一)房屋子及其附属物; (二)服装、家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第二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一)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花草、树木、宠物、照像机、音像制品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三)用于生产经营的财产; (四)其他不属于第一条所列范围的财产。 二、保险责任 第三条保险财产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冰雹、雪灾、洪水、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灾害引起地陷或下沉; (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 (四)暴风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 (五)存放于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抢劫。 第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三、除外责任 第五条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一)地震、海啸; (二)战争、军事行动、暴动、罢工、没收、征用; (三)核反应、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四)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五)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 第六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亦不负责赔偿: (一)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或超电压、碰线、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自身损毁; (二)堆放于阳台或露天的财产,或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杆、帆布等材料为外墙、棚顶的简陋罩棚下的财产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盗窃或抢劫所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要求施工导致建筑物地基下陷下沉,建筑物出现裂缝、倒塌的损失; (四)被保险人的家属或雇佣人员或同住人或寄宿人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保险财产而造成的损失; (五)保险财产在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无人看管超过七天的情况下遭受的盗窃损失; (六)因门窗未关致使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损失; (七)在发生本条款第三条一、二、三、四项列明的保险事故时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抢劫损失。 四、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第七条保险金额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并在保险单上分项列明。 第八条保险费按保险金额的3‰,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缴清。 五、赔偿处理 第九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和其他必要的单证。 第十条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本公司按照出险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险单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 第十一条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本公司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相应减少。减少金额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第十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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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工伤保险待遇行政起诉状

范文类型:起诉书,适用行业岗位:保险,行政,全文共 1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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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行政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余

被告:_________________

原告因与被告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不服黔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__年6月16日作出的〖黔劳(人)仲案字【20__】号〗仲裁裁决书,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一、驳回被告袁泽松全部仲裁请求;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劳动仲裁委员会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_________________

一、原告与被告不存在劳动关系;

原告于20__年4月经黔西县政府招商引资投资设立,从事蔬菜种植及销售,种植基地位于黔西县谷里镇前华村内。我公司因自身员工人手不足,每当蔬菜成熟时便雇佣当地村民进行采摘、装运。根据蔬菜产量的情况,雇佣人数及天数不经相同。原告通过向村民发出雇佣通知,雇员根据自身的时间任意选择做工或不做工。本案中,原告雇佣被告从事采摘、装车主要集中在20__年4月至同年7月,按100元每日计算报酬。平均每月从事雇佣活动天数不超过12天,被告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从事雇佣活动,原告未不要求其必须参加劳动、接受制度管理。原被告之间形成的是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二、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据《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原、被告为劳动关系,被告所受的伤为因工受伤错误。

被告在受伤后向黔西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并作出黔人社决【20__】71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据该决定书认定本案事实,并作出错误裁决。原告至开庭前从未得知被告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未向原告了解情况,未向原告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第一、被告需对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及系因工受伤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已生效承担证明责任。第二、人社局未按规定向原告依法送达,未送达的对原告不发生效力。因此,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据未生效的证据认定原被告系劳动关系明显错误,错误裁决原告需承担被告各项损失。

综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查清案件事实,驳回被告的仲裁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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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保险,全文共 2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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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范本

发 票 号 码 保险单号次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标记 包装及量 保险货物项目 保险金额(表格呈现)

总 保 险 金 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费________________费率____________ 装 载 工 具_______________

开 航 日 期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 至_______________

承保险别: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

____________保 险 公 司

赔 款 偿 付 地 点

出 单 公 司 地 址

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凡在国内经公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 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第三条 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保险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

(二)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倾覆或隧道、码头坍塌,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

(三)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四)因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五)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六)液体货物因受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该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七)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八)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责任免除

第五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扣押、罢工、*、哄抢;

(二)地震造成的损失;

(三)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四)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五)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六)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七)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八)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非法货物,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

责任起讫

第八条 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后,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保险货物卸离运输工具后的15天为限。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九条 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

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十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二条 投保人在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保险单(凭证)的同时,应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十三条 投保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运输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十四条 保险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悉后,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立即通知保险人的当地机构(最迟不超过10天)。

赔偿处理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一)保险单(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票(货价证明);

(二)承运部门签发的事故签证、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三)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保险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单据;

(四)其他有利于保险理赔的单证。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付。

第十六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七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书面索赔,直至诉讼。被保险人若放弃对第三者的索赔,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先予赔偿,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和应将向承运人或第三者提出索赔的诉讼书及有关材料移交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十八条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从获悉保险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 )项办法处理:(1)提交仲裁机关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凡经公路与其他运输方式联合运输的保险货物,按相应的运输方式分别适用本条款及《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和《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二十二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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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空乘,运输,保险,全文共 4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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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1.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单

air 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policy

发票号码 保险单号次

invoice no. policy no.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

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this policy of insurance withesses that the people"s insurance (property) company of china (here-

inafter called "the company"), at the request of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hereinafter called the "insured") and in consideration of the agreed premium being paid to the

company by the insured, undertakes to insure the undermentioned goods in transportation subject to

the conditions of this policy as per the clauses printed overleaf and other special clauses attached

hereon.

--------------------------------

| 标 记 |包装及量| 保险货物项目 | 保险金额 |

|marks & nos.|quantity|description of goods|amount insured|

|------|----|----------|-------|

| | | | |

| | | | |

| | | | |

--------------------------------

总保险金额:

total amount insure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 费 费率 航 班 号

premium as arranged rate as arranged flight no._________

----------- -----------

开 航 日 期 自 至

slg.on or abt.____________ from__________________to_____________

承保险别:

conditions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

查勘。

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

in the event of loss or damage which may result in a claim under this policy, immediate notice must

be given to the company"s agent as mentioned hereunder. claims, if any, one of the original policy

which has been issued in one original together with the relevant documents shall be surrendered to

the company.

_________保险有限公司

__________(英文名称)

赔款偿付地点

claim payable at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单公司地址

address of issuing offic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凡在国内经航空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 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第三条 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保险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一)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

(二)因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失踪(在3个月以上),在危难中发生卸载以及遭受恶劣气候或其他危难事故发生抛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三)因受震动、碰撞或压力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四)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五)凡属液体、半流体或者需要用液体保藏的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受震动、碰撞或压力致使所装容器(包括封口)损坏发生渗漏而造成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致保藏货物腐烂的损失;

(六)遭受盗窃或者提货不着的损失;

(七)在装货、卸货时和港内地面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及雨淋所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在发生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因施救或保护保险货物而支付的直接合理费用。

责任免除

第六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行动、扣押、罢工、哄抢和暴动;

(二)核反应、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保险货物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污染、变质、损坏,以及货物包装不善;

(四)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五)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六)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七)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七条 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第八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责任起讫

第九条 保险责任是自保险货物经承运人收讫并签发保险单(凭证)时起,至该保险单(凭证)上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以后的15天为限(?

杂蚀寥掌谖?。

第十条 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输到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

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述规定终止:

(一)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保险货物在卸载地卸离飞机后满15天为止。

(二)保险货物在上述15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规定终止。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十一条 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合同或拒绝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四条 投保人在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保险单(凭证)的同时,应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十五条 投保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运输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条 保险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悉后,应迅速采取施救和保护措施并立即通知保险人的当地机构(最迟不超过10天)。

赔偿处理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一)保险单(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票(货价证明);

(二)承运部门签发的事故签证、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三)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费用的单据;

(四)其他有利于保险理赔的单证。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付。

第十八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九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书面索赔,直至诉讼。被保险人若放弃对第三者的索赔,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

先予赔偿,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和应将向承运人或第三者提出索赔的诉讼书及有关材料移交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二十条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保险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 )项处理:(1)提交仲裁机关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凡经水路与其他运输方式联合运输的保险货物,按相应的运输方式分别适用本条款及《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和《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二十四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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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保险工作会议主题演讲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2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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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好!

我记得有位哲人说过,一个自以为最聪明的人,其实是一个最愚蠢的人,而我就属于哲人说的那种最愚蠢的人!

我一直认为,一个优秀的保险营销人员,它只要把他的观点和理念向它的目标群进行推广,让他的听众接受并认同他的观点。然后 ,接受他的听众主动自愿向他购买产品邀请,并向他们提供优质的服务是正道。但是,在现实中,我们许多低水平的保险营销员总是直接推销他的产品,或者转着弯去骗他的朋友和熟人购买连他自己都并不十分理解的保险产品。这种行为对我们的保险行业的名誉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以至于我们到现在做起保险相当艰难!

一个网友和我聊天时说到“一人做保险,全家不要脸”就是这种现象造成严重后果的生动写照!

保险在我们的家庭理财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我曾经有一位朋友和我聊天时对我说:他在银行去年存了5万元钱,今年取出来时,总共得到了360元钱的利息,却还被银行代扣了72元钱的利息税。更要命的一件事,它在这期间得了一个痔疮,结果在中大五院做了个手术,花了5360元,所以结果一年下来,他的存款变成了44928元。

结果他向我请教关于理财的技巧。作为朋友,我也不好拒绝,所以,我也就把我理财的技巧传授给了他!

我认为:我们进行家庭理财的目的,是实现家庭资产最大限度的保值和增值。

作为家庭理财中最重要,但过去往往不被人重视的一项是教育与培训的投资。十年前,我有二个朋友到了珠海,二人在同一个公司上班,其中一个有了钱就存了起来,他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要娶一个老婆,还要建房子。结果十年后的今天,他实现了他的梦想,目前他过得挺好,有了一个老婆还有孩子,而且也在家乡建了一个据说花了12才万建好的房子,他还在原来的公司工作,而且工资比十年前涨了一倍,现在都有了1600了。而另一个却有了钱就把钱用了,他把他工作前半年的钱用了,参加了一个电工培训,结果过了几个月,他在另一个厂当了个电工,后来他又参加了中级高级电工和电工技师的培训,而且还参加了自学考试企业管理专业的考试。结果在五年后,他拿了个本科文凭,一个电工技师证。现在他是一个厂里的负责设备的副经理,他没告诉我他的工资是多小,不过我知道他现在在珠海至小有二套房子,还有一辆小车,而且更重要的是他还有一个非常漂亮的老婆,据说是个研究生毕业。所以我认为:教育与培训是投资是投入最小,但回报最大的投资!一个受到良好教育和培训的人和一个没有接受培训的人,他们之间的收入,社会地位,工作环境,以至于对今后的生活和对将来的预期,那是根本无法相比的。教育与培训的投资回报率是多小,我想到目前为止,最精明的会计师也许还不能计算出它的回报率到底有多高,高到什么程度!因此,我们在家庭理财中,首先应当优先拔出我们自己和家庭成员的教育和培训费用,哪怕是欠债也应当去做。所谓“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磨刀不误砍柴工”说的都是这么回事!

在我们的家庭理财中,如果我们在交了房子月供后,还有一部份余钱。那么,我们配一点证券与股票资产也是有必要的,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而银行利率呈负利率的进程中,我们持有股票和基金也算是坐上了中国经济发展的顺风车,享受经济高速发展的成果。但是我们也应当意识到,在当前股指高企,投机极盛的股市中,风险也是极大的。一旦有个风吹草动,我们不但享受不到经济发展的成果,反而会把我们的银子变成别人的成果!因此,我们进行理财,一定要有风险意识,不要把所有的?蛋放在一个蓝子里,特别是不要借钱去炒股-----除非你是一个股市中的特等高手!因此在一般的家庭中,股票与基金类风险资产原则上不应当超过流动资产50%,就样,在风险来临时,我们的生活质量将不会因此而受到太大的影响!

在我们的家庭理财中,配一些银行存款也是十分必要的,银行活期存款虽然利息特低,表面看起来根本是没什么投资价值。但是,它的流动性是最好的,在我们需要时,我们可以随时支取。这样,我们不需要再在我们要用钱时,去卖出其它资产来套现!另外,我们也可以配一点定期存款,但是在一个利率上升周期中,我们原则上不要将存期定得太长,以六个月定期比较合适,这样做的好处在于:每次加息时,我们都能享受到加息带来的利益!如果中国经济进入降息周期,我们就应当将存期尽可能的存得长一些,我们甚至于可以存个五年期限的定期,经济一旦进入降息周期,做什么生意和投资都特难赚钱,而定期存款是最好的投资,并能锁定较高收益的投资,这样我们就能得到最多的银行利息!银行存款在我们的家庭理财中,这一部份占20-30%就可以了!投资国债与投资银行存款具有相同的性质,利息也不低,但流动性比定期更好,必要时也可以随时卖出,因此我们也可以将我们配置的活期存款转成国债,也许收益会更高,而风险一点也不增加,流动性一点也不受影响!当然,我们也可以投资一些好的企业债券,但投资企业债券的风险比投资国债要高许多,收益却并不会高太多。因此,私低下,在投资国债与企业债券二者中进行选择,我更偏好国债投资!

我们的家庭理财中,有一个极不被人重视,但却相当重要的一部份,那就是保险资产的配置问题。

我们这些人是吃五谷杂粮长大的,因此谁也不能保证,我们的一生中不会患病。谁也不能知道我们会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患病。现代社会的科学技术和交通是这么发达,我们走在路上,到处能见到汽车,火车。我们可以相当小心的不去撞汽车,但谁又能保证,我们的司机大佬们不会打着电话,满口酒精,踩着油门,在我们过斑马线的时候,将我们直接撞到医院里充满温馨病床上,或者是安静、祥和的太平间!当我们睡在舒适的大巴,前往美丽小镇九江去旅游,也许正想着美丽漂亮的导游小姐对你的那个甜美微笑的时候,你也许一点都想不到,有这么一个船老大,开着一个1000吨的大船,撞向九江大桥的一个桥墩,结果让我们永远的睡在了九江清凉的江水中。这一切也许只是一个意外。但就这么一个小小的,微不足道,三天后几乎所有人都会忘记的意外,给我们和我们的家人造成什么样的结果?你是否明白,当我们趟在医院的舒服温馨的病床上,享受漂亮护士小姐温馨服务给你打点滴的时候,我们的家人正在为你的医药费而东奔西跑,找遭人白眼和拒绝。我们趟在清凉的九江江水中或者医院的安静祥和的太平间二腿一伸什么也不管的时候,我们也许永远也不会知道,我们的家人和孩子正在为偿完你生前欠下的债务而过着凄凉的生活,在债权人的催讨声中东躲西藏!我们的父母因为失去我们寄来抚养费,而不得不在年迈七十时还去田地中劳作;当我们在天堂享受上帝的恩宠和福利,并得到美女天使的温情款待时,我们已经永远不可能再知道,我们的孩子正在冰凉灶边等着那点少得可怜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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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保险合同免赔上诉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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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人(本诉被告):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王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经理。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李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经理。

反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要求被反诉人支付__________费_____________元。

2.被反诉人应负担案件全部受理费。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反诉人与被反诉人于20_____年月日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_________________……。

反诉人认为:_________________……。基于上述事实,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论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提出反诉,请法院依法公正判决,以维护反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反诉人: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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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摩托车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4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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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保险合同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摩托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以燃料或电瓶为动力的各种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和残疾人专用车。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摩托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摩托车下的受害者。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

第五条 摩托车损失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摩托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摩托车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保险摩托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摩托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第六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摩托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本条(一)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责任免除

第七条 保险摩托车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产生火灾造成的损失;自燃是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五)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失;

(六)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七)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摩托车,致使发动机损坏。

第八条 保险摩托车造成下列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五)精神损害赔偿。

第九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摩托车损失、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摩托车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摩托车;

(五)保险摩托车肇事逃逸;

(六)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七)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或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八)保险摩托车或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九)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摩托车;

(十)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十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责任限额

第十一条 摩托车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摩托车的实际价值以内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2万元至20万元之间协商确定。

保险期限

第十三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四条 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

第十五条 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第十六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一)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须知;审核索赔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三)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

第十七条 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八条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第十九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引起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赔偿处理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摩托车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进行处理的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

第二十三条 因保险事故损坏的保险摩托车或第三者财产,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据保险摩托车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摩托车损失保险按下列方式赔偿:

(一)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以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二)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三)摩托车损失保险的施救费用在保险摩托车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被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承保财产的,按保险摩托车与被施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二十六条 保险摩托车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归被保险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七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偿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的赔偿金额适用50元的绝对免赔。

第二十九条 保险摩托车重复保险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责任限额)与各保险合同保险金额(责任限额)的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第三十条 保险人受理报案、现场查勘、参与诉讼、进行抗辩、向被保险人提供专业建议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

第三十一条 当一次保险事故中保险摩托车损失的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金额或保险摩托车发生全部损失时,摩托车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终止,保险人不退还摩托车损失保险的保险费。

第三十二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赔款金额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后,对被保险人追加的索赔请求,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获得赔偿后,该保险项下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限届满。

合同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四条 保险合同的内容如需变更,须经保险人与投保人书面协商一致。

第三十五条 在保险期限内,保险摩托车转卖、转让、赠与他人,被保险人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未办理批改手续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应交保险费3%的退保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按短期月费率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短期月费率表:保险期限(月)/短期月费率(%)

┌─┬─┬─┬─┬─┬─┬─┬─┬─┬─┬─┬─┐

│1 │2 │3 │4 │5 │6 │7 │8 │9 │10│11│12│

├─┼─┼─┼─┼─┼─┼─┼─┼─┼─┼─┼─┤

│10│20│30│40│50│60│70│80│85│90│95│100

└─┴─┴─┴─┴─┴─┴─┴─┴─┴─┴─┴─┘

注: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 本保险合同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其他

第三十九条 保险人按照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计算保险费。

第四十条 在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附加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附加险条款与本保险条款抵触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本保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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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有保险货车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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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_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4.按时交纳养路费、运管费、保险费。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任何车辆外观及对车体的改动,应事先争得出租方的同意。

5.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及年检、二维。

6.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7.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协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8.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9.租赁期限内使用过程中的过桥费,停车费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标准与租赁期限

车辆牌号:____ __________

租金标准:?11000_RMB/月__________

租赁期限________1年_______________

车辆牌号:___ ____________

租金标准: _____11000_RMB/月________

租赁期限______1年________________

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_

租金标准:?__11000_RMB/月__ ___

租赁期限 _______1年_______________

车辆牌号:_____ ___________

租金标准:?_____11000_RMB/月____ __

租赁期限____________1年____________

2.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元整。

3.乙方在每月十日前支付上月的费用,如乙方逾期十天未付,须按日加付其租金3%的滞纳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后,须在三天以内提供有效的,正式的发票。

4.乙方须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在合同到期后甲方须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2.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

2.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未经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 如协商未果,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自签字盖单自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 出租方与承租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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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保险公司个人年度工作计划_年度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个人,全文共 8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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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保险公司个人年度工作计划

【篇一】

在公司的领导及全体同仁的关心支持下,在业务的发展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任务指标,在此基础上,回顾这一年的工作经验和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严格落实公司各项条款,加强业务管理工作,构建优质、规范的承保服务体系。承保是公司经营的源头,是风险管控、实现效益的重要基础,是公司生存的基础保障。因此,在13年,公司将狠抓业务管理工作,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二、规范和落实公司的服务条款,提高服务工作质量,建设一流的服务平台。我们经营的不是有形产品,而是一种规避风险或风险投资的服务。在市场逐步透明,竞争激烈的今天,服务已经成为我们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纳入我们公司的价值观。客服工作是这一理念的具体体现。在20xx年里将严格规范客服工作,建立一流的客户服务体系,真正把优质服务送给每一位公司的客户。

三、加快业务发展,巩固郑州市场占有率,扩大河南市场占有面。根据20xx年支公司保费收入万元为依据,公司计划20xx年实现全年保费收入万元,其中:计划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实施完成。

1、精心组织策划、坚决完成计划指标,为全年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2、大力发展渠道业务,深度拓展郑州市场,打好河南地市业务的攻坚战,有序推进,扩大和巩固河南市场占有面。

3、机动车辆险是我司业务的重中之重,因此,大力发展机动车辆险业务,充分发挥公司的车险优势,打好车险业务的攻坚战,还是我们工作的重点,20xx年在车险业务上要巩固老的渠道和客户,扩展新渠道,争取新客户,侧重点在发展渠道业务、车队业务以及新车业务的承保上,以实现车险业务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4、认真做好非车险的展业工作,选择拜访一些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对效益好,风险低的单位重点公关,与单位建立良好的关系,力争财产、人员、车辆一揽子承保,同时也要做好非车险效益型险种的市场开发工作,在20xx年里努力使非车险业务在发展上形成新的格局。

5、其他方面:深入抓好其他保险业务工作;加强与各保险单位的合作;积极参与各种保险的激烈竞争之中。

四、抓好队伍建设,做好员工和保险推销员工作,继续完善人力资源调配,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人力保障。20xx年在员工待遇上,工资及福利待遇在20xx年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同时计划为每个员工体检身体,每位员工过生日公司提供一份礼物,举办一些集体活动等,用的好人才,留的住人才,为13年的业务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保障。

五、完善管理机制,强化执行力。今年将从制度入手,对公司的现有规章制度上、要求范围内进行修订和补充,完善以前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使之更加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汇编成册后,发到每一个员工手中,认真学习。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从而提高执行力度。20xx年是全新的一年,有望通过我们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让公司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篇二】

一、加强业管的工作,构建优质的、规范的承保服务的体系。承保是保险公司经营的源头,是风险管控、实现效益的重要的基础,是保险公司生存的基础保障。因此,在20xx年度里,公司将狠抓业管工作,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1、对承保业务及时地进行审核,利用风险管理技术及定价体系来控制承保风险,决定承保费率,确保承保质量。对超越公司权限拟承保的业务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上报审批,确保此类业务的严格承保。

2、加强信息技术部门的管理,完善各类险种业务的处理平台,通过建设、使用电子化承保业务处理系统,建立完善的承保基础数据库,并缮制相关报表和承保分析。同时做好市场调研,并定期编制中、长期业务计划。

3、建立健全重大标的业务和特殊风险业务的风险评估制度,确保风险的合理控制,同时根据业务的风险情况,执行有关分保或再保险管理规定,确保合理分散承保风险。

4、强化承保、核保规范,严格执行条款、费率体系,熟练掌握新核心业务系统的操作,对中支所属的承保、核保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综合业务技能和素质,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二、提高客户服务工作质量,建设一流的客户服务平台。随着保险市场竞争主体的不断增加,各家保险公司都加大了对市场业务竞争的力度,而保险公司所经营的不是有形产品,而是一种规避风险或风险投资的服务,因此,建设一个优质服务的客服平台显得极为重要,当服务已经成为核心内容纳入保险企业的价值观,成为核心竞争时,客服工作就成为一种具有独特理念的一种服务文化。经过20xx年的努力,我司已在市场占有了一定的份额,同时也拥有了较大的客户群体,随着业务发展的不断深入,客服工作的重要性将尤其突出,因此,中支在20xx年里将严格规范客服工作,把一流的客服管理平台运用、落实到位。

1、建立健全语音服务系统,加大热线的宣传力度,以多种形式将热线推向社会,让众多的客户全面了解公司语音服务系统强大的支持功能,以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客户满意化。

2、加强客服人员培训,提高客服人员综合技能素质,严格奉行热情、周到、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业务操作实务流程的规定作好接、报案、查勘定损、条款解释、理赔投诉等各项工作。

3、以中心支公司为中心,专、兼职并行,建立一个覆盖全区的查勘、定损网点,初期由中支设立专职查勘定损人员3名,同时搭配非专职人员共同查勘,以提高中支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切实提高查勘、定损理赔质量,做到查勘准确,定损合理,理赔快捷。

4、在20xx年6月之前完成营销服务部、YY营销服务部两个服务机构的下延工作,至此,全区的服务网点建设基本完善,为公司的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保险售后服务。

三、加快业务发展,提高市场占有率,做大做强公司保险品牌。根据20xx年中支保费收入X万元为依据,其中各险种的占比为:机动车辆险85%,非车险10%,人意险5%。20xx年度,中心支公司拟定业务发展规划计划为实现全年保费收入X万元,各险种比例计划为机动车辆险75%,非车险15%,人意险10%,计划的实现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实施完成。

1、机动车辆险是我司业务的重中之重,因此,大力发展机动车辆险业务,充分发挥公司的车险优势,打好车险业务的攻坚战,还是我们工作的重点,20xx年在车险业务上要巩固老的客户,争取新客户,侧重点在发展车队业务以及新车业务的承保上,以实现车险业务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2、认真做好非车险的展业工作,选择拜访一些大、中型企业,对效益好,风险低的企业要重点公关,与企业建立良好的关系,力争财产、人员、车辆一揽子承保,同时也要做好非车险效益型险种的市场开发工作,在20xx年里努力使非车险业务在发展上形成新的格局。

3、积极做好与银行的代理业务工作。20xx年10月我司经过积极地努力已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建兴业银行等签定了兼业代理合作协议,20xx年要集中精力与各大银行加强业务上的沟通联系,让银行充分地了解中华保险的品牌及优势,争取加大银行在代理业务上对我司的支持与政策倾斜力度,力求在银行代理业务上的新突破,实现险种结构调整的战略目标,为公司实现效益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篇三】

一、严格遵守财经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当好家理好财,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全面、细致、及时地为公司及相关部门提供翔实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当好领导的参谋。

二、积极参与企业管理。随着财务管理职能的日益显现,财务管理应参与到企业管理的逐个环节,为总体规划制定提供依据,为落实各项工作进行监督,为准确考核工作提供结果。

三、随着单位精细化管理水平的不断强化,对财务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财务管理的特点以及财务管理的需要,我们要进一步做好日常工作。

1、加强规范现金管理,做好日常核算,按照财务制度,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强化资金使用的计划性、预算性、效率性和安全性,尽可能地规避资金风险。

2、努力开源节流,使有限的经费发挥的作用,为公司提供财力上的保证。在费用控制方面,加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理财作风,将各项费用压到最低限度,倡导人人提高节约的意识。

3、加大财务基础工作建设,从粘贴票据、装订凭证、签字齐全、印章保管等工作抓起,认真审核原始票据,细化财务报账流程。内控与内审结合,每月进行自查、自检工作。做到帐目清楚,帐证、帐实、帐表、帐帐相符,使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化。

四、实行会计电算化。有条件时,首先实现电算化与手工记账同时进行,逐步实现计算机替代手工计账的财务管理模式,解决会计手工核算中的计账不规范和大量重复劳动极易产生的错记、漏计、错算等错误。大量的信息可以准确、及时的记录、汇总、分析、传送,从而使得这些信息快速地转变为能够预测前景的数据,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通过一系列严格的科学和程序控制,可以避免各种人为的虚假行为,避免在实际工作中违法违规,使其更加正规化、科学化,现代化。

【篇四】

第一、加强业管工作,构建优质、规范的承保服务体系。承保是保险公司经营的源头,是风险管控、实现效益的重要基础,是保险公司生存的基础保障。因此,在**年度里,公司将狠抓业管工作,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1、对承保业务及时地进行审核,利用风险管理技术及定价体系来控制承保风险,决定承保费率,确保承保质量。对超越公司权限拟承保的业务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上报审批,确保此类业务的严格承保。

2、加强信息技术部门的管理,完善各类险种业务的处理平台,通过建设、使用电子化承保业务处理系统,建立完善的承保基础数据库,并缮制相关报表和承保分析。同时做好市场调研,并定期编制中、长期业务计划。

3、建立健全重大标的业务和特殊风险业务的风险评估制度,确保风险的合理控制,同时根据业务的风险情况,执行有关分保或再保险管理规定,确保合理分散承保风险。

4、强化承保、核保规范,严格执行条款、费率体系,熟练掌握新核心业务系统的操作,对中支所属的承保、核保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综合业务技能和素质,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第二、提高客户服务工作质量,建设一流的客户服务平台。随着保险市场竞争主体的不断增加,各家保险公司都加大了对市场业务竞争的力度,而保险公司所经营的不是有形产品,而是一种规避风险或风险投资的服务,因此,建设一个优质服务的客服平台显得极为重要,当服务已经成为核心内容纳入保险企业的价值观,成为核心竞争时,客服工作就成为一种具有独特理念的一种服务文化。经过**年的努力,我司已在市场占有了一定的份额,同时也拥有了较大的客户群体,随着业务发展的不断深入,客服工作的重要性将尤其突出,因此,中支在**年里将严格规范客服工作,把一流的客服管理平台运用、落实到位。

1、建立健全语音服务系统,加大热线的宣传力度,以多种形式将热线推向社会,让众多的客户全面了解公司语音服务系统强大的支持功能,以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客户满意化。

2、加强客服人员培训,提高客服人员综合技能素质,严格奉行热情、周到、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业务操作实务流程的规定作好接、报案、查勘定损、条款解释、理赔投诉等各项工作。

3、以中心支公司为中心,专、兼职并行,建立一个覆盖全区的查勘、定损网点,初期由中支设立专职查勘定损人员3名,同时搭配非专职人员共同查勘,以提高中支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切实提高查勘、定损理赔质量,做到查勘准确,定损合理,理赔快捷。

4、在**年6月之前完成营销服务部、YY营销服务部两个服务机构的下延工作,至此,全区的服务网点建设基本完善,为公司的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保险售后服务。

第三、加快业务发展,提高市场占有率,做大做强公司保险品牌。根据**年中支保费收入*万元为依据,其中各险种的占比为:机动车辆险85%,非车险10%,人意险5%。**年度,中心支公司拟定业务发展工作计划为实现全年保费收入*万元,各险种比例计划为机动车辆险75%,非车险15%,人意险10%,计划的实现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实施完成。

1、机动车辆险是我司业务的重中之重,因此,大力发展机动车辆险业务,充分发挥公司的车险优势,打好车险业务的攻坚战,还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年在车险业务上要巩固老的客户,争取新客户,侧重点在发展车队业务以及新车业务的承保上,以实现车险业务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2、认真做好非车险的展业工作,选择拜访一些大、中型企业,对效益好,风险低的企业要重点公关,与企业建立良好的关系,力争财产、人员、车辆一揽子承保,同时也要做好非车险效益型险种的市场开发工作,在**年里努力使非车险业务在发展上形成新的格局。

3、积极做好与银行的代理业务工作。**年10月我司经过积极地努力已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建兴业银行等签定了兼业代理合作协议,**年要集中精力与各大银行加强业务上的沟通联系,让银行充分地了解中华保险的品牌及优势,争取加大银行在代理业务上对我司的支持与政策倾斜力度,力求在银行代理业务上的新突破,实现险种结构调整的战略目标,为公司实现效益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今年,虽然受金融风暴经济方面还是有所影响的,虽然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但有省公司的正确领导,中支将开拓思路,奋力进取,去创造新的业绩,为做大做强公司保险事业而奋斗。

【篇五】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我们的品牌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优质、快捷的理赔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赖。但是,在工作中,我们仍然发现了不少的问题与不足,如保险赔付率仍然偏高,处理保险拒赔案件欠缺方式、方法等等,因此,全面提高理赔质量和理赔管理水平,仍是我们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工作重点,在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强车险查勘、定损、报价、核赔、医疗审核等关键环节的工作,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激励,不断提高保险理赔质量与效率。因此,我们要切实做到:

(1)专线接报案时间控制在每案3分钟以内,回访率力争达到95%;查勘定损岗现场到位率力争达到100%,超时限交案率力争控制在10%以内;报价岗自报车型控制1天以内,分公司报车型与分公司协调尽量控制在2天以内;理算岗件数结案率和金额结案率力争达到85%。

20xx年,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现场赔付案件考核力度,扩大影响,造出声势,在包头市场树立中华保险理赔服务特色。

(2)控制好车损险定损质量,确保车险赔付率明显下降。因此我们要提高第一现场查勘率,挤压车损险赔案中的水分,切实有效地实施定损复查和核损,加强对查勘、定损工作的监督和把关。

(3)加强理赔队伍建设,严格执行纪律,全面细心接报案,及时出现场,准确报价,热情服务,合理理算赔付。进一步完善案件快速理赔办法,在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下,保证案件处理的简化、便捷、快速,突出中华保险特色。建立健全维修、救援、配件为主的服务网络,本着互利互惠、控制风险的原则,考核签定合作协议的汽车修理合作单位。加强查勘定损队伍建设,提前一步储备人员,不让查勘定损拖业务发展的后腿。

随着业务规模不断作大,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全体理赔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加强理赔人员的监督考核力度,提高理赔人员的工作效率规范理赔人员的言行,杜绝吃、拿、卡、要等有损公司形象利益的行为,要求查勘人员要作到车辆洁净、衣着整洁、言语文明、不卑不亢、耐心细致、服务高效,以崭新的面貌应对客户,教育每一个理赔人员在做理赔服务的同时,要做中华保险的宣传员。

(4)20xx年,我们在保证第一现场到位率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第一现场报案率,加大无现场自述案核查案发现场的力度,以减少假骗赔案的发生。我部出台拒赔案件奖励办法,调动全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降低赔付率,增大利润空间,重点加强非车险和重大疑难案件的调查工作,抽调专业组进行非车险查勘和疑难案件的调查。

(5)加强报价管理,做好价格本地化工作,挤压汽车配件和修理价格中的水分,切实做到同一车型,统一报价金额。

(6)加强伤人案件赔偿的审核。

(7)积极防范保险欺诈,做好疑难赔案调查处理工作。

(8)规范未决赔案管理,严格执行总分公司未决赔案管理的各项规定,规范未决赔案的处理原则和操作流程,提高未决赔案的估损准确性,尽量杜绝未决赔案零估损情况的发生。

(9)加强内部信息反馈。理赔环节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承保部反馈,以促进公司承保风险控制,监督承保制度的执行,从源头上遏制赔付率的上升势头,协调好业务发展和理赔管控的关系。

(10)加强对保险理赔工作的管控与监督。我们公司各部门及下设各支公司收集在我部门从事保险理赔服务、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有帮助性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进而对保险理赔服务、管理工作进行整改,全面提高保险理赔服务、管理质量与效率。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部门将以提高客户满意度为宗旨,以维护公司利益为目标,着力提高保险理赔质量与效率,提升公司的社会美誉度,树立公司品牌,展示我们公司的服务优势,力争通过服务促进效益,为把我公司建成为一流现代保险企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篇五】

内容提要:

1、寿险市场现状分析

2、目前现状下市场的机遇和挑战

3、工作的总体思路

4、时间段的目标设定

5、具体措施:队伍、业务

6、上级公司的支持政策

一、寿险市场现状分析

截止20xx人口40万左右,其中城区人口10万左右,下辖11个乡镇,人口30万左右;同业中专业公司有人寿、太平洋、平安、太平、泰康五家;代理公司华邦、恒瑞达、中诚、祺顺、金鑫、众联六家,合计十二家;

其中在队伍方面,除代理公司外,五家专业公司农村队伍基本萎缩,除国寿在农村尚有四个较成建制的网点外,其余在农村市场网点已全部取消;城区队伍中除国寿利用其收展队伍建设实现正增长外,其余各家专业公司的城区队伍均负增长;

业务方面,专业公司较去年同期均有所增长,虽然效果不是很明显,但可以看出市场复苏的状态;

二、目前现状下市场的机遇和挑战

事物的发展规律发展期、鼎盛期、衰退期,告诉我们寿险市场经过近四年的低迷状态,势必将迎来又一轮发展期;

我们的优势:

(一)品牌优势:的历史底蕴和价值品牌是对目前寿险从业人员和寿险客户、准客户的说服;国寿只所以能够在寿险市场中独居半壁江山,这也是原因之一;

(二)政策优势:政策优势是建立在品牌优势之上的,三农保险服务站的体制建设,既结合了人保财的客户资源和网络,又充分的利用的政府资源,使寿险的队伍发展回归到九十年代初期的模式,在组建初期改血缘管理制为行政管理制使利益链更简单,推荐更协调,主管更接受;

(三)人员优势:本人在洪泽寿险市场的城区和农村业务、队伍发展方面都有较深的认识和了解,并有一定的人脉资源;

我们的劣势:

(一)公司导向:就现状而言,个险在人保寿目前的业务经营中,非主渠道,在上级公司的政策倾向上,相比于其他公司,可能显的不足;

(二)失调发展:初期发展上未能做到通盘考虑或是发展不均匀(仅指城区和农村的队伍发展比例),丧失了开业这个重要的经营借口;

(三)品牌利用:就人保寿险而言,在市场的知名度部高(可以用很低来形容),这与人保这个品牌很不相匹配;

三、总体思路

就目前了解和掌握的人保寿险公司相关精神,结合寿险市场的现状,立足当下、放眼未来,制定本工作计划。

充分利用人保的品牌及资源优势,在队伍发展上短时间内利用三农保险服务站,紧扣同业引进。农村选定六个乡镇及增员主体,只对增员主体进行追踪和辅导,确保在考核期限内实现有效人力15人;

紧紧把握市公司的费用支持政策,在业务发展上秉承开源节流,收支平衡;结合增员主体的人力情况,按照《基本法》进行架构的搭建,通过有效人力的达成,实现保费的增长;

四、时间段的目标设定

五、具体措施

(一)队伍

1、同业引进缩短时间降低成本利用公司现用的《中心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依托人保品牌资源优势,结合人保财在原有的六个中心乡镇已取得的营业执照,按《实施意见》中的待遇及要求,物色增员主体;

2、追踪辅导以人带人裂变效应按照《基本法》及《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大队增员主体的增员追踪和辅导力度,公司层面重点

帮助六个增员主体开展增员工作;同时利用我们自身优势,提高农村三农保险专员创说会的召开频率,开到镇、村、组,一会三用(第一谈增员、其次谈业务、再次卡折),此举还可起到人保寿险公司的品牌宣传作用;

3、会议扶持营造氛围正规运作以周为单位,推进两会运作(增员促进会、经营分析会),让业务人员来有获走有劲,对上级公司的精神上传下达,体现公司对营销团队的正规化经营的重视,打造营销人员的主人翁意识;

4、摆正位置主动互动借力使力利用苏人保财险发【20xx】322号和《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主动定期向财险公司汇报工作,开展互动业务,利用当地人的优势融洽好与财险公司的关系,在财险客户资源上寻求突破,使增员主体及下面的业务伙伴留住人留能人有事做做好事

(二)业务

1、盘活现有强基固本首先协助黄经理整理现有代码库中的人数,利用会议经营及追踪配访,加大沟通力度,保证现有人员考核通过和晋升;

2、新进人员有效增长我们近期将增员的主要对象放在以《实施意见》为主导下的同业引进工作上,所以新引进的人员也是业务增长的关键,《基本法》是追踪的借口,利益化是的引导;

3、创新会议提高实动我们在思考,寿险公司的产品说明会还能有什么创新,如果说明会没有突破,那么在产品结构上能不能有突

破,首先一味的追求高保费的签单促成,到账率低、业务员容易受到打击,结合我们的实际情况,我们结合增员动作计划将卡折等短险的产品说明会开到镇、村、组,一来提高业务人员的从业信心,二来提高大家参与说明会的兴趣,保障后期缴等产品说明会的运作,三来可以帮助业务人员积累客户资源,四可以提高支公司的费用额度;当然此举并不是说我们不注重期缴保费的增长,而是不同时间段的侧重点不同;

六、希望得到上级公司的支持政策

(一)领导支持上级领导的关心和鼓励是支持中的重中之重;

(二)政策支持可否将《中心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建设实施意见》方案,作为对的扶持,进行适当的延期;

(三)硬件支持必要的公司基础布置及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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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儿童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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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保险合同

为了保障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协助家长为其子女筹集教育、婚嫁资金,并在其子女遭受意外事故时,能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特举办本保险。

第一章 投保条件

第一条 凡二十一周岁至五十周岁的家长(投保人),均可为其一周岁至十五周岁、身体健康的子女(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保险人)投保儿童保险。但对投保时,身体不健康,不能正常工作和劳动的投保人,不适用本条款第七条的规定。

投保人如发生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核准后,方可办理更改手续,否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二章 保险期限和保险责任

第二条 保险期限从被保险人起保时起至二十二周岁期满时止,分别为七至二十一年。

第三条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有以下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而残废,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拨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见附表一),但年度给付金额不得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而死亡,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全部保险金,同时给付死亡退保金(见附表二),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3.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死亡,保险人给付死亡退保金,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4.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考取全日制高等院校的本科生和大专生时,保险人每年按注册证明给付约定的教育金,给付期限以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二周岁为限。

5.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给付婚嫁保险金(见附表三),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第三章 除外责任

第四条 保险人对下列情况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投保条件有隐瞒、欺骗或违约行为。

2.由于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犯罪行为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3.由于被保险人打架、斗殴、酗酒自杀造成死亡或残废。

4.由于战争或敌对行为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5.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的死亡或残废。

6.因各种原因造成医疗费支出。

7.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情。

第四章 保险费与保险金额

第五条 保险费每月分五元、十元、十五元、二十元四档,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定,按月缴付保险费,缴费期限与保险期限同样。

第六条 月交保险费五元、十元、十五元、二十元者,年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为人民币一千元、二千元、三千元、四千元,年度教育金分别为一百元、二百元、三百元、四百元,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时的年龄超过十足岁(含十足岁者),教育金减半。

第七条 在保险期内投保人夫妇均因意外伤害事故身亡或自保险生效之日起二周年后因疾病死亡,可由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持保险证及必要证件向保险人申请,经保险人调查核实后,从次月起,可免交保险费全数,如果投保人夫妇之一发生上述事故时,可免交保险费半数。

第五章 生效 失效 复效 退保

第八条 保险单从起保当月的一日起期,但须在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后,保险单才开始生效。

第九条 投保人如未按规定交付保险费,并逾期一月未办补交手续的,保险单便自动失效,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退还生存退保金(见附表四)。

第十条 在保险单失效后两年内,投保人可以提出复效申请,经保险人审核同意并由投保人补交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及其利息后,保险单恢复效力。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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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保险公司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全文共 41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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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上半年我公司始终深入贯彻落实总省公司年初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省公司战略部署和工作安排为指引,以效益经营为统领,以依法合规为前提,以能力提升为基础,以加快发展为主线的工作方针,按照抓对标夯基础、抓渠道促发展、抓管控增效益、抓队伍强能力、抓服务树形象、抓合规保盈利的总体发展思路,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发展要有速度,规模要有效益,较好的完成了省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指标,保持了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现将我公司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__年上半年工作回顾

20__年上半年,我公司在省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全辖干部员工按照省公司提出的围绕“一个经营主题”、强化“三个攻坚保证”、明确“五个提升要求”、落实“十项工作举措”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提速增效、合规盈利”这个经营主题,以永不懈怠、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抢抓机遇,加快发展,顺利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任务目标,公司呈现出保费规模平衡增长,经济效益持续良好,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发展活力不断增强的良好局面。

(一)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6月底,我公司共签单2944件,较上年同期增长393件。完成保费收入767.44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51.16%,保费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5.27%。其中车险保费收入729.09万元,非车险保费收入38.35万元。接受报案932件,立案779件,结案665件。全险种日历年满期赔付率为50.93%,其中车险满期赔付率53.25%,非车险满期赔付率为15.85%。车险估损偏差率1为0.23%,及时立案率为100%,案件结案率为78.24%,非车险结案率为75.00%。

(二)财务工作情况

20__年上半年,我公司财务部门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省公司费用管理办法,强化预算管理,规范办公行政的财务报销流程,加强费用支出管理,明确销售费用列支的相关要求,保证了费用列支的真实、准确、合规。

在上半年我公司根据省公司《关于开展“小金库”复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按照总公司《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__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公司《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小金库”全面复查工作方案》,开展了“小金库”复查工作;根据根据省公司《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按照保监会《关于开展第二次保险机构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总公司《关于印发的通知》,开展了第二次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自查工作。

(三)客服工作情况

20__年上半年,公司上下高度重视客户服务工作,以“专业、快捷、便利、贴心”的服务理念为指导,采取积极措施,提升服务水平,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严格按照标准网点建设标准开展客服工作,围绕“十个统一”目标,做好标准化建设工作。即统一营业铭牌,统一职场布置,统一服务接待,统一服务标牌,统一服务桌牌,统一工作环境,统一资料放置,统一《意见簿》,统一服务形象,统一服务行为。要求服务网点工作人员依据《客户服务规范》和《网点服务规范》要求,为客户提供标准化服务,使用服务用语,杜绝服务禁语。二是明确中支公司与县营销服务部及各团队沟通联系职责。实行查勘员分片责任制,县营销服务部、各团队有关理赔事宜都有专人负责,方便基层,方便客户;加强通赔岗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主动与兄弟公司联系、跟踪、及时将案件流转;明确与上级公司各环节岗位联系专人,提高了案件的流转时效;三是建立互动理赔绿色通道,确定专人负责互动理赔工作。在互动业务出单柜面摆放《客户服务承诺》和《理赔案件流程》及《索赔须知》的宣传页。四是紧紧抓住车险理赔这个客户关注的焦点,在车险赔案处理的各个环节积极主动服务,即“主动上门定损、主动上门催收索赔手续、主动告知理赔进度、主动告知催领赔款”。此外,我们还利用6.16国寿客户节的良好契机,围绕“牵手国寿,绿动中国”的活动主题开展了重点客户风险检查咨询、真实案例图片宣传、汽车保养常识讲座等有效的客户服务活动。通过以上多项举措的实施,为服务质量的提升提供了保证,提高了公司的市场声誉,扩大了公司的服务影响。

(四)党建工作情况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我公司按照省公司《财险黑龙江省分公司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学党史,谈感想”征文活动、“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党史知识讲座、革命电影欣赏等活动,还参加了由市委宣传部主办的“庆祝建党九十周年”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使公司广大员工对党的历史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对党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20__年是__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从稳行发展向提速发力阶段迈进的第一年,我公司在积极谋求业务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党组织的建设。经过认真培养、考察和有关党委会讨论,吸收了2名入党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为公司党员队伍注入了新的活力。在工作中公司党委注重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顺利完成各项任务目标、促进我公司实现平稳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看到成绩的同时,还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一是团队建设需进一步提速,要有步骤地加大增员,努力提升销售人员的规模和展业能力,销售管控能力仍需进一步强化,销售人员产能较低,销售队伍弱小后劲不足极大的制约着公司的发展速度;二是员工思想观念需进一步转变,面对强大的市场竞争压力,有的同志出现畏难情绪,少部分员工有思想惰性,缺乏市场发展前瞻性,主动出击少,被动挨打的多,造成了少部分业务的流失;三是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在上半年的工作当中,我公司虽然采取积极措施,强化提升服务水平,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远远落后于总、省公司要求的目标值。

二、20__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在20__年下半年的工作中我公司将继续贯彻总、省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精神,按省公司年初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结合公司目前发展情况和地区特点,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在保持业务平稳增长的基础上,巩固现有市场位次,提高发速度,持续改善综合赔付率等关键经营指标,积极应对内部、外部的监管检查,进一步提升发展力、服务力、凝聚力、管控力和执行力,增创公司盈利优势,努力实现“有为、进位、增效、盈利”的目标。为此,20__年下半年我公司将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在发展中继续提升市场占有份额

我公司经过四年的奋斗,市场占有份额已稳居第三位。但我们也不能忽视其它市场主体凭借已经形成的竞争优势开始发力和进行赶超,对公司保持既有市场地位构成了比较大的挑战。对此,我们必须增强发展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努力加快发展,在发展中提升市场占有份额,并逐渐缩短与前两位的差距,从而推动公司向新的发展阶段迈进。

(二)在发展中提升业务质量和品质

20__年下半年的工作中,我公司将坚持在发展中调整结构,在调整中继续保持高质量的发展速度。在业务规模上保持平稳的增长速度,同时,还要大力发展责任险、意外险、企业财产险、货运险等效益型险种,要使其在规模上不断扩大,创造出更高的效益。在经营管理中密切注意同行业发展举措,加大公关力度,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参与竞争,巩固原有险种的市场份额,积极拓展新业务、新保源。

(三)在管理中提升队伍战斗力

在销售体系上,建立以团体直销、个人营销和中介代理三支队伍为基础的业务销售体系,在市区内实践和探索专业化经营的新路子。在机构设置上,按照省公司建立专业化销售体系的要求,对现有机构本着精简、实际、高效的原则,进行合理的布局,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

在分配制度上,充分体现效率优先,进一步落实好上级公司的工资总额分配办法,全面推行一线人员的绩效工资制和管理人员的岗位工资制,坚持薪酬向一线倾斜、向重点岗位倾斜、向业务骨干倾斜、向贡献大的公司倾斜,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和代理人的积极性,提高人均产能,提高整体效益。

在用人制度上,要不看资历看能力,不看出身看业绩,不拘一格用人才,进一步打破身份界限,选贤任能,把业绩优秀、能力突出、群众公认的人才选拔到管理岗位。同时,建立淘汰机制,对不适应竞争需要、不适应业务发展需要、不适应管理要求以及岗位富余人员,要下决心进行调整和淘汰;对能力不强、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管理者要进行调整。

(四)在培训中提升员工队伍素质

未来保险市场的竞争必然是人才的竞争、服务的竞争,谁拥有了人才谁就赢得了竞争。基于这样的认识,20__年下半年我们着力在提高队伍素质上下功夫,加大基础教育培训力度。一是切实抓好各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现代企业管理水平,提升其领导能力,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二是切实抓好在职员工的培训,以适应业务发展和管理要求提高的需要。三是建立培训评估机制,对培训效果要实行量化考核,做好培训前、培训中、培训后的各项评估及跟踪工作,保证培训效果。

(五)努力营造公司发展的良好环境

努力营造良好的公司内部环境和社会外部环境,为公司的发展创造条件。一是抓好公司文化建设,提高公司的向心力,增强公司凝聚力。深化人事制度政策,搞活人才机制,创造一个能留住人才、吸引人才、使用人才的人才环境;抓好干部员工的业务素质、思想道德和爱岗敬业意识教育,创造良好的成才环境;努力改善干部员工的物质文化条件,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二是要抓好依法规范经营和优质服务工程,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坚持依法经营、规范经营,带头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社会各界的赞誉和信任;坚持优质服务、文明服务,处处为保户着想,拓宽服务领域,改善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方法,提高服务质量,靠信誉赢得保户;加强攻关联谊活动,积极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情况,加深感情取得他们的支持,为公司的发展创造一个宽松、有利的社会环境,促进公司的全面发展。

20__年是公司发力有为、抢抓机遇、大干快上的关键一年,在下半年的工作当中我公司将继续围绕“效益经营、依法合规、提升能力、加快发展”的十六字工作方针,在省公司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责任,一鼓作气,乘势而上,为顺利完成财险中心支公司20__年全年工作任务指标而不懈努力,为全面推动中心支公司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效益经营新局面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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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养老保险个人工作总结_保险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个人,全文共 7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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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个人工作总结

篇1

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实实在在解决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重大惠农民生工程。自20xx启动新农保工作以来,我乡按照有关部门要求,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制度,我们乡村统一思想,重点抓管,落实到位,新农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创新方法,明确责任,明确奖罚制度,不断督任务完成。

1、责任明确。面对如此巨大的收缴任务,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将社保作为全乡三大中心工作来抓,乡党委政府制定了中层干部办样板村、包村干部、村干部办样板组的办点示范工作措施,定时定责。各办公室为单位捆绑考核,激励各办比学赶超,良性竞争,推动新农保工作进行。乡干部和村干部不分白昼地走组串户,宣讲政策,解答疑惑,亲征保费。为了解各办各村收缴任务完成进度情况,乡领导及时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征缴进度,进行督战。农保工作得到了乡领导的高度重视,为我乡农保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2、奖罚分明,影响考核。乡党委政府把农保纳入乡、村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对于完成任务的村,给与一定奖励。

二、保质保量,吃透参保政策。

按参保条件规定,外出打工已参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不予再进,另外公安数据中还有户口异动、部队服役、出嫁户口未迁出、死亡人员,此部分人员也是无法参保人员,导致各村要完成任务更显困难,加上外出务工人数较多,有的根本联系不上。但全乡上下克服种种困难,乡、村干宣讲政策,解答疑问,收缴保费。乡人社中心严格把关绝不允许非农户口人员都上报参保,,严格按照政策要求,不合条件不予参保,给村干部和村民解释,做好了第一关审核工作,卡关切源,禁止所有不符合政策的人员进保,保证了参保人员 100%符合新农保的参保条件。

三、克服人手不足,完善资料

我乡人社工作主要是两个人负责的,而新农保工作具体业务工作仅由2人完成。我们为克服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困难,加强了业务学习,理清思路,加强责任心,总结出一套相对简单且准确的信息录入方法,使我们的工作得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加班加点,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在最短的时间里,我们先已完成了人员录入,我们采取业务上一人专门负责收集和审核表格,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户口性质等,保证了资料准确性;一人专门负责录入和上传信息,更全面地完成了数据录入,在最短时间保证参保人和保费的落实到位。有时为了一个人的资料不齐全,我们要打电话通知村级联络员,要求资料报送齐准,村干部更是顶着烈日,奔波于村民家、派出所、农保站之间,为的就是将每一个合条件的人员准确参保。目前资料收集工作也正在有秩进行中。

四、克服问题复杂,争取理清思路,保证不漏不缺。

1、改错信息,不留疑点。大面积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但是遗留下来的一些个体化问题,这部分人是符合政策人员,如姓名和身份信息有误、外地嫁入我乡的人员、特殊参保人员、参保费数额不对等问题的存在,需要一一解决,更改成正确信息,但是这个更改需要多个部门联动,多项手续协调,相对难度较大,花费时间较多,要求业务员思路清晰。我们正在逐一完成这项工作,为防止打印票据后难以修改,我乡在录入名单后又返回各村,要求各村认真核对信息,错误的信息将报县、省有关部门修改。此外每月全乡都有密码遗忘、农保卡丢失人员上报,每月都有年满60岁人员需要去查询上报,每月有死亡人员待遇需要暂停或中止,并报相关资料,

五、月报增减,落实各项政策,确保发放到位。

新农保工作是一项全年性的,常年性的业务型工作,日常工作明确,我们根据上级指示,定于每月20日前定期报送60岁到龄表格和死亡表格。全乡新农保工作每月发放准时到位,让老人每月按时拿到钱。

今后我们将继续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农保等各项业务工作,尤其是社保归档材料的整理工作,更加规范经办业务流程,做到内部管理严格有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折不扣地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为黄湾乡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篇2

我们始终坚持以及时发放为中心,以征缴扩面为重点,以基础管理为主线,以队伍建设为保证的指导思想,全体社保职工充分发扬锐意进取克难攻艰的开拓精神,通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目标。

一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养老保险扩面人数完成人,占年任务人的%;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完成人,占年任务人的%。

养老保险费征缴完成万元,占年任务万元的%。其中,清理企业欠费万元,占年任务万元的%。

我市应纳入社会化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人,实际纳入人,实现社会化管理率%,社区管理率%。

今年前个月应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万元,实际发放万元。确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达到%。

二主要工作情况和做法。

(一)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发放工作继续得到巩固。

严格落实两个“确保”要求,积极做好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我市目前共有企业离退休职工名,--月份应发放养老金万元,实际发放万元。由于我们建立了严格的养老金发放程序和责任机制,从而保证了发放工作做到了无少发一人,无错发一人,实现了按时足额发放率达到%和社会化发放率达到%的目标要求,从而有力地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同时,积极做好异地退休人员养老金代发工作,共为名外地转入人员发放养老金.万元,并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无出现拖欠和不准时现象。

严格把好退休审批关,减少基金流失。

一是把好资格认定关。我们在与人事劳动部门建立联合审批机制把好正常退休关口的基础上,今年以来,针对申请特种工退休的人员逐渐增多的情况,加大了对申请特种工退休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力度。今年月份,我们组织专门人员直接深入到各厂矿企业,按照人员岗位资料三对照的要求,对申报特种工退休的人员逐一进行核实和认定,并把认定结果在各单位张榜公示,有效利用内部监督与群众监督的合力,把一些钻空子的人堵到了退休的大门以外,通过认定,共取消了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的退休资格。通过严格控制退休审批,遏制了退休人员增长过快的势头。二是把好待遇核定关。准确核定待遇,确保公平无误,是树立社会保险工作良好信誉和形象的保证。为了确保这项工作不出任何差错,我们在征集综合退管等科室之间建立了相互监督制约措施,从缴费情况帐户记录情况到待遇核定等环节做到人人签字层层把关,共同负责,并充分利用电算化手段,从而保证了没有发生一起错核错发事件。

强化两项结合,杜绝虚报冒领现象。

为了堵住虚报冒领养老金这个口子,我们采取离退休证年审和平时加强对离退休人员信息的掌握两者相结合的方法,以杜绝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今年月--月,我们组织全市离退休人员到各自所辖退管所进行了年度面审,由于事先宣传到位,组织措施严谨,全市离退休职工全部参加了年审,参审率达到%;月--月按郑州市要求,又对所有离退休职工进行了指纹采集,为以后养老待遇领取资格实行指纹认定做好了准备。另外,我们还充分发挥各村退管站在信息掌握方面快速准确的优势,建立了离退休人员死亡信息快速反馈机制。利用每月的一次例会签到制度和退管站长平时走访所了解到的情况,及时掌握离退休人员生存情况并及时向社保局上报。通过采取两项措施相结合的办法,有效杜绝了死亡冒领现象的发生。今年以来,我市没有发生过一起虚报冒领事件。

(二)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基金支撑能力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要增强社保基金的支撑能力,征缴是前提和保证。为此,我们通过采取“三抓三增”,使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前个月养老保险费征缴清欠完成万元,比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不但提前而且超额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同时,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近亿元,即使分文不收,也能发两年多时间,从而使我市的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

抓扩面和续保,增加缴费人数。

要增加社会保险费征收额,必须扩大缴费来源。为此,我们全力实施了“拓源堵漏”工程。即一手抓扩面一手抓续保。在扩面方面,我们通过采取外压内促手段来强化扩面工作的拓展。一是积极协调市委市政府加大对各乡镇办事处的责任目标考核力度,增加扩面工作在乡镇办事处整体工作考核中所占的比重,以引起他们对扩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二是建立内部考核机制,实行科室包乡,并月月公布进度。由于我们加大了扩面工作的考核分值(占总考核分值的%),把扩面工作做为影响个人全年工作总成绩的重要因素,大大激发了大家的工作热情,形成了你追我赶的竞争激励氛围。各科室充分利用周三专门下乡时间,与劳保所的同志一起深入各企业进行宣传和动员。由于工作热情高涨,有一半的科室在上半年就完成了全年的扩面任务。通过采取外压内促的刚性措施,我市的扩面工作止十一月份就已完成人,占任务的%,提前超额完成了全年任务。在续保方面。针对我市企业下岗失业职工不断增多的不利情况,我们采取发放宣传信搞动员组织下岗失业人员讲政策等方法,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进行劝导和鼓励。由于坚持不懈的长期宣传,广大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意识明显增强,形成了新增下岗人员不断保,原有停保人员又续保的良好局面,从而有效地遏制了停保人员不断增长的趋势。止目前,因下岗失业原因而个人进行缴费的人员已达到近人,并仍呈不断增长趋势。

抓申报和稽核,增加缴费基数。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少缴保险金,千方百计少报瞒报缴费工资,这不仅损害了职工的利益,同时给基金征缴也带来严重的影响。为了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我们在用人单位申报缴费工资时,坚持“四不接受”原则。即:资料不齐全者不接受;二是没有在本企业经过公示的不接收;三是没有职工签字的不接受;四是单位不作出承诺的不接受,从而在制度和程序上对用人单位进行了严格的约束和规范。在此基础上,我们不断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力度,深入用人单位对申报工资不实使用临时工不缴费和无故欠费等问题进行严查细核,督促用人单位如实申报如数补缴及时参保按时清欠,确保应收尽收,应保尽保。今我们共稽核用人单位家,占企业总数的%;其中书面稽核家,实地稽核家;督促办理新参报人;查处少报基数万元,督促企业重新申报增加缴费工资基数万元;补缴基金.万元;结案率达到%。通过规范申报和加大稽核力度,把少报瞒报漏报现象减少到了最低限度,全市缴费工资总额增加了万元,增加基金征收万元。

抓宣传和舆论,增强缴费积极性。

为了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参保缴费意识,我们对宣传形式进行了精心设计,并取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宣传效果。一是充分发挥“社保天地”电视栏目强有力的社会宣传效应,营造浓厚的社会保险政策氛围。为了把“社保天地”栏目真正办成贴近民生群众欢迎社会关注的精品栏目,今我们加大了“社保天地”电视栏目在人员资金内容上的安排和投入力度,先后成功制作和播出了期节目,深受社会各界关注和喜爱。二是,利用发放个人帐户机会面对面进行宣传。今年月份,社保局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全市所有参保单位直接向职工发放个人帐户,并一起发放了致向个人帐户足额记满的职工和个人帐户未能足额记满的职工的一封信,通过个人帐户记载的强烈反差和对比向他们宣传缴与不缴缴多缴少缴早缴晚“三个不一样”等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教育和引导职工对单位缴费引起关注。同时,由领导带队深入到十几家重点单位,组织职工召开个人帐户发放大会,向职工通报本单位的缴费情况和个人帐户记载情况,并与其它单位进行对比。会上,还对各单位个人帐户储存额位居前三名的职工披红戴花进行了表彰。通过个人帐户发放,在职工群众中引起强烈震动。他们纷纷通过各种方式查询个人帐户记载情况,关注单位缴费,关心个人帐户的热情空前高涨。通过采取方式得当内容新颖覆盖广泛的宣传手段,广大用人单位及职工的参保缴费积极性不断增强,止今年月份,各项社会保险费比去年同期增收万元。

(三)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迈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我市的离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工作经过探索起步积极推进和规范管理等三个阶段的发展,止今我市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体系和管理网络已基本建立,管理和服务水平日渐提高,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目前,我市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人,社会化管理率达%,社区管理率%。

加大硬件投入,完善村室建设。为了搞好退管站建设,方便管理和服务,为离退休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活动环境,我们把加大硬件建设做为首要任务。积极协调当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争取他们的支持和帮助,落实用房和设施,通过大量艰苦的说服工作,目前,全市的退管站的用房和活动器材等硬件设施已全部到位。全市共建成个退管站,并且全部拥有专用的活动场所,根据村站建设的标准,达标率已达%,而且真正做到了场地制度设施人员活动“五到位”。

健全管理制度,发挥网络作用优势。我们一是建立健全了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借阅制度。离退休人事档案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并对全市高龄特困孤寡工伤劳模重病军转干部等七种特殊人员已分别建立了信息台帐;二是建立了工作例会制度。各个退管站每月要组织所管辖的离退休人员召开一次例会,社保局每月组织各退管站所召开一次例会通报情况;三是建立了信息反馈制度及*接待制度。在去年大排查的基础上,各站所按月将离退休人员的动态变化情况上报,以及时掌握人员情况变化,实行准确的动态管理。四是建立了工作报表制度。各站所每月要将整体工作情况以报表的形式每月上报,以全面掌握工作情况;五是建立了百分考核制度。将各项工作进行量化计分,年终组织各站所负责人进行互查和评比。

抓住四个重点,提供优质服务。我们以乡镇(村组)退管组织为依托,紧紧围绕“为离退休人员老有所依提供服务”“为离退休人员老有所养出谋划策”“为离退休人员发挥余热开辟途径”“为离退休人员老有所乐搭建舞台”等四项重点,引导他们互帮互助,发挥余热,在他们当中涌现出了许多好人好事。同时,为丰富离退休人员文化生活,在我局的参与组织和协调下,先后建立离退休人员老年门球队个,健身体操队个文艺演唱队个,娱乐活动室个。今年月份,经我局和老干部局的运作,我市又成立了老年人艺术团,为离退休人员的老有所乐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也使我市的老年人艺术活动迈入了更高层次。

(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郑州市级统筹实现平稳过渡。

按照实行市级统筹的有关规定,为了确保与市级养老保险实现平稳接轨,我们一是积极做好养老保险费的上划工作,从月份起对征收的养老保险基金全部按时予以上划;二是顺利实现养老保险费征缴比例的调整。从月份起,对我市参保企业全部按照郑州市统一调整后的比例进行征缴,由于宣传工作细致到位,各参保单位给予了积极配合,确保了比例调整后的征缴工作没有受到影响;三是积极做好市级统筹后有关业务的处理和规范。我们首先在月日组织各参保单位劳资人员召开会议,就郑州市《关于实行市级筹统后有关养老保险业务处理问题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进行了传达和落实。会上,针对养老保险业务办理上的变化对参保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布暑。其次,组织业务办理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熟悉业务办理程序及相关事项和要求,保证了在按新规定办理业务过程中不出现任何差错和失误。由于我们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了郑州市级统筹的政策精神,落实和完善了实行市级统筹的各种要求,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从而确保了市级统筹的平稳衔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缴费职工人数萎缩。缴费人数减少主要是受企业改制的影响。我市部分改制企业为了降低经营成本,不仅积极实施减员政策,大量精减老职工,而且对招录的新工人也不办用工手续,不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参保职工人数萎缩。与年我市企业全面改制前相比,止今年月底,全市参保职工减少了人,从我市目前企业发展情况看,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数减少的趋势正在加剧。

(二)非公有制企业参保难。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扩面工作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大部分私营个体企业没有纳入社会保险范围。截止目前,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参保的仅多家,参保人数多人。仅占全市应参保人员的%左右。扩面是我市社会保险摆脱困境的唯一途径,此项工作如果不能迅速打开局面,今后我市社会保障工作必将缺乏潜力和后劲,同时也必将严重影响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拖欠企业资产变现难。今除小汽车修理厂抵押的土地拍卖后偿还欠费以外,原化肥工业公司和轴承厂抵押的土地和厂房因有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在配合上出现问题,导致所抵押的资产长期搁置,无法变现,难以及时收回欠费,使社保部门背上了沉重的负担。

四几点建议。

(一)要尽快理顺机构,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市级统筹。自今年月日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筹以来,在郑州市统筹办的正确领导下,各方面的工作都有了新的起色。但由于业务统管后,人员未能及时统管,机构名称也未能及时确定,给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许多不便。因此,建议郑州市统筹办加大协调力度,尽快理顺机构,以促使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要落实政府责任,实施人大监督,确保非公有制企业参保工作的顺利进行。近几年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举步维艰,成交甚微,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各级政府领导,尤其是乡镇(办事处)的领导没有从根本上引起重视。虽然在各乡镇(办事处)成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却没有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此,建议郑州市统筹办争取在郑州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中增加非公有制企业参保这一重要指标,尤其要明确乡镇(办事处)政府的责任目标,使其把此项工作当作是本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而不是当作为社保部门所尽的义务。同时,对其指标完成情况要通过各级人大视察人大调研等形式,实施人大监督,以确保养老保险的生命线---非公有制企业参保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要完善稽核联动机制,使稽核工作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近年来的稽核工作实践证明,仅靠县级社保部门稽核中队的力量是不够的,尤其是遇到一些垂直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或思想认识不到位的单位领导,县级社保部门的稽核工作常常显得苍白无力。但采取了上下联动的稽核措施后,一些问题却能迎刃而解。因此,建议郑州市社会保险稽核大队从稽核范围稽核重点稽核措施等方面入手,制定相关制度,建立联动机制,使稽核工作在缴费工资申报参保缴费等各个方面发挥执法作用,为社保工作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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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保险公司年度总结报告范文_保险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全文共 11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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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年度总结报告范文

根据xx年上半年度营运工作会议的精神:下半年营运工作要围绕营运体系高效集约、销售支持及时有力、柜面服务标准规范、电话服务标准规范、营运风险管控有效、队伍建设专业精进等六个方面的目标,在确保营运作业和管理有序开展的同时,继续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下面结合我的具体分管工作,谈谈xx年第一季度来的成绩与不足,就一季度营运重点工作与目标作报告:

一、工作思想:

积极贯彻总公司领导班子关于公司营运工作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与时俱进,勤奋工作,务实求效,勇争一流。营运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继续围绕公司价值可持续增长的目标,不断进行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着力提升营运条线的客户服务能力和销售支持能力。

二、一季度期中支营运条线有五项重点工作:

1、新《保险法》切换的准备工作。这是公司今年的重点工作,而其中营运条线承担了比较大的工作量,尤其是随着产品的切换,契约、制单、保全、理赔服务都需要配合调整,任务十分艰巨。目前公司领导一个工作小组进行统一布署,营运条线要按照公司的要求,总、分公司密切配合,确保实现顺利切换。

2、营运员工pdca训练和“全明星”评比活动的准备。这是提升我们服务质量的抓手,也是提升员工素质的重要活动。今年要在去年“全明星”评比的基础上,进一步弘扬营运条线服务明星的榜样精神,不断提升营运队伍的素质。

3、网点柜面标准化及客户评价系统推广工作。这项工作已经融入到一季度的工作中,也作为在以后的工作目标。

4、积极配合保监局对我公司进行兼业代理有关情况调研工作。

5、单证、印章清理工作。随着新的单证系统的上线,电子化出单的到位,尤其是柜面出单系统的推广,公司实现了以电子印模形式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突破。

三、我们下一步的目标和梦想:

1、营运体系。我公司的目标是建立平台统一、扁平集约的营运体系。这项目标无疑会改变以前营运体系比较凌乱的局面,能给我们的工作带来更大的改进和支持。

2、柜面服务。以往公司的柜面服务手段相对比较落后,各家分公司的规范不一,只从我司开展柜面标准化建设,统一公司的对外形象,实现规范、标准的柜面服务后,我司的柜面服务逐渐有了很大的改进。

3、作业风险的控制。随着电子化的推进,我们的目标是建成风险可控、互为灾备的作业体系。同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基础工作抓起,对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细节进行观察、分析,建立了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工作责任和权限,并狠抓各项制度落实。在业务操作方面,充分发挥业务主管作用,实行一对一负责,建立一环扣一环的内控体系,逐步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办法。

我们的梦想是“领先行业、服务最好”。我们不断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并在之前工作的基础上紧密配合、共同努力,争取在两三年内,在服务水平方面有明显的提升,确立行业领先地位,打造“服务最好的寿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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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保险理赔三方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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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事宜包括:提交单证、办理车贷按揭保证、办理索赔申请手续、领取赔款(含网上划款)。

重要声明:

1、本授权书是由本授权人亲笔填写,由委托人确认其真实性,因虚假委托书导致的经济赔偿由委托人或领款人承担。

2、为方便贵公司可以顺利将款项通过银行转账划入以上指定的账号,本授权人已确认以上指定账号信息完整有效。

3、如因提供的索赔资料和相关信息有误引起的后果由授权人承担。

4、授权人(被保险人)身份证明为本委托书必备附件。

授权人签章(公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章(公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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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保险公司领导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领导,全文共 1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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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需的一种经济形式。例如,现代社会几乎所有的人都不可能长期呆在家中,而出行就面临乘车、乘船、乘机的风险。保险作为一种社会化安排,把面临风险的人们通过保险公司组织起来,从而使单个风险得以转移、分散。体现了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文明。

保险是保护国家富强、民族兴旺的关键产业。从事保险工作和购买保险均体现了人间友爱,“利已利人”,“积善积德”。财产保险,用到的时候是一份保障,所有的人都在帮你;财产保险,用不到的时候,是一份爱心,你在帮助所有的人。财产保险是人们生活中的一把保护伞,财产保险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润滑剂,财产保险是社会生活的保护神。

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在中国保监会、湖北省委、省政府领导和关心下,由中国国电集团、武钢集团、中国电力顾问集团、湖北能源集团、国电资本控股公司、湖北省联发投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出资12亿资本金,设立的一家总部在湖北的全国性法人财产保险公司。

作为一家法人机构的财产保险公司,我们将设计提供更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为企业、单位、家庭、个人客观存在的不确定风险和损失,转变为较少的确定性保费成本,保障经济发展、生产生活正常进行;我们将在承保、理赔等方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同时帮助客户进行风险管理,预防风险,减少和避免风险;我们将替政府分忧,参与社会管理,通过责任保险等形式,由保险公司承担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医院、学校、商场、娱乐场所等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公民损失,减少经济纠纷和群体事件,推进社会和谐,保障民生;我们将发挥法人机构总部、注册、纳税、资金归集地均在地方的优势,高度重视保险公司总部资金量大、保险资金投资运用范围广的特点,为地方经济的跨越性发展多做贡献 长江财产保险公司于20xx年11月18日正式开业,我们确定的发展愿景是:秉承“诚信、合规、互助、共赢”的价值理念,本着对社会负责、对客户负责、对监管部门负责、对股东负责、对员工负责的精神,摒弃粗放经营的模式,坚持科学发展,坚持差异化发展,树立自己的品牌,将公司逐步发展成为一家覆盖全国的最讲诚信、最依法合规、最注重风险控制、治理结构最完善、经济效益相当好的一流财险公司。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 我们希望,通过几年的努力,让越来越多的人知道,长江财产保险公司是全国一家最有特色的为企业、单位、家庭送去和谐与安详的保险服务商,和长江保险合作,就可以为自己企业、单位、家庭、个人带来和谐、安详、财富、幸福和价值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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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保险公司起诉状

范文类型:起诉书,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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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住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工程总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董事长。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依法撤销被告股东会于2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关于任选新董事的决定》;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告公司有10名股东,原告为股东之一。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被告公司的部分股东在没有通知全体股东的情况下,擅自作出了《关于任选新董事的决定》。

该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违反了公司章程第十九条第一款“股东会的召开,应于会召开前十五日通知全体股东”的规定;决定方式也违反了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损害了原告等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此,原告特依法起诉,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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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汽车保险公司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全文共 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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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汽车保险公司实习报告范文

一、实习目的

为将平时所学关于社会保障的知识加以实习,增强理解、认识,我院组织大三年级劳保05-1班学生在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实习。

二、实习内容

我与马明同学被分派在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新市区社会保险管理分局。该分局6月初迁至北京南路新发大厦一、三楼。根据局长罗芸的安排,由财务室王玉慧会计做实习指导老师,在王老师的指导下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装订封皮

初来乍到无法进行业务操作,王老师就交给我们做会计凭证封皮并装盒的工作,这样处在大厅内一个隔离区的位置,做完手中的事可以注意业务员们的操作,熟悉程序的各个环节。

她先示范了一遍,并填好一张封皮做样本让我们统一规格。

我犯了轻视任务的错误:以为只是简单的涂抹胶水、盖章(数字、凭证类、单位)很容易,结果是盖错数字、盖错位置、粘的封皮不整齐、看起来非常粗糙,真是手忙脚乱、漏洞百出。王老师过来检查时窘得我满脸通红,一身是汗。她没有批评我,只是语重心长地说,不要急躁,细致、认真是工作所必需的。

这样,4月份一共19本会计凭证我们花了一天半的时间才完工,暗松一口气,也对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并产生敬畏之情。

(二)整理档案盒

下一个任务是整理会计凭证的档案盒。

因为搬家的缘故,档案盒在柜内散乱无序,不利于查找,2017年(会计凭证规定保存期限)的凭证分列在几十个柜子里,王老师和我俩一起爬上爬下的,汗流浃背,满身尘土。

整理档案时我发现在1991—2017年间,2017年以前的凭证,每本都较薄,每年盒数较少,2017年以后凭证都在20本左右,说明办理社会保险的单位、个人增多了,社会保险发展的很快,正逐步完善。

(三)填写业务委托书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零”是会计、出纳经常要写的汉字,填写银行的业务委托书时,需填写委托日期、业务类型、汇款方式、委托人、收款人、金额(大小写)、用途这些内容,不经意间,错误就留在了委托书上,等银行将有问题的单子返回来时才发现,有写错收款人的,如:将“义乌市”写成“义务市”;有错别字的,如:将“肆”写成“四”;有金额未按要求顶头写,留下空格的(为防止有人任意篡改金额);还有将“用途”栏的内容写入“附加信息栏”中的。填起来容易,纠错可是件麻烦事:不仅需要重新写一份正确的,还得让出纳再跑一趟银行。

耐心、细心真不像说的那么简单,必须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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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平安永利增额还本终身保险利差返还型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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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永利增额还本终身保险(利差返还型)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后每满3周年时仍生存,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全数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指给付当时的年交保险费。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杀;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以基本保险金额为基准,按以下公式确定各保单年度的当年度保险金额:

交费期间内,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0.05×保单年度数);

交费期满后,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0.05×交费年度数)。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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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次性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9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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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20__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__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十七条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第四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三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八条 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备注:

本条例生效时间为:20__.01.01,截至20__年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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