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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职场人际关系时要注意哪些问题【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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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页9]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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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

(四)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全面促进节能减排

技术创新是发展低碳经济,实现节能减排的关键因素之一。发展低碳经济,应以技术进步为基础,大力发展低碳技术。在减缓气候变化呼声日益高涨的形势下,广泛应用清洁燃料交通工具、节能型建筑、节能型家电、环保型农业等领域的低碳技术具有广阔应用前景,其技术转移、设备制造、产品生产和相关服务将成为未来新的经济增长点。

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开发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能否利用后发优势在工业化进程中实现低碳经济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主创新能力。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研发工作,重点着眼于中长期战略技术的储备;融合市场现有的低碳技术,加以迅速推广和应用;理顺企业风险投融资体制,鼓励企业开发低碳等先进技术;加强地区间交流与合作,促进发达地区对湖北的技术转让。通过以上手段,实现低碳技术发展的“跨越式”进步。

新能源汽车作为现代交通领域可持续健康发展的趋势,已成为全球汽车企业争夺的焦点。从某种意义上说,谁能率先实现新能源在汽车上的产业化应用,谁就能占据未来的发展先机。在政府的支持下,武汉在全国率先启动电动汽车研发和运营,近年已为电动汽车建充电场站28个。目前,全市投入运营的319台各类新能源汽车运营总里程超过1600万公里,运送乘客超过3000万人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100吨,节油1100万升,其示范效应已全面凸现。国家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预计到XX年,国家将通过税收及财政补贴的方式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投入200多亿元。因此,我们必须抢抓这一机遇,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化步伐,抢占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制高点。

为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在城乡建筑领域的应用,今年,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中央财政将根据XX年符合条件的光电建筑实际安装应用量,相应安排补贴资金,以确保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也要按照《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规定,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对建筑节能的科学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运用、新型墙体材料和绿色建筑的推广应用等建筑节能给予鼓励和扶持。对生产、使用列入推广目录的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和新材料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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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解放思想心得:解放思想要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_解放思想心得体会_网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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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思想心得:解放思想要实事求是解决问题

解决问题是解放思想的核心。如果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真正解放思想呢?所以,解放思想首要的是实事求是的解决实际问题。

解放思想不是为所欲为、盲目蛮干而是首先要有一个明确的前提。毛泽东同志说“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首先,作为执政党要坚守共产党人的政治立场,在“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这个前提下解放思想。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决定的。

解放思想不能忘记共产党人的根本立场。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宣布:“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解放思想决不是无限地“限制公权力、扩大私权利”,而是“要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

解放思想的目的正如党的十七大报告所指出的:“就是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现代化,让中国人民富裕起来,振兴伟大的中华民族;就是要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在引领当代中国发展进步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解放思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为指导。科学发展观以丰富的思想内涵构建了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的科学理论。科学发展观强调的发展是又好又快发展,它不但关注发展的规模和速度,更注重发展质量的提升;不但关注社会财富的创造和涌流,更注重社会利益的分配和调整;不但关注经济实力的增长,更注重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等各方面的均衡发展;不但关注开发和利用自然为人类造福,更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不但关注群众基本需求的满足,更注重生活质量的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只有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准确地而不是模糊地、系统地而不是零碎地理解和掌握,才能真正学懂弄通,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

解放思想不是流行语,更不是时髦的口头禅,解放思想是实事求是的解决中国现今存在的问题。诸如特权和腐败、分配不公、两极分化、假冒伪劣、安全事故频发、以及被群众称之为的“新三座大山”等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要注意从根本上、源头上找到解决办法,而不是堵漏洞式的、隔靴瘙痒式的治标不治本在实践中证明不奏效的办法,更不允许打着解放思想的旗号大行复辟倒退之实。

解放思想是我党历史上一贯的作风。毛泽东同志生前就是一贯反对因循守旧,强调创新,开拓前进的。他曾经郑重指出:“在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范围内,人类总是不断发展的,自然界也总是不断发展的,永远不会停留在一个水平上,因此人类总得不断地总结经验,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停止的论点,悲观的论点,无所作为和骄傲自满的论点,都是错误的。”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解决中国现存的问题就要像毛泽东同志所说的那样:“调查研究就像十月怀胎,解决问题就像一朝分娩。”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其、成事之道,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基础工程。只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才能掌握真实情况,才能了解事情真相,才能知道问题所在。因此,必须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带着任务、带着问题深入到基层,倾听群众呼声,认真查找我们思想观念、工作思路、工作作风、工作方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解决好影响发展的实际问题。只有紧紧抓住解放思想、解决问题这个核心,锲而不舍,务实创新,才能在新的起点上,谋求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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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工作总结基本格式与注意问题_工作总结格式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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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基本格式与注意问题

1基本格式

个人工作总结一般的格式为标题、前言、主体、结尾四部分。

标题即个人总结的名称,有时可以将主要内容、性质作标题,如不能表达出完整的意思时,在正标题下可以再拟副标题。如《企业财务会计个人工作总结——在财务管理上的问题解决办法》。这里便是两个标题了。

前言。前言的写法多种多样,有的概述变化情况及主要成绩;有的介绍基本情况;有的概述总结的目的、方法等等。

主体是总结的核心部分。这部分一般应叙述总结事件的过程、做法、体会、经验、教训,并且要作理论的概括,总结出规律性的东西。总结的优劣,这是决定性的部分。

结尾或提出今后努力方向,或指出存在的问题,或表示自己的态度。

2注意问题

1、总结前要充分占有材料。最好通过不同的形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了解有关情况,或者把总结的想法、意图提出来,同各方面的干部、群众商量。一定要避免领导出观点,到群众中找事实的写法。

2、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更不能弄虚作假。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3、条理要清楚。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

4、要剪裁得体,详略适宜。材料有本质的,有现象的;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去芜存精。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该详的要详,该略的要略。

5、总结的具体写作,可先议论,然后由专人写出初稿,再行讨论、修改。最好由主要负责人执笔,或亲自主持讨论、起草、修改。

熟练掌握工作总结基本格式与工作总结注意问题,在写工作总结时将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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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依法治税的若干问题的探讨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0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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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治税的若干问题探讨

一、依法治税的内涵 总体来说,依法治税是指依照税收法律来管理税收,达到依法征税、依法纳税和依法管税。依法治税的内涵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一个角度是把依法治税看作是治税的思想体系,一个角度是把依法治税看作是一套治税的方式、原则和制度。我们理解,依法治税具体应包括以下五层意思: 1、法律至上。即在思想观念上,承认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把法律看作是开展税务机关工作的依据和评判税务工作的核心标准;任何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不论级别高低,都必须服从法律的权威,而不能凌驾法律之上。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讲的法律,不仅仅指税法,而是泛指一切与税务相关的法律。 2、职权法定。即税务机关所具有的行使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的职权是由法律授予或设定的,各级税务机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活动。非经法律或法规授权,不能具有并行使某项税收职权。这一点与公民私权明显不同,对于公民私权而言,凡是没有禁止的,公民皆可为之(当然也要受道德、纪律的约束)。税务机关所具有的权力是公共权力,对于公权而言,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授予的,行政机关不得为之;当然法律法规禁止的,更不得为之。否则,就是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必然要负法律责任。 3、义务法定。即税务机关所应承担的义务和纳税人所应承担的义务都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不是由哪级组织规定的,更不是由个别领导规定的。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所承担的义务,与其他组织和个人承担的义务有所区别,其他组织和个人对于自身所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往往既可以履行,也可以不履行,但都不算违法。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对于法律赋予的义务,则必须履行,而且要全面履行到位;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如果没有全面履行法律所赋予的义务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更不用说不履行义务了。 4、程序法定。即税务机关执法所应遵循的程序是由法律规定的,税务机关不得违反;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程序也是由法律规定,纳税人也不得违反。如果税务机关违反法律程序执法,即使税务机关所依据的实体法依据是正确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纳税人没有按照法律程序履行法律义务,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处理,并要求纳税人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5、作为法定。即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作为方式、作为手段和作为后果都是由法律规定的。(1)作为方式法定。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选择作为或不作为时,不是由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根据自身的主观意志来决定,而是由法律来规定;法律要求其作为时,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不能选择不作为的方式,相反,法律要求其不作为时,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也不能选择作为的方式,否则,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都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2)作为手段法定。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不能自行选择作为的手段,而必须根据法律赋予或设定的手段作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必须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不同条件下采取不同的作为手段。(3)作为责任法定。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作为时,应对由其作为引起的法律后果负责。法律规定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应作为的,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就必须作为,否则,必须承担应不作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法律规定税务机关不能作为的,税务机关就不能作为,否则,也必须承担因作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二、依法治税的地位 在治税指导思想问题上,实际上存在两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各项税收工作都要围绕组织收入这个中心来展开,税收收入完成情况是衡量税务部门工作绩效的首要标准,这种观点不妨称之为组织收入中心论。第二种观点认为,各项税收工作都要围绕依法治税来展开,依法治税是衡量税收工作绩效的核心标准和实现税收各项职能的核心途径,这种观点不妨称之为依法治税核心论。具体来说,依法治税核心论包括以下论点:(1)依法治税是指导税收工作的核心理念。实行依法治税,提高法治化水平是指导各项税务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是评价税务部门工作思路和税务干部思想观念的核心标准。(2)依法治税是衡量各项税收工作绩效的核心标准。衡量各项税务工作绩效的标准可能很多,比如收入完成情况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但是,在所有这些标准中,依法治税占据核心地位,其他各项衡量和判断标准都要服从服务于依法治税这一标准。(3)依法治税是实现税收各项职能的核心途径。要实现税收的各项职能,必须充分依靠依法治税;只有通过依法治税,实现税收的各项职能,才是最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途径,才是对市场经济造成损失最小的最优途径。(4)依法治税是完成税收收入任务的核心手段。组织税收收入,必须建立在依法治税的基础上,必须把依法治税作为完成税收收入的核心手段;只有以依法治税为手段,完成税收收入任务,才是可靠的、真实的,符合经济发展实际的。 我们认为,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治税指导思想必然会由组织收入中心论转向依法治税核心论。理由如次: 1、税收的本质特征决定了依法治税的核心地位。从税收的本质特征看,税收具有强制性、固定性、无偿性,强制性又是这三种特征中最根本的特征。税收的本质特征,特别是强制性特征表明,税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没有国家强制力也就没有税收。在现代法治条件下,法律是实现和维护国家强制力的重要手段,而且是最重要的手段,因而法律是税收的生命线所在,没有法律作后盾也就没有税收,所以,依法治税在各项税收工作居于核心地位。 2、税收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依法治税的核心地位。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而要实现市场经济对于法治的内在要求,税收是极其重要的手段。在维护市场经济法治秩序的各种手段中,税收占有突出的位置,因为其他各种手段最终往往都要落实到税收手段上,税收是各种手段中最具实质意义的手段。税收具有财政、配置、调节、监督管理等多项职能,归结起来,这四项职能的核心就是通过依法治税,维护市场经济法治秩序。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核心。 3、税收与税法的关系决定了依法治税的核心地位。税收与税法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税收决定税法,既决定税法的内容,又决定税法的性质和形式,但税法不是被动地服从和从属于税收,而是能动地规定和影响税收。因为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方式,国家意志在税收分配中

起着特殊作用。这种国家意志始于立法程序,体现于税法之中,完成于征收管理过程。国家组织税收收入,调整税收关系,运用税收调控经济运行,都必须以税法为根据。税收与税法之间的这种关系,决定了一切税收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决定了依法治税在税收工作中的核心地位。 4、税收工作的主要矛盾决定了依法治税的核心地位。税收工作的主要矛盾就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征收管理与逃避征收管理、偷逃税与反偷逃税的矛盾,税收工作中的其他矛盾都是围绕这一矛盾展开的。解决这一矛盾的方式、方法或手段,就是该项工作的核心。综观古今中外,解决征纳之间矛盾的根本方法和途径就是依法治税,因此,依法治税是正确处理征纳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总枢纽,在税收工作中具有核心地位。 三、当前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 客观地讲,当前我国依法治税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阻碍了推进依法治税的进程。这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 1、立法方面的问题。(1)立法层次较低。现行税法中,以税收条例和暂行规定出台的税收法规所占比例过大,许多税种尚未完成全部立法程序,致使其缺乏应有的权威性、规范性和稳定性,实际执行中也往往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冲击和干扰,使依法治税不能落到实处。(2)税收法律体系不健全。我国现有的税收法律对有关税收基本的、共同的法律问题缺少明文规定,缺少统领税收法律法规的母法《税收基本法》,致使依法治税的法律依据不足。(3)税法与税法之间存在矛盾。在制定税法时,往往就某个法律谈某个法律,较少考虑不同税法之间的衔接,特别是一些相关联的税法之间尚存在着少数矛盾冲突的地方,造成税法执行上的困难与偏差。(4)立法技术水平较低。主要表现在法律法规的内容,或不够完善或重叠交错,法律用语过于简单,模糊概念使用较多,立法前瞻性不够,造成税法修改补充频繁、稳定性较差。 2、执法方面的问题。(1)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税务干部在执法过程中往往忽视《税收征管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程序法,而往往只注重从各税种条例或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查找依据,导致量刑的法律效力偏低。(2)执法随意性较大。以权代法、以情代法、以言代法的行为,重习惯轻法律、重权力轻责任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税收秩序,造成了恶劣的影响。(3)执法力度不够。在实际工作中不敢或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正常的征纳秩序,一些重要指标如处罚率、查补率、入库率明显偏低。(4)执法监督不力。目前税务机关对税务干部执法行为的监督较薄弱,内部执法责任制、执法督查制等监控制度不够完善,对税务干部违法行为追究不力,导致税务干部违法违纪现象还时有发生。 3、依法治税环境方面。(1)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较差。由于全社会尚未形成依法治税的道德氛围,相当多的纳税人尚未树立起“纳税光荣、偷税可耻”的道德观念,缺少自觉守法的内在驱动力,偷逃税现象大量存在,抗税、骗税等严重违法犯罪案件不断滋生,依法治税的良好氛围尚未形成。(2)部门配合不力。一些部门往往从部门利益出发,不能认真履行《税收征管法》已经明确规定的法律义务,对税收工作配合不力。如工商部门不能按时为税务机关提供工商登记信息,银行不能按规定在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给予配合等。(3)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执法。有的地方政府受地方利益的驱动,对税收执法干预严重,或有税不收,或寅吃卯粮,或擅自变通国家税法,或越权减免税,或违规批准缓欠税,影响税法的贯彻执行。 4、执法干部队伍方面。(1)部分税务干部法治观念淡薄。人治、特权思想十分严重,“官本位”观念和旧的习惯观念至今依然存在,对法的认识还没有从工具层次上升到价值层次,依法治税意识淡薄。(2)是部分税务干部法律素质较差。往往只重视学习和掌握税收税种知识、财务会计知识,而不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从而使其法律知识,特别是法律基础知识以及同经济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欠缺,以致使执法权发生异化或弱化现象。(3)部分税务干部执法能力较差。在执法过程中,不会应用法律武器,正确行使依法治税的权力,从而造成执法偏差,破坏了法律的权威性。 四、推进依法治税的措施 当前,要把依法治税作为税务系统的一项战略性工作,针对依法治税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依法治税的进程。 1、以提高法律级次为核心,完善税收立法体系。当前,要通过人大立法,进一步修订完善现有的税收法律法规,使主要税收法律上升为法律级次,增强其刚性和权威。同时,立足我国国情,参照国际惯例,应尽快制订《税收基本法》,税收立法原则、执法原则、管辖原则以及其他税收共性问题作出明确界定;加快税改费改革步伐,完善税收程序法,出台遗产税、社会保障税等新税种,填补目前税收法律的空白点。通过“十五”以至今后相当长时间的努力,逐步构建一个以税收基本法为基础,各单行税收法律为主干,程序法与实体法并重,不同位阶税法相协调,不同法律相配套,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税法规范体系。 2、以重在治权为核心,完善税收执法体系。完善执法体系重点在于,建立并完善重在制约权力的税收执法机制。(1)建立完善的执法工作机制。结合税收征管改革,明确税务机关和执法岗位的范围,实现执法权的上收和分解;加快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步伐,建立相对独立的内部法制工作机构,完善各项税收征管制度,建立以机构制权、技术制权和制度制权为重要内容的税收执法机制。(2)完善税收执法的监督检查机制。在税务机关内部,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做到责任、岗位、考核、奖惩等“四个明确”,实现对税收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督检查。在税务机关外部,建立外部日常监督机制,强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介及社会~等对税务执法的监督和评议,保障依法治税目标的实现。(3)完善税务经费法律保障机制。从法律上明确税务机关的经费来源渠道,确保税务机关有法定的、可靠的来源,为依法治税创造良好的条件。 3、以强化组织职能为核心,完善依法治税领导体制。依法治税是税务机关的基本职责,贯穿于税收各项工作中,必须加强对依法治税的统一领导。各级税务机关要形成一把手总负责,班子成员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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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超市商品处理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超市,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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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协议书编号(交易所填写):_________

一、甲方将_________商品交易所_________标准仓单_________手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_________元/吨。

二、甲乙双方委托其代理会员到_________商品交易所办理仓单转让事宜,甲乙双方及其代理会员应履行相应义务,承担相关责任。

三、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_________商品交易所、甲方、乙方、甲方代理会员、乙方代理会员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转出方)客户号: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甲方代理会员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会员(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转入方)客户号: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乙方代理会员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会员(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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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及其依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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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首付款(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第二笔房款人民币_壹_拾_壹_万元整于____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第三笔(尾款)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于甲方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当日(XX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

第六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交房当日(XX年____月____日)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余款、拆迁补偿款等一切和该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以各项文件及票据为证明)。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时将交易的房产及其附带_______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户口迁出:

甲方应在房屋交付(___年____月___日)前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

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及逾期户口迁出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逾期不超过30天,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__%(大写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60天(大写数),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贰拾_%(大写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并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实际交付之日起_90_天内交付房屋。

2、终止合同,甲方将乙方累计已付款全额还与乙方,按_10%_利率付给利息。

3、______。如甲方故意隐瞒此房屋的原产权所属人、房屋位置、质量问题,影响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时,乙方有权要求退房,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是否要注明损失的范围)。甲方如在规定的此房屋户口迁出时间内未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即视为甲方违约,并支付乙方违约金贰仟元整,并应在三十天办理结束全部户口迁出手续。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本房屋以后若遇到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第____种约定进行。

1、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_____天)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过户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大写数)(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大写数)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大写数)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自愿在收到甲方的房屋及其手续后,延缓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但如乙方有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的需要,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意见等),并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_____天)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起_____天(大写数)(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大写数)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大写数)赔偿乙方损失

3、因本房建房售房单位及甲方原因,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尚未办理,但因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资金需要,甲方自愿将此房卖与乙方。但在办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时,甲方负责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_____天)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______(姓名)名下,并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天内交与乙方,所需费用,由______承担。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______(姓名)名下,甲方须为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天内取得姓名标注为乙方______(姓名)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赔偿乙方损失乙方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挠。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时,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第十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共_____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证本房屋,签定本合同的时候经本房屋所有房屋共有产权人同意。

2、乙方是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但本合同不经过任何法律公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双方签之日(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与印刷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签后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一份_____张。甲方产权人及甲方委托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见证方(中间人)____一份,留存备查。

第十三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说明:

1、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2、对本合同文本中空格部分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分打x,以示删除。

第十六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地址_______邮编____电话_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购买方(乙方):_____身份证号码:____地址_____邮编_____电话__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见证方(中间人):___身份证号码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知识拓展:拆迁安置房的购买风险防范

安置房买卖可能存在的风险

第一、政策因素。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第二、价格因素。

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第三、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共有人会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及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为由,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对此笔者认为,根据人大常委会对《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共有财产的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其行为应该视为无效,但该意见同时规定,如果第三人善意取得财产,其取得财产的行为应该受到保护。而由此给其他共有人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擅自处置财产的共有人进行赔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禁止转让尚未确权发证的房地产,其立法目的就是为制止来源不明、权属不清的房地产转让。而当事人之间的拆迁房买卖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就来源明确、权属清楚,拆迁户主张合同无效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为保护交易安全,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卖房人应当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防范风险的建议

因此,为减少矛盾、避免纠纷,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到开发公司或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土地性质等状况,如房屋尚未建造或正在建造,买家非但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而且还要承担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改变等不确定的风险。其次是订立协议时要出售方全体共有人签名,以减少风险。

业内人士提醒,如果有购房者想要购买拆迁安置房,最好等到卖主有房产证后再进行交易。在交易过程中,购房者必须先了解该安置房是否享受政府有关补贴及相关限制、查看卖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转让时购房者还必须拿到安置房的产权证明单、计税发票等房产证件。

同时,交易时必须与卖方签订合同,把一些相关的风险问题都纳入合同内容中,以便对方违约时立刻退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手安置房买卖合同20__安置房买卖合同(2)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大写)元整。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甲方首批房款元。甲方同时将房屋产权证等手续移交给乙方。

余款于甲方交房前5日内付清。

三、甲方在年月日前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内的装修、家具、电气随同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并附带_________一间,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第二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__,是______________的财产。原建房售房单位允许转卖,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并已在_XX1年____月___日将首付款(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第二笔(尾款)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于甲方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当日(XX1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第六条、房屋交付:甲方应在交房当日(XX1年____月____日)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余款、拆迁补偿款等一切和该出售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以各项1文件及票据为证明),。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时将交易的房产及其附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第七条、户口迁出:甲方应在房屋交付(XX1年____月___日)前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及逾期户口迁出的违约责任: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逾期不超过_30_天,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____%(大写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_60_天(大写数),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将乙方累计已付款全额还与乙方,按___%利率付给利息。如甲方故意隐瞒此房屋的原产权所属人、房屋位置、质量问题,影响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时,乙方有权要求退房,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是否要注明损失的范围)。甲方如在规定的此房屋户口迁出时间内未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即视为甲方违约,并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_____,并应在三十天办理结束全部户口迁出手续。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本房屋以后若遇到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约定进行: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_____天)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过户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大写数)(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大写数)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大写数)赔偿乙方损失。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_____________(姓名)名下,甲方须为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费用由____________承担。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天内取得姓名标注为乙方______(姓名)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赔偿乙方损失乙方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挠。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时,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2第十二条本合同主体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证出售本房屋,签定本合同的时候经本房屋所有房屋共有产权人同意。2.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第十三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但本合同不经过任何法律公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双方签之日(XX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与印刷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签后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一份_____张。甲方产权人及甲方委托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见证方(中间人)____________一份,留存备查。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第十七条本合同说明:1.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视为双方同意内容。2.对本合同文本中空格部分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分打x,以示删除。第十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见证方(中间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安置房买卖合同范本20__安置房买卖合同(3)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原有位于的房产一套,属于城东片区的拆迁人,甲方与————市————区拆迁指挥部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甲方对原房产可得到安置房面积平方米,甲方自愿将其中————平方米出售给乙方。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拆迁安置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置房屋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现尚未选房和安置。

第二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甲方拆迁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房屋面积和价格:

买卖房屋面积为__120____平方米,按元/每平方米计价,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但实际安置房屋不足或超过120平方米,按实际面积元/平方米计算总房款,多还少补。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首付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交付甲方,首付款在签订合同当日支付。尚欠房款分三期付清:第一期在选房后三日内付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和钥匙付元;第三期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三日内付元。甲方的银行帐户:开户行户名账号。乙方可现金支付给甲方也可将购房款存入甲方上述的帐户。

第五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配合乙方凭安置选房顺序号证办理选房。待通知交房后五日内,甲方将约定买卖的房屋及其附带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由乙方所有。

第六条、关于产权登记及过户的约定:

对本房屋以后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约定进行。

1、买卖房屋办理到甲方名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其他手续所需缴纳的税收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办理到甲方名下后,甲方应自领取之日起五日内,将领到的产权证书交由乙方。

2、在已办理到甲方名下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之后,自乙方向甲方提出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请求之日起30天内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相关费用(包含双方交易费、营业税等)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第七条、补偿费和建筑差价的享有和承担

1、根据甲方和泉州市城东片区拆迁指挥部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指挥部应给付给甲方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每平方米每个月5元,由乙方享有,从最后一期乙方的支付房款中扣除。

2、安置房应支付给指挥部的建筑差价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条款:

1、乙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将房款交付给甲方,逾期达到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首付给甲方的房款归甲方所有,其余款项退回给乙方。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款,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给乙方。

3、甲方不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房屋和产权证书交付给乙方,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产权证书,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4、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提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方超过30天不协助乙方办理手续,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通过法律方式解决纠纷。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双方签之日(————年——月——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与印刷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产权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留存备查。

甲方(签生效):乙方(签生效):

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安置房买卖合同范本(二)

出卖人(甲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乙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并附带____一间,位于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号)。乙方对甲方所要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包括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_______,是______的家庭(夫妻)共同财产。原建房售房单位允许转卖,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并已在__年____月___日将首付款(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第二笔房款人民币_壹_拾_壹_万元整于XX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第三笔(尾款)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于甲方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当日(XX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

第六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交房当日(XX年____月____日)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余款、拆迁补偿款等一切和该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以各项文件及票据为证明)。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时将交易的房产及其附带_______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户口迁出:

甲方应在房屋交付(XX年____月___日)前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

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及逾期户口迁出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逾期不超过30天,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__%(大写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60天(大写数),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贰拾_%(大写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并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实际交付之日起_90_天内交付房屋。

2、终止合同,甲方将乙方累计已付款全额还与乙方,按_10%_利率付给利息。

3、______。如甲方故意隐瞒此房屋的原产权所属人、房屋位置、质量问题,影响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时,乙方有权要求退房,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是否要注明损失的范围)。甲方如在规定的此房屋户口迁出时间内未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即视为甲方违约,并支付乙方违约金贰仟元整,并应在三十天办理结束全部户口迁出手续。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本房屋以后若遇到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第____种约定进行。

1、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_____天)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过户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大写数)(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大写数)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大写数)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自愿在收到甲方的房屋及其手续后,延缓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但如乙方有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的需要,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意见等),并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_____天)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起_____天(大写数)(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大写数)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大写数)赔偿乙方损失

3、因本房建房售房单位及甲方原因,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尚未办理,但因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资金需要,甲方自愿将此房卖与乙方。但在办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时,甲方负责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_____天)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______(姓名)名下,并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天内交与乙方,所需费用,由______承担。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______(姓名)名下,甲方须为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天内取得姓名标注为乙方______(姓名)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赔偿乙方损失乙方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挠。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时,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第十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共_____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证本房屋,签定本合同的时候经本房屋所有房屋共有产权人同意。

2、乙方是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但本合同不经过任何法律公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双方签之日(XX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与印刷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签后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一份_____张。甲方产权人及甲方委托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见证方(中间人)____一份,留存备查。

第十三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说明:

1、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2、对本合同文本中空格部分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分打x,以示删除。

第十六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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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中国农村教育问题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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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教育问题调查报告

中国农村教育问题调查报告

内容提要:冷静、客观分析农村教育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制定科学有效的发展对策,克服计划经济形成的巨大障碍,推进农村教育的改革与创新,是摆在每一农村、农业教育工作者面前的紧要课题。

关键词:农村经济 农村教育 改革创新

教育是一个国家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尤其应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和投资。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据8.8亿人,相应的农村教育更应加强。农村教育出现如教育经费不足和学校负债严重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农村孩子接受教育,而且使农民对新知识的吸收及民主与法治的贯彻实行造成障碍。这不但是问题而且将是农村教育的危机。

1、农村义务教育:"基本普及"之后的问题

自两年前中国政府宣布"基本普及了九年制义务教育"之后,许多担心中国农村教育问题的人士似乎松了一口气。但是透过表面的"达标"我们会发现,农村的教育状况并没有登上一个"新的台阶"。相反,在并没有根除导致问题的根源而又遭遇农村税费改革等新的制度环境时,它变得似乎更加突出了。只是问题的表现形式不同而已。

首先,"基本普及"这一含糊的语义背后所隐藏的问题是,在15%的人口--大约为1亿8000万人--所居住的区域还远没有普及,这也就意味着每年有数百万少年儿童作为共和国的公民难以充分享受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即以官方公布的"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1%来看,由于学龄儿童的基数过于庞大,没有入学的0.9%的儿童数量实际上超过了110万人。这庞大人群的绝大多数当然是在农村,他们将成为未来的新文盲。

第二,正如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各地政府的作为所显示的那样,这种"普及"是在压力型体制下"冲刺"的结果,一些县乡政府为了达成这一目标使用了各种手段,包括"弄虚作假"这一经典式的法宝。而不择手段的结果是导致了许多后遗症,比如许多乡镇所背负的沉重的"教育债务",此外还包括入学率的下降和失学率的反弹。两年前的一项抽样调查表明:在已经通过"普九"验收的1242个县中,失学率超过5%的有209个县,超过10%的有63个。在中西部,初中生辍学是一个带有全局性的问题。而湖南省有关部门今年夏天对6个县市的一项调查表明,农村贫困生的失学率高达30.4%(其中小学为39.7%,初中为20.0%),农村家庭用于教育的支出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仍然居高不下,其中贫困家庭教育支出占其收入的比例竟高达92.1%.

第三,从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之后到xx年实现"基本普及"之前的15年间,总计有1亿5000多万少年儿童完全没有或没有完全接受义务教育。这其中包括未入小学的近3200万人、小学阶段失学的3791.5万人、小学毕业后未能升学的5000多万人,以及初中阶段失学的3067.6万人。这一庞大人群的一部分显然在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显示着他们的存在:从国家今年公布的"8500万青壮年文盲",到各地以种种暴力手段威胁着社会的低文化层青少年犯罪。这些事实尤其需要教育行政官员们的深刻反思,同时也为教育改革提供了一面耀眼刺目的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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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宿舍人际关系问题案例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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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中的人总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大学生同样离不开与人交往。和谐的人际关系既是大学生心理健康不可缺少的条件,也是大学生获得心理健康的重要途径。大学生人际交往过程中要注意: 面子心理:大学生的许多人际冲突,都是发生在没有什么原则问题的小事情上,往往是一次无意的碰撞、不经意的言语伤害或区区小利等等,本来只要打个招呼、说声道歉,也就没事了,但双方都“赌气”,不打招呼,不道歉,出言不逊,结果争吵起来。更有甚者,一个不让,一个拔拳相向,头破血流,事后懊悔不迭。从心理学角度讲,则是双方都在用不适当的方法维护自尊,即典型的面子心理。仿佛谁先道歉就伤了面子,谁在威胁面前低了头,谁就孬种,于是冲突层层升级,甚至以悲剧而告终。

冲动心理:大学生处于特定的生理发育期,自制能力较弱,遇事容易冲动,或者有些同学认为自己做事爽快,实则也是冲动表现。像骑车相撞以及类似的许多事情,是大家都不愿意发生的,有时也很难断定谁是谁非,双方谦让一下就相安无事了,即使自己有理,也可以忍让一点,好言相对,然而大学生往往一时冲动,气势汹汹,把事情搞糟。 宽容心理:同学之间坦诚相待、互通有无,有利于增进彼此友情,减少不必要的摩擦、冲突。但是,如果你和同学交流时遇到意见分歧,或对方有错误时,是选择措辞生硬,直道其详,还是近取诸譬,站到对方的立场上想一想,委婉地让对方接受你的意见,会产生完全不同的效果。

另外,培养 窗体顶端窗体底端幽默感也有助于把本来紧张的局面缓和得轻松自如,几句俏皮话能使一个窘迫的场面在笑话中消逝。 封闭心理:大学生人际和谐的表现之一是乐于与人交往,然而有的大学生由于种种原因形成不同程度的封闭心理,阻碍其正常人际关系的形成。

有的是因为性格内向,情感冲动的强度较弱,外露表现不明显,被人误认为封闭。实际上他们中有些人情感深沉,能帮人一帮到底;有的是整天忙忙碌碌,为紧张的工作和繁重的学习所累,始终处于疲倦状态,自然也就很少有高涨的热情,只要紧张气氛松弛了,他们的热情一般能很快调动起来;有的则是因为心灵上的创伤所致,如过去曾赤诚待人,结果却遭致欺骗、暗算,因此对人渐存戒心,不轻易暴露自己的思想感情,或者学业屡屡受挫,世界在其眼中被蒙上了一层灰暗的色彩,失去了信心,失去了对生活的追求,自热情,看不到自己改造世界的力量,只想消极混世,了此一生。对于心理封闭的同学,最重要的是要努力改变自我,自强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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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准国家工作人员认定中的几个问题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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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人员认定中的几个问题

《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准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虽然法条就什么是准国家工作人员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司法实践中,由于存在诸多复杂的因素,给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带来困难,因此,加强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对于准确认定犯罪,打击犯罪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准确把握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从事公务应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对此,虽然目前理论界大致有“身份说”、“公务说”、“统一说”三种不同的观点。但笔者认为,“身份说”易缩小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与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精神不相吻合。“统一说”将“身份”作为与“从事公务”相并列认定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标准亦与刑事立法精神相悖。“公务说”则认为,无论行为人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只要是依法从事公务的,就应当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这一观点不仅符合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精神,而且也为后来的立法解释所验证。从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精神来看,无论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人员,还是上述单位(人民团体除外)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人员只要是“从事公务”的就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立法并没有强调这些人原有身份性质,而恰恰强调的是“从事公务”四个字。再则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中,我们不难看出,该解释对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在从事特定的公务时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界定,表明了立法机关鲜明的“公务说”观点。还有大量的司法实践也证明了“公务说”在司法实践中被广为运用。因此,我们在认定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时,理应牢牢抓住“从事公务”这一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正确界定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那么,何谓“从事公务”又是我们正确界定准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又一重要问题。所谓从事公务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国家事务和公共社会事务的活动,其本质是行使国家权力,活动内容具有广泛性、职能性特点。椐此,笔者认为“公务”它不局限于国家事务,还包括公共社会事务,在我国现行的制度下,国家管理公共社会事务仍然存在,如国家对国有企业的行政管理,国有企业的有关管理人员对国有企业资产的管理经营等无不表现国家管理公共社会事务的存在。同时,共青团、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也仍然担负着管理国家事务尤其是公共社会事务的职能。《刑法》将在人民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规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就意味着刑法意义上的“公务”包含公共社会事务。因此,我们这里所探讨的“公务”即是指代表国家的公务,具体包括国家公务和公共社会事务。只有行为人从事上述情形的“公务”时,才可以将其界定为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是准国家工作人员。     二、准确把握公司性质。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国有投资主体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单独作为发起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国有性质没有争议。问题是原有国有企业依照公司法在改制重组过程中,由于运作不规范和不到位,给我们准确认定改制后的公司性质带来困难。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其一,“翻牌”公司。一些原国有企业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指标,在将其所属的分支机构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不能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运作,为了达到公司注册的目的,将企业资产的一部分以奖励等形式配送给企业人员作为入股资金,然后仍依企业原资产总额申请注册非国有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人员整建制划归新设立的公司,其人员管理方式、工资待遇不变,企业入股人员亦不参与公司分红。这种“运动”式的公司制改造,应还其公司的本来面目认定为国有公司性质。其二,“脱壳”公司。一些国有企业为了甩掉沉重的债务包袱,将企业的有效资产剥离出来,重新设立一个新公司,以达到规避企业债务的目的。这种类型的公司其注册资本如果没有非国有资金进入,应认定为国有性质,如果有非国有资金进入,应认定为非国有性质。其三,“泡沫”公司。一些公司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或行业内部对企业资质考核依据其注册资本金势力的客观情况,为了将公司做大做强,不惜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搞虚假投资。有这么一个原本资不抵债的国有小型建筑企业,XX年企业改制时,企业的20余名职工“入股投资”近5000万元,使企业成为拥有6000多万元注册资本、具有一级资质、可以承揽各种大型建筑项目的大型建筑公司,实则职工没有投入一分钱。这种类型的公司性质应当区别情况分别认定,公司经脱水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且符合公司设立其他法定要件的,其公司法人仍然成立,公司性质应依实际注册资本性质确定,如没有非国有资本进入,应认定为国有公司性质,否则反之。如实际注册资本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其公司法人不能成立,对于投资主体单一,应依投资主体性质确定“公司”的性质;对于混合型投资主体的,则不能简单地认定为国有性质或非国有性质,而应当依照各投资主体性质和人员隶属关系综合分析认定,如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的人员,应认定为准国家工作人员,否则反之。实践中尽管还有除上述类型外的不规范公司存在,但只要我们透过现象看本质,紧紧抓住投资主体的性质,就不难认定这些公司的真实性质。     三、准确把握职务便利的性质。非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的职务犯罪与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均涉及到职务便利的问题。因此,准确把握职务便利的性质,对于正确区分此罪与彼罪无疑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从字面意义上来说“职务便利”的含义应当是一致的,但从刑法层面上来看“职务便利”,在不同性质的犯罪中,其职务便利的性质亦不尽相同。就非国有公司、企业人员职务犯罪与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而言,前者的职务不具有国家公务

的性质,后者则履行的必须是具有国家公务性质的职务。可见二者“职务便利”的性质是有质的区别的。那么,如何准确把握职务便利的性质,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第一,看行为人隶属关系。行为人是否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人员,如委派成立,行为人的职务行为才可能具有公务性质的基础。第二,看行为人从事工作的性质。只有行为人所从事是具有管理性质的工作,其职务行为才可能具有国家公务的性质。如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的且是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其职务行为即具有国家公务性;如是非委派的人员,其职务行为就不具有国家公务性质。这里还要注意的是对于那些虽然是属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的人员,但他们所从事的仅是劳务性质的工作,其工作职责内容不具有国家公务的性质特征,因而仅仅属提供劳务性质工作的行为人,不能单独成为准国家工作人员的适格主体。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执行《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明确规定:“直接从事生产、运输劳动的工人、农民、机关勤杂人员、个体劳动者、部队战士、经手公共财物的,如果他们所从事的仅仅是劳务,不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第三,看行为人的权力来源。在两个不同性质公司并存时,虽然公司人员的归属亦作出明确的划分,但因公司业务需要,通常会出现公司人员既服务于原国有公司、又服务于非国有公司的情况,这种不规范的公司运作模式,给我们认定职务性质带来一定困难。对于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关键看行为主体代表谁的利益、体现谁的意志,权力来源于谁。如是国有公司委派的人员,其履行非国有公司的职务具有公务性;如不是委派的人员,其履行非国有公司的职务不具有公务性质。如张某在原国有公司将部分有效资产剥离、并吸纳部分非国有资金共同成立新的有限责任公司后,仍供职于原国有公司。由于张某对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所经营的某项业务比较熟悉,受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负责帮助经营该项业务论证、洽谈,但合同的签订仍依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的名义,而非张某的名义。其在参与项目论证、洽谈过程中,非法收受客户的贿赂。因张某不符合国有公司委派人员的成立要件(委派的问题本文另行论述),此时张某的所作所为只能代表的是委托人的利益,体现的是委托人的意志,所履行的是来源于委托人的不具有国家公务性质的职务,不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因此,我们在分析认定行为人职务性质时,一定要结合上述几个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切忌犯抓住一点不及其余的错误。     四、准确把握委派的构成要件。所谓委派,就是委任、派遣之意。基于委派,被委派人代表委派方行使权利,从事委派方委派的公务。构成这里的委派,必须符合以下要件:一是委派的主体特定。委派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除此之外的任何单位都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委派主体。那么,人民团体能否构成委派的主体,只要我们认真分析一下《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就不难得出结论。《刑法》第九十三条所列举的委派主体并不包括人民团体在内,如将其纳入委派主体的范围,显然超越了该条款法律用语的逻辑内涵,有违罪刑法定的原则。因此,只要立法未作出修改前,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人员,不能成为准国家工作人员的适格主体。二是委派的对象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且委派人与受委派人具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对于从社会上招聘的人员,能否成为委派的对象?这里关键是看招聘主体的性质,如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作为招聘主体,聘用后再委派到非国有性质的单位从事公务的,与从国有性质单位抽调人员直接委派没有质的区别,对其应当与国有性质单位的人员同等看待。如是非国有性质的单位作为招聘主体,聘用人员显然不能成为委派对象。因此,只要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委派,到非国有性质单位从事公务的,不论其在委派前的身份如何,均可成为准国家工作人员的适格主体。三是委派单位与拟派遣单位具有一定的关系,如领导、监督关系等。如果委派单位与拟派遣单位不存在任何行政管理、投资权益关系,则委派不能成立。如被告人熊某原系某电厂物资部主管,而该电厂系一非国有性质的中外合资公司的下属单位。1997年该公司与某省电力局签订委托协议,约定电厂的生产、经营管理由电力局负责,电力局按电厂所卖电价的2%收取委托管理费用,电厂产权性质不变;电厂的厂长、副厂长由电力局提名,经委托方同意后,由电力局发文任命。在委托管理期间,经委托方同意,电力局发文任命被告人熊某为电厂的副厂长。其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对于被告人的主体身份性质,有人认为,被告人属于国家机关委派到非国有性质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但笔者认为,虽然电力局是国有性质的单位,但其与电厂既没有行政隶属关系,也不是电厂的投资主体,其对被告人的任命是基于委托合同而形成的权力,并不是基于本身的行政管理、监督或国有投资者权益而直接产生的任命权,因而被告人熊某不符合委派的构成要件,不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四是委派的方式有效。尽管委派的方式多种多样,但一般应以书面形式,它包括发文任命、任职、批准,也包括以会议纪要等非正式形式予以提名、推荐、介绍等。如前述张某之所以不能成为委派人员,就是因为其既没有任何书面委派的文字依据,从其参与业务论证、洽谈的过程、方式、结果也看不出其供职的国有公司委派的意思表示,缺乏委派成立的形式要件,因而对其不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五是委派的目的特定。受委派人代表委派方在非国有单位从事的只能是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公务性质的活动,而绝非是直接从事物质资料生产或者社会性服务劳动的劳务,否则就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委派。六是受委派人在受派单位的公务活动尽管代表国家但又独立于委派单位而归属于受派单位。这就是说受派人所从事公务活动的结果直接及于受派单位,而不是直接归属于委派人,否则就不成其为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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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新形势下储备系统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_开题报告_网

范文类型:党团党建,汇报报告,全文共 2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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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储备系统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对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家物资储备也更加引起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相继对国家物资储备部门的发展和改革做了批示,国家物资储备部门迎来了新的改革和发展机遇。

为了贯彻国务院领导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的批示,国家物资储备局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以来,致力于振兴储备,发展储备的一系列研究和探索,制定了“国家物资储备工作‘十一五’规划”,并着手解决储备系统多年来未能解决的一些问题,广大职工看到了物资储备的发展前景,倍感精神鼓舞。

众所周知,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改革和发展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改革势必会对既有的利益分配格局有所触动,有所调整,人们的思想产生波动在所难免。在这样的形势下,如何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作用,为改革和发展提供可靠保证成为摆在基层仓库党组织面前趋待解决的新课题。

基层仓库党组织是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单位全面贯彻落实的组织者、实施者,是宣传、组织、带动和影响广大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基层仓库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有力保证。面对国家物资储备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基层仓库党建工作还存在着薄弱环节:一是部分单位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政领导工作不够协调统一;二是党建活动内容形式单一,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三是个别单位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忽视党组织尤其是党支部在仓库中的作用,对党员、干部、员工的政治学习、班子成员及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疏于管理,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四是部分党建工作者素质不高,能力不强,对业务缺乏深入了解,对党的认识比较肤浅,对政策把握不准确,能力水平趋待进一步提高;五是部分党员不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在理想信念、价值观念、宗教观念上认识模糊,不能够有效发挥其先进性,在员工中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的发挥,影响了执政能力的提高。我们必须从事关储备部门改革发展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层仓库党建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基层仓库党建工作在储备部门改革发展中,充分发挥其政治保证和思想保证作用。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对策:

一、抓班子

基层仓库党委“一班人”肩负着把握仓库发展战略,经营、管理模式,改革思路等关系全局的重任。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我们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和目标,就是要努力在领导班子中形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凡属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应力求组织广大党员讨论,听取各种意见。通过建立有效机制,保证全体党员的意见能及时反映上来。在此基础上,对诸如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大的经营项目,基建项目,干部人事调整等重大决定,都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明确职责,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程序,努力解决久议不决,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二、带队伍

实践证明,没有好的基层党支部,也就不可能有好的党员队伍。所以,要带好党员队伍,就首先要选好支部书记。要选配党性强、威信高有能力的优秀干部担任支书书记。其次要不断继续完善、落实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风党纪教育,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队伍,维护好党的先进性。第三要重视在青年骨干中发展党员,尤其要做好政治方向明确,素质好的业务骨干的培养工作,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高标准、严要求、不断为党组织输送新生力量,从而永葆党员队伍的活力与生机。第四要大力实施暖心工程,关心生活困难党员的工作和生活,积极开展“进党员家、知党员情、解党员难、暖党员心”等多种活动,切实增强党组织对广大党员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使广大党员时刻感受到党组织大家庭的温暖,自觉地服从党组织的管理,在改革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筑阵地

长期以来,党建工作者创造了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栏、幻灯片等宣传载体,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宣传阵地。这些宣传阵地都是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手段,在相应的工作环境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随着高科技的迅速发展,现代生活品位不断提高,互联网已经走进寻常百姓家,人们的思想观念也随着生活方式的多样化而日异趋向于多元化。为了适应这一变化,党建工作应在巩固传统阵地,继续发挥其应有作用的同时,不断更新宣传载体,利用网络,打造新的更能贴近时代的宣传载体。要努力建立健康、开放,融知识性与趣味性于一体的网页、网站;其次,利用网络引导党员、员工相互交流,共同提高,党建工作者则以网友身份与党员群众进行经验、情感的双响交流。

四、搞创新

基层仓库党组织要紧紧结合储备部门改革发展的实际,坚持与时俱进,认真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内容,新方法,新途径。要努力做到“三个新”:一是思路新。党建工作的创新,首先要从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做起。没有新思路,工作就没有开拓性,也就谈不上创新。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面对知识经济的迅速崛起,面对基层仓库改革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敢于跳出旧传统,旧模式的框架,克服以往形成的思维定势,结合员工的思想实际,从外部环境的新态势,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进程,单位长远生存发展的总需求来思考和定位新形势下基层仓库的党建工作,以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实现党建工作的科学化、人性化。二是体制新。从基层仓库组织形式上推进党建工作与经营管理工作的融合。基层仓库的组织形式直接影响着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要在重要部门重要岗位上,配备党建工作人员或具备相当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的领导干部,从岗位职责上明确责任,以使其在该部门的具体工作中,更能贴近实际,更为直接有效地开展党建工作,从而更好地为基层仓库的经营管理提供保证。较为典型的做法是在物资管理,安全保卫等人员多,任务重的科室由科长兼任党支部书记,也可以尝试在这些科室配备专职支部书记。三是机制新。新时期基层仓库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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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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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调查报告

我们学校现有在岗教师128名,学生1051人,下设5所村小,学生居住在三个乡镇26个村。其中,农民工子女127名,来自全国12个省市、自治区,占全校学生总数的12%;农村留守儿童12名。最近,我们进行了一次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调查。

一、问题的提出

我们学校地处近郊农村,6所学校分布于新城子现代副城周边。事实上,已成为大量接纳农民工子女的小学。我们学校的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体现,不是简单的城乡差异,而是本地学生与外地学生间的差异。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更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二、调查方法

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法。对全校所有的农民工子女的问卷和统计资料进行了分析。

三、结果分析

农民工子女实际上包括了两个群体,一个是流动儿童,一个是留守儿童。从这样一个整体的概念出发,这两个群体都是我们所要关注的。这两个群体之间,从整个变化态势来讲,是动态的,今天的流动儿童可能会成为明天的留守儿童,今天的留守儿童也可能成为明天的流动儿童。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成因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围绕解决“三农”问题和增加农民收入,加之城市劳动力的缺乏,广大农民纷纷进城务工就业。随之而来的人口迁移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日趋突出。

(二)农民工子女教育存在的问题

1.心理问题突出。文化背景各异、学习方式不同, 农民工子女心理发展不平衡。农民工子女大多来自经济条件比较差、物质和精神生活相对贫乏的偏远农村,且农民工子女都是从农村的学校直接进入本地,他们和真正的农民并不相同,而是介于城市和农村这两个群体之间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适应生活,不同的口音、不同的教材、不同的教学进度以及不同的教学方式使得他们的成绩较本地孩子差,使农民工子女极易产生自卑、自控能力不强、意志力薄弱、戒备能力强等不良心理。来自本地孩子的歧视,内心世界对社会差别感受到的强烈不平等,也让农民工子女承受着一定的心理压力。

2.安全无法保障。流动人口的工作大多不稳定,工作变动导致了居住场所的不固定,而且流动人口出于经济上的考虑,租住房往往都是在环境较差、出行不便、租金低廉的地方。这样一来,学校和家庭无法建立稳定的联络方式,致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无法有机结合起来,学生脱离家长监护问题非常突出,而且导致学生的出行安全无法保障。

3.教学内容相异。一般来说, 农民工子女大多是从偏远农村的学校转入我校。他们的文化基础较差,所采用的教材版本往往不同(尤其是英语教材),不同的教学进度、不同的教学方法以及不同的学习环境导致流动儿童在学习、生活等各方面都出现了不能适应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没有学习热情,缺乏成就感,情绪不稳定,如忍受性低、孤独感强等;二是缺乏团体归属感,易产生不良情绪如反抗倾向、被压迫感等。同时, 农民工子女还普遍存在自信心不足、自我评价偏低、自卑、自闭、压抑等心理特征。这些原因导致流动儿童产生厌学态度。

4.家长思想观念落后。家庭能否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上的帮助对学生适应性有显著影响。调查表明,大多数家长对其子女的教育还是非常关注的,但是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家长不能对子女的学习进行有效的辅导。流动人口多半来自经济、文化较为落后的农村,较低的文化程度和生活上巨大的压力让他们没有能力、时间和精力来科学合理的教育孩子。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严重脱节,家里根本没有读书学习的氛围,以致流动儿童在学习心理上也存在一定问题。

(三)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建议

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解决,不仅是对农民工子女权益的尊重,更关乎国家、社会的长期稳定和长远发展,因此全社会应一起来关注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让所有的农民工子女都能在共同的蓝天下一起成长。

1.制度创新问题。我们国家已逐渐加强政府的公共服务,义务教育就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国家已经规定了两个为主的原则,就是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以政府为主,这体现了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价值,要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的职能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以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是要改变当前以户籍人口为准的教育管理体制。我们管理模式是以户籍为主的,要适应流动人口的现实,就要改成以常驻人口为准,把常驻人口纳入地方公共服务的范围,纳入政府的教育的日常管理。

农民工子女教育不仅是一个教育问题,也不仅仅是教育制度的创新问题,它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经济制度的问题,我们不能仅仅就教育问题来谈教育的制度创新,因为教育经费的转移支付只是技术性的问题,不是起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当务之急,是有质量的教育公平。我们最重要的还是要经济制度的改革,要消灭城乡两元制度,这个制度不改革,经济不发展,城乡的差异造成了农民工子女教育永远解决不了,为什么农民要进城,就是因为经济水平的差异,经济制度的差异,是一个长期的问题。

2.正确认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首先,教育是“全民教育”,农民工子女享有受教育权利,而且是平等的教育权利。其次要认识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子女正逐步递增,搞好农民工子女教育已是一个克不容缓的问题。这不仅是教育问题,也是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的客观需要。农民工子女比较懂事,有良好的自强自立意识,但也有孤僻、自卑的性格倾向和与社会对立的不良情绪,他们需要得到健康、积极、向上的教育。总之,农民工子女也是公民,他们的父母也是国家的建设者,政府义不容辞地有为他们提供教育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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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离职证明标准格式注意事项_证明书_网

范文类型:辞职信,证明书,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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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标准格式注意事项

离职证明标准格式注意事项有什么呢?下面小编带来了相关资料,欢迎大家阅读!

1.证明格式。

2.必有信息:单位名称(注册全称),离职者姓名,离职者曾任职务,在职时间,证明开具日期,开具日期处加盖公章(“骑年压月”)。另外,一般写明身份证号,因为那才是唯一的。

3.有竞业限制协议且公司方面支付了补偿金的,建议在离职证明里加以说明竞业限制约定。

4.页眉打印有公司LOGO——宣传公司形象。可以选择是否添加公司联系方式。

5.一般用A4纸打印(档案管理标准),现实中也有些公司采取一式两份中间分割处盖骑缝章的方式。

6.无错别字,不允许篡改,若填写证明时出错建议重新开具。

7.现在的证明一般是在留存的空白版本基础上添加变动信息后打印,看上去整洁,美观,便于存档。不建议使用便笺手写。

【范本一】

离职证明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 )自20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 部 人力资源助理 职务,至20xx年XX月XX日因 个人 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范本二】

离职证明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于20xx年XX月XX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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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人际关系班会策划书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班会,全文共 2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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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制策略

一、主持人要求: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对现场有较好的把控能力,能适时洞察嘉宾及观众的诉求,事先对嘉宾要有较全面的了解,准备好访谈内容话题,在现场有较好的应变能力,最大限度地保证问题的有效性,最重要的是学会聆听,尊重访谈对象

二、节目包装 :轻松、真实、亲切的人物访谈,分享嘉宾的生活经历,从而为普通人提供人生感悟

七、制作设备 :一台主机位于演播厅正前方,两台游机分别位于台左右两侧,另外一台在演播厅内盘旋,负责抓镜头

八、节目标准 :40分钟

九、制播周期 :由于访谈节目本身的特点,并无严格的时间要求,节目采取录播形式,正

式播出时间为每周六晚9:20—10:00,重播时间为每周日10:20—11:00

十、工作人员设置:主持人(一人)、摄像(两名)、编导(两名)、化妆(一人)、灯光(一人)、制片(一人)、 音响师(一人)

第四部分:推广营销

一、节目优势分析:这是一个个人魅力当道的时代,也是一个特定人物及其影响力、话语

权产生 效应的年代,同时,当然依然是一个偶像崇拜泛滥的时代。个性人物是社会的焦点,是领略大千世界的一个个窗口。在这种背景之下,发现真正有“亮点”的人物,并循序渐进、条分缕析地对其进行探索与分析,然后录成节目,绝对是吸引观众眼球的“头版头条”。

二、节目市场分析:当今时代,“不盲目随从”已是大多数人的共同特点,观众对假、大、空的

节目非常反感,我们设计的人物访谈类节目正是迎合了广大电视观众的需求,使他们真切地看到了毫无矫饰的人和事,各个阶层的观众从谈话节目中那些不同身份的人物身上都能找到与自己心理诉求相呼应的位置,从心理上融入话题的拓展和谈话的过程中

三、广告营销规划:将节目与广告结合,通过冠名的手段,将冠名品牌商标与节目logo同

步显示在屏幕下方,并在节目播出过程中在屏幕下方反复滚动播出节目的各个赞助商,节目间隙插播广告。

四、节目受众分析 :节目受众主要针对那些希望听故事的人和对名人感兴趣的人群,通过

了解自己的偶像在成功途中经历的酸甜苦辣;得出人生感悟,成就背后要多付出的艰辛努力,加以借鉴,创造属于自己的精彩

篇三:

节目名称:《名人面对面—韩寒》

节目类型:人物访谈

节目目的:通过一个全新的视角了解这一80后的青年。

主持人风格:有亲和力,互动性强。

受众人群:重要一年轻人群为主

节目背景:韩寒从今入人们视线以来就备受观众,他被称为一种现象,他是80后的代表人物。最近,由他主编的杂志《独唱团》自面世以来受到年轻人的大力追捧,并且在学术界大受好评。此节目邀请他,通过谈话全面的来了解这个影响力颇广的年轻人有着怎样年轻而丰富的经历与生活。

播出时间:(略)

采访准备:

1. 从网上搜寻资料,全面了解受访嘉宾。

2. 采访他的父母、朋友,对嘉宾进行详细了解,并将采访画面运用到节目制作中。

3. 搜集韩寒的一些签售、赛车、音乐视频等音像资料。

4. 采访一些韩寒的书迷,搜集他们对韩寒的看法以及关注的问题。

节目流程:

主持人:他的名字曾经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被讨论,他曾经是叛逆的代言人。他,一度被《时代周刊》评为“20xx推动中国进步的100人之一”。从叛逆青年到畅销书作家,从职业赛车手到杂志主编,今天就让我们走进这个备受争议的人物,80后代言人,韩寒。

画外音:(人物介绍+图片、资料)

XX年,以《杯中窥人》一文获得首届新概念大赛一等奖,后因期末考试七科不及格而留级,被报道后引发社会关于素质教育政策及“学校应当培养全才还是专才”等系列教育问题的激烈讨论。他的首部小说《三重门》至今累计发行200万册,中国近20xx年销量最大的文学类作品。在留级后,再次挂科七门并最终在高一退学。

主持人:1、当时为什么一定要退学呢,你才高一啊?

2、有没想过辍学后干什么?

3、你退学有没有征求父母的同意?

主持人:退学后,陆续发表了散文集《零下一度》、《通稿20xx》、《就这么漂来漂去》一直到《他的国》和《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等作品;出于对驾车的热爱,成为了一名职业车手,并减少了出版活动,但仍然通过博客继续发表了一系列的时评文章,其中不少文章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关注甚至论战。

1、你很关注民生百态吗?

2、你觉得你叛逆么?

3、你平时喜欢看什么书?

4、你最喜欢你的那本书?

5、作家、赛车手、杂志主编等身份,你更喜欢哪一个?

主持人:如果现在这个时代能出全才,那便是应试教育的幸运和这个时代的不幸。如果有,他便是人中之王,可惜没有,所以我们只好把“全”字人下的“王”给拿掉。时代需要的只是人才。

6、你觉得你是全才么?

主持人:我成为现象,思想品德不及格,总比没思想好。这是你说的,还有“我觉得我是全世界最聪明绝顶的人。”

7、你为什么有这样的自信?

8、你觉得现代的大学生怎么样?你比他们,有什么不同?

画外音: (图片+资料)

韩寒, 1982年9月23日出生于中国上海金山的一个小镇。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在这个幽静的南方小镇 ,没有城市的喧嚣,也就熏染出韩寒自由、不羁的个性,父母开明的思想与教育方式也为憨憨的成长之路起到了深刻的影响!

主持人:1 有没有问父母,为什么叫韩寒这个名字?

2 你小时候调皮不?

3、上学对你来说印象最深刻的事是什么?

4 你认为父母对你思想以及现在所选择的成功方式有没有影响?

主持人:20xx年12月接受公盟法律中心颁发的“公民责任奖”, 20xx年被 时代周报“时代100人—20xx推动中国进步100人”等等荣誉

5、你对此有什么看法?觉得他们为什么会将这些荣誉给自己?

主持人: 20xx年6月10日韩寒的主编杂志《独唱团》在北京全国图书订货会上正式举行新闻发布会,20xx年9月出版长篇小说《1988 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首印70万册。

1、为什么想到主编杂志?

2、对现代80后一些作家主编的杂志有什么看法?

3、今后有什么打算?

画外音:(图片+音乐韩寒《十八禁》里音乐、)

20xx年底韩寒签约环球唱片·天韵文化,20xx年9月28日首张个人专辑《寒·十八禁》发行, 20xx年中国汽车拉力锦标赛第二站CRC北京站,韩寒终于夺得国际组国内车手冠军。这也是FCACA车队第一个车手的第一。20xx年韩寒出演贾樟柯导演的最新纪录片《海上传奇》!这就是韩寒,很多人愿意称呼他为80后的领军人物,他是80后名气最大的一位,也是80后出道最早的代表人物。他有着80后的智慧,不安于平庸,无论舆-论如何,他永远做着他自己。正因为有着不同常人的魅力,才会让很多年轻人追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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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购房合同丢了如何处理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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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弄清楚可被执行的财产都有哪些?

动产(汽车、家具、电器等等,能卖成钱的都算上吧)、不动产(房屋、商铺、具有使用权的土地等等,拿不走但能折成价的)、现金、股权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权证、包括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债权、其它应收账款、无形资产(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申请人掌握一些查找技巧非常重要。

一是从经济往来线索中查找

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签订的合同、往来函件、传真,被执行人的网站,以及在经济往来过程中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住址或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动产、不动产及各种收益、债权、银行账号等基本情况、财产保全的情况以及证明材料、被执行人的行踪等等,发现隐匿财产的线索。

二是从被执行人处取得财产线索

套取、跟踪被执行人(法人)的出纳,发现其账户上有钱的开户行;追踪被执行人门前经常停放的车辆;关注被执行人单位或家庭住址附近的银行。

还有一招有时会起到关键作用:悬赏举报!

三是委托律师查询

通过律师查询简单快捷,合法合规,可以查明以下信息:

工商档案查询借款人开户行、账户、账号,股权、子公司、分公司、股东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验资报告股东出资是否虚假、到位,有无抽逃出资;被执行人缴纳水费、电费、税款情况;知识产权的相关情况;不动产的位置、产权使用状况等;名下登记车辆情况。

四是协助法院调查或申请人民法院签发财产调查令

五、尤其是近年来,支付宝、移动支付、微信支付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执行成功的案例越来越多,查封、冻结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将会成为执行工作中的一项常态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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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为官不为问题整改措施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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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为官不为问题整改措施报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担当精神,切实防止和纠正公职人员“为官不为”问题,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根据《关于深入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萍纪发[]5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5月初启动了专项治理工作,至9月底结束,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为确保此次“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的,我局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了《关于深入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对专项治理的工作目标、治理时间、治理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等有了较为明确的认识。

2、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局领导班子对“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监察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一级抓,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

3、精心制定工作措施。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开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要求、方法措施和组织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安排,进行了领导分工和责任细化。全局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和“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有效结合起来,切实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4、组织开展了明晰权力清单严格执行行政程序专项治理工作。组织人员对三个分局的业务工作进行检查,查找了不足,进行面对面的业务指导帮带,并召开了“提高规划服务水平和质量的专题分析会,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特别强调要充分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中的龙头作用,积极主动为各区提供优质的规划服务。进一步强化了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按职履责、高效作为的意识。行政行为的质量与效率双提高。

二、自查自纠,狠抓落实整改

按照“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将查找问题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围绕“为官不为”等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等形式,认真查找群众观念淡薄、工作执行不力、工作不敢担当等问题,为了使意见建议落到实处,进一步改进和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总结,明确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今年1至9月共完成:1、请求市政府出台了《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心城区私房改造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解决了自XX年私房冻结以后,私房改造审批矛盾,为私房审批提供了政策依据,目前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私房改造审批的基础工作;2、请求市政府出台文件《萍乡市中心城区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国有建设用地处理办法 》,有效解决了多年来历史遗留出让土地无初始容积率问题,为下一步审批类似项目提供了政策依据;3、组织《萍乡市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2020)》成果审查报批、编制海绵城市三年建设计划、启动萍乡市城乡总体规划暨“多规合一”编制工作、编制《萍乡市南正街改造规划》、编写新型城镇化知识干部简明读本等;4、共审批发放选址意见书20本、用地许可证31本、工程许可证28本、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27本,审批工程面积101.6万平方米、收取市政设施配套费1406万元、制止违法建设250起,拆除违法建筑88起,拆违面积达11900平方米。

在专项治理过程中,通过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与懒政、怠工思想作斗争;通过建章立制,真抓实干,我局干部职工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上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奋发向上,机关作风明显好转。

为官不为问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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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新洲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5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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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洲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调研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乡间人口流动的限制被打破,在《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规模不断扩大,使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日益突出。为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掌握新洲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现状,找准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措施,近期,我们采用问卷、访谈等形式,对新洲区辛冲镇等地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作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综述如下: 一、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概况 此次调研选取辛冲镇为主要区域。为了确保调研的针对性和典型性,调研对象主要是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年龄分布在7-16岁之间。调查共涉及39个班级,总人数2613人(其中初中生1440人,小学生1173人)。据调查统计,辛冲镇现有人口63425人,近几年来,外出务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呈几何极数倍增,现有1.5万农村青壮年常年在外务工,是闻名遐迩的“楚天建筑之乡”,打工收入占农民家庭经济收入的72%。在2613名被调查对象中,父母双方均常年在外务工的留守生共469人(其中小学生176人,中学生293人),占17.9%,父母中有一方阶段性外出务工的比例更大,占在校生的绝大部分,农村留守儿童群体非常庞大,总体比例偏高。 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父母外出打工对留守儿童教育确实存在一些负面影响。统计数据表明,留守学生在学习成绩、智力水平、身体发育、思想品行和心理健康等多方面的综合表现,明显差于其他学生,而存在障碍、缺陷的比例则明显高于其他学生,整体状况不容乐观。统计数据见附表:     项 目对象 总 人 数 品行 学习、 品行、 困难生 学习 智 力 身 体 心 理 优 中 一般 优 中 一般 优 中 一般 优 中 一般 性格开朗积极乐观 基本正常偶有波动 孤僻任性性格扭曲 在校生 2613 1074 787 443 275 877 1129 469 616 1365 632 1237 921 462 1015 1091 444 留守生 469 151 133 184 131 92 275 101 95 189 160 166 184 108 93 214 161 其他学生 2144 793 861 490 150 786 924 763 521 1231 472 971 791 344 1122 838 228 具体来说,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学习较差。一方面,打工父母对子女总体期待过低,调查中发现,部分农民工潜意识里认为,农村孩子学业有成的机率不高,对孩子的学习总体期望值较低,缺乏硬性约束,将孩子的学业定位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上,将孩子的前途定位在外出打工上。另一方面,监护人对留守儿童学习介入过少。从辛冲镇的调查情况来看,有91.4%的留守儿童和外公外婆、爷爷奶奶等祖辈生活在一起,委托其他亲戚或熟人监护的仅占8.6%。作为一个特殊的监护群体,这些老人普遍年龄大,身体差,特别文盲比例较高,不但在学习上无法给留守儿童切实有效的帮助和辅导,而且由于年龄一般相隔近50岁,与留守儿童思想观念差异极大,存在明显的沟通障碍,教育管理上弊端较多。加之他们还要承担家务劳动和田间农活,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关注孩子的学习。 2、性格缺陷。由于外出务工的父母打工地以广东等沿海地区为主,常年在外奔波,从事的多是体力活或小生意,收入微薄,生活艰苦,劳动强度高,空闲时间少,因而回家频度极低,与留守子女联系较少,对于孩子的成长缺乏足够的关注和指导。而青少年正处于情感、性格变化的转折时期,长期与父母分离,极易使他们的性格变得内向、自卑、悲观、孤僻。另外,通过调查发现,在留守儿童中,放纵溺爱型家长的比例比其他儿童中的比例要高得多。究其原因,主要是监护人管不了,不敢管,不会管,外出父母则管不够,舍不得管,留守孩子几乎生活在无限制状态下,无形中助长了其自私任性、霸道蛮横、逆反心理重、以自我为中心等极端性格。而且随着父母外出时间长短而发生变化,一般显示为时间越长,性格变化越快,且年龄越小,变化越大。 3、缺乏亲情。父母在外打工对留守儿童生活的影响较为复杂,其中情感缺乏问题是最严重也是最现实的问题。研究表明,亲子抚养比隔代抚养和寄养能更好地促进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亲情关系直接影响到孩子的行为习惯、心理健康、人格与智力发展。由于父母不在身边,留守儿童长期间缺乏亲情的抚慰与关怀,往往焦虑紧张,缺乏安全感,人际交往能力较差。同时,根据调查和座谈的情况,大多数留守儿童表现出对家庭经济、父母健康和安全的忧虑,不希望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且年龄越大,越表现出对家庭完整和父母关怀的强烈需求,对生活的满意度逐步降低。据在辛冲镇第二初级中学初二年级的专题调研,随着父母探亲频率降低,联系次数减少,留守子女在人际交往、性格、生活感受、人生理想、协作求助、学业成绩等方面发生障碍的比例呈明显上升趋势。 个别差异   障碍% 维度 性 别 年   龄 临时 监护人 探亲频率 电话联系 父母或临时监 护人教育方式 男 女 13 14 15 16 祖 辈 父 辈 一年一次 一年多次 经常 无常 粗暴型 民主型 放任型 交往能力 76.9 75 66.7 78.7 77.8 100 84 83.3 87.5 66.7 77.5 83.6 77.8 53 75.9 性 格 83.6 87.5 55.5 74.5 77.8 100 82.7 78 85.4 77.8 75 76.9 77.8 63.1 88.9 生活感受 84.7 80 66.7 72.3 77.8 100 84 76.9 83.3 72.2 80.7 53.4 67 63.1 71.7 人生理想 73 77.5 66.7 72.3 66.7 0 74.1 72.2 85.4 66.7 75 80.7 77.8 77 75.9 协作求助 69.2 65 55.5 74.5 77.8 0 82.7 83.3 74.1 72.2 80 76.9 78.9 63.1 79.3 学业成绩 65.3 75 66.7 74.5 77.8 10

0 79.3 77.7 81.2 77.8 80 80.8 77.8 63.1 79.3 4、心理障碍。 数据显示,留守儿童监护人对他们的心理健康问题介入较少,关注不够。有心事时,留守儿童选择的第一倾诉对象是教师,第二为同伴,第三才是监护人。中小学生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的时期,对自身变化、学业压力、人际交往等方面有独特的理解与认识,也产生了许多烦恼与冲突。这时,他们需要畅通的倾诉渠道,更需要正确的引导。但由于远离父母,缺少了起码的与父母交流的机会,而监护人又无暇顾及他们的情绪情感变化,这种对他们的心理健康极为不利,常引发种种心理病症,如感情脆弱、自暴自弃、焦虑自闭、缺乏自信、悲观消极等心理问题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其解决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旦形成了畸形心理,进行矫正教育则比其形成过程更艰难。 5、行为偏差。 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少年,其行为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还处于他律阶段,自律能力很弱。由于父母不在身边,儿童和监护人之间关系特殊,只要不犯大错,监护人对孩子的行为一般都采取认可态度,由于缺乏及时有效的约束管教,部分留守儿童纪律散漫,存在行为偏差。调查中发现,许多留守孩子在家里不听祖辈教导,在学校道德品行较差,不遵守规章制度,常有迟到、旷课、逃学,说谎打架,欺负同学等行为,有的迷恋桌球室、网吧和游戏厅,甚至与社会上一些有不良习气的成人混在一起。对留守孩的种种行为问题,监护人、家长、学校等方面都感到难以控制。 6、价值扭曲。 打工经济的蓬勃发展,使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这是不争的事实,但部分外出打工者急切致富的心态迅速膨胀,平时对子女的伦理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关注较少,特别部分父母们长期在外,因无法照顾孩子产生负疚感,于是采取“物质+放任”的方式在进行补偿,使得留守孩子拥有零花钱的数量增加,使用自由度提高,极易形成孩子功利主义价值观和享乐主义人生观,养成好逸恶劳、奢侈浪费、乱花钱、摆阔气的陋习,并直接导致“读书无用论”、“拜金主义”等错误思想抬头。据调查,部分留守孩子产生了厌学情绪,认为读书无用,自己父母也没读什么书,同样天南地北挣钱,部分学生开始把人生发展方向定位为打工挣钱,热衷于吃喝玩乐,在学习中往往缺乏进取心和刻苦钻研精神,得过且过,不求上进,成绩普遍较差。 7、安全隐患。 对于环境适应能力较差,自制力较弱的孩子来说,加强安全防护工作至关重要。但由于学校、家庭之间存在安全衔接上的“真空”,学校不可能面面俱到,监护人又普遍缺乏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防护能力,导致留守儿童伤人或被伤害等安全隐患无处不在。在全国各地,留守儿童溺水、触电、打斗等意外伤亡事件屡见不鲜,甚至被拐卖、被侵犯的恶性案件也时有报道。 三、问题的成因 1、从社会整体发展来看,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流动与城乡壁垒存在矛盾。 目前,我国耕地面积仅19亿亩,据测算,在农村现有生产力水平和生产规模条件下,仅需1.5亿劳动力,而现实情况是农村人口近8亿,农村劳动力4.98亿,剩余劳动力近3.5亿。“xx大”报告中指出,要用城乡统筹的眼光解决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加快推进中国的城镇化。这就意味着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要进入城市。XX年,我国农村流动人口已达到1.139亿,比XX年增加了8.8%,即增长了1000万农村流动人口。流动人口数量不断扩大,家庭化流动的趋势日益明显,但城乡二元结构使进城务工农民不可能将子女带在身边。根源在于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以及随之产生的子女免费或低收费入学、必须在原籍所在地中考、高考等制度形成的壁垒。农民工无法承担子女入学的高昂费用问题、在简陋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入学无法解决升学考试问题、各地教材的选用不同使得这些群体的子女在转学后面临两地教育内容不能衔接的困境等问题,直接推动了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的产生。 2、从农村家庭现状来看,教育意识薄弱和教育方式不当是两大顽症。 家庭教育作为儿童受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家长作为联系学校和学生的特殊纽带,在儿童的成长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留守学生教育问题,与其缺少来自家庭的正确教育和指导有极大的关系。一是在增加经济收入与子女教育之间取舍失衡。为了改善家庭生活,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了土地,到城市里务工谋生。他们希望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也希望给下一代成长提供更充裕的经济支持。但在外出务工与子女就学、教育之间产生冲突时,他们往往选择前者。农业部XX年发布的数据显示:劳动力不外出的原因中“怕影响子女上学”仅占第一、第二选择的6.7%。这其中,既有生活压力的原因,更主要的是教育意识的原因。绝大多数农民没有认识到教育是最大的投资,而认为其是最大的负担。二是家长(或监护人)的教育能力与孩子教育需求之间形成巨大落差。外出务工的家长整日忙于打工,没有时间与精力过问孩子的学习,对孩子的困惑、需求、交往、兴趣的关注就更少了,监护人由于年龄、文化、身体和精力等方面的综合因素,对孩子的教育关注仅限于让孩子完成作业,家庭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时期的中小学生,对学习、生活、自身的变化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解决,但家庭不能充分给予他们以精神上的支持和知识上的解答。 3、从学校教育来看,课程设置与儿童身心发展不相适应。 教师的关注是儿童形成学习动机的外部动因之一。由于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儿童在心理发展上存在更多的困惑与问题,他们需要学校给予更多的帮助与疏导,需要通过教师、集体的温暖弥补亲子关系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形成的消极影响。但由于教育理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制约,农村学校很少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并配备专门的心理教师。也很少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这些教育内容不但对留守儿童是必要的,对生活在社会飞速变化,媒体迅猛发展时代的所有儿童都是必要的。 四、对策与建议 留守儿童教育是当今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带来的问题,而且将是一个时期内长期存在的问题,由于这一人群正在加大,问题正在凸显,因此,我们必须从法律上、制度上整体地把这些问题纳入到社会经济发展总目标中加以解决,才能够标本兼治,彻底解决留守儿童教育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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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重大安全事故处理预案_企划文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文案,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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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为了能及时有效的处理重大安全事故,降低事故带来的损失,最大程度的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确保社会稳定,根据团安委会的要求,特制定《清水河社区一连重大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制定预案的目的:及时控制事故的损失,维护事后现场秩序,疏散围观的群众。组织抢险救灾,保护职工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一、预案启动条件:连队辖区内发生重大火灾及其它安全事故。

二、事故处理预案组织机构:

组长:

成员:

1、政指负责事故发生后,职工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调处事故后的各种纠纷矛盾,处理好善后工作,完成工作的恢复和处理工作。

2、连长责现场指挥,人员组织调配,以及事故发生的物资,资金的筹备工作,副连长及安全员和小组其它成员配合连长,指导员作好现场指挥,人员协调和稳定工作。一旦发生重大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分工合作,及时控制局面。迅速组织安全有效的抢险救灾工作,将损失降到最低。

三、应急报警、集合地点

1、事故发生后,连队以广播形式通知应急队员,应急队员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连队办公室前集合,明确任务后,迅速赶往现场。

2、如遇停电或其它原因不能用广播通知,将采取电话通知或人员通知等方式直接赶往现场。

四、事故善后工作

政指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作好职工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负责事故后的生产工作恢复和现场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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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如何处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关系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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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设立子公司对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壮大经济实力以及当前企业改制中的资产重组、兼并、优化资产结构,使现有资产得到有效利用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子公司系母公司全资或控股设立①,母公司所持股份或者出资额足以对子公司实施控制行为,往往会出现损害子公司的利益,而使子公司丧失生产经营自主权,甚至有的母公司直接或间接为其公司谋取不法利益。以下笔者就如何把握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必要控制尺度,以及如何认定母公司的不法控制行为作粗浅探讨。     一、正确理解母子公司的相互关系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建立企业母子公司集团管理体制的目的,母子公司的相互关系应当是:     1、出资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关系。子公司分为两种,一种是全资子公司,即子公司的资产全部由母公司投入,属独家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只有国家授权投资的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即国家独资的子公司),其他公司只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控股子公司”②。另一种是非全资子公司,即子公司的资产是由母公司与其他公司或个人共同投入的,只是母公司的投资比例达到控股的地位。母公司依据持有的股权对子公司行使出资~利和依据所持股份承担有限责任,行使收益权。并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对其子公司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如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发行债券,公司的年度预算,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根据需要通过公司章程列入重大事项决策内容。作为被投资企业的子公司,应当切实维护出资者的合法权益,执行出资者作出的重大决策,为出资者谋求利益最大化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2、法律主体之间的平等关系。母子公司都是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各自行使独立的法人行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按照公司章程进行运行。母公司在出资完成后,由出资者成为股东,同时丧失其财产权利,因此股权不属于所有权范畴③。母公司不是子公司的管理机构,母子公司之间不是上下级行政隶属关系,子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受母公司的限制,母公司不能违反公司章程干涉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但母子公司这种平等关系也不是绝对的,例如法律禁止母子公司相互持股,即母公司向子公司投资而成为子公司股东后,子公司不得再向母公司投资而成为母公司的股东。母子公司之间应当既要发挥集团的优势,也要坚持平等、竞争、效益的原则。     3、核心公司与主要成员的关系。母公司作为集团的核心主要作用是依照法律程序和公司章程,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集团的长远规划、发展战略目标。企业间的资产重组、兼并、产品结构调整、新产品的研发,协调集团成员企业间的关系。编制集团的合并会计、统计报表,统一管理集团的名称、商标、信誉等无形资产。建立统一的营销网络和信息网络,以及有利于集团优势发展的其它功能。而作为集团的主要成员的子公司,应当无条件地服从集团整体的发展战略,自觉地接受母公司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母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建立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管理体制的目的就是要明确母子公司出资与被投资的关系,规范集团内部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企业集团的整体优势,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范围及权限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应当遵守坚持产权管理的原则,以投资安全性、增盈性、增值性为目标,体现资产联结的管理方式;遵守坚持参与决策的原则,以参与子公司法人治理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为主渠道,体现母子公司的管理模式;遵守有效监管原则,以母公司各职能部门监控的重要形式,体现集团集体式管理方法。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范围及权限主要以下几个方面:     1、股权管理。所谓股权管理是指母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通过子公司治理机构的运作,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股东对公司的管理权利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股东直接经营管理公司的权利。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公司所有与经营的分离,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由公司的董事会或经理行使,股东并不直接经营管理公司。母公司选派董事、监事组成子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并按规定选派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通过子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来负起维护投资者(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责任。全资子公司的管理层、决策层的主要领导可由母公司委派或聘任,但董事会、监事会中应有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并由子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④。     2、协调管理。主要是对各子公司间实行优势互补、资源互补、生产经营互补等协调管理行为。     3、发展管理。主要是对各子公司企业发展、长远战略的制定、重大技术改造、产品开发和投资方向等管理行为。     4、财务统计管理。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等规定,对子公司财务活动和资产运行状况进行监管行为,主要体现在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信息及时向母公司报告,并合并财务报表。为维护投资者的安全性、增值性和盈利性,母公司对子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要进行分析研究并给予必要指导。特别是一些重大问题:如资产负债率、大额借款、担保、产品积压等特别予以关注,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5、平时监管。平时监管是指母公司职能部门对子公司的动作过程中实施权利指导、监督等具体管理行为。一是生产经营过程的管理,包括生产经营月报、季报、年报,根据报表情况进行评诂分析,真实了解各子公司的真实情况,以便采取措施。二是对劳动用工、人事工作管理。包括劳力招用、人员分流、引进人才、干部使用、工资分配等内容。三是对信息管理。“信息就是资本”适应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变是企

业集团需要迫切解决的重要问题。母公司要把子公司的市场营销信息、技术创新信息和开发信息纳入自己的视野,经常了解并对其进行管理和信息服务。     三、母公司的不法控制行为的认定及处理     子公司虽然享有独立的财产权,对外独立承担责任,在法律地位上属于独立法人,但母公司通常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司和持有子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或出资者出资额占50%以上的公司,其所持股份或者出资额足以对子公司进行控制,因此子公司在业务上不同程度要受到母公司的控制,母子公司之间实际是控制被控制的关系。如何认定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了不法控制,即滥用了对子公司的控制权。笔者认为,母公司实施控制行为,只要损害了子公司利益的,或者直接、间接为其谋取不法利益的,即构成不法控制,应当向子公司返还所获得的不法利益,并赔偿相应损失。不法控制属于侵权范畴,承担的是一种侵权责任,承担不法控制侵权责任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了控制权。这种控制在形式上既可以表现为是非法的,也可以表现为是合法的。     (二)损害了子公司或子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或者谋取了不法利益。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利益和债权人利益并不是一致的,损害公司利益不一定必然损害债权人利益,损害债权人利益也并非必然损害公司利益。一般谋取不法利益是以损害子公司或债权人的利益为前提的,但母公司造成子公司和债权人利益损害,不一定就谋取了不法利益。下列行为应当视为母公司滥用控制权谋取不法利益的行为:⑤     1、无偿取得或者无偿占有、使用、处分子公司财产或者财产权利的;     2、未经子公司无利害关系董事或无利益关系股东同意与子公司签订合同的;     3、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卖出子公司财产或财产权利的;     4、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购进子公司财产或财产权利的;     5、其他损害被控制公司的行为。如母公司操纵股东大会、董事会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作出侵害子公司以及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等。     (三)造成损害或谋取不法利益与滥用控制权有因果关系。母公司造成子公司损害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只有是因为实施了不法控制造成的损害,才能构成滥用控制权,依法承担不法控制的侵权责任。否则,只能依据民法或合同法,承担一般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     母公司只要构成不法控制,就应当向子公司返还所获得的不法利益,并赔偿相应损失。请求母公司承担不法控制侵权责任的主体,一般情况下是被控制的子公司,但被控制的子公司不要求或者拒绝母公司返还所获得的不法利益并赔偿相应损失的,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子公司股东,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此外,母公司无偿取得或者无偿占有、使用、处分子公司财产或财产权利;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卖出子公司财产或财产权利;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购进子公司财产或财产权利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子公司的债权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提起撤销权诉讼。     不法控制行为是母公司利用优势,即实施控制权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行为,具有显失公平民事行为的特征。由于该行为是发生在公司集团内部,并且大多产生于关联业务中,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相区别,如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和《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从权利人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的规定,显然不利于稳定集团中母子公司间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也给人民法院确认些类侵权行为带来很大不便。笔者认为损害赔偿请求权、不法利益返还请求权,应当适用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规定,行使请求权的除斥期间为一年,即请求权人在预定的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时,则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一年预定期间为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延长,当事人也不能以协议的形式加以延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3条第2款规定:“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与《合同法》第五十五条的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算起的规定有所差异。笔者认为,在二者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应当优先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因为在效力上法律的层次高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即应当自请求权人知道控制公司有赔偿责任和返还责任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过一年不行使的,该请求权不受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对承担不法控制责任的最长期限进行限制,即母公司负返还或者赔偿责任起五年内无人行使请求权的,该请求权不受法律保护。     母公司在履行返还义务和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要求被子公司向自己清偿债务,不得用自己在子公司的债权抵销其返还义务或者赔偿责任。因为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出资和被投资的关系,作为股东必然享有对子公司的债权,股票实际上就是领受收益的支取凭证。⑥侵权责任所形成的侵权之债与母公司因投资或合同关系形成的债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债,两者在内容和承担方式上有很大区别,并且形成侵权之债一般都具有主观恶意性或者有过错,而形成合同之债一般没有过错和主观恶意,所以,对于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不得以其债权为抵销。⑦允许母公司以其享有的债权来抵销其承担不法控制的侵权责任,实际上是一种规避法律、逃脱责任的行为,不利于对被控制的子公司的法律保护。     四、发挥母公司的主导作用,建立和完善管理体系     集团内部的管理其实质是建立责权明确的母子公司管理体系,对母公司来说就是维护投资者的权益性、增值性和盈利性。对子公司拥有控股权和契约性支配权,从而达到有效地监管。同时要尊重子公司的独立法人自主权,发挥母公司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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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高中生人际关系处理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2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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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人际关系处理调查报告

一、 关于高中生人际关系处理的社会调查报告

1、报告调查的原因

在实习的这段时间,最令人头疼的便是对高中生如何正确处理人际关系。近年来中学生因与同学间人际关系处理不当,而导致本不该发生的悲剧频频出现。如:某中学一学生与同班同学经常为一些小事发生争吵,两人关系紧张,矛盾重重,终于有一天,其中一位学生带刀将另一学生活活戳死;再有,某中学一高高中生临近高考,面对高考及父母的压力,精神崩溃,为寻求解脱的办法,其结果是将他亲生母亲杀死在家中。另外,从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百忧解”热线传来消息,青少年因不善处理人际关系而引发的心理问题,成为近期咨询的热点。咨询员反映,近一段时间,试婚、第三者插足、婚外恋的话题少了,关于青少年人际交往问题的电话逐渐增多,几乎每天都有。咨询者包括高中生、大学生和参加工作一两年的年轻人,年龄约为17岁至25岁。交谈中可以感觉到:他们对社会、对所处环境充满敌意,抱怨人与人之间太虚伪、互相欺骗,很难与同学同事沟通,对生活感到厌倦、绝望等等。而悲剧的发生就在于他们不能正确处理同学间的人际交往,与父母间的情感沟通。

2、调查的结果

心理的闭锁性少年期开始出现到高中阶段。随着自我意识的增强,再加上过去生活中的经验和教训,使其发现“逢人不可再全抛一片心”,加上自尊心、文饰、内隐的需要及各种顾虑,使其嘴上相继都加上了一把“锁”。有许多问题被作为个人的内心秘密隐藏起来,给自己蒙上了一层薄薄的面纱。特别在非同龄的人群中,尤其是对父母、老师等成人保持心理闭锁。但另一方面,这时期他们客观上又存在有强烈的归属的心理需求及与人交往的愿望,希望广交知心朋友。但相互的闭锁,尤其是异性间相互的闭锁,更加使其产生特殊的好奇心和神秘感。心中的苦闷很想找人倾诉、讨教,于是常处于左右两难的矛盾之中。闭锁性既是适应现实社会的需要,是适应力提高的表现,但也加大了对他们了解及把握的难度。使其不敢与人倾心相交而感孤独,于是大都述说于锁于抽屉的日记之中,致使有些老师变得困惑不解,倍感学生变了,不信任自己了。

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发现,对高中生人际关系优化策略的指导几乎很少涉及。高中生在接受系统的学校教育过程中,同样不可避免的要与他人发生人际交往,但是,在当前高级中学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处于首要地位的是对学生进行科学知识与知识技能及思想品德的教育。而对学生人际关系方面的指导则往往被忽视,而弃之一旁。这样,不能进行正常交往的学生则往往就会处于被孤立与嫌弃的地位,轻者,导致产生自卑心理,情绪低落,重者,产生严重畸变心理和人际交往障碍。家庭教育中,对孩子的人际交往指导涉及很少。目前,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很多的负面影响,加上独生子女的增多,家庭教育中父母一方面对子女溺爱,过于放纵,另一方面对子女期望过高,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导致学生各种不正常心理行为增多。他们任性、倔强、刁蛮、目中无人,不善处理人际关系,同学间、师生间、亲了间关系紧张。

在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的今天,我们不得不反思我们一贯的教育理念、教育机制在新时期的新需要下需要怎样与时俱进,才能适应现代社会需要集顺应人性的发展。

二、调查方案设计

1、内容设计:

高中生人际沟通技巧的培养包括那些内容;现今高中生人际交往与沟通的现状如何;高中生人际沟通心理发展的规律性是怎样的;培养学生人际沟通的形式有哪些,使用的情况怎样,各有什么特点、作用和效果;对于不同类型的学生又该采取怎样的方式。

2、过程设计:

阶段

时间安排

任 务

第一阶段

1月4日-1月20日

1、 查阅有关文献,如《教育心理学》等著作,为本课题的调查研究提供理论依据。

2、 通过问卷调查,找学生访谈和学生进行交流,对学生交往能力与交往状况进行自测等形式,了解学生人际交往的现状。通过调查分析,明确课题研究的重点。

3、 随机选取实验班,讨论研究方法、形式、研究进度

第二阶段

1月20日-2月10日

实行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交叉进行研究

1、 面对学生实施人际交往心理辅导和行为训练,形式有:组织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班队活动、讲座、家长会、宣传、心理信箱等;

2、 对学生进行个别教育,特别是对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矫正训练,即个案研究;

3、 组织研究组成员外出参观学习,向兄弟学校学习、借鉴、交流研究经验;

4、 每学期上交研究报告

第三阶段

2月10日-2月24日

1、对实验学生进行人际沟通状况测试,与第一阶段进行对比;

2、对上阶段积累的材料进行分析总结和提炼,结合每时期的结果逐步完善课题研究的内容和结论,逐步完成高中生人际沟通技巧培养的调查报告

4、调查方法设计:

(1)访谈法:通过对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一线教师、学生等访谈,更清楚了解学生的人际交往状况,为全面考虑研究范围和方法提供有力建议;

(2)文献法:通过查阅和分析已有的有关学生人际交往和人际沟通技巧的研究,了解目前的研究状况,作为研究的借鉴;

(3)问卷调查法:用已有的量表在实验前和实验后对学生进行施测,同时也将实验班和非实验班的学生的结果进行对比,作为实验结果的一个证明;

(4)课堂情景实验法:通过系列的教学活动,如班会课,心理健康活动课,有针对性地组织让学生在教学活动中掌握与人沟通的技巧和能力;

(5)个案研究法:结合课任教师的观察和调查的结果,选取个别学生运用心理学的辅导知识进行辅导,并做好相应的跟踪记录。

三、调查的实践意义

1、调查意义:

有利于解决学生人际交往与沟通方面存在的矛盾与冲突,为学生、家长、教师共同提供良好的沟通机会与桥梁,让教师掌握培养学生人际沟通的技巧与方法,让学生与人的沟通达到情感上的相互了解和理解,掌握与人沟通交流的方法与技巧。

2、理论价值:

使教师对心理学知识中有关人际沟通技巧有更深刻的教学实践和感悟,从现实教学探讨培养人际沟通技巧的最优化手段,为高中生人际沟通技巧研究提供第一手的资料和数据。

四、调查总结

正确处理高中生的人际关系,应当正确引导和促进高中生良好人际关系的形成,帮助高中生健康地成长,指导学生进行健康的人际交往,形成良好的班集体心理氛围,使各个学生在班集体的学习和生活中,充满自信,情绪高涨,精神振奋。使他们具备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为今后进一步学习或步入社会奠定良好的人际沟通基础。

五、调查参考文献

1. 沈阳市第八十五中学 高凯 《浅谈高中生存在的主要心理问题》

2. 河南沁阳师范学校 关淑萍 《中学生人际交往的心理障碍浅析》、

3. 江苏省射阳中学 吴运友在 《中学生人际交往中的心理障碍及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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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村支两委职权关系问题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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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两委职权关系问题调研报告

XX年以来,我们以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狠抓基层组织建设,基层干部和广大党员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普遍提高,农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为我乡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为实现全乡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奋斗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自XX年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后,我乡农村基层组织整体情况比较好,组织健全,队伍较整齐,大部分村支两委会关系融洽,能根据各自的职权履行职责,不大包大揽,不互相扯皮,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但仍然存一些问题,还需要我们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村支两委职权关系现状

我乡在XX年并村后,成立7个村党支部,7个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共有党员235名,村民委员会共有12510人。村党支部配备职数为3人,村委会配备职数为5人。

从我乡运行“村为主”工作的情况来看,村支两委领导班子是协调的,一致的。其现状表现为:从表面体上看,村支两委关系融洽、工作协调。

二、存在突出问题

村支两委职权关系问题,从深层次上分析,却不是我们从表面上看得出的,应该是比较错综复杂的,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分析:

1、村支两委的地位。村党支部在村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是不用质疑的,有关法律、《条例》已经作出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乡镇、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村民自治的主体组织,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在实际工作中,村党支部在各类村级组织中居于绝对的领导地位;村委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之下,负责村务日常管理工作。

2、职责和权力。村党支部在村级组织中具有权威性。村党支部对其他“四种”组织(村委会、团支部、民兵边、妇代会)在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上给予领导,除承担《党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外,绝大多数村支书都直接分管村里日常工作事务,村中大事一般由支部书记最终定夺。虽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主任主持,但从各村的《村民会议记录》、《村民代表会议记录》上看,会议的主持人大都是村党支部书记。在实行“村账托管”前,村财务由支部书记签字,少部分由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共同签字,个别的村由村主任签字。实行“村账托管”后,大部分村级财务审批人又是村支部书记,显然,村委会主任在村级事务活动中跳不起主角,处于被动状态。

3、活跃程度。由于明确了村党支部在村级各种组织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使得村党支部无条件成为村级组织中最活跃的组织,村委会充其量只能算第二,其他组织次之。

4、兼职表现。我乡XX年并村及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后,为节约村干部报酬,缩小村级班子村配备职数,村委会成员中有80以上兼任党支部委员。村级成立的各种机构,大部分都由村支书、村主任兼任组长或副组长。

5、升迁方向。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村干部的升迁方向是:村主任、支部委员——村支书,村委会委员——村主任。

综上所述,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各自在村中所处的地位是比较清晰的,村党支部在村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是毋庸置疑的,其处在村级权力结构的权威位置是不可撼动的。从构成上看,村党支部与村委会重叠的,村委会成员中有80以上兼任党支部委员。实际上,村支两委之间职权关系问题,归根结蒂就存在于村支书与村主任之间。因此,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其实质就是村支书与村主任之间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讲,村支书与村主任之间的职权关系问题,构成了村级工作中很多矛盾中的一个主要矛盾。在这一矛盾当中,村支书又构成了矛盾的主要方面。二者间的职权关系问题往往表现在不是村主任的夺权,而是村支书的越权、揽权,即村支书行使了他本不该行使的职权。有的村支书控制财权,公章随身携带,变公章为“私章”;有的村支书重大事务搞“一刀切”、“管事”。从村级组织工作成绩上看,凡是村支书在工作中尊重村委会的法律地位,遇事同大家商量,决策尊重群众意愿,充分调动其他村组干部积、群众极性的,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就比较融洽;反之,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就比较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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