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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托介绍(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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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大雁塔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1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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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雁塔高64.7米,呈方锥形。塔底层边长25米,每层四面各有一个砖券拱门。整座塔造型简洁,气势雄伟,是我国佛教建筑艺术的杰作。唐末以后,寺院屡遭兵火,殿宇焚毁,只有大雁塔巍然独存。塔内有楼梯,可以盘旋而上。站在塔上凭栏远眺,长安风貌尽收眼底。等一会儿,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登塔游览。

{走近大雁塔,西侧门楣上雕刻有唐代建筑图案和佛像等线刻画,传为唐代大画家阎立本的手笔。塔南门两侧的砖龛内,嵌有李世民、李治分别撰写的《大唐三藏圣教序碑》和《述三藏圣教序记碑》,称颂玄奘法师献身佛教事业的伟大精神,由唐初四大书法家之一的褚遂良所书,是价值极高的艺术珍品。}

“雁塔题名”也是大雁塔独有的一道风景。自唐中宗神虎年间,进士张莒登塔题名,后文人们竞相效仿,相沿成习。唐代士子考取进士后,都要登上雁塔赋诗并将姓名、籍贯、及第时间用墨笔题留于雁塔墙壁之上。日后升为卿相的还要用朱笔改写。“雁塔题名”被视为人生一大荣耀之事。白居易在考中进士、登上雁塔时就作诗说:“慈恩塔下题名处,十七人中最少年。”反映了他少年得志的喜悦心情。

游客朋友,绕过大雁塔向北,我们前往玄奘三藏院门。大门前修了一座长20多米,高2米多的汉白玉照壁,照壁南面是集褚遂良字刻的“法门领袖”四个字,北面是赵朴初题写的“民族脊梁”四个字。玄奘三藏院是一组仿唐风格的建筑群,由中院大遍觉堂、东院般若堂、西院桃明堂三部分组成,其中大遍觉堂供奉的玄奘法师的顶骨舍利是本寺的镇馆之宝。玄奘的其它灵骨舍利已广布世界各地,象征和传播着玄奘精神将与日月同辉,与天地同在。

好了,各位朋友。大慈恩寺和大雁塔的参观就到这里,现在我们一起去看一看大雁塔北广场吧。大雁塔北广场位于著名的大雁塔脚下,东西宽480米,南北长350米,占地252亩,由近2万平方米的音乐喷泉广场和文化广场、园林景观、文化长廊、旅游商贸等设施组成。

这里的音乐喷泉是亚洲最大的喷泉广场,每天中午12:30都会准时开放,到时大家可以前来观赏。广场南北高差9米,分成9级,每个踏步为5级,意蕴“九五之尊”。由北向南逐步拾级,形成对大雁塔的膜拜,将古都风韵与现代风采的完美结合。20__年12月31日建成开放,它是全中国唯一的一座唐文化广场,目前已成为西安的“城市会客厅”和“城市名片”。大家如果喜欢这里,就可以经常来我们西安的客厅里来坐一坐。

大雁塔景区的讲解到这里就结束了.下午我们将去参观大唐芙蓉园和曲江海洋馆等景点.大唐芙蓉园是在唐代芙蓉园遗址上修建的,完全仿照了唐代皇家园林的建筑形式,于20__年建成并对游人开放,占地面积1000亩,总投资13亿元人民币。内有紫云楼、凤鸣九天歌剧院、陆羽茶社、仕女馆等等许多的仿唐建筑群,拥有全球最大的水幕电影,是我国第一个全方位展示大唐文化与风貌的主题公园,被誉为“盛唐主题天下第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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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北京亮起来了反思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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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这个字眼里在妈妈的心里是神圣的。可是,妈妈这个字眼,在儿子的心里是怎样的呢?我们感动于“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而大力赞颂母爱的时候,是否应该引导孩子们读读“黄香温席”、“卧冰求鲤”,这些颂扬子孙孝心的文章呢?《三个儿子》是一篇生动感人的生活故事。课文通过三个妈妈对自己儿子的夸奖和三个儿子妈妈面前的具体表现的对比叙述,揭示了一个深刻而又厚重的道理。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要让学生充分地读,在读书中整体感知,在读中有所感悟,在读中培养语感,在读中受到情感的熏陶。因此,本课教学中,我们不必给二年级的孩子们多少孝敬父母的大道理,也不必逐字逐句地深挖细抠文章的思想内涵,只要在引导学生熟读课文的基础上。先抓住三个母亲对儿子不同的评价来引导孩子们去读书,读出神,读出味,读出情感体验。

然后再抓住“明明有在个儿子同时在眼前,为什么老爷爷说只看到一个儿子”这一问题引导孩子们带着自己强烈的情感体验去读书讨论,明白事理,并从中升华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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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北京工业品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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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标的、数量、价款及供货时间:(见附表)

二、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产品的规格型号及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T4100-20______检验标准

三、标的物所有权自需方付清全部货款之日起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供方所有。

四、交货方式、地点:

交货地点在需方指定地点。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承担:

货物到达供方仓库的费用由供方承担,自供方仓库至需方指定收货地的费用 由供方承担。其它费用由需方承担。

六、结算方式、时间、地点:

(1)、合同生效时,需方委托建设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

(2)、每批产品进场,需方确认后,委托建设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80%,全部产品进场后,需方检验合格并确认后委托建设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余款在自工程竣工验收一周内付清。

七、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遇不可抗力或合同履行完毕则本合同自行失效。

八、违约责任:

如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导致合同失效或不可执行形成的违约责任,违约方以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徐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本合同由三方代表签字、盖章,自预付款到帐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每一批货物见附表一,以后增加三方签定附表二,附表合总金额为主材结算金额。

2、需方延期付款或供方延期交货,守约方每天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收取滞纳金。

3、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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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北京公寓房屋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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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1

甲方:乙方:

甲方大门以北房屋予以出租,对本校师生经营书店,经过竞标,由租赁经营,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提供房屋壹间。

2、负责房屋及其它设施的维修(非人为因素造成),保证水电线路畅通。

3、不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安全和卫生等检查。

二、乙方责任

1、只许经营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图书、学习资料、报刊、杂志、音像制品、音体美用材、文具。

2、自觉遵守暂住人口管理规定,不得影响甲方师生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3、违法经营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4、水电费自理,水费每月按方交纳。

5、室外宣传张贴内容、样式须报学校批准。

6、不准在经营场所内外打牌、下棋,并保持清洁卫生。

7、要爱护室内外设施,如损坏照价赔偿。

8、因疏于管理出现的安全等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9、对甲方提出的安全、卫生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10、每年上交甲方租赁费,签定合同时交纳。如不按时交纳,每天按上交金额的2%交滞纳金。

三、其它

1、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一方若中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对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擅自变更经营内容及项目,甲方立即与乙方中止合同,而无须再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必须保证学校内只允许乙方有权经营本合同中规定的图书、学习资料、报刊杂志,音像制品项目,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经济赔偿,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盖章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1份。

范文2

甲出租方(甲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区______栋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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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资金信托合同[页8]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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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信托合同(三)

第二十一条 优先受让权

除前述第二十条第1项、第2项所规定的情形外,优先受益人或普通受益人向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以外的人转让信托受益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征询特定受益人意见。特定受益人应当在7日内予以书面答复。特定收益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的权利。特定受益人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或特定受益人在上述期限内未予答复的,优先受益人或普通受益人即可按照其各自信托合同的规定,转让信托受益权。

第二十二条 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_________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其他风险。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本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本信托计划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应予以赔偿。

第二十三条 信托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一致同意,任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撤消、解除或提前终止信托。

2.本信托可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信托计划信托期限届满;

(2)信托当事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信托;

(3)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4)当_________净资产下降到本信托计划成立时的70%或以下时,特别委员会作出决议,提前终止信托计划,由受托人贯彻实施;

(5)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事项。

3.本信托计划成立后,因受托人解散等导致受托人不能履行受托人职责时,在经委托人认可后,由受托人在解散前选定新受托人。新受托人继续履行受托人职责。

第二十四条 税收

受益人与受托人应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违约与补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由此给本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二十六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合同的整体性

本信托计划(含附件《特别委员会规则》、《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遴选标准》)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本信托计划为准;如果本合同与本信托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冲突,优先适用本合同。

本信托合同的委托人、受托人在签署信托合同后,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对本信托计划项下各类信托合同(包括a类、b类以及c类信托合同)当事人之权利、义务,并确认上述权利、义务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违反上述规定,即构成对本信托合同的违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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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考核发言介绍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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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

我是来至××分行的马××,自从我20xx年4月份进入公司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的感慨很多,也很感谢公司让我站在这个平台上演讲。

今天我给大家演讲的主题是:弘扬××文化、放飞我们梦想。

回望以前,进入××房产两路分公司后,我的一切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签第一个单不会写合同到自己能独立操单时,我觉得学到了很多、也收获了许多,这些都离不开身边同事们真诚的帮助和关爱,正是有了他们真诚的帮助和关爱,才成就了今天的我。所以我很感动,我很感谢他们,在那个时候,我就对自己说,不管在什么时候,我都会抱着一颗感恩的心真诚地对待身边的每个人和事,在这个舞台上锻炼自己的同时,把自己的快乐传递给身边所有的朋友。

态度是决定一个人能否成功的基本要求,作为一个房地产经纪人必须抱着一颗真诚的心,诚恳的对待客户,对待同事,只有这样,别人才会尊重你,把你当做朋友。业务代表是企业的形象,企业素质的体现,是连接企业与社会,与买方客户,与房主的枢纽,因此置业顾问真诚的态度直接影响着销售业绩。

××文化是关爱、互助的文化,关爱别人就是互助自己,因为只有你关爱了别人,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别人才会互助你,让我们伸出手来帮助我们身边的每一位需要帮助的人吧!其次就是团结合作,努力沟通。业绩的提升,光靠一个人的努力是不行的,它需要很多人的合作。

回想在××度假村军训翻越障碍的活动和20xx年9月16日在××拓展训练的抢滩登陆活动中,让我感到团队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特别是在抢滩登陆的活动,在整个过程,大家都把男女有别的观念抛在了脑后,大家紧紧的抱在一起,生怕有人把脚踩到的地上而犯规,别人的脚踩在自己的脚背上很疼,甚至有些战友脚都被踩得皮下出血了没吭声,我好感动,如不是你也是这么想,他也是这么想,大家都是这么想的,怎会会快速安全成功的到达彼岸呢?一根筷子轻轻被折断,十根筷子牢牢抱成团正是在诠释团队的力量是无穷的。既然属于这个团队,就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只有大家齐心合力,没有攻不破的堡垒。高效才能共赢,我们坚信只有团队才能给我们带来更大的信心、力量和效率,只有团队才能给我们带来更高的利益,也只有团队才能使我们勇于面对成功路上的荆棘险阻,也只有团队才能让我们在逆境中勇往直前。只有这样我们钢军的旗帜才能很快插片整个两江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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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北京某贸易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运输,全文共 3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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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贸易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

原告北京腾博瑞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小马坊村1号。

法定代表人苏志国,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赵福,辽宁政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艾华,男,汉族,1964年9月1日出生,莱芜市九洲货运代理配载站业主,住莱芜经济开发区顺河大街。

委托代理人张宪明,山东省众成仁和律师集团(汶水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永,山东省众成仁和律师集团(汶水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北京腾博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博瑞公司)与被告王艾华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腾博瑞公司委托代理人赵福,被告王艾华委托代理人张宪明、张永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腾博瑞公司诉称,XX年3月21日,其需要从山东莱芜运送一批钢材到北京市海淀区,收货人为北京沧孟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孟海公司)。腾博瑞公司在网上查询到莱芜市九洲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公司)具有运输企业的良好信誉,于是腾博瑞公司打电话与九洲公司联系,并用传真形式与莱芜市九洲货运代理配载站(以下简称九洲配载站)签订了委托运输合同,合同上加盖了九洲配载站的公章。九洲公司没有告知腾博瑞公司九洲配载站是具有独立经营主体的运输单位,并且九洲配载站的负责人王艾华就是九洲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运输过程中,九洲配载站没有尽到运输合同中的义务,致使货物灭失,给腾博瑞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腾博瑞公司与王艾华多次协商未果,故诉至我院,诉讼请求:1、要求王艾华赔偿货物损失人民币170 472.96元及利息(自XX年3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王艾华承担。

被告王艾华辩称,其没有和腾博瑞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其不是适格的被告;腾博瑞公司与九洲配载站之间不是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九洲配载站在腾博瑞公司与轩兴旺之间只起到媒介作用,运输货物的车不是王艾华也不是九洲配载站的,运费是由轩兴旺与腾博瑞公司商量的,轩兴旺装货后给九洲配载站信息费,而轩兴旺至今没有支付信息费。即使腾博瑞公司与九洲配载站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也是居间合同关系;九洲配载站的经营范围为货运配载和信息服务,不包括普通货运,九洲配载站不具有签订运输合同的资格;腾博瑞公司要追究责任也只能向轩兴旺追究,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已经立案侦查,根据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本案应该中止审理。

经审理查明,XX年3月20日,沧孟海公司与腾博瑞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约定沧孟海公司向腾博瑞公司购买28.992吨h型钢材,价款为170 472.96元。

XX年3月21日,腾博瑞公司与九洲配载站通过传真的形式签订了《委托运输合同》,合同落款处委托单位由腾博瑞公司盖公章,承运单位由轩兴旺和徐向华两人签字,并且提供了轩兴旺的身份证号:130203630329331,九洲配载站在收货单位的位置盖了公章。《委托运输合同》中填写的收货单位为沧孟海公司,到货地址为北京,装运时间为XX年3月21日,运费结算方式为货到付现金,委托产品规格为h588*300*12*20,材质为q345b,重量为28.992吨,运输方式为汽车,始发地点为莱芜,运输单价为3500/车。《委托运输合同》备注中约定,如属承运人造成的货物质量、安全等责任,由承运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货物到达目的地,请收货人在此单上签收;提供司机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回传保存。

XX年3月21日,司机轩兴旺从莱芜市金都物资有限公司提走了28.992吨h型钢,钢材金额合计为168 153.60元。轩兴旺在莱芜市金都物资有限公司销售出库单上签了字。

XX年3月22日以后,腾博瑞公司和王艾华均无法联系上轩兴旺,而收货方沧孟海公司至今没有收到该批h型钢。

XX年3月25日,腾博瑞公司工作人员王征向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就该批h型钢丢失一事报案,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于当天对王征进行了询问,并于XX年5月9日和XX年8月11日对王艾华进行了询问。王艾华在询问中承认了如下内容:1、腾博瑞公司打电话到九洲公司让王艾华找车往北京拉钢材;2、王艾华让轩兴旺、徐向华二人用九洲公司的电话与腾博瑞公司通话谈货物种类、数量、拉货及卸货的地点、运费等事项,双方达成一致后,腾博瑞公司向九洲公司传真了一份《委托运输合同》;3、轩兴旺和徐向华在承运单位处签字,王艾华在最后一栏右下方加盖了九洲配载站的公章后将合同回传给腾博瑞公司。

庭审中,王艾华称轩兴旺是其通过网上联系到的,王艾华给轩兴旺介绍货运的活,轩兴旺给王艾华中介费。

另查,九洲配载站的设立方式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为货运配载、信息服务。

腾博瑞公司向本院提供了如下证据:《委托运输合同》传真件、XX年5月9日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对王艾华的询问笔录、九洲公司的网上宣传资料、电话记录单、《销售合同》、莱芜市金都物资有限公司销售出库单、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档案、沧孟海公司出具的证明。

王艾华向本院提供了如下证据:XX年3月25日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对王征的询问笔录、XX年5月9日及XX年8月11日对王艾华的询问笔录、网通电话费发票两张。

庭审中,王艾华认可XX年5月9日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对王艾华的询问笔录、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档案及电话记录单中王艾华电话号码的真实性,本院对这三份证据予以采信。但是王艾华否认《委托运输合同》、《销售合同》、莱芜市金都物资有限公司销售出库单、沧孟海公司出具的证明的真实性,本院认为,王艾华承认其在《委托运输合同》上盖了九洲配载站的章,又不能提供证据证明盖章的不是腾博瑞公司提供的这份《委托运输合同》,故本院对《委托运输合同》予以采信。而《销售合同》、莱芜市金都物资有限公司销售出库单、沧孟海公司出具的证明能够互相印证,并且与《委托运输合同》、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询问笔录的相关内容一致,故本院亦予以采信。

腾博瑞公司认可王艾华提供的三份询问笔录、网通电话费发票的真实性,本院亦予以采信。

腾博瑞公司提供的九洲公司网上宣传资料与本案没有关联性,不作为本案证据使用。

以上事实,有原告腾博瑞公司提供的《委托运输合同》、XX年5月9日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对王艾华的询问笔录、电话记录单、《销售合同》、莱芜市金都物资有限公司销售出库单、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档案、沧孟海公司出具的证明,被告王艾华提供的三份询问笔录、网通电话费发票及本院开庭笔录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以下几点:一、腾博瑞公司与九洲配载站之间是否存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二、王艾华是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三、九洲配载站是否应当承担货物丢失的赔偿责任。

关于腾博瑞公司与九洲配载站之间是否存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九洲配载站业主王艾华承认其在《委托运输合同》上加盖了九洲配载站的章。从《委托运输合同》内容来看,符合《合同法》关于货运合同的规定。九洲配载站在最后一栏收货单位处盖章,但收货单位为沧孟海公司,显然不是九洲配载站,九洲配载站未对此作出合理解释,且腾博瑞公司的电话和传真均是打给王艾华和发给王艾华的,综合本案情况本院认定九洲配载站为承运单位,腾博瑞公司与九洲配载站之间存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对于王艾华辩称腾博瑞公司与九洲配载站之间是居间合同关系本院不予采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需要获得国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但九洲配载站未取得运输许可证,故九洲配载站与腾博瑞公司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应为无效。对此双方均有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运费还未支付,故运费不必返还,但九洲配载站应返还腾博瑞公司所收货物,因货物已丢失无法返还,故九洲配载站应当折价赔偿。

关于王艾华是否为适格的被告,本院认为,九洲配载站的设立方式为个体工商户,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王艾华作为九洲配载站的经营者,是适格的被告。

王艾华辩称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对轩兴旺已经立案侦查,根据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本案应该中止审理。本院认为,对轩兴旺的立案侦查不影响腾博瑞公司向九洲配载站主张损害赔偿责任,故对王艾华的该项辩称本院不予采纳。

至于损害赔偿的数额,腾博瑞公司要求王艾华赔偿货物损失170 472.96元及利息(自XX年3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本院认为根据出库单的记载,腾博瑞公司的货物价值168 153.60元,故应当按该金额计算折价补偿款,至于利息,因合同无效腾博瑞公司亦应负有未尽审查运输许可证的责任,故对利息损失其应自行承担,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原告北京腾博瑞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王艾华之间于XX年三月二十日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无效;

二、被告王艾华补偿原告北京腾博瑞贸易有限公司十六万八千一百五十三元六角,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原告北京腾博瑞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王艾华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三千七百一十元,由原告北京腾博瑞贸易有限公司负担五十元(已交纳),由被告王艾华负担三千六百六十元(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并提供副本一份,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三千七百一十元,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 判 长 贾 $t

审 判 员 赵维华

代理审判员 刘 洋

二oo九年四月十五日

书 记 员 张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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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北京亮起来了反思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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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出了名堂》这篇文章讲得是荷兰人列文虎克喜欢玩镜片,并在工作之余消遣磨镜片,做成放大镜,突发奇想发明了显微镜,进而发现了一个全新的微生物世界这个有趣的故事,全文贯穿一个“玩”字,他的重大发明创造,都是在玩中完成的,也正是列文虎克在玩的过程中善于官场,善于思考,才玩出了震惊世界的名堂。启发学生在玩中也要细心留心观察。

我讲这节课时,是由学生对于玩有什么看法讨论入手,引出作者的看法,进而引出列文虎克的玩的例子,让学生进入列文虎克玩的情镜中,模仿他的玩,边玩边体会在玩的过程中应注意什么、学习列文虎克什么。最后体会列文虎克的发明是多么了不起,启发学生在生活中也应该怎么样。在写作时要注意引号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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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北京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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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劳动报酬。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资计发形式(__________)。

A.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______。其中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基数为__________元/小时,事假扣除标准为__________元/小时,病假扣除标准为__________元/小时。

B.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

C.其他工资形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经协商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当地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及当地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三)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甲方与乙方代表协商签订的集体合同有新的约定,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三)有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八、经济补偿

(一)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当月工资。

(二)凡属法律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按规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九、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乙方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资专项技术培训,约定为甲方服务的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偿付甲方培训费用__________元人民币,对已履行部分服务期的,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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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资金信托合同[页3]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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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信托合同

1.受托人的权利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3)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妥善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未经委托人的同意,不得以本合同规定之外的方式,擅自运用、处分信托财产;

(2)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3)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4)按照本合同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信托资金管理报告和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表,并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十五年;

(5)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6)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受益人的权利

受益人在本合同项下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权:

1.享有根据本信托合同规定,取得信托财产项下信托受益的权利;

2.在本信托终止后,取得全部信托财产的权利。

第十三条 信托财产应承担的税费和费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与税费由信托财产承担:

(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2)文件或账册制作、印刷费用;

(3)信息披露费用;

(4)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用、律师费、信用评级费等中介费用;

(5)收付代理机构代理费用;

(6)信托报酬;

(7)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2.费用计提

信托存续期间实际发生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信托报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提取。

第十四条 信托报酬

受托人根据其运用信托资金从事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的投资行为获取信托收益情况,按照以下规定收取信托报酬:

(1)若信托资金的当年收益率在5%以下(含5%),当年信托报酬的计算方法为:信托资金×0%;

(2)若信托资金收益率在5%以上,当年信托报酬的计算方法为:信托资金×(当年信托资金收益率-5%)。

受托人从事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之外的信托资金运用,不得收取信托报酬。

第十五条 信息披露

1.信托存续期间的信息披露

受托人在信托存续期间,应当自信托设立之日起,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交《资金信托项目报告》,并附送信托财产运用及收益情况表。受托人应保证上述报告和情况表所载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2.信托终止后的信息披露

本项目项下信托终止后,受托人应当于信托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送达受益人。

第十六条 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分配

1.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归属

本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包括尚余的信托资金以及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上述信托资金所取的财产或权利,归属于本合同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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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观后感心得体会

随着火炬传递的进行,北京冬奥会火种将穿透依旧笼罩在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阴云,照亮人类团结合作、共赴时艰的前路,点燃属于全人类的希望之火。

这是希望的火种。在古希腊神话中,普罗米修斯为人类盗取火种,这是古代奥运会点燃火种的由来,火种采集也成为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中标志性的活动。当下,新冠肺炎疫情的阴霾在全球范围内依然笼罩,东京奥运会已经证明奥林匹克运动拥有凝聚力量、共抗疫情的强大感召力。北京冬奥会火种的采集成功,意味着奥林匹克火种将又一次带给人们信心、温暖和希望。中国作为疫情控制的国家之一,也将向世界传递攻坚克难的坚定信心:疫情终将过去,希望永在前方。

这是团结的火种。在这个夏天结束的东京奥运会前,国际奥委会更新了沿用百年的奥林匹克格言:更快、更高、更强——更团结。面对种种全球性挑战,团结变得前所未有地重要。奥林匹克运动敏锐地与时俱进,这与中国提倡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谋而合。随着北京冬奥会火种采集成功,距离北京冬奥会开幕还有109天,全世界将再一次汇聚在五环旗下,人类将再度展现团结合作、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信念。

这是创造历史的火种。北京将书写奥林匹克运动全新的历史篇章,成为有史以来第一座既举办过夏季奥运会又举办过冬季奥运会的城市。更重要的是,北京冬奥会实现了在东方大国普及冰雪运动的的宏大愿景,这是中国对奥林匹克的贡献,世界冬季运动也将迎来全新的发展机遇。北京冬奥会还是首次从申办开始全面践行国际奥委会办奥新模式的一次盛会,将为办奥模式建立新标杆。

一起向未来!这是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口号,也是全世界人民的心声。相信熊熊燃烧的北京冬奥会火种,将为奥林匹克运动、为全世界再度点燃心中不灭的希望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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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蓝天基金资产信托契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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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基金资产信托契约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1.本基金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蓝天基金。

2.基金单位

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3.人

指我国民法通则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4.受益人

指持有本基金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5.主管机关

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中通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6.经理人

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基金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将本基金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或其继任人。

7.投资

指经理人将本基金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

8.信托人

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本基本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或其继任人。

9.会计年度

指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间。

10.年初资产净值

指本基金在每会计年度开始后第一个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11.受益凭证

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由信托人和经理人为募集本基金资金而向受益人签发的有价证券,在本契约中通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证券存折。

12.单位持有人

指登录在受益人名册上的每一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通指本基金的所有受益人。

13.受益人名册

指本契约第四条所述的记载有关本基金受益人名称、地址、持有单位份额等资料的登记名册。

14.登记人

指受信托人委托负责受益人名册登录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机构,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证券登记公司。

15.交易日

指国内有合法证券交易活动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或银行的任一营业日。

16.关连人

泛指下列三种人:

(1)直接或间接拥有经理人或信托人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2)受上述(1)项所指的人控股的人;

(3)由经理人或信托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17.估值

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所对本基金有关资产或债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活动。

18.估值日

指经理人按本契约规定进行资产净值计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

19.首次发行费

指本契约第七条所指的首次发行费。

20.经理年费

指经理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三条三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21.资产净值

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的本基金或本基金发行的一个基金单位(根据上下文要求而定)所拥有或代表的资产价值。

22.信托年费

指信托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二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23.核数师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由经理人经信托人同意后所指定的对本基金会计帐目进行核数的公认专业机构及其专业人员。

24.一般决议

指在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由占表决权总票数50%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25.特别决议

指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占表决权总票数75%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26.会计结算日

指本契约规定的本基金存续期间的每年12月31日。

27.待分配收益帐户

指本契约规定的专供存放待分配收益资金的帐户。

28.收益分配日

指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经信托人提出并由受益人大会确定的该会议年度的收益分配过户截止日,该日不得超过该会计年度的会计结算日后三个月期间。

29.基金管理规定

指《蓝天基金章程》及其今后的修改或增补部分。

30.基金管理规定

指《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31.计价日

指本基金每一估值日以前最近之证券交易日或股权估价日或房地产评估日。

第二条本基金

1.本基金名称:蓝天基金。

2.本基金发行规模:本基金最高发行限额为30000万单位,最低发行额为18000万单位,每一基金单位面额为人民币壹元。本基金在初始封闭期内不上市交易,亦不对外追加发行基金单位,但在存续期内可以增加基金单位总额并相应增加受益人持有的单位数额的形式来派发每年的收益。

3.本基金存续期:本基金自成立起初始三年为封闭式单位信托投资基金,期满前根据受益人大会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长封闭期(最长不超过十年),或转为开放式投资基金,及或转为经理人发起的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

4.本基金资产由下列部分构成:

(1)发售基金单位的资金收入;

(2)利用上述资金所进行的投资或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财产;

(3)出售或转让上述投资或财产的资金收入;

(4)上述投资或财产在存续过程中所形成的增值、溢价及其它非营业性收入;

(5)将有关收益进行再投资所获得的收入;

(6)除上述项目外的其它杂项收入。

5.本基金的上述资产(以下统称本基金资产)由信托人按信托原则在名义上持有,本基金的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为实际持有人。

6.信托人应为上述资产开立独立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的单独帐户进行保管和持有;本基金的一切对外业务活动均以本基金名义出现。

7.信托人、经理人或受益人均不能依据本契约对本基金资产享有留置权、抵押权或其它优先权。

8.本基金出于投资经营上的需要可以随时向外借入以现金或其它资产形式体现的资金;本基金借款余额不能超过本资金在该会计年度的年初资产净值。

本基金的上述借款可来源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但该等借款利率一般不应高于当期同业的通常利率水平。

第三条本基金单位的发行、受益凭证和持有人

1.本基金单位的发售对象、发行办法和发行期限按主管机关核准的招募说明书所列实施。

2.每一基金单位的面值为人民币壹元,发售价格为人民币壹元,另加收发售价格3%的首次发行费。

3.本基金单位和受益凭证均以记名的书面凭证形式发行,每一受益凭证(交易手)为1000基金单位。

4.本基金所发行的受益凭证是表示单位持有人享有对本基金一定份额资产的所有权、受益权或其它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证明,不是保障收益的凭据。

5.经理人须认购并持有本基金单位发行总额5%的份额,且在本基金清盘前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低于上述原始数额。

6.本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为本基金的受益人,每一受益人按本契约规定所享有的对本基金的权益大小,与该受益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单位份额大小成正比,但任何受益人增不享有对本基金某一特定资产的特别权利。

7.本基金单位的受益人在本基金封闭式存续期间不得向本基金赎回其所持的基金单位。

8.如果本基金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所售出的基金单位数额达不到最低限额的要求,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届时将由发起人将已募集的金额加上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在扣除相应发行费用后一并退还给认购人。

第四条受益人名册和基金单位的转让

1.本基金在未上市前或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名册由经理人以书面或电子信息形式制作、登录、变更和保存,上市后可交由登记人办理。受益人名册记录的内容为:

(1)受益人的姓名和供分配现金收益用的银行帐号或存折号。

(2)受益人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

(3)该受益人认购或受让基金单位的日期及转让人的有关资料;

(4)基金单位转让的过户日期。

2.受益人如认为需要更改上述记录内容时,应向经理人或登记人提出更改申请,由经理人或登记人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在受益人名册上作出相应变更。

3.受益人身份的确认和其所持单位份额的大小一般应以受益人名册的记录为准。

4.本基金成立满三年后,如属延长封闭期,则本基金单位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基金单位上市后的交易规则按照上市的证券交易规则执行。

5.任何受益人均有权将其名下的基金单位通过经理人或其委托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有偿转让给他人。

6.上述基金单位的交易或转让价格按该交易日的市场价格确定,并由转让方和/或受让方另行支付主管机关规定的印花税和手续费。

7.上述转让中的受让人须持转让凭证向经理人或登记人办理已转让的基金单位过户手续后,方能享有该份额基金单位的收益分配等权益。

第五条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

1.本基金作为面向社会的新型金融投资工具,目标是根据证券等市场的变化情况,将投资人所汇集的资金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方式投放于不同类别的已上市或非上市的股票和债券等有价证券上,或企业的股权、房地产或期货等投资项目上,以求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并达到本基金资本的较大增值。

2.本基金在初始阶段,证券投资将以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债券为主,并以深圳、上海两地市场为主。为了更好地利用投资机遇,本基金也可以参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及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等业务。

3.本基金的投资规模或范围有下列限制:

(1)投资于股票的资金不超过本基金该会计年度初资产净值的80%,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超过40%,投资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不超过30%,房地产和期货等其它类投资不超过40%;

(2)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的股票或其它任何一种证券的总金额不超过本基金年初资产将值的10%;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股票或其它证券的数额不超过该公司该种股票或证券发行总数的10%;

(3)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其它各类基金所发行的单位或受益凭证,不能以本基金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不能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项目;

(4)本基金不能对外放款,但等待投资时机的款项可对外短期拆借,拆借余额不能超过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的25%;

(5)经理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经理人自己的股东拥有30%以上股权的企业或项目上。

4.在下列情况下,如果本基金的任何投资已超出上述投资限额,经理人无须对该投资额进行调整(包括无须减少或追加投资或作其它资产配置);

①由于本基金全部或部分资产升值或贬值,或由于某种市价变动的原因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过上述限额时;

②由于受投资的企业出现兼并、重组、分立、转让等情况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限时;

③由于本基金在经营活动中支出或收入一定款额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起限时。

5.经理人或其关连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以其本人名义与本基金发行投资往来关系。

6.本基金存放在信托人或经理人或关连人处的现金存款的利率不得低于当期同业的存款利率水平。

7.经理可以随时根据经营需要决定某一投资项目或随时将部分或全部投资项目变现后将资金转作其它用途。

8.上述一切投资活动均应遵循市场通常交易方式进行,除非经理人认为有必要采用对本基金并无不利的其它交易方式,但须得到信托人同意。

9.信托人有权拒绝接受其认为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其它财产,并可要求经理人及时采取措施,将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财产加以替换。

10.经理人只有在本基金成立并经信托人书面同意后才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第六条资产估值规则

1.本基金单位上市后每月的第一个证券交易日为本基金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日。

2.本基金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遵循深圳市的会计准则、参照国际惯例并遵照本契约的有关规定进行。

3.本基金资产价值的数额应按下列基准确定:

(1)任何上市的或挂牌的证券投资项目的价值应按该投资市场计价日相等投资份额的收市价计算,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如果上述投资市场不止一处,则按主要投资市场的收市价计算;

②如果出于某种原因在一定时间内无法从上述投资市场中获得价格数据,则按前一计价日价格计算或视需要暂停估值;

③如果投资项目须负担利息而上述价格资料并未包括该应计利息部分,则在对该投资项目计算时应将至计价日止的应付利息部分预先扣除。

注:如果经理人循上述途径所获得的并据称是最新资料的价格与实际价格有误差,经理人不对差错承担任何责任。

(2)任何未上市债券或短期商业票据以买进成本加上自买进次日起至计价日止应收利息为准计算。

(3)银行存款及类似货币性资产的价值应按其票面值加上至计价日止应收的利息为准计算。

(4)任何已达成价格协议但尚未实施的需要依约交割的投资或其它财产的价值应按该投资或财产权责发生后应具有的价值来计算。

(5)股权或其它未清算的投资项目按该项投资原始成本加上依预期利润值计至计价日止应能获取的利润数来计算。

(6)除上述投资或财产项目之外应收的债权债务按至计价日止应收回或应付的数额进行计算。

(7)按规定在本基金资产中待摊或预提的所有规费或其它支出金额,应按上月月末余额减去上月月末计价日止应摊销部分或加上至计价日止应预提部分后,余额计入本基金资产总额来计算。

4.本基金资产按上述方法估值后,如果资产价值大于帐面值,增值部分作为重估盈余入帐;如小于帐面值,则从重估盈余中扣除。

5.将按上述方式所计算出的本基金资产总额减去本基金负债总额后的余额,即为本基金在该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将上述资产净值除以本基金已发行的单位总额后的得数,即为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6.经理人可以在经信托人同意后,将上述投资项目或其它财产的计值方式作适当调整,或采用其它计值方式,以能真实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

7.本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每月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上公布一次。

第七条本基金的费用

1.首次发行费,包括发起费用、佣金、承销费、宣传广告费和文件资料印制和派发费等,其费率按基金单位发售价格的3%计算,由认购人在认购基金单位时一并支付。

2.基金经理年费,其费率为本基金年资产帐面净值的1.2%,逐日累计,并在每月10日前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直接支付给经理人。

3.基金信托年费,其费率为年资产帐面净值的0.3%,逐日累计,每月1 0日前由基金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直接提取。

4.基金受益人名册登记费、受益凭证托管费、上市交易费和分配基金收益所发生的费用,由信托人根据本契约或有关规定的标准从信托资产中按时支付给经理人登记人或证券商或证券交易所。

5.公告或通知本基金有关事项及编制年报、季报等文件的费用及律师费、核数师费、公证费等应付费用,由信托人依据经理人的指定或有关合同并核实后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6.基金在进行投资和管理运作中,向外借款或办理财产保险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或利息支出,由信托人依据有关合同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7.本基金投资经营中或获得的收益中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地方性规费等,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8.除上述项目之外的临时性必需开支或法规或当地政府规定的缴费,由信托人认可后按实际发生额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9.经理人或信托人在将本基金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必须开支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支出,但经理人和信托人本身的日常行政管理开支不得由本基金承担。

第八条会计和审计报告

1.本基金单独立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本基金会计制度按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准则执行;特区会计准则未作规定的,参照国际惯例执行。

3.经理人在每季终了后的一个月内,须向信托人提交本季度信托报告,信托人在每半年终了后的一个半月内,应公开本基金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向受益人大会提交经核数师公允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告。

4.本基金的投资和管理活动中的会计帐簿以及资产保管会计帐簿均由信托人建立和保管;经理人负责建立和保管本基金的一切投资或管理活动事项记录。

经理人与信托人均应为对方查看和复制所建帐簿或记录资料提供方便条件。

5.上述一切会计凭证或帐簿或投资管理记录资料的保存年限为本基金清盘终结后满五年。

6.本基金的核数师应为在中国大陆或香港注册的专业会计机构及其专业人士,且必须独立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

第九条收益分配

1.本基金在每一个会计结算日止所实现的该会计年度收益总额是指该会计年度内本基金投资经营中所获得的任何股息、红利、利息、利润和/或其它种类的收入(包括已/应收回的债权)的总收入部分,扣除当年应支出的所有投资经营成本和应纳税额、地方性规费等款项后的余额部分。

2.本基金的上述每年收益总额扣除按规定或可由经理人提取的业绩奖金部分后的余额,为该会计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总额。

3.上述当年的可分配收益总额和分配方式由信托人确定并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后,按本基金单位的总数额计算出每一基金单位可分配收益数,并依照收益分配日在册的受益人名单由经理人或登记人以现金形式直接划拨入每一受益人在受益人名册上登录的银行户头内,或以送红利单位的形式打印出受益凭证发给受益人。通常情况下,本基金每年的收益分配均采用派送红利单位的形式。

4.本基金每年分配收益一次,通常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进行,一般不进行中期分配;如果该会计年度的收益总额低于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5%的比例或无收益,则该年不进行收益分配。

5.上述每年收益存放在待分配收益帐户中可计取的利息收入,应转入下一会计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数额内,但在该年收益分配日后的分配过程中均不再计提利息。

6.如果因受益人自身原因造成信托人或经理人或登记人无法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本基金清盘前达到5年或到本基金清盘开始日止)将应分配给该受益的收益及时派发出去,则该受益人被视为已自行放弃上述收益的受益权,且在上述期限后无权再向信托人或经理人索偿在上述情况下,上述无法分配出的收益应构成基金资产的一部分。

第十条受益人大会及决议

1.受益人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通常在该会计年度终了后的2个月内召开,或者是根据代表本基金单位份额总数10%或以上的受益人书面建议后临时召开。

2.持有或代表本基金单位一定份额(视发行情况而定)的受益人有权出席大会,不足上述份额的受益人可以书面委托其它有权出席人发表有关意见或代行表决权,经理人和信托人的董事和获授权的高级职员均可出席大会。

3.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人资格和会议议题经信托人确定后,应至少提前20天以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上刊登公告和寄发信函的方式通知受益人。任何受益人无论出于何原因未见到或收到上述方式通知,均不影响该次大会决议对其产生的约束力。

4.大会须有持有或代表本基金单位发行总份额30%或以上的受益人或其委托人出席方可正式召开并可讨论和表决一般决议;如需讨论和表决特别决议;则出席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单位份额应达到发行总额的50%或以上。

5.如果通过的开会时间已过十分钟而签到的出席人所代表的基金单位份额达不到上款的要求,则大会必须顺延15日后召开,时间和地点由大会主席或信托人决定后仍按上述通知受益人。凡属延期召开的大会对出席人所持有或代表的基金单位份额不作任何要求,且可讨论和表决所有原定的议案。

6.大会主席由信托人事先书面指定;如果信托人未指定或已指定的大会主席迟到15分钟以上,则由出席人当场推举出一位出席人担任大会主席。

7.除非大会主席根据表决需要或根据代表本基金发行单位总份额10%或以上的出席人的提议而决定采用每一基金单位一票的表决方式,大会表决决议一般以每一出席人一票的表决方式进行。

8.一般决议的通过或否决须有上述出席人表决权总额50%或以上赞同或反对方为有效。特别决议的通过或否决须有上述出席人表决权总份额75%或以上赞同或反对方为有效。

大会通过的任何决议对全体受益人(包括未出席大会的受益人)、经理人和信托人均有约束力。

9.大会的会议纪要应详细纪录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名单、议题和大会讨论和通过或否决的决议,并由大会主席签名。上述会议纪要正本交信托人保存,副本交经理人留存。

10.下列事项须经大会作为特别决议进行讨论和表决:

(1)对本基金章程进行修改或增补;

(2)对本契约进行修改或增补;

(3)已终结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议案;

(4)本基金存续期的延长或转变为开放式基金的提案;

(5)本基金期满清盘或提前清盘事项;

(6)经理人或信托人的辞职或撤换;

(7)其它有关本基金的重大事项。

上述所通过的特别决议必要时须经主管机关核准。

第十一条本基金的结业的清盘

1.本基金在封闭期届满未获延长时或延长封闭期届满时,或受益人大会决定不转变为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时,或在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大会决定终止本基金时,经主管机关批准,本基金应结业。

2.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基金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结业:

(1)由于现行法规的变更或新法规的实施使本基金不能继续合法存在或运作时;

(2)经理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换而在2个月内无新的经理人继任时;

(3)信托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换而在2个月内无新的信托人继任时;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基金不能正常运作达二个月以上时;

(5)本基金的资产净值连续六个月以上降至已发行基金单位面额总值70%以下时。

3.信托人、经理人或代表本基金已发行单位总份额50%或以上的受益人均有权书面提出本基金提前结业的建议。

4.本基金的结业经主管机关批准后,信托人应尽快以公告或信函的方式将本基金的结业日和基金单位的过户截止日通过受益人,同时由信托人负责组织本基金清算小组,经理人在本基金决定结业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新的投资,且本基金单位停止转让。

5.本基金清算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包括信托人、经理人、注册会计师或核数师、法律顾问等。

6.本基金清算小组的职责为:

(1)清理、核对和保管好本基金所有资产;

(2)清理本基金未结的债权债务;

(3)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尽快变现一切未以现金形式存在的资产。

(4)向主管机关提出本基金结余资产的分配方案并在获批准后负责该方案的实施;

(5)负责本基金结业过程中的其它事宜。

7.本基金清算小组及其受托人在履行上述职责时有权获取合理的报酬,且该项报酬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可优先从本基金结余资产中受偿。

8.受益人在上述本基金结余资产分配开始达一定期限(通常为12个月)后未领取的部分,应上交主管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信托人

1.信托人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经理人发起本基金;

(2)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妥善保管好本基金资产;

(3)设立本基金资产的单独帐户并将之区别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进行登录和核算;

(4)建立并保存单位受益人名册,召集受益人大会以及负责收益分配;

(5)负责本基金证券交易中的交割、清算和过户并负责股权及其它项目的投资清算;

(6)监督监理人履行其职责并监督其投资管理活动符合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的规定;

(7)确认经理人在履行职责中不违反本契约规定的投资行为后依其指示办理有关收支的财务手续;

(8)审查和公开本基金的财务报告及其它公开性文件;

(9)本契约或本基金章程中规定的信托人应履行的其它职责。

2.信托人的有关义务如下:

(1)以维护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的利益为行为准则,尽心尽职,遵约守法;

(2)对其受托的本基金资产承担保管和监督责任;

(3)注意保守本基金商业保密,任何时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属下无关职员)

泄漏本基金现时的和未来的投资计划、意图和状况;

(4)无权干涉或不执行经理人的未违反本契约规定的投资决策,否则应承担对本基金或经理人所受损失的赔偿责任;

(5)有责任及时将对本基金或经理人有重大影响的事由通报经理人,并积极协助经理人采取相应措施,有责任为经理人查阅本基金资产和受益人等有关资料提供便利条件。

3.信托人具有的权益:

(1)有权取得本基金信托年费和其它为本基金或经理人垫支金额或遭受非自身责任引致的经济损失的合理补偿;

(2)有权审查经理人的投资计划或方案,逐笔核查每笔占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5%以上金额的投资项目;

(3)有权拒绝接受经理人不符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经营行为;

(4)有权自费委托他人办理信托人负责的有关事务;

(5)信托人作为本基金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资产的名义所有人和权益代表人,其与经理人缔结的本契约对上述投资人或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6)本契约中规定的其它权益。

第十三条经理人

1.经理人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并主要负责本基金的发起工作;

(2)分析研究各有关投资市场动向或趋势,制订出可行性强的投资计划或方案;

(3)组织专业人士独立地对本基金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4)经信托人授权,代表本基金对外签订和履行一切投资合同或协议;

(5)定期对本基金资产和单位进行估值并予以公布;

(6)负责本基金已发行的基金单位的上市交易工作;

(7)定期编制和递交经理报告,并向受益人大会报告工作;

(8)提出每一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建议和初步方案;

(9)准备、印制和公布本基金有关情况的公开性文件资料;

(10)本契约规定的其它职责。

2.经理人的有关义务如下:

(1)以努力实现本基金的宗旨为行为的最高目标,尽心尽职,遵约守法;

(2)谨慎选择和决定每一个投资项目,注意发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优越性,对本基金承担投资管理责任;

(3)注意保守本基金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属于无关职员)

泄本基金现时的和未来的投资计划、意图和状况;

(4)有责任及时将对本基金可信托人有重大影响的事由通报信托人,并主动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有责任为信托人查阅本基金投资和管理等有关资料提供便利条件;

(5)对其受托人或属下职员的相应代理行为承担责任。

3.经理人的有关权益如下:

(1)有权取得本基金的经理年费和其它为本基金可信托人垫支金额的合理补偿,有权对为本基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活动中非经理人责任所遭受的损失获得合理的补偿;

(2)有权取得经理人业绩奖金。本契约规定经理人业绩奖金数额为该年度末本基金资产净值超过年初资产净值25%以上部分中按25%的比例提取,并按照上述原则分解为每月计提一次。具体为从本基金在该会议年度内每一估值日之前一月实现的收益达到该月额度后的超额部分中按25%比例预提,逐月调整,年终平衡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实提。计提公式如下:

计提额=(Vn-Vo-n/48×Vo)×25%

式中:Vo表示基金的年初资产净值;

Vn表示本估值日前一月的资产净值;

n表示计值月数。

(3)在不违反本契约规定条件下,有权选择决定每一笔投资或采取每一项管理行为;

(4)在本基金存续期内,享有时本基金资产的投资充分经营权和处分权;

(5)本契约规定的其它权益。

第十四条信托人和经理人的免责

1.信托和经理人在履行各自职责中均不对下列非自身违法或违规或违约所引致的情况或产生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1)在正常业务交往中接受对方当事人签署、盖章和/或交付给信托人或经理人的任何通知、决议、指令、信函、凭证、声明、说明、票证、重组计划或其它代表所有权的凭证或其它据信为真件的投资文件资料等而使本基金、信托人或经理人遭受的损失;

(2)经理人或信托人根据现行法律或政策或当地政府或主管机关的规定或要求(无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所采取的或不能采取的行动及其后果;

(3)由于客观条件的原因而无法或不可能执行本契约的有关规定;

(4)非信托人或经理人指定或委托的任何代理人、托管人或经纪人擅自而为的行为(但对因信托人或经理人对上述人的选择、指定或委托错误所造成的损失仍应负责);

(5)在所收到的任何权益证书、转让证书、申请表格或其它有关书面凭证或文件上的签名或盖章,或其他人在上述证书上伪造的或无权所为的签名或盖章(信托人或经理人有权利但无义务将上述签名或印章送有关方面辨别真伪),或依据上述签名或盖章所采取的行动或实施的作为;

(6)对履行受益人大会上表决通过的任何已记入由大会主席签名的会议纪要中的决议(尽管该决议在事后发现不符合大会召开或形成决议的有关要求,或该决议并非对所有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7)由于下款所列的任何银行业者、注册会计师、律师、经纪人、代理人或其它有关人或经理人或信托人(非本契约有规定)的任何失误行为、忽略行为、判断错误、遗忘、失慎等所造成的,可因信托人、经理人善意相信和信赖上述人的建议或信息而使本基金、信托人或经理人所遭致的任何损失。

2.信托人和经理人在履行本契约所规定职责过程中,可根据来自任何作为信托人或经理人的代理人或顾问的银行业者、注册会计师、律师、经纪人、代理人或其它人士以书信、电话、电传、传真形式传达的任何建议或信息而采取投资或管理行为,且不为上述建议或信息中的失误之外承担责任。

3.除非本契约前面部分有相反明确规定,信托人和经理人应视为已获得履行各自职责的充分授权,可自行决定或采取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并对非自身故意或疏忽的作为或不作为而给本基金造成的任何资产损失、损坏或经营支出增加或经营困难不承担任何责任。

4.信托人和经理人可:

(1)接受其认为合格的任何人、机构或联合组织所出具的据信足以证明本基金有关资产价值的或资产购入或售出价格的或资产上市价格的证明文件;

(2)依据任何行业/专业协会或官方机构内已形成的惯例和规律来进行投资或其它财产的买卖。

5.本契约不阻止经理人或信托人的下列行为:

(1)除了本契约第三条第(5)款规定之外,以自己的名义和资金购入、持有或处分本基金单位;

(2)以自己的董事或属下职员个人名义和资金购入、持有、售出或处分不构成本基金资产的任何投资项目或其它财产;

(3)各自与其他人或与本基金资产的持有人或受益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机构或组织)缔结经济合同或进行经济往来活动;

(4)以经理人或信托人的名义再参与或合作创立一个与基金完全独立的新的基金,且无需将从新基金获得的任何收益交付给本基金。

6.信托人可:

(1)对因其善意按照经理人的任何投资或经营要求所采取或不采取的行为或经理人所为或所不为的行为或因上述行为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除了根据本契约规定而由其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的项目外,信托人再无任何义务支付任何开支项目;

(3)信托人无义务以本基金名义提起或参与其认为可能会造成由其承担经济支出或经济责任的任何与本契约规定或本基金有关的法院起诉、庭审、或答辩活动(除非经理人提出书面要求且根据本契约规定应由本基金负责足额补偿其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7.经理人可:

(1)如非出于在履行本契约规定的职责中本身故意或疏忽方面的原因,经理人对其按照本契约规定所为或所不为的行为及其结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除非本契约有明确规定,经理人对信托人所为或所不为的任何行动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有权按照本契约的有关规定,将自己应承担的全部或部分工作任务、享有的权利或可自行决定的事务交给信托人同意的第三人履行或实施。在此情况下,经理人仍有权全额享有本契约规定应支付给经理人的经理年费、业绩奖金以及其它一切有关补偿。

8.经理人或信托人有权销毁归自己保存的并已超过一定期限的本基金的有关会计帐簿、凭证及其它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本基金清盘终结后满五年)。

9.本契约所明确规定的对信托人或经理人在履行职责中所遭受的经济赔偿均为补足性的,并不影响到法律规定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仲裁机构裁决书规定的其他人对信托人或经理人所作的赔偿(但信托人或经理人必须充分证明其在履行职责时并不存在故意、疏忽、失职、违约的情况和责任)。

第十五条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辞职或撤换

1.信托人或经理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在本基金存续满10年并继续存续时辞去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职务,但须按下列程序进行:

(1)信托人或经理人在未指定新的信托人或经理人前不得自行退任。

(2)信托人或经理人在欲辞时所选定的新信托人或经理人必须符合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资格和能力要求,并应取得本契约另一方缔约人的同意和受益人大会特别决议的批准。在此情况下,留任的本契约缔约人应与新加入的缔约人签订一份本契约的补充协议,以确认由新加入的缔约人或继任人取代欲退出的缔约人的位置和履行其职责。

(3)上述替换程序完成后,新旧缔约人均应将上述情况尽快通知各受益人。

2.信托人或经理人在下列情况下可建议受益人大会表决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撤换经理人或信托人:

(1)经理人或信托人本身非自愿地被清盘;

(2)经理人或信托人严重失职或严重违反现行法律或基金管理规定或本契约或本基金章程的规定;

(3)信托人或经理人以充足理由相信并以书面形式指出从维护大多数受益人的利益考虑应撤换掉经理人或信托人;

(4)代表本基金已发生单位总份额____%或以上(经理人或信托人持有或视为持有的单位份额除外)的受益人书面要求撤换经理人或信托人。在此情况下,如果被撤换的是经理人,则其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全数由新的经理人按最近的估值日价格收购。

3.在上述替换或撤换程序中完成前,欲辞职或被撤换的经理人或信托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契约规定的有关职责,不得自行退任,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本基金或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经理人或信托人的退任或被撤换日期通常应为新的经理人或信托人的上任日期。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1.本基金信托契约在履行过程中如在当事人之间出现意见分歧或争端,首先应由争执双方通过友好和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争端,如果无法解决,则将争执情况向主管机关报告,由主管机关进行调解或裁决。任何不接受上述调解或裁决的争执方均可向深圳市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解决上述争端的准据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规和有关地方性法规:上述法规未及之处,参照相应国际惯例。

第十七条本契约的修改或增补

1.本契约可以根据现行法规的变更或新法规的实施或地方性的新规定或主管机关的新要求或本基金受益人的提议或受益人大会的决议或运作形势的需要而经信托人和经理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予以修改。

2.本契约可因信托人或经理人一方的辞职或被撤换而由留任的一方与新的经理人或信托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补充协议。

3.本契约的重大修改或任何补充协议均须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并报主管机关批准方为有效,并构成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本契约的生效及准据法

1.本契约经双方缔约人签字盖章并报主管机关批准后即行生效并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同时对本基金成立后的所有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2.本契约一式六份,主管机关和公证处各留存一份。缔约人各保存二份。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3.本契约内容可印制成册并对外公开发售(收回工本费)或供投资人在有关场所免费查阅,但其效力应以本契约正本为准。

4.本契约的准据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规和地方性法律规定;对于上述法律或规定未及之处,应参照相应国际惯例。

第十九条本契约的终止

1.如果本基金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或本基金已清盘完毕,则本契约视为终止。

2.本契约的任何方式的终止均不得违反本契约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其他

1.除非本契约中有明确规定,本契约当事人在本基金封闭式运作期间均应严格按本契约的规定执行。

2.本契约的对外解释权由经理人和信托人共同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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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个人财产信托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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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财产信托合同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使乙方的个人财产稳定持续保值、增值,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如下信托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二)向乙方提供相关计划、思路及帐户明细;

(三)根据实际收益提取管理费用的权利,甲方以投入资金承担有限责任。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需将个人合法财产打入帐号,并授权甲方全权处置、管理财产;

(二)乙方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甲方作出说明;

(三)按规定获取收益的权利。

三、具体操作

(一)甲方的操作品种为证券相关金融产品,甲方有权在深/沪两交易所任意选择投资品种,以一年为一个操作周期;

(二)证券公司的选择:甲乙双方一方选择证券公司所在城市,另一方选择具体证券公司,乙方具有优先选择权;

(三)为保障双方权利,将于证券公司做如下协议:

乙方帐户的操作人是甲方,关闭乙方帐户的一切形式的对外转帐功能(即一个操作周期内锁定资金),资金的取出需要甲乙双方同时签字(达到平仓标准除外)。

四、资金来源

乙方打入帐户________元现金,甲方预付保底收益5%,并打入10%的波动风险金(既将_________×15%=_________)。甲方时刻保持帐户的总资金在________元以上,否则乙方有权利单独终止协议,整个帐户所得都归乙方。甲方拥有追加波动风险金的权利。

五、收益分配

(一)帐户总额小于_________元,乙方可强行平仓,所得归乙方所有;

(二)_________元大于帐户总额大于_________元,乙方到期后可终止协议,_________元归乙方所有。亏损由甲方承担;

(三)帐户总额大于_________元,大于_________元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平分。(即:乙方得_________+总帐户收益的一半,甲方得_________+总帐户收益的一半)

(四)以一年为一个结算周期(到达平仓标准除外),相关税费、交易费用以总帐户承担。甲方应有收益以现金支付,若不延期,甲方取回剩余的波动风险金。

(五)以上现金皆以人民币为计量标准。

六、风险揭示

虽然条款的是从减少乙方投资风险的角度的设计的,但乙方仍然存在下列风险:

(一)条件符合平仓条件,而没有对手盘的情景。以及网上交易技术、电力、通讯等风险;

(二)从事其他投资可能获得更大收益的机会风险。

七、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

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甲方(受托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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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介绍北京南锣鼓巷的导游词范文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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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位于北纬39°56′,东经116°20′。其雄踞于华北大平原的西北端,西部、北部、东北部,由太行山(西山)与军都山及燕山山脉所环抱,造成形似“海湾”之势,故自古就有“北京湾”之称。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全国政治、文化、交通、旅游和国际交往的中心。全市由11个区和7个县组成。总面积16800平方公里,其中市区占地1040平方公里。人口1150万。北京为我国四大直辖市之首。

北京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一年四季分明。春花、秋月、夏雨、冬雪,是其各季气候的不同特色,不论你何时来京观光,均有迷人的风彩。北京春秋季较短,夏冬季稍长。一月份较冷,月均气温-4.7℃,七月份稍 热,月均气温26.1℃。年均降雨量650毫米,无霜期180天。这里地理位置显赫,山川雄奇, 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故历来被视为藏龙卧虎的神州宝地。

北京,已有3000多年的文字记载历史和悠久的城建沿革。远在70~50万年前,这里就是人类祖先的发祥地,“北京猿人”便在京西南的周口店等地繁衍生息。公元前586年,周朝的封侯国—燕国,在此建都,名 “蓟”,从此“燕京”之名流传至今。公元前三世纪后,此地历为秦、汉、隋、唐各朝的北方重镇。公元十世纪初,我国东北的契丹族建立辽朝,将这里作为陪都,名南京。1120xx年,女真族兴起,灭辽而建金朝,正式于此建都,定名中都,并大兴土木,建起三十六座豪华的宫殿。中都城在今广安门一带,但1220xx年毁于兵火。这一年,我国北方的蒙古族举兵南下,相继灭了金朝和避于杭州的南宋王朝而统一了中国。1267年,元朝以金代的大宁宫(今北海公园)为中心重建都城,改名为大都,此是今天旧北京城的前身。1368年朱元璋率领农民起义军推翻了元朝,建立明朝,都城设于南京,将大都改称北平。1420xx年朱棣夺得皇位,迁都北平,并改名为北京,北京之名从此开始。不久兴建紫禁城等,经过十五年施工于1420xx年建成,1420xx年正式迁都北京。1644年清军入关,明朝灭亡,清朝也在北京建都。各朝在此建都共达800多年历史。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古老的北京获得了新生,被确定为新中国的首都。

古老的北京城,经过历代劳动人民的伟大创造,在此留下了中华民族极其光辉灿烂的文化。全城的建筑布局以紫禁城为中心,从南到北贯穿一条全长8公里的中轴线。其前朝后市,左祖右社(太庙与社稷坛);街道纵横,殿宇辉煌;坛庙神奇,园陵壮美;河湖穿绕,风光如画。全城既有平面布局,又有立体造型,这不仅是中国古都的典范,而且在世界城建史上也占有极重要的地位。北京历来以丰富的名胜古迹和迷人的自然风光著称于世。这里有天下奇观的万里长城,世界之最的皇宫建筑群,美不胜收的古典园林,以及宏伟壮观的坛庙、帝陵、古塔、石刻等。而且十渡、松山、龙庆峡、石花洞等自然景观,和1920xx年“五四”运动等众多史迹纪念地,均是让人大饱眼福,乐而忘返的旅游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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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陈毅感情生活介绍_申报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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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毅感情生活介绍

1930年,他任红22军军长时, 在江西信丰娶了19岁女学生萧菊英。次年,陈毅去开“肃反”会,归途遇白匪袭击。马死了,他却奇迹般活了下来。就在他步行绕路往家奔时,萧菊英认为丈夫已死,她跳井殉情了。

1932年重阳节,经李富春、蔡畅介绍,与18岁的兴国女红军赖月明结婚。1934年红军长征后,陈毅留守江西中央苏区,动员赖月明服从大局带头疏散回乡隐蔽、打游击。二人于10月20日分别。1937年国共合作抗日,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结束,陈毅才得知,赖月明在被捕后跳崖自尽。陈毅于当年农历九月初一写下《兴国旅舍》:“兴城旅夜倍凄清,破纸窗前透月明;战斗艰难还剩我,阿蒙愧负故人情。”

其实,“叛徒告密被捕牺牲”是误传。赖月明并没有死,她在战斗中和组织失去联系后,流浪乞讨,被当保长的父亲抓回,卖给一个补鞋匠。第二年鞋匠客死他乡,赖月明又从传闻中得知陈毅被反动派挖了心肝。她找到一个负伤掉队的红军方良松结了婚之后,回乡务农,生下一女二男。

1937年在筹组新四军途中,陈毅在南昌遇到了率领上海战地服务团的胡兰畦,二人早年就是相识相知。此次相见后订下婚约。然而共产党不同意二人结婚,中国共产党东南局书记项英找胡兰畦谈话,要求胡兰畦隐蔽共产党员身份,以国民党部队少将身份继续做统战工作对革命更为重要。陈毅致信胡兰畦:“马革裹尸是壮烈牺牲;从容就义是沉默牺牲,为了革命,我们就吃下这杯苦酒吧。假如我们三年内不能结合,就各人自由,互不干涉。”

1940年,与张茜结婚,生长子陈昊苏,次子陈丹淮和三子陈晓鲁。张茜本名张春兰,陈毅在结婚前写《赞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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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介绍云南木府的导游词范文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5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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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地处云贵高原中部,位于东经102度10分至103度40分,北纬24度23分至26度22分,东西最大横距140千米,南北最大纵距220千米,城区距首都北京2100千米(航空线),南达中越边境515千米,西抵中缅边境876千米,西南至中老边境906千米。 昆明地理位置属北纬亚热带,然而境内大多数地区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具有典型的温带气候特点,素以“春城”而享誉中外。 景观:西依西山之畔,是游览观光的理想之地。昆明周围,东有二碑,千佛塔,阿庐古洞,彩色沙林,南有抚仙湖,星云湖,九龙池,通海秀山;西有安宁温泉,禄丰古生物化石遗址;北有武定狮子山,禄劝彝文摩岩石刻。可为景点多矣,其中滇池和路南石林均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行政区划】

昆明市下辖6区、4县、3自治县、1市:【主城区:盘龙区、五华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副城区:富民县、嵩明县、宜良县、安宁市、晋宁县】、【远郊区县:东川区、寻甸县、石林县、禄劝县】。(数据:20xx年)

①主城区

五华区,总面积397.86k㎡,总人口855521人,下辖10个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驻华山街道。

盘龙区,总面积345.83k㎡,总人口809881人,下辖10个街道办事处,2个镇。区人民政府驻拓东街道。

官渡区,总面积634.96k㎡,总人口853371人,下辖10个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驻关上街道办事处。

西山区,总面积791.14k㎡,总人口753813人,下辖10个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驻西苑街道。

呈贡区,总面积461.00k㎡,总人口310813人,下辖10个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驻龙城街道。

以上五个市辖区为昆明市的主城区,即市内五区。

以下是四个行政辖区范围:

五华区辖北门、虹山、西站、华山、武成、西坝、大观、崇仁、莲华、新村、长春、小南、南强、黑林铺14个街道办事处和厂口乡、沙朗白族乡。

盘龙区辖环城、珠玑、东华、董家湾、拓东、联盟、茨坝、龙泉8个街道办事处和小河、双龙、双哨3个乡。

官渡区辖关上、金马、东站、太和4个街道办事处,大板桥、小板桥、官渡3个镇,小哨、矣六、六甲3个乡和阿拉彝族乡。

西山区辖棕树营、马街、金碧、土桥、永昌、福海、前卫7个街道办事处,碧鸡、海口2个镇,团结彝族白族乡、谷律彝族白族乡。

②副城区

富民县,总面积993k㎡,总人口145554人。下辖1个街道办事处,5个镇,县人民政府驻永定街道。

嵩明县,总面积1357.29k㎡,总人口287095人。下辖1个街道办事处,3个镇,县人民政府驻嵩阳街道。

宜良县,总面积1873k㎡,总人口419400人。下辖2个街道办事处,3个镇,2个乡,县人民政府驻匡远街道。

安宁市,总面积1313k㎡,总人口341341人,20xx年GDP120.62亿元。下辖9个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驻连然街道。

晋宁县,总面积1236.37k㎡,总人口283784人。下辖1个街道办事处,4个镇,2个乡,县人民政府驻昆阳街道。

③远郊区县

东川区,总面积1858.79k㎡,总人口271917人。下辖1个街道办事处,6个镇,1个乡,区人民政府驻铜都街道。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总面积3598k㎡,总人口457068人。下辖1个街道办事处,9个镇,4个乡,县人民政府驻仁德街道。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总面积4234.78k㎡,总人口39万人。下辖1个街道,9个镇,6个乡,县人民政府驻屏山街道。

石林彝族自治县,总面积1725k㎡,总人口24万6220人。下辖1个街道办事处,3个镇,1个乡,县人民政府驻鹿阜街道。

④托管区域

下列区域不由所属行政区域直接管理,而直接由市政府派出机构管理,级别与区县同级,并建有公安局,环保局等行政机构。

国家级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1992年8月成立,管理呈贡新区马金铺街道办事处75%的区域及五华区人民西路以北,昌源路以东,海屯路以南,二环快速以西的八个社区。

国家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1992年5月成立,管理官渡区小板桥街道经济园社区、阿拉街道办事处及呈贡新区洛羊街道办事处。

国家级滇池旅游度假区,1992年10月成立,管理西山区盘龙江以西,广福路以南,船房河以东前卫街道办事处的4个社区,福海街道办事处的4个社区的部分区域,以及呈贡新区的大渔街道办事处。

空港经济区,20xx年成立,管理官渡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

倘甸产业园区轿子雪山开发区,20xx年成立,管理东川区红土地镇、舍块乡,禄劝县的转龙镇、雪山乡、乌蒙乡,以及寻甸县的倘甸镇、凤合镇、联合乡、金源乡等共9个乡镇地区,辖下94个村民委员会,面积1837.54k㎡,人口约22.3万人。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xx年7月成立,管理阳宗海周边的呈贡区七甸街道、宜良县汤池街道、澄江县阳宗镇共38个村委会(社区),总面积546k㎡,人口9.5万人。

海口新区,20xx年2月28日成立,管理西山区海口街道。

泛亚科技新区,20xx年4月15日成立,管理五华区黑林铺街道、普吉街道。市行政中心驻呈贡区吴家营街道。

【历史沿革】

名称由来:昆明(kūn míng),括号中为汉语拼音;昆明(ㄎㄨㄣˉㄇㄧㄥˊ),括号中为注音符号或注音字母。

“昆明”一词作为地名,在唐代以前很难稽考。关于“昆明”一词的起源,有多种说法,大多数学者认为,“昆明”最初是我国西南地区一个古代民族的族称。“昆明”在中国古代文献中写作“昆”、“昆弥”或“昆淋”。早期并非城市名称,而是居住在中国西南地区即今日的云南西部、四川西南部的一个古代民族的族称。

见诸记载,“昆明”一词的出现,可追溯到汉武帝时期。当时的著名史学家司马迁在《史记·西南夷列传》中写道:“西自同师(今保山)以东,北至叶榆,名为嶲、昆明、皆编发,随畜迁徙,毋常处,毋君长,地方可数千里。”由此可见,“昆明”一词是古代云南一个少数民族的族称。

“昆明”作为地名出现,则是在唐代。“武德二年,于镇置昆明县,盖南接昆明之地,因此为名。”按此处置昆明县,非今之昆明,乃四川定笮镇(今盐源县境)。唐代为什么把定笮镇命名为“昆明”,记载当中已写得很清楚,系它接近昆明之故。此处昆明仍指昆明族而言,盖汉唐以前,昆明族大部定居云南西部地区。直到南诏、大理国时期,乌蛮、白蛮兴起,昆明族居住的地方,为乌蛮、白蛮据有,昆明族才东迁滇中,聚居于滇池周围。宋宝佑二年(1254年),元灭大理,在鄯阐设 “昆明千户所”,“昆明”始作为地名出现,延续至今。“昆明”一词的含义,晋常琚解释说:“夷人大种日昆,小种日叟。”这句话可解释为人口众多的昆明族。

【历史文化】

昆明具有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 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拥有2200多年的建城史,滇池地区拥有3020xx年的文明史。约3万年前,即有人类生活在滇池地区。战国至东汉初,滇池周围的“滇人”建立滇国,创造了独具特色的“滇文化”。公元前120xx年,西汉设益州郡,将滇池地区纳入中原王朝版图。公元765 年,南诏国筑拓东城,为昆明建城之始。大理国时称鄯阐城。拓东城、鄯阐城分别为南诏国、大理国的东京。1276年,昆明设中庆城,首次成为省会。明代,大量移民进入云南,昆明汉族人口首次超过本地土著居民。明末清初,李定国等农民起义军、永历帝、吴三桂先后在昆明或建立政权、或建立皇宫。1920xx年的“重九起义” ,推翻了清朝在云南的统治。1920xx年,昆明自辟为商埠及1920xx年滇越铁路的修通,使昆明成为一个开放城市。1920xx年,昆明爆发“护国首义” ,全国响应。1920xx年,设云南市政公所,为昆明设市的发端。1920xx年改设昆明市政公所。1920xx年8月1日,成立昆明市政府。抗战时期,昆明成为支撑中国抗战的经济、文化、军事重镇之一,成为著名的“民主堡垒”。1949年12月9日,昆明和平解放。

【建制沿革】

远古:数万年前昆明人的祖先就已在这一带过着茹毛饮血、穴居野处的原始生活。约四千至七千年前,滇池一带已有了定居的农业民族,从事“刀耕火种”的原始农业和狩猎、饲养畜禽等多种经营活动,并已能纺纱、织布。滇池地区和稻谷种植至今至少已约有数千年的历史。

青铜器时代滇池地区各氏族部落,以叟族为主,属氐羌族语系。氐羌,是中国古代分布在陕西、甘肃、青海、四川到云南北部一带的古老游牧民族。其中一部分从越西(今四川越西)渡金沙江而南进入滇池地区,与当地傣僮语系氏族“蒲”、“僚”等部落相融合,共同促进了滇池地区的开发和发展。

公元前三世纪(纪元前298~277年间),楚国大将庄蹻率众入滇,抵滇池地区,与当地的叟族部落联盟,建立了以叟族为主的“滇国”,自称“滇王”,其故城在今晋宁县晋城镇。“庄开滇”带来了楚国和中原内地先进的文化、技术,对促进当时以滇部落为主的滇池地区的政治、经济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西汉王朝建立后,积极谋求对“西南夷”地区的开发。公元前120xx年(西汉元封二年),汉武帝征发巴蜀地区士卒,滇王被迫归降。汉王朝以滇池地区为中心设置了益州郡,郡治与滇王驻地同在今晋城附近。郡下设县:昆明为谷昌县,昆阳为建伶县,晋宁为滇池县,安宁为连然县,富民为秦臧县,宜良为昆泽县,把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度推行到了西南边疆,标志着古代云南接受中央王朝直接统治的开始。郡县制度的施行,有力地促进了滇池地区奴隶制社会的解体。汉族移民和中原内地先进技术、文化的传播,使滇池地区的经济发展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蜀汉诸葛亮平定南中后,改益州郡为建宁郡,“郡治仍益州郡之旧”,任用“大姓”为地方官吏,实行促进民族团结的政策。

公元271年(晋武帝泰始七年),晋王朝把南中四郡(建宁、云南、永昌、兴古)从益州(治成都)分划出来,设立宁州,与益州同列,为全国十九州之一。东晋以后,“方土大姓”爨氏势力逐渐强盛,成为滇中地区的统治者。公元339年(成帝咸和十四年),晋王朝封爨琛为宁州刺史,并承认其世袭地位。历经南北朝隋初的二百多年间,在中原政治动乱、民族纷争的形势下,爨氏对昆川一隅的统治,保持了“力役齐平,教化清静”的较为安定的社会局面,使滇池地区的社会经济有了新的发展。到梁末隋初爨瓒、爨震时代,滇池地区已是“户口殷众,金宝富饶”、“多骏马、犀象、明珠”,成为当时西南在经济上较为繁荣和富庶的地区。

公元620xx年唐王朝建立,先后在云南设置了九十二州。滇池地区为九十二州的主要部分。公元620xx年(唐高祖武德元年),唐朝任命爨氏子孙爨弘达为昆州刺史,治理属县,治所仍设在益宁城。唐代中叶,蒙氏势力在洱海地区崛起,建立南诏国。公元746~747年,蒙氏皮罗阁进兵安宁,攻灭爨氏。公元765年,蒙氏阁逻风(南诏国国王)命长子凤迦异于昆川(今昆明城区一带)置拓东城,并令其驻守。拓东城就成为了当时南诏国的东部重镇。拓东城的开辟,为古代昆明的城市发展奠定了基础,并发展成为南诏的第二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中心,往来广西、贵州和安南(今越南)的重要通道,在当时大西南的社会经济发展和与东南亚的国际交往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公元937年,大理段氏夺取南诏政权,建立大理国,统一了云南,在拓东城的基础上设鄯阐府,为大理国八府之一。府治沿袭拓东城。段氏政权在其内部经历了较剧烈的社会变革,释奴隶,免徭役,进一步瓦解南诏的贵族统治,解放了社会生产力。鄯阐府的城市规模进一步扩大,繁华的市中心逐渐移至盘龙江以西(今金碧路、三市街)一带,大理国国主也经常驻节于此。段氏统治者在鄯阐营造宫室园林,兴修水利,到大理国末期,鄯阐城已发展成为滇中一座“商工颇众”的繁华城市。

公元1253年(元宪宗三年),元军攻占云南。1276年(元世祖至元十三年),赛典赤主滇后,把军事统治时期所设的万户、千户、百户改为路、府、州、县,正式建立云南行中书省。置昆明县,为中庆路治地(昆明命名即始于此),并把行政中心由大理迁到昆明。自此,昆明”也正式作为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元朝统治时期,经过初期的军事掠夺和民族镇压之后,逐渐代之以定赋税和改善民族关系的政策,并大兴民屯,整修水利,订立租赋,免除徭役,“开云南驿路”,“驰道路之禁,通民往来”。元朝官吏在昆明地区挖海口河,疏通螂螳川,降低了滇池水位,不仅解除了昆明城市的水患,还“得壤地万余顷,皆为良田”,扩大了农田面积。并修金汁河、松花坝,引盘龙江水灌溉滇池东岸农田;还从内地引进养蚕技术,发展丝织业,使农民和手工业者“收利十倍于旧”,使滇池地区的政治经济在元朝中期有了新的发展。公元1381年(洪武十四年)明朝进军云南后,改元代“路”一级行政区划为府,仿内地建制,设置云南承宣布政使司和都指挥使司。

到了清朝后期,自鸦片战争,特别是1885年(光绪十一年)中法战争以后,法、英等帝国主义势力迅速侵入云南。1920xx年(光绪三十年),清朝把昆明辟为商埠。1920xx年(宣统二年),滇越铁路修通昆明。进一步加强了昆明作为全省商业、贸易中心的经济地位和交通枢纽地位。1884年(光绪十年)创立的云南机器局,成为昆明近代工业的开端。之后,造币厂、制革厂、官印局、电报局、邮政局等官办企业也应时而生。1920xx年(光绪廿六年),昆明开始出现商办企业。1920xx年(光绪三十四年),滇池出现小火轮,市内也开办有“人力车公司”。到1920xx年(宣统三年),全市已有火柴、面粉、玻璃、香烟、五金、制茶、皮货加工、西药加工、火腿罐头等十多种行业,最多的为火柴业,已有厂商四家。此外,还有四十三处煤、铅、铜、铁、碗花(钴)等矿产的小规模开采。1937年抗日军兴,外地的工厂、学校内迁,大量的资金、设备和人材流入昆明,促进了昆明经济的短暂繁荣。国民党中央和云南地方的官僚资本纷纷在昆明设置和开办工厂企业,如中央机器厂、炼铜厂、电工厂、发电厂、53兵工厂、电力制钢厂、纺纱厂、烟厂等相继建立。

1950年2月24日,云南和平解放。

昆明市气候概况

昆明地处低纬高原,属亚热带湿润气候, 境内大多数地区夏无酷暑,冬无严寒,素以"春城"而享誉中外。

昆明气候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点:

1.春季温暖,干燥少雨,蒸发旺盛,日温变化大;

2.夏无酷暑,雨量集中,且多大雨、暴雨,降水量占全年的60%以上,故易受洪涝灾害;

3.秋季温凉,天高气爽,雨水减少。秋季降温快,天气干燥,多数地区气温要比春季低2℃左右。降水量比夏季减少一半多,但多于冬、春两季,故秋旱较少见;

4.冬无严寒,日照充足,天晴少雨。

5.干、湿季分明。全年降水量在时间分布上,明显地分为干、湿两季。5~10月为雨季,降水量占全年的85%左右;11月至次年4月为干季,降水量仅占全年的1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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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北京建筑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4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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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施工合同范本

北京建筑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 (项目部(施工局)全称)

乙方:(营业执照登记名称,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工,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自愿、平等协商就 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一致,且乙方已充分注意、理解本合同各项格式条款的约定,并自愿履行由此产生的全部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地点:

2、合同范围

2.1 主要合同内容

,具体以施工图(含业主同意变更的部分)为准。

2.2 主要施工工序

(1) ,

(2) ,

(3) ,

以及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做的其它一切准备工作。

2.3 主要工程量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2.4 合同工期

2.4.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节点控制工期见下表:

节点工期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完工日期

备注

2.4.2 工期延误

如果关键线路的节点工期在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而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a.重大设计变更;

b.不可抗力;

c.由于业主原因要求停工;

d.甲方书面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2.4.3 乙方应在发生工期延误造成窝工事实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书面报告,甲方就相关事项及时向业主提交报告。如乙方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则视为乙方放弃顺延工期及赔偿的权利。如乙方虽按约定提交上述书面报告,但遇业主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时,则乙方认可甲方因此采用的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的处理意见。

2.4.4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赶工费用。

2.4.5 业主及甲方需提前完成工期时,有关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约定。

3、承包方式

根据本合同的施工内容及主要施工工序,乙方同意按 (单价或总价)方式进行承包。本合同 (单价或总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工程量是否变化合同价格均不做调整。

若在合同签订 个日历天之后,因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等导致燃油费(柴油)等其它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并且主合同有相关补偿条款时,双方才可以协商调整合同执行期间受影响项目的单价或总价;否则合同价格不做调整。由于非上述原因影响的燃油费(柴油)等其它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合同单价或总价均不得调整。

4、合同价格

4.1 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含 %税金),固定总价/暂定总价。

4.2 合同单价

合同单价见附件 B 《工程量计价清单》。合同单价包括完成施工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括施工所需各种材料运输及配合人工费用;包括人员和机械的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综合管理费、合理利润、 %税金等所有可能发生一切费用;包括因气候季节以及工序协调等因素导致的施工停滞窝工费等;乙方应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的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承担由于任何风险引起的费用。

4.3 税费的承担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税金 %;甲方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并在乙方每月进度款结算中扣除。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由乙方自行缴纳。

5、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权利与义务

5.1.1 甲方负责工程施工期间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工作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管理、监督、检查。

5.1.2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有关施工文件,并提供施工场所。

5.1.3 甲方负责组织相关施工图纸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工作。

5.1.4 甲方负责组织现场调度会,协调现场施工。

5.1.5 甲方负责与业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

5.1.6 甲方负责向乙方发布书面开工通知,并向乙方下达承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月工程进度计划及周进度计划。

5.1.7 甲方有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权利。

5.1.8 就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本合同和甲方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所发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或直接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包括因拒不执行指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含业主的罚款、重新安排队伍施工造成的单价差、赶工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1.9 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1.10 甲方负责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计价结算,并按业主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工程款的支付。

5.1.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管理及施工人员。

5.1.1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质量等级、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维护、初验、检查和返工、终验进行检查和监督。

5.1.13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乙方采取整改措施。

5.1.14 双方约定甲方的其他权力与义务: 。

5.2 乙方权利与义务

5.2.1 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应组织人员接受甲方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

5.2.2 乙方负责组织人员研究和熟悉施工图纸、按照施工总布置要求、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5.2.3 乙方负责按规定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成月工程量统计报表。

5.2.4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工程实际进度不满足计划进度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整改措施和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执行;但并不免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损失责任。

5.2.5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调度及甲方转发的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直接致函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不得直接从业主处收取工程款。

5.2.6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规定及制度,乙方必须严格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管理,并及时提供相关各种见证资料及记录,对所属员工及因其过错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等负责。

5.2.7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持证上岗规定,确保所属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技术岗位人员、特殊工种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将人员持证情况及有关证件复印件一并报送甲方备案。

5.2.8 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前按照本合同14.1条要求安排人员进场;并向甲方书面报告,便于甲方组织现场检查。

5.2.9 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前按照本合同14.2条安排进场设备,并保证进场设备完好率达到 %以上。在设备进场后 日内及退场前 日内,乙方均须将设备情况书面报送甲方,便于甲方组织现场检查验收。

5.2.10 乙方应按甲方与业主的主合同、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甲方提供的图纸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等满足合同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甲方要求,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2.11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看护、保卫及未完工程的安全工作,按时向甲方移交工程。保护期内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修复。

5.2.12 乙方应对在保修期内承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进行修理的,甲方则有权另行指定第三方修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5.2.13 如承包合同工程跨年度,乙方应在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应证书年检或到期更换新证书后 日内将通过年检或更换的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单位公章)送交甲方备案。

5.2.14 乙方确保其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并配合甲方对其施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5.2.15 乙方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职业病防治、工资发放、各种社会保险、伤亡事故处理、劳动争议等事宜,并负责因其施工人员作业不当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赔偿。

5.2.16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及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或雇主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5.2.17 乙方应该及时提供年度及完工清算资料,以备甲方审核。

5.2.18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其它任何活动。

5.2.19 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明确不予补偿或赔偿的事项,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或赔偿要求。

5.2.20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到施工现场条件及自然地理环境的风险,并承担由该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和责任。

5.2.21 乙方确认 为本合同工程项目经理。乙方依据本合同发出的请求及通知,必须由分包项目经理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5.2.22 乙方的分包工程项目经理须常驻工地或委托工地全权代表,全权负责乙方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结算、民工管理等职责,分包工程项目经理离开工地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单位请假,经甲方单位同意后方可离开工地。

5.2.23 乙方已全面了解并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指令。

5.2.24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包括再次分包、事实上的转包等)。

5.2.25 乙方须按照合同及甲方的管理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报表、施工原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如不能按时提供资料,甲方有权暂停给乙方的工程款结算和支付。

5.2.26 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6、施工辅助设施

6.1 施工供水

a(甲方供应)甲方设置施工用水的主管路至工作面 米处,由 方装表计量,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乙方负责该点到工作面的支线管路的安装、维护及拆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管路由甲方管理维护。每月甲方按 元/m3的价格和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备水源时,其水池/泵站到各工作面的整个设施安装、拆除方案要报经甲方批准,并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运行安全责任及费用。

6.2 施工供电

a(甲方供应)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 (电压或容量)的电源端口(盘柜)至 处,由 方在端口处装表计量,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乙方负责该点到工作面的支线安装、维护及拆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线路由甲方负责管理维护。结算时每月甲方按 元/KWh的价格和乙方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备电源(备用电源)时,其发电站(机)到各工作面的整个设施安装、拆除方案要报经甲方批准,并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运行安全责任及费用。

6.3 施工用风

a(甲方供应)甲方设置施工用风的主管路端点至距现场作业面 米处,该点以上管路由甲方管理维护,该点以下至工作面的支管路由乙方安装维护并拆除。结算时甲方按 元/立方米的价格和乙方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建自营施工用风系统,其压气站(含移动式)、供水站、池(含移动式)和相应管路设施布置要符合甲方现场总体要求并报甲方批准,同时做好日常维护。

6.4 现场施工道路

a(甲方提供)甲方按工程主合同要求(另见图表)向乙方无偿提供如图所示的施工道路,该道路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完工退场时乙方将道路及道路设施恢复为起始状交还给甲方。

b(自建)乙方自建临时施工道路要事前报甲方批准并符合甲方总体现场要求和技术要求,同时应无偿提供给业主、监理、甲方和其他施工方使用。

6.5 施工住房

a(甲方供应)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时房屋 平方米。使用期间,其上述区域内的安全责任、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若有偿使用临时房屋,每月由甲方按 元/m2向乙方收取费用。生活用电

元/KWh,生活用水 元/m3按表计量收费。其以上费用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建住房或营地(包括其它临时设施和场地)要符合甲方现场的总体要求并报经甲方批准,该住房或营地的安全责任和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6.6 其它: 。

7、材料供应

7.1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统供材料(见下表),由甲方按约定消耗量向乙方有偿提供,按月进行核销,且超耗部分的材料按核销日市场价(含采保费、运杂费;若采购时价格高于核销日市场价,则按照采购时价格计算)加计 %费用收取材料款。

统供材料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统供价格

备注

7.2上述统供材料,乙方必须提前 天向甲方报送使用计划;使用时由乙方书面授权指定专人出示身份证明到甲方指定的仓库(或地点)进行调拨,发生的转运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7.3若属构成工程实体的其它主要材料 ,乙方必须委托甲方代为采购。并提前 天向甲方报送使用计划,材料价款为采购价格 加 %采保费、运杂费,在每次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

7.4乙方从甲方仓库领用的材料,出库后材料管理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领用及采购材料的堆放和管理要符合甲方总体规划的要求,并且按甲方标准化要求设置标识。

7.5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目所需的特殊材料: ,由甲方统一管理,并服从甲方有关特殊材料的管理制度。

7.6周转性材料的管理

乙方自备周转性材料必须在甲方物资部门进行备案,退场时由甲方物资部门对其周转性材料进行核实,办理周转性材料退场的相关手续。

乙方使用甲方周转性材料另行签订租赁协议。

7.7乙方领用的材料仅限在本合同工程中使用,不得改变其材料的用途。否则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7.8其他: 。

8.施工设备

8.1本合同工程施工时由乙方自备的设备 ,并按甲乙双方约定按时进场(按照本合同第 5.2.9 条及第14.2条要求)。乙方施工设备进场后,应通知甲方现场书面认定并备案。乙方施工设备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否则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8.2乙方设备停放与管理要服从甲方现场总体要求,不得随意进出特定区域和乱停乱放。

8.3乙方使用甲方设备,必须书面申请,由甲方统一安排,并签订租赁合同,双方按租赁合同进行管理和结算,乙方应每月向甲方上报运行记录。零星使用甲方设备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计量方式及台时费标准,费用在工程款结算时扣除。

8.4对于甲方零星使用乙方机械设备,由甲方 部门签证及 审查后按第8.3条同等原则结算。

8.5乙方每月应将自有主要设备的完好、使用、维修等情况上报甲方 部门,供甲方对施工资源与生产进度进行及时分析和掌握。

8.6乙方施工设备应安全装置齐全、性能可靠,其施工设备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使用甲方施工设备造成损坏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8.7其它: 。

9、质量要求

9.1 质量目标与要求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 执行,工程质量全面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其中:单元验收合格率 %(优良率达 %)以上,工程综合验收质量评定达 标准。

(依据主合同条款补充具体工序的标准、要求)

9.2 质量检查与验收

9.2.1 乙方应确保承包工程的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并就承包工程向甲方承担主合同相应项目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9.2.2 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测量由 方负责(包括按规定填报资料),费用由 方承担(视工程项目具体情况约定)。

9.2.3 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检验、试验由 方负责,费用由 方承担。

9.2.4 乙方须允许并配合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进入乙方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工程具备覆盖、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要求时,乙方必须在自检合格以后,及时申请甲方验收。乙方的施工必须经过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并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甲方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9.2.5 工程经甲方验收后,仍需业主、国家或地方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视为正式验收。

9.2.6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或修理,使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未进行整改,则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整改,并有权将发生的全部费用直接从乙方结算款项内扣除。

9.2.7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本工程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9.2.8 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

9.2.9 其它: 。

10、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0.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现场防护要求,确保施工安全。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见附件 C ,并应向甲方缴纳安全保证金。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及重大环境事故,该保证金不退还。

10.2乙方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乙方必须配备合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名,加强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10.3乙方必须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由于乙方违章作业或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4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安全生产作出指导,并对其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5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若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0.6乙方在施工现场内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保护用品,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10.7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抢救伤员,并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减少损失,同时须立即报告甲方。

10.8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或雇主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须将保单复印件在签订合同后 天内报送甲方备案。超过 天未办理保险的,由甲方代为购买,费用在工程款支付时扣除。

10.9乙方应教育其施工及管理人员遵纪守法,服从工地各种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10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乙方应保持自己生活区及施工区内的环境卫生,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本合同工程完工退场时,要清理施工场地和生活住地的垃圾,保障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10.11非甲方原因,乙方遭受到财产和人员(包括乙方雇员、乙方施工范围内其他人员)生命、健康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交纳的安全保证金不予退回。由第三者造成乙方的生命财产损失的由第三者负责,由不可抗力造成乙方的生命财产损失的由乙方从保险公司的赔偿中补偿,甲方给予协助,不能补偿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10.12其它要求: 。

11. 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

11.1 职业健康

11.1.1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与甲方签订《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见附件

D ,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1.2 乙方应为自己雇用人员配置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尘面罩、雨衣、雨鞋等劳动防护用品。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1.1.3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防护标准和防止污染环境的要求组织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有关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11.1.4 其他要求: 。

11.2 环境保护

11.2.1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区域或有害因素等环境问题需要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时,乙方应提出安全、环境防护措施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2 乙方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控制,工业垃圾按照指定要求进行堆放弃渣,生产生活产生的废弃物分类收集,统一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危险废弃物/不可回收的废物/可回收废物分类收集、按规定统一处理。

11.2.3 乙方对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实行有效管理、专人负责,放射源实行有效存放,专人负责,有效控制。

11.2.4 乙方对生产生活废水做到规划管理,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和满足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不污染河域环境,生产生活废水必须经沉淀池、化粪池、隔油池处理。

11.2.5 乙方在工程项目设计要求范围内进行施工,不发生施工设计规划以外的破坏环境保护性质的施工行为。

11.2.6 乙方对工作生活场所大气污染环境因素(源)进行控制管理,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11.2.7 乙方生产、施工场界噪声控制指标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

11.2.8 乙方应加强节能降耗,控制高能耗设备和超产品能耗设计性能设备的使用。

11.2.9 乙方负责教育本单位现场工作人员,不断提高环境意识。

11.2.10 乙方应确保本单位在施工活动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和法规。

11.2.11 乙方应遵守甲方环境管理规定,适时接受并配合甲方对环境管理工作实施的监督检查活动。

11.2.12 其他要求: 。

11.3 责任划分

乙方如发生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接受甲方、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承担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此作出的责任追究及处罚。

12、技术条款

对于非临时工程以甲方与业主主合同有关本合同项目的技术要求为准,对本合同同样有效;对于临时工程以甲方对本合同项目的技术要求为准。详见附件 E 。

13、乙方人员工资保障措施

13.1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发放形式

a.为确保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其施工人员工资。每月由乙方制作“员工工资发放表”,列明工资月份、姓名、工资数额,并经乙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甲方。代发金额视为乙方收到工程款数额。

b.为确保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甲方对其施工人员的工资发放进行监管。每次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上月“员工工资发放表”,列明工资月份、姓名、工资数额,并经乙方负责人、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甲方。不提交“员工工资发放表”或提交表格不合格、不真实的,甲方有权暂时拒绝支付工程款。

13.2 工资保证金

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每月结算中按当月工程款的 %扣留其员工工资保证金,如合同执行中发生拖欠员工工资需由甲方代为支付时,甲方有权从工资保证金中代付;如乙方未拖欠员工工资,提取的保证金分别于每年7月和次年1月返还累计扣留额的 %,剩余部分待工程完工验收且无拖欠员工工资情况时全部返还(不计利息)。

14、资源配置

乙方投入的人员及机械设备必须满足工程项目实施的要求,并为其承诺投入的人员、设备负责。当乙方资源配置影响承包项目实施时,甲方有权要求增加人员及设备等资源的配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4.1 人力资源投入

序号

岗位

数量

进场日期

简要工作业绩

备注

14.2 机械设备资源投入

序号

设备

型号/规格

数量

进场日期

现在何处

备注

15、施工协作

15.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业主、监理要求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5.2乙方按约定完成施工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第三方的配合。

15.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有关的管理制度。

15.4其他要求: 。

16、计量原则及工程量确认

16.1 计量原则

16.1.1 甲方按施工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和标准为依据,对乙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验收、计量。隐蔽工程部分,乙方须通知甲方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办理现场签证方可计量。

16.1.2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实际完成的、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量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免除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的责任(含业主、监理的罚款等)。对于规范允许的超挖超填工程量已计入单价中。

16.1.3 甲方与业主主合同的结算签证,均不作为甲乙双方之间结算的依据。

16.1.4 (根据本合同的专业性质逐条列明清单项目的计量原则)

16.2 工程量确认

16.2.1 甲方在计量或由监理工程师计量前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若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则计量结果有效。

16.2.2 乙方的结算工程量以甲方确定为准。乙方按照5.2.3条上报已完工程量报表,经甲方 部门校核,经 部门审核,经

批准方作为结算依据。

17、结算与支付

17.1 结算方式

本合同执行按 (按月结算或按工程进度分阶段结算)结算。

(本合同不设预付款。)

17.2 支付方式

17.2.1 本合同所有结算均采用银行转账支付,乙方必须在 (地点)

银行开设结算专门账户,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不提供现金。

17.2.2 工程结算时段为每月 日至 日,过期不予办理,乙方凭甲方确认的工程量、验收报告及库房领用材料结算单统一结算,从每月结算款扣除 %为质保金、 %为履约保证金、 %为安全生产保证金、 %为乙方雇佣人员工资保证金。

17.2.3 甲方有义务代扣代缴乙方承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等税金 %,并在乙方每月进度款结算中扣除。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合同书价款、单价中,由乙方自行缴纳。

17.2.4 原则上工程款支付与业主给甲方结算同步同比例支付,工程余款根据业主给甲方实际支付一次或分期支付(不计息)。

17.2.5 若本合同工期超过12个月,则在每年1月份须对前一年的完工项目进行清算。乙方能够按合同履行义务,在年度清算时,返还已扣留履约保证金的 (不超过25%)。

17.2.6 乙方雇佣人员工资保证金返还按照本合同13.2条执行。

17.2.7 在本合同项目施工结束后,乙方按期足额发放了本单位工人的工资、并清理完自己的债务后,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息的剩余履约保证金。

17.2.8 施工期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在完工验收后,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息的安全生产保证金。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保证金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进行部分返还或罚没处理。

17.2.9 在本工程保质期届满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息的质保金。

18、变更

18.1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18.2在紧急(防洪、抢险、救灾等)情况下,乙方应立即执行甲方的变更指令。

18.3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8.4 变更处置原则

a若变更引起工期变化时,则按以下原则调整工期:

若变更需要延长工期时,应按第 2.4.2 、2.4.3款的规定办理;

若变更使合同工作量减少,甲方认为应予提前变更项目的工期时,由双方协商确定,但确定的完工日期不得晚于业主对该项工作批复的完工日期。

b 若变更需要调整合同价格时,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并签订补充协议。

19、竣工验收与完工结算

19.1 竣工验收

19.1.1 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在 日内组织验收。若由于业主、监理原因不能及时验收,乙方应予充分理解,不能以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但甲方应该积极协调,尽快组织验收。

19.1.2 如乙方所完成工程质量,经验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或修复。乙方如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返工或修复时,由甲方组织人员返工或修复,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直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否则,由甲方组织人员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19.1.3 乙方应注意成品的防护工作,不以中间交工验收免除乙方成品的保护责任。

19.1.4 其他要求: 。

19.2 完工结算

19.2.1 完工结算时,乙方须递交证明不拖欠雇佣人员工资的文件、已完成与工程有关债务的清算文件、与项目部各部门手续清理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完工工程量统计表、完工结算统计表等其他甲方认为应该递交的相关文件。

19.2.2 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相关文件,在 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无误后再进行完工结算,乙方递交的工程量统计表经乙方签字、甲方审核后生效,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19.2.3 经完工验收合格后, 天内双方完成完工结算。

20、质保期

本合同质保期为 年,时间从完工验收之日算起。

21、担保及保险

21.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 5.2.16 条及10.8条的要求为其进场人员办理保险。

21.2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a.人员的伤亡;

b.承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1.3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a.由于乙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b.由于乙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c.由于乙方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2、暂停施工与补偿

由于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及进度安排的暂停施工引起的误工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甲方不再另外承担暂停施工的施工人员、设备停工补偿。

发生暂停施工事件时,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将暂停施工发生的人员、设备尽可能协调分流到其它施工工作面施工,减少因暂停施工发生的施工人员、设备的窝工。

本工程对业主原因、甲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不予补偿。

23、违约责任

23.1 甲方违约责任

23.1.1 若由于甲方原因,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付款,承担延期付款部分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予充分理解。

23.1.2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23.1.3 双方约定的甲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

23.2 乙方违约责任

23.2.1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发生合同列举的健康、环境、安全等事故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责任的,每发生一起承担违约金 元至 元。

23.2.2 乙方不得转包本合同范围内工程或施工工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 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23.2.3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但乙方应承担违约金 元及甲方由此发生的全部损失。甲方根据乙方履行情况推断出乙方无力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经甲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后 天内仍未提供确保合同履行的措施、方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 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23.2.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逾期的,乙方应按逾期天数以 元/天向甲方计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

23.2.5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并被甲方认为有重大偷工减料行为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金 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承担返修及赔偿损失责任;当乙方质保金不足以充抵的,以履约保证金充抵。造成工期逾期的,按23.2.4条执行。

23.2.6 如发生乙方拖欠雇员工资,乙方同意甲方从其工资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乙方雇员,同时乙方应承担违约金 元。

23.2.7 如乙方煽动所使用的农民工闹事或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聚众闹事时,均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增加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乙方履约保证金和工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23.2.8 双方约定的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

23.3违约金总额限制

本合同执行期间对乙方有关的违约金总额不得大于合同额(完工结算总额)的 %。

24、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24.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其他不可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外部力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结束后 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损失情况和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4.2免责条款

若业主未能按时支付甲方工程款,乙方应充分理解,不能因业主原因造成甲方未能按期支付而视甲方违约。

25、争议与仲裁

25.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果时:□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向甲方法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5.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不得影响与争议无关或不受影响义务的履行,但经甲方同意的不在此限。若乙方因争议暂停施工,且经调查后被认定为理由不充分的,乙方不得就暂停履行部分要求延长履约期限或免除合同责任,并应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26、合同解除与终止

26.1合同解除

26.1.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 日通知违约方。

26.1.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方与业主的合同终止,则甲方与乙方合同自然终止。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天内办理退场,甲方根据业主赔付情况支付乙方已完工程未支付的工程款。

26.1.3因不可抗力或因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6.1.4发生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可以解除合同。

26.1.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现场。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26.2 合同终止

自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完毕合同全部义务,包括乙方向甲方交付符合约定的竣工工程,甲方支付完毕竣工结算价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7、特别约定

27.1甲乙双方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各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负责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其他人员未经书面授权签字无效。

27.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负责缴纳地方政府规定征收的税费(如地方税、暂住费等)。

27.3因甲方企业文化建设需要,乙方人员、设备使用甲方标志时,不代表设备为甲方所有,也不代表乙方人员与甲方有任何劳动关系。

27.4乙方应按甲方的质量、环境、健康要求和认证体系运行,执行甲方相关的体系文件和管理办法,并签订《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

27.5甲乙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须按其规定执行。

27.6甲乙双方应签订《保廉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其规定。

27.7本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往来的通知、指示、要求、确认、决定等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口头通知,后补充书面材料;并应送达约定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7.8本合同中的:

主合同为: ;

业主指: ;

监理指: ;

设计指: 。

28、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 份,正本甲乙双方各1份,副本甲方 份、乙方 份。

本合同签订地为甲方法人住所地: 省 市 区(县)

合同附件

A法人授权书

B工程量计价清单

C技术条款

D安全生产责任书

E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

F保廉合同

G双方认为应该补充的其他材料

甲方:( 项目部全称) 乙方:(营业执照标注的单位名称)

(公章) (公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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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案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企业,全文共 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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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凯泉给水工程有限公司诉北京金钱豹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案

()丰民初字第00855号

原告上海凯泉给水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凯文

委托代理人安福琴

委托代理人孙浩亮,北京市长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金钱豹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光旭

原告上海凯泉给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凯泉公司)与被告北京金钱豹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钱豹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上海凯泉公司委托代理人孙浩亮、安福琴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金钱豹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上海凯泉公司诉称,XX年5月18日,原告与被告签订水泵销售合同(07040098),合同总金额314 347元,后变更为339 873元。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供应水泵,后原告依据实际情况给被告送去水泵。时至今日,被告尚欠原告货款245 568.9元。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给付拖欠原告的货款245 568.9元和自XX年11月20日起诉之日起至开庭之日止合同总金额339 873元的0.2%/天的违约金119 635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金钱豹公司既未作书面答辩,亦未参加本院庭审。

经审理查明,XX年4月23日,上海凯泉公司与金钱豹公司签订水泵销售合同(bj070098),约定:由上海凯泉公司为金钱豹公司供应水泵,合同总金额314 347元,交货期为XX年5月18日,付款方式为预付30%,货到初验合格付至75%,调试合格付至95%(XX年11月1日前),5%质保金一年内结清(调试合格后12个月内)。若需方(即被告)延期付款,将承担本合同列定总金额的0.2%/天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供方(即原告),且累积计算。XX年9月12日,原、被告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将原合同中2台50wq/s201-4切碎式排污泵变更为2台100wq/s411-15的切碎式排污泵,电控柜1台,合同金额由原来的314 347元变更为339 873元,交货日期变更为XX年10月20日,其他条款按原合同执行。合同签订后,金钱豹公司按合同约定付给上海凯泉公司原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94304.1元,上海凯泉公司依约分别于XX年5月23日、5月31日、10月29日向金钱豹公司履行了供货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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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介绍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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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园是以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墓地为基础修建的公园。1982年兴建,1985年落成并正式开放。坐落于市南12公里的龙门东山琵琶峰上,占地44亩,分为青谷区、墓体区、诗廊区、管理区四部分。

青谷区丛竹夹道,悬瀑飞洒,乐天堂、听伊亭、松冈亭等仿唐建筑若隐若现。乐天堂内有白居易塑像及其后裔在洛阳的分布情况。墓体区有半球形墓冢、古碑、自然石卧碑、乌头门、登道、碑庐及翠柏、牡丹等各色花木,设计独特,肃穆典雅。卧碑上刻有白氏《醉吟先生传》,是中国最大的石书。墓区北侧是诗廊区,道时书屋、翠樾亭均在该区。

这里集中展出当代书法家、画家书丹的白氏诗作,刻石嵌于壁上,还陈列有白氏著作的各种版本及生平事迹。白园背山面水,景色秀丽,是洛阳著名的游览胜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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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介绍北京大学的导游词_北京导游词_网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导游,全文共 5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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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北京大学导游词

北大创办于1898年,原名京师大学堂,光绪皇帝亲笔题词“京师大学堂”匾额。它是中国第一所国立的综合性大学,也是当时最高的教育行政机关,是康梁百日维新的措施之一。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大学导游词,欢迎大家参考。

北京大学导游词1

北大燕园其实是原来燕京大学的校址,但是很多北大学生对此段历史知之甚少,然而最近有很多团体来北大参观,最让人神往的莫过于未名博雅的秀丽景色,如不能让参观者知道关于这个园子的真实历史,实在让人惭愧,谨以此文分享给愿意做导游的学生,希望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为这个校园增添光彩!

西校门

西校门是北京大学原来的正门。因为是校友1920xx年捐资所建,故也称作校友门。1920xx年3月15日,燕大正式挂匾,同时举办男女两校合并的联欢会,合并仪式由蔡元培主持,校门上燕京大学的牌匾为他所题。

西门华表

这两座华表是圆明园安佑宫中的遗物之一,当年被安放在安佑宫琉璃坊前。在清末民初崇彝的《道咸以来朝野杂记》中有记载曰: “鸿慈永祜,在月地云居之后,循山径入,其中为安佑宫,乾隆七年建,其前琉璃坊三座,左右华表刻云气,甚精巧,民国十四年犹及见之。闻人言:今已为燕京大学所取。” 根据这段记载,这两座华表至迟当建于乾隆七年(1742)。至于如何从圆明园移到燕园,当年的《燕京大学校刊》曾对此有较为详细的记载,称移此华表时,曾“商诸圆明园之主管者,拟将此石柱移归本校保存,并经地方当事人之认可,遂鸠工起运,陆续移来三座…”,“国立北平图书馆落成,商准北平市政府,将存放天安门前之石柱移归该馆,同时函商本校,请将所存之三柱移赠其一,……当即准如所请,函报市政府备案,并声明尚存二柱,仍由本校保存,旋得市政府认可,於是本校行政执行委员会乃决议将此二柱竖立於贝公楼前,以资瞻仰。此项竖立费及配制柱顶之镇物费,为数约一千数百元。” 但是仔细观察一下这对华表,会发现一粗一细,并非一对。原来1920xx年燕京大学建校舍时,只从圆明园运来了三根,第四根却被运到城里,1931年曾横卧在天安门前道南。当北京图书馆建文津街新馆时,欲将燕大多余的一根华表搬走与天安门前的另一根合成一对,不料搬运时阴错阳差,结果燕大和北图的华表皆不成对,成就了这一桩趣事。

贝公楼(Bashford Hall):

燕大的主楼,即现在北大的办公楼,称为贝公楼,是为纪念美以美会会督贝施德(又译贝施福),1920xx年落成时的英文名即为Bashford Hall。燕京大学的前身是美国美以美教会开办的汇文大学。其首任校长李安德是丁韪良的一位密友,当李安德于1893年因病去世以后,包括丁韪良在内的校董事会一致推选贝施福为汇文大学堂的第二任校长,同时选举刘海澜为常务副校长。贝施福当时也是美国俄亥俄州卫斯理大学的校长。虽然他于1920xx年正式来北京传教之前并没有太多的时间来实际主持和过问汇文大学堂的具体事务,但由于他是一位颇负盛名的教育家,同时又具有管理一所美国名牌大学的丰富经验,所以他对于提升汇文大学堂学术和管理水准是起了很大作用的。尤其是自从他亲自来北京主持美以美会的教务活动之后,以及在1913-1920xx年任上海美以美会会督期间,更是在汇文大学堂的财力上给予了鼎力支持。与此同时,贝施福还是一位藏书家和多产的史学家,编著过《中国与美以美会》(1906)、《美以美会在华一百年文献集》(1907)和《中国述论》(1916)等重要的在华教会史文献。1920xx年在上海逝世之前,贝施福向汇文大学堂遗赠了他所收藏的大量书籍,其中有很多是善本书。它们后来成为燕京大学图书馆西文书收藏中的核心部分。至今在北大图书馆的书库中仍能找到上千册有贝施福亲笔签名的西文书籍,内容大都跟在华传教士和中国历史文化有关。为了纪念他对于汇文大学堂和燕京大学的突出贡献, 1920xx年落成时便用他的名字命名。卫理会海外传教团捐款16万美元建造。 贝公楼的正门是在可以远眺燕山的西面。门前原来有一棵挺拔而高大的松树,还有一块西方所有大学校园均少不了的长方形草地。贝公楼正门上方的屋檐之下还挂有一块很大的牌匾,上书“贝公楼”三个大字。从1939年和1941年《燕大年刊》的老照片上我们都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一块牌匾。“贝公楼”的牌匾其实跟那块被奉为国宝的“大学堂”牌匾一样,都是具有很高历史文物价值的。

贝公楼原来正门的上方有一个小阳台,每当校内举行大型的集会时,这个阳台常常被用作一个讲坛,而听众们就站在办公楼与西校门之间的一大片草地上。1957年,当苏联的最高苏维埃主席伏罗希洛夫在周总理陪同下访问北大时,就曾经站在这儿对下面站满草坪北大师生发表过热情洋溢的讲演。可惜这样的壮观场面如今已难以重现。

宁德楼(Ninde Hall)

宁德楼(又称宗教楼,今北大外院民主楼),是燕园第一座建筑,1920xx年落成,作为学校的宗教学院所在地,由在上海的甘维尔夫妇捐赠,以纪念前美以美会会督宁德威廉牧师(Bishop William X. Ninde)。宁德威廉牧师与其妻1895年来华,自此从未中断过祷告,祈求这个伟大而有着悠久历史的国家早日福音化 。宁德楼二楼有小礼拜堂,学校的主要圣事都在这里举行,这里还进行许多重要的选举,这个礼拜堂至今犹在。

穆楼(McBrier Recitation Hall)

由托事部的司库、银行家穆布莱(McBrier)捐款10万美元所建,今为北大外文楼。科学楼(Science Buildings)

其中一个由洛克菲勒基金会用于建设北京协和大学医学预科的资金中的一部分兴建,今为北大化学南楼和化学北楼。燕大图书馆

燕京大学图书馆位于贝公楼南侧,即今天的北京大学档案馆,是由托马斯•贝利(Thomas Berry)夫妇的三个女儿为纪念父母的遗愿——“在全中国推广学习”而捐款五万美元兴建的,以其收藏的善本书和古籍书而著称。1952年院系调整时,它已有图书期刊40万册,未编图书期刊18万册,另拓片120xx余张,木刻书板2400块。其中收善本以明、清刻本及抄本居多,宋元版本也不少。 善本书数量高达3578种,37484册。由于燕大作为原教会学校的特殊地位,在西文书收藏中最著名的要数基督教神学和有关基督教在文化传播史方面的收藏。古籍丛书也是国内图书馆中收藏最丰富者之一。此外,燕京大学图书馆还收到来自各方的赠书。其中有孙中山先生从自家书架上亲自取下的一包书,还有美国校友分别于1920xx年和1920xx年赠送的书。李赋宁先生在一篇题为《我与北大图书馆》的回忆文章中写道,在他初来北大任教的日子里,正是燕京大学保存的西文特藏书,使他能够顺利地备课和准备讲演稿,并在北大图书馆度过了一段祥和而严肃的研究时光。

甘德阁,麦风阁(又称姊妹楼,今南阁和北阁)

甘德阁为Mrs David Gamble捐款所建,南北二阁建于1920xx年,北边的麦风阁为音乐教室和男女学生活动室,南边的甘德阁当时作为女部的办公楼使用。它们是以美德博士(Miss Luella Miner)的名字来命名的。麦美德博士是原华北协和女子大学的校长,华北协和女子大学并入燕京大学以后,便自动成为燕大的女部,麦美德(Miner)就成为燕大首任女部主任。麦博士在任只有三年,但是为燕大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因而在海淀新校园落成时,依据当时给建筑命名的惯例,就将这两座美丽典雅的阁楼以麦美德来命名了。从甘德阁和麦风阁到南北阁的转变,估计也是因缘于钱穆先生的提议。从那时开始,甘德阁和麦风阁的名称就逐渐被人们淡忘在历史的角落了。

圣人楼(Sage Hall 今天的俄文楼)

当时是女子学院教学楼,由罗素•塞奇基金会(Russel Sage Foundation) 捐资兴建,二楼有礼拜堂,专供女子圣事服侍之用。钟亭铜钟系雍正皇帝降旨所造,是1920xx年,学校用哈佛燕京学社的款项从黑寺 购得。每隔半小时,校园里会响起悠扬的钟声。

男生宿舍(红一到红四楼),女生宿舍(静园周围的院子)

男生宿舍由众多美国慈善家捐资兴建,第六宿舍由中国人捐资兴建。现在男生宿舍作为行政办公室,女生宿舍是各个文科院系所在地。

思义亭(又称鲁斯亭,今称湖心亭)

为斯克兰顿城(Scranton)的友人为纪念副校长路思义(Henry Winters Luce)所建)(一说为路思的长子亨利•鲁滨逊•路思(美国《时代》、《生活》杂志的创办人)捐资兴建)。路思义对中国的基督教高等教育事业有很大贡献,他像司徒雷登一样,积极筹款,促进了山东齐鲁大学的组建,1920xx年担任燕大副校长,积极为燕大建设筹款,鉴于他的贡献,中国台湾的东海大学还有以他为名,由贝聿铭设计的路思义教堂。

临湖轩

临湖轩作为校务长住宅,为司徒雷登友人美国费城的乔治•柯里夫妇捐建,其实,司徒雷登只住很少的部分,其他分别为学校接待、议事的场所,学校里各种社团开聚餐会、茶话会、招待贵宾、举行婚礼都可以在这里。1920xx年燕大创建10周年座谈会上,冰心教授提议命名为“临湖轩”,并请当时的北大文学院院长胡适题匾。女子体育馆(Boyd Building今北大二体) 女子体育馆系米兰•鲍埃的父母威廉•鲍埃夫妇(Mr. and Mrs. William Boyd)于1920xx年捐献了9万美元给燕京大学来建设一座女子体育馆,他们还捐献了1万美元在燕京设立奖学金。威廉•鲍埃先生曾经是YMCA(男性基督徒年青人联合会)的秘书,而鲍埃夫人又是国际YWCA(女性基督徒年青人联合会)的创始人之一,因此,他们在美国基督教为亚洲捐款的运动中极为活跃。由于他们的努力,在美国基督教女子团体捐助的亚洲7所女子学校中,燕大得到了最大的一笔。300万美元中的60万被用来建设燕京大学校园,鲍埃夫妇10万美元的捐助是其中的一部分。他们的女儿米兰•鲍埃毕业于美国威尔斯利女子学院化学系,因为对基督的信仰,1920xx年离开了刚订婚的未婚夫,远涉重洋,来到燕京大学教化学,是燕大最早的女教授之一,米兰后来成为燕大董事会的秘书,继续为燕大的发展筹集款项。不仅如此,她还极其关心中国人民的命运。抗日战争,米兰为中国难民救助会工作,筹集了很大一笔钱。她的女儿卡米拉参加了基督教教育学会的亚洲交流项目,并在1979年第一次来到中国作讲座,她的外孙女谢海日(Heather Smith Xie)24岁来到中国教书,如今,谢海日与她的中国丈夫谢勇住在香港,两个小孩先学中文,后学英文,已经能够流利地讲普通话、广东话和英文。她把她的家庭和生活看作中美友好交往的一个见证。

男子体育馆(Men’s Gymnasium)

即现在的北大一体,大楼是由燕大在美国的托事部主席Mr. Franklin Warner捐资兴建,旁边的运动场地是在纽约的Mr. Carl Hamilton帮助下整理出来的。

北京大学的导游词2

翻尾石鱼

翻尾石鱼是圆明园的遗物。1930年燕京大学的毕业生从原朗润园的主人载涛手中将石鱼买下赠给母校作为毕业留念.

博雅塔

为了向全校供水,亟需建一座水楼,但是它必需与未名湖的风光相协调,于是便仿照通州燃灯塔外形建此水塔,并从燕大教授博晨光(Lucius Porter)曾经在华北做过传教士的叔父James W. Porter那里捐来一笔钱专供建造水塔使用。塔便用博晨光教授的名字而命名,称为“博雅塔”。水塔仿通州古塔样式,共13层,高37米,中空、螺旋梯直通塔顶。

大家好!今天就是由我来担任你们的导游,大家可以叫我凌导。我们现在在开往大家都非常熟悉的: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创立与1898你,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的第一所国立大学,是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大学之一,与清华大学齐名。

好了,现在已经到了北大的校门口了,请大家注意一下卫生,如有垃圾请扔到垃圾桶或垃圾袋里。好了。我们下车吧。

现在我们来到了北大最有名的:一塔湖图。塔是指博雅塔,塔级有十三级,高三十七公尺,本来是一座水塔,现在已成为了一处风景,供大家欣赏。湖是未名湖。当年取名时,参选的名称很多,但都不令人满意,最后由国学大师钱穆先生一锤定音,直接就叫"未名湖"了。图,就是我们现在来到的图书馆。这座图书馆,已经百年历史了。现在藏书1046万册,是亚洲最大的大学图书馆。

我们接着往前走。

看,这就是塔和湖。现在这里是一个风景优美的地方,我们一定要注意卫生。青大家慢慢欣赏。"

今天的游览到这里就结束了,希望大家多来玩!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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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介绍西双版纳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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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云南之南,自古至今都是中国遥远边获的西双版纳,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与外界的联系主要是通过一条条幽深、险峻的茶马古道来完成的。

在西双版纳这一条千百年来的古山道——茶马古道上走一遭,感受千百年的历史在脚下走过“青石板上的马蹄印、密林里的古茶树、草窠里深藏的清代诰封碑……”。

古人都说:“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生活在云南西双版纳地区的少数民族算得上是最最幸福的人,因为他们不仅居住在“竹”楼里,吃着“竹”筒饭、喝着“竹”筒酒,真是比神仙还逍遥。

西双版纳热带雨林中有竹子种类逾百,满山遍野,竹浪起伏,而各民族村寨也是凤尾竹掩映,十分秀丽。

在西双版纳傣族的民歌里更是有“有寨就有竹林绿,有竹就有人家住”的佳句,描述了这里各民族与竹子的密切关系。这里的人们对于竹子可谓“不可一日无此君”,来西双版纳感受这独特的竹子文化。

“水花放,傣家狂”,“泼湿一身、幸福终生”!象征着吉祥、幸福、健康的一朵朵水花在空中盛开,人们尽情地泼尽情地洒,笑声朗朗,全身湿透,兴致弥高。

泼水节是西双版纳一年中最盛大的民族节日。每年的公历4月1 2日举行,被称为“波水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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