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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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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负责填报公司行政管理费预算审批表。

(二) 负责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和公司其它物品保管和发放工作。做到帐物清楚、管理有序。

(三) 负责管理员工食堂、宿舍帐物及日常工作。

(四) 协助办公室主任完成以下工作:

1、协调公司对外联络和应急事物、地方政府等单位的公关协调。

2、办公设备、固定资产、车辆、办公环境、宿舍的日常管理。

3、营业执照的年检,财务年检的联系。

4、与安委会、派出所、居委会的联络。

5、负责协调、组织公司办理集体活动

6、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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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部门计划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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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仓库日常管理

1 、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

2 、必须严格按照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登记明细帐,做到日清日结,确保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及时登记明细帐,保证帐物一致。 3 、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脑三者一致。如有变动及时向领导反映,以便及时调整。

4 、仓管人员应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部门领导。

二、入库管理

1 、物料进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

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 、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原料一律不得入库存放。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3 、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送货单一致。每批材料入库合计金额必须与发票上的金额一致。

三、出库管理

1 、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特殊材料须持有门店经理的批复单,方可领用。并做到限额领料,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经领料人签字,登记入帐。

2、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 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四、仓库是财物重地,非保管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停留,不允许代存私人物品,不得私自拿用、外借物品,不得白条抵库。

五、原料库房要明亮通风,定期检查,,不能有过期或霉变现象;各库房卫生要每日一小清,每周一大清,保持库房内货架、地面及墙壁干净,无尘土、油污、面粉、米粒及杂物,保持干爽无异味。

六.配备挡鼠板,做好防蝇、防尘、防鼠、防潮“四防”工作。

七.仓库管理员应责任心强,监守岗位,无故不能离岗。对突发事件能及时处理和协调,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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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部门工作例会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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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部门工作例会制度

1、部门工作例会

(1)主持人:部门总监,部门总监缺勤时由部门经理主持。

(2)出席人员:各部位经理、主管、领班及部门文员。

(3)时间:每周一次。

(4)主要内容:

a、各部位简明扼要汇报上周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

b、部门总监对上周经营情况和成本费用、质量管理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c、传达酒店总经理对部门工作的指令,布置下周工作和要求。会议

纪要分发至各部门。

2、班前和班后例会

(1)主持人:部门经理、主管或领班。

(2)出席人员:当班员工。

(3)时间:上岗前或下班后。

(4)主要内容:

班前会:检查员工仪容仪表,布置当班任务和分工,交待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和要求。

班后会:对当班工作进行讲评,表扬先进,提出问题,激励员工进一步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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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部门计划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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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企业银行账户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基层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为银行账户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银行账户为各企业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第二章 银行账户审批权限

第五条 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直属企业开立的银行账户,须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集团公司审批;原有银行账户的变更或撤销,须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六条 分公司管理企业、子公司所属企业开立的银行账户,须以正式文件形式报上一级企业审核后统一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原有银行账户的变更或撤销须由各分公司、子公司统一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七条 上市公司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及撤销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章 银行账户开立、变更、使用和撤销

第八条 开立银行账户只限于国有商业银行和集团公司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同时须满足集团公司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银行账户体系和资金管理的要求,不得在非认可的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银行账户。

第九条 银行账户必须由本企业财务部门统一开户,统一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多头开户,严禁出租和转让账户。

第十条 各企业原则上只可开立两个账户:一个基本账户(即支出户);一个一般账户(即收入户)。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有特殊规定的可以申请开立专用账户。需要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和注册验资,可以申请开立临时账户。

第十一条 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均统一纳入集团公司结算中心和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管理。为满足结算要求,须选择同一家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和电(热)费结算一般账户。网上银行可以选择中国工商银行或者中国建设银行。

第十二条 银行账户核算内容

(一)基本账户用于核算各企业的支出;

(二)一般帐户(收入账户)用于核算各企业的电(热)费收入;

(三)纳税、还贷等专用账户用于规定的用途,不得存放其他资金;

(四)临时账户只能用于核算临时机构的支出。

第十三条 银行账户开立程序

(一)申请开户。以正式文件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需要提供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文。

(二)审批账户。集团公司根据各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批。

(三)开立账户。各企业按照批复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四)办理网上银行登记。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对各企业银行账户实行年检制度,每年年底,各企业对截至上年12月31日保留的所有银行账户填写《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银行账户年检申请表》(见附表1),集团公司根据审核情况签发年检结论和年检处理决定。

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将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各企业银行账户存款限额。

第四章 银行账户管理责任和监督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建立银行账户管理档案制度,统一管理各企业银行账户开立、变更、销户情况,并对各企业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 各企业主要领导、主管财务领导、财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对本企业的银行账户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本办法的规定,作好银行账户的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各企业须明确银行账户管理直接责任人,直接责任人须具备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并依照本办法规定,正确办理账户开立、变更、销户、年检手续,建立健全本企业账户管理档案。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作以下处理:

(一)责令限期纠正错误;

(二)给予通报批评,并结合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对违纪单位给予经济考核或行政处分;

(三)有关人员如有循私舞弊、贪污受贿、纵容违法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考核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xx年6月10日发布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表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银行账户年检申请表

2.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银行账户开户审批表

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网上银行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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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部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3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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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统一、规范、完善集团合同管理工作和审批流程,防范集团合同风险,有效控制并维护整个集团的合法权益,集团法律事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集团及所属公司对外签订、履行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民商事合同、协议的经济活动(劳动合同除外)。

集团及所属公司之间签订、履行合同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集团及所属公司对外签订、履行合同时应当做到:遵守法律,诚实守信,维护集团利益。

第二章 合同管理职责

第四条 集团合同管理由集团及各公司法律事务部、合同主办部门、其它部门分别行使职权,各部门之间行使职权应遵循职责明确、相互配合、严禁推诿等原则。

第五条 集团法律事务部为集团公司的合同法律审核部门,职责如下:

(一)负责审核集团的对外合同以及集团董事局、总经理要求审核的其他合同。

(二)负责制定集团合同管理制度,并根据国家合同法律法规的修改对本制度进行修改、补充;

(三)负责根据《合同法》解释本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四)负责制定、修改集团统一合同范本;

(五)负责审查、修改、备案下属公司的合同范本;

(六)负责监督、跟踪本制度规定的由集团审核的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各公司日常合同的履行抽查;

(七)负责监督、检查下属公司执行本制度的情况;

(八)负责对集团法律事务部审核的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的存档、备案工作;

(九)负责集团合同的诉讼、仲裁工作;

(十)指导各公司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

(十一)其他由集团负责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公司法律事务部为本公司的合同法律审核部门,职责如下:

(一)负责审核本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

(二)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解释工作;

(三)负责拟定、修改和解释本公司合同示范文本;

(四)协助或者参与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五)负责合同的法律审核;

(六)协助办理合同公证和抵(质)押物登记;

(七)负责合同的登记和保管,对应由法律事务部保存的合同做好存档工作,对其他已审核的合同的复印件进行存档;

(八)负责合同履行的监督和检查;

(九)负责合同纠纷的仲裁和诉讼;

(十)其他相关合同管理工作。

各公司应当设立法律事务部门,并设置合同管理岗位。各公司如果确有困难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可以外聘律师完成合同审核管理工作。

第七条 集团及各公司职能部门及业务部门为合同主办部门,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起草本部门合同;

(二)负责调查合同的对方当事人资信;

(三)负责进行合同的谈判;

(四)负责办理合同签订的内部审批手续和外部的登记、鉴证等工作;

(五)负责监督、跟踪合同的履行;

(六)负责协调合同纠纷;

(七)负责保管、存档合同;

(八)其他相关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 合同主办部门为最终签约部门,其它部门应当在本部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对合同进行审核,并协助、配合、监督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三章 合同的审批流程

第九条 集团及各公司内部审批流程:

合同主办部门负责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然后依次经主管领导、法律事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确认同意后报总裁或总经理签字盖章。

第十条 法律事务部门已经提供合同范本,主办部门仅需在合同中填写金额、数量等基本情况的,可以不经法律事务部门审核。具体事宜由各法律事务部门规定。

第四章 合同的签订

第十一条 合同签订前,合同主办部门应当对合同对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必要时,报由公司法律事务部指派法务人员或者聘请律师协助进行。调查内容包括:

(一)对方当事人是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主体资格;

(二)合同标的涉及国家特许经营的,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许可或者资质证书;

(三)非对方当事人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的,代理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代理签署合同的合法授权;

(四)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

(五)对方当事人的履约信用是否良好,现时是否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者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六)涉及保证担保的,保证人是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所规定的保证人资格,是否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

(七)涉及抵押担保的,抵押物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所规定的可以抵押的财产,是否真实存在;

(八)涉及质押担保的,质物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所规定的可以质押的动产或者权利,是否真实存在;

(九)其他必要的和相关的资信信息及资料。

第十二条 资信调查报告及调查过程中获取的下列资料,作为合同档案资料进行保管:

(一)对方当事人、保证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二)对方当事人、保证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及其他有效主体资格证件的复印件;

(三)对方当事人的涉及国家特许经营的许可证及相应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四)对方当事人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合同签订授权书;

(五)经法定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对方当事人、保证人的验资报告、资金证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资料;

(六)对方当事人、保证人现时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者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证明材料;

(七)抵押物、质物的权属、价值、存放资料;

(八)其他相关资料。

上述所列各种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当由调查人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予以注明并签名;无法或者不便核对原件的,应当在资信调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 公司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贯彻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十四条 合同谈判由合同主办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以请求法律事务部指派法务人员参与合同谈判。合同谈判涉及其他部门的,其他部门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

前款所称合同谈判,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标的的数量和质量、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同的条款内容等进行协商。

合同谈判时应当争取合同文本的起草权。取得合同文本起草权的,由合同主办部门负责准备合同草案。

第十五条 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以传真、公文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签订合同的,应当随即以正式的书面合同予以确认。

公司有统一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如无统一格式文本又需多次重复使用的合同文本,由合同主办部门负责起草,经法律事务部审定后,公布使用。

第十六条 合同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合同文本用语应当准确、严谨、简练、规范。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一)部首部分:当事人的一般状况

载明当事人各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订立合同的主体是公司,不得以部门名义签订合同。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公章应当与对方当事人的有效证件等资信材料载明的情况保持一致。

(二)正文部分:

1、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生产厂家、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2、数量条款

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子邮件、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3、质量条款

合同应包括质量标准和质量异议期。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 价款或报酬条款及可能发生费用的分担条款

① 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金额及货币币种,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

② 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

③ 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及履行过程中各方义务及风险责任的划分

①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②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③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6、合同的担保条款

合同中对方当事人要求提供担保的,应根据公司规定的程序报批且经有权确认人员签字确认。

我方要求对方提供担保的,业务部门应当审查对方提供标的物的的真实情况和保证人的资信情况。

7、合同的解释条款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他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8、根据法律或者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其他条款;

9、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认为必须明确的其他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10、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对新客户、情况不了解或曾有轻微违约行为的客户,在签约时应设置担保。可采用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等形式。

有法定违约金的,应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作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11、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方式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

选择诉讼方式的,签约时应优先选择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2、合同生效的条件

签订合同的批准和授权。

(三)结尾部分

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或业务部门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十七条 合同中涉及的时间,应当使用年月日形式,其中年份不得缩写,也不得省略。

第十八条 示范合同中未选择的项目或者未约定的空白栏,应当填写“无”字样。

第十九条 除紧急或者特殊情况外,合同文本应当打印或者印刷制成。

第二十条 非示范文本的合同草案提供对方当事人之前或者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由合同主办部门送公司法律事务部进行文本预审。

第二十一条 合同谈判达成一致签署合同之前,合同经办人应当按照内部审批流程将合同依次报送合同审核部门进行业务、财务、法律审核,最后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签订合同。

合同审核部门进行合同审核时,可以根据需要,要求合同主办部门提供与合同签订有关的材料。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业务审核由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或者业务部门负责,审核内容应当包括:

(一)技术、业务的可行性和经济性;

(二)技术、业务的可靠性和操作性;

(三)技术、业务方面权利义务的全面性;

(四)技术、业务术语的准确性;

(五)其他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财务审核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核内容应当包括:

(一)资金、资产的合法合规性;

(二)价款或者酬金结算方式的可行性;

(三)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资信情况;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四)其他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法律审核由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审核内容应当包括:

(一)合同主体、内容、形式、签订程序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公司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签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合同条款内容的齐备性和完整性;

(三)合同用语的准确性和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达是否确切无误。

(四)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的可行性;

(五)其他相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 合同主办部门向合同审核部门送审合同草案时,应当给合同审核部门预留充分的审核时间。

合同审核部门收到合同草案后,应当及时审核,不得拖延。

合同审核、审查部门收到合同草案后,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重要疑难的合同在两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一次提出全部问题要求主办部门修改。特殊情况下,经法律事务部部长和主办部门领导确认,合同审核应当在半日内完成。

第二十六条 合同审核部门审核合同草案后,应当出具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应当明确、具体,禁止使用“原则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语言;一旦使用该类用语,视为对合同草案的否定。

审核意见必须有审核人员和审核部门负责人的签名。

第二十七条 法律审核后,应当将审核意见连同合同草案退还合同主办部门,由合同主办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送有关公司领导审批。

集团及所属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法律事务部门审核通过后签订,未经法律事务部门审核而签订合同将根据集团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同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合同签订实行法定代表人签署和授权委托签订相结合的制度。合同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裁(或总经理)签署。

第二十九条 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经公司授权可以对外签订合同。授权签署合同的,公司应当出具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应当签字确认。

第三十条 取得由公司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后,代理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授权签署合同的,代理人应当在“代理人”一栏签署自己的姓名。

合同签署后,由合同主办部门报送公司公章管理部门,填写《公章使用情况表》后,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者公司印章。

未经公司授权,不得以公司职能管理部门或者业务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亦不得在合同上加盖部门印章。

合同文本超过一页的,应当对整份合同加盖骑缝章。对于合同文本中的修改、删除之处,合同主办部门确定后,应盖章确认。

第三十一条 对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签署,由合同主办部门按照本节规定予以要求,并确保:

(一)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签署人具有签署合同的合法权利或者有效授权;

(二)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签署人的签名真实;

(三)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必须在合同上加盖其合同专用章或者单位公章;

(四)合同文本修改、删除后原则上应当重新制作,特殊原因在原合同文本上修改、删除的,必须由对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确认。

第三十二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合同履行的必要性,应当办理鉴证、公证或批准登记等手续的,法律事务部依法应及时配合办理;

第五章 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合同签订完毕以后,合同主管部门应当立即联系有关部门准备并完成履行合同工作。

第三十四条 合同经签字、盖章,且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生效后,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应全面、及时履行合同。

合同主办部门应实施履约跟踪统计,如有履行不及时或其他问题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要求按合同要求完成履行。

合同主办部门应根据规定向财务部门及各审核部门提供合同正本或副本。

第三十五条 公司任何部门或者人员发现对方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应当立即通报合同主办部门。

对方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时,合同主办部门应当在法定或者合同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者合同约定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书面催促履行或者提出索赔。

前款所称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包括不能履行,不全面、不适当履行,以及不履行合同。

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赔函件送交对方当事人之前,应当经合同管理部门法律审核。

第三十六条 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赔函件直接送达对方当事人的,应当由对方当事人签收,签名并注明签收时间;对方当事人为单位的,应要求对方当事人加盖其单位印章或者接收部门印章。

对方当事人拒绝签收直接送达的前款函件的,应当使用特快专递形式立即邮寄送达对方当事人,并应当在特快专递详情单上注明函件内容。

邮寄送达后,应当及时查询对方当事人的签收,并应当收存由邮递部门盖章确认的查询回单。

第三十七条 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赔函件复印件、对方当事人的签收单、特快专递详情单和查询回单应当作为合同档案资料予以保存。

第三十八条 公司任何部门或者人员收到对方当事人提出的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赔函件的,应当立即送交合同主办部门,由合同主办部门商同公司法律事务部处理。

第五章 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三十九条 合同发生争议时,经办人应依照下列程序,提请处理合同纠纷:

(一)合同经办人应当做出纠纷处理意见并附相关材料,及时报告给经办部门负责人。经办部门依据情况及时安排人员与对方协商。

(二)经协商能够达成一致的,应当按照合同签订程序签订和解协议。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时,经办部门与公司法律事务部协商,确定解决方案后,报公司领导决定提起诉讼。

(三)对方提起诉讼或我方决定提起诉讼时,合同主办部门应将合同有关材料送交法律事务部门,其它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法律事务部工作。各公司法律事务部应将其诉讼进展情况报集团法律事务部备案。

第四十条 对于属于集团法律事务部处理的合同纠纷,集团法律事务部依据情况,及时提出意见,由集团总裁对该纠纷及负责处理纠纷的单位、人员的处理意见等作出批示意见。

第四十一条 凡由法律事务部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单位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一) 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二) 出库、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三) 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

(四) 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五) 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六) 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四十二条 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一般为2年)进行。

合同主办部门应当在合同纠纷发生之日起(一般为合同到期日)6个月内将有关材料移交法律事务部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移交的,合同主办部门应当提交书面材料,本部门主管领导和法律事务部同意可以不移交,但应每三个月向法律事务部门汇报一次情况。

第四十三条 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有关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各单位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跟踪或履行。

第四十四条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经协商无效者,由法律事务部或者公司外聘律师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四十五条 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

第六章 合同档案管理

第四十六条 各公司合同主办部门应当建立合同档案。合同档案是指合同谈判、签订、变更、履行和争议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书面、电子资料等与合同有关的所有材料。具体范围包括:

(一)合同正本及附件原件;

(二)资信调查材料;

(三)合同审核和审批材料;

(四)合同谈判、签订、变更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函件,包括信函(含信封)、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

(五)合同谈判、变更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意向协议、补充协议、备忘录、会议纪要等;

(六)争议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和解协议书、仲裁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决定书、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等;。

(七)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文件材料;

(八)其它应当存档的相关资料。

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主办部门应当及时整理合同档案,依照合同编号,确定合同档案资料齐全,向法律事务部提交一份材料清单,经法律事务部确认后,根据各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立卷并予以保管。

第四十七条 档案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合同主办部门移交的合同原件建立档案备案。合同主办部门或经办部门可以在其职能管理或者业务范围内保存合同档案材料的复印件。

第四十八条 合同文本及有关资料的保管期限为合同终止后至少三年,重大合同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随工程项目资料归档保管。

第四十九条 档案的使用,按集团及各公司档案及商业秘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其它规定

第五十条 本制度由集团法律事务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大学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施依法治校,规范学校合同管理行为,维护学校各项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参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学校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其他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社会目的而订立的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书)或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

第三条 学校所属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应根据本办法制定适合自身的合同管理办法,报学校法律事务室备案。

学校所属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对外签订合同,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但须接受学校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学校所属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未经授权不得以自身名义独立对外订立合同。

学校及其所属各单位的合同管理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是学校及其所属各单位签订合同的法定签约人。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签约的,学校及其所属各单位在签订各类合同前需申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第五条 学校合同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工合作,加强监督”的原则进行,即合同的申报、审核、签署、备案、履行等各个环节均应按程序办理,严格制度,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第二章 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合同管理委员会为合同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主任委员由校长担任,成员由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财务处、审计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法律事务室人员及学校常年法律顾问律师组成。

第七条 学校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业务归口职责范围负责合同管理:

(一)保卫处:负责安全、消防设施建设及改造等合同的管理;

(二)科研处:负责科研、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咨询)等合同的管理;

(三)研究生部:负责研究生层次的非学历教育办班(例如在职研究生课程班,MBA、MPA进修班等)合同的管理,合同应在研究生部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四)人事处:负责人事、劳动合同的管理;

(五)财务处:负责借贷及对外投资等合同的管理;

(六)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学校、院系与国(境)外大学或机构交流与合作等合同的管理,涉及学分互认的合同应在国际合作交流处审核后报教务处(本科生)或研究生部(研究生)备案;

(七)对外联络合作处:负责学校校友捐赠合同的管理;

(八)资产管理处:负责校内各类大宗物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学校专用设施采购,学生公寓家具、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采购,校内房屋、场地等财产租赁合同的管理;

(九)基建处:负责校园基本建设和大项、专项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合同的管理;

(十)后勤管理处:负责校园绿化美化,校园维修工程及材料、燃料等消耗材料采购合同的管理;

(十一)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校园信息化建设、技术服务、软件购置等合同的管理;

(十二)图书馆:负责书刊采购、图书馆数据库建设等合同的管理;

(十三)其他部门根据业务归口职责范围负责合同管理;

(十四)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制定本部门合同管理实施细则,报学校法律事务室备案。

第八条 校部机关各部门、各院系、各教辅单位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作为合同承办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签订合同前,审查合同相对方主体资格和资信情况;

(二)组织合同项目谈判;

(三)起草合同文本;

(四)负责合同文本审核会签的流转;

(五)履行合同备案程序;

(六)指定合同承办人员;

(七)监督、组织合同履行;

(八)负责本部门合同统计;

(九)保管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文件。

第九条 财务处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审查项目的经费预算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审查合同中资金拨付和使用事项是否符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三)协助合同承办部门监督合同执行情况;

(四)保管合同承办部门送交的涉及资金往来的合同正本;

(五)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收支事项。

第十条 审计处负责监督涉及资金往来的合同的执行程序和履行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及合同约定。

第十一条 法律事务室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审查合同的法律风险,并提出修改意见;

(二)保管和使用合同专用章,并建立使用记录;

(三)建立合同登记制度,保管合同承办部门送交的合同复印件;

(四)保管合同承办部门送交的不涉及资金往来的合同正本;

(五)制订或协助各部门制订、发布合同示范文本;

(六)处理学校涉及的合同纠纷,参与或委托法律顾问参与仲裁活动和诉讼活动;

(七)对学校各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八)处理合同管理的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章 合同的订立

第十二条 学校及其所属各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除即时结清外一律采取书面形式。学校有合同示范文本的,原则上应采用示范文本。不能采用示范文本或根据情况需要对示范文本条款予以调整后使用的,应按本章其他条款的要求进行合同谈判。 合同承办部门如采用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应按合同审核程序获得批准。

第十三条 合同承办部门对外签订合同,必须按照合同标的(以下称“项目”)具体情况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范围、内容;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项目期限、进度安排或工作计划;

(四)项目质量要求(服务标准)、检验与验收方法;

(五)合同价款与付款方式;

(六)项目变更方式;

(七)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八)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四条 合同承办部门应掌握项目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履行进度、合同相对方资产情况及履行能力),并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相对方应定期将项目履行情况报送学校,并根据学校提出的需求,及时提供必要信息。

第十五条 项目检验与验收方法。合同承办部门应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做好验收工作。合同中约定的验收条款应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并应约定验收不合格时我方的救济权利。对于货物采购项目,可将货物的验收分为表面验收和质量验收;对于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可将服务成果的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效果验收;对于技术开发类项目,可将工作成果的验收分为阶段验收和总体验收等。

第十六条 保密义务。合同承办部门应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相对方应承担保密义务,对属于合同涉及到的我方的保密信息、事项不能向任意第三方披露、泄漏,必要时双方可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七条 履约保证金。合同如约定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以能够控制合同风险为限;合同应约定:如果合同如约履行,应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返还履约保证金。

第十八条 付款方式。对外订立的合同,原则上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按审核程序获得批准可以采取其他付款方式。

第十九条合同必须明确项目完成期限,对时间总量的约定应用工作日来核算,对时间段的约定应明确截止日期。

第二十条 合同应约定:合同到期、合同相对方失去其承担项目的能力或者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相关条款时,我方有权启动合同相对方退出、再选择等变更程序以及单方解除合同程序,合同相对方有义务在约定的交接期限内提交相关项目资料,并配合合同承办部门另行选择合同相对方,并与新的合同相对方进行工作交接。

第二十一条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仲裁或诉讼地点原则上以约定我方住所地仲裁机构或法院(仲裁或诉讼只能选择其一,如选择仲裁,选定的仲裁机构应明确,如北京仲裁委员会)为宜。

第四章 合同审核及签署相关流程

第一节 申报

第二十二条 合同承办部门签订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下(包括10万元)时,合同承办人员须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审核表”,该审核表需经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代表人签署意见后,报送法律事务室审核。

第二十三条 合同承办部门签订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时,合同承办人员应认真审查合同相对方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审查合同相对方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合同承办人员完成上述审查事项后提前3个工作日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审核表”,并随同以下资料:对方签约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律、法规规定对方签约单位所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特许经营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对方签约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范围)、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经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代表人、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一并报法律事务室审核。

第二节 审核

第二十四条 合同需经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的,合同承办人员应先将合同草案及相关材料报送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由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代表人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后,报送法律事务室审核。

第二十五条 合同需经分管校领导审批的,合同承办部门应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由分管校领导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后,报送法律事务室审核。

第二十六条 合同承办部门报送法律事务室审核时,应至少预留3个工作日的审核期限;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核时间时,由法律事务室提出,与合同承办部门进行协商。

第二十七条 对送审的合同,法律事务室应认真审核,必要时可组织有关法律专家及学校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及合同修改意见。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或通知合同承办人员补报材料,最后做出可行、不可行或需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审核意见。

法律事务室审核的主要内容为:

(一)是否采用合同范本;

(二)项目是否属于合同承办部门的职责范围;

(三)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合同签订原则的条款;

(四)是否有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人利益或者其他可能引发法律纠纷的条款;

(五)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详尽、准确、合理,是否对学校造成较大风险。

第二十八条 合同中如涉及重大事项、不确定或有争议的事项,法律事务室应向分管校领导提示,提请合同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

第二十九条 合同承办部门必须按照合同审核机构的审核意见与合同相对方协商修改合同,如相对方不同意修改或未按照要求修改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协商结果告知合同审核机构,由其审核是否接受修改内容。

第三十条 合同承办部门必要时可就合同中涉及资金的事项征求财务处的意见,财务处应根据自身职责对合同相关条款提出修改意见。

第三十一条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需要办理批准、鉴证、公证等手续的,应先报学校法律事务室审核,再报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节 签署

第三十二条 合同经审核程序获得批准的,合同承办人员在正式订立合同前,应向法律事务室申请合同编号。

第三十三条 合同承办人员申请合同编号后,须向法律事务室申请盖章,法律事务室按学校用印管理规定办理用印手续,签署合同。

第三十四条 一般情况下,应在合同相对方先行签字、盖章后,我方再签字、盖章。合同承办人应核对相对方在合同上加盖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是否与签约主体名称一致,审查应由对方提供的重要合同附件是否提供齐全等情况后,方可签字、盖章。

第三十五条 凡以学校名义签订合同必须使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专用章,校内各单位行政公章一律不得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合同专用章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刻制和使用,也不得以其他图章代替。凡未加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专用章的合同,学校一律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和合同承办人员负责。

原各单位经批准刻制的合同专用章,自本规定颁布之日起三日内送交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四节 备案

第三十六条 合同审核过程中,合同承办部门应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审核表”原件及经过审核的合同草案复印件留存法律事务室备案。

第三十七条 合同正式签署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如下方式备案:涉及资金往来的合同,合同正本送财务处留存,复印件送法律事务室留存;不涉及资金往来的合同,合同正本送法律事务室留存。合同承办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保留合同复印件。

第五章 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八条 合同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我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督促合同相对方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对于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情况,合同双方负有通知(包括提示有关部门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期间履行合同义务或主张权利)、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三十九条 合同承办人员应定期向所在部门领导汇报、请示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争议。

第四十条 合同履约过程中,如合同承办人员发生变动,应向本部门指定的其他人员书面交接工作。

第四十一条 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对方当事人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四)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我方有权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解除合同应采用信件、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

第四十三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由合同承办部门提出变更或解除的依据,送法律事务室审核,按审核程序经批准后,合同承办人员与对方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后,按主合同订立程序签订书面的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协议,或由我方依据合同约定的单方解除程序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条 双方一致同意变更、中止、解除上述合同的文书、电报、信函及其他附属文件、资料,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必须及时完整地送法律事务室备案。

第四十五条 对于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应采用协商、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能够达成一致时,应依合同订立程序签订书面协议。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依合同约定的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及合同承办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追究行政或经济责任:

(一)学校所属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学校授权,擅自以部门或学校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者;

(二)签订合同不做调查,不了解对方资信,导致上当受骗,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学校声誉者;

(三)超出职责范围和履约能力,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者;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尽到相应职责,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者;

(五)无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限,使合同不能履行,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者;

合同承办人员与对方恶意串通,损害学校合法利益,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校法律事务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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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部门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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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部门内信息沟通,提高工作效率与管理水平,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1、周会时间

1.1、每周五下午(春冬季节1:30-5:00;夏秋季节2:30-6:00)。

2、周会地点

2.1、人力资源部办公室。

3、主持人及参与人

3.1、周会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助理主持,分管副总及本部门全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人员或接受提出申请的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4、周会内容

4.1、周会主要内容

4.1.1 一周工作总结

4.1.2 下周工作计划

4.1.3 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探讨

4.1.4 人力资源专业技能培训

4.2、主持人负责做好周会会议纪录,必要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报送公司董事会。

5、周会程序

5.1、主持人对一周的重点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周的工作计划进行布置。

5.2、各岗位员工汇报一周工作完成情况。

5.3、各岗位员工对下一周工作计划进行阐述。

5.4、分管副总对部门工作进行点评。

5.5、对一周来发生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探讨,形成共识。

5.6、对下周存在的困难进行研究,找出解决方案。

5.7、每人根据一周工作实际提出一项以上合理化建议,以改进部门工作。

5.8、进行人力资源专业技能培训。

6、周会纪律

6.1、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周会,不得迟到、早退,因工作需要主持人不能参加周会,要提前指定主持人;其他人员不能参加周会者,应当事先请假,并提前将一周工作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交主持人。

6.2、周会期间不得接听电话,与会者一律将手机打到振动档上;如事情紧急可向主持人请假,到会议室外面接听电话。

6.3、周会将作为员工每月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考核,直接与员工的绩效工资挂钩。

7、附则

7.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7.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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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部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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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部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销售部员工必须遵守的原则,是规范员工言行的依据,是评价员工言行的标准。全体销售人员应从自我做起,从本岗位做起,自觉遵守各项制度。

员工如对本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可向销售部负责人咨询,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固瑞格公司销售部。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销售部组织架构

销售总监

大区经理大区经理大区经理大区经理大区经理

区域经理区域经理区域经理区域经理区域经理

销售主管销售主管销售主管销售主管销售主管

三销售部人员素质要求

1、品德好

2、很强的语言驾驭能力

3、人格魅力

4、很强的组织计划管理能力协调能力

四销售部岗位职能

销售总监销售总监岗位职责

1、坚决服从执行销售总经理工作安排。

2、参与制定企业的销售战略、具体销售计划和进行销售预测。

3、组织与管理销售团队,完成企业产品销售目标。

4、控制销售预算、销售费用、销售范围与销售目标的平衡发展。5、招募、培训、激励、考核下属员工,以及协助下属员工完成下达的任务指标。6、收集各种市场信息,并及时反馈给上级与其他有关部门

7、参与制定和改进销售政策、规范、制度,使其不断适应市场的发展。8、发展与协同企业和合作伙伴关系,如与经销商的关系、与代理商的关系。9、协助上级做好市场危机公关处理。10、协助制定企业产品和企业品牌推广方案,并监督执行。

11、妥当处理客户投诉事件,以及接待客户的来访。销售总监岗位职能

1、制订销售策略:根据公司市场战略与市场销售目标,结合所掌握的市场信息进行市场预测,制订市场拓展目标、销售策略与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并指导销售代表,完成销售、回款与市场目标。

2、销售体系管理:根据公司销售策略,建立维护公司的销售网络与渠道管理体系,通过系列市场推广活动,营造市场环境,提升公司与产品品牌,支撑公司产品销售的增长;

3、销售业务管理:根据客户需求与公司营运流程,接收并管理客户订单,跟踪生产、计划、库存、发货执行、客户资信与回款等情况,完成销售服务。

4、客户关系管理:通过客户拜访、客户培训和推动客户意见、建议与投诉的处理等服务活动提高客户满意度,建立、巩固均衡的客户关系平台,逐渐渗透终端客户,掌握最终消费群体。

5、市场信息分析:通过一线销售代表收集市场信息,如:客户、产品、竞争对手等,并进行统计与分析,及时向公司市场、研发等部门反馈,推动快速响应。

6、费用管理:根据公司费用政策,指导下属了解销售重点,评估客户资源需求,制订预算使用计划,确定费用开销方式,合理协调、分配公司资源,并审核费用使用的合理性,提高投入产出比。

7、部门内部管理:根据公司经营方针和部门业务需要,合理设置部门组织结构和岗位,优化业务流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开发和培养员工能力,对员工绩效进行管理,提升部门工作效率,提高员工满意度。

大区经理岗位职责:

1、分析市场状况,正确作出市场销售预测报批;

2、拟订年度销售计划,分解目标,报批并督导实施;3、根据中期及年度销售计划开拓完善经销网络;

4、根据网络发展规划合理进行人员配备;

5、汇总市场信息,提报产品改善或产品开发建议;6、洞察、预测渠道危机,及时提出改善意见报批;

7、把握重点客户,控制70%以上的产品销售动态;8、关注所辖销售人员及经销商的思想动态,及时沟通解决;9、参与所属区域重大销售谈判和签定合同;

10、组织建立、健全客户档案;11、指导、巡视、监督、检查所属市场的各项工作;

12、向直接下级授权,并布置工作;13、定期向直接上级述职;并提出合理化及可行性建议。

14、定期听取直接下级述职,并对其作出工作评定;

15、根据工作需要调配直接下级的工作岗位,报批后实行并转人力资源部备案;

16、负责本区域市场销售人员任用的提名;

17、负责制定销售区域的工作程序,报批后实行;

18、负责区域销售部门主管工作程序的培训、执行、检查;

19、填写直接下级过失单和奖励单,根据权限按照程序执行;

20、及时对下级工作中的争议作出裁决;

21、每周定期组织例会,并参加公司有关销售业务会议。

22、按时完成公司销售部相关报表并及时上交上级部门主管审核。

领导责任:

1、对所属区域销售工作目标的完成负责;

2、对所属区域销售网络建设的合理性、健康性负责;

3、对所属区域确保经销商的信誉负责;

4、对所属区域确保货款及时回笼负责;

5、对区域销售指标制定和分解的合理性负责;

6、对所属区域销售给公司造成的影响负责;

7、对所属下级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整体精神面貌负责;

8、对所属区域销售预算开支的合理支配负责;

9、对所属区域销售工作流程的正确执行负责;

10、对区域销售部所掌管的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负责。

主要权限:

1、有对销售部所属员工及各项业务工作的管理权;

2、有向营销总监报告的权力;

3、对筛选客户有建议权;

4、对重大促销活动有现场指挥权;

5、有权对直接下级岗位调配的建议权和任用的提名权;

6、对所属下级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

7、对所属下级的工作争议有裁决权;

8、对直接下级有奖惩的建议权;

9、对所属下级的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和业绩有考核权;

10、一定范围内的经销商授信额度权;

11、有退货处理权;

12、一定范围内的销售折让权。区域经理

1、负责产品的市场渠道开拓与销售工作,执行并完成公司产品年度销售计划。

2、根据公司市场营销战略,提升销售价值,控制成本,扩大产品在所负责区域的销售,积极完成销售量指标,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

3、与客户保持良好沟通,实时把握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主动、热情、满意、周到的服务

4、根据公司产品、价格及市场策略,独立处置询盘、报价、合同条款的协商及合同签订等事宜。

5、动态把握市场价格,定期向公司提供防水涂料市场分析及预测报告。

6、协助经销商维护和开发及完善专卖店系统。

7、收集一线营销信息和客户意见,对公司营销策略、售后服务、等提出参考意见。

8、按时完成公司销售部相关销售报表并及时上交上级部门主管审核。

五服装规范

着装规定:

1、工作期间,公司要求员工穿统一工作服,女性身着统一职业装;男性穿西装打领带,夏季要求身着白衬衣深色西裤(领带)。

2、上班时必须统一着装,佩戴胸卡。

仪容要求:

1、工作期间,员工应注意自己仪容。女性要求淡妆,并梳齐头发,男性头发不能盖耳,至少每月理发一次,勤洗头、头发应梳理整齐,不凌乱,不留胡须。

2、所有员工应每天打扫卫生后将鞋面擦干净,上班期间应保持鞋面无污物、灰尘。

3、员工应随时注意个人形象,谈吐时讲究礼仪,谦虚宽容,时刻保持微笑。

4、所有员工工作期间衣着必须保持整洁,无污物,衣服应熨烫整齐。六考勤制度

1、每天上、下班均由销售人员自己打卡签到。

2、每天早上8:00上班,考勤在8:15之前完成。

3、考勤时间标准:以标准时间为准。要求每位销售人员均核对自己的时间。

4、公司晨会如无特殊情况,销售部员工必须全体参加,必须着装整齐,仪容仪表于会前整理好,不规范者不得参加晨会。5、调休、请假需提前一天经同意,并跟人事提前打招呼,以备考勤。

6、请假1天以内由上级主管负责人签字批准,2天以内由销售总监签字批准。3天以上需总经理签字批准(总经理不在由副总经理批准)。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否则按照旷工处理。月底核算,扣发请假日工资。

7、休假按公司制度调整年休,具体参照

8、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销售部上班时间做如下规定:

上午:8:00——-12:00

中餐12:00——-13:30

下午:13:30——-17:30

附注:可根据销售状况、季节等进行调整。

七销售报表规定

1、销售人员每天工作内容及行程以邮件方式在第二个工作日之前汇报。

2、销售人员以邮件方式用电子表格每周六下班之前汇报销售工作周报表。

3、销售人员以邮件方式用电子表格每月28号前汇报销售工作月报表。

附:

八薪金分配制度

1、新招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培训时间一并纳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内业务人员基本工资根据部门的薪资标准而定;试用期结束执行转正工资标准。

2、工资标准:分为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试用期1—3月:基本工资:底薪;转正后:基本工资+住宿补贴+餐补+交通补贴+通迅补贴+全勤+奖金。

3、薪金发放时间:每月10号前发放上上月全部工资及各项补贴费用及奖金。

4、业务费用管理

在公司销售人员中餐补贴以3、5元/人/餐为标准,额外费用公司实行全额补助。

业务人员市区交通按公交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费不报销,特殊情况由营销总监签字报销。

差旅费用:销售人员外出补助80元/天。并按公司财务报销制度执行。

业务招待费:需请示销售总监,由副总经理级以上领导批准。

个人办公电脑公司实行暂扣,以500元/月扣足费用。销售人员工作满一年公司即作为福利一次性发放。

九合同管理制度

1、经办的销售人员填写时,字迹要工整、清楚,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2、合同内容填写

合同包括:主合同、附加补充协议等。

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价格体系,规定的条款;如,出现变更、修改或补充,要及时向上级部门评审。

填写不得有空白栏,无内容填写应用“/”划去,否则造成后果自行承担。

加盖印章应该在相关重点条款及签字以及合同文本的夹缝处。

3、合同签字程序

合同文本由区域经理填写后需大区经理审核签字,审核每一条款,各项数据是否正确,在交销售总监审批。

原则上合同一式两份,客户、公司各一份,公司保留的一份由销售内勤存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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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司行政部部门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行政,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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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项目部日常行政工作;

2、贯彻落实本部门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建立与相关部门间必要的工作关系;

3、负责来自各方面信息的汇总提炼,并进行相应的处理,撰写文件上传下达;

4、负责公司通用管理标准与规章制度的组织拟订、修改与编写,传达学习并执行管理标准与管理制度;

5、负责安排本部门员工参加学习、培训,采取有效手段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有效落实本部门的职能;

6、负责监督管理项目部公司印章的使用;

7、负责项目部基础人事工作;

8、负责组织办公用品的登记、采购、发放工作,并对办公成本费用加以控制;

9、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信息沟通维护,负责整个钉钉系统的建立完善.

10、负责项目部后勤伙食以及水电的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宿舍加强安全管理;

11、按照领导要求,做好公司来宾的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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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部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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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范本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九、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交行政部备查。

十、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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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部门计划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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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厂区、车间、办公场所、设备使用等各类标示,使各类标示处于良好状态并充分发挥其警示、提示及教育作用,进一步规范及保障安全生产。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厂区、车间和办公场所、设备使用等。

三、职责

1、企业管理部负责联系标识牌的制作、核对和取回,确保标识的合理使用。

2、ISO办确认标识制作标准,监督标识的现场保管情况。

3、安环部负责对安全环保类标识的使用规范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辖区内的各类标示的使用和保管及更新

5、公司办负责标识牌申请制作的审批。

四、工作程序

1、标识牌的申请制作

国标类安全警示牌(PVC材质)统一采取采购申请,对外制作的标示牌严格按《申请制作作业指导书》要求申请制作,能够采用自制的统一用A3以下纸张打印过塑张贴。

2、标识牌的管理

1)标示牌不应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示。标示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2)现场安全标示的布置要先设计,后布置。

3)现场安全标识,不得随意挪动,确需更换场地时,须报ISO办备案后进行更换。

4)市场上购买或视野制作到厂的标识标牌由ISO办和企管部现场确认后录入金蝶K3系统形成区域物品管控

5)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辖区内的各类标示的保管与维护,市场部采购或视野制作的标识标牌保管期限为6个月,公司自行制作过塑的标识标牌保管期限为1个月,各部门标识标牌在以上规定期限内出现破损、变形、褪色、丢失等情况按照本条处罚规定执行。

6)各部门区域物品现有的标识标牌出现破损、变形、褪色、丢失凭借标识标牌申请表进行申请,ISO办对现有标识牌规定使用期限进行核实后进行依旧换新,ISO办做好各类标识的使用、发放、回收的归口管理并记录,作废回收的标识,尽可能地再利用,由ISO办负责人确认不能利用的,可按《固体固废物作业管理》文件要求进行处理;新购买或制作的标识牌按照《标示牌制作指导书》流程执行。

7)在“6S”检查时应对现场的标示牌进行确认检查,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通报责任部门及时整改。

3、处罚规定

对所有检查发现标识标牌出现污损、丢失等情况,按原价的130%赔偿并予以50元/处的罚款。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六、相关文件

——《申请制作标示牌作业指导书》 MR/ZX-553/02-ISO ——《公司标识标准手册》

七、相关记录

——《标识牌制作申请表》 MR/ZX-553/02-02

标识牌制作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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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部门计划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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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库:入库前严格检查供方原料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及生产日期等是否符合《进货检验标准》,经公司部门主管审核批准后方可入库。

(二)规划区域:入库后由仓库主管按照《常用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1995)及公司制定的程序文件《化学品详细资料清单》科学管理、分类、分区堆放整齐。填写《化学品入库清单》及《原料登记卡》并及时入帐。

(三)领料:生产车间接到客户货源后,生产主管立即通知化学品仓库,由发料员将《化学品领料单》交车间主管师傅填写所需原料品种及所需数量,经总管或生产主管审核确认签字后,由发料员照单发料。

(四)退料:各车间所使用的原料若存放时间过长、过期、变质,影响产品质量的,或者该批货已经做完,不再使用的原料的,剩余部分要立即封存,再通知仓库发料员,由车间主管师傅填写《退料单》,经总管或生产主管审核确认双方签字后,由仓库主管及时入帐并在登记卡上登记,同时通知采购部门与供应商退换。

(五)盘点:每月底对化学品仓库物料进行一次盘点,严格检查仓库物、帐、卡是否一致,并填写《化学品月度储存使用明细表》及《化学品仓库管理情况报告》、《洗水部每月用药存量统计表》。

(六)注意事项: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参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仓库内严禁烟火,闲人免入。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及时清除污染源。发现意外情况按照公司《紧急应变处理控制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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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部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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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品试尝留样管理制度】

食品试尝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试尝制度。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二、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三、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按《食品留样试尝情况记录表》进行逐项登记。

四、饭菜留样必须坚持四十八小时或七十二小时。(如当天中午留样到第二天中午)。

五、学校值周领导和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按学校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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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部门副经理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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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负责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的组织管理。

2. 负责本部门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统计完成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3. 负责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工作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书面文件的审核、审定工作。

4. 负责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所有员工的考评工作,参与本部门人员编制设定、录用、招聘、转正、解聘工作。

5. 改善部门人力资源的质量,对本部门人员培训提出意见;

6. 负责指导、管理本部门工作团队,对部门工作绩效负责;在工作中督导、培养下属,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工作积极性的调动、工作心态的端正等沟通工作。

7. 负责本部门与公司内部其他部门的联系、对接及沟通工作。

8. 负责组织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与外部单位的联系、协调和沟通工作。

9. 负责向番禺总经理反应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

10. 负责或组织搜集、整理与工作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11. 协调部门成员同公司管理层的意见沟通,协调本部门内成员之间的合作和本部门同其它部门的合作,维持团队合作精神;

12. 服从领导安排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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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包装公司部门职责职能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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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保工艺安全,分析评估工艺风险,并提出解决方案。

2.确定工艺流程图、参数、设备、仪器和控制原理。

3.制定和更新操作程序或工作指导。

4.负责工艺控制统计(SPC)工作,并组织制订改正计划。

5.与操作、维修组协调工艺控制系统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高效使用、低能耗、高质量。

6.负责设备运行中的故障排除,组织事故调查并制定改进措施。

7.为操作、维修组提供工艺及操作方面的培训。

8.管理制剂配方和原料规格。

9.控制包材规格,负责调试机器参数。

10.负责工艺改进申请(PCA),优化工艺,提供工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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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分公司行政部门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行政,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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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日常费用管理:负责分公司及各营销服务部职场管理费用、办公行政费用的结算、台账管理,费用分摊及相应费用报告制作;

2、 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推进固定资产的采购,资产入库,台账管理、年末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

3、 物资采购:负责办公用品、日常清洁用品、绿植的采购及维护管理等;

4、 IT服务现场支持:负责分公司复印一体机、投影仪、视频设备、考勤机、门禁的现场支持服务,以及协调网络的检测及维护;

5、 职场管理:推进分公司及各营销服务部的职场续租或搬迁,职场的装修及维护管理;

6、 合同管理:推进职场类、行政服务类的供应商筛选,合同的签订及管理;

7、 与行政服务其他职能团队合作,完成行政服务类项目和关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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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分公司行政部门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行政,全文共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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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招聘渠道的拓展、维护及招聘信息的发布和更新,应聘人员的预约,接待及面试;

2、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办公用品的发放,办理入职等手续;

3、负责员工转正、调动、离职等手续的办理,建立及管理维护内部人员档案;

4、负责员工考勤系统维护、外出登记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企业文化活动,包括定期活动(生日会、聚餐)、年会安排、国内外旅游等;

6、负责制定、监督及执行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行政人事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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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it部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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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范本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防范和杜绝各种泄密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直属公司全体员工,每个员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

三、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公司秘密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1、密级划分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2)机密级: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3)秘密级: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2、保密范围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户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

7)公司技术水平、技术力量、技术潜力、产品动向;

8)公司持有、掌握的厂家技术资料、光盘、书籍、文档;

9)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10)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工资、奖金及相关资料;

11)其他经公司确认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3、公司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年度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厂家技术资料为机密级;

3)公司合同、协议、人事档案、工资、奖金、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为秘密级。

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由起草公司或部门依据本制度第三项“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中的第1条密级划分、第3条公司密级的确定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除要求继续保密的事项外,自行解密。

四、保密管理

1、知晓范围

1)公司秘密(绝密、机密、秘密)总公司副/总经理有权全部知晓;2)绝密级只限总公司副/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知晓;

3)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必须知道的人员知晓;

4)秘密级只限相关人员知晓。

2、保管备份

1)绝密级资料原则上不允许摘抄或复制,确需摘抄或复制者须经总公司副/总经理批准;

2)机密级、秘密级资料需经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摘抄或复制;3)保密资料不得私自复制,复印件应视同原件管理;

4)各公司保管的公司证件需经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复印或借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可复印);

5)各公司指派专人负责秘密文件、资料的保管,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6)若发现或发生泄密情况,应立即向总公司领导报告,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责任与奖惩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部门或人员给予奖励:

1)及时举报泄密事件,且避免可能由此造成公司损失的;

2)非责任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泄密造成损失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部门或人员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提供公司秘密的;

4)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3、奖惩具体标准参照执行。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七、本制度的解释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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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部门计划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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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保障公司上下信息传递及时畅通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值班时间

节假日白天值班为8:30~17:00(夏季为17:30),夜间值班为17:00(夏季为17:30)~次日8:30。 办公室将提前通知值班时间调整情况。

三、值班电话:

四、值班地点:公司2568室

五、有关要求

1、 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原则上不准请假,但确有特殊情况的,事前要与其所在部室负责人请假,并在本部室内部调整换班人员。确实无法在本部室内部进行调整的,由所在部室负责人与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沟通以便统一调整值班人员。如果到了交班时间,但接班人员未来接班时,交班人员需联系接班人员,并在接班人员到岗,并履行好交接手续后才能离开,杜绝出现空岗现象发生;如果接班人员接班时发现交班人员不在岗时,需及时联系交班人员和当值领导,并查明原因。在交接班时要做好值班交接记录。

2、值班人员需提前10分钟到岗,夜间值班人员(除节

3、 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室坚守岗位,不得在值班期间随意到值班室以外逗留,无故离开值班室15分钟以上视为脱岗。

4、 除正常上班时间外,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不得误接漏接来电。不得随意使用值班电话,不得随意将值班电话接转到其他电话上。接听值班电话时,需弄清来电意图,并进行及时妥善的处理,如把握不准的,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

5、 夜间值班时应巡视24、25楼,确认各房间门已上锁,并关闭除电梯顶灯处所有灯光及空调,要确保安全无误。

6、 值班期间应随时注意是否有陌生人进入公司,如有情况应及时巡视。

7、 值班期间要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遇到紧急突发事件时,应立即汇报带班领导,并积极采取应急措施,要准确及时无误。

8、 值班人员必须如实详细填写值班记录,不得遗漏、随意涂改、撕毁值班记录。

9、 值班期间不按规定执行的,或因人为因素对值班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无法进行及时有效处理的,将视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追究当班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

10、带班领导须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

六、其它

1、 值班工作是确保政令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的重要措施,值班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值班工作的重要性,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严肃负责的态度共同把公司值班工作切实做好。

2、 对值班人员给予每人一定的补助。由办公室每月进行汇总后,通知财务部按每人实际值班天数和标准发放值班补助。

3、 办公室负责整个值班的安排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不定期的对检查值班情况进行通报。

4、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 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6、正大能源发展(中国)有限公司和实业公司参照执行。

烟台蓝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〇xx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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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基层工商部门职能转型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8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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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商部门职能转型调研报告

“两费”停征后,我市工商系统应势而变,顺势而为,围绕工作转型大做文章,迅速转变执法理念,调整机构设置,创新工作机制,较快地实行了职能归位。全系统实施工作转型已有半年多了,基层工作转型究竟现状如何,基层工作人员究竟在干什么、想什么,我们带着这一问题,本着到基层,进店铺,查实情,听实话的要求,先后深入到黄州、团风、浠水、黄梅、武穴、蕲春等6个县市区局的12个基层工商分局和部分经营店,就这一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作了一些初步的思索。

一、系统基层转型工作基本现状

基层工商所(分局)是职能工作的前沿和窗口,也是检验转型工作成效最重要和最直接的对象。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全市系统基层工商所(分局)的转型工作既取得了一些明显的成效,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同时基层干部对工作转型问题也有一些很好的想法。

(一)转型工作初步呈现出“五个转变”的良好态势。“两费”停征后,市局及时在全市系统选取了10个基层所(分局)作为转型工作联系点,并抽调专班集中时间、历经三次上下反复研讨,制发了《基层工商所(分局)职责、机构设置试行办法》、《基层工商所(分局)工作人员职责及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和《**市工商系统基层工商所(分局)岗位绩效量化考评办法》等三个指导性文件,旨在指导基层重新明确职责,合理设置机构,充分履行职能。这些制度出台后,各基层工商所(分局)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转型工作初步呈现出五个转变的良好态势。

一是机构设置逐步由线状向块状转变。调研中,我们发现基层工商所(分局)均改变了过去按行政区划设置内设机构的办法,重新按照“三定”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将内部机构调整为“两室两队”,即办公室、督察室、经济检查队、市场巡查队,并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工。少数分局虽然叫法不一,但基本实现了由以往的线状到现在的块状布局,理顺了内设机构,合理设置了几大工作板块。

二是工作重心逐步由收费为主向监管服务为主转变。从去年第四季度以来,我们开展专项督察和这次调研的情况来看,“两费”停征工作已经得到全面落实。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从今年4月1日起,我市范围内的个体户登记费也全面实行了免征。基层重点工作和人员布局趋于明晰和较为合理。查看浠水县城北分局等单位人员,分配从事内部管理与从事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干部人数,基本上达到1:5。黄梅县城北分局每周例会对监管服务工作的安排比较具体细致,基本落实到了各项业务工作、各个室队和每名干部。从与个体户交谈中也了解到,基层工商执法人员加强了对市场的巡查力度,对食品经营店等重点监管对象一般情况每周巡查2次,有时次数更多。

三是监管方式逐步由传统单一式向现代综合式转变。近年来,在上级的支持下各县市区局都积极创造条件,为基层分局配备了执法车、微机、数码相机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等装备,监管能力有了新的提高。大力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监管方式有了新的改进。实行网上年检办照、网上办案、网格 式管理,监管手段有了新的提升。基层分局认真落实市局下达的《食品安全驻店监管责任及责任追究办法》,监管力度有了新的加强。在团风县局所辖的上巴河镇一王姓个体户店内,我们发现张贴有食品安全质量承诺书,设有食品安全驻店监管责任牌,驻店人员照片、联系电话一目了然,个体户自律制度建立完善,按规定建立了相应的购销货台账,检查中也没有发现有过期变质食品。

四是执法理念逐步由强势执法向和谐监管转变。走访个体户了解到,以往随意扣留商品、粗暴管理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一般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广告未备案等违法行为,工商干部都会提前上门做工作,下发通知进行预警,要求经营者限期进行整改,而不是向以往那样直接进行处罚。走访中,市场主体反映工商部门的服务和行政指导增多了,工商干部以吃抵费、吃拿卡要等违规执法现象基本杜绝了,并对这些好的变化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和认可。他们认为,近年来工商部门态度坚决地抓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严厉查处违纪违规干部,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五是干部管理逐步由粗放式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多数县市区局对基层分局、基层分局对一般工作人员的管理均按照市局要求实行了全员绩效考核,并建立了全员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黄梅县城北工商分局按照《**市工商系统工商所(分局)岗位绩效量化考核办法》要求,结合分局实际,制定了《全员绩效考评评分细则》、《考核与考勤制度》、《会议纪律制度》、《着装风纪管理制度》、《卫生值日制度》、《年休假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系统内干部管理更趋精细和科学。同时,该分局还加强了工商文化建设,在分局办事大厅开辟了文化角,展示了干部自己创作的诗歌和摄影作品,还经常组织爬山等健身娱乐活动,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

(二)转型工作中存在五个不适应。调研中,我们发现工商系统基层单位虽然在转型期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五个不适应。

一是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的精神面貌还不适应转型工作的要求。转型期内,部分干部的工作干劲不足,精神面貌不振奋,工作提不来神。走访中,我们发现某基层分局在下午3点10分正常上班时间办公楼大门紧锁,无一人值守;有的分局上班的人也不多,基层管理尤其是农村基层单位管理松散情况比较突出。究其原因,基层单位缺乏工作动力和压力;过去靠经济手段管理队伍的做法现在行不通,基层负责人感觉管理没有有效手段;有的认为监管服务是软指标,干与不干、干好干坏反正说不清楚,不如松散一下;有的认为工商工作特别是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大,干部个人待遇又相比税务等部门相差很多,心理不平衡,工作没有劲头。这些思想动态,影响了转型工作的深入开展,也警醒我们要始终把做好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放在首位,下更多的力气。

二是系统执法力量的配置还不适应转型工作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一线执法人员力量不足。以某工商局为例,该局现有在职干部150人,其中县局机关(含三个直属分局)69人,基层71人,比例为4.6:5.4。再以我们这次走访的某城区分局为例,辖区人口10.5万人,管辖个体户1500户(食品经营户320户),各类企业218户,在职干部31人,其中有执法资格的25人,县局借调走3人,可以执法的仅有22人;某农村分局在职干部10人,有2人长期患病,不能正常上班,2人被借调到上级部门帮忙工作,一线执法力量明显不足。另一方面,转型后省、市、县级工商局的机构还没有整合,使基层工商所出现“十几根线穿一针”的现象,上级部署的工作线多面广,对基层的执法力量有一定的影响。调查中发现某分局的市场巡查队对口县局4至5个部门。据一位基层干部透露,xx年他所上报的报表有90%数据是靠估计的,因为基层人员配备不够,上级局又催着要,下面只能统计加估计编数据。

三是执法人员的监管执法能力还不适应转型工作的要求。调研中我们了解到,由于过去的工作重心偏向收费,执法办案、消费维权、企业登记等业务工作都是分人分块管理的,转型前后又没有进行系统的培训。因此,转型后基层一线人员普遍感觉到来自自身能力不足的工作压力。以这次走访的某镇工商所为例,有80%的执法人员,感觉办案时存在力不从心,甚至执法岗位人员也存在不会办案现象,全所能够独立办案的人员不到40%。干部知识结构不合理,懂经济管理、法律、计算机、会计的专业人才和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更是凤毛麟角。座谈时,当讲到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共有100部法律、203部行政法规和104部部门规章赋予工商部门执法权限时,多数干部表现出的是不清楚和惊讶,基层一线执法人员感觉到了知识恐慌。

四是现行的干部管理手段还不适应转型工作的要求。我们去年在全市范围推行的全员绩效考核,对于机关干部管理产生了较积极的作用,但对基层效果不明显。主要是因为相对于过去基层习惯于实行的以下达经济任务为手段作为对人工作状态的考核依据以及习惯于以工资挂钩为管人的方式而言,绩效考核既不直接,又偏软。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依据对大部分一线人员根本没有诱惑力,使得奖励措施难以发挥激励作用;惩的方面仅以公务员考核中不称职为手段,又缺乏硬性可量化的指标。同时由于是第一次实行绩效考核,在制度设计、执行、结果运用等方面还不成熟,因此基层干部普遍感觉绩效考核的作用不明显。调查中我们了解到,为防止干部出勤不出力,有的分局负责人还是沿用了过去下达指导任务的形式来约束干部,某基层工商所仅去年一年就下达罚没任务20万元。

五是现行工商文化建设还不适应转型工作的要求。调查中,我们发现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工商部门对系统的文化建设一直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基层的文化建设一直处于空白或低水平状态,一线执法干部的业余生活缺乏,以往所建的小活动室没有很好的发挥作用,加之工商干部的个人待遇较之税务等同级单位偏低,工商津补贴工改后二年多了还没有落实。部分干部感觉得不到组织的人性关怀和温暖,系统干部的单位归属感、职业荣誉感不强,同时又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疏通和引导,从而造成相当一部分干部激情消失,工作上得过且过,生活中牢骚满腹,红盾论坛等专业谈话网页成了系统少数干部发泄不满情绪的平台,既影响了工作激情,又影响身体健康。调查中,我们发现某镇10人的工商所由于文化生活缺乏,加之长期基层压力无法排解,有1人得了精神抑郁症,1人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

(三)转型基层干部的思想反映。在与基层干部交谈中,他们普遍认为转型虽然有压力,也有阵痛,但从长远来看工作转型对于系统的建设和干部的成长都是有利的。在调研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基层工商干部有“五盼”。

一盼地位有提高。从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在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同时具有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重要职能,以及执法队伍规模位列行政执法机关前列等方面来看,工商部门应该是一个重要的行政执法机关。但从实际来看,基层工商干部普遍感到社会地位不高。究其原因,基层干部主要认为上级局特别是国家总局在国家层面对工商机关的法律地位、职能作用争取不够,对基层保障力度不大,希望国家总局和上级局今后要在这方面多做一些工作,不断提高工商部门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评价。

二盼执法有保护。调研中发现,多数干部对执法存在恐惧心理,主要原因一是普遍认为工商部门的执法风险很大,近年来每逢出现重大的责任事故,只要与工商职能有关连,工商部门的干部基本上难辞其咎,轻则纪律问责,重则刑罚处分,工商事业成了一个高风险的职业。二是近年来执法环境不容乐观。一方面,有的地方政府要求降低准入门槛,对执法监管部门设立种种限制条件,工商执法人员在法与行政命令夹缝中工作,有如临薄冰之感;另一方面,基层执法时常遭遇暴力阻挠执法、抗法,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有的甚至要付出血的代价。基层执法人员在面对涉黑、涉恶、涉强等经济违法行为时,有时不得不放弃原则,采取明哲保身的做法。三盼经费有保障。作为欠发达地区,我市部分基层单位有的还在危房和租来的房屋中办公;有的管辖范围很大,没有必须的交通工具,不能及时应对急重大事;有的配置了检测仪等设备,由于购买试剂价格昂贵,不敢轻易使用,办案经费得不到有力保障。同为执法部门,相比较公、检、法、税务等单位,工商部门的公用经费明显偏少。

四盼能力有提升。转型光有良好的愿望还不行,还要有一支过硬的队伍去落实。一线执法人员普遍认为自己缺少学习培训和提高提升的机会,盼望上级局将培训的重点放在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身上,拟定一个适合基层实际的培训方案,选择真正有水平的教员,让一线执法人员真正学到管用的基本技能和知识。他们还建议省局至少每年为县市级工商局招录3至5名专业对口、学以致用的人才,并尽可能的将此类人才放到基层,发挥专业人才的指导和带动作用。

五盼队伍有活力。工商部门实行垂管后最大的好处是把住了进人关。但调查中,我们发现如今最突出的问题变成了人才青黄不接、后继乏人。以某工商分局为例,按机构设置为34人,3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不足10人,1999年以后全省统一招录分配的公务员仅1人。在干部交流上,只限于基层内部一般干部之间,机关与基层之间很少进行上下交流,基层县市局班子成员除了上级提拔使用,大都是采取“本土为官、港人治港”。基层盼望干部交流中打破城乡限制,实现合理流动,为每一名干部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

二、推进基层工作转型的几点建议

推进基层工作转型是一个需要长期探索和实践的过程。如何加快推进基层工作转型,我们认为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新形势和转型工作要求,尝试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创新执法理念推转型。转型后,国家每年都要拿出很大的一笔钱来保障我们。食国家的俸禄就要为国家尽忠。我们每一名干部都要把握“我们究竟能为社会、为人民做点什么?做好什么”这一基本命题,创新执法理念,服务社会,服务发展,服务人民,以实现自身的价值,回报纳税人。首先应以当前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两年”(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干部思想教育力度。深入开展理论教育,坚定一线干部的服务理想和信念;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使每一位基层干部做到积极行政、依法行政、廉洁行政;开展反面典型教育,克服一线班子成员和执法人员权高位重思想;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使每名干部时刻牢记自己的“公仆”位置和服务职能。其次,加大查访通报督查力度。把行政效能监察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范畴,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一方面,明晰局纪局规,加大基层制度建设力度,按照科学、规范的原则对局规局纪进行收集整理,并印发成册,使每一名干部清楚要做什么,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从根本上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另一方面,改进日常例行执法监督活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使之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和有效化。根据上级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安排,检查各地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改进工作,保证上下通畅、号令严明。再次,对转型时期出现的工作作风上的懒、乱等现象,不姑息、不迁就,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在系统内营造风清气正、扎实做事、富有激情、朝气蓬勃的良好氛围。

(二)重设内部机构带转型。应按照国家总局新三定方案的要求,在机构设置、事权划分、资源整合、人员配置等方面下功夫,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体制。首先要因地制宜设机构。可以偿试将工商所(分局)内设机构调整为“两室两队”,即办公室、督查室、监管执法队、市场巡查队。其中,10人以下工商所(分局)将办公室和监管执法队作为常设机构,将市场巡查队和督察室作为非常设机构;10人以上工商所(分局)将督察室作为非常设机构,其他“一室两队”作为常设机构。监管执法队队长由法制员兼任,督察室正副主任分别由所(分局)长和纪检监察员兼任。其次要根据专长定岗定责。针对基层人员素质、技能、身份、年龄等方面的差异,将工商分局、所工作岗位分为执法岗位、服务岗位和监督岗位。对基层各个岗位人员上岗,采取“自愿报名、分类考试、量才推岗、择优上岗”的办法,将主要工作人员调整到登记监管、市场巡查和执法办案岗位上来。为解决基层人少、事多的问题,工作人员可以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责,并确定每个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及责任追究办法。

(三)培训干部队伍促转型。一是丰富培训内容。要重点由重视学历教育向加强职称和专业技能教育转变,鼓励、支持和培养一批具有资格证书的专业人才,改善工商干部队伍知识结构。要加强业务能力培训,着力提高干部实际操作能力,着力培训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商业贿赂、电子商务等领域的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效能。既要按照“六能六会”提高干部的工作技能,还要提高干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洞察市场主体规范经营的能力,同市场主体沟通交流的能力,上下联系左右协调的能力,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系统和谐单位和谐家庭的能力,宽严相济、文明执法的能力等六个方面的能力,有针对性地解决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二是创新培训方式。要采取和教育联办、联训的方式,选择和工商行政管理知识相关、相近的科目,进行系统学,对获得文凭的适当给予奖励和补助;要按照培训计划,拟好方案,选好教员,分岗位、分层次、分批次组织培训,通过举办红盾夜校,组织岗位练兵、跟班锻炼等方式开展实地培训;借助互联网优势,建立红盾学习群、开展网上培训、网上交流的方式增强培训的生动性。三是扩大培训范围。要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对全系统干部进行轮训,并组织登记员、巡查员、信息员等十大员的专项培训。要深入开展争创“岗位能手”活动。通过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大考核,逐步提高工商队伍的综合素质。严格落实三个必训要求,即:新任公务员岗前必训,干部职务晋升前必训,新法规、新业务出台后必训,做到监管领域、所有业务和所有人员三个全覆盖,全面提升工商人员的执法水平。

(四)健全监管机制保转型。重点是创新执法办案和服务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执法办案体制机制方面,要进一步理顺执法办案机构体制,明确县局办案机构对分局办案机构的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明确公平交易分局负责全系统执法办案的组织领导、督促协调和监督检查,从根本上解决多头执法、职能交叉的弊端;加强同公安、检察、法院、纪委等部门协调力度,提升执法权威。建立统一的执法办案体系及其考核机制(执法办案先进单位),评议机制(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建设),监督机制(行政执法三制)和激励奖励机制(办案积分考核),结合新“三定”方案细化和分解执法责任,把执法任务、权限、标准、程序及责任落实到每个执法岗位和人员。进一步完善办案经费保障制度,在财务预算中设立执法办案经费补助,切实保障办案装备和经费。创新服务发展体制机制方面,推行基层工商所(分局)市场主体信息报告制度和驻点企业联系人制度,进一步加大各类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延伸农村消费维权网络职能,把工商部门“市场准入”、“合同管理”、“商标广告”、“食品安全监管”等职能工作融入到农村“一会三站”中,将其建成为解民忧、办民事、促民富的平台。把消费维权与拉动内需紧密结合起来,牵手厂家、商家和买家开展“消费体验活动”,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促进农村消费,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各县市区局应尽快成立12315申(投)诉举报中心(隶属消保机构与消保机构合署办公),努力实现“快速受理、快速处理、快速反馈、快速评价”,确保全年消费申(投)诉结案率达到98%以上。

(五)落实绩效责任评转型。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以考勤、考绩、考廉、考评为主要考核手段的绩效考评机制,明确工作责任。一是搭建分级目标责任体系。建议以县级工商局为单位,成立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委员会,统一领导、组织对工商所(分局)完成重点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和指导。各工商所(分局)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对县市局下达的目标负总责,组织下达各项目标,并对本单位完成情况进行管理和评估、奖惩,形成级级有责任、层层有人抓的责任体系。二是建立实时目标责任机制。本着将工作任务及责任细化到天、落实到人的原则,建立例会制度。各分管领导每周就分管的工作向局长办公会汇报,局长办公会每月进行一次调度。局领导每季召开季评会,对各工商所、机关部门重点工作目标实地检查,并逐一进行点评,限期整改。工商所建立工作周讲评、月调度、年汇总制度,使各单位(部门)重点工作有目标、计划、分阶段扎实推进,并将工作责任和目标考核落实到平时。三是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对基层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评分五个方面进行,即:自我评价。工作人员每月对本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自我评分,填入《全员岗位绩效考评手册》;所长、分局长进行评审。结果汇入个人绩效档案;民主评议。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向监管对象述职述廉,公开接受评议;考勤评查。把“出勤率”作为绩效考评重要分值,由办公室按缺勤次数扣分;加分评定。设定加分项目。以上五项分数之和除以5即为个人年度得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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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部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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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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