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钢结构厂房工程建设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跃进路58号,钢结构招牌工程造价按70元每平方米结算(按正面封板面积计算),增加部分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注:本造价包括制作安装和施工用机具,不包括所有施工用料)。
二、 双方责任:
1、 甲方提供施工现场的坐标和有关资料给乙方,甲方提供工程所需水、电源费用由甲方支付。
2、 乙方自行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甲方允许乙方安排人员看守工具和材料,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听从甲方人员安排。
3、 乙方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严守国家有关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甲方有权提出安全施工要求和监督。
4、 如甲方毁约,乙方有权组织人员进行拆除所有钢结构。
三、 工程质量和施工期限:
1、乙方应保质保量按甲方方案工程施工,凡因乙方违反操作规范而造成返工的,返工所需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力因素和自然灾害导致损失的费用乙方不负责,如果是乙方施工的责任,质量由乙方负责,如果是人为的因素造成的甲方应付乙方修理费和材料费。
2、 乙方施工工期从20_年7月10日至20_年8月5日止。共计25天,将该工程交给甲方验收。
四、 工程款支付方式:
在工程开工三天后,甲方支付生活费两千元给乙方,待吊装后再支付三千元给乙方,工程完工后经双方验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百分之九十给乙方,招牌全部完工后10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给乙方。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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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房屋拆迁工程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中的有关劳务提供及其他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第二条:承包范围
一、范围内所有建筑物:
第三条:工程工期
一、进场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总工期为 月,工程进程按甲方所动迁腾房情况,腾空一间拆除一间,为使拆除工程顺利进行,甲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付乙方总拆除建筑物 %,两个月内交付乙方总拆除建筑物的 %,剩余需拆除的建筑物在 年 月份之前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合同价款、工程款支付及结算一、方向甲方支付 元/㎡。
二、合同签订 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首期拆除工程费 万元。
三、当工程进行到 %,剩余需拆除的建筑物在 年 月份之前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甲乙方工作职责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拟拆除房屋的断水、断电、断气、断通讯等工作。
2、配合乙方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
3、保证拟拆除房屋建、构筑物的完整性。
4、负责对拆迁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
5、负责对拆除完毕的地块进行验收。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要求按时进入拆迁现场,保证工期的顺利完成。
2、负责对本协议所列拆除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拆除、清运、清扫等工作。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事故、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编制拆除环保方案及安全施工方案,在拆除现场坚持文明施工,对出入施工现场的道路及时安排人员清扫,回收材料的堆码应有严格的区域,严禁在道路、通道堆放任何材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若甲方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施工场地,而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拆除仍任务,则按每延期一天罚款5000元/天。
第七条:安全施工
一、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二、进场前应对机械、人员进行投保。
保险费用在报价中考虑,甲方不另行支付。
乙方应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一切责任。
三、发生重大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
同时按政府的有关要求处理。
四、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通道、易燃易爆地段及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甲方需安排专业人员配合。
第八条:争议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该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发包方: 包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篇2: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_合同范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代理人)就_________(工程名称)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工程项目审批文件:_________
3、资金来源:_________
4、工程规模:_________
5、总投资额:_________
二、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无委托的在□中打×):
□勘察
□设计,具体包括:_________
□施工,具体包括:_________
□监理,具体包括:_________
□设备,具体包括:_________
□材料,具体包括:_________
2、委托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_________
3、委托代理的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_________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_________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_________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0、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_________。
五、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5、除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由委托人盖章签字,中标通知书再加盖代理人公章外,自拟定发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盖章签字。
六、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_________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见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_________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_________方式。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_________
八、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_________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_________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_________时间为准。
九、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_________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_________(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招投标监督机构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执_________份。
补充条款:_________。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 代理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工程代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及事项表
┌──────┬─────────────┬────┬──────────┐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
├──────┴─────────────┴────┴──────────┤
│ 人 员 情 况 │
├───┬─────┬───────┬──────┬──────┬────┤
│姓 名│ 职 务 │ 职 称 │ 注册资格 │ 上岗证号 │ 备注 │
├───┼─────┼───────┼──────┼──────┼────┤
│ │ 组长 │ │ │ │ │
├───┼─────┼───────┼──────┼──────┼────┤
│ │ 成员 │ │ │ │ │
├───┼─────┼───────┼──────┼──────┼────┤
│ │ 成员 │ │ │ │ │
├───┼─────┼───────┼──────┼──────┼────┤
│ │ 成员 │ │ │ │ │
├───┼─────┼───────┼──────┼──────┼────┤
│ │ 成员 │ │ │ │ │
├───┴─────┴───────┴──────┴──────┴────┤
│ 代理事项及承办人安排 │
├─────────────┬─────┬─────────┬──────┤
│ 代 理 事 项 │承办人签名│ 代 理 事 项 │承办人签名 │
├─────────────┼─────┼─────────┼──────┤
│代拟招标方案 │ │编制标底 │ │
├─────────────┼─────┼─────────┼──────┤
│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
├─────────────┼─────┼─────────┼──────┤
│投标申请人报名 │ │组织开标、评标 │ │
├─────────────┼─────┼─────────┼──────┤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 │代拟中标公示 │ │
├─────────────┼─────┼─────────┼──────┤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 │ │代拟中标通知书 │ │
├─────────────┼─────┼─────────┼──────┤
│编制招标文件 │ │草拟工程合同 │ │
├─────────────┼─────┼─────────┼──────┤
│编制工程量清单 │ │编制招投标书面报告│ │
├─────────────┴─────┴─────────┴──────┤
│ │
│ │
│代理人:(盖章) │
└────────────────────────────────────┘
注:本表中承办人签名一栏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字。
附件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授权委托书
_________(委托人即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系_________(招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为(拟招标项目名称)的代理人,以招标人的名义办理以下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_________。
招标代理人在代理招标过程中办理上述事宜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委托人均予以承认,但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需经委托人签署。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_________。
特此声明。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热门建设工程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4:建设工程劳务合同
雇主(甲方):
代表人:
雇员(乙方):
负责人: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劳务方式:
4、工程内容:
二、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等级:乙方所完成的工程质量标准不低于与甲方与工程总发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标准。
2、乙方应有相应的施工经验,技术工人应具备相应技术资质及生产能力,施工人员工种和数量应满足工程需要。
3、本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相关施工规范、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及业主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施工和验收。
4、乙方施工的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在质量保修责任期内,乙方应在甲方返修通知书要求时间内无条件将工程返修合格。
三、工期
1、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总工期为_______天,乙方必须根据天气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安排工期,安排好施工组织设计,按期完工。
2、工期顺延与延长:
(1)施工中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本条约定的工期相应顺延(顺延时间以甲方过错导致的法定工作时间内停工时间为准确定).
(2)工程施工内容增加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工期延长时间。
四、劳务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合同总价暂定:______________元。
2、施工期间乙方或乙方授权人员自甲方处领取或租用的材料、机械、设备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辅材在内),均列入乙方预提劳务费用,并按费用发生时间相应冲减甲方应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3、甲方每月_______日委托_______银行以法定货币的形式代为转账到乙方账户。
五、甲方职责
1、甲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合适的劳动环境。
2、在合同期限内,甲方要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整顿。
3、甲方对乙方不合乎要求的施工,有权要求其返工。
4、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通知时,应及时安排人员组织验收。
5、甲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甲方及时足额的支付劳务费。
六、乙方职责
1、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遵照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甲方代表的指挥,对不合理的指挥要求可以拒绝。
2、乙方在工作时,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安全、高效的施行,及时完成任务。
3、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要求完成任务,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返工。
4、工程完工当天应通知甲方验收。
七、竣工验收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通知、主合同中的质量要求及甲方质量体系要求控制质量,接受甲方、监理、业主对质量监视、检查、控制。
2、乙方应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控制度,配合甲方三检人员做好各工序的质量检查及验收工作。
3、乙方应对其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负全责,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在__________小时内报告甲方,对施工质量缺陷负责返工并承担相关费用;对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项目,甲方不予计量与结算.
4、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程序要求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验收。产品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可转入下道工序。
八、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承担违约金,或每天按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承担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
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5: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农村私人修建房屋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在公司承包的《 》,就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及内容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由三方联合按比例投资完成
第一条 联合宗旨、项目和范围
联合经营宗旨: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 联合经营项目:建筑工程
第二条 联合投资各方均以该项目开发负责人 与甲方所签订的《 》工程前期垫资价款作为联合投资范围。
第三条 联合投资方式、比例、核算方式
投资方式:
(1)甲方以现金作为投资。(投资 )
(2)乙方以现金作为投资。(投资 )
(3)丙方以现金作为投资。(投资 ) 投资比例:
(1)甲方占工程项目的 %(按 %出资,承担亏损,享受分红)。
(2)乙方占工程项目的 %(按 %出资,承担亏损,享受分红)。
(3)丙方占工程项目的 %(按 %出资,承担亏损,享受分红)。
核算方式:仅对联合经营的范围实行独立核算。
第四条 联营各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对联合经营范围的全部行使建设性意见表决权,享有红利、出资、承担亏损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
乙方:对联合经营范围的全部行使建设性意见表决权,享有红利、出资、承担亏损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
丙方:对联合经营范围的全部行使建设性意见表决权,享有红利、出资、承担亏损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
第五条 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联合经营范围的全部所得,在除去全部成本和开支后,其余为红利,按投资比例分配。
该项目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合投资双方对该债务在投资范围内,按投资和分红比例承担亏损。
第六条 联合 投资各方按约定投资多少按实际需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联营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依期如数支付投资时,视为违约,每逾期壹日,违约方应向联营体缴付其投资额的1%作为违约金。
2、由于联营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按投资额的10%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并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守约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联营体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丙和各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书经甲、乙、丙各方盖章或签字捺 印后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年月日
篇6: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派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承包人:(全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总工程师:
质量负责人:
监理人:(全称)
地址:
总监理工程师: 联系电话
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拟修建 工程,接受了承包人的投标,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可研文件名称、文号: 。
1.4初设文件名称、文号: 。
1.5工程规模: ;
建设任务: 。
1.6工程概算审批总投资 万元;资金来源: 。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合同工程量
2.1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名称;其中渠系或堤防工程,必须标注起止里程桩号)
2.2主要合同工程量:(以招投标文件为准)
三、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承包方式:
(详见合同附件3)。
3.2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万元
(人民币小写 万元)。其中:永久工程 万元;临时工程 万元;安全措施费 万元;技术措施费 万元(详见合同附件2)。
四、合同工期及进度
4.1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
4.2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4.3为满足本工程总工期的要求,承包人承诺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使本合同以下关键项目进度满足控制性工期要求。
关键项目控制性工期表
序号关键项目名称最迟完工日期备注
4.4承包人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发包人要求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按监理人核实的提前天数,发包人可向承包人支付提前完工奖金,提前完工奖励金计算方法: 。
五、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5.1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5.1.1发包人应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1.2发包人负责在主体工程开工前按有关规定办理水利工程开工许可手续,并委托监理人于 年 月 日前向承包人发布开工通知。否则,承担工程延误责任。
5.1.3发包人应在开工通知发出前安排监理人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并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将监理任命及发包人相关人员职权、联络方式通知承包人。
发包人主要人员的职权表
序号姓名职务在合同中的主要职权联络方式
5.1.4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用地范围和期限,办清或协调征地移民责任单位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移民,按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否则,承担工期延误责任。
提供的用地范围为:
;
期限: 。
5.1.5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完成由发包人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供承包人使用。否则,承担工期延误责任。
提供承包人使用的工程为:
;
期限: 。
5.1.6发包人应按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现场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
5.1.7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对承包人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5.1.8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图纸。
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图纸和期限
序号图纸名称提交日期份数备注
5.1.9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
5.1.10发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治安保卫、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发包人对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免除承包人应负的责任。
5.1.11发包人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人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5.1.12发包人应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协助承包人办理爆破、安全以及特种行业许可手续。
5.1.13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人投保的保险。发包人负责办理的保险有: 。
5.1.14发包人应按现行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定,组织或主持有关验收工作。
5.1.15其它责任:
5.2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5.2.1承包人应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2.2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按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证件或现金。本合同履约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履约担保证件在保修责任终止前有效,并在有效期结束后14天内退还给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14天内返还承包人。
5.2.3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 日内,按投标文件及时向工地调遣或雇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若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按时调遣人员、设备、材料,或擅自变更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承包人向工地调遣或雇佣主要人员
序号姓名职务在合同中的主要职责到达现场时限
一主要人员
1 项目经理
2 总工程师
3 质量负责人
4 安全负责人
二现场管理人员( 人)
1行政管理
……
2技术管理
……
三作业人员工种
( 人)
1土石方工程
2混凝土工程
3灌浆工程
4钢筋安装
5金属结构安装
6设备安装
7其他
四特种作业人员( 人)
塔机机手
放炮员
安全员
质检员
……
承包人向工地调配施工设备和材料
一主要施工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到达现场时间
1
2
3
…
二主要材料
1
2
3
…
5.2.4承包人应认真执行监理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严格按监理审批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5.2.5承包人应按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报送监理人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承包人负责提交的图纸和文件表
序号图纸和文件名称提交时限提交发包人份数
1施工组织设计报告
2施工技术措施计划
3年、月进度报表
4质量检测与评定资料
5工序开仓(开工)资料
6竣工图及验收资料
7结算资料
8承包人应提供的施工图
…
5.2.6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险。
5.2.7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5.2.8承包人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有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5.2.9承包人应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本合同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2.10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工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5.2.11承包人应在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后 天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撤退其人员、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
5.2.12其它责任:
六、监理人的职责
6.1监理人应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
6.2监理人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若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在行使某种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批准,则应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人行使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事先批准。
6.3监理人负责工程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负责设计变更审核和合同管理;协调建设各方关系;工程分包、工期调整、设计变更等,监理人在作出决定前,应得到发包人的批准;属重大设计变更的,应按行政审批部门批准的设计变更进行控制。
6.4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人驻工地履行监理职责的全权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全面负责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工作。组织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签发施工图纸、监理文件,组织工程质量检查评定与分部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审签工程进度结算资料。
6.5监理工程师在总监授权范围内开展监理工作。
6.6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其授权监理人员签名。
监理人的指示
序号监理指示名称监理指示主要内容
1开工通知监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向承包人发布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单元工程等开工通知。
2监理审批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文件,施工导流及度汛方案审批文件,工程质量评定项目划分审批文件,试验报告及质量标准审批文件,签发施工图纸等。
3工序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重要工序及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4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指令要求承包人提供试验和检测成果;停止各种违章作业行为;停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设施的安装与使用;要求对不合格工序进行补工或返工;对造成质量事故或多次严重违规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审核意见等。在紧急情况下,监理可以做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
5施工过程进度控制指令要求承包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或加速施工的指令,督促承包人做出调整安排、编报赶工措施报告,报监理批准,并督促实施。
6工程造价控制指令工程量审定表、工程进度结算表、完工结算审签资料等。
7现场协调指令工程变更、价格调整、工程停工或缓建、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划分,多家承包人交叉作业干扰,现场矛盾协调等指令。
…
七、质量
7.1承包人应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工程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
7.2承包人应严格按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认真履行质量检查职责,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写质量检查报表,每 个月向监理人提交质量自检报告。
7.3监理人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7.4 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 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人还应按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人,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5发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共同进行交货验收,并由发包人正式移交给承包人。在验收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人,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抽检不合格时,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负责采购的工程设备安装后,若发现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时,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查找原因,如属设备制造不良引起缺陷应由发包人负责;如属承包人运输和保管不慎或安装不良引起的损坏应由承包人负责。
7.6承包人应在工地建立自己的试验室,开展施工检测工作,施工检测方案在工程开工前 日内报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核后实施。施工检测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无条件和能力建立现场试验室,承包人应委托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和资格的检测单位承担现场材料和现场工艺试验等施工检测工作,签订施工检测合同。施工检测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检测费在工程开工后 个月内,由发包人在支付给承包人的月进度付款中扣除,按检测合同规定支付给检测单位。
7.7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必须按相关规定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承包人私自将隐蔽部位覆盖,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采用钻孔探测以至揭开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8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满足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规定的品级、质量标准和技术特性。监理人有权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到彻底清除工程的不合格部位以及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监理人的上述指示,则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承包人执行该项指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利润以及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9承包人对施工质量负责。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对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事故,承包人应无条件地按监理人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直至施工质量达到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八、安全
8.1发包人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建立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8.2发包人应按《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认真履行本工程的安全管理职责,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和抢险预案,与承包人等参建各方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在工程开工15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3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施工安全工作的实施,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本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8.4承包人对本工程的安全施工负责。承包人应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8.5承包人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 ),并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人员 名。
8.6承包人单列的施工安全措施费经监理人批准后,专款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以及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8.7对本工程发生的重大、特大及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重庆市水利行业重大特大及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程序(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8.8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为执行本合同所各自雇用的全部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并按各自的责任进行赔偿。
九、工程计量与结算
9.1计量
9.1.1本合同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9.1.2计量方法应按本合同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9.1.3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9.1.4工程量的计量必须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三方代表签字认可。
9.2 支付
9.2.1工程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总金额为合同价格的 %,分两次支付给承包人。第一次支付预付款总额的 %,第二次支付金额为该预付款总额的 %。
(2)第一次预付款应在本合同签署后 天内,并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经发包人认可的预付款保函后支付;第二次预付款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提交给发包人,发包人收到监理人出具的付款证书后的 天内支付给承包人。
(3)工程预付款由发包人从月进度付款中扣回。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 %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 %时全部扣清。在每次进度付款时,累计扣回的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合同价格;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按合同条款规定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比例;
F2——按合同条款规定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且未扣保留金的金额。
9.2.2工程材料预付款
(1)形成本合同永久工程的 等主要材料到达工地并满足以下条件后,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材料预付款支付申请单,要求给予材料预付款。
①材料的质量和储存条件符合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要求;
②材料已到达工地,并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共同验点入库;
③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交了材料的订货单、收据或价格证明文件。
(2)预付款金额为经监理人审核后的实际材料价的 %,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
(3)预付款从付款月后的6个月内在月进度付款中每月按该预付款金额的1/6平均扣还。
9.2.3工程进度付款
(1)进度款按月支付。
(2)承包人按监理人规定的格式提交月进度付款申请单,监理人在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14日内完成核查,并向发包人出具月进度付款证书,经发包人审批后支付给承包人,支付时间不应超过监理人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28天。若不按期支付,则应从逾期第一天起按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加付给承包人。
(3)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 已完成的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及其它项目的应付金额。
② 经监理人签认的当月计日工支付凭证标明的应付金额。
③ 按第9.2.2款规定的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④ 根据第9.2.8款规定的价格调整金额。
⑤ 扣除按第9.2.1款和第9.2.2款规定应由发包人扣还的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⑥ 扣除按第9.2.4款规定应由发包人扣留的保留金金额。
9.2.4保留金
(1)由监理人从第一个月开始,在给承包人的月进度付款中扣留
%作为保留金(其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和价格调整金额),直至扣留的保留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 %为止。
(2)在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验收合格并签发移交证书后,将其相应的保留金总额的1/2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给承包人。
(3)在签发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后14天内由监理人出具保留金付款证书,发包人将剩余保留金总额的1/2支付给承包人。
(4)发包人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的保留金支付给承包人。
9.2.5完工结算
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提交一份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四份),并按要求附详细证明文件,监理人应在28天内完成复核,并出具完工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在收到上述完工付款证书后的60天内完成审批并支付给承包人,若发包人不按期支付,则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承包人,并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9.2.6最终结清
承包人在收到按规定颁发的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的28内,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一份最终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和结清单,监理人应在14天内完成复核,出具一份最终付款证书报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审查监理人提交的最终付款证书后,若确认还应向承包人付款,则应在收到该证书后的42天支付给承包人。若确认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付款,则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42天内付还发包人。
9.2.7发包人或承包人若未按期付款,均应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为: 。
9.2.8价格调整
(1)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对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按下面两种方法中的第 种方法计算价格调整的差额,调整合同价格。
第一种方法: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价格不因物价波动作任何调整。
第二种方法:在合同约定工期内,现行价格引起的总价调整的绝对值小于或等于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时,双方自行承担物价调整风险,合同价格不进行调整。当现行价格引起的总价调整的绝对值大于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时,取其绝对值大于 %的部分为合同价格的调整数。
调增时,价格调整方法为 ;
调减时,价格调整方法为 。
(2)除合同本款规定的调价因素外,其余因素的物价波动均不另行调价。
(3)承包人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则对原定完工日期后施工的工程,采用原定完工日期与实际完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的低者作为现行价格进行结算。若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延长了完工日期,但又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延长后的完工日期内完工,则对延期期满后施工的工程,其价格调整计算应采用延长后的完工日期与实际完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的低者作为现行价格进行结算。
(4)法规更改引起的价格调整
在投标截止日前的28天后,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发生变更,导致承包人在实施合同期间所需要的工程费用发生除第9.2.8款规定以外的增减时,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后确定需调整的合同金额。
十、合同变更
10.1变更
10.1.1没有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监理人可根据工程的需要指示承包人进行变更,变更项目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或不影响其原定的价格时,不予调整该项目的单价。
10.1.2变更引起的单价或合价调整,承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发出的变更指示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在28天内对变更报价书进行审核后作出变更决定,并通知承包人。价格审核期间,承包人仍应按监理人的变更指示进行施工。价格调整的原则:
(1)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或合价。
(2)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新增项目单价计算方法为:
。
10.1.3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发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于承包人违约或其它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其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0.2 转包与分包
10.2.1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不得通过租用、借用他人资质证书承揽工程;承包人如有上述行为,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第11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2.2主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不得进行工程分包。所称主要建筑物是指失事以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严重影响工程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
10.2.3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
(1)由于重大设计变更导致施工方案重大变化,致使承包人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工期拖延,承包人无力在合同规
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任务。
(3)项目有特殊技术要求、特殊工艺或涉及专利权保护的。如承包人同意,则应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如承包人拒绝,则可由承包人自行选择分包人,但需经发包人书面认可。
10.2.4发包人一般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无力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中的应急防汛、抢险等危及公共安全和工程安全的项目,发包人经项目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对该应急防汛、抢险等项目的部分工程指定分包人。由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人负责,承包人不对此承担责任。
10.2.5除发包人指定分包外,承包人对其分包项目的实施以及分包人的行为向发包人负全部责任。承包人应对分包项目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计量和验收等实施监督和管理。
十一、违约与索赔
11.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未按第5.2款规定履行义务或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属承包人违约:
11.1.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
11.1.2承包人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
11.1.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合同规定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设施或材料撤离工地;
11.1.4承包人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或拒绝处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
11.1.5由于承包人原因未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或部分工程,连续3个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
11.1.6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未对工程移交证书中所列的缺陷清单内容进行修复,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
11.1.7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经查证核实后,发包人可将此行为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记入该企业诚信档案。
11.2由于承包人原因本合同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完工,承包人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 元/天,累计不超过
元。
11.3承包人发生违约行为时,监理人应及时向承包人发生书面警告或停工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监理人发出停工整改通知28天后,承包人仍无视监理人的指示,不提交整改报告,不采取整改措施,则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承包人应按本工程中标价格的 %(5%~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超过该违约金的实际损失。
11.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包人未按第5.1款规定履行义务或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属发包人违约:
11.4.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施工用地、测量基准和应由发包人负责的部分准备工程等承包人施工所需的条件;
11.4.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
11.4.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各项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无正当理由阻挠、拒绝批准任何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
11.4.4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发包人已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1.5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窝工人员损失和机械设备闲置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通过赶工方式保证工程按合同约定工期按期完工,则应由发包人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合理费用。
11.6发包人违约,并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8天内仍未采取措施改正,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违约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暂停施工后,发包人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已完工程的合同价款,同时按本工程中标价格的 %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超过该违约金的实际损失。
11.7索赔的提出。双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向对方提出索赔。但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将索赔意向书提交监理人,并抄送违约方。在上述意向书发出后的28天内,再向监理单位提交索赔申请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并应附必要的当时记录和证明材料。如果索赔事件继续产生影响,履约方应按监理单位要求的合理时间间隔列出索赔累计金额和提出中期索赔申请报告,并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包括最终索赔金额、延续记录、证明材料在内的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并抄送违约方。否则,违约方可不受理。
11.8索赔的处理。
11.8.1监理人收到履约方提交的索赔意向书,应核查履约方的当时记录,并可指示履约方继续作好延续记录以备核查,监理单位可要求履约方提交全部记录的副本。
11.8.2监理人收到履约方提交的索赔申请报告和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后,应立即依据当时记录进行审核,并在履约方提交上述报告后的42天内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决定,在上述时限内将索赔处理决定通知履约方,并抄送违约方。
11.8.3双方应在收到监理人的索赔处理决定后14天内,将其是否同意索赔处理决定的意见通知监理人。若双方均接受监理单位的决定,则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的14天内将确定的索赔金额列入付款证书中支付;若双方或其中一方不接受监理单位的决定,双方可共同协商成立争议调解组,任何一方可提请争议调解组解决。
11.8.4若履约方未遵守各项索赔规定,则应得到的付款不能超过监理人依据当时记录核实后决定的或争议调解组提出的或仲裁机构裁定的金额。
11.9索赔的期限。承包人提交了完工付款申请单后,应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承包人提交的最终付款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发生的新的索赔。
十二、工程验收
12.1 发包人应按现行的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及时主持或组织工程的各项验收。
12.2承包人应在接到监理人的指示后 天内提交、整编应由承包人负责的验收资料。
12.3 无论是发包人原因或是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在具备验收条件时不能及时进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的项目,责任方要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元,一次性支付给非责任方。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①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它
14.1本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全部工程完工日开始算起,保修期为 个月。
14.2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适用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同签订后发生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致使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协商可解除合同。
14.3双方应按《廉政合同》范本(见附件7),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并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时生效。
12.4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本施工合同上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生效。
14.5承包人已将合同工程全部移交给发包人,且保修期满,发包人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已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14.6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十五、合同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报价书
3.招标文件
4.技术条款
5.图纸
6.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7.《廉政合同》
8.其它材料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现场代表:(签名) 项目经理:(签名)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年 月 日
《廉政合同》范本
工程建设施工廉政合同
项目法人(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双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双方的责任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 建设工程的合同,自觉遵守合同。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任何一方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行为,任何一方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应遵守的内容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或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其它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除本施工合同有规定外,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应遵守的内容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监理规程办事,不得为谋取私利向监理人员非法行贿,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同时必须对监理单位和工程监理人员履行向甲方承诺的上述其他廉政义务。
(六)乙方如果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或工程监理人员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向甲方组织或上级单位举报。甲方和工程监理部门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或严格遵守廉政合同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水利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二至五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第六条 本合同作为 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监督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监督单位:(盖章)
电 话:
年 月 日
篇7: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发包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单行法律、法规有关监理的规定,委托有监理资质的监理机构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对_________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 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15.“第三方”是指除发包方、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第二条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1.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
2.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这里的技术标准是工程建设标准的一种。工程技术标准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查、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需要制定的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前者时必须执行的标准,后者是自愿采用的标准,经过双方签订合同予以确认,经合同确认的推荐性标准也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同时也是监理依据。施工单位应该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该按照设计文件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 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四条 工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_________,静态:_________,动态: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开 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订合同后第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二)工程监理
1.监理范围:本合同监理属于下列第_________项:
(1)大、中型工程项目;
(2)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3)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的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和住宅工程项目;
(4)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
2.监理内容: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3.建设监理: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篇8: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_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委托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 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一)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三)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五)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2.乙方责任
(一)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六份,施工图设计八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二)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三)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四)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五)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四条 勘察设计取费
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及办法计取勘察设计费。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百分之三十;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先拨付百分之二十做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百分之三十,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勘察费。
第五条 经济赔偿
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三十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入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百分之一,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百分之__。(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一百元。
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百分之一。
第六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由各自主管部门组织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时由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调解仲裁或人民法院判决。
第七条 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2.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以及勘察设计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五份。甲、乙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门一份,工程所在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经办银行一份。
建设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通信地址:
市城乡建委设计科研处
(盖章) 年 月 日
编号:
勘察设计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通信地址: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
(盖章) 年 月 日
编号:
篇9: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
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本分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签约合同价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计划完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期:__________天。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1.本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工程预算书或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合同图纸;
7.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八、分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完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并与承包人共同就本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九、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其中,承包人____份,分包人____份。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本分包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承包人:_________(盖单位章) 分包人: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1.词语定义
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的施工总承包合同。
1.2 本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共同签署本分包工程的施工合同。
1.3 合同文件(合同):构成本分包合同的所有文件,即协议书中约定的组成本分包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协议书:是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共同签署的用于明确当事人合同关系的文件。
1.5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及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做的修改或补充。
1.6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7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中与承包人签订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8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中与发包人签订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9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中与承包人签订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0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和本分包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分包人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本分包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合同的代表。
1.12 整体工程:指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总包合同中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实施、竣工和修补质量缺陷的有关工程。
1.13 本分包工程:指分包人按本分包合同约定负责实施、完工和修补质量缺陷的整体工程内的有关工程。
1.14 永久工程:指按本分包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承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5 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6 施工场地:指用于本分包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本分包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1.17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按第10.3.1项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1.18 工期:是指在协议书约定的分包人完成本分包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
1.19 完工日期:指第1.18款约定工程届满的日期。实际完工日期按第19.3款的约定确定。
1.20 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23.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
1.21 保修期:是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在第23.2款中约定由分包人负责对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
1.22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
1.23 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24 合同价格:指分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分包工作后,承包人应付给分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本分包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25 质量保证金:指按第22.1款约定用于保证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
1.2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3.适用法律
本分包合同适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北京市地方法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国家及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适用于本分包合同。
4.标准和规范
4.1 本分包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北京市规范、标准和规程。
4.2 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国家、行业和北京市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出现矛盾时,分包人应书面要求承包人予以澄清,除非承包人有特别指令,分包人应按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4.3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分包工程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国家、行业和北京市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最新版本执行。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工程预算书或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合同图纸;
(7)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
6.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关系
6.1 承包人应组织分包人就总包合同中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条款进行交底。
6.2 总包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发包人完成的工作,如果与本分包合同有关,承包人应及时督促发包人完成。
6.3 除本分包合同另有约定,未经承包人同意,分包人不应与发包人或监理人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7.图纸和分包人文件
7.1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日期和数量,向分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所提供的图纸数量无法满足施工需要时,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可自费购买或复制。关于图纸的其他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7.2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的文件,分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承包人。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8.承包人
8.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义务包括:
8.1.1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保证分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8.1.2 承包人应确保与本分包工程相关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许可、核准、报备等手续得到及时办理。
8.1.3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8.1.4 现场的准备和移交。
(1)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分包人提供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施工场地,以及与本分包工程施工相关的现场资料。
(2)承包人在向分包人移交现场前应完成现场准备工作。
(3)承包人应向分包人移交的现场条件见专用合同条款。
(4)承包人应承担与现场准备有关的上述工作的一切费用。
8.1.5 承包人应按第10.3.1项的约定向分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8.1.6 承包人负责整体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对分包人的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督促分包人遵守关于大气污染和绿色施工的相关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范围内各分包人的绿色施工进行统筹管理。
8.1.7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8.1.8 承包人应在分包人按合同实施完成本分包工程达到实际完工的标准,并办理本分包工程相关完工验收手续后,接收分包人交付的工程及现场。
8.1.9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见专用合同条款。
8.2 项目经理
8.2.1 承包人应任命承包人项目经理派驻现场,以行使和履行本分包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内的权利和义务。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范围见专用合同条款。
8.2.2 项目经理所做出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均视为由承包人所做出。
8.2.3 承包人有权变更或撤销关于项目经理的委派。任何此类的变更或撤销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并在到达分包人时生效。
9.分包人
9.1 分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包括:
9.1.1 分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分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9.1.2 分包人应严格按本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完成本分包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9.1.3 分包人应为完成本分包工程而设置合理可行的现场组织机构,并委派具备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除非获得承包人书面同意,分包人不得更换或撤回主要管理人员。
9.1.4 本分包合同下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岗位证书。
9.1.5 分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9.1.6 分包人负责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分包人自行承担的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作,遵守关于大气污染和绿色施工等方面规定,贯彻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扬尘治理方案,确保用于开展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的资金得到有效使用,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材料和建筑垃圾,使用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的施工机械,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主体责任。
9.1.7 合同约定需承包人审批、认可的材料及工程设备、样本、文件或工作,分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交承包人。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的任何批准、不批准或修改建议皆不会减轻或免除分包人按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
9.1.8 分包人不得将本分包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9.1.9 在办理完工验收手续前,分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直至完工后移交给承包人为止。
9.1.10 分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见专用合同条款。
9.2 分包人项目经理在本分包合同履行期间,分包人应任命分包人项目经理常驻现场,以代表分包人行使和履行本分包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内的权利和义务。分包人项目经理姓名及授权范围见专用合同条款。分包人项目经理做出的任何请示、函件或报审资料等,均视为由分包人做出。
10.工期
10.1 进度计划
10.1.1 分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报送承包人。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承包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为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
10.1.2 实际进度与第10.1.1项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分包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承包人审批;承包人也可直接向分包人做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指示,分包人应按该指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报承包人审批。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0.2 工期
10.2.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期中已包括政府规定的不可进行夜间或节假日施工因素等对工期的影响。
10.2.2 如本分包工程划分不同区段,各区段的工期见专用合同条款。
10.3 开工
10.3.1 承包人应在开工通知中确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分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分包人应按开工通知中确定的日期开工。工期自承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
10.3.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分包人不能按开工通知中确定的日期开工,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应赔偿分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10.4 暂停施工
10.4.1 因分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分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0.4.2 除第10.4.1项约定的因分包人原因及第28.1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且分包人无法通过调整工作安排减少损失,同时此暂时停工已造成分包人关键线路工作的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无法避免的损失,经承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应赔偿分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10.4.3 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发出复工通知。分包人收到复工通知后,应在承包人指定的期限内复工。分包人无程不合格,承包人可随时发出指示,要求分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分包人承担。
10.5 工期延误
10.5.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因下列原因造成分包人关键线路工作的工期延误和(或)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承包人原因导致分包人不能按开工通知中的日期开工;
(2)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其他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的情况见专用合同条款。
10.5.2 因分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由分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工期不予顺延。分包人按下列原则承担违约责任:
(1) 如分包人未能在工期内或按合同约定延长的期限内完成本分包工程,分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向承包人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总额不应超过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逾期完工违约金最高限额。逾期完工违约金将从按合同应支付或将支付给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或要求分包人偿还。
(2)分包人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不免除分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10.6 完工日期及提前完工
10.6.1 分包人应在工期内,或在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完成本分包工程。实际完工日期按第19.3款的约定执行。
10.6.2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不得要求分包人在工期内提前完工。承包人和分包人约定提前完工并给予奖励的,奖励金额见专用合同条款。
11.工程质量
11.1 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分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1.2 如整体工程质量需要达到创优目标,创优目标及相关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分包人应确保本分包工程能够满足整体工程质量创优目标的要求,并有义务配合承包人实现整体工程的质量创优目标。本分包工程合同价格中已包含了分包人所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达到质量创优目标相关要求并配合承包人实现该质量创优目标所需发生的相关费用。
11.3 承包人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分包人按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
11.4 工程隐蔽部位检查
11.4.1 经分包人自检确认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分包人应通知承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检查。承包人应按时到场检查。承包人未到场检查的,除承包人另有指示外,分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无论承包人是否到场检查,对已覆盖的工程隐蔽部位,承包人均可要求分包人进行钻孔探测或重新检验,分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经检验证明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分包人承担。
11.4.2 分包人未通知承包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承包人有权指示分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分包人承担。
11.5 清除不合格工程
11.5.1 分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不合格,承包人可随时发出指示,要求分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分包人承担。
11.5.2 由于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合格造成的工程不合格,需分包人采取措施补救的,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
12.试验和检验
12.1 分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承包人对上述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分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条件、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12.2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承包人另有指示外,分包人可自行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承包人,承包人应签字确认。
12.3 承包人对分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分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而要求分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分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的,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
13.安全绿色施工
13.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和绿色施工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并承担政府主管部门因扬尘污染而给予责令停工等行政处罚所造成的误工、工期拖延造成的损失。
13.2 安全绿色施工其他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14.材料和工程设备
14.1 总包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在本分包合同中视为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对于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14.2 除第14.1款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外,由分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分包人负责采购、运输、保管。分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
(1)分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24小时前以书形式通知承包人,并提交制造商产品介绍说明、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一切所需的证明文件给承包人审核。
(2)分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的时间将材料和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由分包人自行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承包人不得指定制造商或供应商。
15.变更
15.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可向分包人做出变更指示,分包人应遵照执行。没有承包人的变更指示,分包人不得擅自变更。
15.2 变更估价的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16.合同价格及调整
16.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签约合同价。
16.2 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格的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6.2.1 单价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价格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见专用合同条款。
16.2.2 总价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格不再调整。合同价格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见专用合同条款。
16.2.3 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第16.2.1、16.2.2项以外的其他合同价格形式,具体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17.计量
17.1 分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向承包人提交计量周期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分包人提交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内容和计量周期见专用合同条款。
17.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10天内完成对分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以确定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承包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分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分包人应协助承包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承包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分包人未按承包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承包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分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17.3 承包人未在收到分包人提交的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后10天内完成审核的,分包人报送的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分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17.4 关于计量的其他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18.合同价款支付
18.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时间、预付额度、工程预付款的抵扣起始时间和方式见专用合同条款。
18.2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进度款付款周期、程序、支付比例或金额支付工程进度款。
18.3 经承包人确认的合同价格调整(含因工程变更、索赔等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19.完工验收
19.1 本分包工程具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完工验收条件时,分包人可向承包人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
19.2 承包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分包人在完工验收前尚需完成的工作内容,分包人应在完成承包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承包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则视为工程完工验收通过。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应通知分包人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办理验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分包人承担。
19.3 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实际完工日期为分包人按第19.2款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或按该款重新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以两者中时间在后者为准)。工程未经完工验收,承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完工日期。
20.移交
20.1 当本分包工程办理了完工验收手续,即表明工程具备移交条件。移交工程的时间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
20.2 分包人未能如期向承包人移交工程的,应承担给承包人所造成的损失。
20.3 承包人无故未在第20.1款约定的期限内接受分包人移交本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应赔偿由此给分包人造成的损失。
20.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办理移交手续后,分包人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并拆除临时工程,直至承包人检验合格为止。完工清场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21.结算
21.1 本分包工程完工后,分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提交完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
21.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工程完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审核。
21.3 承包人确认完工结算报告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将扣除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外的全部结算款项支付给分包人。
22.质量保证金
22.1 质量保证金的额度、支付时间和方式见专用合同条款。
22.2 缺陷责任期满时,分包人向承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分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承包人应在14天内会同分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分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并将无异议的剩余质量保证金返还分包人。
23.保修责任与缺陷责任
23.1 分包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出具质量保修书,明确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起始时间见专用合同条款。
23.2 分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缺陷责任期的起始时间和缺陷责任期的期限见专用合同条款。
24.违约
24.1 承包人违约
24.1.1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视为承包人违约。
24.1.2 承包人违约时,分包人可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承包人收到该通知后28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分包人有权暂停施工。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
24.1.3 分包人按第24.1.2项暂停施工28天后,承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但分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分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
24.1.4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4.2 分包人违约
24.2.1 分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分包人违约。
24.2.2 分包人违约时,承包人可向分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改正。分包人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责任。
24.2.3 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发出的整改通知后28天内,分包人没有采取可行的措施纠正违约,承包人可向分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可派员进驻施工场地,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承包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扣留使用分包人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承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分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
25.索赔
25.1 承包人索赔
25.1.1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应在知道或应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向分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向分包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
25.1.2 分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合同约定商定或确定追加的索赔金额和(或)延长的缺陷责任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35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应从支付给分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索赔款项,或由分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承包人。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四百八十七条约定执行。
25.2 分包人索赔
25.2.1 根据合同约定,分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在知道或应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分包人未在前述14天内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分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14天内,向承包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分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
25.2.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合同约定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35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分包人。分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与当期进度款同期支付。分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四百八十七条约定执行。
25.3 关于索赔的其他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26.保险
26.1 分包人应充分了解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所办理的保险是否能满足分包人对于投保内容、保险金额等的要求,如果分包人认为不能满足要求的,应自费补充投保。
26.2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见专用合同条款。
27.担保
27.1 承包人要求分包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分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分包人办理履约担保的费用已包括在签约合同价内。承包人是否要求分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及其额度、有效期的截止时间见专用合同条款。
27.2 承包人要求分包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承包人应同时向分包人提交与履约担保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有效期的截止时间见专用合同条款。
27.3 关于担保的其他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28.不可抗力
28.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28.2 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对方,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28.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双方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分包人设备的损坏由分包人承担;
(3)承包人和分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
(4)分包人的停工损失由分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承包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承包人承担;
(5)不能按期完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分包人不需支付逾期违约金。承包人要求赶工的,分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分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撤离施工场地。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9.争议
如承包人和分包人在履行本分包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协商或邀请第三方调解此类争议。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争议或通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解决争议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第一种:向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第二种:向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图纸和分包人文件
7.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图纸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由分包人提供文件的范围、数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批复分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分包人提供文件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承包人
8.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义务包括:
8.1.4 现场的准备和移交
(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施工场地,以及与工程施工相关的现场资料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向分包人移交的现场应具备以下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1.9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项目经理:
8.2.1 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分包人
9.1 分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包括:
9.1.7 承包人批复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1.10 分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 分包人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工期
10.1 进度计划
10.1.1 分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人向承包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批复或对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
10.1.2 分包人报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和相关资料的期限:___________
承包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 工期
10.2.2 各区段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5 工期延误
10.5.1(4)其他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的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5.2(1)分包人未能在工期内或按合同约定延长的期限内完成本分包工程,应按下列原则承担违约责任:
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逾期完工违约金最高限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6 完工日期及提前完工
10.6.2 承包人和分包人约定提前完工并给予奖励的,奖励的金额为:_________
11.工程质量
11.2 整体工程质量创优目标及相关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4 工程隐蔽部位检查
11.4.1 承包人检查工程隐蔽部位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安全绿色施工
13.2 安全绿色施工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材料和工程设备
14.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变更
15.2 变更估价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合同价格及调整
16.2 本分包合同价格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16.2.1 采用单价合同的,合同价格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2.2 采用总价合同的,合同价格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2.3 采用其他价格形式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1 分包人提交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人提交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周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4 关于计量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合同价款支付
18.1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和额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预付款抵扣起始时间和抵扣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付款周期、程序、支付比例或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完工验收
19.1 完工验收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2 完工验收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移交
20.1 移交工程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4 完工清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结算
21.1 分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和完整结算资料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 承包人完成审核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3 承包人确认完工结算报告后,将扣除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外的全部结算款项支付给分包人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质量保证金
22.1 质量保证金的额度、支付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保修责任与缺陷责任
23.1 分包人向承包人出具质量保修书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期起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2 缺陷责任期起始时间:______________,缺陷责任期期限:______月。
24.违约
24.1 承包人违约
24.1.4 逾期付款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索赔
25.3 关于索赔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保险
26.2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担保
27.1 承包人____________(要求/不要求)分包人提交承包履约保证担保。要求分包人提交履约保证担保时,履约保证担保的额度为___________________,履约保证担保的有效期的截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2 工程款支付担保有效期的截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3 关于担保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不可抗力
28.1 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3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双方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9.争议
因本分包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分包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或者调
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第一种: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第二种: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0.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0:2024年建设工程招标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合同条件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件(gf—1999—0201)的《合同条件》。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单位(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单位提出涉及投标单位的主要条款,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甲方对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七天内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代表将在三天内批复。
(二)工程开工和工期
1.乙方中标后三天内准备进场。
2.乙方与甲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生效后,须在七天内开工。
3.合同工期以乙方的中标工期为准。
(三)工期延误
1.对下述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监理方和甲方代表确认签证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
(2)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
(3)重大的设计变更。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除罚没工期履约保证金外,每延迟一天再罚xx元。
二、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工程质量标准
1.乙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条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如有违反施工规范规程,甲方有权暂停其施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提交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的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进行施工图技术会审,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
3.如发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因施工原因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事先由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并交甲方及设计单位办理认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4.甲方或设计单位提出合理修改设计时(联系单),乙方不得借故拒绝。
(二)工程质量等级
1.乙方中标所承诺的质量等级标准为本工程的合同约定条件,中标方如未达到质量保证的除限期整改外,罚没质量履约金。
2.本工程质量等级:一次性验收合格以具备竣工验收备案条件为准,创杯以获奖正式证书为准。
3.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___监理公司监理。
4.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经甲方和监理方等有关单位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
按月完成工作量的80%,以有关部门审核作为付款依据(具体另商议);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价格可以调整:
(1) 暂定材料价确定(需经甲主及监理公司签证);
(2) 设计变更:需经设计院甲方及监理公司签证;
(3) 中标单位在本工程的管理人员的劳保统筹交纳有效证件。
四、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土建_____年,防水落石出______年,安装______年。
2.保修期从甲方批准的竣工之日算起。工程的保修押金为工程总造价的3%(其中15%为屋面工程保修押金),在保修期满28天后,退还保修金(不计息)。
3.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日起三天内前来负责做无偿修理。如逾期,甲方有权请第三方进行修理,其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4.竣工后,乙方应按规范进行沉降测量,并将资料提供给甲方。
五、其他
1.本工程的中标单位为承包单位,严禁转包,特殊分项工程确需分包部分,应经甲方许可。项目经理在工地现场时间到位率如少于90%,且中途无故更换项目经理,甲方有权按工程总造价的1%~5%扣取罚金,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2.乙方在施工中应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规程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生的材料、设备、操作等施工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主必须切实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遵守社会治安等有关规定,搞好环境卫生,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因违章而导致罚款和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工程竣工后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全套符合建筑工程档案要求的资料三套,其中二套为原件。
5.本招标文件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之一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书
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
1.根据已收到的《一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一市重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的招标文件后,我方愿以招标方预算造价下浮_____%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质量、工期履约金各______元。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即_______天(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若违约,除罚没全额的工期履约保证金外,每延迟一天再罚_______元。
4.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使施工的工程质量达到市优。若违约,除罚没全额的工期履约的保证金,再按结算总价的_________%人作为违约处罚金。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本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
7.根据惯例,我方将承担所有的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从(签字并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在 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 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 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 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 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 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 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 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 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 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某工程安全生产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法人:
施工单位:
年 月 日
篇12: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_合同范本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_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篇13:建设工程总承揽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工程名称: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本着友好合作原则,达成如下分包合同:
一、承包范围:
二、承包方式:
三、质量标准:
四、工期:
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工期为 天。
五、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协议,本工程总量为 米,收费标准为 , 共计: (大写: )
2、合同总价依据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3、付款方式:
六、变更及工程费用调整:
1、本工程进行中,发包人对本工程与技术要求提出变更时,发包人应在变更前 天内发出书面通知。承包人接到变更后 天内予以确认。
2、变更后及承包增加施工费用,发包方按市场价予以调整。
七、发包责任:
1、发包方在开工 2 日前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与要求、设计图纸及放线定点轴线。
2、开工前,发包方应办理开工许可证、工作场地使用等手续,及时解决好有关扰民和影响正常工作的有关问题,并承担相应费用。
八、承包方责任:
1、承包人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完成本工程的工作内容
2、严格按本工程设计方案及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3、施工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经发包方确认后进行施工。
4、负责好现场测量放线、桩体定位、施工技术资料记录工作,并如实及时提交发包方,如因承包方的遗漏、错误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承包方应负责补救并承担相应责任,情况严重时,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追偿相应损失。
5、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管理规定,服从现场指挥与领导。
九、违约责任:
甲方或乙方不能按照本协议条款约定履行各自的各项责任及发生与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材料与设备
1、发包人及承包人对各自所提供的材料及机械设备进场负责,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若造成窝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责任是甲方的由甲方负责,是乙方的由乙方负责。
十一、报告、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1、发包方负责组织对承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与验收。
2、承包方应对其所确保提交的报告、成果、文件的真实性进行负责。
3、隐蔽工程检查由承包人自检后,通知发包方进行检查与验收,经发包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检验不合格,承包人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进行修补。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十四、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完成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后终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编号: 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区(县)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20xx年印制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分包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监理单位 (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作业人员
承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向发包人提供作业人员共_______名。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工期为______天。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 写:_________元
42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在确认的方式前划"√"):
经过招投标确定或虽未经招投标程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 )421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 )422以( )年施工预算或( )年施工概算定额为依据:
①定额工资单价为:
瓦 工_____元/工日;结构木工______元/工日;装修木工_____元/工日;钢 筋 工_____元/工日; 砼 工_____元/工日;油 工_______元/工日;抹 灰 工_____元/工日;架 子 工_____元/工日; 水 暖 工_____元/工日;电 工______元/工日;壮 工_____元/工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 ② 按建筑面积确定承包价_____元/平方米;其中, 地上结构:_____元/m2;地下结构:_____元/m2;初 装 修:_____元/m2;水 电:______元/m2;________; _________;
③分项工程承包:
外墙面砖:_______元/m2;屋面防水:_______元/m2;
水磨石地面:_______元/m2;水泥砂浆:_______元/m2;
内墙普通抹灰:_______元/m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23定额工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_______元/工日;(以实际发生,书面签证资料为准)
( )424因不可抗力、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累计超过八小时的按________________标准补偿。
43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51 结算、决算资料:
51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承包人依据上述书面资料按本合同条款编制的施工预算书。
512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人工结算书。
513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结算资料及书面洽商变更、现场签认资料等。
52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
521发包人应于每月____日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给予核实、 确认并共同履行书面结算手续。
522工程交工后28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
53合同价款的支付:
531合同价款分期支付:在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在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
532分期支付劳务费的,每期支付的劳务费数额不得少于己办理结算额的80%,余款在发包人对决算资料予以确认后28日内付清。
533合同价款的支付必须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付款时发包人不得以现金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劳务费。
534办理支付的手续为:承包人为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的,应向发包人出据“北京市外地进京施工企业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发包人须将填写齐全的、票据收款人为承包人全称的支票或汇票交付给承包人指定的人员。
第六条 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1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62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622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63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7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发包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72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发包人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由发包人予以经济补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3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28日内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验收,发包人又交后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视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74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发包人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须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机具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施工代表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83 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交工的,双方约定:
第九条 文明施工
91发包人、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92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施工条件,如发包人不能提供现场食宿条件或双方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食宿的,由发包人按照标准予以补偿。
93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材料机具供应
101本工程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自备的工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确认防护用具由______________承担。
102由承包人自备的工具须其自带入现场,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防护用具由发包人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400米内)。
103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发包人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发包人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借用的发包人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104对本工程材料机具的使用、维护,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文物保护
对施工中发现的文物,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于收到书面通知24小时内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应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的,由责任人依法承担行政的、法律的责任。因保护文物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二条 发包人的权利及义务
121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
122 负责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供施工图纸_______套,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和办理施工洽商。
123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124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125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的工期控制计划,审查承包人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126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承包人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发包人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政。
127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
128本工程发包人施工代表为__________,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发包人也可委托_____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职权,人事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条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31承包人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
132 承包人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合同附件。
13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___ %,服从发包人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134当发包人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承包人在不影响发包人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发包人出具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135承包人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办理书面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
136承包人应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觉遵守发包人现场管理规定,服从发包人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发包人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137承包人确认_______为派驻工地的施工代表,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窝工时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承包人赔偿损失。停工、窝工应办理书面洽商,方作为决算依据。发包人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1412由于发包人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41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有权书面告知发包人理由,撤走其人员,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损失赔偿费。
1414发包人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违约支付劳务费的,除纠正违约支付行为外,还应当在违约支付的额度范围内与过错方对承包人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142承包人违约责任
142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日内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应当退出施工现场,但发包人应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的时限内,与承包人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或由监理公司、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对己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签认。
1422承包人未按发包人选定的施工队伍进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调整,承包人无法调整时,发包人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承包人自负),并书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终止合同。
1423因承包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在选定的方式前划 “√”):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留存一份,副本____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在本合同之外签订的协议等,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者无效。
篇15:建设工程征用土地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征用土地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被征土地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审批权力机关)批准的________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和工程选点报告等文件,按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规定,经甲方向征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机关申请和____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经甲乙双方实地查看、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
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__亩,其中稻田____亩,水塘____亩,菜地____亩,坡地____亩,宅基地____亩,林木____亩,共有树木____株。所征土地东起____,南起____,西起____,北起____.
第二条 征用土地的各类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1. 根据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关于征用土地的补偿规定,各类耕地(包括菜地)按该地年产值的倍(一般为该耕地年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的办法执行;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还应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
2.根据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规定,所征土地上的青苗按该地年产值的____%补偿,所征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着物按____办法补偿。房屋的补偿办法另订拆迁合同。乙方人员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以后抢种的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甲方一律不予补偿。
3.各类耕地的年产值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核定,稻田按平均亩产稻谷为____公斤,每公斤折计价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元;旱地按平均亩产玉米(或小麦)____公斤,每公斤计价 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元;菜地按平均亩产大白菜____公斤计算,每公斤计价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元。
4. 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规定,乙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征地前农业人口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及征地的数量计算,共计____人;甲方对乙方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所征耕地每亩产值的二至三倍计算(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10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补助费(征用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场、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省、市、自治区政府制定的标准计算)。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实地勘验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桩后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时期内几次)支付全部各类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共 ____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20倍),付款均通过建设银行转帐托付。
第三条 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
甲乙双方按照____人民政府的规定,根据被征土地的亩数,向____人民政府呈递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的申请报告。实际减免量,以____人民政府的批文为准。
第四条 安置办法
乙方因被征用土地造成农业剩余劳力,甲方应向有关单位联系,采取以下第(____)项办法解决:
1.发展农业生产。甲方协助乙方改良土壤,兴修水利,改善耕作条件;在可能和合理的条件下,经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批准,适当开荒,扩大耕种面积;也可由甲方结合工程施工帮助造地,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2.发展工副业生产。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下,甲方帮助乙方因地制宜,兴办对国计民生有利的工副业和服务性事业,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3.迁组或并组。土地已被征完或基本征完的村民小组,在有条件地方,可以组织迁组;也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与附近村民小组合并,甲方要积极为乙方迁组或并组创造条件。
(按照上述途径确实安置不完的剩余劳动力,经____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劳动计划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可以安排到集体所有制单位就业,并将相应的安置补助费转拨给吸收劳动力的单位;甲方如有招工指标,经____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也可以选招其中符合条件的当工人,并相应核减被征地单位的安置补助费。乙方的土地被征完,又不具备迁组、并组条件的,乙方原有的农业户口,经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可转为非农业户口或城镇户口,乙方原有集体所有的财产和所得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县市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生产和不能就业人口的生活补助。)
乙方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兴建生产生活设施所需建设物资,乡村能够解决的,由乡村自行解决;乡村不能解决的,由当地政府协助解决;地方无法解决少数统配部管物资,经县(或市)土地管理机关审查核实后,由甲方随同建设项目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分配,物资价款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应当等待乙方收获,不得铲毁;凡在当地一个耕种收获期内尚不需要使用的土地,甲方应当与乙方签订协议,允许乙方耕种。
2.甲方已征用2年还不使用的土地(铁路沿线以及因安全防护等特殊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视为征用未用的土地),除经原批准征地的机关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当地县(或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处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占或处理。
3.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征地的各种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乙方可凭本合同正本申请建设银行从甲方银行帐户内拨付,并可请求甲方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偿付违约金。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
1.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乙方有责任告知所属村民不得在征用土地内种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损坏其他附着物,有违反者,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经甲方同意在征用地上种植作物的,乙方应统一安排,不得逾期。
2.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需在征用土地上架设电线、兴修沟渠等,应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在不影响建设工程的前提下动工,否则按侵犯公有财产报请有关机关处理。
第七条 工程临时用地
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建设材料堆场、运输通路和其他临时设施的,应当尽量在征地范围内安排。确实需要另行增加临时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准工程项目用地的主管机关提出临时用地数量和期限的申请,经批准后,同乙方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按乙方前三年土地平均年产值逐年给予补偿。甲方在临时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甲方使用期满,应当恢复乙方土地的耕种条件,及时归还乙方,或按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八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报请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和____县(或市)政府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报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也可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人民政府、计委、建委、建设银行、农委……各留存一份。
征用土地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被征土地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小区建设工程承揽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______工程的________施工项目交由乙方负责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费用
5.工期:按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开工进场之日起个日历天。
6.工程质量:本工程为合格工程
二、合同单价和付款方式
1.合同单价:
2.实际结算价款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量乘以单价为准。以上价格包括含税价,材料及其运输费,人工费,装卸费,设备费等一切费用。合同价款一经确定,不作任何调整。
3.施工完毕经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__%;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__%;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年后___日内,付至结算价款的__%;剩余__%作为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年后___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4.该项目合同约定的款项由有限公司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项目的发票及合格证开具给有限公司。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正规票据,如乙方提供假票据则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及承担一切法律任。
三、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四、违约责任和安全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给甲方合同价款__%的违约金。乙方质量标准达不到甲方要求则乙方承担合同价款的__%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监察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监察。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事故责任的,因此发生的所有赔偿费用、包括给施工人员或第三方人员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六、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为年在保修期内,如有质量问题,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若乙方不能及时维修,甲方可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篇17: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农村私人修建房屋
甲方: 乙方: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向外墙贴瓷砖、后向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伍拾肆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女儿墙按每米壹拾元计算,包括水泥砂浆抹面。楼面混凝土捣制另请施工队伍,所需费用甲乙双方各负担50%。
四、付款方式
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叁仟元,完成第二层付款叁仟元,完成第三层付款叁仟元,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七、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4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XX年10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10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乙方所需材料,应两天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迅速筹备。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乙方签字(章):
年月日
篇18: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合同_合同范本
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有限公司 项目部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_________工程所需的 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2.1 交货地址:_________
2.2 供货起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供应要求及价格
3.1数量(m3) ;单价(元/m3) ;货款金额(万元) ;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3.2上述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如有)、税款。
第四条 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4.1 结算方式:
4.2 约定的结算期限:
4.3送到工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但签字不视为乙方材料合格,有关材料质量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办理。
4.4每月_________日前,供需双方对上月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有效签字手续。
4.5付款方式和期限:
第五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
5.1 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
5.2 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5.3 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如果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此规定办理;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6.2 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7.2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7.3 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八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8.1 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8.2 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在_________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3 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若引发侵权责任由甲方承担。
8.4 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8.5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方法以下表为准,如发生变更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电话
甲方
乙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非因质量原因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当承担退货价金1%的惩罚性违约金,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考虑到业方计价的滞后性,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六个月内的违约责任。
9.2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10.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10.2 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 本合同附以下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样本_合同范本
为了避免条款错漏,一般还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样本。欢迎阅读与参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样本一
甲方:闲餐厅
乙方:广告装饰
应甲方要求,在原甲方与乙方20xx年11月14日签订《德保休闲餐厅广告牌制作及安装合同》的基础上,现根据甲方要求,作相应增项。根据原施工合同精神,经双方协商,作如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范围:20xx 年12月3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做出相应的增项工程制作与安装。
二、工期要求:20xx年12月3日至20xx年12月15日。
三、新增工程量:
详见附表:《德保休闲餐厅广告牌后期增加项目一览表》
四、质量要求:按原合同承诺履行与参考甲方设计师提供施工标准。
五、付款方式:按原合同执行。
六、其它:施工合同补充协议1、本协议其它内容仍按原合同执行。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与原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样本二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小区基础工程及附属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做出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甲方给定的图纸进行施工。
二、开竣工时间:开工:*年**月**日
竣工:*年**月**日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三、工程内容及造价:
基础工程及地下室:*元
阁楼:*元
平房车库:*元
化粪池:*元(包括池外管道项目)
合计人民币:(*元)
四、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五、付款方式:甲方签定协议后付30%作为预付款,其余部分楼房竣工后一次付清。
六、承包范围、土建、电气、水暖。
七、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税金由甲方负责支付。
八、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月**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样本三
发包人: (甲方) 承包人: (乙方) 工程名称:
甲方双方就本工程的施工,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 号,下称原合同),为了便于工程顺利施工,双方同意对原合同补充如下:
1、由于原预算造价未包含大石挤淤,因此需要增加大石挤淤约万立方米,造价约 万。
2、由于存在土方缺口,因此需要增加回填土方约 万立方米,造价约 万。
3、原合同第 页第81.1款变更为:发包人每月15号前,按上月完成工程进度的80%并扣除该期进度30%的工程预付款后,支付工程进度款给承包人。当工程款付款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0%时暂停支付工程款。
4、本补充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交有关单位;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20: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工程分包事项达成一致,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1、工程概况及分包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概况:
分包内容:所有钢筋加工、制作、绑扎工程。(所需的绑丝由乙方承担)。 分包方式:清工
2、合同价款:按建筑面积计算: 元/㎡。一次性包死,价格不可再调。
3、分包工期
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执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付款方式:1)地下室封顶完成后,付所完工程量价款的70﹪。
2)±0.000以上工程每四层封顶后付所完工程量价款的70﹪。
3)主体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剔凿部分完工)其余部分一次性付清。
6、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组建项目管理班子,办理竣工手续。
2)负责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
3)负责提供施工用的设备及周转材料。
7、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本工程的质量、工期等要求组织合理的劳动力进行施工。
2)施工现场要保持工完场地清。
3)妥善保管并合理使用进场的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如果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自付的施工中的绑丝在第一次拔款前由甲方垫付,自第一批工程款后由乙方自己承担,前期垫付的材料款在第一次拔款中扣除。
5)严格按设计图纸和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工程达到合格标准。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及材料的浪费。
6)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自行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不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确保安全生产。并接受上级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费用在20xx元以下由乙方负责,在20xx元以上的医疗费用由保险费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多少付乙方多少)
7)由于自身施工进度慢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8)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的其他单位人员配合好工作。
9)按协议在拔付乙方的进度款之前,由乙方提供给甲方工人工资表,并由乙方施工人员亲自签名。
10) 乙方不得再将工程转包他人,
1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内容履行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