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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设协议推荐27篇 建设工程合同有效吗(精选20篇)

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老外施工合同范本-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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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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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根据《民法典》和甲方《经营管理制度》,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签定如下承包经营合同。

一、双方同意,乙方与甲方不形成劳动关系,甲方所设的预结算部由乙方承包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主分配、自负盈亏原则。

二、承包经营方式

1、甲方招投标项目的预结算均交由乙方编制。

2、根据甲方年度工作计划,乙方在年完成的经济指标保底/ 万元。

3、乙方按公司预结算收费标准收费,由甲方财务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收取,其中的 70 %由乙方支配,作为预结算部人员的工资及奖金分配;

30 %由甲方支配,作为办公场地使用费和管理费用。

4、甲方不再收取乙方办公场地使用费和其他管理费。

三、其他费用承担

1、甲方承担乙方经营过程中的以下费用:办公耗材、电费、水费、餐费。

2、乙方承担经营过程中的以下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聘用员工的工资、奖金、社保等。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①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管理制度对乙方聘用人员进行人事、纪律、形象、惩处管理,有权要求乙方辞退不遵守甲方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的人员。

②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个人常驻甲方办公室经营的基本条件,即:办公室、办公桌、椅以及就餐条件。

③甲方公司项目外的投标预算业务,在项目经理没有特殊要求时,应安排乙方编制,并由乙方填写《投标预算编制费审批表》合理收取相关费用,甲方经营部主管领导审批,监督费用的收取。

④乙方如因投标预算原因导致投标项目废标,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照5000—10000元/次的标准进行经济处罚。

⑤乙方收取的公司项目预结算费必须全部上交甲方财务部。

甲乙双方每月对收取的预算费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甲方依据约定扣除乙方每月应上缴的金额,剩余金额甲方分两次返还给乙方:总金额的60%甲方按月返还给乙方,总金额的10%甲方在年底一次性结算给乙方。

2、乙方权利、义务

①负责甲方在建工程项目款、安措费、项目结算的核查、支付及使用过程的监督工作。

②参加甲方项目的图纸会审、合同评审、技术交底等工作。

③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经营管理制度规定的工程预结算收费标准自行决定下浮数额,但应服从甲方收费安排。

④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将劳动合同报甲方备案,服从甲方管理,且与甲方无任何劳动关系。

⑤乙方应服从甲方自营项目及正常经营业务的工作任务安排,不得无故拒绝甲方安排的工程预结算业务。

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本合同。

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对涉及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⑦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务、债权,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和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五、其他

1、本合同期限为两年,从 年月 日至年 月 日;

如需续签,则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办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

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财务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预结算部投标预算收费标准》附后。

甲方:

授权委托人:

年 月

乙方:年 日 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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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26]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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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一词在本款中应视为是指最后的那一个保修期的期满。

进一步规定,如果在此时,据49款和50款规定仍有应由承包人实施的任何未完成工作,监理工程师将有权拒绝开具证明,直至在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人完成了剩余工程才支付保留金的余额部分。

60.6 动员预付款

业主将向承包人提供一笔无息预付款,用于工程的动员费用(下称“动员预付款”),其数额为在投标书附录中列明的合同价的百分比,并以表i一当地货币与外币需求表中所开列的外币和当地货币的比例进行支付。

如果承包人因出错或谋划滥用动员预付款,业主有权立即收回。

60.7 动员预付款的支付

在承包人承担以下工作后14天内监理工程师将向业主发出证书(一份复印件送承包人)

以下称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

(a)已签署了合同协议书;以及(b)据10.1款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以及(c)提供业主同意的格式和银行出具的等同于动员预付款数额和币种的无条件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保持有效直到动员预付款据60.8款规定全部回收为止。但其数额应随回收额增加而持续递减,正如据本条规定而发出的中期支付证书所述。业主将在收到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后28天内支付动员预付款。

60.8 动员预付款的扣回

动员预付款将从业主给承包人的付款中扣回,从工程正式开工后第四个月开始,在中期付款证书中扣回。

扣回以等月扣还形式,直到合同中规定的竣工期前3个月回收完毕。

如果任何中期付款证书的数额小于根据本款规定的扣还量,其差额部分应视为债务并转入下一中期付款证书中。

60.9 对支付证书的改正

监理工程师有权在任何中期付款证书中更正或修改以前发出的证书,如果进行的任何工程使他不满意,他有权在任何中期付款证书中删去或减少该工程的价值。

6o.10 竣工报表

在发出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后84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的提交一份最终报表及辅助文件,并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详细说明:

(a)到本移交证书载明的日期为止,按合同规定所有已完工作的最终价值;

(b)任何承包人认为应支付给他的款额;

(c)任何承包人认为根据合同应给他的估计值。

估计值应在最终报表中分别表明,监理工程师将银60.2款规定开具证明。

60.11 最终报表

据62.1款规定在发出保修证书56天内,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形式提交一份最终证书草案(下称草案)及其它辅助文件供监理工程师参考。草案应详细说明:

(a)据合同规定进行的全部工程的价值,和(b)承包人认为按合同应付给他的任何追加款项。

如果监理工程师不同意或者不能确认最终草案的任何部分。承包人就提供监理工程师可能需要的进一步资料,并对草案进行双方同意的改动。承包人再缩写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作为一致同意的最终报告(在本条件中称为“最终报表”)。

60.12 结清

在提交最终报表时,承包人应给业主一份书面结清单,进一步证实最终报表中的总额相当于由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全部和最后确定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所有金额,并将一份副本呈交监理工程师。但该结清单只是在根据60.13款颁发的最终证书规定的应支付的款项支付之后以及第10.1款的提及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之后才能生效。

共35页,当前第26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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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最新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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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协议书附录

条款内容 条款号

定义  l

项目名称是 1(a)  ________________

责任期限 17  ________________

计算起自  ________________

赔偿的限额  18.1 ________________

服务开始 22  ________________

完成  ________________

支付的时间 31(b)

当地货币 __42__ 天

外币 __56__ 天

对过期应付款项

商定的补偿 每天______%

协议书规定的货币  32 支付的货币

协议书中货币的汇率 _______

协议书的语言  36

主导语言 汉语/英语

协议书遵循的法律 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

业务总部所在地  37  ________________

通知

业主的地址 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 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号码 ________________

监理工程师的地址 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码 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号码 ________________

仲裁规则 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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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设工程招标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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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合同

合同主要协议条款

合同条件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件(gf—1999—0201)的《合同条件》。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单位(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单位提出涉及投标单位的主要条款,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甲方对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七天内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代表将在三天内批复。

(二)工程开工和工期

1.乙方中标后三天内准备进场。

2.乙方与甲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生效后,须在七天内开工。

3.合同工期以乙方的中标工期为准。

(三)工期延误

1.对下述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监理方和甲方代表确认签证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

(2)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

(3)重大的设计变更。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除罚没工期履约保证金外,每延迟一天再罚XX元。

二、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工程质量标准

1.乙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条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如有违反施工规范规程,甲方有权暂停其施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提交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的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进行施工图技术会审,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

3.如发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因施工原因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事先由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并交甲方及设计单位办理认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4.甲方或设计单位提出合理修改设计时(联系单),乙方不得借故拒绝。

(二)工程质量等级

1.乙方中标所承诺的质量等级标准为本工程的合同约定条件,中标方如未达到质量保证的除限期整改外,罚没质量履约金。

2.本工程质量等级:一次性验收合格以具备竣工验收备案条件为准,创杯以获奖正式证书为准。

3.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___监理公司监理。

4.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经甲方和监理方等有关单位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

按月完成工作量的80%,以有关部门审核作为付款依据(具体另商议);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价格可以调整:

(1) 暂定材料价确定(需经甲主及监理公司签证);

(2) 设计变更:需经设计院甲方及监理公司签证;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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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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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质 号和建设厅、财政厅建管 号文件精神,为加强___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维修保养责任。经三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设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为明确三方责任和义务,由三方共同签署“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开设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丙方按施工合同中保证金约定条款将“质量保证金”,存入乙方,乙方为建设项目设立“质量保证金”专户,并在交款通知单回执上签章。

2.丙方交存的“质量保证金”只能用于工程维修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工程承包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3.建设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如原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履行维修职责,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的,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方可向维修单位支付维修金。

4.工程达到缺陷期满,并确定该工程有关保修项目确实不存在质量缺陷,丙方在承包单位提出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上签署同意意见,提交甲方一份。乙方必须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书面通知,才可将“质量保证金”拨付工程承包单位。

5.乙方未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或支付工程维修金书面通知,擅自返还或挪用“质量保证金”的,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6.本协议未竟事宜,按_________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7.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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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市规划与建设局绿化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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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

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承包形式: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x天,开工日期:x年x月x日,竣工日期:x年x月x日.

二、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2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 工程款项

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是不是有付预付款或进度款的时候乙方开不了票?)

双方同意按下述第x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第一种方式

: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X元人民币(大写:

x)。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1、本合同签订后x日内,甲方支付x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x元工程款;

3、余款x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二种方式:

本合同实行按实结算,双方使用晨曦软件,依据最新现行定额计价规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购期)的信息价(信息价不明确的以甲方确认材料价为准)进行计算,计算后的总价下浮x%作为本合同的结算价款。

1、甲方于x支付x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决算书,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5%,留5%做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

3、工程量及价格签证,签证单都必须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是否都是包工包料?)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材料进场是不是要甲方确认?)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三、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第六条 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一、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第七条 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质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为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二、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x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乙方保修联系电话:x;乙方保修联系人:x。

第九条 违约责任(乙方擅自修改图纸的违约责任,甲方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均无)

一、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故延期15日以上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元。

二、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10-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可否作为解除合同条件?)

三、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 则

一、甲方代表为x,乙方代表为x。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户名:

开户银行:

帐 号:

年_____月_____日 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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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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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

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 成。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

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

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

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

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

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

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X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X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盲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

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

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

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

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

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____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____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____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

第三十三条及

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____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

第二份通知发出后____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

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____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

第一个通知发出后____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

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____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X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X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人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

补偿金额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向监理机构提供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提供__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___支付报酬,按__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略)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特征

1.监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也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作为委托人必须是有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落实投资计划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作为监理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并且所承担的工程监理业务应与单位资质相符合。

2.监理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3、委托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所签订的其他合同,如勘查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产生新的物质或信息成果,而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即监理工程师凭据自己的知识、经验、技能受业主委托为其所签订的其他合同的履行实施监督和管理。因此《民法典》将监理合同划入委托合同的范畴。《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实施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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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水电站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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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甲方):地址:劳务分包人(乙方):地址:风险提示:严格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承包方与劳务分包方应当严格签订劳务分包合同,避免一旦发生工期、质量问题,由于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虽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但合同约定不明确,施工企业就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务分包人合法运作必须包含两种形式:

一是与有劳务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即劳务分包人(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建立劳务分包合同关系;

二是与特定地区若干经过岗前培训的自然人中的每一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为确保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工程顺利完工,根据施工安排,甲方将________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民法典》、《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职责,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二、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总工期为: 共________个日历天。

三、工程造价

1、工程实际造价按甲方施工技术部门签证的实际完成的且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乘以合同的单价计算。

2、本工程造价单项价格一次包死,不受天气变化、市场价格、职工生活费用增加、甲方相关工程施工进度、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情)。

3、单价:______________;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结算

1、施工期间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当月计量总额的70%。乙方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0%,甲方工程全部完成进入保修期后支付至95%,扣留的总造价的5%转为质量保证金。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甲方向乙方所供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乙方向甲方所借的费用;甲方向乙方开据的罚款票据金额;合同规定扣除的其他款项。

2、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拨付的工程款,并不得挪用。每期工程款拨付时,乙方应将上期拨付资金使用情况上报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同时将上月工人签字的工资表复印一份交到甲方财务部门。

3、工程竣工结算以设计图纸和工程实物为依据,按乙方实际完成的且经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工程部门复核认可的工程数量结算。

4、本质量保证金的比例为结算工程总造价的5%。缺陷责任期为甲方交工证书签发之日起________年,工程保修期为行缺陷责任期满之日算起________年。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或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进行处理的费用从工程保留金扣除。

五、材料设备的供应

1、凡甲方统一采购的特殊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购,一经发现自行采购将按所列单价的_______倍进行处罚,且自购材料设备不得在本工地使用。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得用于其他工地,更严禁将材料出售。乙方超过计划使用材料设备______%的部分,甲方按合同执行期间市场最高价的______%对乙方加收资金占用费、采购保管费、补材料差价等费用。如乙方私自出售甲方供应材料,一经甲方发现将按合同执行期间两倍对乙方进行处罚。

2、水电由乙方自行解决,若利用甲方供电的,电费按______元度收取,用电数量为正常消耗量加损耗量。

六、施工图纸

1、甲方在开工前5天内,向乙方提供一套复印的施工图纸。

2、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说明、技术交底和有关材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正式开工前由乙方会同甲方共同审阅,施工中如有疑问及时向甲方专业工程师请示,由甲方专业工程师负责解释。

3、非经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不能作为乙方永久性工程的施工依据。

4、变更设计按甲方专业工程师书面提供的变更设计文件为准。

5、乙方因施工需要根据设计图纸自行绘制的施工用图纸,必须报请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七、甲方的工作

1、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和设备。

2、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并对乙方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3、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有时有权发出停工令和返工令,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具罚款票据。4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时会同监理进行检查验收。

5、按本合同约定办理计量支付手续,拨付和结算工程价款。

八、乙方的工作

1、编制施工方案报送甲方,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2、服从甲方、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工程业主、监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3、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4、乙方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有效证件才允许上岗,不得无证作业。

5、对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装的设备,在验交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完好状态。

6、及时发放所雇佣民工的工资,严禁拖欠民工工资

7、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负责工程的缺陷修复。风险提示:劳务分包人资质

必须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主要是审核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的真实性、有效性、是否与承接的任务等级要求相符。分包人提供的有关证书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并加盖对方套红印章留存。

承包方一旦没有严格审核分包人资质,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分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超越资质等级的,造成合同无效情形,甚至给承包单位造成额外损失。

九、劳务分包人资质

1、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设计文件、现行技术规范及相关工程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按本工程技术规范检查验收,工程质量保证合格率100%,优良率达到95%以上,并达到甲方项目质量计划的质量目标。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若返工后仍达不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十

一、安全施工

1、在施工中,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措施,做好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工作。

2、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安全事故处理及一切安全责任。乙方必须安排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段内的一切安全,经常检查设备、机械、安全标志的完好情况,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乙方应设置照明、安全警戒标志和看守。同时做好劳动保护保证措施及相应工程项目要求的硬件措施,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一旦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急救机构,甲方代表应按规定向上级安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所有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十

二、工程转包与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若乙方违反这一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十

三、违约责任

1、因甲方责任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的,合同工期顺延。

2、因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因乙方责任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不经甲方同意而自行终止合同,甲方有权只按乙方所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的60%予以支付,剩余的40%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罚款,不再支付给乙方,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十

四、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根据实际和需要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自行失效。

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甲方:代表人:联系方式: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人:联系方式: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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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30]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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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c)承包人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合理开支的任何费用的总额,但上述费用未包括在本款提及的任何其他费用中。

(d)按65.3及65.5款规定应支付的任何追加费用。

(e)按65.7款规定考虑到已经或即将支付已实施工作的费用,承包人设备撤离的合理开支以及如当承包人提出要求时,将承包人的设备运回其注册国内的主要设备基地或其他目的地的费用,但不得多索费用。

(f)承包人所雇用的所有从事工程施工及与工程有关的职员和工人在合同如此终止时的合理遣运费。

业主除按本款规定支付任何应付费用外,有权要求承包人偿还任何有关承包人的设备、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预付款的未结算余额以及在合同终止之日,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偿还业主的任何其他款额。任何据本条支付的款额,应由监理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决定,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

解除履约

66.1 解除履约时的付款

如果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发生双方无法控制的任何情况,以致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可能或不合法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或根据管理该合同的法律,双方解除合同而不再继续履约,则合同如已按第65款规定终止时,应由业主支付承包人的已建工程的款额应与第65款规定的应付款额相同。

67.1 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如果业主与承包人之间发生了争端,这些争端无论是与合同或工程施工有关的或由其产生的无论在施工过程中或完成工程后,无论是在放弃合同、终止合同之前或之后,包括对监理工程师的意见、指令、决定、证书或估价有争议的问题,首先应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及抄送另一方。通知应说明是根据本款规定作出的。在收到通知84天内监理工程师应将其决定通知业主及承包人,其决定也应注明是据本款作出的。

除合同已被放弃或被终止外,承包人应在各种情况下以全力进行工程施工。除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按下文规定通过友好解决或仲裁裁决修改外,承包人及业主应对监理工程师的决定付诸实施。

如果业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对监理工程师的任何决定不满意,或监理工程师在收到通知后的84天内未作出决定,业主或承包人在收到决定后70天或在此之前或在上述84天到期后的第70天或在此之前根据具体情况,通知对方及抄送监理工程师供其参考,要求根据下过规定对争端开始仲裁的意向。这一通知担下述规定使发出通知的一方有权要求述有关的争端开始促裁。按67.4款规定,无此通知,仲裁不能开始。

如果监理工程师已对争端事项向业主及承包人发出了通知,而在接到监理工程师就此事的通知后70天内,承包人和业主均未发出要求开始仲裁的意向通知,则所说的监理工程师的通知应是最终对业主及承包人双方有约束的决定。

67.2 友好解决

在按67.1款规定发出开始仲裁的意向通知后,除非双方就争端不能首先友好解决,仲裁方可开始。除非双方另有协议,无论争端是否友好解决,仲裁应在通知书发出后的第56天以后方可开始。

67.3 仲裁

有关下面的任何争端:

(a)如果监理工程师所做的任何决定未能按照第67.1款规定成为最终决定并具有约束力;以及(b)未能在第67.2款规定的期间内达成友好解决,则应递交仲裁,仲裁在北京或中国的工程所在地,依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或在香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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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设工程外架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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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分包劳务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以下描述的工程范围及介绍仅是概括性的,包括并不仅限以下内容,乙方应全面了解工程承包的实际范围,并承担其所有风险)。

1、外墙综合脚手架及支模加固用的钢管工程:

1.1、外墙综合脚手架:外架,施工爬梯,卸料平台,塔吊、施工电梯围护,安全挡板搭拆,所有花杆、施工电梯防护门油漆,安全网挂设及更换,悬挑防护,脚手板铺设,兜网挂设,悬挑工字钢,钢丝绳设置,所有临边防护(含基坑及地库顶板上防护),电梯井,地面进入人货电梯及进入楼层安全通道,钢筋、木工加工棚各2个及甲方需要的相关加工棚、防护棚等及所有工地需要搭设的安全防护人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此项包人工。

1.2、所有材料由甲方提供,材料进场后由乙方按甲方指定要求进行堆码整齐及管理。此项包人工管理费及损耗费。

以上均包材料装卸,包保管,包损耗,包维修,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包质量、包进度、包验收的形式承包三、承包内容及单价

1、承包内容:

1.1、随时保持场内清洁,材料按规格整齐堆码;所有承包内容项目的场内转运、搭设、拆除;挂安全网、密目网及扎丝;含硬质防护的人工;铺脚手板;悬挑防护搭设(含展示区悬挑层按建设方要求做好吊顶等所有工作);悬挑工字钢加工制作安装;钢管刷标识漆;安全挡板制作及安装;施工爬梯搭设;卸料平台搭设;五口四临边防护;安全通道搭设及防护;电梯井、电缆井、通风井等搭设及水平防护;垂直机械围护及运输、安全通道搭设;木工棚、钢筋棚及甲方要求搭设的加工棚、防护棚;施工期间的局部加固、修改、维护和更换安全网、密目网(含多次维护和更换工作);挂安全标识牌及未它标语牌;其它成品保护、完工清及架子内杂物的定期清理。

1.2、按工程承包范围内容,所有外架钢管、扣件必须进行油漆涂刷处理;

1.3、乙方施工所需安全劳保用品自理,施工人员须持证上岗。

1.4、负责外脚手架日常维护、安全检查、安全加固;满足外墙砌体及外墙装修工程施工进度及时拆除、改搭、加固等并完善安全网挂设。

1.5、严格按施工规范和施工方案施工。

1.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无条件接受晨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兰亭湾畔一期(三标)项目部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综合单价包干价:

2.1、外墙综合脚手架士0.00以上按建筑面积计算:____ 元/M2 ;地下室部分按实际搭设面积计算: _____ 元/M2;另工字钢安装用电焊工及悬挑架支护模增加4000元/层/栋。

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但不仅限下列内容:

精选合同协议

①单价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艺,施工工序,次要工序和配合内容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其中。

②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健康教育,自觉完善、维护安全设施。单价中包含文明施工、安全用工费及管理费。

③本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施工工具费。

④综合单价包括:措施费(夜间施工费、材料转运费、生产工具使用费),规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

⑤乙方不得以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等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或提高价格。如乙方在施工期间采用停工方式要求提高价格,甲方仍按原合同付款条件支付工程款,已完部份的工程量按50% 结算,并有权另找承包商施工,乙方不得干涉。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乙方进场前必须与其签订安全协议,并于进场当日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1.2、甲方负责协助解决现场施工事宜的协调及材料堆放场地。

1.3、甲方现场人货电梯、塔吊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其它机械及工具均为乙方自已负责。

1.4、每完成一个施工段的外架搭设,双方必须进行验收后才能使用;督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性地对外架检查、维护、加固。

1.5、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工人住宿房间,乙方工人可自费在甲方食堂就餐。

2、乙方责任:

2.1、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2.2、乙方必须按照工程图纸、甲方施工方案、工艺标准、技术交底以及甲方其它要

3、求组织施工作业;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所承包的分项工程。若因为乙方没有按照甲方要求,一切费用与后果由乙方承担,并按甲方规章制度处罚,操作工人的劳保物品统一由乙方劳务队负责。

2.3、乙方按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中有关成品保护的要求作好成品保护工作。

2.4、乙方委派________ 为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

五、工期

1、主体主要节点总控时间控制(具体作业时间按项目部审批的进度计划,不得延误):标准层平均3天/层。进度必须符合甲方进度计划的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工期,甲方按1000元/天给予处罚。

2、工期16个月(各栋楼分别单独计算工期,工期自每栋首层外架开始搭设时计算),超过16个月按余下外架的建筑面积2元/m2计算租金。

六、质量要求及奖罚:

1、乙方必须确保外墙综合脚手架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筑安装工程

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达到“省双优”标准,所有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100%以上。如未达到“省双优”标准,外墙综合脚手架承包单价扣除3元/平方米结算。

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有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工期损失。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指令相关班组协助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对乙方罚款500元/次。

2、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首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合格后方可要求甲方安全员进行验收。

对不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或无记录或记录与事实不符即要求甲方安全员验收,每发生一次,罚款500 元。

精选合同协议

3、甲方安全员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或整改不及时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次罚款500 元。

七、安全责任

1、因乙方脚手架搭设不规范造成安全事故,或者乙方施工人员不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施工,造成安全事故处理的医药费及赔付总额10万元以内由乙方承担(甲方配合办理保险公司赔偿);赔付总额在10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则扣除保险公司赔付金额,甲方承担赔偿金外的70%,乙方承担赔偿金外的30%。

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生产指挥,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乙方未戴安全帽人员按50元/次/人处罚。

3、由甲方其他工种在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八、文明施工及奖罚: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2、乙方作业层及施工现场、材料堆场的材料堆放必须在甲方指定地点且整齐、井然有序。

3、乙方下班前,应将作业层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方,不得到处乱扔,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用人工费从乙方结帐单中200%的工程款中扣出。

4、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等不文明行为。如若发生对管理人员威肋,打架、爬塔吊、到项目部闹事等恶性行为,不论其任何理由及原因,项目部每次给予50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该分包班组清退出场,结算单价按50%计,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按《长沙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要求对现场进行维护、保持。

九、付款方式(项目部代付工人工资):

4.1、乙方工人进场三天内必须提供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甲方办公室,由财会室统一注册做好工资表;

4.2、进度款金额确定后乙方按甲方付款比例出工人工资表并由甲方财务室审核签字,项目部财会室统一代发工人工资,多出部分由乙方承包负责人领取;

4.3、如乙方做虚假工资表而延误工人工资发放的时间由乙方承担全责;

4.4、如工人工资超出乙方在甲方结算金额时,由乙方负责填补此部分资金缺口,甲方不承担此任何责任。

4.5、未交身份证和未在项目部注册人员项目部不承担其工资发放义务,无身份证人员立即清理出场。

十、其它事项

1、签订劳务合同后计划工人进场前,乙方必须将拟进场人员造册上报甲方综合办公室,所报花名册人员必须与相应人员本人身份证名字相符。乙方必须保证其队伍的人员稳定,不能随意变动,如需变动或增减人员,必须在三天前向甲方提供变更人员名单。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人员进行查对,一旦发现乙方人员与其花名册不符,每人次罚款50元。乙方人员与其花名册不符者所发生的伤、亡事故,甲方将视其为私招乱雇,勿论原因,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项目规章制度对其处罚,情况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2、所有劳保费用包含在包干单价中,甲方不另承担。乙方须随时做好酷暑、雨、雪天施工的准备,配备酷暑、雨、雪天施工所需的电风扇、雨衣、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

精选合同协议

3、乙方指派的施工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且每日早、晚均要向甲方对口专业管理人员报到,偶尔离开须向甲方请假并委托代理负责人,如未请假离开或未委托代理负责人,每次罚款100元。乙方其他管理人员、班组长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时候(包括节假日及双抢期间)均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每发现一人次罚款80元/人.天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节假日、农忙季节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减少,每减少一人,罚款50元/人/天。

4、施工过程中,如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擅自调出施工人员或待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出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安排其它施工单位进场,同时,乙方同意已完工程不办理结算,剩余全部工程款视为乙方同意作为对甲方的违约赔偿金。

5、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施工质量,工程进度确实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同意无条件及时退场并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6、该工程乙方进场后如果由于开发商原因停工超过一月以上时,乙方承诺不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含误工、进出场等一切费用)并承担此风险。如乙方已完成部分工程量则按合同约定单价结算,未开始施工则终止合同。如停工一月以上甲方通知乙方开工,则30天以外部分按乙方现场人数每人每天补30 元生活费用,除此之外再无任何费用。

7、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内容不得转包,如甲方发现可单方中止合同,乙方已完工量不结算并扣除乙方已交的合同履约金,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做好承包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工作,并不得破坏其它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否则按损失状况加倍处罚。

9、乙方管理人员、班组长纳入甲方项目管理部统一管理,乙方应确保甲方的指令政令畅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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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电力工程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2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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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与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监理范围: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词与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各执份。

业主:(签章)监理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

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8)“月”是指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四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八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第十六条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7)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和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第十八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第十九条业主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定权;

第二十条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业主同意;

第二十二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三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五条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数(除去税金)

第二十六条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业主: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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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商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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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中有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

___________监理人:(签章)_

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

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

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

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列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理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

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

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_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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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设工程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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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推行项目法施工,强化项目管理,增强企业集团优势。通过招投(议邀)标程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帮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将与乙方设立塘厦新亚洲工程部,为了新亚洲工业城三旧改造项目顺利承包及东莞、佛山等地乙方协议标工程的挂靠,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工程地点:

1、工程名称:东莞新亚洲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

2、工程地点:东莞塘厦

3、合同造价:大约亿元人民币〈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承包指标:

1、工期指标:工期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工期为准。

2、质量指标:质量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质量为准。

3、管理费用:按工程结算总价为基数,上缴给甲方1%(不含上缴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各种规费和税金)。

4、安全指标:本工程施工期间不得出现死亡事故,重伤频率控制在0.5‰以内。

5、文明施工指标: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按公司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贯彻标准,争创文明工地。

第三条费用交纳办法:甲方按规定在收取业主工程款的同时每次收取业主付款的1%(其中暂扣税金(按国家税率定%、履约保证金(按业主要求定%)(该保证金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无拖欠分包工程款、材料款、单位员工和农民工工资等债务,工程资料、结算资料等相关资料完整上报公司并收到质保金后随质保金退还。)、

第四条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并组织指挥乙方实施合同。

2、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预结算。

3、组织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4、负责工程款的收取、管理并监督项目对资金的使用。

5、负责该项目工程成本和财务开支的审计。业主的工程款项到达账户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按计划支付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

6、甲方指派相关人员负责项目的安全、东莞新亚洲工程部章印的管理及工程款项、工程进度、工人工资的发放情况,工资由乙方承担,工资从开工起计算,竣工后终止每月元∕月

7、报建项目经理的指模采集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但工地检查需要项目经理到场或工程例会需到场时,费用由乙方承担(属工程施工时的差旅费+出场费不超过元∕次)

二、乙方的责任:

1、负责实施并确保合同条款的顺利执行。并按规定及时填报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财务报表。

2、严格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施工图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并对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安全生产负责。

3、负责办理与业主的施工现场签证及有关索赔基础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图预算,在甲方的组织管理下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验收资料等。

4、乙方可要求甲方印制统一规格的名片以便于与业主沟通、交流,但不得私刻项目部章印和公司章印,一旦发现,罚款伍万元∕次,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5、服从甲方管理和领导,执行合同的其他条款。

第五条奖罚

1、工期按要求如期完成或提前完成,如工期拖延,业主对拖延工期的罚款由乙方全部承担,另加罚总造价的万分之一。

甲方: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行项目法施工,强化项目管理,增强企业集团优势。通过招投(议邀)标程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帮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将与乙方设立塘厦新亚洲工程部,为了新亚洲工业城三旧改造项目顺利承包及东莞、佛山等地乙方协议标工程的挂靠,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工程地点:

1、工程名称:东莞新亚洲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

2、工程地点:东莞塘厦

3、合同造价:大约5亿元人民币〈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

第二条承包指标:

1、工期指标:工期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工期为准。

2、质量指标:质量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质量为准。

3、管理费用:按工程结算总价为基数,上缴给甲方1%(不含上缴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各种规费和税金)。

4、安全指标:本工程施工期间不得出现死亡事故,重伤频率控制在0.5‰以内。

5、文明施工指标: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按公司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贯彻标准,争创文明工地。

第三条费用交纳办法:甲方按规定在收取业主工程款的同时每次收取业主付款的1%(其中暂扣税金(按国家税率定%、履约保证金(按业主要求定%)(该保证金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无拖欠分包工程款、材料款、单位员工和农民工工资等债务,工程资料、结算资料等相关资料完整上报公司并收到质保金后随质保金退还。)、

第四条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并组织指挥乙方实施合同。

2、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预结算。

3、组织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4、负责工程款的收取、管理并监督项目对资金的使用。

5、负责该项目工程成本和财务开支的审计。业主的工程款项到达账户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按计划支付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

6、甲方指派相关人员负责项目的安全、东莞新亚洲工程部章印的管理及工程款项、工程进度、工人工资的发放情况,工资由乙方承担,工资从开工起计算,竣工后终止每月3000元∕月

7、报建项目经理的指模采集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但工地检查需要项目经理到场或工程例会需到场时,费用由乙方承担(属工程施工时的差旅费+出场费不超过1000元∕次)

二、乙方的责任:

1、负责实施并确保合同条款的顺利执行。并按规定及时填报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财务报表。

2、严格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施工图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并对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安全生产负责。

3、负责办理与业主的施工现场签证及有关索赔基础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图预算,在甲方的组织管理下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验收资料等。

4、乙方可要求甲方印制统一规格的名片以便于与业主沟通、交流,但不得私刻项目部章印和公司章印,一旦发现,罚款伍万元∕次,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5、服从甲方管理和领导,执行合同的其他条款。

第五条奖罚

1、工期按要求如期完成或提前完成,如工期拖延,业主对拖延工期的罚款由乙方全部承担,另加罚总造价的万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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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承揽建设私人住宅主体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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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人(甲方):_____________

承建人(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设甲方私人住宅主体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建筑项目:私人住宅主体工程。

二、建筑面积及房屋方位:

三、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1、甲方将其住宅主体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

2、乙方必须按合同施工,提供以下建筑材料,所有材料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

⑶圈梁:220x250,钢筋用标准沙钢或永钢,水泥用常熟金猫425#标准水泥。

墙体的高度和门窗位置大小根据图纸确定,如无图纸根据双方协商决定。

⑹工程中用到的所有黄沙用中沙和粗沙,不允许用细沙石子用符合标准的石子砖头用质量优良符合标准的砖头,其它副料也应用符合标准的材料。

乙方应做到水泥与其它材料配比合理,所有材料不得影响工程质量。

⑺除水电村料及安装,门窗材料及安装由甲方负责卫生间,厨房的贴面,以及围墙波形瓦和外墙涂料,防水涂料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负责施工。

除此条以外的任何材料及人工都包含在工程总价内。

乙方不得在工程期间任意加价,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材料及工程结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搭架用的竹木等,必须备有遮雨帆布,避免在捣制楼面时下雨影响楼面质量。

四、建房工期:建房工期为150天。

五、承建工程价格及付款方式:

1.本住宅工程总造价为18.6万元人民币,大写:拾捌万陆仟元整。

2.付款方式:

开工时首付3万,基础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2万,第一层楼面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4万,第二层楼面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2万,屋面封顶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3万,工程竣工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2万,其余款项工程竣工一年后付清。

六、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明确自己有与承揽建设的私人住宅工程相应的建筑资质,而且明确其施工人员也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和资历,以确保乙方所承揽建设的工程符合建设施工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2、乙方必须重点抓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施工,严格按照抗震安居房屋建设标准建房,在施工期间,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

3、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甲方无关。

4.乙方负责办好劳动保险,施工中如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另何责任。

七、工程质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建房后的墙体、窗户安装、门等要做到平整、光滑,墙砖、地板铺设要做到平滑,杜绝空鼓,符合相关标准。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担导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

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的合格使用条件的,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4、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八、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乙方承揽建设工程的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

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十、其他。

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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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房地产项目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工程,全文共 4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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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_____________》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二、价格

清包工费:¥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其中

水电工_________________元

木工_________________元

瓦工_________________元

油漆工_________________元

垃圾清运费元

三、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________元

2、木工完成,付________元

3、瓦工完成,付________元

4、工程竣工,付________元

5、保修金________元,从竣工之日起1年后支付

四、设计

1、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材料

1、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发票.

4、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乙方应保证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8、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9、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工期

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工期为_________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50元/天

七、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乙方应具备在上海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指定由为工地现场负责人,为替补负责人。

6、在合同价内,乙方应提供人次跟随甲方挑选材料。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每天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1人)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8、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施工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甲方代购,在工程完工后结算。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现场禁止吸烟。

3、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十二、维修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两年内无偿维修。

2、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十三、办公室装修合同的附件

1、施工项目清单。

2、双方认可的报价单。

3、乙方开出的材料采购清单。

十四、办公室装修合同的争议

1、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装修要求

a.装修工艺

“电路安装工艺要求:

1、电路安装时,必须用有合格证书的产品材料。

2、三线制安装必须用三种不同色标。原则上,红色、_____、兰色、为火线色标。兰色、绿色、白色为零线色标,黑色,黄绿彩线为接地色标。

3、所有导线安装时,必须用相应的pvc管子穿起来,埋在事先凿好的深宽为4_________3cm的槽子里,如遇并排线路槽子凿宽时,不能影响其他工种施工,必要时可和木、瓦工协商解决施工中的难题,不得有只顾自己,而不顾大局的施工作风。

4、所有线路必须按横平竖直的方向分布,严禁蛛网式分布。pvc管一头要穿进总开关箱约3cm左右,然后沿墙壁,顺地面垂直分布,转弯处用90度弯头或软管联接好,并用管卡固定好。所有导线在pvc管子里不能有接头。

5、预埋导线的线径大小是按电器的功率来测算的,空调,浴霸,电热水器,冰箱的线路必须从开关箱单放到位。

6、所有预埋导线留在接线盒处的长度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____天。工期如需提前,按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_____天。

1。2承包方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____________

1。3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图纸

发包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承包方提供___套图纸。

第3条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

发包方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

项日经理姓名:_______________。

第4条发包人工作

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除,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并于现场交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扰民问题,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组织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凡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发包方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相关的经济支出。

第5条承包人工作

5.1每月_______日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己完工程进度统计报表。

5.2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清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具体规定处置,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后________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6条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6.1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参加,验收合格,发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发包方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己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6.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发包方、承包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本合同即告终止。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第7条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7.1施工中发包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发包方应在变更前10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于5天内,根据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5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5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2本工程按可调整的承包方式对承包造价作如下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8.1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按下表约定分_____次向承包方预付或支付工程款,发包方不按时拨付工程款,从应付之日起承担应付款的利息。

第9条材料设备的供应。

9.1发包方按双方约定的《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供应材料设备,如与《一览表》不符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2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_____品合格证明;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9.3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议定。

第10条争议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________;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约定按第____________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11条违约

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12条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分别保存;副本_______份。

第13条补充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

本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即日起生效)

发包方(章)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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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水电站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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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__年8月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2)在年月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年月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5)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6)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17.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元;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份,工程承包人执份,劳务分包人执份。

34、补充条款

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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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合法的建设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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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环境治理管理,认真执行、贯彻落实国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确保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状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现场各自施工区域的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建立起相互理解信任,相互支持配合的良好关系,保障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顺利进行。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贯彻落实国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有关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落实责任制和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要求,负责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施工现场周边必须进行围挡,现场大门和围挡要牢固、整齐、美观、规范。现场清洁、整齐,主要道路硬化,有排水措施。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理,现场出入口要设置洗车设备,确保车轮不带泥砂上路。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做好遮盖工作,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存放水泥、砂石、灰土等物料要采取有效扬尘措施,堆放整齐,并配备相应的洒水设施,及时洒水降尘。

砼泵、车辆清洗处应设沉淀池,存储和使用油料要有防治污染土壤、水体措施,食堂污染应有隔油池,定期掏油。人为活动噪声应有控制措施。

由于没有贯彻落实国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及公司有关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未落实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没有进行全面监督、管理、检查和指导。被上级部门曝光,批评及罚款。或对施工现场造成不良影响,由甲方负责。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贯彻落实国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有关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落实责任制和健全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对施工区域、生活区宿舍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进入现场施工必须按照总包对环境保护管理的要求施工,施工区和生活区域有明确的划分,及时清运施工、生活垃圾,或放入指定的容器内,或放入指定的容器内。不能将施工垃圾凌空抛撒。各工种在每天收工前必须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的原则。生活区和宿舍内不得乱扔任何垃圾(剩菜、剩饭和不要的日常用品),并放入指定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容器内,保持清洁。

施工现场要防止扬尘,运料汽车出现场大门必须有人负责保洁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保持地面潮湿、清洁,以防扬尘污染空气。

四级以上风应及时、快速清扫道路,加大对路面洒水、清扫的频次,减少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土方、砂、堆必须覆盖。

水泥等集中存放在库房或严密遮盖。

施工现场强噪声机具应采取有效封闭措施,人为活动噪声控制措施合理、有效、现场无违章现象。必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22时,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降噪措施和管理制度。

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杜绝现场乱扔生活垃圾的发生。

由于没有贯彻落实国家、市建委、市环保局及公司有关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落实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对所属施工区域、生活区宿舍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全面负起责任。

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加强所负责施工区域的环境保护管理,做到6个100%。

现场道路每天定人进行清扫、洒水;

所负责的施工区域内垃圾分类存放,垃圾定期清理

按《扬尘取费[ ] 号文件》规定增加费率建筑1.83%,装饰0.61%,安装1.22%执行,进入工程决算。

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施工道路及主要出入口: 元

工地施工道路及加工区域: 元

固定式冲洗设备: 元

密目网: 元

标示标牌: 元

喷淋、喷雾系统: 元

其他用具:水管、扫帚、铁锹: 元

视频监控装置: 元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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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设公司工程施工合同国际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1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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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甲方):

法人代表:

雇工(乙方):

性别:

年龄:

民族: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工作需要,决定与乙方签订劳务合同,根据民法、经济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用工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如甲方需要继续留用,经乙方同意,双方可以续订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工作内容

双方协商确定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临时工作任务。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员工守则。在合同期内,甲方因调整工作任务,需要变更乙方的岗位和任务,需与乙方协商。如乙方不同意,可解除合同,双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第三条、劳动时间与劳务报酬

1、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______日,每日______小时工作制。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应控制每日加班不超过______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______小时,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双方商定,协商确定加班加点费。

2、劳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乙方的岗位和承担任务,甲乙双方协商定为为每日______元,每月______元。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劳动贡献,定期发给。从事夜班的,应发给夜餐费_____元。

第四条、劳动保护

1、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______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2、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__,及劳动保健食品费______元。

3、合同期间,甲方发给乙方每月副食品补贴______元。冬季取暖期间,按规定每月发取暖津贴______元。

五、劳动纪律

1、乙方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生产,听从指挥,服从调动。

3、上班时间不得做私事,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不得投机取巧。

六、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应提供乙方合适的工作环境。

(2)按照合同的规定,支付各种补贴。

(3)按照合同的规定时间,支付劳务费。

2、乙方职责

(1)服从甲方的员工守则,尽职尽责完成分内的工作。

(2)遵照甲方负责人的指挥,不擅自决定工程的各种事项。

七、劳务合同的变更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后即终止执行,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要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3、双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需提前半个月通知,并负担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或无正当理由在合同期内辞退乙方的,按乙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

2、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要求乙方予以赔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乙方不经甲方同意私自离单位的,赔偿甲方_________元,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离单位手续。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3、因合同的履行,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工程所在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住址:

联系方式:

工程所在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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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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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发包方)

乙方:_×(同上) (承包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的范围、开工和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内容)

第二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本条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

第三条 图纸(写明图纸提供的日期、套数、保密要求以及图纸的解释等)

第四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在单位中的职务)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基础工作

第六条 工程进度计划

第七条 工程监督(包括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等)

第八条 人事同价款及其调整

第九条 工程预付款及工程价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第十条 工程验收

第十一条 决算

第十二条 保修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份,当事人各执__份。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写明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_大队(村)______生产队(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乙方户主:______(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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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民用房屋室内装饰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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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地址、工程量、价款或酬金、完成期、备注

1、工程项目:

2、工程地址:

3、工程预算价款: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5、开工日期: 年月日

6、竣工日期:年月日,开竣工期限共计天。

7、若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工期,经双方驻工地代表签证后顺延。

第二条 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驻工地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准备工作

1、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正式开工前完成现场踏勘

2、 办妥相关部门批准施工手续的日期:

第四条 乙方准备工作

1、施工图纸完成的时间及要求:

2、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未验收之前由乙方自行负责

3、材料及配套用品的存放、保护的要求:

4、施工现场的安全及卫生要求:安全卫生自行负责,并遵守工程施工相关规定。

第五条 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根据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

第六条 设计变更

1、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

2、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3、因设计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七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并具等同法律效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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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页5]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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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10.2 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 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 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 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 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 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 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 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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