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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烟花爆竹案件(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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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安镇打击非法行医“回头看”工作总结_活动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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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安打击非法行医回头看”工作总结

根据湖北省卫生厅鄂卫函[]520号文件和《枝江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回头看”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防止我镇非法行医出现抬头现象,进一步巩固“打非”工作成果,确保全镇人民群众正确就医,现就本次活动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打击非法行医活动是今年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医疗市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今年全国打击商业欺诈三项专项行动之一。为了加强我镇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根据市卫生局《枝江市XX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成立了顾家店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由我镇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和社会办医、个体行医负责人参加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对全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为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素质,我镇组织卫生监督人员系统地认真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执业医师法》、《献血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消毒技术规范》、《抗生素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教育卫生监督人员从践行“三个代表”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坚持依法行政,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其他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三、周密部署,部门联动。

在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局的配合和支持下,对全镇非法行医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是查处无证行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和药店坐堂医生等非法行医活动,共检查基层卫生医疗机构29家,出动监督人员58人次,出动车辆14次。没有发现非法行医现象。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为了加强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共编发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宣传资料300余份。

五、存在问题

1、个别医疗卫生单位对本次专项行动的认识不高,重视程度不够。

2、监督力量严重不足,监督频次不够,缺乏必要的摄像、照相等取证工具和执法车辆。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检查过程中均未发现一例无证经营机构和无一例无证上岗医务工作人员,但有极少数临床医务工作人员对病人的隐私缺乏保密性,对非法行医行为缺乏意识性和危害性,自认为非法行医是他非法行医的个人行为与己无关,深受其害的是病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其依法执医意识,加大医疗机构医疗信息的公示力度,引导群众正确就医,确保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加强管理标本兼治,整顿与管理并重,建立长效机制,使非法行医者无生存空间。在今后工作中我镇从下面几点开展工作。

1、进一步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有关文件会议精神,采取积极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

2、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结合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严把医疗机构准入关,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观念,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3、加强与公安、计生、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宣传力度,建立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机制,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问安镇中心卫生院卫生监督办公室

XX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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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案件受理通知书格式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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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

本人,于X年XX月XX日与建立了劳动关系,至今已在单位工作了XX个月。现由于个人原因,本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本人将于30天(在试用期提出辞职,最短为3天)后离开单位,请单位找人做好接替工作,本人也会在30天(3天)内做好工作交接。

届时还请单位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本人工资,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此致

(手写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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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涉法上访案件的成因及对策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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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法上访案件成因对策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要减少涉诉上访,解决涉诉上访问题,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法院除了坚持党的领导,积极主动争取地方党政和人大的支持外,还需从以下方面狠下功夫。 第一,树立司法为民思想,确保公正司法。人民法院要坚持以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工作,牢固确立正确的审判工作方向,坚持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要大力加强法官的四项教育,即:“公正与效率”主题教育、“司法为民”教育、科学发展观的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休养;着力抓好“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审判作风,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坚持公开审判、公正办案,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的支持,社会各界的理解,着力攻克执行难关,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案件的执结率;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塑造良好司法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度,增强司法权威。 第二,强化调解工作,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基层人民法院尤其是人民法庭的法官一定要增强调解意识,把调解作为减少涉诉上访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认真分析研究调解与裁判的关系,正确理解调解自愿原则和调解内容合法原则的基本内涵,积极探索调解工作新机制,变重判轻调为调判并重。加大调解力度,讲究调解艺术,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建立和完善激励调解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调解率,保证调解结案的案件占办结案件的60%以上。同时,要建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工作的衔接机制,认真履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责,与司法行政机关配合,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地钝化矛盾,促进社会关系稳定,减少申诉、上访,也减轻法院执行的压力,实现公平正义的目的。 第三,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坚持以案释法。宣传法律是法院的基本职责之一,要持之以恒地采取多种方法宣传法律,通过散发宣传材料、举办法律讲座、提司法建议、公开法律文书、公开审判等等,让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特别是要善于运用典型的案例宣传相关法律,对一些常用的法律,如民诉法、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刑法、婚姻法、合同法、担保法和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审判实例教育当事人,让当事人了解法院为什么这样判处,其法律依据是什么,从而明白自己的主张和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从中学到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遵守法律、按法办事的自觉性。 第四,加强对法官的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主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对法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人民法院要保证司法公正,必须不断提高法官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在当前,要着力抓好法官“四个方面”能力的提高。一是提高诉讼调解能力。积极探索调解方法和调解艺术,不断丰富和完善调解经验,提高诉讼调解率。二是提高驾驭庭审能力。加强学习、实践,多开观摩、示范庭,庭审中把握重心、明确焦点、查清事实、引导举证质证、大胆认证、掌握庭审节奏,提高开庭成功率。三是提高适用法律能力。法官必须加强法学理论的学习和研究,搞清立法本意,正确适用法律,把案件办成铁案。四是提高法律文书写作能力。作为一名法官要写好法律文书,必须有较高的法律专业水平、写作基础知识水平以及必要的政治理论水平、综合的社会知识和实践经验,还要有责任心。有的上访人员就因为法律文书中错字、表述不清而不服上访。法院必须加强对法官这方面能力的培训。 第五,明确责任,建立大信访格局。涉诉上访案件增多不仅影响法院形象、损害司法权威,而且牵扯法院精力,法院领导必须正视这一问题,加强向党委、人大的汇报,多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坚决杜绝因工作处置不当而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把解决涉诉信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创新机制,长效管理。以立案庭为接处信访职能部门,建立接待、登记、处理等一系例规范的工作制度;一把手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具体抓,建立信访工作责任机制,明确责任,分级管理、层层抓落实,在全院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建立信访工作考核激励机制,纳入岗位目标责任管理,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信访率降到最低。 第六,完善信访法制建设。目前,调整信访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法院在处理信访时,也是参照《信访条例》执行。上访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但任何权利的行使都不是无限制、无制约的。由于法律不完善,导致对无理纠缠的当事人法院也往往束手无策,甚至只能息事宁人。这在客观上也助长了一些当事人以上访为手段进行要挟。因此,对上访的行为要引导到法治轨道上来,即使是有理上访的,也要按程序办事。对无理上访,扰乱、冲击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的,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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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社区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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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镇党委政府和和各级“打传办”的有关会议精神要求,为切实开展好我社区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营造社区快速发展的良好和谐社会环境,社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对传销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取缔”的批示精神,坚持“地方党委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切实维护好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快速发展创建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以优异的工作成绩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坚决取缔利用互联网、假借“直销”等名义的以“拉人头”为主的各种人事传销活动组织。在行动中注重查处传销大要案件,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严厉惩处,对底层参与传销人员本着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力争在一个月内基本或者彻底根除传销活动。

三、工作要求

1、由社区综治办协调辖区成员单位相互密切配合,确保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社区组织社区干部、对辖区开展调查摸底、登记、宣传教育工作。请社区成员单位对各自辖区内的出租房屋进行认真排查,一旦发现有传销人员在本单位活动,要及时向工商、公安部门汇报,并协助劝其离开楚雄。

2、办公室做好打击传销工作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材料收集上报、协调以及后勤保障工作;请求相关单位配合社区做好辖区摸底调查和清理疏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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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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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许昌市打击传销工作的深入开展,巩固和扩大全市创建“无传销城市、无传销社区”成果,提高消费者自觉抵制传销活动的意识,全面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要求,开展了打击传销进校园工作系列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

1、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成立了打击传销进校园工作领导小组,由韩发亮校长负责全面工作,小组其他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组 长:韩发亮

成 员:耿伟峰 郑保营 娄桂荣 董改青 各科室主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

1、利用LED屏显示、报栏张贴、专题展板制作和校园广播等方式全方位宣传打击传销进校园活动,加强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

2、发放“公开信”和“倡议书”,组织“拒绝传销从我做起”班 级签名活动。制作班级宣传手册,组织学生开展“揭露传销真相,戳穿美丽谎言”反传销自愿签名活动。

三、举办以“远离传销”为主题的专题讲座,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使师生了解传销的欺诈本质,明确传销活动系非法活动,增强抵制各种诱惑自觉性,同时要求若发现不法分子在进行传销活动,及时报警或向学校报告。

四、利用主题班(队)会分析典型案例、发布警示提示,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表现形式、惯用手段、变化特点以及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揭露传销的骗人害人本质,提高学生区分直销和传销、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使学生牢固树立远离传销的思想意识,并监督家长不参与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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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打击电信诈骗先进事迹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营业厅,全文共 1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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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众如何防范电信诈骗

1.不贪婪:不要轻信中奖的电话和短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当接到不明身份的人员发过来的所谓中奖短信时,不要急于兑奖,更不要急于按对方的指示支付给对方款项。

2.不轻信:不要相信任何“紧急通知”。不要拨打ATM自动取款机旁的任何“紧急通知”上的所谓“银行值班电话”。当取款中发生事故或者ATM机故障时,应拨打银行正规的客服热线请求帮助。警惕短信诈骗行为,对短信中透露的相关信息如有疑问,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核实账户信息,不要独自做出判断急于转账,也不要轻易将卡号、存款密码等告知他人。银行、司法部门都不会通过电话询问群众家中存款密码,以及要求转账等。

3.多防范:对于来历不明的电话要谨慎小心,防止坏人借机诈骗。如接到“猜猜我是谁”这种电话时,不要急于说出对方的名字也不要透露自己更多的信息,要叫他说出自己的姓名还有和你的关系,如若对方仍然不说,可以不予理睬,如若对方可以准确说出朋友、亲戚的名字和与自己的关系,也要通过共同相识的朋友加以核实。对于“嘟”一声就挂掉的不明电话,一般情况下不要回拨。如有人以电信工作人员或冒充民警打电话调查欠费并索要个人信息的,千万不要急于转账或透露个人信息,要通过正常渠道核实电话是否欠费,核实对方的身份,或者及时拨打“110”进行报警、咨询。

(二)打击电信诈骗的对策

1.加大电信、金融等容易被犯罪分子冒名关联部门的安全防控力度。电话诈骗犯罪中,认定犯罪嫌疑人作案的重要证据有短信、通话清单、银行取款凭证、监控录像等,以上证据时效性比较强、容易灭失。因此,电信部门要加强对违法短信、不明来源的电话及违法网站的监管,对群发量巨大的短信内容进行过滤检查,通过屏蔽等技术切断违法短信、网站传播渠道,从源头上遏制。金融部门要加强对交易异常的银行帐户监管,以及存取款环节、特别是自动取款机的录像监控设备的维护。

2.加大科技强警与打击力度,提高案件侦破率。当前,利用电话实施诈骗的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越来越先进,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因此,要加大科技强警力度,对该类诈骗特别要注重研究、采用、开发与计算机网络相关的各类行业产品及电话定位、追踪等技术,以便迅速锁定作案人员,有效采集与保存相关证据。同时,要加大对该类案件的查处力度,克服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麻痹心理以及证据难获取、破案有难度的畏惧心理,形成高压打击态势,遏制该类犯罪的发生。

3.规范银行的帐户管理制度。从现有的电信诈骗案件来看,几乎每一件电信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是将诈骗得来的款项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转移赃款,因此,要加强对银行帐户的监控与管理。

4.完善立法、重点打击。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电信诈骗行为可能触犯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诈骗罪的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而招摇撞骗罪的最高刑期只有十年有期徒刑,如果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电信诈骗都以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当其诈骗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时,就有可能出现量刑不均衡的现象。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明显大于普通诈骗,对于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反而处以较轻的刑罚,显然罚不当其罪,既不利于打击犯罪,也会造成量刑不公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完善当前的相关法律制度,加大对于电信诈骗的惩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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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社区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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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重视,周密组织

贺州市市委、市政府、公安、工商、教育等部门领导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为了进一步加大我市对“传销”违法行为的打击。X年,根据上级部署,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制定了确实可行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由市政法委书记李国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二、严厉打击传销行为,防止传销进校园

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确保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尤其是和公安经侦支队保持密切联系,一有情况就立即联合出击。在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注意排查参与传销的身份,如发现是学生,加以宣传教育。200 7年以来联合公安等有关单位进行了15次打击传销活动的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88人次、车辆96台次,捣毁传销窝点20个,遣散传销人员293人次,收缴用于传销的书籍资料一大批。没有发现有学生参与传销行为。

三、加大宣传力度。

组织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1、印制了打击传销联系卡20xx份,联系卡上有工商及公安部门的举报电话,联系卡发到车站、社区及市场和各所学校,使群众、学生和涉嫌传销的外来人员能及时反馈和举报有关传销活动的信息,并及时返回家乡。

2、印制了禁止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的通告20xx份,告知出租屋主,不得为传销人员提供居住场所及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

3、出动宣传车1辆,到各社区及街道、市场、学校,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使禁止传销概念家喻户晓。

4、加强媒体报道。与市电视台、电台及报社联系,由媒体跟踪报道打击传销的信息。本局通讯员在《广西日报》、《南国早报》、广西电台、广西新闻网等省级主要媒体发表打击传下新闻稿件5篇,腾讯网、新浪网等主流网站转载20多篇。通过多方面,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学生增强识别传销的能力,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传销

四、充分发挥“一会两站”(消费者协会分会、l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的作用,实现12315进校园。

在校园里设置12315联系站,共聘请义务监督员、志愿者70名,及时掌握学生参与传销的动向,发现线索,向工商部门举报,及时掌握案情,防止学生参与传销行为。 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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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治安案件行政复议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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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答复书范文

行政复议答复书

答复人:_________________市规划管理局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125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黄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局长

被答复人:_________________李__________,男,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9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为被答复人不服答复人南规监决字(20__)18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处罚,现答复如下:

一、被答复人违反规划工程许可建私房的违法事实清楚,被答复人在20__年12月未经规划工程许可,擅自在本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巷9号改建一栋四层私房,建筑面积为89.45平方米,该事实有现场勘察及调查笔录、照片等证据证实。被答复人对其违反规划工程许可的行为也承认在卷。

二、答复人的处罚行为程序合法

答复人在对被答复人的处罚过程中,依法进行了立案、勘察、调查询问、拍照、处罚告知并送达,接受并审核异议申辩,最后经审批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遵循法律的规定进行。

三、对被答复人的处罚得当

被处罚人在接到规划检查通知后,仍继续其违法建设,且该建房已建至四层,无法在拆除时仍保留地上第一层以罚款补办手续的处理方式。因此,对未经规划工程许可的全部建筑拆除后,被答复人仍可依法定程序申请规划许可,在其申请符合规划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另对其申请进行审查办理。

基于以上答复,被答复人的违法行为确实,其提出异议的理由均于法无据,答复人的处罚程序合法。因此,请求复议机关依法维持_________________字(20__)18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此呈

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__________市规划管理局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以上是关于行政复议答复格式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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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涉村、镇执行案件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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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村、镇执行案件思考

近几年来,涉村、镇执行案件不断上升。就六合法院而言,目前涉村、镇执行案件已占全院执行案件的25%左右。这类案件是法院“执行难”案件中的主要构成部分。这些案件处理不好,就不可能真正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     一、涉村、镇案件难以执行的原因     1、部分村、镇欠债较多,债务关系复杂。近几年来,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影响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深化改革。农民收入增长的减缓,直接影响到了村提留和镇财政的收入,从而影响到了村、镇组织的正常运转。有的乡镇的工作人员工资都难以维持,正常工作难以开展。相对于镇而言,村组织运转的维持更加困难,因为镇毕竟还有国家财政的背后支持,而村组织除村提留(或村办企业支撑)外,没有其他收入来源。每到年底,为搞好村组织人员的分配,村委会只能靠借钱来度过。开始时村委会还能从银行或村民处借到钱,但因村委会没有按期偿还,也就无法再借到钱了。村委会主任或党支部书记只好以个人名义向银行或村民借钱。这种方式虽然暂时解决了年终分配,但又为新的纠纷埋下了隐患。这些钱虽然是村主任或书记以个人名义所借,但这些村官认为钱并非自己所用就不应承担偿还的义务。等债权人起诉时,他们仍显得振振有词,并出示村组织的有关证明。法院判决后,村官们也没有积极偿还的意愿。法院强制执行,他们就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软抵抗”。有的村主任、书记免职或调动后,他们就反过来起诉村委会,要求法院对原所任职的村组织进行强制执行,并强调只有在他们的债权得到实现后再履行自己的义务。而有的村组织在人员变动后就根本不承认前任所欠的债务。通过诉讼的转移,这些矛盾的焦点都集中到了法院,给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2、部分村、镇区划调整操作不规范。基层政权为精减人员所采取的方法之一就是进行区划调整,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乡镇合并成一个镇。村也进行了合并。合并后的村、镇本来就不想偿还原村、镇负担的债务,再加上有的村、镇在合并时操作极不规范,给债务的履行带来更大的隐患。如原六合县泉水乡政府在被撤销合并到竹镇镇政府之前向老百姓打了很多欠条,并加盖了泉水乡政府的印章。对于这些欠条所反映的债务,竹镇镇政府拒绝承认。竹镇镇政府认为,这些欠条或没有注明发生事务,或在原泉水乡政府的帐目中也没有记载。     3、一些村、镇政府对所属企业管理不规范。这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政企不分,一种是监督不力。在前者中,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村镇对所属企业的认识存在误区,将企业作为一个职能部门,随意抽取企业的资金和利润。有的村镇为解决资金困难,甚至将一些工作人员的工资直接分摊到企业。这种不尊重企业市场主体的行为,一方面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另一方面模糊了村镇与企业的关系,村镇随意为企业担保,甚至直接承担了企业的债务,从而又加重了村镇的负担。在后者当中,因盲目引资,村镇与企业承包人约定不明,或约定中存在严重缺陷,村镇对承包人的经营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往往采用短期行为甚至掠夺式经营,获取非法利润或经营失败后都会销声匿迹,将烂摊子丢给了村镇。对于这些债务,村镇自己也感到委屈,对偿还这些债务就采取能拖就拖的态度,从而严重影响法院的执行。     4、少数村镇领导人法律意识淡薄。对于本单位所欠的债务,这些领导人不但不想办法积极偿还,反而对法院的执行工作不予支持,甚至设置各种障碍阻挠法院的执行。只要是法院执行人员来执行,他们能躲就躲,或者是态度冷淡甚至生硬。当法院要采取强制措施时,他们一方面向上级行政部门求助,以给法院施加压力,另一方面组织人员围攻执行人员,阻挠执行。更有甚者,这些领导人认为当事人到法院起诉让他们很没面子,于是对起诉者的债务就是不还,而对没起诉的则积极给予偿还。     二、解决办法     虽然法院在涉村、镇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困难重重,但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是法律严肃性的要求,也是搞好干群关系的必然要求,更是法院的职责所在。笔者分管执行工作多年,就如何解决这类案件的执行问题,谈谈自己的浅见,以期抛砖引玉。 1、建立风险告知制度。所谓风险告知制度,是指审查立案过程中,对涉及负债较多、履行困难的村、镇的案件,法院将该村、镇的情况告知起诉人,并明确告知该案即使胜诉,起诉人实现其诉讼请求的可能性也不大。建立风险告知制度虽不能直接解决该类案件的执行问题,但对缓和执行期间申请人的对立情绪起着有效的作用。市场经济中,任何交易都有风险,利润越大,其风险也就越大,这也是权利义务规则在经济活动中的体现。交易主体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所承担的风险也越来越大,其交易目的甚至因情事变更可能得不到实现。而诉讼只是对权利的一种救济,而非对交易风险的救济。所以,当事人通过诉讼将交易风险转由法院来承担是不公平的,其风险责任最终还是只能由当事人来承担。     2、化解矛盾,减少诉讼。在所有的救济途径中,司法救济是最后一种途径。很多矛盾本来在诉讼之前就可以得以解决,之所以要起诉至法院一部分是人为的原因使矛盾激化。为解决这种情况,一方面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应当积极做好调解工作,钝化双方矛盾,争取使案件得以调解结案;另一方面根据实际情况法院主动进行协调。在立案之前,法院就可以开展协调工作,如让村、镇在税费征收方面给予一定比例的还款,将所有债务统计,按债务标的的一定比例(10%—15%)进行偿还,以使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得以中断,从而保证债权人的司法救济权利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得不到保障。这样,债权人便不会轻易诉讼,从而减缓双方的矛盾。同时,对已经诉讼的案件,做好村、镇的相关工作,村、镇要一样对待起诉的和没起诉的债权人,不能搞歧视。     3、采取灵活的执行方法。在金钱债务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法院摸索出了一套有效的执行方法,如债权变股权、实行债权凭证等。在涉村、镇执行案件中,其中绝大部分案件仍是金钱债务案件。在现金给付不可能的情况下,可以通过

其他办法来解决。在执行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村、镇尤其是村除了办公房产外,别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即使是办公房产,其中绝大部分也是破旧,变买的意义不大。但我们发现这些村里存有大量的荒山荒地,甚至水田、林木。这些闲置的资产引起了我们的注意。我们在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后,认为充分利用这些闲置资产来抵冲债务具有可操作性。在做好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工作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村将这些闲置资产租赁给申请人使用,用租金来偿还债务。我院已经利用这种方法成功执行了多件很棘手的案件,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4、依靠地方政府积极配合。在涉村、镇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因考虑到地方社会的稳定,维护地方政府的正常运转,法院不轻易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资产、办公场所或冻结银行存款等。但这需要地方政府的积极配合,如积极与申请人协商还款方法,与法院执行人员积极商讨,不躲避,不漠视法律。地方政府应尽最大的努力,如压缩办公支出和招待等费用以及减少其他不必要的开支,善意地履行债务。     5、说服教育与严肃执法相结合。如上所述,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法院尽量避免采取强制措施。但有些不懂法的村、镇负责人不但不积极偿还债务,反而以为法院软弱,不敢对“公家”财产及其人员采取相关措施,从而对法院的执行工作不屑一顾,对法院执行人员更是恶语相加、人身攻击,威胁执行人员,召集人员阻挠执行,甚至暴力抗法。这些情况在实际过程中时有发生。针对这种情况,法院在对其说服教育无效后应当果断地采取强制措施,如拘传、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应当从重追究其刑事责任。     6、提请上级法院交叉执行。在目前司法地方化和行政化的情况下,法院的执法环境不够完善,容易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涉。对地方保护主义这一顽疾,各地方法院虽然深恶痛绝但却无可奈何。在涉村、镇案件执行过程中,更容易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针对这一客观现实,目前最佳办法便是将阻力较大的案件提请上级法院交叉执行。XX年,我院提请了20件阻力较大的案件,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交叉执行使地方政府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有了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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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粗浅探讨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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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粗浅探讨

随着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诉讼程序方面的改革尤其关于适用简易程序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想再次就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作一粗浅探讨。     一、简易程序改革的必要性     近年来,伴随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的大幅度增长,与世界上其他国家一样,我国也在不断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许多法院在进行简易程序方面的改革,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毋庸讳言,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简易程序的改革实践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在认识上也有误区。     减轻当事人及人民法院的讼累,简化诉讼程序,加快诉讼进程,是世界各国都在研究的课题,也是我国民事审判制度改革的方向。从诉讼制度的发展来看,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诉讼的增加,仅靠增加审判人员,显然不是最有效的办法,而从程序上简化一些繁杂的手续是比较可行的。但是,各种诉讼程序的设置,其目的在于保障实体上的公正,简化诉讼手续与保证案件的公正判决实际上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如何使这一矛盾冲突降到最低点,需要进一步研究。根据最高法院的改革构想,今后为了保证法官的素质,法院将减缓法官人数的快速增长,这些都要求法院的改革必须在提高效率上作努力。     从我国民事诉讼法制订简易程序至今,已有将近20年的历史。从时间上看,它尚属年轻,但它作为一种便捷高效、成本低廉的诉讼程序,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了无可比拟的优势,也日益受到推广和重视。在目前法制建设的进程中,为了树立司法的权威,提高司法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诉讼效率,为广大民众提供便利快捷的司法救济途径确实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当然,在适用简易程序办案的过程中,仍有不便操作的规定,如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与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有相矛盾的地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适用此规定解决当事人讼争,有时就一份调解笔录案件即办结,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卷宗中应当具备以下材料:(1)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笔录;(2)答辩状或者口头答辩笔录;(3)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要有授权委托书;(4)必要的证据;(5)询问当事人笔录;(6)审理(包括调解)笔录;(7)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或者调解协议;(8)送达和宣判笔录;(9)执行情况;(10)诉讼费收据”。这似乎和普通程序要求一样,这种相矛盾的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很难操作。为此,充分利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与积极探索立法的完善和改革问题,是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司法改革的当务之急。     二、简易程序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明确并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第一、明确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的规定十分原则,各地法院对此认识不一,适用的不够充分。建议根据案件性质和诉讼标的,确定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根据各省市不同情况规定各自标准,即低于多大的诉讼标的一律适用简易程序,并规定不得因超过审限而转为普通程序。同时规定哪类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第二、规范简易程序的适用。     1、虽然民事诉讼法允许以口头、电话、广播等形式来传唤当事人,但当事人拒不到庭,不得缺席判决或拘传。这样使当事人及审判人员对此种传唤方式不够重视,损害法律的严肃性,影响案件及时审理。法律规定应有强制力,只要办案人员用上述方法传唤并对传唤时间、地点、内容、人员进行书面记载并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确已知道,就应赋予它具有传票传唤的同等效力。     2、15天答辩期是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适用简易程序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如果给15天答辩期又觉得太长,这就使法官不得不征询当事人的意见,使之放弃。这样,有时会使法官处境尴尬,有损法官形象。建议将简易程序明确规定是否给予答辩期,给多长时间由法官决定。      第三、正确把握简易程序的举证时限。     确立举证时限不仅在完善司法制度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方面意义尤为重要。XX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证据规则中关于举证时限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该规定若在简易程序的案件中适用与简易程序的目的相悖。简易程序的案件性质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这类案件易于速审速结,也应速审速结,充分体现简易程序高效便捷的特点。若在简易程序案件中适用如此长的举证时限的规定显然与简易程序的立法宗旨和目的不相符,也会造成当事人不积极提供证据,尽快解决讼争的局面,也会使有些当事人明明证据在手却不及时提交,恶意拖延诉讼,严重影响审理活动的高效进行。但若不适用该规定,又会造成有法不依,不严肃执法的局面,不利于体现执法效果。为此,建议将该规定修改为“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为七日内,普通程序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而定”,这样才能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     (二)简化诉讼程序     简易程序的目的在于速审、速结,尽量简化诉讼程序。这里仅就需要简化的几个主要方面略作阐述:     第一、就审期间的缩短。送达诉状与言词辩论期日之间,应有相当的时间,即所谓就审期间,以便被告准备辩论及到场应诉。在我国,法律对这段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为加快案件的审理,在送达当事人起诉状或言词起诉笔录时,应同时将言词辩论期日的通知书一并送达另一方当事人。除紧急情形和当事人合意要求进行审理外,就审期间至少应有五日,除特殊情况一般也不应超过10日。     第二、应以一次期日辩论终结为原则。除特殊情况外,通常应有一次期日

辩论终结。为实现此目标,法院在言词辩论通知书中,应表明适用简易程序并要求当事人务于期日携带所有证物并偕同有关证人到场,以免因调查证据而拖延审理期限。     第三、依职权为受诉当事人辩论判决。受诉当事人一方不到庭者,法院得依职权与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辩论而作出判决。     第四、简化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的制作。在叙事说理部分力求简明扼要,重点将判决书、调解书主文部分叙述准确、清楚、无误即可。要进一步简化,还可以考虑根据不同种类案件的特点,制定出格式化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样式,使用时根据不同情况填上相应的内容即可。     第五、为简易程序的顺利运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其一,设立专人进行法律咨询,指导当事人诉讼。简易案件的当事人大多不委托律师,法院应设立专人对其进行指导,或让立案人员承担此项法律援助工作。其二,在立案庭设专门的值班法官和书记官,对双方当事人同时到法院的案件及时作出处理。双休日亦应安排值班人员继续值班,以实现简易程序“随到随办,随审随结”的立法宗旨。     (三)设立小额案件诉讼程序     小额诉讼程序是当前一些基层法院审判方式改革中创立的一种新的诉讼程序,是法院专门审理数额甚小的案件所适用的一种比简易程序更加简易化的诉讼程序。与民诉法规定的简易程序比较而言,小额诉讼程序具有以下特征:     1、审理形式的非正式化。“小额诉讼程序所追寻的理想是不需要法律技巧的简易和效率”。其程序的简便体现在诉讼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如在审理中可以不适用严格的证据规则,作证时可以简单告知证~利和义务,以及法院可以限制交叉询问及证据交换次数,且质证不受证据规则规定的顺序进行等。旨在通过灵活的方式迅速的解决纠纷。     2、职权裁量法理的适用。小额案件的审理程序应酌情采取职权裁量法理即所谓非讼法理之一部分,以促进做成简速裁判。在小额诉讼程序中,法官更为主动地介入诉讼,而当事人双方的对抗则受到一定的限制,由此可缩短诉讼周期,节省时间、费用和人力。     3、支持当事人本人诉讼。为了节省费用,小额诉讼程序对当事人聘用律师诉讼持消极态度,有些国家甚至干脆禁止律师代理诉讼。由于审判多是以普通大众可以接受的简便方式进行,当事人本人不依靠律师或其他委托代理人的帮助也完全可以胜任。     4、注重调解。小额诉讼一般采取调解与审判一体化,在审理过程中可通过谈话的方式,让原、被告直接对话,法官也不使用晦涩难懂的“法言法语”,而是循循善诱、积极规劝,促成当事人和解。在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主张之后,往往会在他们争执不下时,直接提出建议。即使是美国的法官,在小额诉讼程序中也往往一反其在普通程序中的消极态度,主动提问并提出和解方案。还有一些法院则专门设置独立的调解程序,采取调解前置主义。     5、与其他诉讼程序的区别:     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同为第一审程序。普通程序的规定甚为周密。简易程序,其诉讼事件或较单纯或宜速结,除设有简略的特别规定外,仍适用普通程序的规定。小额诉讼程序,诉讼标的的金额甚小,程序更应简化。主要简化的地方是:(1)起诉方式的表格化;(2)开庭时间的放宽;(3)调查证据程序的省略,如我国台湾民诉法规定,小额程序,“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法院不得调查证据,而审酌一切情况,认定事实,为公平的裁判。一、经两造同意者;二、调查证据所需时间、费用与当事人的请求显不相当者。”(4)判决书的简化,判决书原则上仅以记载主文即可,无须记载事实及理由,仅于例外必要时,记载其理由要点。     (四)其他审判程序中设立简易程序     我国其他审判程序中简易程序制度构建的设想:1、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初审案件,除重大复杂外,一律实行独任制。根据我国民诉法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适用合议制。实际上,我国现有的司法资源是无法满足这一要求的。时至今日,合议庭空洞化的现象仍有增无减。有时为一件案件几个人忙于合议审理,浪费人力、财力,办案效率不高,如考虑到办案效率,一人主审,其他人参与合议,主审人容易先入为主,其他人仅是陪衬,案件裁判结果是主审人的意见,这样合议庭的存在显得空洞、形式,不如不要。从国外发达国家审判组织的情况看,英美法系国家审理普通案件的初审法院,原则上实行的是独任制。而德国、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也在不断地扩大独任制的适用范围,我国完全没有必要搞这种形式主义的审判组织,而应当把有限的司法资源用到更需要的地方。     2、扩大上诉审程序中书面审的适用范围。根据我国民诉法规定,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原则上实行开庭审理,作为例外,合议庭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这种例外实际上就是“书面审”,我们应当改革并扩大这种“书面审”。所谓改革,是指删除调查、询问当事人的规定。所谓扩大,是指扩大书面审的适用范围。此外,可将书面审延伸到再审程序。究书面审的实质而言,适用的程序是一种简化了的普通程序。据此,笔者还设想,在适用上诉审程序时,第二审法院能否大胆改革,一审时适用简易程序的,二审也适用简易程序呢?     (五)简易程序不必有答辩期     不少人认为,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答辩期届满开庭,否则程序违法。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民诉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的派出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这里的“当即审理”,显然是对15天答辩期届满方可开庭审判的否定。法律没有要求简易程序必须给答辩期限,仅是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作了比较明确和严格的规定,即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答辩期是为让当事人充分行使答辩权,所留给的庭前答辩准备工作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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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案件通报格式

范文类型:通报,全文共 2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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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全省各级工商部门根据总局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执法行动,结合当地实际与群众反映强烈重点行业的热点问题,依法查处房地产、汽车驾校等强势地位企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集中查办一批大要案,有效遏制了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利益行为的蔓延。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在执法实践中涌现出等地查处房地产,长汀查处驾校,清流查处客运,罗源查处手机,厦门查处美容、速递等行业“格式条款侵权”的典型案例。为及时推广各地先进经验,促进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现将有关单位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供各地学习借鉴。

案例:泉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案

一、违法行为基本情况

20xx年3月25日,安溪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投诉,发现当事人泉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用格式合同向购房户强制收取水电开户费的行为涉嫌违法,遂立案调查。

二、查处依据与结果

“水表立表费、供电入网费”属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收取的费用,当事人在销售商品房时就应将供电、供水的建设费用列入商品房销售价格,不得向购房者另行收取。但当事人通过《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向购房者另行收取水、电开户费,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和负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福建省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二)项的规定。应根据《福建省实施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安溪县工商局认定,以上证据,相互印证,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能够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主动退还消费者水电开户费。根据《福建省房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九项和《福建省实施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人民币76.05万元。

三、案例分析

1.开发商是否构成格式条款侵权行为。

当事人与购房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合同补充协议》,其中约定的“该商品房的总价款不包括以下费用,以下费用由买受人支付:买受人申请按揭贷款银行要求缴纳的相关费用,买受人办理分户产权证应缴纳的契税、工本费、查档费、登记费、印花税等费用,水、电、电视、电信、燃气等开户费,专项维修资金及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应由买受人缴纳的其他相关费用。”这些条款,是由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购房户协商,购房户只能或是同意条款的内容与当事人订立合同,或是拒绝接受条款的内容而不与当事人订立合同,而不可能与当事人协商修改条款的内容,因而该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条“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和第七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的规定、《福建省房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八条第四款“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告示或者其他方式对房屋消费者作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作减轻、免除其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的规定,当事人的这一行为属于《福建省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二)项“……(十二)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所使用的格式条款,不得有下列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者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规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规定所指行为。

2.开发商能否收取水、电开户费。

首先,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的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应承担的开发小区内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费应计入商品房销售价格,不得向购买人另行收取。其中规定商品房相关的部分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设费用包括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属房屋配套性质的建设费用;其次,关于在商品房销售中不得另行收取供水供电配套设施费用问题,国家及有关部门已有明确:1、《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取消部分建设项目收费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收费管理的通知》(计价费〔1996〕2922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xx〕585号)已明确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取消的涉及住房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用电入户、立户费、自来水表立户费、水表立表费、供电入网费”等各项费用。

3.开发商通过合同及补充协议能否免除其责任与义务。

综上所述,“水电开户费或者水电立户、入网、安装费”属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收取的费用。当事人在销售商品房时就应将供电、供水的建设费用列入商品房销售价格,不得向购房者另行收取。事实上,当事人并无证据证明自来水公司及供电公司委托其“代收水表开户费和电表开户费”,供水、供电公司也没有就“水表开户费和电表开户费”单独与每个购房者及拆迁户发生对应关系。但当事人利用单方面自行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格式条款——补充协议与购房者约定,在交房时以不公平、不合理的通知的形式借“水表开户费、电表安装费”的名义向购房者另行收费的行为,实际上是免除了当事人应当依照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第八条约定为购房者免费水电到户的义务,将本应由当事人承担的商品房供水供电配套性质的费用转嫁给购房者承担。

四、启示

2.精于突破,相互印证,形成铁案。本案是一起典型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该局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真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是值得借鉴和学习的。在具体执法实践中,执法人员务必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讲究工作方式,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形成“证据链”,相互印证,不能将“怕麻烦”等个人情绪带到办案之中去,要学会看到案件的本质,要将案件的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都考虑到,对于涉案金额巨大,召开县局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避免不必要的行政监管责任风险的发生。

3.违法手段特殊、典型,具有较强隐蔽性,查处难度大。在日常生活中,房地产公司侵犯消费者权利这一现象较为普遍,通常这类案件仅仅只是房地产商单独侵犯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比较明显,但在这个案件中,房地产商在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后,却将违法行为转嫁到水电部门,同时在处理上因为多收费用属于《价格法》所调整,不属于工商部门管辖,种种原因造成了取证困难并且难以突破,该案能够顺利办结实属不易,是工商系统历年来查办的房地产公司侵犯消费者权利案件中较典型的案件。

201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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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实训项目总结范文:串通投标犯罪案件侦查_项目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全文共 7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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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实训项目总结范文:串通投标犯罪案件侦查

【实训目的与要求】

通过案例,了解串通投标犯罪案件主要犯罪手法,针对性地选择侦查途径开展工作,围绕犯罪构成进行调查取证。

【实训对象】

经侦专业

【实训时间地点】

xx年11月11日 经侦实训室

【基本案情】

案例1

罗某方某串通投标犯罪案

一、基本案情

(侦破的首例发生在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域的串通投标案件,工程总造价6000多万元。)

国际商品展贸城位于xx区化龙镇,由xx区国资局属下的xx市某物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是xx区人民政府重点建设项目之一,而a地块第一期吹填项目工程总造价人民币6000余万元。

xx年8月,xx市某物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物业公司)启动国际商品展贸城a地块第一期吹填项目招标程序,招标工作由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代理,某物业公司的工程部副经理罗某具体负责。

犯罪嫌疑人方某得知国际商品展贸城a地块第一期吹填项目第一、二标段工程施工对外招标,即着手组织xx省第三工程公司和第四工程局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参加a地块第一期吹填项目第一、二标段的投标;同时与负责招标的犯罪嫌疑人罗某串通投标。犯罪嫌疑人方某与罗某串通投标的具体做法

一是在招标文书公布前犯罪嫌疑人方某要求罗某向其泄露标底;

二是在评标审查中犯罪嫌疑人罗某按照方某的要求故意将有踩砂和运砂资质的应标公司剔出;

三是犯罪嫌疑人方某要求罗某在确定招标代理公司时,让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成为招标代理公司;

四是犯罪嫌疑人方某组织了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与第四工程局第六建筑工程公司、xx省第三工程公司参与围标,并提供了参与投标保证金600万元。

在犯罪嫌疑人方某和罗某的操纵下,犯罪嫌疑人方某所要求中标的第四工程局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和xx省第三工程公司分别中得国际商品展贸城a地块第一期吹填项目的第一、二标段。

二、串通投标罪的通常作案手法

串通投标也称围标串标,是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为了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不惜损害国家、招标单位和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互相串通,人为操纵投标报价或采取其他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xx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侦查的罗某串通投标案件集中反映了这一领域中犯罪分子通常的作案手法。

(一)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

一是泄露标底等秘密信息。设有标底的工程招标,中标人应当是最接近标底的投标人。可见掌握标底实际上就掌握了比其他投标人的中标机会,如果特定的投标人在掌握了标底的情况下投标,则整个招标投标过程就无竞争性可言。本案中招标人某物业公司工程部副经理罗某,他利用担任业主评委的便利条件,应包工头方某的要求,将工程最高限价在公布前提前泄露给方某。

二是违规设置障碍。招标人故意在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中设置某种障碍,意在排斥某些潜在的投标人或投标人。如罗某应方某要,故意将有踩砂、运砂资质应标公司剔出。

三是低价中标,标后补偿。案中标价是评价的重要标准,投标人为了击败自己的竞争对手,事先与招标人串通,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压低价格,中标后再由招标人给予投标人额外的补偿。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

一是陪标买标。一家投标单位为增大中标几率,邀请其他企业“陪标”,以增大自己的中标几率,邀请的“陪标”单位越多,中标几率越大。有些投标人之间甚至私下确定中标人,约定内定中标人在中标后,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失标补偿费”。

二是轮流坐庄投标。几家投标单位互相联合,形成较为稳定的“串标同盟”,轮流坐庄,以达到排挤其他投标人,控制中标价格和中标结果的目的,然后按照事先约定分利。

三是操纵投标。包工头同时挂靠若干家投标单位投标,表面上是几家施工单位在参加投标,实际是一人在背后操纵。本案中方某为了能够中标,与某物业公司董事长刘某、工程部副经理罗某串通,内定建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揽该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并且让罗某和监理公司在资格预审中剔出部分应标公司,只保留他挂靠串通的八家公司入围投标。

三、串通投标罪的侦办难点

由于串通投标是一种新型的经济犯罪活动,在接案之初,公安机关就面临着侦查工作方面的诸多实际困难。

(一)犯罪主体多元化,确定主要犯罪嫌疑人难。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有负责招投标的公司管理人员,有不参与投标的社会人员,还有参与投标的建筑工程公司。三方都有参与犯罪事实发生的主客观行为,如何确定主要犯罪嫌疑人,予以精确打击,在实践中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本案中,罗某是招投标具体负责人,他直接参与了串通投标的全过程;方某是参与投标的社会人员,没有建筑工程的相关资质,他参与串通投标是为了获取两标段的分包工程;为了提高业绩,为公司获取管理费,应方某要求,提供公司资质,制作标书参与投标而中标的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公司和xx省第三工程公司。上述三方在犯罪的主客观方面都有具体参与串通投标的犯罪事实。

(二)参与围标的建筑工程公司既是证人也是违法者,调查取证难。所有参与串通投标的建筑工程公司,都遵循建筑市场的潜规则,他们

(三)追诉标准不明确,认定犯罪行为难。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从立法规定上看串通投标犯罪是结果犯,如何界定“情节严重”,根据《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六十七条的解释规定有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如何计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司法解释没有进一步明确。本案是以合理低标为中标者,且工程未实施即被查获,对本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只能是招投标过程中先期投入的费用。这项费用经初步测算尚不足50万元。

第二种情形是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招标活动的参与人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的。这一规定显然是对立法的扩充,解释只列举“威胁、欺骗”二种非法手段,那么其他非法手段是否属于解释未穷尽的手段,大家有不同的认识。

四、案件侦办体会

由于现行招投标制度以及相关法律规范方面的问题,在侦查工作中很难对串通投标的犯罪活动做到精确打击。据了解,这一犯罪活动正普遍存在于国内各地的建筑行业中,不但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企业利益,而且催生了腐败现象。

(一)对于这类疑难复杂的经济犯罪案件,经侦部门要勇于担责,善于作战,一举突破。分局经侦大队在办理该案中,没有因为困难诸多,放弃打击,而是迎难而上,在分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以及xx区检察院、区纪委的大力协助下,依法用足法律,用活法律,将此案办成了证据确凿的铁案,成为成功破获的首例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案。

1、领导重视是关键。此案由xx区纪委移案xx区公安分局的,由于案件涉及的建筑工程是xx市xx区人民政府的重点建设项目,区委、区政府领导均对此案都有重要的指示,要求公安机关依法查明案情,维护建筑市场招投标的正常秩序。公安分局对此案非常重视,由分局领导挂师,及时从经侦大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全力以赴办理此案。分局领导多次着重强调专案组要有成效,案件要经得起历史检验。经侦大队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周密部署案件的侦查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各项侦破工作措施。在各级领导的密切关注和大力支持下,专案组全体民警以饱满的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到了侦破工作中去,连续加班加点争取尽快调取各类证据材料,最终成功突破案件,为顺利完成全案的侦破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相关部门配合是保障。根据案情的复杂性和案件的特殊性,在案件受理、侦查阶段,xx区纪委、区检察院都适时介入,指导专案组开展工作,有力地从推动了侦查工作的开展。如xx区纪委在案件最初的阶段收集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都毫无保留的提供给专案组,并随着案件的深入,帮助专案组分析案件存在的疑点及涉案人的情况;区检察院主动介入案件,指导专案组合法收集证据提出合理建议。各部门统一认识,相互间的默契配合,形成了案件侦查的整体合力,使侦破工作少走了许多弯路,虽然中间也曾遇到一些不少困难,但由于侦查方向、取证目标明确,经过专案组民警全力攻坚,不断取得突破,使案件侦破一直得以稳步推进,使犯罪嫌疑人最终得以顺利批捕。

3、专案组艰苦、细致的工作是破案的基础。本案从立案到犯罪嫌疑人批捕,只有短短的一个月时间。为了尽快调取证据,防止因关键证据被藏匿、销毁导致的侦查被动局面,专案组民警严格执行上级部署,在大队领导的带领下放弃了周、六日以及元旦节假日休息时间,夜以继日的开展工作。全体专案组民警经常白天调查取证,晚上分析案情,综合材料,然后再确定下一步工作措施。特别是在案件取得突破时,为了固定证据,专案组循线取证,连续工作了20小时才停手。正是有专案组成员无丝的奉献,此案才能在短时间内取得全胜。

本案成功侦破后,xx市xx区纪委已经通过公安机关侦破中发现的有关招投标方面的漏洞,组织人员全面总结了此案的经验教训,专门在建筑市场招投标领域里,针对上述问题进一步完善了现行的招投标制度,规范了各项操作程序,使xx区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在去年以来出现了良性运转的大好形势。而本案中的xx市国际商品展贸城也重新进行了招投标,标的降低了1900万元,大大缩减了开发成本,为政府节约了巨额资金。

问题:串通招投标案件常见的作案手法有哪些?

案例2:钟团伙特大串通招投标案

一、案件基本情况

xx年末,xx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陆续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招投标市场有个专门从事串通投标的犯罪团伙。获此线索后,xx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高度重视,指示成立专案组,进行专案经营。经过专案组长达半年认真细致的摸排工作,掌握了该串通投标犯罪团伙以钟、刘水源、陈思银、赖裕柏为首,成员达50余人,以我市瑞金籍人员为主,该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自xx年以来,对xx市全市范围内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大肆进行串通投标犯罪,非法获利近2亿元。

xx年5月30日,xx市公安局调集经侦、巡警、特警、技侦、通信等部门100余名警力,组成15个抓捕组,对在xx市招投标中心某项目开标现场正在实施串通投标的犯罪团伙进行了现场控制和统一抓捕,共抓获钟、刘水源、陈思银、赖裕柏等17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车辆10台,作案电脑40余台、手机30余部及大量串通投标犯罪证据,冻结涉案资金1.6亿元。经侦查,该犯罪团伙先后组织、参与串通投标 93起,中标58起,涉及江西、安徽、福建、河南、湖北、山东、陕西等10个省31个地市,涉案公司364家,涉案金额53.09亿元。 xx年7月2日,该案被公安部列为“破案会战”挂牌督办案件。

7月26日,公安部经侦局召集、浙江、安徽、山东等10个省的总队领导在召开了“4.11”专案集群战役线索部署会,经侦局刘东副局长亲自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对该案的成功侦办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侦办经过

为顺利侦办该案件,xx年4月11日,我局成立了以xx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为组长的 “4.11”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精心经营,全力侦破此案。专案组民警不分昼夜,废寝忘食,认真研究案情,寻找案件突破口,采取了多种侦查措施对串通投标团伙成员进行日夜秘密监控,了解掌握其活动轨迹、涉案人员、车辆、住房、公司、串标证据存放窝点、参与串标公司等情况;专案组民警还秘密与曾从事过串通投标的人员进行接触,并筛选和发展特情耳目获取了串通投标的大量情报信息;

同时,专案组还将该案向省厅经侦总队领导进行了汇报,在省厅总队的大力支持下,对涉案的171个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进行了检索和调取,获取参与串通投标的公司投标保证金的来源和获利分赃等情况;并通过省厅行动技术总队对已查证的涉案qq号码进行侦控,获取了标书制作人通过qq账号传送的串通投标的标书、文件等有关证据。经过长达半年的精心经营,专案组已完全掌握了该团伙的串通投标犯罪的证据。xx年5月30日,我支队成功破获该案。

案件收网后,因涉案公司和涉案犯罪嫌疑人众多,为督促犯罪嫌疑人尽快到案,我支队在“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先后发布了5则《通告》,督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和涉及串通投标的涉案人员和涉案公司主动向xx市公安局说明情况。在大量的犯罪事实面前,先后有197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省内外300余家公司的涉案人员来我支队如实说明了情况。我们还对标书制作人李智、曾小丽等和介绍买标人赖裕柏、何基荣等及40多名卖标人进行迅问和调查,对查获的电脑、手机的进行了电子数据鉴定,固定了串通投标及卖标获利的重要证据。xx年8月29日,该案移送xx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共移送起诉涉案犯罪嫌疑人197名。

三、案件难点

由于串通投标犯罪成本低,获取证据难,量刑轻,打击处理难等原因,串通投标犯罪在我市有愈演愈烈之势,给招投标市场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后果。该案的串通投标犯罪团伙长期盘踞招投标市场,其主要成员均系瑞金人,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关系密切,且多系亲戚朋友,通过内线获取串通投标信息难度较大;团伙成员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警惕性极高,每个团伙成员均有2至3部手机,团伙成员商谈串通投标等重要信息和传送围标标书、文件等均通过网络和qq进行;该团伙成员社会关系复杂,与招投标中心、招标代理、司法机关等有关单位人员交际广泛,这些都给侦办此案带来了极大的难度。自xx年以来,我市经侦部门多次对该类犯罪进行过打击,均未取得很好的成效。

四、经验和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基础。

该案的侦办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该案的侦办工作汇报,xx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高度重视,并亲自担任“4.11”专案组组长。为确保案件保密,市局专门从县里和其他警种抽调了5名同志参加专案组,专案组在公安局外面租房单独办公,单独吃住,并专门拨出专案经费和配备专门办案车辆。

省厅总队领导也高度重视这一案件的侦办工作。该案向省厅经侦总队进行专题汇报后,得到了总队领导的大力支持。在总队的指导协调下,我们大量的银行资金查证工作都在省级分行调取,既保证了时间上很快,也确保了案件的保密性,同样在省厅的协调下,我们通过省厅行动技术总队对已查证的涉案qq号码进行了侦控,确保了案件保密,获取了标书制作人通过qq账号传送的串通投标的标书、文件等关键证据。

(二)掌握手段是前提。

一直以来,串通投标犯罪案件难以成功侦破难点就是公安机关对串通投标犯罪作案流程和手段等内幕情况不清楚,因此打击起来也就困难重重,无处着手。经过办案人员的艰辛工作,我们对串通投标犯罪作案的基本手段和流程已基本掌握。

1、犯罪流程。

经侦查发现,串通投标犯罪嫌疑人一般通过招标投标网获取公开招标信息并分析确定项目有利可图后,立即通知其他犯罪嫌疑人联系挂靠本地及外省、外地多家建筑公司,购买多份招标文件,计算和确定投标报价,并找专业标书制作人员制作标书,通过qq传递给各犯罪嫌疑人或参与围标公司打印、盖章、封标后交给招标方,投标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通过个人账户先转到参与围标公司再以公司名义转帐到招标方,或者犯罪嫌疑人以3%左右的月息支付给公司,由参与串标的公司负责打保证金。开标时参与串标的公司会派出委托人或法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参加投标。如参与围标公司家数较多和报价系数密集排列,围标成功几率极大。工程项目中标后由卖标中介人按中标价的3%~15%不等的价格出售给需要工程建设的老板(俗称包工头),如由犯罪嫌疑人自己挂靠的公司承建施工,则买标的价格相应的下浮0.5%~1%,收到赃款后犯罪嫌疑人按联系挂靠围标公司家数情况进行分赃。

2、人员分工

串通投标涉案人员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串通投标犯罪组织者:负责组织串通投标,确定参加投标公司家数、计算投标报价、确定卖标的价格,分配赃款等;(2)串通投标犯罪团伙成员:拉公司入伙参与串标,并且等标卖出之后参与分赃;(3)马仔:接收串通投标犯罪组织者的指令,联系串通投标公司,传递投标报价给标书制作人等;(4)串通投标的参与人:主要是各分公司负责人,有的总公司也会直接参与,主要是提供公司资质,按照招标的工程项目收取xx元至数万元不等的费用;(部分各分公司负责人也会直接参与串通投标);(5)标书制作人:主要是专业从业人员如工程预算员等,具体工作就是按照串通投标犯罪嫌疑人制定的价格制作标书(技术标和商务标),按照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大小和难度收取300元至5000元不等的费用;(6)介绍卖标人:与串通投标犯罪团伙组织者保持联系,串标成功后,负责联系工程施工队具体承建工程,并收取一定的好处费;(7)买标人:主要人员就是包工头,与串通投标犯罪团伙组织者或介绍卖标人联系,按中标价格的3%-15%(房建的项目一般是中标价的3%至5%左右卖,市政、园林的项目一般是中标价的6%-12%左右卖的,个别的卖13%-14%,犯罪嫌疑人自己做的话,市政、园林的项目会优惠1%,房建的项目优惠0.5%至1%)购买该项目并以中标公司的名义进行项目施工; (8)可能存在的招投标中心、评标人员、招标代理机构等相关涉案人员。

(三)固定证据是关键。

要确保成功侦破串通投标犯罪案件,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侦查措施固定犯罪证据是该案的关键环节。一直以来,我们在侦办串通投标犯罪案件时,往往是在纪检或者建设主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移送到经侦部门,我们会从被举报人的话单、银行资金往来、标书制作是否有相同的错误等环节入手开展调查,但是由于移送案件往往是在串通投标案发后,无法掌握内幕信息,往往侦办起来困难重重,甚至是移交行政部门处罚了事。我们在侦办“4.11”钟团伙特大串通招投标案时,专案组制定了“长期经营、秘密监控、严格保密、外松内紧”的工作方针,不急于收网,而是采取多种措施对该团伙的串通投标犯罪活动进行全面调查和掌握和固定证据。

(1)从话单入手。专案组通过掌握的几个主要犯罪嫌疑人的手机号码进行梳理,调取了300多人的近2年30余万条话单、短信信息,抽丝剥茧,层层分析,并落地查控,锁定了串通投标团伙成员及标书制作人、卖标中介人、买标人等。并在技侦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主要犯罪嫌疑人的通讯工具进行了侦控,实时掌握犯罪动向。

(2)从银行资金入手。对涉案的犯罪嫌疑人的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进行了调取和梳理,特别是大额资金往来的交易对手信息,从中梳理出参与串通投标的犯罪嫌疑人及涉案的公司。

(3)从招标信息入手。 我们在办理“4.11”案件时,每天会关注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信息,并结合话单、银行资料等信息,掌握其串通投标的动向;

(4)从210特情入手。我们注意在曾从事过串通投标的人员进行接触,并筛选和发展特情耳目获取了串通投标的大量情报信息,如某某分公司是谁的,目前正在对那个项目串通投标,组织了多少家公司,某个项目卖了多少钱等;

(5)从qq和邮箱等网络通信工具入手。通过加大和网安部门的联系,对已犯罪嫌疑人的qq号码进行了侦控,获取了标书制作人通过qq账号传送的串通投标的标书、文件等关键证据。

(6)抓住收网环节的关键时机。在案件收网时,要求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的同时,重点对涉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公司和家里的电脑、u盘、手机、记账本、纸条、银行汇款凭证等进行重点进行搜查和扣押,获取有价值的证据材料。

(四)把握时机是保证

在专案组同志认真细致的工作下,该串通投标犯罪团伙的活动已在我们全部掌握之中。xx年5月,项目总投资1.9亿元和9300万元的xx市东山新区返迁房工程(ⅰ期)和移动第二通信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专案组获知该串通投标团伙分别联系组织了51家和73家公司、调集用于串通投标的涉案资金1.6亿元进行串通投标的情况后,5月30日,我局果断开展统一行动,一举摧毁了该串通投标犯罪团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问题:串通招投标案件的侦查要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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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金融案件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金融,全文共 1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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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案件自查报告

根据x邮金管[]96号《关于转发银监分局%26lt;关于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案件风险防控措施情况开展调查的通知%26gt;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结合邮政金融机构风险管控实际,认真按照《xx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必备指引》做好自查工作,现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按照《xx省邮政金融资金安全检查处罚试行办法》和《xx省邮政储汇资金票款安全连锁责任制》以及《州邮政金融业务稽查方案》等重要文件,对邮政金融资金实施有效监控,促进邮政金融业务稳定、健康发展。

二、认真开展省、州局安排的“对银行帐户管理及大额现金交易排查”、“对代发工资业务进行排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职工挪用资金买彩票案件”、“中间业务专项检查”、“排雷行动”、“金秋行动”,以确保邮政储汇资金安全,捍卫经营成果。

三、认真落实资金票款安全局长负责制,实行储汇资金安全管理责任制,年初层层签订《xx县邮政局金融资金安全责任书》。成立有专门的案件防控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和问责制度。认真执行人员排查制度,全面施行轮换岗计划。建立了举报制度,每个职工均发有举报卡。

四、严格按照省局和州局的要求的频次和内容开展储汇稽查工作,采取突击检查、专项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对查出的问题和资金安全隐患进行追踪整改、督促落实。

五、认真按照《关于印发%26lt;州邮政金融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26gt;的通知》x邮金管〔〕105号和《州邮政金融内控制度评价、现场处罚标准及打分表》要求,积极开展邮政金融内控评价活动。在开展内控评价的同时,对中间业务管理、网点三级权限管理、电子稽查和智能令牌管理、支票印鉴分管、出纳库存现金、银行账户、大额权限审批、特殊业务处理、重要空白凭证管理、金库“五大制度”、押运钞管理、营销排查等高风险环节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及时排除资金安全隐患,确保储汇资金安全。

六、为强化邮政金融管理,结合本局实际,先后修定了《xx县邮政局储汇资金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对邮政储蓄大额现金支付实行分级审批制度管理的通知》、《调整XX年储汇周转金定额明确超限提款权限的通知》、《金库管理考核办法》、《xx县邮政局金库管理、上下班接送安全综合考核办法》以及各项应急预案。

七、不足之处:一是部分班组、支局长以及相关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检查职责;二是稽查人员杂务较多,稽查频次和质量未达到要求,稽查深度、力度不够。三是操作风险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制度执行不力。四是安防设施不达标,网点人员配备不足。五是代理保险业务管理较混乱,缺乏相互监督和制约机制。

通过开展此次自查活动,认真对照《指引》和相关案件防控规定要求,努力做到进一步加强案件防控工作,建立案件防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好案件防控基础工作,完善制度和措施并提高执行力,确保我局邮政金融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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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离婚案件分割股权起诉状

范文类型:起诉书,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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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起诉状男方二婚问题的解答:_________________

原告某某,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职工,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_

被告某某,男,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职工,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判令原、被告离婚。

2、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支付抚养费。

3、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共同债务依法承担(具体见清单)。离婚起诉书

事实与理由

(将期间的事由写明白)

证据及证据来源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

4、财产及债务清单各一份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附:_________________本诉状副本一份

起诉人:_________________某某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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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工伤案件争议案例分析

范文类型:议案,材料案例,全文共 1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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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然而近年来,食品安全却成为争议最大、批评最的多的民生问题之一,如“三聚氰胺超标奶粉事件”、“肯德基速生鸡”、“地沟油”等问题无一不引起社会各方的密切关注。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政府形象,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作。近年来我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出台工作制度,签订管理责任状,规范责任机制运作,开展专项整治,实施信用体系建设等,全区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食品安全形式总体趋好,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社区各界反映很好。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

原因在于:

1、源头污染尚未根治。在种植、养殖环节中,非法使用违禁药物还时有发生,前几年的“红心蛋”“多宝鱼”事件虽然在我区没有发生,但也给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敲响了警钟。目前我区有为数不少的种、养殖基地,但农产品生产多以农户为单位,这使得从源头保证农产品安全、真正实现农产品全过程质量监控,带来了较大难度。

2、生产加工存在隐患。我区由于经济水平较高,外来人口也较多,还有很大一部分的家庭式小作坊,这些单位具有小、散、乱等特点,设备陈旧、卫生部达标、生产工序不合规范,生产人员达不到相关要求,大多不具备生产合格食品的必备条件,有些造假、滥用添加剂等,食品安全事故隐患较多。

3、流通消费环节还欠规范。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伪造标识、滥用标识,欺骗和舞蹈消费者的现象也时有出现,鱼龙混杂使消费者深受其害。食品批发市场的检测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仍需要完善。此外,餐饮业点多面广,从村宴、乡村学校和民工食堂、快餐店和城乡结合部流动饮食摊点,已成为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和食物中毒的多发点。

4、农村监管有待加强。农村、城乡结合部等,由于信息相对滞后、部分群众自我保护意思较差等原因,给“黑窝点”和小作坊生存的空间;同时,也由于食品安全投入、配置不足等原因,监管力量尚不能实现农村的全覆盖,使农民得权益受到了最直接、最严重的侵犯。

5、监管制度尚欠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还不能有效地涵盖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行政尚欠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还不能有效地涵盖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往往出现无法可依甚至有法难依的情况。

建议:

1、创新监管思路,加强监管合力。

一方面要按照“依靠政府、协调部门、健全机制、完善网络、宣传引导、全民参与”的原则,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政府要加大投入,真正为社会公共安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既要在流通、监管、维权老“三网”的基础上,健全和完善互联、信息、协作新“三网”,又要巩固区政府与各镇(街道)、各监管部门的责任平台,积极主动进行情况分析,搭建信息平台。另一方面要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规范化建设,以确保规范执法、规范督察,对现有的监管资源进行整合与优化,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扩大监管领域,营造联合探讨氛围,从而有效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率。

2、推进制度建设,以机制完善来促进长效监管。

实践证明,抓好食品安全,要靠完善的监管制度来保障,要靠健全的监管体系来维护。因此,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关键是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从监管体系和制度上查找漏洞,强化治本措施,以制度管安全,用制度保安全;二要坚持监管与自律并重的原则,加快食品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加强企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责任意识,逐步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食品安全大格局。

3、加大帮扶力度,以产业发展带动食品经济。 做好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在对重大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进行整治地基础上,坚持科学监督、发展产业的原则,科学制定具有前瞻性、可行性的食品产业发展规划,并通过有效监管来促进企业发展,用发展成果来检验监管成效。

4、加强舆论宣传,以全民参与确保食品安全。要充分利用一下几个层面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使劣质食品成为过街“老鼠”。一是部门宣传。各主要食品监管部门要积极利用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体,通过围绕食品安全主题活动以及宣传月、宣传周、知识竞赛,下乡镇、进社区、到学校巡回宣传,并组织群众视察团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同时,要进一步运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会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二是行业自律。结合正在开展的食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褒奖守信、严惩失信等手段,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功能、自我提高的功能,生产优质食品,销售方向食品。三是社会监督。对于食品违法行为和不良现象,群众要敢于揭发、检举。尤其是新闻媒体,更要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行为,正确引导群众合理饮食。通过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打好食品安全的持久“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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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上诉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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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 (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在其所在区域代理销售甲方系列产品达成共识,现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出具授权书,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系列产品,授权代理区域: ___________。

二、甲方产品以___________(出厂价格___________;另外运输包装___________)供应给乙方,甲方产品出厂价格如有调整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甲方院内提货,甲方不负责任何费用。

三、甲方负责产品的研发、生产。

四、乙方愿意按本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从事甲方产品的授权区域内代理销售业务。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产品有关文件及其它证件手续。

2、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说明书和精美广告宣传单、张贴彩画等。

3、甲方将根据市场发展具体情况适时在媒体、网站上刊载广告、积极宣传、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并配合扶持乙方发展。

4、合作期内,甲方不能在乙方所在区域内另设区域代理、确保乙方的独家经营权。

5、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甲方将及通过物流、公司货车、铁路快运或航空快运交货给乙方(偏远地区或交通条件不完善地区推迟几天),发货保险费和运费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在其所代理区域内与大型商场,商店、超市等建立好销售网络保证产品的流通顺畅,确保产品在当地市场占有率。

2、乙方应配合甲方的营销策略,并在当地区域积极宣传推广等促销活动,扩大影响力,提高效益和产品知名度。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体系,禁止降价倾销或暴利经营。

4、乙方在自己申请的代理区域内销售产品,若超出区域销售事先须书面告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方可销售。

5、乙方应积极维护产品和企业的形象与相关名誉,不得做出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不得涂改伪造损害产品本身及外包装,不得损害其它代理商的利益。

6、乙方在当地媒体做产品广告宣传、大型促销活动时,应提前争得甲方同意,拿出宣传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7、乙方应处理好产品宣传与销售过程中消费者及当地各主管部门、工商、税务等之间的关系,以便合法经营。

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证书、文件、协议、广告宣传资料、光碟等,乙方应妥善保管,并有义务责任维护双方的权益和信誉。

9,、为确保甲方产品品牌和市场拓展计划,乙方每次定货打款额不能低于人民币贰万元整,乙方应在每个月月未提供下个月的销售数量,在补货前二周向甲方提供书面定货单,甲方按乙方提供销售计划安排生产。对拓展市场不力而达不到计划要求的,甲方有权根据优胜劣汰的原则终止乙方代理资格,如乙方连续二个月没有向甲方补货(又无正当理由),本协议自动终止。

10、对于甲方有其它系列产品,乙方将拥有优先代理销售的权益,具体由甲方发出通知,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备案则可,同时乙方不得销售

其他公司类似甲方的产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要求,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代理资格。

七、甲乙双方货款结算方式一律现款现货,款到发货,对于产品运输过程中的损坏和丢失由保险公司负责索赔,确保甲乙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

八、本协议期限为一年,自___________止,乙方按年销售计划完成任务后,并执行双方规定条约合法经营可再续签。

九、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并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同等有效。本代理乙方无转让权。

十、双方如遇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下,需终止本协议,可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终止,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法律途经解决。

十一、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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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打击犯罪事迹报告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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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犯罪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危害性也开始逐渐显现并日益加深。经济活动日益多样化,市场经济自由、宽松的投资发展环境给各种经济主体提供了极具潜力的发展空间,同时也诱发和滋生了经济犯罪活动。

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等涉众经济犯罪活动往往涉及面广、受害人多,不仅严重干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对社会的和谐稳定也构成了严重威胁。

一些不法分子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做广告、办理公证、投保等方法,骗取群众的信任。他们为吸引更多的群众,编织各种名目,往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来诱惑和煽动群众骗取资金,使群众对犯罪分子所设置的陷阱毫无提防,并在受害后仍积极帮助犯罪分子扩大影响,成为宣传的“幌子”。

从涉及范围来看,涉众型经济犯罪触角不仅延伸到农业、养殖业、房地产、医药、文化、旅游等各行各业,受害群体范围也不断拓展,从下岗职工、退休老人等弱势群体到具有较高自我保护意识的机关公务员、城市“白领”等,几乎涉及社会阶层各个层次。

由于犯罪分子一般会将先期获得的犯罪收益用于犯罪活动的再继续,造成涉众案件的追赃率往往较低。而这类案件的被侵害对象众多,受害人因经济损失巨大,在心理盲目无助的情况下,常常情绪激烈乃至做出过激行为。有时受害人受他人煽动产生“群体效应”,极个别时候甚至导致群体性治安事件,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造成恶劣影响。因此,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经济安全,已经成为我们一项重要责任和政治任务,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的同时,积极探索防控对策,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案件的发生。

首先,积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防范意识。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受害群体的特点,通过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宣传手册、宣讲座谈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宣传,使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涉众型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的特征,不因贪图“暴富”而上当受骗或遭受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有关部门与各高校协同配合宣传,积极开展防范和打击校园非法传销的教育攻势,就取得了相当明显的成效。

其次,各相关部门应积极做好日常的监管调查工作,力争随时发现问题,将涉众经济犯罪解决在其萌芽阶段。基层公安、工商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学校机关等有关部门应做好日常的监管调查工作,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早控制,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为防患未然赢得主动权。

再有,对于已经出现的问题,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一旦有案情发生,集中优势警力,力争快侦快破,震慑罪犯,最大限度地追缴赃款赃物,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同时对涉众经济犯罪的受害者做好相应的解释、接待和救援工作,稳定公众情绪,维护社会稳定,从根本上消除引发群体事件的诱因。

在我们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涉众经济犯罪,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经济的有序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和谐。我们必须本着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认识高度,坚决严厉打击各种涉众经济犯罪,为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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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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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xx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和省领导批示和全省严厉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和xx市政府、xx市工商局的具体部署,结合xx市的实际情况,采取六大措施保持打击传销高压势态,取得明显成效。仅今年1-5月,全市就出动执法人员多人次,车辆多台次,共查处传销案件宗,捣毁传销窝点xx个,遣散传销人员多人,移送公安部门处理x人;冻结传销人员的银行存款多万元,罚没入库金额多万元。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常务副市长蔡理多次亲自组织专门会议,分析打击传销工作形势,组织制订专项行动方案并以市府办文件的形式下发。每次打击传销的专项大行动,常务副市长蔡理都和该市工商局何文伟局长等领导亲自研究行动方案,并和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的领导亲临第一线指挥。

二、设立机构,加强巡查和监管。该市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工商局、公安局、东镇镇政府、市政法委、民政局、交通局、人民银行、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国税局、地税局、建设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从成员单位抽调执法人员27人组成打传办(办公地点设在市工商局),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打传办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投诉,随时出动查处。

三、分片包干,层层落实“打传”责任制。市政府与工商、公安、东镇镇政府等部门,工商、公安、东镇镇政府又分别与下属单位,级级签订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在全市建立起市政府、职能部门和工商所、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网络体系。

四、狠卡软肋,强化出租屋管理。对传销人员集中的窝点和落脚点----出租屋,市委、市政府对症下药,采取五大举措加强出租屋管理,从源头上卡住传销的软肋,使出租屋主不想租、不敢租、不能租屋给传销人员,彻底铲除此了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土壤。(1)停水。凡是市打传办核实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3天内遣散传销人员而逾期不行动的出租屋主,由供水部门对该传销活动场所实施停水。待业主书面保证不再向传销人员出租住房后恢复供水。(2)断电。凡是市打传办核实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3天内遣散传销人员而逾期不行动的出租屋主,由供电部门对该传销活动场所实施断电。待业主书面保证不再向传销人员出租住房后恢复供电。(3)新闻曝光。对提供场所给传销人员的出租屋主,通过当地的报纸、电视台进行新闻曝光。(4)“三停一限”。对有工作单位且提供场所给传销人员的出租屋主,由市打传办责成其单位对当事人实行“三停一限”,即停薪、停职、停工作,限期改正。(5)不能评为文明单位。凡是有干部职工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单位,经市打传办核实并通报有关单位负责人后仍不采取措施制止的,该单位当年不能评为文明单位。

五、多管齐下,及时端掉传销和变相传销窝点。一是深入调查摸底,严密组织布控,有的放矢地组织打击窝点。二是培养线人,端窝打点。三是加强巡查,露头就打,把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及时冻结被端窝点传销人员的银行存款,断绝传销人员的经济命脉。五是是集中力量,统一行动,清理传销人员,捣毁传销窝点。

六、打教结合,力促传销人员迷途知返。首先是充分发挥~作用,全面构筑打击传销的思想阵地。通过电视台、报刊、宣传标语等形式,全面加强宣传攻势,使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的氛围。其次在市区的大街小巷、电话亭、传销者聚集较多的出租屋等地方的显眼处用油漆喷涮该市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举报电话,并通过电台、电视台经常性播放该举报电话,使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举报电话街知巷闻、深入群众。今年3月18日,100多位被骗传销者在我局的强大宣传攻势下幡然醒悟,倒戈一击在该市绍秀体育馆广场包围了三名传销头目,并通过电话进行举报,打传办执法人员迅速将传销头目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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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民事案件委托代理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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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双方合意达成条款如下:

一、受托事项

委托受托方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二、委托方责任

1.提供受托方完成项目所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2.提供项目进行中所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给受托方付款。

4.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无故变更合同价款。

5.不得委托受托方从事违法的委托事项。

6.其他受托方应履行的义务。

三、受托方责任

1.在委托方统一管理下,负责委托项目的具体实施。

2.严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做好该项目的工作。

3.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标准,交付项目实验成果。

4.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遵守项目履行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5.承担合同价款取得的相关税费。

6.承担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的设备材料及相关人员的人身伤害事故的全部法律责任。

7.其他应由受托方承担的义务。

四、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本项目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元,项目完成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

1.委托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条件和环境或项目所需资料、信息,由于委托方原因不能完成,委托方负责其后果。

2.如因受托方疏忽出现商业机密泄露问题,受托方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受托方应按照进度安排执行项目实施计划,如果无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无法完成的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

4.如果委托方不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对项目完成质量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判。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由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七、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从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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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4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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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依照法律规定,乙方已告知甲方诉讼风险和律师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知道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后,仍然要求乙方风险代理其诉讼。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一、代理事项和权限

甲方与因纠纷一案,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代为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反诉。

(二)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代为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款或物;有权就本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留置案件款或物;有权与对方当事人就执行达成和解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项代理工作。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办法

甲方按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律师代理费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

(一)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由甲方首期交纳代理费元,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叁日内,向乙方支付,其余代理费按判决书判决或调解书调解数额的10%支付乙方。

(二)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由甲方首期交纳代理费元,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叁日内,向乙方支付,其余代理费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15%支付乙方。

(三)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由甲方提供作为担保,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内,向乙方提供,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20%支付律师费。

(四)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30%支付律师费。

(五)如甲方系被告或第三人,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则按避免的经济损失额的30%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避免的经济损失额按原告诉状中列明的诉讼请求额减去被告(或第三人)实际承担的数额计算,如诉讼请求额在诉讼中有增加,则按增加后的数额减去被告(或第三人)实际承担的数额计算。

(六)如甲方得到的利益是非货币财产(有形物品、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土地使用权、债权、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的财产)时,则由甲方按该非货币财产价值额的%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该非货币财产价值额按法律文书或甲方与对方当事人的协议价格确定,并在非货币财产价值额确定后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七)其他特别规定:

经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收取代理费用。

房地产委托代理合同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基础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代理事项

(一)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座落: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权属:_________。

(二)代理事项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____个月。

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

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五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

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第_________项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佣金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给付甲方。

第七条预收、预支费用处理

乙方_________(预收/预支)甲方费用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事项,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再行清结。

第八条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不能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随时研究协商;

(二)乙方应认真负责行使甲方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欺骗被代理人;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双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对方利益的;

4.其他过失损害对方利益的。

(二)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十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一)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四)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一)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四)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一)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二)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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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打击犯罪事迹报告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汇报报告,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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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狂人

回到祖国的钱学森开始了他一生中最为光辉的历程。他迫不及待地投身到祖国的航空、国防建设之中。

1955年冬,钱学森参观了陈赓大将领导下的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在交谈中,钱学森坚持必须要发展中国人自我的导弹、火箭。1956年,钱学森提出了《建立我国国防航空工业的意见书》,意见书中详细地阐述了中国导弹、火箭工程的发展、建设规划,这份意见书立刻受到党和中央的高度重视。

同年,_在中南海接见了钱学森,_的和蔼、亲切、平易近人,都让钱学森印象深刻。在国家政府的扶持下,钱学森随后成立中国第一个火

箭、导弹研究机构国防部第五研究院。研究院以钱学森作为众多科研

学者的领头人,为了让这些从未接触过导弹的学者们尽快地融入到导弹、火箭的建设发展之中,钱学森首先给分配过来的156名大学生和教授讲述了《导弹概论》,并亲自拟定空气动力学、发动机等相关专业的学习计划。

六十年代,中苏关系迅速恶化,苏联将所有援华的科学家全部撤走,同时将支援中国的工业项目的合同全部撕毁。在这种极端困难的条件下,钱学森和众多学者一样,吃粗干粮、睡帐篷,他们同甘共苦。虽然国外技术死死封锁,可是钱学森的队伍也能攻克重重难关,最终在1960年11月5日,中国发射了第一枚导弹。这个时间距离苏联撤走科学专家仅17天,当时在酒泉发射场的聂荣臻元帅十分激动,他说:“这是我国军事装备史上的转折点!”1964年10月16日,中国自行研制的第一颗原子弹试爆成功,并在两年之后的10月27日,完成了中国装有核弹头的中近程对地导弹的发行试爆实验和中国原子弹、导弹相结合的实践,使我国的国防力量到达了世界尖端的位子,震惊了全世界。

1965年,钱学森又向中国国务院提出了建设我国人造卫星的提议。1970年,我国第一颗人造卫星“东方红”成功发射’标志着我国航天事业的发展又步上了一个高台阶。

钱学森不光是我国航空科技、导弹火箭科技上的功臣,也是我国高端军事科技的奠基人。1998年,钱学森就关于军事科学做了系统的阐述,他说:“军事学是军事科技的基础理论,军事运筹学是技术理论,技术应用学是军事系统的工程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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