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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烟花爆竹案件【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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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分割股权起诉状

范文类型:起诉书,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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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与原告系夫妻关系

诉讼请求

1、请判令原、被告离婚

2、婚生儿子__________由被告抚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到__________元。

3、分割婚后共同财产,双方无共同债务。

4、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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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社区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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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镇党委政府和和各级“打传办”的有关会议精神要求,为切实开展好我社区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营造社区快速发展的良好和谐社会环境,社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对传销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取缔”的批示精神,坚持“地方党委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切实维护好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快速发展创建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以优异的工作成绩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坚决取缔利用互联网、假借“直销”等名义的以“拉人头”为主的各种人事传销活动组织。在行动中注重查处传销大要案件,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严厉惩处,对底层参与传销人员本着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力争在一个月内基本或者彻底根除传销活动。

三、工作要求

1、由社区综治办协调辖区成员单位相互密切配合,确保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社区组织社区干部、对辖区开展调查摸底、登记、宣传教育工作。请社区成员单位对各自辖区内的出租房屋进行认真排查,一旦发现有传销人员在本单位活动,要及时向工商、公安部门汇报,并协助劝其离开楚雄。

2、办公室做好打击传销工作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材料收集上报、协调以及后勤保障工作;请求相关单位配合社区做好辖区摸底调查和清理疏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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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未成年人案件审判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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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案件审判调研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9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并于2019年6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在**区的实施情况如何?从我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可见一斑,为此,笔者就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

(一)刑事案件。我区未成年人案件主要为刑事案件。在案件审理中,法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保护为立足点,教育为着力点,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是对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未成年人,均适用缓刑;三是开庭审理时未满十八周岁且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为其指定辩护人;四是通知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五是一律不公开开庭审理;六是对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从重处罚被告人;七是坚持当庭法制教育,使未成年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努力改正自己的错误;八是认真总结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和相关部门、单位沟通,共同做好工作。

(二)民事案件。近年的民事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主要为婚姻家庭类案件、继承案件及侵权案件。离婚、监护等案件中,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听取有表达意愿、表达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来处理;继承案件中,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保障独立的财产权;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及时处理、及时结案,保障未成年人的正常生活;侵权案件中,如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案件,在尽快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情况下,及时主持调解,督促责任人尽快赔偿被害人,让受害人能及时得到救助。

(三)行政案件。主要是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案件。如某网吧因为容留未成年人上网而受到行政处罚,网吧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案件。

(四)执行案件。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执行案件,主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及时执行兑现。对于无执行能力的案件,则依靠联动执行机制和执行救助机制,灵活解决当事人的困难,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五)法制宣传教育。要积极组织开展“送法六进”活动,深入学校举办法制宣传讲座,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促使新生少年健康回归社会。法院要积极开展巡回审理、判后回访、模拟法庭、电视宣传、结对帮扶等活动,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使未成年人处处感受到社会的阳光和温暖,促使他们健康成长。

二、未成年人案件中反映出的问题和成因

(一)社会联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机制未建立完善。工作中,未形成系统工程,仍然呈现“八仙过海”的局面,法院、公安、司法、群团组织、关工委大多时候仍是各自为战,协调配合不足,未形成合力。亟需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协调下的联动协作机制,将其纳入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统筹安排,分工协作,共同努力做好工作。

(二)法院少审机构不健全。就全国法院系统情况看,除试点中院、基层法院外,绝大部分基层法院还未成立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有的法院在刑事审判庭内部附设了“少年审判庭”,机制、制度、保障不配套,不利于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和综合管理。

(三)需强化家庭和社会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一些负有社会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机构、部门认识有待提高,工作中未严格依法办事,致使不时出现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一些家庭和家长不负责任,把家庭的未成年人当成“私有财产”,甚至放任自流,导致个别子女走上歧途。

(四)法制宣传教育仍需加强。社会各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宣传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不够有力,致使存在“误区”、“盲区”,不利于法律法规的执行。

三、继续做好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建议

(一)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工作的意见》,按照“坚持、完善、改革、发展”少年法庭工作八字方针,推动完善少年法庭审判管理工作。及时出台完善审理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司法解释,统一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从组织机构上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法院在案件审理中,要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的具体情况、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进行处理。严格执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以及《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明确量刑的方法和步骤,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

(三)加强对未成年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特别保护力度。新刑诉法明确规定了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办案人员要专业化、实行强制辩护制度、实行社会调查制度、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和分案处理,确立了讯问和审判时的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设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规定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这些诉讼制度体现了对未成年当事人的特殊保护,使法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程序更有针对性,有利于通过诉讼活动为犯罪的未成年人创造改过自新和回归社会的条件。因此,法院对相关立法精神要深入进行解读,联系实际狠抓落实。

(四)建立回访制度。回访的对象不仅仅是未成年缓刑犯,还应包括其他判处监禁刑的罪犯,以及民事、行政、执行案件中的未成年当事人,了解法院的裁决对其生活的影响,鼓励失足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要在党委、政府青少年工作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法院、公安、司法、共青团、妇联、文化、关工委等部门联动协作,采取举办法制讲座、文艺演出、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有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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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工伤案件争议案例分析

范文类型:议案,材料案例,全文共 1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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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张某于20xx年7月23日进入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20xx年10月20日,张某在工作中不慎受伤,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未果后申请工伤鉴定。20xx年5月24日,经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xx年7月26日,张某被鉴定为伤残七级。但是双方在工伤认定作出前,20xx年3月1日达成赔偿协议签订《赔偿协议》,主要内容为:签订本协议后,公司一次性支付张某78000元,双方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关系终止。之后,双方未实际履行该协议。20xx年1月,张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各项工伤待遇共计135600元,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张某的仲裁请求。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分析: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经相关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的,有权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劳动者受工伤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私下达成赔偿协议,之后劳动者又就工伤保险待遇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赔偿的,存在两种情形:

一、如果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况下签订的,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那么法院或仲裁机构应该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认定协议有效。但是如果劳动者能举证证明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符合合同变更或撤销情形的,法院或仲裁机构会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或撤销该协议。

二、如果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签订的,且劳动者实际所获补偿明显低于法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法院或仲裁机构会变更或撤销赔偿协议,或直接判决用人单位补足双方协议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2条、第73条规定,对于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法》第54条也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或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撤销。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及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案件,给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变更。所以,对于工伤“私了”的协议效力不可一概而论,劳动者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案中张某系公司职工,其在工作中受伤已被认定为工伤,依法应当享受相应工伤待遇。双方虽然就工伤处理事宜虽已经达成了补偿协议,但公司并未按协议约定向张某支付相关补偿金,且所获补偿明显低于法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所以张某的请求能够得到法院和仲裁机构的支持,得到双方协议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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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意见,合同协议,全文共 2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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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1991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02次会议讨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以法(民)发〔1991〕21号通知于1991年8月13日下发)

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应按照自愿、互利、公平、合法的原则,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限制高利率。根据审判实践经验,现提出以下意见,供审理此类案件时参照执行。

一、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二、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

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

四、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五、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会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八、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

九、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十、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十一、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第163条、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

十二、公民之间因借贷外币、台币发生纠纷,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参照偿还时当地外汇调剂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利息的,可参照偿还时中国银行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借贷外汇券发生的纠纷,参照以上原则处理。

十三、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十四、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十五、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十六、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借期届满,债务人未偿还欠款,借、贷双方未征求保证人同意而重新对偿还期限或利率达成协议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无保证人的借贷纠纷,债务人申请追加新的保证人参加诉讼,法院不应准许。

对保证责任有争议的,按照《意见》(试行)第108条、109条、110条的规定处理。

十七、审理借贷案件时,对于因借贷关系产生的正当的抵押关系应予保护。如发生纠纷,分别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二项以及《意见》(试行)第112条、113条、114条、115条、1l6条的规定处理。

十八、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物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应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十九、对债务人一次偿付有困难的借贷案件,法院可以判决或调解分期偿付。根据当事人的给付能力,确定每次给付的数额。

二十、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协商以债务人劳务或其他方式清偿债务,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应予准许,并将执行和解协议记录在案。

二十一、被执行人无钱还债,要求以其他财物抵偿债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应予准许。双方可以协议作价或请有关部门合理作价,按判决数额将相应部分财物交付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无钱还债,要求以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抵偿债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应予准许;要求以其他债权抵偿债务的,须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并通知被执行人的债务人,办理相应的债权转移手续。

二十二、被执行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被执行财产的,应及时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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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案件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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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方法

1、听取驻青办事处有关人员介绍。

2、查询驻青办事处账簿。

3、查询青岛市维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可公司)工商登记资料。

4、考察维可公司现状。

案件调查报优秀范文社会实践报告二、案件概况

**年2月3日,驻青办事处借款18万元给维可公司,用于生产经营活动,20xx年10月2日偿还5000元,20xx年4月11日维可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朴奇书面表示愿将个人所有的房屋折价175000元抵给驻青办事处用于偿还债务,20xx年6月29日房屋过户,但驻青办事处与李朴奇未能就房屋价格协商一致,所以,尽管办理了过户但房屋买卖(抵债)合同没有成立。20xx年8月4日,经驻青办事处同意,李朴奇将上述房屋卖与第三人,驻青办事处和买卖双方签署备忘录,阐明该房屋实际产权为李朴奇所有,并协助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此后,驻青办事处多次向维可公司追偿债务未果。

另查,维可公司是经合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60万元,由青岛市宝奎公司、青岛市市场科学研究会和自然人张宏共同出资设立,1995年9月7日经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登记,法定代表人李朴奇。**年10月28日该公司由于“改制”经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股东变更为李朴奇、。目前,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该公司仍合法登记,但经考察其登记住所并未发现该公司的存在,登记电话已经停用,法定代表人李朴奇也查无下落。

三、特别提示

在维可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中的某些文件上应由该公司股东青岛市宝奎公司代表人签名处发现有“李晓(代)”字样,经核实为驻青办事处主任李晓先生的亲笔签名,这些签名出现在该公司设立过程的文件中。李晓先生解释说这些签名是接受青岛市宝奎公司的委托签署有关文件所为。报告人认为李晓先生的签名是一种普通的民事代理行为,与本案无关。或许,李晓先生的签名会被理解为李晓先生与青岛市宝奎公司之间存在信任和友好关系,进而认为李晓先生批准其负责的驻青办事处借款给青岛市宝奎公司为主要股东的维可公司是受到上述信任和友好关系的影响,报告人在此强调的是,李晓先生接受青岛市宝奎公司的委托签署有关文件和李晓先生批准其负责的驻青办事处借款给维可公司二者没有法律上的联系。

四、分析

1、本案是一起单位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驻青办事处经其负责人批准将单位账户上的钱借给维可公司,维可公司开具收款收据并加盖公章,收款(经办)人处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朴奇的签名,表明借出和借入款项的行为是两个单位之间的法律行为。

2、债务人仍为维可公司。驻青办事处借款给维可公司后维可公司经过变更登记股东全部更换,但根据《公司法》以及维可公司股东代表大会决议,股份转让后债权债务随着转移。

3、诉讼时效可能已经届满。本案的借款属于不定期借款,时效从债权人要求偿还或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日起算满两年,在此期间内如发生时效中断事由则重新计算。据现有资料知道,最近的一次可以被证明时效中断的日期为20xx年8月4日即驻青办事处和李朴奇房屋买卖双方签署备忘录之日,距今已超过两年,以后虽多次追偿但无证据证明,如不能发现或取得新的证据则意味着时效已经届满,因此建议收集或获取新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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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民事案件委托代理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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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双方合意达成条款如下:

一、受托事项

委托受托方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二、委托方责任

1.提供受托方完成项目所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2.提供项目进行中所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给受托方付款。

4.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无故变更合同价款。

5.不得委托受托方从事违法的委托事项。

6.其他受托方应履行的义务。

三、受托方责任

1.在委托方统一管理下,负责委托项目的具体实施。

2.严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做好该项目的工作。

3.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标准,交付项目实验成果。

4.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遵守项目履行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5.承担合同价款取得的相关税费。

6.承担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的设备材料及相关人员的人身伤害事故的全部法律责任。

7.其他应由受托方承担的义务。

四、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本项目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元,项目完成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

1.委托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条件和环境或项目所需资料、信息,由于委托方原因不能完成,委托方负责其后果。

2.如因受托方疏忽出现商业机密泄露问题,受托方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受托方应按照进度安排执行项目实施计划,如果无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无法完成的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

4.如果委托方不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对项目完成质量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判。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由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七、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从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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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离婚案件人民调解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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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同。)

本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诉被告_____________(写明案由)一案。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公开(或不公开)进行了审理。(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简要事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写明协议的内容)。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员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院印)

书记员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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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谈谈现阶段事实婚姻、解除非法同居案件审理之易难点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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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现阶段事实婚姻解除非法同居案件审理之易难点

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中指出:“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在一定时期内,有条件地承认其事实婚姻关系,是符合实际的”。但《意见》第6条提出“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对调解和好的事实婚姻,在审判实践中不存有矛盾。对调解不能和好的事实婚姻,却很难操作。现从二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根据《意见》第1条规定:“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从年龄结构上来讲,现行起诉到法院的,如年龄已在35岁以上,不存在非法同居关系,都是事实婚姻关系,对这类案件,比较容易操作。这类事实婚姻关系案件,诉讼到法院来的年龄较大,其子女基本上都已成家立业,或与父母分开居住生活。法院处理的重点在解决双方的矛盾,完全可以参照《婚姻法》来处理。法院调解、判决很少涉及到子女抚养问题。正因如此,双方当事人对“离婚”容易形成共识,矛盾较少,法院易于作出裁决。这类事实婚姻关系形成,双方在一起生活在15年以上较长的时间,在群众中、亲友中都认为他们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即使双方产生了比较大的矛盾,经村干部、亲友、邻居做工作后,又能重归于好一起生活,避免了家庭破裂。     但这类案件,一旦诉讼到法院,依据《意见》第6条规定,调解不能和好的,则要调离或判离,没有回旋余地,就往往带来不好的社会效果。     如:我们在审理罗某诉郭某“离婚”一案中,双方年龄均在六十岁以上,矛盾的根源主要在于罗某经常晚上外出整夜不归,和别人通奸。周围群众都知道这件事,对罗某不顾家、违反道德的行为很有意见,但谁也不好讲。郭某知道后,苦劝罗某改邪归正。罗某不但不听,反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为此多次做罗某工作,进行宣传教育,但罗某执意要求“离婚”。法院在调查了解、征求村干部和子女意见时,都希望法院判决他们不准离婚。但由于罗某与郭某“结婚”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故只能按事实婚姻关系处理,受《意见》第6条限制,法院不得不判离。群众对此很有意见,认为明明是罗某的过错,法院还支持她“离婚”,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意见》序言中指出,“……在一定时间内,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是符合实际的”。1956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研字第11633号)给河南高级人民法院复涵第1条指出:“当一方提出离婚时,双方都已达婚龄,其婚姻关系应予承认,并作为离婚案件处理”。这两条规定,实际上是给法院在审理这类事实婚姻关系案件时,行为灵活掌握的原则。但《意见》第6条规定,事实婚姻,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离或判离。笔者认为,这与序言的精神相矛盾,不应有这种绝对条款,这样不利于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处理。如前面案例,法院完全有理由不支持罗某的诉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才能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根据《意见》第1条规定:年龄在35岁以下起诉到法院,有二种情况:一是事实婚姻关系;二是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但不管是事实婚姻关系还是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在实体处理上相当困难,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1、 财产分割问题。     这主要是婚后与父母未分家,对房产问题很难协商解决。一种情况,婚前原先没有房屋,但在一起共同生活超过8年;二是在一起生活后与父母共同建造的房屋。依据有关法规,应作为共同财产处理。因此,不把房产问题首先解决好,案件就很难处理下去。是否先中止“离婚”诉讼,等析产后再恢复“离婚”案件审理?那么,由谁提出诉讼,先要求析产? 2、 子女由谁抚育问题。     前面所述,这类“离婚”案件年龄在35岁以下占多数,一旦“离婚”必将考虑重新组合家庭问题,小孩带在身边就形成负担,故法院在实体处理时,往往出现双方都不要子女。有的一方为了达到不“离婚”的目的,故意不要小孩,有的知道这类案件非判离不可,机时坚持不要子女。子女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则法院就不可能轻易下判,而导致案件审限拖长。 3、 子女抚育费如何给付的问题。     小孩确定由谁抚育,抚育费如何给付,也是审判实践中的难点。这主要基于一旦“离婚”后,一方很可能外出打工,没有具体地址,居无定所,下落不明,抚育费就落不到实处,当事人很明白这点,法官心中也有数。所以一方往往要求另一方一次性给付抚育费,而另一方一是确实无能为力,二是也不同意一次性兑现。调解也好,判决也好,很难保证一方能按期履行,给付抚育费。即使当事人申请执行,也会由于出现种种原因,导致抚育费落实难,当事人对法院很有意见。     现在有人提出对小孩抚育费,要有担保人,一方当事人无法查找或不履行时,由担保人代为履行。从法律角度讲,是否可行,有待探讨。     4、有过错的一方,提出要求“离婚”,另一方不配合问题。     在审理案件中,这是笔者常遇到的问题,主要表现一方外打工,有了新的交往,有了新的情况,对家庭、子女不负责任,不闻不问,自己在外享受。这些人诉讼到法院,要求“离婚” 态度往往都很坚决,是无法调解好的,法院最终不是调离就是判离。因此,另一方对抗情绪比较大,不愿到庭参加诉讼,不配合法庭的审理。有很多案件,法院虽发现起诉方有很大的过错,却又无能为力,只能在其他方面对受诉方给予照顾。但由于这类案件当事人长期在外多,地址不详多,常变换地方多,往往也落不到实处。即使执行,也因找不到当事人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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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离婚案件人民调解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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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风险提示:双方信息

信息切记不可填错!这是确定离婚双方在法律角度上的身份特征,确保离婚协议订立当事人的唯一性。若是信息有误差,可能导致协议直接无法生效。双方于________年相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了孩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导致感情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现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调解协议如下:

一、双方自愿离婚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风险提示:抚养费的约定

一般而言,无特殊情况(例如孩子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离婚协议对抚养费的约定是给付到孩子18周岁或独立生活为止。但在现实情况中,上大学甚至大学毕业后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的孩子很普遍。如果你们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则默认抚养费支付至高中教育完毕;在你们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你们的约定。比如,你们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权根据离婚协议向其主张抚养费用。

1、双方婚生子女_____ 由_____方抚养,_____方每月____日前向_____方支付子女抚养费计____元人民币,直至其_____岁;

2、子女上大学后、毕业之前的教育费、医疗费生活费等由双方平均分摊,非监护方应在见相关票据后____日内支付,但不排除紧急情况下非监护方的垫付责任;

3、如果子女对外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由双方平均分摊;风险提示:探视权的约定

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因此,你必须十分重视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探视权的相关规定,并作出明确约定,要强调细节。

4、非监护方探视子女的具体方式为:可在每月的第_____周星期_____起至星期_____接孩子随其生活或娱乐。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三天与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孩子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孩子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三、夫妻财产处理风险提示:财产分割的约定

如果担心对方还有你不知道的存款,不建议简洁的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因为,这样离婚后即使你又知道他还有银行存款,也很难要求分割,毕竟,你已经同意离婚时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建议你们在离婚协议中,将截止到离婚协议签订之时,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情况详细列出,包括开户行、开户名、账号、存款余额、币种等。这样,离婚后一方若发现另一方没有记载在离婚协议上的存款,便可以通过诉讼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隐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

1、双方共同确认:双方各自名下所有的一切婚前所有的固定资产、存款、股权、投资等一切资产归各自所有。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并进行权利主张。

2、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_______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_元给_______方。风险提示:户口迁移的约定和处理

实践中,离婚后如果房子归你,对方户口拒不迁出,可能导致你的房屋转让不便。且这类问题法院和公安机一般不会受理,因此你往往也很难找到相关部门处理。

实践中,离婚后如果房子归你,对方户口拒不迁出,可能导致你的房屋转让不便。且这类问题法院和公安机一般不会受理,因此你往往也很难找到相关部门处理。

需要注明的是,逾期的补偿不应写成违约金,因为户口迁出具有人身性质,若写成违约金法院支持可能会有难度。而写成不便补偿,合情合理,同时也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较大。

3、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_______方所有,______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_______方必须协助_______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_______方负责。_______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_________元给_______方

4、公司股份:

(1)男女双方婚内共同出资,并由_____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份,双方共同确认由_____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份_____是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在本次离婚协议之时予以分割。

(2)双方共同确认共同所有的股权价值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双方股权以本协议约定的价值为准,不以单独评估为准。股权所有权及收益权利归_____方所有,______方现金补偿______方的股权金额确定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基于持有股份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全部由______方承担。同时,______方持有有限公司股份之后,基于股东而应当履行的权利义务全部由______方负承担,______方概不负责处理相关争议。

5、汽车:

(1)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登记在名下的汽车基本情况以行驶证登记为准: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车辆登记所有人_____________、品牌型号_____________、车辆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

(2)该辆车所有权归_____________方所有,_____________方现金补偿给_____________方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方享有基于车辆的所有权而享有的使用权、收益权等一切权利。

(3)车辆按揭款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由_____________方负责归还,_____________方不履行还款义务。

(4)在_____________方还完车辆按揭贷款之日起____日内,_____________方需无条件的配合_____________方进行车辆过户手续的办理。过户所产生的税费、工本费等一切费用由_____________方负责承担,_____________方概不负责。

6、保险:各自的人身保险受益人变更为 。

7、其他财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债务的处理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_____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__________所借债务由______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财产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________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违约责任的约定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给对方。

七、其他协议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男、女双方各执一份,调解组织存档一份。立协议人:男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女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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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打击网络传销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1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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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主要科研方向为下一代网络SDN以及云计算中网络研究,但是传统网络发展到如此成熟的一个地步,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不过我们不应该用完美来要求所有东西,传统网络的很多思想和技术都将长远地影响以后的网络发展,这篇文章欲总结一些传统网络中经常会碰到的问题。

正文

1.为什么不单独的用MAC地址和IP地址来进行数据转发?

如果只用MAC地址,也就是说整个网络都处于一个大二层中,都处于同一个广播域中,当世界上成百上千万的机器处于同一个广播域的时候,结果可想而知。

如果只是用IP地址,这个问题我只想了下面这种可能性,但是觉得解释上仍然有些不足,希望大神可以不吝赐教。IP地址是由管理者统一分配的,所以在某个机器申请了IP地址之后,不是说这个机器的IP地址确定了,而是这个机器现在所连的这根网线的IP地址确定了,所以只有IP地址的话,如果频繁的更换或者移动机器,每次都需要重新配置机器的IP地址。

2.ICMP和IGMP以及ARP和RARP属于IP/TCP协议分层中的哪一层?

首先ICMP和IGMP都是IP的附属协议,所以他们有理由都属于网络层,但是在数据包的具体传输过程中,ICMP和IGMP报文都被封装在了IP数据报中。

对于ARP和RARP协议来说,也是众说纷纭,有的教材将其划作网络层,有的认为是数据链路层,从逻辑上来说,数据在从上到下进行封装的过程中会加上自己的信息,当网络层的IP包进入链路层时,链路层通过ARP协议添加链路信息,而这不是网络层的功能,所以可以认为是数据链路层,但是从整个网络解析层面来说,ARP和RARP和IP数据报一样,都拥有自己的以太网数据帧类型,所以也可以认为是网络层,所以他们在哪一层并不重要,明白原理最重要,这同时也说明了网络层的划分并不是十分完美的。

3.为什么常见的网络应用端口号都是奇数?

端口号是用来区分不用应用的,比如我们看着视频聊着QQ,我们都需要使用网络传输数据,所以需要客户端端口号,同样的,对于服务器而言,他要提供多种服务,如何区分这些服务,同样需要的是服务器端口号。如果有注意的话发现常用的、时间比较久远的应用的端口号都是奇数,比如FTP的端口号为21,SNMP为161,Telnet为23。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这些端口号都是从网络控制协议(即TCP前身,ARPANET的传输层协议)派生出来的,原来网络控制协议是单工的,不是全双工的,因此每个应用程序需要两个连接,一个用于接收,一个用于发送,需要预留一对奇数和偶数端口号,当TCP和UDP称为了标准的传输层协议时,每个应用程序只需要一个端口号,所以就使用了原来的网络控制协议中的奇数。

总结

很多技术的发展都有其深刻的历史烙印,想要精通一门技术,了解其历史是十分重要的。

不向静中参妙理,纵然颖悟也虚浮 立乎其大 和而不同 古之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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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8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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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xx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3月13日,我局挂牌组建。组建以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要求,以改革为统领,一手抓机构整合、一手抓依法履职,基本实现了“秩序不乱,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的工作目标,推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

(一)打基础、促整合,机构改革稳中快进

一是成功搭建组织框架。完成内设机构与派出机构设立、调整,班子成员分工、中层干部调整、一般人员划转及时到位,局机关办公场所搬迁、区政务OA对接使用等基础工作顺利实施,内部管理、执法行为、责任落实等多项制度制定出台,有效确保了全局工作领导有力、组织有方、运行有序。

二是有序推进职能整合。贯彻落实“大市场”、“大监管”工作理念,餐饮监管职责向下延伸,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证照核发一体化”试点开展;案件基础数据库、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和法律文书样本有效统一;涵盖12315、12365、12331、12345的投诉举报中心运行成效显著;“事权划分”、权力边界清理稳步进行,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职责体系初步建立。

三是不断完善机构设置。及时完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两个事业机构的整合重组,为进一步补充执法力量提供了有利条件。针对机构改革过程中暴露出的执法大队行政建制偏低、派出机构设置不合理等问题,积极向市、区两级反映、争取,成功实现了执法大队由正股职建制向副科职建制升格,区编办也已批复同意在黄桥街道、高铁新城两个板块增设正股职分局。

(二)聚合力、助升级,服务发展质效提升

一是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以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宗旨,落实推进“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各项改革举措,新版电子营业执照发放和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也稳步实施。20xx年,全区新登记内资企业104户,私营企业3230户,个体工商户731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0户,外商投资企业22户;59家个体工商户升级为公司。全系统发放“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294份、“一照一码”版营业执照1616份,抄告“先照后证”市场主体信息11批1276户。

二是“四大战略”实施硕果累累。20xx年,全系统在商标、名牌、质量和标准化“四大战略”实施上都取得了非常优异的成绩。全区新培育申报3件中国驰名商标、8件省著名商标、8件市知名商标,再认定7件省著名商标、13件市知名商标。望亭的御亭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入选苏州首批市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牛头”商标获评“20xx年江苏风云品牌”,“虞河”、“阳澄湖”商标入选苏州十大农产品商标。新增29件苏州市名牌产品,新申报11件江苏省名牌产品。中亿丰公司成功获评苏州市质量奖,金宏气体成为相城首家入围市长质量奖最终评审环节的企业,另有2家企业申报了江苏省质量奖。吴通通讯制定的一项国际标准获批通过,成为相城首例由企业提出并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4家企业起草发布7项国家标准;3家企业申报20xx年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3家农业单位申报5项苏州市农业地方标准,获立项3项。

三是助企强企成效显著。办理股权出质登记52笔,助企融资45.38亿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53笔,助企融资9.72亿元。加强企业信用合同建设,指导4家企业获评20xx年度省级重守企业、16家企业获评20xx年度市级重守企业,新命名20xx年度区级重守企业24家;完成3家国家级重守企业、22家省级重守企业、101家市级重守企业和103家区级重守企业复查工作。

(三)守底线、强监管,民生安全防线牢筑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夯实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制度保障基础,推动食品安全“三方责任”有效落实。加强源头把控,全年新发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近2千份;预审50份食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申请材料和41份企业产品委托加工备案材料,40家食品生产企业顺利通过许可证现场审核。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放心行动等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专项整治12次,巡查、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7766户次。积极做好禽流感防控、第53届世乒赛、20xx年家具博览会、苏州相城国际人才精英周等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的食品安全监管及保障工作。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相城大讲堂——食品安全法专题讲座”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1000余份。圆满完成区人大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专题询问和区政协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及市场监管情况对口协商工作。完成各类食品抽样检测2183批次,查办食品类案件64件,罚没金额63.01万元。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全面启动,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良好。

二是狠抓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制定出台《相城区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实施意见》,推动全区特种设备安全联动监管和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健全。坚持日常监察、重点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出动检查人员264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88家,处理协调各类举报投诉160多起,日常监察工作行之有效。在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对酒店、宾馆、商场、超市以及旅游景点的电梯、游乐设施、观光车等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做到有的放矢。组织住建、公安、安监、消防以及特检院等部门,进行全区气瓶充装单位专项整治。牵头开展“10+1”全区电梯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各地、各部门对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使用、维保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368人次,检查电梯使用单位189家,电梯1570台,发现隐患电梯129台,依法封停2台,立案调查一家企业;各地方板块共检查电梯4306台,发现、整改问题电梯203台;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发放宣传材料20xx多份,开展电梯安全应急演练1次,专项整治活动成效明显。我们还配合地方政府和其他部门,在澄阳工业园综合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督查等5项联合执法检查中,都取得了较好成效。

三是保障“三品一械”安全。组织开展药械经营企业许可初审等工作,完成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变更、换发等现场验收、核查89家,形式审查265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换发、变更现场核查14家。扎实加强药械源头监管,实施药品生产企业新版GMP认证2家、《药品生产许可证》现场验收1家,医疗器械GMP认证检查及体系考核7家次。规范药械生产经营行为,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回头看等专项检查5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11家次,查处药械类案件3件,罚没金额4.82万元。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上报药品不良反应558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344例,完成“三品一械”抽检122批次。

(四)抓重点、净环境,市场秩序规范稳定

一是积极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了“助创业,保创新”专项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整治、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家具市场行业专项整治、红盾网剑专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质检利剑专项行动、直销市场专项检查、打击传销专项整治等10多个专项整治活动,对无照经营、制假售假、虚假宣传、违法传销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我们还组织开展了“10+1”专业市场专项整治,对全区16个重点专业市场的证照管理、经营行为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虚假宣传时有发生的问题进行了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20xx年,全系统执法办案工作继续保持良好态势,除食药案件外,还查办了其他各类案件201件,罚没款932.15万元。

二是扎实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强化企业年报服务,认真做好宣传普及、咨询解答、操作指导等工作,20xx年度企业年报率达到84%。组织企业信用信息抽查,先后开展了2次企业公示信息抽查、1次企业出资管理情况抽查和1次广告经营单位情况抽查工作,抽查企业550户。严格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按法律法规要求将14041户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中1304户市场主体已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三是广泛开展质量、合同、认证认可等各类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产品、商品质量监测,抽检家具、童装、汽车配件等各类产品、商品273批次,并对部分重点行业、单位进行了集中行政约谈。开展电信、银行、供水、旅游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房地产行业合同格式条款备案37份。强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认证认可监管,检查许可证获证企业76家,对10家企业管理体系评审现场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计量管理,办理各类计量证书发放、换证、撤销54家,开展停车场计时计费装置、定量包装商品量等计量专项监督检查7次。加强网络监管力度,新增公示网站732只,新增挂标305只,受理网络申投诉1件。

(五)多举措、重实干,维权惠民扎实有力

一是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我们整合原12315、12345、12365、12331各个平台系统,建立了区级投诉举报中心平台,平台自20xx年7月投入运行后,办理各类投诉举报、意见建议1873件。作为消费维权重点的12315窗口受理各类咨询、投诉、举报1220件,办结投诉740件、举报289件、咨询及其他事项116件。各级消保委组织受理、办结消费者投诉833件,调处群体性消费纠纷3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2555人次。

二是持续强化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推动村级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开发区漕湖农贸市场、渭塘翡翠农贸市场和玉盘农贸市场3个村级农贸市场以及元和聚贤农贸市场按标准建成快检室。加强农贸市场日常监管,组织开展农贸市场互查互学、节日市场专项检查和平安市场宣传月活动。强化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完成32个市场的基础信息录入。

三是不断深化计量惠民工程和“两免费”检定。开展诚信计量实事工程和健康计量惠民工程,完成流通领域强检计量器具免费检定20xx台件、居民家用水银式血压计免费检定维修82台件。开展“两免费”检定工作,完成11个医疗机构661台件计量器具和16家农贸市场1258台件计量器具免费检定,检定合格率均为100%。

(六)优素质、求效能,三项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年中“谈心谈话”和年底调研座谈两次全局性的交流活动,收集整理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分析反馈机构改革形势进展,有效统一了全系统的思想认识。通过20多场次丰富多样的业务培训,提高了干部队伍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通过提高待遇、规范管理,有效提升了协管员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能。正股职干部选拔任用、事业单位人员招考和公务员招录计划申报等工作也都顺利完成。

二是党风廉政与作风效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风廉政责任落实机制,加强纪检监察队伍与制度建设,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有力打牢了党风廉政工作基础。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三严三实”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得到了广泛宣贯。组织开展3轮“清风行动”督查,对全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及窗口规范服务情况等方面进行巡查,对财务收支、固定资产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效遏制了“四风”反弹。

三是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成立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小组和案件审理委员会,调整法制员队伍,加强法制员培训,法制工作得到顺利衔接。严格案件核审,共核审48件局审案件,退回补证3件,执法监督得到有效落实。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百姓关注热点、市场监管工作重点为切入点,积极宣传普及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六五”普法末期考核验收成绩优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答复、应诉也稳妥有效。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通过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完成了921项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和131件行政处罚案件的录入。

二、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我们肩负着为未来五年开好头、起好步,深度融合、改革攻坚的艰巨任务,根据新形势新任务,今年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创新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改革、突破瓶颈、固本强基、提升效能”为主线,全面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障民生安全、服务质量发展,推动相城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新突破。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着力理顺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

一是调整完善机构设置。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三定方案”,研究明确执法大队和基层分局的内设机构设置,推动实施基层分局增设和机关科室调整。

二是推动形成更加顺畅的内部工作模式。要抓紧完成“事权划分”工作,明确具体业务工作的事权主体,厘清机关与基层分局的职责关系,并以此为基础,制定落实基层分局规范化建设方案和年度工作考核方案。

三是推动形成更加顺畅的外部运行机制。要抓紧划分权力边界,明确部门职责范围,推动形成部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办公室、质量强区办公室等综合协调机构的职能,进一步理顺基层分局与所属板块的关系,推动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等地方政府属地责任的落实。

(二)着力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进一步强化信用监管。要扎实做好20xx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完善年报工作机制,确保年报率进一步提高。要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信息、即时信息抽查工作规范,严格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作用,推进多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去年,国务院出台62号文,专门就“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作出部署。1月8号,苏州市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意见。要认真研究落实市政府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健全“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工作机制,理清“先照后证”模式下各单位、部门职责,完善机制、整合力量,着力破解无照经营面广量大的难题。推动建立联动监管平台,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防止监管真空,防范监管风险。

三是加强质量监管。制定落实全区重点领域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加强对重点产品、商品的监督检查以及对抽查不合格企业、商品的后处理,特别要开展好升降平台制造企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提高升降平台产品质量,防止升降平台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要制定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及自愿性认证企业监管巡查计划,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

四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力度。深化“放心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广告发布行业、汽车4S店销售行为、流通领域住宅装饰装修行业和家具行业进行整治。组织开展专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专业市场安全管理。要继续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传销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强化网络监管工作。要充分利用检测机构的技术力量,逐步推动综合执法和技术执法有机结合,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三)着力强化民生保障,进一步保障“三大”安全

一是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为统领,推动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要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按照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四有”要求,千方百计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专业化水平。要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继续推进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证照核发一体化”。要规范开展日常检查、巡查和监督抽检工作,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切实提升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加大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围绕食品安全领域最棘手、最突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行动、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继续加强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治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三方责任”落实和“社会共治”局面的形成。扎实做好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的市级初审验收和省级复核考评等工作。

二是以电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专项整治为重点,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要明确工作重心、合理安排计划,通过对事故易发领域的重点监察,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机率,切实突出监察效能。以电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两个专项整治为重点,持续开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特别要按照25%的比例对全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电梯维保单位开展监督检查。要结合季节性特点,组织开展夏季全区气瓶充装单位联合检查和节假日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等专项检查。要加大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氛围。

三是持续强化药械安全监管。要继续做好新版GSP、GMP实施工作,确保药品零售企业新版GSP全覆盖认证。要根据省市食药监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开展制售假劣药品、假冒知名品牌药品、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等专项整治行动。要全面落实三品一械抽检工作,做好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

四是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重点,巩固和扩大惠民利民成果。要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处办机制,探索推进中心平台向基层延伸,高效办结各类投诉举报。要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建立健全“消费投诉和解”工作机制和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开展维权知识教育引导活动,广泛凝聚社会共治力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要继续抓好民生计量工作,推进诚信计量、健康计量两项惠民工程,开展医疗机构、农贸市场计量器具两免费检定。要稳步推进农贸市场移交工作,探索新体制下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模式,继续推动开展村级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工作。

(四)着力深化服务职能,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一是持续释放商事制度改革红利,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深入推进“一照一码”改革,积极开展存量企业新照换发工作。进一步完善“先照后证”抄告制度,全面履行“双告知”职责。探索市场主体简易退出机制,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继续开展电子营业执照发放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工作。要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研究推动放宽住所登记条件。要根据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创新发展要求,围绕苏相合作区、高铁新城、阳澄湖文创园、望亭国际物流园等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强重大项目联系与指导。要根据区委区政府加快发展互联网经济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出资形式和住所登记等方面,降低互联网企业创业门槛。

二是继续深化“四个战略”实施,支持区域经济提档升级。继续推动“质量强区”建设,力争在各类质量奖项、特别是苏州市长质量奖评选中实现新的突破。继续围绕优势、特色和支柱产业,加强商标、名牌培育力度,引导企业争创知、著、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继续推进技术标准战略实施,重点推动行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兴产业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

三是扎实做好助企融资等服务工作。继续依托动产抵押、股权出质、商标权质押登记,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加强合同指导与帮扶工作,通过重守企业创建,进一步提高企业诚信意识,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五)着力强化基础工作,进一步扎实推进三项建设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做精机关、做强基层的工作思路,全方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两级班子建设,根据履职新要求、新形势,着力打造一支善谋事、会办事、能成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动一级的两级班子队伍。要继续加大争取力度,力争两级政府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辅助人员配备上给予更多支持,进一步壮大两支队伍规模。要继续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特别要在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方面,探索开展更具针对性实效性的业务培训,加快干部专业监管能力提升。要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研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并根据机构设置调整情况,开展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要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守道德追求。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与作风效能建设。综合运用教育、监督、考核、问责等多种手段,持续改进干部作风。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推动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到位。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使党的纪律规矩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分组讨论、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努力营造“人人思廉、人人促廉”的廉政文化氛围。要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各项规定要求,坚决防范“四风问题”反弹。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各项制度,研究制定契合实际的绩效考核方案,建立完善常态化效能考核机制。要强化督查问责力度,根据全年目标任务和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实施意见,对重点工作、重要事项进行制度化、常态化的督查问责,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法治建设。要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及时组织对新法新规的学习、宣传。要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重点环节的监督,扎实开展案件核审、行政指导和案件检查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通过案件评查、复杂疑难案件讲评及核审技能培训等方式,提高法制员队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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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卫生局打击赌码活动工作汇报范例_工作汇报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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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打击赌码活动工作汇报范例

市综治委安排部署全市打击“赌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市卫生局作为市综治委成员单位,从维护系统稳定角度出发,积极做好系统打击“赌码”违法犯罪工作。

一是积极传达市综治委打击“赌码”会议精神。

市卫生局先后组织召开党组会、机关工作会和全市卫生系统工作会,层层传达了市综治委关于打击“赌码”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精神,安排部署打击“赌码”有关工作。卫生系统各单位均及时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职工大会传达了市综治委打击“赌码”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精神。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

市卫生局在办公楼醒目处张贴了市综治委等六部门《关于严厉打击“赌码”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同时将《通告》下发到各医疗卫生单位张贴公示。其次利用发送手机短信、党员春季轮训等方式警醒机关干职工不得参与“赌码”。

三是强化管理措施。

转发了《市综治委关于印发〈市集中开展打击“赌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卫生系统各单位干职工不得参与“赌码”,发现参与者将进行处分。同时明确要求卫生局办公楼门店经营户不得参与“赌码”活动,不得为“赌码”活动提供场所,打印复印店不得参与制作、复印、销售码报、码书等,并与其签订了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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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民事经济案件委托代理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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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中国建设银行住房信贷部(以下简称乙方)代理保险业务,具体协议如下:

一、代理业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个人抵押贷款商品住房保险》业务。

二、双方义务

甲方:(一)向乙方提供代理险种的条款、费率、单证等实务手续,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辅导。

(二)按合同规定的险种及承保质量付给乙方劳务费。

(三)乙方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甲方对乙方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乙方:(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为他人代理同类保险业务。

(二)乙方须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并按甲方的具体要求,收集保存好有关单据和资料,建立好各项规章制度。

(三)乙方及时上划保费,不得拖延挪用。

(四)乙方须保质保量地办理好业务手续,并及时收取保险费,遇到问题时应及时告知甲方,以便迅速协调解决。

(五)乙方超越代理权限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三、保险代理手续费

甲方按实际到帐保费的 %直接支付给乙方。

四、代理期限

保险代理期限为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违反代理合同规定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负违约责任;

2、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乙方有权解除代理合同,并要求甲方按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

六、保险代理合同的终止

1、甲方或乙方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代理期满两个月前,经书面通知对方,则代理合同期满时终止;

2、甲方和乙方达成解除合同协议,则保险代理终止;

3、代理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代理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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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离婚案件人民调解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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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离婚调解书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持调解的)

民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同。)

本院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诉被告___________(写明案由)一案。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公开(或不公开)进行了审理。(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简要事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写明协议的内容)。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员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院印)

书记员___________

注:

1.本样式供人民法院在当事人一方要求调解而达成调解协议时制作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时使用。

2.“协议内容”,是指当事人自愿达成解决争讼的协议条款。“诉讼费用的负担”,如果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的,可以作为调解协议的最后一项内容予以写明;如果诉讼费用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应当在协议内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

3.;离婚调解书经书记员核对无异后,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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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诉讼委托代理合同书经济、民事案件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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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因与离婚纠纷一案,现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为委托方的代理人。代理期限为双方

签订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执行结束。

委托权限: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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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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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溪县委办公室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安委办〔20xx〕15号)(见附件1)和《泉州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市、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打传〔20xx〕1号)(见附件2)文件精神,开展创建无传销县活动,进一步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县工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x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整治传销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执法行动,力争查处一批传销违法大要案件,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有效遏制传销活动;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自觉远离传销,抵制传销,积极举报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最终实现我县无传销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牵头负责,乡镇社区(村)主抓,公安工商严打,部门各负其责,社会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传销工作机制。

二、工作重点

重点区域:以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凤城镇、城厢镇、参内乡、魁斗镇、官桥镇、龙门镇、湖头镇为重点,其它乡镇也须加大打击整治力度。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集中区域等传销活动频发区域。

重点行为:全面强力打击以“资本运作”、“1040工程”、“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等为名实施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违法行为;以“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游戏”、“爱心互助”、“慈善养老”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违法行为;境外人员及公司跨境传销行为;为传销活动提供出租住房、经营场所、培训场地、互联网信息服务等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

重点对象:⒈传销违法行为的实施者,包括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威胁、诱骗群众、在校学生、待业人员、未成年人参与传销的人员;多次被打击处理的仍参与传销人员;长期从事传销活动、积极参与多个传销组织的人员等。⒉传销违法活动的协助者,包括为“拉人头”式传销提供场所的房屋中介或出租房主;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人员住宿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人员;为网络传销提供组织体系模型,传销制度定制版本和源代码的人员;明知是传销而仍为其提供宣传、网站设计和维护、非法宣传材料印制、分发等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三、工作步骤

即日起至x月30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⒈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x月31日)。各工商所、检查大队要及时动员部署,制定行动方案;要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别是涉及重点乡镇的城关、凤城、茶都、官桥、湖头等工商所,要积极会同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辖区派出所等单位开展调查摸底,汇总梳理线索。对条件、时机成熟的传销案件,及时上报县局行政执法股,由县集中打击整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联合查处。

⒉集中打击整治阶段(x月1日至x月20日)。在县集中打击整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下,集中执法力量,查处传销案件,打掉传销团伙,铲除传销窝点,处置传销网站。依法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清理一批传销窝点,遣散一批传销人员,处置一批传销网站,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网络。

⒊总结考核阶段(x月21日至x月30日)。各工商所、检查大队要认真总结,做好案件查办、典型案例、工作经验、宣传工作等情况总结,及时上报至县局行政执法股。县局将组织督导组深入各单位进行考核,对存在问题的工商所,及时纠正,督促整改。

四、工作要求

⒈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工商所、检查大队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打击传销工作,切实负起责任,深刻认识当前传销违法犯罪形势和这次集中打击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县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各工商所全年工作目标考核之一,确保集中打击传销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全系统党员和干部在出租房屋管理中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福建省机关单位及党员和干部出租房屋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将房屋出租给不法传销分子。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公安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等,对本辖区内外来人员比较集中的区域进行重点清理排查,做到对传销窝点发现一处,查处取缔一处,力求做到“打早打小”。各工商所要根据辖区范围依托各乡镇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开展基础防控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辖区的防控联络员网络,划定管控责任区及责任人,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重点场所、重点楼宇、重点部位全覆盖。在职责范围内对一般传销行为和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行为进行查处,加强辖区内直销企业的巡查监管。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工商所、检查大队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执法合力,提高工作效率。要与公安部门建立打防联动机制,依托“110”、“12315”投诉举报网络建立及时收集信息与迅速转办为一体的快速处理线索机制。要积极协调配合乡镇综治办、派出所、社区(村)工作人员加强对宾馆、娱乐场所、出租房屋等重点地方的检查,对掌握的案件线索充分运用行政处罚措施,严厉查处各类一般传销违法活动,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传销案件。

⒊主动作为,落实制度。各工商所要按照泉州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市、区)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确实提升打击传销活动实效。各工商所要建立重点人员、重点场所摸排登记台账,依托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立传销和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黑名单。要通过工商办事服务窗口发放举报传销联系卡及《致出租房主的一封信》(见附件3)、举办反传销公益活动、张贴标语、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画册等形式,宣传《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刑法》增设的组织领导传销罪等法律法规,宣传传销的危害性,增强群众对打击传销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自觉远离传销违法行为,主动举报传销违法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要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20xx年工作重点,做到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达到创建成果。要通过日常巡查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

⒋立足长效,健全机制。行动期间,各工商所、检查大队要注意查找和发现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创新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实现打击传销工作长效监管,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要积极创新监管手段、加强沟通协调,做到措施到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立协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要结合“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不断充实完善打击传销信息库,努力在建立健全治理传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取得新进展。

各工商所、检查大队应于每月25日前及时向县局行政执法股报送案件线索、工作动态,好的经验做法,并于x月20日前报送本次开展集中整治传销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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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信访案件和执行积案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信访,全文共 1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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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案件执行积案工作调研报告

社会矛盾化解是中央政法委x年部署的“”工作之一,是对人民法院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提出的新使命、新要求。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经济发展中的不确定性、不可预料因素增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法院作为社会矛盾化解的“终极机关”,该如何立足本职,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值得我们深思。 近期,榆次区法院围绕“信访案件和执行积案工作”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执行积案的成因和对策:

一、执行积案的现状

(1)从立案时间看。时间在x年xx月前的案件件,占未结积案总数的x%,立案时间从x年xx月起至x年xx月止的案件件,占未结积案总数的%。立案时间从x年xx月起至x年xx月止的案件件,占未结积案总数的%。

(2)从案件类型分析看。合同案件居多,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件,占积案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件,占积案的x%,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件,占积案的x%,在未结执行积案中,被执行人为政府及所属单位和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案件件,占未结积案的%。

二、造成执行积案的原因

(1)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合同行为也在不断增加,而相对于婚姻家庭案件以及其他较为简单的民事纠纷,合同纠纷的经济性更为突出,相对于其他民事纠纷,合同纠纷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可能性更小,执行过程中的困难更大一些,因而造成案由为合同纠纷的积案比例较高。

(2)经济条件的制约。由于榆次区人口以农民居多,多为民间借款合同纠纷。虽然执行标的额较小,被执行人大多数生活困难,履行起来困难一些。被执行人居住松散,通知、寻找困难,许多被执行人在法院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就举家外出打工,临走前将财产藏匿、转移、变卖,使法院生效裁判得不到执行。被执行人收入不固定,财产状况难以掌握,可供执行的财产少,由于农村经济落后,许多被执行人生活困难,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农村房屋执行价值不大,即使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变现,也几乎无人竞买。

(3)社会观念的影响。一些村委会负责人认为,欠债是普遍现象。因此遇到这些村委会作为被执行人时,即使村委会有履行能力,他们也不愿自觉履行。还有一些村委会“班子”不稳定,负责人会以“不是本届班子的债务本届不应该偿还”的荒唐论调搪塞,甚至胡搅蛮缠,阻挠、妨碍人民法院的执行。

(4)执行不能的影响。宽泛的说,执行不能是指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在积案中,仅件有财产案件,占积案总数的x%,其他均是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在清理执行积案过程中,常常是早出晚归,被执行人也愿意配合执行工作,但却因为被执行人确实没有执行能力而无法执行;还有些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大多数是已成年但未成家)被判刑,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有些交通肇事案件,被执行人贷款借款买车,以但发生交通事故,往往车毁人亡,家里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等等。这些都造成了执行不能,执行不能产生的积案在短时期内是很难从根本上予以解决的,这实际上是一个经济问题,也可以说是一个社会问题。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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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社区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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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镇党委政府和和各级“打传办”的有关会议精神要求,为切实开展好我社区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营造社区快速发展的良好和谐社会环境,根据鹿城镇党委x年x月xx日下午召开的“打传”工作会要求,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对传销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取缔”的批示精神,坚持“地方党委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切实维护好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为鹿城镇快速发展创建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奥运会召开和积极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坚决取缔利用互联网、假借“直销”等名义的以“拉人头”为主的各种人事传销活动组织。在行动中注重查处传销大要案件,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严厉惩处,对底层参与传销人员本着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力争在一个月内基本或者彻底根除传销活动。

三、工作机构

经社区两委研究,决定成立北浦社区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社区居委会主任

副组长:

x社区党支部副书记、社区xx室中队长

x镇组织人事专干

x市工商局巡查分局干部

成员:

x社区居委会副主任

x社区居委会副主任

x社区居委会委员

x社区居委会委员

x社区居委会委员

x社区居委会委员

x社区工作人员

x社区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综治办,苏家杨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工作,由徐荣全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由社区综治办协调辖区成员单位相互密切配合,确保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从x月xx日开始,社区组织社区干部、对辖区开展调查摸底、登记、宣传教育工作。请社区成员单位对各自辖区内的出租房屋进行认真排查,一旦发现有传销人员在本单位活动,要及时向工商、公安部门汇报,并协助劝其离开楚雄。

2、办公室做好打击传销工作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材料收集上报、协调以及后勤保障工作;请求相关单位配合社区做好辖区摸底调查和清理疏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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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民事经济案件委托代理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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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电话: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

名称或姓名:资格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电话: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其代理 事项。

第二条 甲方应就授权委托的事项,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

第三条 乙方在代理该委托事项时,应认真审查委托事项的真实性,相关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对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代为办理。

第四条 双方商定委托事项在 天内完成。超过本约定时限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办理,由此造成损失的可同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向乙方索赔。

第五条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同时支付委托代理费 元人民币。

第六条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预付: 代交应纳税、费 元人民币;元人民币。本条约定费用在委托代理事项完成时结清,多退少补。

第七条 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项终止履行的,预交的委托代理费不予返还;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与订立、履行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造成乙方名誉及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 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 由于乙方代理当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 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规定处理。

第十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效力等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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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信用社查防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计划范文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2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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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查防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计划范文

根据联社及市银监分局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强化内部管理、防范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全面提升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促进信用社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信用社将开展以加强制度建设、防范操作风险为主要内容的查防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工作布置如下:

一、加强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最近,银监会和上级主管部门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加强防范操作风险、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的文件,要求各级金融部门高度重视,坚决遏制案件多发势头。为此,全体员工要正确对待本次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提高认识,同时要增强对近期金融业高发案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主动关心本部门工作人员有无违规违制现象,主动洞察本部门内控制度是否存在漏洞、各项操作是否有章可循。为加强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成立案件专项治理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为副组长,其他科室负责人和营业部负责人为成员;二是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培训和教育,除每月定期的中层干部案件剖析防范学习会议外,还要扩大到全体员工,要提高培训的参与率和频率,保卫和稽核部门要将培训直接灌输到每位职工脑中,通过分析和剖析各类案例来警示和教育员工树立正确的三观。使员工经得起各种诱惑,自觉筑起各种防线,使全员自觉严格执行各种法规制度成为一种习惯;三是分层管理,明确职责,严格问责,信用社主任为全社案件防范和查处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各科室、分社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同时各科室、分社负责人又为所在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实行案发部门领导责任追究制度。

二、开展内控制度专项清理工作

信用社将对现有各岗位职责、各业务操作环节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对不全面以及不适应业务发展需要的规章制度要进行完善、修订和补充,保证操作风险的可控制性,该项清理工作由财务稽核科牵头,其他各职能科室配合;同时要依据银监会下发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逐项逐条进行全面清理,对无规章制度的业务操作,要立即责成相关部门制度规范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制度,杜绝风险控制“断层”和“盲区”。上述工作必须在7月底完成。其中10个工作日清理信贷管理岗内控制度,20个工作日清理一线业务操作内控制度,15个工作日清理其他部门岗位内控制度(办公室、资金组织科、资保科),7个工作日清理内部审计部门岗位内控制度,5个工作日清理保卫部门内控制度压滤机滤布。对新制定和修改完善后的内控制度交由各岗位人员进行讨论,对讨论后的规章制度统一汇编印制装订成册,同时加强全员对内控制度的学习贯彻,每年开展一次全员内部控制制度知识测试。

三、开展操作风险防范的专项自查

根据上级要求,信用社将加大对案件易发岗位和部门的专项稽核检查力度和频度,实施全面稽核和专项稽核相结合的稽核方式,对违规违制行为加大处理力度,切实改变制度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未落实在行动上的现象。操作风险防范自查的主要内容有:信贷资产管理,抵债资产的管理经营、业务授权授信、电子联行资金管理、会计结算管理、账户开立销户管理、计算机操作系统管理、内部审计等等,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能够覆盖到所有部门、业务领导域、岗位和操作环节,各项业务是否制定了详细的操作规程,各项制度是否得到有效的实施贯彻。一是稽核部门除做好对上述内容的检查外,滤布还将按计划分步骤开展7个方面的专项稽核检查: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专项检查、汽车按揭贷款专项检查、抵贷资产经营管理专项检查、表外科目专项检查、档案管理专项检查、各岗位人员交接专项检查、银企、银客、银银适时对账制度执行专项。专项稽核检查工作要在10月底前完成。二是保卫部门要建立对重岗人员和敏感环节人员的股票买卖等行为内部报告制,其次是设定本次案件专项治理排查表,对全员是否有参与“黄、赌、毒”活动以及有经商办企业、从事未报告股票买卖法动、不正当交友、不良行为等问题和现象的进行排查,排查工作要在5月份完成。

四、突出内部审计稽核职能作用

一是信用社将赋予稽核科对信用社各业务操作环节、各岗位履行职责等进行全面的稽核审计监督的权力,实行直接对法人代表负责,独立行使稽核审计监督职责,按照今年财务会计工作安排意见开展有关稽核工作。二是为增强稽核部门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信用社领导层保证稽核审计报告中指出的内部控制的缺失得到及时纠正整改。稽核审计部门对违规违制行为可按规定直接进行处理,凡稽核部门发出的整改报告,各科室、分社必须不折不扣的进行整改。三是建立稽核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对应当发现而未发现的案件或差错等,将追究稽核人员责任。四是要充分发挥全员参与监督的作用,实行发现内控制度漏洞或存在重大缺陷奖励制度,鼓励员工揭发案件,坚决杜绝违规现象发生。对发现内部控制度的漏洞的员工要给予奖励。

各科室分社要高度重视本次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的学习和执行力度,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信用社将按有关规定对违规行为做到处理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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