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名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所在地址:############大街118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职务:厅长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男 电话:#####33 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女 电话:#####3
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规处
现委托#####、##### 在我单位与%%%% 行政不作为 一案中,作为我方的委托代理人。
委托权限:代为送交相关文书、代为调解、出庭。
委托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xx年7月12日
更多相似范文
篇1:民事经济案件委托代理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笔记本电脑进行了详细的考察,确定购买该笔记本电脑,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买该型号笔记本事宜。
2.乙方代理甲方购买的笔记本单价为________元/件(大写:________),共计________件,总价款共计¥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
3.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并于甲方在收到货物的同时一次性付清乙方购货款共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
2)甲方可以选择付款方式如下:
现金支付 □; 银行转账 □。
如果甲方在货物送达时没有付清余款,又没有经过乙方同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货物在从订货期间至送达甲方期间的所有费用和损失,并且乙方有权取得甲方所有定金。
4.货物送达方式:可以要求乙方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乙方有权收取合理的费用。甲方也可以去乙方指定处取得该物品。
5.乙方单方面对代理甲方所购买物品的承诺
1)保证所有货物是原厂、原装,保证全新。但除特别情况和说明外,例如赠品等。否则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还所有款项。
2)包换:自购买之日起____日内,所购商品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甲方可以选择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进行更换。在此期间的所有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在____日之后的____日之内,乙方应尽最大可能帮助甲方进行调换货物,但是乙方不保证能调换。如果能够调换的情况下,以一日____/____收取折旧费用,____日之后概不调换。
6.乙方单方面对于售后的承诺
1)免费保修一年。在此期间甲方不需要承担保修的任何费用,但必须备份好自己硬盘里的数据,乙方对于文件的丢失概不负责。在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情况下,除人为原因外,甲方需要承担笔记本电脑送到厂家售后部门的费用,一般为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2)特殊情况除外。但以上保修都是在所购买笔记本电脑的厂家的保修范围之内,如果厂家的保修范围之外的损害,请甲方自行向厂家进行协商,乙方会尽最大努力保证甲方的利益。
3)乙方只负责有质量问题的机器的售后服务。
4)甲方自行升级BIOS请自己承担风险,即乙方不负责对甲方自行升级BIOS所导致的机器任何非质量问题提供相对应的售后服务,升级BIOS请勿更改机器序列号等信息,否则甲方若因此得不到售后服务,乙方也不承担责任。
5)个人更换配件的机器,只对机器上的原配部件负责保修,如果因为更换的配件导致原配件损坏的不负责保修。
6)所购笔记本官方拒绝保修的机器不负责保修(官方会给出书面恢复,说明是人为引起的非机器质量问题)。而且此种情况下送达于售后的费用需要由甲方承担。
7)坏点保修请参考生产厂家关于坏点的保修规定。
8) 其他任何笔记本官方保修规则上标明的不负责包修的事项也不负责保修。
9)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保修机器承诺,只在官方保修地点保修,不私自更换配件。
10)请勿私自拆开机器,请勿撕毁机器背后螺丝上的标签,有以上行为的表示自动放弃乙方的承诺。
7.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凡是由于甲方所造成的,或者是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机身的易碎保修贴、销售卡发生模糊、撕毁、涂改的;
2)包换期内发生商品外观磨损及附属配件缺少的;
3)非承担保修责任的第三方拆动、改装、改版造成损坏的;
4)由人为原因造成的机器损坏,外力碰撞,坠落,入水,受潮,发霉等其他原因造成损坏的;
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
6)由水灾、火灾、雷击、战争等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损坏。
8.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9.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特别说明,以上所有乙方单方面做出的承诺不包括甲方与产品的供货商以及生产商的关系,甲方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求供货商以及生产商提供更好的更长期的承诺和服务。乙方不干涉甲方的这种自由。以上承诺仅仅只是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承诺。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2:案件分析报告范文优秀范例
一、数据统计
1、一年级、二年级,无论是从平均分还是从优秀率方面都在后面,二年级数学及格率处于中游。从数据分析来看,一二年级和前几名对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平均分相差最多18分,及格率相差最多20个百分点。一二年级我们不止要保证及格率还应该保证优秀率。对于学差生的培养和提升是我们一二年级老师应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数据分析
2、三年级较好,数据显示我们的各项统计都处于中游,和前几名的优秀年级对比我们的平均分差距不大也就在5分左右,语文数学的及格率存在很大差距,英语及格率很好100%。这就要求我们三年级老师把好及格率这一关。
3、四年级:语文成绩统计不好,各项都比较靠后。数学英语处于中下游。语文数学平均分和前几名对比相差在12分左右,英语相差在5分左右。四年级也主要体现在平均分和及格率的差距上尤其是及格率相差很多。
4、五、六年级从各项数据上看,都处于中游,其中六年级语文及格率偏低。五、六年级的平均分和及格率同前几名对比分数差距不是很大。
三、总体分析
学生总体来说考的不是很理想,平均分、及格率和兄弟学校对比存在很大差距。其中三、五、六年级相对较好,佟英语都不同程度的有所提高。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看了一下各位老师的试卷分析,学生中存在的问题汇总如下。
1、学生基础知识掌握的不牢固,致使平均分、及格率偏低。考试的内容是面向所有学生的考试,题随灵活但万变不离其宗,一张试卷并不只是针对学习较好的同学的试卷,让每一个学生都站在相同的起跑线上,是我们老师值得深思的一个问题。
2、试卷分析中老师们普遍反映一个问题就是书写潦草、答题不认真仔细,中高年级审题不清。这确实也是我们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那就要求我们的老师们平时要严格要求,使之形成习惯,尤其一二年级是小学生学习的基础阶段,养成良好的习惯这一点很重要。
3、各班的中下等生偏多,致使我们的各项数据统计都很低。小学阶段我们不能让大部分学生掉队,及格不应是我们对学生要求达到的最终目标,而应该是在85分优秀以上的人数占的比重大。如何抓中间、促学优、消灭不及格是我校全体教师急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4、通过我们观看试卷语文写作方面。学生的作文分数普遍较低。平常教师训练的不够,致使作文题学生对于作文的整体把握不够,在写作文的时候也是在一味的要求字数的多少。
5、通过看老师们的试卷分析,老师们都不同程度的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学生就是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差。由于学生的基础知识差,所以很难形成能力,致使这方面丢分太多。各个年级在阅读理解方面不能很好的把握文章的主旨,所以也就很难答题。
总之基础、习惯、能力是我们面临提高的三个重点。
五、改进措施:
1、各位任课教师要狠抓基础知识。认真督促学生完成家庭作业,对于学生的作业要求一定要严格,今天要学生学会什么、要学生掌握什么、要学生预习什么、通过作业和检查要做到心中有数。这一方面我们通过(翟倩倩、张微、佟丽伟)三位教师平常的做法和考试成绩不难看出。
2、老师课上所教的知识除了我们的课上巩固练习以外、课下的作业、练习同样很重要。课上教师要精讲多练,最大限度的实现课堂的高效性。教师每讲完一个问题要辅助相关的训练。所谓的精讲多练,还需有教师在课下备课时多下工夫,今天我要讲什么,要让学生学会什么要做到心中有数,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更好的掌握知识。另外我们在练习课和课下还应该有针对性的多做有效题,练习题的设计不能盲目性的贪多,更主要的还是应该有很好的针对性,从而培养学生在巩固基础的同时增长能力。
3、对于平时学生的学习一定要让学生一步一个脚印,这就要求我们的教师要严格把关,日日有检查、周周有小结、月月有回顾。让学生养成不拖欠的好习惯。
4、家是学生学习的第二环境,但也是学生学习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教师应和家长勤沟通,及时反映学生的在校表现并了解学生在家的学习情况。只有我们和家长齐抓共管才能收刀良好的效果。
总之,我校这次期末考试不单考了学生,同时也考了教师。检查了教师在前一阶段的教学情况,同时也是一次练兵。我校教师将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争取下个学期更上一层楼。
篇3:公交票价改革行政诉讼案件剖析_调研报告_网
xx市公交票价改革行政诉讼案历时半年,以xx市物价局胜诉而告终,但留给我们的思考很多。随着公民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行政行为的要求越来越高,本案即是一件很典型的公益诉讼。作为政府的价格主管部门,对垄断行业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商品价格的调整,应当谨慎操作,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办事,才能确保行政行为经得起司法审查,立于不败之地。每一个物价干部应当把握住:坚持价格改革促进经济发展不动摇,坚持清费治乱减负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不动摇,坚持执政为民维护群众利益不动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行政行为,严把语言文书关,全面提高执法水平,树立物价部门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现将该案例介绍、剖析如下,供大家参考。 一、案由 XX年5月13日,我局收到市政府办公厅转来的市政公用局《关于公交票制改革的请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的规定,受省物价局的委托,于XX年7月26日举行了“公交票价改革价格听证会”。根据江苏天华大鹏会计师事务所的评审报告,兼顾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经我局价格集体审议委员会审议,报市政府同意,省物价局批准,于XX年8月27日作出《关于公交票价改革的批复》(宁价服[]276号),并于8月29日在汉府饭店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XX年9月12日,市民陈某向xx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诉我局行政许可行为违法,请求撤消xx市物价局宁价服()276号《关于公交票价改革的批复》的第一项内容,即“改革现行的成人月票卡(120次/40元,隔月作废)、学生月票卡(120次/20元,隔月作废)和普票卡(每次乘车享受九折优惠,可跨月使用),实行三卡合一,统一改为公用ic乘车卡(可跨月使用)”。原告诉称,月票不是价格,是福利和制度,而xx市物价局作为政府的价格管理部门,只能管价格,276号批复实际上是取消了月票,超越了职权范围,侵害了其作为ic卡使用人的利益。 二、法庭辩论的焦点 XX年10月17日,玄武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辩论中,原被告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即被告的批复是否超越职权、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激烈辩论。原告认为,月票是制度,是福利、政策,不是价格,制度的设立和取消应由法律、法规确定,而被告是价格主管部门,其作出的批复名为票价改革,实质上是取消了月票这种福利制度,超越了职权范围,是无效的。我局辩称,《关于公交票价改革的批复》中明确规定的是对现行的公交ic卡计费方式进行改革,即将目前按月计次和按次计费并存的票价方式,统一改为按次计费、可跨月使用,实行三卡合一,其内容涉及的是价格问题,属于价格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无论是按月计次的月票还是按次计费的本票(而目前的公交ic卡正是本票的电子化版本),只是公交票价的不同方式。原告还提出,xx市市政公用局提出的是《关于公交票制改革的请示》,而物价局作出的却是《关于公交票价改革的批复》,票制和票价虽然仅是一字之差,但一个是制度一个是价格,是完全不同的内容。我局指出,市政公用局提出虽然是《关于公交票制改革的请示》,但这只不过是一个措辞问题,其请示的核心内容以及后来提交的听证申请等涉及的是票价调整和改革,且市政公用局向市政府提出票制改革的请示后,市政府批转给市物价局承办的确是票价的改革和调整,因此,我局就此批复改革公用ic乘车卡的计费方式和具体价格,并未超越法定职权。 三、法庭判决 XX年11月11日,玄武区人民法院作出了()玄行初字第00072号行政判决书,认为“《关于公交票价改革的批复》内容中,只就改革公用ic乘车卡的使用次数、划扣款额、实施计划进行了批复,其内容是价格问题,被告的批复并未超越职权,故被告的批复是合法的,”“被告xx市物价局的行政许可行为在其职权范围之内且符合法定程序”,并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市中院于XX年2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按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就我局行政行为进行了全面审查。法庭经审理认为:“xx市市政公用局向xx市人民政府提交的《票制改革请示》,核心内容是公共交通票价的调整,属于价格法规定的政府定价行为”,“经法庭查证,276号批复行为职权依据明确,事实证据充分,行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并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本案诉讼终结。 四、本案的几点启示 此次公交票价改革行诉案件,是我局近两年来的第三起涉及行政许可行为的诉讼案件,其中除一起轮渡案件是针对行政程序合法性问题外,两起公交案件针对的都是行政许可行为有无超越行政职权范围,其中原告也提出了行政行为的合理性问题。应当说这三起案件的争论焦点涉及了政府行政决策中的核心原则,即“法无授权无行政”、“程序公正才能保证实体公正”、“合理、适当使用行政自由裁量权”。随着行政法规的日臻完备和公民法制意识的增强,近年来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但由于行政行为中具体情况的千差万别,仍不免在实践中暴露出一些问题,现结合本次公交票价改革案件,谈几点启示。 1、牢固树立“法无授权无行政”,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履行行政权利。 本案中,原告提出,市政公用局向市政府提出的是《关于公交票制改革的申请》,并未就票价改革提出申请,而我局却作出《关于公交票价改革的批复》,申请和批复不相吻合,且制度的设立和取消应当由法律、法规确定,即认为我局的批复行为超越职权及缺乏法定缘由,其立论对规范行政行为不无警示。垄断行业的价格调整,由于其牵涉面广,社会影响重大,更是应当谨慎操作,每个步骤、每个环节都应当经得起司法审查。对于调价申请方案,应当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坚决退回重新申报。 2、依照程序全面规范行政行为,严把语言文书关。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行政行为,不仅要做到程序的不可或缺,更是要发挥程序公正对
行政行为合法、规范的保障作用。虽然在本案中,市政公用局在申请中所提出的“票制”和我局批复中的“票价”所涉及的实质内容是一致的,但“票制”和“票价”的一字之差的确对本案庭审产生了一定影响。而这一字的改动正是我局在严格遵照《xx市物价局制定价格集体审议规则(试行)》召开的听证会前的价审会上作出的,严谨了文书用词。 3、正确认识行政诉讼,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全面提高。 鉴于行政权利对社会和公民影响的巨大,法制社会通过各种途径对政府行政权利进行限制和制约,这也是适应建立政治文明的需要,其中行政诉讼就是一个重要途径。所以作为行政机关要正确认识行政诉讼,把它作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的推动力,不仅要从程序、实体上而且要从用语规范、行为严谨的角度,全方位提高行政水平。近两年我局的几起行政诉讼案件,都是典型的公益诉讼,原告作为广义上的利害关系人,其利益与所诉具体行政行为并没有直接的冲突,对此我们应当正确对待、认真剖析,进一步推动规范行政。
篇4: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案由:
(填写当事人、违法情况、修建项目)
一、当事人概况及项目情况
1、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单位地址:
2、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受委托时间:
3、项目情况:
1、(项目核准文件,包括批准内容)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
4、(项目开工、完工时间)
5、(项目合同签订情况、合同价)
二、调查经过:
案件调查所涉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 ( )。
1、 年 月 日,经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领
导批准,准予立案查处,并责成 具体承办;
2、
3、
4、
5、
6、
7、 (填写调查人员与被调查单位调查经过)
5、 (填写被调查单位提供手续内容)
三、调查结果的行为。 经调查,该项目存在
1、(项目如存在超规划建设行为,则应说明规划批准情况,以及实际修建情况);
2、(项目如存在手续办理前已修建,则应说明办理前修建进度)
四、证据说明:
1、
2、
3、
4、
5、
6、 (填写取得的证据能说明的违法情况)
五、法律依据:
1、违反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定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部门上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投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关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2、处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的,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5‰—10‰的罚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款:未按照国家规定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责令改正,处20万—50万元的罚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四款: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列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2%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六、自由裁量理由及争议:
(填写案件处理存在的问题、案件处理从轻、从重处罚理由等)
七、处理建议: 。事
实清楚,证据确凿,拟形成以下处理建议:
1、该项目
2、该项目
3、该项目
4、该项目
5、该项目
6、该项目
注:
1、(项目违法情况,字体加粗)
2、(列出处罚依据)
3、(列出自由裁量基准依据)
4、(涉及平米造价的,应说明平米造价来源或方法)
例:该项目施工未按规定招投标擅自开工修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应处项目合同金额5‰—10‰的罚款。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投资金额估算在200万-500万的,处以工程总造价7‰-8‰的罚款;)建议按项目总造价( 万元)的7‰( )进行处罚;
办案人员签名:
调查结束时间:
篇5:律师事务所案件代理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因 纠纷一案,委托仁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与 纠纷案的第 审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并依约收取叁拾万元(小写:¥300000.00元)代理费。
四、如甲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必须支付乙方代理费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因本案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六、特别约定:
1、本案为风险代理,本案胜诉以后,三个月内甲方必须支付乙方代理费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
2、本案案件受理费及法院所收取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本案所需交通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不交纳案件受理费及法院所收取的相关费用或者不协助乙方办理案件、不提供乙方所需的证据材料,甲方必须无条件支付乙方代理费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
3、本案代理费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由三都县人民法院吴昌学同志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年 月 日
连带责任保证人:
地 址: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年 月 日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年 月 日
篇6:离婚案件人民调解协议书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同。)
本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诉被告_____________(写明案由)一案。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公开(或不公开)进行了审理。(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简要事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写明协议的内容)。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员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院印)
书记员_____________
篇7:律师事务所案件代理合同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在甲方与纠纷一案中,作为甲方阶段的代理人,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代理其与纠纷一案阶段的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作为甲方该案阶段的诉讼代理人。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指派律师的授权权限以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四条甲方必须真实的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本案有关的证据。
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合同,依约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律师代理费金额及支付方式为:乙方指派的律师代理本案所产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公证费和办案费用等;
2、成都市以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等;
3、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依约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给甲方;如甲方终止合同、或撤销委托事项,乙方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七条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授权和指示代理委托事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委托事务转委托第三人代理,如乙方指派的律师怠于履行代理职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指派律师。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相互知悉的商业秘密、任何文书,无论本协议是否已经终止,任何一方均无权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
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任何文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代理事项履行完毕为止。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月日
篇8:上诉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重庆市___________所( )民/经/行/非字第 号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现委托重庆市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____________为甲方第____________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__元,标的费____________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重庆市______律师事务所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篇9:对民事再审案件调解难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目前,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难度增大,再审案件调解相较原审更是难上加难,再审调解成功率相对较低。笔者作为从事审判监督工作多年的法官,对再审案件调解难问题感触颇深。为探求再审案件调解工作规律,提高再审案件调解率,结合本院五年来的民事再审案件审判情况,对当前再审案件调解难问题作以探讨。
一、再审案件调解率低的原因
我院自XX年以来,共审理民事再审案件30件,其中调解结案的仅为5件,调解率仅为16.7%。从以上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再审案件调解率很低,造成此结果有诸多原因。
(一)现行法律对再审案件调解的规定有待完善。《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了调解工作的总原则,第五十至五十二条规定的是当事人调解请求权和自行和解权,第八十五至九十一条和第一百二十八规定的是法院调解程序。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了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仍可以进行调解,而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中就没有调解的规定。XX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对再审案件进行调解的规定,当然,民诉法总则第九条的立法精神是调解应贯穿民事审判的始终,对再审民事案件进行调解也是法官应做的工作。但对再审案件的调解在理论方面还有争议,在法律规定上还有盲点。
(二)再审案件当事人之间一般矛盾相当尖锐,积怨久远。提起再审的案件一般都是经判决结案的案件,这些案件原来就没有调解成功,当事人之间分歧较大,在法院判决后,当事人上诉、申诉、缠诉,信访不断,矛盾是愈演愈烈,冲突较大,调解的平台基本被破坏殆尽,调解难度相当大。这是再审案件调解难的最大原因。
(三)再审案件来源复杂,当事人存在误解。审判监督程序下的纠错原则是依法纠错。然而很多人对再审程序存在着误解,认为既然启动了再审程序就说明原裁判确有错误,法院应当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改变原裁判,由于这种误解的存在使得再审申请人和向检察机关申诉的当事人往往固执己见,不愿接受调解,使调解失去当事人的配合。即使经反复做其工作后能勉强愿意调解,因为误解较深,调解的成功率也很低。
(四)再审案件案情复杂、疑难。再审案件多是经过一审、二审、重审等多次审理,因案件已经多次审判且历时久远,错综复杂的事实更难以查清。加上当事人坚持己见,一争高下,赌气打官司的心态占了上风,所以对这类再审案件调解也是相当难。这类案件一般以合伙纠纷案件居多。如我院审理的薛丽、薛晶与史顺利、史经来合伙纠纷案及郑宏斌与尹前发合伙纠纷案。该两案均属合伙纠纷,因当事人在合伙期间没有规范的协议和帐目导致发生纠纷,且案件事实经一审、重审等多次审理后更加错综复杂,事实认定难上加难。双方当事人在再审期间已不是纯粹的诉讼,而是打赌气官司,让双方坐下调解都非常难。
(五)再审案件涉及的社会关系复杂,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有社会公众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上级法院的监督、人大、政协、政府的监督,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人民法院自身的监督。再审案件的产生来源也是这些监督主体监督的结果,反过来这些监督主体又关注着再审案件的裁判,再审案件承办人审理过程中的言行同样也被监督,所以承办法官有顾虑,庭审合议后交审委会讨论,依审委会意见判决定案,不想惹火烧身。
(六)再审中当事人不到庭造成调解难。有的法人主体灭失,或自然人下落不明,甚至有些当事人故意规避既判义务,或有的申诉方申诉动机就是为拖延或逃避履行义务,在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使案件失去调解基础。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篇10:委托专业律师代理案件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请乙方委托律师担任甲方处理该项事务的代理人。双方协议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担任代理人的责任,是就该项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审查、修改或草拟合同,或参与谈判、仲裁活动,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所委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应负责另行委派律师接替。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详细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文件、材料的副本或影印件。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甲方如单方面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则甲方所交的费用不予退还,如乙方单方面解除与甲方的委托关系,应将甲方所交费用全部退还。
五、甲方支付乙方的费用如下:
1、律师费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
2、如需要乙方律师到市区外进行与本项事务有关活动,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均由甲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委托乙方的权限如下:
1、
2、
七、甲、乙双方特殊约定: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
代表:
乙方:
经办律师:
年月日
篇11:案件风险排查方案
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景区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第一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鹰处非字[20xx]2号)的要求,经研究,结合景区实际,就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景区20xx年第一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为组长,财政局、龙虎山公安分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党委宣传部、两镇人民政府、上清林场、经贸局、建设局、林业局、农业局、工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由财政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财政局抽调,负责此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摸清非法集资案件的客观情况,要明确一位信息联络员,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报送相关信息。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及时摸清景区非法集资案件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消除非法集资案件风险隐患。同时,进一步完善景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景区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营造景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工作氛围,维护景区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三、排查内容
在景区范围内各相关行业尤其是建筑业、房地产业、林业、农业、信贷中介、典当、投资公司、证券及私募基金、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机构、商业、贸易、服务业、广告业、民间融资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排查。对已发生的案件要逐案摸清案件状况,对群众举报和行业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要通过全面和重点排查,摸清本地区、本行业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案件隐患、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形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等,及时提出处置预案,将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及早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排查方式和职责分工
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由景区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采取先排查后督查的方式进行,先由景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行业范围内的全面排查,后由景区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门的督查组,对各部门的自查和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迎接市督查组的检查。具体的职责分工为:
景区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
党委宣传部负责做好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开展期间相关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经贸局负责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领域、贸易和商品流通等领域(含拍卖、典当、旧货流通等)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公安分局负责对群众报案、日常侦查及其他单位移送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
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建筑、房地产开发等领域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含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开发等)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林业领域(含林业林权投资、造林项目和林业产品投资等)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工商局负责组织开展投、融资中介管理和广告发布等领域的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财政负责组织开展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等领域的相关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联络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鹰潭银监分局共同开展对景区民间借贷和民间事资活动转化为非法集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相关案件等风险排查。
四、具体阶段和步骤
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7月20至8月10日)
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内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认真部署和组织开展本行业范围内的风险排查,收集汇总和分析各有关单位提交的自查工作报告,及时发现案件风险隐患。
2.督查阶段(8月11日至8月15日)
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专门督查组,对景区各部门前期开展自查和排查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3.总结阶段(8月16日至8月20日)
对前期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和督察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汇总相关工作情况和案件处置情况,并形成总结材料,于20xx年8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报市政府金融办。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把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重要议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的、可操作的排查工作方案,深入调查研究,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突出重点,宽严相济,防止出现负面影响,确保风险排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讲究工作方法。针对本次风险排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短、任务重、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的特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齐抓共管,保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要把握政策界线和工作尺度,抓住典型、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其他兄弟县区进行沟通,熟通政策,灵活运用多种方法。对已发案件要逐案摸清风险状况,对群众举报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线索要逐条调查核实。同时,要密切注意社会稳定,避免因排查方式不当而引发不稳定现象。
3.做好舆论引导。要广泛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大对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帮助社会公众提高法律意识,了解投融资政策,引导理性投资。要加大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宣传,经常开展对社会公众的风险提示,通报非法集资活动的形式、特点及其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社会公众远离非法集资活动。
4.加强信息报送。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定一名联络员,保持与市政府、市金融办及市处非办的日常联系,加强信息沟通,进一步健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案件信息上报机制。
5.依法及时进行处置。对排查中发现可能严重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的案件和隐患,要依法及时进行处置,防止风险扩大。参加排查工作的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排查工作的相关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篇12:民事案件委托代理协议
(委)字[?]第?号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原告)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诉讼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三、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费于____________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别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五、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甲方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_____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十、甲方未如约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协议,已_____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则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如数缴清代理费外,还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缴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如须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双方应协商一致后决定。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尽量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受托律师: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签订时间:?年?月?日
篇13:社区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6]60号精神和区委区政府5月9日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会议精神,为严厉打击传销,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和合法权益,现结合我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
(一)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二)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
(三)通过专项行动,使重点地区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反复势头基本遏制;其他地区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被骗往外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明显减少;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一)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
(二)强化对互联网的相关监管工作,完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为打击查处通过互联网传销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三)加强高校防范传销活动,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解教工作。
(四)加强房屋出租的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
(五)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
(六)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档案,探索建立社会查询制度,健全群众投宿、举报及举报奖励机制。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重点抓好对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三、工作要与保障措施
(一)打击传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表现,要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好。继续按照“全区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领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针对传销活动的新特点和突出问题,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逐级分解落实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确保抓出成效。
(二)这次专项行动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为
主,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密切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公安机关要加大对传销犯罪的打击力度,快侦快破大案要案。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传销屡禁不止、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新闻宣传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各地在这次专项行动中还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及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三)要严格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领导不力、实行地方保护、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其领导责任;对监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成立岳阳楼街道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由杨劲松任组长,张雪梅、廖良保、巫有信任副组长,刘宇松、邹新春、付岳武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从工商、公安、房产、商务局各抽调1人组成,邹新春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4月5日至4月25日),街道综治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要迅速组成专门班子,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要充分利用现有投诉举报网络,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要发挥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发挥群众参与,广辟案件线索,掌握传销活动的新情况和新动向。
(二)集中查处阶段(5月8日至7月30日)。以各居委会为单位,集中力量开展传销案件的查处工作,采取“端窝点、抓头目、封帐号、吊执照、退钱款”等强有力措施,重点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同时,要以重点案件为突破口,深挖线索,摧毁传销组织网络,防止死灰复燃。对为传销提供住房、办公及其他活动场所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清理巩固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公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与其他部门一道,积极稳妥地做好疏散、遣返传销人员等善后工作,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要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要组织新闻媒体对典型案件和事例进行曝光,揭露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和严重危害性,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总结阶段。要在12月5日前将本地工作情况报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
篇14:上诉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约因保险公司名称___________,
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同意将本合同列明之事项的代理权授予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代理人姓名______
其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人身保险业务的有关事宜,一致达成本合同。
本合同包括委托代理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组成。
委托代理合同为主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为附合同。
乙方应将本人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提交甲方保存,换取甲方颁发的《展业证书》;甲方应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因甲方过错造成该证书损毁、丢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1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实施的代理行为方为有效。
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未做任何终止本合同的行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个代理期限。
第三条代理区域
乙方实施甲方授权代理行为的地域范围,以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甲方经营区域为限。
乙方不得在前述经营区域外进行人身保险代理业务。
乙方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实施甲方授权的代理行为:
第四条代理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实施以下代理行为:
1.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
□(1)个人寿险;
□(2)个人健康;
□(3)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
□(4)经保险监管部门许可的其他险种__________。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的行为仅限于向第三人宣传、介绍、推荐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及产品的组合,无权决定是否承诺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要约;乙方应将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之要约(投保书)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订立保险合同的决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
乙方应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预缴及续缴之保险费,向投保人出具临时收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
第五条保险费交付方式
乙方以现金或票据方式收据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
第六条保险费交付期限
乙方应自收到保险费48小时内,将保险费交付甲方。
如最后24小时为节假日,则顺延为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的甲方业务时间。
第七条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订立时执行的手续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对现行的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变更时,应征得乙方或乙方推选的集体代表同意,并就协议一致的手续费标准订立集体合同,对乙方具有约束力。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原因。需要调整手续费标准的,如调整后的标准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最高限额的,可直接与乙方或乙方推选的代表订立新的关于手续费支付标准的集体合同,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如乙方不能认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手续费标准,则本委托代理合同终止。甲方支付乙方手续费的依据是乙方于上月日以后(含日)至本月日代理的至本月日仍有效的代理权限内的保险费收入。甲方于每月日前在代为扣除乙方应付税款后支付乙方当期手续费收入。延期支付的,甲方应支付利息。
第八条保证与担保
乙方应提供两个甲方认为具有保证人资格的自然人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人,并与甲方签订《担保合同》;乙方应同提交单证、票据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九条专属代理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也不得帮助其他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与甲方竞争。乙方不得兼职从事其他职业。此协议终止后6个月内,乙方不能为其他保险公司代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
第十条其他权利与义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定期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0小时;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的培训,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参加甲方的培训,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遵循《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代理并保守甲方及客户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报告有关完成委托事项的情况。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条款可以进行变更。
甲方应与乙方或乙方推选的代表就合同变更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对本合同进行变更。
甲方与乙方个人协商对合同进行的变更,应订立补充合同;甲方与乙方推选的代表协商,对本合同所作的变更,对乙方所有成员有效,不能同意变更后事项的乙方个别成员,作解除合同处理。
关于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终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决定不再续延本合同;
2.甲方发生分立或合并,分立或合并后新的组织没有承诺本合同继续有效并承担本合同甲方权利义务的;
3.乙方辞去委托或者甲方撤销委托。
乙方辞去委托时,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须提前__日通知甲方,如因辞去委托使甲方受到损失,乙方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撤销委托时,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支付乙方已代理业务的手续费。
如因撤销委托使受托人受到损失,甲方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持有的属于甲方的单证、票据、业务资料、客户资料以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偿还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应收回《展业证书》,退还乙方《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在乙方归还甲方的单证、票据、业务资料、客户资料以及其他物品后,退还乙方保证金,如上述单证、资料、物品有缺失、毁损,应相应扣减保证金,并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以上损失的,可以在应支付乙方的手续费中扣除不足部分。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乙方应对在代理过程因本人过错导致的第三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在代理过程因过错导致的第三人的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履行赔偿责任后,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甲乙双方因过错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解除后,并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因过错行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依法调解、仲裁或提出诉讼。
第十五条附则
乙方同意甲方制订关于代理手续费的规定和有关寿险代理员管理的办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订时,与甲方签订集体合同,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乙方提供的担保人与甲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终止后,对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的行为的保证责任不当然解除。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盖章,乙方亲笔签字,并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原件、单证票据保证金、《担保合同》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保险公司乙方: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代理人资格证书号:
代理人展业证书号:
(盖章)居民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住所地:
代表:______(签字)邮政编码:
签署地:____________签署地: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篇15:离婚案件人民调解协议书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风险提示:双方信息
信息切记不可填错!这是确定离婚双方在法律角度上的身份特征,确保离婚协议订立当事人的唯一性。若是信息有误差,可能导致协议直接无法生效。双方于________年相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了孩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导致感情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现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调解协议如下:
一、双方自愿离婚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风险提示:抚养费的约定
一般而言,无特殊情况(例如孩子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离婚协议对抚养费的约定是给付到孩子18周岁或独立生活为止。但在现实情况中,上大学甚至大学毕业后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的孩子很普遍。如果你们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则默认抚养费支付至高中教育完毕;在你们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你们的约定。比如,你们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权根据离婚协议向其主张抚养费用。
1、双方婚生子女_____ 由_____方抚养,_____方每月____日前向_____方支付子女抚养费计____元人民币,直至其_____岁;
2、子女上大学后、毕业之前的教育费、医疗费生活费等由双方平均分摊,非监护方应在见相关票据后____日内支付,但不排除紧急情况下非监护方的垫付责任;
3、如果子女对外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由双方平均分摊;风险提示:探视权的约定
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因此,你必须十分重视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探视权的相关规定,并作出明确约定,要强调细节。
4、非监护方探视子女的具体方式为:可在每月的第_____周星期_____起至星期_____接孩子随其生活或娱乐。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三天与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孩子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孩子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三、夫妻财产处理风险提示:财产分割的约定
如果担心对方还有你不知道的存款,不建议简洁的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因为,这样离婚后即使你又知道他还有银行存款,也很难要求分割,毕竟,你已经同意离婚时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建议你们在离婚协议中,将截止到离婚协议签订之时,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情况详细列出,包括开户行、开户名、账号、存款余额、币种等。这样,离婚后一方若发现另一方没有记载在离婚协议上的存款,便可以通过诉讼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隐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
1、双方共同确认:双方各自名下所有的一切婚前所有的固定资产、存款、股权、投资等一切资产归各自所有。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并进行权利主张。
2、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_______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_元给_______方。风险提示:户口迁移的约定和处理
实践中,离婚后如果房子归你,对方户口拒不迁出,可能导致你的房屋转让不便。且这类问题法院和公安机一般不会受理,因此你往往也很难找到相关部门处理。
实践中,离婚后如果房子归你,对方户口拒不迁出,可能导致你的房屋转让不便。且这类问题法院和公安机一般不会受理,因此你往往也很难找到相关部门处理。
需要注明的是,逾期的补偿不应写成违约金,因为户口迁出具有人身性质,若写成违约金法院支持可能会有难度。而写成不便补偿,合情合理,同时也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较大。
3、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_______方所有,______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_______方必须协助_______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_______方负责。_______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_________元给_______方
4、公司股份:
(1)男女双方婚内共同出资,并由_____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份,双方共同确认由_____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份_____是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在本次离婚协议之时予以分割。
(2)双方共同确认共同所有的股权价值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双方股权以本协议约定的价值为准,不以单独评估为准。股权所有权及收益权利归_____方所有,______方现金补偿______方的股权金额确定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基于持有股份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全部由______方承担。同时,______方持有有限公司股份之后,基于股东而应当履行的权利义务全部由______方负承担,______方概不负责处理相关争议。
5、汽车:
(1)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登记在名下的汽车基本情况以行驶证登记为准: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车辆登记所有人_____________、品牌型号_____________、车辆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
(2)该辆车所有权归_____________方所有,_____________方现金补偿给_____________方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方享有基于车辆的所有权而享有的使用权、收益权等一切权利。
(3)车辆按揭款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由_____________方负责归还,_____________方不履行还款义务。
(4)在_____________方还完车辆按揭贷款之日起____日内,_____________方需无条件的配合_____________方进行车辆过户手续的办理。过户所产生的税费、工本费等一切费用由_____________方负责承担,_____________方概不负责。
6、保险:各自的人身保险受益人变更为 。
7、其他财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债务的处理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_____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__________所借债务由______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财产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________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违约责任的约定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给对方。
七、其他协议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男、女双方各执一份,调解组织存档一份。立协议人:男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女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乡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自查报告_工作报告_网
根据市法制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万府法函〔20xx〕9号), 我乡迅速组建专班、集中时间对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0月29日期间办结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自查和评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为认真落实好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的安排部署,我乡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自查方案,深刻领会抓好自查的意义,并且提出把这次行政执法案件的自查和评查,作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单位行政执法水平的有力举措。为确保认真自查、集中评查,提出“两坚持、三严格”即:坚持行政许可评查涵盖所有登记法规、坚持行政处罚案卷涵盖所有业务,做到涉及所有业务范围;严格执行评查制度和评分标准、严格按照评查程序、严格梳理疑难问题不遗漏,认真总结经验不瞎评。为此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业务骨干为成员的评查小组,对本年度的案卷进行评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根据文件要求,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我们除了重点对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的办案程序、行政强制措施、适用法律、证据效力及规范使用行政处罚文书等情况外,同时还对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检查,具体包括:事实认定、证据采集、行政处罚法律适用和公正性、办案程序、采取强制措施、法律文书使用、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执行及罚没财物收缴、立卷等方面。
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0月29日期间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共计2件,评查主要分为二个步骤,第一阶段为评查。均采用“一案两评”的方式步骤评查。评查组通过实地检查、个案剖析等方法,点面结合。第二为阶段总结整改。对评查的情况从问题危害及影响、问题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对评查发现的问题,从如何应对和整改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对问题以通报方式督促落实。
通过评查我们发现,在这2件涉及行政处罚的案卷中,案卷登记程序合法,登记材料齐全,处罚主体正确,处罚依据明确,处罚种类和适用准确,案卷制作比较规范。
三、总结经验、落实制度
总体来说,行政执法案卷检查情况较好,我乡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较高,这是我乡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结果,之所以能够出现上述情况,主要是做好了几个方面的监督工作:
(一)对执法程序的监督切实到位。行政处罚程序更加合法。重实体轻程序现象有了明显改善,立案、查处、核审、执行“四分离”制度得到健全。
(二)对案件实体的监督更加有力。办案机构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理解更加深刻到位,法制机构严把核审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卷决不和稀泥,决不装糊涂,从自查情况看,查办的案卷均已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实体性监督有力到位。
(三)对案件执行工作的监督程序化、制度化。加大了对执行结果的监督,完善了处罚决定的执行的相关规定,定责定人负责案件的执行,对没有履行能力和经批准分期履行的,依程序审批、登记和备案员,杜绝徇私舞弊,畸轻畸重,确保案件的执行。
四、存在的问题
虽然总体看案件质量较好,但仍还存在一些问题。(x)“轻现检重询问”取证导向突出;(2)新文书填写不规范,主要是“现场检查笔录”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措施决定书”填写不规范;(3)案卷的装订不规范。
五、整改措施
虽然我们行政执法质量有所提高、执法能力不断增强。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尚有距离,仍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乡将进一步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认识,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对于发现的问题,我乡将立即着手整改,对执法案卷通报分析会所通报的问题,备案登记,责令各办案部门限期自行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
篇17:民事经济案件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成为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促销活动委托销售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原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促销活动中的委托销售代理商。
2.乙方在委托销售甲方产品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3.在促销活动中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活动促销信息,确保产品不会出现滞销现象。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及修改权。
2.甲方承担此次活动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发票。
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考核乙方所完成的工作进度和市场行为,并有权决定是否保持其委托代理资格。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部分宣传支持,帮助乙方做好宣传、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
5.甲方对产品进行不断的创新,保证其产品的花色多样化,并提供给乙方。
6.乙方提供的关于产品价位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可后将对产品进行更改,并第一时间通知乙方。
7.甲方在委托乙方销售管理期间,按照店柜每月实际营业总额的_________%为乙方管理之费用,结算期为商场与甲方结款后一周内。每月超额部分按_________%提取。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遵守有关的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每月一次向甲方书面或电子信件汇报当月的销货明细和当地的`市场动态及其行销计划和策略,日销售额须当天告知甲方。
2.乙方收到货后,发现差错或其它问题, 当日内应转告甲方,否则乙方承担所有损失。对于每月补充的货物,乙方应协助促销人员做好盘点,发现差错或其它问题,当日内应转告甲方,否则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3.产品的最终销售价,乙方必须执行公司制定的售价。
4.乙方负责督促商场的回款工作,汇款手续甲方提供。
5.乙方尊重本公司的产品版权和知识产权,在本协议执行期内不得销售本产品的仿冒产品,否则本公司保留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6.乙方应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和商誉。不得用欺骗或非法的方法来销售产品。如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名誉受到损害,甲方保留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名誉赔偿的权利。
第四条:保证金及其他事宜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按照甲方指定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保证金_________元(_________万元整)人民币。
2.乙方在委托销售管理期限内,如未有违反相关规定,保证金及利息(按银行利息率算)在本协议终止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如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中途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协议期限
乙方的委托销售代理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条:争议解决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传真复印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8:律师事务所案件代理合同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在甲方与 纠纷一案中,作为甲方 阶段的代理人,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代理其与 纠纷一案 阶段的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该案 阶段的诉讼代理人。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指派律师的授权权限以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四条 甲方必须真实的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本案有关的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合同,依约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律师代理费金额及支付方式为: 乙方指派的律师代理本案所产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公证费和办案费用等;
2、成都市以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等;
3、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依约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给甲方;如甲方终止合同、或撤销委托事项,乙方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授权和指示代理委托事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委托事务转委托第三人代理,如乙方指派的律师怠于履行代理职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指派律师。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相互知悉的商业秘密、任何文书,无论本协议是否已经终止,任何一方均无权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任何文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代理事项履行完毕为止。
第十条
甲 方:
代表人:
年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月 日 乙 方: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篇19:治安案件行政复议决定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行决字第号《教育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拒不履行________________的处罚决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和《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申请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篇20:民事案件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双方合意达成条款如下:
一、受托事项
委托受托方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二、委托方责任
1.提供受托方完成项目所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2.提供项目进行中所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给受托方付款。
4.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无故变更合同价款。
5.不得委托受托方从事违法的委托事项。
6.其他受托方应履行的义务。
三、受托方责任
1.在委托方统一管理下,负责委托项目的具体实施。
2.严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做好该项目的工作。
3.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标准,交付项目实验成果。
4.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遵守项目履行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5.承担合同价款取得的相关税费。
6.承担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的设备材料及相关人员的人身伤害事故的全部法律责任。
7.其他应由受托方承担的义务。
四、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本项目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元,项目完成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
1.委托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条件和环境或项目所需资料、信息,由于委托方原因不能完成,委托方负责其后果。
2.如因受托方疏忽出现商业机密泄露问题,受托方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受托方应按照进度安排执行项目实施计划,如果无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无法完成的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
4.如果委托方不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对项目完成质量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判。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由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七、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从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