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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烟花爆竹案件(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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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4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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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依照法律规定,乙方已告知甲方诉讼风险和律师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知道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后,仍然要求乙方风险代理其诉讼。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一、代理事项和权限

甲方与因纠纷一案,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代为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反诉。

(二)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代为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款或物;有权就本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留置案件款或物;有权与对方当事人就执行达成和解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项代理工作。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办法

甲方按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律师代理费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

(一)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由甲方首期交纳代理费元,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叁日内,向乙方支付,其余代理费按判决书判决或调解书调解数额的10%支付乙方。

(二)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由甲方首期交纳代理费元,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叁日内,向乙方支付,其余代理费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15%支付乙方。

(三)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由甲方提供作为担保,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内,向乙方提供,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20%支付律师费。

(四)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30%支付律师费。

(五)如甲方系被告或第三人,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则按避免的经济损失额的30%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避免的经济损失额按原告诉状中列明的诉讼请求额减去被告(或第三人)实际承担的数额计算,如诉讼请求额在诉讼中有增加,则按增加后的数额减去被告(或第三人)实际承担的数额计算。

(六)如甲方得到的利益是非货币财产(有形物品、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土地使用权、债权、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的财产)时,则由甲方按该非货币财产价值额的%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该非货币财产价值额按法律文书或甲方与对方当事人的协议价格确定,并在非货币财产价值额确定后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七)其他特别规定:

经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收取代理费用。

房地产委托代理合同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基础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代理事项

(一)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座落: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权属:_________。

(二)代理事项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____个月。

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

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五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

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第_________项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佣金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给付甲方。

第七条预收、预支费用处理

乙方_________(预收/预支)甲方费用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事项,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再行清结。

第八条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不能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随时研究协商;

(二)乙方应认真负责行使甲方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欺骗被代理人;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双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对方利益的;

4.其他过失损害对方利益的。

(二)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十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一)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四)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一)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四)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一)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二)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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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诉讼委托代理合同书经济、民事案件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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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因与离婚纠纷一案,现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为委托方的代理人。代理期限为双方

签订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执行结束。

委托权限: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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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社区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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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重视,周密组织

贺州市市委、市政府、公安、工商、教育等部门领导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为了进一步加大我市对“传销”违法行为的打击。X年,根据上级部署,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制定了确实可行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由市政法委书记李国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二、严厉打击传销行为,防止传销进校园

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确保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尤其是和公安经侦支队保持密切联系,一有情况就立即联合出击。在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注意排查参与传销的身份,如发现是学生,加以宣传教育。200 7年以来联合公安等有关单位进行了15次打击传销活动的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88人次、车辆96台次,捣毁传销窝点20个,遣散传销人员293人次,收缴用于传销的书籍资料一大批。没有发现有学生参与传销行为。

三、加大宣传力度。

组织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1、印制了打击传销联系卡20xx份,联系卡上有工商及公安部门的举报电话,联系卡发到车站、社区及市场和各所学校,使群众、学生和涉嫌传销的外来人员能及时反馈和举报有关传销活动的信息,并及时返回家乡。

2、印制了禁止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的通告20xx份,告知出租屋主,不得为传销人员提供居住场所及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

3、出动宣传车1辆,到各社区及街道、市场、学校,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使禁止传销概念家喻户晓。

4、加强媒体报道。与市电视台、电台及报社联系,由媒体跟踪报道打击传销的信息。本局通讯员在《广西日报》、《南国早报》、广西电台、广西新闻网等省级主要媒体发表打击传下新闻稿件5篇,腾讯网、新浪网等主流网站转载20多篇。通过多方面,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学生增强识别传销的能力,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传销

四、充分发挥“一会两站”(消费者协会分会、l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的作用,实现12315进校园。

在校园里设置12315联系站,共聘请义务监督员、志愿者70名,及时掌握学生参与传销的动向,发现线索,向工商部门举报,及时掌握案情,防止学生参与传销行为。 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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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自诉案件调解协议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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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书是法院调解后当事人双方不再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由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书。

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

你如果想离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如果当事人签字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可以由法院认定文书无效。

2可以在调解书生效后6个月以后再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范文:__________人民法院

离婚调解书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持调解的)

( )民 字第 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同。)

本院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诉被告___________(写明案由)一案。

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公开(或不公开)进行了审理。

(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简要事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写明协议的内容)。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员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院印)

书记员___________

注:

1.本样式供人民法院在当事人一方要求调解而达成调解协议时制作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时使用。

2.“协议内容”,是指当事人自愿达成解决争讼的协议条款。

“诉讼费用的负担”,如果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的,可以作为调解协议的最后一项内容予以写明;

如果诉讼费用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应当在协议内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

3.;离婚调解书经书记员核对无异后,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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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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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上半年,我局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市局公平交易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执法工作,做到打击传销工作常态化,现就今年上半年打传工作总结如下:

1、把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做到职能明确、责任清晰。在上半年打传工作中协调配合各站、分局执法人员捣毁取缔传销窝点 1个,遣散传销人员 68人,网上录入30人。

2、精心组织查处“3.21”传销案件,成立了处置“3.21”传销案件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制订了“3.21”传销案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随时将案情向开发区党工委、管工委和市公平交易局汇报,对我辖区涉案人员,及时进行了多种形式的调查和教育工作。在查处中,随时与公安部门沟通,认真做好维护稳定的工作,到目前为止,未发现一起上访人员。

3、继续开展了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打击传销建立长效机制。

4、加强直销企业的监管,及时掌握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在我辖区的经营情况,对直销企业分支机构在我辖区进行培训,要求将培训内容向我局书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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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离婚案件人民调解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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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离婚调解书(_________)民字第号

原告: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

本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诉被告_____________(写明案由)一案。依法由审判员__________适用简易程序公开(或不公开)进行了审理。(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简要事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协议的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员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院印)

书记员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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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最新寻乌县集中学习渉稀土犯罪案件的两个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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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寻乌县中学习渉稀土犯罪案件的两个调研报告

4月15日下午,寻乌县召开了涉稀土犯罪案件的两个调研报告集中学习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曾雷,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帅,县矿管、林业、国土、水保、环保等涉稀土相关部门股级以上干部和各乡镇分管领导参加了学习。

会议主要学习了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关于涉稀土犯罪案件的两个调研报告,深刻剖析了涉稀土犯罪案件的特点,总结了涉稀土犯罪案件的起因,提出了切实可行的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进一步落实了稀土监管长效机制。曾雷书记强调:一是始终绷紧“慎独、防微、检点、慎交”四根弦,筑牢防范职务犯罪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努力增强“宗旨、奉献、监督、表率”四种意识,提高抵御各种诱惑和风险的能力;三是切实抓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营造浓厚氛围、严格责任追究”四项工作,建立和完善稀土监管长效机制。

通过这次集中学习会,全体与会同志再次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受到了教育,纷纷表示要为保护寻乌的矿产资源和绿水青山尽好责、履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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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工伤案件争议案例分析

范文类型:议案,材料案例,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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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失去独生子女家庭社会保障的建议

失独现象是我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的一个特殊问题,随着我国失独家庭的不断增多,失独群体越来越庞大,失独正成为一个亟待关注的社会问题。

为完善失独群体的社会保障,我们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有关失独家庭的法律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该条规定虽然体现了法律制度在失独问题上的倾斜,但内容较笼统,应该对相关保障和帮助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二是完善失独家庭的特别扶助制度。要完整、清晰地明确人口计生、财政、民政、人社、卫生等部门对失独家庭的保障救济责任。三是构建失独家庭政府服务体系。四是建立失独家庭社区救助体系。五是为失独家庭提供更专业的精神服务。六是加强舆论宣传,呼吁社会关注失独群体。加强失独问题的理论研究,研究改善“失独养老群体”生存状态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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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谈谈现阶段事实婚姻、解除非法同居案件审理之易难点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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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现阶段事实婚姻解除非法同居案件审理之易难点

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中指出:“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在一定时期内,有条件地承认其事实婚姻关系,是符合实际的”。但《意见》第6条提出“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对调解和好的事实婚姻,在审判实践中不存有矛盾。对调解不能和好的事实婚姻,却很难操作。现从二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根据《意见》第1条规定:“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从年龄结构上来讲,现行起诉到法院的,如年龄已在35岁以上,不存在非法同居关系,都是事实婚姻关系,对这类案件,比较容易操作。这类事实婚姻关系案件,诉讼到法院来的年龄较大,其子女基本上都已成家立业,或与父母分开居住生活。法院处理的重点在解决双方的矛盾,完全可以参照《婚姻法》来处理。法院调解、判决很少涉及到子女抚养问题。正因如此,双方当事人对“离婚”容易形成共识,矛盾较少,法院易于作出裁决。这类事实婚姻关系形成,双方在一起生活在15年以上较长的时间,在群众中、亲友中都认为他们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即使双方产生了比较大的矛盾,经村干部、亲友、邻居做工作后,又能重归于好一起生活,避免了家庭破裂。     但这类案件,一旦诉讼到法院,依据《意见》第6条规定,调解不能和好的,则要调离或判离,没有回旋余地,就往往带来不好的社会效果。     如:我们在审理罗某诉郭某“离婚”一案中,双方年龄均在六十岁以上,矛盾的根源主要在于罗某经常晚上外出整夜不归,和别人通奸。周围群众都知道这件事,对罗某不顾家、违反道德的行为很有意见,但谁也不好讲。郭某知道后,苦劝罗某改邪归正。罗某不但不听,反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为此多次做罗某工作,进行宣传教育,但罗某执意要求“离婚”。法院在调查了解、征求村干部和子女意见时,都希望法院判决他们不准离婚。但由于罗某与郭某“结婚”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故只能按事实婚姻关系处理,受《意见》第6条限制,法院不得不判离。群众对此很有意见,认为明明是罗某的过错,法院还支持她“离婚”,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意见》序言中指出,“……在一定时间内,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是符合实际的”。1956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研字第11633号)给河南高级人民法院复涵第1条指出:“当一方提出离婚时,双方都已达婚龄,其婚姻关系应予承认,并作为离婚案件处理”。这两条规定,实际上是给法院在审理这类事实婚姻关系案件时,行为灵活掌握的原则。但《意见》第6条规定,事实婚姻,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离或判离。笔者认为,这与序言的精神相矛盾,不应有这种绝对条款,这样不利于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处理。如前面案例,法院完全有理由不支持罗某的诉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才能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根据《意见》第1条规定:年龄在35岁以下起诉到法院,有二种情况:一是事实婚姻关系;二是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但不管是事实婚姻关系还是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在实体处理上相当困难,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1、 财产分割问题。     这主要是婚后与父母未分家,对房产问题很难协商解决。一种情况,婚前原先没有房屋,但在一起共同生活超过8年;二是在一起生活后与父母共同建造的房屋。依据有关法规,应作为共同财产处理。因此,不把房产问题首先解决好,案件就很难处理下去。是否先中止“离婚”诉讼,等析产后再恢复“离婚”案件审理?那么,由谁提出诉讼,先要求析产? 2、 子女由谁抚育问题。     前面所述,这类“离婚”案件年龄在35岁以下占多数,一旦“离婚”必将考虑重新组合家庭问题,小孩带在身边就形成负担,故法院在实体处理时,往往出现双方都不要子女。有的一方为了达到不“离婚”的目的,故意不要小孩,有的知道这类案件非判离不可,机时坚持不要子女。子女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则法院就不可能轻易下判,而导致案件审限拖长。 3、 子女抚育费如何给付的问题。     小孩确定由谁抚育,抚育费如何给付,也是审判实践中的难点。这主要基于一旦“离婚”后,一方很可能外出打工,没有具体地址,居无定所,下落不明,抚育费就落不到实处,当事人很明白这点,法官心中也有数。所以一方往往要求另一方一次性给付抚育费,而另一方一是确实无能为力,二是也不同意一次性兑现。调解也好,判决也好,很难保证一方能按期履行,给付抚育费。即使当事人申请执行,也会由于出现种种原因,导致抚育费落实难,当事人对法院很有意见。     现在有人提出对小孩抚育费,要有担保人,一方当事人无法查找或不履行时,由担保人代为履行。从法律角度讲,是否可行,有待探讨。     4、有过错的一方,提出要求“离婚”,另一方不配合问题。     在审理案件中,这是笔者常遇到的问题,主要表现一方外打工,有了新的交往,有了新的情况,对家庭、子女不负责任,不闻不问,自己在外享受。这些人诉讼到法院,要求“离婚” 态度往往都很坚决,是无法调解好的,法院最终不是调离就是判离。因此,另一方对抗情绪比较大,不愿到庭参加诉讼,不配合法庭的审理。有很多案件,法院虽发现起诉方有很大的过错,却又无能为力,只能在其他方面对受诉方给予照顾。但由于这类案件当事人长期在外多,地址不详多,常变换地方多,往往也落不到实处。即使执行,也因找不到当事人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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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离婚案件分割股权起诉状

范文类型:起诉书,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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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__,女,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__市人,住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被告:__,男,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__市人,住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风险提示: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诉讼请求:

1、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儿_由原告抚养。

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_XX元。风险提示:

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事实与理由:__年____月____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经_______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儿_由被告抚养。由于小孩系女性,且被告一直未再婚。随着小孩的生理发育,女儿_亦感觉到不便与被告共同生活。而被告一直忙于自己事业的发展,无暇顾及小孩的生活与学习不说,甚至有酗酒恶习,每每回到家便对女儿进行打骂,对小孩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为使小孩有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特请求变更小孩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小孩__元生活费。变更抚养权后,原告能够保证被告的正常探望。此致______人民法院具状人:__年____月____日风险提示:

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要能够举出证明案情事实,支持自己诉讼主张的各种证据等等。

注意,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并应注明材料的出处;列举物证,要写明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谁保存着;列举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证明什么问题等。

另外,证据和证据来源,虽然法律规定必须提交,但提交时的说明应能简就简,尽可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自己的杀手锏,在庭审辩论中占据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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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诉讼委托代理合同书经济、民事案件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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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___就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证书一案发生纠纷,甲方拟向_________提起诉讼和/或_____(下称“该案件”),并需聘请律师代理,为此甲乙双方就甲方聘请乙方代理诉讼和/或_____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在此就甲方与_________的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证书纠纷一案,委托乙方指派其律师担任该案件诉讼和/或_____及执行的代理人,但有关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或_____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等事项,必须经甲方对乙方另外出具书面的特别授权。

4.1?首期_____为_________美元,应由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乙方。

4.2?第二期_____为_________美元,应由甲方在该诉讼的第一审诉讼审结(包括由第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调解书)后,或者在_____机构作出_____裁决后立即支付给乙方。

4.3?第三期_____为_________美元,应由甲方在向法院申请执行该案件的_____或调解书或_____裁决书并得到法院立案后立即支付给乙方。

4.4?第四期_____为甲方在该案件中要求被告或被申请人偿还之贷款本金和利息(包括逾期利息)的1%。在该案件的_____、调解书或_____裁决书被履行或被执行完毕后,或者在甲方以债转股、债务抵销、抵押物或其他财产折价受让、用其他抵押物或担保替代等方式或以其他类似方式完成了该案件请求金额的债务重组或全部或部分受偿后,甲方应立即将该第四期_____支付给乙方。

4.5?乙方就代理该案件所发生的实际开销,应由甲方随时凭乙方的要求补偿给乙方。

第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时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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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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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商业贿赂手段推销保险的调查终结报告

市局:

20__年5月,我们在市场检查中发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淮海分公司(现已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海分公司)在推销保险的经营活动中,有假借代理手续费的名义向投保单位支付财物的现象,涉嫌给予他人商业贿赂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为查清事实,保护我市保险业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我中队于20__年5月20日呈请大队领导批准正式立案,并指定王朝、马汉为本案承办人。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章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询问、调查了经营者、厉害关系人、证明人,提取了证明材料、资料;查询、复制了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帐册、单据、文件等其他材料。至20__年11月5日本案已全部调查终结,现将案件事实、处罚理由、法律依据和处罚意见等情况报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海分公司(以下简称淮海分公司),经营场所:海马区沙鱼路88号;负责人:马大哈;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人身保险的再保险,各类人身保险的咨询、代理,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当事人的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20__年6月,淮海分公司与第五建股份有限公司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该公司在淮海分公司购买保险,淮海分公司按照实收保费的8%为其支付“手续费”。20__年7月,该公司在淮海分公司投保国寿团体人身险,保险费:410000元。淮海分公司于20__年11月23日以转帐形式支付给其“手续费”32800元。20__年9月,淮海分公司与中国五建集团有限公司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该公司在淮海分公司购买保险,淮海分公司按照实收保费的5%为其支付“手续费”。20__年10月,该公司在淮海分公司投保国寿团体人身险,保险费:100000元。淮海分公司于20__年11月22日以转帐形式支付给其“手续费”5000元。20__年9月,淮海分公司与淮海轴承集团有限公司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该公司在淮海分公司购买保险,淮海分公司按照实收保费的5%为其支付“手续费”。20__年10月,该公司在淮海分公司投保国寿团体人身险,保险费:130000元。淮海分公司于20__年9月21日以转帐形式支付给其“手续费”6500元。20__年元月,淮海分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淮海分行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该公司在淮海分公司购买保险,淮海分公司按照实收保费的10%为其支付“手续费”。20__年2月,该公司在淮海分公司分别投保国寿团体人身险和团体住院医疗险,共计保险费:211689元。淮海分公司于20__年6月28日以转帐形式支付给其“手续费”20004.61元。20__年8月,淮海分公司与淮海大学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该公司为淮海分公司代办国寿学生幼儿平安险,淮海分公司按照实收保费的8%为其支付“手续费”。20__年9月,该学校为淮海分公司代办该险种保险费:124740元。淮海分公司于20__年6月10日以转帐形式支付给其“手续费”10000元。20__年11月,淮海分公司与淮海市实验小学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该公司为淮海分公司代办国寿学生幼儿平安险,淮海分公司按照实收保费的8%为其支付“手续费”。20__年11月7日,该学校为淮海分公司代办该险种保险费:36800元。淮海分公司于20__年11月16日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其“手续费”2944元。20__年元月,淮海分公司与河阴县城关镇教育组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该公司为淮海分公司代办国寿学生幼儿平安险,淮海分公司按照实收保费的5%向其支付“手续费”。20__年2月,该单位为淮海分公司代办该险种保险费:80210元。淮海分公司于20__年3月11日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其“手续费”4010.50元。

经调查核实,淮海大学、淮海市实验小学、河阴县城关镇教育组等单位均无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颁发的“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无合法保险兼业代理资格,不得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第五建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五建集团有限公司、淮海轴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淮海分行等单位均为自身购买保险,属投保单位,并未给淮海分公司代理保险。淮海分公司为了更多的销售保险,在明知以上7家单位没有“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或者属于自身购买保险的情况下,为规避监督检查,在公司帐目中假借给保险代理人支付代理“手续费”名义,制作“业务批单”,在公司财务凭证上,将该项支出费用以“手续费”的名义下到“手续费支出”这项科目中。淮海分公司在帐目处理上假借代理手续费的名义提取所谓的“手续费”,使这7家单位在帐目上成为合法的代理保险单位,达到违法支付财物的目的。

我们认为,淮海分公司为了销售保险,假借代理手续费的名义给予无合法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和自身购买保险的单位以财物,增加交易机会。其行为防碍了保险公司之间的公平竞争,损害了其他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扰乱了保险市场的竞争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商业贿赂(对以上7家单位的违法行为另案处理)。

经核实,淮海分公司在以上业务中收取保费1093439元。关于非法所得的计算,依据国家工商局公字[1998]第240号《关于保险公司违法经营保险案件非法所得计算方法问题的请示》答复:“对行为人已交纳的税金和已上缴国库的法律、法规规定支出的费用,可以从违法所得中扣除,对不属于上缴国库的费用,不应从违法所得中扣除”之规定,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因保险费业务收入当中明细项目太多,故部分费用项目按照全部业务收支的平均数值计算(详见淮海分公司提供的获利明细表),现扣除以下3项费用:

1、交纳税金及附加:78250.49元;

2、赔款支出:600190.55元;

3、实际支付手续费:81259.11元;

合计:1+2+3=759700.15元

违法所得为:1093439-759700.15=333738.85元

三、当事人采用商业贿赂手段推销保险行为的主要证据情况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海分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有以下证据材料为证:

1、淮海分公司情况说明1份;

2、淮海分公司委托书1份;

3、淮海分公司被委托人询问笔录1份;

4、淮海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5、淮海分公司获利明细1份;

6、淮海分公司利润报表及财政部通知9份;

7、淮海分公司财务凭证27份;

8、淮海分公司保险单7份;

9、淮海分公司赔单及调查通知书28份;

10、对方7家单位情况说明7份;

11、对方4家单位营业执照4份;

四、国家对保险行业手续费支出的相关政策及文件规定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海分公司为推销保险,支付给上述单位手续费的行为,均违反了下列有关规定:

1、财政部于一九九九年颁发的《保险公司财务制度》,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三目“公司直销保险业务不得对外支付代理手续费或佣金。

直销保险业务是指公司不通过保险代理人而直接经营的保险业务 ”。

2、中国保监会二○○○年颁布实施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保险公司及其职员不得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提供保险费回扣或违法、违规的其他利益;也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向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或手续费”。

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__年颁布实施的《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保险兼业代理人向保险公司投保自身的财产保险或人身保险,视为保险公司直接承保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人不得提取代理手续费”。

五、处罚理由、法律依据和处罚意见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海分公司实施商业贿赂的行为,扰乱了保险市场竞争秩序,违背了平等、公平的原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的规定。属于《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二款“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及第三款“前款所称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

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所指商业贿赂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能够在检查中给予积极配合,有悔改意愿,我们建议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海分公司给予行政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其采用商业贿赂的手段推销保险的违法行为。

2、对其商业贿赂行为处以罚款20000元。

3、没收其违法所得333738.85元。

承办人:王 朝 马 汉

20__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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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书面意见

范文类型:意见,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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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书面意见

原告: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现因我诉_______________离婚一案,提出具体意见如下:

1、我自愿与_______________解除婚姻关系。

2、关于子女抚养问题:_________________婚生子_____________p由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zzz元。

3、关于财产分割问题:_________________

a、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上财产分割方式为

b、夫妻共同债权包括......,分割方式为

c、夫妻共同债务包括......,承担方式为

4、离婚后房屋居住问题,

以上内容是我真实意思表示。

此致

天津市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出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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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民事经济案件委托代理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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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市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

根据《____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订立合同如下:

2、甲方所负责具体义务,以国家及我省人事代理的有关规定为依据;

3、甲方应努力做好人事代理的有关服务工作,并尽可能为乙方提供方便。

三、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委托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责任。

四、乙方的责任如下: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有关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交付甲方相关管理费用,并在有关人事代理前付清;

3、如工作单位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变动材料。

五、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1、

2、

3、

六、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修订,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履行签约手续。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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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社区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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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打击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增强群众抵制传销的意识,有利地维护居民生活秩序和社区治安,为深入贯彻锦州市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有关精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根据市、区、街道的统一部署,国和社区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形成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社会相关部门积极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打击传销、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为推动我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以社区“一把手”为组长、管区民警为副组长、其他社区工作者为组员的,防范和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开展宣传工作。

三、宣传内容

(一)《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新型刑法修正案等国家关于禁止传销、规范直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深刻揭露传销组织诈骗手段和操作方式,揭露传销的骗人害人本质,提高群众区分直销和传销,识别防范传销能力。

(三)公布近年来国家查处的典型传销案例,特别是刑事判决传销头目的有关实例,教育震慑传销违法犯罪分子。

(四)引导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和务工人员树立理性的择业观念。

(五)宣传打击传销成果,展示执法人员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良好精神风貌。

四、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基层监管防控网络。

要继续在区、街道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工商所“两所”的作用,避免单打独斗的局面,依托社区、物业管理、社区通过强化协作配合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实现查禁传销工作进社区、进楼院、进家庭,建立完善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在社区继续推行“五个一”(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工程,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使传销在我县无立足之地,彻底根除传销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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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打击犯罪事迹报告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汇报报告,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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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狂人

回到祖国的钱学森开始了他一生中最为光辉的历程。他迫不及待地投身到祖国的航空、国防建设之中。

1955年冬,钱学森参观了陈赓大将领导下的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在交谈中,钱学森坚持必须要发展中国人自我的导弹、火箭。1956年,钱学森提出了《建立我国国防航空工业的意见书》,意见书中详细地阐述了中国导弹、火箭工程的发展、建设规划,这份意见书立刻受到党和中央的高度重视。

同年,_在中南海接见了钱学森,_的和蔼、亲切、平易近人,都让钱学森印象深刻。在国家政府的扶持下,钱学森随后成立中国第一个火

箭、导弹研究机构国防部第五研究院。研究院以钱学森作为众多科研

学者的领头人,为了让这些从未接触过导弹的学者们尽快地融入到导弹、火箭的建设发展之中,钱学森首先给分配过来的156名大学生和教授讲述了《导弹概论》,并亲自拟定空气动力学、发动机等相关专业的学习计划。

六十年代,中苏关系迅速恶化,苏联将所有援华的科学家全部撤走,同时将支援中国的工业项目的合同全部撕毁。在这种极端困难的条件下,钱学森和众多学者一样,吃粗干粮、睡帐篷,他们同甘共苦。虽然国外技术死死封锁,可是钱学森的队伍也能攻克重重难关,最终在1960年11月5日,中国发射了第一枚导弹。这个时间距离苏联撤走科学专家仅17天,当时在酒泉发射场的聂荣臻元帅十分激动,他说:“这是我国军事装备史上的转折点!”1964年10月16日,中国自行研制的第一颗原子弹试爆成功,并在两年之后的10月27日,完成了中国装有核弹头的中近程对地导弹的发行试爆实验和中国原子弹、导弹相结合的实践,使我国的国防力量到达了世界尖端的位子,震惊了全世界。

1965年,钱学森又向中国国务院提出了建设我国人造卫星的提议。1970年,我国第一颗人造卫星“东方红”成功发射’标志着我国航天事业的发展又步上了一个高台阶。

钱学森不光是我国航空科技、导弹火箭科技上的功臣,也是我国高端军事科技的奠基人。1998年,钱学森就关于军事科学做了系统的阐述,他说:“军事学是军事科技的基础理论,军事运筹学是技术理论,技术应用学是军事系统的工程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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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打击犯罪事迹报告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汇报报告,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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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就是要不断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把榜样的力量转化成前进的动力,不断提升自我,做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一是把握党性原则,淬炼过硬政治立场。老纪检人周永开一辈子坚守初心、不改本色,用自己的忠诚奉献书写了精彩人生;入党70多年青山常在,一辈子初心不改,信仰长存,用自己的至纯至粹、笃定笃行彰显了纪检监察人的优良品质。向周永开学习,就是要学习他学习他对党的事业矢志不渝的信仰。

二是立足真抓实干,做好纪检监察本职工作。王瑛同志在她的生命历程中,对待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她用生命诠释了对党和国家事业的无限忠诚。我们学习她,就是要学习她那种敬业奉献、忘我工作的精神,把工作当成一种社会责任,把工作作为体现个人价值和实现自我超越的一种载体来对待。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就要立足纪检,面向全局,正确理解并处理好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在履行教育、监督、保护、惩处工作职能中,都要体现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要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把智慧凝聚到开拓创新上来,把行动统一到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上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是加强学习提升,增强执纪监督本领。邓伟同志在世时,周围的同事都称其为“活法条”,各种法律条规、相关司法解释和有借鉴意义的判例他都能了然于心。这依赖于邓伟同志对学习的重视,他深知反腐败工作的复杂性,除了法律知识外,对所办案件涉及的行政规章、行业规范、政策性文件,甚至内部规定,他都要认真学习和理解。而我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同时也是一名宣传干部,在强化政治业务学习,学好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也要正确抱我宣传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明确纪检监察宣传职责任务,使自己成长为一名业务精通的纪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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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打击网络传销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1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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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主要科研方向为下一代网络SDN以及云计算中网络研究,但是传统网络发展到如此成熟的一个地步,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不过我们不应该用完美来要求所有东西,传统网络的很多思想和技术都将长远地影响以后的网络发展,这篇文章欲总结一些传统网络中经常会碰到的问题。

正文

1.为什么不单独的用MAC地址和IP地址来进行数据转发?

如果只用MAC地址,也就是说整个网络都处于一个大二层中,都处于同一个广播域中,当世界上成百上千万的机器处于同一个广播域的时候,结果可想而知。

如果只是用IP地址,这个问题我只想了下面这种可能性,但是觉得解释上仍然有些不足,希望大神可以不吝赐教。IP地址是由管理者统一分配的,所以在某个机器申请了IP地址之后,不是说这个机器的IP地址确定了,而是这个机器现在所连的这根网线的IP地址确定了,所以只有IP地址的话,如果频繁的更换或者移动机器,每次都需要重新配置机器的IP地址。

2.ICMP和IGMP以及ARP和RARP属于IP/TCP协议分层中的哪一层?

首先ICMP和IGMP都是IP的附属协议,所以他们有理由都属于网络层,但是在数据包的具体传输过程中,ICMP和IGMP报文都被封装在了IP数据报中。

对于ARP和RARP协议来说,也是众说纷纭,有的教材将其划作网络层,有的认为是数据链路层,从逻辑上来说,数据在从上到下进行封装的过程中会加上自己的信息,当网络层的IP包进入链路层时,链路层通过ARP协议添加链路信息,而这不是网络层的功能,所以可以认为是数据链路层,但是从整个网络解析层面来说,ARP和RARP和IP数据报一样,都拥有自己的以太网数据帧类型,所以也可以认为是网络层,所以他们在哪一层并不重要,明白原理最重要,这同时也说明了网络层的划分并不是十分完美的。

3.为什么常见的网络应用端口号都是奇数?

端口号是用来区分不用应用的,比如我们看着视频聊着QQ,我们都需要使用网络传输数据,所以需要客户端端口号,同样的,对于服务器而言,他要提供多种服务,如何区分这些服务,同样需要的是服务器端口号。如果有注意的话发现常用的、时间比较久远的应用的端口号都是奇数,比如FTP的端口号为21,SNMP为161,Telnet为23。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这些端口号都是从网络控制协议(即TCP前身,ARPANET的传输层协议)派生出来的,原来网络控制协议是单工的,不是全双工的,因此每个应用程序需要两个连接,一个用于接收,一个用于发送,需要预留一对奇数和偶数端口号,当TCP和UDP称为了标准的传输层协议时,每个应用程序只需要一个端口号,所以就使用了原来的网络控制协议中的奇数。

总结

很多技术的发展都有其深刻的历史烙印,想要精通一门技术,了解其历史是十分重要的。

不向静中参妙理,纵然颖悟也虚浮 立乎其大 和而不同 古之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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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打击犯罪事迹报告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汇报报告,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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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

青少年是我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善用暴力解决问题。三是贪图享受,四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的滋生土壤。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师生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要加强自我防卫能力:1、提高法律知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多学法律知识。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3、掌握防卫方法。4、积极揭发、检举校园违法犯罪行为等。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为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我们向全社会大声呼吁,给校园一片宁静,还校园一方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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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信访案件调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信访,全文共 2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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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举报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所反映的问题也参差不齐。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干部工作不到位、作风飘浮,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他们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对群众的切身利益漠不关心,而我们的群众则认为纪检监察机关能解决他们所反映的这些问题。在这种新形势下,笔者就当前如何搞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仅供参考: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经常换位思考,切实加强对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

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来电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是人民群众作为国家的主人,充分发挥参政议政权利,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有效途径,实质上是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一种信任,正确处理好群众信访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有利于惩治和预防腐败,有利于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行为的不正之风,有利于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发展民主政治,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转变观念,整合力量。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不仅仅是纪检监察机关和信访举报部门几个干部的事,信访问题要得到彻底解决,必须各方面、各部门都要统筹协调,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切实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每个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合力。

二是换位思考,转换工作思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干部应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服务“第一要务”的高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的合理要求,随时转换工作思维,善于站在不同的角度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切忌把为群众办实事看成是找麻烦,把检举揭发的群众看成是“刁民”,而要把群众信访、来访看作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种鞭策和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提醒、警示。更要注重情、理、法的结合,深怀爱民之心,真诚地接受群众倾诉,以情感人,寓情于理,依法办事,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逐步化解矛盾,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是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信访部门作为纪检前沿阵地,要高度重视,经常过问,逐步建立起加强做好信访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而使信访举报工作既要立足于基本职责,把执纪办案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相结合,与做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又要把调查取证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变成疏导群众情绪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充分发挥案源主渠道的作用和直查快办的优势,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服务。

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的力度,努力化解基层矛盾和对信访问题的预防处置工作

俗话说:“树有根,水有源”,“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也有其原因。从源头上解决好群众关心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成为当前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环节。

一是要加大信访举报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树立法制观念,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自觉遵守信访秩序。要努力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环境,认真查处打击报复案件,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利用接待场所和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相关的法规、信访者的权利与义务、信访工作流程图、本委局受理的范围、工作程序及时限、质量要求以及领导接访的时间等,扩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影响,增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全年工作坚持做到“三办”,即: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普件快办;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保持一张笑脸,程序上讲一个清楚,明确给一个答复,承诺一个时限,搞好优质的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实践“三种下访”形式:定点下访,即到信访问题较突出的单位和地区开展下访,督促基层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定人下访,即针对军转人员、重点上访对象、改制企业分流失业人员等特定人群开展下访,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思想动态,及时排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切实解决好这些人员的实际困难;定事下访,针对移民安置补偿、新城征地补偿、城市拆迁等特殊弱势群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下访,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我们要以群众合法合理的意愿、期待和要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动力,把群众满意或不满意作为衡量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也就是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根本和主线,避免盲目决策、武断决策产生诱发群众信访、上访的苗头和隐患,多一点思考,少一分盲目。

四是要建立健全部门、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信访工作信息网络点。作为纪检

监察机关信访工作的“前位哨”、“电子眼”,定期或不定期报告信访信息,掌握基层信访苗头和动态,充分发挥基层党政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坚持并完善领导包案、挂帐督办、领导下访、电话约访、信访工作百分考核、党风廉政信息发布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建立基层党政组织与群众互动、互信机制, 随时掌握信访工作主动权。

三、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制度,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一是创新工作机机制。结合《信访条例》、中纪委实施《信访条例》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科学分工,明确责任,逐步建立健全高效运转的领导负责机制,领导亲自阅信和接待来访制度和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重要线索和疑难信访问题集体评估与研究制度、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首问责任制、实名举报制度、双向承诺制、保密制、信访举报责任追究制、信访季度分析制、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和处理重大集体访协调机制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

二是积极推行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作中,信访举报办事程序要按照:受理→登记→送阅→领导批示→转办、交办、自办→反馈调查处理情况→上报领导审批→结案( 了结) →立卷归档等程序办理,并积极探索信访举报在受理、调查、处理等环节的公开,切实增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信访举报的透明度。

三是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因为信访举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通过关门集中学习、走出去考察学习和在工作中实践学习,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干部的素质培养,切实加强信访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和素质建设,努力提高其具备五种能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做群众思想工作的能力;提高捕捉信息,及时发现违纪案件线索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能力;提高正确运用政策和纪律,查办信访案件的能力;提高调动各方面力量,协调处理突发性事件和疑难信访问题的能力;提高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把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

四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秉公执纪,做到每件信访有记录凭据、有拟办意见、有领导批阅、有办理结果、有档案储存,减少处理信访举报的随意性,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群众稳定在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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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_生产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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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县安委会:

我乡按照《会昌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会安字〔〕19号)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遏制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了全乡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乡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亲自研究部署专项行动方案,并成立以乡长组长,常务副乡长为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领导小组,为顺利开展打击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二是周密部署、明确任务。接到县安委会的通知后,我站向乡主要领导作了详细的汇报,提出了初步的方案意见,7月18日晚上,乡结合党政联席会议一起组织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上,组织传达学习了县安委会的通知精神,并研究了乡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事项,明确目标任务,根据会前要求,各站所负责人对打非行动提出了三点建议,乡党委、政府明确八个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联合执法,目的通过开展此项活动,促使全乡的安全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矿产品得到合理开发利用。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确保此次打非行动的效果,我乡在第一阶段,加大宣传力度,在乡政府两个重圩口悬挂横幅2条,经检查各村张贴宣传标语96条,营造了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对重点区域和人员进行发放了宣传资料并签订责任奖6份,让“不法份子”得到有效的威慑、全乡民众受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所做工作,

接到上级通知后,我乡印发了《xx乡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召开了各村安全协管员会议,按方案内容,8月上旬乡集中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对辖区内的矿山、企业及可能存在非法生产经营的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排查检查,针对各村所上报的情况及检查出的两非行为,乡积极联系上级有关门,形成合力,集中开展打击执法行动。

截止目前,共查处非法生产4起,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爆竹2家;具体情况如下:8月14日配合县矿管局打击了一起老矿山非法洗矿行为;9月15日配合县公安局打击了一起使用浓硫酸的冶金加工厂;9月20日责令一辆面包车停止非法运客行为;9月26日配合县水利局打击了一起贡江流域非法掏金的行为;9月28日在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时发现两个村小店无证经营爆竹,没收了爆竹2箱;通过开展“两非”打击行动,切实解决了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了民众的法律意识,促进了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下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理管、巩固成果。特别是已打击的非法生产经营点(部);切实做到从源头上得到控制;二是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坚持开展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持久战”严格排查,严格整治,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坚决把我乡非法生产经营的事处于在萌芽状态;三是进一步加强与上级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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