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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标准是什么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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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类产品销售代理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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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河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与赵--(桥东--黑马收货站,个体工商户)货运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及诉外调解代理人,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黄-、任-- 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和诉外调解代理人。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甲方如提供虚假事实和证据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谈判、和解;提起、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等特别授权。

四、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完成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根据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采用风险收费的方法代理并支付委托费用。具体收取方式为:

1、乙方办案期间所产生的诉讼费、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2、律师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索赔额的30%作为律师费。 支付方式为:在甲方得到还款后____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如甲方分期得到还款,须根据每期的赔付金额,按比例向乙方支付。(例如:两期付清,每期20万,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的方式也为两期,每期为20万215;30%=6万)

六、甲方擅自终止委托事项或撤诉等,其预交的费用不予退还,并应向乙方赔偿损失。

七、乙方对委托承办事务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负有保密的义务。

八、本案结案后,甲方需要委托乙方从事进行其他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双方另行协商。

九、乙方代理本案期间,甲方就本案不得组织越级上访,不得发生暴力冲突,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发生上述事件给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石家庄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

二、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公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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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产品供货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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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需方): 合同编号: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

一、 工程项目:

二、 供货范围:序号材料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的期限:

2.1 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甲方质量要求。

2.2 产品质量必需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并且能保证通过本地供电局的验收。

2.3产品自验收合格后 个月内为“三包”期。质保期为自供方供货完毕之日起一年。

三、交货方式: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需方指定收货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四、运输及装卸费用负担:运费及送达需方指定地点的装卸费由 负责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生产厂家标准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按需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规范标准(合同附件)现场验收以及通过本地供电局的验收为最终验收标准,需方如有异议可在 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七、产品价格、付款方式及期限:

7.1. 产品价格: 。

7.2. 付款方式: 。

7.3.依据《民法典》标的物所有权自 时起转移,但需方未完全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供方所有。

八、违约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 甲方必须按合同条款按时付款,如有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总额款5‰计付违约金给乙方,违约金计算公式为:逾期天数×合同总金额×5‰。

8.1.2 最终验收非供货方的原因造成不能通过供电局的验收或者需要整改的,甲方不能拒绝支付到期货款,否则参照8.1.1款执行。

8.1.3 甲方不能以人事变更或者其他任何借口拒绝支付到期货款,否则参照6.1.1款执行。

8.2 乙方责任:

8.2.1 乙方应按甲方需货计划准时供货,以保证施工进度需要。

8.2.2在甲方无过错的情况下,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无法按计划供货而影响工程进度,甲方可根据延期日期的长短按每逾期一天,从总额款中按5‰计违约金扣除。

8.2.3 供电局验收如果出现供货质量问题,由供货方负责更换有问题的产品,并提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售后一年的服务。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凡与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事项:

1、该产品中包含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等)归乙方所有,该产品仅供甲方使用和再次销售,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擅自实施该产品中所包含的专利或变更乙方注册商标。同时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无权许可任何第三方直接实施该产品中包含的知识产权,否则,属侵权行为,乙方将依法追究相关人的法律责任。

2、供方在安装过程中有义务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及技术咨询。

3、本合同中双方确定的地址为邮寄地址,传真和邮寄均是送达方式。

4、按照本合同中确定的地址和传真方式送达的文件均视为对方已收悉。

5、如一方需要变更必须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需方贰份,供方贰份,双方盖章、代表签字及乙方收到甲方预付货款后生效。

甲方(需方)乙方(供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委托代理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移动电话 移动电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名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税 号 税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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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空调销售安装合同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4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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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空调销售安装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甲、乙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向乙方订购 大金空调 一 批,并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开通,同意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产地、数量、金额如下: 序 号 设 备名 称 数量 单 价( 元) 办公室 1 2 3 4 5 6 7 8 9 rhxyq14sy1 rhxyq12sy1 fxsp100 fxdp63 fxdp45 fxdp40 fxdp32 fxdp28 fxdp56 1 1 2 5 1 1 2 3 2 售楼部 10 11 12 13 14 15 rzp450pay1 rzp400pay1 rzp300pay1 fzsp125 fzsp90 fzsp71 2 1 1 6 6 1 合 计( 元) 品 牌产 地 1 16 17 18 19 20 21 fzsp56 fzsp36 4 2 计 费 管 计 设 备 合 安 装 材 料 风 合 序 号 设 备名 称 数量 移机 移 机费 1 2 3 4 5 6 7 rmxs160 fjdp63 fjdp45 fjdp40 fjdp36 fjdp32 风

二、产品质量 2 1 1 3 2 2 管 1、乙方供应的空调质量以上海大金产品的样本和说明书上的技术数据为标 准。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并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德有关规定。 2、乙方保证其供应的空调设备是全新的合格产品。乙方承诺所提供的产品 质量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要求。

三、交货时间 1、空调安装工期跟甲方装修同步配套进行。 年 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2、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空调设备、技术资料、安装、安装材料、风管 等,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 月 日前完成空调 2 确实是乙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 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 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乙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配件等补上,且不计 费用。 3、空调设备在安装完毕后,乙方与甲方一起进行空调调试运行验收。因空 调设备自身质量问题或安装出现差错,乙方应完全负责。乙方负责协调设备安装 及调试运行的负责人为: ,联系方式为: 。 4、空调的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甲方要免费提供空调安装过程中的水、电 等必要条件及其他相应配套工作。 交货地点:

四、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场地。 1、交货地点: 五、验收方法 1、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双方根据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 点检验。 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各方代表确认属乙方责任后, 由乙方处理解决。 此次验收仅是对货物的包装、外观、数量等的检验,最终质量以甲方验收合格为 准。 2、安装调试后对空调设备运行性能进行验收,以空调连续稳定正常运行效 果良好为准,由甲方组织各相关方参加,最终结论以各方签字确认为准。 3、在未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更换合同设备的主材、辅材的 品牌、型号等,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合同总额 20%的违约金,并由乙方无偿 调换至原品牌的规格、型号。

六、付款方式 1、设备到现场支付合同总价的 70%,空调设备安装并调试完毕甲方验收通 3 过后支付到合同总价的 95%,余款 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到期后无息返还。 2、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符合萧山当地税务要求的发票,支付到 95%时 提供全额发票。

七、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甲、乙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向乙方订购 大金空调 一 批,并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开通,同意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产地、数量、金额如下: 序 号 设 备名 称 数量 单 价( 元) 办公室 1 2 3 4 5 6 7 8 9 rhxyq14sy1 rhxyq12sy1 fxsp100 fxdp63 fxdp45 fxdp40 fxdp32 fxdp28 fxdp56 1 1 2 5 1 1 2 3 2 售楼部 10 11 12 13 14 15 rzp450pay1 rzp400pay1 rzp300pay1 fzsp125 fzsp90 fzsp71 2 1 1 6 6 1 合 计( 元) 品 牌产 地 1 16 17 18 19 20 21 fzsp56 fzsp36 4 2 计 费 管 计 设 备 合 安 装 材 料 风 合 序 号 设 备名 称 数量 移机 移 机费 1 2 3 4 5 6 7 rmxs160 fjdp63 fjdp45 fjdp40 fjdp36 fjdp32 风

二、产品质量 2 1 1 3 2 2 管 1、乙方供应的空调质量以上海大金产品的样本和说明书上的技术数据为标 准。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并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德有关规定。 2、乙方保证其供应的空调设备是全新的合格产品。乙方承诺所提供的产品 质量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要求。

三、交货时间 1、空调安装工期跟甲方装修同步配套进行。 年 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2、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空调设备、技术资料、安装、安装材料、风管 等,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 月 日前完成空调 2 确实是乙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 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 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乙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配件等补上,且不计 费用。 3、空调设备在安装完毕后,乙方与甲方一起进行空调调试运行验收。因空 调设备自身质量问题或安装出现差错,乙方应完全负责。乙方负责协调设备安装 及调试运行的负责人为: ,联系方式为: 。 4、空调的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甲方要免费提供空调安装过程中的水、电 等必要条件及其他相应配套工作。 交货地点:

四、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场地。 1、交货地点: 五、验收方法 1、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双方根据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 点检验。 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各方代表确认属乙方责任后, 由乙方处理解决。 此次验收仅是对货物的包装、外观、数量等的检验,最终质量以甲方验收合格为 准。 2、安装调试后对空调设备运行性能进行验收,以空调连续稳定正常运行效 果良好为准,由甲方组织各相关方参加,最终结论以各方签字确认为准。 3、在未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更换合同设备的主材、辅材的 品牌、型号等,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合同总额 20%的违约金,并由乙方无偿 调换至原品牌的规格、型号。

六、付款方式 1、设备到现场支付合同总价的 70%,空调设备安装并调试完毕甲方验收通 3 过后支付到合同总价的 95%,余款 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到期后无息返还。 2、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符合萧山当地税务要求的发票,支付到 95%时 提供全额发票。

七、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甲、乙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向乙方订购 大金空调 一 批,并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开通,同意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产地、数量、金额如下: 序 号 设 备名 称 数量 单 价( 元) 办公室 1 2 3 4 5 6 7 8 9 rhxyq14sy1 rhxyq12sy1 fxsp100 fxdp63 fxdp45 fxdp40 fxdp32 fxdp28 fxdp56 1 1 2 5 1 1 2 3 2 售楼部 10 11 12 13 14 15 rzp450pay1 rzp400pay1 rzp300pay1 fzsp125 fzsp90 fzsp71 2 1 1 6 6 1 合 计( 元) 品 牌产 地 1 16 17 18 19 20 21 fzsp56 fzsp36 4 2 计 费 管 计 设 备 合 安 装 材 料 风 合 序 号 设 备名 称 数量 移机 移 机费 1 2 3 4 5 6 7 rmxs160 fjdp63 fjdp45 fjdp40 fjdp36 fjdp32 风

二、产品质量 2 1 1 3 2 2 管 1、乙方供应的空调质量以上海大金产品的样本和说明书上的技术数据为标 准。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并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德有关规定。 2、乙方保证其供应的空调设备是全新的合格产品。乙方承诺所提供的产品 质量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要求。

三、交货时间 1、空调安装工期跟甲方装修同步配套进行。 年 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2、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空调设备、技术资料、安装、安装材料、风管 等,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 月 日前完成空调 2 确实是乙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 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 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乙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配件等补上,且不计 费用。 3、空调设备在安装完毕后,乙方与甲方一起进行空调调试运行验收。因空 调设备自身质量问题或安装出现差错,乙方应完全负责。乙方负责协调设备安装 及调试运行的负责人为: ,联系方式为: 。 4、空调的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甲方要免费提供空调安装过程中的水、电 等必要条件及其他相应配套工作。 交货地点:

四、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场地。 1、交货地点: 五、验收方法 1、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双方根据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 点检验。 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各方代表确认属乙方责任后, 由乙方处理解决。 此次验收仅是对货物的包装、外观、数量等的检验,最终质量以甲方验收合格为 准。 2、安装调试后对空调设备运行性能进行验收,以空调连续稳定正常运行效 果良好为准,由甲方组织各相关方参加,最终结论以各方签字确认为准。 3、在未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更换合同设备的主材、辅材的 品牌、型号等,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合同总额 20%的违约金,并由乙方无偿 调换至原品牌的规格、型号。

六、付款方式 1、设备到现场支付合同总价的 70%,空调设备安装并调试完毕甲方验收通 3 过后支付到合同总价的 95%,余款 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到期后无息返还。 2、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符合萧山当地税务要求的发票,支付到 95%时 提供全额发票。

八、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运行,乙 方按 1000 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如乙方交付的空调不符合合同质量的约定,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十五 天内给予无条件免费更换。

九、质量保证期 1、质量保证期: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十四个月。乙方在接到甲方书 面通知和电话通知后 1 小时内,立即派合格的维修人员到达甲方所在地维修,直 到修复为止。 2、售后服务方面,乙方所坚持的原则是先解决问题,后分析责任,把用户 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保修期内乙方免收配件及修理费用(非质量因素除外) ,保修期满后备品 或易损件的更换只收材料费。对同一部件连续出现二次故障的配件,由乙方免费 提供直到甲方满意。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履行地 为: (¥ 元) 。

十一、本合同壹式玖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叁份,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 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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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零备件销售确认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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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一方(以下简称卖方)

公司为另一方(以下简称买方)

双方授权代表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签订销售确认书,其条款如下:

1.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同意提供关于23762型251号零备件,凭卖方样品买卖,详见卖方样品图解(略)。

2.本销售确认书货款总金额为 u.s.d.(大写: 美元)为f.o.b.价,即包括下列各项费用:

(1) 价格;

(2)货物从生产厂到达 交货港的运输费;

(3)适合空运条件的包装费;

(4)买方委托卖方办理销售确认书所列货物由 港空运至 港。运输费、保险费、手续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方支付。

3. 公司于付款日期向 银行开出现金支票。卖方收到现金支票后即开出如下单据:

(1)空运提单;

(2)商业发货票(运费、保险费及手续费等收据);

(3)装箱单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装入箱内)。

4.本销售确认书的货物为空运包装,每个装箱两侧均用英文刷写下列标记:

5.买卖双方各持英文销售确认书一份,至代表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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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空乘,运输,销售,全文共 5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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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协议

为促进中国民航事业的发展,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中国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_________(以下简称双方),就委托和代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名词解释

1.销售代理人-----指受民用航空运输企业委托,在约定的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名义代为处理航空客货运输销售及其相关业务的营利性企业。

2.航空货运单-----指托运人或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填制的,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为在承运人的航班上运输货物所订立合同的初步证据。

3.货物托运书-----指托运人办理货物托运时填写的书面文件,是据以填开航空货运单的凭据。

4.运输凭证-----指承运人经民航总局注册批准的客票及行李票、货运、退款单等有价证券的统称。

第二条 委托和代理

1.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_________(以下简称代理方)在_________地区范围内代理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货物运输销售业务。

2.委托方有权对代理方进行业务检查和业务监督,代理方愿意接受委托方的业务检查和业务监督。

第三条 业务范围和职责

依据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37号令第一章第二款规定,代理方代表委托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办理下列销售业务:

1.按照委托方的规定办理货物(包括鲜活物品)吨位预定的有关服务事项。

2.使用委托方的货运单,为委托方填开按委托方指定运价销售的货运单,代理方应向委托方定妥吨位、并按照委托方的规定和运价收清一切款项后,方可填开委托方指定航班的货运单。

3.合理的安排、陈列和分发委托方提供的班期时刻表、货物托运规定以及宣传资料(有关货物运价资料,由代理方自行订购)。

4.正确指导托运人填写货物托运书。

5.正确填制销售报表。

6.办理委托人指定的其它业务。

代理方愿意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办理上述业务。

第四条 代理方企业性质、营业地点及人员

1.代理方必须取得中国的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取得:

(1)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一类空运且售代理业务经营批准证书,及外经贸部批准的经营许可证。

(2)登记有国际空运销售代理业务的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2.代理方的营业地点应且备以下条件:

(1)有固定的、并且其面积不少于二十平方米的独立营业场所为指定的货物运输销售点。

(2)有至少一台直线电话和-台图文传真机。

(3)有不少于两个保险柜和标准的磅秤。

(4)有必要的安全防火、防盗设务和措施。

(5)营业场所的门面应面向能行驶机动车的道路,在门外有适量的车辆停放处。

代理方同意在且备以上条件的地点进行营业。

3.委托方认为代理方的营业场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两个以上柜台,其中一个用于填开货运单,另一个用于收款。

(2)有供托运人休息和填写货物托运书的地方。

(3)有航空货物托运须知、航线图、班期时刻表、运价表、保险须知、意见箱、投诉电话号码、问询服务电话号码、营业时间。各种指示牌要规范、齐全、准确、醒目。

(4)有现行有效的民用航运输规单制度和与经营销售代理业务相适应的资料及业务操作手册。

代理方同意按以上要求实施装修和布置,并保持良好状态。

4.委托方要求代理方在对从事货运销售的工作人员管理上应做如下工作:

(1)代理方直接或间接从事货运销售(包括镇开货运单和收款)的人员,必须是政府的劳动管理部门认可的正式职工或合同工,不得使用临时工。

(2)有成文的工作岗位责任制和奖罚办法,并且贯彻实施。

(3)至少三人持有中国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颁发或认可的业务合格证书(简称上岗证)。

代理方同意按委托方的要求管理从事国际货运销售的工作人员。

5.双方一致认为,为保证工作质量,代理方的工作人员不宜频繁更换,应保持稳定。若代理方人员变更,应立即通知委托方。

第五条 规章及运价的遵守

1.委托方应向代理方提供其有关销售和财务的规定、规章、运价、承运条件、班朋时刻表和其它必要资料,上述资料如有修改或补充,应尽早通知代理方。代理方愿意正确执行委托方提供的一切规定、规章、运价、承运条件、班朋时刻和其它资料。

2.委托方向代理方提供有关销售和财务的规定、规章、运价、承运条件、班期时刻表和其它资料的方式是:书面交、口头通知、电话通知、图文传真、电子邮件和其它双方同意的方式。

第六条 运输凭证的使用和保管

1.代理方为委托方办理国际运输销售业务,应使用委托方的货物运输凭证。

2.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委托方提供运输凭证给代理方。其后,代理方需要运输凭证时,应在_________天前有计划地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应根据其销售及汇款情况向代理提供所需的运输凭证。

3.委托方要求代理方有_________位工作人员作为指定领取运输凭证人员,并按委托方的规定办理领票证。代理方指定的人员对所领取的运输凭证,有保证安全和保管的责任。

4.委托方发放运输凭证过程中,当代理方在委托方的运输凭证发放登记薄上签名之时起,即视为代理方的保管责任开始。在代理方保管责任内,如果发生空白货运单遗失、破损、被盗等情况,代理方必须在当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方(包括代理方的处理意见),并且必须按每份空白货运单人民币_________元向委托方赔偿。如果遗失或被盗的空白货运单被冒用,代理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5.代理方不得擅自把委托方的运输凭证转让他人代售,或者在非指定的销售地点填开。

6.代理方应负责妥善保管运输凭证,于每次结算时向委托方送交运输凭证清单。

7.委托方要求代理方按照运输凭证的序号顺序使用,不得跳号;每日把运输凭证取出和放入保险柜,必须有完善的登记手续。代理方承诺严格按照要求使向委托方负责。

8.代理方应正确填写委托方的运输凭证,并应对运输凭证所列明的相应价值向委托方负责。

9.委托方发放的运输凭证,届委托方所有。委托方有权随时检查运输凭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当委托方认为必要时,可以不事先通知,而向代理方收回发放的运输凭证,代理方必须予以配合和协助。

第七条 代理手续费的交付

1.对代理方使用委托方的货运单办理销售业务,委托方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1)货物运输纯委托方承运航段的代理手续费费率是:_________%,计算方法:_________

(2)货物运输非委托方承运航段的代理手续费按实际代收航空运费的_________%支付,计算方法同上。

2.委托方对代理以下业务不付给代理手续费:

(1)被委托方授权填开的代理人因业务需要产生的特殊优惠运输。

(2)不属于委托方的其它收入。

3.委托方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代理方有销售业绩、工作质量、航空货源、货运价等情况的变化,有权在因家规定的范围内,不须经代理方的同意,调整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续费的费率,代理方愿意接受委托方调整后的费率。

4.委托方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续费的方式:

(1)方式一:代理方在做销售报表和送交销售报表的同时,将所代理的货运销售收入总额(不含本条第二款的业务收入)扣除本合同规定的应得的代理手续费,余款以人民币汇入委托方账户,或以现金方式送交委托方。

(2)方式二:委托方根据代理方送交的销售收入总额,计算应付代理手续费,凭代理方开具的有效发票,以支票或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在委托方收款后30天内,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续费。委托方向代理支付的代理手续费,在委托方存放期间,不计算利息。

(3)委托方以上述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代理手续费。

第八条 财务结算

1.代理方同意在委托方认可的银行开设独立账户,专门并且只限存放代理委托方业务的代收款项。代理方代收的款项,应在当天全部存入银行账户中。除以本协议第七条第四款中的“方式一”支付代理手续费外,该账户中的所有款项从银行支出的唯一目的地,是委托方开户银行的账户。

2.代理方代收的货运销售款及该款项在银行发生的利息,属于委托方所有,代理方无权占有、处理、使用。

3.委托方与代理方的结算期每_________结算一次。代理方应按期根据已销售的货运情况,填写销售报表,连同货运单财务联、作废的完整货运单和银行汇款证明于结算期后五日内送交委托方。委托方有权更改与代理方的结算期。

4.代理方应指定财务结算人员。如果代理方变更或临时替换财务结算人员,必须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委托方。

5.代理方应按照委托方的帐务交接日期,以航班捎带、特快专递、选派专人等方式与委托方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6.由委托方规定的帐务交接手续,以及各项表格的填制方法,代理方愿意遵照办理。

第九条 债务和其它费用

1.代理方不得以委托方的名称或名义对外举债;代理方与其客观存在企业、事业单位、组织等发生的债务、费用,全部由代理方承担,与委托方无关。

2.为方便业务的开展,委托方应提供代理方用于营业柜台张贴的班期时刻表;如果代理方所需班期时刻表的数量较大,委托方应有偿提供给代理方。

3.代理方为委托方代理销售业务所产生的场地租金、水费、电费、电话费、电报费、通信专线租赁费、购买或租用民航计算机货运系统及设备的费用、代理方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奖金、交通费、装修费、设备费和其它相关费用,均由代理方负担。

第十条 担保

为了顺利执行本协议,按时结清帐目,代理方应以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或每张货运单_________元提供保证金、或等值的房地产抵押等委托方认为满意的担保。

第十一条 转让

代理方进行业务活动所用的名称或代理方业务活动地区,应是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所确定的名称和地区。本协议所规定的代理方的权利和其它职责,未经委托方的书面同意,代理方不得将其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者授权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二条 工作差错的责任

1.因委托方的原因,使有关规章、运价、通知不能及时传达到代理方指定的接受地点时(包括图文传真号码、电话号码),因此而发生的工作差错,由委托方承担责任。因代理方变更地址、传真号码、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后,未通知委托方,致使委托方的有关规章、运价、通知不能及时送达代理方所造成的工作差错,由代理方承担责任。

2.因代理方不按规定操作或工作疏忽,所发生的工作差错,由代理方承担全部责任。

3.对于因代理方差错造成航班延误、货主投诉和其它后果,以及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代理方承担。

4.当因工作差错,而发生航班延误、货主投诉和其它后果时,不论是委托方还是代理方的责任,双方应本着服务第

一、货主至上的原则,互相合作,共同做好善后工作。委托方在上述事情发生后,实施处理时,可以全权处理,而不需事先征得代理方的同意,代理方愿意在三天内把因差错而产生的全部费用交付委托方。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代理方的违约责任:

(1)代理方违反委托方有关办理货物预定吨位的规定,造成委托方航班吨位虚耗,代理方应按每吨人民币_________元向委托方交付罚款。

(2)代理方不真实填写或使用货运单,除应负法律和经济责任外,还应按每份货运单人民币_________元向委托方交纳违约金。

(3)代理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第五款,除立即归还票证外,还应按每份货运单人民币_________元向委托方交纳违约金。

(4)代理方违反本协议第八条第一-和第二款,除立即归还全部款项外,还应按国家有银行的最高放贷利息,向委托方交纳违约金。

(5)代理方违反本协议第八条第三款,应向委托方缴纳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违约金=应交代收款数×0.5%×超过天数。

(6)代理方违反本协议第十一条,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并赔偿委托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7)代理方拖欠已销售的会计联,按照本条第五款的规定计算违约金,从保证金里扣减。只有补足违约金及保证金后,代理人才能按规定重新领取货运单。

2.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委托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委托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除应立即交付代理手续费外,还应从结算日后第30天起,每天按银行利息计算数额,交纳违约金。

第十四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2.协议双方为执行本协议而签订的与本协议相关的协议附件和相互交换的文件,应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受本协议的约束。

3.在执行本协议期间,本协议中与中国政府颁布的法令、法规相抵触条款,自动失效,失效的条款不影响其它条款的生效。

4.本协议生效后,协议一方违反合同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书面要求_________天内改正。如超过期限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如果代理方被撤销空运销售代理业务经营批准证书或营业执照,本协议立即终止。

6.本协议终止后,由双方财务部门办理结帐清算。对属于委托方的运输凭证,代理方应列单全部交还委托方;对属于代理方印制的与本协议有关的单据,应予以销毁。

7.协议终止式失效后,双方在结清账目的过程中,委托方有权从代理方的保证金中扣除代理方欠委托方的所有款项,并退还剩余的保证金。

8.在本协议终止之前,协议双方均应承担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上述终止不应解除缔约任何一方在协议有效期间根据本协议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的义务和责任。

第十五条 修改和补充

1.双方在执行或解释协议的过程中,遇有不同意见,应友好协商解决。

2.任何一方要求修改或补充,需经协议双方书面确认。未获双方书面确认之前,应执行原协议规定的条款。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和仲裁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

2.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委托方和代理方各持一份。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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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家具销售标准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3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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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采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中心“ 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的《谈判文件》、乙方的《报价文件》及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该项目的《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报价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 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随机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即RMB¥_______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的环保标准,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送交货物成品样板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板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办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板作为验收样板;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___个日历天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天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_____年___月___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定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市级以上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报价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计算款额¥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三十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广州市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柒拾款项:¥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每逾期1天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三十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的国家规定环保标准,则视作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3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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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计算机销售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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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买方:

卖方与买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买方订购以下产品:货物一览表单位:元型号配置 数量 单位 保修期七彩虹nf4 9 块 叁年 amd 20+ sp 9 个 叁年金士顿512m ddr 400 9 根 叁年易拓80g/20 9 个 叁年三星711n显示器 6 台 壹年多彩光电套件 9 套 壹年后挂耳机 9 对 壹年捷宝gf20gs 128m 9 块 壹年腾达16口交换机 1 个 壹年金达p4机箱+长城电源 9 个 叁年 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

二、质量

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格和性能要求。

三、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卖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 1 日内交货,由买方到卖方公司所在地提货,当场交货。

四、验收

货物到达后,由卖方完成对的货物安装调试,由买方对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由买方验收合格并运走后,卖方不承担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的责任。

五、货款支付

买方首交订货款(大写): 。在卖方交货完毕,买方验收合格后,买方一次性支付全部余额(大写): 。

六、售后服务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按一览表的保修执行保修,具体实施办法见产品保修卡;如是硬件本身的故障,用户所在地在50公理内,免费上门服务;如是操作系统崩溃或受病毒、木马攻击及操作方面的问题,需上门服务,卖方收取一定的服务费;送修免费。

七、违约责任

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如拒收货物对卖方造成损失,卖方有权追索。买方逾期付款,买方每日偿付卖方欠款总额百分之十的滞纳金;卖方交货当时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买方有权拒收;卖方不履行售后服务的有关义务,对买方造成损失,买方有权追索。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受理。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 卖方与买方各执一份。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购买日期: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并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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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销售类社会实践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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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类社会实践报告

为了完成学校有关社会实践活动的要求,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积累一些基本的销售知识,以便于以后更好地学习市场营销等专业课程,我利用暑假时间到宜州爱眼城眼镜专业店进行了为期二十天的眼镜销售实践活动。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本次实践活动由8月一日开始,到8月20日结束,为期二十天。在这二十天里,我主要是进行的是眼镜销售的工作。从活动结束后单位领导的评语中可以看出,这次实践活动我总体表现尚可,基本能达到实践的预计目的,但由于以前缺少工作经验,实践机会少,在实践的过程中仍有很多细节问题需要改进提高。

在这短短的二十天里,虽然我对眼镜知识的了解依然很少很少,销售成绩也不是很好,但却也收获颇丰,感触良多:

首先,只有付出才会有回报。由于上学的原因,我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学校里,没有任何销售经验,在实践的前面两天就常常碰壁。俗话说"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以前听人家说销售怎么怎么难,自己都不以为然.然而等自己站到柜台那与顾客磨嘴皮的时候,才知道销售的难度要远比自己想像的难多了!因为不了解眼镜的专业知识,在介绍的一些性能时搞得到后来自己都不懂得说了些什么天书!而且往往事倍功半,磨破了嘴皮还是无功而反。为了搞好销售,我除了白天主动跟一些老的店员了解各种眼镜的价格、性能与及一些销售的基本常识外,晚上还猛啃眼镜方面的书籍、杂志到一两点钟,这样几天下来尽管很累,但总算摸到了一些门道,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工作就好做多了。有时我的销售量甚至比老员工还好!

其次, 对销售有了一定的了解,掌握了一些基本的销售技巧:

一,良好的服务态度是销售成功进行的前提

做为一个销售行业,我们的目的就是把东西卖出去以换取利润,顾客就是上帝良好的服务态度是必须的,要想获得更多的利润就必须提高销售量。这就要求我们想顾客之所想,急顾客之所急,提高服务质量语言要礼貌文明,待客要热情周到,要尽可能满足顾客的要求。这一点我深有感触,在实践的初期我就就是因为态度不够好,服务不够耐心而错过了很多顾客! 在开始上班的时候,由于态度不好和缺少耐心,动不动就发脾气,常常一天下来一副眼镜都卖不出去。在上班的第一天,我就遇到了一位顾客,我把店里的所有品牌逐一给他介绍,在介绍的过程中,他一直频频点头,我心里暗自高兴,原来卖东西不过如此!可等介绍完了我才知道自己错了,那顾客只说了一句都不怎么样就扬长而去了!我当时很生气,就冲他瞪了瞪眼,没想到被老板看到了,把我狠狠地批了一顿,一再向我强调服务态度的重要性。后来又遇到了几个这样的的顾客,但因为有前车之鉴,我一直努力保持面带微笑,再加上老店员传授的一些经验,我终于成功的卖出了第一副眼镜!这样到实践结束的时候,成绩还很不错,老板直夸我进步快!

二.高超的销售技能是销售成功的关键

在当营业员以前的培训中,比较注重的是礼仪上的训练,而等到真正接近实战的时候,我才发现如果不掌握一定的销售技巧,仅仅依靠良好的服务态度和礼仪是不能成功的完成交易的.在向顾客推销眼镜时我就发现,同样一副眼镜,往往不一样的介绍方式就会收到不一样的效果.比如有一次,有一位先生看重了一副太阳镜,但就是嫌镜脚大了点,而店里又没有小一点的,我只能一个劲的跟他说他戴起来很好看,但他就是犹豫不决,眼看生意就要泡汤了,这时意味老店员走过来说:先生,这副眼镜是专门为成功男士设计的,镜脚大一点戴起来就显的大气了!那先生听了二话没说就付款了!这就是销售技巧的成果.以下是一些老店员向我介绍和我在工作中总结出来的一些销售技巧: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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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技术产品销售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销售,全文共 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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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双方本着相互尊重、共同发展、互利互惠的合作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合同,同时双方承诺按下列合同条款进行公平交易。

1、经确认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如下所示产品,清单如下:

2、乙方承诺根据合同条款按时提供合同所列货物及完整的随货附件。

3、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合同标识厂商之相应产品技术规范,乙方对所供合同产品负责的维修期限:厂商标准。

4、收货事宜:

)需方指定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完整收货地址:需方指定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收货联系人电话:

5、交货日期:

签定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6、运输及提货费用的负担:)供方送货)所有合同货物的运输及提货费用的负担:供方承担

7、产品验收方法及异议期限:)所有合同产品均应在交货地点现场拆验,如有质量异议可在三日内提出。

乙方将协助甲方解决应产品质量问题所带来的争议。)甲方验货时除非因产品质量问题,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拒付货款,包括验收后。

8、付款、开票及违约责任

需方在在收讫货物后个工作日内,向供方付清所有货款(¥元);如需方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付款,供方将按货款总额的每日3‰收取滞纳金。

供方收到全额含税总货款后向需方交付等值合法的发票。

对于买、卖双方交接发票、结算票据事宜,双方一致认同:需方取得发票并不代表需方货款已付清。)如由不可抗拒力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双方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协商解决,供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如需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应付给供方之款项,供方有权收回货物,并不返还需方已付款项,同时不免除供方向需方进一步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按时提供货物,或提供货物的种类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视为违约。

2、任意一方违约将承担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

3、任意一方违约将承担对方的律师等相关费用,费用为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

9、对执行本合同若双方有争议时,不能协商解决的,由供方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10、本合同如需补充,双方可以附件的形式说明。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12、本合同于年月日以正本方式签定及合同附件,都具备相同法律效力。

13、除签名、签时间外手写及涂改无效。

需方单位(甲方)盖章:

经办人:

时间:

供方单位(乙方)盖章:

经办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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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销售确认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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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确认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确认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兹确认售予你方下列货品,其成交条款如下:

1.货品名称及规格

2.数  量

3.单  价

4.总  价

5.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装运唛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装运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付款条件:买方须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开出以售方指定单位为抬头人的不可撤销、可转让、可分割并无追索权的发票全金额之见票即付信用证,并须注明可在上述装运日期后15天内在______________议付有效。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

12.保险:由售方投保________________险,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条款(不包括罢工险)。

13.一般条款

(1)买方须于本确认书第11条所规定之日期前开出本批交易的信用证。否则,售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确认书,或接受买方对本销售确认书未执行的全部或部分,或对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2)凡以cif条件成交的业务,保额为发票价的110%投保,险别以本销售确认书中所开列的为限;买方如要求增加保额或保险范围,应于装船前经售方同意,由此而增加的保险费由买方负责;

(3)品质/数量异议: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60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但须提供经售方同意的公认机构出具的检查报告,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属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售方不负任何责任;

(4)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执,应以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获得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5)本确认书内所述全部或部分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约或迟延交货,售方概不负责;

(6)买方在开给售方的信用证上请填注本确认书号码;

(7)买方于收到本销售确认书后请立即签回一份。如买方对本确认书有异议,应于收到后5天内提出,否则认为买方已同意接受本确认书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一般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4.备注:经双方确认并予以接受。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注:销售确认书适用于批量大、品种单一,交货迅速的产品,销售确认书经签字后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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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国际货物销售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27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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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销售合同范本

第一部分 特别条款

part i specific conditions

该特别条款不限制当事人双方作出另外的约定。

these specific conditions does not prevent the parties from agreeing other terms or further details in box i-16 or in one or more annexes.

卖 方: 买 方:

seller:________________ buyer: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fax): _____________ 传真(fax): ___________________

电邮(e-mail):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contact person: _________ contact person: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fax):_____________ 传真(fax):_______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

本销售合同由第一部分的特别条款(相应的栏目中应填写了内容)和第二部分的一般条款组成,并受该两部分的约束。

the present contract of sale will be governed by these specific conditions (to the extent that the relevant boxes have been completed) and by the general conditions of sale which constitute part ii of this document.

i-1 销售的货物

i-1 goods sold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货物的品名及规格

description of the goods

若空白处不够填写,可使用附件。

an annex may be used if there is insufficient space.

i-2 合同价款(第4条)

i-2 contract price (art. 4)

货 币:

currency:

用数字表述的金额: 用文字表述的金额:

amount in numbers: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amount in letters:_______________

i-3 交货贸易术语

i-3 delivery terms

推荐的贸易术语(依照《XX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recommended terms (according to incoterms ):

______ exw 工厂交货(ex works) 指定地点(named place):______

______ fca 货交承运人(free carrier) 指定地点(named place):______

______ cpt 运费付至(carriage paid to )指定目的地(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_____

______ 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 指定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______

______ daf 边境交货(delivered at frontier)指定地点( named place):____

______ ddu 未完税交货 指定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____

______ ddp 完税后交货 指定目的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____

其它贸易术语(依照《XX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other terms (according to incoterms )

______ fas 船边交货 指定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ree alongside ship) named port of shipment: ____

______ fob 船上交货 指定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 ____

______ cfr 成本加运费 指定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____

______ cif 成本、运费加保险费 指定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____

______ des 目的港船上交货 指定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

(delivered ex shi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____

______ deq 目的港码头交货 指定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elivered ex quay)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____

其它交货贸易术语:

other delivery terms:

承运人(当需要时)

carrier (where applicable)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

传真(fax): _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_

联系人:

contact person: 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

传真(fax): _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_

i-4 交货时间

i-4 time of delivery

(在此处注明卖方依照相应的贸易术语中第a4款的规定必须履行交付货物义务的日期或期限)

indicate here the date or period (e.g. week or month) at which or within which the seller must perform his delivery obligations according to clause a.4 of the respective incoterm.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i-5 买方对货物的检验(第3条)

i-5 inspection of the goods by buyer (art. 3)

装运之前(before shipment)____天(date)检验地(place of inspection): 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other): ________________

i-6 货物所有权的保留(第7条)

i-6 retention of title (art. 7)

____ 是(yes)

____ 否(no)

i-7 付款条件(第5条)

i-7 payment conditions (art. 5)

往来帐户付款(第5.1条)

___ payment on open account (art. 5.1)

付款时间(如与第5.1条的规定不同)〔time for payment (if different from art. 5.1) :开出发票之日起____ 天。 其它:_____________days from date of invoice. other: _______开立需要即期担保或备用信用证保证的帐户(第5.5条) __ open account backed by demand guarantee or 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art. 5.5)

预先付款(第5.2条)

___ payment in advance (art. 5.2)

日期(如与第5.2条规定不同):_________ 总价款_____ 合同价款的___%

date (if different from art. 5.2): ____________ total price ______% of the price

跟单托收(第5.5条)

___ documentary collection (art. 5.5)

___付款交单(d/p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_________

承兑交单(d/a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_______

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第5.3条)

___ irrevocable documentary credit (art. 5.3)

___保兑(confirmed) ___ 非保兑(unconfirmed)

发出地(如适用时)〔place of issue (if applicable)〕: _________

保兑地(如适用时)〔place of confirmation (if applicable)〕: _________

款项的取得(credit available):

__ 即期付款(by payment at sight)

__ 延期付款(by deferred payment at): ___ 天(days)

__ 承兑汇票(by acceptance of drafts at): ___ 天(days)

__ 议付(by negotiation)

部分装运(partial shipments): __ 允许(allowed) __不允许(not allowed)

转运(transhipment): __ 允许(allowed) __ 不允许(not allowed)

必须向卖方通知跟单信用证的日期(如果与第5.3条不同):

交货日前______天 其它:_______________

date on which the documentary credit must be notified to seller (if different from art. 5.3)

________ days before date of delivery __ other: _____________

____ 其它(other): _______________

比如: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子资金转让至卖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e.g. cheque, bank draft, 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 to designated bank account of seller)

i-8 单证

i-8 documents

(在此处注明卖方提供的单证。建议当事人对照其在特别条款第i-3款中选定的贸易术语。)

indicate here documents to be provided by seller. parties are advised to check the incoterm they have selected under i-3 of these specific conditions.

__ 装运单证(transport documents): 注明要求提交的装运单证的类型(indicate type of transport document required )_________

__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__ 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__ 装箱单(packing list) __ 检验证书(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

__ 保险单(insurance document) __ 其它单证(other): ____________

i-9 解除合同日期

i-9 cancellation date

(当双方要修改第10.3条时, 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icle 10.3

不论何种原因(包括不可抗力),如果货物在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不能交付,买方有权通知卖方立即解除合同。

if the goods are not delivered for any reason whatsoever (including force majeure) by (date) _______ the buyer will be entitled to cancel the contract immediately by notification to the seller.

i-10 迟延交货责任(第10.1、10.4和11.3条)

i-10 liability for delay (art. 10.1, 10.4 and 11.3)

(当双方当事人要修改第10.1、10.4和11.3条时, 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 10.1, 10.4 or 11.3

迟延交付货物约定的损害赔偿金应为:迟延交付货物价款的______%/周,最高不超过迟延交付货物价款的______%。

liquidated damages for delay in delivery shall be:

__ ____ % (of price of delayed goods) per week, with a maximum of ____ % (of price of delayed goods)

或者(or):

__ ________ (注明具体金额)(specify amount).

如果因迟延交货终止合同,卖方迟延交货应支付的赔偿金限制为未交付货物价款的_____%.

in case of termination for delay, seller’s liability for damages for delay is limited to ____ % of the price of the non-delivered goods.

i-11 货物不符约定的责任限制(第11.5条)

i-11 limitation of liability for lack of conformity (art. 11.5)

(当双方当事人要修改第11.5条时, 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 11.5.

卖方由于交付不符约定的货物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金应为:

应限于已证明的损失(包括导致的间接损失、利润损失等),不超出合同价款的______%;

seller’s liability for damages arising from lack of conformity of the goods shall be:

___ limited to proven loss (including consequential loss, loss of profit, etc.) not exceeding ___ % of the contract price;

或者(or):

___ 具体列举如下〔as follows (specify)〕:

_____________

i-12买方保留不符约定货物时的责任限制(第11.6条)

i-12 limitation of liability where non-conforming goods are retained by the buyer (art. 11.6)

(当双方当事人要修改第11.6条时, 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 11.6

保留约定不符的货物所作出的价格减让应不超过:这些货物价款的_____%.

the price abatement for retained non-conforming goods shall not exceed:

___ ___% of the price of such goods。

或者(or):

___ ________ (列明具体的数额)(specify amount)

i-13 时间限制(第11.8条)

i-13 time-bar (art.11.8)

(当双方当事人要修改第11.8条时, 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 11.8.

由于交付的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应自货物到达目的港之日起不迟于_____天内提出诉求(第11.8条列明的情况)。

any action for non-conformity of the goods (as defined in article 11.8) must be taken by the buyer not later than __________ from the date of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destination.

i-14(a), i-14(b) 适用的法律(第1.2条)

i-14(a), i-14(b) applicable law (art.1.2)

(当双方当事人想适用某国法律而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时,才应填写)

以下的做法不予推荐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submit the sale contract to a national law instead of cisg. the solution hereunder is not recommended :

(a)本销售合同适用______________(国名)国内法。

(a) this sales contract is governed by the domestic law of __________ (country)

(当双方当事人对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没有规定的事项不想适用卖方所在国法律时,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if the parties wish to choose a law other than that of the seller for questions not covered by cisg

(b)《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没有规定的任何事项,应适用______________(国名)法律。

(b) any questions not covered by cisg will be governed by the law of ____________ (country).

i-15 其它事项

i-15 other

第二部分 一般条款

part ii general conditions

第一条 总则

art. 1 general

1.1 这些一般条款与第一部分的特别条款一起适用于本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但也可以将这些一般条款加入其它任何的销售合同。当第二部分的一般条款独立于第一部分的特别条款使用时,第二部分对第一部分的任何援引应解释为对双方约定的对应的特别条款的援引。当这些一般条款与双方约定的任何特别条款相矛盾时,应以特别条款为准。

1.1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are intended to be applied together with the specific conditions (part i) of the international sale contract of manufactured goods, but they may also be incorporated on their own into any sale contract. where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part ii) are used independently of the said specific conditions (part i), any reference in part ii to part i will be interpreted as a reference to any relevant specific conditions agreed by the parties. in case of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and any specific conditions agreed upon between the parties, the specific conditions shall prevail.

1.2 合同自身(即指这些一般条款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特别条款)的规定中未明示或默示处理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事项应适用:

a.《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年维也纳公约,下称《销售公约》),和

b.在《销售公约》未对这些事项作出规定时,适用卖方营业所在地国法律。

1.2 any questions relating to this contract which are not expressly or implicitly settled by the provisions contained in the contract itself (i.e.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and any specific conditions agreed upon by the parties) shall be governed:

a. by 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vienna convention of 1980, hereafter referred to as cisg), and

b. to the extent that such questions are not covered by cisg, by reference to the law of the country where the seller has his place of business.

1.3 援引的任何贸易术语(比如:exw,fca 等)应视为国际商会出版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对应的贸易术语。

1.3 any reference made to trade terms (such as exw, fca, etc.) is deemed to be made to the relevant term of incoterm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1.4 援引的国际商会的出版物应视为达成本合同时最新的版本。

1.4 any reference made to a publica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s deemed to be made to the version current at the date of conclusion of the contract.

1.5 除非达成书面协议或有书面证据证明,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均无效。但是,当另一方信赖该方所作出的行为时,该方由于其作出的行为而不得主张该款规定。1.5 no modification of the contract is valid unless agreed or evidenced in writing. however, a party may be precluded by his conduct from asserting this provision to the extent that the other party has relied on that conduct.

第2条 货物的特征

art. 2 characteristics of the goods

2.1 双方约定,与货物及其用途有关的任何资料,比如;包含在卖方的目录、说明书、函件、广告、图片和价目表中的重量、尺寸、容量、价格、颜色和其它数据不应作为生效的合同条款,除非在合同中明确作了约定。

2.1 it is agreed that any information relating to the goods and their use, such as weights, dimensions, capacities, prices, colours and other data contained in catalogues, prospectuses, circulars, advertisements, illustrations, price-lists of the seller, shall not take effect as terms of the contract unless expressly referred to in the contract.

2.2 除非另有约定,买方不拥有购买的软件、制图等产品中的知识产权。卖方仍然是货物涉及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的独占所有权人。

2.2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buyer does not acquire any property rights in software, drawings, etc. which may have been made available to him. the seller also remains the exclusive owner of any intellectual or industrial property rights relating to the goods.

第3条 货物装运前的检验

art. 3 inspection of the goods before shipment

如果双方约定买方有权在装运前对货物进行检验,卖方必须在装运前的合理时间内通知买方,货物在约定的地点已准备好进行检验。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that the buyer is entitled to inspect the goods before shipment, the seller must notify the buyer within a reasonable time before the shipment that the goods are ready for inspection at the agreed place.

第4条 价格

art. 4 price

4.1 如果没有约定货物的价格,将适用达成合同时卖方最新列出的价格。若没有这样的最新列出的价格,将适用达成合同时这些货物的一般价格。

4.1 if no price has been agreed, the seller’s current list price at the time of the conclusion of the contract shall apply. in the absence of such a current list price, the price generally charged for such goods at the time of the conclusion of the contract shall apply.

4.2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货物价格不包含增值税,没有必要调整价格。

4.2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the price does not include vat, and is not subject to price adjustment.

4.3 第i-2款(合同价款)注明的价款包括卖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的任何费用。但是,如果卖方承担了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应由买方承担的费用(比如:exw或fca术语中的运输费或保险费),那么这些款项不应视为已包含在第i-2款项下注明的价款中,买方应予偿还。

4.3 the price indicated under i-2 (contract price) includes any costs which are at the seller’s charge according to this contract. however, should the seller bear any costs which, according to this contract, are for the buyer’s account (e.g. for transportation or insurance under exw or fca), such sums shall not be considered as having been included in the price under i-2 and shall be reimbursed by the buyer.

第5条 支付条件

art. 5 payment conditions

5.1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或者双方之间此前交易另有默契,买方应通过往来帐户向卖方支付价款和其它应付的款项,支付时间是开出发票之日起30日。除非另有约定,到期应付的款项应可在结算时远程转帐至卖方在其所在国开立的帐户,当相应的应付款项作为可立即存取的资金为卖方银行收到时,应视为买方履行了其付款义务。

5.1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or implied from a prior course of dealing between the parties, payment of the price and of any other sums due by the buyer to the seller shall be on open account and time of payment shall be 30 days from the date of invoice. the amounts due shall be transferred,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by teletransmission to the seller’s bank in the seller’s country for the account of the seller and the buyer shall be deemed to have performed his payment obligations when the respective sums due have been received by the seller’s bank in immediately available funds.

5.2 如双方约定预先付款,则无须作出进一步的表示,支付的预先付款应指全部的价款,除非另有约定。而且预先付款必须作为可立即存取的资金,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者约定的交货期限内最早的一天之前至少30日为卖方银行收到。如果双方约定仅预先支付部分合同价款,剩余价款的支付条件将按照本条款中规定的规则确定。

5.2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on payment in advance, without further indication, it will be assumed that such advance payment,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refers to the full price, and that the advance payment must be received by the seller’s bank in immediately available funds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or the earliest date within the agreed delivery period. if advance payment has been agreed only for a part of the contract price, the payment conditions of the remaining amount will be determined according to the rules set forth in this article.

5.3 如果双方约定通过跟单信用证付款,除非另有约定,买方必须按照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安排一家著名的银行开出一张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跟单信用证,并且在约定交货日之前至少30日或者在约定的交货期限内最早一天前至少30日作出通知。除非另有约定,跟单信用证应为即期、允许部分装运和转运。

5.3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on payment by documentary credit, then,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buyer must arrange for a documentary credit in favour of the seller to be issued by a reputable bank, subject to the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and to be notified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or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earliest date within the agreed delivery period.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documentary credit shall be payable at sight and allow partial shipments and transhipments.

5.4 如果双方约定通过跟单托收付款,那么,除非另有约定,单证应在付款时交付(付款交单),单证的交付无论如何应受国际商会出版的《托收统一规则》支配。

5.4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on payment by documentary collection, then,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documents will be tendered against payment (d/p) and the tender will in any case be subject to the 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5.5 在双方约定付款需要银行担保支持的情况下,在约定的交货日之前至少30日或者在约定的交货期限内最早日期之前至少30日,买方应按照国际商会出版的《即期担保统一规则》的规定提供一份即期银行担保,或者按照该规则或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提供一份备用信用证,在两种情况下,均应由一家著名的银行开出。

5.5 to the extent that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that payment is to be backed by a bank guarantee, the buyer is to provide,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or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earliest date within the agreed delivery period, a first demand bank guarantee subject to the uniform rules for demand guarantee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or a 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subject either to such rules or to the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n either case issued by a reputable bank.

第6条 迟延付款时的利息

art. 6 interest in case of delayed payment

6.1 如果一方未支付到期款项,另一方有权从该款项到期应支付之日起对该笔款项计算利息。

6.1 if a party does not pay a sum of money when it falls due the other party is entitled to interest upon that sum from the time when payment is due to the time of payment.

6.2 除非另有约定,利率应高于付款货币在付款地适用于一般借款人的平均的银行短期贷款利率的2%,或者若在付款地没有这种利率时,适用付款货币国的相同的利率。如果在这两个地方均不存在该种利率,利率应是依照付款货币国法律确定的适当的利率。

6.2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rate of interest shall be 2% above the average bank short-term lending rate to prime borrowers prevailing for the currency of payment at the place of payment, or where no such rate exists at that place, then the same rate in the state of the currency of payment. in the absence of such a rate at either place the rate of interest shall be the appropriate rate fixed by the law of the state of the currency of payment.

第7条 货物所有权的保留

art. 7 retention of title

如果双方对于货物所有权的保留作了有效的约定,卖方对货物保留所有权直到价款支付完毕为止,或者依另外的约定。

if the parties have validly agreed on retention of title, the goods shall remain the property of the seller until the complete payment of the price, or as otherwise agreed.

第8条 合同的交货贸易术语

art. 8 contractual term of delivery

除非另有约定,应采用“工厂交货”(exw)方式交货。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delivery shall be "ex works" (exw).

第9条 单证

art. 9 documents

除非另有约定,卖方必须提供适用的国际贸易术语中要求的单证(如有的话),或者如果没有适用的国际贸易术语,则按照先前交易过程确定。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seller must provide the documents (if any) indicated in the applicable incoterm or, if no incoterm is applicable, according to any previous course of dealing.

第10条 迟延交货、不交货及其补偿

art. 10 late-delivery, non-delivery and remedies therefor

10.1 当迟延交付货物时,若买方将延迟的情形通知了卖方,则每延迟一个完整周,买方有权索要迟延交付货物价款0.5%或约定的其它比例的约定的赔偿金。如果买方从约定的交货日起15日内向卖方发出这样的通知,损害赔偿金从约定的交货日起或在约定的交货期限内的最后一日起算。如果买方从约定的交货之日起15日内向卖方发出这样的通知,损害赔偿金从通知之日起算。约定的迟延赔偿金不得超过迟延交付的货物价款的5%或约定的其它补偿金的最高数额。

10.1 when there is delay in delivery of any goods, the buyer is entitled to claim liquidated damages equal to 0.5% or such other percentage as may be agreed of the price of those goods for each complete week of delay, provided the buyer notifies the seller of the delay. where the buyer so notifies the seller within 15 days from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damages will run from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or from the last day within the agreed period of delivery. where the buyer so notifies the seller after 15 days of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damages will run from the date of the notice. liquidated damages for delay shall not exceed 5% of the price of the delayed goods or such other maximum amount as may be agreed.

10.2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第i-9条中就合同解除日期达成一致,基于货物由于任何原因(包括不可抗力事件)未能在解除合同日期前交付,买方有权通知卖方解除合同。

10.2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upon a cancellation date in box i-9, the buyer may terminate the contract by notification to the seller as regards goods which have not been delivered by such cancellation date for any reason whatsoever (including a force majeure event).

10.3 当第10.2条不适用,并且卖方在买方依照第10.1条的规定有权获得最高数额的约定赔偿金日为止仍未能交付货物时,如果货物未在卖方收到该通知之日起5日内交付给买方,买方基于这些货物的原因有权书面通知卖方解除合同。

10.3 when article 10.2 does not apply and the seller has not delivered the goods by the date on which the buyer has become entitled to the maximum amount of liquidated damages under article 10.1, the buyer may give notice in writing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as regards such goods, if they have not been delivered to the buyer within 5 days of receipt of such notice by the seller.

10.4 如果合同依照第10.2条或第10.3条解除,那么除了依照第10.1条已付或应付的款项外,买方有权索要不超过未交付货物价款10%的其它损失的赔偿金。

10.4 in case of termination of the contract under article 10.2 or 10.3 then in addition to any amount paid or payable under article 10.1, the buyer is entitled to claim damages for any additional loss not exceeding 10% of the price of the non-delivered goods.

10.5 本条款项下的补偿不包括迟延交货或不交货时的其它补偿。

10.5 the remedies under this article are exclusive of any other remedy for delay in delivery or non-delivery.

第11条 货物不符约定

art. 11 non-conformity of the goods

11.1 买方应在货物到达目的港之后尽快检验货物,并应在买方发现或应该发现货物不符之日起15日内,将货物不符约定的情况书面通知卖方。无论如何买方将无权因货物不符约定要求补偿,如果买方未能在货物到达约定目的港之日起12个月内将货物不符约定的情况书面通知卖方。

11.1 the buyer shall examine the goods as soon as possible after their arrival at destination and shall notify the seller in writing of any lack of conformity of the goods within 15 days from the date when the buyer discovers or ought to have discovered the lack of conformity. in any case the buyer shall have no remedy for lack of conformity if he fails to notify the seller thereof within 12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the agreed destination.

11.2尽管在特定的贸易或双方之间交易当中存在一些常见的细微差异,货物仍将视为与合同相符,但买方有权获得因这些细微差异在这种贸易或交易当中通常的价款减让。

11.2 goods will be deemed to conform to the contract despite minor discrepancies which are usual in the particular trade or through course of dealing between the parties but the buyer will be entitled to any abatement of the price usual in the trade or through course of dealing for such discrepancies.

11.3 当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并且买方依照第11.1条的规定已发出了货物不符约定的通知,而买方未在通知中选择保留货物的情况下),卖方有权选择:

(a)用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替换不符的货物,而买方无须支付额外的费用,或者

(b)修复不符约定的货物,而买方无须支付额外的费用,或者

(c)向买方偿还不符约定货物的已付价款,并由于货物不符合同约定而终止合同。

在依照第11.1条规定发出货物不符通知和依照上述第11.3(a)的规定提供替代货物或依照第11.3(b)的规定修复货物的日期之间,每过一个完整周,买方有权依照第10.1条的规定获得约定的赔偿金。这些赔偿金应与第10.1条项下应付的赔偿金(如有的话)累计,但无论如何不得超过这些货物价款总额的5%。

11.3 where goods are non-conforming (and provided the buyer, having given notice of the lack of conformity in compliance with article 11.1, does not elect in the notice to retain them), the seller shall at his option:

(a) replace the goods with conforming goods, without any additional expense to the buyer, or

(b) repair the goods, without any additional expense to the buyer, or

(c) reimburse to the buyer the price paid for the non-conforming goods and thereby terminate the contract as regards those goods.

the buyer will be entitled to liquidated damages as quantified under article 10.1 for each complete week of delay between the date of notification of the non-conformity according to article 11.1 and the supply of substitute goods under article 11.3(a) or repair under article 11.3(b) above. such damages may be accumulated with damages (if any) payable under article 10.1, but can in no case exceed in the aggregate 5% of the price of those goods.

11.4 如果卖方在买方依照第11.3条的规定有权获得最高额约定的赔偿金之日为止,未能依照第11.3条的规定履行义务,买方基于货物与合同不符,有权书面通知卖方解除合同,除非卖方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供了替代货物或修复了货物。

11.4 if the seller has failed to perform his duties under article 11.3 by the date on which the buyer becomes entitled to the maximum amount of liquidated damages according to that article, the buyer may give notice in writing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as regards the non-conforming goods unless the supply of replacement goods or the repair is effected within 5 days of receipt of such notice by the seller.

11.5 当合同依照第11.3(c)条或第11.4条的规定终止时,除了依照第11.3条支付的或应付的退款和迟延损害赔偿金外,买方有权获得不超过不符约定货物价款10%的附加损失的损害赔偿金。

11.5 where the contract is terminated under article 11.3(c) or article 11.4, then in addition to any amount paid or payable under article 11.3 as reimbursement of the price and damages for any delay, the buyer is entitled to damages for any additional loss not exceeding 10% of the price of the non-conforming goods.

11.6 买方选择保留不符约定的货物的,买方有权获得相当于若货物与合同相符时在约定目的地的货物价格与实际交付时在同一地的价格之间的差价。这些差价不应超过不符约定货物价款的15%。

11.6 where the buyer elects to retain non-conforming goods, he shall be entitled to a sum equal to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value of the goods at the agreed place of destination if they had conformed with the contract and their value at the same place as delivered, such sum not to exceed 15% of the price of those goods.

11.7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第11条中约定的补偿不包括任何因货物不符约定的其它救济。

11.7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the remedies under this article 11 are exclusive of any other remedy for non-conformity.

11.8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在货物到达之日起两年之后,买方不得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货物不符约定的诉求。双方明确约定,在该两年期限届满之后,卖方以不履行合同为由向买方提出诉求时,买方不得在答辩中主张货物不符约定,或据此提出反请求。

11.8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no action for lack of conformity can be taken by the buyer, whether before judicial or arbitral tribunals, after 2 years from the date of arrival of the goods. it is expressly agreed that after the expiry of such term, the buyer will not plead non-conformity of the goods, or make a counter-claim thereon, in defence to any action taken by the seller against the buyer for non-performance of this contract.

第12条 双方的合作

art. 12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parties

12.1 买方应将其顾客或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交付的货物或涉及货物的知识产权的索赔即时通知卖方。

12.1 the buyer shall promptly inform the seller of any claim made against the buyer by his customers or third parties concerning the goods delivered 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related thereto.

12.2 卖方应即时将可能涉及买方产品责任的索赔通知买方。

12.2 the seller will promptly inform the buyer of any claim which may involve the product liability of the buyer.

第13条 不可抗力

art. 13 force majeure

13.1 一方对于不履行义务不必承担责任,只要其能证明:

(a)不履行义务是由于其不能控制的阻碍,及

(b)在达成合同时,尽其所能也不能合理地预见该阻碍和其影响,及

(c)其不能合理地避免或克服该阻碍或其影响。

13.1 a party is not liable for a failure to perform any of his obligations in so far as he proves:

(a) that the failure was due to an impediment beyond his control, and

(b) that he could not reasonably be expected to have taken into account the impediment and its effects upon his ability to perform at the time of the conclusion of the contract, and

(c) that he could not reasonably have avoided or overcome it or its effects.

13.2 主张免责的一方,尽其所能在知道该阻碍及其影响时,只要可行应将该阻碍及其影响通知另一方。当免责事由消除时,也要发出通知。

13.2 a party seeking relief shall, as soon as practicable after the impediment and its effects upon his ability to perform become known to him, give notice to the other party of such impediment and its effects on his ability to perform. notice shall also be given when the ground of relief ceases.

未发出两种通知中任一种通知的一方,应对本应可以避免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failure to give either notice makes the party thus failing liable in damages for loss which otherwise could have been avoided.

13.3 在不违反第10.2条的前提下,本条款规定的免责事由使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免除了支付损害赔偿金、罚金和其它合同制裁的责任,但只要该事由存在并持续,对于支付拖欠款项利息的责任则不能免除。

13.3 without prejudice to article 10.2, a ground of relief under this clause relieves the party failing to perform from liability in damages, from penalties and other contractual sanctions, except from the duty to pay interest on money owing as long as and to the extent that the ground subsists.

13.4 如果免责的事由持续存在超过六个月,任何一方均有权通知解除合同。

13.4 if the grounds of relief subsist for more than six months, either party shall be entitled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with notice.

第14条 争议的解决

art. 14 resolution of disputes

14.1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4.1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all disputes arising in connection with the present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tianjin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financial arbitration center for arbitration, which shall be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mmission’s arbitration rules in effect at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卖方签字 买方签字

seller buyer

signature signature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地点(place)_____________ 日期(date)___ 地点(place)____ 日期(date)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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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水泥制品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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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乙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三、技术要求及标准

经甲方研究,乙方依据图纸为甲方生产出水口保护装置,出水口保护装置为圆柱体,高为400mm,直径为400mm。上开口预留180mm的口径,柱体一侧距离上方140mm,下方100mm的预留160mm的口径。另一侧依据模板有水利标志。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结构、成型和支撑作用的模板,达到保护和改善出水口保护装置的表面质量、材料工费,核实达成此协议。

四、质量要求

乙方依甲方的样品生产,出水口保护装置材料为混泥土,含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P.C32.5)、砂土为中砂(3.0mm-2.3mm)、石子(粒径大于4.75mm)。混泥土需现场搅拌机搅拌,搅拌出新鲜的浆液。生产出的出水口保护装置需一次性成型,若出现表面接缝应进行处理,直至平整,外观形象光滑平整,若出现蜂窝麻面及时进行处理。上部圆周围及内部进行打磨处理至光滑平整,防止使用时刮伤。底座预埋螺栓均匀分布,无裂缝。出水口保护装置应进行洒水养护,土工膜覆盖,不能长时间暴露在太阳下,正常养护时间为2-4天,拆模时其表面不因拆模而损坏时方可拆除。乙方应严格要求按照甲方的产品标准供应,不符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甲方要求的,乙方必须清除现场,结算时不予计量,不予结算。

五、承包方式与数量

本项目由甲方提供图纸,提供生产模具,乙方提供附属工具及场地。乙方严格按图保质、保量生产。

本批次生产数量:

六:工期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产至______月______日生产完成。

七、价格、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按图核其材料工费及附属材料由乙方购买生产,甲方从乙方生产场地购买,每个______元。并保证提供的产品型号为市场最低价,如发现乙方以低于甲方供应价向任何购货商销售同型号产品的,乙方须按照差额部分向甲方做出补偿。价格经双方议定后,乙方在______年内不得调高商品价格。

2、乙方生产出的数量为总数量的70%时,甲方同意并对乙方生产数量与质量核实,预付50%的款后生产完成。并由质量检验人员检查合格后,甲乙双方认可签字后付清。

八、甲方责任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由甲方对其技术要求和质量作以指导,对乙方生产的产品抽检,对如发现乙方偷工减料,或发现有关质量问题,甲方可扣除总价款的

九、乙方责任

1、乙方需经甲方同意并签订生产协议。

2、应按甲方的要求定期报公司材料主管生产情况。

3、严格按图纸要求保证质量、外观及整体效果。

4、出现质量问题,必须接受材料专管员的罚款及停工通知的要求。

5、乙方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在生产及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十、其它

本次生产中无论天气或其它发生什么变化,甲方不在追加任何费用。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签字

之日起生效,完全生产好后期满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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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计算机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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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

卖方与买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买方订购以下产品:______________货物一览表单位:

二、质量

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格和性能要求。

三、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卖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 ________日内交货,由买方到卖方公司所在地提货,当场交货。

四、验收

货物到达后,由卖方完成对的货物安装调试,由买方对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由买方验收合格并运走后,卖方不承担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的责任。

五、货款支付

买方首交订货款(大写) .在卖方交货完毕,买方验收合格后,买方一次性支付全部余额(大写) .

六、售后服务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按一览表的保修执行保修,具体实施办法见产品保修卡;如是硬件本身的故障,用户所在地在50公理内,上门服务;如是操作系统崩溃或受病毒、木马攻击及操作方面的问题,需上门服务,卖方收取一定的服务费;送修。

七、违约责任

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如拒收货物对卖方造成损失,卖方有权追索。买方逾期付款,买方每日偿付卖方欠款总额百分之十的滞纳金;卖方交货当时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买方有权拒收;卖方不履行售后服务的有关义务,对买方造成损失,买方有权追索。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受理。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 卖方与买方各执一份。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购买日期: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并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买方:______________(签章) 卖方:__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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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浓缩饲料和配合饲料产品授权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1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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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兼职在_________地区有偿为甲方销售产品及服务。由甲方协调并支援乙方日常的业务工作。

二、质量

1.甲方严格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其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说明书及所提供技术资料之要求。

2.乙方为甲方代理销售产品中涉及技术问题需甲方协助谈判时应事前通知甲方由甲方进行技术支援。

3.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产品说明书、技术资料、公司简介、资质证书等所需资料。

4.业务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价格

1甲.方提供统一的价格表给乙方乙方不得擅自将价格表内容透漏给竞争对手。

2.方按代理价给乙方超出代理价部分的差额扣除税金作为乙方销售佣金。

3.甲方视乙方年销售额情况按销售额代理价计算的_________给乙方作为奖励。

4.特殊业务竞争价格需调整的低于代理价需经甲方同意酌情处理。

5.甲方因技术、原材料、市场等因素影响需要变动价格时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价格自行调整。

四、货款

1.乙方应要求用户按代理价作为预付款底数若用户无预付款乙方须个人垫付乙方提货时付足货款代理价。

2.特殊情况需经本公司批准后确定。

五、佣金 乙方在合同款全部到帐后提取佣金。

六、供货

1.甲方对乙方代理产品的供货实行优先保证的原则供货时间按甲方答复时间为准。

2.乙方应严格按合同付款条件执行预付款来款推迟则供货期顺延正常供货时按合同条款执行供需紧张时按来款先后确定。 3乙方及其用户单方中止订货合同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解决。

七、发票 乙方为甲方销售的产品其销售发票需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成交价开票的付足全部货款后甲方方能将发票移交乙方或乙方用户特殊情况例外。

八、运输

1.运输方式乙方自提或甲方代办运输。

2.甲方代办运输的乙方需在发货前将运费与货款一同付给甲方甲方按市场运价标准收费。 3货物在甲方的吊装由甲方免费吊装到达乙方用户后的吊装搬运等由乙方负责。

九、安装及售后服务

1.甲方负责产品的系统安装指导。

2.甲方对产品保修12个月保修期内凡属甲方制造中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属乙方用户原因造成的问题费用由乙方或乙方用户负担。

3.保修期以外的产品视产品的具体情况确定有偿或无偿服务乙方应与用户积极配合甲方服务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其他 乙方在下定单时须注明用户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以便甲方建立用户档案及时为用户提供售后服务。 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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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销售总监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经理,全文共 2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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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1、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合同。

2、本合同有效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为试用期)

3、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公司担任岗位的工作。

2、甲方可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及乙方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乙方在受雇于甲方期间应始终保证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交付的工作任务,履行职责。

4、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其他公司的工作或私接业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公司实行:

标准工时制度

不定时工时制度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每日工作_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_小时,如需加班,须经主管上级批准。公司将按公司的规定给加班员工一定的报酬或调休。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按照标准工时制度的原则确定工作量,不再执行加班的规定。

第四条乙方享有中国政府规定的公休、节假日,包括新年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放假三天,国庆节放假三天。

第五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1、甲方按乙方的职责、绩效进行报酬分配。乙方试用期内,月收入为试用期满后,月收入为________。本收入包括国家规定的各类津贴、补贴。乙方在受聘期间必须遵守收入保密制度。

2、甲方可以根据业务财务状况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调整乙方的工资和收入。

3、随着岗位变动,乙方根据甲方工资标准享受新岗位的薪资。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住房、失业和医疗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第八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医疗期间的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方享有中国政府规定的婚丧假、女员工孕期产假及哺乳假以及其他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假期及福利。

六、劳动纪律

第十一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二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违反公司的章程、制度,甲方将给予乙方纪律处分,严重者公司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不需要提前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①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在招聘时的用人要求;

②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上级有权确定乙方是否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形象、利益形象、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劳动教养的;

5、乙方因个人原因丧失目前工作需要的专业资格,如司机丧失驾驶执照,财会人员丧失会上岗证等;

6、甲方因业务经营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内容,乙方在被提供转岗机会后仍拒不接受的;

7、因乙方个人不道德或不文明行为对甲方造成名誉、形象、业务上等损失的。

乙方在受聘期间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合同解除后,甲方仍保留向乙方追索赔偿的权利。

第十七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能力的。

第十九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在未办妥解除合同手续之前,乙方不得擅自离开公司。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2、被国家有关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3、与甲方出资培训、购房补贴等有服务期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如果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查实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间或在办理解聘手续期间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使用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八、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二十一条甲方商业秘密包括:

1、计划、项目,方案,销售、市场广告、产品开发、财务等有关的信息。

2、甲方人力资源方面信息,如人力资源政策或计划。

3、其他甲方有合作义务保密的其他公司信息。

第二十二条乙方不得在受聘于甲方期间的任何时间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将在受聘期间甲方提供或乙方获得的属于甲方的财产、文件及客户、代理商有关的记录归还给甲方(如涉及甲方经营的文件、资料、图纸、磁带、磁盘、笔记等),不得自行转让他人或销毁、带出。

第二十四条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不得泄露在受聘期间获得的商业秘密,除非乙方事先向甲方的法律顾问或其他指定人提出请求并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根据当地民法典规的要求同意增加以下条款: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条双方确认依照下列通讯地址互相送达有关文书。如一方需更改以下信息,需及时事先通知另一方,否则责任自负。

甲方:_____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宅):_______________

电话(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

紧急情况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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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际货物销售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6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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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销售合同

营业地在不同国家(地区)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统称为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或国际货物买卖合同(contracts for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国际货物买卖正是以这种合同为中心进行的。而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都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倘若发生不属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免责范围内的不符合同规定的行为或不行为,就构成违约,违约方就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失。如违约方不赔偿或不按对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对方就有权视不同情况采取合理措施以取得法律保护。所以,对外达成和履行销售合同不仅是一种商业行为,而且是一种与国外客户双方的法律行为,据此,对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必须从法律角度予以严肃对待。 基本合同

我国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是一种最重要的、基本的涉外经济合同,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是以逐笔成交、货币结算、单边进口或出口的方式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商人达成的货物买卖合同。此外,国际货物买卖的当事人在进行一笔交易时,通常还需要与运输机构、保险公司、银行等签订合同,而在一般情况下,这些合同又是履行销售合同所必需的,是为履行销售合同服务的。而这些合同只是某一笔交易的组成部分,是辅助性的合同,基本的仍然是销售合同。 法律规范及法律适用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和其他的经济合同一样,体现了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凡符合法律规范的合同,可得到法律的承认、保护和监督,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义务受到法律的监督和约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根据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及改革和开放的要求,在不断处理合同争议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较明确和完整的有关销售合同的法律概念、原则和程序。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首次明确地规定了涉外经济合同应参照该法原则和国家惯例办理。1985年3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又正式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从而使有关涉外销售合同的法律概念、原则和程序更加明确和具体。

达成和履行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才能受法律保护并受法律约束。但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当事人分别居于不同国家,而不同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又往往不相一致,一旦发生纠纷或争议,究竟按照哪方国家的法律作为判断是非或处理的依据就成为问题。这就是通常所称的"法律冲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国法律大多对适用何国法律均作具体规定,可是各国的规定又不尽相同,有适用缔约地法律的;也有适用履约地法律的;较多国家法律规定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或允许当事人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当事?quot;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何谓"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则须视交易的具体情况由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例如,一家设在上海的中国外贸公司与一家设在东京的日本企业在广交会上签订了一项买卖合同,贸易条件是上海港船上交货,合同虽未规定处理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由于该合同的缔约地(广州)和履行交货的地点(上海)均在中国,按一般的国际私法规则,可以认为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是中国,应当适用中国的法律,也就是说,在一定情况下,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应当符合合同选择的或根据国际私法规则适用的其一国家的国内法。由此可见,在处理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争议时,一个国家的法院或仲裁机构除适用本国的国内法(实体法)外,有时也可适用外国的国内法。

其次,作为国家贸易法律的主要渊源之一的国际惯例,也是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应当遵循的规范。所谓国际惯例,就是指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并已被广泛使用的一些有较为明确和固定内容的贸易习惯和一般做法,从中包括成文的或不成文的原则、准则和规则。国际惯例只有在当事人承认或在实践中采用时才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国际惯例的具体内容可由当事人在采用时加以补充或更改,国际贸易方面的惯例的具体内容在各国各地区往往有不同的解释,例如关于贸易术语的惯例,目前主要的就有三种,但有的却有明显的地区性。 其中《华沙-牛津规则》关于cif术语的规则,欧洲大陆国家使用较多;《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主要为美国和部分美洲国家采用。只有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呈世界上多数国家通用的,并已成为能起世界性作用的惯例。与它制订的另一惯例一一《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均已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银行和进出口商普遍采用,除地区性和世界性的惯例外,还有双方当事人形成的习惯做法。在现行的国际惯例中,有些已被某些国家纳入国内法,有些已为国际条约所采用,成为国际条约的内容,这就是惯例"条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在处理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问题时我国法律未作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还应符合当事人所在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双边或多边的国际条约。这些条约包括公约、宪章、协定、议定书等。目前与我国对外贸易有关的国家条约主要是我国与某些国家缔结的双边贸易协定或贸易支付协定,一年一度的贸易议定书以及与某些国家签订的"交货共同条件"等。我国已经参加和批准的于1980年通过并从1988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这是我国进行对外货物买卖业务关系最大的一项国际条约。《公约》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1964年海牙外交会议上通过的《关于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和《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的基础上制订的。到1992年5月止,已有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保加利亚、白俄罗斯、加拿大,智利,中国、捷克和斯洛伐克、丹麦、厄瓜多尔、埃及、芬兰、法国、德国、几内亚、匈牙利、伊拉克、意大利、莱索托、墨西哥、荷兰、挪威、罗马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叙利亚、乌干达、美利坚合众国、乌克兰、俄罗斯联邦、南斯拉夫和赞比亚共34个国家交存了对《公约》的批准书或核准书,根据目前各国的动态,参加国还将继续增加。《公约》的主要内容有:公约的适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订立的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风险转移,免责事项等。我国政府在交存核准书时,对《公约》的规定提出了两项保留:

1.不受公约第1条(1)款(b)的约束,即我国不同意扩大公约的适用范围,对中国企业来说,公约仅适用于公约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2,对公约的第11条、第29条及有关的规定提出保留,即我国企业对外订立、修改、协议终止合同时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合同有关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由此可见,在法律适用上,国家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除保留条款外,优先于国内法。《公约》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订的与国际贸易有关的规约之一。为减少和消除各国间法律的冲突,联合国或其所属机构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已起草或制订的重复规约还有经联合国于1958年在纽约开会通过的《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通称《纽约公约》(我国于1987年正式参加),以及关于国际汇票与本票公约草案等。此外,国际上还就国际海运、陆运、空运、工业产权等方面订有国际公约。这些公约和国际惯例,法院和仲裁机构在处理非参加国和作为国内法国家的当事人间的涉外经济合同纠纷时,即使有关合同未明确承认和使用也末明确排除有关公约规定或惯例的情况下,也往往作为参考或予以引用。

有效成立的条件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达成,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方为有效。怎样才算符合法律规范和有效成立?各国民法一般都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对此也有所规定。《公约》更明确具体地规定了合同成立的规则。归纳起来,构成一项有效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必备条件,不外以下几方面:

1、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具有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例如,若是"自然人",则必须是公民。未成年人对达成的合同可不负合同的法律责任;精神病患者和醉汉,在发病期间和神志不清时达成的合同,也可免去合同的法律责任,若属"法人",则行为人应是企业的全权代表。如非企业负责人代表企业达成合同时,一般应有授权证明书、委托书或类似的文件。在中国只有经政府允许和批准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才能从事对外贸易活动,才能就其有权经营的商品对外达成销售合同。世界上有许多国家也有类似规定。

2、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是买卖双方的法律行为,不是单方面的行为,所以,必须双方当事人表示意思一致,这种合同才能成立。而这种一致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所以,通常要通过一方的发盘和另一方对这个发盘的接受的程序,方能证明这是在双方自愿基础上的意见一致。这种自愿,又应以合法为前提,如发现一方用诈骗、威胁或暴力等行为使另一方接受而达成的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3、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是商务合同,是有偿的交换。有偿的交换是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性质所决定的,有的国家对此称作"对价"(consideration),有的国家称作"约因"(cause)。所谓"对价"或"约因",一般就是说双方行为有偿,双方都拥有权利又都承担义务,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有向对方赔偿损失的责任。卖方交货,买方付款,是互为有偿。不按合同条款交货付或款,都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4、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所谓"标的合法",即货物和货款等必须合法。货物应是政府允许出口或进口的商品,倘属政府管制的,则应有许可证或配额。外汇的收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4条和第9条规定,"订立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quot;我国政府订有一系列对外贸易的条例、法令和管制措施。一切对外销售合同都必须遵守而不得有任何违反。而有些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除规定合同的标的物必须合法外,还规定合同的目的、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如规定违反公共政策的合同是无效的。限制价格、限制销售地区、限制竞争等的合同,如不符合反垄断法、竞争法等的规定,即属于违反公共政策的合同范围,是无效的。

5、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审批手续。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是基本经济合同。有的国家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或超过一定金额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不承认口头合同的有效性。有的国家的法律则允许使用口头形式,《公约》第11条规定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他条件的限制。中国政府在核准《公约》时,如前所述,对该条及其它有关规定作了保留。中国的对外销售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7条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否则无效。此外,世界各国除少数外都规定有不同程度的对外贸易管制措施。某些销售合同必须经过一定的审批手续方为有效。凡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获得批准时,方为合同成立。

凡符合以上条件或原则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才能为法律所承认,受法律保护,又为法律所约束。法律保护双方的权利,又要求双方各自承担义务。当事人双方必须恪守合同规定,按规定条款履行合同,任何一方都无权片面变更或废止合同。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合同是解决争议的法律依据。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审理争议时,根据合同规定条款按照法律判定责任方履行义务,赔偿对方的损失,并在必要时强制执行,需要指出的是,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合同不仅无效,当事人还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合同的基本内容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是地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双方买卖一定货物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各自履行约定义务的依据;也是一旦发生违约行为时,进行补救、处理争议的依据。为此,一项有效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必须具备必要的内容,否则就会使当事人在履行义务、进行违约补救或处理争议时产生困难。一般说来,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应包括以下5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1、合同的标的。主要包括:

(1)货物的品名和货物的品质规格。这是构成合同标的的主体,确定价格的主要依据,核定是否正确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合同中对此必须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2)货物的数量。销售合同对买卖货物的数量,一般均应作出明确的规定。在特定情况下不作明确规定时,也应用明示或暗示的方法规定如何确定数量的方法。

(3)货物的包装。包括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的用料、方式、单位包装的容量,装满、装饰等,如由买方提供包装或装潢材料、物料的,则还须确定保证卖方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所需材料和物料到达卖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以及包装物料未能如期到达的责任。

(4)货物的检验。货物检验是对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的检验。确定所交货物是否与合同规定相符。货物的检验通常涉及检验的机构、时间、地点、方法以及检验证书的效力。按长期形成的习惯做法,国际销售合同的货物是由第三者,即专业检验机构或公证机构进行的。检验机构、方法、时间、地点不同,其结果可能不同,所以,必须事先在销售合同中作出规定。检验证书作为收取货款的依据和证明货物状况的依据,也应事先在合同中确定。

(5)货物的所有权和工业产权。买卖的货物必须是任何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请求的货物。这在法律上称为卖方对所售货物的权利担保,即卖方应保证对所售货物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他有权出售该项货物,并保证买方能安稳地占有和支配货物而不受任何第二方的侵扰。也就是说,卖方不能把非法侵占他人权利得来的货物出售给买方,以致使买方遭到该项货物的合法权利人(包括所有权和抵押权)的追索或指控,买卖的货物还必须及第三方不能根据工业产权(如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著作权)要求任何权利或提出请求的。在销售合同中,对于货物的所有权和工业产权等权利的担保未作规定的,如发生纠葛,应按《公约》或合同所适用的国内法处理。

2、货物买卖的价格。价格对构成一项销售合同是必不可少的,也是对买卖双方利益影响极大的重要内容,因此,在实际业务中,通常都需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至少应该规定如何确定价格的方法。例如,可以规定按交货日期某一交易所的收盘价来确定价格。

3、卖方的义务。卖方的义务主要是交付货物、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和转移货物所有权3项。其中最基本、最主要的是交付货物。因为交付货物是基础,卖方只有交付了货物,移交单据和转移所有权才有可能。交付货物要涉及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因此一般都需在销售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如果对其中某项或某些问题未作规定,则可按《公约》或国际惯例办理。

4、买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中要是支付货物价款和收取货物两项,其中支付货款尤为主要。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通常要确定支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还要确定使用何种货币作为结算和支付的货币。至于收取货物问题,在由买方负责安排运输工具接货的合同中,应规定买方按时安排运输工具及事先发出通知,以便卖方及时装运货物;由卖方负责安排时,应涉及买方不及时接收货物的额外运输以及仓储费用的负担问题。买方在任何情况下不接收或不及时接收货物还涉及货物的损失问题。这些问题都直接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在销售合同中大多要求规定得比较具体。倘若未作规定或规定不够具体时,则按双方已确定的习惯做法或国际惯例处理。如惯例或习惯做法又不明确时,则容易引起争议。

5、争议的预防与处理。销售合同订立以后,倘若发生争议,势必影响合同的履行或预期效益的实现。因此,对合同订立后可能发生的争议或问题,须在合同中订立适当的预防性条款。例如,出口人为了保证能按时交付货物,在合同中规定符合要求的信用证必须送达买方的期限。除了根据具体情况需要规定的预防性条款外,还有一般交易通常都需规定的对货物不符提出异议的期限和索赔依据的条款,以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的免责条款等。至于一旦发生争议时如何处理,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争议发生后,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由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调解,是较好的办法,此外还有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由仲裁机构解决的办法。仲裁较之法院诉讼,有程序比较简便、费用较低、处理案件迅速、气氛较缓和、法律效果较好等优点。根据惯例和一些国家的法律,凡采用仲裁方法处理争议,当事人之间必须订有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方能受理,当双方当事人订有仲裁协议时,一般可以起到排除法院对该争议案的受理权。仲裁协议的订立,以在合同中订立较在争议发生之后订立较为方便且易取得协议。事后订立有时会遭到受损方的拒绝,而由受损方诉诸法庭。所以,在一般的销售合同中都应订立如有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通过仲裁解决的条款,包括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程序以及裁决的效力等内容。在我国与对方国签订的政府间贸易协定中,如订有仲裁条款的,则在销售合同中可以省略,发生争议时,按政府间协定的条款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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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精选软件销售代理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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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软件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北京 软件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 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 软件的推广应用,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定义:

除非本合同的条款或者内容中另有规定,下列名词具有如下意义:

1、软件产品:指已进行商品化工作的、公开发表过的、且甲方作为权利人能够进行授权销售并能够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软件。

2、代理销售:指软件权利受让者被许可行使展示、销售软件产品的权利,代理销售包括代销或经销。

3、知识产权:指依据中国有关法律和国际条约规定权利人所享有的专利权、版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信誉和商业秘密权。

4、技术支持:应软件用户的要求,为用户解决软件应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技术问题;应乙方要求,为乙方培训销售、技术人员,使上述人员掌握技术支持、销售等服务中所需要的技术知识。

5、售后服务:指为乙方及乙方用户提供产品退、换货服务和软件维护、升级等其它服务;

6、补充协议及附件:指主合同的补救条款或从合同等,与主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授权销售代理的产品

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作为权利人合法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为: 软件,软件版本: 。

三、合同期限及授权销售地区

1、本合同期限为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授权乙方为上述产品的独家总销售代理商,销售区域为全国。

四、关于甲方

甲方是独立法人,拥有 软件的完全知识产权。甲方向乙方出具公司相关资料。

五、关于乙方

1、乙方是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公司。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等文件资料。

2、乙方具有完成日常业务所需的计算机知识、网络知识及基本的实施维护能力,从应用技术角度了解和熟悉 软件的安装、使用以及常见问题的解决。

六、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 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市场竞争力、性能可靠的 软件产品。

2、甲方支持乙方开展 软件产品的市场宣传和销售工作。

3、甲方提供乙方所需的技术支持工作以及乙方在产品销售中所需的支持工作。

4、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有权对 软件产品的产品策略、市场策略和价格策略作必要的调整。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共同维护市场秩序。若乙方确实违反合同规定,破坏秩序,甲方有权做出直至取消乙方的授权销售代理商权利的处罚决定。

6、甲方保证软件产品知识产权状况的真实性,并对客户软件使用中遇到的故障,进行完善的售后服务和终身维护。否则,因此发生的任何纠纷,并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7、甲方应在公司网站上显著位置宣传乙方的代理地位,向客户说明乙方的联系方式。为客户提供产品维护、升级和在线疑难解答。

8、甲方致力为乙方提供最佳经营环境并承诺自身不涉足授权销售区域的经销和零售,在乙方作为甲方产品销售代理商的合作期间,甲方不应建立第二家经销代理商。

9、为了保护乙方的宣传推广和成本投入,无论乙方销售区域的客户是否已经与乙方进行过接触或洽谈,均视为乙方客户。甲方不得擅自向经销区域内的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当转达给乙方洽办。若有买主希望从甲方直接订购,甲方在提前将有关销售合同副本寄给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可以供货,并应在收到货款后三日内按所达成交易的发票金额给予乙方 %的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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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参考区域销售代理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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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参与承建程规模:一事签订居间合同,双方为守诚信订立细则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之规定:居间人(乙方)向承建人(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居间人(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承建方(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乙方报酬。

第二条:佣金及支付方式

甲方单位在乙方促成上述工程项目承建合同订立后,甲方必须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居间费用总额人民币写:__________________。给乙方,支付时间为:甲方承建合同订立之日即支付合同总额10%金额为:给乙方,甲方在进场施工日即支付合同总额50%金额为:给乙方,甲方进场施工满三个月即将余下合同总额40%金额为:支付乙方。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职责及义务

1、甲方承诺在合同谈判期间及合同履行期间:不会以任何方式和借口绕过乙方而直接与开发商谈判或交易找拒付和延迟支付乙方佣金,否则应该支付相同的佣金给乙方。乙方保留向甲方追究本次违约责任及相关的经济损失。

2、甲方要提供给乙方交易过程中相关合同资料复印件、来往邮件作为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乙方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甲方应按支付报酬的规定,承诺在合同期间向乙方支付服务佣金报酬,进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四条: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在该合同签订的居间期限内有规避合同行为或者不在合同规定的支付时间内进行支付等违约行为,则应当向乙方(居间方)支付实际应当支付的金额外,再加上合同总额30%作为违约赔偿金,同样要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指定的帐户,同时乙方有权通过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第五条:保密守则

此合同双方守信,遵行第三者保密守则。如有一方泄密,泄密方给保密方带来损失,则保密方有权追究泄密方的责任和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或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之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执行,与签订的合同具有同行法律效应。本合同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传真形式对双方均可。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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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单位销售代理合同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3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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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独家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代理事项

1、甲方现委托乙方为位于____区域的“____项目”全盘(总建面:____平方米)独家策划及销售代理商。

2、代理期限:暂定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项目”一期(总建面:____平方米)销售率实现____%以上。

3、“____项目”一期后该项目的委托代理事项,双方将另行商讨订立合同。

二、代理内容

本合同代理事项包含本项目全程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及其他服务三部分。

1、全程营销策划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负责对本项目的市场研究和分析,按提供分析报告,对本项目所处市场的供应、成交、价格、客户和主要竞争对手进行分析,评估市场变化对本项目的威胁和机会,提出有针对性的策略建议。

(2)乙方负责本项目的营销策划及其相关的平面设计,基于本项目的定位、属性和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营销策划方案,通过各种表现方式和手段,最大限度地将本项目的卖点传达给目标客户,以实现销售目标。

(3)乙方负责制定本项目与营销推广有关的费用预算计划及相应的通路推广计划,并将该部分计划分解到年、月。乙方负责对费用预算计划和推广通路计划的实施进行效果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征得甲方同意后及时调整。

(4)根据市场竞争、客户反馈和专业要求,乙方负责对本项目的产品及服务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

2、销售代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负责制订本项目的销售计划和回款计划,并分解到年、月。

(2)乙方负责就本项目的销售节奏、销售方案等提出建议,以确保每一阶段销售目标的实现。

(3)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负责制订本项目的价格方案,以实现甲方利益的最大化。

(4)乙方负责乙方销售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确保乙方销售人员的数量、专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能满足本项目的销售要求。

(5)乙方负责安排销售人员接听来电、来访客户,了解客户需求,介绍本项目的属性、特点等情况,并负责本项目客户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提交专题报告,作为销售决策的依据。

(6)乙方负责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房屋买卖的各种法律文件,并负责依法督促客户按约支付购房款及相关费用。

3、其他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和客户完成销售本项目所需的各种法律文件的审核。

(2)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完成销售本项目所需的登记备案手续。

(3)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完成销售本项目所需的商贷款、公积金贷款手续。

(4)乙方负责协助甲方输入和维护甲方指定的客户信息数据库,完成各类甲方格式销售报表,做好存档。

(5)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办理本项目房屋交付所需的所有资料准备、面积和价格核对等工作,协助甲方交付本项目房屋给客户。

三、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四、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灵活浮动价格。

五、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项目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____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1)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____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2)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____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属分期付款的,每____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3)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同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按____比例分成。

六、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账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___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_____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对于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实物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七、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代理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之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八、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违约责任

1、客户购买的本项目房产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书面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工期、质量问题等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若甲方无故未能按期支付乙方代理费用,甲方须每日按应支付代理费用的____%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协商无果并可通过法律程序追讨乙方合同所得。

3、乙方不得隐瞒、滞留或挪用销售资金,若有此类情况发生,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赔偿及法律责任。

4、乙方擅自超出甲方委托权限范围的销售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对甲方造成形象、利益损害,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赔偿,并可单方终止合同。

5、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代售或委托他人销售的房屋,销售额应计入乙方销售总额中,并结算佣金给予乙方。

6、自正式开盘销售日起,每个月为一考核期。乙方连续____次未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本项目从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个月内乙方总销售业绩少于人民币____万元,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在最后一季考核时,如因乙方销售执行不力,乙方未达到委托销售总套数的____%,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代理费总额的____%作为处罚。如超过委托销售总套数的____%,按乙方代理费总额的____%作为奖励。乙方销售业绩达到____%后,乙方可选择终止执行本合同。

十、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交由楼盘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其它

1、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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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外贸业务员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外贸,销售,全文共 1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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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业务员实习报告范文

在*年全市副县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中,我被组织上安排任外经贸局副局长。以下将我在*年工作、思想、学习方面做出总结,向上级组织部门做出汇报,请考核。

任职后,我得到局领导的关心和全局同志们的工作支持。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努力学习,扎实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加强实践锻炼,多方面学习提高。根据局党组安排分工,我具体分管外经贸发展科、对外贸易管理科、国外经济合作管理科和贸促会。

一、加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争取做好人民公仆。

学习是前进的动力,做好工作的保证。为了适应中国加入wto和中西部发展的新形势和对外开放工作要求,我继续加强邓小平理论的学习,注重在实践工作中去体会和运用理论的精神实质。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报告,再次深刻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总结了xx大以来的伟大成就和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基本经验,明确把“三个代表”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指明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并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国际外交和党建方面阐述了具体的行政纲领。

通过学习、研讨和自己深入细致的领悟,我的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我理解为这是坚持邓小平理论,联系国内外形势和我国社会的深刻变革,对党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和党带领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鲜经验的科学总结,坚持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展望未来,提出任务,体现了与时俱进、进行理论创新的勇气与品格。我充分认识到“三个代表”是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此外,我学习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新《党章》和党员廉洁自律以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认识到当前复杂的国际形势下,加强与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联系自己的工作实际,不断思考在工作中如何贯彻政策和各项规定。特别作为一名党员,要从自身做起,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工作中坚持原则,廉洁自律。除理论和政策学习外,我今年不断补充和学习新的知识,适应工作需要,业余时间培训学习计算机与外语,效果明显,基本能够在工作中使用。目前,我还在进修北京大学工商管理方面的研究生课程,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今年我还参加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办的少数民族地区干部赴深圳考察学习班,开阔视野,更新观念,提高对外工作能力。

工作中,我坚持行政机关工作就是服务的观点,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学习掌握怎样通过自己的工作去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外经贸工作是通过对外经济交流,吸引外资,扩大出口,发展我市的经济,为全市人民服务。为此,我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努力认真,全面为企业,为项目单位多服务,服好务,树立了公仆意识,增加了服务观念,我认为这是与工作能力与水平提高同等重要的立场观点问题。

二、加强工作实践锻炼,团结同事,树立全局观念,在单位做好领导的助手。

任副局长后,我按照局党组明确的工作分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务虚,不回避困难,在局主要领导的带领下,为完成全局的工作任务,切实做好实际工作,在进出口业务管理、扩大我市产品出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贸易发展促进等方面做好自己的分管工作。与局领导班子成员搞好团结,共同为xx年全市外经贸任务的完成群策群力。

我也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作为副职,当好一把手的参谋与助手,服从组织安排,除分管工作外,随时做好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对于局里的工作困难、问题,主动想办法、出主意,创造性的发挥作用。由于是上任不久的副县级干部,我认为自己更加应该严于律己,克己奉公,要具备党对年轻干部的新要求、新条件,就是除了要有新的知识结构、高的专业素质外,在工作中更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表现出新的工作面貌,不能辜负上级组织和群众对自己的期望,扎扎实实的工作,认认真真的做人做事。因此,这段时间里,我也经常深入到基层,到企业,到旗县区,到项目单位做好外经贸方面的指导与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在单位里遵守各项纪律与规章制度,表里如一,勤于职守,关心同志,使自己的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

三、几项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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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凭样品买卖销售确认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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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买卖销售确认

______公司为一方(以下简称卖方)________公司为另一方(以下简称买方)双方授权代表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签订销售确认书,其条款如下:

1.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同意提供关于23762型251号零备件,凭卖方样品买卖,详见卖方样品图解(略)。

2.本销售确认书货款总金额为________u.s.d.(大写:____美元)为f.o.b.价,即包括下列各项费用:

(1)_________________价格;

(2)货物从生产厂到达__________交货港的运输费;

(3)适合空运条件的包装费;

(4)买方委托卖方办理销售确认书所列货物由_________港空运至_____港。运输费、保险费、手续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方支付。

3.________公司于付款日期向_________银行开出现金支票。卖方收到现金支票后即开出如下单据:

(1)空运提单;

(2)商业发货票(运费、保险费及手续费等收据);

(3)装箱单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装入箱内)。

4.本销售确认书的货物为空运包装,每个装箱两侧均用英文刷写下列标记:

__________公司净重(公斤)____________

标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长×宽×高:______毫米×_____毫米×______毫米

卸货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确认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买卖双方各持英文销售确认书一份,至代表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买方: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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