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合同模板_合同范本
目录
1.定义与结构
2.贷款与担保
3.先决条件
4.提款
5.还款
6.提前还款
7.利息
8.增加成本
9.非法性
10.付款
11.债务证明书
12.陈述与保证
13.约定事项
14.违约救济
15.成本与费用
16.代理行
17.比例受偿条款
18.补偿
19.抵销
20.累积权利与弃权
21.通知
22.协议用语:英语
23.条款的无效
24.协议利益
25.法律适用
26.管辖权承认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下述各方之间订立:
1.abc一家在(_________)国成立的公司,注册办公地点为(_________),作为“借款人”
2.附录列明的数家银行,作为“贷款人”,以及
3.xyz银行,作为“代理行”。 根据以下协议条款与条件,贷款人在此特同意向借款人提供一笔累积本金金额不超过usd_________$的贷款: 现在此同意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与结构
1.01 本协议中,除非另有规定:
“代理行”指以贷款人的代理人资格从事活动的xyz银行,或任何根据16.09条任命的继任代理行。
“银行工作日”指银行同业市场进行美元交易的一个工作日,以及纽约市与新加坡银行从事营业(包括外币存款与兑换业务)的一个工作日。
“借款人”指abc公司及其权利继受人。
“贷款承诺”,关于各贷款人,指附录上在各贷款人的名字旁列明的本金数额。
“美元”和“¥”指美国此时及以后的法定货币。
“违约条件”指构成14.01条所指的违约事件的任何事件或情事,“预期违约事件”指任何由于发出通知和/或随着时间流逝和/或任何其它条件之满足将构成一项违约事件的事件或情事。
“最后还款日期”指提款日起60个月后的那一日。
“指示小组”指其贷款参与份额或累积参与份额等于或超过当时贷款总额的50%的一个贷款人或数个贷款人,或者,如果尚未提供提贷款时,其贷款承诺或累积贷款承诺超过可供支付款项50%的一个贷款人或数个贷款人。
“银行同业市场”指新加坡银行同业存款市场。
“利息支付日”指任何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利息期”指由7.02条确定的一个利息期。
“贷款人”指附录中列明的数个贷款人以及其相应继受人和被允许的受让人,亦指上述作任何一人。
“贷款”指由贷款人贷给借款人的(_________)美元,或依贷款协议上下文规定,指当时未偿付的累积本金数额。
“利差”指(1)就开始于提款之日起60个月后的那一日或该日之前的任何利息期或其它期间而言,为百分之二(2%);及(2)就开始于上述日期或该日之后的任何利息期或其它期间而言,为百分之一(1%)。
“提款通知”指一份依照附录i规定的格式给予代理行的通知。
“未偿付债务”指在任何时候在本协议下及根据本协议,借款人所欠贷款人的所有款项。
“参与份额”,关于各贷款人,就贷款或所欠贷款人的其它任何金额而言,指当时及以后任何时间的贷款或所欠该贷款人的其它任何金额的份额比例。
“报价日”就确定贷款利率的任何期间而言,指通常由银行同业市场的主要银行就在上述期间的第一天提供美元存款报价的日期。
1.02 本协议中,除非协议文本另有所指:
一个州或政府的“代理人”包括任何部门、代理机构、理事会、局、委员会、部委、法定公司(不管匿名与否)或其它执行部门或由上述州或政府控制或拥有的任何公司或实体。
一项“授权”包括任何及所有批准、同意、许可、允许、特许经营权、认可、登记、宣告和豁免。
“法律和规章”和“法律或规章”包括所有宪法性条款、条约、协定、成文法、法令、法律、规章、条例、辅助及附属立法、命令、具备法律效力的规则和规章、民事和普通法及衡平法规则、指令、指示、通知、公告、政策声明和指南(不论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及其它类似性文件。
一个“月”指一个日历月。
一项“命令”包括任何法院仲裁庭作出的判决、禁令、决定或裁决。
一个“人”包括任何个人、法人、公司、法人团体或非法人团体、合伙、企业、合营、信托或任何联营体、州或其附属机构或、任何政府代理人。
一家公司的“子公司”、“控股公司”、“关联公司”应按照1985年重版新加坡公司法第5节和第6节解释。
“税”包括当前及以后施加、征收、预提或评估的任何性质的税费、强制贷款、费用、预提或扣除,“税收”亦应相应解释。
1.03 本协议中,单数用语亦包括复数,反之亦然;对任何词性的所指也包括其它任何词性。条款标题及小标题仅为方便指示而用,在解释条款时应忽略不计。参考条、款及附录,意指参考某条、该条的各款,以及由此所指的附录。
第二条 贷款
2.01 根据协议条款及本协定规定的条件,各贷款人分别地而非连带地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等价于其贷款承诺的本金。
2.02 提供贷款应用于为借款人融通流动资金之需要。
第三条 先决条件
3.01 在代理行收到下述文件时,贷款可供借款人提取(须遵从第四条规定):
(1)一份借款人公司章程和章程细则的副本,由借款人的一名经授权的官员证明其为真实、完整、最新的副本;
(2)被授权履行本协议的当事人的签名样本,由借款人的一名经授权的官员认证;
(3)由代理行任命的律师就与本次交易提出的关于新加坡法或其它相关法律事项的代理行认为必要的法律意见书。
3.02 上述每一份3.01条所指文件均须在形式和实质上令代理行满意。
第四条 提款
4.01 根据本协议;
(1)在贷款提取日(或其它任何代理行为上述目的而同意的时间)以前第三个银行工作日不迟于上午十时之前具备3.01条所指的条件;
(2)根据提款日的事实和情况,借款人在此作出的所有陈述与保证在提款日确属真实和正确;
(3)违约事件或预期违约事件尚未发生(除非贷款人已事先弃权或借款人已事先补救),或将不会在提款日发生;和
(4)代理行应在提款日以前第二个银行工作日不迟于上午十时之前(或代理行同意的其它较迟时间)收到由借款人或为借款人利益而恰当和送达的提款通知书;
借款人应在从该日期开始的一个星期内任何一个银行工作日一次性提取贷款款项。如果在上述一个星期结束之后尚未提款,则贷款人对借款人履行贷款承诺的相应义务亦被取消。
4.02 收到提款通知书后,代理行应即通知各个贷款人,各贷款人应在根据l0.01条确定的日期通过代理行使其贷款承诺的款项可供借款人使用。
4.03 提款通知书是不可撤销的,借款人应在仅仅满足第三条和第4.01条规定之条件的情况下提取款项。尽管发出提款通知书,如果由于借款人无法提取贷款的原因,或因为第三条和第4.01条列明之条件未获得满足的原因而致使贷款未被提取,则借款人应负责凭要求向代理行支付每名贷款人确证的(上述证明对借款人是终局性和有拘束力的)用于赔偿因未提取贷款而给贷款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或费用所必需的款项(如果有的话),在不影响上述规定的情况下,该款项包括所有的利润损失,以及因清算所获得的用以提供或融通贷款的资金或以低于借款人应付利率的利率重新安排该笔资金所产生或将要产生的任何损失或费用。
第五条 还款
本笔贷款应以_________期季度还款方式清偿,每期偿还_________美元。第一次还款应在第一次利息支付日支付,随后的每期还款应在随后的每期利息支付日支付。
第六条 提前还款
6.01 根据以下规定,借款人可在任何利息支付日向代理行提前偿还全部(而非部分)贷款,只要:
(1)借款人不少于60个银行工作日之前书面通知代理行其将提前还款,并指明具体还款日期;及
(2)根据本项规定提前偿还的贷款须同时支付提前偿付部分的应付利息及根据本协议应付的其它款项。
6.02 借款人根据本条规定发出的任何提前还款通知书均是不可撤销的,借款人必须依该通知书提前还款。
6.03 在不符合本协议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借款人不得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提前偿还的款项不得再重新提取。
第七条 利息
7.01 借款人应根据本条以下规定按贷款人比例向代理行支付利息。
7.02 提款日与最后还款日之间的期间应被分为连续的以3个月为一组的期间(每个期间被称为“利息期”),每个利息期(第一个利息期除外)应在上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
7.03 适用于每个利息期的贷款利率应为代理行确定的年利率,由下述两种利率累积而成:(a)利差;(b)由一家或数家银行同业市场的主要银行在上述利息期的报价日或未报价时的随后日期的上午十一时,就与贷款数额和期限均可比的一笔美元存款报出的利率,或如不只一个报价时则采用以算术平均值法(必要时采取四舍五入)求得的与0.5%最为接近的整数倍的利率。
7.04 代理行就任何利息期内的利率及应付利息额向借款人出具的证明是终局性的和有拘束力的。根据本条规定确定的利率应由代理行立即通知借款人和贷款人。
7.05 由上述利率确定的利息应逐日计算,并在实际天数及一年360天的基础上计算,应包括利息期的第一天,但不包括最后一天,利息应在累积至每个利息支付日支付。
第八条 增加成本
借款人应凭贷款人要求向其以美元形式补偿所有因其贷款或履行本贷款协议项下义务而增加的成本或减少的已收或应收款项,其原因乃基于任何法律、法规、条约之签订或任何改变、解释,或贷款人须遵守任何政府或机构之指令、要求或请求(不论有无法律效力),包括但不限于,由于(a)任何税收之征收或修改;(b)任何储备金、针对资产或负债的特别存款或类似要求、为该贷款人之帐户或贷款所保持的存款之征收或修改。
第九条 非法性
如果任何贷款人在任何时候认为任何法律、法规、条约,或其中任何改变,或其解释、适用将使该贷款人参与贷款或保持贷款参与权或要求、收到任何其它应付款项成为非法,该贷款人应书面通知借款人上述确定。如果上述通知在付出该贷款参与份额之前发出,则该贷款人的义务于发出通知时解除。如果在付出贷款参与份额之后发出,则借款人应在紧接通知日之后的利息支付日全额预付该部分参与贷款,或如果贷款人要求在上述利息支付日之前提前偿还,则借款人应按该贷款人的要求将截止于该提前偿还日的该参与贷款份额的应计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一并支付给贷款人,但无须支付溢价。
第十条 付款
10.01 借款人在本协议下的每笔付款应通过纽约银行间支付清算所系统或代理行认为符合纽约国际美元融资交易惯例的其他系统以美元形式偿还,在上述付款日的纽约时间上午十一时存人代理行帐户(帐号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或存入代理行通知借款入的其它帐户。
10.02 任何指定或到期的付款日或利息支付日应与下述一个特定的月份中的一天相对应,如果没有上述对应日期,则应以该月的最后一天作为付款日或利息期结束日(视情况而定)。如果指定或到期的付款日,或指定或结束的利息期当日不是银行工作日,则应在下一个银行工作日付款或结束该利息期,除非该下一个银行工作日在另一个不同的日历月,此时则应在下一个日历月的第一个银行工作日付款或结束利息期。
第十一条 债务证明书
11.01 代理行应按其惯常做法在帐簿上记录贷出款项金额和属于其所有的金额。
11.02 在任何产生于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法律诉讼或程序中或为上述目的的其它情况下,上述帐户的记录在没有明显错误的情况下,其存在及由此记录的借款人义务之数额与币种对借款人具有终局性和约束力。
第十二条 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向每个贷款人陈述和保证:
(1)借款人合法存在且有完全能力,并正当地、无条件地取得任何政府部门或其它机构的授权,该授权具有完全的效力,根据该授权借款人有权拥有其资产及签署、履行本协议项下交易;
(2)签署、交付本协议及履行其它任何交易均未违反限制或影响借款人任何资产的任何协议、文件、法律、判决、命令、许可证、同意或允许,亦未构成违约;
(3)本协议不需要登记、记录、备案或公证,亦不需要支付任何税款(除印花税外)和采取其他行动以保证其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和责任,或贷款人的权利在新加坡具有合法性、可强制性或优先性;
(4)未发生构成,或经通知和/或随着时间流逝和/或将构成对限制或影响借款人任何资产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违反,该等违反或违约将对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造成重大和不利的影响;
(5)没有现存的或将要来临的任何单独地,或与任何其它同类程序相结合,将对借款人履行或遵守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构成重大和不利的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程序或索赔,或就借款人的所知、信息及确信,不存在任何威胁借款人或其任何资产的诉讼、仲裁、行政程序或索赔;
(6)所有必要纳税申报表均由借款人送交相关税务机构,或为其利益送交之,借款人没有不支付任何重大数额的税款,亦无与未向每名贷款人披露的与税收有关的任何重大争议;
(7)借款人提供的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信息均未包含不真实的陈述,或遗漏任何陈述,而该遗漏结合其所在环境下将构成误导;而且信息包含的对期望、意向、相信或意见的表述,均由借款人在正当和仔细的询查之后方在合理的基础上诚实地作出;
(8)借款人已书面向每名贷款人充分披露了其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与本协议项下各贷款人有重大关系的所有事实;
(9)自_________[日期]以来,借款人的合并财务状况无重大的不利变化。
第十三条 约定事项
借款人向贷款人保证,自本协议之日起至其全部解除本协议项下义务时为止:
(1)借款人将仅为2.02条列明的目的使用该笔贷款;
(2)借款人将使所有相关授权(包括政府的授权或其它的授权)保持其全部效力并予执行,并将立即取得任何履行本协议期望之交易所必需的进一步授权;
(3)如果借款人知晓一项违约事件已经发生,他将立即通知各贷款人,并向贷款人详细提供其为了救济或缓和违约事项的结果或与之相关的影响而采取的,或考虑采取的任何步骤;
(4)如果借款人为了取得借款或信用条件而作为借款人或担保人在其财产上创设或允许创设任何留置权或担保物权,则上述留置权或担保物权将平等地和按比例地用以担保本协议项下的所有应付款项,但是,本条规定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a)任何在购买财产时对财产产生的仅作为支付价款之担保的留置权;
(b)任何在正常融资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担保一项自产生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的债务的留置权。
第十四条 违约事件
若发生下列事任何事件则构成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未在到期日或未应要求支付本协议项下任何应付金额;
(2)除付款义务外,借款未能遵守或履行他在本协议项下或在与本协定有关的任何承诺或安排项下的任何义务,并且未在14天以内予以补救;
(3)借款人在本协定所作的(或承认已作的)任何陈述、保证或声明,或者包含在本协定规定中的或与本协定有关的任何证书、声明、法律意见书或通知中的任何陈述、保证或声明经证明在任何重大方面是错误的,或者如果任何陈述、保证或声明在任何时该被重复而参照当时存在的事关及环境将在所有重要方面是不准确的;
(4)基于任何理由,本协定的任何条款是或者成为无效或不可执行的;
(5)借款人转让或处分,或者威胁要转让或处分,其资产的重要部分;
(6)借款人的任何债务在其规定的期限届前到期或可以被宣布到期,借款人的任何担保责任或类似义务在到期日或被要求时仍未解除,或者借款人不履行或违反与上述任何债务、担保或其他义务有关的任何文件或协议;
(7)借款人的一切或任何部分的资产,被抵押权人占有,或被指定受托人、接收人或类似人员;或者借款人的该财产被扣押或以类似形式被执行或向法院提出;或者借款人的该财产被扣押或被以类似形式执行或向法院提出请求而且在被扣押、执行或提起要求后7日内未撤销;
(8)借款人召集其债权人或者计划或实行任何安排,或者与其债权人妥协或为其利益让渡财产,或者被请求于借款人破产时或为对借款人执行接收命令而委托受托人;
(9)在任何管辖地法律下发生类似于第(7)(8)规定的事件;
(10)发生被指示小组认为严重地影响借款人履行本协定项下义务的能力的任何环境恶化事件;
则:代理行可以,或者按指示小组的要求,通知借款人:(1)宣布终止各贷款人在本协定项下的义务,该义务因此宣告而终止;(2)宣布本协定项下原本在终止日后到期的借款人的一应付金额立即到期并应即支付,止类金额应当因此立刻到期并支付,无须提出付款要求,支付要求或是任何形式的提款要求或通知,借款人于此明确放弃这些要求。
第十五条 成本和费用
15.01 应代理行或任何贷款人要求,无论是否动用任何部分的贷款,借款人应立即向代理行或该贷款人支付足以全额补偿代理行或该贷款人在本协定的谈判、准备及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成本、应付款、费用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费用、印刷、通讯、广告、旅行及其他一切付现费用)。
15.02 若有的话,借款人应支付本协定或在此提及的任何其他证书或文件在任何管辖地被征收或收起的,在目前及将来发生的一切印花税及其他类似税费,及一切登记、记录及其他类似费用。
15.03 本条项下借款人的义务在偿还贷款及支付一切到期利息后继续保留。
第十六条 代理行
16.01 (1)各贷款人授权代理行代表其实施本协定特此委托给代理行的权力及其他一切合理的附属权力。代理行和各贷款人的关系仅为代理人和本人的关系,此处任何规定不得视为代理行构成任何贷款人的信托人,或者对代理行附加此处明示条款规定以外的任何义务。
(2)无论代理行或其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都不对下列事项承担任何责任:(a)任何借款人未履行本协定项下任何义务的行为;(b)在本协定或本协定提及的任何其他相关文件中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的真实性;(c)本协定的有效性和强制执行性。
(3)无论代理行或其任何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对与本协定有关的作为或不作为不负任何责任,重大过失或故意的不良行为除外。代理行有权出于善意相信其认为真实的,并由适当人员递交或签署的任何文件,相信其选择的任何独立的法律顾问或其他专业顾问的意见,并且不因上述信赖的任何结果对任何其他当事人承担责任。
(4)各贷款人已经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进行丁其认为对于参加贷款而言是适当的和谨慎的调查和评估。除在此明文规定外,代理行没有义务向任何贷款人提供关于借款人的任何信用或其他信息,不论这些信息是在拨付贷款之前或之后得到。
(5)代理行应立即(a)向各贷款人转送其收到的借款人寄给各贷款人或要求各贷款行采取行动的通知或其他文件;(b)将送达代理行的任何文件的副本交给各贷款人。
(6)代理行没有任何义务对借款人履行本协定项下的义务提出询问,但是,代理行应当立即向各贷款人通知其作为代理行而获悉的任何违约事件,或者将由于给予通知或时间界满或兼有两种原因而构成的违约事件。
(7)除本协定另有明确规定外,代理行没有义务向任何贷款人说明它或其附属机构关于维持任何贷款而获得的金额或有关的利润。代理行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义务向任何贷款人说明,即可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从借款人处接受存款,并一般地参与同借款人开展的各种营业活动,正如其并非代理行一样。
(8)禁止按指示小组的任何指示开始任何由本协定产生或与本协定有关的法律诉讼程序,直到对于代理行遵照该指示而发生的一切损失、毁损、罚金、诉讼、判决、控告、成本、索赔、赔偿、费用(包括一切法律费用)它已获得赔偿或补偿担保。
(9)代理行可以在任何时候辞职并以书面通知贷款人和借款人,或者由指示集团向代理行发出通知予以撤换,通知可说明理由或不说明理由。在作出上述任何一种通知时,指示小组应有权指定一家继任代理行。若作出该通知的30天内继任代理行未被指定或没有接受该指定,则卸任的代理行可以指定一家继任代理行,该继任行必须是一家合并资产和盈余至少达到5000万美元或其它等额外币的贷款人,或者该贷款人的一个附属机构。继任的代理行一经接受指定为代理行时,即应接替并被赋予卸任代理行的一切权利、权力、特权及责任,卸任代理行应被解除协定项下的义务。尽管卸任银行辞职或被撤换,为确保该行的利益,本条的各项规定对它根据本协定作为代理行时的作为或不作为应继续适用。
16.02 补偿的约定事项
贷款人同意就借款人未予补偿的部分,按照各贷款人各自参加贷款的比例,或者若贷款各部分都尚未支取则按照贷款人各自贷款承诺中能有效支取贷款的额度的比例,偿付代理行一切与本协定,或在此所考虑到的其他证书或文件,或贷款的安排,或与此处相联系的任何证件、声明或行为,或代理行在行使或维护贷款人在本协定及其他此处考虑到的证书、文件下的权利时的作为或不作为有关的,或由之引起的,为代理行所负担、承受或主张的无论任何种类的责任、义务、损失、毁损、罚金、诉讼、命令、控告、成本、费用(包括法律费用和全额补偿基础的付出款),以及付款。任何贷款人对于代理行故意的不良行为或重大过失所直接导致的此类责任、义务、损失、毁损、罚金、诉讼、命令、控告、成本、费用或付款的任何份额都不承担责任。
16.03 代理行未收到的资金
(1)除非代理行在本协定的付款到期日前已经收到借款人的书面通知声称借款人不打算在该到期日全额支付,代理行可以推定借款人在到期日已经支付。并且根据上述推定,代理行可以(但不应被要求)在该付款日向各贷款人提供与该行对该推定金额有权享受的比例相等的金额。如果借款人事实上并未支付代理行该款项,则一经要求,上述贷款人应即向代理行偿付其所提供的金额,连同从支付日起(包括该支付日在内)到偿付日(不含该偿付日在内)每日的利息,年利率按该日同业银行市场的美元存款的代理行贷款隔夜利率计算,并由代理行确定。
(2)在支付之日代理行应有权推定各贷款人(但已向代理行发出相反通知且代理行已在支付日之前收到该通知的任何贷款人除外)已经按4.02条的要求向代理行提供资金。并且根据上述推定,代理行可以(但不应被要求)将资金贷记于借款人的帐户,贷记金额等于代理行未收到其上述通知的所有贷款人各自的贷款承诺的总额。如果未发出上述通知的任何贷款人未按第4.02条要求提供资金,而代理行已将等价于该银行贷款承诺的金额贷记人借款人的帐户,代理行应有权选择从该贷款人或者从借款人处(不损害借款人对上述银行的权利)立即索还上述金额,连同按此金额计算从支付日起(含支付日在内)到索还之日(不含索还日)的利息,年利率按该日银行同业市场的美元存款的代理行的贷款隔夜利率加上0.5%计算,并由代理行确定。
第十七条 比例受偿条款
如果某贷款人(“分摊贷款人”)由于行使其法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抵销权,而获得付款(无论自愿或非自愿)或获得超过其份额的任何金额(“多余金额”),则
(1)该分摊贷款人应向代理行支付等价于多余金额的款项,代理行应将该款项及代理行接受该款项通知借款人;
(2)代理行应将该付款视为借款人由于对前述贷款人所欠款项而进行的付款,并相应地对该款项予以分配;
(3)就借款人和分摊贷款人之间,多余金额应被视为未支付,而就借款人和各贷款人之间而言,应被视为在该贷款人收到的部分已被支付。
第十八条 补偿
借款人应全额补偿代理行及各贷款人鉴于违约事件,或未按提款通知,或本协定项下或与本协定相联系的预先付款通知借款而导致的各种费用、损失、毁损或责任(金额由代理行或该贷款人不存在指示错误的证书最终确定)。在不损害其普遍性的情况下,前述补偿应扩展至由于为了结转未付金额而借入的资金所发生的任何利息、费用或其他任何已付或未付的款项,以及在清算中或使用为了提供、维持或融通贷款而获得的第三方存款中可能发生的任何损失(含利润损失)、额外费用、罚金或费用,或者本协定项下其他到期或将到期的金额。
第十九条 抵销
发生违约事件后,代理行或任何贷款人无须通知借款人即可将借款人在代理行或该贷款人的全部或任何帐户予以合并,可以抵销或划拨该帐户贷方金额以补偿在本协定项下借款人对代理行或该款行的负债,即使该帐户余额与负债可能并非由同一货币表明,也可以这样做。该贷款人在此被授权按代理行或该贷款人本身当时现行的汇率进行必要的换算。
第二十条 累积性权利和弃权
各贷款人在本协定项下各种权利具有累积性,只要该行认为合适即可时常运用,并且是一般法律权利的补充。各贷款人关于本次贷款的权利(无论来源于本协定还是来源于一般法律)除非以书面明示放弃或变更,否则不得放弃或变更。特别是,任何未行使或迟延行使任何权利均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予以放弃或变更;任何引起偏差地或部分地行使任何权利均不损害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该行或代表该行的任何行动、行为或谈判过程无论如何均不对该行行使该权利构成阻碍或构成任何该权利的中止或变更。
第二十一条 通知
本协定项下或与本协定有关的任何通知或消息必须采用书面,并且必须亲自送达,或以邮寄、电传或电报送交至本协定列出的地址或者收件人已经用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的其他地址。投寄或发送的证明应被视为收到的证明:
(1)使用信件的,视为投寄后第三个工作日收到;
(2)使用电传或电报的,视为紧接着发送日的后一个工作日收到。
第二十二条 协议用语:英语
本协定项下或与协定有关的所有通知或消息应当采用英语,或者采用其他语言的应附英文翻译。在英语文本与其他语言文本发生冲突时,英语文本优先。
第二十三条 任何条款的无效
如果本协定的任何条款依任何相关法律失效、违法或无法执行,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无论如何不受影响或损害。
第二十四条 协议的利益
各贷款人的可以转让本协定项下或其任何部分的权利,并且/或在借款人同意之下(借款人不得无理拒绝),以协定条款为限转让本协定项下或其任何部分的义务,并且为实现此目的各贷款人可以向潜在的权利受让人或义务承担人揭示已为该贷款人所知的关于借款人的信息。在贷款人转让全部或部分义务时,借款人应执行在该义务转让的范围内解除贷款人的义务,及接纳受让人作为一方当事人加入该贷款所必需的合理的文件。借款人不得让与本协定项下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法律选择
本协定适用英国法,并依该法予以解释。
第二十六条 管辖权承认
(1)借款人
(a)不可撤销地服从英国法庭的非专属管辖权;
(b)不可撤销地同意以邮寄或有关法律文件的任何其他方式送达传票。
(2)借款人为在任何时刻送达传票设有一名代理人。该代理人是(_________)。借款人保证不撤销对上述代理人的授权。如果基于某种原因,该代理人不再作为借款人收受送达传票的代理人,借款人应立刻指定另一名代理人,通知代理行上述事项,并迅速向代理行递交该代理行接受其指定的通知。
各当事人于合同开端所述日期以对当事人有约事力的方式正式签署协定,以资证明。
借款人:_________ 代理行: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附件:
表一
银行名称 贷款承诺
xyz银行: 5,000,000美元
def银行: 5,000,000美元
ghi银行; 5,000,000美元
jkl银行; 5,000,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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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涉外融资租赁合同_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银行帐户号: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银行帐户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买进_____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时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_________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的租金的当月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_________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美元帐号:_________;日元帐号:_________;欧元帐号:_________。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_________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 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第9项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
1.fob条件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或其它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经济担保
乙方委托_____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合同法》及《担保法》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
1.租赁合同附表(略);
2.租赁委托书及附表(略);
3.租赁设备确认书(略);
4.甲方购货协议副本(协议号:_________(略));
5.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略)。
第十五条 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须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经理(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业务员(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2024年企业融资合同范本
借 款 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邮 编:
贷 款 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邮 编: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融资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融资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项目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整)。
本合同融资期限为__2__年,自20xx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融资期限届满以后,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延长。 第二条 融资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_ _。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__ _。
第三条 债转股合作方案
1. 本合同融资以债转股的方式进行合作,其按投资额如期归还外,给予定期收益回报,具体如下:
债转股合作方案一
债转股合作方案二
2. 附加条件说明:除三年的回报之外,再给予附加条件的投资回报,但相应的条件是:A.贷款必须满3年,B.项目上市后兑现;
3. 根据双方合作商议,决定按照 进行融资合作;
4. 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融资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以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融资(或者分期还款金额)汇入该账号。
第四条 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____款。
1.本合同融资无担保;
2.本合同融资的担保方式为:
第七条 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公民,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资料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八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融资款本金和收益回报。
2.融资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融资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融资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融资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融资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收益和期限收取回报。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融资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收取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
3.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融资及收益回报,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融资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融资及回报,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5.甲方不能按时支付收益回报的,乙方有权按照未支付收益回报每日万分之__1__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融资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融资本金每日万分之__1__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公证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分期付款租赁担保协议书_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拟向_________(供货人或出租人)购入(或租赁)____________,同时按照《____________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向________________(受托银行)申请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为此,委托人、受托银行双方达成本协议。
一、委托人向_________购入(租赁)_________用于_________,期限_________天,贷款(租金)每月(日)按______%(‰)偿付(交付),由受托银行出具以_________为受益人,担保金额_________元的有(或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委托人按以下要求在受托银行存入保证金,用于保函项下的专项支付资金: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存入_________元
四、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提交由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_________(第三方反担保人)提供的受益人为_________(受托银行),担保额度为_________元的反担保函。委托人不能按期支付货款(租金)由受托银行代为支付时,_________(第三方反担保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代委托人偿付受托银行所垫资金。(反担保函应于本协议生效前提供)
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以可转让的自有资产____________元(其中国库券__________元,金融债券____________元,企业债券____________元)抵押给受托银行,委托人不能按期偿付受托银行垫付的资金时,受托银行有权将抵押财产折价或变卖,并从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五、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凭保函和证明其与委托人债务关系的文件,有权要求受托银行从委托人存款中支付贷款(租金),受托银行审查无误后通知委托人并从委托人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划付。保证金存款帐户不足支付的,可从委托人其他帐户支付。
六、受托银行代付货款(租金)后,享有此债务追偿权,委托人予以承认,并承担垫付款项的利息。委托人应在接到受托银行通知的_________日内,归还受托行垫付款项及利息。
七、受托银行代垫款项,按建设银行其它贷款计收利息,超过_________日不还,按逾期贷款加收_________%利息。
八、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有关经济合同事宜如发生变更,委托人应事先通知受托银行,在得到受托银行书面认可后方可变更。
九、委托人应按保函额度的_____‰的费率按年向受托银行支付担保费用。共计_________元,于每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次交纳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银行各执一份。协议任何条款的修改或变更,必须经双方同意。
十一、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办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 受托银行(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篇4:融资租赁合同[页5]_合同范本
第十七条:陈述与保证 17.1 承租人认识到如下陈述及其真实,准确,完整是本合同赖以成立和存续的 基础,任何不真实,虚假的陈述都有可能构成违约或违法的严重后果.承租人对 如下事项的陈述负有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的法律责任: 17.1.1 承租人是合法登记注册,依法有效存续和营运的独立法人机构. 17.1.2 承租人签订本合同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而且已经得到其股东会或 董事会的有效授权和许可. 17.1.3 承租人签订本合同没有违反其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和协议的约 定. 17.1.4 承租人保证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包括身份资料, 财务资料,担保资料等. 17.1.5 承租人保证其在租赁期限内持续有效存在. 17.2 承租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前述陈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财务资料 18.1 出租人需了解承租人的经营情况时,须提前 7 个工作日通知承租人.承租 人同意按照出租人要求定期或随时向出租人提供其资产负债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 表,现金流量表或出租人合理要求的其他资料. 18.2 对于承租人提供的任何公司资料,未经承租人的同意,出租人不得披露给 任何第三方(第 21.1 款所述的出租人向第三方进行披露的情形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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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违约事项和补救措施 19.1 承租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出租人支付到期租金的,承租人应就延迟支 付款项按日万分之五(0.05%)向出租人支付迟延期间的违约金.迟延期间自本 合同约定承租人应交纳租金的次日起,至租金实际汇入附件三《租金支付表》所 列明的出租人账户之日止. 19.2 租赁期限内,因承租人保管不善导致租赁物受损或承租人擅自处分租赁物 的,应当赔偿出租人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剩余租金,租赁物名义价款 (如双方选择适用第十二条第①项)及其他各项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 19.3 承租人不按期支付任何一期租金,超过一个月仍未支付租金或严重违反本 合同的其他条款时,出租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9.3.1 加速到期,要求承租人立即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并赔偿由此 而给出租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19.3.2 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19.4 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致使他方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诉讼 费,律师费等)均由违约方负担.双方一致同意,律师费以不超过本合同租金总 额的 0.1%为限.
第二十条:重大变故的处理 20.1 如承租人发生或可能发生(a)关闭,停产,停业,合并,分立,重组,上市, 经营恶化,涉及重大法律纠纷,任何其他方对承租人提起诉讼,仲裁或者以其他 方式提出权利主张,投资失误,违规经营,破产,转让其重要资产或不履行与其 他任何债权人之间的债务等;(b)承租人生产计划,销售计划等出现重大调整, 足以影响正常生产,可能影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之能力;(c)政府政策调整足以 影响承租人生产,可能影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之能力的情况时,承租人应事先及 时通知出租人,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采取必要措施并使出租人满意,否则出租 人可采取第 19.3 款约定的措施. 20.2 如担保人发生第 20.1 款所述情形,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并在 7 日内 另行提供出租人认可的担保物或担保人,否则出租人有权采取 19.3 款约定的措 施.在担保人分立,合并的情况下,经出租人同意后可以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保 证责任. 20.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租人或承租人的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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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融资租赁合同_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
第一条 合同说明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第二条 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
第三条 租赁财产的交货、验收、交货地点和使用地点
1.租赁财产由供货方直接运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货地点向承租人交货。
2.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 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签收盖章后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在 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品质、规格、数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 天内从商检部门取得商检证明并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供货方签订的购货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四条 租赁期限
第五条 租金金额、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六条 租金的担保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双方商定的保证金 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规定为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2.乙方委托 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时,由乙方经济担保人按《经济合同法》第15条规定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期满时租赁财产的处理
即确定是退租、续租,还是留购。
第八条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二条 出租方与供货方订立的购货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正本一份为凭,副本 份分送 部门备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篇6:项目融资担保合同_合同范本
编号:
甲方:乙方:
深圳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充分利用甲方的现有资源优势,加快甲方资产增值步伐提升甲方品牌知名度和项目含金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经营资金引进和融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项目资金引进和融资管理顾 问,全权代理负责甲方经营资金引进和融资工作,并向甲方提 供相关顾问服务和居间服务,乙方接受委托。
二、 甲方主要职责:
1、全力指导和支持、配合乙方引资或融资工作。
2、及时提供引资或融资所需真实、有效的各项文件资料。
3、及时办理引资或融资的相关手续,承担约定付款义务。
4、遵守协议承诺,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主要职责:
1、组织资深金融投资及资产管理专家为甲方经营管理量身 订做策划出个性鲜明、切实可行的短期和长期融资目标、整 体资金引进和融资管理战略规划方案和实施策略;
2、对甲方项目运作进行价值分析、策划和包装,根据实际 调查结果和财务数据编写性、规范化的引资、融资、申 请文件和报告;
3、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有计划地面向境内外银行、担保 公司、基金会、风险投资商、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多层 次的项目引资或融资推介;
4、组织项目投资商或贷款银行、担保公司专家到甲方现场 考察;
5、代表甲方与项目投资商和贷款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 构进行商务谈判与沟通协调;
6、负责代表甲方与项目投资商和贷款银行、担保公司等金 融机构起草、草签合作协议和各种相关的法律文书,维护甲 方权益;
7、负责联系办理甲方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等委托交办 的其他事务和手续。
8、当引资或融资进入正式程序时,双方另行签署专项引资或融资居间服务协议,经甲方核准后予以实施。
四、顾问工作流程:
第一步:甲、乙双方达成共识,签订委托顾问合作协议书;
第二步:甲方向乙方提供引资或融资项目有关资料、提出具体要 求、合作意向并及时回复乙方专家的询问;
第三步:乙方协调组织项目投资商或贷款银行、担保公司专家进 行项目初步论证并到甲方现场调研、考察;
第四步:协助甲方与项目投资商和贷款银行、担保公司专家共 同草拟和编报甲方引资或融资相关文件、报告、报 表;
第五步:落实招商引资方案:包括金融机构选定,引资或融资方 式确定,担保及反担保措施,帐务合理调整,融资额度 发放,资金到帐通知及分配等;
第六步:甲方项目正常运转后的经营监管顾问与咨询。
五、成本与费用核算:
1、乙方顾问费按:每年人民币 万元(含策划启动、专家聘请、拟定引资或融资方案、项目调研、考察等)计算,由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生效后 10 日内先支付一半,到半年时再支付余款,此外甲方可不再承担乙方为融资而支付的前期费用。
2、当甲方引资或融资项目成功,甲方保证按引资或融资的实际资金到帐额的一定比例在资金到帐当日支付乙方居间服务费(以双方签署的《居间服务合同》条款约定金额为准)
五、合作期限:一年,从甲乙双方正式签字日起开始计算。
六、违约责任; 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除遇不可抗力,不得擅自毁约,擅自毁约作违约论。违约方需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七、其它;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到期无异议自动顺延;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书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本协议书争议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日期: 日期:
篇7: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城镇居民住房抵押贷款申请表_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户口所在地
工作证号码
家庭电话
现家庭住址
现有住房面积
m2
家庭人口
拟购建住房情况
地址
售房或批准建房单位名称
建筑面积
合同或协议号
房价总金额
房屋结构形式
楼房平房
存款情况
存款金额
存款期限
公积金帐号
贷款期限
及金额
申请贷款金额
元
申请贷款期限
年
贷款占房价款比例
%
首付款占房价款比例
%
还款资金及还款计划
家庭月平均经济收入
每月可归还借款
每月还款额占经济收入比例
每月还款时间
元
元
%
年
抵 押
抵押物名称
抵押物价值
元
有无估值文件
保 险
保险物名称
投保金额
元
保险受益人
保单号
贷款申请人
及保证单位
法人代表
盖 章
贷款申请人:
签名(章)
年 月 日
贷款保证人(职工所在单位):
年 月 日
贷款银行
审批意见
经办人意见:
年 月 日
经办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房地产信贷部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篇8: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借款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还款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款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乙方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甲乙双方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个人____________贷款管理办法》,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用途
(一)消费人或使用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指定的商户或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到本合同规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即(或)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 放款条件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生效后,乙方将借款划入到本合同规定账户。
第五条 贷款支用
(一)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贷款支用。
(二)贷款支用方式:甲方同意乙方将贷款划入下述账户:
1.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2.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3.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借款利率
(一)双方约定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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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房地产融资居间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因摄制电影(电视剧)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为依法成立进行融资居间活动的法人单位,拟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了甲方的上述意愿。
2.鉴于甲乙双方进一步确认: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为其筹拍的电影(电视剧)《_________》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愿意接受委托,双方愿意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计划摄制电影片(电视剧)《_________》(以下简称该影片、该剧),甲方委托乙方为摄制该影片(该剧)所需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出借、赞助、投资等合法方式为甲方融资。
第二条 居间人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应出示营业执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电影片的相关情况,但甲方认为是商业秘密的除外。
3.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应向甲方及时、真实地报告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的情况。
5.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若乙方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同时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不得与第三方恶意串通,损害甲方的利益。若乙方与第三方相互串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同时还应与第三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居间报酬与费用
1.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合同约定的出资方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作为乙方酬金,此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酬金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_______.
除本条规定的酬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2.若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出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所谓必要费用是指: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除以上情形,任何一方也可以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解除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本方的原因外,提出解除合同方应赔偿对方所遭受的损失。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居间报酬的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年。
第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范本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融资居间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第一条、甲方声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二条、乙方声明
1、乙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第三条、委托事项
甲方欲为 项目的建设及开发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目标为人民币 万元(以投资款项实际到达甲方账户为准)。为了顺利实施此计划,现委托乙方:
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为甲方介绍引进投资方,协助甲方与投资方进行斡旋和谈判,并尽力促成甲方与投资方签定投资合同。
第四条、委托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为委托期限。超过以上期限没有完成融资目标则本协议自动解除。若仍需要融资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2、依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文件。
3、对乙方及投资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予以保密。
4、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六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他方进行私下交易。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居间进展,并全程派员参与与投资方进行斡旋和谈判。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甲方提出的条件与投资方充分沟通,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尽力促成甲方与投资方达成合作协议。
2、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已经事先核实。
3、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对甲方及投资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予以保密。
5、对甲方及投资方的商业秘密等秘密予以保密。
6、依照甲方要求完成居间委托任务,可要求甲方依据协议约定支付佣金。
第七条、委托事项的终止
“终止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三条所列全部委托融资事项后终止双方合作。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甲方与投资方签订正式投资合同但投资方资金未到达甲方账户,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八条、费用与佣金
1、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融资事项的,甲方按照投资方的投资款到达甲方账户实际数额的 %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投资款到达甲方账户的当日即须支付。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乙方账户。
第九条、解除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本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00 000 元。
2、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与目标投资方私下签约的,乙方仍有权要求取得约定佣金,并主张佣金 5 %的违约金。
3、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可依据佣金 1 %的标准收取违约金。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长沙市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居间方):
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篇10:融资租赁合同书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银行帐户号: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银行帐户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在法律上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一条 合同说明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第二条 租赁物
根据_________文件批准,乙方拟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_________。甲方经审查同意支付设备价款及有关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大写),购进租赁物件后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明细表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三条 租赁财产的交货、验收、交货地点和使用地点。
1.租赁财产由供货方直接运交乙方的指定的交货地点,向乙方交货。
2.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_________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在_________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品质、规格、数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_________天内从商检部门取得商检证明并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供货方签订的购货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四条 租期为_________年,从乙方验收设备之日起算。
第五条 总租金为_________元,从乙方接受所租设备之日开始计租。在租赁期内,月租为_________元,应于每月_________号前交入_________银行的甲方账户。
双方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减租。如果乙方不准时交租,则应向甲方交付比该行长期贷款利率多_________%的利息作为处罚。
签约后_________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保函,担保乙方按合同规定交租。
第六条 租金的担保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双方商定的保证金_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规定为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2.乙方委托_____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购货、交货和验收
1.购货方式有以下三种,甲乙双方商定采用_________种方式。
a.根据贸易有关规定,甲方同意乙方自行签订或委托代理人签订购置租赁物件的合同,乙方或其委托的代理方对该合同承担一切义务。对该合同的履行及租赁物件质量等问题引起的后果,甲方均不承担任可责任,购货原始发票及合同副本、委托书副本交甲方保存。
b.租赁物件甲乙方确定后,购货合同由甲方签订。乙方作为甲方代表,负责处理购货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问题,并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过失所造成的经济责任。
c.乙方与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应由甲方确认盖章后生效,采用托收承付方式付款,供货方办理托收承付时,必须交付铁路运单或乙方自提证明单据。甲方见单后付款并对货物享有所有权。如在运输中发生问题或货物有其他质量、短缺等问题由乙方负责与供货方联系解决,甲方不参与也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三十天内负责验收(包括进行试车),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一式二份书面附验收结果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由于卖方责任造成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时,由乙方直接向卖方交涉处理并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如卖方延期交货,由乙方直接催交。
5.甲方应于装船后把合同号码、品名规格、件数、毛重、净重、发票总值、载货船名、预计到达时间和目的港以电传通知乙方以便提货。同时还要向乙方航寄下列单据:
a.提单正本_________份;
b.发票_________份;
c.装船单_________份;
d.甲方的厂家出具的关于所租设备的品质、数量检验证_________份。
6.货到_________天后,乙方要委托_________检验机构检验所租货物。如有品质、规格、数量等与合同规定不符,乙方有权在货到_________天内凭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向甲方提出索赔;或者要求甲方自费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零件或机器。
第八条 租赁物的灭失及毁损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承担租赁物灭失或毁损的风险。
2.如租赁物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a.将租赁物复原或修理至可正常使用之状态。
b.更换与租赁物同等状态和性能的物件。
3.租赁物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中记载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给甲方。当乙方将损失赔偿金额及其他应付的款项缴纳给甲方时,按双方约定办理。
第九条 保险
1.自还租期限起算日开始,甲方以购买合同_________价及本合同规定的币种办理必要的保险;保险应包括第三者责任险,并使之在还租期限内持续有效。保险费由乙方负担,计入实际成本。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4.保险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款项时,由乙补足。
第十条 对租赁物件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合同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分租、抵押、投资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租期内租赁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件,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件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3.在设备到达厂房_________个月内,甲方要派出_________名技术员到_________指导所租设备的安装,然后培训乙方的技术员和工人,使他们能达到掌握有关操作、修理和保养所租设备的技术。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同意付给每人月薪_________元;其他一切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4.为了保证租赁物件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件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付。租期内,租赁物件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5.甲方有权对租赁物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乙方每半年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财务报表,并向甲方报告经营情况。
6.甲方应按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7.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件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如乙方在此期间由于债务纠纷或依法破产,乙方应向法院、债权人或清算委员会申请对租赁物件不具有所有权,亦不得以租赁物件充做诉讼保金或抵偿债务,同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
8.租赁期满后,本合同租赁物件的处理:
a.留购:甲方同意按合同附表所列的留购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留购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全部实际租金和留购货价以及出现合同第三条的情况(如有时)增加的税款、利息或延付利息和罚款利息付清后,甲方将租赁物件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b.续租:甲方同意乙方对合同的租赁物件进行续租,其续租租期、租金金额、租金交纳日期等租赁条件由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协商确定,并另订续租合同。 (注:留购或续租任择一种,双方确定一种后,另一种在合同中无任何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违反本合同
1.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造成卖主逾期交付租赁物,甲方购买租赁所支付款项在逾期期间所发生的利息由甲方承担。
2.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即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或收回租赁物自行处置,所得款项抵作乙方应付租金及迟延利息,不足部分应由乙方赔偿。虽然甲方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甲方权利的转让和抵押
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将本合同赋与甲方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或提供租赁物作为抵押,但不得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租赁物所有权的转移
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款项,并再向甲方支付租赁物的残值_________元(人民币)后,由甲方向乙方出据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明书,租赁物的所有权即转归乙方所有。
第十四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两者具有同等效力。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盖章):_________ 承租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1:银行债权转让协议范本
甲方(转让人):
乙方(受让人):
甲、乙双方为妥善解决债务问题,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
一、甲、乙一致同意,甲方将其对债务人 的债权人民币 元(小写元)及相关权利全部转让给乙方行使,乙方按照本协议直接向原甲方债务人主张债权。上述债权用于抵顶甲方所欠乙方等额债务。
二、甲方承诺并保证: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甲方应及时通知其债务人。
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甲乙双方原债权。
四、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甲方仍应按原债务履行义务。
五、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致使他方遭受损失,违约方须向另一方做出全面赔偿。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银行借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贷款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号文件批准的________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外汇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在______个月之内分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第四条 借款利率:外汇贷款年利率为______%,按______个月浮动。乙方每三个月计收一次利息,计息日为每季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第一次提款日到第一次计息日不足一浮动期限的也要浮动利率,此后利率浮动日即为某一计息日。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利。
第五条 借款支用:甲方根据用款计划支用贷款,对到期未支用部分,乙方直接将贷款从甲方的贷款户转到存款户。
第六条 借款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如下:
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还款,共分______次还清。
第七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________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归还本金、利息和费用的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提前支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________‰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须向甲方支付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三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条 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甲方在还清款前,经营中的资金往来,除乙方同意者外,均须通过在乙方开立的帐户办理,不得擅自将资金转移到其他银行或者金融机构。
3.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4.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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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融资与引进风险投资顾问协议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项目进行融资与引进风险投资操作的过程中提供顾问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顾问服务内容
1.为乙方寻找对乙方项目有融资与风险投资意向的投资方;
2.对乙方项目进行初步论证,并从专业角度进行完善,使之更具有专业性;
3.对乙方项目进行整理、包装,使之更符合投资方的要求;
4.针对乙方项目与投资方进行前期的沟通与交流;
5.根据乙方项目具体情况,为乙方制定详细的融资方案与谈判方案;
6.陪同乙方与投资方进行谈判,协助乙方回答投资方的问题,满足投资方的要求,同时维护乙方的相关权益,促使投资方与乙方尽快达成合作意向;
7.为乙方准备融资过程中必要的相关文件材料(需另外收费的除外)。
二、乙方项目相关内容
1.乙方的项目内容为:_________
2.乙方的项目总融资为:_________
3.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为:_________
三、甲方责任
1.站在乙方的立场,为乙方解决在项目融资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难题;
2.积极的对乙方项目进行运作,以尽快获得投资方的认可;
3.保证按照顾问服务相关内容向乙方提供优质服务;
4.保证对所有知晓的涉及乙方自身商业机密的文件、资料、数据、计划、商业意向等不得向第三方公开(乙方有要求的除外);
5.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或国家相关政府部门需要甲方提供乙方或乙方项目相关内容的情况下,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责任
1.向甲方提供项目相关文件材料(具体内容见材料清单);
2.保证向甲方所提供的相关文件材料真实、合法及有效,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
3.在甲方对乙方的项目进行前期运作的过程中,应给予甲方积极的配合;
4.对项目的真实性与可行性负责,并确保项目所需相关手续完全合法;
5.不得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与甲方所推荐的投资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协调与谈判;
6.在甲方工作完成,并促使乙方与投资方达成合作意向的情况下,乙方应积极履行本协议中的相关条款。
五、融资与引进风险投资顾问费用
1.甲方为乙方提供融资与引进风险投资顾问服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融资与引进风险投资顾问费用为融资总额的3%;
2.乙方应在对投资方达成合作意向后的三个银行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此融资费用;
3.乙方支付给甲方相关顾问费用的方式为:现金、支票、汇款、转帐。
六、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1.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内容支付相关顾问费用,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对此所造成的任何结果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2.如果乙方与投资方谈判破裂,而未能达成合作意向,双方协议关系结束,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与投资方达成合作意向,并向甲方履行完毕相关顾问费用的支付,本协议终止。
七、不可抗力
1.在协议履行期间,一方或双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责任,但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7个银行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或法律规定的方式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
2.不可抗力原因消失后,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旅行本合同。
八、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九、其他
1.本协议的补充协议、附件、说明、解释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本身及其附件的修改、补充等未尽事宜,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2.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补充内容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精选融资合同范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融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建立合作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全权代理其融资事宜,甲方对乙方的业务流程所融资成本费率及代理费收费标准等事项熟知并自愿遵守。甲方本次计划融资额为¥ 元(大写: 整)实际融资额以出资方最终同意的融资额度为准,利率按 %年回报执行,此次融资贷款年限为 年。
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办理融资所需要的各种证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合法,无任何权属争议,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 甲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股东不得分用,并建立开支明细帐,以供乙方跟进查询。
4. 甲方以提供 作为本次融资抵押物,该押物位于 面积 平方米,土地 亩。甲方提供该抵押物的相关资料,并履行抵押登记手续的义务。
5. 甲方提供 作为本次融资的质押物,该质押物位于 ,甲方有义务向质押人提交质押物的凭证。
6. 甲方提供其它产 作为融资抵押物。
7. 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实际贷款总额的 %,作为乙方的综合服务费用(包括评估、公正、抵押登记、保险等)。
8. 甲方必须提供还款计划书作为本协议附件。
9. 甲方需按还款计划及时支付乙方的本金和利息。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和对甲方的经营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后,乙方有权对甲方长期经营发展战略、财务管理、公司组织结构等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
2、为甲方确定合理的资金结构,并进行合理规划,确定合理委托融资方案。
3、根据具体情况需对甲方项目进行审计或评估,乙方有权聘请会计事务所或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财务审计或资产评估。
4、乙方履行上述义务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
5、委托融资成功后为确保资金安全,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所融资金流向进行监管。
6、根据甲方工作进展情况,乙方如发现甲方有转走资金或虚报造假等情况有权对甲方资金进行冻结并解除本协议和追收前期首付款。
7、资金到账后乙方有权随时审计、稽查,对无故挪用作为他用,乙方有权冻结专项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条 责任
1. 本协议签订后,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委托第三方为甲方融资提供咨询服务,否则,乙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2.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均不能单方面无故解除协议或不按本协议约定的各行条款,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甲方提供所需资料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委托融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提交资料迟缓、不及时配合各种登记、财产产权变更不及时进行财务审计或资产评估、甲方组织机构调整、企业及法人信用不够、中途放弃融资要求等)延误乙方正常融资活动的,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4.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融资延期或不成功,双方不承担责任。
5. 本协议到期之日,甲方必须到乙方处办理终结或延期手续,否则本协议自动解除,甲、乙双方不再有任何经济和法律关系。
6. 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当日 ,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协议履约金¥ 元
(大写 整),此费包含在 %的综合服务费用内。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委托融资未能成功,乙方将视具体情况为甲方办理结算手续;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委托融资未能成功,则退还此费。在融资资金到账后,每年甲方须一次性付清年利息,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否则按1%追加利息。
7. 甲方应优先选择在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行、工行、农行、建行)或具有法人资格的银行开户。资金使用须要建立专款资金账户,并在其开户银行监管下专项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5:银行出口买方信贷贷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借款方:
法定地址:
贷款方: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 年 月 日的借款申请,贷款方同意为其安排 银行(下称“出口地银行”)的买方信贷。为此,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借款合同条例》签订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 贷款用途和金额
1.1 本贷款用途是为出口商 与进口商 在 年 月 日签订的商务合同(合同编号: )融通资金,用于进口商为 项目,购买 设备。
1.2 贷款总金额为: (大写: ),其中:
(1)用于商务合同项下支付的金额为 (大写: ),为商务合同金额的 %。
(2)用于付给 的本贷款保险费的金额为 (大写: )
第二条 提款条件
2.1 借款方根据商务合同的有关规定提款。
2.2 借款方满足了本合同第六条列明的各项陈述与保证。
2.3 借款方未发生本合同第七条列明的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在收到商务合同支付条款规定的有关文件和单据,并按规定时间审核无误以后指示出口地银行将贷款直接支付给出口商。
3.2 提款期从 开始,至 截止,过期 。
3.3 每次提款最小金额为 (大写: )
3.4 提款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在每次提款发生后,由贷款方编制《提款通知书》(格式见样本1)通知借款方。《提款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方必须无条件的,没有任何扣除的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方支付利息和下列条款费用。
4.2 贷款按 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一年按360天计算。
贷款金额的 %即 (大写: )按固定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一年按360天计算。
还款期以前的利息每 个月计收一次。每期利息支付的日期、金额及其有关事项由贷款方在《提款通知书》中通知借款方。
还款期的利息每 个月计收一次。每期利息支付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由贷款方编制《还款通知书》(格式见样本2)通知借款方。《还款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4.3 承诺费费率为 %。承诺费自 开始按末提贷款余额计算、支付,以后 每 个月计付一次。
4.4 管理费率为 %。管理费自 内按贷款总金额计算,一次付清。
4.5 每次支付利息和费用,借款方必须在支付日前的三个营业日将款项划入其开立在贷款方处的帐户上。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方必须无条件地按本合同规定偿还贷款,并且不受商务合同项下进、出口双方任何行为的影响。
5.2 本贷款还期为 年,每 个月等额偿还一次,分 次还清。还款期从 开始,其开始日最迟不超过 每次还款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由贷款方在《还款通知书》中通知借款方。
5.3 借款方必须在还款前 个月通知贷款方,并征得贷款方同意后可以不按《还款通知书》的规定提前归还贷款,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5.4 每次还款,借款方必须在还款日前的三个营业日将款项划入其开立在贷款方处的帐户上。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6.1 借款方在贷款方处开立结算帐户。借款方日常经营的资金通过该帐户结算。贷款方可以主动从该帐户划转资金用于偿还、支付本贷款项下到期的贷款、利息和各项费用。
借款方在贷款方处开立还款保证帐户。借款方将下列资金存入该帐户。在本贷款项下的所有债务和费用偿付清以前,未经贷款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存入该帐户的资金是:
6.2 借款方定期向贷款方提供项目进度报告;按月向贷款方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收支表以及贷款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一切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
6.3 借款方未隐瞒向第三方作出的任何信用担保,财产抵押以及其他影响借款方还款能力的行为。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为第三方承担任何债务或对借款方的资产设定任何抵押以及作出其他影响还款能力的行为。
6.4 借款方在财务、经营方面的重大决定、重大变化须及时通知贷款方。当这些重大决定影响贷款方权益时,须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6.5 借款方在组织章程、管理制度和人事等方面的重大决定或重大变化须及时通知贷款方,当这些决定或变化影响到贷款方权益时,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第七条 违约和处罚
7.1 下列任何事件发生,借款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且,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和处以下列注明的罚息以及采取其他一切处罚和补救措施,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借款方承担:
1.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贷款方对被挪用的贷款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
2.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支付利息和费用。
贷款方对逾期的本金、利息和费用加收 %的罚息。
3.借款方未能满足本合同第六条陈述与保证的各项规定。
4.借款方改组、解散、终止其业务经营,资产负债及损益状况发生贷款方认为的重大不利变化。
5.借款方提供的抵押物已经失去其抵押价值,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
6.担保人已经失去其担保能力或担保人提供的保函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终止,以及更改后而产生相反效果,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
7.借款方与第三方发生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诉讼行为。
8.借款方发生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借款方不按其与第三方签订的借贷合同偿还第三方债务的行为。
第八条 生效及其它
8.1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产,至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费用和借款方必须支付的一切赔偿、罚款被清偿后失效。
8.2 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借贷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的修改无效。
8.3 本合同壹式肆份,借贷双方各执两份。
借款人: 贷款人: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借款人:(公章); 贷款人:(公章)
篇16:融资咨询服务合同_合同范本
鉴于:甲方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在的企业法人,因投融资事务及管理寻求专业支持;乙方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在的专业从事投资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等咨询业务的企业法人,具有提供投融资、管理事务及上述咨询服务的能力,并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提供相应服务。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确认各方权利与义务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服务事项
甲方因融资 万元事宜,委托乙方就融资方式、对象选择、操作办法、风险防范措施等事宜,委托乙方提供咨询服务。
二、乙方服务内容
1、帮助甲方联系或者寻找适合甲方融资需求的对象;2、对甲方拟进行的融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3、帮助或者代理甲方与潜在的融资对象进行初步的商业谈判或者协商;4、根据融资意向双方的具体情况,为甲方拟定融资参考方案;5、帮助或者指导甲方准备融资方案执行过程中所需的基本资料。
三、咨询服务费
就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甲方按实际取得融资额的 %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在融资通过审批并取得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四、乙方服务期限
乙方收取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服务费后,为甲方提供的服务至以下条件之一出现时止:
⑴ 甲方与合作对方实现成功合作,即甲方与合作对方主要合作合同签订;⑵ 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放弃融资计划;⑶ 甲方已经实际失去融资条件;⑷ 甲方三次以上放弃与乙方联系的客户进行实质性谈判。
五、保密
为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融资信息、关于主体与资信情况的信息,经甲方特别明示为保密信息的,乙方应承担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提供或者泄露,但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除外。
六、风险承担
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方案与措施等均供甲方参考,对甲方使用后可能产生的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2、乙方对帮助或者指导甲方所取得的合作对方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对合作对象资信状况与承担责任的能力不作任何保证。3、乙方对所提供咨询服务是否能使甲方实现拟融资目的不作任何保证,甲方支付费用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全部或者部分返还。4、对甲方与合作对方之间的合作合同的履行,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在收到费用前暂停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2、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应按逾期支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收到甲方费用后拒不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服务费。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认为需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其他
1、对本合同的修改需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且签名代表人及印章应与本合同签名与印章相符。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可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篇17:融资合同:引进内资项目服务协议书_合同范本
引资单位(甲方):
客方投资者(乙方):
根据市委、市政府明委[]21号文件要求,为明确引资项目归属,经协商,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作为乙方在??????????? 开发、生产、销售项目的引资单位。
2、甲方应为乙方在该项目设立过程中提供全方位引荐协调和优质服务,督促乙方按规定期限到资、验资,并负责向市协作办报备确认。
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再与其他单位签订同一项目协议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约定,并作附件同时报确认单位。
5、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方和确认单位、市直考评工作小组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 年? 月??日
篇18:2024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投标银行保证书_合同范本
鉴于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日期)提交了建设_________(合同名称)的投标书(以下称投标书)。
根据本文件,兹宣布,我行_________(以下称银行)向业主立约担保支付_________的保证金。本保证书对银行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银行名称(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本保证义务的条件是:
(1)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规定的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有效期内接到业主所发的中标通知书后;
(2)未能或拒绝根据投标须知的规定,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或拒绝接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供法的保证金。
我行保证在收到业主第一次书面要求后,即对业主支付上述款额,无须业主出具任何证明,只需在其书面要求中说明条件是在此要求业主将注意到索款是由于出现了上述条件中的一种或两种,并具体说明情况。本保证书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有效期或在该日期前已延长的投标书有效期后30天(会第30天)内有效。延长投标书有效期无须通知银行,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上述日期前交到银行。
银行名称:_________(盖章)
证人:_________(签字)
证人所在单位: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19:融资租赁合同书[页6]_合同范本
│ │金额 │ │ │ │的贷款利率×120%计算 │
├─┼───┼──────┴─┴────┴──────────────┤
│ │附带 │ │
│⒁│ │ │
│ │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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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际 租 金 表
一九九 年 月 日
______台启:
兹根据贵我双方签订之租赁合同书(no. )第三条的规定,现对租赁合同附表第(8)、(9)、(10)、(11)、(12)项作如下调整。请以此为准,按时支付租金及各项应付款项。
××公司业务部(盖章)
┌──────────┬───────────┬───────────┐
│ 总经理室 │ 业务部经理 │ 业 务 员 │
├──────────┼───────────┼───────────┤
│ │ │ │
└──────────┴───────────┴───────────┘
附表第(8)项保证金调整
┌────────────────┬─────────────────┐
│ 概算成本时的保证金 │ 按实际成本调整的保证金 │
├────────────────┼─────────────────┤
│ │ │
└────────────────┴─────────────────┘
附表第(9)项租金调整
┌─────┬────────────────────────────┐
│概算租金 │ 实 际 租 金 │
│(共 次)│ (共 次) │
├─────┼───────────────┬────────────┤
│ │第一次租金:支付日:年 月 日│第五次租金: 年 月 日│
│第一次至 ├───────────────┼────────────┤
│第 次各 │第二次租金:支付日:年 月 日│第六次租金: 年 月 日│
│为: ├───────────────┼────────────┤
│最后一次 │第三次租金:支付日:年 月 日│第七次租金: 年 月 日│
│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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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融资协议书_合同范本
融资协议书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以下各方签订:
(1)_________(注册登记编号: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地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包括其继受人);
(2)_________,地址位于_________,作为提供贷款的贷款人(以下简称“贷款人”或“贷款银行”,根据上下文内容可包括其继受人和受让人);和
(3)_________公司(注册登记编号_________),根据_________法律成立,地址位于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保证人”,包括其继受人)。
鉴于贷款人同意根据借款人的请求,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提供总计不超过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的定期贷款(以下简称“贷款额度”),且为此公司保证人同意按本协议规定提供如下所述的保证、声明和承诺以及公司保证书。因此,当事人各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1 在本协议中除另有定义的以外,以下用语具有以下含意:
1.1.1 “适用法律”包括与本协议和担保文件的签署、提交、履行、有效性和可执行性相关的新加坡、香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宪法、条约、法令、各级立法、普通法、惯例法及司法判例;
1.1.2 “转让契约”包括保险单转让契约、销售收入转让契约、租金收入的转让契约和贷款人凭其自主决定而不时要求的其他转让契约;
1.1.3 “保险单转让契约”是指将由公司保证人和_________按照本协议附件a的格式或贷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单独或共同签署的、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转让保险单(及保险单的所有权利、权益和利益)的保险单转让契约;
1.1.4 “租金收入转让契约”是指将由公司保证人和/或_________按照本协议附件b的格式或贷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单独或共同签署的、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转让有关租金收入的所有权利、权益和利益的租金收入转让契约;
1.1.5 “销售收入的转让”是指将按照本协议附件c的格式或贷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签署的,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转让有关租金收入的所有权利、权益和利益的契约;
1.1.6 “提款有效期”是指有关贷款额度的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个月或者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贷款额度被全额提取的期间,以较早者为准;
1.1.7 “工作日”是指除星期六、星期日以外的并且在新加坡、香港、中国和纽约市银行及外汇交易市场通常开门营业之日;
1.1.8 “公司保证书”是指将由公司保证人按照本协议附件e的格式或贷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签署的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保证书,包括对其不时作出的修改、变更或延期;
1.1.9 “提款日”是指借款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第5.1款规定开始提款之日(无论提款是否实际发生);
1.1.10 “提款”是指根据本协议第五条规定,已经或将向借款人提供的任何、每一或所有(具体根据条款加以规定)的贷款额度项下的款项;
1.1.11 “提款通知”是指经借款人董事会决议授权的人根据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按照本协议附件“f”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的一份或多份请求提款的通知;
1.1.12 “违约事件”是指本协议第十二条规定的任何违约事件;
1.1.13 “贷款额度”是指贷款人将根据本协议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额不超过本金总额的贷款额度;
1.1.14 “最后还款日”是指自提款日起满十二(12)个月之日或贷款人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而绝对自主决定的其它日期;
1.1.15 “债务”是指根据本协议第12.1.5款规定,借款人对任何第三方所负担的支付任何款项的义务或责任;
1.1.16 “保单”是指就抵押物及其所有附属设施、装修、装璜、商贸设备和所有为经营酒店而使用的其它财产借款人按贷款人的要求自费投保而取得的保险单证,其保险范围包括上述财产全值或贷款人决定的价值就火灾、偷盗、雷击、意外、动乱、破坏、灭失、贬值或贷款人不时决定的其它风险;
1.1.17 “付息日”是指每一计息期的最后一日;
1.1.18 “计息期”是指根据下述规定所确定的每一连续期间:
1.1.18.1 与提款有关的第一个计息期应是自提款之日起的三个月或六个月期间或贷款人选定的其它期间;
1.1.18.2 其后的每一计息期应是自前一个计息期的最后一日起的三个月或六个月期间或贷款人选定的其它期间;
1.1.18.3 如果一个计息期被延长或被缩短,则下一个计息期应当如同前一计息期不曾被延长或缩短而仍于其本应到期之日结束,除非下一个计息期本身也被相应地延长或缩短;
1.1.18.4 任何超越最后还款闩的计息期应被缩短至该最后还款日结束;
1.1.19 “贷款”是指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在某一时间借款人已提取并尚未清偿的贷款额度的本金总额或(视协议的具体规定)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在某一时间借款人尚未清偿的金额数目;
1.1.20 “月”是指自某一个日历月的某一天起至下一个日历月的同日(含该日)止的期间,但是(1)如果该期间自一个日历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起而该工作日在下一个日历月没有相应日,则该期间应于该下一个日历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结束,(2)如果该同日不是一个工作日,则该期间应于该同日的下一个工作日结束,但是如果该下一日不是工作日的,则该期间应于该同日的前一个工作日结束。
1.1.21 “抵押协议”是指已经或将由抵押人按照本协议附件g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的被称为“抵押”的担保文件;
1.1.22 “抵押物”在本协议内的定义与抵押协议内“抵押物”的定义相同;
1.1.23 “抵押人”在本协议内的定义与抵押协议内“抵押人”的定义相同;
1.1.24 “基本利率”是指贷款人不时确定的该时所用的美元基本贷款利率;
1.1.25 “本金总额”是指金额不超过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的本金总额;
1.1.26 “潜在违约事件”是指随着时间流逝和/或发出通知便将成为违约事件的事件;
1.1.27 “有关机构”包括根据适用法律有权主管与本协议和担保文件的签署、提交、履行、有效性和可执行性相关的任何事宜的,或与由该等事宜发生或有关该等事宜的争议的解决相关事宜的任何司法的、政府的、或行政的机构;
1.1.28 “有关司法管辖区域”是指本协议和担保文件的签署和/或本协议和担保文件中任何条款和条件的履行和执行发生于其中的新加坡、香港、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任何其它司法管辖区域;
1.1.29 “租金收入”是指按照贷款人同意的条款出租商店而不时获得的租金收入;
1.1.30 “销售收入”是指因本协议附件1所规定的油或油类产品的销售而应付给借款人的销售收入;
1.1.31 “担保文件”是指下述文件的所有或部分(视上下文情况而定):
1.1.31.1 抵押协议;
1.1.31.2 公司保证书;
1.1.31.3 保险单转让契约;
1.1.31.4 租金收入转让契约;
1.1.31.5 销售收入转让契约;
1.1.31.6 为担保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而根据要求不时签署的所有任何其它或另外的担保文件;和对上述担保文件不时作出的修改、补充和变更;
1.1.32 “担保权益”是指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抵销或任何其它所设定或发生的担保权益,连同任何赊购、权证留置、出租、出售及转购买或其它类似安排;
1.1.33 “商店”是指本协议附件h规定的商店和办公室;
1.1.34 “新加坡银行同业拆放利率”是指有关一个具体的期间,由贷款人所决定的年利率(该决定将是决定性的),该利率应是由贷款人选定的两家主要银行(包括一家日本银行和一家欧洲银行)各自就与需要决定新加坡银行同业拆放利率之款额和/或期间相同的款额和/或期间,在预定提款日或为本协议之目的需要计算新加坡银行同业拆放利率之日(下称“利率确定日”)前第二个工作日上午大约11时(新加坡时间),在新加坡银行同业市场上提出的美元存款利率(该等利率显示在路透社通过其监控服务系统或任何相应继承者所提供的“sibor”屏页,下称“路透社显示屏”内)的平均值(经必要的四舍五入形成1/16%的完整倍数);但是如果在需要计算利息的任何期间的任何利率确定日,(a)在相关时间在路透社显示屏上为该期间只有一家银行或没有银行提出新加坡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报价,或者(b)按照上述方式确定的新加坡银行同业拆放利率、按照贷款人的判断,明显不正确,那么新加坡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就任何该等期间而言,应是两家主要银行在新加坡银行同业市场上就该期间就与提款额或贷款额或按本协议之目的需要确定新加坡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款额同等的金额,按照贷款人的要求于相关的利率确定日上午大约11时(新加坡时间)向贷款人分别提出的美元存款利率的平均值(如上进行四舍五入),但是如果按照上述做法提出报价的主要银行少于两家,那么利息的利率将按照第20.4款和第20.5款的规定确定;
1.1.35 “美元”是指美利坚合众国的合法货币。
1.2 如所用词句属单数,则应包括复数在内,反之亦然。
1.3 本协议中的条目编号和标题只为参考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并无效力。
1.4 除非另有规定,本协议提及的“条”、“段落”和“附件”应被解释为本协议的条、段落和附件。
1.5 在提到法律规定时应被解释为是包括不时经过修改、重新制定之法律的规定。
1.6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所有提及的时间都应该是指新加坡时间。
1.7 除非另有规定,在提到本协议、担保文件或其它任何文件时应被解释为是包括经过修改,变更、更新或补充并于该时有效的版本。
1.8 贷款标准条件和条款(请见附件j)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不适用该标准条件和条款或本协议的条件和条款与该标准条件和条款相矛盾(但仅限于该等矛盾之处)。
第二条 贷款用途
2.1 借款人应将贷款额度用于流动资金需求。
2.2 借款人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用途使用全部贷款,但贷款人并无义务确保借款人将贷款额度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用途。
第三条 前端费
除非贷款人另有指示,借款人应在本协议签署后一个月之内且在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提款日之前向贷款人支付金额为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的前端费(不论借款人实际提款的数额是多少)。如果没有发生任何提款,借款人仍应在提款有效期期满之前支付该笔款项。
第四条 先决条件;贷款额度将在符合下述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提供给借款人:
4.1 于贷款人已经收到(或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将在可以获得之时即时收取,或贷款人根据当时情况放弃收取)格式和内容均令贷款人满意的所有下述各项之时:
4.1.1 经适当签署证实的按本协议附件k的格式签署的借款人的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各一份,该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须授权:
4.1.1.1 借款人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取得贷款额度;和
4.1.1.2 借款人适当授权的代表签署本协议、提款通知、担保文件、授权委托书和所有的相关文件及其中涉及的通知并发出和/或接收为贷款而不时要求或急需的该等通知、要求或其它联络;
4.1.2 经适当签署证实的按本协议附件l的格式签署的公司保证人的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各一份,该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须授权:
4.1.2.1 公司保证人提供公司保证书;和
4.1.2.2 公司保证人适当授权的代表来代表公司保证人签署本协议、公司保证书和所有的相关文件及其中涉及的通知;
4.1.3 经适当签署证实的按本协议附件m的格式签署的抵押人和_________的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各一份,该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须授权:
4.1.3.1 各公司提供抵押(如需要)、保险单转让和租金收入转让;和
4.1.3.2 各公司的适当授权人代表该公司签署抵押协议(如需要)、保险单转让契约和租金收入转让契约和所有的相关文件及其中涉及的通知;
4.1.4 本合同第4.1.1.2款,第4.1.2.2款和第4.1.3.2款提及之人物的一套签字样本(经各公司的两位董事或一位董事和一位秘书或根据法律被授权的其他人签署证实并附于本协议第4.1.1款、第4.1.2款和第4.1.3款提及之各公司的注册证书和董事会决议);
4.1.5 经签署证实的有关借款人、抵押人、公司保证人和_________注册证书和章程(包括至今为止的所有变更)的复印件各一份;
4.1.6 按照本协议附件a、b、c、e、g的格式经合法签署,并完成了印花税贴花(如有)、登记和提交的担保文件及有证据证明:
4.1.6.1 在抵押合同规定的抵押设立之前,抵押人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者和受益人;
4.1.6.2 在抵押合同规定的抵押设立之前,抵押物上并没有被设定任何在先的负担;
4.1.7 按照本协议附件d的格式经合法签署、完成印花税贴花(如有)、登记和提交的授权委托书;
4.1.8 由贷款人所接受的具有合法资格的独立估价师出具的证明抵押物价值不少于港元_________并为贷款人满意的关于抵押物的估价报告原件一份,该估价报告应在本协议签署前十五日内向贷款人出具;
4.1.9 由香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公证机构和/或律师事务所按贷款人接受的格式和内容签发的法律意见书;
4.1.10 证明有关本协议和/或担保文件和/或授权委托书及其所规定事项所要求的任何有关机构的批准和/或授权均已获得的令贷款人满意的证明文件;
4.1.11 经签署证实的所有关于本协议和担保文件的签署和履行所必须的政府备案或登记和批准/或授权得以完成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需,该等文件应经翻译并合法公证)及关于使本协议和担保文件以及借款人在该等文件项下的义务成为合法有效、有约束力并可执行而所必须的所有备案、登记和其它手续已经或将被完成的证明;
4.1.12 保险单原件;
4.1.13 已为借款人接受的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贷款意向书的复印件一份;
4.1.14 贷款人所接受的关于借款人所有贷款的详细情况的披露;
4.1.15 借款人和公司保证人的附属企业和关联公司(或其所在国法律所规定的类似机构)经审计的有关该等期间的财务报告(凭贷款人的要求);
4.1.16 有关借款人的财务和商业及贷款人合理要求的其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股权状况、管理机构等);
4.1.17 本协议签署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之前贷款人向借款人合理要求的有关本协议所规定之任何事项文件的复印件(该复印件须经签署证实)。
4.2 于下述条件得以满足之时:
4.2.1 在本协议和担保文件签署和提交之前所要求的,以及使借款人之义务成为合法有效,有约束力并可按其各自条款执行而所要求的所有行动、条件和事宜均已严格并适当地按照适用法律进行、完成和发生;
4.2.2 借款人没有违反任何其所作的承诺或本协议的规定,且本协议中所有的声明和保证仍是真实,准确的,也没有发生任何违约事件;和
4.2.3 借款人或公司保证人的经营状况或财务状况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
4.3 如任何转让契约因尚未存在合同,帐面债务或保险索赔权或者因根据适用法律的任何原因而可能成为无效或不能执行,借款人承诺应在该等合同、帐面债务或保险索赔存在后立即不时或在贷款人决定的时间签署或重新签署或促使他人签署该等转让契约,并且应采取必要措施完善或确保完善该等转让契约欲设立的担保。借款人进一步承诺将不会签署含有任何禁止或阻碍将有关收益转让给贷款人的合同(该等合同的收益将成为转让契约的标的),并且借款人将促使抵押人也不会签署此类合同。任何未能履行本4.3条款规定的义务的行为将构成本协议12.1.5项下的违约事件。
第五条 提款
5.1 借款人应在提款有效期内在贷款额度项下一次性地提款。任何在贷款额度项下未被提取的数目之额度应被自动取消,除非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并依其自主决定对超过一次的提款予以同意。
5.2 借款人应最迟在预期提款日的五(5)个工作日之前将提款通知交给贷款人。
5.3 提款通知中应按照本协议附件“f”所述将有关细节具体列出。
5.4 提款通知只有在贷款人确实收到时才生效。
5.5 提款通知应构成借款人的一份确认函,确认至今没有发生任何违约事件或潜在违约事件及所有声明保证在任何事实方面仍然保持真实、准确。
5.6 提款通知一经贷款人收到即为不可撤销,借款人有义务按照提款通知的规定来实现提款。
5.7 借款人同意,如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支付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前端费,贷款人可以从提款通知项下未被提取的款项中将该笔前端费予以抵销,该等抵销不应被视为以任何方式扣减到期未付的贷款。
第六条 本金归还
依据本协议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第二十条规定,除非贷款人按其绝对自主确定之条款和条件另外作出书面同意,所有的贷款应在最后还款日被一次性全额付清。
第六条 提前还款
6.1 如果借款人在预定的提前还款日不少于三十(30)天前给予贷款人书面通知,借款人可以向贷款人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发生的利息和所有其它的应付款(包括按照本协议第6.5款规定计算出的金额数目);假设预定的提前还款日总是相关计息期的最后一天。
6.2 提前归还的是部分贷款时,提前还款的数额最小应为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或为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的完整倍数。任何提前还款都应采用本协议第6.1款规定的方式归还。
6.3 借款人根据本协议第6a.1款规定签发的任何提前还款通知都是不可撤销的,借款人有义务按照该通知提前还款。
6.4 除非贷款人另有书面同意并指示有新的条款、条件,所有已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可再提取。
6.5 在提前归还贷款的全部或部分的同时,借款人应就任何在最后还款日之前生效的提前还款,按照提前归还的未清偿贷款之余额的百分之零点五(0.5%)向贷款人支付费用。
第七条 利息
7.1 借款人应在每一付息日按本协议第7.2款规定的有关利率向贷款人支付尚未清偿的贷款之利息。
7.2 适用于任何计息期的利率应等于新加坡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上百分之二(2%)的年利率或等于贷款人按其绝对自主确定的适用于该计息期的其它利率。
7.3 应付的贷款利息金额应以美元支付,并应以每年三百六十天为基础按照实际天数逐日计算。计算实际天数时,应将前一个付息日(而非付款日)包括在内。
7.4 对于贷款本金连同所发生的利息和于本协议规定之到期日应付而未付的所有款项,应凭要求支付额外利息(不论判决前或判决后),该额外利息应自应付之日起至该等本金利息或其它应付款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本协议第7.2款规定之相关贷款利率加上百分之五(5%)所得出的利率逐日计算。借款人承认,前述应付的额外利息真实地代表了贷款人因借款人不能及时履行其付款义务和责任而将遭受的损失和损害。
7.5 贷款人关于适用任何时间的利率的证明和到期应付利息的金额应是无误的、确定的,并是对借款人有约束力的。
第八条 支付
8.1 所有由借款人按照本合同任何条款支付的款项,不论以本金、利息或费用或其他款项,均应按下列顺序用于下列目的。
8.1.1 首先用于支付按照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任何应付给贷款人和担保代理人的任何款项;
8.1.2 其次用于偿付与本合同和担保文件有关或在收取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或执行本合同或担保文件的任何条款中发生的贷款人和担保代理人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应全额偿付的法律费);
8.1.3 第三用于支付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应付的利息;
8.1.4 第四用于偿还贷款本金余额。任何人所打算的款项用途均须服从上述支付顺序。
8.2 借款人对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付款,应在到期日上午_________时(纽约时间)之前,通过该日的清算方式,贷计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帐号_________)或贷款人不时以书面方式指定的纽约或其他地方的其他银行的其他帐户。
8.3 如果按照本合同的任何应付款项在一个非工作日到期应付,则该等应付款项应于该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支付,除非该等下一个工作日属于另一个日历月,在该等应付款项应在紧接该日的前一个工作日支付并且所有利息的支付应作相应的调整。
8.4 借款人根据本合同和担保文件的所有支付,不论作为本金、利息、费用或其他款项,都不得有冲抵并且不得以支付任何性质的现在或将来施加的税费为由而有任何扣除或预留。如果在任何时候根据适用的法律,借款人被要求从支付中进行扣除或预留,在该等扣除和预留根据有关司法管辖区的适用法律不超过借款人的最低法律责任并且应付给有关管辖区的有关机构的条件下,则借款人的应付款项应予以必要的增加,以确保在作了扣除和预留后,贷款人能收到如同没有作扣除或预留的全额。
8.5 借款人应在有关管辖区适用法允许的期限内汇付该等扣除和预留款项至有关管辖区内的有关机构以免于罚款。
8.6 借款人应在汇付前述扣除和预留后十四天内或一有机会(以后者为准)将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该等扣除和预留的正式证明或贷款人要求的其他任何书面证据递交给贷款人。借款人在此同意全额补偿贷款人与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付的任何款项有关而向贷款人征收、要求或请求的税费(但对贷款人整个净所得税费除外)及因任何该等征收、要求或请求而引起的成本开支、费用和责任。
8.7 借款人在此承认根据本条应付的额外的金额不应视为利息而应视为预先同意的补偿。
第八条 销售收入和租金收入
8.1 借款人应保证发给相关第三人书面指示,以将销售收入和租金收入直接付至上述第8.2款规定的借款人的帐户内或借款人不时指定的此类帐户内。如果无论何种原因借款人收到有关租金收入,借款人应作为贷款人的信托人持有该等收入并立即将该等收人直接付至本协议第8.2款规定的借款人的帐户内或按贷款人确定的方式付给贷款人。
8.2 本协议第8.1款的规定无论任何不会影响贷款人在各个转让契约项下从相关的应支付该等收入的第三人处直接获得该等收入的权利。
第九条 连续担保
9.1 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连续担保,对本协议项下贷款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的归还和补偿及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和责任(无论其为明示或暗示)的履行予以担保。借款人承诺在提款日或之前提供或督促提供以贷款人为受益的担保文件。
第十条 声明和保证
10.1 借款人在此向贷款人作出声明并保证,该等事关贷款额度的声明和保证如下.
10.1.1 借款人和公司保证人分别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香港法律注册成立并合法存在的公司,借款人和公司保证人有充分合法权利拥有其财产,经营其现时经营之业务。借款人和公司保证人只有在借款人向贷款人全额付清所有贷款和发生的利息及其它应付款项后才可以分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香港法律保持其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地位;
10.1.2 借款人已发行并足额出资的全部股份的总额是,并将持续保持不少于人民币_________元(rmb_________),而且该等已发行并足额出资的股份的百分之九十(90%)应全部并绝对是,并将持续为公司保证人所持有。
10.1.3 本协议、担保文件和授权委托书的签署、提交和履行都是在有关各方的法人权力范围之内的,且并不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任何对有关各方有约束力的契约性规定或任何相关各方的章程之规定;
10.1.4 本协议、担保文件和授权委托书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根据其各自条款和条件为当事人设置了具有约束力的可执行义务;
10.1.5 在本协议、担保文件和授权委托书签署和提交之前所要求的,以及使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证人之义务成为合法有效、有约束力并可按其各自条款执行而所要求的所有行动、条件和事宜均已严格并适当地按照适用法律进行,完成和发生;
10.1.6 除了已书面通知贷款人的以外,在有关机构不存在任何针对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证人的实际、或有威胁性的诉讼(该等诉讼对借款人不利的判决可能会实质性或负面性地影响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证人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或损害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证人实质性地开展现时经营之经营的权利,或影响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证人按照贷款协议和/或担保文件该等条件和条款履行其义务的能力);
10.1.7 除了已书面通知贷款人的以外,借款人没有任何其它借款;
10.1.8 就借款人所确知和所确信,没有人已经或正在采取措施,聘用接管人和/或管理人、清算人或类似人员来接管或解散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证人,或将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证人置于司法管理人的管理之下;
10.1.9 借款人是其全部或任何一部分财产和资产唯一的受益所有人,在本合同签署后的任何时候,该等财产和资产将受担保文件中设定的抵押、担保负担或其他债务负担的约束,并且借款人就其财产和资产享有的所有权、权利、利益和权益将不受任何质押、抵押、担保负担、留置权、担保权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债务负担的限制,但根据担保文件设定的或已向贷款人书面披露的除外。
10.1.10 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证人已完成了法律要求的所有纳税申报,并付清了所有税费、评估费、费用以及针对其任何财产、资产、收入或特许权的其它政府收费;
10.1.11 每一所需的、与本协议和担保文件的签署、提交、履行、有效性和可执行性有关的同意、许可、批准或授权,均已从有关机构、借款人和公司保证人的股东或债权人处获得并将保持全面有效;
10.1.12 借款人没有任何进行中的、悬而未决的、或就借款人所知,可能发生的诉讼案、仲裁案或行政争议案:
10.1.12.1 会限制本协议、抵押协议和公司保证书的签署、限制借款人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承担或所负的义务、抵押人行使抵押协议项下的权利和/或履行其在抵押协议项下承担或所负的义务、公司保证人行使公司保证书项下的权利和/或履行其在公司保证书项下承担或所负的义务;
10.1.12.2 已经或可能对借款人、抵押人、公司保证人或前文提及的各方及其附属企业均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10.1.13 本协议第4.1.15款和第11.1.12款规定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是按照新加坡现行有效的通用的会计准则和实践完成的,该等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真实、清楚地反映了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证人在该等报表完成时的财务状况。
10.1.14 本协议第10.1.13款所述的财务报表内记载的各公司的财务状况至今没有实质性的改变。
10.1.15 借款人、抵押人、公司保证人或其任何财产或资产都未被授权豁免于诉讼、执行、查封或其它司法程序,它们对本协议、抵押协议或公司保证书的签署、根据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权利的行使和对义务的履行都将构成为私人和商业目的而进行、履行的活动。
10.1.16 借款人向贷款人书面发出的本协议附件1项下的或与公司保证人有关或与将转让的关于租金收入和销售收入的契约有关的及有关本协议或担保文件谈判的任何信息、证明或报告中在本协议和担保文件内容中起实质性作用的事实,在该等证明、报告被提交或该等信息被提供时均是真实、非虚假的,并且在该时,该等信息、证明或报告中也未遗漏任何足以对贷款人在本协议和担保文件项下的利益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事实;和
10.1.17 没有发生任何违约事件,没有发生违约事件未得到救济的情况,也没有发生潜在违约事件;
10.2 公司保证人在此声明和保证本协议第10.1款所述的关于公司保证入或公司保证书的事项均是真实和准确的。
10.3 本协议第10.1款和第10.2款所述的每一项声明和保证,在本协议和担保文件签署后均将继续保持正确并被全面遵守。借款人和公司保证人在此向贷款人声明和保证上述声明和保证将保持真实和准确,并被全面遵守,直至贷款、由此发生的利息和其它应付的款项均被全额付清。
第十一条 承诺和保证
11.1 借款人进一步向贷款人承诺和保证:
11.1.1 借款人应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潜在违约事件发生之后立即通知贷款人;
11.1.2 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但不应不合理地拒绝给予该等同意),借款人不得:
11.1.2.1 采取计划、安排或其他方式,进行任何形式的重组或兼并,或同意、批准、容许对其出资之所有权进行任何变更,或对其出资之任何部分进行转让,或对其尚未出足之资本的任何部分进行出资或分配;
11.1.2.2 向任何个人、公司或企业提供放款,或订立、设定任何保证或作补偿承诺(但正常业务经营除外),从而使其自身直接、间接或附带地就其他个人、公司或企业的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11.1.2.3 非经贷款人同意,向任何银行或金融机构或任何个人借款或寻求借款,并且,在此期间,贷款人将可以取消对借款人此时的所有贷款;
11.1.2.4 出售、出租、许可、让渡、转让、让与或以其它方式处分其全部或部分其现在或将来拥有的财产、资产(无论该等财产为何种形式,也不论其位于什么地方)(但正常业务经营除外);
11.1.2.5 除已向贷款人书面揭示的,担保文件(如有)项下构成的,以及根据本合同所设置的担保负担之外,对其现在或将来拥有的财产、资产(无论该等财产为何种形式,也不论其位于什么地方)的全部或部分进行抵押、质押、转让、阻碍或许可留置;并且
11.1.2.6 在任何会计期间宣告,支付或作任何分红或其他分配,不论是对收入或资本性质的,也不论是以现金或类似形式:
11.1.2 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应努力促使抵押人不得:
11.1.2.1 出售、出租、许可、让渡、转让、让与或以其它方式处分,以及抵押、质押、转让,阻碍或许可留置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但正常饭店业务经营除外);
11.1.2.2 出售、出租、许可、让渡,转让、让与或以其它方式处分,以及抵押、质押、转让、阻碍或许可留置全部或部分抵押物之装修、装饰、配套设施及所有其他与饭店业务经营有关的财产(无论该等财产为何种形式,也不论其位于什么地方),但正常饭店业务经营除外;
11.1.3 借款人保证,借款人根据本协议所欠之款项总额在任何时间将不超过抵押物价值(其价值依本协议11.1.4确定)与任何其他不时为担保借款人根据本协议所负债务而提供给银行的财产(转让契约除外)之和的15%;
11.1.4 借款人应不时地自费应银行的要求,向银行提供由银行认可的合格的和独立的评估者关于抵押物及其他不时提供给银行的担保财产的评估报告;
11.1.5 借款人应始终按照与其同类业务的公司通常选择的险种、保险范围,自费就其财产、资产向有信誉的保险机构或保险公司投保,(特别地,保持保险单证)并且规定保险人须至少提前一个月给予借款人及银行终止通知否则其不得终止该保险;
11.1.6 借款人应在本合同持续期间内,保持其法人地位之存在,并由其合格的员工按照高水平的财务和管理标准,根据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地开展经营业务,处理事务;
11.1.7 借款人应努力使法定的资本及股本结构不发生任何变化,除非经贷款人同意;
11.1.8 借款人应努力促使对它的任何贷款(包括但不限于从其股东、公司保证人或关联公司获得的贷款)不被保证,并且以贷款人决定的方式后于借款人根据本协议对贷款人之债务偿付,并且没有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将不会对此类贷款作任何偿付;
11.1.9 借款人在任何时候都应保持其负债与有形净资产的比例为2.1;
11.1.10 只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发生的利息或其它任何款项应付而未付,借款人应及时、适当地对所有针对借款人及其财产、资产的税费、估价费和政府税费,在开始罚款之日前,予以支付,除非就该等税费的支付借款人将通过适当程序提出异议(如果依法律规定已划分出足够的备用金额);
11.1.11 借款人应按照对其自身、其经营或其财产具有约束力的所有适用法律的规定开展业务,并应使其财产和资产均处于良好的状态;
11.1.12 只要贷款本金尚未全部归还,借款人应:
11.1.12.1 于每一财政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九十天内向贷款人提交借款人前六个月之未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11.1.12.2 于每一财政年度结束后一百八十天内向贷款人提交借款人的董事会报告、该财政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该等有关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须经一家国际著名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须为贷款人所接受)审计并证明无任何不利影响;和
11.1.12.3 随时根据贷款人的合理要求,向贷款人提交可能对借款人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后果的信息;
11.1.13 借款人应在任何担保文件不能或停止发生全部效力,或不能继续生效,或被终止,或存在争议或危险,或将成为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任何时候,在贷款人的要求下向贷款人提供、提交额外的担保;
11.1.14 借款人应保持其良好的法人地位,并应保持其经营业务的良好现状。借款人应采取一切必需的行动以维持、保护所有在其经营中用到的或有用的特权、商品名称、专利权和其它的独占权。
11.1.15 下列事件一旦发生,借款人应立即通知贷款人:
11.1.15.1 发生在借款人和有关机构之间的有关税费、税款、费用、捐款或其它类似费用的任何实质性纠纷;
11.1.15.2 发生任何影响、威胁到借款人经营活动继续、正常进行的实质性劳动争议;
11.1.15.3 因任何灾祸引起借款人的财产或资产遭受损失或损害,据最初预计,修复或重置该等遭损害的财产或资产的费用将超过_________美元;和
11.1.15.4 发生的任何针对借款人的,且涉及的债权总额超过_________美元的诉讼或类似程序(无论该等程序是送达传票或是查封、扣留财产、资产);
11.1.16 借款人应同意或促使有关各方同意贷款人或其指定代表进入借款人的任何营业场所,视察了解借款人的业务情况,并且检查不论置于何处之所有帐目、记录资料及报表,并且借款人须负担因之发生的所有法律或其他与该检查有关的成本、费用或花费。
11.1.17 为使本合同和担保文件充分有效或为充分保证和落实根据本合同和担保文件贷款人所拥有的权益、权利、补救措施,借款人应随时按贷款人的要求,采取或使他人采取贷款人合理要求之行动措施,和/或签署贷款人合理要求的文件。
11.2 公司保证人进一步向贷款人承诺和保证:
11.2.1 公司保证人将根据11.1.12条款提供其财务及其他报表;
11.2.2 公司保证人应不断保持其负债与有形净资产的比例为2:1;
11.2.3 只要贷款本金尚未全部归还,公司保证人应保证其实收资本不少于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 违约事件
12.1 违约事件应包括下述内容:
12.1.1 借款人未能在到期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金、利息、费用或其它应付的任何款项;或
12.1.2 借款人或公司保证人违约或可能违约或者不能或将不能履行任何其已接受的义务及任何其因签署、提交本协议或公司保证书而作出的承诺(但未能支付本协议项下应付款项的情况除外),并且在贷款人将该等违约事件通知给借款人或公司保证人后十四个工作日内未对此采取补救措施;或
12.1.3 借款人在本协议中作出的或公司保证人在公司保证书中作出的任何声明、保证或根据本协议提交的任何证明、声明是不真实的或不正确的,或在任何实质性方面已不再真实或正确;或
12.1.4 借款人未经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停止付款或终止、意图终止其业务或主要业务的经营;或
12.1.4 不论任何原因抵押协议、公司保证书或任何的转让契约已被或将被撤销、成为废除、不能执行和/或无效;或
12.1.5 借款人或公司保证人的任何超过五万美元(或以其它币种表示的与其等值的金额)的债务,未能在期满日予以归还,或者由于借款人或公司保证人违约的任何原因而成为或被宣告为在期满日前提前应付;或
12.1.6 借款人或公司保证人做了任何事或未作做任何事,以致在贷款人看来,借款人和/或公司保证人其时将无法根据本协议规定对贷款人归还其对贷款人应付的欠款;或
12.1.7 如果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为了债权人的利益而进行转让,或为了债权人利益而与之签署债权债务和解协议;或
12.1.8 有关机构已就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的解散、破产、经营、重组、重建、清算事宜或根据任何协议或任何适用法律的规定,有关机构为接收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资产,为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指定接收人和/或管理人、清算人、托管人或其他人员的事宜,通过了生效的决定,提出了请求,或已开始进行类似程序,或者已作出了正式的决议;
12.1.9 一项担保负担占有了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全部或部分财产、资产,或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已被指定了一个接收人,或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的财产全部或部分正被扣押、执行,并且上述情形未能在自该等占有、指定接收人或扣押、执行发生之日起十四个工作日内被消除;
12.1.10 借款人违约未能支付任何其他债务的本金或利息或者违约未能偿付任何其他到期债务或因违约而被宣告为提取到期的债务;
12.1.11 任何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履行本协议或担保文件项下的义务所必需的授权、批准或同意已被撤销,或已以不同于银行可以接受的方式变更;或
12.1.12 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的营业资产、财务状况发生了变化,以致据贷款人合理判断,这将实质性地影响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分别履行其在本协议或任何担保文件项下义务的能力;或
12.1.13 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不能遵守,履行或实现本协议或任何担保文件中其所作出的任何承诺或所负担的任何义务,或者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遵守、履行或实现本协议或任何担保文件中的任何承诺或义务的行为将成为不合法;
12.1.14 任何人采取了措施,意图对借款人、借款人的任何字公司、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的全部或重要财产、资产进行查封、强制征收、征用或国有化征收;或
12.1.15 存在任何针对借款人的、现时的或悬而未决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约束了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对本协议或担保文件项下任何权利的行使和/或根据本协议或担保文件对任何义务的履行或实现;或
12.1.16 未能履行上述第4.3款的义务;或
12.1.17 发生了任何根据有关司法管辖区域的法律规定与本协议第12.1.8、12.1.9和12.1.13款所述违约事件引起的结果类似、相似的事件。
12.2 尽管有本协议或担保文件中的其它规定,在无损于贷款人根据适用法律享有的任何其它权利、救济手段的情况下,如果因任何原因发生了任何违约事件(无论该等违约事件的发生是故意的或是无意的,是受法律实施或其它原因影响而发生或引起的),贷款人都可以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的行动:
12.2.1 向借款人发出书面通知,宣告贷款本金、发生的利息和借款人根据本协议对贷款人的所有到期(或将到期)的欠款立即到期应付。贷款人可立即,而无须另外通知就有权要求借款人对上述款项予以支付;和
12.2.2 贷款人应有权立即行使其在任何担保文件项下的权利。
12.3 贷款人没有义务就借款人因贷款人行使或实现根据本协议、担保文件或任何适用法律其所享有的权利而遭受的非故意损失承担责任。在无损于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的前提下,借款人应全额补偿贷款人因发生违约事件和/或如前所述的宣告贷款立即到期应付引起或相关而承担、遭受或发生的任何损失、费用、法律服务费或其它费用(在无损于前述的情况下,包括在清算或为全部或部分贷款的实现、生效而向任何第三方筹措款项过程发生的任何利益损失的全部或部分)。在没有任何明显错误的前提下,贷款人因此而出具的证明应是最终的、决定性的并对借款人具有约束力的,并应成为借款人债务之事实和数目的确凿证据。
第十三条 适用法的改变
13.1 如果因有关机构颁布任何法规(不论其是否具有法律的效力)而使任何适用法律或法律解释发生变更,从而导致(或很明显将导致)贷款人根据本协议履行义务的行为将成为不合法或无法履行时,则
13.1.1 当借款人收到贷款人关于上述事件的通知时,贷款人应诚信地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以避免上述事件所引起的后果发生;
13.1.2 如果贷款人能够避免上述事件引起之后果的发生,借款人应全额补偿贷款人因违约事件或与违约事件有关而发生、承担、引起的任何责任、义务、损失(在无损于前述的情况下,包括贷款人收到的和应收款项的数目与据贷款人的合理判断实际应收到的款项数目之间的减少的差额)、损害赔偿金、罚款、作为、经判决的债务、诉讼请求和费用(在无损于前述的情况下,包括贷款人因作出、实现、履行该贷款而发生的任何费用的增加)、贷款人为避免违约事件之后果的发生而采取行动所发生的费用和其它支出;和
13.1.3 如果贷款人未能在收到借款人通知之日起十四个工作日内采取行动避免违约事件之后果,借款人应立即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金、(至还款日止)已发生的利息、其它所有应付的款项和用以补偿贷款人由该等还款引起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在无损于前述的情况下,包括在清算或为全部或部分贷款的实现,生效而向任何第三方筹措款项过程发生的任何利益损失的全部或部分)的必要款项。
13.2 如果任何适用法律或其法律解释因有关机构发布任何法规(无论该法规有无法律的效力)发生了任何变更,而该变更将:
13.2.1 改变就贷款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金、利息或费用时的计税基础;或
13.2.2 针对贷款人的任何财产、他人在贷款人持有之帐户或贷款人自身的帐户或贷款人提供的贷款,征收、更改储备金、保证金或其他任何要求,或认为该等储备金、保证金或其他任何要求是可适用的;或
13.2.3 为贷款人设置有关贷款本金数目、贷款或其中任何部分款项的任何其它条件和限制;并且,上述任何事项导致贷款人作出、实现、提供贷款的费用增加,或导致贷款人根据本协议已收到的和应收的款项数目得以减少,那么一旦有上述事宜发生:
13.2.4 贷款人应立即将该等事宜的发生以书面形式通知借款人;
13.2.5 借款人应在收到上述13.2.4款中提到的通知之日起十四个工作日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人一定款项,该等款项的数额应足以补偿贷款人因该等额外的费用或减少的数额而遭受的损失(损失自该等费用发生之日或数额减少之日起计算);
13.3 贷款人向借款人发出的有关本条款项下任何应付额外款项的通知应是确定的、决定性的并对借款人有约束力的,并应成为借款人债务之事实和数目的确凿证据。
第十四条 放弃
14.1 贷款入可以不时地于任何时候,无条件地或根据其认为合适的条款和条件,放弃对借款人违反本协议任何承诺、保证、规定、条款、条件及其任何更改的违约予以追究,但贷款人的该等放弃将不会影响或损害到其权力、权利和要求履行的法律救济手段;而且双方同意并明确表示贷款人任何时候对借款人任何欠款的支付请求的放弃或疏忽或展期和任何时间上的优惠将不会对贷款人此后任何时候据相应条款向借款人追究构成任何损害或影响。本协议中关于贷款人权利和补救手段的规定是属于非排他性的,不排除法律规定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手段。
14.2 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将不因贷款人给予或同意给予任何有义务支付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应付款项的人于时间上或其他优惠而被解除或损害,也不因贷款人所接受的变更法律的适用或变更贷款人根据本协议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补救手段的安排或和解而被解除或受损害。
第十五条 继受和转让
15.1 本协议的贷款人、借款人及贷款人的继受人和被许可的受让人应受本协议之约束,同时享有本协议之权益。借款人在本协议和担保文件项下作出的所有承诺,协定,声明和保证都不受与此有关的转让的影响。
15.2 只要不给借款人增加任何额外费用和/或义务,贷款人可于任何时候将其根据本协议及担保文件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之权利,利益、义务、责任让与或转让。借款人无权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利益转让给他人,借款人并应保持其适当的、及时地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所有责任和义务的能力。
15.3 贷款人可于任何时候或不时地就其所知向可能与之订立合同的潜在的受让人透露有关借款人的有关信息,不论该等信息是根据本协议获得。
第十六条 费用和开支
16.1 借款人应凭要求立即支付:
16.1.1 因本协议、担保文件及本协议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的谈判、起草、签署、管理和登记所发生的所有合理的费用,支出和其他收费(法律费用或其他费用),包括印花税和律师费(应全额补偿);和
16.1.2 因追索和执行本协议项下应付款项所发生的,或因执行本协议或本协议、担保文件或本协议所要求的其他文件中的任何承诺、规定、条件或条款所发生的,或因借款人迟延或忽略支付与本协议、担保文件或任何附件有关的印花税或其他税费所发生的所有律师费(应全额补偿)和其他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费,印花税和其他税费。
16.2 本协议规定的由借款人支付的款项不包括新加坡消费税(若有),该等消费税应由借款人承担。在不影响前述规定的情况下,借款人应将征收的消费税支付给贷款人,此外,应全额补偿贷款人在任何时候因本协议而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消费税。
第十七条 通知
17.1 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通知、请求、要求或其它联络均以书面形式或以电传或传真的形式,按照如下地址通知。
17.1.1 致贷款人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电传号码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
17.1.2 致借款人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电传号码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17.1.3 致保证人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电传号码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17.2 对于所有通知、证明文件、要求或其他联络,如通过预付邮资挂号邮寄,在寄出七个工作日后视为收讫。如直接交付或通过电传或传真,则在交付时或在发出后视为收讫;但是如果上述交付或发出之日并非一个工作日,则于紧接着的下一个工作日视为收讫。任何发给贷款人的通知、证明文件、要求或其他联络应于贷款人实际收到时(如果发出时为工作日而且是在贷款人的营业时间内)作为收讫。
17.3 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通知、请求、要求或其它联络和所有需要送达的文件或以英文书就或附有经核实的英文译文。如果英文文本与其他语言的文本存在冲突,英文文本优先。
第十七条 抵销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无须事先通知即可从借款人在贷款人的任何分支机构处所持有的帐户中,将借款人拥有的任何款项(无论是否到期)用于抵销根据本协议借款人对贷款人的任何到期应付款项。为此目的,借款人并授权贷款人可以按贷款人自己当时通用的兑换率将上述款项兑换成其他货币用以清偿。贷款人并无义务行使本条款给予它的权利。
第十八条 债务证据
在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法律诉讼中,贷款人的一名适当被授权的官员出具的经签署证实的有关本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陈述,在没有明显错误的情况下,是决定性的、对借款人有约束力的,并且是事实和应付款项的决定性的证据。
第十九条 进一步保证
为避免疑问,当贷款人提出合理的要求使根据本协议已提供、设立或将提供或设立的担保以及在本协议签署时已签署、交付或生效的担保文件或在本协议签署、交付或生效后可能签署的担保文件充分有效时,借款人应在贷款人的书面要求下,承担所有费用,立即订立、签署、履行或使他人订立、签署、履行所有进一步的行动、协议、保证、转让、文件、抵押和其他文件。
第二十条 贷款人之权利
20.1 虽然贷款人现时同意贷款在提款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持续有效并且尽管本协议中另有其他规定,借款人在此确认.贷款人有绝对的权利随时终止或变更本贷款的条件,而无需承担任何由此而引起的借款人所承受的损失、责任或费用。贷款人有权鉴于下述情况随时终止或变更贷款条件:
20.1.1 贷款人自主认为通行的国家、国际、国内的货币、金融、政治或经济形势将影响借款人遵守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0.1.2 贷款人自主认为通行的国家、国际、国内的货币、金融、政治或经济形势或其他类似的或适用的法律实施、变更,将使得贷款人履行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成为不合法或不实际;或
20.1.3 贷款人认为由于任何形式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前述规定、借款人的任何重大的运作或金融状况的不利变化)将使得贷款人履行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成为不合法或不实际。
20.2 在前述第20.1条款的规定不受限制的情况下并且即使本协议有其他任何规定,借款人在此承诺自提款经过一年后,贷款人有决定自主的权力终止贷款而无须说明理由,也无须承担任何由此而引起的借款人所承受的损失、责任或费用。
20.3 一旦贷款根据本协议上述第20.1和20.2之规定终止,本协议之12.2和12.3款将稍作修改而适用。
20.4 如贷款人依其绝对自主之考虑,判断由于通常影响到新加坡同业银行或外汇市场的因素之原因而没有充分和合理的方法查明有关的全部或部分提款在计启、期内适用的利率时,贷款人将立即向借款人发出该等判断的通知(“决定通知”)。
20.5 如果相应之决定通知在一次提款通知送达之后而在相应之提款之前,借款人则有权于原定提款日上午_________之前(新加坡时间)任何时间以电报或传真方式,撤回提款通知,从而此次提款将不予执行。如果借款人没有撤回提款通知,或者相应之决定通知针对已提取的提款发出,贷款人和借款人将根据诚信协商决定一个双方都接受的利率、计息期、付息日以代替本来应按照本协议第五条和第七条决定的利率、计息期和付息日。如果贷款人和借款人在决定通知发出之日起不超过30日内无法就利率、计息期和付息日达成一致意见,贷款人将立即给出利率、计息期、付息日(其将是对借款人最终的和有约束力的),所有这些将从决定通知发出针对的计息期的开始之日生效,利率为借款人筹借该项提款的成本再加上1%的年利率。借款人应以根据上述内容确定的利率和付息日就该项提款支付利息。
第二十一条 货币补偿
如根据任何适用法律,任何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对贷款人的支付(无论是否根据任何裁判、法庭命令或他)不能以所欠之货币(“要求货币”)支付或清偿,且如支付之款项以贷款人最终决定之汇率转换为要求货币的金额少于依本协议相关条款规定之款额,借款人将有独立的义务,补偿贷款人此差额并使其不受损害,贷款人也将有进一步独立的诉权要求借款人补足该差额。
第二十二条 法律及司法管辖
22.1 本协议将适用_________法律,并依据_________法律解释。
22.2 借款人同意,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诉讼可以提交给新加坡法院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处理,借款人并且不可撤销地服从上述法院的非排他的管辖权。借款人服从上述法院之管辖权将不会(也不应解释为)限制贷款人可以在任何其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之法院提起因本协议引起的诉讼,贷款人在任一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该等诉讼将不应限制贷款人可在同一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任何其他有管辖权之法院提起进一步的或其他的诉讼。
22.3 对于选择_________法院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审理判决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而提起的任何诉讼,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放弃现在或将来其可能拥有的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借款人也同意上述诉讼之任何针对借款人的最终判决将是最终的并在任何其他司法区域内是可执行的,并同意该判决之任何经签署证实的或经其他方式适当证实的复印件将是其欠债事实和数额的决定性证据。
22.4 借款人进一步不可撤销地指派、任命和授权地址位于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传真_________)代表其作为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之任何在新加坡之诉讼的诉讼文书代收入。不论任何原因该诉讼文书代收入不能履行职责或在新加坡没有地址,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承诺任命一个贷款人接受的诉讼文书代收入作为替代,并在30天内将该新诉讼文书代收入接受任命之文件的复印件交给贷款人。
第二十三条 放弃豁免
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借款人或其财产任何时候在_________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任何司法管辖下的司法诉讼或任何抵销程序中所享有或可能享有的豁免(无论是否称之为主权豁免),包括送达豁免、管辖豁免、诉前财产保全豁免或执行豁免。
第二十四条 部分有效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条目或其部分被认为是无效的或不能执行的,应视为这些规定已从本协议中分割出去,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将继续完全有效。
本协议于本协议前言所述日期由各方当事人的授权代表签署。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本补充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三方签订: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_________注册地址位于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在提及“借款人”时除按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应包括其继受人);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_________营业地址位于_________ (以下简称“贷款人”,在提及“贷款人”时除按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应包括其继受人);
3.根据_________法律成立的_________注册地址位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保证人”,在提及“公司保证人”时除按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应包括其继受人);
鉴于:
1.借款人、贷款人和公司保证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了一份融资协议(以下简称“融资协议”);
2.根据融资协议的规定,借款人已提取了贷款本金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该笔贷款本金(以下简称“所欠本金”)尚未由借款人归还给贷款人;
3.根据借款人的要求,贷款人、借款人和公司保证人同意按照本补充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对融资协议进行修改和补充;
因此,当事人各方同意如下:
第一条 除在本补亢协议中另有定义的以外,融资协议中已作定义的用语适用于本补充协议。
第二条 融资协议中有关归还所欠本金的规定修改为:
(1)所欠本金中的_________美元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归还;
(2)所欠本金中的另外_________美元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归还。
第三条 如果上述第二条规定的任何还款日并非工作日,则顺延至该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还款日,但如这种顺延导致还款日会进入下一个月份,则以该日之前最近的工作日为还款日。
第四条 如果借款人在不少于三十(30)天以前给予贷款人书面通知,借款人可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所欠本金,但数额应最少为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或为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的完整倍数。借款人应在根据本条规定提前还款的同时,就该提前归还的所欠本金金额向贷款人支付已发生并尚未支付的利息。任何提前还款均须用于先清偿后到期的借款人依据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的还款义务。
第五条 除了所欠本金应按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的规定归还以外,借款人按融资协议对贷款人应付而未付的所有其他款项均应在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或之前由借款人向贷款人付清。
第六条 融资协议中规定的付息日修改为下述日期: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七条 如果上述第六条规定的任何付息日并非工作日,则顺延至该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付息日,但如这种顺延导致付息日会进入下一个月份,则以该日之前最近的工作日为付息日。
第八条 所欠本金的第一个计息期应自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开始,至下一个付息日终止。其后的计息期应自前一个付息日开始,至下一个付息日终止。
第九条 在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前,适用于所有到期应付而未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所欠本金)的利率应是融资协议第8.3款规定的逾期利率。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适用于所欠本金的利率除应按融资协议适用逾期利率的情形以外,均应为融资协议第3.1款所规定的贷款利率。
第十条 为担保借款人履行其根据融资协议及本补充协议或与融资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相关的义务,借款人应确保_________(以下简称“个人保证人”,在提及“个人保证人”时除按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应包括其继受人)按贷款人满意的内容和格式签署无条件不可撤销个人保证书(以下简称“个人保证书”,在提及“个人保证书”时除按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应包括经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