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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旅游景点大全排名【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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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旅游景点导游词怎么写_海南导游词_网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4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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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旅游景点导游词怎么写

海南省的管辖范围包括海南岛和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旅游景点导游词怎么写好呢?供大家阅读借鉴。

西沙群岛旅游景点导游词

西沙群岛象朵朵睡莲,浮珠般在绿波万顷的南中国海上。它位于海南岛东南约180海里处,与东沙、中沙、南沙群岛构成中国最南端的疆土。 西沙群岛,从东北向西南伸展,在长250公里,宽约150公里的海域里,由45座岛、洲、礁、沙滩组成。西沙群岛岛屿,东面为宜德群岛,由北岛、石岛和永兴岛等7个岛屿组成;西面是永乐群岛,由金银、中建、珊瑚8个岛屿组成。

西沙群岛地处北回归线以南,雨量充沛,岛屿附近海域的水温年变化小。这些优越的自然条件形成了西沙群岛奇特的景观。 登上西沙群岛的第一大岛永兴岛,就如走进了一座热带植物园。那里热带植物丛生,四季繁茂。环岛沙堤以内的地区生长着以白避霜花组成的乔木林,越靠岛的中心地带植株越高,越靠近海岸,植株越矮。在岛的外围沙堤上,生长的是海岸桐和草海桐等热带乔木和灌木。

海岸桐主要分布在环岛50-100米宽的沙堤上,好象沿岛的防风林一样。它的材质较好,分枝多而低矮,抗风力强。草海桐是珊瑚岛上热带常绿灌木,分布广,面积大,除了潮水可以淹没的地域外,岛屿其他地方都有生长。除了天然林,岛上还有历代我国军民种植的椰子树等,有些地方形成小片椰子林。

西沙群岛上栖息着鸟类40多种,常见的有鲣鸟、乌燕鸥、黑枕燕鸥、大凤头燕鸥和暗缘乡眼等。在整个树林的上层及其上空,海鸟成千上万终日盘旋飞翔,千鸣万啭,自成奇观,素称"鸟的天堂"。更有趣的是鲣鸟,它会在大海中给渔船导航,白天渔民根据鲣鸟集结和寻食方向,驾船扬帆前去撒网捕鱼,傍晚跟随它们飞回的路线,把渔船从茫茫大海驶往附近的海岛停泊。渔民们称鲣鸟为"导航鸟"。 西沙群岛是我国主要热带渔场,那里有珊瑚鱼类和大洋性鱼类400余种,是捕捞金枪鱼、马鲛鱼、红鱼、鲣鱼、飞鱼、鲨鱼、石斑鱼的重要渔场。海产品主要有海龟、海参、珍珠、贝类、鲍鱼、渔藻等几十种。比较名贵的有海龟之王的棱皮龟,海参之王的梅花参,世界最著名的珍珠--南珠、宝贝、麒麟等十几种。 随着海、陆、空交通的不断发展,人们游览南海诸岛风光的愿望不久将会得到实现。

大东海旅游景点导游词

朋友们,大东海距三亚市中心3公里,位于榆林港和鹿回头岭之间,是三亚市的著名海湾之一。月牙形的海湾长约2公里。阳光、海水、沙滩、绿树构成美丽而典型的热带风光。冬季水温18-22℃,是进行海水浴、阳光浴的理想之地。在传说中,大东海是三亚落笔峰落笔洞黑龙戏水的地方。相传黑龙看中了大东海晴空丽日,碧波万顷,风平浪静,央求南海龙王将大东海借给他戏水解闷。南海龙王同意了。谁知黑龙一来便带来台风,弄得大东海浪高流急,影响人们打鱼和生活。南海龙王看着太不像话,采取了限制措施,只准黑龙偶尔来大东海活动筋骨。

如今,大东海不仅建设了一批海滨度假酒店,旅游休闲和各种水上活动项目也开展起来,有潜水观光潜艇、海上摩托艇等。黑龙没来,大家尽可以放心戏水逐浪。如果想刺激,可到嬉水乐园,从那高高的滑水道冲进水池。不过,更刺激、更紧张有趣的还是驾摩托艇到海上兜风,在潜水员指导下潜水或者乘"航旅一号"观光潜艇去领略热带海底世界的神奇。"航旅一号"是我国研制的第一艘观光潜艇,最大耐压深度50米,可载客40人。由于观光舷窗之间装有大功率照明灯,水下光线明暗均可照常观赏。借助水下摄像机,"航旅一号"还将更远处的海底景致凸现在您的眼前。

晚间灯火阑珊时,到美丽的热带雨林广场赏景,在柔软的沿岸沙滩上散步,听一听大东海的浅唱低吟,将会令您十分惬意。

如今,大东海不仅建设了一批海滨度假酒店,旅游休闲和各种水上活动项目也开展起来,有潜水观光潜艇、海上摩托艇等。黑龙没来,大家尽可以放心戏水逐浪。如果想刺激,可到嬉水乐园,从那高高的滑水道冲进水池。不过,更刺激、更紧张有趣的还是驾摩托艇到海上兜风,在潜水员指导下潜水或者乘"航旅一号"观光潜艇去领略热带海底世界的神奇。"航旅一号"是我国研制的第一艘观光潜艇,最大耐压深度50米,可载客40人。由于观光舷窗之间装有大功率照明灯,水下光线明暗均可照常观赏。借助水下摄像机,"航旅一号"还将更远处的海底景致凸现在您的眼前。

| 天涯海角旅游景点介绍东坡书院旅游景点介绍亚龙湾旅游景点介绍蜈支洲岛旅游景点介绍

晚间灯火阑珊时,到美丽的热带雨林广场赏景,在柔软的沿岸沙滩上散步,听一听大东海的浅唱低吟,将会令您十分惬意。

万泉河旅游景点导游词

朋友们,一首名歌《我爱五指山,我爱万泉河》、一部名剧《红色娘子军》使琼海市万泉河风景名胜区美名远扬,成为来琼中外游客必游之地。

万泉河是海南岛第三大河,发源于五指山,全长163公里,流域面积3693平方公里。沿河两岸典型的热带雨林景观和巧夺天工的地貌,令人叹为观止。万泉河是中国未受污染、生态环境优美的热带河流,被誉为中国的“亚马逊河”。

万泉河名称的由来:公元1320xx年,因宫廷权变太子被流放到海南定邑万泉河畔时,王官(元代武宗皇帝第二太子图帖睦尔同时代的人)为当地绅士。太子遭贬,不少人敬而远之,王官却带着太子游览于万泉河的山水之间,竟使太子忘却了流放天涯的烦恼和忧愁,直呼“此乃吾之第二故乡也”。王官还时刻牵挂着太子的终身大事,让当地一个名叫梅娘的姑娘和他结婚。太子流放万泉河3年后,枢密院事燕铁木用武力赢得了拥立太子的胜利,图帖睦尔旋就帝位,在太子携梅娘从万泉河畔中水侯王庙旁的渡口乘船出海,横渡琼州海峡的时刻,王官和万泉河两岸人民夹岸欢送。由于尚未登基,两岸人民只能握拳直呼:“太子万全,一路万全。”图帖睦尔登基三年后(1330年),下诏天下,海南定邑升格为南建州,封王官为知州,将那条伴随他度过三年流放岁月当时叫做“多水河”的河流改名为“万泉河”。

万泉河的上游两岸,山峦起伏,峰连壁立,乔木参天,奇伟险峻。有莽莽苍苍的热带天然森林保护区,有琼侨何麟书先生1920xx年在原乐会县崇文乡合湾创办的“琼安橡胶园”和琼崖龙江革命旧址、石虎山摩崖石刻等自然历史人文景观。

一座大型水坝将万泉河拦腰截断,上游数十里狭窄河道变成了一个大湖。整个上游域区,犹如一幅水绕山转、波拍山尖、碧波万顷的山水画长轴。

万泉河的中下游,从石壁至椰子寨一带,河水温顺平缓。再下文 曲、温泉、沙 美,河面更是段段开阔,漫江碧透,水清见底,沙礁可辨,卵石可数。两岸晨昏景色变幻神奇。清晨,晨曦喷洒,椰林村庄拔纱露面,黄昏来临,残阳撒金,河面倒影沉璧,薄雾织纱,晚风习习,此情此景,让人心醉。

万泉河出海口风光更为迷人。那里集三河(万泉河、龙滚河、九曲江)、三岛(东屿岛、沙坡岛、鸳鸯岛)、两港(博鳌港、潭门港)、一石(砥柱中流的圣公石)等风景精华于一地,既有海水、沙滩、红礁、林带,又有明媚阳光、新鲜空气,清柔流泉,是目前世界河流出海口自然风光保护最好的地区之一。

[万泉河游览区]

朋友们,我们现在来到了万泉河游览区,整个万泉河游览区有万泉河游乐码头、沙洲岛、旅游购物一条街、红色娘子军塑像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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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万泉河河面最为宽阔的地方了,大家请上船,在万泉河上游览一番。大家看前面的这小岛就是沙洲岛。这是由万泉河河泥河沙冲积而成的小岛,整个岛面积300多亩,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就不上岛了,让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整个小岛长长如一弯亮月落在河上。岛上有一碧水湖,湖与河水明隔暗连,构成“河中岛,岛中湖”的奇妙佳景。湖畔四季花开,绿草如茵,该岛妩媚秀丽,四边河水潋滟,

[红色娘子军塑像前]

现在我们所看到的就是红色娘子军塑像了。

整坐雕像由花岗石雕刻而成,坐北向南,高3.7米,连底座总高6.8米。座基石板铺设,四周呈六角形,围以石栏杆,占地面积40平方米。雕像后面是园林花圃等。红色娘子军纪念雕像将红军女战士脚穿草鞋、肩背竹笠、风尘仆仆的一代巾帼英雄的气概充分展现在了我们的眼前。雕像底座正面有胡耀邦金字题词:“红色娘子军”。底座背面刻有如下文字:“红色娘子军即中国工农红军第二独立师女子军特务连。”1931年5月1日创建于乐会县第四区革命根据地。她们在中共琼崖特委领导下,出色地完成了保卫领导机关,宣传发动群众等项任务,并配合主力部队作战,在伏击沙帽岭、火攻文市炮楼、拔除阳江据点及马鞍岭阻击战斗中,不怕牺牲,英勇杀敌,为琼崖革命立下功勋,斯为妇女解放运动之旗帜,海南人民之光荣,娘子军革命精神永存!”。1990年,海南省人民政府确定红色娘子军雕像为重点革命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万泉河漂流]

大家下车,这里就是万泉河漂流的起点了,这里叫烟园水电站,是60年代建造的一个水电站。河水是那么的清澈,拱桥倒影河水中,水中桥与岸上桥合成圆的,别有情趣,青山倒映,河水翠绿如一条流动的翡翠。眼前的情景是否把大家带进一个非常清新而宁静的世界呢?

大家快点穿上救生衣,我们准备开始我们刺激的漂流了。大家分成两组,让我们全力向河心划去。

这里四季皆可漂流,百余米宽的河水清澈透明,浅水之处游鱼依稀可见,卵石色彩斑斓。漂流经过九道险滩。当地俗语说,“浅滩”“清滩”“水秧滩”,又急又险属“长滩”;“白沙”过后转“玉芳”,“拉蓬”对过是“高镰”;最后一滩叫“加秀”,过了“加秀”到会山。第一道滩浅滩一如其名,滩不算长,浪也不算大,对于初次漂流的人来说,可称得上是“热身运动”。接踵而来的清滩、水秧滩、长滩、白沙滩,一改万泉河水的安静,湍急的水流卷起层层波浪,橡皮艇忽而被高高抛起,忽而重重跌落,忽而又冲向陡立的峭壁……有惊无险的险滩过后,水势趋于平缓,万泉河中下游的田园风光渐渐映入眼帘。这里有神形绝妙的奇峰异石;有银河奔泻的飞流瀑布;有椰竹掩映的苗寨村舍;河中晶莹剔透的鱼虾欢跃;河畔石柳红白花朵怒放;蝴蝶翩翩、岩燕飞翔、野鸭游弋、山鸟啾鸣,与两岸古朴、善良、勤劳耕作的苗寨居民组成一幅美妙的山野图画,令游人疑似置身桃花源中,恍若步入人间仙境。特别是热带植被葳蕤葱郁,橡胶滴翠,槟榔挺秀,一株株石柳生长在石头缝隙中,顽强地承受着河水的冲刷,冬天来临,一簇簇石柳花竞相绽放,红色、紫色鲜艳夺目。涛声撼耳;一边是平静如镜的万泉河,波光粼粼,温情万千。

整个漂流时间约3小时,由烟园至会山乡,长约15公里,。河面最狭窄处约8米,最宽处约100米,水深1-10米。漂流万泉河,既有惊时穿激流越险滩的激情澎湃,又有缓时两岸风光尽收眼底的诗情画意。河中蝴蝶翩跹、岩燕飞翔、野鸭游弋、山鸟啾鸣,与两岸古朴、善良、勤劳耕作的苗寨居民组成一幅美妙的山野图画,令游人疑似置身桃花源中,恍若步入人间仙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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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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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旅游者的权利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行社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行须知,提供旅行社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和境外接待旅行社名称等有关情况。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旅行社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期间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游览;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旅游管理当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合同约定的购物行程安排;有权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强迫购物要求。

(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

(七)旅游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游者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旅游者可以要求赔偿。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

(1)旅行社在出团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行社在7天之内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行社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给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投诉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依法获得赔偿。

旅行社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同意后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时,原合约即告终止,新合约同时生效,双方均不再系争。

(八)旅游者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在选择出境旅行社和出境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得到法律救助。

(九)旅游者享有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抵制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旅游者有权将组团旅行社发给旅游者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旅行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如有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旅游者的义务

(一)旅游者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二)旅游者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旅游者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利。

(三)旅游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申办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申请资料,履行合法手续。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旅游者参加旅游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人格和服务,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擅自滞留不归。如在境外擅自离团或非法滞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者承担。

(四)旅游者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行社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旅游者的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旅游者应当提前7天(含7天)通知对方,但旅游者和组团旅行社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者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旅行社已办理的护照成本手续费、订房损失费、实际签证费、国际国内交通票损失费按实计算。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六)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七)旅游者应当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

(八)旅游者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九)出境旅游过程中,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法规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十)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携带货币出境,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准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三、旅游咨询与投诉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通讯地址:中山西路2525号,邮编:200030。

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10)65275315。

协议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服务,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促销与咨询

(一)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二)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三)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四)甲方应就出境游旅游服务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销售与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购买意向。

(二)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旅游者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三)对旅游服务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四)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服务并交齐所需费用。

(五)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六)乙方必须召开行前说明会,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并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个人保险。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八)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九)“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三条成交订单

(一)内容

姓名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人数_____

团号_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行程共计_____晚_____天(飞机、车、船在途时间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

行走国家(地区)及主要游览点_____

交通工具:

住宿次数_____(见行程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标准:

购物次数、内容:

团费总价: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

以上条款经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务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服务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乙方广告、宣传制品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损失;

2.乙方旅游服务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已成行的,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2.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依法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采取下列方式:。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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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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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国内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国内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或异地成团的旅游者送到国内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国内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3条。填写《专用条款》请逐页标明“合同编号”;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

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合同编号:

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

通 用 条 款

第一条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旅游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旅游者应当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报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外贸合同样本 ·维修合同样本 ·购房合同样本 ·合资合同样本

(七)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第三条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2、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执行;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4、游览费;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规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3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2、旅行社解约责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专 用 条 款

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 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人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儿童(岁)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总计为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一)交通工具:。

(十二)住宿标准:。

(十三)餐饮标准:。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第三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一)旅游者转让合同的方式

合同编号:

出发前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第三人承担。

(二)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四条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3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4、

(二)旅行社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其他约定

旅游者(签章):旅行社(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证照号码: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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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旅游区思想宣传工作总结_工作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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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思想宣传工作总结

2009年是旅游大发展、体制大创新、经济大提速、区域大整合的一年,也是推进“两地一心”宏伟目标的第一年。2009年度,管理委员会的思想宣传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管理委员会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成立了思想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对外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预算并保证了思想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活动经费。以宣传、贯彻十六大精神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创新载体,宣传工作得到深化,对内对外宣传形成声势,群众文化活动更趋繁荣,精神文明创建取得成效,为我委全年战略目标提供了重要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为了更好地开展今后的宣传工作,现将宣传工作总结如下:

一、立足根本,抓好理论学习教育工作,掀起党员干部学习热潮

党委把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学习宣传形式多样,突出重点。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坚持中心组的理论学习;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辅导材料》、《理论热点面对面》为读本,坚持读好

书;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题,坚持开展学习研讨。爱读书,爱学习,勤研讨的气候正在形成。领导班子成员撰写了规定的读书笔记、理论调研文章。管委会副书记、主任周德勋同志亲自提笔撰写了《注重成果转化 建立长效机制》、《构建和谐班子、 增强执政能力》、《构建和谐景区 打造旅游胜地》等理论调研文章。其中《注重成果转化 建立长效机制》在《中国当代领导干部优秀文选》上发表、《构建和谐景区 打造旅游胜地》在江津市领导干部文集上刊发;二是机关干部广泛学。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真正内涵,组织机关干部结合自己工作岗位和自身实际,进行学习座谈讨论。三是村居党员干部重点学。结合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充分利用黑板报、公开栏等多样化载体,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学习,唱好学习理论思想领域的主旋律乐章;通过组织观看《张思德》以及《人民的好公仆—郑培民》等影片,以丰富的教育内容,直观、多面的方法,加强理论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服务中心,支持各项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宣传工作始终围绕以旅游经济建设为中心,为各项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重点,联系实际,开展各项宣传工作。

 

;   一是先进性教育活动宣传形式多样。围绕先进性教育活动这一中心工作, 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创新宣传手段,拓展宣传领域,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的作用,构筑了和谐的舆论环境。编印了30多期简报,在新华网、重庆日报-华龙网、江津新闻网站、江津党建、江津调研等媒体上刊发新闻稿件、理论调研文章近30篇。周德勋同志亲自提笔撰写了《注重成果转化 建立长效机制——管委会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做到“五抓”》、《构建和谐班子、 增强执政能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关键要抓好“十治”》等调研文章。新华网重庆频道刊发了《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提出“十强”要求》、《先进性教育活动“五抓”抓“民心”》,重庆日报华龙网和江津新闻网站刊发了《江津“十治”抓机关作风建设》。其中,《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夯实“七个字”》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新华网重庆频道特别专题刊发。

二是景区旅游宣传效果凸显。今年由于新华集团的进驻,各大媒体加大了对旅游宣传力度。在江津市形成了“人人都是旅游

宣传,事事关系景区形象”的可喜局面。重庆、江津各新闻媒体对新华集团进驻消息给予了报道。全年播报本地新闻稿件300多篇。

三是其它工作宣传也有序进行。8月份召开了研究思想宣传工作主题会议,成立了对外宣传报道领导小组,实施了新的对外宣传报道奖励办法。加强了“世界卫生日”、“世界禁毒日”等工作的宣传,配合做好了各级新闻单位记者的采访接待工作。借助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对外宣传报道,为优化旅游环境、加速旅游发展步伐发挥了宣传造势作用。少儿门球队先后夺得重庆市第一名,全国第三名的佳绩,并在重庆日报华龙网上刊发。江津新闻中心、江津电视台对**首届农民运动会进行了报道。2009年度,简报、各新闻媒体对正面宣传报道近100篇(期)。

三、依托载体,实现亮点创新,不断增强宣传效果

管委会既抓规定动作,又抓自选动作,注重创建特色,通过积极组织多项主题实践活动,最大限度地争取广大群众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支持、理解和参与。一是开展了“亮丽在窗口、满意在农家 、文明在景区”主题实践活动;二是开展了“深化五群活动,打造服务型政府”主题实践

活动;三是**学校开展了“立德讲奉献,苦钻研强本领,纠风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四是龙潭湖社区开展了“任一职,做一事,共建社区美好家园”主题实践活动;五是开展了“一帮三”主题实践活动。六是开展了“四个一”主题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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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白城旅游景点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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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大家来中俄界河旅游区考察游览。额尔古纳河是中俄界河。中俄界河旅游区与俄罗斯赤塔州的五个市区相邻,与俄罗斯隔河相望,区内有两个国家级一类口岸,即黑山头口岸和室韦口岸。黑山头口岸位于额尔古纳市政府所在地拉布达林镇西30公里处。

额尔古纳市境内西部、北部,中俄边境线长671公里,蜿蜒曲折的额尔古纳河勾划出了中国雄鸡状版图上的巨冠轮廓,河的西岸为俄罗斯联邦,东岸为内蒙古自治区纬度最高的县级市——额尔古纳市。额尔古纳从历史的深处呼啸而来,它是一条河,是一座城市,也是一段历史。公元一世纪,拓跋鲜卑的祖先走出嘎仙洞,曾在这里至呼伦湖一带长期居留,之后西迁南下,在今呼和浩特南部和晋北创建了北魏王朝。

隋唐时期,蒙兀室韦部落在这里生息繁衍。公元十三世纪初,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统一蒙古草原后,在额尔古纳河畔秣马厉兵,遂统一蒙古诸多部落,进而征服欧亚。清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确定额尔古纳河为中俄界河;自雍正五年(1720xx年)起,清廷沿额尔古纳河右岸先后设置18座卡伦(哨所),其中14座卡伦在额尔古纳市境内。界河风景区远离都市喧嚣和工业污染,处于草原和森林的衔接地带。

界河旅游区内,河道蜿蜒曲折,滩岛星罗棋布,河滩两岸溪流纵横,沼泽处处,灌木丛生,具有典型的湿地特征。游人沿界河中心岛(中国领土)柳丛和水草穿行,会不时惊起水鸟振翅飞上天空。中心岛是集特色餐饮和娱乐、住宿于一体的旅游休闲场所。俄方小镇近在咫尺,房屋街市历历在目。

黄头发、蓝眼睛、高鼻梁的俄罗斯人在河边劳作、垂钓、游泳,戏耍的孩子们向游人挥手致意,偶有中、俄边防军巡逻艇与游艇擦舷而过。一水分两国,纵目览两岸,已成为界河景区的特色。沿界河东岸驾车旅游,在界河中流线东侧乘船观光,可欣赏异域风光,体会纯正的俄罗斯民俗风情。中俄界河旅游区为内蒙古自治区十大旅游精选项目之一,现已成为内蒙古东部旅游精品线路上一颗璀璨的明珠。朋友们,让我们尽情领略界河及其两岸绚丽的风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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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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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

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旅游局

二○○五年九月修订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出境组团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与依法允许出境的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出境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出境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4条。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

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旅游者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旅游者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身份、健康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应当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行李物品及货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书面告知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

2、境外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6、团队签证费;

7、国外机场税。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护照费;

5、境内地面服务费;

6、出境机场税;

7、国内段交通费;

8、境外小费;

9、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

10、“(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行程国家或地方的法令而被拘留、遣返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被擅自转社出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15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凡属上述情况的,旅行社保留注销签证的权利。

2、旅行社解约责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7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3、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旅游者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第九条换汇规定

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旅游者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专用条款

旅游者:组团旅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第二条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旅游者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

第三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人以上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儿童(岁(含)以下)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总计为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一)国际间交通工具:。

(十二)住宿标准:。

(十三)餐饮标准:。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第四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五条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二)旅行社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七条其他约定。

旅游者(签章):旅行社(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证照号码: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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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文明旅游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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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旅游是展示国家形象、反映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窗口”,是文明城市创建一项新的工作内容。为了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师生旅游文明素质,充分展示美丽郴州良好形象,我校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将“文明旅游”理念传递到广大师生中间,入耳、入脑、入心。

一、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为:

1、遵守法规秩序、讲究卫生礼仪、爱护环境设施教育。这些都是公民行为的基本规范,在郴州市如此,去外地也应该如此。教育学生应当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尊重他人权利,以礼待人,健康娱乐,文明旅游。

2、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尊重其他国家、其他地区、其他民族、其他宗教的文化习俗,避免因文化差异而导致的“不文明”行为,防止个人行为给国家和城市形象带来损害,展现我们礼仪之邦应有的风采。

3、教育学生应当自觉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出行、文明游览,主动提醒和制止他人在旅游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

二、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

1、广泛宣传引导,文明旅游意识深入师生之心。

校团委广泛宣传引导。通过班会课发起话题讨论,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效果。曝光不文明出游的行为,理性分析原因,防止盲目过度炒作。

学校政教处也进行了广泛宣传引导。政教处把旅行社关于文明旅游的相关宣传海报、折页、行李标签和公益广告等在校园展示,确保官大师生能时时处处感受到文明出游的浓厚氛围。

2、认真组织活动,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

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根据《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要求,开展公民旅游文明素质主题教育活动,普及文明旅游知识,促进游客旅游素质显著提升,自觉维护旅游秩序。学校通过广播平台以及学生会成员发文明旅行宣传单的方式加大了宣传的力度,形成宣传热潮,正确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文明出游。

3、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在班内组织文明旅游知识竞赛活动,以及在开展了相关的主题班会之后,班内成员一齐交流讨论学习心得,由高年级各班撰写“文明旅游,从我做起”主题宣传活动心得,评选出优秀的心得感想。学校结合课堂教育和课外活动,根据学生年龄、心理特点和知识结构、认知水平,充分挖掘文明礼仪教育资源,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文明旅游教育活动,切实提升了学生文明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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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旅游发言致辞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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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

各位朋友,

女士们、先生们:

今天,韶关市旅游局和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在韶关丽宫国际旅游度假区隆重举行“武广第一泉·开启养生度假新体验旅游推介会”,我代表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向出席本次活动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韶关旅游业发展的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韶关市南连广州,北接湖南省,东邻江西省,是广东的北大门。现辖浈江、武江、曲江3个区,仁化、始兴、翁源、新丰和乳源瑶族自治县5个县,代管乐昌、南雄2个市,总面积1.8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20多万。韶关市区通过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武广高速铁路、国道106线、国道323线、北江航道以及在建的韶赣高速公路和赣韶铁路连接全国各地,是建设中的国家一级铁路枢纽和国家公路运输枢纽。进入新世纪以来,韶关先后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中国金融生态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锌都等称号。

韶关古称韶州,历史悠久,人杰地灵,被称为岭南名郡。早在12万年前,“马坝人”就在此繁衍生息。孕育了以唐代名相张九龄、宋代名臣余靖为代表的大批历史文化名人。禅宗六祖惠能曾在韶州弘法37年。韶关民风淳朴,人民明礼诚信,是全省社会治安最好的地区之一。

韶关旅游资源极其丰富,被誉为“集华南景观之大成”,既有奇特的名胜古迹,又有独特的民俗风情,“名山、温泉、风情、佛韵”特色鲜明,是广东省旅游资源最丰富、旅游文化品位最高的地区之

一。拥有世界自然遗产提名地、世界地质公园和全国十大文化生态景区丹霞山,“禅宗祖庭”南华禅寺,4000多万珠三角居民和部分海外侨胞的祖居地珠玑古巷,以及世界人与生物圈保护区车八岭、国家4A级旅游景区广东大峡谷和曹溪温泉度假村等大批著名旅游景点。同时,韶关还是我国温泉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近年来,韶关旅游业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接待服务能力明显提高。20x年,全市接待旅游者人数1226.1万人次、增长17.4%,旅游总收入71.4亿元、增长35.7%。

当前,我市正在落实省委、省政府粤北现场会和粤北山区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生态发展区的定位,抓好丹霞山申报世界自然遗产遗工作。同时,发挥发挥资源、品牌优势和申遗效应,积极推进旅游业改革开放,大力实施发展大旅游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广东省国民旅游休闲计划试点城市工作,强化城市旅游功能,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大力发展生态休闲旅游业,着力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努力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打造珠三角首选、全国一流、国外知名的旅游休闲基地,这必将为广大海内外朋友带来无限商机。我们希望通过这次旅游推介活动,进一步加强与各旅游企业的交流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我们热忱欢迎各位嘉宾、各位朋友到韶关投资创业、经商贸易、观光旅游。我们将以更加优惠的政策,更加优质的服务,竭诚营造一流的投资环境,携手共创更加美好的未来!最后,衷心祝愿各位领导、各位嘉宾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事业兴旺!

谢谢大家!

旅游发言致辞范例5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西部旅游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不仅造福于本地区的人民,而且有利于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构建开放、互动、共赢的旅游发展格局,促进西部地区旅游业更快更好的发展,是我们将长期坚持的政策目标。四川将与西部各兄弟省区市一起,积极推进并不断深化西部旅游合作:

──共同把西部建成中国最舒适、最安全、最富吸引力的旅游目的地;

——共同把西部建成具有丰富体验和较高品位的自然生态旅游和历史文化旅游的休闲地;

——共同把西部建成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并举、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示范地。

我们深信,在充满希望的21世纪,西部的旅游经济一定会兴旺繁荣。中国西部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走向世界,世界也必将以更加期待的眼光关注中国西部。让我们携起手来,为西部旅游业的发展,为西部的美好未来和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而共同奋斗。

衷心希望与会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朋友畅所欲言,不吝赐教,为实现西部旅游业的发展出谋划策、贡献力量。最后,我再次对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朋友长期以来对四川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

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祝各位来宾、各位朋友在川顺利愉快!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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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旅游景点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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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你们这次游览的导游。大家可以叫我小陈。

秦兵马俑在西安的临潼出土,它举世无双,都是精美的艺术珍品。谁知道它的占地面积有多大呢?对,就是100平方米,大概有50个篮球场那么大,坑内有兵马俑近八千个。大家想不想知道他的来历呢?让我来告诉你们吧:以前有几个农民相约一起打水井,发现了有一些陶片,他们继续打井,发现那是一条通道。他们陆陆续续下去察看,就发现了‘秦兵马俑’。好!大家一起参观一下吧!

兵马俑不仅规模宏大,而且类型众多,个性鲜明。你们看,那些身材魁梧,头带鹤冠,身披铠甲,手握宝剑是什么俑?他就是将军俑。那神态自若的样子,一看就知道他们是久经沙场,重任在身的领军人物了!

大家跟我来。那些身高1.8米什么俑,体格健壮,体形匀称,身穿战袍,披挂铠甲,手持兵器的是什么俑?对,就是武士俑。

谁知道身着短甲,下穿紧口裤,左手握弓箭,右手执缰绳的又是什么俑?错了,是骑兵俑。你们看,每一个兵马俑都是极为精美的术珍品。仔细端详,他们神态各异,惟妙惟肖,走近他们身边,似乎还能感受到他们轻微的呼吸呢!

好了,还有很多精彩的东西,大家自由参观,自己欣赏吧。活动时间,请大家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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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国内旅游一日游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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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旅游者( )人姓 名身份证件号码

旅行社名 称许 可 证 编 号

导游员姓 名导游证号手 机

行程安排成行团号出发时间出发地点返回地点

线路及景点 景点是否含购物含购物景点名称

交通安排使用形式车牌号码驾驶员姓名标 准

合车游( )包车游( ) 空调、无空调面包车中巴大巴

餐饮安排 早 餐午 餐晚 餐

地点

标准 荤 素 汤( 人/桌) 荤 素 汤( 人/桌)

旅游费用成人 人× 元/人+儿童 人× 元/人= 元。

含:景点第一道门票、 午(晚)餐费、往返车费、导游服务费 ;不含: 。

支付时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 银行账号

特别提示

1.行程线路须注明道路名称、途经地等信息;

2.行程景点须注明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最短停留时间;

3.旅行社不得指定购物场所或另行付费项目,如果景点本身包含购物,需向旅游者明示;

4.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

5.旅游者可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争议解决

方 式1.协商。旅行社客服电话 ;2.投诉。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投诉电话 ,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 。

协商或投诉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其他约定

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1.旅游者名单表;2. 旅游行程单。

是否已阅读并同意下述(合同责任)条款:

旅游者(签约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是否已阅读并同意下述(合同责任)条款:

旅行社签章: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营业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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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山西太原旅游景点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2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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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游客:大家好!非常欢迎你们来到太原。我是你们的导游小萌,下面为大家介绍太原。

太原作为山西省省会,是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中心和交通枢纽。太原市位于山西中部,辖3县1市6区,总面积约7000平方公里,其中城区168平方公里;总人口约280万,其中市区人口160多万。太原东、西、北三面环山,黄河的第二大支流汾河由北而南穿城流过,把市区劈为两半。而5座风格迥异的大桥又将东西两岸紧紧连在一起。市内高楼商厦比肩耸立,绿地公园散落有致,草坪树带随街延伸,尽显壮观的现代都市气派。顺便告诉大家,太原的街道极为规范,凡南北走向皆称路,如建设路、五一路、并州路、解放路、平阳路、新建路、桃园路、滨河路;凡东西走向均叫街,如迎泽大街、府东府西街、双塔东西街、胜利街、西矿街、学府街。使行人倍感方便,断无迷失方向之忧。城周四郊,绿野平畴河渠交错,地肥水美物产丰饶。清徐葡萄、晋祠大米、老陈醋都是四海享誉的名产。晋祠、天龙山、崛围咽山等景观雄奇壮丽,各具风采。因此,古来就有“锦绣太原城”的美誉。

太原是一座具有2400多年历史的古城。传说太原这块地方属于尧帝的子孙所受封的唐国,所以西周初年周成王封其弟姬虞于唐,便称唐叔虞。到唐叔虞的儿子这一代,改国号为晋。但当时晋国的中心在今天的晋南冀城一带,直到公元前6世纪初晋国的势力才扩展到太原一带。太原古称晋阳,奠基于春秋末期。大约在公元前5世纪初,晋国卿赵简子的家臣董安于和尹择在晋水之北筑城,取名晋阳,其位置约当今天太原市晋源镇的古城营村。赵氏家族以晋阳为据点积蓄势力,奠定霸业。

公元前453年,掌握晋国大权的智伯联合韩、魏攻打赵襄子。赵凭借晋阳高城深池固守,使智氏难以得手。智伯急中生智,发现晋水从龙山那边流来绕城而过,便想出水攻之计,遂掘渠引晋水欲灌晋阳,这便是晋桐智伯渠的来历。赵襄子用唇亡齿寒的道理说服韩、魏,里应外合,共灭智氏,瓜分其地。至此,晋国之地悉为赵、韩、魏三卿所占,史称“三家分晋”,因有“三晋”之说。到公元前403年,周天子正式承认赵、韩、魏三者的诸侯国地位,成为战国七雄中的三强,而赵国的都城就是晋阳。晋阳作为赵国首都历17年,公元前386年赵迁都河北邯郸。但赵氏在晋阳的基业已逾百年。

战国后期,秦国屡败赵国,随之在晋阳一带置太原郡,治所设在晋阳。需要说明的是,太原本义为广阔的平原,战国之前泛指汾河流域的平原地带,秦置太原郡之后,太原作为行政名称固定下来。从此,太原即指古之晋阳,晋阳亦指今之太原,二者通用。

汉朝太原为北方重镇,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在晋阳置并州刺使部,统领太原、上党等六郡。从此太原又称并州。并州之名可能源于太原位于东西两道山脉之间,两山平行谓之并。

西晋末年,并州刺使刘琨为了防御匈奴的侵袭,扩筑晋阳城,使之成为城墙高13米,周长14公里的大城市。东晋南北朝时期,社会大乱,太原先后被后赵、前燕、前秦、西燕、后燕交替攻占。直到公元396年,北魏40万大军攻人晋阳,复置太原郡,古城才得到较长时间的休养生息,并且成为北魏南下河南、东出河北的重要基地。

北魏权臣高欢于532年在太原设大丞相府,并营造了规模宏大的晋阳宫,太原被称为“别都”。高欢之子高洋取代北魏建北齐后,虽定都于邮城(河北临漳),但对其发迹之地太原进行了大规模的修建。在27年间建起大明宫,兴修12院,其辉煌壮丽程度远远超过首都邮城。高洋还在太原西山凿佛龛、雕佛像、建佛寺,在晋水源头修鱼沼飞梁。太原面貌为之一新。

太原的黄金时代是隋唐两朝。隋场帝杨广在即位前被封晋王,视太原为“发样之地”,称帝后在太原大兴土木。先在北齐晋阳宫外筑起高13米、周3。5公里的新城,后又在新城西边筑起高13米、周4公里的仓城,接着又建造了第二座晋阳宫。在此同时,隋场帝还征调数十万民工开山筑路,修成由太原到京师长安和宁武管涔山避暑行辕汾阳宫的两条驰道,太原的交通更加方便。

隋朝短暂,很快被唐朝取代。而兴唐的李渊父子便是从太原开基立业的。唐高祖李渊曾长期任隋朝的山西河东抚尉使、太原留守等职。唐太宗李世民的青年时期也是在太原度过,被人称为“太原公子”。在隋末天下大乱之际,李渊父子于公元617年誓师晋阳,当年11月便攻人长安,建立唐王朝。太原这段特殊历史使它拥有仅次于长安的重要地位。先被定为“北都”,后又改名“北京”,最后又恢复为“北都”。太原城也随之大大扩展。据新旧《唐书》记载,唐代晋阳已经成为横跨汾河两岸、由三座城池联接组成的大都市。西城在汾水西岸,也称府城或州城,高13米,周长21公里,内里包括宫城、大明城、新城、仓城四座小城,把北齐和隋代的宫殿全部囊括进来。东城在汾河东岸,为贞观名臣李副主持修筑。因东城内井水苦涩,难以饮用,又修筑了引水工程“晋渠”,将晋水从西城外架槽引入东城。东西两城之间,跨汾河又有一座“跨水联谍”的中城,把东西两城连为一体,故又称“连城”,是则天武后时并州长史崔神庆主持兴建。晋阳三城,虽各有城池,又浑然一体,共有城门24道,进退攻守彼此呼应,互为依托,风格独特。

唐末五代天下由治而乱,名城晋阳也几易其主。先是后唐的“西京”,随后继为后晋、后汉、北汉的“国都”,这里的动静治乱直接影响到北国与中原。从北齐高洋父子,隋朝杨广,唐朝李渊父子,到五代三主(后唐李存勖、后晋石敬塘、后汉刘知远)及北汉的刘祟,这一个个所谓“真龙天子”都是从太原起家夺取天下。太原可以说是藏“龙”卧“虎”之地,故又有“龙城”之称。

晋阳城易守难攻。宋王朝建立已数十年,但晋阳仍在北汉刘氏手中,直到太平兴国四年(公元979年)第二代天子宋太宗赵光义“御驾亲征”,围城攻打近半年,北汉主刘继元出城投降,宋朝才算攻取晋阳。宋太宗一则仇视晋阳军民的顽强抵抗,二则惧怕别人再踞晋阳成“龙”,便下令焚毁晋阳城,并引汾水、晋水淹灌废墟,进而使历时1400多年的晋阳古城毁于水火。流离失所的城中百姓纷纷外迁,其中不少人移居汾河东岸的唐明镇。

太原毕竟是北方战略要地,毁掉旧城之后必须再建新城。公元982年,焚灌晋阳后不到三年,宋朝大将潘美便奉旨扩展唐明镇,筑起周围10多里的土城,这便是现在太原城区雏型,太原由此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宋朝统治者避讳“晋阳”、“太原”旧名,便在这座扩大后的土城设置了阳曲县,从此太原又有“阳曲”之称。需要说明的是,赵光义为斩断“龙脉”,杜绝太原再出真龙天子与其争夺江山,就把太原的街道大都设计成“丁”字形,取“钉”之谐音,以钉死龙脉。如今太原仍有一些丁字街口。新建的太原发展很快,到宋代中期,太原又成为一座商贸发达、风光秀丽的北方名城,被誉为“锦绣太原城”。

太原作为北方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重镇,历史上名家辈出。春秋时代有著名建筑家董安于,行侠好义的豫让;魏晋时期有史学家王沈、王助,文学家孙绰;唐代有著名诗人王之涣、王翰、王昌龄、白居易;宋代有书画家米芾;金代名诗人李汾,元代戏曲家乔吉,明代文学家罗贯中,清代著名学者傅青主、阎若琚等,均对中华文化的繁荣作出了贡献。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太原积淀了丰富的文化遗产,保存至今的如晋祠古建筑群,天龙山及龙山石窟雕像,祟善寺、双塔寺、净因寺、多福寺、文庙、纯阳宫等,均具有很高的欣赏和研究价值,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个理想的旅游场景,让我们逐一加以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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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旅游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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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现在我们看到的是寿皇殿。寿皇殿是位于景山正北面的一组建筑,有正殿、左右山殿、东西配殿以及神厨、神库、碑亭、井亭等附属建筑组成。垣墙呈方形,坐北朝南。外有4柱9楼木牌坊3座,分东、南、西三面,均为琉璃筒瓦庑殿顶。通面阔16.2米,均带斗拱,门前正中有牌楼式拱券门3座。黄琉璃瓦庑殿顶,琉璃重昂五彩斗拱。通面阔20米,通进深4.2米。两侧各有旁门1座,黄琉璃筒瓦庑殿顶,琉璃单昂单翘五彩斗拱。南墙门内为寿皇门,黄琉璃筒瓦歇山顶。面阔5间,进深3间。重昂五彩斗拱,和玺彩画。四周有汉白玉石栏杆,八级踏步,中间带御路。寿皇门两旁有侧门,均为黄琉璃筒瓦庑殿顶,单昂单翘五彩斗拱单昂。寿皇门左右各有配亭1座,黄琉璃筒瓦顶,每面宽6.1米,一斗二升交麻叶头斗拱,下有石围栏。寿皇门东西有配殿各5间,进深1间,黄琉璃筒瓦悬山顶调大脊,一斗二升交麻叶头斗拱,旋子彩画。

各位游客朋友,现在我们看到的是观德殿,它在南墙正中有大门1间,琉璃砖瓦仿木结构,黄琉璃筒瓦歇山顶单翅单昂五彩斗拱,两侧各开随墙门1座。前为观德门5间,黄琉璃筒瓦硬山调大脊,一斗三升斗拱,前后出廊,旋子彩画。东西配殿各3间,黄琉璃筒瓦硬山顶,一斗二升交麻叶头斗拱。后殿3间,筒瓦硬山籀头脊。后殿耳房各三间,筒瓦硬山元宝顶,前出廊,旋子彩画。

各位游客朋友,景山东麓,原有一株向东倾斜的低矮老槐树,是明朝末代皇帝崇祯(朱由检)上吊自杀的地方。因明朝末年政治腐败,豺狼当道,民不聊生,从而导致人民揭竿而起。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农历三月十八,李自成率领的农民起义军打进北京城时,崇祯见大势已去,在走投无路之下,便逼死皇后,砍杀昭仁公主等,然后仓皇逃到景山,以发遮脸,吊死在驼背的老槐树下,从此明王朝灭亡。陪同崇祯自尽的还有他的御前太监王承恩。原树早已枯死伐除,现存槐树为重新栽种的,并挂有说明牌,记述了这一历史事实。清军人关后,为招降明廷官吏,称这棵槐树为罪槐,用铁链加锁,并规定清室皇族成员路过此地都要下马步行。原树向南倾斜,已枯死,后补栽。树边有一石碑,刻“明思宗殉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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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旅游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21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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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

大家好!今天,我带各位游览天心的几个景点。这些景点是章堂涧、天车架、鹰嘴岩、流香涧、大红袍茶树、永乐禅寺、杜辖岩等,希望大家玩得高兴。

在我们面前的这条小溪,名叫章堂洞,是武夷山景区北部最长的一条山涧。它与流香涧合流后,往东穿过霞滨峡口,融入崇阳溪,全长约有7.5公里。现在,请大家抬头往上看,这就是远近闻名的天车架。它离洞大约0.5公里路。在雄峙如城的丹霞蟑半壁,有几个互相毗连的岩洞,洞里有几栋小木楼就崖构架,或隐藏于洞,或凭临崖畔,上下悬梯,左右环栏,抬头望去,俨然一栋空中楼阁。据《崇安县志》记载,这些空中楼阁建于清咸丰年间(公元1851一1861年)。当时,崇安县的豪绅为躲避太平军,雇人建造了这种建筑物。该岩洞上仍危崖,下临深渊,地势极为险峻,乍看上去似乎无路可攀,其实不然,只要从山后绕道,经过火焰峰,直上丹霞蟑顶,而后从岩洞口顺梯而下,即可入洞。观赏到此,不知大家发现了没有,明明是悬楼,为何叫天车架呢?这是因为,当时所用的建筑材料,都是从岩底直接吊上去的,悬架在洞外的那些杉木,就是用来作起重机械的架子,于是当地人就称之为天车架。

各位朋友,继续往前走,我们现在看到的这块巨石,叫鹰嘴岩。它那光秃秃的岩顶,东部向前突出,尖曲如椽。非常奇特的是,鹰嘴上居然长着一株枝干虬曲的古老刺柏,为鹰嘴岩增添了几分飘逸,几许神采。沿岩顶直削而下,岩壁白里透红,微微拱起的岩脊却是一片苍黑,隐约地展现出一条条裂纹,宛如丰满的羽翼。从我们现在站立的角度看去,只见它兀立峰巅,翘首蓝天,振翅欲翔,搏击苍穹。古代有诗人形容道;“雄鹰独立健无伦,锐椽昂头实逼真。岂是神山压凡鸟,欲君奋击绝嚣尘。”多么生动,多么形象,多么贴切!

继续往前走,过了慧苑寺前的石桥往左拐,就到了流香涧。流香涧原名倒水坑,位于天心岩北麓。武夷山的所有溪泉涧水,都是由西向东流人崇阳溪,惟独这条山涧,自三仰峰北谷发源后流向西北,又倒流回山,故又称为倒水坑。这也是流香涧的独特之处。流香涧两旁,青藤垂蔓,山蕙、石薄、兰花丛生,真所谓:“坠叶浮深涧,飞花逐急湍。”明朝有个诗人游览至此,久久不忍离去,遂为它起名为流香涧。洞中有一巷谷,两旁危岩耸立,水流其间,仅能容纳一人。夏日置身其间,凉爽无比,因此又叫做清凉峡。

从清凉峡出来,大家看到前面一座黑乎乎的山顶上,耸立着一块向前倾斜的巨石,就像农夫头上戴的一顶斗笠。相传这块巨石从远方飞来,落脚在此,所以叫做飞来峰。绕过飞来峰,有座昂然直上,拔地擎天的山峰,名叫玉柱峰。这里景色优美,请大家慢慢欣赏。

继续往前走,我们就到了九龙窠。九龙窠是一个幽奇深峻的峡谷,周围九座磷峋的山峰将它团团环抱,犹如九条巨龙在升腾万里、扬威环宇之后将欲归巢的状态。峡谷里巨石错落,细泉潺潺,遍地是丛丛簇簇的茶树,满谷春色,生机四溢,真不愧为"茶的王国"。在最后一窠岩壁间,有一块用石块垒成的盆景式茶园,上面种着几株茶树,那就是久负盛名的大红袍茶树。大红袍之所以获得“茶中之王”的桂冠,主要是因为其生长的环境得天独厚。大家请看,茶树所处的峭壁上,有一条狭长的岩罅,岩顶终年积水,随之滴落的还有苔藓之类的有机物,造成土壤的润泽肥沃,而且两旁岩壁直立,日照不长,气温变化不大。加上茶农平时精心管理,采制加工时,挑技术最好的茶师,使用上等的独特器具。因此,大红袍成茶后,自然就有独特的品质和卓著的饮用效果了。一般的茶叶不耐冲,几次过后就没有什么味道了,而大红袍冲到9次,仍能保持其桂花香味,实乃茶中极品。

大红袍茶树的来历,传说很多。有一种说法是这样的:天心庙老方丈用九龙窠的神茶治好一位进京赶考举人的病。举人得中状元后,为谢茶恩,脱下身上大红袍,亲自披在茶树上,后人便取名为大红袍。另有一种说法是;有一位皇太后久病不愈,终日肚疼鼓胀,遍请天下名医,用尽灵丹妙药,终为徒劳,天心庙老方丈得知后,献九龙窠神茶一盒,治好了皇太后的病。皇帝便叫大臣带上一件大红袍,前往九龙窠谢恩。大臣将大红袍技在茶树上,当地人便将茶树取名为大红袍。还有一种说法比较普遍,就是:早春时节,大红袍叶芽勃发,满树艳红,远眺宛如大红袍覆盖树冠,因此得名。大红袍茶树数量有限。仅植4株,来武夷山的游人,大都以能一睹名扬天下的大红袍茶树为一大乐趣。

各位朋友,现在我们来到天心岩脚下,展现在眼前的这座庙,叫永乐禅寺,它是武夷山保存下来的最大寺院。据查天工《武夷山志》记载:永乐禅寺前身叫山心永乐庵。山心指地理位置,因名刹坐落于方圆70平方公里的武夷山景区中心,故名。明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道士韩洞虚加以重建,改名天心庙。清康熙年间(公元1662-1722年),武夷山章堂岩铁华国师的弟子果因和尚将它改称天心永乐禅寺。此时的天心,寓意又进一步得到禅理的抒发,蕴藏着禅语“天心明月”和佛教徒向往极乐世界的意境。重建后的永乐禅寺,南北长170米,东西宽150米,占地面积约2.6万平方米。寺院四周古木参天,重竹蔽地,鸟鸣蝉噪,意境深远。步入寺内,香烟缭绕,梵音清越,恍如游仙。在通往禅寺的山径旁,新凿了一座弥勒佛岩雕,高19米,宽13米。岩雕后面的“佛”宇,是清康熙皇帝的字体,高 11米,宽 9米,取九九吉利之意。各位朋友,看到这样优美的景色,您在想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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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散客旅游委托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1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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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澳大利亚组织实施"小城镇园林建设管理"培训达成如下协议:

一、培训题目、时间及人数:

1、题目:

2、培训团_____月_____日抵达澳大利亚,_____月_____日回国,在澳时间共_____天。

3、培训团共_____人(_____男,_____女)。

二、培训目的:

学习澳大利亚小城镇及其园林建设方面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培训团成员专业和管理水平。

三、培训内容:按原甲方提出要求为准。

四、培训方式:专家讲课、实地考察、与当地有关企业或政府机构交流。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培训团人员的组织工作,提供人员名单;

2)负责办理护照、签证等手续;

3)提出培训要求,负责支付乙方为完成培训任务而共同商定的费用;

4)负责培训期间团员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集体活动、自由活动、住房、用餐等;

5)不得向乙方提出违反出国培训规定的要求。

2、乙方责任:

1)负责向甲方签发邀请信。

2)负责按甲方的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及日程安排。

3)负责组织聘请合格教师、翻译,安排与培训主题相关的考察、交流等活动。

4)负责培训团吃、住、行等接待安排工作。

5)提供的住宿应达到三星级标准。

6)保证活动用车。

7)不得将培训团组转手给其它机构和团体接待。

六、费用:

按原报价,甲方支付乙方每人_____澳元+_____美元,甲方实付乙方_____澳元+_____美元/人。因出现_____单间,甲方另付乙方房差_____美元/间.天×_____间×_____天=_____美元。国际旅费由甲方自行负责。

乙方负责将甲方所付费用用于支付培训团在澳大利亚期间的培训、住宿、交通、考察、杂费、小费、平安保险费用及消费税。

以下费用由团员个人负担:电话费、收费电视费、洗衣费、房间酒水食品及集体活动以外产生的个人费用。

七、付款方式:

付款币种为澳元和美元,甲方抵澳时交付,乙方负责为甲方按其要求出具费用收据。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协议签署后,如发生变更,双方及时沟通,妥善处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 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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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旅游局年度依法治理2024年工作计划范文_机关单位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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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旅游年度依法治理2017年工作计划范文

今年是普法工作的开端,为深入推进旅游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旅游工作实际,特制定旅游局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普法规划的总体安排,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程,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完成年旅游工作任务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结合旅游工作实际,针对机关干部、旅游从业人员,采取举办学习讲座、以会代训等多种学习宣传形式,大力学习宣传《旅行社条例》、《省旅游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旅游法律法规,促进旅游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加强领导学法用法工作,完善和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保证中心组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按要求组织全局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全市年度学法考试,做到以考促学。

(二)规范行政作为,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大力开展“法治旅游、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依法决策领导班子”创建活动,深化政务公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督察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行业治理,促进公正执法。

(三)继续强力治理旅游市场。从严治理旅游市场,出重拳、下猛药,严厉打击黑车、黑社、价格欺诈、追客赶客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对零负团费接待旅游团队、降低服务质量、缩减合同约定旅游项目等问题的旅行社一律严厉查处;强化旅行社法人责任,加强旅行社门市部管理,规范管理旅行社外联人员;加强旅游佣金管理,严厉打击高额回扣、商业贿赂的扰乱旅游市场行为;加大旅游交通经营秩序的治理力度,规范旅游运输市场。

(四)以质量和效益为核心规范旅游秩序。规范旅行社法人治理结构和旅行社招徕客人的对外办事机构,建立旅行社诚信考核制度和旅行社诚信信息披露制度,加强旅行社门市部管理,坚决实行先规划后审批的制度,并落实旅行社法人对门市部的管理责任,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管,通过经济、法律和行政管理等措施,引导旅行社健康发展。加强旅游饭店销售价格的监督管理,及时发布降低服务质量低于成本价销售客房的饭店信息。加强旅游景区价格管理和旅游佣金管理。加强导游管理,严格导游培训上岗制度和考核制度,落实导游薪酬和社会保障措施。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自律、协调和监督作用,加大旅游企业诚信考核和服务质量考核力度。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强化领导责任。党委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定期听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单位的年度整体工作计划中,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办检查。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进行检查考核,将学法用法情况、学法考试情况纳入绩绞考核和年度考核内容,与评优评先、提拔晋级挂钩,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走过场,抓出实效。

(三)做好基础工作。由办公室、质监所负责收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图片、资料,按要求规范建立档案。

(四)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准备规范、完善的普法档案,搞好自查,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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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旅游服务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7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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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 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诚信通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旅游线路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 ,团号: __________________ 。

组团方式:□自行组团 □委托组团 □散客拼团

行程共计: __________________ 天 __________________ 夜(含在途时间)。

出发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 ,结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返回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出发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途经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目的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与标准

交通 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 ;

住宿 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 ;

餐饮 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

项目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游览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

景点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景点游览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甲方自费游览项目(在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费用之外另行付费的

项目)及价格:(详见附件)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 ,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甲方自由活动的时间与次数

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 ,次数 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乙方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购物点名称

次数 __________________ ,停留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 。

购物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经乙方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委托的地接社(口岸旅行社)/委托

的组团旅行社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条 旅游费用及其支付(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的收费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

儿童的收费标准为:身高1.4米以上的儿童按成人标准收费;身高不足1.4米(含1.4米)的儿童的收费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

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总额 __________________ 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 。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信用卡;□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 。

支付时间:□ ①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旅游费用;□ ②签订合同时预付人民币: ,余款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第十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乙方最低成团人数: 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__________________ 种方式解决:

1、乙方延期出团。

2、由乙方转委托其他旅行社组团。

3、改为散客拼团。如费用增加,由甲方补足;如费用减少,则由乙方返还。

4、退团返还团费,乙方应在 日内返还甲方。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损失,由乙方在甲方交纳的团费中扣除,扣除后不足部分由甲方补齐。

第十一条 保险

乙方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乙方提醒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甲方选择下列第 __________________ 种方式解决:

1、 自行投保;

2、 不投保;

3、 委托乙方代办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并自行承担保险费用。

乙方受托为甲方代办保险的,乙方为甲方选择的保险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 ,险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 元 ,保险费: __________________ 元。甲方予以认可。

第十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乙方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旅游服务。

4、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二、义务

1、保证向甲方提供及所填写的各种资料和内容的真实与准确,并对所提供资料及所填写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应是正在使用且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不承担因无法联系或及时联系甲方而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损失)。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遵守旅游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配合领队人员、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6、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

7、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8、甲方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9、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事先未与旅行社签订保管协议或因自己保管不善而丢失的,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0、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拒绝入住等影响侵害团队整体利益行动的行为,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根据甲方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

2、有权核实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时,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或应急措施。

5、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其他要求。

二、义务

1、按照合同及《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应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

2、在出团前向甲方发放《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告知甲方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以及安全避险措施和应急联络方式。

3、为甲方安排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或领队证的工作人员提供服务,导游服务类型:□全陪;□地陪。

4、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项证件。

5、对于特殊游客,乙方可根据甲方的特别要求,为甲方配备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甲方的姓名、血型、有无突发病史和急救方式、有无药物过敏史、应急联络方式等)。

6、不得因甲方年龄或职业上的差异提出与同一团队中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但乙方对甲方提供了比其他旅游者更多的服务或者甲方主动要求的除外。

7、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甲方参与合同约定外的购物活动或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项目。甲方在计划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进行索赔。

8、向甲方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9、对甲方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10、积极协调处理甲方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乙方应当在合理范围内履行协助义务。

第十四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提出变更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多数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乙方有权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

3、出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但乙方已实际发生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按本条第2项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减少的旅游费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予以补足。

5、在行程中因紧急避险所导致费用增加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除

1、乙方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不同意转团、不同意延期出团、不同意改为散客拼团的,视为双方同意解除合同。

2、行程前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已实际发生的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条第2款约定处理。

4、甲方在行程中脱团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

1、甲方出发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15日至30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前7日至14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前4日至6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前1日至3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当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甲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乙方予以赔偿。

乙方在扣除违约金和赔偿金后,应当在甲方退团的书面通知到达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旅游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的违约金。

3、因无故不听从乙方及其领队的劝谕或不服从导游、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而影响旅游行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全部旅游费用的 %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4、甲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损害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由于甲方的故意或者过失,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与乙方出现纠纷时,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二、乙方

1、乙方在出发前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还金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15日至30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前7日至14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前4日至6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前1日至3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出发当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乙方应当在确定取消出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安排的导游未经甲方同意安排甲方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甲方购物的,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终止对甲方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负担甲方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或差价,并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或委托地接社拼团的,甲方在出发前或出发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甲方在出发后得知的,乙方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付违约金,但甲方得知后同意接受转团或拼团的除外。

6、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后,有权向受托的第三方全额索赔。

7、与甲方出现纠纷时,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特别约定

1、黄金周旅游的特别约定:

春节、“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乙方和甲方约定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甲方退团,应当支付乙方的违约金

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乙方取消出团,乙方应当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备注乙方如有损失,甲方按实赔偿。甲方如有损失,乙方按实赔偿。

2、第三方责任的特别约定:

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必要的协助义务并直接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出境游(含港、澳、台)的特别约定:

除合同约定内容外,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及外事部门的要求办理出境游手续。因途经地、目的地的签证等原因导致行程变更、日期延误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4、甲方、乙方分别授权委托 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 作为本次旅游行程中履行旅游合同的代表,其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其所为行为视同为委托方的行为。

5、其他特别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附件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等合同履行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场所: 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经办人):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 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 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

备附件:

□附件一:《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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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样式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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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样式二)

合同编号:

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

旅 游 者:

组 团 旅行 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旅游局

二○○五年九月修订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出境组团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与依法允许出境的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出境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出境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4条。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

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通 用 条 款

第一条 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 旅游者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旅游者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身份、健康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应当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行李物品及货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 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 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书面告知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 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

2、境外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合同法》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6、团队签证费;

7、国外机场税。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护照费;

5、境内地面服务费;

6、出境机场税;

7、国内段交通费;

8、境外小费;

9、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

10、“(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 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行程国家或地方的法令而被拘留、遣返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被擅自转社出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15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凡属上述情况的,旅行社保留注销签证的权利。

2、旅行社解约责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7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3、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旅游者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第九条 换汇规定

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旅游者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专 用条 款

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 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

第二条 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旅游者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 、 。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 人以上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 (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 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 元(人民币)/人,儿童( 岁(含)以下)旅游费用为 元(人民币)/人,总计为 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

(十一)国际间交通工具: 。

(十二)住宿标准: 。

(十三)餐饮标准: 。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 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

第四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 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五条 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4、 。

(二)旅行社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 。

旅游者(签章): 旅行社(签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证照号码: 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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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毕业旅游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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巽寮湾是粤东数百公里中海水最洁净的海湾之一。除了一类的海水及沙滩沙质外,海滩上软细洁白的海沙含硅量高达99%。有“天赐白沙堤”美誉。踏足沙滩,你可以在沙滩上脱下鞋子尽情地嬉戏,感受脚板与细沙的摩擦依然是个舒适休闲的海滨渡假地。

踏足沙滩,享受一流的阳光和空气,领略蓝天、白云、沙滩、海浪的诗情画意,尽情欣赏琳琅满目的海底世界,度过难忘的蓝色之旅。境内有国家级海龟自然保护区港口海龟湾,有地处沿海的巽寮碧甲海湾旅游区和南门海湾右边的是猴子湾,有被誉为“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的平海古城和建于明清时期颇具特色的古镇村落,有远近闻名的九龙峰旅游区,有省级的古田自然保护区,有“东江红都”高潭老区等众多旅游景区景点。

游玩项目

巽寮湾是粤东数百公里海岸线中海水最洁净的海湾之一。来到巽寮湾,可 以在海滩上奔跑追逐,与海亲近,捡贝壳,或者拿起树枝在沙滩上画画,或者在沙滩上狂奔,放放风筝。除了干净的海滩外,海滩上软细洁白的海沙含硅量高达99%.在巽寮的沙滩上嬉戏,记得脱下鞋子,让脚板尽情与细沙摩擦。精彩纷呈的海上运动足以让你目眩:香蕉船、独木舟、豪华游艇、快艇、摩托艇……坐上去感觉就如身临大海,自由自在,摆脱了城市车水马龙,可以随意在海天之间尽情遨游这不是一般的刺激了。或者在海岸垂钓,怡心养神,妙趣横生,休闲之余,常常收获惊喜。还可以出海捕鱼,体验渔家生活,亲手烹制自己从海上捕到的鱼虾,保你终生难忘。巽寮湾有着国内珍贵的水下珊瑚资源,乘游艇到达珊瑚岛,穿好潜水装备,在教练的指导下,便可安全地进行潜水活动。由于风浪不大,游客们还可以一家大小坐渔船和大木船出海捕鱼,过上一回“渔民”瘾。捕鱼途中,船只会经过许多座小岛,让你一睹巽寮湾的美好风光。还可以在沙滩风情的露天卡拉OK,带你体验椰岛风情又如亲临世外桃园。晚上又沙滩篝火晚会,凉风习习、海浪滔滔、繁星点点、为你架起沟通友谊的桥梁。有沙滩沙滩浴、海水浴:带你追回童年的憧憬,也许有好多美女在等着你呢!

一天行程安排:

9:30开始沿途介绍一天的旅程,并说明注意事项介绍景点。

10:30左右抵达巽寮湾游览天后宫——天后宫祭拜的是妈祖神像,巽寮的阿妈庙始建于明朝末年,距今已有近四百年的历史。中国最具特色的天后宫岭南民俗文化商业街是金融街斥资两亿元精心打造的集旅游观光、餐饮购物、民俗体验为一体的休闲文化旅游景区,占地面积约5512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8882平方米,主要包括古戏台、天后宫、沿河风情酒吧街、特色购物餐饮街区、河岸开放演艺广场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建筑和园林的整体风格主要围绕岭南风情、妈祖文化、客家文化、海洋文化等主题进行体现。

11:30 跟渔民船出海撒网捕鱼(约45分钟),享受捕鱼的乐趣,体验渔民的生活,感爱海底世界的生活登船出海撒网捕鱼,尽享人欢鱼跃的欢乐气氛,一定会有不少的收获畅游百岛风情、观海上风光。

12:30前往巽寮湾美食街享用当地特色午餐,港口镇[金海湾喜来登]美食街是大型海鲜美食一条街,原来海上渔排大排档主全部上岸,聚集一起形成8000平方米海鲜美食一条街。

13:30以后可以自由活动,单人,情侣,小团体,可以游玩各种项目,可以在海滩上奔跑追逐,与海亲近,捡贝壳,或者拿起树枝在沙滩上画画,或者在沙滩上狂奔,放放风筝。除了干净的海滩外,海滩上软细洁白的海沙含硅量高达99%.在巽寮的沙滩上嬉戏,记得脱下鞋子,让脚板尽情与细沙摩擦。精彩纷呈的海上运动足以让你目眩:香蕉船、独木舟、豪华游艇、快艇、摩托艇……坐上去感觉就如身临大海,自由自在,摆脱了城市车水马龙,可以随意在海天之间尽情遨游这不是一般的刺激了。或者在海岸垂钓,怡心养神,妙趣横生,休闲之余,常常收获惊喜。还可以出海捕鱼,体验渔家生活,亲手烹制自己从海上捕到的鱼虾,保你终生难忘。巽寮湾有着国内珍贵的水下珊瑚资源,乘游艇到达珊瑚岛,穿好潜水装备,在教练的指导下,便可安全地进行潜水活动。由于风浪不大,游客们还可以一家大小坐渔船和大木船出海捕鱼,过上一回“渔民”瘾。捕鱼途中,船只会经过许多座小岛,让你一睹巽寮湾的美好风光。还可以在沙滩风情的露天卡拉OK,带你体验椰岛风情又如亲临世外桃园。晚上又沙滩篝火晚会,凉风习习、海浪滔滔、繁星点点、为你架起沟通友谊的桥梁。有沙滩沙滩浴、海水浴:带你追回童年的憧憬。

活动经费

单人大约要500-700左右(含旅游费、一些基本的消费)

结束语

由于物价有所变化,可能会有一点差别。也可以到旅游公司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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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湖南旅游景点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11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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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古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曾被新西兰著名作家路易艾黎称赞为中国最美丽的小城。这里与吉首的德夯苗寨,永顺的猛洞河,贵州的梵净山相毗邻,是怀化、吉首、贵州铜仁三地之间的必经之路。

相传天方国(古印度)神鸟“菲尼克司”满五百岁后,集香木0。复从死灰中复生,鲜美异常,不再死。此鸟即中国百鸟之王凤凰也。凤凰西南有一山酷似展翅而飞的凤凰,故以此而得名。

作为一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凤凰的风景将自然的、人文的特质有机融合到一处,-后的沉重感也许正是其吸引八方游人的魅力之精髓。

凤凰的风景是历史的。从远古盘瓠到凤凰厅、到辰沅永靖兵备道、到民国、到今天,走在古巷中,冥冥中想起的是众多凤凰名人的身影。

凤凰的风景是文化的。但这文化是沉重的。奇梁洞古战场、落马河等众多血腥浓郁的名称正像这美丽风景的阴暗胎记时时提醒你。这文化是朴实的。走进沈从文故居、熊希龄故居、黄永玉画屋,简陋的陈设,撼人的成就,强烈的人格力量,一种敬仰心态完成一次神圣的人生文化洗礼。这文化还是鲜活的。寻常人家那些制作工艺独特,艺术风格朴拙的蜡染、扎染作品和姜糖作坊系列,使人产生一种全方位文化交融的联想。这文化当然更是肃穆的。当年的凤凰县境,人口不足十万,却建有规模都很大的敬修、三潭两大书院。这是怎样强烈的一种文化呐喊!敬修书院是官办,如今文庙仍在。三潭书院是清同治十三年时任贵州黔东兵备道道员及黔东总兵的苗族人吴自发建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副理事长肖继美教授就是在这里启蒙。世间多数人有钱只用于建私宅、建私家园林、购置私家田地,吴自发对文化的这种崇敬,正透露出苗族人对外部的探索、对内部的整理、对价值的评判、对发展的希冀。走在保存完好的三潭书院内,放眼四野秀丽的风光,我们怎能不肃然起敬?

凤凰的风景是民族的。一个小县聚居了18个民族,可能全国少有了吧。那座全国保存最完好的黄丝桥古石城,二万多平方米的小圈子里,住了一百十来户人家,却有八十多个姓氏,分属多个民族。而众多少数民族独有的节庆活动,真使人心驰神往:苗族的还傩愿、赶秋、四月八,土家的文武茶灯、阳戏等,经几百上千年的交汇融合,都既保留了民族的质地,又与异地同族习俗明显不同,引人入胜。

凤凰的风景自然还是世界的。因为沈从文,许多人不顾长途跋涉的劳累,把凤凰作为他们的终极目标,就是一种对美学的真谛、对文学的归依、对艺术的认同、对历史的评判问题的直接应答。或者到准提庵看看黄永玉精心创作、才情洋溢的二十幅巨型壁画,面对四壁的旷世佳作,细嚼那些智慧与幽默共生的题跋,道德感染扑面而来。这里展露了凤凰人对传统的继承、对文化的吞吐、对世界的思考、对未来的憧憬。这是民族的风景,更是世界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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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国内旅游电子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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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

电话:

乙方:(组团旅行社)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本旅游团团号为:.

旅游线路为:.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年月日,结束时间为年月日,共计天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日付讫。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年月日时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旅游行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1、

2、

3、

……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

电话或传真: 电话或传真: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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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山西太原旅游景点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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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属温带季风性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昼夜温差较大,无霜期较长,日照充足。年平均降雨量456毫米,年平均气温9.5℃,一月份最冷,平均气温-6.8℃;七月份最热,平均气温23.5℃。全年日照时数2808小时。

太原市地处大陆内部,距东部海岸线较远,其西北部为广阔的欧亚大陆腹地。在全国气候区划中,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类型,气候的形成主要受太阳辐射、大气环流、地理环境三个因素的综合影响。太原地区所处的北半球中纬度地理位置和山西高原的地理环境,使之能够接受较强的太阳辐射,光能热量比较丰富,在农业光能利用划分上属于高照率范畴;同时,受西风环流的控制及较高的太阳辐射的影响,又使其气候干燥,降雨偏少,昼夜温差大,是典型的的大陆性气候。

太,古通“大”,如太宰亦作“大宰”,太子亦作“大子”;大、太也有差异,太者大加一点,犹言比大还大,表示大之不尽,或谓很大、极大。

原,指宽广平坦的地形,若平原、高原、草原、沙原、苔原者然。中国最早诠释词义的专著《尔雅》说:“广平曰原。”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有“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毛泽东在《沁园春·雪》中写道:“山舞银蛇,原驰蜡象。”皆“原”之妙用。

太原,是一座具有4700多年悠久历史的中华古城。以其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丰富的资源而闻名天下。太原文化渊源淳厚,与全国任何一个历史古城相比,包括著名的古都北京、西安、杭州、开封、洛阳在内,都毫不逊色。唐代大诗人李白曾经盛赞太原“天王三京,北都其一”“雄藩巨镇,非贤莫居”。历史文化是古城太原最大的一笔精神财富。太原曾经是唐尧故地、战国名城、太原故国、北朝霸府、天王北都、中原北门、九边重镇、晋商故里……“无端更渡桑干水,却望并州是故乡”。只要来过太原的人,都会深深地陶醉在它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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