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诉讼代理合同纠纷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诉讼请求:
责令甲方偿付工程款和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一)付工程项目拖欠款________元;
(二)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工程款拖欠造成的______、_______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_______元。
(三)其他:_______________
以上_________项合计,共_________元。
事实和理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原告,以下简称乙方)同__________(被告,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______工程合同》,标的是_____为______修建______。工程款额为_____元。开工日期定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定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签定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正式开工。竣工后工程项目均经________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校验合格交付被告使用。
工程结算书经甲、乙双方审定后,交________银行校准,双方无任何争议。甲方应依合同书之规定与乙方结清工程款,但至今甲方仍拖欠乙方工程款_________元。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
起诉状副本____份;
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更多相似范文
篇1: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的格式
川律字第号
(以下简称甲方)与就一事,特委托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其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如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的有关资料。乙方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代理,所收律师费用经报批退还甲方;如甲方中途终止委托,所缴纳的律师费用不予退还。
五、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民事(行政、仲裁)事务,代理权限为本条第款:
1、特别授权:
2、一般授权:
六、根据律师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差旅费除外)(大写:________元),代理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给付。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至
八、特别约定条款:
根据双方合作需求,特订立如下内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法律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天阳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规,甲方委托乙方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刘强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二、乙方担任法律顾问期限自20_年3月1日至20_年2月28日。
三、乙方的工作范围包括:
1、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协助草拟甲方不能独立完成的法律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4、根据甲方要求,协助甲方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提供法律实务培训。
四、乙方义务:
1、乙方指派的律师应尽职尽责、优质及时地处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如遇到甲方有紧急法律事务需要处理,而乙方指派的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到场,乙方应委派有相当水平的其他律师代为处理。
2、乙方律师在处理甲方法律事务时应遵循审慎严密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的权益。乙方应就所办业务的合法性进行论证,并提出意见或建议,由于乙方合法性论证和重大法律风险预测不到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律师对在提供法律服务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其它不宜公开的情况,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4、乙方在为甲方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的利益冲突方和甲方公司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和法律服务。
五、甲方义务:
1、甲方应尽可能提前预约乙方律师的工作时间,合同的审查或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法律事务,一般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顾问律师,以便顾问律师充分审查和论证。
2、甲方在委托乙方律师办理有关法律事务时,应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甲方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了虚假或不合法的资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对于乙方所做的合法性论证或重大法律风险预测意见及建议,甲方未予采纳的,因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服务费用:
1、甲方支付乙方年顾问费人民币?万元。顾问费分两期支付,每期各?万元。首期款在合同签订后支付,尾款在合同到期后支付。
2、乙方律师接受甲方委托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异地办案差旅费等由甲方承担。
3、诉讼、仲裁等其它另行收费事项及具体收费办法按照__省司法厅、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4、甲方付费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2、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四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因乙方违反第四条规定的义务之一而使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以
合同期内甲方已支付或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及仲裁、诉讼费)为限,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乙方与第三方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若有意见分歧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天阳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篇3:诉讼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 与 市 区 街 合作经济社 合作建房合同纠纷 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 、 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向 市 区 街 合作经济社发律师函。
三、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人民币 元。
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 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乙方在甲方支付费用后开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七、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律师函发出时 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别约定: 无 。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4:委托代理协议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制造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联系方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负责人:
代理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联系方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负责人:
鉴于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产品的地区经销商事宜,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系列产品。
(2)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地区名)和随时经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3)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分别指(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
指定产品的中文名称:。
(暂定名,乙方将可能在此产品的整体策划中,给予其名称全新策划)。
(4)特许:乙方得为商业上的目的使用商标和专名或它们的简称或变称,并得标明自己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
(5)注册: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自费负责为商标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册并保持其效力。
第二条经销权
甲方给予乙方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总经销产品的权利。
乙方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乙方应精通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
第三条乙方的销售目标
乙方在指定代理区域的年销售金额为元以上(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
第四条代销商品、数量、价格
商品名称:
商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第五条代销商品的质量标准
第六条佣金
甲方于收妥货款后,按每批货物发票价值的%向乙方汇付佣金。
甲方每季度应向乙方说明佣金数额和支付佣金的有关商务,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在天内支付佣金。
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征收的关税等应另开发票。
第七条广告宣传费用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
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八条付款
选择下列第种方式:
(1)在订单确认后,乙方应于有关销货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安排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百分之百金额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并于开证后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装运。
(2)。
第九条市场情况报告
乙方有义务每个月向甲方寄送一次详细的报告,反映当地的市场情况和消费者意见。
乙方还应随时将其他供货人所报同样商品的样品,连同其价格、销售情况、广告资料等寄给甲方参考。
第十条订单的确认
协议商品的有关数量、价格和运输期,应在逐笔交易中确认,其细节详见甲方销货确认书。
第十一条技术帮助
甲方应帮助乙方的雇员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
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及工资,制造商应提供食宿。
第十二条实行统一奖罚
每完成的产品销售,同时晋升更高一级的代理和享受该级别的代理价格(最高级别=伙伴代理)。
如果每年完成不到的产品销售,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但乙方也可重新交纳代理加盟费用,继续做该地区的代理。
第十三条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产品。
(3)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出售。
第十四条授权形式、结算方式
(1)授权形式
.乙方被甲方一经授权为区域代理商即日起,完成元人民币(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后成为总代理。
在此期间,甲方可寻找其他经销商,但在同等业绩情况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为总代理。
.乙方取得总代理后,甲方在该区域所发展的代理商全部由乙方管理。
.甲方签发给乙方的代理授权书,只提供申请检验许可,乙方不得转移其他用处,如有违反,甲方将付诸于法律。
(2)结算方式
乙方向甲方订货时,乙方必须开出银行汇票,到甲方账号后,甲方负责发货给乙方。
乙方收到货签字为准后,甲方才能到银行提取货款。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拒付货款。
第十五条专管权
(1)交易:甲方不得再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乙方以外的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取得产品。
(2)委托:甲方不得委托地区内乙方以外的其他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作为其经销商,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3)询购:甲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乙方。
(4)再进口: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甲方知道的或有理由相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出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十六条价格、条件
(1)价格
.甲方给予乙方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并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甲方给予乙方一个较稳定的市场价格,如有变动,也是每年年初发给的年度价格表。
.如有产品价格变动,甲方应在改变价格和折扣的30天前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改变价格期限之前双方签订的合同一律保证价格,并按正常交货期交货。
.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双方另行商定,但甲方应当保证乙方应获得不低于的折扣。
(2)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3)最惠条款:甲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甲方现在给予经销商和制造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如甲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第十七条市场管理
(1)管理的目的
坚持在指定代理区域销售,严格遵守全国统一指导零售价。
防止恶性价格竞争,确保乙方的合理利润,维护的信誉。
(2)管理条例
.坚持指定代理区域的销售,禁止跨区销售。
.遵守全国统一指导零售价,禁止低价销售。
.乙方有责任管理指定各分销商遵守本市场管理条例,乙方或乙方分销商违反市场管理条例时,甲方将根据本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处理。
(3)市场管理奖罚措施
.奖励:(1)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市场管理条例的区域代理商可获得奖励(具体奖励协商而定);(2)配合甲方进行市场管理,协助甲方寻找跨区域产品的区域代理可获得奖励(协商而定)。
.处罚:乙方发生违反上述第二条市场管理条例时,甲方将对乙方进行以下处罚:(1)取消区域代理;(2)根据情况停止供货。
第十八条发货
(1)乙方在确定进货明细目录后,提前天将进货计划以书面形式传真给甲方。
如甲方没在此期限内得到乙方的进货计划,将不保证这次发货。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货时,须双方另行协商。
(2)由发货到乙方要求运往所在地的运费需由乙方支付。
第十九条退货
(1)甲方保证产品质量。
若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退货、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2)从甲方转仓库或乙方所指仓库及乙方所在地发出的货物,因途中运输引起损坏的,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产品滞销,可退货,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条运输
(1)运输方式:乙方自提或甲方代办运输。
(2)甲方代办运输的,乙方需在发货前将运费与货款一同付给甲方,甲方按市场运价标准收费。
(3)货物在甲方的吊装由甲方免费吊装,到达乙方用户后的吊装搬运等由乙方负责。
第二十一条安装及售后服务
(1)甲方负责产品的系统安装指导。
(2)甲方对产品保修12个月,保修期内凡属甲方制造中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属乙方用户原因造成的问题,费用由乙方或乙方用户负担。
(3)保修期以外的产品,视产品的具体情况确定有偿或无偿服务,乙方应与用户积极配合甲方服务,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二十二条甲方的责任
(1)承诺并保证作为产品的总代理完全有资格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2)自费提供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3)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乙方。
(4)甲方将向乙方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资料。
大批量的资料在必要的情况下可由乙方申请甲方提供。
(5)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最新的行业动态信息,经常提供有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以便乙方能采取多元化的市场推广策略和销售方式。
(6)甲方将对乙方的工程师提供全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
(7)甲方对于乙方售出的产品,凡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损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担责任或给予免费更换。
第二十三条乙方的责任
(1)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甲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2)乙方应根据需要,在地区内发展区域性代理商和分销商,签订合同和管理将由乙方独立负责。
(3)乙方将配备足够的销售工程师和技术工程师来配合市场销售的需求,他们会全面了解系列产品的特性及用途,并能够承担培训,现场检测服务和操作示范等任务。
(4)供给甲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况。
(5)乙方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不将售出的任何甲方产品复制后用于商业目的。
(6)乙方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乙方应向甲方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
乙方无权代表甲方或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
乙方应把甲方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用户解释。
甲方可不受任何约束的拒绝由乙方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7)乙方对甲方的财产无留置权。
(8)乙方应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报告。
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帮助甲方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甲方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第二十四条分代理或转让
(1)非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将协议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给非经委托人指定的分代理,不论经委托人书面或口头同意的由总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据协议的规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
(2)非经总代理人书面授权,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3)本协议对委托人、总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终止:
(1)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
如该通知发出后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天内即时终止;
(2)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做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即终止本协议。
如果因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导致合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终止本合同。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六条文件的归还
协议期满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全部广告资料及所有文件归还给甲方。
第二十七条存货的退回
协议期满时,乙方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甲方指示退回,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除乙方认可或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
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使用权,直至取消甲方经销资格。
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产品质量
(1)标准: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
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
甲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2)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甲方应保护乙方,使之不受损失。
(3)质量:如乙方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甲方,甲方应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乙方给予补偿,其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对由于上述调换或补偿而引起的损害,乙方不丧失其索赔权。
第三十条竞业禁止
乙方不应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
同时,乙方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本协议规定在此协议终止后的年内,代理人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协议终止后的年内,代理人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
第三十一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十二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子邮件、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三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三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壹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篇5:民事诉讼代理赔偿合同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 _ __ _________律师(承办律师)为甲方所涉____________ ___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工作为下列第 项(可多选):
1.甲方委托乙方为上述案件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2.甲方委托乙方为上述案件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上述案件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4. 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的权限为(在所选项的序号上划∨):
1.代为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
2.代写诉讼法律文书;
3.根据案件需要,收集相关证据;
4.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和质证、答辩和辩论;
5.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6.经甲方另行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授权,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
7.经甲方另行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授权,进行和解、调解,提出反诉;
8.经甲方另行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授权,提起上诉(限在本合同第二条中选择一并委托一、二审诉讼代理业务);
9.代为申请执行和(或)代理执行程序的相关工作;
10.经甲方另行书面特别授权并签订执行代收合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限委托代理执行业务)。
第四条 根据《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与《四川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项目与标准》的规定,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本合同在甲方缴纳费用后生效;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 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元本合同生效;其余代理费于 之前缴清,共计人民币 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元,本合同生效。如 ,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别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收取甲方律师代理费用,必须提交正式的收费凭证。
第五条 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乙方所在地以外(成都市五城区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下列律师办理委托事务发生的费用应当由甲方另行承担:
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合理的复印费、翻译费、制作费等 ;
3.应当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 乙方律师应当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谨慎、勤勉地履行律师职务;并应当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案件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法律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律师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时,应当向乙方律师提出书面保密声明。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案件代理的需要外,不得披露在履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
第七条 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或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资料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据材料,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甲方持有的证据原物、原件应当自行保管(律师调取的证据除外),如需要委托乙方保管,应当与乙方签订书面证据保管协议。
第九条 除非与乙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不得在本合同授权范围以外指派承办律师工作,不得委托律师进行财物、货币收支的工作,甲方与承办律师私下订立的协议无效。
第十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甲方没有依据本合同约定交纳代理费,合同未生效的,乙方有权不履行本合同;合同已经生效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待甲方按约付费后,恢复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甲方没有依据本合同约定交纳代理费超过3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费用不再退还,甲方还应按本合同约定交纳全部代理费。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署成立后,如乙方律师为保障甲方利益,在甲方未按约交纳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部分或全部工作,甲方应及时交纳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代理费。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销诉讼或执行终止)。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任何补充,需以书面形式确立。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方签字(盖章)和乙方盖章后生效。
(注:本合同除填写事项、选项外,不得涂改、删改。涂改删除的部分无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年 月 日
篇6:非诉讼事务律师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一)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提供法律咨询 ;
2、代理申诉、控告 ;
3、申请取保候审 ;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5、会见犯罪嫌疑人;
6、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
(二) 审判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一审出庭辩护或代理;
2、二审上诉及辩护或代理。
(二) 其他: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暂行)》,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
1.律师费: 元
2.办案费: 元
3.备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发生的法院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等,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付清全部费用。
六、乙方收取律师服务费,必须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预收办案费必须出具书面确认单据,并严格按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委托事项办结后,必须开列办案费使用清单,提供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与委托人结算,结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据的,已收取的办案费应相应予以退还。
七、违约责任的承担: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乙方接受委托并作好出庭准备后,侦察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不予起诉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重大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服务费或者办案费,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服务费及办案费,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确履行义务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交纳律师费,经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该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
乙方就本合同条款向甲方作明确说明,甲方对该合同说明表示理解无异议。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师协会请求调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应另行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十一、特别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
主任(签名):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7: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的格式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原告)因与交通事故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李律师为甲方诉讼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项代理工作。
三、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一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元,其余代理费于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元,如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元;
4.其他特别规定:。
四、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五、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甲方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十、甲方未如约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协议,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则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如数缴清代理费外,还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缴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如须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双方应协商一致后决定。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受托律师: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签订时间:年月日
篇8: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______律( )民字第 号
_______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信息有限公司的_______纠纷一案,聘请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一、二审及执行代理人。
二、代理权限:特别授权(详见授权委托书)
三、乙方律师 必须认真负责,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因故不能出庭,乙方应指定其他律师接替,并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四、证据提供与案情介绍
1.甲方应在不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向乙方提供与本案有关的所有证据。乙方律师收到证据后,应向甲方出具收据。
2.如甲方不能由本人或派人与律师共同参加证据交换、质证和出庭,则应在举证期限内书面向乙方完整陈述案情;甲方口头陈述并由乙方制作由陈述人签名的笔录,视为书面陈述。
3.乙方可对案情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但对调查取证的结果不作任何承诺。
4.乙方如发现甲方隐瞒或捏造事实、隐瞒或伪造证据、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所_____用不予退还。
五、甲方的协助义务
1.甲方应尽量由本人或委托最了解本案事实的人员一名,与乙方共同参加诉讼活动,其主要职责是向法庭陈述本案事实。
2.如需乙方单独出庭(包括交换证据和质证程序),则乙方向法庭所作事实陈述仅以已取得的证据和甲方的书面陈述中披露的事实为限。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返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予退回。
七、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本合同的律师代理费实行风险代理_____,代理费依收回金额的____________%,甲方在实际收到每一笔债权款项后____________日内支付相应_____。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地为乙方所在地。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篇9:民事诉讼代理赔偿合同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北京泽佳科益科技有限公司劳务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石锦双律师为甲方所涉纠纷案北京泽佳科益科技有限公司劳务纠纷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1,3项代理工作。
第三条 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双方签署确认之10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3000元; 诉讼费400元(多退少补)将于本协议双方签署确认之10日内支付给乙方。乙方或乙方所在之律所需在收到代理费10日内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元,其余代理费于 之日缴足,共计人民币 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别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第五条 乙方律师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甲 方:伍昊献 乙 方:北京市力行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受托律师:
地 址:湖南长沙五一中路351号西区2栋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望花路西里9号楼 邮 编: 410011 邮 编:100102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注:石锦双 律师 建行账号
银行账号:
户名:
篇10:诉讼委托代理合同书经济、民事案件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指定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_________行政诉讼案的第_____________审诉讼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
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_元。
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止(判决、裁定或撤销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需另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1:诉讼委托代理合同书经济、民事案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由,委托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条?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权限为:
第三条?甲方必须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条件。
第四条?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权限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并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条?根据律师_____标准,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
第六条?律师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差旅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甲、乙双方如发生终止委托关系,涉及_____用结算事宜,应依《律师服务_____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规定。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编码: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篇12:诉讼事务委托代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指定____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_____________行政诉讼案的第_________________审诉讼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
篇13:诉讼代理委托协议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我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作为我的______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4:非诉讼委托律师代理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因跨国集团的厂商侵权一案,委托律师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作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该事务的一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代理权限为下列内容,共9项:
1、代为起诉;
2、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
3、代为和解或调解;
4、代为反诉;
5、代为上诉;
6、代为申请执行;
7、代为签收法院送达法律文书;
8、代为申请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
9、有权依法转代理;
10、一般代理;
四、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计元,该费用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
若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协议约定的律师代理费低于法律规定,刚由双方对变更部分的律师代理费另行协商约定,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文印费、异地办案差旅费,以及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或与委托人协商由乙方包干收取。
五、双方的义务
甲方必须真实的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如因证据不足等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案件无法达到甲方满意,不得无理要求乙方退还代理费用。
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必须勤勉尽职,忠于职守,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订立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另签代理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篇15:法律代理合同范本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在_____市签署:
1.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号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2.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市 ___________路 _____号 电话:
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照中国法律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拟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
2.乙方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与中国证券监督审理委员会联合颁发的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资
格证书;
3.甲方现委托乙方代理与本次股票发行并上市的有关法律事宜,乙方同意接受委托。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的工作范围。
1.1 工作范围确定的标准
1.2 工作范围的具体列举
2.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主要权利
2.2 甲方的主要义务。
3.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的主要权利
3.2 乙方的主要义务
4.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5.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6.费用
7.违约责任
8.争议的解决
9.合同的终止
10.附则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范例
股票发行与上市法律代理合同
第一条 本协议在下述两方当事人之间签订,即:
1.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路_______号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邮编: _____
2.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路______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公司,现准备发行A股与上市;乙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发的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资格证书。
第三条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甲方将此次A股发行与上市的有关法律事务委托乙方办理。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范围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司法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及律师事务所资格确认的暂行规定》来确定。
第五条 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严格执行工作计划,完成工作范围内的下列事项:
1.协助甲方草拟资产重组方案,并提供咨询和论证意见;
2.协助甲方草拟各种申报文件,协助协理有关申报手续;
3.草拟、修订或审核公司章程;
4.协助审核或修订招股说明书;
5.确认甲方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6.协助解决甲方在股份制改组中的税务、物业、资产结构、股权结构等方面涉及的法律障碍;
7.协助起草、制订或审核少数股东权益保障条款和生事对公司及股东的法律责任的条款;
8.协调甲方与有关各方的关系;
9.对甲方在股份制改组、A股发行与上市过程中的重要活动提供法律见证;
10.依法出具各项法律意见书;
11.在本次A股发行与上市后履行持续法律责任;
12.完成甲方委托的本次A股发行、承销、与上市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六条 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主要权利
1.甲方可以就第五条所列的律师工作范围的事项向乙方律师咨询;
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计划的变化与改变,而建议乙方作出相应地改动;
3.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所制作的法律文书的公正性、客观性的前提下,有权要求乙方对此法律文书的制作情况作出完整、准确的表达;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接触到的意欲保密的资料和信息不得擅自泄露给第三人;
5.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其为完成第五条所列事项所需之件资料,并应保证其真实性与完整性;
2.甲方不得向乙方律师作误导性或虚假性的陈述;
3.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4.其他义务。
第七条 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主要权利:
1.为完成第五条所列事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完整的、真实的文件资料;
2.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3.其它权利。
(二)乙方的主要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甲方勤勉、尽责地工作。
2.乙方律师对其在工作中所接触的甲方所不欲公开的资料和信息有保密的义务;
3.乙方在保持其工作独立性、客观性的前提下,应服从甲方的总体安排。
4.应当履行的其它义务。
第八条 费用
(一)乙方收取的代理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 万元。
(二)甲方向乙方分两次支付代理费用:
1.本协议签订后_____日内,支付 _____(百分比)的总费用。
2.乙方全部法律代理工作结束后 _____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费用。
(三)乙方律师承办委托事项所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及其他实际费用,由甲方根据有关凭证予以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以下行为为违约行为:
1.甲方未能提供乙方完成第五条所列事项所需要的文件资料,或者是迟延提供、或者是虚假提供上述文件资料,足以妨碍乙方的工作过程,为甲方违约;
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律师代理费及相关费用,为甲方违约;
3.乙方的工作质量不合格,以致影响甲方本次A股发行与上市工作进行的,为乙方违约;
4.乙方未能完成或迟延完成第五条所列事项的,为乙方违约;
5.甲方或乙方违约终止本协议的执行,为甲方或乙方违约。
(二)违约处理
甲方或乙方存在以上违约行为的,应向对方赔偿代理费的_____(百分比),而且还应依法给予其它赔偿。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修改本合同:
1.双方合意;
2.任何一方提供出修改本协议的建议,另一方不反对;
3.因发生不可抗力,合同必须修改;
4.其他情况。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是书面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有关委托代理工作已完成;
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
3.因发生不可抗力,合同必须终止;
4.其他情况。
本合同的终止必须是书面的。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盖章)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律师事务所(盖章)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6:民事诉讼代理赔偿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担任 一案 审诉讼代理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委托代理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根据甲方要求,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诉讼代理人(下称“代理律师”)到 人民法院参加诉讼,代理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履行代理职责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后果由委托人承担。如代理律师有合理的原因不能参加诉讼,乙方可另行指派律师参加诉讼,甲方应依照本协议另行签署委托书以便乙方指派律师履行代理义务。
二、代理律师遵循勤勉尽责原则认真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代理律师除履行代理义务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披露案情,并按照法院规定的时间到庭履行代理职责。
三、甲方须真实地向代理律师陈述案件事实和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甲方最迟须在开庭前5天将代理律师要求的证据和资料交齐,以便代理律师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开庭,否则由此引发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在履行代理职责过程中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应重要证据、资料或坚持显然违法的要求时,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如乙方所收费用不足以抵偿代理律师实际完成工作所应收取的律师代理费和其它办理案件过程中实际发生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据实结算。
四、甲方有义务亲自向相关审理机构出示证据和资料原件,甲方不得将证据和资料原件等交给代理律师,甲方确实认为代理律师持有甲方证据原件和资料是履行代理职责之必须前提,则须与代理律师办理书面交还手续,否则因证据和资料等原件缺失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因客观原因不能按照代理律师要求提供证据和资料,须在代理律师要求提供证据和资料的最迟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代理律师,以便代理律师申请延期举证或作出继续或终止代理的决定以减少甲方损失。如甲方自行调查和收集证据有困难,在合理的期限内可委托代理律师调查和收集证据,但甲方须另行与乙方签订委托证据调查手续并另行支付相应律师代理费和实际发生的调查费用。
六、如乙方无故停止履行代理职责,所收律师代理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要求中止或撤销委托,乙方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如乙方所收费用不足以抵偿代理律师实际完成工作所应收取的律师代理费和其它办理案件过程中实际发生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据实结算。在代理律师以书面方式催促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依照本协议履行约定义务而甲方怠于履行时,除甲方有法定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履行代理义务,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授予乙方的代理权限为:调查证据、陈述案情、进行辩论、作出和解承诺以及代为上诉代为签收法律文书(以甲方的授权委托书内容为准)。
八、甲方在签署本代理协议时已从代理律师处知悉涉及本案的中国现行法律关于民事诉讼时效、审判期限、答辩期、举证期限、判决及裁定上诉期、再审或申诉以及强制执行申请期限等详细规定。因此,除乙方在代理本案过程中会再次口头提醒甲方外,甲方有义务在上述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代理律师甲方对上述诉讼权力的处分方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后果由甲方承担。对于超出甲方委托授权范围的甲方诉讼权力处分方案,乙方有权拒绝履行。
九、甲方已完全知悉乙方现行律师收费办法,并确认本案律师代理费收取标准属政府指导价格范围,双方确认本案的争议标的为人民币 万元,在此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律师代理费,即按照上述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万元人民币,本案判决、调解、案外和解、甲方单方终止诉讼等均视为代理律师履行了代理行为。在乙方未收到甲方支付的上述全部律师代理费时,代理律师有权中止履行代理行为,因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户名: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京市萨家湾支行
银行帐号:5
十、甲方确认在乙方代理结果未出现前,如因甲方原因单方中止、终止撤销诉讼案件或因甲方或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单方中止、终止本委托代理协议,均视为乙方完全履行了代理职责并为甲方争取了全部诉求或抗辩权益,甲方无权向乙方要回已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如因乙方原因单方中止、终止本委托代理协议,乙方除实际发生的费用与甲方据实结算外,应向甲方退回全部甲方已缴纳的律师代理费。
十一、代理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如有发生下列工作费用,则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诉讼、仲裁、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法定费用;
2、乙方为办理甲方此案而发生的调查取证等有关费用(乙方提供相应发票);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如进行专家论证等)。
十二、本协议除支付结算条款外有效期至本案本审终结(判决、调解、案外和解、终止或撤销诉讼)时止。本案如涉及二审、申诉、再审、发回重审、执行等甲方须另行与乙方签订协议并交纳费用。
十三、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及代理律师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一致确认由南京仲裁委员会按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仲裁裁决,双方严格履行仲裁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委托诉讼代理合同纠纷起诉状
原告: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告: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全部____款人民币_____元,利息人民币____元(截止____年____?月?____日,请求支持至实际支付之日,按照同期________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因其违约给原告造成的全部损失计人民币_______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与被告于____签署了《___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约定原告向被告_______吨________,合同价款为人民币____元,若货到后经检验不合格的,原告有权退货,被告应在收到原告退货通知后____内到原告处自提货;《___合同》还约定,被告违反合同约定的,原告有权解除合同,被告应在____日内返还合同价款,并承担由此给原告造成的损失。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有限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诉讼代理委托合同范本A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一案,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与_________纠纷案的第_________审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诉讼代理人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证据。
四、乙方必须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缴纳案件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元。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本合同的变更或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9:诉讼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方因与 存在借款纠纷,委托乙方代理债务催收,以合法的方式向甲方之债务人催收逾期欠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代理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向债务人 (身份证号: ) 进行欠款催收。
第二条、 催收范围
1、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资料包括: ①、借条复印件(复印件上备注上内容与原件核对一致,仅用于受托方债务催收使用,与原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于债务清偿之日与原件一并销毁) ②、
。
根据本条第一项的书面资料,甲乙双方确定向债务人主张的借款本金数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相应利息为 元。在此债权的基础之上,甲方允许乙方在免除债务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债务的范围内与债务人协商处理。(这条就是说的打折的问题)
第三条、 代理费用
1、 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代理佣金费用为实际回收欠款金额的 %,大写百分之 结付乙方;分批收回则分批支付。
2、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欠款人、担保人将全部债务款项以下列第 种方式向甲方支付。 ①、欠款人、担保人将全部债务款项直接汇入甲方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兑费用由欠款人或甲方承担;
②、欠款人、担保人将全部债务款项以现金方式交付乙方,再由乙方转交甲方。
3、 该笔业务 天内未经乙方催收而债务人主动还款或其他非乙方的原因而偿还欠款,则该金额从所确定的债务总额中扣除。
4、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催缴的欠款金额结算代理费用,在回款进入甲方帐户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5、 乙方在追讨该笔债务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人工费等)与甲方无关,该笔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只按照乙方在委托期间帮助甲方收回的款项给付给乙方代理费用,不给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条、 代理期间
1、乙方在签定本代理合同后即开始进行实际催收工作,代理期限为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超过代理期间,甲方取得的款项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得收取佣金。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客观、全面、详尽地向乙方陈述案件事实,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2、甲方应依合法约定时间支付代理费用。
3、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代理业务的办理进度、办理质量。
4、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有关本案的调查材料代理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5、甲方明确告知乙方在催收债务的过程中只得采用合法的方式,因乙方催收处理方式导致乙方与欠款人之间的法律纠纷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与解决。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甲方社会和市场信誉。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减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2、除甲方有一定明确方向的建议需求外,乙方还应就受委托事务执行相关的业务问题向甲方进行尽可能全面与详尽的告知。乙方应就提醒通知的各个适当步骤予以建议,就可预见及可避免的不利情况予以防止。
3、乙方不得与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请送礼),损害甲方的利益。
4、乙方应建立业务联系制度、结案报告制度,定期向甲方报告催收情况。
5、本合同结案或合同期满时,不论实际回收金额的多少,乙方都应向甲方书面提供结论性报告。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甲方隐瞒重要事实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由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户产生或将要产生实质性的严重后果如信息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甲方对此不承担有关责任。
2、乙方处理受托事务违法,并对甲方产生或将要产生实质性的严重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3、无论何种理由,协议一方决定提前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时,均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和客户资料,以及协议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实和材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提醒的通知的报告、记录及意见等材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违反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上述应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对方的原因被公开的情形除外。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免责条件
1、乙方在催收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车祸等)导致欠款无法追回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明确告知乙方在催收债务的过程中只得采用合法的方式,因乙方催收处理方式导致乙方与欠款人之间的法律纠纷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与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名及盖章后生效,代理期限届满时自动失效,若代理期限届满,代理事项尚未处理完毕,如甲乙双方认为必要,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
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
x年xx月xx日 x年xx月xx日
篇20:法律委托代理合同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的黄师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谨慎的法律服务。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继续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履行常年法律顾问应尽的义务,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二、根据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乙方的服务范围(包括如下内容但不限于该内容):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一般性的经济合同谈判。
4.应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培训服务。
5.为甲方了解债务人及业务相对人的资信和履约能力提供服务。
6.为甲方行使股东权利,对其参股、控股公司进行法律监控提供服务。
7.接受甲方委托,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三、根据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乙方服务方式及保证:
1.乙方指派的律师不定期或者定期到甲方集中办理法律事务,如遇紧急情况,乙方律师随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有关服务情况,每年年终和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提供书面情况报告。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律师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保证不再给甲方诉讼、仲裁相对人提供法律服务。但该诉讼、仲裁相对人在本协议签订之前与乙方已经签订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的,则应另行议定。
四、甲方配合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一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人员负责与乙方律师联系。
2.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如因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虚假或者不充分,虽经乙方律师应尽谨慎义务而仍未能避免出现的结论性错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律师办理甲方的事务时,甲方应无偿向乙方律师提供办公场所,办公用品等必要的办公条件。
五、律师服务费用的核定及支付:
1、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顾问费__万元,付款时间为:__付款方式为:__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所列服务不再收费。
3、乙方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需另行收费,但应给予相应优惠:
1)为甲方收购、兼并等资本运营行为提供服务。
2)重大项目的商事谈判、资产重组、产权界定,企业改制、转股权、项目融资等非诉讼业务。
3)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活动。
六、下列费用由甲方承担:
1.法院或仲裁机关收取的诉讼受理费、处理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以及该部门工作人员的差旅费。
2.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离开深圳市区赴外地的差旅费。
3.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师调查取证时支付的调查费。
4.受甲方委托经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的必要的费用。
七、乙方代理权行使:
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理每一具体法律事项,需由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办理相关代理手续,涉及甲方实体权益的重大事项,乙方须取得甲方书面特别授权后方可实施。
八、双方保密义务:
1.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接触到的甲方经营管理情况,相关资料(含电脑信息资料)以及甲方其它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案件需要外,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免除。
2.乙方在服务期间,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方案,专业论证方案以及提供的专有服务方式均为乙方商业秘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透露给任何其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甲方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免除。
九、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所产生之合约,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深圳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
乙方: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