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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推荐21篇 施工合同汇总19篇

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Yz--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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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安全责任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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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确保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人身、项目、设备等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与规定,以及双方签订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主合同”)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中安全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4、承包形式:

二、承包方应具备的资质和条件

1、提供有关部门核发的符合工程项目要求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证明等。

2、应提供“外协单位准入证明”原件。

3、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B类人员”安全上岗证原件。

4、应提供专(兼)职安全员的上岗证原件。

5、应提供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原件。

6、自带的施工机械机具满足安全施工需要,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

7、工程分包队伍还应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管理目标

分包方在工程项目( )施工期间,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人身死亡事故、无人员重伤事故、无重大机电设备事故、无重大厂内交通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无重大生产性火灾事故、无重大建(构)筑物倒塌、无重大职业卫生伤害事故、无重大卫生防疫事故等。

四、双方的安全责任

1、发包方的安全责任

1.1遵守《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与规程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1.2 负责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专职安监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审查。

1.3 对承包自带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具,有权禁止承包方使用,并做退场处理。

1.4 对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前的安全培训教育和上岗前的体检工作,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相关规定和其他要求,介绍施工作业环境、工程现场存在的施工风险和易发生的事故,并组织进行安全考试。

1.5 负责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安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

1.6 应建立施工区域责任管理制度,并与责任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区域责任书”,明确相关的考核奖惩细则。

1.7责任单位负责编制清包工程项目的“作业指导书”,作业前组织全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安全技术交底和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业务指导。

1.8 对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情况进行审查,对安全技术交底及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安全设施不满足安全需要不允许开工。

1.9 负责完善作业区域的孔洞盖板、防护栏杆、手扶安全绳等安全防护设施,依照相关约定对区域责任管理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与考核奖罚。

1.10 监督责任单位落实“工作许可”规定,无技术措施、无安全交底的情况下严禁施工。

1.11 不得对承包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约定的合理工期。

1.12 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承包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

1.13 协调与解决施工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监督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复查闭环管理。

1.14 传达有关安全施工生产情况,及时通报相关的安全工作信息。

1.15 建立和完善现场应急抢援体系,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

1.16 对施工生产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三违”现象进行纠查,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奖惩。

1.17 对不服从安全管理、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的承包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责令停工整顿,或解除工程合同。

1.18 在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时,组织进行现场救援,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与上报,并按照制度、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扣除安全保证金。

2、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2.1承包方必须服从项目部、分管单位(专业分公司)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并全面遵守在承发包合同中及现场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2.2 承包方的项目经理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和本协议有关条款的执行负全面责任。

2.3 对入场所有人员上报项目部、提供身份证件,对施工过程中入场、更换的人员必须及时上报。

2.4 提供本单位的施工资质等资料,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资格证书,并对这些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5自带的施工机械机具满足安全规定,相关资料保存齐全,入场前将自带的施工机械和机具清单上报发包方,并接受发包方的现场检验和资料审查。

2.6 组织进行作业人员上岗前的身体健康检查,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严禁录用老弱病残、患有职业禁忌症者及童工。

2.7接受发包方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调整施工人员时必须履行手续征得发包方的同意,新入厂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教育和书面考试合格,不得安排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2.8 为施工人员配置合格的劳保防护用品用具,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

2.9 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审批规定,组织做好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工作,做好作业环境条件的检查与确认,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2.10 严格落实发包方的“工作许可”规定,做到无技术措施、无安排交底不得安排施工。

2.11负责本单位安全施工责任区域内的安全设施的设置与维护,按照相关约定接受发包方的考核与奖惩。

2.12协调与解决施工生产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履行本单位负有的安全管理职责。

2.13 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本单位责任区域的作业环境满足相关规定,安全设施投入及时,安全警示标识明显。

2.14参加发包方组织进行的应急抢险培训活动,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应急救援体系。

2.15 有权拒绝发包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和检举。

2.16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报告发包方的相关人员,紧急情况时可以组织施工人员撤离作业区域。

2.17 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或违规分包。

2.18服从发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五、事故管理

1、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承包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承包方责任造成发包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承包方应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按国务院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小时内及时报告发包方、承包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

2、承包方的车辆在现场发生意外,造成发包方或其它单位的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等,应依法承担相关的赔偿、治疗等责任。

3、如因承包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而造成发包方人员伤害或其它损失时,承包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4、如因承包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或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事故的,除依法由发包方或第三方承担责任的,均应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5、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施工中,因承包方责任或承包方施工人员违章行为造成的人身和设备事故,承包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承包方必须配合发包方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相关的事故报告由承包方填报。如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发包方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等,发包方有权进行索赔。

7、工程最终结算前必须确认双方无遗留劳动安全纠纷。

六、检查考核

1、为保证本协议的贯彻执行,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5万--20万元,或管理费的30%作为安全保证金。此保证金作为对违反本协议的违约金和赔偿用款,不足时由乙方补齐,节余款退给乙方。

2、事故考核标准

2.1 发生轻伤事故时,扣除安全保证金的10%。

2.2 发生重大职业安全健康伤害事故或重大卫生防疫事故时(非自身管理责任的意外情况除外),扣除安全保证金的30%。

2.3 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或一次轻伤三人及以上时,扣除安全保证金的50%。

2.4 发生死亡事故一人或一次重伤二人以上(含二人)时,扣除安全保证金的100%。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为主合同的附件,本协议构成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方、发包方的经营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分别保存一份。

八、协议生效与终止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本协议从开工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监督执行,竣工验收后自行终止。如承包方在施工中不履行本协议的约定,违反安全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对发包方提出的警告、停工整顿拒不执行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发包方(签章): 承包方(签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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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电梯安装安全施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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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定,特签订本协议书:重庆恒滨长庆陇东佳园四标段项目部

一、安全目标:

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电梯安装工作顺利完成。

二、甲方责任:

1.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

2. 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公司各项安全法规、规程、标准、条例等,督促乙方实施落实。

3. 加强安全管理,督促乙方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4. 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冒险作业。

5. 乙方违章作业,甲方发现后有权令其停工整顿。

6. 乙方向甲方提出安全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真接受,并尽快采取措施。

三、乙方责任:

1. 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公司各项安全法规、规程、标准、条例,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野蛮施工,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2. 严格遵守本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 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向甲方提供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全体员工的岗位证书、操作证、身份证等复印件。

4. 乙方职工的人身安全、施工设备安全、生活设施安全、机电设备安全、施工用电安全、施工防火安全及施工环境安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 电梯井道移交乙方后,井道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必须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对井道防护,作业环境进行全面跟踪巡查。

6. 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不论事故危及者是乙方人员还是其他人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施工人员或其他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8. 服从和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协议书有效期:

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专项工程完工退场后失效。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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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塑钢窗建设施工安全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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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项目部

由乙方承担施工的 铁路电气化改造封闭网 工程项目,需在 公里到 公里段内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铁路交通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运行,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铁路法》、《民法典》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及《郑州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对乙施工地段进行调查和共同协商,签定如下施工安全协议:

一、施工内容:立柱埋设、封闭网安装、站内围墙

二、施工地段及范围:

1、 公里到 公里

2、 站内、 站内、 站内、 站内、 站内、 站内、 站内

三、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安全防护内容:

1、严格按设计及甲方技术、安全措施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2、施工时不得损坏路基上各种供电标示、标志。开挖基础作业,必须在有关配合单位人员指导下,避开锚坑、支柱坑、接地极沟。不得损坏接触网柱、锚固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各种施工机具的存放,必须在供电设备限界以外存放,施工机具、物料堆等导电物品必须远离供电设备,并派专人看守。

4、所有材料的装卸运输必须要有专人负责统一安排。

5、乙方在施工前详细了解施工区段内既有设备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方案,作好施工组织工作,施工方案及施工内容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6、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书面保送施工配合通知书,甲方根据现场派安全防护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施工期间,乙方施工负责人应及时与甲方现场配合人员加强沟通、联系,协商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在施工过程中,甲方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施工队不得开工。

五、双方在施工中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要积极协助乙方和设计部门核查既有设备的情况,提供各种设备的具体位置、限界要求及在施工范围内设置警示,并负责向施工人员进行相关安全防范教育无法具体位置时,设计单位应会同甲方、乙方共同探察、核实划定防护范围,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2、乙方应及时将施工的地点、进度、范围起止时间向甲方通报。在对隐蔽设备施工时,要通知甲方派员参加,检查施工质量。

3、乙方在施工点施工期间,甲方派专人负责到现场与乙方配合;乙方向甲方按有关规定支付配合费用。

4、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对既有设备的影响,凡发现乙方在施工中质量不合格及危及铁路交通安全时,有权停止其作业,并向上级报告,如乙方不听劝阻,继续施工造成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因未履行本协议造成铁路交通事故或故障,由甲方负主要责任;因甲方监督不力造成事故,除追究有关单位外,同时追究甲方的责任。

5、在施工地段内,凡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铁路交通安全,构成事故,乙方负全部或主要责任。在施工地段既有设备发生活损坏时,乙方要及时组织人员抢修处理,甲方要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6、在施工地段内,凡甲方发现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处理,乙方不得拖延。

7、甲方配合人员发现乙方在施工中有不符合施工标准及甲方要求的情况时,应及时向乙方指出并要求改正,必要时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乙方接到甲方的整改通知书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组织整改,问题克服情况应书面反馈甲方,否则视为未整改。

六、质量标准

按有关文件规程规范进行说明。

七、安全责任及奖罚考核办法

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如有一方未按本协议条款协议,发生的事故,按部、局有关规定定责考核。

八、相关配合费用由新菏线建设指挥部统一支付。

九、施工中涉及水利、电力、公路等其它方面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十、本协议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分别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2份,转施工工程队及施工所在地甲方车间各1份。双方盖章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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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施工管理单位安全用电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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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施工管理单位

电气管理部门:

申请用电地点及施工任务:

用电地点施工任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施工安全用电管理,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防止造成人身伤亡和触电事故,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协议:

一、乙方施工用电必须签订《安全用电协议》,乙方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相关作业能力资质的证件。由施工管理单位联系电气人员从指定的配电箱进行电气接线和拆线,做到一机一闸;乙方施工人员不得私自进行电气拆、接线,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在甲方接电源时必须使用合格的配电箱,接地线接地良好;配电箱主回路必须加漏电断路器;配电箱刀闸完整,严禁用铜丝等不符合用电要求的保险丝。若需使用施工管理单位的配电箱时,必须经施工管理单位同意,方可使用,一旦出现私自使用的现象,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并给与2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乙方使用的电焊机、电钻及其他电动工具等必须合格且有合适的漏电保护器、动作灵敏、可靠,有良好的接地线。

三、乙方接施工电源及所用的临时线路必须合格,严禁使用单股绝缘线,经电气管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在线路上私拉乱扯,违反规定所导致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己承但。每发现一次私拉乱扯现象,罚款200元。

四、乙方施工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安装二级漏电保护器;阴雨天不得露天用电作业;下班后要切断主电源;不得使用电炉子等高功率电器设备取暖;施工设备出现漏电、失修或超载及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使用。严禁拆除机械设备自动控制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

五、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交待安全用电事项。当天施工完毕必须对配电箱上锁断电,避免因运行人员误碰设备导致触电事故的发生,每发现一次不按照要求执行对乙方罚款200元。

六、乙方在甲方的生活区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及大功率电器,违者罚款500元以上并没收其电器,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负。

七、乙方设专职电工,每天对漏电保护器和所用的电器设备全面检查两次,形成记录,保证设备运行正常。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不定期对乙方所用的电器设备全面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停电限期整改,不按照规定整改的按照情节轻重进行200-20__元罚款。

八、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行为进行制止、停电、罚款。电气管理部门每天必须安排16:00班电气人员对乙方施工现场施工结束后断电情况进行检查并在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检查记录中做好记录。

九、若不按以上规定用电,发生电器、线路损坏及人身伤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但。

十、施工用电收费标准及缴费程序

1、乙方使用的施工管理单位的电费,按照市场价格核算,即:每度电按照一元的标准进行收取。

2、由施工管理单位负责联合计量室、乙方对用电前的表底数进行抄表,并由三方对抄表数值及电度表的准确性情况签字确认。

3、施工结束后、施工管理单位要求核算电量并缴费、每月月底(每月25日)、乙方要求核算电量并缴费等情况时,由施工管理单位负责联合计量室、乙方对乙方用电的表底数进行抄表,抄表结束后由三方对抄表数值及电度表的准确性情况签字确认。

4、计量室负责将乙方用电量数值及抄表的签字确认单报公司技术部,公司技术部核实无误后,交财务部。

5、财务部根据技术部交的用电量情况,给予乙方开具相应的票据。

6、乙方可凭借财务部开据的发票,要求施工管理单位继续供电,否则施工管理单位禁止为乙方供电。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施工管理单位、电气管理部门四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十二、四方安全用电责任范围界定:

甲方及施工管理单位负责范围:负责对外协施工人员的工作进行监护、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和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对不按照公司制度和规程执行的行为进行监督处理。

电气管理部门负责范围:负责给乙方在合适的地点接临时电源,并定期监督检查乙方施工配电箱、电线电缆安全性,确保乙方从施工管理单位所接电源在漏电保护的回路上。

乙方负责范围:从甲方电源开关后引出的电气设备及设施(含电源线)等,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及设施的安全使用情况,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管理单位签字: 电气管理部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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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安全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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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1. 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2. 浇筑地下工程的混凝土前,应检查土边坡有无裂缝、坍塌等现象。

3. 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临时电线必须架空在2.5m高以上。在深坑和潮湿地点施工必须使用低压安全照明。

4. 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拆换工作应由电工进行,严禁混凝土操作工自行拆动。

5. 泵送设备放置应离基坑边缘保持一定距离。在布料杆动作范围内无障碍物,无高压线。

6. 浇筑离地2m以上的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7. 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8. 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9. 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输电必须安装漏电开关;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10. 酒后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的人员,严禁参加高空作业。

违章操作后果自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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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生产,全文共 1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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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通信设施、设备安全畅通和施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运营商及甲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签订《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

第二条 本协议书适用于土建建设工程、通信管道、通信线路、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

第三条 乙方承诺,在按照通信运营商要求开展具体项目的施工建设工作时,将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监督,甲方项目及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及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五条 乙方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和人员安全。

第六条 乙方应当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在具体项目施工现场并应遵守下述规定:

(一)土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包括: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责任牌、安全纪律牌、安全警示牌、安全技术措施牌、防火责任牌、文明施工措施牌、现场总平面图。

(二)通信管道、线路施工现场,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必须设立警示信号标志,白天用红旗,晚上用红灯,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种车辆的注意。必要时应设围栏,并请交通民警协助,以保证安全。

2、施工区域,有平行与交越电力线缆,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施工人员进入人(手)孔作业,应先探明人(手)孔内有无有毒、易燃气体,避免发生中毒事件。

4、进行登高作业的施工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上杆前应先检查登高工具和保险装备,避免发生摔伤事故。

5、现场施工用电源线架设高度,必须满足安全要求,并须安装警示红灯。

(三)在通信机房内施工,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必须制定确保运行设备安全措施。

2、设备开箱后,包装箱等易燃杂物应立即搬离现场。

3、施工时,不得将导线头子遗留在设备内。每天下班前,必须清理施工现场。

4、施工期间确须进入通信系统,应办理借用口令手续,用毕立即归还。

5、施工期间布放线缆,拆除竖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线缆完毕后,应立即重新封堵。

6、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监理、督导、电力维护人员检查、测试无误后,方可接通电源。

第七条 乙方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和专项技术措施,配置专(兼)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

第八条 乙方应当自开工之日起,在施工现场设置达到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对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九条 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施工企业(乙方)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 施工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洁、美观,对甲方通信设施、设备应予有效保护。

(二)材料堆放整齐有序,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秩序和通信畅通。

(三)垃圾及时处理,不得就近乱堆乱倒。

(四)户外施工原则上不得在夜间或雨天进行;因特殊情况确需夜间或雨天施工的,乙方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需夜间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设立夜间警示灯和安全防护栏。

(五)符合卫生标准。

(六)作业人员应佩戴相关单位颁发的证明其身份的胸卡。

(七)搭建作业人员临时宿舍,应牢固,通风,布放照明电线必须安全。

(八)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一条 除本协议书约定外,乙方并应当遵守下列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一)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工程材料、施工工具等。

(二)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或严禁使用明火的地方用火,确因施工需要进行明火作业,应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并办理《动火证》。

(三)需进入生产机房进行施工的,乙方应到通信运营商或相关部门办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绍信,方可进入施工。

第十二条 违反本协议书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改正,并由乙方支付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违约金。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甲 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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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白山镇中学安全监护教育责任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全文共 3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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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

快乐而充实的一学期校园生活即将结束,大家期待已久的寒假模式即将开启。

感谢各位家长对我们学校以及老师们的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在你们的全力配合和我们的共同努力之下孩子的各方面能力才能得到提升。

在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中孩子的身心也得到了发展,各种能力也有了很大的进步。

在此,再次向配合我的工作的家长们真诚地道一声“谢谢”。

本学期结束,寒假要开始了,为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确保生命安全,让孩子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寒假。

请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做好以下安全教育工作:

01

交通安全

寒假来临,孩子的交通安全不放假。

家长一定要却保孩子在假期中遵守交通规则,以免发生意外。

▲步行

1、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在马路上迂回穿行。

2、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3、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玩手机或做其他事情。

4、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5、不要突然横穿马路,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方可穿越马路。

▲骑车

1、不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骑车,这是必知的交通规则。

2、在道路上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分车道要靠右边行驶。

3、通过路口时要严守信号,停车不要越过停车线;不要骑车逆行;不扶肩并行;不攀扶其他_____;不在便道上骑车。

4、在横穿4条以上机动车道或中途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

5、骑车转弯时要伸手示意,不要强行猛拐?。

▲乘车

1、不要搭乘超载的机动_____。

2、出行时,一定要乘坐有营运资格的公交车和出租车等,不能乘坐没有营运资格的“_____”。

3、在乘公交车时,一定要在站台上候车,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4、切不可把头和手伸出车窗外,避免会车时被_____或被路边的树枝、广告牌等擦伤、撞伤。

5、不能携带鞭炮、汽油、硫酸等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物品乘车。

6、乘车时,一定要排队,等到汽车停稳后再上,如果人多拥挤,就等别人上完后再上,或者等下一班车。

7、等候地铁列车时,请务必站在_____安全线后,列车进站不要探头张望。

8、乘坐私家车时,不要探出天窗外,若_____紧急刹车则有可能伤及脖子和肋骨。

02

防火安全

每年的春节,都是用火、用电、燃放烟花爆竹等的高峰期。

所以,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一定要提高,以免造成意外,发生火灾。

▲燃放烟花爆竹

1、年纪较小的孩子,不要允许他放烟花爆竹,防止炸伤、烧伤和火灾。

2、不要让孩子放一些威力比较大的鞭炮。

3、家长应做好看护工作,尽可能的陪伴孩子一起放鞭炮。

4、不要让孩子将鞭炮投放在封闭的容器中。

5、不要让孩子将鞭炮向干燥的木柴中投放。

6、告知孩子不要将鞭炮投向化粪池、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

▲不要玩火

1、家长切莫放松对孩子的监护管理,不要将孩子独自留在家中。

2、要将家里的打火机和火柴等物品放置在高处,孩子使用明火,一定要在大人的看护下进行。

3、教育孩子不要玩打火机、火柴和接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严禁野外用火。

4、点蚊香、用电器时要注意安全使用、防止火灾。

5、不要让孩子在室内自行烤火,晚上就寝后要熄灭火源,以防火灾发生。

6、要教育孩子不要在山岗野外玩火,以防引起山林大火。

7、注意各类取暖设备的使用安全,严禁使用易引发事故的各类电器。

03

人身安全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寒假到来,家长一定要告知孩子一些防盗、防骗、防拐知识,让孩子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

▲防盗

1、在睡觉和出门前,检查室内门窗是否锁好。

2、提高防范意识,对上门的陌生人要严加盘问,不要随便开门。

3、如果有人以推销员,修理工等身份要求开门,可以说明家中不需要这些服务。

4、如果有人以家长同事、朋友或者远方亲戚的身份要求开门,也不能轻信,可以请其待家长回家后再来。

5、遇到陌生人不肯离去,坚持要进入的情况,可以声称要打110报警。

6、可以阳台、窗口高声呼喊,向邻居、行人求援、以震慑陌生人。

▲防骗

1、与同学一起外出不要拉开很大的距离,避免走失。

2、若在公共场所发现受骗或受到_____,应立即向人多的地方靠近,并寻求帮助。

3、教会孩子不要向别人透漏个人隐私。

4、家长要教会孩子经常与小朋友结伴同行,而不要单独去一些公共场所或者偏僻的地方。

5、要教会孩子,警察叔叔、银行保安、商场工作人员等都是可以第一时间求助的人或地点。

▲防拐

1、不搭陌生人的便车。

2、外出游玩时要征得家长同意并将行程告知父母或其他家人,说明大概的返家时间。

3、教会孩子不单独与素不相识的人同乘无人看管的电梯。

4、驾车的陌生人问路,要与其保持一定距离,不可贴近车身。

5、不独自通过狭窄街巷、昏暗地下道,不独自去偏远的公园、无人管理的公厕。

04

饮食卫生安全

春节期间,全家人欢聚一堂,大多数时间都是吃喝玩乐。

但是,家长们切忌要注意饮食卫生,不要盲目尝鲜,以免孩子的肠胃承受不住。

▲饮食安全

1、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或来历不明的食物,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2、一次让孩子吃4、5个冰淇凌,或喝掉2、3瓶汽水,这对儿童健康非常不利。

3、切忌暴饮暴食,增加肠胃负担,损害胃肠道健康,导致消化不良、肥胖、脂肪肝等病状。

4、尽量选择新鲜蔬菜、水果,肉类去正规专营店购买,超市的食品注意生产日期及保质期。

5、那花花绿绿的零食小吃大都是垃圾是糖衣炮弹,好看好吃却有毒素少营养大伤身体。

6、?三餐吃饱,少吃零食,吃饭要餐餐净,不吃隔夜饭、不食上顿菜,严防细菌侵害。

7、在诱人的小吃面前,一定要自制、经得起诱惑。

▲卫生安全

1、做到“四勤”,即:勤剪指甲;勤洗澡、换衣;勤理发、洗头;勤洗手。

2、一天应刷两次牙,早晚各一次。

3、注意营养均衡,保持充足睡眠,养成运动习惯。

4、外出戴上口罩,不去人多拥挤的公共场所,防范感染上流行疾病。

5、注意用眼卫生,不能长时间看手机,不能用脏手擦眼睛,不能躺着看书。

05

外出活动安全

春节期间,家长一定会带着孩子出外游玩或者探亲,这时候家长也需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安全。

及时向孩子讲一些安全知识,避免孩子因为贪玩,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外出旅游

1、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追逐疯打。

2、春节期间,到游乐场这种人多的地方,一定不要让孩子离开大人们的视线。

3、要特别注意当地的气温,们要提前准备好衣物和雨具,防止冻伤生病。

4、外出旅游的时候一定要必备上药品,因为很多景点和旅游区买药不是很方便。

5、亲子游出游前应查询旅游地的环境状况,避免前往公共卫生条件不佳的国家或地区旅游。

6、教会孩子在遇到危险要大喊“救命啊”,发出求救信号。

7、教会孩子背诵家庭电话号码、地址、父母单位等信息。

8、?家长尽量少带孩子去一些人口较多、人员层次复杂、安全设施不健全的地方。

9、时刻注意孩子的行踪,最好手牵手,不要分开,有特殊情况,也要让孩子在自己的视野范围之内。

▲外出探亲

1、带孩子外出探亲,去到一个陌生的地域,家长不要太_____大意,要防止孩子走失。

2、在外出的路上也要时刻注意孩子的安全,特别是乘坐交通工具或者在车流密集的地域。

3、把亲戚放在房间角落里的锐利工具事先收起来,摆进工具箱,不要让孩子轻易拿到。

4、有客人来访,厨房就成了最忙碌的地方,这也是“危险”最多的地方,绝对不能让孩子进入。

各位家长,孩子的假期生活离不开您的指导、教育和督促。

请您在寒假期间,多花一点时间去关注您孩子的学习、生活,与他们多交流。

相信在您的正确教育和引导关怀下,孩子一定会在浓浓的亲情滋润下渡过一个充实、快乐而有意义的寒假。

在新的一学期到来之时,能够以健康、愉快的状态,迎接新学期的学习生活!

最后,在_________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恭祝您和家人春节愉快,身体健康,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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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见总包与分包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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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方【全称】: 【或简称甲方】

分包方【全称】: 【或简称乙方】

分包范围:

承包形式:劳务分包 □

专业分包 □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确保银帆·西雅图工程死亡事故为“零”和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分清责任,各负其责的原则,经双方确认达成如下安全协议书。

一、目标:

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2‰以内。

2、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重大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

3、达到北京市文明工地标准。

二、对乙方的具体要求: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在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作业。

3、各种防护设施必须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范、规定、标准搭设,并经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交给使用班组。

4、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

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5、施工现场内的坑、槽及各种孔洞、出入口、高压线附近设置的防护围栏、盖板和安全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未经工地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批准,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挪动或拆改。

三、处罚及事故责任的划分:

1、乙方如不服从甲方的管理、违反管理规定或因自身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违章事故,将按照甲方的有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严重者清除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负。

2、本协议书由双方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3、双方劳务合同解除时,本协议自动作废 。

4、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与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分别保存。

四、合同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协议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文件。

发包单位(章): 分包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分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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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教师安全责任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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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与教师安全责任

为切实加强小学生接送车的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本校接送车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接送车主管教师安全责任书:

一、主管老师应主动配合司机按照“先接远再接近”“先送近再送远”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学生接送路线及接送时间,按远近编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时要本着“服务小学生,方便家长”的宗旨,认真负责、细心稳定、热爱小学生,尊重家长。

三、必须严格遵守小学生校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接送过程每个环节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并认真履行。负责做好小学生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2、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如果家长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小学生,不得擅自将孩子放下车或让熟人顺便带走,而应带孩子返校,并与班级老师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时通知家长。

3、严格做好交接工作。对班级教师、家长的有关通知或口信尽量做到传递无误。每天出车前要自己清点小学生人数。下车前要检查车内有无漏下的小学生,车窗有无关闭好,确保接送工作无误。

4、加强对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乘车意识,做到头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车内行走、打闹,确保乘车安全。

四、校车在接送小学生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校领导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五、按要求填写好交接登记和接送登记。

负责人(签字):

责任教师(签字):

皋兰县西岔小学

X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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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工地建筑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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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把 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致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范围:

4、承包造价: 元(大写: )。

二、工程期限

根据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总工期 天。(雨天及人力不可抗拒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工期 天。

三、本工程竣工质量为一次性合格工程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施工和标准进行施工;

四、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本工程按进度付款,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为准。

五、其它约定

1: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甲方负责制订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三)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四)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2: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乙方施工时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安装施工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的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三)乙方应对现场安装施工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安装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不得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防护工作;

(四)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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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工地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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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系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单位,乙方系小区住宅单元物业的购买者或使用者委托进行装修的单位或个人。现甲、乙双方就装修的有关事宜,经过平等协商,特签此协议。

一、 装修申请与报批

第一条乙方在装修前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装修申请,并填写《装修申请表》;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材料:

1.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个人则需装修委托书。

2.比例不小于1:100的装修设计图(包括:平面图、隐蔽工程图、机电项目施工图)或上述图纸的复印件。

3.乙方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近照2张。

4.装修队电工、焊工等特种工种的上岗证及复印件。

第二条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后,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甲方自接到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如审核合格后,甲方为乙方开据施工许可证。乙方应按照许可证时间开工装修,同时应将许可证贴在装修现场明显位置以便甲方检查。

第三条对于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认为需要修改或重新提交时,乙方应进行修改或重新提交,并将修改后的资料报甲方,以便甲方进行最终审核。

第四条甲方审核完毕的资料,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如需修改或变动,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甲方,并将修改后的资料报甲方审核。

第五条如果乙方不提交装修申请擅自施工,或在甲方未准许之前开工,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二、 出入证

第一条 为保证乙方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需要为其聘请的施工人员办理现场出入证,如有未办理出入证的、丢失出入证的或将出入证转借他人的,甲方有权阻止其进入小区,而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第二条 如果甲方发现乙方聘请的施工人员有违法行为,或有不符合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将该施工人员清理出小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装修完毕后,乙方应及时将其申请的所有出入证全部收回交给甲方,甲方核查无误后,退还临时出入证押金。

三、 装修保证金

第一条为保证业主的利益和楼宇结构及配套设备的安全,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每户5000元。

第二条乙方缴纳垃圾清运费:20元自然间;管理费(含设备使用费)按15元天计费,自审批合格领取施工许可证起至验收合格清场之日止。

第三条装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停止计费),3个月未发生质量问题,按规定退还尾款。如验收不合格,甲方将继续收取乙方整改期间的相关费用。

四、 注意事项

第一条 楼宇土建结构装修

1.不得改动门、窗,保持楼宇、房屋外观的美观统一。

2.严禁拆改破坏原结构、承重墙、配重墙、楼板地面。不得擅自在主体结构上剔槽、打洞,不得凿穿地面、屋顶、阳台隔断板。

3.装修室内地面石材厚度不得超过

1.2c,地面装修总厚度不得超过3c,按施工进度铺地砖前须申报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检查批准。

4.不得擅自破坏原设计卫生间、洗衣间防水层,如有破损须重做防水处理,需进行24小时闭水试验,物业工程部试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施工。

5.乙方装修所使用的木制材料需经防火阻燃、防腐处理。

6.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设为卫生间、厨房间。

7.厨房应有门,不得做成敞开式厨房。

第二条 水、暖气、燃气管道设施装修

1.严禁改动室内供暖管线设施,严禁加装暖气片或拆改移位。加装暖气罩,必须留有长、宽不少于400的检修口,便于日后维修,否则后果自负。

2.严禁拆改室内水表,不得擅自拆改原设计管线。

3.严禁改动或遮挡燃气管线、仪表设施。

4.室内所有管线节门、接口周围需留有100以上距离,并必须按规定预留长、宽不小于400的检查口,便于日后维修检查。

5.不得擅自封包燃气管道。

6.安装燃气热水器必须采用强排式,且其排气管不得超出外墙10c,不得排入烟道或管井。

7.卫生间、厨房间墙体改动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重新做防水。

第三条 配电、弱电信号设施装修

1.配电系统布局必须按审批方案、图纸施工,负责此项工作的施工人员必须有劳动局核发的电工操作证(特种工种证明复印件在物业管理公司备案)。

2.严禁破坏室内原设计配线回路,严禁强电、弱电线路直埋,必须按施工规范穿线铺设,如有违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不得擅自增改原设计配电控制和计量仪表,隐蔽施工部分:照明、插座、空调插座必须按原设计负荷单路控制施工。

4.严禁拆改原设计电视、对讲、通讯网络布线,如擅自改动,造成不良后果自负。

5.浴室安装浴霸必须从插座重新引线,不能使用原预留灯线。房间内不得使用超过原设计负荷的电器

第四条 楼宇外观装修

1.严禁拆改外窗、防火窗、阳台,不得擅自加装护栏。

2.严禁在户门以外公共区域平台违章搭建或悬挂其他物品。违者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无条件拆除,损失自负。

3.空调室外机必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冷凝水排放管须接入空调冷凝水管或靠墙固定在外窗一侧

第五条装饰施工现场

1.装饰材料搬运:乙方须提前申请电梯使用时间,按计划安排时间搬运,切勿损坏电梯、公共区域墙壁、楼梯间墙壁等公共设施设备。搬运建筑材料必须封装不漏,搬运完毕须将搬运路线及时清扫干净。

2.装修垃圾清运: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规定,按指定时间将封闭袋装垃圾运至指定地点,随时清扫门前杂物。严禁在公共区域堆放建筑材料、装修垃圾,严禁将杂物、油漆倒入下水管线。

3.施工人员:乙方施工人员须衣着整齐,佩带通行标志,按指定通道进入;严禁在本小区非工作区域闲逛,不得损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及他人财务;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保持公共区域墙壁、楼道墙壁的整洁。

4.装修施工时间:

1)工作时间:8:00--12:00,14:00--18:00其它时间严禁施工人员进入或滞留在小区内,严禁施工人员在本小区内留宿。

2)机械设备作业时间:8:00--11:30,14:30--18:00,其它时间为静音作业时间,严禁施工扰民。(周

六、日静音作业)

5.消防安全:每户装修施工现场必须配置两个5公斤灭火器,工作现场禁止吸烟。乙方必须遵守各项安全防火规定,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安全防火责任书。

五、 装修竣工验收 装修完成后,乙方须提前通知甲方约定时间,甲方自接到乙方正式验收申请5个工作日内,由工程部、业主、装修公司负责人及装修施工相关技术人员共同验收。验收不合格项目由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合格。因整改造成的各项损失费用,均由施工方承担。

六、 其它

第一条乙方在此保证:因其装修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如造成房屋结构、布局、外装修的损坏,房产毗邻房屋的损坏或他人人身安全或财产的损失,房屋渗漏而对四邻造成的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因此后果而产生的一切事宜如诉讼、仲裁的均由乙方自费处理。

第二条如因乙方装修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失,而引起他人向甲方索赔时,乙方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签约方 甲方:______XX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日期:____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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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工地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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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XX公司 乙方: 钢结构彩板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承揽XX公司旧车间改造工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 XX公司旧车间改造工程

二、工程地点: 甲方公司车间

三、工程面积: 见图纸(按实际轴线投影面积计算)

四、安装单价

1、拆除和安装墙板和C型钢单价:8元㎡

2、拆除厂房及安装厂房单价:28元㎡

五、承包范围: XX公司旧车间的改造,包括拆除和安装等。具体工作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1、拆除中间过道两侧墙体彩钢板及窗户;

2、东车间南头四间拆除并把南山封上;

3、西车间南头扩建四间并把南山拆除;

4、东二跨西山墙封闭。

六、工程期限: 本合同签订之日为开工时间,总工期为____日(日历天数)。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七、质量及安全

1、工程质量:合格,按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2、乙方应严格按照图纸及有关标准安装,屋面不得有漏雨现象,屋面板、墙面搭接或板与板之间连接一定要吻合,不得有闪缝现象;包角附件一定要横平竖直,拉铆钉、自攻钉的间距要均匀,安装好工程的屋面板,墙面板不允许有褶皱,并保证水槽连续焊接质量及C型钢二次焊接工艺等。

3、乙方施工负责人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质量安全教育,乙方施工人员从工程合同签订施工开始到工程施工结束期间如出现的事故及其所产生相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4、拆除的材料物品要保护好,如有损坏由乙方赔偿。

八、质保期及质保金 质保期为本工程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甲方于____月____日将质保金3000元支付给乙方。

九、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协调好地方关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甲方确保材料供应及时,不影响乙方安装。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给乙方安装费(如不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规定的承包该工程应具备的资质,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和分包。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及施工图纸要求精心施工、确保工期。

3、施工人员的吃、住、行均由乙方自理;吊装费、脚手架搭设人工费用、施工用工具、安全措施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根据工程的进度情况及时增加人员确保工期。

5、乙方应对甲方发到工地的所有材料物品进行保护。

①卸车时轻吊轻放,不能把梁、柱等成品件有砸弯现象;

②屋面板、墙面板进入工地现场更要注意保护,不要让板表有划痕现象,不、 允许有折板现象。

③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不得有任何安全隐患, 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十

一、其他事项:

1.乙方指定______ 为工地现场代表,乙方指定______ 为收款人。

2.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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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安全施工生产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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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大丰-荣润·首府工程

工程地点:大丰市

工程内容:1、给排水、电气、安装 。2、弱电安装工程: 只负责电视、电话、网络、消防的预留预埋管路 、消防栓制作、图纸范围内的项目

承包范围:同上

承包方式:采用“固定单价制”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二、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 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甲方的具体责任

1. 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

2. 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3. 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4. 对乙方现场员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 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存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6. 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7. 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 合同终止工程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无安全评价书者不能结算。

9. 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0. 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员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 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12. 其他。

四、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的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 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定。

2. 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责任和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3. 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报甲方审批执行。

4. 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发生人员调整时,要迅速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童工。

5. 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50名施工人员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6. 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7. 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8. 设置必要的员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员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9. 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才可施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 监督甲方履行安全职责,对甲方违反责任造成的损失有权索赔。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11. 教育本单位员工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12. 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否则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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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生产,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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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项目名称:共和县沙珠玉乡寄宿制小学教学楼

二、施工地点:沙珠玉乡

三、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安全责任

1、发生以下情况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1)人生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4)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2、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3、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6、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工程款内扣除。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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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劳动用工安全责任及重大事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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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是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期间互相承诺且有法律效应的依据,为使合同执行期能够有序的履行安全责任重大事故的及时处理,特制定本协议书。

1. 甲方会提供乙方安全培训,乙方在规定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或因个人违章操作造成的伤亡事故和费用,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乙方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内(包括请假、休假、换休假、病假、旷工)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造成的伤残、死亡、因病住院、亡故意外事故等所有费用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 乙方在规定工作时间内,身体有病不适的应及时诊治或到医院治疗住院,诊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

4. 乙方如有重大疾病或需健康疗养不能保证正常工作的,应及时解除劳动用工关系,办理离职手续。

5. 乙方因病住院结束后,因各类后遗病症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应及时解除劳动用工关系。

6. 乙方在规定工作期间违反用人单位制度因打架斗殴所造成的各类事故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责任方自行承担责任。

7. 乙方在工作期间私自外出或离开工作岗位,办理私事、串岗、违章操作它人机具和机械、车辆、私自接触电源、安装电器,因此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责任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 乙方不得指定他人代岗、代替上班,如有类似情况,代岗人所发生的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 乙方合同期满,应及时清理甲方或用人单位各类物品,信息资料,并认真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有关手续,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因合同履行双方产生矛盾争议,如任何一方不服可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裁决。

11. 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同另一单位建立劳动用工关系,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负。

12. 乙方如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甲乙双方合同劳动关系自行解除,因此产生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乙方如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所在人力资源公司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在临时用工或村民劳务输出等各类用工工作期间,一切因违反工作规定、规章制度发生的不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4. 乙方因请假、休假、外出期满而未按时上班,未办理申请离职手续,按自行离职对待,因此在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费用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 本协议双方填字后生效,合同终止自行失效。

16.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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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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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管理,确保施工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

第二条 施工项目: 签订时间:

第三条 有效期限

第四条 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三次不听从整改,今后不得承接我司业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进场需要检查是否有出产合格证,同时应经甲方现场负责人或监理工程师验证后方可使用。

4、施工期间,乙方应指派专职安全员作为安全工作联系和现场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臵施工。

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进场施工单。进场施工人员应挂牌施工。

7、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8、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施工场地卫生整洁。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做好施工临时用电;按规范要求搭设脚手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责任制,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落实专人负责监控,确保质量安全。

11、现场工地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文明生产工作,一旦发生各类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和妥善处臵。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2、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场站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工程相关规定的,被相关管理机关勒令停工的。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设臵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装修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范本推荐

为创造 商住小区有一个舒适、安宁的生活环境,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对装修施工队伍实行有序的管理。凡住户或承租人申请装修经营管理处审批同意后,施工队进入 商住小区之前必须签订本责任书,并履行如下义务及责任。

一、义务范围:

1、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每人交黑白或彩色免冠一寸相片二张。身份证、暂住证、技术上岗证等复印件各一张,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办理《临时出入证》。

2、为保障施工安全,制止违章行为,还需交纳施工出入证押金(50)元。待工程结束后施工人员若没有发生违章事项,管理处回收《临时出入证》并退还施工出入证押金。

3、施工队必须加强内部管理,聘用证件齐全的专业人员施工作业。

4、严格遵守本物业管理各种规章制度,严禁在小区内无故逗留。

5、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不准骚扰其他住户,不得影响他人生活,施工时间为8:30 2:30,14:30-21:00。

6、在施工过程中,楼梯、通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面完好和整洁。

7、施工人员在装修单位内过夜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留守三天以上者,须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8、施工人员必须加强消防管理,施工过程中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安全用电,安全操作,做好防火措施。发现灾情、隐患要及时处理并报告管理处。

9、施工人员要遵纪守法,严禁在装修单位内争吵、打架斗殴或从事、吸毒、贩毒、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直至交送公安机关。

二、违规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如有违反上述规定之行为的,管理处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视情节轻重给予扣罚部份或全部施工出入证押金。

2、施工过程中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的,或给他人财产、物品造成损害的,必须照价赔偿。

三、其他: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管理处和施工队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业主签章:

装修施工单位: 监督单位:

施工单位责任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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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环保,生产,全文共 20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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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工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

3.工程内容:

(1)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群体工程应附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4.承包范围:

(1)_________。

(2)应注明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

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6.资金来源:_________。

7.批准文号:_________。

8.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 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定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四条 工程造价: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设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其他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第二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五条 词语涵义

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与承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2)承包方:指与发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六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6.其他词语

(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3)天:指日历天。

第六条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2.设计文件:发包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承包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进行设计,承包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发包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发包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承包方应接受并执行。

4.合同文件解释顺序:_________。

第七条 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八条 技术标准

双方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和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分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同发包方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九条 语言文字、适用法律和联系方式

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十条 联络

1.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系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十一条 图纸

1.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第三章 双方责任

第十二条 工程师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2.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

4.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负责监理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方。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方发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方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1)承包方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的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2.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人,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4.承包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先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5.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十五条 发包方代表

1.发包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应于发包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发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承包方要求已被确认。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承包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发包方代表易人,发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承包方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送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发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发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发包方工作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承包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发包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包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发包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承包方。发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包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十八条 承包方工作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发包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发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承包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承包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发包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第十九条 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发包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承包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发包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3.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发包方行为。

4.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发包方并通知承包方。

5.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发包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6.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 交通运输

第二十条 交通运输

1.场内施工道路

(1)发包方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人使用。

2.场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件数、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5.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亦适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第五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二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承包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时,若发包方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承包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发包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方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进度计划

1.承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条款约定的时间预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承包方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行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二十三条 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管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管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因发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五条 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程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方在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 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章 质量与验收

第二十七条 检查和返工

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

2.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3.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以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八条 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4.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为:_________

5.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三)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九条 试车

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3.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负责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4.由于设备制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承包方采购,由承包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方采购,发包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5.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发包方承担。

7.发包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承包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三十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1.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和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和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章 文明施工

第三十一条 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十二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 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三十四条 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第八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三十六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4.承包方应当在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方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三十七条 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章 计量与支付

第三十九条 计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人对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员与监理人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方按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应指派代表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人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方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方应遵照执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方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通过测量核实该项目的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计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4.计量单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5.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承包方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

第十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四十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四十一条 发包方提供材料

1.发包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发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承包方,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一起验收。无论承包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不按规定通知承包方验收,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发包方负责。

2.发包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发包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承包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发包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发包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发包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发包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发包方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承包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发包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四十二条 承包方供应材料

承包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发包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发包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承包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十三条 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承包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发包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十一章 工程变更

第四十四条 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第四十五条 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 价款变更

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二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十二章 验收与结算

第四十七条 验收

(一)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承包方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发包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承包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发包方承担;

(1)工程验收,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二十四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代表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时,承包方承担支出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二)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5.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1款至4款办理。

7.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四十八条 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方。

3.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支付结算价款。发包方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方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方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责任。

6.发包方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第四十九条 质量保修

1.承包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承包方向发包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

第十三章 违约、索赔和争议

第五十条 违约

1.发包方违约

(1)提到的发包方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2.承包方违约

(1)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五十一条 争议处理

1.发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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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施工安全责任合同电力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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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1、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安全目标:

杜绝死亡事故,杜绝塌方事故,杜绝爆炸事故,杜绝爆炸物品丢失事故和火灾事故。

3、甲方责任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定期不定期的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严格检查过程控制,做到每天巡视检查,每周一小查,月中一大查,月底综合查。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处理,不留后患。

(3)落实有关通知精神,复查隐患整改,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

(4)实施奖罚处理。

4、乙方责任:

(1)贯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实,责任重于泰山”的原则精神,对所辖区域,各部位,各环节实施管理,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2)认真执行上级各部门的指示、指令整改存在的问题,强化各队各作业班的岗前教育,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

(3)必须指派一名专职安全员,对本单位的施工区域进行全过程的监控管理,消除不安全因素,保证安全生产。

(4)严格爆炸物品的.使用管理,无证不得从事特种作业,杜绝各类爆炸事故的发生。

(5)杜绝特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争创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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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变电站施工安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全文共 2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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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北京鹏跃供暖有限责任公司桥梓供暖站蒸汽锅炉拆除工程

第二条 施工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金宇瑞产业基地内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___________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监督施工现场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管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8、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设备、以及甲方运行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因操作不当导致发生公司内火灾等安全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产规定。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乙方指派__________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全部责任。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见必须认真听取。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4、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15、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6、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尽量保证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设备的完整性,如有损坏,乙方应按市价进行赔偿。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电话、面谈或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联系时,应立即予以响应。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人员未按安全工作规程操作,甲方一经发现,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8、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1000元至3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第八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一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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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安全文明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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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本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创建文明施工工地,防止人员伤亡、火灾、治安、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严格按照经省人大批准的《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明确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第二条:乙方应服从管理和监督,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主动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临设大门和围墙等重要设施须按甲方要求设置,现场布局合理整洁,无杂物、积水、异味,并保证安全、美观;安全文明设施标志、标志牌应设置在明显位置;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二、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严格按照成都市有关规定执行,避免扰民;施工现场必须派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大小便;生活、生产废水及施工降水未处理合格,不得排入城市下水管道;不得破坏工地周围树木、绿地;土方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工地外道路上遗洒,同时应严格出场车辆的轮胎清洗避免尘土带到城市道路上。

三、外地施工人员必须办理相关证件,禁止非施工单位人员在工地留宿,施工现场禁止聚众打牌、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禁止打架斗殴。

四、施工车辆进出工地时注意工地交通安全,必须减速行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包括施工用电和生活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配电箱应设置围栏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非专业人员接拆电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妨碍现场安全的用电设备。

六、现场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配电安全、位置合理,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挪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动火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七、现场施工人员须统一佩带胸卡,严禁闲杂人员进行施工现场;严禁工人酒后上岗。

八、各种施工机械的合格证、检测证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杜绝发生土方坍塌等一切施工安全事故。

九、工人食堂必须干净,无蝇无鼠,认真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严防工人食物中毒;施工人员宿舍要求卫生整洁,严禁随意拉扯电线,冬季取暧可统一安装空调。

十、施工单位现场应有专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每天应派安全、文明施工值日佩带明显袖套在工地巡视,对甲方以及建管、监督部门提出的其他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要求必须积极配合,认真履行。

第四条:安全文件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按施工合同执行;凡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市、县主管部门针对该项目因文明施工措施不力受到批评和处罚一律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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