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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责任清单(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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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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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提高全体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违规现象和杜绝人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各部门/施工队/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队伍(以下简称甲方)现与各施工人员(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资共同遵守。

一、签订《责任书》的相关方

甲方:

乙方: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管理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

2、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3、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及场所、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督促和教育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8、对在安全生产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和积极分子,项目部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者,项目部予以特别嘉奖。

9、对违规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50元到1000元的罚款,对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劝其退场。

10、对在生产中因个人过失或者违章行为而造成险情或造成小的事故的,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警告、处分、清场并处罚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制止他人违章行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劳动保护法规、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遇有严重危机生命安全的情况,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2、服从甲方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劳动安全防护用品。

3、自觉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少于40学时),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带火种进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得私自串岗作业,工作时不得打闹、开玩笑或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其他事情,并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不留隐患伤害他人和自己”,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及时报告事故和安全隐患。

6、因个人违章行为发生工伤事故或造成他人伤害的,除承担事故责任外,还讲视情节给予经济惩处。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予以清场处理。

7、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而造成甲方设备、财产重大损失的,除承担相应的赔偿外,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对恶意破坏设备、财产的个人,甲方将追究其经济责任及刑事责任。

8、乙方对辖区内的安全防护装置和消防器材的管理负责,发现设施不达标、有义务及时报告。

9、在施工现场上班期间因个人私事外出者,安全责任自行承担。需要离开项目部二十四小时以上时必须请假或者填写请假条。

三、其他

1、凡来项目部的人员,在报到时必须签订《责任书》并能自觉遵守安全规定,凡未签订《责任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2、在责任书签订期间内,如果负责人变动,继承人对责任书的落实履行全部职责。

3、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或者其他变动,经协商研究另行规定。

4、本责任书有效期一年,20__年01月01日至20__年12月31日

5、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日起生效。

员工:

负责人: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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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民政局关于做好四项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0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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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民政局关于做好四项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报告

根据省委、市委、区委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专项整治干部“走读”问题工作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东河群组发〔〕36号)和《关于做好四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对照文件精神进行了逐条梳理,并对照要求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召开了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在会议上传达了文件的中心思想和内容精神,要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对干部“走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基层党员干部作风简单粗暴、收“红包”及购物卡等四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干部服务意识、自律意识,时刻保持干部队伍的纯洁性,真正提升民政部门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严肃查究“四风”问题,切实增强做好四项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全局干部的敬业精神和奉献意识。

二、结合工作,深入查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一)开展“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区民政局结合实际,规范上下班考勤考核、去向告知和请销假制度。工作日期间,除因公出差、开会或特殊情况经批准请假外,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双休日和节假日要安排专人值班,带班领导和值班干部不得擅自离岗,遇到群体性事件、灾难险情、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介入处理。组织广大党员群众做好监督工作,举报电话:。

(二)开展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本单位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基础性排查。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座谈会等形式,要求党员干部对过去参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发动群众对党员干部赌博活动进行检举揭发,敦促参赌人员主动交代,自觉戒赌。通过自查自纠,单位组织明查暗访,没有发现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现象。组织广大党员群众做好监督工作,举报电话:。

(三)开展基层党员干部作风简单粗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社会救助、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窗口实施规范化、亲情化和人性化服务。窗口人员做到佩证上岗、着装整洁、服务热情、用语规范、举止文明、业务熟练、操作规范。积极探索上门服务、“一站式”服务等便民利民服务,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层次、个性化需求。组织广大党员群众做好监督工作,举报电话:。

(四)开展整治收“红包”及购物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此次自查自纠活动,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接收、赠送“红包”及购物卡问题的危害性,大家表示将自觉抵制接受和赠送“红包”及购物卡的不正之风,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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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责任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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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在街上捡起过垃圾?是否为维护班级的利益而争斗过,是否送过一个孩子回家……其实,这些都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啊!

人人都说父母抚养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他们的义务和责任。那么,我们又想过没有,孝敬父母也是我们作为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呢?

人们都认为大自然应该为人类做贡献,那是它的义务和责任。可是我们想过没有,我们人类无休止地开发和利用资源,破坏大自然,这又是在尽我们的责任吗?我们都在怪大自然的灾害使我们的经济受到损失,但是我们却没有深邃到我们的这些做法其实也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还有,我们无时无刻不在践踏着生命。一棵小草,一只蚂蚁,一朵花朵在我们的脚下死去了,我们还一点儿也不会觉得心痛。这,难道不是我们缺乏责任心的表现吗?我们是应该反思反思了。

几十年前,内蒙古草原一望无际,满眼的绿色,充满着生机和活力,各种动物在草原上奔跑着。可是,后来人们却干涉了它们的正常的生活,非要搞什么开垦荒田,使草原狼销声匿迹。这,难道这是我们的责任吗?看看现在的草原,枯黄的荒地,人们又开始植树种草,为什么只有在做过之后才知错呢?

责任,责任是什么?是我们的负担。正是因为我们大都是在错过之后才知道后悔的,所以我们的责任才会越来越重。

希望人们以后能够越来越强地意识到我们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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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有限责任股东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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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股东合作协议

甲方:张某某,手机号码:1598015,地址:

身份证号:*26

乙方:李某某,手机号码:1598015,地址:

身份证号:*26

丙方:王某某,手机号码:1598015,地址:

身份证号:*26

(以上一方,以下单称“创始股东”或“股东”,合称“全体创始股东”或“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公司及项目概况

1.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万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1.2项目概况

项目是一个,致力于,发展愿景是成为。

第二条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2.1股权比例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2.2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2.3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其股权比例自动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比例。

2.4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股权稀释

3.1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3.2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分工

甲方:出任,主要负责。

乙方:出任,主要负责。

丙方:出任,主要负责。

第五条表决

5.1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5.2公司重大事项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占公司以上表决权的创始股东一致同意后做出决议。

第六条财务及盈亏承担

6.1财务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6.2盈亏分配

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6.3亏损承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股权成熟及回购

7.1全体股东同意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分年按月成熟,每月成熟  %,满年成熟100%。

7.2未成熟的股权,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

7.3任一股东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将其未成熟的股权依其余股东各自持股比例转让给其余股东:

7.3.1主动从公司离职的;

7.3.2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

7.3.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被解职;

7.3.4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7.4任一股东的股权在未成熟前,发生因婚姻关系解除而导致股权分割,或股权继承,或被认定为丧失行为能力的,参照上述第7.3款执行。

7.5回购

如发生上述第7.3款任一约定情形的,其余股东有权要求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的价格,将已成熟的股权按其余股东各自股权比例进行转让。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决定行使本条款权利的,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并无条件予以配合。

第八条股权锁定和处分

8.1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8.2股权转让

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成熟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8.3股权分割

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成熟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成熟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股权继承

8.4.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创业项目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成熟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2未成熟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7.3款约定处理。

第九条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2)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3)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4)该股东认可本协议条款约定。

第十条股东退出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成熟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7.5款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一条一致行动

11.1在公司引入投资人股东后,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协议各方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

11.1.1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11.1.2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11.1.3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11.1.4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11.1.5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11.1.6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11.1.7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11.1.8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11.2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CEO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二条全职工作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三条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3.1协议各方相互保证: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13.2任一股东,如违反上述约定,所获得的利益无偿归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权的,应将已成熟的股权,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让给其余股东。

13.3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四条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4.1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2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3本协议终止后:

14.3.1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14.3.2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14.3.3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五条拘束力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及本项目发生之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一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通知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十九条生效及其他

19.1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19.2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为签章栏,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署日期: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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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车辆安全责任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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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走读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安全责任感,针对走读学生拟定以下责任书。

1、严格按学校作息时间。

2、凡走读生家长必须负责子女上学及放学期间到校或回家的接送工作(包括上早晚自习等),并完全负责此期间子女交通、人身、财产等各方面的安全。

3、凡走读生必须保证正常的教学时间,严禁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

4、凡走读学生未经学校值班领导或教师允许,不得在校借宿。

5、严禁走读学生参与、打架、斗殴、盗窃等违法违纪行为。

6、在上学和放学回家途中,遇意外情况,必须及时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告知学校或家人,以便采取紧急措施。

7、学生监护人(委托监护人)负责督促其子女按时回家、按时上学。教育子女注意交通等各方面的安全。

8、凡走读学生早上必须按时到校,不准在外逗留旷课,放学后必须及时回家,不得去同学家借宿或进网吧等娱乐场所。

9、凡走读学生,在上学到校、放学离校时若有安全事故发生,按国家《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解决。

10、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家长保存一份,学校保存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负责人签字: 班主任签名: 监护人(委托监护人)签字: 电话:

学生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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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党建目标考核责任自查报告[页2]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党团党建,汇报报告,全文共 1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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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目标考核责任自查报告

五、转变作风、抓好制度建设

以制度为保障,严格落实制度,切实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促进机关作风转变。一是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省委制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十项制度》,按照省委《关于坚持和完善各级党委(党组)民主集中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建立了领导班子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和领导干部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完善了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议事规则和程序,把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党内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纳入党建目标管理。二是建设切实可行、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了《工业园区管理制度(暂行)汇编》,并认真坚持落实好。三是认真贯彻落实 “四项制度”,建设服务型机关。四是按照“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从实际出发,转变作风,牢记宗旨,心系群众,服务于民。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快园区建设步伐。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工业承载平台初步形成。园区招商引资成效明显,入园协议13家,开工项目4个,预计投资7亿。

六、营造氛围、注重精神文明建设

在抓好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同时,结合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一是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建设积极向上、健康有益的精神文明,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思想境界,营造了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二是投入一定经费订阅各种书报资料,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好各种健康有益的党支部活动、工会活动。三是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学习榜样典型,以正面教育为主,结合各种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及先进典型事迹学习的浓厚氛围。

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园区党工委执行和落实中央、省、市、区委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积极配合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及其派驻纪工委开展工作,为更好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创造条件。园区主要领导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同时与处室、个人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年终有检查和总结。加强对园区政府性投资建设资金的监管,切实做到建设工程“八个百分之百”。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所属党组织开展专题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

总之,园区党工委在今年上半年中,结合园区实际,找准结合点,选准突破口,采取切实措施稳步推进,把党建目标考核责任工作贯穿于园区开发建设、招商引资工作全过程,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方式,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开创园区工作新局面。

共2页,当前第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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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民政局离婚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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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女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男女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结婚,现如今因为自身原因双方感情不和,经过夫妻二人长期调理无果;现就两人离婚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离婚财产分配

时至今日,夫妻两人现有共同存款_______万元,经过两人沟通协商,夫妻两人离婚后,男方所得存款总额的_______%,女方所得存款总额的_______%;

关于夫妻两人共同生活的房屋分配:夫妻二人离婚之后,房屋的所有权归男方所有,同时在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之后,男方应该补偿女方_______元。

第二、关于夫妻两人婚前债务。

夫妻两人协议签订前所有债务已经结清,如果今后发生债务问题,系自身原因所致,与另外一方无关。

第三、关于子女分配以及探望

夫妻两人结婚之后育有一个儿子,二人离婚之后孩子归女方所有,另外一方每月支付给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孩子的抚养费用。

关于对子女的探望:二人离婚之后孩子随抚养人共同生活,另外一方有权探望自己的子女,在探望之前必须通知抚养人,抚养人也不应该恶意阻挠另外一方探视。

第四、关于对方刻意隐瞒夫妻共同财产

本协议签订之后,双方即完全明确对方的财产情况,如在离婚之后其中一方有故意隐瞒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刻意转移共有财产的,则另外一方有权追讨自己所得份额。

任何一方在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之后,可按照相关法律向对方追讨所得份额,所需一切费用由对方负担。

第五、主动赔偿事项

此次离婚协议因男方主动提出,所以在离婚协议签订之后男方需支付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经济补偿,此款项需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对方。

第六、关于违约责任

在协议签订之后,如果其中一方违反本协议内容,则应该赔偿对方_______元作为经济补偿。

第七、协议生效时间

自夫妻二人领到《离婚证》之日起,此协议即可生效,两人各保存一份,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签字:___女方签字:

日期:___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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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浙江省国土资源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_办法_网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8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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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为推进法治国土建设,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制定了浙江省国土资源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浙江省国土资源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法治国土建设,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加强对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浙江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行使行政职责的组织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过错,是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前款所称不履行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诱、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不正确履行职责,包括滥用权力或者玩忽职守、违反法律规定、无法律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形。

第四条 全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行政责任制度,明确本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考核,严格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监察机构负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具体承办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公室、人事、法规等部门配合做好行政过错责任追究事项。

第五条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责任与过错程度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二章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范围

第七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贯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或执行上级部门的行政决定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二)拒不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行政复议决定以及行政监督机关依法作出的决定,无正当理由不采纳司法机关的司法建议、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意见书和行政监督机关提出的建议的;

(三)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发布规范性文件或颁布行政命令的;

(四)采取行政措施不当,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或处置群体性的事件明显失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滥用权力,非法干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六)对破坏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不依法查处或隐瞒不报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其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国土资源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二)因工作失职,监督管理不力,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三)在行政活动中滥用权力、或者不作为,引发非正常信访事件、群体性的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

(四)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巧%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巧%,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或者谎报、瞒报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故意降低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比例的;

(六)发生土地、矿产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

第九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土地、矿产规划审查、报批等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未履行对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土地、矿产规划监督责任的;

(二)越权审批或未按法定程序修改和审批土地、矿产规划的;

(三)违反土地、矿产规划有关管理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审核、许可)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擅自设立行政审批(审核、许可)事项或继续执行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审核、许可)事项的;

(二)违反法定条件、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擅自为申请人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土地供应、收回土地使用权、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探矿权、采矿权以及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等行政审批(审核、许可)、变更延续事宜的;

(三)对符合条件申请办理探矿权、采矿权、土地审批(审核、许可)等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又不予答复的;

(四)依法应当组织听证而未组织听证的;

(五)不依法出具或不按规定使用、填写书面文书的;

(六)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察看的,因过错造成踏勘、察看结果与事实明显不符的;

(七)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申报、审核、批准用地的;

(八)没有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擅自批准用地或没有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批准农用地转用的;

(九)应当采取出让方式而采用划拨方式或者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而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的;

(十)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采取与投标人、竞买人恶意串通,故意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人、竞买人等方式,操纵中标人、竞得人的确定或者出让结果的;

(十一)明知建设项目用地涉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尚未依法处理,仍为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

(十二)在办理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申报、报批等过程中,对土地权属、位置、地类、面积等弄虚作假认定的;

(十三)寸比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征地补偿方案的;

(十四)未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障费用而批准征地的;

(十五)在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足额收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前,下发用地批准文件的;

(十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办理审批(审核、许可)事项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

第十一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登记、土地调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行政登记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又不予答复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的;

(二)违反法定条件、程序进行登记、颁发或者更换权属证书的;

(三)伪造、擅自修改调查资料、数据,强令、授意土地调查人员篡改调查资料、数据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办理行政登记、土地调查事项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

第十二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土地整治(垦造耕地、高标准基本农田或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审核)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未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或编制的规划设计不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批准立项的;

(二)对项目区内土地权属、位置、地类、面积等弄虚作假申报的;

(三)擅自同意更改项目规划设计或同意不按批准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的;

(四)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资金、指标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十三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规费征收和资金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无法定依据实施收费行为的;

(二)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擅自增加或设立征收项目,擅自改变征收标准,擅自批准减缴、免缴或不按规定任意征收规费的;

(三)侵占、截留、私分、挪用或擅自开支征地补偿款等费用的;

(四)征收过程中,不开具合法收据或不使用法定部门制发的专用票据的;

(五)违反规定减免或者变相减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出让金的;

(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擅自批准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开竣工日期等土地使用条件的;

(七)违规拨付项目资金,虚列项目开支的;

(八)截留、挪用、坐支项目资金的;

(九)其他违反收费和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形。

第十四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改变处罚裁量基准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进行处罚的;

(四)使用、丢失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五)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

(六)依法依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

(七)依法依规应当对行政相对人提出处分建议而不提出的;

(八)应当予以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依法给与处罚的;

(九)隐匿证据、更改案卷材料或者不如实记载调查笔录,故意搪塞推诱、拖延办案,包庇、纵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章的单位或个人的;

(十)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十一)未依法告知被处罚人法定权利的;

(十二)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第十五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强制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无法定依据或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的行政强制执行的;

(二)超越法定时限、权限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强制执行的;

(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强制执行不当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人身、财产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四)违反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强制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信息公开和告知义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应当公开的信息不公开的;

(二)不依照规定的形式和期限实施公开的;

(三)公开的内容不真实,或隐瞒应当提供的政府信息的;

(四)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五)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告知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对信访事项应当受理、登记、转送、交办、答复而未按规定办理或逾期未结,或者应当履行督查督办职责而未履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不及时处理重要来信、来访或不及时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对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未按有关规定落实专办责任,对应当解决的国土资源信访问题,因工作失误、处置不当,或未及时调查处理,久拖不决,导致矛盾激化,引发群众缠访、闹访或越级上访的;

(三)扣压、隐匿、篡改信访材料,或将控告材料内容泄露给被控告、检举单位或个人的;

(四)拒不办理上级机关和信访工作机构交办、督办的重要信访事项,或者编报虚假材料欺骗上级机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不按规定赶赴现场处置集体上访,或由于不负责任和处置明显不当,导致上访群众发生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等“六类禁止性行为”的;

(六)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裁决、诉讼)过程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对符合条件的复议(裁决)申请,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

(二)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的;

(三)在法定期限内不做出复议(裁决)决定的;

(四)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

(五)没有按规定期限答复(答辩),导致行政行为被撤销的;

(六)在行政复议(裁决)活动中,拘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读职、失职行为的。

第十九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日常行政工作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在制作、运转公文过程中出现重大错误的,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违反公文管理规定,致使文件、档案、资料等泄密、损毁或者丢失,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违反保密规定,泄漏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行政相对人隐私的;

(四)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诱、拖延不办或无正当理由未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的;

(五)其他违反行政管理制度,贻误行政管理工作的。

第二十条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需要追究行政过错责任的行政案件,只进行撤销、变更有关具体行政行为等行政处理,而不向有关监察机关移送追究责任人的,应当追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机关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过错责任。

第三章 行政过错责任划分与承担

第二十一条 行政过错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和重要责任。

直接责任是指在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起决定性作用的人员。主要责任是指在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重要责任是指在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第二十二条 承办人未经审核人、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承办人弄虚作假、拘私舞弊或重大过失,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三条 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事项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四条 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审核人负主要责任,批准人负重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 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主要责任。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做出决定,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六条 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的正确意见,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做出决定,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七条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设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本机构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工作负主要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行政工作负重要责任。

第二十八条 经集体研究、决定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决策人负主要责任,持错误意见的人负重要责任,持正确意见的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 上级机关改变下级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上级机关负责人负重要责任。

第三十条 经过听证、风险评估的事项,批准人同意听证主持人、评估报告错误建议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听证主持人、风险评估承担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主要责任,批准人不采纳听证主持人的正确建议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第三十一条 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复议机关负责人负重要责任。

第三十二条 两人以上故意或者过失,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按个人所起的作用确定责任。

第四章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种类和适用

第三十三条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方式分为:

(一)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取消责任人(单位)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四)扣发奖金;

(五)诫勉谈话;

(六)调离工作岗位或停职离岗培训;

(七)对试用、考察期内的责任人延长试用、考察期限;

(八)责令辞职、免职、辞退;

(九)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

前款规定的各项种类,适用于对责任人员追究过错责任的情形;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种类,适用于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追究过错责任的情形。

第三十四条 根据情节轻重、损害后果和影响大小,行政过错分为一般过错、较重过错和严重过错:

(一)情节轻微,给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后果和影响较小的,属一般过错;

(二)情节较重,给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后果较重、影响较大的,属较重过错;

(三)情节严重,给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后果严重、影响重大的,属严重过错。

第三十五条 对于一般过错,对直接责任者,单独给予或者合并给予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二)、(三)、(四)、(五)项行政处理;对主要责任者和重要责任者,单独给予或者合并给予本办法第三十三条(二)、(三)、(四)、(五)项行政处理。

第三十六条 对于较重过错、严重过错,对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可以合并给予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四)、(五)、(六)、(七)、(八)项行政处理。

第三十七条 追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一般过错责任的,予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属于较重过错、严重过错的,予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第三十八条 因行政过错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并涉及赔偿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过错责任人的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九条 行政过错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一)同一工作人员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同类过错行为的;

(二)干扰、阻碍、抗拒对其行政过错行为进行调查的;

(三)对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陷害的;

(四)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明知故犯、严重不负责任或拘私舞弊行为,以及收受行政管理相对人财物、接受行政管理相对人宴请、参加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的旅游和高消费娱乐等活动的;

(五)利用审核或审批权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的;

(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八)其他应当从重处理的行为和情形。

第四十条 行政过错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行政过错责任人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二)受行政干预或他人胁迫发生过错的;

(三)配合组织主动追究过错的;

(四)积极落实有关部门整改意见的;

(五)主动退还违法违纪所得或者侵占、挪用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等有关费用的,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六)过错行为发生时间已过5年,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应当从轻、减轻追究责任的情形。过错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追究过错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行政相对人弄虚作假,致使工作人员无法做出正确判断的;

(二)法律、法规、规章和内部行政管理制度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致使对有关事实和依据理解认识不一致,出现行政行为偏差的;

(三)因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不能正常履行行政职责的;

(四)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追究过错责任的情形。

第五章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程序

第四十二条 追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过错责任,由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作出决定;追究责任人员的过错责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由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作出决定。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具体工作机构由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办公室、人事和法规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投诉、检举和控告;

(二)调查行政过错行为;

(三)草拟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十三条 调查处理行政过错行为实行回避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具体工作机构人员与行政过错行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实行回避。

第四十四条 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调查,以确定相关部门及具体行政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行政过错责任:

(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诉讼,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的(含撤销或部分撤销后,判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二)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被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变更、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含撤销、确认违法后,责令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三)在上级或同级人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被认定错误,要求调查处理的;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诉、检举、控告的;

(五)上级机关(土地督察机关)、监察机关等要求调查追究的;

(六)其他应当进行调查处理的情形。

第四十五条 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投诉、检举、控告,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事机构应当在巧日内审查是否有事实依据并决定是否受理。经审查有事实依据的,应当受理;没有事实依据的,不予受理。有明确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的,应当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四十六条 决定进行调查的案件,一般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调查处理完毕;情况复杂的,经立案机关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再延长办理,但是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责任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应当对责任人员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办理。不得以过错责任追究代替处分。

第四十七条 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认为不便向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提出投诉、检举、控告的,可向监察机关提出。监察机关直接办理的案件,涉及行政处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 对行政过错责任人的处理决定,有明确投诉人、检举人和控告人的,应当告知投诉人、检举人和控告人。

第四十九条 行政过错责任人有陈述权和申辩权。行政过错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有关不服处分的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由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二。一三年三月一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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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停建工地安全管理责任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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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中学

乙方: 住宿生、家长

在国家的支持下,我校住宿生现已住进学生宿舍,学生住宿中的安全,是我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及广大家长非常重视和关注的问题,为保证学生宿舍的安全,使全体住宿生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现由学校与住宿生及家长签订协议如下:

1.增强防火意识。任何同学不得将火种、易燃、易爆物品等带入宿舍,一经发现,给予停宿处理,如果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其监护人负一切责任

2.任何住宿生不得留宿非本宿舍同学,不得留守非住宿生,更不得留宿非本校人员,如有违反,通知家长作停宿处理。如有外人混入宿舍,要立即报告值班老师或学校行政值班领导,由值班老师或学校行 政领导负责处理。

3.宿舍内禁止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私自存放发生丢失,责任自负。

4.宿舍内禁止使用各种自带电器(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电熨斗、电热毯、电蚊香、收录机、热得快、接线板等),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严肃处理。

5.严禁无故接触防火器材,私自拆卸、安装宿舍内照明设施和其他宿舍设施。

6.严禁坐窗台、跨越窗户、攀爬走廊等危险地段,破坏门锁及宿舍内的一切生活设施,违者将作停宿处理并要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如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其监护人负责。

7.对不办理请假手续、夜不归宿或夜里遛出宿舍翻越围墙出校园,如有违反并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其监护人负责,并作停宿处理。(请假必须得到班主任的允许,并完善签字手续)。

8.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多次教育不改者,作停宿处理。

(1)不整理自己的床铺。

(2)生活用品排放不整齐。

(3)不做值日工作。

(4)吃零食、垃圾乱扔。

(5)在宿舍乱涂、乱画,将脚印蹬在宿舍墙上。

(6)下晚自习后一小时无故不进宿舍、影响他人休息的。

9.严禁在宿舍楼随地大、小便 ,乱倒水,破坏、偷盗其他同学生活用品及搞恶作剧,一经发现将作停宿处理。

10.严禁在校内外追逐打闹、打架斗殴、玩水、玩火、乘车等行为。如因此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

应急电话_____________(校长)

此协议在每学年初签订,一式两份,学生监护人留存一份,学校存档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住宿生、学生监护人签字并盖右拇指手印):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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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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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签订时期 年 月 日

甲方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施工地址

工商注册机关

乙方居民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 区(县) 乡镇 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 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年 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年 月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至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项目名称)工程 中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岗位(工种)上岗证号码为 .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 种工作时间制度。

1、执行定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时)。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 时间)。

第四条 实行计时工资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 方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 酬。 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 方安排乙方在法定节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 报酬。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l46—20xx)。

第七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颁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最低标准。

1、计时工资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日)元,试用期满后月(日)工资为 元。

2、按工程量计付工资

(1)按工程量单价 计取工资;

(2)按工程量总量总价 计取工资。双方约定的工程量单价不得低于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

费标准。实行按工程量计付工资的,每月支付工资额不得低于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5天内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质量管理规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日(3天以上30天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促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国家、江西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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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食品安全责任讲话稿三分钟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3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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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市政府批准,以市政府食安办、食药监局名义召开的,史书娥副市长出席并讲话,说明市政府很重视。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食药监局的工作要求,就做好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和各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市、区)机构整合结束,局长有些新面孔,欢迎大家加盟食药监管队伍。刚才市局各分管领导就当前各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我都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强调两个方面:

一、 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 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

8 月12 日,陕西商洛山阳县发生山体滑坡灾害,造成64 人失踪;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58人死亡,两起灾害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财产损失。、针对两起灾害事故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汲取事故沉痛教训,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8月28 日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孟祥伟市长、董晓宇常务副市长都对食药安全工作提出了要求。 8 月30 日,市委召开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四项重点工作紧急调度电视电话会议,市委书记张古江强调要加强领导、指挥调度、讲政治、守规矩,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大气污染防治、值班值守等各项工作。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一旦发生问题,将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特别是在9 月3日北京大阅兵这一特殊的历史时期,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成为重大的政治任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市局紧急下发了工作通知,分环节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生产、流通、医疗器械企业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市局的各位班子成员、县处级干部和有关科长还到所联系的县(市、区)进行了工作督导,所有这些工作都是为了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万无一失,不给市委、政府添乱。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食品药品风险隐患依然存在,特别是在机构改革的特殊时期,干部情绪不稳,新局长刚上任不知工作重点和难点,各项工作尚未完全衔接到位,总体形势不容乐观。对此,大家务必高度重视,紧张起来,一招不让、持之以恒地抓好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

(一) 树立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我们的底线就是“安全”,就是坚决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止发生 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情绪, 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更加有力的针对性措施,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切实解决领导不重视、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等问题。要明确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质量安全副总必须明确。要健全县、乡、村三级网格,责任到人,确保每一家企业都有人监管,每一个区域和环节都有人负责,要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作用,第一时间发现隐患,控制风险,确保不发生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二) 狠抓预防和源头治理,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各县(市、区)局和市局各业务科室要继续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风险隐患排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隐患,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和细节。特别是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医院食堂、工程施工工地职工食堂和 大型活动、农村集体聚餐、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人员密集区域食品药品安全以及 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要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逐一拉出清单,限期整改,并逐一跟踪整改到位, 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坚决停产停业整顿,坚决遏制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谁检查谁负责到底,要保存好记录。

(三) 讲政治,守规矩,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应急值守。 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坚守工作岗位的紧急通知》,对当前一个时期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坚守工作岗位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委办公室对8 月25 日、28日的查岗情况接连下发了的两期通报,对检查发现的带班值班脱岗问题,市纪委、市监察局下发了处理通报,部分县处级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行政处分。古江书记针对这个问题明确指出:第一次轻,第二次重,第三次一定会更重。如果说前边两次都是属于纪律范畴,第三次就不仅有纪律处分,而且有组织手段,对责任人进行免职。张古江书记要求组织部将查实的问题记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纪实档案,并作为评价“三严三实”成效的标准。食品药品安全是一个特殊领域,值班人员承担着接受群众投诉举报,紧急处理突发事件的重要任务,值班不仅是政治纪律要求,也是我们工作的具体要求。昨天,市局对各县(市、区)局值班带班情况进行了电话检查,两个县局一把手电话不能保证第一时间畅通,两个县区局带班领导不在岗,1个区局值班电话无人接听。这是咱们系统内部查岗,如果县市区党委政府查岗怎么办,如果遇到投诉举报不能正确及时处理演变成上访事件怎么办,如果发生突发食物中毒事件怎么办?再次提醒在座的各位,在当前这个特殊时期,大家一定要讲政治,守规矩,时刻保持清醒,越是在关键时期,越要坚守岗位,勇于担当。这一方面是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保驾护航,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对大家的保护,避免我们的领导干部在当前特殊时期被问责,丢掉乌纱帽。关键时候、关键任务面前的表现,最能反映一个干部政治素质、综合能力。在此,要求大家一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双人双岗值班制度,把值班工作安排细致周全,坚决不能出现空岗、漏岗现象。9月3日、4日市局机关与稽查局全体工作人员在岗,各县(市、区)局也要合理安排好值班和监督检查工作,做好应急准备。二是要严格执行重大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发生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按程序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局,同时,一把手要靠前指挥,第一时间到现场妥善处置,坚决不能出现推诿、懈怠。要加强舆情监测,越是敏感的特殊时期,越要密切关注媒体舆情信息,防止出现舆情事件。三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当前,各县(市、区)机构改革刚刚到位,部分地方人员思想还有一定波动,要把工作做细,及时发现苗头,妥善处置。另外,执法过程中,要依法行政,要掌握一定的方式方法,避免冲突事件。

二、 履职尽责,狠抓落实,高标准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制定的目标考核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做好“两个规划”的编制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今年市局承担了《邢台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十三五”规划》和《邢台市食品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_-2030)》的编制工作。这“两个规划”是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谋划和全市食品医药产业发展的总体方向。为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市局对全市食品医药产业和监管现状进行了调研,撰写了 《抢抓发展机遇扎实推进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邢台市食品医药产业发展调研报告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给予高度评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各县和市直各单位参考。下一步,市局有关科室要加快规划编制,认真征求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意见建议,各县(市、区)局也要结合实际,对本辖区产业和监管现状进行全面调研,关注产业发展,为全市规划编制积极建言献策。有编制任务的县(市、区)局要加快工作进度,保质保量完成编制任务,并通过规划编制,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和产业发展争取支持。

(二)抓好“两部法律”的宣贯落实。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4 月24 日全国人大颁布,今年10月1日即将实施,不仅加大了对企业的处罚力度,也加大了对监管部门的问责和追责力度。《人民日报》8 月6 日刊登了“最高检:守牢舌尖上的安全”。文章称:检察机关两年间共批捕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嫌疑人8587 人。从20_年1 月至20_ 年6 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食品安全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05件486 人,渎职犯罪案件429 件652 人。大家要高度重视,我们食药监部门监管着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但是纪检、检察院也在监督着我们。新《食品安全法》规定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本级食药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大家必须要学好、学透《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学会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保护我们这支食药监队伍。要在法律的范围内依法做好各项工作,不能不作为,更不能乱作为。

(三)做好“两个办法”的宣贯实施。 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小副食、 农村集体聚餐等监管难题一直困扰监管部门。对此,市局在全面调研,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 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出台 了《邢台市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邢台市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8 月18日,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任智勇、省食药监局副巡视员杨永朝一行来我市就《河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调研时,对我局的做法给予了肯定。“两个办法”的出台,只能说明我们在对校外托管机构和小餐饮的规范管理方面走出了第一步,更关键的是在“两个办法”的具体落实上。下一步各县(市、区)局要认真组织好对“两个办法”的宣贯与落实,要组织本单位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学习、运用好两个办法,切实加强相关领域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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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离婚协议书民政局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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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现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双方婚生女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日前支付共计人民币抚养费。女方每月逢双周周六上午九点到男方处接孩子探视,于当日下午七点之前送回男方住处。

二、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夫妻双方共有的位于上海市路弄号室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系双方共同财产。现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男方承担。

为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女方放弃该套房产的共同财产分割折价款。

三、女方自愿自筹人民币作为父母义务抚养子女期间的医疗费用,若以上钱款不足以支付以上医疗费用,超出元部分,由男方承担。

四、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五、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

男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

女方 (签字) : 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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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书

范文类型:担保书,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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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函

邹城市乾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鉴于 (借款人)与贵单位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 );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小写): ;

借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如贵公司接受申请为其提供借款,为维护贵公司的合法权益。本人愿以个人所有财产及权益,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本人特此声明并承若如下:

一、本人同意对该笔借款合同及今后可能发生的修改、补充条款中债务人的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未按借款合同中的承诺按期足额偿还全部债务,导致贵公司损失的,本人保证在收到索款通知后十五日内无条件将上述款项支付给贵公司。

二、本人用于清偿债务人债务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家庭(或个人)财产清单所例的全部财产。

2、本人的薪金、劳务报酬、利息、股息、股权、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所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等方式的收益以及因商标、专利等专有权所取得的许可使用费及转让费等。

3、本人名下的所有存款、房产、汽车、设备、土地使用权、承包承租经营权等财产和权益。

三、本担保函是不可撤销的,担保函所涉及的借款人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销、破产或变更有关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等)。无论是否征得本人同意或是否事先通知本人,皆不影响本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及继续履行。

四、在任何情况下,在贵公司尚未收回全部借款之前,无论本人是否已经部分履行了代偿责任,必须待借款全部收回之后,才可向债务人行使债权人的权利。

五、给予债务人和本人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形式借款合同及本保证书项下的权利,不视为对本保证书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本人履行担保函的各项义务。

六、本担保函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贵公司将借款全部收回为止。

承诺人(签字):

财产共有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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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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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部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双方在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因工死亡、重伤率为零;

2、轻伤频率控制在 3 ‰以内;

3、特种工人持证率100%,实施施工工伤保险和劳动保护100%;

4、创文明、标化工地。

二、 责任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 甲方职责:

1、依据国家、本地区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包括总包)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帮助乙方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工人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2、施工前须对乙方的工人进行安全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并根据本工种的特点及乙方的施工内容,对乙方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3、对乙方有督促、监督、检查的权利,严禁违章指挥;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逾期未整改完,甲方有权依据项目的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4、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安全生产的手续。

四、乙方职责:

1、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学习甲方的安全教育内容。

2、特殊作业工种持有效证件上岗率必须达到100%。

3、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甲方的安全工作;有权利拒绝违章作业;对于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时,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该认真整改。

4、施工期间,每日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根据当日施工任务,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作业场所和机械(具)等安全环境状况,落实注意事项,作好详细记录,以供甲方检查。

5、督促工人保管好自己的防护用品,施工时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6、不得擅自拆除、改动施工现场脚手架,以及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如确实需要拆除改动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的,必须经甲方工地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同意,并采取了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责任自负。

7、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做它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甲方同意,并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指派专人值班。

8、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安全标化、文明施工创优活动,要求班组作好工完场清工作,保持场容场貌,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维持现场文明施工。

9、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由乙方自备或向甲方租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直接责任;未经甲方许可,擅自私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乙方负直接责任。

10、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

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本地区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五、其它

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甲方安全负责人: 乙方安全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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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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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请您认真阅读本协议。为加强我校学生的管理,确保您子女的安全,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与您签定《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应对子女的教育、安全管理负责。子女在走读期间家长应有以下教育、安全管理责任:

1、学生走读期间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对子女的安全和校外的管理全权负责。

(1)教育和管理好孩子不做任何危险的事,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不要玩危险性的刀具或玩具,不要去河边、坑边玩耍、滑冰,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2)严格控制火源,让孩子注意在用电、煤、液化气、天然气、柴草煮饭时,防止失火,以免造成危险。冬季用煤取暖一定要有烟囱,防止发生煤气中毒。

(3)注意食品卫生。特别是不吃变质、腐烂的食物,不吃不卫生、无商标、无生产日期或过期的食品,不购买流动小摊点的任何物品,同时注意各种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如果孩子发生疾病,应及时送往正规医院就诊。

(4)教育孩子不坐无牌无证、超员等有安全隐患车辆。经常教育子女上学和回家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遇路口小心行走,行路靠右、靠边,不在路上停留或打闹,不接触陌生人。12周岁以下学生不得骑自行车。

(5)过路口时要左右看,要慢行。

(6)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及放学后的校外安全责任,家长全部负责。

(7)家长督促子女按时回家、到校,不到有危险的地方。子女在该回家的时候没有到家,家长必须立即查明情况,跟老师联系。

2、家长应向学校提供家庭准确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主动了解学校上课的作息时间,严格按照作息时间督促子女按时到校学习。

3、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或不能上学,家长须及时向班主任请假。

4、家长要教育子女服从学校的管理和教育,并做到以下几点:

①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②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校,不滞留学校;③不打架、不骂人、不欺骗老师及其家人,遇事不隐瞒、不谎报真情。

5、学校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上课后私自离校,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承担。

此责任书由家长签字生效。

​ 学生姓名: 班 级: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校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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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县民政局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述职报告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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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县民政局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2013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效能风暴和“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为契机,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紧紧围绕民政工作特点,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效能服务质量,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树立民政队伍的良好形象,确保了政风行风建设取得实效,达到了预期目的,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行评工作开展以来,民政局高度重视,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和业务人员,工作推进有条不紊。

二是多形式营造行评氛围。共悬挂标语3条,办宣传栏3期,制作宣传展牌7块,报送行评信息20篇,工作简报9期,印发宣 传资料1500份。民政系统开展了树新风、做贡献、赶先进活动,涌现出了一些好典型、好做法。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严格自查自纠。首先聘请了10名行风监督员,采取发放意见征求表、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收集意见和建议4大类5个方面13条,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其次是认真整改,自身素质、作风有了明显好转,工作效率显著提高。再次是进一步优化窗口服务质量。将城乡低保、大病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婚姻登记等和广大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事项全部放在“服务大厅”办理,阳光操作,一站式服务。极大的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效能,群众反映良好。

四是求真务实抓落实,政风行风建设取得实效。在活动期间,我们始终把抓政风行风建设与推动当前工作相结合,统盘考虑,妥善安排,结合工作抓建设,抓好建设促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防灾减灾工作。改进作风,积极深入基层,在充分调查摸底基础上,建立了困难群众救助档案,妥善安置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难问题。“两节”期间筹措发放慰问资金6.8万元,发放“冬春”生活救助款308万元,救助受灾生活困难群众8742户、36306人。聘请了85名村级灾害员,配备雨具85套、预警铜锣85面、手摇报警器85个。组织实施救灾应急演练14场(次),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储备救灾应急物资32类4042件,价值318万元。

——社会救助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社区(村民)评议、乡镇(社区)审核、民政局审批和“三榜公示”定案的工作程序,保障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始终坚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按标施保和分类施保的原则,坚决纠正人情保、关系保、分户保等违纪行为,做到了核算核定合理,保障对象准确,实现了应保尽保。全县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2435户、4501人,发放保障金707.25万元;农村低保保障8210户、24552人,发放保障金1710.58万元;五保供养,为740户、887人发放五保经费106.85万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466户(其中:城市15户,农村451户),共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27.73万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13户,(其中:城市33户,农村80户),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1.68万元。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服务窗口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社会对社会组织管理,全县71个社会组织,建立党支部24个,派出党建指导员30人,完成了年检工作;编纂上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甘肃卷庆阳篇合水章》;全县登记结婚1180对,离婚48对,补办32对,登记率和登记合格率继续保持100%;全面完成了重残儿童摸底工作,重度残疾儿童87人,愿意集中入住福利机构58人。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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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责任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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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的高占喜,一个青海农家弟子,因为一次电视活动策划,他和城市的一个富家少年互换了7天人生,节目打出的议题是:“7天之后;高占喜还愿意回到农村吗?”七成的观众都预测,高占喜难以抵挡城市的诱惑,不愿意回去。谜底却在提前揭晓了--当得知自己的父亲不慎扭伤脚的消息,他立即要求赶回家乡。“为什么急着要走呢?父亲的脚伤不是大事。难得来一次城里。”高占喜只说了一句:“我的麦子熟了。”回村之后,占喜仍然5点半钟去上学,啃个小半个馍馍当午饭,学习之余割小麦挑水:仍是补丁长裤配布鞋,刻苦学习不改初衷:只有不断学习,才能真正地走出大山,改变命运。”

这个真实的故事,十分耐人寻味。

“我的麦子熟了。只有不断学习,才能走出大山,改变命运。”这两句朴素的语言就是高占喜抵挡城市的诱惑的内因。我认为他始终未忘记自己担当家庭的责任,后面也表明他深刻明白改变命运最终要靠自己。

这个故事使我联想到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团首席代表龙永图在瑞士谈判期间,遇到令他感慨万千的一件事情,一天,他和几个朋友去公园散步,上厕所时,听到隔壁的卫生间“砰砰”地响,他有点纳闷。龙永图出来之后,一位女士很着急地问他有没有看见她的孩子,她的孩子进去厕所十多分钟了,还没出来,她又不能进去找。于是龙永图进去打开厕所门,看到一个七八岁的男孩正在修抽马桶,怎么弄都冲不出来,急得满头大汗。原来那小孩觉得上厕所冲不出水来是很不负责的行为。这就是一种社会责任感,这样的品质非常可贵。

在人生的漫长的征途上,当责任成为习惯,你就会尽力履行你自己的职责,从而得到别人的信任和肯定;当责任成为习惯,一个人更容易被人认可与接受,能从别人的赞赏中收获自尊和自信;当责任成为习惯,在我们学习和工作的群体中,人与人之间就能更多地互相尊重和互相欣赏,从而营造出更好的社会氛围。

责任好象暖暖的春风,给大地带来了春的消息,使世界充满了生机和活力。人生的船不可能没有责任的帆,让我们每个人都能像高占喜和小男孩那样,负起对家庭和对社会的责任吧!

当责任成为习惯,我们的人生将会和刚升起的太阳一样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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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责任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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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生来就伴有许多的责任。也许是做一件事,也许是行使一种权利,也许是承诺某人。

不知大家知不知道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一名公交车司机行车途中突发心脏病,在生命的最后一分钟里,做了三件事:把车缓缓地停在马路边,并用生命的最后力气拉下了手动刹车闸;把车门打开,让乘客安全地下了车;——将发动机熄火,确保了车和乘客、行人的安全,他做完了这三件事,安详地趴在方向盘上停止了呼吸。这名司机叫黄志全,所有的大连人都记住了他的名字。一个普通的名字,一个普通的工人,却带来这样大的震撼力,源于那份高度的责任心,为了让乘客安全,他把自己的生死暂放一边,完成了自己的职责,他安详地离去。这是一个尽职的工人,这更是一个伟大的灵魂。

维克多.弗兰克曾经说过:每个人都被生命询问,而他只有用自己的生命才能回答此问题;只有以“负责”来答复生命。因此,“能够负责”是人类存在最重要的本质。一个不懂负责任的人是一个懦夫,一个不懂负责任的社会是一个只会产生一堆废物的社会,一个不懂负责任的民族是一个不能顶天立地的民族。可见,责任这二个字,说起来轻如鸿毛,实际上重比泰山。

也许你可以嘲笑莫泊桑的作品《项链》中女主角的贪慕虚荣,可以嘲笑她的愚蠢,但是,你绝对不能对她的责任感有半点怀疑与猜测。作为一个中下层阶级的妇女,她得知自己遗失了那串珍珠项链后,没有一丝逃避责任的意思,不曾想过要以假换真鱼目混珠,她毅然地选择放弃一切,用自己的双手,扛起沉重的负担,坚强地面对自己的责任,她在我的心目中,是一位巨人,一位勇于直面自己责任的巨人。

每一个人生来就伴有自己许多的责任,只有将自己的所要做的都能很好的完成,我们的人生才有深度,才有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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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责任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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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签约地:项目部

根据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和制度,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双方订立如下安全生产责任合同.

一、甲方的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有关安全施工责任方面的规定。

2、督促、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各级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必须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3、甲方应对乙方执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规定的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乙方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同时积极协助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4、甲方不定期的对乙方进行安全方面的知识培训,帮助乙方提高安全防犯意识。

5、甲方在开工前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代安全事项。

6、乙方在整个施工中,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并安全考核合格,项目部针对指挥部文件,给予施工队3000元奖励。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全面负责本合同段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认真贯彻、执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中的有关规定。

2、乙方应建立内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应设专人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安全、督促施工安全,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安全管理。

3、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或业主或监理的督促、检查和指挥,对于查出的隐患,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4、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充分考虑到各种安全因素,组织好安全施工。乙方应按行业有关规定配置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区域和现场应按规范设置明显和齐全的标牌、施工标志、锥形标等相关防护用具。在施工区域内堆放的砂石料、废弃物和开挖基坑周围要有明显的隔离设施和警示设施。外出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好反光背心,穿施工服装,戴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须遵守交通规则,夜间做到不施工,夜间施工材料,物资应撤离施工场地。在施工的危险点、地域,夜间应设置闪烁警示灯。确保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必要时有人持旗指挥。

5、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检查、督促。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现场、工具、用具、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应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切实保护好地下管线及高压等架空线路的安全。施工前需进行现场勘察,清楚地了解地下管线和障碍物等的铺设情况,不得盲目施工,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在地下管线情况难以查清时,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作业人员,不准擅自施工,等查清管线情况后再行施工。

7、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地下管线(光缆、电缆等)损坏,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概与甲方无涉。

8、乙方应为所有的参加施工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相关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复印件送甲方备案。乙方应对其全部工程区域范围内的安全负有全部责任。乙方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负责,与甲方无涉。甲方对乙方或其分包人雇用的工人或其他人员不承担有关伤亡赔偿或补偿的责任。

9、施工期间需确保施工路段道路畅通,并服从当地交警进行交通管理。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结果与损失。

2、甲主有权对乙方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如有不予落实的,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经济处罚。

四、附则

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生效,缺陷责任期期满时失效。

甲方:项目部代表:

乙方: 钢护栏施工队队长 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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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责任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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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聘用方):_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法律、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1、合同有限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甲方承包给乙方工作内容为消防管道安装、调试。(包括室内和地沟)

3、乙方在每天工作8小时,超过规定时间为自愿加班。

4、乙方承包消防管道安装、调试,必须按照图纸及规范要求来操作,最后完工以注水打压(压力为10MP)无漏水为合格,如未按合同执行,出现任何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补偿一切损失。

第二条:乙方工作报酬

施工人员主要安装烟感探感器、布线、火自动报警及调试等,人工费按每个烟感元来计算总电路的费用

第三条:责任制度

1、本合同签订签字之日起,工作人员必须完全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如违反制度、纪律则按甲方要求给予处罚。

2、本合同以上几点主要强调工作人员的安全及责任,凡是有工作期间或上下班路途中,造成人员伤、病、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3、乙方签订人代表乙方所有施工人员签字。

第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条:本合同一经签字为有效,如甲乙方双方发生纠纷,按照合同执行。协商不了的,可根据本合同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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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教师安全责任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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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公共财产以及师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现与我校各位教职员工签订以下消防安全责任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二、各位教职工均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特别是班主任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工作,让学生都能掌握消防安全知识。

三、各位教职工都应遵守学校制定的火灾处理和救援预案,执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提高防火灾的警惕性和在发生火灾事故时组织学生逃生自救的能力。

四、各位教职工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对自己职责范围内存在的消防隐患及时予以排查、解决。

五、每日巡查教师要对重点消防部门(如微机室、多媒体教室、图书室等)要做到每日防火巡查,做好记录。

六、各位教职工要协助学校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对消防设施要勤于检查,齐备、完好、有效的设备要保管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妥善解决。

七、各教职工必须掌握使用要领,操作规程确保发生火灾时人人都能参与消防安全救援工作,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战之能胜。

八、此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要认真抓好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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