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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管理细则(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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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管理规定_考勤制度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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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适用范围:工业园区各经营体及职能部门

二. 目的:准确及时掌握人员出勤情况

三. 实施细则:

1. 考勤卡仅限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代替别人刷卡。如发现代刷卡现象,刷卡人与代刷卡人各负激励100元。

2. 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刷卡规定,上下班按时刷卡。上班未刷卡按迟到论处,负激励当事人10元/次。下班未刷卡,按旷工论处,负激励当事人50元/次。

3. 忘记刷卡一律按旷工论处, 负激励当事人50元/次。

4. 各经营体员工必须到指定的刷卡机进行刷卡,不得擅自到非本部门刷卡机上刷卡。否则,因违反操作规程而导致的无刷卡记录,责任自负。

5. 所有人员因工作需要外出而不能正常刷卡的,必须向部门负责人递交申请,并严格按照申请表中的内容认真填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外出。申请单必须在当日填写,不得事后补办,外出时及返回时必须刷卡。申请单每月必须与考勤一同上缴部门考勤员处留存,月终与工资核算表一同上缴总裁办,以便复审及核对。

6. 所有人员若无书面申请或申请未经领导确认外出的,一律按旷工论处,负激励当事人50元/次。

7. 新入厂员工进厂5日内,必须办理考勤卡。否则,将对各部门考勤员进行负激励10元/位。

8. 各部门考勤员每月应不定期对刷卡情况进行数据采集,并排查员工迟到、早退、请假情况,月终进行工资兑现。如发现一次弄虚作假及因此而引起的投诉,经落实情况属实后,将对责任人进行50-200元/次。

四. 正常考勤时间:

1. 白班:早8:10以前—16:30以后

夜班:19:40以前—次日8:00以后

注:正常考勤时间如有变动,将随时更改并通知各经营体及管理部门。

本规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执行。

总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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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班组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2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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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班级是学校的基本单位,班级的管理水平,直接体现了学校的整体工作。为落实学校内涵提升工程,更好的调动班主任工作积极性,强化班级管理,体现对班主任工作考核的客观性、合理性,根据我校实际,特制订班级量化管理考核细则

二、考核的基本内容

1、班主任工作(10分)

(1)班主任工作材料:计划、总结(3分);其他上交材料(2分)(如班会教案、主题班会材料等)。

(2)家校联系工作(5分)。

2、班级常规管理(60分)

⑴升旗仪式;

⑵课间操;

⑶眼保操;

⑷卫生;

⑸纪检;

⑹黑板报。

3、学习情况(50分)。

4、荣誉奖励:

(1)班级集体荣誉;

(2)学生个人荣誉。

5、其它

三、考核细则

(一)班主任工作

(1)开学第二周内按照要求上交本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上学期班主任工作总结(3分);日常举行活动材料(2分)。教导处负责(计划要有学情分析、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工作配档表等内容;总结要有情况回顾、经验体会等内容)。

(2)家校联系工作。班主任应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采用各种形式(电话联系、登门访问、接待家长来访等)与家长沟通,《家校联系手册》记录完整,效果好(5分)。

(二)班级常规管理部分:以下项目根据记录算出平均分并排序,全校第一名为10-5×,第二名为10-5×,以此类推。

1、升旗仪式:刘燕负责每周组织打分,一周一公示,学期末总评。

2、课间操:体育教师负责每天检查,一天一公示,学期末总评。

3、眼保操体育教师负责每天检查,一天一公示,学期末总评。

4、卫生:袁晖负责每天组织打分,一天一公示,学期末总评。

5、纪检:

教导处组织文明监督岗进行检查(每违纪一项-1分)。一天一公示,学期末总评。拾金不昧,将同学、老师丢失的钱物、饭卡、衣服、胸牌等价值5元以上的物品上交学校,或有其他好人好事的行为,如见义勇为等,将在全校对学生进行表扬,并在纪检量化中加1分(造假者扣5分)。举报他人违纪者(如扔垃圾、践踏绿化带,购买零食、从家里带零食到教室等),每人次在纪检量化中加1分。

6、黑板报:教导处负责每期检查,一期一公示,学期末总评。

(三)学习情况(全镇各班平均分名次+全镇各班优秀率名次+全镇各班后30%平均分名次)÷3为一科名次,加上另外一科或两科名次排序,得分低者为年级第一名记50-20×,第二名为50-20×,以此类推;(成绩由教育办和教导处提供)。

(四)荣誉奖励

1、班级集体荣誉(10分):学校开展的集体活动,在每项活动中按级部团体总分(镇级和中学校级)第一名为10-5×,第二名为10-5×,以此类推;各项活动中的精神文明班集体另加5×;所有集体活动得分之和第一名记10-5×,第二名为10-5×以此类推。

2、学生个人荣誉:学生代表学校、教育办、乡镇等参加章丘市级以上运动会、艺术活动、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获得的个人荣誉。章丘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济南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山东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运动员获章丘市运动会前三名2分,四五六名1分。

3、评选出个人荣誉不记分(如三好学生、优秀干部都不计分);个人在学校获得的荣誉不记分。

(五)班级其他管理部分:

1、白云教育(5分)。发表文章:白云教育编辑部负责;全校按照用稿量从多到少的顺序排序,第一名为5-3×,第二名为5-3×,以此类推,无录用稿件班级计2分。

2、公物维护:(10分)公物指教室门窗、玻璃、课桌凳、楼道和校园卫生区内属于本班管理区域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损坏价值约每30元扣该班1分(若能查出损坏者,只照价赔偿,不扣分),扣完为止,总务处负责。

3、加分项目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或好人好事,见义勇为,受学校通报嘉奖者,每人次加班级量化5分;受上级部门通报嘉奖者,每人次加班级量化10分。

4、扣分项目

(1)学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者,除学生赔偿损失、负责医疗费外,一次扣班级量化5分。

(2)顶撞或辱骂老师者每次扣班级量化3分,造成恶劣影响者扣5分(由全体教师向教导处反映).

四、班主任的奖罚班主任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评优,也不得发放考核奖金。

(1)班级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2)不能经常深入班级、深入学生,不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学生、家长意见较大者;

(3)因失职、渎职造成班级较大事故(含人身与财物安全事故)或对班级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行为教育处理不力者;

(4)因工作不努力、不负责而导致班风、学风差或不服从学校安排而导致工作无法开展者;

(5)学期考核不合格者。

五、考核办法

1、以各种检查记录、资料为主要依据,若计算每项过程中出现分数相等的班级,则按两个(或多个)班级应赋分的平均分来计算。

2、各项得分之和为该班学期最后得分;若总分相等则参考班级学习成绩,学习成绩靠前者优先,再相等则参考教职工考核成绩。

3、本考核细则由教导处人员与每个办公室推荐一名班主任进行核算。

4、一学期结束后,按学校班级数×比例确定优秀班集体进行表彰。

5、未尽事宜由校委会另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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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考勤制度管理规定_考勤制度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全文共 1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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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分公司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员工在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四、员工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人力部统计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处理方式为: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按照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按照迟到处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旷工处理。

五、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及时通知人力部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班次内向人力部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六、员工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人力部根据本人的请假条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事先未向人力部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七、员工因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员工本人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因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人力部办理核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1、因公出差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单位打卡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各部门负责人有上述情况者,由分管领导签批《核销登记表》,并由本人负责向人力部办理核销登记。

各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在形成上述事实之前,应分别征得公司分管领导或部门领导同意,事后一概不认。

八、员工个人考勤记录由人力部负责定期公布,干部职工有异议的,可以到人力部查询。

九、本制度与《分公司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结果运用于员工当月绩效,并作为员工工作评价、人员进退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如下:

(1)每迟到、早退一次,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的20 元

一月内累计迟到、早退4次以上的,按分公司待岗管理办法实行待岗;

(2)旷工期间扣发工资。每旷工半天,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的100元;当月连续旷工2 天及以上,累计旷工4 天,扣除本人全月绩效工资;旷工期间,同时按其日均工资标准扣除其基本工资;

(3)员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三天(含三天),或者一个月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五天(含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天的(含十天),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采取恶意停工1 天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恶意停工3 天及以上的,解除劳动关系,并承担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十、为了维护分公司的整体形象,严肃工作纪律,员工要树立大局意识,自觉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有损于团队的言论和行为。员工出现无理取闹,与考勤管理人员争执的,或各级管理人员营私舞弊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分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分公司外包人员考勤登记,参照本制度执行。

十二、本制度于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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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初中班级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初中,班级,全文共 1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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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加强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包括:

1、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要在一年以上。

2、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一般设备以及房屋。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物资。

一般设备包括:

(1)办公通用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及会议室家具等。

(2)汽车:轿车、面包车、越野车等。

(3)其他:以上未列入的一般设备。

房屋:办公用房等。

三、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1、办公室为局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

2、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负责制订局机关各部门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负责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保管、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清理核对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调拨、报废、残值处理等有关管理工作。

四、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综合计划财务处为局机关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综合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负责固定资产经费计划的安排;负责向市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及核算中心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采购结算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负责对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核算;协助办公室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做到帐实相符。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每年按照财政预算经费安排设备购置计划,由办公室根据当年办公设备购置需要,与资金计划衔接,制订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局领导审定批准后实施。

2、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不得自行采购。先由办公室填报设备政府采购申请表,再由综合计划财务处根据经费来源,向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及核算中心等部门办理购置、结算手续。

3、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应在进行广泛的市场询价基础上择优购置。

六、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使用(包括借用、调拨)、

报废:

1、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应先做好验收工作。由使用部门及使用人验收,验收人员要严格把关,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都要认真检查。经办公室签署意见登记备案后,连同发票交综合计划财务处。

2、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领用及保管要落实使用责任人。贵重财产除安排专人保管外,还要落实安全保管措施。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固定资产外借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转借。

3、固定资产变更使用管理部门,必须经办公室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计算机使用及管理根据《关于局机关计算机管理规定》执行。

4、固定资产的减少变动(调出、变卖、盘亏、报废、丢失、损坏)都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对尚有利用价值但已不适宜机关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根据实际情况,先考虑机关内公开拍卖。拍卖不成,再作为废旧物资处理。残值回收资金一律交财务部门入帐。

七、固定资产的清查:

要坚持固定资产定期清理、清查制度。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每年自查一次,每二年全面清查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八、固定资产的赔偿:

各部门的固定资产都应保证安全、完整。由于管理使用不妥,造成损失或者遗失(包括失窃)的,都要按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附件:固定资产政府采购目录:

1、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扫描仪。

2、网络设备: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

3、电器设备:摄影、摄像器材(不包括普通相机)、空气调节设备。

4、办公室、会议室家俱。

5、车辆:小轿车、大轿车、摩托车、专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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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初中班级管理制度细则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初中,班级,全文共 1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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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同学们创造一个愉快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班级工作能够正常有序进行,使信管061班成为一个团结优秀的集体,特建立此班级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班级日常管理制度

1、学习:

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大家必须充分重视,努力做到:

⒈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

2.有事不能上课要按照有关程序请假,获得批准方可。

3.积极配合相应科代表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

4.遵守课堂纪律,尊重老师,体现出大学生应有的风度。

2、卫生:

宿舍是大学生活动的重要场所,宿舍卫生状况直接影响同学们的生活环境,因此,宿舍卫生必须保持:

1.宿舍内部要制定相应的卫生制度(周一按军训标准,其他必须保持整洁),实行责任到人制,宿舍长及班干部负责监督。

2.宿舍卫生每日打扫,值日生要尽职尽责,认真对待,为同学们创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3.切实执行宿舍管理中心的各项规定,做好卫生打扫工作,认真对待卫生检查。

4.注重个人卫生。

3、活动

因为班级、院、校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故有以下规定

1.对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同学们要热心关注,积极参与,共建一个团结界奋进的班级体。

2.对于院、校组织的活动,同学们也应认真对待,敢于挑战自我,为班级和个人的荣誉拼搏。

3.同学们要积极的为班级发展献计献策,使本班的活动搞得有特色,有意义。

二、班级奖惩制度

1、评优、评先依据《安徽工业大学学生手册》进行评选。

2、推荐党校学员采取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选。

3、在校为班级争得荣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将推荐学院予以表彰,或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因个人原因使班级受到院级以上(包括院级)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5、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6、在班会及其他须到的班级活动中迟到、早退的同学将给予批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惩罚。

7、班会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同学,将予以批评,并影响其本学期考核成绩(需要点到的班级活动处理方式同上)。请假的同学需出请假条及相关证明,经班级辅导员或班长批准方可请假。

8、对有重大错误,影响班级荣誉的同学可考虑取消其助学金等各项资格。

9、每周由副班长对课堂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每周抽查一次,对是否旷课迟到将做记录并作为期末评优参考。

10、课堂会议上应把自己的手机调成振动或关机。

三、班委管理制度

1、班干部由民主选举产生,并每学期总评换届选举。

2、班干部职责:

班长(纪检委员):负责班级全面工作,及班级对外事宜;召集班委会、班会的召开,制订工作计划草案;做好班委会会议记录;协调各班委之间工作;做好和团学联的交流工作;定期检查其他班委记录。

副班长(生活委员,心理咨询):协助班长做好工作,在班长不在时,代理负责全面工作,做好课堂考勤工作和学校以及学院活动的考勤(每周上课抽查点名一次),做好班会会议记录。副班长须做好女生干部与男生间的交流工作和定期的卫生检查制度,做好班级工作总结和学年计划。

生活委员:负责班费的保管,每学期或大型活动后向同学公布班费收支情况,为同学做好日常生活服务,提醒大家注意天气变化。了解班级的贫富总体情况,便于展开工作。负责卫生评比、卫生大检查、寝室设计大赛等活动。

学习委员:营造全班学习气氛,带动大家共同进步,掌握学术前沿信息;负责沟通师生之间的信息交流,向学术部反映学生对教学的意见,组织班级学生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和基本技能训练;按照学术部的要求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负责期末成绩登记、总分、平均分计算、排名等工作;负责收取学习方面的费用。

体育委员(班级志愿者服务队队长):负责开展经常性的体育活动及组织参加各种体育比赛;组建并管理各体育队;尤其注意多开展女生体育活动;做好体育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文艺委员:负责开展班级的文艺活动,丰富课余生活,指导参加校内院内文艺活动。(文艺委员每学期必须组织一次班级文艺活动),注意发现文艺人才。

团支书(班级邓研会会长):负责团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负责团员教育、评议、推优工作,鼓励同学向党组织靠拢;负责团日志的记录;构思、筹划、举办每学期的团日活动;负责每月的党章学习活动。监管班级帐目。

宣传委员:做好班级活动及班委宣传的工作,并及时宣传时事信息。负责张贴海报及向团学联上交班级自行组织的各类活动报告书。

组织委员:负责租借教室,组织班级同学参加各种活动,班级信息处理工作,协助班长,团支书开展各项活动:配合学院组织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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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司车队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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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规范公司车辆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品质,确保车辆使用及时、合理及安全化。

二、范围:

本公司所有公务用车。

三、工作规定:

1、公司实行一个司机负责一辆车辆。司机负有对车辆安全驾驶、车辆维护、车辆受检、车辆违章处理的责任。

2、由生产部负责统一车辆的管理、派遣及管理司机相关工作的安排。

3、由采购部负责管油卡的登记,由财务部负责审核。

4、由生产部负责监督车辆维修、保养、行车记录、车辆清洁及报销等相关工作。

5、司机人员每日行车必须认真填写《行车记录表》,经使用者确认实际使用时间、里程、加油等情况,由生产经理审核,于每周一上午11:30前交综合部相关负责人。《行车记录表》将作为油费、路桥费报销的依据之一,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6、司机必须服从生产部门的调度服从上级的统一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行车。

7、在未经过公司批准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用车。

8、司机身上必须携带通讯工具,保持电话畅通。

9、司机出车,应保证行车安全。若出现事故,必须第一时间反馈至综合部协调处置。

10、车辆出现故障、损坏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反馈至分管领导和综合部,一经发现未及时反馈私自处理的,驾驶员记小过。

11、生产部与综合部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重要依据。

12、司机离职前,应处理完车辆违章等相关事宜后方可结算工资。

四、相关细则

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不得酒后驾车,不得疲劳驾车,不得非正常操作行驶车辆。

2、司机应经常对车辆各种证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3、出车时必须选择方便,快捷路径,不得无故绕道,应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省机油为原则。

4、无需出车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待命。外出停放时,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

5、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辆、摇起车窗玻璃、锁好车门,如车内丢失物品或下雨淋湿驾驶室,由该司机赔偿损失并通报批评。

6、司机每次出车必须严格做好行车登记,认真填写《行车记录表》;初次不填的,予以口头警告,两次及以上予以记过处分并通告批评。并将行车日志作为对“优秀驾驶员”评选的重要项目之一。

7、司机长途出车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向上级汇报,不报或者隐瞒者自行负责车辆问题;相关陪同者,也有连带责任。

8、如装车物品因超高、超长、超宽有可能造成违反交规的情况时司机应事先现向公司说明。在征得公司同意后出行,造成因限高、限宽的违章情形,司机免责。此外,司机在出车时发生的一切违章违规责任、均由其司机承担。

9、报销时,必须有《行车记录表》和加油时开具发票或小票作为凭证,且发票上填写公里数、车牌号,才予以报销。

10、车辆维护及保养

10.1 本公司所有车辆所属司机应确实遵守车辆保养规范的执行,车辆附车辆保养手册,应熟读详记,维护车辆最佳状况。

10.2 车辆维修及保养的地点应在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司机不得私

自更换。有特殊原因需要换点维修的,应事先征得公司的同意。

10.3 每日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轮胎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10.4 对于车辆操控若发觉异常应立即进厂检查,申报车辆维修。

10.5 至少每周洗车一次,随时保持车身外观清洁干净。

10.6 随时注意里程数,于规定里程更换机油、齿轮等例行车辆保养。

10.7 车内应保持清洁,不得零乱堆置杂物。随车工具完好、齐全。

10.8 所有维修记录应详尽填写,吸取经验,防范类似事件的发生。

五、奖惩

公司将不定期对司机进行抽查,实行打分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司机进行记过处理。每季度评选一次“优秀驾驶员”。被评为优秀驾驶员的司机,公司对其给予精神奖励及物质奖励。

六、本规定由综合部起草,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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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学纪律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10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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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纪律检查标准

1. 注意早读和中午(午睡)纪律,不准在教室内说笑,不准无故下位走动,如有违反每人次扣2分。

2. 课间不准在教室打闹、跑动、大声喧哗。准备好上下一节课的书本、文具等。如有违犯,每人次扣2分。

3. 课间不准在校园内奔跑、打闹、追逐、私自攀爬操场体育器械、跨越花坛、践踏草坪、破坏花木(清理卫生除外)。说话要有礼貌,早晨要问“老师好!”傍晚要说:“老师再见!”见到家长及来学校的人员要有礼貌,主动问好。如有违反,每人次扣2分。

4. 课间操铃响后立即做眼保健操,集体不做班级扣5分,做得不认真每人次扣1分。眼操后立即到指定地点站队做韵律操,站队要快、静、齐,不准有说笑、打闹现象,班主任或任科教师做好监督。做操动作规范、认真。班级不做扣5分,做但不认真每人次扣1分。

5. 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一人不带扣1分。

6. 放学路队排列整齐,无乱队、说话现象。如有违反,酌情扣1—5分。

7. 每人上学、放学路队佩戴小黄帽。一人次不带扣班级1分。

二. 卫生检查标准

教室卫生

1. 教室内地面要及时清扫,保持无纸屑,杂物,无痰迹。每发现一处扣1分。若发现后不及时清扫,则加倍扣分。

2. 课桌凳摆放整齐,成排成行,学生离位时凳子放于课桌下。桌面上课本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课桌上不乱画、乱刻,否则扣1分。

3. 门窗玻璃、讲桌、窗台、讲台等要保持洁净,无灰尘,无泥迹,窗台上不准放水杯等任何东西,否则扣1分。

4. 黑板要及时擦,没有乱写乱画现象,粉笔头不乱丢,不浪费粉笔,黑板槽内的粉笔末等要及时清理,否则扣1分。

5. 笤帚、撮子、拖把等清理工具要定点摆放整齐,水桶、盆等无脏水,饮水杯要摆放整齐,无溢水,否则扣1分。

6. 窗帘要保持洁净,不乱卷挂,教室内挂的各种薄册、奖状、图片等要整洁美观,否则扣1分。

卫生区卫生

1. 室外卫生区每日早晨、中午、活动课清理,并保持干净,无瓜果皮、纸屑、塑料袋、杂草、树叶等杂物。否则扣1~5分。不按时清扫者加倍扣分。

2. 每名学生都行动起来,养成拾垃圾的好习惯。同时检举乱丢垃圾的学生,每检举一人奖所在班级2分,同时给乱丢垃圾学生的所在班级扣2分。

纪律卫生检查,抽查包括:

(1) 晨检:每天早上7:15红领巾理事会成员负责检查发现纪律问题及时与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联系,发现卫生死角马上通知所属班级,及时清理干净。

(2) 抽检:课间操、中午、课外活动、课间不定时由学校领导带领红领巾理事会成员一起抽查教室和卫生区,共同查漏洞,扣分、记分,查完后共同算分并在学校公示栏公布。

(3) 班级纪律卫生分数每天公示,两周小计并公示,前三名发放流动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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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考勤制度管理规定_考勤制度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全文共 1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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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维护教师培养、培训的公正与公平,做到有序、有效培养教师,遵照教体局和纪委纪检组联席会议要求,现对大武口区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原则

1.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考察的领导和教师,经学校或教体局同意方可参加。

2.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或各类研讨会,涉及到领导和学科教师,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

3.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必须派出培训、参赛、参会或考察学习的领导和教师,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或经学校研究推荐、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参加。

4.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教体局批准,学校不得派教师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学校一律不得参加。

5.同一名教师一年之内最多只能参加一次省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省内(市外)的培训学习每年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二、外出培训、学习、考察的有关程序

1.通知:由教体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年级组、学科组推荐参加培训人选。

2.推荐:参加培训学员推荐要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让绝大多数教师有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推荐学习人员不能徇私舞弊,要明确外出培训学习的目标和方向,要坚持为学校发展、为教师发展服务的原则。

3.审批:对年级组、学科组推荐的外出培训、学习、考察人选,学校要召开校务会议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然后由学校上报教体局审批。校领导外出学习须由教体局推荐和审批。

4.请假: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教师在教体局审核同意后,由学校调整课程,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并在学校填写请假条。校领导外出学习需到教体局和组织部履行请假手续。

5.备案:学校对于外出参加各级培训学习的教师要进行登记,并上报教研室备案,做到教师外出培训有据可查,避免重复外出或多次外出。

三、外出培训、学习、考察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或有关部门销假。

2.学习反馈:凡外出学习、培训(学历培训除外)、考察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在一周内向教研组或学校上交学习报告,并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同一活动,可推荐一人进行主讲。所有外出培训的教师回校后都要撰写3000字左右的学习报告(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专题报告、学习总结),学校要对教师的学习报告进行审阅并及时存档,同时将学习报告上报教研室备案。

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和讲座后,才能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以提升专业素养为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外出学习时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多与外地教师交流,掌握最新信息,要积极参与交流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学习效果。

4.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耽误工作。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将按旷工处理。

5.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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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幼儿园仓库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仓管,全文共 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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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安排好节假日的值班制度。

二、 社区居民委员会值班带队人员必须是在职社区居民委员 会干部、其他人员可以发动和组织居民中的积极分子协助参加。

三、值班人员必须能熟练掌握通讯器材的使用,应急电话的 拨打和联系,值班点必须备好应急电话的号码本。 ?

四、应按时到岗,并做好值班记录。 ?

五、值班人员除做好居民的接待和事情的处理、楼院的巡查 外, 对值班期间发生的突发性事件, 应及时通知社区党总支书记、 主任、 社区工作者到场, 迅速与有关方面联系, 实施抢救和抢险, 并组织人员协助做好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值班人员不得随意脱(离)岗,不得在值班时间内酗酒及 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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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条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技术,服务,全文共 9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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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时,有权了解自身的健康检查结果以及相关注意事项,下面是关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欢迎大家阅读!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各级各类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守条例和本细则。

第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与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时,有权了解自身的健康检查结果和常用避孕节育方法的作用机理、适应证、禁忌证、优缺点、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及其处理方法,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负责任地选择适合于自己的避孕节育方法。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在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时应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健康状况、劳动强度及其所处的生理时期,指导公民选择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并为其提供安全、有效、规范的技术服务。对于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以长效为主的避孕方法。

第四条

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免费提供的技术服务项目包括发放避孕药具;孕情、环情检查;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人工终止妊娠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

第五条

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设立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具体结算标准和结算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家向城市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城市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接受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其费用解决途径为:参加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和其它相关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支付;未参加上述保险的公民,由所在单位或地方财政负担。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对西部困难地区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第六条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管理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与条例配套的规章和制度;

(二)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编制并颁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药具目录;

(三)制定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各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

(四)组织制定并实施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相关的科学研究总体规划,组织计划生育新技术推广和避孕药具上市后的监测工作;

(五)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六)管理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各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划,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广为覆盖的原则提出,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卫生规划。

第八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工作方针。各级各类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要合理分工,密切协作,优势互补,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共同做好避孕节育和其他生殖保健服务工作。

第九条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发展、新技术引入和推广的总体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推进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相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发展、新技术引入和推广项目。国内外企业、基金会、国际组织和社会团体,可以根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申请承担或参与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发展和新技术的引入和推广。

技术服务

第十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指使用手术、药物、工具、仪器、信息及其他技术手段,有目的地向育龄公民提供生育调节及其他有关的生殖保健服务的活动,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第十一条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包括下列内容:

(一)避孕节育与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及其他生殖健康的科普宣传、指导和咨询;

(二)提供避孕药具,对服务对象进行相关的指导、咨询、随访;

(三)对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的,在手术前、后提供相关的指导、咨询和随访。

第十二条

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包括下列内容:

(一)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主要指按照避孕、节育技术常规,为了排除禁忌证、掌握适应证而进行的术前健康检查以及术后康复和保证避孕安全、有效所需要的检查;

(二)各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鉴定和治疗;

(三)施行各种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术等恢复生育力的手术以及与施行手术相关的临床医学诊断和治疗;

(四)根据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卫生部共同制定的有关规定,开展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

(五)病残儿医学鉴定中必要的检查、观察、诊断、治疗活动。

第十三条

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而申请医学鉴定的,依照《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执行。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及其父母再生育指导,依照《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暂行标准及再生育指导原则》执行。

第十四条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断、鉴定和管理,依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发生的医疗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在城乡基层开展涉及人群的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应按规定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和工作方案,经实施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初审同意,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实施。实施中接受项目实施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监督。

第十六条

发布涉及计划生育技术的广告,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再报同级广告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

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在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向实行计划生育的服务对象做必要的解释,征得服务对象的同意。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诊断、治疗活动:

(一)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

(二)由于服务对象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重,可能对其产生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

(三)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

(四)需收费并可能对服务对象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

第十八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及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因生育病残儿经鉴定获准再生育者,怀疑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需进行性别鉴定的,由省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确定,到指定的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鉴定确诊后,要求人工终止妊娠的,应出具省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的鉴定意见和处理意见。

服务机构

第十九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依照条例规定取得执业许可、隶属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具有医疗保健性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非营利的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事业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是指已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又依照条例规定设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并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执业许可的医疗、保健单位。

第二十条

设置乡级以上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机构设置标准。

村级和城市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一条

依照分级管辖原则办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

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县、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

批准执业的,发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上载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十二条

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除可以开展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外,可根据《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设置标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申请开展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术、人工流产术以及与避孕、节育有关的临床技术服务;经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逐项审查、批准,方可开展相应的服务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加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当依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设置标准,内设计划生育科(室),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在其执业许可证上载明获准开展的服务项目。

第二十四条

乡、镇既有卫生院,又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的,各自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乡、镇已有卫生院而没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不再新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但是,乡、镇卫生院内必须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专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并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内虽设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但无人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或不能满足计划生育工作需要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妥善解决;乡、镇既没有卫生院,又没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必须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第二十五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条例规定的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诊疗业务,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产前诊断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受理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决定,书面通知申报单位,并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作出许可决定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批准的单位同时上报卫生部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应根据卫生部会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管理办法申办服务项目申请。

获准开展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服务项目的机构和技术人员,应当按照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技术规范开展服务。

第二十七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执业许可和校验依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执行。

申报新设置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取得设置批准书和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执业许可证上应注明获准开展的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十八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需要变更名称、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技术负责人的,应到原发证部门登记变更。因歇业、转业而停止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必须向原发证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收回相应的许可证明,或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销相应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原发证部门在收到变更、注销申请之日后30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决定并函告申请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其执业许可证明文件遗失的,应当自发现执业许可证明文件遗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所在地县级的报纸上刊登遗失证明后,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未申请补办的,视为无证。

第二十九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将执业许可证明、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医疗技术常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及其他有关的制度。

第三十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家委员会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商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后提名,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家委员会由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相关医学专家及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的评审;

(二)参与组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考试、考核;

(三)指导病残儿医学鉴定、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及其他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技术鉴定;

(四)协助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的科研项目,指导当地计划生育新技术推广应用和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培训;

(五)参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考核和评估;

(六)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调研,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承担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技术人员

第三十一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是指依照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并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人员。

第三十二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中依据条例的规定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服务人员,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及国家有关乡村医生、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管理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暂未达到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注册条件,但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3年以上且未发生过医疗事故,并已取得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推荐,由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商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从20xx年10月1日起缓期2至3年认定执业资格。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的制度。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各类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业务培训,熟悉相关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了解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生育政策,掌握计划生育技术标准、服务规范,取得《合格证》,按《合格证》载明的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的《合格证》的审批、校验及其管理分别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第三十四条

拟从事咨询指导、药具发放、手术、临床检验等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均应申请办理《合格证》。申请办理《合格证》应提交以下文件:

(一)申请人填写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申请表应清楚注明技术服务项目的类别,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人口政策与计划生育技术基础知识考试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操作技能考核合格的证明文件;

(三)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文件;

(四)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五条

条例实施前已取得计划生育手术施术资格并继续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应换发《合格证》。换发《合格证》应提交以下文件:

(一)原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施术合格证;

(二)申请人填写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近3年内无医疗事故,无违背计划生育技术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文件;

(四)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六条

《合格证》的申请办理、申请换发和审批,均应注明技术服务项目,获准从事手术服务项目的,应注明手术术种。已取得《合格证》,要求增加技术服务项目或手术术种的,须向原发证部门申请。

第三十七条

《合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持证人应持《合格证》、单位审查意见、近3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无违背计划生育技术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文件,到原发证机关进行校验。逾期未校验的《合格证》自行作废。受理申请办理、换发、校验的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者。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应制订规划、组织实施本部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接受的与执业有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记录,可作为医师执业考核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依据。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对条例和本细则及其他配套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并负责组织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数据汇总、分析和结果的发布;

(三)负责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并发症、不良反应的汇总、分析和信息发布,指导不良事件的调查、处理;

(四)对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提出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负责其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执业许可、登记和许可证明文件的校验;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执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工作;

(五)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出现的事故、并发症、不良反应进行调查处理;

(六)负责病残儿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管理工作;

(七)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的涉及人群的计划生育科学技术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八)对违反条例及本细则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九)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配备科技管理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由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并经计划生育技术执法和管理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依法履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责。

第四十二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法监督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应当出示证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法监督人员可以向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了解情况,索取必要的资料,向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相关人员不得拒绝和隐瞒。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法监督人员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相关人员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员制度,聘请计划生育技术专家、科技管理专家和药品检测专家对本级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执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级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执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标准、服务规范的情况,技术服务质量以及计划生育技术、药具的应用情况。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受理辖区内机构、个人对销售计划生育药具、相关产品的质量、事故、不良反应以及辖区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提供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事故的举报和投诉,并对举报和投诉进行登记,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作出处理。

第四十六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制度,以及技术服务事故、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如实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统计数据、事故、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每年的11月1日前,将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所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统计数字通报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第四十七条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卫生部每年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通报,并将药具不良反应数据汇总和分析结果通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发生的事故、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上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卫生部。

罚则

第四十八条

未取得执业许可,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本细则规定,使用没有依法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违反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产前诊断和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违规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处罚。

第五十条

对买卖、出借、出租或者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的,由原发证部门依照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买卖、出借、出租或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明文件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的执业资格。

第五十一条

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时,在规定的免费项目范围内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二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违反条例和本细则规定,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或在执业的机构外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的执业资格。

第五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时,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做假手术的,由原发证部门依照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有以上行为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的执业资格。

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条例及本细则所涉及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统一格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印制。

第五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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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小学,教研,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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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案室是单位存放各类档案的保密重地,实行专人管理,非档案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二、档案室应落实“三铁一器”措施,确保铁门、铁窗、铁柜的安全牢固,监视器的正常运行。

三、要有足够的合乎要求的档案装具,档案不得随意堆放。柜架摆放位置应与墙壁保持10厘米以上的距离,每行柜架间距不小于60厘米(密集架除外)。

四、档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防强光、防高温、防霉等设备,并相应地做好“八防”工作。

五、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堆放易燃物品或与档案无关的物品,对电源、线路、开关插头等要定期检查,发现有火灾隐情应立即报告处理。

六、档案室内要做到现场整洁,档案柜排列科学,通道顺畅。

七、档案室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安全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八、档案室接收档案要双方当面清点核对,及时登记、编目。日常管理应做到档案、帐薄、检索工具相符。借阅档案要严格办理借阅和注销手续。因利用、整理、复印等原因拆卷的档案,使用后应及时装订。

九、档案室应定期对各类档案进行清点,做好清点记录。档案人员工作变动或出现重大事故应随时清点,并办理交接手续或写出书面报告。

十、档案室在日常工作或检查中发现档案破损、褪色,应及时修复或复印,库藏档案因移交、作废、遗失等注销帐卡时,要写明原因,保存依据。

十一、对档案室要把好档案出入关,出门要关掉电源、关好窗户,放下窗帘,锁好铁柜、铁门,决不能掉以轻心。

十二、要做好档案室的安全保密预防工作,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强化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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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安全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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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生必须接受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 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凶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锐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3. 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4. 教师、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嬉闹,不得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5. 上下楼梯靠右走,脚步轻,不得拥挤,上下楼梯如果遇到突然时间按,不得起哄、推搡,严防挤压等事故发生。

6. 学生入学后,每学年均应该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检,简历健康档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隐瞒。

7. 建议家长为子女办理保险。

8. 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的学生,家长应该事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德育处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任课老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9. 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舒服,应及时向老师报告,防止延误治疗时机。

10. 学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烦恼,而自身又无法排除时,学生应该及时告诉家长或向班主任、学校心理咨询室咨询,调整好心态,防止意外发生。

11. 按时到校、离校,提倡文明等车、乘车,或家长亲自接送。要自觉学校遵守交通法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12. 学校组织集体外出,应该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进行,活动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班主任、科任老师自行组织学生到校外活动,应该事先向学校提出生面申请,得到批准,活动时候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13. 提高食品卫生意识,提倡不吃零食,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14.体育、自然、劳动、社会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老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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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班级管理细则范文两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班级,全文共 1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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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岗位责任制度

一、班长职责

1、全面负责班级同学德、智、体、美、劳各项活动的开展,在为同学们服务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

2、及时传达学校及班主任对班级活动的要求,并组织同学将要求落到实处。

3、负责领导指挥班委会、课代表、组长成员开展工作。

4、负责指挥值日班长、值日组长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5、负责组织、主持各类同学座谈会并作好记录。

6、班主任在班时,及时听取班主任对班级管理的意见,班主任不在班时,代行班主任的责权。

二、班委会委员职责

1、学习委员:负责协助班长维护班级纪律;负责全班同学各学科学习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各学科课代表开展工作;负责指导各学科兴趣活动小组的工作,负责学习小组的指导工作。

2、生活委员:负责协助班长维护班级纪律;负责组织、安排班级卫生值日工作,组织、安排清扫卫生区工作;负责处理卫生工作中的违纪问题。

三、值日班长职责

1、负责及时记录当天的缺席情况。

2、维护课前纪律,督促同学们做好上课准备,对课前说小话的同学予以批评、处罚并作好记录。

3、维护课间纪律,及时发现并制止课间大声喧哗以及在走廊打闹的行为。

4、维护午间自修纪律,对说小话的同学予以批评、处罚并作好记录。

5、在任班长的当天早晨,选择一条对班级现状有针对性的格言,抄写在黑板的左侧。

6、负责轮流组织、主持每周五召开的值日班长会议并作好记录。

7、及时将班级中典型违纪行为报告班主任。

四、课代表职责

1、负责本学科老师委派的任务,如收发作业,收发试卷,准备课堂用的简单教具,协助老师做演示实验,帮助老师做分组实验的准备工作。

2、记录同学们对教师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老师反映。

3、协助老师调查、了解、分析本学科学习后进同学的困难、障碍,并尽力帮助其排除一部分。

4、更深地了解任课老师的意图和教学的风格、特点,及时对同学们加以介绍,使同学们尽快适应。

5、负责记录历次考试成绩,并对成绩升降进行分析,为提高同学们加以指导,给教师当好参谋。

6、负责本学科兴趣小组的工作带动,使其发展更快。

7、负责及时安排本学科课辅作业检查工作。

8、负责处理本学科作业中存在的违纪问题。

五、组长职责

1、负责本组作业的收发工作。

2、帮助、督促本组学有困难的同学及时完成作业。

3、负责处理本组作业中存在的违纪问题。

4、协助班委会和课代表开展工作。

六、值日组长职责

1、负责及时检查本组课辅作业并作好记录。

2、协助课代表、组长开展工作。

七、学习小组组长职责

1、负责督促、及时检查本组同学背诵课文和单词。

2、负责组织本组同学互帮互助,解决疑难,提高成绩,共同进步。

八、监督员职责

1、负责组织、安排同学们完成本监督职责内的工作。

2、负责发现、了解本监督职责内存在的问题。

3、负责及时处理本监督职责内的违纪同学,作好记录并及时报告班主任。

第二部分 管理规章制度

一、 操行常规

1、按时到校,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

2、因事因病及时请假,将书面请假条交值日班长备案。

3、珍爱生命,注意安全,不做危险之事,不让父母担心。

4、语言文明,举止大方;不说脏话,不滋是非。

5、生活俭朴,衣着整洁;不逗留网吧、台球室等娱乐场所。

6、尊重他人,关爱同学;不以大欺小,不以强凌弱。

7、严于律己,拒绝诱惑;不玩游戏机,不读垃圾读物。

8、轻松参加考试,公平参与竞争;不作弊,不抄袭。

9、服从管理,尊重师长。

10、积极上进,有错就改。

二、上课常规

1、上课铃声信号发出后要立即进班,做好课前准备,静候上课;

2、听课要专心致志,全神贯注,积极思考,积极发言,认真做笔记。

3、遵守纪律,不讲小话,不做小动作。

4、自习课自主安排预习、看书或作业。

三、作业常规

1、写字使用钢笔或圆珠笔,作图使用直尺与铅笔;要字迹工整,卷面整洁。

2、独立完成作业,遇问题请教他人,不得抄袭。

3、按时完成、上交作业,不得迟交甚至不交。

4、认真订正作业中错误,决不放过每一道错题。

5、预习新课,复习旧知,勤做习题,勤读名著。

6、及时接受检查,主动积极自学、自测。

四、课间、午修常规

1、课间遵守纪律,不高声喧哗,不互相追逐。

2、午间自修保持安静,适度休息,有序学习。

五、卫生常规

1、认真做好卫生值日工作,及时整理卫生用具。

2、讲究个人卫生和周边环境卫生,不在班级吃零食,不乱扔垃圾。

3、积极参加打扫卫生区的工作,不逃避观望,不中途离岗。

4、勤于整理学习、生活用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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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中班级管理细则如何制定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高中,班级,全文共 1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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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奖励细则

(一)部门嘉奖:

1.拾金不昧者。

2.受客表扬者。

3.各班每月工作评出优秀者(每周评一次,月底总评优秀者)。

4.为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得到接受者。

5.善于发现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者。

6.工作中能尽职尽责,善于发现查处员工违纪行为者。

7.工作执行力度强,能按原则办事,受部门领导肯定者。

8.工作中能按保安工作“十要十不要”处理问题。

9.能在部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个人业务能力突出者。

10. 为客服务主动意思强,服务到位,顾客满意着

(二)受酒店领导表彰者

二、惩处细则:

(一)丙类过失:

1.不按时到指定地点列队集合,参加班前班后会的。

2.上班时不按规定着装、佩戴铭牌,及仪表不整者。

3. 当值期间玩手机,或未经主管批准打私人电话者。

4.不按规定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者。

5.在值班记录本上及其它设施物品上乱写乱划的;或乱撕记录本页数。

6.不按规定换岗位、拖延时间或超时用餐者。

7.对酒店顾客、领导的礼节礼貌未按部门要求执行者。

8.当值班期间岗位形象不佳,或不按规定位置当值者。

9.岗位异常事项未及时上报,未造成影响者。

10.对交办事项或物品未做好记录及传达。

11.当值时未能及时检查发现器材、设施运行性能异常,或乱调试者。

12.对岗位及周围卫生监管不到位,卫生较差而无动于衷者。

13.上下班或值班时做不雅之举有损部门形象者。

14.未及时跟踪上一班遗留事项而延误工作者。

15.使用对讲机、电话时不按照规范者。

16.对例会内容及临时性指令执行不到位或有误者。

17.不注意个人形象,在岗位上随地吐痰者。

18.对外出送货车辆货员工下班未进行检查。

19. 不按规定程序请假者。

20.值班记录书写潦草,版面不洁,记录不清楚,经指正未改善。

21.对放行单据未按要求执行者。

(二)乙类过失:

1.再次犯丙类过失者。

2.对员工及同事出言不逊,有不礼貌言行,或有刁难行为者。

3.对值班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知情不报者,未造成影响。

4.利用工作之便故意对进出物品不检查、不登记而放行者。

5.对责任区内的问题、隐患未能仔细检查及时发现者。

6.明知要上班还在当值前喝酒影响工作者。

7.当值期间岗位警惕性不高。

8.客人泊车时或出车时,指挥不到位或灵活性欠妥,致使车辆撞伤或擦伤。

9.跨部门加班期间作有损部门形象之言行。

10.团队意识较差,工作配合方面欠妥者。

11.下班后穿制服或便装无故逗留于酒店营业区域者。

12.敷衍上级交办事项。

13.非工作需要打电话扰乱他人工作秩序。

14.无故集合迟到或早退者。

15.明知当值为站岗,自己偷懒私自坐岗者。

16.不按规定到各区巡查签到,乱打或漏打巡更卡点者。

17.在无特殊事宜时未完成巡更。

18.在业务不忙时未按部门要求为客人提供必要帮助。

19.未完成上级交办任务或事项,未造成后果者。

(三)甲类过失:

1.再次犯乙类过失者。

2.日常工作不积极主动、消极上班者。

3.有问题不按程序反映者。

4.岗位物品损坏、遗失未及时发现者。

5.欺骗上级领导作假记录,假报告者。

6.未经许可私自不加班。

7.当值班精神状态较差者。

8.做不利于部门团结或有损部门稳定言行者。

9.不虚心接受批评者。

10.同一细节性错误屡教不改者。

11.无故不参加部门月度防火安全检查和日常训练者。

12.有犯错事实,不愿在处罚单上签名的。

13.无放行单,对员工行李私自放行者。

14.有不服从管理现象者。

15.未经允许私自使用客用设施者。

16.拉帮结派,不利于团结而影响工作者。

17.当值时因行为不检或工作失职被其他部门投诉属实者。

18.当值时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吃零食、看书报等)。

19.无故不参加班务会以及酒店或部门的培训者。

20.与员工发生争执,未按部门规定程序去反映问题者。

备注:

1 以上惩处细则如与酒店《员工手册》规定有出入,则以酒店《员工手册》规定为处罚标准,不再按本细则再次评分。

2 如遇以上未述之处且未达到签奖惩单的事宜,由酒店管理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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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小学,教研,全文共 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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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做好档案室的管理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等措施。

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值日值班制度,坚持每天下班前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开关是否关闭。对所保管的案卷,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年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在档案室抽烟、吐痰。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室。

三、新接收的档案资料,必须经过严格核查和消毒处理后才能进库上架

四、值班人员必须做好档案室内外温湿度记录,做好温湿度的调节工作(标准温度为摄氏14—24℃,相对湿度为45%—60%)。

五、档案室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坏了要及时报告或维修,保证各项设施完整正常。

六、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坚持做到每周一小扫,每月一大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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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后勤人员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后勤,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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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月,获得“赞”数前三名的员工即为当月班组的星级员工,由班组从工资总额中分别给予500元、300元和200元(也可折算成工分)的奖励。

(三)实施班组建设积分兑现奖励机制,规则如下:

1、积分规则:

(1)员工“日考核”(采用员工绩效考核结果)考核为优秀员工的,加2分/次;

(2)员工“月评星”考核为当月星级员工的,加5分/次;

(3)班组被评为厂当月“星级班组”的,班组所有员工(含班组长)加5分/人(发生不安全行为员工除外);

(4)八型车间考核在中心前三名的区队,区队所有员工(含所有经理及班组长)分别加10分/人、5分/人、3分/人(发生不安全行为员工除外);

(5)生产辅助单位在公司半年度班组建设考核中获得前五名的单位,所有员工(含单位领导、机关科室人员、车间经理和班组长)分别加15分/人、14分/人、13分/人、12分/人、11分/人(发生不安全行为员工除外);

(6)员工获得单位、公司、集团及以上荣誉的,员工本人积分分别加10分/次、50分/次、100分/次;所在班组其他所有员工(含班组长)分别加2分/次、5分/次、10分/次;所在车间其他所有员工(含车间经理和班组长)分别加0.5分/次、2分/次、5分/次;

2、扣分规则:

(1)单位发生一起重伤及以上事故,单位所有人员积分归零,事故所在车间所有人员本年度内所有人员再扣除50分/人;

(2)单位发生一起轻伤事故,单位所有人员积分扣除20分/人,事故所在车间所有人员本年度内所有人员再扣除30分/人;

(3)员工发生一起不安全行为,员工本人积分归零,员工所在班组安全积分扣除10分/人,员工所在车间安全积分扣除5分/人;

(4)员工发生一起人为责任事故,对责任人扣除10分;

(5)班组内部发生影响内部团结和单位形象的事故,员工积分归零。

第十五条 班组长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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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五年级班级量化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五年级,班级,全文共 1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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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目标:

为了加强班级管理力度,促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促使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学习习惯、道德素养的养成,创伤良好的班风和学风,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二、实施办法:

1、在班主任及其他任课老师的指导下,实行值日干部负责制。值日干部为每天量化成绩的统计者,周末将成绩汇总,一份交给班主任,一份张贴在教室的班务公开栏内。

2、每位同学的基础分为100分,根据平时表现给予加分或减分,期末算出每位同学的平均分,作为思想品德评定、评选先进的依据;对表现极差的学生,将材料汇总上报学校,建议给予相应的批评。

3、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值日干部不得舞弊,更不得对同学报复,如有此类现象发生,则该同学的思想品德评定为不及格。

三、管理细则:

1、班级自习。

(1)未及时进教室的,每次扣1分。

(2)随便走动,大声说话,不认真学习,影响他人学习的,经值日班委提醒仍然不改的扣2分。

2、课间活动。

(1)下课后在教室内打闹,大声喧哗者扣1分。

(2)校园内追逐打闹,或玩不健康、不安全游戏的扣3分。

(3)上课站队拖拉,进教室推推搡搡的扣2分。

3、学习方面。

(1)作业。

①、迟交作业,一次扣1分。

②、缺交作业,一次扣5分。

③、经调查或任课老师反映有抄袭他人作业者,抄作业和提供作业者扣5分。

④作业质量差,被任课教师罚重新做的扣2分。

(2)课堂表现。

①上课进教室后仍然说笑的扣1分。

②不专心听讲,被老师点名批评的扣2分。

③不安心学习,随便说话的(包括讨论问题)扣3分。

④不认真做作业,做小动作的扣1分。

4、卫生。

(1)学习用品摆放不整齐,下课后不及时擦黑板的扣1分。

(2)每天中午、下午放学后没擦黑板的扣1分。

(3)乱丢果皮纸屑,经提醒仍不改正的扣2分。

(4)抽屉中脏、乱扣2分,经提醒仍未整理的扣3分。

(5)不认真做值日的扣2分,并罚值日1次。

(6)值日后桌凳整理不整齐,笤帚摆放不整齐的,每人扣1分。

5、文明礼仪。

(1)不尊重老师,顶撞老师的扣2分。

(2)语言不文明,骂人的至少扣1分。

(3)校内外打架的,至少扣5分。

6、其他。

(1)每天放学应按时离开学校,无故不离开学队的扣1分。

(2)破坏公共财产或影响教学秩序的,至少扣5分。

(3)不认真做眼保健操、广播操的扣1分。

(4)参加升旗仪式,集会等大型活动不守纪律的扣1分。

(5)每次交钱,带工具等未按要求带来的扣1分。

(6)劳动卫生迟到的,拖拉的,每人每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劳动的扣5分

(7)严禁学生在任何时间进网吧打游戏与捅台球等不适宜小学生的活动,违者一次扣10分,并要受到学校班级相关处分。

(8)禁止学生在无家长看管下骑自行车,违者扣5分

7、加分:

(1)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的,并积极准备的,每人加2分,获得名次或学校奖励的另加3分。能参加学区或县级以上的给予5至10分的奖励。

(2)平时小测、期中、期末考试成绩按所得成绩给予相应分分数,成绩居上游的给予3—5的加分,名次有进步的给予2—5分的加分。

(3)团结同学,互帮互助,争做优秀学生,获得班级、学校表扬或奖励的,给以5—10分的加分。(在班级“一帮一”活动中,获得“小老师”者将获10分)

(4)其他好人好事的,本规定末涉及的由班主任及班干部商定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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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班组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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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管理员负责全园的日常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安全管理员每周全面安全检查一次,重点抽查一次,检查安全记录并及时向分管园长汇报工作。

2、每学期签订一次安全责任状,由园长及安全管理员负责。

3、班主任对班级负责,年级组长对所在年级组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各部门负责,园长对全园负责。具体管理网络见上图。

4、形成安全每天检查制度,园长、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每天全面检查安全一次并记录,放学前最后离开者安全巡查一遍并记录,门卫晚上睡觉前全园巡查一遍并记录。

5、食堂人员从买到做严把质量关,防止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6、拟定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专人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教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及处理事故的应急能力。

7、设立人防(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技防(每晚打开报警系统)、设施防(消防器材责任到人)。

8、严格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督促,增强教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9、每月根据责任大小设安全奖及安全责任奖,一月发放一次。事故造成5000元经济损失免全园教职工当月安全奖。造成一万元损失免除全年安全奖。

10、严格实施安全管理,按照管理责任网络,层层负责。发现安全管理不严格(如不专心带班,闲聊、空岗、管理姑息等)发现一次扣除10元,并张榜公布。

11、事故班级安全奖,本学期不能发放,等事故处理完后进行发放。

12、明确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赔偿医药费。赔偿金根据责任大小确定,并接受法律裁决。

13、学期传染病出现5例以上的免班级安全奖,安全责任奖。10例以上加免月安全奖。

管理人员:

a)由于安全隐患造成伤害,安全管理员奖金全免。

b)出现责任状中1、3、4条中任一例,安全管理员扣除奖金的三分之一,两例全免,三例加免当月奖金。

c)出现责任状1-4条中任一例,该部部长免安全奖及扣安全奖的一半,两例全免,三例加免当月奖金。

出现5-6条中的任一例,安全管理员、各部门负责人、园长、扣除所有奖金以外,要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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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后勤人员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后勤,全文共 2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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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后勤人员管理, 切实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院正常秩序,有效规范行政、后勤人员执业行为,增强后勤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院登记的财务、医保、保卫、食堂、司机、电工、维修工等各类行政、后勤人员。

第三条 本《方案》所称行政、后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指行政、后勤人员在医院的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操作常规和服务诚信的行为。

第四条 行政、后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的具体办法和日常积分工作由医院积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第五条 积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行政、后勤人员有不良执业行为时,应及时反馈给行政、后勤人员所属科室及个人,并按规定进行积分并记入个人执业管理档案。

第二章 积分办法

第六条 一次记分的分值,按照违规行为的程度,分为12分、6分、4分、2分、1分五种。

第七条 在执业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积12分。

1.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2.由于责任心不强,影响一线临床诊治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3.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或医院调遣的;

4.对压力容器、万元以上医疗设备检修不及时或使用不当,发生爆炸,引起火灾或设备损坏,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者;

5.司机对医院车辆使用保养不当,人为造成车辆损坏或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用车,出现交通事故者;

第八条 在执业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积6分。

1.行政上不服从上级领导或管理的,影响团结、拉帮结派、造谣惑众、无理上访,经查属实的;

2.暗示、索要和收受患者馈赠的 “红包”、购物卡、代金券、宴请及各种馈赠。经查证属实的;

3.服务态度恶劣,与病人或其家属发生打骂,给医院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者。

4.擅离职守或无故拖延出车、出诊时间,使病人病情加重或造成不良后果的;

5. 利用工作之便,向患者及家属兜售卫生材料、药品、保健食品等谋取私利或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等收取回扣或提成的;

6.对水、电、气等设施不认真巡视,不定期检修,不及时报告,不认真处理造成工作不便或出现严重问题的;

7.司机对医院车辆使用保养不当,人为造成车辆损坏者;

8.财务人员贪污公款、私自挪用公款、作假账、销毁凭证、违规收记款项等,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者;

9.不能够及时传达或错误解读传达上级医保农合政策规定,造成后果的;

10.不能够及时、准确地进行网络医保农合数据传送,造成后果的;

第九条 在执业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积4分。

1.一年内有2次以上服务质量或服务态度方面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2.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或诋毁他人、拨弄是非、挑拨离间、破坏团结、影响工作的;

3.无正当理由请事假(旅游、参加各种私人活动等)超过1天的。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休假的,先休假(或超假逾期未归),后补办请假手续未获批准的;

4.不服从医院或部门(科室)工作安排或岗位调动的;

5.未执行医院收费标准或规定的。私自收取病人现金的。

6.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减免服务费用的;

7.不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不按规定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引起纠纷的;

8.洗衣房、消毒室工作人员不认真登记,出现物品错发、丢失者;

第十条 在执业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积2分。

1.科室负责人无故不参加院周会,不及时传达会议内容的;

2.因不重视上级部门各种检查,影响医院积分或效益的;

3.营养科人员不按时预约,送饭不及时,饭菜不保温,卫生不合格的;

4.保卫人员在有聚众闹事,医务人员受到威胁等情况下,未及时到位处理者;

5.记账人员未经批准,擅自为他人退款者;

6.医保农合政策规定掌握、督导检查不严格,造成后果的;

第十一条 在执业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积1分。

1.上班时间串岗、干私活、会私客、吃零食、喝酒(包括酒后上岗)、聚众聊天、打闹嬉戏、玩游戏、手机上网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看与工作无关书籍的;

2.服务态度差,出现生、冷、硬、顶、推、拖现象,不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或用语不规范的;

3.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态度消极的;

4.上班无故迟到、早退或不能准时就位,开始工作的;下班后,不及时关闭电脑,照明、降温、医疗设备的;

5.值班室内使用电炉、电饭煲、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者;

6.医保科不能够及时、准确地解答临床科室的咨询或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者;

第三章 积分管理

第十二条 成立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务科兼任,负责医院行政、后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的积分管理工作,并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登记的医院行政、后勤人员建立“行政、后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档案”。

第十三条 行政、后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实行周期累积计分,积分周期为一年,从每一次校验日起至下一个校验日止。一个积分周期期满后,该周期内的积分分值予以消除,下一周期重新开始计分。年度积分作为医院对行政、后勤人员年度考核及奖惩的依据。

第十四条 行政、后勤人员不良行为的信息来源意见信箱、来信来访、群众问卷调查、监督投诉电话等,同时办公室采取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医院内行政、后勤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对照本办法记分标准,对不良执业行为进行记分。

第十五条 2名以上行政、后勤人员在同一执业活动中发生以上情形的,根据责任轻重予以记分。发生其他不良执业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由记分部门酌情记分。

第十六条 办公室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医疗人员有不良执业行为的,应当签发《行政、后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通知书》,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并要求当事人立即或限期改正。

第十七条 行政、后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受到行政处罚的,应当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后给予积分。不能以积分代替处罚。

第十八条 医院实行不良执业行为积分公示制度,定期公布行政、后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和积分情况。

第十九条 行政、后勤人员认为不良行为积分不合理的,可在收到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向医院领导提出申诉。医院领导对办公室的不恰当积分、处罚,有权予以更正和撤销。

第二十条 对年度记分达6分以下的行政、后勤人员,由科室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年度记分达6分以上的行政、后勤人员,办公室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年度记分达9分以上或单项6分的行政、后勤人员,全院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并定为重点对象,加强监管。严重者,调离原岗位;对年度记分达12分以上或单项12分的行政、后勤人员,全院通报批评,年度考核按不合格处理,取消当年晋升、晋级资格。严重者,下岗待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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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学图书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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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本校师生员工均可在本室借阅图书

2、本室开放时间为:每日下午活动时间。开放时分年级借阅:

星期一:五年级;星期二:六年级;

星期三:三年级;星期四:四年级;

星期五:一、二年级。

3、师生员工借书一次一人一本。

4、借阅时需办理有关手续。

5、本校职工及学生放假离校时必须还清所借图书。

6、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扔纸屑。

7、支持管理员工作,协助管理员共同维护图书室秩序,借书时要按顺序排队。

8、护图书,不得圈点、批注,更不能撕毁、剪贴,违者每次罚款2元,情节严重的按定价赔偿。

9、借阅图书一般不要转借,如果转借损坏,由借书人负责赔偿。

10、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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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安全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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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领导。

二、进一步改善学校食堂卫生设施与条件,使食堂建筑与环境符合要求。

1、学校食堂配有相应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地。

2、食堂装配不锈钢材料制造的餐具专用的洗刷、消毒池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分开。

3、食堂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用有效措施,消灭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蚊虫。

三、要严格遵循食品采购的卫生要求、严把食品采购关,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

四、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

五、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主管卫生部门的卫生监督与指导。

六、要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与教育。

七、学校应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培养其食品卫生意识,并对他们进行科学引导、劝阻他们不买当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八、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的责任人要给予批评和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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