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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招标书实用29篇 招标合同20篇

WF21-2024-小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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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工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4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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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江苏天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天项目部 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施工需要,甲方将中天热电厂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工程项目

模板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分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为便于班组施工作业的管理,明确双方在履约过程中的权利、责任、义务,确保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进度的控制及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履行

一、工程名称: 中天热电厂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工程项目

二、工程地点: 中天热电厂

第一条、工程内容和范围

本工程范围之内(项目内容:脱硝支架基础、尿素楼,脱硫吸收塔基础、事

故浆液池、工艺楼、等)的所有模板支设、拆除工程,包含模板、木方到现场按照甲方的要求卸车、堆放整齐及施工完成后模板、木方上的圆钉拆除和按甲方指定地方堆放整齐。以及涉及变更改动都包括在内。施工过程中(含施工前)的一切图纸变更技术更改,已包括在承包范围内。现场不产生计时工,工完场清。

1、本工程采用包工(以实际施工模板面积计算、单价为75元/平方)不

包料的方式承包施工(即包人工、质量、进度、安全、材料节约,工完场清、工地周边的运输等一切使用工具)。

2、按施工图纸,包括变更部分。

3:包括工人进退场、伙食、劳保、安全、人身保险、费用。如因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所产生返工其一切工料费由乙方负全责。

第二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乙方必须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及施工图纸和说明要求进行制作和绑扎,精心组织施工,精心组织施工,达到建设、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特别要控制好层高、板厚、轴线尺寸方正、水平,不能超出国家出台的规范,顶板模板支设误差在±5mm内,并整改完成后进行下道工序。

控制梁柱、接头等所有节点方正,控制断面尺寸,不能超规范,柱、梁不能有胀膜,排架支撑一定要牢固,加强自检制度,所有平板铺好及预留洞口留置完成,经验收合格才能进入下道工序。要控制好材料的有效利用,不能无谓的浪费,若木工制作质量达不到要求,不符合标准,造成返工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如果由于设计和管理指挥原因造成损失,所有经济全部由甲方负责;由于操作者盲目蛮干、图速度、不按规范规定操作所造成的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经过监理现场验收并整改完成后进行下道工序。如果出现不符合标准,造成返工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且必须承担废料的费用。乙方在施工中不听指挥、盲目蛮干,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第三条、施工安全要求

甲方对乙方承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签订安全合同,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甲方的要求。及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中因违反以上规定而发生的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和帽带,(违者每次罚款100元),高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违者每次罚款300元),严禁吸游动烟,如果不佩带进入施工现场甲方将留取照片,且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禁止酒后上岗,如酒后进入施工现场甲方安全员有权将其逐出施工现场,如果因此发生矛盾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上岗所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根据各部门加倍罚款。

第四条、材料供应

乙方所需用的材料必须提前5天向甲方材料员通报,严禁不经计算、盲目进料,造成积压、造成损失(如上下力资运费)必须乙方自行负担,材料进场的卸车、堆放,平时的整理、归堆和完工时材料的清理归堆都有乙方负责。

第五条、施工机具

1、 所有木工制作所用的机具由乙方自行负责。

2、 甲方提供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现场管理

甲、乙双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动、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等工作,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如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制度及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乙方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政治素质及身体、技术素质,严禁使用童工、女工。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证、操作证。经批准进场的工人须持有效证件。进场时,每人交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并附花名册一式二份。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人员,以保证本组技术实力和队伍的稳定性。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尊重业主代表,监理及甲方管理人员,团结各工种施工人员。如发生不尊重业主、监理,甲方管理人员的过激行为,甲方有权对该施工人员进行辞退处理并罚款,发生班组之间打架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处罚双方,双方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乙方在完成自身的工作外,必须积极配合其他班组,参与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服从项目部的领导安排。严禁在施工现场赤膊、穿拖鞋和酒后上班。现场清理工作应该做到自己的工作自己清理,当天的材料当天清理,若不清理就要处罚或请另外人员清理,加倍处罚,胀模剔凿及剔凿费用由乙方承担,拆模时楼层内模板必须一次全部拆除,掉落在安全防护上模板、木方由乙方在各层顶板支设完成后清理,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罚款处理。合同期内,未经双方商妥并正式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不得单方撤离施工队伍,否则,因此而导致施工现场生产停顿、延误工期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单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冻结乙方的承包工程款。

第七条 生活管理

乙方进场后,乙方必须遵守有关中天公司的规章制度,保持施工现场的文明、整洁、产生的垃圾自己清理干净,如果有乙方人员在工地上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第八条 进度计划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部的进度计划,合理安排人员施工,不能影响到工程进度的实施,调剂好施工人员,每周召开安全文明质量进度工作例会,解决、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矛盾,平衡进度,如果乙方没有执行项目部的进度计划,造成滞后,那么就要对乙方进行每次500—1000元不等的处罚。第九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 提供施工必要运输的设备,木工加工机械由乙方自备。

3) 保证材料供应,如确因种.种原因供应不足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配。

4) 提供有效施工图纸,会审记录及时发送工程联系单及设计变理通知文字资料作为施工依据。

5) 提供现场的控制标高。

6) 负责向乙方作详细隐蔽物交底,技术规程指导及施工安全教育及解决图纸存在的问题。

7) 提供外脚手架及安全防护网。

8) 负责现场施工质量的验评,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进行相应处罚。

9) 提供施工用电及夜间施工照明灯具。

10) 协调好其它工种尽量避免因配合不到位造成返工、返修。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遵守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建设、临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严格本班组自身的安全生产教育。每个工人入场时,都必须认真学习、遵守执行经理部制订的《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避免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凡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大小安全事故的责任。

3)提倡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并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与建设、监理单位、甲方及其他班组间的关系。必须要求每一个工人遵守纪律,不打架,不滋惹是非,若违反,乙方要承担责任。

4)绝对服从甲方的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必须在操作作业现场,未经经理同意不准离开工地。应保证足够的施工力量,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负责组织工人进退场,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5) 严格按照图纸及规范规定的模板尺寸下料,不造成人为的浪费。收工前要把剩余的材料清理并尽量回收,做到工完场清,不准从楼层上往下倒建筑垃圾。

6)爱惜甲方的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承担本组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的维护与保管。违章操作致使机械设备和工具损坏的,其维修费用及由此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严格履行材物领(借)用手续,工完退回。

8) 模板安装符合质量要求,绝对不能出现返工现象。每次挠捣砼梁、板、柱、梯的时候,必须派专人跟班看模板,必须保证砼浇灌后的混凝土成型质量。

9) 木工工种必需的工具、护具及劳保防护用品由乙方自备。

10)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各项规定和要求,否则,甲方有权逐项予以罚款处理,所罚款项在结算款中一次扣除,情节严重者则予清除离畅

第九条 工程款结算和付款

工程完成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以实际计算一次结清。

第十条:违约责任

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形分包,在施工进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工程应予赔偿。

1、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有一方不经另一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损失由单方解除合同的这一方赔偿。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安全文明的要求施工完成。 第十二条、其它:

1) 由甲方违章指挥或强命工人违章操作造成的伤害,其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造成终身致残的,视程度予以赔偿,但最高幅度赔偿为一次性五万元封顶。

2) 由于他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伤害,其经济损失由肇事者负责。甲方负责追查伤者费用暂由甲方支付。

3) 凡操作者违反操作规程和工地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伤害,其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执一份,甲方二份,双方代签字后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本合同原件有效,复印件无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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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承包建筑施工工程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7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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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规 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 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                     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l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四百七十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 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 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委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 受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 -(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 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 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 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 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 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放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 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 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4.2 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

(2)向受托人提供完全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7)应尽的其他义务:

5、受托人的义务

5.1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5.2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全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

(4)应尽的其他义务: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6.2 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7.2 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

代理报酬的币种: 汇率: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预计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

9.3 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

9.4 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0.2 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2、争议

12.1 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委托人 份,受托人 份。

17、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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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设计,全文共 4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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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委托单位:

设计单位:

设计编号:

合同编号:

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合同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_____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五、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六、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七、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和诉讼选择一种)。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通讯处: 通讯处:

电话或电报: 电话或电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附件1:

________设计项目收费表

┌─────────────────────────────────┐

│项目│项目│单位 │设计│单位造│工程款量│投资│设计费收│设计费│

│编号│名称│平方米│内容│价元/│平方米 │估算│费率(%)│(元)│

│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工程委托设计共 项 平方米 投资估算总计 元,估计设计费│

│总计 元。签订合同时由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50%,暂按 元拨付。│

└─────────────────────────────────┘

注:投资估算为甲方所提,设计后的投资金额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或修正设计概算为准。

建设单位:(盖章) 设计单位:(盖章)

基建负责人: 基建负责人:

签订收费协议 年 月 日

附件2:

___________工程设计补充协议书

编号:

本协议依据 号建筑设计合同签订,为原合同的附件。

业经 需编制 设计,双方协定:

一、甲方应按时交下列建设文件设计基础资料:

┌──────────────────────────────────┐

│ 序 号 │ 文件和资料名称 │ 交付日期(或期间)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乙方在甲方按时提交上述文件,资料的前提下,应按时交付下列设计文件:

┌──────────────────────────────────┐

│序 号 │ 设计文件名称和内容 │ 交付日期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建设单位 (盖章)设计单位: (盖章)

基建负责人: 设计室主任:

签订协议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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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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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户: 账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 (指分包部分之间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

第三条 工程范围 。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列出)。

第五条 承包人 (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总承包人及发包人负责供应之材料,分包人应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六条 工程总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 元整。

第七条 工程包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 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人供应材料总值)。

第八条 付款办法

第九条 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条的工程范围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条 中间开工 本工程范围内的 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条 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办法 。

第十二条 关于工程保密办法 。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

第十四条 特殊条款 。

第十五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十六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总承包人收执 份(其中送拨款银行及发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执 份。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总承包人: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分 包 方: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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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6]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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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在承包人提交投标书之前,应被认为己视察和检查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以及与之有关的数据,并对下列内容表示满意(指在可能的范围内对成本及时间的考虑):

(a)工地的形成及性质,包括地表以下的条件;

(b)水文和气候条件;

(c)为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材料及工作的范围和性质;

(d)进出工地的方式及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并且,一般还应认为承包人已取得有关诸如下述可能对其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事故及所有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

承包人应被视为其投标书是建立在上述由业主提供的资料及承包人对现场的检查和考察的基础上的。

11.2 数据资料的获取

根据第11.1款规定由业主提供的数据资料应认为将包括(如果有的话)合同其他条款中所列出的数据资料,业主提供这些数据资料的查阅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名称)。

查阅这些数据资料不应收取任何费用,承包人在交纳一定的复制费用后可得到这些数据资料的复制(印)件。

12.1 反控标书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被认为已对投标书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写明的单价和费用的正确性及完备程度十分满意。除在合同中已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及投标书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包括有关货物、材料、设备及服务的提供及暂定金额下的意外开支)及所有为正确施工、完成工程并保修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宜。

12.2 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在工地现场遇到了气候条件以外的实际的障碍或不利条件,这种情况在承包人看来是有经验的承包人不可预见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在收到这一通知时,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这种障碍或情况不可能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合理预见时,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监理工程师应决定:

(a)根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b)承包人在遇到上述情况时所发生的费用,这笔费用应加到合同价款中、并且将上述决定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做出这一决定时,监理工程师应考虑所有由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有关指令及在无监理工程师具体指令时,承包人采取的可为监理工程师接受的任何适当合理的措施。

13.1 工程应符合合同规定

除由于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达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与执行监理工程师就涉及或有关该项工作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与否写明。承包人应只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或按第2款的规定接受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14.1 应提交的施工计

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日后的28天内,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两份工程施工计划以征求其同意,工程施工计划的格式和细节应符合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不论何时当监理工程师要求时,承包人还应以书面形式将其为工程施工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总说明提交监理工程师,以供参考。

14.2 施工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应每三个月对施工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其中包括(a)已制定的每月预计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和(b)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安排表。

共35页,当前第6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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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电视监控工程安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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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乙方承接甲方电视监控工程,工程设备造价______元(此价格不包括工程用线、pvc管费用),并达成以下协议: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预付乙方设备款的______%,作为预付款,待安装调试按品牌验收完毕后______天内付清设备款的______%和线、pvc管的费用。乙方承诺______天内开工,______天内全部工程结束。甲方保证在工程安装调试过程中给予乙方必要的合作。如因甲方因素造成的图像质量问题的排除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派技术人员指导安装并负责全部设备的调试。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附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4、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出现纠纷由起诉方所在地法律部门依法处理。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代表:代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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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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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五、分包工程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第二条 工程结算

按分包工程项目,在工程施工进行中按当月完成的验收合格工程量预结,工程竣工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结算。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

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

二、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单位工程分包,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实行单方平方米人工费包干,每平方米____元。

二、内檐抹灰分包,达到优质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达到合格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实行分项人工费包干每平米________元。

三、单项分包石、土方工程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

四、清工每工日为________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电、清工工日为________元。

六、水、电、暖、卫工程,每预算工日(按幢号分包为)________元。

七、冬季施工期间(12月1日到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单价为________元。

八、分包工程费用明细表(一~七项均可列表)

第六条 材料供应管理

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水泥、钢材、商品构件、五金、油毡、沥青及水、电、暖、卫等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七条 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一台机械应配备一名司机,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____%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报送____备案。

三、本合同签订地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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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筑工程居间合同标准专业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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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方为了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合作共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平等、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居间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引荐工程项目给甲方和业主单位(以下简称公司)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公司”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公司”签订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公司与业主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公司与“公司”未签订书面工程《施工合同》,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业主单位“公司”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和拟建工程信息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业主单位“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业主单位“公司”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业主单位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收取居间报酬。

3、乙方在甲方与业主单位“公司”业主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促成业主单位“公司”将工程承包给甲方。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业主单位“公司”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实际履行和业主单位“公司”所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因与业主单位“公司”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4.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业主单位信息或者与业主单位合同谈判过程中掌握的信息,在乙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与业主单位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本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总造价的%。

2、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居间报酬的30%,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卡号: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中。待甲方与业主单位“公司”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2个工作日后,上述甲方转款归乙方所有并可自由支取。

3、从甲方向乙方预付居间报酬圆之日起至业主单位“公司”与第三人签订《施工合同》时止,乙方没有促成甲方与业主单位“公司”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视为乙方居间不成功,乙方应10日内将甲方预付居间报酬无息退还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4、在居间成功之前,乙方不得动用甲方预付的居间报酬。在甲方预付居间报酬的当日,乙方应当为甲方出具《收条》并当面或邮寄给甲方法定代表人。

5、从甲方与业主单位“公司”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之日起10日内,甲方应付清乙方的全部居间报酬。

6、乙方完成居间任务并实际取得居间报酬后,须向甲方开具正规的税务发票或《收据》,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居间报酬的承担

居间报酬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垫付居间活动部分必要费用。

六、诚信原则

1、如果甲方与业主单位“公司”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业主单位“公司”直接进行合同协商谈判,否则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2、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四川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等的名义与业主单位“公司”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视为乙方完成居间任务;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限)为甲方向乙方预付居间报酬圆之日起至业主单位“公司”与第三人签订《施工合同》时止。乙方在委托期限必须积极推动业主单位“公司”与甲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甲方和业主单位“公司”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

七、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在委托期限内未促成甲方与业主单位“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方只能向本工程合同履行地即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本工程合同履行地为。

十、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并依法追究甲方的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或捺印后立即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之一的,视为违约。违约方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报酬总额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日期为: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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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14]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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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承包人应提供检验、测试及试验任何材料或设备通常所需要的协助、劳力、电力、燃料、储藏室、仪器及仪表,并应在这些材料用于工程之前,接监理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提供样品以供试验。

36.2 样品费用

如果合同中已明确地指明或规定试样应由承包人提供,则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全部试样。

36.3 检验费用

如果检验属于下列情况,承包人应承担其任何检验费用:

(a)在合同中明确指明或规定,或(b)在合同中已作出足够详细的说明(只有在通过一项荷载试验或其他试验方可确定任何已竣工或部分竣工工程的设计是否达到预期目的的情况下)以使承包人能定价或在投标书中标价。

36.4 未规定检验的费用

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的任何检验:

(a)未规定及未明确指明,或(b)(在如上所述的情况下)未详细说明,或(c)(尽管规定或指明了)监理工程师要求不在现场、或在制造加工或准备这些材料或设备的地点以外的场所进行试验。

这些试验结果表明,材料、设备及操作工艺未按合同规定满足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则有关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其他情况下,应根据36.5款的规定办理。

36.5 监理工程师决定中未规定的检验

根据36.4款规定,本款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在与业主和承包人认真协商之后,确定:

(a)按第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获得任何工期延长;以及(b)应追加到合同价中的这笔费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抄报业主。

36.6 业主可提供的材料或设备

业主可向承包人提供货物和材料(包括工程机械):

招标文件中如附有“业主可供材料一览表”时,承包人可按所定的价格选择使用或者可选用自有来源的材料。如果承包人选用业主提供的材料:

(1)业主将保证在合同期间按表中所列价格及指定的地点供应上述材料;及(2)该种材料应被认为已由承包人选定和使用,并应相应地符合各种有关的要求。

37.1 操作的检查

监理工程师及其授权人,在适当的时间内,有权进入工地、车间以及为工程生产、加工和准备材料、设备的地方,承包人应为这种进入提供一切便利,并协助得到进入上述场所的权利。

37.2 检查和试验

在生产、加工或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师有权检查及试验按合同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如果生产、加工和准备这些材料、设备的车间、地点不属于承包人的,承包人应为监理工程师在这些车间、地点进行监督、检验获得许可。这些检查、试验不应免除台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义务。

37.3 检查和试验日期

承包人应同意监理工程师安排的检查、试验、合同规定提供的材料、设备和时间及地点,监理工程师应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其准备参加的试验及所要进行的检查。如果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代表,未按协议时间参加这一工作,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承包人可以进行这些检验,并认为是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检验。承包人也即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适当证明的检验结果的副本,如果监理工程师未参加检验,他应承认该资料表明的结果是推确的。

37.4 拒收

如果根据37.3款规定,材料、设备未在协定的时间和地点为检查和试验作好准备,或者监理工程师认为该材料、设备检验的结果显不是有问题的或不符合合同的要求,监理工程师用拒绝这些材料、设备并应立即通知承包人。通知应说明监理工程师拒收的理由。承包人应立即解决好存在的问题或确保被拒绝的材料、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在相同的条款或条件下重复实验被拒绝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重复检验。由此而引起业主发生的费用,监理工程师应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决定所需的费用,业主将向承包人索回或从支付给或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监理工程师应相应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

共35页,当前第14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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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设计,全文共 2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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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1、工程名称:

1. 2、工程地点:

1.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1.4、设计说明:

1.4.1、楼面顶层窗户上方拱形中间点缀七彩跳变的LED点光源,窗户正面采用兰、白两色可控LED数码管渐变。

1.4.2、楼体轮廓采用可控LED七彩数码管勾勒,色彩变化为行云流水,七彩追逐的效果。

1.5、工期:本工程完工工期自合同生效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15日内。

1. 6、工程质量:按国家和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标准验收。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和时间的要求。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施工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并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2、指派专人负责合同履行并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联系协同办理验收、变更、登记及其他有关事项的手续。

2.3 、在施工过程中,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指派专人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 4、有权对原设计提出变更,在双方共同确认的条件下,做好变更记录。

2.5、项目验收交接后,按协议及确认的变更记录及时付款。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指派专人为驻工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方案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若要求乙方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因提前完工而采取措施的费用。

4.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程,则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等国家制定的施工以及验收规范和甲方的设计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付款方式

6.1、本合同生效 ,甲方分三次支付总额为36000.00元的合同价款。

6.2、第一次:合同签订后的2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2%即15000.00元的工程材料款。

第二次:乙方进入现场开工后的2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2%即15000.00元的工程进度款。

第三次: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2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6%即6000.00元的工程结算余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7.2、由于甲方原因,逾期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支付乙方的违约金,并承担延误工期的损失。

7.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设备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7.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7.5、未经甲方书面文件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7.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7、因一方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双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在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但如果因一方违约而延期并在延期阶段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造成另一方损失的,不得以不可抗力事件为由主张其免除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8.2、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内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不可抗力认定证明。如对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有异议并因此发生仲裁纠纷,应以仲裁裁决的认定为准。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甘肃省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若项目没有调整或增减,则按本合同价款结算;若变更或增加工程量,变更或增加项目在报价文件中已有列明单价的按报价书的单价和安装实际工程量结算,在报价文件中没有列明单价的工程,原则上按《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现行相关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结算。本合同未涉及事项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协议解决。

10.2、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到场,72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若是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质保期满后发生质量问题,收取相应的材料及人工费。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是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

11.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1.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1.4、与本合同有关的经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会审记录、项目变更文件、凭证、通知书、确认书等文件,以及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工商执照和资质证书(经乙方盖章的复印件)、乙方的报价文件等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 代理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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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筑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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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_____受托人: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_

招标规模:_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电子人箱: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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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4]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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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承包人在下列事项方面无需征得这样的同意:

(a)提供劳务(b)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给合同中已写明的分包人。

4.2 分包人义务的转让

当分包人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人承担了合同规定的保修期结束后的任何延长期限的连续义务时,承包人可在该期满后的任何时候,在业主的要求和由业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把未结束的这种义务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合同文件

5.1语言和法律

本合同中文件用英语/中文拟定,如果合同文件是用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则据以分析和解释该合同中的那种语言是英语/中文,因而称之为“法定语言”。

5.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解释时,监理工程师应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发出指令。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合同文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

(d)合同条件;

(e)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技术规范。

(2)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f)图纸的合成资料(1)标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释。

(3)图解显示。

(g)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以及(h)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6.1 图纸、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图纸应由监理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向承包人提供四套复制件,承包人需要更多复制件的,则应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图纸、规范及其他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文件。

一旦保修证书发出,承包人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返还监理工程师。

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交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和复制件,连同一些不能照像复制成相同质量的资料的复制件在内。另外,如监理工程师有书面要求,承包人亦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为业主使用的相应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业主将支付相应的费用。

6.2 一套图纸应保存在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图纸,应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监理工程师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6.3 施工进度的打乱

凡出现监理工程师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令,工程进度或计划将拖延或打乱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详细说明。

6.4 图纸延期和图纸延期所产生的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监理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人根据第6.3条发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图纸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误进度和(或)细致费用的增加,则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及承包协商后,应决定:

(a)任何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该项费用的金额;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共35页,当前第4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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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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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安装承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一、工程名称:

二、国家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工程项目表、申请建筑许可执照、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总概算等文件号。

三、工程编号:

四、工程地点:

五、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六、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一、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 物资供应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第( )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

二、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甲方应负责商品检验(在施工现场加工的非标准设备,甲方可委托有条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乙双方的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负责供应方负担。

四、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方负担。

五、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以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确定包干造价,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预算定额或人工费包干办法结算;

5.……

二、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____日内按工程造价总额____元的____%一次拨给乙方备料及施工费。工程进行期间,甲方应审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统计月(季)报表,并据此拨给工程进度款。工程未竣工验收前,可预留工程总造价的____%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基本建设投资拨款改贷款之后,贷款办法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二、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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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GF--96--0206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3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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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第一部分 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料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称简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瀑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 图纸。

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委托监理。

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

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 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与调整。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 工程款预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内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 甲方提供材料。

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 乙方供应材料。

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 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 乙方变更设计。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方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35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保修。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 争议。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 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用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索赔。

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产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

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

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内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 保险。

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第二部分 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1.2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天数:

1.3 质量等级:

1.4 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 合同语言:

3.2 适用标准、规范:

3.3 适用法律、法规:

第四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

4.2 图纸提供套数: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五条 甲方代表

5.1 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

5.2 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

5.3 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

第六条 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

6.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八条 甲方工作

8.1 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

8.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8.3 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

8.4 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8.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8.6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7 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

第九条 乙方工作

9.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9.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9.3 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

9.4 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 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

9.6 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

9.7 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

第十条 进度计划

10.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0.2 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

15.1 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

17.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

17.2 质量评定部门名称: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十九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20.1 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

20.2 调整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 工程预付款

21.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1.2 预付时间和比例:

21.3 扣回时间和比例:

21.4 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3.3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二十六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

第二十八条 甲方变更设计

第二十九条 乙方变更设计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价款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

32.2 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

33.1 结算方式:

33.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33.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33.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33.5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保修

34.1 保修内容、范围:

34.2 保修期限:

34.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34.4 保修金利息:

第三十五条 争议

35.1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违约

36.1 违约的处理:

36.2 违约金的数额:

36.3 损失的计算方法:

36.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七条 索赔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第四十一条 保险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

44.1 合同副本份数:

44.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4.3 合同制订费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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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设计,全文共 2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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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劳务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结构:

4、建筑层数: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时间:年 月 日

竣工时间:年 月 日

三、工程范围:

四、工程内容:

1.含吊砖、砌砖、运灰、抹灰、楼地面找平、砼浇筑与养护,工完场清。

2.含阳台、女儿墙砌砖抹灰,压顶砼拌制、浇筑及抹灰;

3.含屋顶坡屋面、屋面刚性(砼)防水和结构找平(坡)层;

4.含材料吊装、二次转运;

5.含商品砼浇筑及砂浆拌制;

6.含铪过梁砼拌制,制作、吊运与安装,放线孔的填堵(不含植筋及消防、水电洞口填堵);

7.含门窗补洞(边)、商品砼泵管孔洞预设辅助用工和孔洞支模补洞;

8.含水表间内壁、强弱电间内壁、送风井内壁、楼梯间的墙面、顶棚抹灰。

9.含砼浇注的电机振动捧的购买和维修,及施工中所需工器具用品。

10.主体轴线分线及抄平放线等。

11.所有工器具的管理及看守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劳务承包单价:

1.劳务承包单价明细(包含基础)。该单价包括工人工资、管理费用、劳保、福利、工用具费、安全费用;)。

(1)砼浇筑(按实际砼方量计算):25.00元/m3;(包含所以混凝土构件、及零星混凝土浇筑)。

(2)砌砖(按实际墙体方量计算):180.00元/m3;(包含砌砖、吊砖、打灰、运灰、楼地面找平、脚手眼、屋顶洞口填补,龙门架设备安装拆除、工完场请等一切人工费)。

(3)抹灰(按实际抹灰面积)10.00元/m2;(包含抹灰、材料吊运、工完场清等一切工作)。

(4)以上每项单价都包含基础、主体、屋顶、附属等施工,综合预算得来,。

(5)甲方安排乙方计时工工资现场按实际量定价。

六、质量责任:乙方必须熟悉所承揽工程施工图,严格按国家强制性验收标准从事劳务安全活动,达到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按施工图施工:乙方必须自动接受甲方现场从事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签认甲方技术交底,按质按量保证所承包工程内容如期完成,并一次性检验验收合格。

2.如有质量缺陷,乙方必须主动对有缺陷部位即时返工,至直检验合格。

3.甲方提供检验合格的建筑材料,甲方现场施工员向乙方交控制线,并核查乙方施放的轴线,监督乙方按图从事劳务承包施工全过程。乙方必须合理使用材料,按图放样,按配合比本配料,杜绝浪费,工完场清。

七、安全责任: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__)、《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__),甲乙双方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严禁各类违章作业与违章指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2.甲方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程及责任制》,加强对乙方安全教育,督促乙方学习掌握、落实在施工全过程中。

3.甲方负责提供安全防护的材料(安全网);乙方配备足够、合格安全帽、安全带、保险绳并及时发放。

4.内架做砖、抹灰用安全防护由乙方负责实施。

5.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和拆换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和指挥。

6.乙方必须落实责任,作好安全交底。

7.签约人必须全天在岗。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时必须提前向项目部请假并征得同意。否则按缺勤处理,按500元/人次处罚。

8.对于工地现场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的划分,20000.00元以下由乙方负责,20000.00元以上时甲乙双方按照7:3进行经济纠纷赔付解决。

八、劳务承包工资的拨付: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平时支付生活费。以单栋主体结构全面完工时,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按所完成工程量工资总额的80%支付; 在工程竣工初验合格后30日内,支付全部所完工程量的90%,竣工验收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工程尾款。

十、工期:

1.主体施工工期: 天。

2.甲方制定本项目的合理有效工期,乙方必须如期完成。乙方保证现场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人员数量。甲方一经查实乙方人员技术水平和数量不能保证工期,乙方必须及时配备。

十一.退场处理:

1.乙方没有按项目部书面通知时间入场的,甲方视为乙方自动退场,甲方将另选施工队伍入场施工,甲方不承担乙方因退场造成的任何损失。

2.乙方不得将所承担的工程任务进行转包,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从乙方所完成工程劳务总额中扣除30﹪作为乙方违约赔偿金,并责令乙方在3日内退场。乙方退场后,甲方在30日内按乙方实际完成工序劳务总额的70﹪与乙方结清工程劳务价款。

3.若有违章作业,未及时整改的,甲方按实际情况予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施工中违章操作由乙方责任造成安全事故发生在8000元以内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施工中违章操作由乙方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情节严重,且超过8000元以上,扣除保险陪付外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触犯刑律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30%,甲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70%。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责令乙方在3日内自动退场,乙方退场后,甲方在3日内按劳务承包单价与乙方结清工程劳务价款。

4.如甲方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确实无法按时按质完成施工任务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自动退场。

5.民工工资由乙方自行调节,不得聚众滋事和拖欠民工工资。

十二、其他:

1.附件1:四川省崇州市科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处罚实施细则。

2.本劳务承包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单方违约或项目竣工财务结清价款时自动失效。

3.本劳务承包安全施工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4.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项目负责人: 班组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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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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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五、分包工程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费用____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________人。

第二条工程结算按分包工程项目,第一个月预支生活费,按合同人数每人____计算,下月结算时扣回,在工程施工进行中按当月完成的验收合格工程量预结(幅度不得超过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结算。

第三条工程质量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甲方提供住宿条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锅、笼屉、吹风机、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备,生活用煤由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经其负责人签字同意,可在甲方就医,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按月付清。

第六条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单位工程分包,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实行单方平方米人工费包干,每平方米____元。

二、内檐抹灰分包,达到优质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达到合格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实行分项人工费包干每平米________元。

三、单项分包石、土方工程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

四、清工每工日为________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电、清工工日为________元。

六、水、电、暖、卫工程,每预算工日(按幢号分包为)________元。

七、冬季施工期间(12月1日到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单价为________元。

八、分包工程费用明细表(一~七项均可列表)第七条材料供应管理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水泥、钢材、商品构件、五金、油毡、沥青及水、电、暖、卫等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以施工。

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

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一台机械应配备一名司机,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____%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总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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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安装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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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架安装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了明确双方在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基本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价款:人民币:                    整 (¥:                  )。(含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售后、税费、等费用)。本合同总价款为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总额包干价,不因外部因素(如物价上涨等市场风险)的变化而改变。

第二条  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2)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

3)合同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在售后服务期满一年应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  工程期限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60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整个工程安装施工,并完工交验。乙方在完成工程质量保修义务后本合同自然失效。

第四条   施工与验收

1. 甲方确认施工现场条件具备后,提前三天通知,设备到场验收后由甲方负责保存,乙方进场施工。

2.甲方指定              同志为工地代表,随工检查工程质量,办理各项随工记录,签证及变更手续。

3.乙方指定              同志为工地代表,负责与甲方和监理单位的各项协调、配合工作,解决工程中发生的问题,组织安全生产,优质施工。

4.施工工艺,隐蔽工程采取随工检验的方式,合格后办理签证,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和资料。施工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解决,再办理随工签证手续。

5.竣工前的设备安装应符合安防施工规范要求,检验合格后及时办理签证手续。

6.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文件规定相符,甲方应及时出具设备验收合格证明。如甲方提出增加的设备要求,将补充签订合同的材料货款前期已安装设备的维护风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只收取设备维修成本费用。

7. 根据施工进度进行布线,设备的安装调试,主体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二日内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正式提出工程的验收报告,并于十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竣工资料报送相关单位审核。审核完毕后,由甲方组织在十日内组织相关负责人,按照有关安防建项目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和质量评语。

8.当甲方收到乙方正式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系统进行测试,并明确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或签字验收,若甲方在10日内提不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则乙方示甲方已经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9.本工程通过验收后,乙方须根据工程实际整理,并向甲方提交符合规范要求的竣工验收资料,(内容主要包括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工程变更单、隐蔽工程单、设备材料使用清单、验收报告、竣工图纸、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等,以供甲方决算和存档。

第五条    施工管理:

参考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第六条    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 乙方质量包修期限为1年, 保修期限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所有设备保修期限按各厂家保修单所载内容执行。系统维护期限为一年(人为及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提供系统终生维护。

2. 乙方保证提供的材料符合,合同清单设备内容,并完全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规格、型号。乙方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的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3. 在质量包修期内,如果该安全防范系统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诺维修好,或更换。所发生的材料、设备费用和人工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故障通知后,应在8小时内予以响应,2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赶到现场排除故障。

5.在1年保修期内,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安全防范系统设备损坏则不属于保修范围,保修期过后,如系统出现故障,乙方承诺负责维修,其所发生材料及设备费用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系统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对使用者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含使用者所须知的操作、维护等方面。

7.乙方在设计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符合甲方需求的情况下,经双方讨论一致,可对设计方案做合理更改

第七条   分包或转让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分包或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行为。

第八条   安全维护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然易爆地段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的措施,并承担有关经济支出。

第九条  不可预见事务处理

1. 如发生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如地震自然灾害等),使系统无法按期完成,或无法完成,乙方需书面报甲方认可,并协商确定新的完工日期。如果发生其它不可预见问题(如:临时增加工作量或由于甲方原因而延误工期等),其解决问题方法及费用另行商议。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但经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可向武汉市的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签订地点为:湖北省电力公司

3.本合同签订时间为    年   月  日

4. 本合同范围和要求以及合同的总报价单详见合同附件。

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

代  表:                                 代  表:

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                    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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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文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4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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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单位全称):工程建设公司

乙方(单位全称):XX有限公司

甲方承建国道315线X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A标段的施工任务,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将部分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和维护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施工地点:国道315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A标段;

二、工程内容:K0+000-K34+360、K0+000-K66+000段内的单柱标志牌、双柱式标志牌、悬臂式、悬挂式、道口标注,发光型标线、轮廓标、里程碑、百米桩、公路界碑等工程项目,具体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见附表《工程量清单》。由于设计缺陷,施工图纸中的工程内容和数量与业主提供的清单工程量的工程内容和数量部分不符。但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和内容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乙方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承担5万平方米标线工程,每平方37元计算。

三、工程承包:

1、甲方收3%项目部综合管理费,11%公司管理费,乙方承担3.3%项目税金。

2、工程承包价为:¥6185991.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壹拾捌万伍仟玖佰玖拾壹元。

四、进行工程承包的施工队必须具备本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员、机械设备、技术力量、资金周转、材料采购运输等各项条件。

五、施工工期: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11月31日。甲方对乙方进行半个月的试工期,若在试工期内质量、安全、信誉等达不到甲方要求,或不能令甲方满意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无条件退场,由此而发生的费用、责任由乙方自负。合同签订之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时间保证劳动力、材料及施工机械设备进入施工地点,否则,甲方将按乙方自行解除合同处理。

六、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交纳现金9万元(保险2万元,环保押金5万元,交竣工文件2万元),作为该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后,甲方会同监理组织检测,工程经检测合格后,甲方一次性给乙方返还7万元该履约保证金。2万元保险费不予退还,公司用于购工程一切险,如乙方签订合同后拒不进场或者进场后中途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撤场,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全部工程施工任务。甲方根据完成的工作量填报工程价款,待业主批复、资金到帐后,从每次业主批复的工程价款额中扣除10%的质保金后将剩余价款按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支付给乙方,乙方完成的工程必须达到质量标准要求,否则不予支付工程价款。扣除的保修金不超过工程总承包价的10%,待工程完工后,甲方会同监理组织检测,工程经检测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合同协议书后面所附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内容和数量是设计的预计数量,仅做参考,不能作为给乙方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量,由甲方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业主、监理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计算支付金额;

4、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本合同协议书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5、因工程施工、材料采购、设备租赁、劳务费支付、物资运输等发生的与该工程项目有关的一切税金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工程结算时乙方必须出具由甲方填写完整的施工现场工程量确认单和甲方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及乙方合同签订人共同评定的交工质量签订书,否则不予结算。

七、主要人员、机械设备及要求(强制条件):

1、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内,主要人员、机械设备、材料全部到达施工现场,否则甲方将根据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2、乙方必须配足与施工工程相适应的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完好率必须达到90%以上)。否则,导致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进场机械设备按甲方要求和工期合理安排。

八、主要材料要求:

1、所需的主要材料乙方按设计文件要求和业主的要求进行采购,所采购材料通过业主第三方检测后方可进场使用,否则不予进场。

2、所有基础的施工要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xx)的规定;工程所需的水泥混凝土由甲方提供,供应到位。其费用按公司成本价加运费扣回。

九、工程安全责任:

1、乙方进出场安全、施工现场的机械和人员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2、对于可向业主或保险公司索赔的损失和费用,乙方应及时收集整理索赔资料,向业主或保险公司索赔,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索赔失效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3、在施工期间,因乙方不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而发生一切事故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人员在施工时间擅自离开工地,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十、工程质量责任:

甲方:

1、甲方应派技术人员对乙方的工程施工进行现场监督和技术指导,把好施工放样、工序操作、自检验收等质量关,避免乙方的返工;

2、因甲方指挥不当造成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按协商比例分担;

3、甲方组织人员进行对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完工检测、评定、核实。

乙方:

1、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现场管理和技术指导;

2、施工期间,工程因乙方管理不善,出现施工现场混乱、发生质量隐患等现象,造成被业主、监理和上级单位通报、返工、罚款的,返工费、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对乙方处以返工费、罚款额30%的处罚。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仍将按本合同中工程进度责任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承包协议,并将乙方清除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完成的工程经甲方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时,乙方无条件返工。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完工后,要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书,由甲方会同监理组织检测,工程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才能退场;

十一、工程进度责任

服从甲方的管理,执行作业计划,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施工任务。若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工程施工内容,乙方向甲方按5000元/每日支付违约金。拖延工期超过5天以上,甲方可以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包括监理、业主等部门罚款和其他一切责任)。

十二、农民工队伍工资支付

乙方按月及时兑付农民工工资,并将农民工工资表报甲方设在工地的项目部核实,如乙方不能按月及时兑付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上访事件发生,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情况严重时,甲方可暂停给乙方支付工程价款,必要时由甲方直接给农民工兑付工资,费用从支付给乙方的工程价款中扣除。

十三、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设立“国道315线察汗诺至德令哈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A标段项目部”,对乙方按施工计划下达工程进度指令,派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和技术指导;

2、甲方负责乙方工程的质量管理、进度计划与技术管理;

3、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对进场劳务人员负有组织管理和规章制度教育等管理责任;

4、加强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教育,监督检查乙方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开工后甲方提供乙方200万元的周转资金,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乙方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操作规程,承担违纪违章责任,承担因乙方工作过失造成工程损失的经济责任;

2、乙方进入现场后要尽快核实自己的工程数量和内容,此项费用乙方承担。;

3、项目开工后,乙方必须为自己管理的农民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将保单复印件报送给甲方,如乙方不购买,甲方将强行为农民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从支付给乙方的工程价款中扣除;

4、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如实填报劳务人员情况,并收集好参加劳务人员的身份证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劳务人员,合同签订人无特殊情况每月坚持守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5天。若需离开工地时,必须向项目经理请假(写出请假条),批准后方可离开工地,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责任自负。同时,合同签订人在施工现场坚守工地时间达不到实际工期2/3以上时,甲方将原合同废止,重新委托施工人员签订新的合同,与原合同签订人不再发生劳务关系。

5、乙方必须配备2-3名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工程测量放样及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技术指导,相应的测量仪器和工具乙方自带,并按工程施工进度编制完成相应的技术资料。配备1名技术娴熟、实践经验丰富的试验人员,负责完成工程所需的一切试验检测工作和相应的试验检测资料。乙方按要求每旬或每月将完成的技术资料和试验资料报送甲方设在工地的项目部检查,工程完工时,一切工程技术资料和试验资料均要同时完成,交竣工验收前,要完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编制。工程使用的各类表格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购买。

6、工程施工前期和施工当中的各项工艺试验、验证试验和标准试验工作由甲方协助乙方开展,与此(如混凝土配合比试验、自采材料各项指标试验、外购材料检测以及施工期间的材料抽检、砼强度检验等)有关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试验数据和资料,以便于资料的及时上报,因乙方资料延报造成分项工程开工延误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7、施工期内乙方人员的住房(帐房)、供水、主副食、燃料、劳务用具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8、加强对农民工环保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乙方不得随意破坏当地植被,不得乱挖乱弃,不做有损国家和甲方利益的事情,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劳务税3.25%乙方自理。原材料乙方开公司名称发票进入成本;

9、乙方自行承担自己人员因病救治的医疗费用,自行承担进出场费用和生活费用;

10、所完成的工程经甲方验收签认后,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用;

11、遵守施工驻地乡规民约和民族宗教习惯,搞好环境保护,维护工程安全,杜绝违法行为发生。

十四、其他事项:

1、施工期间内,因雨、雪、冰冻等自然因素不能施工时,所产生的人员、机械设备窝工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2、施工期间内,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劳务人员发放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3、施工期间内,因工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并由甲方报告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因工伤亡应及时救治,医疗终结,依鉴定结论,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其相关开支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非施工原因死亡和非作业时间发生的其他伤亡事故,其责任和费用也由乙方自负;

4、乙方开工壹个月后,生活确实困难的,甲方可以按劳务人员花名册预付适当的生活费,在后续价款支付时扣回。

十五、本合同必须经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甲方印章,乙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乙方为自然人应交身份证复印件、盖章、签字并押指纹,并写明联系电话和银行帐号)签字后生效,待工程完工并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结清经济手续,合同自行失效。

十六、甲、乙双方应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在执行合同阶段若有争议,乙方向甲方主管单位(青海省公路工程建设总公司)申请协调解决,协调无效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需要有文字根据的,要有双方签字的备忘录。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十八、本合同条款及内容除甲乙双方约定,不得随意更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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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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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为确保地板辐射采暖工程的正常施工,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利互惠、严守信誉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建设单位:

3、 工程地点: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 工程承包范围:

6、 工程施工内容:

二、 材料质量及配置标准

1、 地暖管道:采用PE-RT管,管壁厚度以施工图为准,如建设方变更的则以建设方变更为准,采暖管道品牌由建设方指定。

2、 分集水器、保温材料、钢丝网:以施工蓝图为准,如建设方变更的则以建设方变更为准,品牌由建设方指定。

3、 管道密度、间距等技术指标依据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地暖管道采用单层下置钢丝网片固定。

4、 上述提及的材料质量及配置标准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20xx J

5、 按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进行地暖管道的施工。

三、工期

在具备施工条件下,自甲方发出书面进场通知另给予15天材料生产运输时间后90天完成施工任务。如遇以下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连续停水或停电8小时以上。

2、非乙方原因甲方要求临时停工的。

3、修改设计方案或增加工程量。

4、总包方或其它原因不能逐日提供一层工作面时。 5、其它原因导致已敷设保压管道,在检验合格后24小时内无法隐蔽覆盖面积500m2以上的。

6、不按合同约定付款时。

鉴于铜制分集水器容易丢失,在具备防盗条件(门窗安装完毕)后提前15天通知安装分集水器,并由掌握钥匙一方负责保护。

四、工程质量:合格

五、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

2、工程款支付:

(1) 合同签订生效后,人员材料进工地5个工作日内,预

(2) 其余款项按工程月进度的90%付款。地暖工程完工经

六、甲方责任

1、签订合同时向乙方提供全套图纸(包括变更)及有关文件。 2、出现变更设计时,提前7个工作日办理工程变更手续并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3、配合地暖施工和土建施工的协调工作。

4、配合总包单位、监理监督工程质量及进度,组织中间验收、变更

5、负责协调并提供乙方现场施工所需水、电及材料堆放场地和工人住宿场所,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6、地暖工程完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将决算30日内审批完毕。

七、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地板辐射采暖施工。客厅、卧室、书房、

2、乙方的材料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地面辐射供暖技

4、乙方人员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服从甲方、监理和总包方的统一管理,

5、乙方必须在入场施工前7个工作日,将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6、施工期间与其他施工单位紧密配合、积极协调。

7、乙方有专人负责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严格按照甲方环境方针和环境管理目标进行施工现场环境管理。

8、对该分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八、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个采暖期。

在保修期内,工程出现管材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先予以维修,同时请当地质量检测部门鉴定,属乙方材料、施工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非乙方原因的地暖工程维修,乙方收取维修材料费用及试压人工费150元。甲方联系不到乙方或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两日内不派人维修,甲方有权直接委托他人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或第三方协调。当事双方不愿协调或协调无效可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验收合格,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结算款项后,保修条款终止。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议、保密等义务。

十一、其它约定

1、有本合同内容未包含的其它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建设单位:

承包单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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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35]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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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72.3 支付暂定金额的货币

如合同规定以一种以上的货币进行支付时,当该类金额的全部或部分使用符合本文第58、59款规定时,有关以外币支付的暂定金额应按72.1和72.2款所定的原则确定。

税收

73.1 中国政府对业主征收的税收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就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向业主征收的一切税收由业主负担。

73.2 中国政府对承包人征收的税收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就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向承包人征收的一切税收由承包人负担,除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承包人所在国的政府已签署关于对所得和财产收益相互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73.3 中国境外的税费

凡与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有关的发生在中国境外的一切税费应由承包人负担。

73.4 征纷税收的参考日期

在本合同中,承包人将予以考虑反映在报价中的有关税收的法律、规章应为投标截止日前28天已生效实施的法律与规章。

73.5 外编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承包人常驻的外籍工作人员、劳工应负责支付(a)依据现行税法和规章向其个人工资收入可征税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承包人应履行由他扣回这些税收的职责。

(b)向他们个人征收的杂税、费、捐等。

73.6 税收的调整

就本合同而言,双方同意的合同价格是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已实行的有关税收、关税和费用规章条例为基础的,如果在履行合同期间,上述税率有任何增、减之变化或有任何新的税法开始实施,或既有法律废除,或在解释和运用中有任何变化,而这些变化使本合同的承包人、分包人和其雇员作出新的估价,那就应该对合同价格进行公平的调整。以使合同价格的增、减如实反映这些变化,并符合第70.5款后继法规的有关规定。

贿赂

74.1 贿赂

如果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向任何人提出给予或同意给予或给予任何人以任何贿赂,礼品、赏金或佣金,作为引诱或报酬,使该员采取或不采取与该合同或与业主订立的任何其它合同有关的行动,则业主可以进驻工地和工程并终止雇用该承包人,如出现这种情况和依据第63款进行处理。

保密

75.1 保密的细节

承包人应将合同的所有细节作为保密资料对待,此为合同目的之必须。在没有得到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事先批准合同的任何部分不应在任何商业或技术文献上刊登或披露。

联营体的责任

76.1 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

如果承包人是一个由两家或多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组成的联营体,则联营体的每一个成员均应共同和分别地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应指定其中一个为联营作牵头人,此牵头人应有权约束其联营体。联营体的组成或其章程没有得到业主的事先批准不得更改。

出版、广告与版权

77.1 出版与广告

(a)没有业主的预先批准,承包人不应向任何商业或技术杂志发表或披露与合同或工程有关的任何资料。这一预先批很不应无理撤回。已批准的文章、照片和类似材料的出版应通知业主。

(b)承包人不应在工地或其施工设备上展出或允许展出任何贸易或商业广告,承包人在工地上张贴的所有通知应先征得业主的批准。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立即撤除这些通知。

77.2 版权

所有照片的版权归业主所有,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批推,工程照片不得作任何应用。

共35页,当前第35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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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30]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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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c)承包人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合理开支的任何费用的总额,但上述费用未包括在本款提及的任何其他费用中。

(d)按65.3及65.5款规定应支付的任何追加费用。

(e)按65.7款规定考虑到已经或即将支付已实施工作的费用,承包人设备撤离的合理开支以及如当承包人提出要求时,将承包人的设备运回其注册国内的主要设备基地或其他目的地的费用,但不得多索费用。

(f)承包人所雇用的所有从事工程施工及与工程有关的职员和工人在合同如此终止时的合理遣运费。

业主除按本款规定支付任何应付费用外,有权要求承包人偿还任何有关承包人的设备、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预付款的未结算余额以及在合同终止之日,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偿还业主的任何其他款额。任何据本条支付的款额,应由监理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决定,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

解除履约

66.1 解除履约时的付款

如果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发生双方无法控制的任何情况,以致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可能或不合法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或根据管理该合同的法律,双方解除合同而不再继续履约,则合同如已按第65款规定终止时,应由业主支付承包人的已建工程的款额应与第65款规定的应付款额相同。

67.1 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如果业主与承包人之间发生了争端,这些争端无论是与合同或工程施工有关的或由其产生的无论在施工过程中或完成工程后,无论是在放弃合同、终止合同之前或之后,包括对监理工程师的意见、指令、决定、证书或估价有争议的问题,首先应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及抄送另一方。通知应说明是根据本款规定作出的。在收到通知84天内监理工程师应将其决定通知业主及承包人,其决定也应注明是据本款作出的。

除合同已被放弃或被终止外,承包人应在各种情况下以全力进行工程施工。除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按下文规定通过友好解决或仲裁裁决修改外,承包人及业主应对监理工程师的决定付诸实施。

如果业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对监理工程师的任何决定不满意,或监理工程师在收到通知后的84天内未作出决定,业主或承包人在收到决定后70天或在此之前或在上述84天到期后的第70天或在此之前根据具体情况,通知对方及抄送监理工程师供其参考,要求根据下过规定对争端开始仲裁的意向。这一通知担下述规定使发出通知的一方有权要求述有关的争端开始促裁。按67.4款规定,无此通知,仲裁不能开始。

如果监理工程师已对争端事项向业主及承包人发出了通知,而在接到监理工程师就此事的通知后70天内,承包人和业主均未发出要求开始仲裁的意向通知,则所说的监理工程师的通知应是最终对业主及承包人双方有约束的决定。

67.2 友好解决

在按67.1款规定发出开始仲裁的意向通知后,除非双方就争端不能首先友好解决,仲裁方可开始。除非双方另有协议,无论争端是否友好解决,仲裁应在通知书发出后的第56天以后方可开始。

67.3 仲裁

有关下面的任何争端:

(a)如果监理工程师所做的任何决定未能按照第67.1款规定成为最终决定并具有约束力;以及(b)未能在第67.2款规定的期间内达成友好解决,则应递交仲裁,仲裁在北京或中国的工程所在地,依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或在香港进行。

共35页,当前第30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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